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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9 热度:59

学校安全工作规章制度

第1篇 学校安全工作规章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保护学校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____市教育局特制定《____市学校安全若干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根据《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本着对师生高度负责的精神,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高度出发,重视和加强学校安全工作。

第三条学校安全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对师生员工实施安全防范教育,不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及时排除不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确保学校师生人身安全和公共财产不受损失。

第四条学校安全工作坚持“属地化管理”、“谁主管、谁负责”、“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领导与职责

第五条学校安全工作应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归口教育行政部门管理,接受上级政府和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六条学校安全工作实行安全工作责任制。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和学校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班主任承担对学生进行日常安全教育和管理的责任,教职员工均有维护学校安全和保护学生安全的责任和义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从领导班子成员到每位干部职工,既要既抓业务,又是抓安全,人人一岗双责,形成纵到底横到边的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机制,层层落实责任,做到层层有目标、人人有责任、事事有人管。

第七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都要建立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机构和人员,具体负责学校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要建立健全中小学安全管理工作网络,配备安全工作信息员。

第九条教育行政部门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职责

(一)对所管辖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二)制定本地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年度计划,落实年度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三)与下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签订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书,并考核其落实情况。

(四)督促学校排查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并对本部门无力解决的整改项目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五)接受上级部门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六)负责学校重特大安全事故处理的具体工作和一般安全事故处理的领导与指导工作。

(七)其它应由教育行政部门处理的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条学校在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

(一)建立与本校安全管理工作相适应的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和保卫人员,落实责任、经费,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

(二)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学校安全事故预防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

(三)制定本校安全管理工作年度计划,落实年度工作。

(四)负责与本校各职能部门签订安全责任书,将安全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各个教职工,并考核其执行情况。

(五)开展安全检查,排查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并对本校无力解决的问题如实上报主管部门或同级政府。

第三章安全宣传教育

第十一条学校安全教育的基本任务是:在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中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通过学习安全知识和进行安全技能训练,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防范意识和在紧急状态下自救、互救的能力。

第十二条学校安全教育工作目标。

小学阶段安全教育目标是:初步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了解在学校和日常生活中基本的安全常识,掌握在紧急状态下避险和自救的简便方法,熟记常用的报警、援助电话,具备初步的分辨安全与危险的能力。

中学阶段安全教育目标是: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和法制观念,自觉遵守安全法规和学校的有关制度、纪律;

熟悉在学校、家庭、社会中须知的安全知识,具有一定事故防范和抵御暴力侵害的能力;

掌握在紧急状态下自救自护的基本方法;

具备一定的安全与危险的判断能力;

懂得运用法律、法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学校安全教育以学生为主,也要对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家长进行教育。

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是: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教育,普法教育,安全意识教育,安全防范教育(包括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教育、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预防教育、自然灾害安全教育、预防触电、溺水和煤气中毒教育、校内活动安全教育、校外活动安全教育、生活中各类安全常识教育以及紧急情况下撤离、疏散、逃生、自救、自护的方法和受到不法侵害时的安全防护等方面的教育)。

第十四条学校安全教育的形式和方法:学校要将安全教育列为素质教育的内容,通过校会、班会、团队会、黑板报、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向师生传达上级有关学校安全教育及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广大教师要关心并积极参与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教育媒介向学生传授安全知识。

学校应开设安全教育课,并将安全教育渗透到教学、社会实践、日常生活、节假日及各种大型活动中。

要积极争取有关部门配合,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和不同地域、环境、季节特点,对师生进行经常性教育、阶段性教育、警示性教育和预防性教育,进行必要的安全演练,使师生员工了解掌握紧急状态下撤离、疏散和自救、互救的方法技巧。

对小学生的集中安全教育,每学期至少在开学后、期中、放假前进行三次;

对中学以上阶段学生的集中安全教育,每学期至少在开学后、放假前进行两次;

紧急疏散演练每学期不少于两次。

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利用每年的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每年3月最后一周的星期一),围绕当年确定的活动主题,集中对师生和社会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第十五条学校进行安全教育时,要特别注重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障碍的疏导工作,帮助学生克服各种心理压力,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防止和减少学生因心理疾病而发生的他伤、自伤、自残事故。

第十六条学校教职员工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和法制观念,自觉遵守国家颁布的安全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规程、规定;

掌握组织各类大型活动的安全知识、审批程序及处置突发事故的方法,具备分辨安全与危险的判断能力和防范事故的能力,掌握紧急状态下组织学生自救自护的方法;

掌握识别学生心理疾病和正确处置方法;

认真履行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监管的职责,学会运用法律保护学生和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十七条校长要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的思想和法制观念,将安全工作摆在重要的工作日程;

根据地域、环境、季节等变化,定期对干部和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对学校安全保卫工作进行检查,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积极防范事故发生和妥善处置各类突发性事件。

第四章安全工作制度

第十八条会议制度。

将安全工作纳入单位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各安全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以上相关工作会议(重大、敏感时期适时进行),传达学习上级安全工作通知、指示精神,总结、分析、研究部署本单位安全工作。

第十九条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主要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维护稳定、综合治理及处置突发事件、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消防安全、饮食卫生安全、集体活动安全、交通安全、校园治安、门卫管理、出入人员登记、重点部位管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安全常识宣传教育等规章制度,并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处(室)和个人。

第二十条学校安全工作检查制度。

每学期开学前、学期中、放假前、雨(雪)季前、冬季取暖前及重大敏感时间段、时间点,各学校要组织人员对学校安全保卫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和整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学校落实安全制度和防范措施进行督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

学校无力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

第二十一条学校大型活动审批制度。

严格执行大型活动申报、备案制度,学校组织大型校外集体活动,要制定周密的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于4日前报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请示要附活动方案、安全管理措施、应急预案和责任人名单。

学校在教育教学计划内安排的整年级、整班外出活动须报校长批准。

第二十二条学校安全工作报告制度。

每学期期末,学校将安全工作情况以书面形式报教育主管部门。

第二十三条学校安全保卫工作考核制度。

把学校安全工作列入考核学校校长工作情况及学校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

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凡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学校,一律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五章安全管理

第二十四条加强校舍安全管理。

学校要特别加强对校舍的监控,定期检查,发现险情(危房、危墙、危厕等)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妥善处理。

凡经上级行政主管部门鉴定的危房,学校必须立即封闭停用,并制定修缮计划和方案,筹集资金尽快修缮或加固、翻新。

学校无力解决的,要根据情况及时书面报告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因校舍改建、扩建、改变用途等引起负载变化或超过设 限的,学校应书面上报业务主管部门。

在实施“新、改、扩”建项目工程建设初,实行严格的招投标制,签订甲乙双方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双方安全管理责任,严格执行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规定,严把工程质量关,同时做到安全生产、质量、消防设施建设“三同时”。

建立校园基建项目安全生产法人责任制,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拆除和建设施工许可证及安全备案手续,禁止基建无施工许可、无委托工程质量监督、无组织工程竣工验收等“三无工程”。

外来施工人员到校施工,由其施工单位统一到学校安全部门办理临时出入证。

实行“谁用工,谁管理”的原则,部门使用临时工必须执行学校的临时用工管理制度,严格审批手续。

严禁将学校校园场地、出租房屋出租用于停放社会车辆,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生产、经营活动,以及其他可能危及学生身心健康和安全的活动。

第二十五条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处理好防火与防盗的关系。

要根据《消防法》和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配合消防部门定期对学校设施进行排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

学校办公楼、教学楼、实验楼、宿舍楼等应设置消防栓和灭火器,各类教室、实验室、仪器室、图书馆(室)、阅览室、食堂、餐厅、学生宿舍等必须配备灭火器,并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

门厅、走廊、楼梯等安全通道,要保持畅通无阻,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学校根据学生不同年龄层次和特点,每年至少安排4个课时,及时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知识宣传教育活动。

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义务消防员要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岗位培训,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档案。

学校要及时更换老化电线和各类管道,并做到各类线路、管道敷设符合有关安全规定。

学校内严禁制作、存放、销售烟花爆竹,严禁学生参加此类劳动和活动。

第二十六条加强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

学校应加强住校教师、学生宿舍特别是女生宿舍的管理。

学生宿舍的安置应当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严格学生请假制度、出入校园审批、登记制度;

不准学生上课时间随便进入宿舍,不准学生在宿舍接待校外人员,非本宿舍人员不准留宿。

严禁学生在宿舍内私自接线安装、使用各类电器和充电器;

严禁将应急灯、煤油灯、蜡烛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宿舍,严禁明火取暖。

非寄宿制学校,严禁招收住校生。

严禁学校租用或变相租用当地民房作为学生宿舍。

第二十七条加强对大型社会活动和社会实践的安全管理。

组织学生参加的社会公益活动及上级要求学生参加的各种大型活动,必须首先排查不安全因素,提出预防措施和应急方案,报教育主管部门批准。

组织学生外出社会实践或校个集体活动时,要坚持在无毒、无害和力所能及、确保人身安全的原则下,有针对性地进行劳动安全教育、组织纪律教育,同时做好师生的安全保护工作。

禁止组织学生参加超越其年龄、行为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范围的各类活动(如高层建筑物上擦玻璃,擦洗交通隔离物,医院等有传染病源的地方劳动等)。

严禁组织学生参加扑救森林火灾和防汛、防洪活动。

经批准举行的各种校外活动需乘坐的交通工具应具有法定营运资质,必须同法定营运单位签订运输合同和安全责任书,大型集会活动要事先对行车路线、交通工具、场地、设施、设备、消防、疏散通道等进行详细勘察,认真排查各种安全隐患,制定应急预案,确保人身安全。

校外大型集体活动在外就餐需同供餐单位签订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

凡外出参加各种活动,学校领导及安全小组成员必须对活动全过程进行监控,并配备学校领导和足够的教师带队。

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庆典、演出等活动。

学校校长有权拒绝社会上任何组织和个人要求学生参加没有安全保障的各种社会活动。

第二十八条加强校车管理。

凡是用于接送学生的车辆必须经交管部门审核合格。

严禁租用个人车辆接送学生;

严禁无牌、无证、报废、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接送学生,严禁货车、拖拉机等车搭载学生;

校车应按额定数量乘坐,严禁超载;

幼儿园接送幼儿用车应指派随车护送管理人员维护车厢内的学生安全;

学生外出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不得租用证件不全和车况不良的车辆,要选用技术过硬、具有三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持有效证件的驾驶员。

建立每辆校巴车安全台帐,对9座以上的车辆进行统一制作门徽;

学校的各种机动车辆,应加强保养和维护,不得使用拼装车、报废车作为校车,杜绝病车上路;

校车未经校负责人批准不得擅自外借;

校级领导一律不得驾驶校车;

学校司机要证件齐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酒后驾车,防止交通事故发生;

节假日期间,各单位车辆原则上一律封存。

第二十九条加强校园网络安全管理。

认真执行有关网络系统安全管理的国家法律、法规、规范,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水、防尘、防震、电源防护等工作,学校在工作中实行“定人、定岗、定责任”,加强网络运行稳定与信息安全管理的“三定一加强”管理制度。

引导学生正确、安全、健康地使用网络进行教育教学活动,防止反动、色情、暴力等不健康的视听信息腐蚀学生。

将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和信息化建设同步实施,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从事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不得利用学校网络资源开展与教育无关的各类公共信息服务。

第三十条加强对体育设施、体育活动工作的管理。

学校的体育场地和活动器械应符合体育活动安全和体育卫生标准,运动项目和运动强度应适合学生的生理承受能力和体质健康状况。

要加强对早操、课间操和体育课教学的组织工作,体育课教师要加强运动技术要领和准备、整理活动的指导,注意做好学生活动中的安全保护,防止和减少意外伤害事故。

禁止学校组织学生在街道和交通要道上进行跑步等体育活动。

体育教师要与学校医务人员配合,建立学生健康档案。

在学生参加体育竞赛、军训和体育课中的剧烈活动时,禁止有病、体弱及身体不适者参加。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以预防和保健的名义自行组织学生集体购买、服用各种保健药品。

第三十一条加强教学环节的安全管理。

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学校应按时上课和放学,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学生出现旷课的,寄宿学生擅自外出或者夜不归宿的,学校应及时通知其父母或者监护人并派人查找;

学生进行教学活动和晚自习时,学校应当安排人员值班、巡查,合理引导学生有序上下楼梯,不在走廊做游戏、嬉戏打闹,及时疏散拥挤人群。

教室内不准乱拉私接电源、乱设插座、乱充电。

不准学生在无保护措施情况下擅自登高擦洗窗户外玻璃。

学校教职员工要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

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对造成学生致伤、致残、致死等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违反师德建设有关规定,造成恶劣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学生应当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纪律,在不同的受教育阶段,应根据自身的年龄、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避免和消除相应的危险。

中小学生应按时上、放学,如有特殊情况,应事先通知家长,并采取安全措施。

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工作。

第三十二条加强各功能室(馆)安全管理。

实验室要健全安全操作和管理规程,禁止学生参加不能保证人身安全的实验。

各功能室及管理人员必须加强用电、用火、防盗管理,各功能室必须配备消防器材,管理人员要具备消防知识,否则不得上岗。

实验室、食堂等所需要的易燃、易爆、有毒或腐蚀性的试剂、药品以及其它危险物品的采购、存放、保管实行双人负责制(实行两人两把钥匙管理),应建立严格的保管、检查、检测、领取、使用、库存、销毁登记制度,防止流失和事故的发生。

第三十三条加强锅炉安全管理。

锅炉的使用必须经质量监督部门检测,锅炉工必须持证上岗,有明确的操作规范,不准随意请他人代班操作。

锅炉应实行定期检测和定时检修制度,检验不合格的锅炉禁止使用。

锅炉房内应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锅炉工要落实责任制,任何情况下不准擅自离岗,要时刻注意气压情况、进水情况,建立值班登记制度,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第三十四条加强饮食卫生的安全管理。

食堂卫生:严格执行学校食堂卫生的相关管理规定,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范,建立食堂物资定点采购和索证、登记、食品留验和记录制度。

食堂要按规定配备必须的消毒、冷藏等设备,认真做好食品的采购、运输、加工、贮存等环节的卫生工作,坚决杜绝过期、变质、有害、有毒及污染的食品进入学校,防止食物中毒和药物中毒。

要高度警惕并防止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非正常竞争等引发的伤害事件。

要建立和完善学校食堂管理规章制度,明确职责,责任到人。

食品卫生: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严防食物中毒及各种疾病的发生,未经学校同意、未办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手续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在学校内从事经营和服务活动。

饮用水卫生:学校要加强对水源的管理,每期开学前,必须对水质卫生进行监测,定期进行消毒,合格后方可向师生提供。

传染病预防: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预防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案例》的规定,加强传染病和流行性疾病预防控制。

发现师生发生传染病及流行性疾病,要立即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完善学生健康档案,注重对传染病和流行性疾病进行分析、处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第三十五条学校应加强财务管理和固定资产安全管理。

对重点部门和要害部位,学校应落实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有条件的学校应配备技术先进、质量可靠的监控设备,防止因管理不善发生火灾、被盗等事故。

第三十六条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

坚持“排查得早、发现得了、控制得住、解决得好”的工作原则,完善“学校领导-各处室-班级”三级信访渠道,切实转变各级领导工作作风,深入基层一线,深入师生员工和退休教师、职工中,了解他们的工作生活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积极为广大教职工做实事,解难事,办好事,确保化解矛盾不留死角和盲点,确保无个人或集体赴市、省、北京越级上访事件的发生。

第三十七条加强节假日期间带班、值班和日常门卫管理。

节假日或重大敏感时期,学校除安排保安人员值班外,还应安排教师值班、校级领导带班。

值班和带班人员要尽职尽责、坚守岗位,做好校内安全巡查、情况记录、交接班和信息报送工作,确保24小时信息畅通。

坚持防汛昼夜值班制度,坚持做到汛前整改,汛期重点监控,汛后救灾及时。

学校要建立健全门卫值班、巡查制度,聘请专业保安担任门卫,加强业务指导和管理,落实校外人员入校登记、验证制度。

严格无关人员、车辆进入校园,加强对带入或带出学校可疑物品的盘查,严禁将非教学用的易燃易爆品、剧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

第六章校园周边环境安全

第三十八条学校在认真做好学校内部安全管理工作的基础上,要时刻关注学校周边环境,积极同当地有关部门联系,加大校园周边环境信息员队伍建设,实施学校周边环境安全隐患举报制度,鼓励在校师生、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举报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和影响学生健康成长的因素,及时向教育行政部门及相关部门汇报,加强同公安、工商、城管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加大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力度,共同创建良好的育人环境。

第七章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

第三十九条学校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的一日内,以书面形式将事故发生、处理情况报告教育行政部门。

第四十条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重大安全事故、师生非正常死亡事件后,应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及卫生、公安等相关部门报告。

接到报告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在2小时内向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第四十一条学校事故报告的主要内容。

食物中毒事件报告内容主要包括食物中毒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校内或校外)、人数、姓名、原因、主要症状、学校所采取的措施等。

传染病流行事件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传染病的种类、开始流行时间、地点、感染人数、姓名、主要症状、学校所采取的措施、卫生医疗机构的初步诊断等。

安全事故及师生非正常死亡事件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发生的种类、时间、地点、伤亡人数、姓名、民族、事故原因、责任鉴定、善后初步打算及其直系亲属姓名、单位等基本情况。

第四十二条发生安全事故后,学校及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立即立即启动突出事件应急预案,及时联系公安、急救中心等部门,全力组织抢救,力争使损失和影响减小到最低程度,并尽快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学校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学校负责人不得在事故处理期间擅离职守。

第四十三条事故处理结束后,学校或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在1日内以书面形式将事故处理情况上报市教育局。

第四十四条学校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为学生购买校方责任险,鼓励监护人自愿为学生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并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理赔工作。

第八章安全事故责任追究

第四十五条实行学校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度,在学校目标考核、评优表先活动中,对当年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公共财产重大损失的单位或个人实行一票否决,取消一切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选资格。

第四十六条学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对学校领导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别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本规定要求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因学生缺乏相应安全知识,致使事故发生且情节严重的;

(二)未按本规定要求建立安全工作制度,完善相关防控措施,学校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教育行政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限期整改但拒不改正,造成安全事故发生的;

(三)未按有关法规要求实施校内设施建设和管理,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且情节严重的;

(四)未按有关法规要求组织开展校外活动,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且情节严重的;

(五)未按有关法规要求组织体育教学和课外活动、开展学校卫生工作,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且情节严重的;

(六)未按本规定要求加强校园秩序管理,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且情节严重的;

(七)未按本规定要求加强车辆等公共财物管理,造成人员伤亡或公共财产重大损失的;

(八)违反本规定

第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三条要求,对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报告的;

(九)违反本规定

第四十二条要求,对事故未及时组织处理或阻挠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的。

第四十七条学校教师体罚、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伤、残、死亡等严重后果的,由所在学校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八条本规定由市教育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四十九条幼儿园、民办教育机构的安全管理工作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五十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2篇 学校学院物业管理中心安全工作制度

学校(院)物业管理中心安全工作制度

为了更好地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负责制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特制订安全工作制度如下:

一、严格执行学校及总公司的各项安全工作制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二、加强职工安全教育,职工上岗(转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

三、中心全体职工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

四、要害部位严禁闲人进入,其电器、设备、照明等均应符合安全规程要求。对重要的设备设施要定期检测、校验,禁止设备病态工作。

五、高空作业时严格执行双人操作制度,采取严格的保护措施,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六、严格危险有毒物品的管理,实行双人双锁的管理办法,严禁擅自存放、领用,以确保安全。

七、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时到岗,严禁擅自脱岗、私自调岗。

八、严格监控保密制度,监控人员在屏幕上看到的情况不得擅自外传,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上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监控重地,有关人员需观看(或调看)监控录像,必须履行审批手续。

第3篇 乡中心某小学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乡中心小学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学生在校的一切安全,保证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和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大门安全管理制度:

1、上课期间,锁住学校大门,严禁闲人自由进出校园和学生课间走出校门。

2、放学时值周领导及值日教师要在大门旁维护安全秩序,严禁学生骑车出校门。

二、课堂教学制度:

1、每堂课的科任教师是当堂课的安全第一责任人。

2、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3、严禁擅自脱离课堂及不按要求进行教学。

4、班主任及授课教师每一节课前要进行点名,如发现学生无故不上课,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到学生家长。

三、设备设施检查制度:

1、值周领导每期要检查设备设施情况,并做好记录。

2、全体教职工要关注存在在身边的安全隐患,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

四、饮水安全制度:

1、班主任及授课教师要求学生自带水。

2、教育学生不得饮用不干净的或水质差的水。

五、课间管理制度:

1、值周教师必须加强课间巡视工作,并做好记录。

2、班主任要加强班干部监管同学的课间行为,不乱扔纸屑、果皮、营养餐袋、并教育学生课间不攀高、不跳台阶、不在楼梯口追跑、上厕所不拥挤、不做危险性游戏,不乱涂乱画等。

3、严禁学生课间擅自出校园。

六、*活动安全制度:

1、学校举行大型校内外活动,班主任及授课教师要及时引领学生到场。

2、开展大扫除、义务劳动等活动时,教师必须在场参与,布置学生力所能及的工作。

七、物品放置安全制度:

1、严禁学生携带锐器、危险器具进校园,一经发现班主任及授课教师要立即没收。

2、严禁学生携带如剪刀、小刀等锐器上体育课或活动课。

八、用电安全制度:

1、对学生进行用电安全常识的教育,班主任及授课教师要教育学生不准随意触摸电源和线头等、发现破损或危险要及时处理。

2、教学过程中教师不要随意让学生做开启电源等工作。

3、教师在使用电器前必须检查电源、线头等安全。

注:以上八项安全管理制度,全体教师务必高度重视,认真执行,否者后果自负!!

第4篇 某小学学校安全保卫制度

小学学校安全保卫制度

为了切实做好学校的各项安全防范工作,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防止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的生命和学校财产的安全,特订立以下安全保卫制度:

一、学校各部门要充分重视安全工作,强化'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狠抓安全工作责任制和各项措施的落实。学校领导要经常过问安全工作,认真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建立'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制,把各项工作落实到具体人。

二、经常性地校舍师生进行法制教育、安全防范知识教育和行为规范养成教育,提高师生自律、自防、自护能力,确保师生的安全和遵纪守法良好习惯的养成。

三、总务处每学期要认真进行两次全校性的拉网式的安全大检查,发现隐患和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整改,检查重点:

1、校舍及其各种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2、师生用餐及食品是否符合卫生标准;

3、校园用电是否安全,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4、学校周围是否有不安全因素;

5、学校安全工作制度是否认真执行。

四、做好师生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要严格按照操作程序,周密组织、悉心准备,做到万无一失,防范于未然。

五、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要落实好值班责任制,坚持24小时值班,设立来访人员登记,组织夜间巡查,坚决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和失窃案件的发生。

第5篇 学校园林保洁部安全生产制度

学校物业园林保洁部安全生产制度

1.安全责任

(1)各级领导在所属职责范围内,是安全第一责任人。

(2)定期进行安全大检查,要求做到群管、群防、群查、群治的安全工作方针,确保无安全事故。

(3)新工人进厂必须坚持进行安全知识教育,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4)工人在工作时不得吸烟、饮酒,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工人自行承担。

(5)各班组要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措施。禁止赤足或穿拖鞋,严禁酒后操作,按规定设立防护栏、挡板。

(6)严格执行学校园林工作安全施工规范,服从管理人员管理,发现洞、坑等危险处,应有防护设施或明显标志;安全标志、警示牌和安全防护措施,不得擅自拆动。

(7)工人应严格按安全规程操作,听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防止在苗木起吊和运输过程中造成人员伤亡事故,否则造成伤亡事故概由工人自行负责。

(8)工人如不听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不按安全规程操作,擅自从事指定工作范围外的工作、干私活、乱动用机具设备和无证上岗,造成伤亡事故概由工人自行负责。

(9)工人在登高作业时,高处作业人员的身体条件要符合安全要求,同时必须系安全绳,在对行道树修剪时,要将施工现场用安全绳圈出,同时要有专人维护现场,防止锯落得大枝砸伤行人与车辆。

(10)工人在从事重体力劳动时(如搬运桌椅等),应该注意安全,避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11)使用洒水车辆及翻斗车时,不得在故障情况下使用,不得由无驾驶证人员使用,驾驶人员起车前要做好'三检查',即:查水位、查油量、查操纵系统是否完好。驾驶员要遵章驾驶,严禁带病行驶、酒后驾驶;夏季注意发动机散热,注意路面高度和地面湿度。

(12)使用打草机时,要清除草地上的各种杂物,操作前检查机器是否处于安全状态,同时注意行人及周围车辆安全。

(13)使用绿篱修剪机及油锯时,使用前要检查机器是否正常,操作时应注意自身、行人及周围环境安全。

(14)入冬前做好防守工作,对于水车排水管、室外浇水管和喷灌水管线要注意排空管内存水,以防冻裂。

(15)夏季喷泉看护要注意水位高度,以防设备损坏,注意闲散人员的管理,严禁非工作人员下水和接触喷水设施,以防触电,注意及时打捞水中漂浮物,以防阻塞水管和水泵。

2.消防责任

(1)工人在施工中应严格遵守有关消防规程,落实消防措施,防止火灾事故发生。如出现消防事故,概由工人承担责任和后果。

(2)在给车辆加油过程中,严禁吸烟。

(3)工作时严禁吸烟,吸烟须到指定处,如工人违反禁烟规定,自行承担事故责任并接受处罚。

(4)做好树枝、枯草的存放管理,要及时清理及时检查,以防失火。

(5)对所管理的区域的重要位置及易发生火情的区域进行重点检查,对校园内的草坪树木林地进行每日不定时巡视避免发生火情。

(6)工人在休息室内严禁使用违规电器,下班后必须关闭电源,防止引发火灾。

(7)春季烧荒要选择风力不大或无风的天气进行,烧荒前要准备好扫帚等打火工具,并根据绿地现场适当选择风向,注意避让针叶树等易燃植物。

(8)进入库房加油或利用汽油清洗维修机械时,严禁吸烟,用过的汽油等易燃废油不准随意乱倒,以防火灾。

3.保卫责任

(1)购进苗木原则上要求当天必须栽植完毕,如因现场具体原因当天无法栽植完毕,工人班组必须有人对苗木进行保护和看守。如因工人未做好保卫工作,造成苗木毁损或被盗,将照价赔偿,将从工人工资中全额扣除。

(2)库房内工具要严格管理,禁止私用,工作结束后所有出库工具要及时入库。

4.定期对工人进行生产安全培训。

第6篇 x学校安全工作报告制度

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增强安全事件信息通畅,确保学校财产及师生的人身安全,确保教育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安全工作报告制度:

一、重大安全事故

1、 重大安全事故包括:政治性案件(如*等)、网络信息安全事故、建筑质量事故、校内食物中毒、传染性疾病、重大火灾、校内意外伤亡事件、学生活动意外伤害事故等,出现以上重大安全事故,学校应当根据现有条件和能力,保护事故现场,保全相关证据,向120、110及相关单位求助,及时采取措施救护受伤害的教职员工和学生,并通知受伤害者亲属或监护人,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2、 报告途径: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报告时间不得超过事故发生后四小时),校领导(含民办学校)向教育局各块分管领导报告

3、 报告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事故简单经过、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区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控制情况以及报告人、报告单位。事故现场情况、伤亡人数发生变化后,学校应及时进行补报。事情紧急可先采取口头报告形式,但必须在24小时内及时呈送书面报告。

二、一般性安全事故一般性安全事故:包括学生在校外受到“清钱”、“交通事故”、斗殴伤害则在24小时内形成书面材料报告。报告途径、内容同上。

三、安全隐患学校发现校内建筑物安全隐患,由学校直接向教育局校安办报告;校园周边安全隐患,由学校向教育局分管领导书面报告。

四、学生外出活动报告制度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含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劳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实行申报制度,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交通工具必须向有营运资格证的专业运输部门租用、查阅相关证件、签订营运合同(含保险),要有安全应急预案。中小学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必须要由校领导带队,并配备充足的师资、医护人员,注意对活动进行全程组织和安全管理工作,由教育局局长审批。

五、责任追究发现安全事故和安全隐患不及时、不如实报告或者隐情不报,造成后果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7篇 学校安全制度-8

学校安全制度8

为了帮助学校的老师和学生增强保护意识,防止和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保持安全、平稳的育人环境,学校特制订安全制度,望认真贯彻执行。

一.学校教育方面。

1.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或变相体罚及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2.学生实验操作前,教师要讲清实验步骤和规则,做好实验中的安全教育。

3.上体育课,教师要做好运动的安全教育和保护工作。对因病、例假而请假的学生给予准假。

4.校内劳动,教师要做好安全教育,加强劳动管理,避免学生在无保护措施下干有危险的活。

5.组织学生参加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必须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指派专人监护好学生。

6.学校不得让学生在危及人身安全的校舍和其他教育教学设施中活动。

7.教师上课时不得擅离岗位,在正常的教育教学时间内,教师不得随意让学生中途离校。

8.学校建立卫生保健制度。为每个学生建立卫生档案卡,特别注明其体质特征(如先天性心脏病、对青霉素有过敏史等),学校卫生教师也应经常与其他教师保持信息沟通。

9.制止一切打架斗殴等事件发生,校内如发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及时将受伤学生送往医院或采取其他必要的医疗措施,不延误病情或导致伤害程度加重。并及时通知家长。

10。定期对校舍和教学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杜绝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二.学生教育方面

1.实验操作必须按实验规则进行,不能忌讳师言。

2.参加体育活动要安全、规范,不在无安全保护措施下开展易引起伤害的活动。

3.参加体育竞赛活动要讲文明、重友谊、不得有粗野的伤人动作。

4.应自觉遵守校纪校规。课间要文明,不追逐玩耍、打吵,不得手持刀具、器械击打对方,不携带玩具枪、弹弓等弹射对方。

5.上下楼梯要有礼让精神。进出校门不争抢、冲撞,自行车要推行。

6.课内课外校内校外、同学间不得恶作剧,以免出现意外伤害事故。

7.上学、放学路上骑车要小心慢行、注意来往车辆和行人的安全,避免发生车祸。

8.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社会活动,要严格遵守组织纪律,不擅自离队。要重视活动安全,要有自我保护意识。平时严禁购买不卫生或过期食品,以免引起食物中毒。

9.遵守学校作息制度,上学准时到校,放学及时离校,不逗留在校玩耍。双休日不准在校内玩耍。

10.校内严禁燃放大小爆竹、抛爆等危险品。教室内电灯、插座等严禁拨弄,以免发生触电事故。

第8篇 达立学校实验室安全制度

达立学校实验室安全制度

实验室是学校教学的重要科学基地,贮存有贵重的仪器和化学危险药品。为防止损失和产生事故,必须做好防盗、防火、防水、防毒和安全用电等工作。

一、防盗

1、加强防卫,经常检查,堵塞漏洞。

2、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仪器室,室内无人时随即关好门窗。

3、仪器室内不会客,不住宿,未经领导同意,谢绝参观。

4、办公室内不得存放现金过夜,不得存放私人贵重物品。

5、发生盗窃案件时,保护好现场,及时向领导、治安部门报告。

二、防火、防爆

1、仪器室备有防火设备:灭火机、砂箱等。严禁在仪器室内生火取暖。

2、易燃、易爆的化学药品要妥善分开保管,应按药品的性能,分别做好贮藏工作,注意安全。

3、做化学实验时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谨防失火、爆炸等事故发生。

三、防水

1、实验室的上、下水道必须保持通畅,实验楼要有自来水总闸,生物、化学实验室设置分闸,总闸由值班人员负责启闭,分闸由有关管理人员负责启闭。

2、冬季做好水管的保暖和放空工作,要防止水管受冻爆裂酿成水患。

四、防毒

1、实验室藏有有毒物质,实验中会产生毒气、毒液,因此必须做好防毒工作。有毒物质应妥善保管和贮藏,实验后的有毒残液要妥善处理。

2、建立危险品专用仓库,凡易燃、有毒氧化剂、腐蚀剂等危险性药品要设专柜单独存放。

3、化学危险品在入库前要验收登记,入库后要定期检查,严格管理,做到"五双管理"即双人管理、双人收发、双人领料、双人记帐、双从把锁。

4、实验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制作有毒气体要在通风橱内进行,学生实验室装有排风扇,保持实验室内通风良好。

5、学生实验桌上备有废液瓶,化学实验室备有废液缸,实验室附近有废液处理池,防止有毒物质蔓延,影响人畜。

五、安全用电

1、实验室供电线路安装布局要合理、科学、方便,大楼有电源总闸,分层设分闸,并备有触电保安器。

2、总闸由每天的值日人员控制,分闸由各室的管理人员控制,每天上下班检查启闭情况。

3、学生用电源总闸设在讲台附近,由任课教师负责控制供停。

4、实验室电路及用电设备要定期检修,保证安全,决不"带病"工作。如有电器失火,应立即切断电源,用沙子或灭火器扑灭。在未切断电源前,切忌用水或泡沫灭火机灭火。

5、如发生人身触电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及时进行人工呼吸,急送医院救治。

一楼化学实验室负责人:

二楼生物实验室负责人:

三楼物理实验室负责人:

实验室总负责人:

达立教务处

第9篇 莫厘中学校园网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厘莫中学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一、校园网的安全运行和所有网络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由学校网络管理中心负责。

二、网络管理中心机房要装置调温、调湿、稳压、接地、防雷、防火、防盗等设备,保证网络设备的安全运行,要建立完整、规范的校园网设备运行情况档案及网络设备帐目,认真做好各项资料(软件)的记录、分类和妥善保存工作。

三、除网络管理中心外,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陆校园网后台管理端,不得对服务器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

四、校园网对外发布信息的WEB服务器中的内容,必须经发布信息的学校部门负责人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交校办公室审核备案,由网络管理中心从技术上开通其对外的信息服务。

五、网络使用者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账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该活动被认为是对校园网络用户权益的侵犯。

六、为防范黑客攻击,校园网出口处应设置硬件防火墙。若遭到黑客攻击,网络管理中心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当地县以上公安机关报告。

七、严禁在校园网上使用来历不明及可能引发计算机病毒的软件。外来软件应使用经公安部门颁发了《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的杀毒软件检查、杀毒。

八、不得在校园网及其联网计算机上传送危害国家安全的信息(包括多媒体信息)、录阅传送淫秽、色情资料。

九、校园网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要实施保密措施。信息资源分不同的保密等级对学校各部门开放。

十、对校园网站内各交互栏目实现管理员24小时巡查制度,双休日、节假日,要有专人检查网络运行情况。

十一、学校网络管理中心必须遵守国家公安部及省公安厅关于网络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规范。合理对系统进行安全配置,落实各项网络安全技术防护措施,完善系统定期维护更新措施,落实垃圾邮件、有害信息过滤、封堵技术措施,严格防范病毒、木马、黑客等网络攻击。

十二、服务器系统及各类网络服务系统的系统日志、网络运行日志、用户使用日志等均应严格按照保留60天的要求设置,邮件服务器系统严禁使用匿名转发功能。

第10篇 学校冬季安全制度

冬季是季节性安全事故的易发期和火灾事故的多发期,目前已有两场降雪,给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和学生上下学造成一定影响,为切实加强学校冬季安全管理,合理应对低温降雪天气,有效防范冬季消防事故,确保师生安全无事故,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中小学、幼儿园要高度重视冬季安全管理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应对降温、降雪等极端恶劣天气和冬季火灾事故的应急预案,明确学校领导和各教职员工职责,确定应急联络方式,时刻关注天气变化,遇大量降雪天气,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必须在岗带班、一线指挥,必要时经中心学校批准可调整学校作息时间。

二、认真贯彻各项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小学、幼儿园必扎实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加强超员、超速校车的查处力度,雪天优先清理校车线路积雪;要严格执行学生上下学交接手续,加强学生乘车安全教育,提醒司机减速慢行并适时更换雪地轮胎和防滑链。

三、切实加强冬季消防安全管理,重点检查教学楼、食堂和学生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严禁使用电炉、电水壶和电褥子等违规电器,认真排查消防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等部位,凡被封堵、锁闭或占用的要及时疏通,消防设施缺损、失效的要及时更换。

四、加强特种设备管理,对电取暖设备,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切实做到落实管理机构、责任人员、管理制度,电工持证上岗,变压器、各用电开关定期检验。

五、及时组织人员清除单位和门前责任区域积雪。为避免各种建筑、设施坍塌伤人,对于室外厕所和自行车棚等建筑顶部积雪,要组织人员开展清理工作,杜绝使用学生和教职员工实施高空清雪作业。

六、积极采取各种冬季安全防范措施,在校门、各楼宇门外和室外厕所通道等地点铺设防滑垫,在校园低洼地段、各下水井盖处和易悬挂冰溜的建筑旁设置禁行区域和警示标志。

七、有针对性的开展冬季安全教育和安全演练,严禁学生在未结实冰面的江、河、水库上横穿或玩耍,注意防寒保暖、避免冻伤,外出时遵守交通规则,主动避让行驶车辆,节日期间在家长陪同下燃放烟花爆竹。要提高学生防灾避险意识,规避潜在危害,在强降温、降雪天气减少外出活动安排。

查哈阳乡中心学校

第11篇 区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创造一个和谐安宁的教书育人环境,制定本制度。

1、牢固树立“生命至上”的观念,切实把“安全第一”

的思想落到实处。

2、建立健全有效的安全责任体制,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谁主管,谁负责,中层管理人员分工负责,基层人员岗位负责。

3、探索建立稳定有序的安全运行机制:

(1)在安排年度工作将计划时,安全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同步安排。

(2)在编排校历、园历时,安全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同步编排。

(3)每周工作安排时,安全与教育、教学工作同步布置。

(4)在检查每周工作时,安全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同步检查,同步评价。

(5)在考核、总结全年工作时,安全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同步考核、同步总结。

(6)在全年工作表彰、奖励时,安全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同步表彰、同等奖励。

(7)校内、园内安全教育与教育、教学内容同等重要,教师、教材、课时、课酬等与教育、教学同等标准。

(8)校外、园外安全学习培训与教育、教学外出学习培训同样需要,同等政策。

4、坚持预防为主,坚持警钟长鸣,坚决落实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和“责任追究制”。

第12篇 某初中学校安全工作制度

一、学校体育运动中的安全要求

学校体育课、体育活动课安全要求

1、体育课、体段课的运动量必须符合学生的年龄、性别、健康状况的特点。

2、体育教师在上课前必须认真检查所用场地,确保场地的安全系数。

3、体育课要组织周密,运动时要有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

4、体段课须由教师全面组织,严禁学生自由活动。

5、教师上体育课前应仔细察看器具的安全性、确保体育教学工作的安全进行。

6、体育教师应教会学生游玩方法,并加强学生自我保护能力的培养。

7、加强基本技术训练和指导,做好运动性伤病的预防工作。

8、加强体育课及体育活动课的纪律教育,各项体育运动均需按统一的口令行动。

9、学校组织学生参加体育运动的活动量不超出学生一般生理承受能力。对于不适应某种场合或某种活动的特异体质的学生,予以必要的照顾。学生应主动向学校讲明自己身体的特异情况。

学校体育运动场地与体育运动器械设施要求

1、学校田径场应设有平坦、松硬适度、不扬尘的跑道。跑道终点线应留有25米左右的延长段,以便缓冲和整理活动。教师上廛前应事得天独厚清除跑道上的砖块等障碍物,确保学生运动安全。

2、爬绳、爬竿、跳箱及单双杆等,均需附设沙坑,内置足够厚度的黄沙或70%与30%锯末的混合物,沙坑应经常翻松。沙坑内不得混有致伤性杂物。(如无沙坑,活动开展时须铺垫足够保护学生运动安全的海棉垫子。)

3、投掷项目的投掷区,必须与其他运动场地分开,并保持足够的距离。

4、单双杆、爬竿、吊环等所有的固定器械,应无锈斑、发霉、断裂等情况,发现不牢固的地方应及时调换或修理。

5、操场上一切游艺性的器具,如滑梯,巨人步等要定期检修,及时排除一切不安全因素。

6、在固定的体育器具旁设立指导性说明及使用规则。

7、学校提供的活动场地、活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和本市的安全标准。

二、学校卫生工作安全要求

中小学学校食堂卫生管理要求

1、中小学校食堂必须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食品卫生许可证,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向师生供餐。一校在不同地址分设多个食堂应按规定每个食堂分别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新建、改建、扩建食堂必须经卫生监督机构审核和竣工验收。

2、学校要加强食堂卫生管理工作,建立食堂卫生管理制度,应有一位校长分管学校食堂卫生工作,并配备专职和兼职食堂卫生管理人员,负责食堂卫生管理工作,每天做好食品质量验收和食堂卫生检查工作,并做好记录。学校食堂和餐厅应保持环境整洁,垃圾和泔脚缸要加盖,并定期清理。

3、食品生产经营者承包的中小学食堂、餐厅必须由食品生产经营者向食堂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食品卫生许可证,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向师生供餐。并应接受学校对食堂的卫生管理。

4、学校食堂供应熟食卤味、冷面、冷锟饨的必须按照本市相应的卫生标准执行。未经许可,学校食堂不得向外校、外单位供应盒饭。

5、食堂从业人员应按有关规定取得有效健康证和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做好个人卫生,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戴戒指和手链,上岗前将手洗干净,操作时穿戴清滞的工作衣帽和口罩,不得吸烟。

6、食品加工场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距离公共厕所、垃圾站、粪池等污染源10米以上;

(2)食堂应设有与供应的品种和数量相适应的食品贮存、初加工、烧煮的场地、冷藏设备、备餐室和更衣室等设施,蔬菜应与肉类、水产类分池清洗,食堂在布局上要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的交叉污染;

(3)厨房的净高不低于2.5米,厨房的最小面积不得小于25平方米;

(4)食堂内应有防蝇、防尘、防鼠、洗涤、通风、盛器清冼消毒和学生洗手洗碗设施;

(5)糕点食品加工场所应当符合《糕点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

7、食堂采购食品及其他原料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规定。禁止采购下列食品;

(一)有毒、有害、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二)无检验合格证明的肉类食品;

(三)超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四)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

食品原料到食品,应当层层验收,做好进货验收记录及索证工作。

8、凡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不得加工供应。

9、熟食品和生食品分开存放。食品必须烧熟煮透,隔餐隔夜须回烧。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在备餐间内存放和供应。

10、供应熟食卤味或冷面冷锟饨,须设有不小于4平方米的专间及二次更衣室,专间内装有空调和紫外线灭菌灯,并配有熟食冰箱、流动水、清洗及消毒池,专间内温度应保持在25c以下。

11、供应熟食卤味以及四月至十一月供应的荤食品、冷面、冷锟饨的应在冰箱内留样24小时,留样量不少于100克,且做好留样记录。

12、食品仓库、冷藏设备应保持整洁,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做到先进先用。

13、食品容器、工具应及时清洗干净,保洁备用,不得与食品同池清洗,生、熟食品的容器和工具要有明显标志,严格分开。盛放熟食品的容器和食具须经消毒后方可使用。

14、凡外购课间点心,学校必须向供方索取食品卫生许可证,学校供应盒饭必须向供方索限特种食品卫生许可证。

15、中小学食堂发生食物中毒,必须及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并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做好食物中毒事故调查处理。

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要求

1、学生普通餐、学生营养餐、学生课间餐生产经营者应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领取卫生许可证。学生营养餐的生产经营者,其卫生许可证中必须有获准“学生营养餐”的许可项目。未领取卫生许可证者不得生产经营学生普通餐、学生营养餐和学生课间餐。

2、学生集体用餐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场所、内外环境、卫生设施、工艺流程、生产用水、个人卫生、生产用具以及贮存、消毒、运输等必须符合《食品卫生法》第八条有关规定。运送路程较远的膳食要有保温设备。

3、学生集体用餐生产经营人员应按规定经体检合格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

4、学生集体用餐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严禁使用《食品卫生法》第九条规定禁用的食品制售学生普通餐、学生营养餐和学生课间餐。食品、包装材料或容器必须符合卫生标准和规定。膳食要保持一定的温度。

学生集体用餐不得直接供应未经加热的食品,制售凉拌生食菜肴要有保证卫生质量。

学生营养餐每份所含的热能和营养素应达到营养要求。学生营养餐的烹调应注意减少营养素的损失。

学生课间餐的食品每份应当单独包装。

5、实行学生集体用餐的中小学校应设专(兼)职人员负责学生集体用餐管理工作。管理人员应掌握必要的食品卫生和营养知识,应重视学生对饭菜质量的要求,发生食物中毒时应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积极采取控制措施。

学校订购集体用餐时,应当确认生产经营者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订购学生营养餐时,应确认卫生许可证注有“学生营养餐”的许可项目,不得订购无卫生许可证生产经营的学生普通餐、学生营养餐和学生课间餐。

学校应当设有学生洗手、餐具清洗设备和符合卫生标准的饭菜暂存场所。

负责分发学生集体用餐食品的人员每年要进行体检。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人员,不得进行学生集体用餐的分装、发放工作。

6、以简单加工学生自带粮油、蔬菜或以为学生热饭为主的规模较小的农村学校,暂不作为实行学生集体用餐的单位对待。但是,按本办法应体检的人员必须经体检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当地卫生部门应加强对该类食堂的指导,学校应努力改善食堂卫生条件,加强食堂卫生管理,保障学生健康。

盒饭卫生管理要求

1、生产经营盒饭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事先向所在区(县)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并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后方可生产经营。

凡生产加工学生盒饭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食品卫生许可证》。

2、生产经营盒饭应当符合以下基本卫生要求:

(一)具有与供应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原料储存、冷藏、挑拣切配、烹调、清洗消毒、盒饭分装、装箱等专用场地;

(二)建立分装盒饭专间,内设空调、紫外线灭菌灯、二次更衣及清洗消毒池等设施;

(三)布局合理,形成生进熟出的流水作业线;

(四)有相应的更衣、洗、照明、通风、防蝇、防尘、防鼠、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

3、盒饭的原料应当符合相应的卫生要求或标准。盒饭食品应当烧熟煮透,不得加工供应生拌菜、改刀熟食、色拉。

4、未经冷藏的盒饭从烧熟至食用间隔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

需要冷藏的盒饭,烧熟后应当在3小时内使食品中心温度降至20c以下,冷却后分装,在10c以下冷藏,加热后食用。盒饭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5、供应的盒饭应当在冰箱内留样24小时。

6、接触食品的各种机械设备、工具、容器、包装材料必须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接触待加工和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工具应当有明显标记,严格分开使用。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工具使用后应当严格消毒,并保持清洁。

7、盛装盒饭应当采用符合卫生要求的不锈钢容器。

8、食品从业人员应当按有关规定取得健康证明和食品卫生培训合格证明后上岗。

做好个人卫生,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戴外露饰物。上岗前和便后应洗净双手,操作时必须穿戴清洁的白色工作衣帽,进入分装专间时应重新更衣,洗手消毒,并戴口罩。

9、盒饭生产经营者应加强自身管理,建立健全各项卫生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每天进行原料质量验收、卫生检查和产品质量检验,并做好记录。

10、盒饭应当采用封闭式专用车辆运输。在运输前对车辆进行清洗、消毒,在运输装卸过程中应当注意操作卫生,防止污染。

11、凡生产加工学生盒饭的单位和个人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分装盒饭的专间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

(二)建立盒饭卫生质量检验机构,配备合格的检验人员;

(三)供应的盒饭应当符合相应的营养和卫生标准;

(四)配备专(兼)职的营养师(士);

(五)厨师应当经营养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12、学校供应学生盒饭时应做到:

(一)订购时应当查验供应单位的《特种食品卫生许可证》;

(二)设有专用场所暂存盒饭;

(三) 供应时有专人负责盒饭的管理。

学校小商店卫生要求

1、环境应符合食品经营单位卫生管理要求。

2、经营人员上岗时应穿戴清洁的统一的工作衣、帽、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和不戴戒指。并必须持有效健康体检卫生培训合格证上岗。

3、销售卫生

(1)定型包装食品标志应符合有关规定(厂名、厂址、配方、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进口食品应有中文标识,严禁陈列、贮存、销售超保质期限食品。

(2)定型包装食品贮存条件必须符合产品标识的注明的要求。

(3)散装直接入口食品应有防蝇防尘设施,价目标牌不得直接接触入口食品,销售时不用手直接抓食品,销售工具不得有生锈、积污垢现象,包装材料不得有毒有害、污垢不洁。

(4)学校向学生提供的食品、饮用水以及玩具、文具或其他物品必须符合国家和本市的卫生、安全标准。

4、食品库房卫生

(1)库房地面和货架不积灰,无废弃食品的残余食物;

(2)食品应做到分类分架存放,日用品和食品、杂物要做到分开存放,食品堆放时应做到隔墙离地,堆放整齐;

(3)仓库内应有除害措施,无鼠迹。

学校中传染病的预防与干预要求

学校中传染病的来源主要是患传染病的学生和教职员工,其次是感染后无症状而排菌的健康带菌者(因不易被人发现,易感儿童很容易和他们接触而被传染),此外,正处于潜伏期、前驱期或隔离末期的儿童来到学校,也往往是病原体的传播者,特别是,未注意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以及未按计划实行自动免疫接种,是导致传染病学生中发生传播的重要原因。

要全面地,有效地控制青少儿童传染病的发病和流行,必须采取下列综合措施:

1、加强入园、入学晨检制度,及时了解学生的缺课原因,密切注意传染病的新动向。

2、加强健康教育,使教职员工特别是卫生保健教师及班主任,熟悉并掌握学校中的常见传染病的前期症状及传染源隔离时间,培训班级卫生员,发挥他们在预防传染病工作中的监督与传报作用。

3、加强教室内通风换气减少呼吸道传染病传播的机会。

4、建立食品从业人员凭健康证上岗制度,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搞好饮水卫生和食品卫生,减少肠道传染病发生以及传播的机会。

5、参加有计划的自动免疫接种,增强青少年儿童身体的抵抗力,对已处于潜伏期或密切接触的易感者,则应采取被动免疫接种,例如接种丙种球旦白等。

6、一旦发生传染病的暴发或流行,则应立即上报卫生防疫部门,在上级防疫部门的指导下,开展自动、被动免疫接种及群体药物防治。

学校校医(卫生保健教师)的职责要求

(一)当好学校领导参谋,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结合本校实际制订学期、季度学校卫生保健工作计划,组织好各项全校性的卫生保健工作,经常进行技术指导和卫生管理。

(二)结合学校教学和季节特点,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制订各项检查评比制度。认真指导和培养学生的卫生习惯。有计划地培训和建立一支卫生员或红十字青少年骨干队伍。

(三)定期进行学生体格、视力等检查工作,及时掌握学生生长发育和健康状况、营养状况、生活安排、学习和学生因病缺课情况,认真填好学生体质健康卡,建立并健全学生健康档案,注意积累数据,分析健康资料。

(四)积极开展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简易治疗与应急处理以及近视眼、沙眼、龋齿、蛔虫、脊柱异常弯曲、扁桃体炎、鼻炎、贫血等矫治工作,如发现病情严重者,应迅速护送到医院诊治。

(五)做好传染病管理,各项预防接种和登记、统计工作。如遇传染病发生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消毒处理。严格执行患传染病学生复课前的检查制度,以控制传染源。

(六)坚持体育与卫生保健相结合,会同体育教师,定期检查体育器械与运动场地的安全,并分工做好学生的形态、机能、素质测量以及体育课运动量强度和密度的生理测定。

(七)实行教学卫生监督,对学生作息制度、课程客观存安排、作业布置以及课外活动等方面,都要从劳逸、动静等方面作好合理安排、保证学生有充足的睡眠、休息和课外活动时间。

(八)指导学校爱国卫生工作开展,督促各项卫生制度的落实。培训炊事员和饮水管理员,指导检查食堂卫生、膳食营养和饮水卫生工作,防止食物中毒等肠道传染病的发生。

(九)积极开展红十字活动,培养红十字小干部。

(十)认真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积极参加各种卫生保健讲座和业务进修,要在不断实践的基础上,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使工作为断深化。

三、学校教育活动中的安全要求

交通安全要求

1、加强教育。学校必须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规范骑车和走路,特别是在寒暑假前后返校活动中必须开展交通安全教育。

(1)教育学生骑车必须遵守右侧通行的原则。

(2)教育学生车辆、行人必须各行其道,借道通行时,应当让在其本道内行驶的车辆和行人优先通行。

(3)穿马路时,200米内有横道线必须走横道线。

(4)教育学生骑自行车要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骑,在没有机、非分道设施的路上骑自行车,应有尽有在道路右侧1.5米以内行驶。转弯要伸手示意。

2、加强管理。学生家长要经常性地对自己子女的自行车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未满12周岁的儿童不得骑车上学。二轮、三轮摩托车后座不准附载不满12周岁的儿童。

学校不得在公路上上体育课或组织学生游戏。

素质教育活动中的安全教育

1、学校开展素质教育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学校报批制度,开展活动前必须书面报县素质教育活动办公室,得到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

2、严禁租用无客运资格和个人车辆运送学生开展活动。

3、学校开展户外素质教育活动必须严格按规定由指定运作单位进行运作。运作单位必须按规定进行操作,以确保学生安全。学校不得允许没有得到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组织学生开展素质教育活动。

4、学校每组织一次素质教育活动,必须有明确的带队领导和教师。在整个活动过程中,教师必须认真做好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和行为规范教育工作,教师不得离开学生团队自行开展活动。要加强对学生的管理,特别是涉及到在外住宿,必须确保夜间学生的活动和住宿安全,保证学生有足够的睡眠时间。

5、开展军事训练中,要根据气温适时调节,特别要防止中暑的发生,班主任要亲临现场,随时注意学生的身体状况;饮食要足量、卫生,不得到市场上购买熟食制品,杜*物中毒。

四、其他安全要求

校园安全要求

1、建立严格门卫制度,设专职门卫,24小时有人值班。学校保安人员应接受专门培训,增强敬业精神。

2、建立并且认真执行学校安全保卫记录制度。

3、来人来访必须查验证件,进校填写客单,离去收回客单。

4、教室必须配门锁,学生临时异地上课离开教室应关门上锁,底层教室还应关好窗,上好搭扣。

5、学生自行车宜集中停放,学校规模大的,应建自行车停车场,定时开关,由专人看管。

6、学生进校后一般中途不得离校,确有需要,应由班主任出具出门证明。

7、低年级学生进校后,不得让陌生人带领出学校。

8、遇来人来访不履行登记手续,强行闯入,门卫应力加阴止,不得放行。

9、若来人已强行闯入校内,门卫追赶不及,应即电话通知有关部门领导,及时将闯入者查清逐出。

10、校内发现不良分子袭扰、行凶、斗殴,先应制止、制服,为防不测,同时可拨打“110”报警。

11、为防不良分子逃逸,在制止、制服其之前,应关闭校门。

五、学生在校用电安全要求

学生在学校学习和生活离不开用电,为避免学生在校用电事故的发生,特提出如下要求。

1、学校电工一定要按用电要求严格安装用电线路,不准学生随意乱拉电线。

2、必须选用质量合格的开关、插头和电源插座并安装在安全的地方,尽量让小学生摸不着。

3、电工要定期检查教室的线路、开关、插座和各种用电器是否破损。一定要按装漏电开关。

4、学生不得私自乱拉电线,不得用手触及电线,不得随意拉开关、摸电源插座。

5、需用电时才拉开关,离开教室一定要关风扇,熄电灯。

6、用电器坏了,一定要请老师、电工修理,简单故障也应在电工或老师的指导下自己才动手排除。

7、用电器坏了,一定要报告电工或老师及时更换,自己不能随意动手更换。

8、电工要专门负责实验室的用电安排,上课前后,电工都要检查所有的开关、线路、电源插座,防止上一节课有同学把开关、用电器等弄坏及污损而造成接着上课的同学触电。。

9、在带电做实验时,一定要穿绝缘胶鞋,不要把衣服和手脚弄湿,电工工具一定要准备齐全。

10、在学生宿舍里,电线一定沿墙壁整齐布设,不得悬空乱拉,防止学生在上面搭挂衣物等。

11、宿舍线路只供照明用,不得作他用。学生绝不能偷电,不能用电炉电饭锅煮食烧水,不得在床上安装电风扇,使用电吹风等。

六、学校消防安全要求

1、贯彻执行《消防法》,切实抓好学校的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安全工作。

2、制订好学校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教育计划,指导教师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活动,有意识地把消防安全渗透到学校教学中。

3、组建学校的消防安全教育机构,并确定专人负责学校实施消防安全教育的具体工作。

4、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及时排除。

5、坚持经常检查学校消防设备情况,保证设施齐备、完好、有效。

6、组织学生活动,要认真考虑消防安全,要有防范措施,要有请示报告。

7、做到不组织未成年人参加灭火。

8、把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学校常规工作,并及时总结,不断提高。

七、物理、化学、生物实验中的安全要求

1、实验之前必须预习。认真学习有关实验教材的内容,明确实验目的,结合课文理解实验内容和原理,搞清楚每一个实验的步骤以及实验注意事项。

2、做实验以前,要检查实验用品是否齐全,仪器是否干净,并将桌面上的实验用品放整齐。

3、做实验的时候要严格按照实验的步骤和方法进行,注意操作规范。如要进行自己设想的实验,事先必须征得教师的同意,听从教师的指导。

4、注意安全,严格遵守实验操作规程,特别要谨慎、妥善地处理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的物质,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5、实验室所有的药品不能跟手接触,更不得品尝药品的味道。绝对不允许把各种化学药品任意混合。用剩的药品应该交还实验室,未经教师允许,不能将药品带出实验。

6、浓酸(如浓硫酸、浓硝酸、浓盐酸等)和浓碱(氢氧化钠浓溶液、浓氨水等)具有强腐蚀性。不要让它们溅在皮肤或衣物上。

7、可燃性气体(如氢气、一氢化碳等)与空气的混合气体遇火容易发生爆炸,因此这些气体的发生装置要远离明火。点燃可燃性气体前,必须先要检验气体的纯度。

8、实验时皮肤如被玻璃(先检查伤口里是否有玻璃片)或利器割伤,先用3%双氧水消毒伤口。伤口深的要接受医生的检查处理。

9、使用加热器加热时要小心,万一不小心而失火,一般的小火可用湿布或沙土覆盖着火的物体。火势大时可使用泡沫灭火器或二氧化碳灭火器。电器着火时,应先切断电源,再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

10、安装照明电路,应仔细检查使用的导线是否有裸露、插头是否完好,裸露的导线、损坏的插头勿用。

11、解剖生物应指导学生刀具使用方法,忌用刀开玩笑以免划伤、刺伤。

12、保持实验安静,自觉遵守纪律。爱护公共财物和仪器设备。注意节约药品、煤气和水电。

13、实验时,要认真地和耐心细致地观察实验现象,将观察到的现象和实验数据,实事求是地随时作好记录。

14、实验完毕后,将实验装置拆开,把废液和废物倒在指定的容器里,然后把仪器洗干净放回原处,做好清洁整理工作。

八、防汛工作要求

1、防汛期间各单位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充分准备,成立防汛领导小组。制定具体的应急预案,全力以赴做好防汛工作。确保安全度汛。

2、学校每年6月初检查、督促落实防汛措施,特别是危房、校舍的加固整修。

3、在汛期内,当市、县有关部门发布(通知)风力8级以上;日雨量50.1毫米以上;风暴潮达5.20米以上时,学校防汛小组的成员必须到位,要加强值班。

4、当江海潮位预报有风暴潮时,学校应组织人员配合出防、巡逻,发现问题和隐患应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5、当市气象台发布有强热带风暴或台风警报包括内部广播、电话通知后,学校防汛小组成员要主动进入岗位,对本单位的危房、棚舍、门窗、避雷针、广播线、电话线、行道树等进行认真检查,落实加固抢险措施。

6、当市气象台发布台风紧急警报包括内部广播、电话通知后,学校要进行全面检查,对住在危房内的人员及危旧校舍内的学生要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撤离,根据就近安置的原则,认真切实地做好危房人员的安全转移和安置工作。

7、当发生重大险情时,学校应根据各自的职责,在当地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积极果断决策,迅速组织人力、物力、认真做好受灾师生的安全撤离工作,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8、一旦遭到百年一遇潮位加十二级强风暴等特大灾害时,学校要坚持以人为本,确保人民生命和国家重点设施的安全为宗旨,根本县防汛指挥部的命令,迅速组织人员按照老、弱、并残、妇、幼、后青壮年的秩序,撤离至距一线大堤5公里以外的范围内,有领导、有组织地另行安置好师生员工。

《学校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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