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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9 热度:80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制度

第1篇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制度

一、各单位应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与培训;

二、应张贴图画、消防刊物、视频、网络、举办消防文化活动等形式对公众宣传防火、灭火和应急逃生等常识;

三、各单位应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对从业人员的集中消防培训;

四、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参加公安消防部门组织的专门培训。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应经公安消防部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五、应对新上岗或有关人员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培训,达到“四懂、四会”要求;

六、消防培训应包括下列内容: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保证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等;

(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建筑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应急疏散和自救逃生的知识、技能;

(5)本场所的安全疏散路线,引导人员疏散的程序和方法等;

(6)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内容、操作程序。

七、宣传教育、培训情况,应做好记录。

注:“四懂”即懂火灾的危险性、预防火灾措施、火灾扑救方法、火场逃生方法。“四会”即会报火警119、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

第2篇 旅游景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旅游景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五)

一、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游客、工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和旅游景区文物、建筑等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旅游景区的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三、旅游景区应当将消防工作纳入总体规划,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与消防安全管理人,使消防工作与景区建设相适应。

四、旅游景区应当根据景区建设的需要,成立安全防火委员会,建立专职或义务消防队。

五、旅游景区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时,应将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报送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审核合格后方可施工。

六、经审核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需要变更的,应报原审核单位的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核准后方可变更。

七、建筑工程竣工时,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八、旅游景区的建筑工程室内装修、装饰应当根据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使用不燃、难燃材料。

九、旅游景区应当经常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十、旅游景区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十一、旅游景区应当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记录,对发现的和公安消防机构提出的火灾隐患,及时消除。

十二、旅游景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十三、旅游景区应当保障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十四、在禁止烟火的地域,旅游景区应当设置“禁止烟火”的标志牌,对游客的吸烟、使用明火行为加以制止。

十五、旅游景区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和线路、管路必须经持证上岗的员工设计、敷设,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技术规定。

十六、发生火灾后,应当立即利用现有消防设施、器材,组织专职或义务消防队队员进行扑救,并及时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

十七、在公安消防队赶到火场扑救火灾时,旅游景区应当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为火灾的扑救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景区管委会

第3篇 消防中心安全巡查工作制度

1、防火巡查每二小时一次内容应当包括:

a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商场为无烟商场禁止吸烟,禁止随意用火;餐饮用火:微波炉、灶具1米内不得有易燃可燃危险品,灶具与气瓶之间的净距离不得小于0.5米,灶具与气瓶连接的软管长度不得超过2米。软管应当经常检查,定期更换,点火时需使用点火棒,用火结束燃气阀门及时关闭,操作间的集烟罩和烟道入口处1米范围内,应当每日进行清洗。排油烟管道应当每60日至少清理1次,清理应当做好记录;施工用火:开具动火证,明确专业资质动火人、看火人,灭火器、防火板等预防措施的配备,现场是否有化学危险品,有无油工交叉作业,动火时焊机2、5米内不得有可燃易燃物,动火后30分钟内不得离人做好清理不留火种;用电禁止随意私拉乱扯电线电源,铺设电气线路应经设计、工程、保安部批准由专业持证人按用电设备的功率、台数使用符合国家要求的标准电线器材,商场内配电线必须使用胶护外套电线禁止使用麻花线等简易危险材料。

b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安全出口不得封闭、堵塞、安全出口处不得设置门槛,疏散门应当向疏散方向开启,不得采用卷帘门、转门、吊门、侧拉门。门内和门外1.4米范围内不得设置踏步。指示标志应当设置在安全出口的顶部和疏散通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米以下的墙面上;设置在疏散通道上的指示标志的间距不得大于10米。营业区域内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重点部位应当设置应急照明灯。应急照明灯的连续照明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其地面最低照度不得低于0.5勒克斯。主要疏散通道应当直接通向安全出口,其宽度不得小于2.4米;辅助疏散通道的宽度不得小于1.5米。疏散通道内不得设置摊位或者堆放货物。

c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任何店铺、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消火栓内消防软管、水带、枪头必须好用在位,灭火器年检有效、铅封完好、压力标准,消防器材、装备和设施,不得用于与消防和抢险救援工作无关的事项

d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商场使用为甲级(90分钟)防火门 查闭门器、顺位器是否完好,防火卷帘下1米处不得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e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配电室、机房、库房、厨房的人员责任落实与管理情况。库房物品应分垛码放,每垛占地面积不应大于100平方米。并保证“五距”:垛与垛间距不应小于1米,垛与墙间距不应小于0.5米,垛与梁间距不应小于0.3米,垛与柱间距不应小于0.3米,垛与灯间距不应小于0.5米。库房内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应小于2米。库存物品码放不得挤占或影响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库房内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时,应当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措施;镇流器不应设置在闷顶内。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不应小于0.5米。

2、 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可拨打中控(*****)火警(119)电话,可按下就近的消防报警按钮报警

3、 防火巡查、检查应当填写巡查、检查记录,巡查、检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检查记录上签名,存档备查。

4、 巡查人员是保安部的安防力量,遇有可疑人可疑事要有跟进有交接,对店铺、个人的违规行为、危险举动(吸烟、拍照、溜旱冰、带宠物、长时间逗留在通道内、散发广告、做客服调查、新闻媒体擅自采、顾客纠纷、客诉、擅自施工、危险搬运、着装不整、斗殴等)要及时发现、询问、制止,保证合法人的权益,保持商场的有序经营环境。通道内有无杂物门锁杠推是否完好。安防执勤时注意自我保护。

5、 巡查人员禁止利用工作时间闲谈或办私事,不得擅自进入独立经营管理的区域,工作需要,应两人以上经上级、区域负责人同意后方可进入,并配合负责人的工作。

第4篇 某大厦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大厦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为了确保**中心大厦消防设施、设备长期处于完好待用状态;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的不安全隐患;特制订此制度。

1.保安当值每班(8小时)至少安排4次安全巡查,消防检查的主要内容有:消防系统设施、设备是否完好;自控制开关所处位置是否正确,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无阻;装修、维修、施工现场及隐蔽视角是否有异味、发光、声响等;发现问题立即予以查处并指正,作好记录,有必要时立即报告当值领导或相关人员处理。

2.消防水泵房所有设备及各分区管网压力等,每班领班2-3小时必须检查记录一次,发现设备或管网压力异常时,立即报告上级或相关人员查处。

3.消防领班每班对防、排烟机现场控制箱的供电情况及开关(包括紧急按钮)状态进行一次详细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报告消防主任及相关人员跟进处理并追查原因。

4.消防领班每月检查大厦所有消火栓附件是否齐全完好;灭火器压力是否正常;作好记录并在设备检查表上签名作实。发现问题汇总报告消防主任跟进处理。

5.大厦各重点防火部位均由该区域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以定时与不定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巡查并作好记录。(另有制度详细规定)

6.大厦所有消防设备设施维修保养均由专业消防公司负责,消防主任及工程部人员给予配合和监督;例行保养按计划进行,设备维修随报随修,保证报警联动系统信号准确,动作正确无误。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测试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在一周之内必须完成跟进处理工作。

7.装修施工消防安全及消防整改由保安及当值领班定时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报消防主任跟进;装修竣工未投入使用前管理处进行消防检查,对不合乎规范项目提出书面整改意见。施工单位在限期内完成整改并复检无误,申报市消防局进行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8.在不同时期(如每年秋、冬季节)或不定时地由消防主任组织工程部相关人员对大厦重点部位及所有办公单元进行安全用电及火险隐患专项检查,并作出书面记录,对存在问题的单元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完成整改。

第5篇 单位消防安全制度-范文

篇一:

企业职工必须严格执行消防防火安全制度,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消防活动,做好火灾预防工作。

1 、认真组织单位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及防火安全常识,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岗位培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2 、熟记自己职责,责任范围,熟悉岗位环境,明确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摆放位置,熟练使用各种灭火消防器材,掌握一般救生常识。

3 、牢记火警电话号码 119 、报警程序和企业消防控制中心电话号码 2022 ,如发生火灾迅速报警,及时通知内部有关人员到场处置。

4 、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树立安全第一、效益第二的思想,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形式对单位内部的消防设施、员工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采取相应措施及时解决。

5 、物品仓库严禁吸烟,物品、碎纸垃圾要及时清除,经常保持安全**的畅通。

6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平时巡查制度,防止出现漏岗现象,巡查人员必须 24 小时坚守岗位,发现险情及时排除。

7 、平均每个月对单位员工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积极参加消防部门组织的培训班,不断提高单位的自身消防意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8 、经常学习消防知识,掌握消防技能,积极配合消防部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篇二:

一、消防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全体师生的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的安全,全体师生都必须高度重视,人人都有责任搞好学校消防工作。

二、学校消防工作的指导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严格遵守《消防法》。

三、学校成立消防工作领导小组,校长担任组长,主管副校长担任副组长,各处室主任为组员。消防领导小组的责任是全面负责学校消防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宣传,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检查和落实消防安全措施,组织和采取应急手段,确保学校消防安全。

四、校长为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校长应履行的消防安全职责是:

1、贯彻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2、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3、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4、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五、分管副校长为学校消防安全的管理人,应履行的职责是:

1、为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

2、拟定年度消防计划,制定学校消防安全措施,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组织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的整改工作。

4、确保灭火器材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确保消防安全标志完好。

六、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主管领导与各处室、教研组、班级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各处室主任、教研组长与教职工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到人。

七、对消防重点部位如实验室、微机室、图书室、主控室、电教室、财务室、配电室等实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自职责,并按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安全标志,定期检查、检验、维修、更新灭火器药品,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并对有关人员定期进行消防灭火技能的培训,掌握灭火器材的正确操作。

八、坚持每日防火巡查、夜间巡逻制度,落实到人,由总务处负责安排和检查并建立记录。

九、坚持对全校师生进行经常性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增强消防安全意识,自觉遵守消防安全法规,严禁学生携带烟花、爆竹、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进校,不准在校内随意乱烧旧书本、废纸等。

十、与消防部门保持密切联系,主动接受消防部门的检查和指导,不断完善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设施,杜绝火灾隐患,杜绝一切不安全因素。

第6篇 龙城社区消防宣传培训制度创消防安全示范社区制度

雅苑社区创消防安全示范社区制度:消防宣传培训制度

1、定期组织社区工作人员学习消防法律、法规和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应急疏散和自救逃生等消防安全常识。

2、定期向社区居民家庭发放消防宣传资料,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火、灭火、应急逃生等常识。

3、每月组织社区居民参加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开展灭火和逃生救援演练,提高居民的消防素质。

4、依托社区警务室每季度对社区内个体工商户和公共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人进行实地灭火演练和消防安全常识培训,熟悉本场所的安全疏散路线,引导人员疏散的程序和方法等。

5、每半年组织社区居民参观一次消防站开放活动,增强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

6、教育督促社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常识教育活动。

7、消防培训应填写《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并存档。

第7篇 项目消防安全保卫措施及用火用电制度

第一章  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节  施工现场治安、防范制度

一.现场所有外来施工人员,各种证件必须齐全,手续合法有效。对无三证(身份证、做工证、暂住证)人员,禁止使用。

二.严禁在施工现场内酗洒、打架斗殴,不得传播各种淫秽、反动书籍和音像制品,禁止赌博及嫖娼行为。

四.对损坏、捣毁公私财物的,要照价赔偿,严重的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三.各种贵重物品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具体责任人。凡不按规定登记备案,发生物品被盗丢失的,后果自负。

四.个人现金财物要妥善保管,下班时要锁门关窗,防止物品被盗丢失。

五.财务室禁止存放过量现金,确实需要存放时,必须设两人以上人员值守。门窗要符合防盗标准,现金、票证、公章必须装入带有报警装置的保险柜内。

六.临时仓库的搭设,必须符合防盗要求。各种物资、材料的领用要严格登记,库内要专人昼夜值班。

第二章 施工现场消防管理规定

一.施工现场严禁吸烟,现场各重点部位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

二.施工现场不得随意使用明火,凡施工用火操作必须在使用前报总包方安全负责人检查批准,办理动用火证手续,并有专人监视。

三.物资仓库、木工棚及易燃物品堆放处等部位严禁烟火,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使用电炉作业。

四.职工宿舍、办公室、各类仓库、木工棚、等不得违反下列规定:

(1).严禁使用电炉取暖、做饭、烧水,严禁使用碘钨灯照明,不得超过60瓦。宿舍、休息室内严禁在床上吸烟。

(2).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各类仓库、木工棚、严禁使用火炉取暖。

五.施工现场禁止搭易燃临建和防晒棚,冬季保温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六.不得阻塞消防道路,严禁随意动用或操作各种消防器材,严禁损坏各种消防设施、标志牌等。

七.施工现场易燃、易爆材料,要分类堆放整齐,在安全可靠处存放。

八.施工和生活区冬季取暖,保温火炉必须有专人看管,火炉的安装要求按有关冬施规定执行。

第三章 防火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节  项目经理防火管理规定

一、对组织施工和工程项目的消防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指挥和组织施工要遵守有关消防法规及内部规定;逐级落实防火责任制。

二、组织学习和贯彻上级发布的消防工作规定,督促制定各种消防规章制度。

三、将消防工作纳入施工生产全过程,定期召开消防工作会议,研究检查布置工作;督促重大防火隐患的及时整改,并视情况责成保卫部门下发《火险隐患通知书》。

四、指导现场消防保卫组织的工作;负责消防责任事故的追查处理工作;对施工现场保卫、消防安全工作做决策。

第二节 防火负责人防火管理规定

一、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日常管理工作;督促检查各种消防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视情况下发《火险隐患整改通知单》。

二、建立各级防火责任制,制定消防制度,并监督严格执行。

三、负责进场人员及特殊工种人员的消防教育。

四、负责义务消防组织的建立、培训及学习工作;定期检查消防器材、设施的完好情况,督促及时维修、更换,保证器材、设施的灵敏有效。

五、严格执行各项消防法规及内部制度,实行有奖有罚。

六、发生火灾事故时,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扑救;配合公安消防机关进行事故的调查工作。

第三节  责任师、施工队长防火管理规定

一、将消防工作纳入施工生产全过程,认真落实“十佳标准”及保卫方案。

二、施工现场各种暂设支搭应符合防火要求,支搭前应经项目安全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方可支搭。

三、坚持周一防火安全教育,周未防火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及时,难以整改的问题积极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及时向上级汇报,不准强令违章作业。

四、加强对义务消防组织的领导,组织开展群防活动,定期进行防火学习训练。

五、发生火灾事故,及时组织扑救,立即向上级报告,保护现场,协助事故调查。

第四节  生产作业班、组长的防火管理规定

一、对本班、组的消防工作负全面责任,自觉遵守有关消防工作法规制度,把消防工作落实到职工个人,实行分片包干。

二、消防工作纳入班组管理,分配任务要进行防火安全交底,坚持班前教育,下班检查活动,消防火险隐患做到不隔夜,杜绝违章冒险作业。

三、支持义务消防队员和积极参加消防学习训练活动,发生火灾事故,立即报告,组织力量扑救,保护现场,配合事故调查。

第五节  职工个人防火管理规定

一、负责本岗位上的消防工作,学习消防法规及内部规章制度,提高法制观念,积极参加消防知识学习、训练活动,做到知本单位、本岗位消防制度,发生火灾事故会报警(电话119),会使用灭火器材,积极参加灭火工作。

二、工作生产中必须遵守本单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消防管理规定,随时对自己工作生产岗位周围进行检查,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和留下火灾隐患。

三、勇于制止和揭发违反消防管理的行为,遇有火灾事故要奋力扑救,注意保护现场。

第六节 行政、后勤部门防火管理规定

一、负责本部门本系统的防火安全工作,对食堂、锅炉、生活用取暖火炉、茶炉、工人的宿舍等要建立防火安全制度。

二、经常对所属人员进行防火教育,建立记录,增强安全意识。

三、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及时清除不安全隐患。

四、生活区支搭临时建筑,应符合防火规定。

五、仓库的设置与各类物品的管理必须符合安全防火规定,配备足够的器材。

第七节 看火人员防火管理规定

一、看用火须办理用火证,看火人员要了解用火部位环境。

二、动火前要认真消除用火部位周围的易燃物,不能消除的要用水浇湿或用不燃材料遮盖。

三、高空焊接、夹缝焊接或临近脚手架上焊接,要铺设接斗用具或用非燃物接火花。

四、准备好消防器材和工具,做好灭火准备工作。

五、焊接和明火过程中,要随时检查,不得擅离职守,用火完毕应认真检查,确认无危险后,才可离去。

六、看火人员严禁兼职,必须专人,一旦起火要立即呼救,报警并及时扑救。

第八节 电、气焊工防火管理规定

一、焊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掌握焊接安全技术,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持证操作,非电焊工不准操作。

二、焊割前应经本单位同意,领取《动火证》后方可操作。

三、焊割作业要选择安全地点,焊割前仔细检查上下左右情况及设备安全情况,必须清除周围的易燃物,对不能清除的要用水浇湿或用非燃材料遮挡,焊割时要设灭火器材,有专人看火防火。

四、在高空焊接时,不准放在焊接部位下面,并保持一定的水平距离,乙炔发生器的回火装置及胶皮管发生冻结时,只能用热水和蒸汽解冻,严禁用明火烤、用金属物敲打,检查漏气时严禁用明火试漏。

五、气瓶要装压力表,搬运时禁止滚动、撞击,夏季不得曝晒。

六、电焊机和电源符合用电安全负荷,禁止使用铜、铁、铝线代替保险丝。

七、电焊机地线不准接在建筑物、机械设备及金属架上,必须设置专用地线,不得借路,地线要接牢,安装时注意正负极不要接错。

八、不准使用有毛病的焊割工具,电焊线不要与有气体的气瓶接触,也不要与气焊软管或气体导管搭接,氧气瓶管、乙炔导管不得从生产、使用、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或部门经过,油脂或粘油的物品禁止与氧气瓶、乙炔气瓶导管等接触。

九、焊割点火前要遵守操作规程,焊割结束或离开现场前,必须切断气源、电源,并仔细检查现场,消除火险隐患,在屋顶隔墙等隐蔽场所焊接操作完毕半小时内要复查,以防自燃情况发生。

十、焊接操作不准与油漆、喷漆等易燃操作同部位、同时间、上下交叉作业。

十一、室外电气焊作业遇有5级以上大风时,应立即停止作业。

十二、施工现场用火证不得连续使用,在一个部位焊割一次申报一次。

十三、禁止下列场所和设备上进行电、气焊作业。

(1).生产使用、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场所部位和其它禁火场所。

(2).密封容器未开盖的、盛过或存放易燃、易爆气体、液体的化学危险品的容器和设备未经彻底清洗干净处理的。

(3).场地周围易燃物、可燃物太多不能清理或未采取安全措施,又无人看火监视的。

第九节  电工防火管理规定

一、电工作业必须遵守操作规范和安全规定,操作合格的电器材料,根据电器设备的电容光焕发量,正确选择同类导线,并安装符合容量的保险丝。

二、所拉设的电线应符合要求,导线与墙壁、顶棚、金属架之间,保持一定距离,并加绝缘套管、导线与导线、设备与导线之间接头要牢固绝缘,铅线接头要有铜铅过渡焊接。

三、定期检查线路、设备,对老化及残缺线路要及时建议更新,一般情况下不准带电作业和维修电器设备,安装设备要接零线。

四、架设动力线不乱拉、乱挂,经过通道时要加套管或架高,经过易燃场所应设支点、加套塑料管。

五、电工有权制止非电工作业,有权制止乱拉电线人员。

第十节 动用火证管理规定

一.用火证不得连续使用,临时用火,用火证当天有效,固定部位不超过3天,用火证用后交还。

二.凡在要害部位、重点部位及易燃易爆危险部位的周围明火或电气焊作业的,事前必须经本单位领导同意,写出报告,经项目安全负责人审批,由施工生产负责人向操作者进行书面安全交底,配齐消防器材后方可作业。

三.严禁在已竣工程、工棚、仓库和在施工程内进行明火烘、烤等作业,严禁违反制度规定作业。

第十一节 吸烟管理规定

一.施工现场禁止吸烟。

二.吸烟者必须到允许吸烟的办公室或指定的吸烟室吸烟,允许吸烟办公室要设置烟灰缸,吸烟室设置存放烟头、烟灰和火柴棍的用具。

三.在宿舍或休息室内,不准在床上吸烟,烟灰、火柴棍不得随地乱扔,严禁在木料堆放地、木工棚、材料库、等部位吸烟。

第十二节 食堂防火管理规定

一.食堂内的煤气、液化气炉灶,以及电热做饭灶具,要有专人负责,经常检查维护,气罐与炉灶应隔离,电线严禁与液化气罐、气管搭连。

二.食堂内所用电器设备要保持清洁,应做防湿处理,必须保持良好绝缘,开关、闸刀、保险器应装在安全地点。

三.液化气罐在运输使用中严禁曝晒、冲撞、倒卧或用热水浸泡浇烫,漏气检查时禁止使用明火。

四.液化气要按规定使用,应先点火、后开气,炉灶要防止风吹灭火和汤水溢出灭火,使用后要将节门关严,严禁将气罐内残液随意乱倒。

五.食堂操作间内,严禁贮放液化气罐。

六.配备消防器材,工作人员要熟悉其使用方法和存放地点。

七.炊事班长,要对上岗人员加强防火安全教育,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使用液化石油气和电热做饭灶具。

八.炊事班长,在下班前负责安全检查,确无问题时,方可下班。

第十三节 雨季防火规定

一.施工现场电焊机应放在避雨、干燥、通风地点,电焊机外壳要有接地装置。

二.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应采取防雨、防静电措施。

三.冬施保温草帘,以及其它能自燃材料。存放应设雨棚,防止发生自燃。

四.室内外临时电线,不准随意乱拉,应架空,接头必须牢固完好,临电电箱必须搭棚、防雨。

五.加强各种消防器材的雨季保养,要做到防雨、防潮、防雨水倒灌。

六.遇水产生热量,产生化学反应的材料禁止露天堆放。

七.加强雨季,夏季防火安全宣传工作,使重点工种,重点部位人员了解雨季防火知识。

第十四节  办公室管理规定

一、办公室内禁止存放现金及贵重物品。下班前应仔细检查,确认无问题后,断电、关窗锁门,方可离开。

二、财务室等重要部门,要严格履行有关安全防范制度,禁止存放过量现金,如果因特殊情况需要存放时,必须设专人看管,防止被盗、丢失。

三、办公室内禁止各种赌博活动。

四、办公室内吸烟,点燃后要将火柴熄灭;吸完后要将烟头掐灭,并放到指定的烟灰缸里,禁止随处乱扔。

五、办公室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六、未经审批,禁止使用各种电热器具。

第十五节 宿舍管理制度

一.宿舍内不准使用电炉和60瓦以上的碘钨灯照明和取暖,不准私自拉电源线。

二.不准躺在床上吸烟,烟头、火柴不要随便乱扔。烟头要熄灭,放在烟灰缸里。

三.宿舍区域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宿舍内严禁用易燃物支搭小房或隔墙。

四.冬季取暖需用炉火和电加热器时,必须经消防保卫部门批准、备案后方可使用。室内使用时,火炉四周距可燃物1.5米以上,并盖好炉盖,设专人管理,且有通风。

五.禁止在宿舍内做饭或生明火。

六.宿舍内严禁酗洒,打架斗殴,不得传播淫秽、反动书籍和音像制品,禁止赌博及嫖娼行为。

七.不准私自留宿外来人员,宿舍内禁止大声喧哗、嬉闹。

八.宿舍内要经常保持干净,清扫的垃圾要倒入指定地点,禁止向外乱倒垃圾、脏水。严禁随地大小便。

九.个人现金财务要妥善保管。上班时要锁门关窗,防止物品的被盗丢失。

十.违犯以上规定的,处以50元以上的罚款。

第四章 消防安全奖与处罚规定

根据国家法律及有关规定,为确保施工现场的治安消防安全,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一节 奖励

对治安、消防保卫工作做出以下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

一、各部门、单位在对职工的思想教育中,将治安消防保卫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全年不发生案件,无违纪违法人员,无火灾事故,成绩突出的。

二、在防范和打击违法犯罪分子的破坏活动中,避免重大刑事治安案件,在火灾和抢救灾害事故中的有功人员。

三、积极协助公安、保卫部门查破案件,揭发检举他人违法犯罪行为的。

四、敢于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进行头争,维护施工现场内部治安秩序。

五、认真宣传消防法规和制度,经常组织消防训练,学习及开展各种形式的消防比赛,成绩突出者。

六、在要害和重点部位的人员,严格执行规章规度,敢于同违反治安,防火规定的人和事进行斗争取得突出成绩者。

七、各分包单位治安防火制度健全,责任明确,措施得当,并积极开展四防活动(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爆炸)。效果显著、突出事例者。

第二节 处罚

凡违反以下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条款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或罚款处理。触犯刑法的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一.对打架斗殴、殴打他人、流氓行为、赌博、捣毁公私财物及各种扰乱内部治安秩序的。

二.辱骂他人或故意污秽他人身体,衣物等不听劝阻的处以罚款并赔偿损失。

三.由于保管不当,以致发生物品失窃者,后果自负,因工作失职发生物品被盗,按被盗物品的50%给予赔偿。

四.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致使火险及火灾事故的发生,除处理当事人外,还追究其领导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对下达的治安、防火隐患整改通知单,不按要求整改或整改不力的。

六.私自挪用或圈占、埋压消防器材设施和堵塞消防通道的。

七.在施工现场的重点部位、禁火区吸烟或使用明火的。

八.拒绝、阻碍消防、巡逻人员执行公务,不听劝阻的。

九.不按要求办理各种证件,冒名顶替,涂改转借证件的。

十.在施工现场随地大小便的。

第五章  消防保卫预案

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施工过程中万一发生火灾时,有组织的进行火灾扑救工作,杜绝人员伤亡,减少火灾危害,减少经济损失,保护国家集体财产的安全,灵活运用灭火战术,有效扑灭火灾。因此,项目部成立消防预备指挥队,各队职责如下:

一、灭火总指挥:王晨旭  副总指挥:于慧江 于镇溟

1.指挥部设在项目部,通迅器材完备,处地能全观现场,便于指挥,有利于灭火作战方案的实施。

2.指挥员职责:(1)在消防队到达之前,组织义务消防队灭火。(2)全面了解火灾、火势情况,熟练的掌握灭火作战方案。(3)果断处理险情、灾情。(4)消防队到达之后,及时全面汇报情况配合消防队工作。

二、通讯警卫队 (第一义务消防队)

1. 火灾报警人:第一发现火灾情况者:火警电话:119。报警时要沉着、冷静,讲清着火单位、区县、街道、名称、门牌号码、着的是什么东西、火势怎样、报警人姓名及使用电话。报警完后派人去街道路口迎候消防车,以便及时达到着火地点。

2. 通讯警卫队的职责:(1)有火灾事故,及时报警、及时灭火。(2)组织好人员的疏散工作。(3)负责火场警戒及维护火场秩序。

三、物资队(第二义务消防队)

(1)施工现场明确消防所用物资种类,各类火型使用的灭火物资,物资存放地点。(2)组织人员为救护队、灭火队提供物资保证。

四、救护队 (第三义务消防队):(1) 积极抢救受伤人员,救人时要认真询问仔细搜索注意安全(2) 要知道一般的医疗抢救程序。急救中心电话:120。(3) 抢救物资时,要先抢救贵重物品和有爆炸、毒害的危险性物品,抢救出的物资要存放在安全地点,派人守护。难以抢救的物品,要采取保护措施。(4) 有档案的要先抢救档案资料。

五、灭火队(第四义务消防队)

1.灭火队的职责:(1) 坚决服从命令,听从指挥;(2) 火灾扑救时,要先断电、后扑救;(3) 熟练掌握消防器材及设备的使用;(4) 机智勇敢,本着先控制火势,再灭火的原则,进行灭火。

六、经理部安排后勤队

后勤队的职责:及时准确的将作战人员使用的饮水、用具运送到火场,作好后勤保障工作。

七、通讯录:  火警电话:119    急救电话:120

2023年3月1日

第8篇 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模板

1、加强学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安排专人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在室内有灭火器。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5、图书馆、实验室、微机室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6、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7、加强用电安全检查,学校安排专人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8、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接任何家用电器。

9、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9篇 施工项目安全消防责任制度

一、项目防火制度的建立

1、施工现场都要建立、健全防火责任及检查制度。

2、建立义务消防队,人数不少于施工总人员的10%。

3、建立动用明火审批制度,按规定划分级别审批手续完善,并有监护措施。

二、项目消防器材的配备

1、临时搭设的区域内,每 100m2配备2只10l灭火器。

2、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 m2,应备有专供消防用的积水桶(池)、黄砂池等设施,上述设施周围不得堆放物品。

3、临时木、机具间等每25 m2配备一只种类合适的灭火器,油库、危险品仓库应配足够数量、种类合适的灭火器。

三、施工现场的防火要求

1、各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3、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4、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时,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应及时拆除。但不得在高压架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5、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6、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若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7、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之间距离不得小于2 m,使用时,二者的距离不得小于5m。

8、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有效,否则不准使用。

9、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10、冬期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1)采用电热器加温,应设电压调整器控制电压,导线应绝缘良好,连接牢固,并在现场设置多处测量点。

(2)采用锯末生石灰蓄热,应选择安全配方比,并经工程技术人员同意后方可使用。

(3)采用保温或加热措施前,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11、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1)一级动火作业由项目经理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指挥部协调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2)二级动火作业由项目经理部主管生产的副经理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项目经理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3)三级动火作业由施工现场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经主管生产的副经理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第10篇 消防安全制度范本

1、 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消防法规和规章,积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经常对全厂职工进行安全消防教育。消防器材及安全工作由安全员负责管理,并建立由各部门,班组参加的安全及消防组织,定期开展检查、预防活动。

2、 消防器材和工具必须按消防要求配备齐全,放在指定位置,严禁挪作它用,并建立有关帐卡,定期进行检查,按规定进行保养,发现损坏或缺药,应及时进行更换或补充,确保灭火性能良好。

3、 不准在工间内和工作时吸烟,不准在车间内和户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将有易燃易爆物品的车辆,在未卸货和采取安全措施前不准维修。焊工等明火作业 时,应按要求采取有关防火措施。油库、仓库、漆工配料间、氧气乙炔间内及附近严禁烟火,并悬挂“严禁烟火”字牌。

4、 电器设备及线路、开关、插座等经常检查,发现可能引起的打火、短路,发热和绝缘不良等情况,要立即修理或更换。禁止一切低燃点的油、气、醇 类与照明 设备及带电线路接触。设备及线路严禁超负荷工作,要防止电器火灾。

5、 全厂职工在熟悉消防器材的放置位置和使用操作方法,发现火灾苗头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或打119消防中心电话。

第11篇 业主消防安全制度范本

制定业主消防安全手册的目的在于指导如何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使各入住业主了解与掌握入住大厦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以确保大厦有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现结合物业大厦情况对编制内容予以说明。

一、总承包及分包公司须知

1. 在大厦内办公的各公司的办公室必须每l00m2摆放两个4kgabc型干粉灭火器。

2. 办公室内抽烟必须备有烟灰缸,不得将烟头、烟灰弹进废纸篓,以免引起火灾。

3. 下班后应检查所有的电源开关是否已关闭,以防止电源短路引起火灾。

4. 各公司必须将防火责任人、管理人名单报安全管理部门备案,以便在紧急情况下便于联系。

5. 加强对下属员工的安全、防火教育,以免员工在施工中出现意外。

6. 管理处有权检查各公司办公室的安全防火情况。

二、入住装修须知

1. 业主入住时应向管理部门介绍所聘装修公司的情况及主要负责人和消防安全事项。

2. 管理部门应向装修公司派发一份《装修守则》,要求各装修公司在大厦施工期间必须遵守装修守则中的各项条款。

3. 装修公司在大厦内装修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六8:30—18:30,因工程需要加班,应到安全管理部门填写加班申请表,待批准后方可加班施工。

4. 每天的装修垃圾必须由各施工单位在18:00—20:00运送到垃圾站,各施工单位不得将每天的装修垃圾遗留到第二天处理,否则管理部门将自行清理,其一切费用由施工队负责。

5. 进出大厦的装修材料和垃圾必须全部从货运电梯运载,任何装修材料和垃圾不得从客梯运载。

6. 施工用的临时电线和电源开关应布置有序,不得乱敷乱设,以免遗留隐患。

7. 施工用的香蕉水、油漆等易燃物应指派专人加强管理,防止易燃物品发生意外。

8. 各施工单位应加强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意外。

三、业主须知

1. 物业大厦的各主要出入口均应由安全管理员24小时值守,若大厦内面积较大,管理部门应指派人员巡逻,以确保安全。

2. 业主在正常工作中如受外界人员干扰,应立即打电话通知大厦安全管理部门。

3. 物业大厦每天上班时间为8:00—17:00。各业主因为工作需要延长工作时间请填写好加班表报送大厦管理部门备案。

4. 节假日(白天)需加班的单位员工凭本单位的工作证登记后方可进入大厦。

5. 因工作需要向大厦外搬运大型物品时,应填写物品放行条,待大厦管理处或安全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放行。需要向大厦内搬运或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时,应向大厦安全部门申请,待批准后方可搬入大厦,并指派专人保管。

四、安全管理部门职能

1. 安全管理部门的职责是为业主解决在大厦内遇到的各类消防安全防范问题,是业主消防安全防范工作的可靠后盾。

2. 业主因工作需要增加消防报警系统,消防管理部门应具体指导安装。

3. 安全管理部门对所属员工应有严格的管理制度,业主因管理公司下属员工以各种形式做出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打电话向公司管理部门投诉,管理公司应尽快处理和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4. 大厦的安全管理部门要经常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并定期举行消防演习和对员工进行严格的救护培训,以较全面的专业素质为业主服务。

五、火警应变措施

1. 听到火警警报声时:

(1)当听到火警钟声响起时,表示附近可能发生火警。

(2)迅速检查自己的工作地点及周围是否有火灾发生。

(3)消防责任人应尽快检查其所在地方及附近是否有危险发生。

(4)消防责任人发现有危险,应组织员工有秩序地撤离大厦。

2. 所在区域未发出火警报警时:

(1)所在楼层警报没有响,则表示火警并非在自己附近地点发生,不会有现时的危险。

(2)保持镇定,即使没通知疏散,自己也可自行决定是否离开大厦。

(3)做好疏散准备工作,当接到通知或听到所在楼层的火警警报声响后,立即离开大厦。

(4)无任何火警迹象,请勿随便按动所在楼层的报警按钮。

3. 发现着火时:

(1)按动附近的火警报警按钮,告知其他住户并通知大厦消防中心。

(2)利用附近的灭火设备灭火,切勿用水扑救电源引起的火灾。

(3)如果火势仍无法得到控制,请立即离开大厦,待大厦消防人员前来扑救。

4. 疏散与逃生

(1)保持镇定,依照消防指挥员或大厦消防广播的指令有秩序地从消防楼梯疏散。

(2)除照明灯光外,关闭所有电源及门窗。

(3)消防责任人须在疏散后清点所有公司职员及到访的人数,以便协助在场消防工作的开展,如发现有职员或到访者失踪,请立即通知在场消防指挥员。

(4)应从消防通道离开大厦,并关闭所有防火门,切勿将防火门固定,除特殊情况外,所有人员均需离开大厦,到外面开阔地带集合,切勿留在大厦内。

(5)切勿使用电梯逃生,所有电梯在火警警报声响起时会自动停止运行。

(6)各单位必须负责安排疏散伤残职员和到访者,如果需要协助,请通知大厦管理处。

(7)未经消防指挥员或大厦管理部门人员的允许,切勿再度进入大厦。

六、大厦资料

1. 消防指挥

在公安消防队未到达之前由大厦管理部门的最高领导任消防指挥员,待公安消防队到场后,现场总指挥由公安消防队最高指挥官负责。

2. 消防管理人

物业公司任命消防管理人,消防管理人担负现场指挥的责任。

3. 火灾报警按钮

大厦的火灾报警按钮均附有清楚的标志,火灾报警按钮一经按动,火警钟立即鸣响,信号即时传送到大厦消防控制中心。

4. 自动灭火报警系统

大厦如装有先进的自动灭火报警系统,一旦有烟雾产生,该系统立即发出警报,如果温度达到摄氏60度以上,自动喷淋系统将会喷水,将火扑灭。

5. 太平门出口

大厦每层设有多个太平门出口以方便人员逃生。出口通道的灯光照明全部接通大厦的应急电源,在火灾发生时疏散通道的所有照明系统均能正常工作,以确保人员疏散时有秩序地进行。

6. 防火门

防火门能自动关闭,可以阻止火势及浓烟蔓延至疏散通道,因此防火门应经常性地关闭,不能随意将防火门打开固定。

7. 逃生途径

在紧急情况下逃生时,切勿使用电梯,请使用最近的疏散楼梯,迅速撤离大厦,到地面较安全的地方集合。

8. 大厦消防广播系统

大厦各楼层均装有公共广播系统,如遇火警发生,该广播系统以播放录音带的方式引导人

员安全疏散,所有录音带的信息将分别以英语、普通话、本地方言播放。

第12篇 高速服务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认真贯彻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服务区成立消防安全组织,服务区负责人是服务区消防工作的责任人,各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负责人;

第二条  要定期进行安全消防检查,及时提出不安全因素的整改意见,认真查处违反消防安全制度的人和事;

第三条  服务区各种消防设施做到布局合理、使用方便、性能可靠,任何人不准玩弄和移动消防器材,不准在消防设施前堆放物品,不准将消防器材移作他用,每月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四条  完善消防设施,建立消防安全检查台帐;

第五条  服务区配电设施由持合格证书的电工管理,电工安装维修作业时,严禁违章操作,经常检查服务区用电设施和线路的完好程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乙炔瓶、氧气瓶应定期检查,并按安全规程使用、存放、操作。凡特殊工作岗位作业人员都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有关安全规章制度;

第六条  组织员工开展消防安全意识教育以及消防知识的学习,普及消防安全工作,使服务区人员人人掌握消防常识,提高自救能力,并会使用消防器材;

第七条  加油站禁火区域内严禁烟火,周围不得堆放易燃物品,必须使用防爆电器,加油工必须严格执行加油站的安全制度;

第八条  加油站、配电房、厨房、客房、水泵房、锅炉房必须按操作规程操作,做好设备的保养、维修工作,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九条  根据服务区消防工作的实际需要配备消防器材,配置后不得随意变换位置和更换器材种类;

第十条  各类器材根据消防部门的规定配置到位,选择通风、干燥、清洁的位置进行存放,并一律实行“单位负责,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的管理办法,确保消防器材的安全有效;

第十一条  建立消防器材配备管理台帐,落实责任人,并严格执行;

第十二条  无突发火警,各类消防器材一律不得擅自动用;

第十三条  消防器材使用后应及时向领导汇报,作好记录,并重新充装到位;

第十四条  定期做好灭火器材的维护保养和检查工作,一般每月检查不少于一次,特别要注意灭火器的有效性,对已到有效期的消防器材应及时进行更换,以保证灭火器材完好与有效;

第十五条  消防水带在使用完毕后,应晒干、卷好放回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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