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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9 热度:88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第1篇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 目的

为规范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持特种设备作业证的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及培训管理。

3人员范围

3.1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是指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

4相关规定

4.1 公司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经过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或者从事相应的管理工作。

4.2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须到南沙区质监局办理聘用登记手续;

4.3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人及主管培训工作的副总经理对特种设备管理和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公司年度培训计划。

4.4公司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4.5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分为入职前安全教育培训、在职期间的定期安全教育培训及相应的考核。

4.6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分为入职前安全教育培训由公司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

4.7特种作业人员应定期按国家规范复审,复审合格后公司才可以办理续聘手续。

5安全教育主要内容

5.1 特种设备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方针和政策。

5.2 特种设备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和防范措施。

5.3 特种设备安全操作技术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5.4 安全应急设施,事故应急处理技能,事故应急救援技术。

5.5事故案例及事故教训;事故报告和处理方法。

6安全教育主要形式

6.1会议。

6.2阅读文件、简报、看图片。

6.3事故讨论。

6.4参加安全技术座谈。

6.5上课。

6.6事故现场会。

6.7 反事故演习。

6.8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6.9 培训后考核。

7要求

7.1教育培训工作要做到有领导、有计划、有主题、有内容、有记录、有考试、有总结。

7.2特种设备安全操作教育档案,由公司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保存。每年由公司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对特种设备安全教育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和总结。

7.3不参加特种设备安全操作学习而又没有履行请假手续的人员,按公司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7.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再次参加安全培训:

7.4.1新的特种设备投用以前,由主管该项目的公司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对该岗位的操作人员和有关管理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操作培训。

7.4.2对违章违规操作的员工,由公司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学习有关职业安全健康法规、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程,经考核合格后,方能重新回岗工作。

二〇一三年一月一日

第2篇 特种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为保证特种机械安全运行,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更好的为施工生产服务,根据有关规定,结合项目经理部特种机械的特殊性能和用途,特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法使用范围,各种类塔式起重机、履带起重机、汽车起重机、施工垂直提升设备、轮胎起重机。

2、特种机械设备的安装,检验、报废与管理等,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规程、标准和常州市的有关要求。

3、项目部应加强对特种机械设备的管理领导,安质部负责监察监督工作。

4、对新购进的特种机械设备必须组织专门人员进行验收,按生产厂提供的技术资料核对。随机附件资料产品合格证必须完整无缺,验收人员必须签字。

5、特种机械必须设有各类制动器,超负荷限制器,防倾覆行程限位和缓冲器,防碰撞和防爆炸装置,各种指示仪表,声光信号和其他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有效。

6、特种机械的电器设备和电器线路,必须符合有关电器技术条件的规定,并附有检验合格的证明资料。

7、使用特种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操作证必须按规定期限进行复检。

8、操作特种机械设备必须严格按照该类型的机械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中严格注视各种指示标志,发现异常和异响立即关机,消除故障后才能继续开机。

第3篇 特种设备安全、节能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气库特种设备的安全、节能管理,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国家法规、规范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1、 库区各级负责人,应具有安全生产意识和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相关知识,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的安全、节能管理工作。

2、 库区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应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特种设备的作业或管理工作,严禁无证人员操作特种设备。

3、 库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上岗前,需经本公司特种设备使用安全、节能知识考核,合格后上岗。

4、 在特种设备使用地点、场所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严格履行出入人员登记手续,凡进入危险场所外来人员(包括领导检查、外来参观、设备维保、设备检测人员),应由气库负责人批准,并在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等的陪同下进入,进入后严格遵守相关制度,不得操作特种设备。其他人员不得进入上述地点、场所。

5、 特种设备使用地点严禁吸烟,使用明火,放置杂物等。

6、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设备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停止作业并向安全管理人员和部门负责人报告。

7、 生产部应根据特种设备使用的规范要求、使用年限、磨损程度以及故障情况等,编制特种设备的年度、月、周、日维护保养计划,明确维护保养工作的开始时间及完成日期,按期完成计划项目。

8、 生产部应根据设备运行周期,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对易磨损、老化部位实施重点维护保养,及时更换破损、变形部件,保证设备的安全等级和质量标准。

9、 在不影响维修保养质量的前提下,大力提倡修旧利废。增强设备维修人员节能降耗意识,减少或降低维修保养的物料消耗。

第4篇 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书制度办法

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书制度

一、目的

为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明确公司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工作。

三、规定内容

1、本单位实行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书制度,严格按照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体系框架图层层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责任。

2、法人代表是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各级安全管理员和现场操作人员按职责分别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3、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书每年年初签署一次,有效期为一年。

4、法人代表和安全管理负责人签订《特种设备年度安全管理责任书》,安全管理负责人和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各下属单位安全管理负责人分别签订《特种设备年度安全管理责任书》。

5、安全管理机构和各下属单位内部,也应该签订各自的《特种设备年度安全管理责任书》,进一步明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责任。

6、《特种设备年度安全管理责任书》中应明确本单位年度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目标、计划和考核办法,其年终考核结果将作为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年度奖惩的依据。

第5篇 机电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格式怎样的

一、各种相关人员的职责

(一)主管经理的职责

1.坚持“安全第一”方针,把安全生产工作做为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抓好,做到企业管理工作与安全工作同步进行。

2. 协助组织搞好安全性评价工作,积极推广应用现代化安全管理方法。

3. 企业发生安全责任事故要对事故负连带责任。

(二)工程机械部主管职责

1.贯彻执行(安全第一)的方针,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好生产,不违章指挥。

2. 坚持安全生产“五同时”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应同时考虑安全生产工作。

3. 发生死亡,重伤和多人事故(三人和三人以上)应立即报告主管经理并负责保护现场,参加事故调查。

对轻伤事故坚持“三不放过”原则。

(三)操作者的职责

1.认真执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 做好作业中三检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排除,不能解决的须立即上报部门领导。

3. 发生工伤事故迅速抢救受伤人员,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部门领导,按“三不放过”原则,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

二、操作人员守则

1.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并劝阻他人的违章作业,自觉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或向领导报告。

2. 爱护和正确使用设备工具及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做到设备保养及时,安全,工作现场符合文明生产。

3. 积极参加班组安全活动,不断提高安全意识,主动为搞好安全生产献技献策。

4.发生和发现工伤事故,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紧急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尽快报告领导。

三安全操作规程 设备名称:正面吊、叉车

正面吊:

1.操作前的准备:

每班工作前司机需对正面吊进行车况检查,具体项目有:

(1)车体卫生状况。

要保持车体内外的清洁,不许有油污、灰尘等杂物。

(2)检查柴油油位,需要时加柴油。

(3)检查空滤的堵塞情况,必要时用压缩空气吹净。

(4)检查冷却液的液位,必要时添加冷却液。

(5)检查轮胎的气压、轮胎的紧固状况。

(6)检查吊具的功能。

(7)检查各部位有无漏油、漏水、漏气现象,检查各仪表盘工作是否正常。

有异常立即报告工程机械部,车辆不能带病工作。

2. 装卸箱操作

¨1在集装箱堆(车)上提取集装箱的步骤:提起吊具靠近集装箱,把吊具放在需要提起的集装箱上面,确认吊具与集装箱的中心线是吻合的;

开始放低吊具,检查旋锁正确地进入集装箱的四个锁角,旋锁完全放好后黄灯亮,旋锁闭锁,若正确闭锁绿灯亮,否则开锁,慢慢提起吊具重复以上步骤。

小心提升集装箱,慢慢倒退,降低集装箱,注意不要与其它物品相碰。

¨2把集装箱放在集装箱堆(车)上的步骤:靠近集装箱需要堆放的位置,对中,使集装箱对整齐,把集装箱就位、等待黄灯亮,开锁,等红灯亮,慢慢提升吊具直到所有的锁角都已经完全从集装箱的锁角 。

慢慢后退,降低吊具,注意不要和其它物品相碰。

¨3停车步骤:卸下所有负载,把机器移至指定的地方,要远离车辆集中的区域。

启用驻车刹车,并降低吊具,确认所有手柄都已经归零,所有电气 都处于 位置,把钥匙打到“off”的位置。

¨4现场操作要求:司机按现场理箱员的计划安排,在仔细检查车辆周围环境,确认车下无人和障碍后,启动车辆小心驾驶,将车辆准时开至操作地点,根据现场理箱员的工作指令进行集装箱空重箱装车、卸车、落垛、归垛、摆箱等操作,操作中注意对作业周边环境的瞭望,并听从现场理箱员的绝对指挥。

¨5正面吊吊具底盘中心在距前轮前端

1.90米垂直角度下,可进行集装箱负载45吨的装车、卸车、摆箱、归垛等操作,重箱归垛限制在4个箱体的垂直高度内,在进行提升箱、落箱操作时必须确认开锁、着床指示灯提示,确认无误后方可将箱体提升或脱离箱体,随时关注车内告警装置的提示。

¨6跨箱作业中,应采取起吊与伸臂联动动作,使箱体垂直提升或下落,以免箱体提升或下落时对相邻的箱体发生摩擦碰撞等现象,跨一个箱体提落箱时负载不得超过30吨,跨2个箱体提落箱时负载不得超过15吨(跨2个箱体提落箱原则上只限空箱操作)。

¨7为保证作业场区内的人员安全,车辆在行进时负载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0公里/小时,空载时行进速度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

箱体处于静止悬空状态时不得熄火或司机离开驾驶室,行走搬移箱体作业时,必须收臂,将箱体提升至一定高度,避免因提升箱高度不够阻碍前行的视线,目视距离应不低于50米以上,便于采取紧急的制动措施。

¨8负载行驶时,集装箱箱体不准倾斜,需进行必要的侧移调整,使箱体平衡,重心居中,禁止在操作中出现急进、急停、急转弯等粗暴驾驶的现象,在转弯时要减速慢行,控制好负载箱体的惯性,如遇视线不良及复杂的作业状况时,需由地面现场理箱员给予瞭望引导,禁止在斜坡上横向行驶或转弯。

¨9集装箱空重箱、卸车、归垛、落垛、摆箱操作中,必须按现场理箱员的工作安排将集装箱单垛、单排箱门朝向一致,箱角对齐,按标志线或区域整齐排列,遇到有框架空箱,应在理箱员的安排下,将箱体侧板放倒后归垛,不准悬空码放。

¨10框架及开顶箱载货超高的卸箱与装车,应由理箱员安排司索工领取专用的索具,固定在正面吊吊具底盘四个孔洞内,在确认四角索具与箱体使用卡环旋紧连接牢固后,在地面理箱员的指挥下方可起吊操作,操作完毕后,应由理箱员安排司索工将索具全部拆除后,方可进行其它的正常作业。

¨11特殊货物需正面吊悬挂钢丝绳装卸货物作业时,由现场理货员根据货物的尺码、件重领取适宜的索具,固定在正面吊吊具底盘四角孔洞内,由现场理货员指挥司索工将货物固定牢固后,在理货员的指挥下起吊货物,起吊后需行走移动货物时,不准有急进、急停、急转弯操作动作,由此会引起货物摇摆不稳,易造成因惯性冲力引发货物脱落及车辆倾翻事故。

¨12停车步骤:卸下所有负载,把机器移至指定的地方,要远离车辆集中的区域。

启用驻车刹车,并降低吊具,确认所有手柄都已经归零,所有电气 都处于 位置,把钥匙打到“off”的位置。

3. 处罚措施

凡不听从指挥未按机械操作要领及操作要求违章、违规操作所造成的车损、货损及人身伤害事故,由责任人承担直接经济损失。

责任重大的将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的相关规定给予处置。

叉车:

1、人员

1.1、驾驶叉车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通过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的考核,取得特种操作证,并经公司同意后方能驾驶,严禁无证操作。

1.2、严禁酒后驾驶,行驶中不得饮食、闲谈、打手机和讲对讲机。

2、启动2.1、车辆启动前,检查起动、音响信号、电瓶电路、运转、制动性能、货叉、轮胎,使之处于完好状态。

2. 2、当有机械问题的时候, 不能自己进行修理。

应关掉叉车并告知机械修理人员。

2. 3、起步时要查看周围有无人员和障碍物,然后鸣号起步。

2. 4、叉车在载物起步时,驾驶员应先确认所载货物平稳可靠。

起步时须缓慢平稳起步。

3、行驶3.1、叉车在运行时,不准任何人上下车,货叉上严禁站人。

确实需要叉车辅助人员工作时,应配有专用的用于叉车的篮子,货叉应叉入篮子下面专用的固定槽中。

3.1.1、在吊笼中工作的人员:数量不超过2人,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带,所有工具装在工具袋内,以免掉落。

3.1.2、在吊笼高空作业过程中,叉车驾驶员:3.

1.2.1 、如果高空作业性质为盘点、贴标签等基本无危害的工作,叉车驾驶员不要离开叉车,以便及时提供协助;3.

1.2.2 、如果是维修灯具、管路等需要使用金属工具的工作,驾驶员在叉车周围8~10米之内戴好安全帽作安全监护,提示行人绕行以及警告无关人员不得操作叉车。

3.1.2.3 只能将安全框放到2米以下后,叉车才能移动3.2、除装卸货外,必须靠右边行驶;3.3、空载时货叉距地面50-150毫米;

载货行驶时货件离地高度不得大于500毫米,起升门架须后倾到限。

3. 4、如遇前面有人,应当按喇叭提示你的行车路线;3.5、应与其它叉车保持三台自身叉车长的安全距离,叉车会车时除外;3.6、在交叉或狭窄路口,应小心慢行,并按喇叭随时准备停车;3.7、进出作业现场或行驶途中,要注意上空有无障碍物刮撞。

非紧急情况下,不能急转弯和急刹车;3.8、在斜道上行驶时,

3.8.1 空车上下斜坡 - 如果在斜坡上空车行驶, 需要倒退上坡, 货叉向前行驶下坡。

这样重心会落在前轮上。

3.8.2 载货时上下斜坡 -如果在斜坡上载货行驶, 需要货叉向前行驶上坡, 倒退行驶下坡。

这样重心也会落在前轮上,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在斜坡上掉头;3.9、叉车原则上不准超车,但要超越停驶车辆时,应减速鸣号,注意观察,防止该车突然起步或有人从车上跳下。

4、作业

4.1、严禁超载、偏载行驶。

4.2、装卸货物时,即货叉承重开始至承重平稳以及相反的过程期间,必须启动刹车。

4.3、作业速度要缓慢,严禁冲击性的装载货物。

4.4、遵守“七不准”

4.4.1 不准将货物升高做长距离行驶(高度大于500毫米)。

4.4.2 不准用货叉挑翻货盘和利用制动惯性溜放的方法卸货。

4.4.3 不准直接铲运危险品。

4.4.4 不准用单货叉作业。

4.4.5 不准利用惯性装卸货物。

4.4.6 不准用货叉带人作业,货叉举起后货叉下严禁站人和进行维修工作。

4.4.7 不准用叉车去拖其他车,如确实需要叉车牵引,则需经过主管领导同意。

4.5、停车后禁止将货物悬于空中,卸货后应先降货叉至正常的行驶位置后再行驶。

4.6、叉载物品时,货物重量应平均分担在两货叉上,货物不得偏斜,物品的一面应贴靠挡货架。

小件货物应放入集物箱(板)内,防止掉落。

叉车所载物品不得遮挡驾驶员视线,如出现遮挡驾驶员视线时应倒车缓慢行驶,如遇上坡则不应倒车行驶,应有一人在旁指挥货叉朝上前进。

4.7、货叉在接近或撤离物品时,车速应缓慢平稳,注意车轮不要碾压物品、垫木(货盘)和叉头,不要刮碰物品扶持人员。

4.8、叉车在起重升降或行驶时,禁止任何人员站在货叉上把持物件或起平衡作用。

叉车叉物升降时,货叉范围半径1米内禁止有人。

4.9、搬运影响视线的货物或易滑的货物时,应倒车低速行驶。

4.10、运货上货柜车前,应先观察货柜车与发货台是否靠紧,货车车轮是否按规定将三角木垫好,车厢里是否有人,估计货车的承重能力和货车与踏板的倾斜度,确认安全后再进行装卸。

4.1

1、发现或损坏货物、设施要如实上报。

5、停车

5.1、尽量避免停在斜坡上,如不可避免,则应取其他可靠物件塞住车轮拉紧手刹并熄火。

停放时应将货叉降到最底位置,拉紧后刹车,切断电路,并不能停放在纵坡大于5%的路段上

5.2、不能将叉车停在紧急通道、出入口、消防设施旁。

5.3、叉车暂时不使用时应关掉电源,拉刹车。

6、充电

6.1、使用充电器时,要选用与叉车配套的充电器,要轻拿轻放。

6.2、充完电后,应先关掉电源,再拉出充电器插头,并将充电器挂好,严禁随意放在地上。

7、维护

7.1、发现叉车有不正常现象,应当立即停车检查。

7.2、严禁在叉车启动的情况下进行维修、装拆零部件。

不能自行维修叉车和装拆零部件

7.3、严格按照公司的叉车保养、维修规程进行维保。

8、意外

如遇到意外,应该做到:

8.1、紧伏到方向盘上或操作手柄,并抓紧方向盘或操作手柄。

8.2、身体靠在叉车倾倒方向的反面。

8.3、注意防止损伤头部或胸部,叉车翻车时千万不能跳车。

三、常规检查制度

1.对机电类特种设备和操作人员制定常规检查制度。

2. 本企业机电类特种设备叉车,特种作业员包括叉车司机、电工等。

3. 对上述设备要每日开班前进行常规检查。

主要检查各部位性能是否良好。

应该注油部位是否注油。

并有检查记录着重对设备运转情况进行检查。

4.对特种作业人员检查是否持证上岗;

是否穿戴好必要的劳保用品;

操作者当日的身体状况,操作者班前是否饮酒,对饮酒者拒绝上班生产。

5.要经常组织巡视检查危险因素,对查出的问题逐项登记和改进,无力解决的重大隐患向主管经理报告,并同时采取临时安全措施。

四、维修保养制度

1.每班前按设备保养规定检查,向注油部位注油。

2. 每周末对刹车、转向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更换。

3. 对车辆的关键部位每周定期检查一次,并做载负荷试车。

4.车辆每半年进行一次中修,每年进行一次大修,每二年一次报验总检。

五、定期报检制度

对我企业的正面吊、tcm3.吨、5吨、7吨叉车要严格执行定期报检制度。

1.正面吊、叉车日常运行中发生一般异常要向工程机械部报告,通知专业检修人员进行检查维修,并做好检修记录存入技术档案。

2. 车辆每半年要由专业队伍进行一次中修检测,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修理,做好中修记录并存入技术档案。

3. 每二年进行一次车辆大修检测维护,做好记录存入档案,并报安监局进行定期鉴定,确保设备安全运转。

六、作业人员及相关运营服务人员的培训考核制度

1.本专业特种作业包括:电器技工,正面吊司机,叉车司机。

2. 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统一发放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

3.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每年进行一次身体健康检查,不符合特种作业身体健康要求的人员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每两年进行一次复试培训和每四年进行一次换证培训。

5.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费先由个人垫付,考试合格后再由公司报销,不合格者费用自理。

6. 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视为违章作业,按公司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七、意外事件和事故紧急救援措施及紧急救援演习制度

1.本企业作业危险源主要有电器操作,叉车操作。

2. 要对以上危险源制定专项的操作规程,由安全员进行现场操作监督。

3. 一旦发生意外事件首先对受伤人员进行现场保护救援,在最短的时间内寻求到医护人员救助。

4.建立紧急意外事故发生应急小组:

组长:主管经理 副组长:工程机械部主管

成员:安全员 班组长

5.建立紧急救援演习制度每半年进行一次实战演习。

八、档案管理制度

(一)对特种作业设备叉车建立设备档案管理。

(二)对叉车工,电工等特殊作业人员建立特殊工种档案管理。

(三)特种作业技术档案管理内容包括:

1.新购买进厂的设备要有出厂合格证,设备使用说明书并建立新的操作规程,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能投产使用,并建立技术档案。

2. 每次大中修的检修记录及技术性能鉴定材料存入技术档案。

3. 出现大的设备事故检修鉴定记录存入技术档案。

4.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复试,升级发证的相关记载记入特种作业人员个人技术档案。

(四)技术档案要有专人管理。

一般情况下专业管理人员不要频繁更换,要保持相对稳定。

第6篇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职责制度

1.认真执行有关特种设备安全和其它有关消防法规,组织实施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防火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根据上级的要求,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和奋斗目标,并负责实施建立健全公司特种设备安全档案资料。

3.经常对单位职工进行特种设备和消防常识宣传教育,组织义务消防人员开展业务训练,使其具有自防、自卫和扑救初级火灾的能力。

4.定期组织本单位的防火安全检查,督促公司各部门的火险隐患整改工作,消除各种火险隐患。

5.加强业务知识,专业技术学习,不断提高自身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6.掌握公司建筑结构耐火等级,用火部位压力容器与动力电器及电梯设备的存放和使用的位置。

7.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了解其性能,全面掌握消防设施的保管使用情况,定期检查和维修。

8.加强对安全管理员的教育和培训,全面提高各级安全管理员的业务水平,进一步做好全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7篇 特种设备作业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

1、特种设备安全思想教育。主要是通过学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提高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政策水平,充分认识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的重要意义,在特种设备的使用中严格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行为,利用曾经发生的重大事故案例及给社会、给企业、给家庭造成的损失,对职工进行安全意识教育。

2、特种设备安全使用技术知识教育:

①一般安全生产、使用技术知识培训教育。这是所有工人包括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都必须具备的基本安全生产、使用技术知识,主要包括:a.危险设备和区域及其安全防护的基本知识和注意事项;b.有关电器设备的基本安全知识;c.生产、使用现场消防制度和规定;d.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知识教育;e.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以及伤亡事故报告办法;f.发生事故时的紧急救护和自救技术措施、办法等。

②特种设备安全使用专业技术知识培训教育。包括特种设备从业人员必须具备的专业安全使用技术操作规程知识教育,以及在特种设备使用中经常出现或可能发生的事故方面的技能知识教育。

③特种设备安全使用技能培训教育。包括作业技能、熟练掌握作业安全装置设施的技能,以及在应急情况下进行妥善处理的技能。

3.事故案例教育。通过实际事故案例分析和介绍,了解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和现实后果,对认识事故的发生规律、总结经验、吸取教训、防止同类事故的反复发生起着较大的作用。

第8篇 特种设备监察制度

总 则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坚决贯彻《北京市劳动保护监察条例》,认真搞好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 特种设备的类别

1.1 起重机械类:龙门吊、桥式起重机、电葫芦(一吨以上)、客、货、电梯;

1.2 锅炉压力容器:锅炉、空压机、分气缸、贮气罐;

1.3 厂内机动车辆:电瓶车、叉车。

2 特种设备的监察

2.1 由资产运营部与使用单位安全员每季度按安全性评价标准逐项检查。

2.2 凡发现特种设备存在的不安全隐患,由资产运营下达隐患通知单,由使用单位负责解决。

2.3 特种设备的一般性隐患,解决时间不得超过三天。较大的隐患危及安全生产时不得超过一天。重大隐患有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时应立即停止使用。

2.4 停止使用的特种设备,报请主管副总经理后由资产运营部查封。

2.5 各使用单位领导、安全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发现不安全隐患,应及时向主管汇报并报资产运营部。

3 对新购人特种设备的要求

3.1 购进特种设备时,(不含厂内机动车辆)必须审查设计单位、制造单位有无省级以上劳动部门允许设计制造的证明。

3.2 负责安装单位必须有省级以上劳动部门允许安装的证明。

3.3 购进特种设备应附有下列资料、文件:

3.3.1 省、市级安全技术监督检验合格证;

3.3.2 设计总图;

3.3.3 技术性能使用说明书;

3.3.4 各机构装配图;

3.3.5 电气原理图;

3.3.6 安全装置及受力部位构件安全可靠证明;

3.4 使用单位将以上材料交资产运营部。资产运营部持上述资料到劳动部门办理建档备案手续。

4 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

4.1 特种设备的检验周期为二年,电梯为一年。

4.2 特种设备的检验由所在地区劳动监察部门实施。

4.3 资产运营部根据上一次检验的时间提前与劳动部门联系报检。

4.4 定期检验前由资产运营部与使用单位共同对受检设备进行检查,做好检验前的准备。

4.5 特种设备检验过程中,资产运营部、使用单位应派员随同进行。

4.6 特种设备检验后,对检验部门提出的各类隐患问题,使用单位必须按要求逐项解决。

4.7 资产运营部对隐患解决进行复查,并用书面材料报检验部门批复,领取检验合格证。

4.8 合格证应贴在特种设备的明显部位,不得毁坏。

第9篇 工程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能充分发挥特种设备(起重机械)的作用,提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作业质量,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安全、准确、迅速地完成特种设备使用,制定本制度。

一、明确职责。

麻涌预制场施工处实行“逐级管理、逐级负责、逐级考核”的管理模式。相关人员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调动各级管理(操作)人员的积极性,及时和正确的履行其职责,确保特种设备处于良好的状态。

(一)机材办公室为施工处特种(起重机械)设备管理部门,主要职责为:

1、负责组织贯彻国家或上级有关特种设备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定公司特种设备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2、组织开展特种设备状态管理,对各单位的特种设备管理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巡视检查工作,督促设备使用单位开展特种设备的“点(巡)检”、“润滑”以及“计划维修”等工作,有权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和违章处罚单,确保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3、配合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和操作证的办理工作。

4、负责特种设备事故处理工作、组织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对特种设备事故的责任者和责任单位提出处理意见。

(二)、特种设备管理单位及管理责任人的主要责任为:

1、认真贯彻项目部有关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2、使用班组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

3、明确单台设备管理责任人并落实相应的职责,使用前与操作人员相互确认,搞好计划检修工作,确保设备处于完好状态,并对管理责任人进行工作质量考核。

4、明确维护保养责任人员并制定维护保养制度及维护保养定检部门,对维护保养人员工作质量进行考核。

5、定期进行负荷或预防性试验及检测,以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

6、负责组织操作人员和维护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操作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并取得特种作业上岗证后方准作业。

7、对经常性发生故障的部位,设备管理单位及管理责任人应认真分析,制定维修措施,尽量从根本上杜绝故障发生。

8、特种设备发生事故,要会同项目部机材部、质安部等做好事故分析和处理工作,有权对设备事故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并上报项目部执行。

9、做好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日常使用状况,日常维护保养,运行故障和事故等记录工作。

(三)、维护保养人员的职责

1、搞好日常维护、周末清洗和定期维护工作配合操作人员检查和维修好设备。

2、建立单台设备润滑部位和润滑点,绘制润滑图表,定期加油和清洗换油,保证设备良好的润滑。

3、对有轴和孔配合的部位以及有摩擦面的机械部分,每周要进行一次润滑。对没有注油点转动部位,应用稀油壶点注各转动缝隙中,以减少机械的摩擦和锈蚀,润滑时必须全车停电(电动润滑系统除外),悬挂标示牌。

4、定期检查(见附表二、三、四),及时修复或更换严重磨损的零件(含钢丝绳等)。

5、对损坏的特种设备需进行焊接作业及大、中修时,必须报项目部机材部,项目部总经理经理批准后实施,严禁私自焊接、维修设备。

(四)、操作人员的职责:

1、操作人员在独立使用设备前,必须经使用单位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后,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后方可操作。操作人员须持证上岗。

2、严格执行总公司、项目部和施工处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严禁超负荷超规范使用设备。

3、在作业过程中发生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向使用单位负责人报告,危及安全的,要停止工作。

第10篇 安全器材、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1. 安全器材的维护、保养由使用部门负责,安全器材必须处于良好状态,如有损坏,要立即上报,并尽快修复。气体检测仪等仪器的定期检查由生产科负责安排,维护保养要按产品说明书进行。

2. 所购置的设备、材料、劳动保护用品、救生材料等必须符合国家规定。

3. 特殊设备由生产科及设备使用部门共同管理。

第11篇 危险场所施工机械与特种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做好施工机械与特种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保证机械、设备的完好,以及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结合四川革什扎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吉牛水电站工程各参建单位。

第二章  危险场所设施设备管理机构职责

第一条  公司安全管理部是工程危险场所设备设施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

1、监督施工机械安全准入的审查登记;

2、监督各种机械队伍和人员准入的资质、资格审查登记;

3、监督施工承包商大型起重机安装拆除(以下简称安拆)、维修和作业方案的执行;

4、负责施工机械安全技术状况的监督检查和施工队伍机械安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

5、负责施工机械安全管理的考核和奖惩工作;

6、参加工程一般以上机械事故的调查处理,进行机械事故的统计和报告。

第二条  监理单位应设置一名(不少于)施工机械专业监理人员,负责现场施工机械(重点是特种设备)安全监督和控制。主要职责:

1、负责审查施工机械准入,并登记造册,留存安全准用证复印件;

2、负责审查机械队伍和人员准入的资质、资格(安拆、维修、使用、检验等)证件,并登记造册,留存复印件;

3、负责审查重要施工机械的安拆、施工、吊装、试验、运输等方案和安全作业票;

4、负责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现场机械安全技术状况检查和重要机械方案实施的旁站监理;

5、负责对机械违章、缺陷下达停止、整改、处罚等通知,并负责整改验收并留存记录;

6、负责机械安全监督控制资料的建立、收集、汇总和管理;

7、参加一般以上机械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三条  施工承包商应设置机械管理部门或专职机械管理人员。施工承包商专业工地凡使用施工机械超过3台及以上的,或有1台特种设备及以上的,应设置机械管理人员。主要职责:

1、负责制定项目部机械管理制度,掌握施工现场施工机械数量、分布和安全技术状况并登记造册(特种设备留存安全准用证复印件);

2、负责进入施工现场机械、机具安全技术状况的检查和能力确认,留存进场机械检查验收表;

3、负责进入施工现场机械队伍的资质(指特种设备如起重机械、施工升降机械的安装、维修资质)审查,并登记造册,留存资质证件复印件;

4、负责进入现场各类机械人员(如机械操作、安装、维修、起重、检验、电焊等人员)资格证件审查并登记造册,留存资格证件复印件;

5、参加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大件运输、重要吊装和机械施工方案审查并登记造册,留存起重机安拆作业指导书、安拆过程检验记录、负荷试验报告、特种设备安全准用证、起重机工况更换记录、地基处理和轨道检测等记录复印件。

6、负责现场所用机械安全技术的日常巡检、抽查和组织月检,并留存机械检查记录,整改通知单、整改验收单、奖罚处理单、月检小结等;

7、负责或参与重要机械安装、拆卸、现场维修、检验、使用过程的安全控制监督。负责对各机械使用单位的机械安全性进行评价和考核;

8、参与组织机械事故(无人身伤亡)和未遂机械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机械事故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9、负责或参与重要机械施工危害辨识和风险评价及应急预案的编制;

10、负责机械资料整理存档和机械统计报表;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机械管理工作(根据各项目部具体情况自定,如机械调度、机械维修计划审批、机械配件采购计划审批、外租机械审批,以及负责特种设备达到当地有关部门注册登记和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章  各级机械专业管理人员的权限

第四条   参加项目部有关会议通报机械安全技术状况的权利。

第五条   有机械费用结算会签的权利,无机械安全管理部门签字不能结算。

第六条   根据机械安全管理奖罚制度,对机械安全评比(评价)、机械违章、违规有奖罚的权利。

第七条   有对违章、违规机械制止使用的权利。

第四章  危险场所设施设备安全管理体系

第八条   公司应制定机械安全管理目标

第九条   施工承包商应制定不低于公司要求的机械安全目标,并细化分解具体指标(如不发生一般以上机械事故,记录机械事故频率控制,一般机械故障率控制,重要缺陷[不合格项]控制,一般缺陷项频次控制等指标要求)。

第十条   分管机电物资的副总经理是工程建设机械安全监督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是受公司委托的机械安全监督管理的直接责任人。

第十一条   施工承包商项目经理是机械管理和机械安全第一责任人;项目部应设一名副经理或具体分管机械管理和机械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  工程项目应建立机械安全监督(管理)体系。网络图构成层次顺序是:公司副总经理--分管副经理--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工程项目总监、机械安全监理工程师--施工承包商分管副经理、机械安全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施工承包商的机械安全管理网络图应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和监理承包商备案。

第十三条   施工承包商应建立机械安全管理体系(或称机械管理体系)。网络图构成层次顺序是:项目经理--分管副经理--机械安全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各机械使用单位负责人--各机械使用单位机械员。

第五章  工程项目各级机械安全管理岗位责任

第十四条  分管机电物资的副总经理主要责任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机械管理法规及上级文件要求,并组织制定本工程机械安全管理目标;

2、负责组织制定工程项目各级机械安全岗位责任制和机械安全管理制度,并考核实施;

3、定期主持机械安全会议,对机械安全重大问题作出决策。

第十五条   工程技术部机械安全监督管理主要责任

1、全面履行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确保机械安全目标的完成;

2、指导和考核监理承包商机械安全监理制度的实施。

第十六条   监理承包商机械安全监理主要责任

1、组织实施工程建设施工机械安全管理规定和本工程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2、负责施工机械安全控制和监督,并编制相应的工作程序;

3、负责收集和留存各种机械控制和监督的记录、资料;

4、负责定期分析研究现场机械安全管理情况并向工程部汇报。

第十七条  施工承包商项目经理主要责任

1、负责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机械管理法规和制度,制定机械安全目标或指标,保证施工机械安全有效运行和机械安全目标的实现;

2、负责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机械技术经济指标;

3、重视加强机械管理和机械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根据工程规模和使用机械数量,设置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建立岗位责任制和考核制度;

4、定期主持召开机械使用和机械安全情况分析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机械管理和机械安全存在的问题。

第十八条  施工承包商分管副经理主要责任

1、负责组织机械管理体系的建立和机械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

2、负责组织和考核机械管理机构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的职能实施;

3、负责组织现场机械准入,能力状况确认、机械安拆、维修队伍资质及机械人员资格审查工作;

4、负责组织对机械安装、拆卸、吊装、运输、维修队伍资质资质及机械人员资格审查工作;

5、负责组织机械安全监督检查、整改、评比、奖罚等工作;

6、负责组织机械台帐、记录资料建立存档和机械统计工作。

第十九条  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专业管理人员主要责任

1、全面负责履行施工项目部机械管理部门职责;

2、负责完成上级和企业考核要求;

3、部门负责人除上述两项责任之外,负责本部门人员业务分工,任务安排和业绩考核。

第二十条  机械使用单位领导主要责任

1、负责组织建立本单位的机械管理和机械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本单位机械台帐、档案、记录的建立;

3、负责组织本单位建立机械安全操作规程、维修保养规程、台班维修定额、机械检查标准;安拆、拆卸、施工、维修、改造等作业指导书的建立,并组织实施;

4、负责组织本单位机械员、操作人员、维修人员、安装人员、检验人员等的培训(包括安全、业务、技能)考核和取证工作;

5、设立起重机械安装维修改造队伍的机械使用单位,应负责组织队伍资质认证管理工作;

6、负责组织本单位机械技术状况鉴定和机械安全检查及缺陷整改工作;

7、负责组织机械统计、分析和报表工作。

第二十一条   机械使用单位机械员的主要责任

1、熟悉本单位所用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常见故障、掌握机械设备数量及分布,以及安全技术状况和安全操作规程;。

2、负责本单位机械设备的建账、立卡或建立档案(重要大型施工机械,如起重机械、混凝土拌合楼、泵车、罐车、挖掘机、装载机、自卸车、施工升降机及特殊机械设备等),掌握机械价值和台班定额;

3、负责本单位机械设备的运行记录、维修保养改造记录、工况变化记录、特殊检验记录、负荷试验报告、事故报告、起重机自检报告书、安拆过程检验记录、检验者的检验报告书、安全准用证、机械检查表、缺陷整改通知单、整改验收单、机械档案、作业指导书、安全操作规程、机械报表等的建立、填报、收集、复印、整理、汇总、保管和上报等工作;

4、负责本单位机械管理制度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并经常性监督检查和组织整改、考核、奖罚;

5、负责组织或参与组织各类机械培训工作和建立计划、台账、记录、总结;并负责各类机械人员资格证件和队伍资质的管理工作;

6、负责组织本单位机械维修保养计划编制、审定,并组织机械设备、零配件的租用、领用、保管和组织保养、修理等工作;

7、负责或参与机械使用和维修定额考核工作;

8、完成有关机械管理的其他工作。

第六章  危险场所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  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有关工程建设施工机械安全管理规定,施工承包商必须建立机械安全管理制度。机械安全管理制度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准入条件(标准);

2、准入验收工作程序。

第二十三条  起重机安拆队伍准入制度

该制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准入条件;

2、准入审查工作程序。

第二十四条  各类机械人员准入制度

该制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准入条件;

2、准入审查工作程序。

第二十五条  起重机械安拆方案及机械重要作业方案审查制度

该制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编写要求;

2、送审工作程序;

3、实施要求。

第二十六条  施工机械安全检查制度

该制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检查方式(如日常巡检、月检查、专项抽查、旁站监督等);

2、检查(组)人员组成;

3、检查时间;

4、检查范围、内容;

5、检查标准和检查记录;

6、检查小结合结果处理;

7、整改验收(期限、结论)。

第二十七条  机械考核奖罚制度

该制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奖罚标准;

2、执行工作程序。

第二十八条   机械设备和机械人员退场管理制度

该制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退场告知要求;

2、退场手续办理。

第二十九条  机械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该制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存档内容(目录);

2、收缴和整理期限;

3、借阅办法。

第三十条  租赁机械管理制度

该制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租赁原则;

2、租赁工作程序;

3、合同评审与管理;

4、租赁机械的使用与监督;

5、退租手续办理。

第三十一条  机械保养维修制度

该制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机械保养维修计划审批;

2、机械配件采购计划审批;

3、机械保养维修实施及时间限定;

4、机械保养维修后的验收。

注:有的施工承包商不管机械保养维修,机械保养维修完全由机械使用单位自行安排,可以不建立此项制度,但对机械停工保养维修的时间限定和保养维修后的验收应有要求。

第三十二条  机械事故(指纯机械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调查处理制度

该制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机械事故等级划分:(如按损失价值划分、或按事故性质划分、或按事故责任划分、或按贻误工期划分等)

2、施工项目部事故处理权限(一般为记录事故、未遂事故);

3、事故上报和调查处理程序。

第三十三条  特殊情况(事故)应急预案(如可能发生的机械风害、机械相互碰撞、机械倒塌等一般以上机械事故情况)

应急预案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可能发生一般以上机械事故的类型;

2、可能造成伤害和损失;

3、应急救援组织结构人员组成和各自职能分工;

4、应急救援所需车辆、设备、器材;

5、救援措施与工作程序;

6、演练计划安排。

第七章   主要工作程序(简化程序要点)

第三十四条  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管理人员的设置程序:

施工企业批准施工承包商的机械管理部门和人员组成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名单--企业本部机械管理部门备案登记--公司机械管理部门对其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上岗--上报监理技术备案登记。

第三十五条  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体系建立程序:

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建立机械安全管理体系(画出网络图)--建立机械安全目标--制定各级机械安全岗位责任制和职责--编定机械管理制度--收集有关法规、标准、定额、有关机械安全操作规程等--建立资料管理档案管理。(体系、责任制、职责和制度应经项目部领导核准后,下发现场各机械使用单位)

第三十六条  机械准入登记程序:

经过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检测合格-现场机械使用单位告知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机械进场准确时间--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组织检查确认合格--登记造册(有条件的项目部给机械悬挂准用证--报监理复验确认--机械使用单位机械启用--并告知当地技术监督部门备案登记;检查确认不合格--限定整改时间或责令更换--再次检查确认--登记造册(有条件的项目部发给机械悬挂准用证)--机械使用单位机械启用。

第三十七条  机械安装单位告知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起重机械安装的准确时间--施工承包商告知监理承包商--施工单位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和监理承包商组织安装前检查并提出部件,机构整修意见或其他要求建议、注意事项--必要时关键安装过程双方实施旁站监控--安装完成后审查并取安拆队伍的自检报告书(复印件)--应参加负荷试验并留存负荷试验报告(复印件)--应参加起重机检验站正规检验--应留存正规检验报告书复印件和安全准用证复印件--登记造册--机械施工单位机械启用。(凡在检查、监控过程中发现不合格项、违规操作、虚假自检记录、不按作业指导书作业等施工承包商机械专业管理人员都有权责令停止、或改正、或处罚;凡需整改内容都需再次验收)

第三十八条  各类机械人员准入登记程序:

各类机械人员告知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验证(安装维修队伍要检查队伍资质证)登记造册并留存资格、资质证复印件--上报监理复审--上岗(凡资格、资质不符,不予登记,不允许进场进行机械作业:证件过期人员。限期证件复验或重新取证,并进行二次审查登记)。

第三十九条  起重机械安拆作业指导书审查程序:

作业单位安拆前向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递交(或催交)作业指导书--施工承包商有关部门(安全、工程、机械等部门)会审签字--施工承包商总共或分管经理审查签字--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递交监理备案或审查签字,并告知当地技术监督部门(填写告知书)--返回作业单位执行--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以及监理承包商留存复印件(凡审查中提出修改或完善意见,均需返回作业单位修改完善后,再次复审签字)。

第四十条  机械安全检查程序(月检):

公司或监理、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各自组织机械安全检查时,应明确检查组人员、检查范围、检查时间和检查表--实施检查并填写检查表--下发限期整改通知单(或同时开出处罚单)--缺陷问题汇总小结--文字通报或会议通报,并留存相关记录。

第四十一条  机械或人员退场登记程序:

机械使用单位和机械安拆单位告知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登记退场时间(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通知现场门卫方形),并报知监理和公司工程管理部--人员或机械退场(流动性机械有频繁进出现场情况,施工承包商应发通行证,到正式退场登记时收回通行证)。

第四十二条  机械维修停工批复程序:

机械使用单位告知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机械需停工保养或修复以及保养修复计划或方案--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进行查验,并报知监理--经施工承包商研究批准限定保养或修复时间--机械使用单位实施保养或修复--完成后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验收--验收合格后,机械使用单位机械启用--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留存复验收单(或复印件)。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吉牛水电站安全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四条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第12篇 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节能责任制度

安全节能责任制度是特种设备安全节能管理制度的核心,是明确单位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各类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应负责的制度,应根据部门和人员职责分工来明确具体内容,充分体现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形成全员、全面、全过程的安全管理。

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本单位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全面负责本单位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并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申树兵、乔宇澄、刘孝斌等。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各类人员的特种设备岗位责任制如下:

一、法定代表人安全节能岗位职责:

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严格执行国家和山西省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有关法规、规范及有关标准的要求。

明确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的措施,设立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的管理机构和人员,负责资金的投入,制定、发布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

定期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

负责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

负责本单位事故、突发事件的应急、调查、处理和报告。

二、特种设备职能部门及负责人安全节能岗位职责:

在法人领导下,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具体负责。

掌握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满足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对其任职资格的要求;并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具体组织制定、修改、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并检查执行情况。

传达、贯彻上级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指示以及法律、法规、标准;

定期、不定期检查特种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具体负责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等工作。

明确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使用、维保、检验等)的各个环节及责任人员,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及管理。

具体负责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的制、修订,具体负责应急预案的演练;具体负责突发事件或事故的响应、处理、调查和报告等。

三、车间、班组及其负责人员安全节能岗位职责:

在法人领导下,配合安全管理部门(人员)对本车间班组使用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具体负责。

掌握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满足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对其任职资格的要求;并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落实本单位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具体组织制定、修改、落实本部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并检查执行情况。

传达、贯彻上级及安全管理部门的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指示以及法律、法规、标准;

负责本部门特种设备的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上报;

明确本部门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维保、检验的各个环节的责任人员,并协助安全部门做好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及管理。

做好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以及安全附件、仪器仪表的检测、校验工作;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并配合检验机构做好检验工作。检验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

具体负责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的制、修订,具体负责应急预案的演练;具体负责突发事件或事故的响应、处理、调查和报告等。

确定特种设备操作规程的编制、修订。

四、管理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节能岗位职责:

严格执行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齐全完好。

持证上岗,严格按照特种设备操作规程操作有关设备,不违章作业,按时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特种设备的运行中的异常情况,出现紧急异常情况立即采取措施,启动应急预案,报告领导。

按时参加有关安全技术培训,提高水平,确保特种设备安全。

按照单位安排,认真参加应急演练,做好应急反应等工作。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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