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生产工作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1、生产(工作)场所应保持整齐清洁。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不得妨碍操作和通行,废料要及时清除。
2、生产(工作)场所的通道应随时保持平坦、畅通,两旁应划出通道线(宽度不得小于1米)。
3、生产(工作)场所的光线必须充足(采光部分不要遮蔽),夜间及阴暗处,要有足够的照明。
4、升降口、走道、平台、梯子、栈桥等应有防护栏杆;坑、沟要保持清洁并有盖板或围栏。栏杆要坚固、可靠、牢实,高度不能低于1.05米。
5、高温作业场所应采取必要的防暑降温措施,经常有水或其他液体的地面注意排水和防止液体渗透。
6、生产(工作)场所,应供给足够的清洁开水,并设置洗手设备。禁止在有粉尘或者放散有毒气体的工作场所用膳和饮水。
第2篇 如何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制度
摘要高度重视和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就是要求在抓落实上继续下功夫。落实“两个负责制”重在实行“一岗双责”。其一,有助于落实领导责任,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其二,有助于完善指标体系,坚持正确的政绩观;其三,有助于突出责任重点,有效地实现“关口前移”;其四,有助于加大监管效力,实施有效监管;其五,有助于建立考核机制,使责、权、利有机统一。
胡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30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指出,“高度重视和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搞好安全生产,领导重视是关键。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加强领导,转变作风,狠抓落实。今年,国家安监总局提出的安全生产“落实年”,就是要求在抓落实上继续狠下功夫。把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讲话精神,把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在安全生产工作上做出的决策部署,已经明确的方针原则,已经出台的政策措施,真正落到实处,见到成效。如何落实科学发展观,在保证安全生产中促发展,在加快发展中提高安全的保障能力,实现经济增长与安全生产的同步协调,探索一条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互促共进的新路。当前,各级党政组织的一把手已经站在第一线,形成共识,高度关注安全生产,有力推动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根本好转。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指出,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就是要坚持以“两个主体”和“两个负责制”为内容的安全生产工作基本制度,积极推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一票否决制”。强化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有助于处理好安全发展与经济繁荣和社会稳定的关系,的确是一种创造和创新,值得为此鼓与呼。落实“两个负责制”重在实行“一岗双责”。笔者从五个方面发表拙见:
其一,有助于落实领导责任。实行“一岗双责”,就是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实际工作中强化两个主体,即政府是安全生产的监管主体,企业是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落实两个责任制,即政府行政首长和企业法定代表人两个负责制的责任制度。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安全责任是安全生产的灵魂。科技再高,投入再大,没有人负责不行,关键是人的责任心。温家宝总理在20xx年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指出,对政府来说,要强化行政首长负责制,省、市、县、乡镇各级政府的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者,安全生产守土有责,重大问题必须亲自抓,负总责,对辖区内的各类安全生产监管负责,重大隐患要胸中有数,确保一方平安;对企业而言,直接掌握决策权的法定代表人就是第一责任人,必须负起责任,严格企业安全管理,自觉接受政府的有效监管,行业部门的有效指导和社会的有效监督。落实两个责任制,这就体现在各级领导干部政治上与中央是否保持高度一致,能否不折不扣地贯彻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地区、本行业的特点和实际抓落实,而不是照本宣科,继续下决心解决“严格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的顽症,真正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真正把安全生产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列入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在布置经济工作时一定检查考核安全工作,每逢重大节日或重大活动,按分工条线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检查,督查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情况,由过去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一人抓的局面,变成党政组织领导集体抓,各位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都能主动部署、主动督查、主动协调,有力推动领导责任的落实到位。
其二,有助于完善指标体系。实行“一岗双责”,就是要坚持正确的政绩观。严格考核,真正把责任制建立起来。考核就要有指标,因此,必须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重要的在于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倡导和树立安全生产政绩观。发展经济,提高效益是政绩业绩;搞好安全生产,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也是政绩,更是难得的政绩业绩。把安全生产工作绩效纳入政府政绩、企业业绩,作为评价工作,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将有力促进两个负责制的落实。根据十六届五中全会《建议》提出的“十一五”期间要使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的奋斗目标。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降低35%、工矿商贸企业十万从业人员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降低25%与煤炭生产百万吨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已列入国家统计指标体系和统计公报,将责任和指标层层分解,建立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体系,确保安全生产与各项工作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做到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同时,依据安全形势的发展,及时调整和压降控制指标,力促安全形势的根本好转。起初社会上有人不理解,认为死亡人数怎能下指标其实经 济和社会发展指标一般有两大类:一类是增长性指标,越多越好,越高越好,如经济增长速度、利润、gdp等;一类是控制性指标,越低越好,越小越好,不要突破控制。如人口增长率、案件发生率等,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属于后者。这也是一个积极的指标,不是一个消极的指标,这是国务院第116次常务会议确定的12项治本之策之一。指标的核心在于“控制”,实质在于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把事故死亡控制在最可能低的范围内,充分体现了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也是落实安全发展的最基础环节。
其三,有助于突出责任重点。实行“一岗双责”,就是要有效地实现“关口前移”。必须十分重视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治,确定隐患查处重于事故查处的理念。事故源于隐患。重特大事故往往是重大隐患长期存在、恶性发作的结果。现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是一个完整的统一体,把“综合治理”充实到安全生产方针当中,始于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建议》,安全生产方针的这一发展和完善,是我国长期实践经验的总结,也反映了各级领导对安全生产规律认识的深化。坚持安全第一,必须以预防为主,实施综合治理;只有防范事故,才能把“安全第一”落到实处。综合治理是安全方针的基石,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心所在。因此,各级领导必须把工作基点放在综合治理上,实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把主要工作精力转移到治理隐患、防范事故、减少死亡上来,掌握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权。综合治理的基本方法和途径,就是要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在地区和行业发展规划中体现安全“三同时”。安全发展,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保障和前提,规划要体现安全,一是要有目标;二是有项目。包括基础设施项目、隐患治理项目、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等;三要有资金投入和资金保证;四要有措施;五要有支撑。突出责任工作重点,就是领导对本地区、本行业的安全生产现状要做到心中有数。集中精力研究部分重点行业或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在对重点行业开展专项整治的同时,力求做到每抓一家就规范一家、完善一家,在整治的基础上形成长效管理的机制措施。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进行梳理分类,明确整改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定期公布整改进度,对整改不力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其四,有助于加大监管效力。实行“一岗双责”,就是要实施有效监管。建立推动工作落实机制,对重点工作实施交办,对落实过程中实行跟踪督办,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实行查办。责任的本能驱使领导创新工作手段,提高监管水平。积极采用安全执法科技手段,保障必要的装备和经费;加强事故分析预测,为工作决策提供科学准确的依据;加强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整合社会各类专业技术人才资源,建立事故隐患评估体系,以提高监管服务的技术水平;坚持依法治安,重典治乱,建立规范完善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严格执行“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严肃事故查处各类事故,强化责任追究,严惩事故背后的腐败和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失职渎职行为,依照《刑法正案(六)》,高法,高检的司法解释,国务院《特别规定》和《条例》,以及中纪委、监察部关于安全生产违法违纪行为党纪政纪处分的相关规定等法律法规,对安全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特别是负领导责任的要从严查处,切实解决安全执法中的“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并及时公布查处结果。
其五,有助于建立考核机制。实行“一岗双责”,就是要使责、权、利有机统一。建立控制指标考核机制,真正把安全规划和控制考核指标落到实处,对于强化地方政府安全责任,调动各级干部抓安全工作积极性很有作用。严格考核,奖惩兑现,把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的情况与单位及个人利益挂起钩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通过逐级签订责任状,下达年度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市、县、乡镇和企业,实现有效的压力传递。既要突出对重点工作的考核,又要注意对事故指标控制的考核,既要看工作过程,更要看工作效果。把日常检查与年终考核紧密结合起来,对指标超控单位及时预警,加强监督。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并加大对发生重大事故的单位领导的惩处力度,对未完成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其行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主要责任者,一年内职务不得晋升,工资不得升级。在抓好责任目标的同时,努力构建安全生产的激励机制,每年对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著、未突破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地区和单位予以表彰,并对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给予奖励,赏罚分明。
第3篇 某某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为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加强对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的统筹、规划,研究、协调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1)认真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机构,明确责任人,乡上及乡属各企事业单位、行政村、社区、生产经营单位,都要建立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即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由行政主要领导或法人代表担任,并落实安全生产专(兼)职人员。
(2)每月召开一次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会议由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主持,分析形势,研究对策,提出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文件、指示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安排部署阶段性工作任务。
(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产、供、销综合性检查,每月至少开展两次专项检查。
期
(4)每季度末月的25日向镇党委汇报本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每半年召开一次由各村、企事业单位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全体安委会成员参加的安全生产工作总结会。
(5)事故报告与处理。辖区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重大突发性事件及时上报,主要领导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协助上级部门做好善后工作和调查处理,并采取果断措施消除危险,防止事态扩大或蔓延,指导尽快恢复生产,减少损失。
第4篇 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落实年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的落实,加快建立安全生产源头监管的长效机制,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确保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事项落实到位,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巩固“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建设成果,进一步完善企事业单位“三项制度”内容,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承诺内容真正得到落实,提高企业本质安全生产水平,为全区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和任务
(一)进一步落实“政府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监管”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继续推行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工作,全面建立规范、完善的“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体系,使企事业单位真正处于“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约束之中,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充分发挥源头监管的特殊作用。
(二)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通过对企业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教育培训,增强企业领导和员工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意识,发挥“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的约束作用。
(三)大力加强企业单位“三项制度”质量建设,通过不断修订和完善“三项制度”,严格“三项制度”落实,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使“三项制度”真正成为企业安全管理的基本规范,成为政府对企业实行有效监管的重要依据。
(四)督促企业对照安全生产承诺内容,加强安全管理,增加安全投入,改善安全条件,搞好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等,确保安全生产承诺内容全面得到兑现,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进一步巩固,本质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工作安排
“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年”活动分五个步骤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3月20日至4月25日)
区政府、各镇、街道和各企事业单位要分别召开专门会议,认真学习领会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对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工作进行专门研究部署。按照省、市的有关要求,制订“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年”工作方案和阶段工作计划,对“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各企事业单位要制定安全生产承诺内容兑现落实计划和承诺内容兑现落实进度表,确保承诺事项按计划、按步骤、按标准兑现。
(二)完善提高阶段(4月1至5月31日)
1、进一步深化“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活动。各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本辖区、本系统企事业单位落实“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准确掌握承诺书签订单位数量,尤其要掌握没有签订承诺书的企事业单位(其中包括新注册企业)和法人变更企业的数量,按照省安委会《关于在全省重大危险源企业和相关企事业单位中实行“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的通知》要求,继续做好未签订承诺书单位的承诺书签订工作;向政府递交安全生产承诺书、具备建立“三项制度”条件的企事业单位,要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三项制度”建设工作。
2、对“三项制度”建设进行“回头看”。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各镇(街道)要对2023年以前企事业单位建立的“三项制度”进行复审,督导各企事业单位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三项制度”,确保“三项制度”更加符合本单位实际,更加科学、规范和实用。
3、抓好试点并做好经验推广工作。各级要抓好重大危险源企业及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建材、建筑施工、公共聚集场所等企事业单位承诺制度落实、“三项制度”建设、承诺内容兑现好的示范单位建设,扎实做好试点单位先进经验和做法的推广工作。对2023年新建立的“三项制度”,要按照*年年4月“三项制度”试点现场会要求的“预审、运行、审核、上报、备案、张挂”六个规定动作,按照管理权限,做好审核备案工作,并纳入市、县两级网络管理体系。
(三)督导检查阶段(4月1日至10月31日)
1、跟踪督导,全面检查。各级、各部门要通过专项督查和执法检查等形式,对“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年”工作安排部署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开展和落实情况以及“三项制度”审核备案情况进行普查;检查企业“三项制度”遵守执行情况,对企业不同工种和岗位的职工进行抽查,抽查率不得少于10%;对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承诺内容兑现落实情况,要逐个单位进行跟踪督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认真进行督办整改。
2、搞好督导检查。对企业因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承诺内容未兑现而违反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的,尤其是对“三违”现象,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3、积极帮扶,整体提高。各部门和各镇街要着眼实际,聘请相关专家和管理人员,组成帮扶工作组,对安全生产基础薄弱、“三项制度”建设不规范、问题多的单位,帮助其建立和完善“三项制度”,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以达到本级、本区域企事业单位落实承诺制度水平整体提高。
(四)考核验收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
区安委办结合《2023年度安全生产考核细则》,对各街镇、各部门“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落实、“三项制度”建设和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承诺内容兑现情况进行检查、考核,逐项打分,根据得分情况,衡量各街镇、各部门是否达到了总体目标要求。考核结果记入各街镇、各部门年度考核成绩。对总体考核不合格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指派专门人员进行督办,限期达到标准和要求。
(五)兑现落实阶段(全年)
安全生产承诺内容兑现是贯穿“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年”的主要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围绕中心工作,在推动企事业单位兑现承诺上想实招、用实劲,通过召开经验交流会、事故现场分析会等形式,帮助企事业单位对照先进找差距,重点查找“三项制度”建设层面存在的缺陷、承诺内容兑现落实不到位、“三违”等方面的问题;通过典型案例,现身说法,督促各企事业单位针对本单位实际,查找不足,排查隐患,改进工作,切实解决自身存在问题。各企事业单位要按照企业安全生产“三项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狠抓安全生产管理,坚决杜绝“三违”现象;对建立的“三项制度”,企业要统一装订成册,下发给企业内部所有干部职工,做到人手一册;要开展全员“三项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活动,提高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承诺内容兑现落实计划和承诺内容兑现落实进度表,在安全管理,制度建设,资金投入,安全费用提取与使用、设施设备和技术改进以及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等方面,逐项抓好落实。
四、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年”工作的领导,区安委会成立“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年”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街镇也要切实加强对“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年”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努力形成多部门联手、各行业参与,齐抓共管、分工协作、协调有序的工作格局,保证“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年”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各镇街、各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结合本辖区、本部门所属企事业单位的实际,制定相应的方案、计划。各街镇和相关部门要制定“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年”工作方案、“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年”阶段工作计划;企事业单位要制定“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年”阶段工作计划、安全生产承诺内容兑现落实进度表。
(三)广泛宣传,加强舆论监督。各镇街、各部门要利用各种方法和手段广泛进行宣传,对进度快、力度大、效果好的以及进度迟缓、搞形式、走过场的正反两方面典型都要进行通报表扬或通报批评,对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加以推广,激发企业自身抓安全的积极性,努力形成政府主导抓、企事业单位自觉抓的互动氛围。
(四)做好总结表彰工作。区政府将“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年”工作列入年度安全生产管理考核重要内容之一,对落实年工作开展好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对总体评估优秀且承诺落实工作突出的企事业单位,推荐并报请上级授于“安全生产承诺落实示范单位”。自2023年4月份开始,各街镇和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于每月底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报告工作进展情况,2023年1月10日前报全年工作总结。
附件:“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年”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第5篇 校园安全生产工作制度
一、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安全生产状况良好稳定发展,做好“创建平安校园”构建和谐社会,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按照市安委会的要求,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进一步强化各部门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负责落实全年安全生产责任状的各项控制指标,做到层层落实,确保我校安全生产无重大责任事故。
三、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加强对高危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特别是用水、用电、用气、饮食、行车、机械加工、实验室等特殊人员的持证上岗和岗位安全培训工作。
四、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加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力度,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
五、严格事故报告制度,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六、加强组织领导,协助后勤管理学生管理等有关部门,形成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格局,确保学校安全,平安稳定。
七、完成校领导和市安监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6篇 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制度范文
一、安委会会议
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时间由局安委会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确定并主持。会议内容:听到安全部门工作情况汇报会,总结本季度各单位安全生产情况;研究、部署全局安全生产工作及有关活动;解决全局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参加会议人员:局安委会全体成员。会议资料和会务工作由局安全部门负责。
二、局安委会办公室成员工作例会
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由安委会办公室主任主持。会议内容:总结上一个月安全生产进行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作出下月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对有关安全生产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对策和建议。参加会议人员:局安委会办公室成员。
三、全局系统安全工作例会
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由局安委会领导小组长或副组长确定并主持。会议内容:听取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部署下阶段安全生产工作,对有关安全问题进行研究,提出对策和建议。参加会议人员为局属各单位负责安全生产的领导及安全生产部门责任人。
第7篇 机械使用安全生产工作制度
1. 各种机械均应有技术说明书、出厂合格证、安全操作规程、运行履历书等资料和安全防护装置,否则不准使用。
2. 各种机械安装后,均应由安装单位组织有关人员参加验收,并向使用单位(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后,方能使用。
3. 起重机械设备应有各种安全防护,各种限位器,超载装置必须灵敏可靠,不得超载使用,执行国家统一指挥信号,信号指挥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发证,无证不准上岗指挥。
4. 电动工具的接地,接零要牢固可靠,各种电动机具应装置有漏电保护器,在使用前及收回后必须进行检查,绝缘良好方可使用。
5. 凡正式转的各类机械,必须建立专人专机相对固定,并制定岗位责任制或机组负责制,交接班制,定期维修制。
6. 机械操作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培训考核,发给安全作业合格证,定期体检,合格后方可单独操作。
7. 各类机械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酒后操作。认真执行“三不”,即:不准在运行中保养;不准设备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使用。上班前要严格检查装置是否可靠和机械运转是否良好,合格的方准进行操作。
第8篇 汽车钣金工安全生产工作制度
1目的
为规范集团公司各单位汽车钣金工的安全操作行为,确保人员作业安全,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2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汽车钣金工日常安全操作。
3管理职责
3.1各基层单位分工副职对车间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3.2各基层单位车间管理人员对车间安全生产直接负责。
4内容及要求
4.1作业前,穿好必要的防护用品,清理好作业场地,防止发生扎、碰、割、崩伤事故;检查所使用的工具柄把安装是否牢固,击打面有无飞过、毛刺。
4.2汽车钣金工在使用手电钻等移动式电器设备时,应安装漏电保护器,并戴好防护眼镜,穿戴好绝缘鞋和绝缘手套。使用其它设备作业时,应执行专用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4.3汽车钣金工在拆卸各种螺丝,非特殊情况不得使用气割或扁铲,使用时要认真观察周围环境,防止发生意外。
4.4汽车钣金工在吊装车棚、车厢、驾驶室时,要检查吊装设备、工具是否安全可靠,固定的是否牢固,并要统一指挥,密切配合。
4.5汽车钣金工在焊补油箱、油管时,必须放干净燃油,并用高压蒸汽彻底清洗,确认无残留气后,拆除螺栓,打开通气孔才能谨慎施焊。如无清洗条件不得焊补油箱。焊补密封容器应预先开好通气孔。
4.6汽车钣金工作业完毕,要切断电源、气源,清理好工具和作业场地。
4.7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开始实施。
第9篇 干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制度规范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我镇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建立健全安全监管网络体系,明确任务,责任到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全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镇人民政府镇长是全镇安生产工作的行政第一责任人,分管副职是本和行业或领域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各包片领导为所包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各下乡干部是镇政府派驻所包村的安全监管员,各村支书和主任是所在行政村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二、全镇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安全生产领导组实地排查检查与片长、下乡干部、村干部分级负责抓的办法。镇安全生产领导组的主要职责是,领导全镇安全生产工作,加强日常安全监管、安全隐患排查、提出安全隐患整治措施,全程督促和落实整改措施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镇安委会办公室;各包片领导负责所包行政区域内安全的监督和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日常安全监管、安全隐患排查、提出安全隐患整治措施,全程督促和落实整改措施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各分管领导和镇安委会办公室;各下乡干部负责所包村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日常安全监管、安全隐患排查、提出安全隐患整治措施,全程督促和落实整改措施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包片领导、各分管领导和镇安委会办公室;各村委主任负责所包村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日常安全监管、安全隐患排查、提出安全隐患整治措施,全程督促和落实整改措施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下乡干部、包片领导、各分管领导和镇安委会办公室。
三、分管领导和包片领导每周至少开展一次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活动,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并将活动情况书面报镇安委会办公室,发现重特大安全隐患直接报镇主要领导,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下乡干部每日进点开展一次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活动,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并将活动情况书面报包片领导、镇安委会办公室,发现重特大安全隐患直接报镇主要领导,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如发现私挖滥采、非法建筑等非法生产立即制止,如制止有困难,立即报镇主要领导和镇安委会办公室;证照不全的责令停产办证;证照齐全但存在安全隐患的责令停产整顿,并将情况及时报告镇安委会办公室。各村委24小时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活动,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在本村范围内的一切企业的新建、生产、工程建筑等都必须报告镇党委、政府、下乡干部、包片领导和镇安委会办公室,发现重特大安全隐患直接报镇主要领导,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四、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人在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活动结束后,将排查出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反馈给出被检查单位,以便被检查单位及时整改。
五、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人要及时收集各类安全生产信息,对于无证非法和违法生产经营活动要严厉打击,坚决予以取缔。不得虚报、瞒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六、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人要依法行使权利,不得以权谋私,以不正当理由干扰合法生产经营单位的正常运行,违者严肃查处。
七、实行向企业派驻安全监管员制度。各村下乡干部兼任所在村企业的安全监管员,职责是发现、报告、排除安全隐患。
八、实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今后凡出现安全事故造成后果,视情节和责任大小对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下乡干部、包片领导等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九、实行事前问责制。各村要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如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发现和上报并采取措施的,一经查出严格采取组织措施。
第10篇 某街道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街道、社区、网格、企事业单位成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管理责任人和管理职责;
2、街道、社区、企事业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或安全生产承诺书;
3、街道、社区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和党政副职一岗双责。
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街道每月、社区每周、网格员每日、企业每半日要开展例行安全巡查,重大节庆适时检查;
2、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或问题要立即填写整改通知书,并实行跟踪监管,期满时进行复查验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要立即采取相应的防范和监控措施,并及时上报。安全生产检查应做好记录和归档。
3,社区要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月查月报制”,街道要督办社区落实安全生产“首问制”,街道安办要落实安全生产“月审核制”。
三、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街道每月、社区每周、网格、企业适时召开安全例会,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每季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分析安全形势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各项安全生产防范措施,部署下阶段安全生产工作任务。会议要作出决定并形成会议纪要,并抓好工作任务的落实。
四、安全生产宣教培训制度
以每年6月份的“安全生产月”活动为重要载体,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宣传媒体,通过开展一系列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常识。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参加有关业务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并依法取得相应的安全资格证书。
五、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
建立完善举报制度,向社会公布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举报电话、电子邮件地址等。在接到有关单位或者群众的举报后,应登记编号,进行检查处理。检查情况要形成书面材料,并按照规定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六、安全生产事故统计报告制度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如实报告辖区内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和汇总。
七、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及奖惩制度
将安全生产纳入总体工作考核内容,落实工作责任和措施,定期组织对街道有关部门、社区及企业进行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检查,落实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实施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并严格惩罚兑现。
八、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实行每天24小时安全生产值班,有安全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和安全监管人员必须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
九、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落实人员负责安全生产文书资料和档案管理工作,并保证人员相对固定;建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台帐;按文书资料与档案的标准化管理要求,做好各类文件、信息、文书等资料的收发归档工作。
十、事故隐患和危险源管理制度
定期组织事故隐患排查,并做好隐患排查登记,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等原则,对事故隐患进行分类分级,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目标和整改期限,并实施跟踪监督。对辖区内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并上报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纳入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对危险源实施有效监控,明确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逐步进行整改。
十一、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辖区内发生伤亡事故后,根据《区突发事件信息应急处置暂行办法》第五条“一般及以上级别突发事件发生后,各街乡、区直有关部门要在事发30分钟内向区政府应急办初报情况,受特殊原因滞阻的亦不得迟于事发后1小时”的规定,各社区必须于30分钟内将事故有关信息向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报告,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救护和善后处理工作。同时,要对事故现场实行严格保护,防止与事故有关的残骸、物品等被随意挪动或丢失。
第11篇 安全生产事故处理组织机构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安全生产,齐抓共管和对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
2、坚决执行组织机构会商制度,每月20日组织有关成员对施工现场和驻地进行安全大检查,找出不安全因素和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责任到人,限期整改,确保施工生产机械设备及驻地处在可控状态。
3、加强规章制度建设,根据施工条件、生产进度、工艺要求,及时补充和完善施工安全措施,给施工生产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以确保生产任务的全面完成。
4、坚持教育为主,经常性的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知识讲座,岗前培训和转岗学习,努力提高施工人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从而确保施工人员群体保护意识的提高。
5、加强施工中安全检查监督作用,生产指挥人员和安全监督人员对施工重点将采取经常检查及跟踪监督,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安全生产。
6、加大安全措施费用的投入,创造良好的物资条件,使职工得到必要的劳动保护和可靠的安全设施。
第12篇 安全生产调度工作制度
为了加强和规范我司安全生产调度工作,根据重庆市南川区煤炭管理局《转发<重庆煤监局重庆市煤工局煤矿安全生产调度工作规则的通知>;的通知》(南川煤管发[2010]149号)、《关于印发煤矿信息调度管理办法的通知》(南川煤管发[2011]9号)和《关于转发重庆市煤矿安全监察局重庆市煤炭工业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开展全市煤炭系统信息调度统计机构和信息调度值班室标准化达标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南川煤管发[2013]2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调度机构建立及设备、设施要求
1、公司设立调度室,由董德胜任调度室主任,另配一个调度员吴珍育,保证调度室有专职调度员每天24小时不间断值班,调度值班人员离开调度室不能超过20分钟否则按脱岗处理。安全副矿长邹永刚为调度室的矿级分管领导。
2、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完善能保证调度信息采集、获取、传输、储存、处理的相关电子调度和应急工作事项的设备设施及工具,由调度室主任和机电副矿长负责对相关设备、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维护,确保所有设备、设施完好备用。
二、调度机构的工作内容
1、接报和搜集掌握现场管理情况、现场安全生产力量分布、现场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现场作业环境安全状况、安全隐患、安全事故及处置方案信息等,并记录、报告、整理、传递、汇总、储存信息,以供我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指挥协调安全生产,供监管监察机构了解掌握情况并采取针对性措施;按照《煤矿安全规程》、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和我司制定的规程、措施、制度、要求等向工作现场有关人员发出相关信息,以保证企业安全生产有序进行;办理上级主管部门调度机构要求的工作。
2、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和生产中断事故时,负责督促有关部门、人员迅速处理。
3、建立并完善以下台帐和记录
⑴煤矿安全生产调度值班记录(即日常调度台帐),内容为记录每个作业班次作业人员情况、具体作业地点和内容等。
⑵瓦斯调度台帐,内容为记录井下各作业地点瓦斯情况、瓦斯异常区域的调度、安全监控系统设备异常情况等。
⑶隐患整改记录(即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调度台帐),内容为负责井下矿级带班领导发现的安全隐患的记录并督促下一个作业班次整改安全隐患确保安全隐患实现闭合管理和安全检查查出的隐患、隐患整改、复查情况的记录。
⑷放炮作业调度台帐(该台帐内容写在“放炮汇报请示记录”内),内容为井下进行爆破的采掘工作面放炮作业时汇报人、瓦斯浓度、现场顶板及支护情况、人员撤离及警戒设置、值班领导意见等。
⑸事故处理台帐(该台帐内容分别写在“煤矿安全生产调度值班记录”和“工伤登记”内),内容为记录井下发生的轻微伤、轻伤及以上安全事故和造成较大影响的生产事故发生、处理的详细情况,并按相关规定及时上报。
⑹专项调度台帐(该台帐内容写在“煤矿安全生产调度值班记录”内),内容为巷道贯通、通风系统调整等专项工作的调度等。
4、调度室必须配备最新的通风监控系统图、采掘工程平面图和各作业地点的规程、措施等图纸、资料。
5、瓦斯超限及排放、主局扇停送风、井上下停送电及避灾撤退调度工作要求:
⑴“一炮三检”及“三人连锁放炮” 调度:调度员接到作业点班(组)长的放炮请示后,必须电话核实当班瓦检员的瓦斯检查情况、放炮员的装药情况及班(组)长的警戒设置情况无误后,请示矿级地面值班领导经同意放炮后,方可下达放炮指令,否则责令现场安全员采取措施处理完毕后再下达放炮指令。接到班(组)长的放炮后“三人”共同检查作业点安全情况汇报后,确认可作业时,方可下达同意作业指令。
⑵瓦斯超限及排放调度
当接到或从监控发现瓦斯超限时,调度员必须迅速报告通风、安监部门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或值班领导、矿长)。
当接到排放瓦斯任务时,调度员必须先核实排放作业点(区域)回风流落实断电撤人,方可下达送风排放指令,并时时调度瓦斯排放的全过程,遇异常情况迅速报告采取紧急措施。
⑶主局扇停送风调度
当接到主扇停风报告时,调度员必须先指令主扇司机打开井口防爆门及安全出口风门,随后通知所有井下作业人员迅速撤到主要进风大巷或地面,同时通知各瓦检员及电工停止局扇运行,并报告技术负责人。
当接到局扇停风报告时,调度员必须通知受影响区域的人员迅速撤到主要进风大巷,并报告技术负责人。
只有接到主扇运行正常的报告,才能请示技术负责人并执行排放瓦斯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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