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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工作例会制度范文(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9 热度:74

消防安全工作例会制度范文

第1篇 消防安全工作例会制度范文

本村消防安全工作会议,本村消防领导小组成员必须参加。

二、定期召开本村消防安全管理人会议。

三、定期召开本村义务消防队员会议。

四、定期组织召开义务消防队员学习消防安全常识扩法规。

五、定期检查本村消防工作。

六、加强居民区内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第2篇 某银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总则

1 .编制目的:

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减少火灾危害。

2.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编制本制度。

3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各银行及全体员工。

第一条:各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责任,保障消防安全。

第二条: 第一负责人是该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三条: 各人员应当落实班组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班组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班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消防安全责任

第四条: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消防安全情况;

2.将消防工作与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执行银行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3.组织每月一次定期进行防火检查,落实火险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或汇报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4.组织人员积极参应急疏散和实战灭火演练。

第五条: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制订或修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检查督促落实。

3.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4.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5.组织实施对公司所有的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修保养,确保完好有效。

组织管理公司义务消防队。

6.组织开展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第三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六条:将容易发生火灾,且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确定为重 点部位 ,应根据上述情况确的重点部位,并设置明显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第七条:动火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用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动火作业的,应分别落实监护人 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作业。动火人员应当尊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八条:保障防火责任区域内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 明、消防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第九条: 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使用、储存、运输或销毁应遵守国家相关规定,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四章 防火检查

第十一条:重点部位由保卫巡逻人员每小时一次巡查,重点部位由所在的部室、确定人员每日一次巡查,公司每周组 织一次大检查,巡查、检查的内容包括:

1. 用火,2. 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4. 安全疏散指5. 示标6. 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 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8. 志是否在位、完整;

4. 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10. 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5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6. 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7.灭火器材配置情况;

第五章 火险隐患整改

第十二条: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责令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1.违章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

2.违章动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等违反禁令的;

3.遮挡,锁闭安全出口,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的;

4.消防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被挪作他用的;

5.常闭式消防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6.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第十三条:对不能当场整改的火险隐患,保卫科应及时下发《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定期复查。

第六章 消防档案

第十四条: 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档案,并能全面详实地反映银行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统一 保管,备查。

第十五条:消防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1. 银行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2. 消防管理组织体系和各级消防安全负责人。

3. 消防安全制度。

4. 消防设备、设施、器材的分布情况。

6. 灭火预案。

第七章 奖惩

第十六条: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月奖、风险金、年终考核的内容。对消防安全工作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对未 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根据消防安全分项制度条款予以罚款、警告、降职、撤职、直 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七条:保卫科负责对本制度贯彻、实施、监督。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九条:附消防安全分项制度:

1.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2.消防安全值班巡逻制度。

3.用电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4.火险隐患立案、销案制度。

5.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制度。

6.防火宣传教育制度。

7.消防工作奖惩制度。

8.消防设施、设备、器材。

9.用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0.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0一0年6月3日

第3篇 街道社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街道社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与培训制度

一、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社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广播、黑板报、科普画廓、文艺活动、举办讲座、设立消防公益广告等形式,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加强对社区居民的消防安全教育,不断提高社区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

二、加强社区消防安全网络建设,广泛招募和聘请“消防志愿者”和“义务消防监督员”为社区居民服务。

三、每年两次对社区义务消防队员进行教育、培训,同时,每年组织一次义务消防队员进行消防实战演练,不断提高义务消防队员的消防知识和灭火技能。

第4篇 某供电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和加强本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令第61号《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组织有关人员,结合我所消防安全管理实际,制订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 防火安全制度

1.1 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1.1 各单位应将消防安全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

1.1.2 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半年进行一次小结评比,年终进行总结评比。

1.1.3 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班组)和个人,单位应给予表彰奖励。

1.1.4 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违反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者其它处理。

1.2 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2.1 使用电气、燃气用具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1.2.2 各种电气设备要安装使用、维修保养,要符合 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的要求,电工作业,要严格执行电力安全操作规程和电工防火制度.

1.2.3 施工现场凡使用液化石油气前,必须提出申请,填写《燃气用火消防审批表》,经上级部门检查,确认符合使用标准,并报供电局备案,发给使用合格证后,方可使用。

1.2.4 使用液化石油气应有专用房间存放,燃气灶与钢瓶连接必须使用硬管,严禁易燃支搭,钢瓶应与用气房间分开单独存放,并要保持通风。严禁在地下、半地下及工程内使用燃气。

1.2.5 检查液化气设备是否漏气应使用肥皂水,禁止用明火测试,若发现钢瓶角阀、减压阀漏气,应送供应站更换不得自行拆修。

1.2.6 使用燃气时应有专人看管,防止汤水沸益或吹风使火焰熄灭。严禁将钢瓶卧放、倒放使用,禁止用火烤开水烫或在阳光下暴晒。使用完毕应先关闭角阀。

1.2.7 液化石油气设备周围应配备充足的灭火器材,发现火情应及时报警并组织人员扑救,做好灭火工作。

1.3 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3.1 要建立义务消防队组织,制定灭火方案、预案,定期进行灭火演练。

1.3.2 义务消防队组织应有学习、教育、训练制度,按期活动,达到“两知三会”即:知防火、灭火知识,会报火警、会疏散自救、会协助救援。活动要有记录。

1.3.3 发生火灾应立即报警,组织扑救,抢救人员、物资,保护失火现场,协助公安机关做好事故调查工作。

1.4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4.1 要建立健全消防组织,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出书面的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计划。

1.4.2 根据实际情况,配置消防设施和足够的灭火器材。

1.4.3 要拟定报警处理程序,应急疏散、扑救初起火灾、通信联络、安全防护的程序和措施。

1.4.4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其它单位至少每年组织一次演练。

1.4.5 在消防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

1.5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5.1 严格遵守上级各项用火、用电安全操作规程及防火安全规定、制度。

1.5.2 电气焊工、电工、防水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

1.5.3 电气焊工须持有效证件到保卫部门登记备案认可。严禁非焊工从事电气焊操作。

1.5.4 电气焊工进行明火作业时,按规定开具动火证,并指定专人看火,清理周围易燃物,封堵孔洞,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对于不能清理的易燃、可燃物品,要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

1.5.5 电气焊等明火作业不准与喷漆、防水、木工装修作业点等同时间交叉作业,盛装过易燃、易爆液体、气体的容器和设备,在未清洗干净前,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1.5.6 防水施工作业前,须制定专项的防火方案、措施,并报公司消防保卫部门审批备案,方可施工。

1.5.7 施工现场、生活区、料场等,不准使用电炉子、电热水器、电褥子等电热器具,特殊情况须经上级消防保卫部门审批后方可使用。

1.5.8 生活区宿舍内的照明灯具,不得超过60瓦,严禁使用碘钨灯取暖、照明,严禁私拉乱接电源线。

1.5.9 冬季使用炉火应由有关部门统一安装,经保卫等部门检查符合防火、防煤气中毒要求后,方可使用。炉火及烟筒周围不得挂烤衣物、鞋帽等易燃可燃物品,炉灰要待熄灭后倒在指定地点。

1.6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6.1 各单位主管责任人、专兼职管理人员对日常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火险隐患要及时通知有关人员进行整改。

1.6.2 对不能整改存有隐患的单位,专兼职管理人员要以书面形式及时向责任人和管理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责任人和管理人应当确定整改措施,期限及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1.6.3 对公安消防机构及上级消防部门责令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上级公安消防部门。

1.6.4 对单位存在火灾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要进行复查,对存在火灾隐患不及时整改落实的单位要给予严肃处理。

1.7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7.1 施工现场、料场要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

1.7.2 消防器材应配置abc类干粉灭火器,要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距地面不低于15公分,高度不超过1.5m,每组2-5具。

1.7.3 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应设专人管理,负责检查,每年定期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每季度进行一次自查,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挪用。

1.7.4 消火栓周围3m内严禁堆物、堆料,易被埋压的要围挡,并设置明显的标志及红灯。

1.7.5 建筑高度在24m以上的建筑物,按规定设置消防泵房和消防竖管,消火栓井口不得低于自然地面,并设专人24h值班,蓄水池容积不少于20m3,冬季做好防冻措施。

1.7.6 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消防车道,其宽度不得小于3.5m,消防车道不能环行的,应在适当地点修建回转车辆场地。

1.8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8.1 安全疏散通道应设明显的疏散标志,其高度距地面不得超过1m。

1.8.2 要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维修安全疏散设施,保证使用。

1.8.3 安全疏散通道应设足够的照明设施、应急照明设施。

1.8.4 要保持安全疏散通道畅通,严禁在通道内堆料、堆物。

1.8.5 安全疏散的大门必须向外开启,门的宽度不得低于1.4m。

1.8.6 严禁在卷帘门周围堆物堆料,确保使用。

1.9 消防值班制度

1.9.1 热爱消防工作,服从领导听从分配,有较高的责任感。

1.9.2 要熟悉自己的工作范围内的火源、电源、水源等重点部位,熟悉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管理及措施,并经常检查。

1.9.3 消防人员要做到四勤,即:勤检查、勤动手、勤反映、勤宣传,对消防工作有高度的责任心。

1.9.4 严格对现场用火、用电的检查,对电气焊操作先审查后操作,必须要到作业点检查,消除隐患,确保防火安全后开具用火证。

1.9.5 对所管辖范围内的消防器材、消防设施要经常查看保养和维修。

1.9.6 要加强夜间对现场重点要害部位巡逻检查,确保现场夜间安全。

1.9.7 消防人员在值班时间不得睡觉、酗酒、看书、看报及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1.9.8 把好大门,与施工无关人员禁止入内,对车辆或私人带物出场要检查,收出门条。

1.10 防火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10.1 每年对每名职工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课时。

1.10.2 完善考核制度,对一次补考仍不及格者及时清退。

1.10.3 结合本单位施工进度的不同情况,对重点部位、重点单位、特殊工种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教育或培训。

1.10.4 所有安全教育培训均要有书面材料。

1.11 办公室宿舍防火制度

1.11.1 办公室内除根据工作性质需要,经保卫部门批准外其他办公室一律禁止使用电炉、电热器具及60瓦以上高热度照明装置。

1.11.2 办公室、宿舍内一律不准存放易燃易爆、聚毒等危险物品。

1.11.3 不准随意安装灯头或乱接乱拉电线,不得在灯泡上罩纸和电线上挂物。

1.11.4 宿舍内不准用易燃、可燃物料支搭,钉挡隔断。

1.11.5 禁止卧床吸烟,烟头不准随地乱扔。

1.11.6 室内使用炉火必须设专人管理,炉火使用按炉火管理规定办理。

1.11.7 办公室宿舍要设专人负责日常防火卫生制度管理,要经常打扫,及时消除火险隐患,周围要设相应数量消防器材。

1.12 仓库料场防火制度

1.12.1 仓库料场必须建立防火安全组织,设专人负责防火安全工作。

1.12.2 在存放易燃、易爆、聚毒危险物品时要执行国务院颁布的《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建立健全制度,要根据物品性质设置适当的防火防爆设备及严格的管理措施预防发生事故。

1.12.3 仓库内电器设备安装要符合电器操作规程,电器设备和电线不能超过安全负荷,库房内不准使用超过60瓦以上的大灯泡、碘乌灯、水银灯等高热度照明装置.

1.12.4 木材、脚手杆及其它可燃物品堆放不可过大,垛与垛之间要设有防火间距,材料堆放不得有碍消防设备使用,料场要留有3.5米以上宽度循环的消防通道。

1.12.5 库区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防火宣传标志要鲜明。仓库、料场要设有消防水源,水泵要单独拉线确保长期灵敏有效,消防器材设置分布要合理。

2 各岗位工种消防管理制度

2.1 防火责任人职责

2.1.1 所长做为防火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工作全面负责。

2.1.2 综合管理员为防火管理人,负责日常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1.3 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2.1.4 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生产、经营、管理、施工等各项工作中,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2.1.5 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1.6 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2.1.7 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

2.1.8 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督促实施演练。

2.2 防火管理人职责

2.2.1 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检查督促单位防火安全管理执行情况。

2.2.2 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拟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2.3 组织制定各项防火规章制度,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落实。

2.2.4 拟定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2.2.5 组织实施防火安全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2.2.6 组织建立义务消防队。

2.2.7 组织开展对员工消防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计划。

2.2.8 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汇报消防安全情况。

2.2.9 完成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3 专兼职管理人员职责

2.3.1 专兼职管理人员对消防管理人负责,认真学习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组织实施上级的有关文件及防火工作部署。

2.3.2 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经常性的防火、灭火知识教育和培训工作。

2.3.3 组织开展防火和逃生自救宣传教育演练工作。

2.3.4 纠正违反消防法规、规章的行为,并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提出处理意见。

2.3.5 对所属单位的消防工作进行经常性的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

2.3.6 监督组建义务消防组织,做好义务消防队的组织培训和技能演练工作。

2.3.7 监督做好对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的维护、保养及检查工作,做到灵敏有效。

2.3.8 对重大火险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填写隐患通知单,督促隐患的消除。

2.3.9 组织义务消防组织扑救本单位的火灾事故,保护火灾现场,协助公安消防机关调查起火原因,并提出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2.4 电工防火制度

2.4.1 各种电器设备安装要符合技术规范维修遵照电业局规定的操作规程操作,电工作业时,认真执行电力安全操作规程,要求严禁短路现象发生。

2.4.2 配电室要保持清洁、干燥通风,不得存放与变(配)电室无关的物料及其它东西,严禁吸烟生火,并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

2.4.3 防止导线超负荷而引起火灾,不准随意乱装乱用电气设备,经常监视线路运行情况,保险丝不准用铁丝或铜丝代替。

2.4.4 电工要经常检查线路,接头松动及时维修、裸线及时包好,防止电阻过大和绝缘损坏而引起火灾。

2.4.5 电闸箱要保持清洁,不准存放任何东西,并设有防雨防潮设备。

2.4.6 安装临时灯具必须安插销,施工完毕要拉闸断电。

2.5 电气焊工操作防火安全制度

2.5.1 电气焊工操作必须执行消防部门下发的有关通告中的规定,落实文件精神。

2.5.2 电气焊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焊前开用火证,配备看火人员及器材、作业结束用火证交回,严禁非电焊工操作。

2.5.3 外包队电气焊操作人员必须持原籍县以上操作证。经上级部门批准,经防火安全培训考核后方能上岗。

2.5.4 作业时要按规定时间地点范围作业,要对周围易燃、可燃物进行清理,垂直作业要进行隔挡和石棉布封严孔洞。高层外檐作业,必要时地面要增设人员看火。

2.5.5 电气焊焊割作业与油漆、喷漆、木工、防水施工等易燃易爆作业严禁同部位,同时上下交叉作业。

2.5.6 遇有五级以上大风等恶劣气候,高空、露天焊割作业应停止。

2.5.7 电气焊作业完毕,必须切割电源、汽源、检查现场,确无火险方可离去。

第5篇 运转班消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一、 班组消防火负责人要对所有的安全防火进行监督、检查,一旦发现火灾隐患要及时汇报井调度,开展经常性防火宣传。

二、 器材的更换、维修和配置,由消防火负责人负责,任何人不得擅自调换。

三、 防火工作人人有责,班组消防火负责人要组织对职工定期进行安全防火教育,积极带领职工做好防火工作。

四、 存放、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地点,严禁使用明火、电炉。

五、 搬运使用易燃易爆品,需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违者所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承担,并视情节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六、 在无火警情况下,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消防器材,如有损坏要原价赔偿。

七、 班组要指定专人做为消防员,负责保管好各种消防器材,并保持性能良好。

八、 消防器材的配置、更换、维修及灭火器的定期更换,由消防火领导小组统一安排,班组岗位给予密切配合。

九、 中央变电所内严禁其他无关人员进入,室内保持通风良好,卫生干净整洁。

第6篇 某集团监控机房、库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严格贯彻“ 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加强消防监督管理,保护公共财产和生命安全。

第二条 消防安全工作由部门领导具体负责,建立防火安全责任制,做到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做好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三条 机房值班人员、库管员应达到“三懂”,即懂得本岗位工作过程中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扑灭火灾的方法。

第四条 机房值班人员、库管员应达到“三会”,即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

第五条 监控机房、库房要达到“三有”,即有消防制度、有消防档案、有防火防爆预案。

第六条 监控机房、配电室、网络间、库房等要配备足量的消防器材,管理人员要熟悉消防器材的存放位置及使用方法。

第七条 配备的消防器材要有专人保管,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更换。

第八条 机房及其附近严禁吸烟、焚烧任何物品。

第九条 机房,库房内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严格烟火管制,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第十条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品进入机房。

第十一条 机房用电量严禁超负荷运行。

第十二条 机房内使用电烙铁要严格控制,按规定操作,有专人看守,确保安全。

第十三条 定期对机房供电线路及照明器具进行检查,防止因线路老化短路造成火灾。

第十四条 没有特殊情况并得到批准,机房内不准外人随意出入。

第十五条 发生火灾立即报告消防部门并迅速组织人员撤离和灭火。

第十六条 机房人员、库管员必须严格遵守消防规定。对违反制度造成后果的要严加追查,予以处理。

第7篇 消防安全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 为加强单位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有关消防法规,制定本规定。

2. 建筑自动消防设施(主要指自动喷水、卤代烷、二氧化碳、干粉等固定灭火系统、自动报警系统和机械防排烟系统等)的维护管理(无该设施的本条可取消):

(1)建筑自动消防设施投入运行后,单位应及时选择维修保养企业,与之签订维修保养合同,对系统进行定期的维修保养。

(2)应将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列入防火检查、巡查的内容。

(3)负责运行和维护的部门每日应对建筑自动消防设施进行巡查,同时做好记录。

(4)保安部应定期对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各项功能进行检查试验,并填写记录。

(5)点型感温、感烟探测器投入运行二年后,应每隔三年对探测器进行清洗。

3. 小型灭火器材(主要指灭火器、消火栓、消防桶、消防斧、消防锨等器材)的维护管理:

(1)严禁购置不符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的灭火器材。对购置的器材应建立详细的器材台帐,并报保安部备案。

(2)保安部根据有关消防规范要求对灭火器材进行合理布置,并登记造册。

(3)各部门应指定专人管理辖区内的灭火器材,灭火器材管理应做到“三定”(定位、定人、定责)。

(4)各部门灭火器材管理人每周检查一次灭火器材的数量和定位情况,每月检查一次灭火器压力表指针是否在正常区域。在寒冷、炎热、潮湿季节,要对消火栓、灭火器采取防冻、防晒、防潮措施。

(5)保安部每半年对所有的小型灭火器材进行一次检查,对缺少的灭火器材进行补充,对锈蚀严重、压力不足、干粉结块的灭火器送具备法定资质的灭火器维修厂家进行维修。

(6)因管理不善,造成灭火器材丢失、损坏的,管理人应赔偿损失,并根据情况对联责部门进行经济考核。

(7)因扑救本单位或友邻单位火灾而使用了灭火器,有关部门应及时报告保安部,补充灭火器材。

第8篇 龙城社区消防安全职责2创消防安全示范社区制度

雅苑社区创消防安全示范社区制度:消防安全职责(2)

雅苑社区居民委员会消防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社区管理和服务体系,负责本社区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指导、督促和协调。

2、加强消防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雅苑社区消防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建立消防安全组织,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和专(兼)职消防安全员,制定防火安全公约,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档案。

3、定期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研究、部署、落实本辖区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

4、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消防安全检查等工作,积极预防和消除火灾隐患。

5、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在公共活动场所设置消防宣传栏,提升民众消防安全意识。

6、对本辖区的消防水源(消火栓)、消防车通道及其他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监督管理。

7、建立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消防队伍,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装备,开展群众性自防自救工作。

8、组织本行政辖区域内未实行物业管理的高层建筑业主或者使用人进行自我管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9、履行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府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第9篇 电仪车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在安全教育的同时进行消防培训,和安全教育一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每月对消防器材进行一次检查,如有开封、使用和压力不足的要及时更换。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及时消除。

4、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对责任人进行考核。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要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要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要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月不少于一次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队负责,专职管理员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队负责组织实施,本车间管理人员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消防器材由本消防员负责管理。

(五)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将隐患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要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车间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4、对上级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回复报告。

第10篇 中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邺建中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要做好消防设备的定期检查及维修工作。任何人不得随意使用消防器材,不得擅自挪用、拆除消防设备。

二、各楼房的楼道和楼道口要保持安全通道畅通。教室、实验室、前后门要开启自如。

三、学生不得抽烟、点蜡烛,严禁学生带打火机、火柴、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校园。

四、学生宿舍内,不准乱拉电线、不准用电烧开水,禁用电炉等电器。

五、电器产品的购置、安装由专人负责,非专业人员严禁乱拉乱接电源线和随意增设电器设备。各电器设备房要做好专人负责,定期检查。

六、图书馆、阅览室、化学实验室、体育馆、美术、音乐教室等有关场所严禁烟火,不准将易燃品放置馆(室)内。工作人员下班时,要切断电源。实验楼禁绝明火。对易燃、易爆化学药品要设专人妥为保管,并定期检查。

七、食堂工作人员要切实提高防火意识,做到人到点火,火灭走人。

八、定期组织师生员工实习消防设备及器材的使用方法,做一万无一失。

第11篇 物业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二

物业项目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二)

根据《消防法》《消防管理条例》及公司消防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0项目公司全体员工应将消防工作视日常本职工作,人人都是义务消防对员。

2.0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本项目管理区域内不得擅自动火,动火时须事先与主管部门联系,并办理动火手续。

3.0动火前须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的消防灭火器材,且派人监督其动火情况,完毕后立刻清查现场。

4.0发现私自动火作业的,除补办动火作业手续外,还要对其进行消防安全教育;造成严重消防安全隐患或火灾事故的,移交项目公司主管部门或公安消防机关处理。

5.0需要在重点要害部位施工作业动火时(如:配电室、车库、机电设备房等),必须经项目公司批准;按消防有关规定动火前必须做到'七不、四要、一清'。作业完毕后负责人认真检查现场,防止留下火种。

5.1动火前'七不':

5.1.1防火、灭火设施、消防器材不落实到位不动火。

5.1.2动火现场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品未清除不动火。

5.1.3现场难以移动的易燃物,未采取安全防火措施前不动火。

5.1.4动火现场凡盛装过油类等易燃的容器未清理干净,未排除残留的油质前不动火。

5.1.5凡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场所,未移除易燃物品的不动火。

5.1.6在高空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时,下面可燃物未清理和未采取防火措施的不动火。

5.1.7动火前未准备充分的消防灭火器材不动火。

5.2动火中'四要':

5.2.1动火前要指定现场防火负责人。

5.2.2现场防火负责人和作业人员必须注意现场情况,发现隐患时,要立即停止。

5.2.3发生火灾事故时,要立即组织人员采取消防措施进行扑救。

5.2.4要严格执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防止发生消防事故等。

5.3动火后的'一清':

现场防火负责人在动完火后,要彻底清理现场火种,经检查确认安全后,才能离开现场。

6.0重点要害部位和设备机房内,严禁堆放易燃物品,消防设施设备附近不准堆放任何杂物。

7.0消防通道、楼梯口等公共部位须保持通畅,严禁堵塞或封锁,安全出口指示灯完好。禁止在楼道、楼梯垃圾桶内焚香、烧纸等。

8.0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消防安全管理有关的规定。

9.0执行公司工程设备管理规章制度,定期维护消防设施设备和测试检查,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第12篇 消防安全检查内容制度

消防安全检查内容

(一)每日防火巡查

技能要求:

1.能识别巡查区域内的各种火源,并能判定违章用火行为;

2.能识别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等安全疏散设施;

3.能判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4.能判断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5.能识别防火门、防火卷帘等消防分隔设施;

6.能判断各类防火分隔设施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7.能填写《防火巡查记录》。

相关知识:

1.火源管理的基本内容和检查要求;

2.安全疏散设施的作用、种类及设置要求;

3.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的作用及设置要求;

4.应急照明设施的作用、种类及设置要求;

5.防火分隔设施的概念及种类;

6.防火门的分类、构造、作用及设置部位;

7.防火卷帘的分类、构造及检查要求;

8.《防火巡查记录》的填写要求。

(二)定期防火检查

技能要求:

1.能对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进行自检测试;

2.能对各类防火分隔设施进行功能测试;

3.能填写《防火检查记录》。

相关知识:

1.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的自检测试要求;

2.各类防火分隔设施的工作原理及功能测试内容;

3.《防火检查记录》的填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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