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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9 热度:71

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

第1篇 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

为建立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学校安全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重庆市教委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校长对学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成立学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

组长:戴安全 校长

成员:冉万清 副校长

冉光华 书记

蒋美全工会主席

陶嵩教务主任

王荣华 教科室主任

向本禄校委会成员

孙凤华校委会成员

冉瑞发校委会成员

胡万红校委会成员

田宁花村小负责人

冉秋菊村小负责人

冉启林村小负责人

及各班班主任

二、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贯穿到教育教学活动的全过程,建立实时检查、巡查、日排查等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排查地点、项目、标准、责任,将隐患排查治理日常化。组织事故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排除存在的各类违章行为和带病运行的设备、设施及各类事故隐患。

三、治理范围和责任

陶嵩:负责全校师生的安全教育管理。

蒋美全:负责全校校舍、操场的隐患排查。

冉万清:负责保安、防卫安全隐患排查。

蒋美全:负责周边治安安全隐患排查。

冉光华:负责学校水、暖、电的安全隐患排查。

陶嵩:负责教学工作中的安全隐患排查。

王荣华:负责活动中的安全隐患排查。

戴安全:负责幼儿园安全隐患排查。

各班主任:负责各班设施设备以及学生活动的安全隐患排查。

各活动室负责人:负责各活动室设施设备及学生活动的安全隐患排查。

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

“谁办学,谁负责”,“谁上课,谁负责”的原则进行。

五、对于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的登记,分类编号,建立档案或隐患管理台帐,对学校制定的重大隐患整改计划、整改责任人等有关情况资料备案。

六、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通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研究解决隐患排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隐患排查治理阶段性工作,确定督办和公告的重大事故隐患。

七、学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每月对学校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发现难以解决的重大问题时,及时报告校长,校级领导研究决定后上报教委。

八、学校及时向县教委报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

九、学校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奖励机制,对未定期排查事故隐患或未及时有效整改事故隐患的科室和个人,实施责任追究;对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成效突出的科室和个人予以奖励。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2篇 南乐小学校园网安全管理制度

南乐小学校园网安全管理制度

一.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南乐小学校园网络系统的安全,促进学校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应用和发展,保证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所称的校园网络系统,是指由校园网络设备、配套的网络线缆设施、网络服务器、工作站、学校网站所构成的,为校园网络应用目标及规则服务的硬件、软件的集成系统。

第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校园网管中心同意、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变网络设备。

第四条 所有工作人员和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连网计算机从事危害校园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不得危害或侵入未授权的(包括CERNET在内)服务器、工作站。

二. 安全保护

第五条 与校园网相连的计算机房建设应当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定。

第六条 校园内从事施工、建设,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

第七条 校园网上与国际联网的计算机必须在校园网管中心备案

第八条 校园网主干服务系统发生案件,由校园网管中心向校保卫处及龙游县公安机关报告。

第九条 严禁在校园网上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对于来历不明的可能引起计算机病毒的软件应使用合格的杀毒软件进行检查、消毒。

第十条 校园网及其子网上应使用具有合法版权的软件,维护知识产权。

第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网及其连网计算机上录阅传送有政治问题和淫秽色情内容的信息。

第十二条 未经校园网管中心同意,不得将有关服务器、工作站上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转录、传递到校外。

第十三条 校园网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要实施保密措施。信息资源保密等级可分为:(1)可向Internet公开的;(2)可向校内公开的;(3)可向本系(单位)公开的;(4)可向有关单位或个人公开的;(5)仅限于个人使用的。

三. 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 违反本制度的规定,由校园网管中心会同校保卫处向学校报告,提请学校乃至公安部门处以警告或停机整顿,以至刑事处罚。

第十五条 故意输入计算机病毒,造成危害校园网及子网安全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六条 对于运行无合法版权的网络软件而引起的版权纠纷由网络服务器、工作站的管理单位(及个人)承担责任。

第十七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违反本规定,给学校校园网系统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四.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中所指的网管中心目前是指南乐小学校园网络管理中心。

第十九条 本管理制度自学校发布之日起实行。由网管中心与校保卫处负责解释。

南乐小学

第3篇 学校 安全工作制度

篇一:学校安全工作制度范文

教育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安全是保证学校一切工作正常化重要保证,为提高全体教职工和广大学生的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管理,责任到人,对水产路小学的安全管理工作特作如下规定。

一、校园安全管理

1、每学期开学和结束由学校行政、总务主任等对校舍、校产、校具等作全面检查,对存在隐患要及时排除,对不能解决的问题要立即报请学校研究,并要有检查情况记载。

2、总务处要确保教室、办公室、实验室及会议室玻璃、桌凳齐全、安全,对各班公物实行月检,确保教育教学工作一切正常。

3、校门卫要严格执行《门卫制度》,陌生人进校园要登记,平时不得让拾、收废品人进入校园,夜间要加强巡逻、保证学校财产不受损失。

4、加强对食堂卫生、安全管理,不买腐烂霉变的食品,要定期对餐具、用具消毒,要有专人关锁门窗。

二、教师安全管理:

5、全体教职工必须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消除一切不安全隐患。

6、护导教师每天要准时到岗,负责检查课间和中午学生的活动安全。

7、教室配电箱闸刀、插座、开关等电器均由老师负责开关。如有损坏、老化,班主任要及时上报维修。

8、体育教师对体育课从集中整队到活动过程结束负全部安全责任,加强课中保护措施,周末比赛体育组要周密组织。年级组长、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安全。

9、会计要严格执行财会制度,加强票据、现金等管理,不得发生帐目差错和其它事故。

10、学校卫生老师负责学生的卫生保健,做好防疫,防食物中毒,根据季节给学生作卫生讲座,学生在校期间,不得离岗。

11、集体活动、*均要服从指挥,班主任要教育学生注意安全,遵守纪律。外出活动要请示分管校长同意,不得擅自作主。

三、学生安全管理:

12、学生上学、放学不准骑自行车,不准在路上逗留,不准玩火,不准私自下河游泳,追逐打闹,进校后不得擅自离开学校。

13、学生课间应在学校指定的场地上,开展有益的活动,不准在走廊上,楼梯间跳皮筋,扔沙包,或开展其它有危险的活动,更不准到其它楼层去玩。任何学生不得进入施工现常

14、不准攀爬、跨越、停坐教学楼、操场等栏杆,到单双杠和组合架活动时,必须有老师在常

15、在走廊、楼梯行走,要严格遵守靠右行的规则,不拉横排走,坚决做到:不争不抢,不推不挤,不跑不跳,逐级上下踏步,不得跨越,不得扒在扶手往下滑。集体整队,班与班之间保持距离,不准喧哗。

16、所有学生不得爬门窗、桌凳。打扫卫生要爬门窗、桌凳,班主任要在场,各班每天要指定专人关锁门窗。

篇二:宝山中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 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组成及职责

(一)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组成

组长:王校长

副组长:陈副书记、苏副校长

组员:工会主席、各部门负责人

(二)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根据消防监督部门的要求,建立消防组织,制定履行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各部门、各岗位的防火安全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把防火安全工作与本单位的日常管理工作实行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3、定期组织防火安全检查,消除火险隐患,改善防火安全条件,确保消防设施正常运行。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提高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

4、制定灭火疏散应急预案,定期组织灭火演练。在火灾情况下,积极组织扑救火灾,疏散人员和重要物资。保护火灾现场,协助公安消防监督部门做好事故查处工作。

二、值班巡查职责

1、学校行政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负责督查各部门,尤其是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负责处理当日学校所发生的突发事件。一旦发生火警火灾事故,按学校应急预案组织扑救。

3、值班时遇到发生消防等重要事故要立即前往出事地,处理或排除事故。

4、值班人员应将当日值班巡查情况详细记录在案。

5、值班人员应熟悉和掌握消防设施的使用和维修保养,发生故障应及时排除。

6、学校保安应按指定路线逐项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向学校行政值班人员报告,遇火警、火灾应立即报告,并组织人员补救。

篇三: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校产不受损失,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处、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育主管部门;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教育主管部门,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一份报属地政府,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值周、教师值周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6、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校长办公会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7、学校还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县教育局。

9、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池塘、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篇四:学校行政方面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国家(校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处、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育主管部门;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教育主管部门,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一份报属地政府,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值周、教师值周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6、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校长办公会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7、学校还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县教育局。

9、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池塘、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二)学校消防安全制度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化学实验员两人同时加锁开、关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沙池,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室、化学实验室、物理实验室、木工房、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0、学校教职工,必须以身作则,并且教育家属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1、食堂人员使用煤气,要掌握正确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气、防爆、防火,使用后要关好气阀,确保安全。

12、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三)学校周边环境安全治理制度

1、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涵盖师生人身、食品卫生、文化活动等方面,系综合性治理,应取得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与通力配合。学校对周边环境应密切关注与监控。

2、学校在做好内保工作的同时,应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应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街道、工商管理、文化监管等部门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值日人员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应注意对校园外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不良分子对学生骚扰及各种事故,要针对不同情况及时报告'110'、'120'、'122'或附近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4、每天放学前教师要提醒学生,注意交通等各项安全。

5、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以及各类法规,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掌握正确的维护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6、建立学校突发事件教师救护队,高度警觉,随时出动。

(四)*,出操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做操应由班主任跟班,学校值周老师负责统一指挥,保证*、做操的纪律。

2、学校*、做操应以班为单位,上下楼时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要按学校规定线路行进,由班主任负责疏散管理,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

3、学校*、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队,由班主任负责,防止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4、学校领导及安全领导小组必须对*、做操活动实行全过程监控,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五)组织师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组织师生外出活动(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活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制定有周密的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

2、每次活动应有具体的责任人,注意人员年龄、身体状况搭配。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

4、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应向专业运输部门租用,遵守乘车、乘船安全要求,行前要求营运部门对车(船)进行检修。

5、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

6,野炊、爬山、野餐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摔伤事故发生。

7、活动地附近有河流、水库的,没有组织措施或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不能让学生下水。

8、凡外出参加各种活动,学校领导及安全小组成员必须对活动全过程进行监控。

9、在活动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如遇安全事故,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篇五:学校安全工作的职责

㈠建立与本校安全管理工作相适应的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落实责任。

㈡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学校安全事故预防措施和事故抢险预案。

㈢制定本校安全管理工作年度计划,落实年度工作。

㈣将安全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有关人员,并考核其执行情况。

㈤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排查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并对本校无力解决的问题如实上报主管部门或同级政府。

㈥定期排查、消除校园校舍安全隐患,保证师生员工人身和财产安全。

㈦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卫生部《学生集体用餐监督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接受卫生防疫部门监督。

㈧加强对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管理。

㈨做好学生集体活动的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学生集体活动报告制度,切实落实学生集体活动安全责任制。学生集体外出活动要事先制定活动方案(必须包含安全措施),经批准后进行。坚持“谁组织,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严禁组织学生参加与任何商业性活动。

㈩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抓好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学校应认真履行以下消防工作职责。

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3.针对学校的特点,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和火灾逃生教育。

4.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6.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7.签订消防责任书,落实消防责任制。

(十一)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领导要立即到达现场,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按照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有关部门,并通知受伤害者的父母(监护人)。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学校应及时成立事故处理小组或指派专人负责事故的处理,并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工作。

第4篇 学校医务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相关卫生工作人员必须加强学习有关法规、政策,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二、医务室购买药品必须在卫生局指定的医药公司购买,不得直接跟厂方和药商购买,买药时要逐个进行药品检查,发现有伪劣药品及离保值期药品一律退货,并调查追究经办人。

三、每学期初进行药品清理,对过期药品、变质药品进行登记,并注明药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然后经有关部门验证后再销毁。

四、医生不开过期药品,如领药者发现过期药品,立即退回处理。

五、发药时要告诉学生怎样安全使用药品,并在药袋上写明每日服几次,服药时间、药量、分几次服完等。告诫病人不许超常服药,警惕用药过量引起的药物中毒。

六、经常检查医务室电器设备,用电开关及线路若有漏电、断电,应立即报告后勤处进行检修,防止火灾的发生。

七、医务室使用压锅消毒时,谁消毒、谁负责,避免超压发生爆炸事故。

八、医务人员要坚持使用一次性注射器和输管,严防医源性交叉感染。各种常用卫生器械要定期消毒、浸泡,每学期检查1-2次。发现生锈、破裂,功能不全即淘汰。

九、条件不具备时,不要给病人注射青霉素或其他易引起过敏性休克的药品,对危重病人要立即送医院处理。

十、医务室人员每周一次到体育课场地进行体育卫生监督,检查体育场地及体育器械有无不安全因素。

伊宁市第十七中学

第5篇 区学校课堂安全管理制度

l、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坚持按课表上课,未经教务处同意,不准私自调课。

2、教师要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离开教室,不拖堂,反之,由此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将由该堂任课教师承担责任。

3、修身养性,涵养师德,不讽刺挖苦学生,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尊重学生人格。

4、任课教师要落实课堂点名制度,对缺席的学生应查明去向,并及时向班主任通报。

5、实验课教师和实验员要组织好学生的实验教学,保证实验课的安全。

(1)上课教师要严格按教材要求做好实验准备,对所有药品、器材要在课前检查并进行预做,确保药品器材安全有效。不得让过期变质及存在安全隐患的器材药品进入课堂。

(2)上课教师要认真组织实验课的教学工作,必须做到:课前教师对要做的实验的整个过程能熟练操作;对存在一定安全问题的实验,教师上课时一定先讲实验要点和安全注意事项以及处理安全事故的必要知识;对重要操作进行必要示范和演示;对实验的整个过程进行认真指导和全面监控,确保学生安全。

(3)要求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不懂就问,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向老师汇报。

6、学生到专用教室上课,一律排队前往,整队和安全在由任课教师负责。

7、体育课上课铃响之前,教师必须站在上课场地等待学生开课之前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提示,课堂教学中注意做到:

(1)严禁学生上体育课衣服上别胸针,校牌等证章,不佩戴金属或玻璃配饰品及穿皮鞋。

(2)合理安排运动量和运动强度,关注体制较弱学生和特异体制学生。

(3)对于因身体原因不能上体育课的学生,必须向体育老师请假,经体育老师同意后,在教学场地休息,旁观;如遇有特殊病因不能到场地的,班主任必须做好管理工作,坚决杜绝教室有学生,却无人管理的情况。

(4)如果体育课上发生学生呕吐、晕倒、受伤等突发情况,应立即采取以下处置措施:

①迅速通知校医、班主任。事情稳定后汇报学校领导,情况复杂者,第一时间汇报。

②如果学生病(伤)情况较为严重,立即在校医指导下送往医院并通知家长。

③体育教师事后及时写出现场书面情况报告上交学校。学校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情况了解和性质认定。

(5)教学过程中必须自始至终做好学生的组织工作,保证学生在准备、学习、练习等环节均列队整齐安全有序,不得出现散乱行动,擅离场地等不严肃、不安全行为。

8、体育教师每十天对自己岗位自责范围内的教学设施、器材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填写自查表;体育组每月对体育设施全面检查一次,若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以书面形式汇报主管领导,主管领导核实准确后安排整改、维修。

9、对上课不及时到岗以及提前下课而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任课教师负全部责任。

10、学校组织学生参加体育活动课和体育锻炼必须坚持“学生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要充分考虑天气、场地、设施、器材等方面的安全因素,尽量避免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教师必须全程参与,精心组织,全程监控。

1l、学生到校外参加各类活动必须做到:

(1)直接组织者要在活动前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以年级段为单位的活动,要在活动前一周向主管部门上报活动方案,主管领导必须进行安全审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条件不具备时,不得批准。

(2)班主任要在活动前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保证学生的安全。

(3)重大活动校级领导要亲自带队,每个班安排一名教师负责学生的活动并指定学生安全员协助教师工作。

(4)带队领导、年级主任要保持通讯正常,确保联系通畅。

12、实践活动课要有计划、有组织、有专门的指导教师、确保安全。

13、室外课一定要求学生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对服装、鞋类不符合上课要求的学生要求其予以更换。

第6篇 某学校周边环境安全治理制度

学校周边环境安全治理制度

1、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涵盖师生人身,食品卫生,文化活动等方面,系综合性治理

,应取得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与通力配合。学校对周边环境应密切关注与监控。

2、学校在做好内保工作的同时,应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应主动联

系村居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值日人员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应注意对校园外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

会盲流,恶少对学生骚扰及各种事故,要针对不同情况及时报告“110、120、122

”或附近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4、每天放学前,教师要提醒学生,注意交通等各项安全。

5、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以及各类法规,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敢于与坏人

作斗争,并掌握正确的维护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6、建立学校突发事件教师救护队,高度警觉,随时出动。

四、《*、课间操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做操应由学校专人负责统一指挥,保证*,做操的纪律。

2、学校*,做操应以班为单位,上下楼时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要有教

师负责疏散管理,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

3、学校*,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队,由班主任负责,防止学

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特别是做操和体育,学生到操场或从操场回教学

区应排队由教师带领。

4、学校领导及安全领导小组必须对*,会操实行全过程监控,以防意外事故发

生。

第7篇 f乡村学校少年宫安全管理制度

1.教师负责教学时间(包括课前、课后和课间)教学场所的全程安全管理。

2.教师应加强与学员监护人的密切联系,掌握家长的通讯联系方式。

3、教师必须在所有学员安全离开教学活动区后,关闭所有用电设备,并关好门窗后方能离开。

4.教师未经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学员外出活动,组织集体活动实行报批制度,并实行安全责任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5.门卫管理人员负责管理门前停车和师生进出,保证少年宫门前安全无事故。

7.所有教职员工,如发现安全隐患或事故,必须零时间报告,并进行恰当的处理,不得离开事发现场。

8.所有参加活动的学员必须由家长负责接送,并与少年宫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书》。

第8篇 学校安全协管员管理制度

为创建“平安校园”,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学校安全协管员制度如下:

1.学校安全工作是维护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保障学校安全的重要工作之一,安全协管人员在值勤期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准擅离职守,脱管失控,要衣着整洁,仪表端庄,说话和气,讲究文明。

2.上课时间外来人员必须办理登记手续,方可入校。非本单位人员来校,协管员要主动询问、登记,不经允许不得让其进入校园。上级领导检查及紧急情况除外,禁止一切闲杂人员进入校园。

3.负责门前三包,禁止一切商贩进入校内买卖,门前严禁摆摊设点,确保校门通道整洁畅通。

4.校门开放时间,(早上7:00-8:00、中午期间11:30-14:00),上课期间必须关锁校门,教师下班后10分钟关门。校门开放之时,安全协管员不得睡觉,必须负责校园及校门周边安全巡查,严禁学生破坏学校设施,严防学生发生意外事故。

5.对学校师生安全有安全隐患的或危害师生安全的人和事,有权采取临时相应措施加以制止,并迅速报告学校相关领导或值班领导。

6.严格执行校内物资出门证度。无学校领导开具的出门证,学校物资一律不得出校;严禁校外人员未经学校领导同意使用学校包括自来水、开水、电在内的一切财物,不得随意更改电源线路。

7.凡违反安全协管员制度,不服从协管人员管理、无理取闹、扰乱学校治安者送交行政值班人员或公安机关处理。

8.节假日,未经学校批准,学生及校外人员一律不可进入校园。如有特殊情况,必须上报学校值班领导,经同意后,办好入校登记方可进入。

9.负责办公室及门卫室的保洁、学校花卉的维护工作,坚持每天清扫至少一次。接受学校领导临时安排的工作。

10.协管员如遇特殊情况需请假外出时,必须提前向学校领导请示,办理请假手续获批准后方可离校。

11.若因安全协管员失职给学校带来损失的,视后果轻重扣除当月工资或移送司法机关。

12.积极配合好学校完成其他工作。

上述各项,务必严格遵守,协管人员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如有不听劝止。蓄意寻衅闹事者,应及时制止和处理并报告学校,情节严重者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9篇 学校安全隐患整改制度范例

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1、安全隐患整改制度是学校教职工根据学校要求或学校根据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及上级部门要求,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或安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整改的安全管理制度。

2、教职工发现并报告的安全隐患,安全办公室应设立警戒线,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确定整改时间,报请校长批准后及时整改。

3、 学校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通报相关部门或责任人,相关部门或责任人对存在的问题或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并要求安全责任人验收,并由验收人签字认可。

4、 根据上级部门下达的安全工作整改通知书的要求,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或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整改,并书面上报整改结果。

5、 对不按要求进行整改的责任人,学校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10篇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管理制度

为抓好我校的安全工作,特制定以下例会制度。

一、召开安全工作例会。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校长室每月召开一次例会,各班级每周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重大节日前召开安全工作会议。

二、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安全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掌握有关安全工作知识的内容。

三、汇报本部门的安全工作情况,对查出的隐患处理结案情况,要有书面的汇报材料。

四、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长室、各班要按例会要求,写出安全工作汇报总结。

五、互相交流安全工作方面的经验,通报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研究处理意见,提出具体要求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第11篇 学校门卫安全工作制度

门卫安全工作制度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市教委和区教育局关于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指标要求,进一

步加强我校的校园安全工作,有效预防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学校正常教育

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特制订学校门卫安全工作责任书制度如下:

1、学校门卫人员不少于2名,原则上挑选年富力强的同志担任门卫工作人员。门

卫工作人员年龄最大不得超过65周岁。条件允许情况下,门卫人员采用保安公司

保安担任。

学校门卫人员采取轮班的工作方式。若是夫妻两人,则两人全日上岗。任何时期

,不能有脱离岗现象发生。

2、对门卫人员必须定期进行培训,所有门卫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凡进入校门的外来人员,必须严格进行登记,并检查其能证实身份的证件。

一般情况下,门卫同志及时通知要被访的校内人员到校门,外来人员只能在校门

外碰头所要会吾的人员。对身份可疑人员,不予接待,并拒绝其进入校内。

4、早上,不要过早放学生入校,防止学生过早进校带来安全隐患。下午放学后

,至少应巡视校园一圈,检查教室门窗是否关好,校园内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等

,并打开学校报警系统。

5、遇紧急情况要拨打派出所举报电话,或及时按与110联系的紧急按钮装置。

6、门卫人员应认真完成好学校布置的其它门卫工作。每学期未,学校对门卫人

员进行考核,确定留用与否及奖惩措施。

泥城镇中心小学

第12篇 学校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校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一、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

二、学校负责人接到安全事故报告以后,除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外,应当立即如实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与事故种类相关的有关安全职能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三、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当按事故的类别、性质向相关部门报告:

(一)火灾事故。发生火灾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内,拨打火警电话“119”,向消防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二)治安(刑事)事故。学校发生治安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内,拨打电话“110”,向公安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三)食品中毒事故。学校发生食品中毒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拨打急救电话“120” ,向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四)其它事故(意外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等)。学校发生其它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由学校负责人再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四、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当根据事故的类别、性质按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相关部门报告:

(一)一般事故。无人员死亡,重伤1人或财产损失1万元以下的安全事故后,学校应当在24小时内电话或口头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结案报告。

(二)重大事故。学校发生死亡1人或重伤3人或财产损失1万元以上的安全事故后,学校应当在2小时内电话或口头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24小时内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结案报告。

(三)重特大事故。学校发生死亡3人或重伤10人或财产损失5万元以上的安全事故,学校应当在其知道事故发生时,立即通过电话或口头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与事故种类相关的有关安全职能部门报告,随后应当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随时补充报告事故的最新情况,8小时内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结案报告。

五、安全事故报告的必要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事故简要经过、采取的施救措施、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报告单位、报告人及它应当报告的事项。

六、 事故调查处理程序

依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制定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1、学生在课间活动中,追逐打闹、跌倒碰伤、撞伤、互相间撕打扭伤等所引起的伤害,首先把学生送到学校卫生室进行简单处理;如伤害较重,及时把学生送往附近的医院治疗;同时通知监护人到医院配合治疗,做好受伤学生家长的稳定工作,并及时调查事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办法。老师事后主动为学生补课,办理伤害事故的赔保事宜。

2、在体育课上擅自行动或运动不当等造成的伤害,除现场急救外,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将受害者送到附近医院治疗,并通知其监护人。待事故调查清楚,分清责任后,再提出处理办法。

3、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发生伤害,学校在获悉情况后,要立即组织人员赴现场了解情况,组织急救,通知监护人,并及时报警。

4、若有学生在校食用午餐后或饮用水后发生不适,应由学校教师立即护送到附近医院诊断治疗,通知学生的监护人;若大面积发生学生不适情况,学校应立即组织抢救,并向卫生、防疫、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同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保护现场及48小时留样食品;及时上报,2小时内分别向所在地卫生监督所、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卫生监督所调查取证;如为疑似人为投毒,必须及时报警,控制人员流动,配合公安部门调查取证。

5、学校房屋给学生带来伤害时,立即将学生撤离到安全地带,就地组织抢救,并拨“120”,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将学生送医院治疗,同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及时报告教育主管部门。

6、场地、设施等给学生带来伤害时,立即就地组织急救,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将学生送医院治疗,同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

7、组织学生外出参观和社会实践活动等引起伤害时,就地组织急救,并拨打“120”,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将学生送医院治疗,同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

8 、校内任何发现火情的人应及时拨打“119、110”,在消防人员未到达之前,学校应及时疏散学生到安全地带,尽量避免人身伤害;如为疑似人为纵火,必须及时报警,控制人员流动,配合公安部门调查取证。

《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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