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监理工作报告制度范本
1、项目监理部每月五日前向业主,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和公司报送上月《监理月报》。
2、《监理月报》报送责任划分:
(1)常规《监理月报》由项目监理部直接报送。
(2)属区站监督的项目:质监、安监月报由项目监理部直接报送。
(3)属总站监督的项目:质监月报由项目监理部直接报送,安监月报由公司工程部报送。
(4)监理周报、快报等其它形式的报告由项目监理部直接报送。
3、《监理月报》是反映工程实际运行的重要资料,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完成,并完成后加盖总监印章和公司公章。
4、在施工过程中,如出现各类重大问题,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及时向业主、监督部门和公司报告。
5、总监理工程师定期或不定期向公司领导汇报项目监理工作情况。
6、在施工过程中如出现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不超时限地向公司领导报告。
7、对于监理的单位工程达到竣工条件时,在建设单位组织正式验收前,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初验,并提出相应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供工程正式验收时参考。
8、《监理月报》等其它报告必须使用深圳市统一表式。
第2篇 安全监理巡视和旁站监理工作制度
为了搞好施工全过程的监理工作,尤其是对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重点部位的监控,监理部应安排监理人员进行巡视监理和旁站监理,确保工程质量满足用户要求,不发生因工程质量而引起的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一、现场监理主要内容:
1、巡视监理就是指监理人员对正在施工的部位或工序,如:基础开挖、填筑作业过程、导地线展放过程中等重要项目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监督检查活动。
2、旁站监理就是指监理人员对施工过程安全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重要及危险作业项目(如对大件吊装、脚手架搭设、危石及塌方处理、临近带电体作业等)的施工全过程现场跟班检查监督的控制活动。
二、现场监理人员职责:
对施工项目部施工过程的现场安全监理工作应在总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由现场监理人员(安全专责监理工程师或经过培训的监理员)负责具体实施。安全监理人员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检查施工项目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运作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到岗和履职情况;
2、检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班前会、安全例会、安全检查、安全工作票、安全技术交底、安全监护、安全评价等)在现场的落实情况;
3、检查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文明施工策划方案在施工现场的落实情况;
4、检查投入现场的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安全设施的安全性能及安全防护措施(装置)等的安全管理;
5、检查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
6、检查施工现场的孔洞,高处作业等危险部位的安全防护,现场的防洪、防雷、防滑坡、防坠落物等的控制措施,施工安全用电,以及消防设施等管理;
7、检查夏季防暑降温、防事物中毒、防讯、防强风,冬季防冻、防冰、防滑的灾害,防煤气中毒及其它灾害的安全措施;
8、检查安全措施补助费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使用情况。
9、监督施工项目部安全管理和安全施工,制止违章行为,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责令其停止施工,提出监理意见。
10、监理人员在现场实施安全监理控制过程中,要做到有章可循,随时注意施工人员操作情况,机械设备状态,工器具配备是否符合安规要求,施工环境是否存在不安全因素等。
11、施工过程中遇到威胁安全和质量的重大问题时,监理人员应及时提出“暂停通知”,并按有关程序上报,督促施工项目部认真按“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罚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争取早日恢复施工。
三、旁站监理内容:
变电所施工中,以下重要及危险作业工序及部位(不限于)应进行旁站监理:
1.土建工程:高边坡及深坑基础开挖,大体积混凝土浇筑,框架梁柱混凝土浇筑,大型构件吊装,脚手架、升降架、大型起重机械安装拆卸。
2.电气安装工程:超高、超宽、超长物件装卸、吊装,变压器吊罩、抽芯检查、干燥及耐压试验,主要电气设备耐压试验,电气设备送电试验等。
3.起重作业:两台及以上起重机联合抬吊,移动式起重机临近带电体作业等。
输电线路工程以下重要及危险作业工序及部位(不限于)应进行旁站监理:
1.基础阶段:高边坡开挖,深坑基础掏挖(超过3 米时),易坍塌等特殊基础开挖、支护。
2.组塔阶段:高塔组立,临近带电体施工,或特殊地形铁塔组立。
3.架线阶段:带电搭设跨越架(平齐带电线路至封顶阶段),特殊施工方式展放导引绳,导引绳通过不停电跨越架等。
4、监理部及监理人员还应对施工项目部、材料站、临时电源布设、跨越架的搭设以及起重机械、设备等设施,在使用前由施工项目部专业部门自检,并有书面验收记录。同时由监理人员检查验收,并填写“安全检查签证记录表”。
5、巡视和旁站监理工作结束后,监理人员应将完整的巡视和旁站监理记录交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归档。
四:填写说明:
1、监理人员应按“记录表”的具体要求并按分部分项工程中的项目内
容认真填写;
2、表格编号应按检查时的顺序依次填写,如:001;
3、内容要简明扼要,书写清楚,语句通顺,字迹工整,不得涂改,一
律用黑色碳色笔填写。
4、检查后的记录应做到监理人员和现场施工负责人双方签名,并确认;
5、检查记录表应由监理人员妥善保管,以便备查。
第3篇 安全生产监理工作制度范本
6.1 安全生产监理的岗位职责(详见本细则:3.监理机构及人员的职责)
6.1.1 项目监理机构安全生产的监理职责
6.1.2 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生产的监理职责
6.1.3 现场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的职责
6.2 建立安全管理有关法律、规程的学习培训制度
由项目总监组织每月至少一次集中学习,以提高安全监理的工作水平与业务技能,强化安全管理意识。学习的内容除相关法律、法规等内容外还应及时传达学习省、市有关的安全管理文件并给合现场的安全状况及时掌握现场安全生产信息,对于存在的安全隐患第一时间发出整改指令。学习、培训的内容要记载在监理日记中。
6.3 建立现场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项目监理部除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制度性检查外,每月由项目监理部组织建设、施工单位对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检查,实体检查应安jgj59-99标准进行打分,予以客观评价,将检查的结果向施工单位通报,并留有书面记录,对存在的隐患应下发工程隐患整改通知责令其整改。日常监理工作开展过程中应经常对现场的安全管理状况进行巡视、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应记载在监理日记中,对存在的隐患应下发整改通知,并对整改结果予以跟踪,若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应书面向建设单位汇报,对于需要停工整改的应下发停工令,下发停工令时应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并将此记载在监理日记中,若施工单位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拒不整改,对于下发的停工指令拒不执行则应及时书面向安全监督站汇报,汇报的事项应记载在监理日记中,对于突发事件来不及书面汇报的,应以电话的形式汇报,但应将汇报的内容完整记载在监理日记中,必须包括时间、事项、通话人姓名、听到电话汇报时的其它人员姓名等。
6.4 建立健全施工组织设计安全内容及专项安全防护方案的审查制度
明确需编制的内容即:基坑支护,降排水;土方开挖;模板工程包括地下室至6层每层的高支模专项方案对各层高支撑体系的支模方案逐一审查,或以最不利的层高为重点,其中大堂部分要有专项的支撑体系的设计;起重设备的安装专项方案,包括塔吊物料提升机;脚手架工程;设备、脚手架高支模体系的拆除方案;幕墙、预应力结构张拉施工;临时用电施工专项方案;钢管柱的吊装;没有编制方案的施工内容应书面令施工单位编制,若没有及时编制则应书面令其停止该分项工程的施工并通知建设单位和安全主管部门,所有通知,指令应留档备案,所发的指令应采用《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资料统一用表》的格式。
6.5 建立安全监理汇报制度
每月底项目监理部必须将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填写'安全监理报告'书面向安全监督站汇报,送达的报告要有签收,要在监理日记中记载清楚并附送给建设单位一份。'安全监理报告'中有关现场安全管理架构的组成、现场的安全状况、存在的问题、隐患必须如实填写,同时要求附有当月监理下发的整改通知等文件。对于出现重大的安全隐患应及时填写'安全监理快报'报送安全监督站。当出现安全事故时应于24小时内分别以书面形式向总公司、建设单位、安全监督站汇报。对于安全监督站来工地检查下发的整改通知、监理部应跟踪整改落实的情况,并于整改时限期满时第一时间将整改的实际结果向安监站汇报。
6.6 安全监理资料的归档整理制度
项目监理部应按'中山市在建工程监理工作质量检查表'表五安全监理工作的十项内容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监理资料的日常管理工作。项目总监每月要检查资料的完整性及真实性,对于下发的有关安全内容的监理工程师通知、安监站的整改通知书、安全报告、快报、安全专题会议纪要等文件均应归档管理,不得散失。安全管理资料的归档应按《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资料统一用表》要求建立。
6.7 不定期巡查制度
总公司将按制度要求不定期巡检,如发现不按制度要求监理的将按企业管理制度规定进行处罚。
第4篇 监理部的安全工作制度
1、审查核验制度:在所有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中必须审查其安全方面的内容。
审查施工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资格是否与投标文件相一致;审核发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资格证书是否合法有效;审核发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
2、巡视检查制度:所有监理人员在巡视现场时均要注重发现安全隐患,发现安全隐患时要进行记录与汇报。负责安全工作的监理工程师每天巡视主要的施工现场一次,并记录有关安全情况,处理有关安全隐患。
3、安全隐患处理制度:重大隐患且为很可能发生事故,要立即处理并要求施工单位在2~4小时内消除,否则签发隐患影响区域的停工令;重大隐患且可能会发生事故,应要求施工单位在4~8小时内消除隐患,否则必须签发隐患影响区域内停工指令。如仍得不到整改,必须立即通过业主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对情况紧急,施工单位又拒绝整改或停工,随时可能发生安全事故时,监理部应直接向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安全行政管理部门电话报告,请求行政管理部门出面干预,以达到消除隐患的目的,事后再以书面形式报告。以电话形式报告的,应当有通话通话记录,应及时补充书面报告。
4、检查验收制度: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书面指出施工现场所在的安全隐患,书面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检查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监管机构的建立、健全及专职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检查施工安全情况;对需验收的工程项目(工程材料、设备、工序)及时进行检查验收,在资料审查合格、项目验收合格后应及时进验收
5、督促整改制度
对于发现的工程安全隐患,书面通知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情况严重的,监理部应及时下达停工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在隐患消除后,监理部应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或复工意见。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监理部应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第5篇 工程监理施工现场旁站工作制度
工程监理施工现场旁站制度
为保证工程质量,根据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监理工程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公司施工旁站监理制度。
1、总监在组织编写监理规划时,要根据工程实际编写旁站监理的内容,专业监理工程师在编写的监理实施细则中应明确旁站监理的范围、内容、程序和旁站监理人员的职责,并将旁站方案交施工承包单位一份。以便施工承包单位通知旁站监理人员及时到位实施旁站。
2、监理组接到承包单位的需旁站的工程施工通知后,安排旁站监理人员按旁站监理实施细则进行监理。
3、房屋建筑工程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需要旁站。
1)基础工程方面包括:土方回填、混凝土灌注桩浇筑、地下连续墙、土钉墙、后浇带及其他结构混凝土、防水混凝土浇筑、卷材防水层细部构造处理、钢结构安装。
主体结构工程方面:梁柱节点钢筋隐蔽过程、混凝土浇筑、预应力张拉、装配式结构安装、钢结构安装、网架结构安装、索膜安装、
安装工程方面包括:
供电设备、大型变压器、大型冷冻设备的吊装就位。
大中型建筑物的受电、冷冻机组冲洗调试。
3)、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在工程中应用。
5、针对承包单位的素质、工程特点,对易出现质量、安全问题的施工工序实行旁站。
6、旁站监理人员的职责
1)检查承包单位质检人员到岗、特殊工程人员持证上岗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
2)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执行施工方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3)核查使用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检验报告等;
4)监督施工企业进行检查或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复验;
5)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保存旁站监理原始资料。
第6篇 建设工程项目监理工作制度一
建设工程项目监理工作制度(1)
一、施工组织设计审核、审批制度
在承包人进场施工前,承包人在施工招投标阶段的基础上,必须对项目及每一个分部工程,甚至特殊的工程、难点制定更为具体的施工组织设计与施工技术质量保证措施,详细说明如何实施项目及分部工程的施工并保证其质量。承包人在开工7天前将填写“施工技术方案申报表”,并附“施工组织设计”报到监理部,认可批复后实施。
二、开工审批制度
施工单位在接到项目法人的中标通知书后,应按招标书中规定的开工日期,做好开工前的准备工作,同时要到建设(监理)机构办理开工批准手续。
1.当主要施工准备工作已完成时,施工单位应在计划开工前十天,上报《合同项目开工申请表》,由监理工程师审查,总监审批。
2.分部工程开工
在完成合同项目开工的基础上,即合同开工令、施工技术方案、进度计划审批表、施工设备材料进场审批表、施工组织及人员审批表、有关人员资质证书、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纪要、工程项目划分、材料进场检验报告、测量成果审批表、资金流计划审批表等内容完成的基础上,报送分部工程开工申请表,由监理工程师审查,总监理师审批。
三、设计文件、图纸审查制度
监理工程师收到施工设计文件、图纸,在工程开工前10天,应会同施工及设计单位复查设计图纸,广泛听取意见,并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在开会时共同研究解决。
四、技术交底制度
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要督促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进行施工设计图纸的全面技术交底(设计意图、施工要求、质量标准、工程技术关键部位、隐蔽工程、施工难点、设计特点、工艺、工序重点),并根据讨论决定的事项做出书面纪要,交有关单位执行。
五、材料、构件检验及复验制度
监理人员审核进场材料和构件的出厂证明、材质证明、试验报告,对于有疑问的材料进行抽样。对于水泥、外加剂、沙子、碎石应在监理工程师的监督下,取样并送检进行复查,不合格的材料要清除出场。
六、设计变更制度
1、监理机构仅接受下列工程变更指示、通知或建议
①执行发包人单位发出的工程变更指示。
②由发包人同意的设计单位为合同工程实施所提出的工程变更建议或设计修改通知。
③由于施工现场条件、施工方案或施工状态发生变化,工程承包人依照合同文件规定的程序提出的施工变更建议。
2、变更建议书内容
工程承包人向监利理机构提交的施工变更建议书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①变更的原因及依据。
②变更的内容及范围。
③变更工程量清单。其包括工程量、引用单价、变更后合同价格以及引用的施工项目合同价格增加或减少总额。
④更项目施工进度计划。其包括施工方案、施工进度以及对合同控制进度目标和完工工期的影响。
3、监理机构对工程变更的通知、要求或建议审查遵循的基本原则包括
①变更后不降低工程的质量标准,也不影响工程完建后的运行与管理。
②工程变更设计技术可行,安全可靠。
③工程变更有利施工实施,不至于因施工工艺或施工方案的变更,导致合同价格的大幅度增加。
④工程变更的费用及工期是经济合理的,不至于导致合同价格的大幅度增加。
⑤工程变更尽可能不对后续施工产生不良影响,不至于因此而导致合同控制性工期目标的推迟。
七、隐蔽工程检查制度
①主要建筑物的地基开挖、地下洞室开挖、地基防渗、加固处理和排水等所有完工将覆盖的工程,以及对工程安全或效益有显著影响的部位施工完成后,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将评定资料报监理工程师,承包人应将所需检查的隐蔽工程在隐蔽前一天提出验收报告,关键部位也有同样要求。
②监理单位接到承包人申请报告后,在36小时内通知联合检查验收组进行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后,填写《水利水电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验收表》并认真做好隐蔽工程的签证手续;未经共同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部位,严禁自行封闭或掩盖,否则不予以认可并作违规处理。
③隐蔽工程和关键部位的检查验收工作,由监理部主持,组织设计和运行单位、地质部门、质量监督部门,承包人负责人共同进行检查验收。
④隐蔽工程联合检查验收时,地质部门和施工单位应向监理部提供检查所需的施工地质测绘图和相应的地质检测资料、自检资料。
第7篇 安全旁站监理工作制度
1. 总则
1.1 目的: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预防在上海漕泾电厂(2×1000mw)机组工程重大施工项目、重要工序、危险性、特殊性作业过程中发生意外人身伤害事故和设备损坏事故,特制定本《安全旁站监理工作制度》(以下简称《制度》)。
1.2 范围:本制度规范了上海漕泾电厂(2×1000mw)机组工程建设安全监理旁站的职责、内容和要求,适用于项目监理部安全监理旁站工作。
2.编制依据:
2.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令)。
2.2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建设部建市[2006]248号)。
2.3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管理办法(国家电网基建[2007]302号)。
2.4 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国家电源[2002]49号、国家电网工[2003]168号)。
2.5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建设部建市[2002]189号)
2.6山东诚信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企业标准《旁站监理规定》(q/04-206.318-2006)
2.7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火电、水电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手册(中电投2006第59号)等文件
3. 术语:
旁站监理:监理人员对施工安全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危险作业项目的施工全过程在现场跟班进行的安全监督检查活动。
4. 职责:
4.1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监督、检查和协调各专业旁站监理的执行情况。
4.2安全监理工程师和各专业监理工程师依据本制度制定本专业的旁站见证点和监理工作要求。
5. 旁站监理控制
5.1 旁站点的设立
a) 重要及危险施工工序及部位,见《需要旁站的作业工序及部位》(见附录a);
b) 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旁站监理点。
5.2 旁站点的确认
总监理工程师应将设定的旁站点(s)、旁站监理范围、内容、程序和旁站人员职责报送项目法人(业主)备案,并通知施工承包商。
5.3 旁站监理人员的工作职责
a) 检查承包商施工现场安检人员到岗情况、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b) 在现场跟班监督重要及危险施工工序及部位,执行安全施工方案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情况;
c) 做好旁站记录和监理日志,储存旁站监理原始资料。
5.4 旁站监理的实施
5.4.1 各施工专业的旁站监理,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实施,监理员应接受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
5.4.2 施工承包商应根据经审批的施工(作业指导书)方案,在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部位开始施工前24小时(或项目监理部认可的适当时间),书面通知项目监理部,监理人员应及时到位并履行旁站监理职责。
5.4.3 旁站监理人员必须在施工现场持续进行监理,必要时监理人员可轮流旁站,但需做好交接工作。
5.4.4 旁站监理人员在监理作业中做好如下记录,并填写《安全旁站监理记录表》(见附录b)。
a) 分析本作业存在的主要危险点及可能造成的危害;
b) 检查并描述现场组织是否满足安全施工要求、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等;个人安全防护用品使用是否符合规定等;
c) 检查并描述现场总体平面布置是否满足安全施工要求;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是否满足规定要求;
d) 检查并描述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措施现场执行情况;
e) 记录现场出现的各类违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现象,以及各类事故隐患等;
f) 记录针对现场情况,提出的监理指令,以及现场执行情况。在旁站监理时,如发现施工承包商有违章行为,应口头予以制止,必要时可报告总监理工程师发出停工令,要求施工承包商整改;
g) 安全旁站监理记录表经旁站监理人员签名后报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核查;对紧急情况可能出现人身安全时,可及时指出并直接报告总监理工程师作应急处置。
5.5 旁站监理的工作要求和规定
a) 旁站监理人员应在专业监理工程师指导下,认真工作,在旁站期间不得擅自离岗;
b) 旁站监理人员发现施工承包商有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行为时,有权责令施工承包商立即改正,危及工程安全时,应向专业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c) 旁站监理人员应按照监理规定,不得超越权限随意进行签证,需要签证时,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签证;
d) 旁站监理人员填写的《安全旁站监理记录表》应符合施工作业的实际,描述详尽准确。
第8篇 工程项目安全监理工作制度5
工程项目安全监理工作制度(五)
一、安全监理工作会议制度
1、首次安全监理工作会议
--在工程开工前(可与第一次工地例会合并召开)由总监召集施工总包单位的项目经理、技术员、安全员等管理人员,并邀请建设单位相关人员参加,在首次安全生产工作交底上,分析并列出施工过程中各个阶段及分部、分项工程中的危险性较大的清单,研究对危险源的控制要求和对策。
--要求施工单位针对本工程建设特点,对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危险源较突出的进行罗列,除要求施工单位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外,还应该制定应急预案。
2、安全生产例会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由总监理工程师和安全监理工程师定期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可与每周工程例会合并召开),检查施工中的安全隐患及落实危险性较大工程的监控措施情况。
--会上应检查上次会议执行情况,施工单位人员、施工机械及现场施工安全状况,安全生产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和必要的新议程,对所发现和提出的安全施工隐患,应在会上明确整改措施和责任人员。
--会议中提出的要求和决议应形成书面的会议纪要,并得到与会各方的确认。
3、安全生产现场会议
主要针对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好的和差的典型情况,适时组织召开安全生产现场会,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对典型常见的安全隐患进行点评,提出改进措施,总结经验教训,明确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要求,由监理项目部将会议情况专项编写安全监理现场会议纪要。
二、审查核验制度
--审查施工总包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机构建立情况,并应督促施工总包单位检查各施工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情况。
--审查施工总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单位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其合法有效性、三类人员证书、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与到位数量核查其应符合相关规定,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其合法有效性。
--审核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是否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以及审查施工总包、专业、劳务分包单位合同备案。
--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施工单位内部编审手续程序。
--审核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情况及费用清单依据。
--审核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地考核评分。
三、检查验收制度
--总监理工程师、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必须了解识别本工程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编制相应的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并向全体监理人员、施工承包单位作安全监理工作交底,使全体监理人员及施工单位明确安全监理工作内容要求,严格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和安全技术措施规定开展施工作业活动。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督促施工单位编制方案的技术人员应参与交底会议(交底内容要有记录),交底与被交底双方履行签字手续,交底后资料监理部收集备案,施工实施过程中进行检查。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实施过程中,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进行验收,符合验收要求后,由施工单位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安全员履行签字手续,安全监理应对相应资料收集备案。
--基坑施工、模板支撑、起重吊装、脚手架、施工机械安装(拆除)等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情况应加强巡视检查和验收,根据作业进展情况,安排巡视次数,但每日不得少于一次巡视检查,并填写危险性较大工程巡视检查记录d-c2表。
--监理项目部应重点核查以下大型起重机械和自升式架设设施的验收手续:
a、塔式起重机
b、施工升降机
c、附着升降式脚手架
d、吊篮
e、自升式模板架体
装拆、加节、升降前,监理项目部应按照大型起重机械、自升式架设设施检查记录(d-c3表)中的检查内容进行检查,会同施工单位对设备基础和建筑物的机械附着部位共同检查验收。
四、督促整改制度
--监督施工承包单位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制止违章作业施工。
--对施工过程中的高危作业等增加频率进行巡视检查,发现严重违规施工和存在安全隐患时,及时责令施工单位限时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意见,情况严重的,由总监下达工程暂停施工令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及时向当地安全监督部门报告。
--督促施工单位和各参建单位认真做好日常安全检查工作,不断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加以排查。
五、报告制度
--施工现场一旦发生伤亡事故,监理项目部总监应在2小时以内向监理公司运管中心报告,同时签发工程暂停令并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向当地受监安全部门报告。
--保护施工现场及时收集整理安全事故资料。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填写安全事故快报表,在施工发生24小时内向公司运管中心报送相关资料。
六、教育培训制度
--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人员需经培训上岗。
--建立监理人员安全生产岗前培训教育。
--公司组织专项安全技术培训教育。(邀请专家讲座)
七、资料管理与归档制度
监理项目部应在做好日常工程建设安全工作的同时,及时和完善建立安全监理工作台帐相关资料,以真实有效的反映安全监理工作的依据、计划、实施和效果。
监理项目部应建立统一的安全监理工作台帐分类、收集、安全监理管理文件资料可分为以下六项:a、安全监理计划文件
b、安全监理审核文件
c、安全监理记录文件
d、安全监理指令文件
e、安全事故处理文件
f、安全监理报告文件
第9篇 安全监理工作制度
(一) 首次安全监理交底会议制度(可与工程项目第一次工地会议合并进行)
1、 工程开工前,由总监理工程师召集施工总承包方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管理人员,并邀请建设单位代表参加,召开首次安全监理交底会议。
2、 会议主要内容:
(1) 建设单位介绍委托合同约定的安全监理工作内容和有关法规规定。
(2) 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分别介绍各自驻现场的组织机构及安全管理(监理)人员及其分工。
(3) 研究确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目标,共同分析识别和评价本项目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危险源和重大危险源,研究确定安全控制的主要措施。
(4) 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总承包单位的有关安全管理工作提出意见要求。包括:
编制和提交符合项目实际的施工重大危险源清单及专项施工方案;配合安全监理工作,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管理、安全奖惩制度、施工安全资料管理制度以及贯彻执行这些制度的保证措施。
(5) 共同组建工地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明确其任务职责和工作制度。
(二) 安全监理例会制度(可与工程项目工地例会合并进行)
1、 在项目施工过程中,由总监理工程师定期主持,会同建设、施工等单位召开安全监理例会。
2、 安全监理例会的主要内容:
(1) 检查分析施工危险源的安全状况和重大危险源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分析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的原因;
(2) 针对安全生产机器管理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阶段安全生产机器管理的改进措施,包括管理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等;
(3) 坚持分析和研究文明施工的现状,提出下一阶段文明施工的改进措施;
(4) 通过会议,总结表扬安全生产、安全管理的好经验,讲评、批评违规施工作业和放松安全管理的存在问题,落实下一步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分工。
第10篇 建立监理工作考核评价标准制度
内容提要:本文提出了对施工过程监理工作的效果进行检查、考核、评价的一种方法和标准。
工程建设项目,尤其是大型项目投资额大、工程内容复杂、施工层次多、技术含量高、工期要求严、社会影响大,监理工作所涉及的专业范围大、相互协调多。因此,对工程的质量、投资、进度、合同执行实施控制的监理工作也就成为一个系统工程。只有对监理工作进行科学、严密、有效的管理,才能达到好的监理效果。但对监理的工作效果如何进行评价各监理企业都有不同的方法,宁波市公平监理咨询有限公司采取对监理规范的具体内容进行细化,并根据工程内容赋予相应分值,最终通过评分的办法对各监理部的监理工作进行评价,取得了一定的积极效果。
一、监理组织机构的建立
在公司与业主签订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后,根据实际情况设置监理部,由监理部与公司签定项目监理责任合同。同时为加强施工全过程监理工作的管理,由公司总师办制订监理工作检查、考核与评价办法,对监理部工作进行指导与管理。
二、考核方法
采用月度由监理部自检,季度由公司总师办巡查考核评分,年终公司总结,工程完工后进行一次总体评价的形式,具体步骤如下:
(1) 每月末由监理部自评,填报“监理工作检查、考核、评分表(自检评分)”。
(2) 总师办定期到监理部现场检查,结合各监理部的工作情况及自评结果,每季度进行一次综合考核,填写“监理工作检查、考核、评分表(考核评分)”,并将其连同“监理检查、考核、评分意见征询表”发至业主、施工等单位,根据反馈的信息调整和改进监理工作。
(3) 年终以季度评分表为基础,对各监理部进行考评,并根据考评结果列出名次,通报给各监理部及职能部门。
(4) 工程完工后,以每年年终的评分表为基础,对各监理部进行总体评价,向各有关单位发出简报,并写出各监理部的项目监理工作鉴定,鉴定结果与年终奖励挂钩。
三、检查、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1、检查、考核内容
(1) 组织机构、人员配备及管理制度方面
1) 机构是否健全,分工是否明确;主要人员的配备是否与监理合同中规定的相符;人员是否到位;内部沟通和协作是否良好;是否能对下属进行有效管理。
2) 主要监理人员是否具有监理资格;实际操作中是否能够胜任所担任的岗位的正常工作。
3) 是否按业主、公司和监理合同的要求建立内部管理制度及工作制度;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有无违反纪律对工作造成影响及玩忽职守的情况;有无对上级规定或通知、指令不执行的情况。
4) 有无相互推诿、拖延或待办不办的情况。
(2)监理业务方面
1) 质量
① 测量工作:是否有完整的测量方案;是否对承包人的控制测量和施工放样测量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是否对关键部位进行监控测量复核(检测手段齐备,检测频率符合技术规范要求),效果如何。
② 材料、试验工作:是否对承包人的试验工作进行了有效管理并督促检查承包人健全自检系统;是否对材料或商品构件试验进行现场调查,按规定独立抽查;验证试验、标准试验、工艺试验、验收试验是否准确及时。
③ 监理程序执行情况:对承包人的施工方案的审查是否准确,提出意见是否及时;是否因此影响总监办对该方案的审查;是否起到预先指导的作用。
④ 旁站检查工作是否到位;现场记录是否符合要求;对关键部位的监理是否及时准确;能否预先发现问题,避免质量事故的发生;重大问题是否及时汇报。
⑤ 工序检验认可:是否对承包人完成自检合格的各道工序进行及时的验收签证认可。
⑥ 工程问题处理:是否按监理程序对施工质量问题或事故进行及时处理并上报。
⑦ 质量评价:各种质量检测指标合格;外观良好;未出现质量问题和事故;未产生质量缺陷;尽量避免返工现象。
2) 进度
① 能否按时上报进度统计报表。
② 对承包人上报的年、季、月等计划的审批是否准确,检查和调整是否及时。
③ 是否经常深入工地,了解承包人的工、料、机的投入情况;是否对计划超前或滞后提出分析意见;对进度滞后的工程是否采取了措施。
3) 投资
① 是否按时审核计量支付报表。
② 对各种质量检验报告单、中间交工证书、中间计量表是否及时准确签证,有无漏签、错签;对承包人上报的资料的审核是否准确;对计量支付的理解是否透彻,计量方法、原则掌握是否严格、正确。
③ 工程变更处理情况:是否按合同及规定的程序对发生的变更问题及时处理;能否对承包人上报的费用、工程数量计算提出审核意见;对有争议的变更问题能否提出自己的意见。
④ 延期索赔处理情况:是否按合同及延期索赔程序执行;对事件及时作出反应并上报,采取应急措施,减少损失;是否客观、完整地做好现场情况记录;是否签认各种记录、报表,提出调查、初审意见。
⑤ 计日工使用情况:是否按程序处理,如实记录,正确签认。
4) 合同
① 对合同文件的学习、掌握情况;协调处理合同纠纷、界面问题。
② 协助承包人对各种保险的办理与理赔情况。
③ 分包工程的审查、报批及管理情况。
5) 管理
① 各监理部制订和补充的监理细则、规程、分项工程监理方案等内容及执行情况。
② 内部学习及对承包人的业务培训:对监理工作或工程管理的合理化建议等。
(3)监理资料、表格规范化方面1) 监理文件传递是否按程序执行,有无错漏。
2) 资料是否完整、统一、规范。
3) 根据监理规范和工作程序要求,对特殊部位的质量检验表有无补充。
4)签认是否及时,有无迟签或误签。
(4)对上次检查、考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2、考核评分标准根据上述指标与标准分别赋予不同考核评分分值,对监理部进行评分后,依据总得分分别给予优良、合格和不称职评价。
四、考核效果及经验
经过两年多的实践,不仅保证了各监理部监理工作的顺利实施,得到业主、承包方的认可,而且在各个监理部之间形成了互相学习、竞争的良好风气。
结束语
由于监理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监理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只是对监理管理工作的一种尝试。对监理内容的评分标准,应根据不同工程监理工作重点,通过调节分值和权重进行调整,具体项目具体确定。
第11篇 公路工程现场监理安全工作制度
为加强鹰瑞高速公路d段建设项目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指导和督促工程监理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监理工作,保证项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根据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7年第一号)、《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公路、水运工程),结合本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对现场监理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工程监理单位必须履行的安全监理职责
工程监理单位和现场监理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认真实施安全监理,并对监理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一)审核查验职责
1、审核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和人员配备及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情况。
2、检查施工现场是否按规定成立由项目经理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置数量是否符合《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现场应当按照每5000万元施工合同额配备一名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足5000万元的至少配备一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的,应当立即制止。
3、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4、审查施工单位是否在以下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前,由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单独编制了专项安全施工方案,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强制性标准,是否由施工企业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审核合格,是否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分别签字批准。
(1)基坑支护工程
(2)土方开挖工程
(3)模板工程
(4)起重吊装工程
(5)脚手架工程
(6)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5、审核施工单位是否在项目施工前,按规定组织专家对下列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了论证审查,提出书面论证审查报告。施工单位是否根据论证审查报告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完善,且实施前必须通过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签字批准。建
(1)人工挖孔桩工程
(2)大型模板工程(如:挂篮施工)
(3)30m及以上高空作业的工程(如:高墩作业)
(4)其他需要论证审查的危险性较大工程(如:土石方爆破)
6、审核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是否符合投标时承诺和《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等规范要求。
7、审查施工单位制定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计划和实际使用情况。
(二)安全检查职责
1、检查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情况。
2、检查施工单位及现场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和施工单位开展安全自查工作和对现场存在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其他安全隐患的处置情况。
3、检查施工单位对项目重大危险源的跟踪整改情况。
4、检查施工单位落实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安全施工措施情况。
5、检查现场施工机械、安全设施和特种设备的验收手续是否完备,并签署监理意见情况。施工机械、安全设施和特种设备未经现场监理人员签署意见的不得投入使用。
(三)督促整改和报告职责
1、现场监理人员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监督施工单位立即整改,隐患严重的,应及时下达暂停工令,责成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同时,应书面报告监理代表处和业主。
2、安全隐患整改完毕后,须经监理工程师代表组织验收合格,并签发复工指令后项目方可恢复施工。
3、施工单位拒不停工整改或擅自复工的,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4、建设单位应积极支持配合监理单位对项目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5、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阻挠工程监理单位向有关部门报告情况。
二、工程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监理工作体系
1、各级监理单位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监理工作体系,以保证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落实。监理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监理工作全面负责。
2、监理工程师代表对所监理工程的安全监理工作负责,驻地监理工程师对所监理工程的安全监理工作负责,并应当根据工程特点,配备施工现场安全监理人员,明确其工作职责。现场监理人员应在驻地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按照监理代表处下发的监理计划和驻地办制定的监理细则开展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理工作,并通过监理日记专门记录施工过程中的项目安全生产情况。
3、监理单位应定期组织监理人员进行安全管理知识方面的培训教育活动,并把学习重点放在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及安全操作规程等内容上,不断提高广大监理人员从事安全监理工作的技能和水平。
4、监理单位应明确职能部门,定期对所属监理机构开展安全监理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及时纠正监理机构在安全监理工作中存在的偏差和问题。
5、监理代表处在编制监理计划时应当包括安全生产监理方案,明确安全监理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驻地办在编制监理实施细则时应包括安全管理的具体操作程序。
6、监理单位应重视工程安全监理资料工作,督促各部门及时收集、整理和保存安全监理资料,保证安全监理资料真实、完整。
三、上级主管部门应加强对现场监理单位履行安全职责的监督检查
1、上级主管部门应加强监理单位、项目监理机构、驻地监理工程师及责任现场监理人员履行安全监理职责行为的监督检查,应对监理单位实施安全监理工作给予支持和指导。对监督中发现的未履行安全监理职责的行为及时进行不良行为记录,并作为相关评选、评比的否决条件。
2、对因监理单位未履行安全监理职责,导致监理项目发生四级及以上安全事故的,上级主管部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责令工程监理单位限期改正;工程监理单位逾期未改正的,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将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驻地监理工程师及责任现场监理人员未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上级主管部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给予责令停止岗位工作3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处罚;因监理人员未履行安全监理职责,情节严重的或导致重大安全事故的,建议发证机关给予吊销执业(岗位)资格证书的行政处罚。
第12篇 完善安全监理工作制度
(一)、一会议制度:
驻地办将根据工程的进展情况,适时组织或会同业主召开专题或相关安全管理会议,根据工程施工的情况明确阶段性的安全监理工作重点,及时召开并宣贯上级主管单位下发的管理要求和规定,制定针对性的安全检查计划;分析安全生产中所发现的问题,制定相应对策,避免类似安全问题的重复出现,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绵南高速公路地形复杂、施工难度大,为保证该工程建设的安全,必须坚持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学习教育方式:督促项目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其各部门、班(组)人员及相关人员参加安全学习教育,有针对性地研究讨论安全生产问题,尤其是对特殊工种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谈经验体会、谈安全防范措施。通过生产调度会、工地会议、专题安全教育会议,以及黑板报、简报等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以利不断促进和提高施工现场氛围,确保施工安全。
安全教育是驻地办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驻地办全体监理人员安全素质,防止不安全行为的重要途径,是预防事故、保护监理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的重要措施,是驻地办安全生产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为此,驻地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及《四川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绵西高速公路工程建设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 安全教育的内容:
(1)、安全法制教育
安全法制教育是通过学习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制和绵南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从而达到强化监理人员安全意识的目的。
(2)、安全知识技能教育
安全知识技能教育是以提高员工安全技术素质为目标的。内容包括消防安全、防洪防汛、电气安全、路桥隧现场施工安全管理等,其中操作技能、如何防止事故的发生是主要内容。
2、 安全教育的方法:
(1)、营造安全生产氛围
通过墙报、标语、安全标志等方式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先进经验以及事故教训,营造浓郁的安全生产氛围,起到感染和潜移默化的作用。
(2)、组织安全活动
驻地办通过组织诸如安全知识比赛、安全操作技能竞赛等活动,在驻地办和各施工单位之间形成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3)、安全培训
在安全培训方面,驻地办向监理人员和施工单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方式、通过在会议上讲授安全技术知识与管理知识,分析事故案例以及生产现场具体示范操作要求等途径,使广大监理人员和施工单位人员较系统地掌握安全理论知识和安全实际操作能力。
3、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具体要求
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学习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安全监理的方法,共分以下三个阶段进行:
(1)在施工准备阶段,驻地办制定安全培训计划,由驻地监理工程师对本部门的培训计划进行审批后实施。施工准备阶段至少组织一次全体监理人员对《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进行学习,并进行相应的考核。
主要内容包括
1)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生产的意义。
2)安全生产法规,重点是安全生产方面的法规。
3)绵南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4)通用的安全技术,主要有防火防爆、火灾扑救和火场逃生、电气安全、防触电等。
5)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企业生产中主要的危害因素及安全防护措施,重大危险源的状况,安全防护的重点部位。
6)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典型事故案例剖析教育。
(2)、在施工阶段除依据计划学习相应的法律法规外,还应对本部门的危险源和重大风险进行认真的剖析,也可由驻地监理工程师在施工现场对监理员进行分析讲解,使每位监理人员能够充分地做到理论联系实际,从而激发监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感,明确自己的职责,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克服麻痹思想。 在施工阶段还要通过工地例会的形式在危险源和重大风险的预防和处理方面向相关方施加影响,并利用邮件、简报、工作指令、交谈等多种渠道倡导安全理念,创建“平安工地”、“安全交通”和“和谐交通”的氛围。
(3)、在竣工验收阶段,驻地监理工程师还要带领全体监理人员结合本阶段的实际情况进行学习,在资料中如何做好安全方面的记录进行培训,真正地做到说到、做到、写到。
(三)、安全检查制度:
1、安全检查的形式
(1)定期安全检查,每季度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各施工标段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2)经常性(不定期)安全巡检,驻地办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履行各自安全职责,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日常独立的巡检或抽查;
(3)专项安全检查,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对某项专业技术施工或设备的安全问题或施工生产中存在普遍性的安全问题进行单项检查;
(4)季节性和节假日前后安全检查,针对气候特点(如暴雨、大雪等),可能对施工安全生产带来危害而组织的安全检查;或节假日(如元旦、春节、五一、国庆节、党和国家重大会议等)前后防止施工单位施工人员纪律松散、思想麻痹、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进行的检查;
(5)督促施工要对本单位及所管辖范围的安全工作进行经常性的检查与考核。
2、安全检查的方式
(1)旁站:旁站是指在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施工过程中,由监理人员在现场进行的监督活动。在施工阶段,许多建设工程安全事故隐患是由于现场施工或操作不当或不符合标注、规范、规程所致,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往往带来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安全事故的特殊性,一旦安全事故发生后,就会造成人员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因此,通过监理人员的现场旁站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存在的安全问题并得到控制,才能保证施工安全。确定旁站的工程部位或工艺或作业活动,应根据每个建设工程的特点、重大危险源部、施工单位安全管理水平等决定。一般而言,深基础工程、底下暗挖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施工等高危作业应进行旁站监控。
(2)巡视:巡视是监理人员对正在施工的部位及工序现场进行的定期及不定期的监督活动。巡视不限于某一部位及工艺过程,其检查范围为施工现场所有安全生产。
(3)平行试验:平行监押是监理人员利用一定的检查或检测手段,在施工承包单位自检的基础上,按照一定的比例独立进行检查或检测的活动。平行检验在安全技术符合及复验工作中采用较多,是缉拿人员对立安全设施、施工机械等进行安全验收核查,作出独立判断的重要依据之一。
在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必须加强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巡视、旁站监督与检查,发现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安全事故隐患等安全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严格控制。
3、现场安全检查的内容
安全检查主要是查思想、查制度、查隐患、查措施、查教育培训、查落实、查事故处理等。
(1)查思想:以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有关文件为依据,对照检查各施工单位的各级领导是否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安全第一的思想中否渗透到实际工作中、时时事事不忘安全。具体的讲,就是要查思想认识的高度、重视的程度、抓的深度和广度。
(2)查制度:检查各项安全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束落实到班组,制度是否深得人心、严格执行;有否发生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三违”行为,是否能及时得到纠正和处理。
(3)查隐患:重点检查施工单位现场(车间)的作业环境、劳动条件、生产设施设备、安全卫生防护及人的行为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规范标准,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发现对危及人的不安全因素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
(4)查措施:检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是否编制了安全技术措施,是否履行审批手续。特殊施工顶替,即脚手架工程、施工用地、基坑支护、挖孔灌注桩、模板工程、起重吊装作业、塔吊、物料提升机及其他垂直运输设备等是否都编制了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台帐是否做到了跟踪落实。
(5)查教育培训:检查新工人上岗前是否经过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完成 “三级”安全教育;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是否经过专门的培训考试,并持证上岗;各级管理人员(全员)是否都按规定要求进行安全教育。
(6)查落实:检查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及发生隐患的整改情况。
(7)查事故处理:检查发生人生伤亡事故和安全事故时是否按“三不放过”(好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没有制定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教育不过)的原则进行处理和报告。
4、安全隐患的处理
督促整改,狠抓事故隐患治理整顿,监理工程师对安全隐患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监理工程师应区别“通病”、顽症“、首次出现、不可抗力等类型,要求施工单位修订和完善安全整改措施;
(2)监理工程师应对检查出的安全事故隐患立即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施工单位应对安全隐患原因进行分项,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安全事故整改措施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后实施;
(3)监理工程师对检查出的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应立即向责任人当场指出,立即纠正;
(4)监理工程师对安全事故整改措施的实施过程和实施效果应进行跟踪检查,保存验证记录;
(5)例会和安全专题会议
a 工地例会是施工过程中参加建设工程各方沟通情况,解决分歧,形成共识,作出决定的主要渠道。通过工地例会,监理工程师检查分项施工过程的安全状况,指出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整改的措施,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完成。由于参加工地例会的人员的层次较高,会上容易就安全问题的解决打成共识;
b 整队某些专门安全问题,监理工程师还应组织专题会议,集中解决较重大或普遍存在的安全问题。
(6)规定安全监理工作程序,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工作,这也是进行安全监理的必要手段;
(7)安全生产奖惩制,执行安全生产协议书中安全生产奖惩制,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促使施工生产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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