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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施工教育培训制度范本(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2-04 热度:68

安全施工教育培训制度范本

第1篇 安全施工教育培训制度范本

第一条 为规范龙门峡电站工程建设安全教育,确保员工规范化、标准化作业,遵章守纪,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参加龙门峡电站工程建设的所有员工(含实习、代培人员)必须逐级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经有关安全规程教育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工作。

每年年初和新工程开工前,应组织员工进行一次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安全施工管理培训。

第三条 所有参建人员须参加安全规定及工程建设指挥部制定的安全规章制度的学习和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考试成绩应登记造册,考试不及格的应限期补考,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四条 施工、实验人员(含技术人员),必须经过安装、实验规程的学习。凡安装新设备时必须详细阅读说明书并熟记,按规程及相关要求进行安装、操作。

第五条 凡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和安全规程的学习,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并取证后方可上岗独立操作。凡考试、考核不合格者,收回证件、停止作业,待重新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第六条 对新任命的各级领导人员,应经有关安全施工(生产)的方针、法规、规程制度和岗位安全职责的学习。

第七条 凡有权担任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的人员,必须经安规考试合格,经单位领导同意, 总工程师批准方能生效。

第八条 经批准担任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的名单必须按安规的要求以文件公布,发至有关单位、部门。

第2篇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障一线建筑工人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详见附表。

建设单位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有其他要求的,所发生费用一并计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是由《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中措施费所含的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施工费组成。

其中安全施工费由临边、洞口、交叉、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费,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措施费及其他费用组成。

各项目部应当根据现行标准规范,结合工程特点、工期进度和作业环境要求,在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结合自身的施工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单独报价。投标方报价的费率不得低于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测定的费率。

各项目部在签订合同时应当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总费用,以及费用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

依法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项目部与分包单位应当在分包合同中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以及费用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

分公司各部门及项目部应当确保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在财务管理中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清单备查。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有权向建设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项目部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负总责,专业分包单位对所分包的专项工程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负责。项目部及分公司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及合同约定及时向分包单位拨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挪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违反本规定的,由分公司安全管理机构予以处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附件: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

一、文明施工

(一)安全警示标志牌

在易发伤亡事故(或危险)处设置明显的、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安全警示标志牌

(二)现场围挡

⑴ 市区主要路段不小于2.5m高,一般路段不小于1.8 m高的围墙;

⑵ 围墙材料可采用彩色、定型钢板,砖、砼砌块等墙体。

(三)五板一图 在进门处悬挂工程概况、管理人员名单监督电话、安全生产规定、文明施工、消防保卫五板;施工现场总平面图。

(四)企业标志 现场出入的大门应设有代表本企业、本工程的标志

(五)场容场貌

⑴ 道路畅通

⑵ 排水沟、排水设施通畅

⑶ 工地地面硬化处理可采用:① 不小于10㎝厚的c20素砼;② 定型化的砌块等

⑷ 绿化

(六)材料堆放

材料、构件、料具等堆放时,悬挂有名称、品种、规格等标牌

(七)现场防火

消防器材配置合理,符合消防要求。

二、临时设施、现场办公生活设施

(1)施工现场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保持安全距离。

(2)工地办公室、现场宿舍、食堂、厕所、饮水、休息场所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

三、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

(一)配电线路

(1)按照tn-s系统要求配备五芯电缆、四芯电缆和三芯电缆。

(2)按要求架设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杆、横担、瓷夹、瓷瓶等,或电缆埋地的地沟。

(3)对靠近施工现场的外电线路,设置木质、塑料等绝缘体的防护设施。

(二)配电箱开关箱

(1)按三级配电要求,配备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三类标准电箱。开关箱应符合一机、一箱、一闸、一漏。三类电箱中的各类电器应是合格品。

(2)按两级保护的要求,选取符合容量要求和质量合格的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的漏电保护器。

(三)接地保护装置 施工现场应设置不少于三处的保护接地装置。

四、安全施工

(一)临边洞口交叉高处作业防护

楼板、屋面、阳台等临边防护 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全封闭,作业层另加两边防护栏杆和18㎝高的踢脚板。

(二)通道口防护

设防护棚,防护棚应为不小于5㎝厚的木板或两道相距50㎝的竹笆。

(三)预留洞口防护

用木板全封闭;短边超过1.5m长的洞口,除封闭外四周还应设有防护栏杆。

(四)电梯井口防护

设置定型化、工具化、标准化的防护门

(五)楼梯边防护

设1.2m高的定型化、工具化、标准化的防护栏杆,18㎝高的踢脚板。

(六)垂直方向交叉作业防护

设置防护隔离棚或其他设施。

(七)高空作业防护

有悬挂安全带的悬索或其他设施;有操作平台;有上下的梯子或其他形式的通道

其他(由各项目部依据实际情况具体确定)

第3篇 施工现场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项目施工现场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1、班组长负责本班组各类安全生产活动,接受施工管理人员对于班组开展班前安全活动的监督和指导。

2、班组成员应认真接受各类安全教育培训,做到人人参加学习,熟练并掌握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知识,提高全员安全生产的预防能力。

3、班前应做好上岗检查,主要检查上岗人员的劳动防护情况和现场每个岗位周围作业环境是否安全,查机械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是否完好、有效,以及各类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

4、每天班前应根据施工现场的作业环境、作业条件和施工特点做好班前安全交底,提出安全生产的要求,落实各项安全预防措施。

5、每周由班组长对全体人员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总结活动,对一周的安全生产状态进行分析、评比,排除隐患,吸取教训,使全员受到教育。

6、施工班组应积极响应部门开展的各项安全活动,具体落实,责任到岗。

7、建立、健全班前安全活动台帐,对安全生产内容应详细记录。

第4篇 施工机具使用安全制度

一、吊板

(一)铁链与坐板、挂勾捆扎应牢固。使用前应检查,坐板劈裂、腐朽或挂勾磨损掉1/4时,不准再用。

(二)坐吊板必须系安全带,并将围杆绳拢在吊线上。

(三)在2.0/7以下股(含2.0/7股)的吊线上,不准坐吊板。在一个杆档内不准两人坐吊板。在墙壁上作吊线终端者,在该段吊线上不准坐吊板。

(四)坐吊板过吊线接头时,必须使用梯子。过电杆必须使用梯子或穿上脚扣上到电杆上过,严禁爬抱电杆而过。

(五)在吊线周围70厘米以内有电力线或用户灯线时,不准坐吊板作业。

二、三角架、构架

(一)装置三角架、构架,应使用坚实、无劈裂、无死节的木杆或钢管,但不能混用,捆绑应牢固,并有足够的承载力,设置应平稳。

(二)使用前应检查,出现捆绑绳(铁)索松脱、断头或出现其它异常情况,应停止使用。

三、夹扛(杆叉)

(一)装置夹扛,应使用坚韧、无劈裂、无笆节、材质相同的木杆、木杆梢经不小于10厘米,规格应相等;长短视需要而定。上端的连接拉链距杆顶30至40厘米;下端应设防止扩张的拉链,距杆根60至80厘米,并应绑扎牢固,根部应设防滑措施。

(二)使用前必须检查,出现劈裂、折断、腐朽、拉链不牢、根部无防滑措施等现象之一者,不准使用。

四、千斤顶

(一)螺旋式、油压式千斤顶,应经常维修保养,及时注油,保持升降灵活。

(二)使用千斤顶,应先确知千斤顶的额定承载力,承载力大于或等于所顶物件的重量时方可使用。承载力小于所顶物件重量时,不准使用。

(三)使用千斤顶电缆盘,必须支放平稳、牢固,遇不平、松软地面,应铲平、垫木枕。在汽车上使用时,必须将千斤顶打上拉线,以防放电缆时被拉倒。

(四)使用千斤顶时,千斤顶旋升最大行程不准超过丝杠总长的五分之三。不足使用高度时,应在千斤顶底座下面垫木枕。

第5篇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奖罚制度

一、 脚手架:

1、服务要求:脚手架必须按施工规范搭设,要保证脚手架的稳定性,做好支撑。

2、工作要求:架子工两米以上作业,必须佩戴安全带,施工作业时不准穿硬底鞋,不准高空抛掷工具、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4米以上作业必铺设结实的脚手架或采取其他安全可靠的防护措施。

二、 瓦工:

1、脚手架不稳,架子铺设的不严,安全防护的不健全,不得上去施工作业。

2、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

3、脚手架上作业生产物品不得堆放,并且要经常清扫架板上的渣土,落灰和其他绊脚之物。

4、脚手承重不得超过负荷,单批砖不得过三层。

三、 电工:

1、管理好多种配电箱,闸箱做到上锁、防雨、防潮、防砸。

2、接好多种电器线路,特别是接头部位必须牢固,绝缘良好。

3、经常检查现场的线路和电器设备,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4、多种绝缘物品应随时穿戴。

四、木工:

1、使用电锯,电钻等机械设备,要经常检查,其它部件先试运行,一切完好方准使用。

2、使用的过程中应随时检查,机械运转情况,发现异常立即停车,切断电源,修好后继续操作。

3、锯片、锯刀凡易发生危险的部位,零件要正确安装,确保安全牢固,有危险的部件绝对不准使用。

4、操作手禁止戴手套操作机械设备。

5、木工机械停用时要及时切断电源。

五、钢筋工:

1、使用的各种机具设备必须部件完整无损,运行正常方准进行工作。

2、使用过程中发现异常要立即停车断电,待修好后再进行作业。

3、钢筋拉伸不准无关人员入内。

4、钢筋加工机具设备不准外工种操作手动用。

5、机电设备停用后必须及时拉闸断电上锁。

六、安全防护违者惩罚规定

1、施工人员违反安全要求作业发现一次罚款50元以上。

2、因违章作业造成个人事故者自己负责其一切后果。

第6篇 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本

为了达到安全生产的目标,我们结合工程实际,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责任制,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以保障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项目经理部在上级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张西臣任组长,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主管工程师、队长、安全员、施工队主要负责人为组员。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协调相关事故处理,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管理。

项目经理部设专职安全员,负责对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实施监督、检查;施工队根据施工人数设置专职安全员,各对对长为兼职安全员负责对本队各班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进行检查和纠正,负责本队的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的落实和检查。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在安全保证体系运行过程中,明确每一位成员的职责,进行分工负责,发挥各自在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的作用,使安全保证体系有效运行,安全生产得到保证,其主要人员职责如下:

1、项目经理职责:

项目经理是本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其负责的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主要职责是:

保证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及时把对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实施纳入施工计划。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建立和完善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和责任体系,并领导其有效运行。贯彻执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确保本项目安全管理达标。组织做好本项目各类人员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组织安全生产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合急救器具等处于完好状态。确保本项目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足额投入,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认真履行承、发包合同,及时做好对分包队伍的协调和管理工作。及时报告本项目所发生的安全事故,认真做好对事故现场的保护,配合做好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2、项目总工、副总工主要职责是:

对本项目的安全技术工作负全面责任。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严格落实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专业工程项目施工方案及大型临时设施、特殊施工设施的施工方案,组织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检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对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与设计负责。组织并参与对安全防护设施的交底与验收,履行验收手续。对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的变更或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等要及时上报,审批后方可组织实施,并做好培训和交底。参与项目安全生产检查,落实事故隐患整改方案,并对事故隐患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参与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制定防范措施。

3、项目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协助项目经理做好对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并检查监督执行。负责并参与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制定工作,督促落实,并对起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负责对现场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人员和行为进行查处;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参与事故隐患整改方案的编制,既是对隐患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现场存在重大隐患的专业性较强的项目,有权下达停工整改决定。组织做好对现场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与考核。负责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工作和活动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做好对现场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危险品及危险废弃物的管理;做好对现场安全设备、防护器材、急救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

及时、如实地进行事故报告,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参与对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4、项目施工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对所辖班组(包括外包队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管理责任。

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向班组(包括外包队伍)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如实向从业人员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对规程、措施、交底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落实,随时纠正违章作业,对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交底的落实效果负责。对所辖班组(包括外包队伍)的作业环境及各种设施、设备的安全状况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强化对重点、特殊部位施工的安全状况检查,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做到不违章指挥。、负责对所辖班组的安全活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定期和不定期地组织其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接受安全管理部门或其它有关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检查中提出的不安全问题。对分管工程项目应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严格执行申报、审批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停止使用,并上报有关部门或领导。做好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件的现场保护及上报工作。

5、项目材料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严格执行国家、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对购置的各种机电设备、脚手架、新型建筑装饰、防水等材料或直接用于安全防护的料具及设备等,保存有关产品介绍及说明资料,及时审查其产品的合格证明材料,并做好全检或抽检工作。严格按国家标准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采购劳动保护用品,并向主管部门提供采购情况,接受对劳动防护用品的监督检查。加强与安全管理部门或人员的协调,及时做好对如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及漏电保护器等特种防护用品的审定、验收工作。按文明施工要求,做好现场材料堆放和物品储存工作,加强对项目防火防爆及有害有毒物品的运输、发放、和回收管理。

6、项目机械管理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对本单位的中小型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负责,做好现场中、小型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的安全检查及维修、保养工作。建立健全现场租赁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督促设备租赁单位及时做好对设备运行过程的隐患整改,严禁设备带“病”运行。认真做好对新购及大修、维修回场后中、小型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的检查与把关,做好对中、小型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出场合格证及完整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负责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对现场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的专业检测和检验。制止并杜绝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设施的使用。组织制定现场中、小型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做好对中小型机械设备、电气设备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涉及中、小型机械设备、电气设备运行及施工内容的会审,提出有关安全的具体建议,并负责督促落实,确保实施。

参与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事故设备的性能方面,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制定防范措施。

7、劳务队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

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标准、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对本队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按规定及项目部的要求配备足够的安全专职管理人员。严格履行劳务用工手续,做好本队人员的岗位安全培训,经常组织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本队人员遵守劳动、安全纪律,制止违章作业,不违章指挥。保持本队人员的相对稳定,及时向有关部门申报现场人员的变动情况,监督并确保使新进场人员都能按规定办理各种手续,做好新进场工人的岗前安全教育。做好对本队各工种人员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针对当天任务、作业环境等情况,做好班前安全讲话,监督落实其执行情况。定期和不定期的组织对本队人员作业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

做好对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现场保护,做好对现场受伤人员的抢救工作,并立即上报有关部门或领导。

8、班组长的安全生产职责:

认真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规定、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坚持班前安全活动,经常组织本班组人员学习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不断提高自保能力。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做好班前讲话,不违章指挥,不冒险蛮干。做好对本班组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的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报告有关部门或领导。认真做好本班组新进场人员的进场教育和岗前教育工作。发生因工伤亡或重大未遂事故后,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上报有关部门或领导。

第7篇 雨季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1)雨季施工前,我们将根据现场和工程进展情况制定雨季施工阶段性计划,并施工现场的情况配备防护器具。

(2)雨季施工时,现场周围做好排水沟,边坡上做截水沟,现场排水系统应贯通,并派专人进行疏通,保证排水沟畅通。

(3)道路出入口做泛水,防止地面水流入,保证施工道路不积水,潮汛季节随时收听气象预报,配备足够的抽水设备及防台防汛的应急材料(可利用潜水泵和抽水泵等)。做好现场排水,将地面雨水及时排出场外。

(4)做好防雷、防电、防漏工作,必要时应搭设防雨棚,保证施工正常进行。施工现场的龙门和钢管支架要有防雷措施。

(5)做好防坍塌的工作,雨天应避免深基坑的施工,已形成的深基坑要加强防护,危险部位要进行支撑防护,以防坍塌。

(6)若雨季必须连接施工的砼工程,应有可靠的防雨措施,备足防雨物资,

(7)雨季前应组织有关人员对现场临设、机电设备、临时线路等进行检查,针对检查出的具体问题,应采取相应措施(如防潮),及时整改。

(8)收听天气预报,尽量避开雨天施工。做好防台风和大风工作,风力达到6级以上时,要禁止高空作业、起重作业。

第8篇 家装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1) 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室内装修设计规范的相关规定。施工现场必须实行逐级安全责任制,明确相关人员负责工地的安全生产和消防管理。

2) 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3) 施工现场禁止明火,需要使用电气焊或动用其他明火应事先向工程部主管及物业部门进行申请,经同意后领取用火许可证方可进行施工作业,在施工前应准备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并请专人负责看管。

4) 要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计时发现和解决在设计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和不安全隐患,以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5) 施工现场垃圾、渣土应及时清理,消除安全隐患,禁止任何物品堵塞消防通道。

6) 施工现场使用的变(配)电箱要保持清洁、干燥、通风,有良好的绝缘和防雨水措施。使用时需有专人看护,使用后必须立即断电。

7) 施工现场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棒烧水,一经发现没收器具,并处1000元以上罚款。若违反规定引发事故,将追究违规者刑事责任。

8) 特殊工种(如电工,电气焊工)应持证上岗,并严格尊师偶该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电工严禁带电操作。

9) 现场电源一律执行二级漏电保护,并应设立现场安全员责任制。

10) 现场施工应使用橡胶套线盘,如无接线盘应使用护线套,并悬空吊装,不得拖地。凡电线接头一律使用塑料套管或塑胶带对接,所有电动工具插头应保证完好。

11) 每日完工后应及时断水断电,以确保现场安全。

12) 施工照明一律使用白炽灯,并悬空吊装,严禁使用电弧灯,若必须使用电弧灯,应安装在砖墙上,严禁使用木质灯柱。

13) 施工现场应保持地面整洁,并留出应急通道,确保意外发生时通道无阻。

14) 施工人员必须按各工种严格执行各自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9篇 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及评价制度

1、公司每月应到各项目工程点检查一次;远离公司本部,工期长的项目工程点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

2、项目工程处至少每周应到施工现场检查一次。班组必须每天至少进行一次检查。

3、检查包括:一般性检查,阶段性检查,专业检查和季节性检查。这几种检查可以结合进行,也可以分别进行。

4、定期安全检查,行政领导应亲自主持和参加。

5、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

1) 查领导-是否坚持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否把安全工作例入重要议事日程并付诸实施;是否做到“五同步”以及各级安全施工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2) 查管理-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账表册卡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查安全管理效能;查安全网络的组织和活动情况;查工地和班组安全管理工作。

3) 查事故处理-是否真正做到了“四不放过”是否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处理、统计和上报。

4) 查隐患-查施工现场存在的事故隐患;查违章违纪;查安全设施及安全标志的设置,查文明施工情况。

6、实行工序作业安全检查标准化,加强日常性安全检查。班组必须严格做好作业环境,工器具和安全设施的自检,互检和交接班的检查。

7、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应填写“安全施工整改通知书”分送有关单位限期处理。对重大的或涉及施工现场全局的问题。应同时抄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8、“安全施工整改通知书”应由存在事故隐患,单位的领导负责接收和组织整改对因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应采取临时措施并制定整改计划报上级备案。施工单位应建立事故隐患的登记、整改、检查、销案制度及管理台帐。

第10篇 施工便道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便道建设要求、

1、进入施工现场,路边设“进入施工现场,请减速慢行”的标牌和40公里限速牌,道路危险地段设置有“危险地段,注意安全”警示标志并设置防护措施。

2、道路两侧设置排水沟,一般沟深和底宽不小于0.8-1m。便道经过水沟地段,要埋置钢筋砼圆管或设置过水路面。

3、干线靠近各主要工点,引入经以直达用料地点为原则;避免与铁路线、公路交叉,尽量不占用路基或线路,直线地段做成2%横坡,曲线地段根据曲线半径设计外侧超高。

二、路面标准

1、路面净宽单车道为4.5m,单车道每200 m设一处会车道,会车道长30 m,双车道6m。

2、道路路面应高出自然地面0.2-0.3m,道路两侧坡脚处要挂线整理顺直,必要时采用浆砌水沟或防护,坡脚附近严禁积水、取土、破坏植被或乱扔垃圾,保持道路直顺、干净、美观。

三、便道养护管理

1、各工段项目部为便道养护责任主体,负责本管区内便道日常养护管理。要以书面的形式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定其岗位职责、考核标准和奖罚措施,实行路段养护责任人与责任管理责任人沿路挂牌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2、路段养护责任人与管理责任人必须加强路况检查,切实将各项养护措施落到实处,提高养护质量,确保施工便道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3、路面坑槽,交通标志等交通安全设施损坏是否及时,并按规定时限按时修补;安全隐患是否及时设置规范的临时警示设施告知过往车辆。

4、限速、限载或绕行标志是否齐全,危险路段的警告标志是否齐全,两侧排水沟是否畅通,坡脚有无积水现象。

5、冬季施工路面防滑、雨季排水、浓雾视线不良、洪水冲刷便道的应急处理措施等。

6、养护检查要求。养护责任人每日全线巡查一次。

第11篇 水上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防范措施

一、水上施工一般规定

1、项目部调度室应随时与当地气象、水文站等部门保持联系,每日收听气象预报,并做好记录,随时了解和掌握天气变化和水情动态,以便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2、项目部参与施工的各种船舶(包括配合施工作业的交通船、运输船等)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同时还必须持有各种有效证书,按规定配齐各类合格船员。船机、通讯、消防、救生、防污等各类设备必须安全有效,并通过当地海事局的安全检查。

3、施工船舶要与调度室昼夜保持通讯畅通,并按规定显示有效的航行、停泊和作业信号。

4、施工作业前应向当地海事局申请办妥《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证》。水上施工应设专用救生船,并有专人值班,各施工作业点应配备救生圈、救生衣等救生设备。

5、严格执行船机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及时维修保养设备,确保安全运行。发生机损等重大意外情况须立即向项目部报告。

6、严格按核准吨位转运货物。载货不得超高、超载,并须进行有效绑扎,防止因货物移动发生意外事故。

7、严格执行船舶供、受油规定,防止泄漏。船舶油污水和垃圾要集中回收并做好记录,严禁向江中排放和倾倒,并配备配齐消防器材。

8、严格执行《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通航安全管理规定》及水上航运安全管理规定,谨慎操作,确保安全,做到“十分把握七分开,留下三分防意外”。发生水上交通和污染事故应立即向项目部报告。

9、所有船舶必须按规定配备足够的救生圈、救生衣等救生设备,在舱面作业时必须穿好救生衣,人员上下通道应挂设安全网,跳板要固定,水上工作平台四周要安装符合标准的栏杆和安全网。同时应做好防冻防滑工作。

10、认真落实施工作业区施工平台设施、桥桩、水底管线的安全警戒保护措施,不得擅自扩大水上施工安全作业区(施工水域)的范围,确保作业区人、船、物的安全。

11、落实作业区安全施工管理制度,确保与施工作业无关的船舶、排筏、设施不准进入施工水域内,防止本工程施工作业船舶与其他的施工船舶间发生有碍正常施工的安全事故。

12、各作业队应选派有经验、责任心强的同志负责水上作业安全管理,保障人员、船舶、作业区、和水域环境保护的各项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的落实。

13、施工船舶上的生活垃圾及塑料品等不得任意抛入水内,生活垃圾必须装入加盖的储集容器里,并定期运至岸上倾倒。

二、船舶安全管理规定

(一)施工船舶、船员的安全要求

1、水上施工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通航安全管理规定》向当地海事部门申请办理《水上水下施工许可证》。

2、施工船舶应持有有效的船舶国籍证书或船舶登记证书。

3、施工船舶进出港前必须办理签证手续。不经常进出港口的作业船舶应到海事主管机关办理定期签证。

4、施工船舶的适航区域要符合航区要求。所有的施工船舶,包括打桩、起重船、驳船、交通船、运输船等,都应持有船检部门签发的有效适航证书。

5、施工船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配备足以保证船舶安全的合格船员。船长、轮机长、驾驶员、轮机员、话务员必须持有合格的适任证书。

6、施工船舶在航行、锚泊或作业时,除应按规定的信号外,根据不同的施工状况,显示不同的信号。

7、在各施工作业点,夜间应按规定显示警戒灯标或采用灯光照明,避免航行船舶碰撞水中桩墩。在显示灯光照明时应注意避免光直射水面,影响船舶人员的瞭望。

8、施工船舶应加强值班制度,保持24小时vhf高频电话收听和对周围情况的观察了解。船上应有夜间照明设备,设有发电设备的船只,应备有防风灯和电池灯具。

(二)、交通船舶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1、交通船舶必须持有符合三类航区要求的有效证件(适航证)和安全证书,船长、轮机长、驾驶员、话务员应持有有效的适任证。

2、交通船上必须配有足够的救生衣、救生圈和救生筏等救生设备,并配有足够的消防器材和油污器材和油污水分离器等设施。

3、船上应配有高频电话(vhf),并备有水上作业水域图。

4、船上应设有安全紧急通道,并将安全通道示意图上墙。

5、应按照项目部调度室指定的航行线路、停靠站点和时间航行,定点靠泊。

6、船上应按核定的载人数量运送员工上下班,不得超载;超过载核人数,船长有权拒绝开船。

7、交通船上严禁装运和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如因工作急需需要携带者应事先与船长联系并进行妥善处理,严禁人货混装。

8、船舶接放缆绳的船员必须穿好救生衣,站在适当位置,待船到位靠稳后拴牢缆绳,搭好跳板,并作好人员上下船的保护,以防不测。

9 、乘坐交通船的员工必须自觉遵守乘船规定,听从船员统一指挥,待船靠稳拴牢后依次上下,不得抢上抢下或船未靠稳后就跳船,不得站立和骑坐在船头、船尾或船帮处;严禁擅自跨越上下船或酒后登船。

10、非驾驶人员禁止进入驾驶台,严禁随意乱动船上一切救生、消防等设施;严禁非驾驶人员擅自操作。

11、交通船上严禁随地吐痰,吸烟者必须到指定区域吸烟。烟蒂、纸屑应放入垃圾箱内,自觉搞好环境保护工作。

12、船舶上的垃圾要集中回收和处理,禁止随意抛掷水里,船上的油污水必须经分离装置处理后集中处理,并应有书面记录。

13、船长、轮机长应经常检查、保养和维修船舶的机械设备和安全设施,确保运行安全。夜间航行应有足够的照明和信号显示。

14、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雷雨、风暴等恶劣天气时,交通船应停止运行,并到指定处锚泊。

(三) 施工船舶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1、所有施工船舶(包括打桩船、拖轮、浮吊、材料运输船舶等)必须持有符合三类海区要求的有效证书(适航证)和相关证书;船长、轮机长、驾驶员、话务员应持有有效的适任证书。

2、施工船舶上必须配有足够的救生衣、救生圈和救生筏等救生设备,并配有足够的消防器材和油污水分离器等设施。

3、船舶上应配有甚高频电话(vhf)和联络电话,并配有施工作业区的近期航行通告等。

4 、应按照项目部调度室指定的航行线路、停靠站点和实践航行,定点靠泊。

5、装载设备及材料运输的船舶,必须按核定吨位装载,不得超载和偏载;装载的设备、料具应摆放平稳均匀,并捆绑牢靠。

6 、船舶上应设有安全应急通道,船舱两侧通道畅通,并严禁堆放任何物品,同时应做好冬季防冻、防滑工作。

7 、施工船舶上严禁装运和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如因工作急需需要携带者应事先与船长联系并进行妥善处理,严禁人货混装。

8 、船舶上的垃圾要集中回收和处理,禁止随意抛掷海里,船上的油污水必须分离装置集中处理,并应有书面记录。

9 、船长、轮机长应经常检查、保养和维修船舶的机械设备和安全设施,确保运行安全、夜间航行应有足够的照明和信号显示。

10、遇有六级以上大风和大雾、雷雨、风暴等恶劣天气时,禁止施工船舶进行水上作业和运行,并到海事部门指定的锚地锚泊避风。

三、水上施工作业安全保障措施

1、项目部各施工作业队必须把水上施工作业安全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严格执行水上施工作业有关管理规定,各施工船舶及作业点均应由专人负责安全,积极配合项目部安质部门,形成二级安全管理网络,形成全面的安全管理体系,层层落实安全措施,强化安全管理。

2、保持与地方政府和海事、气象等行政、行业管理部门及监理、业主的定期联系和沟通,及时获得水上施工安全的有关政策、法律和信息,及时通报施工进度和施工要求,以得到各方面的支持和配合。

3、各施工船舶应制定完善的安全制度。建立安全准入—安全监察—教育培训—考核评估的全程监管制度,并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档案。

①安全准入。施工船舶投入作业前,应对船舶的有效证件、适航状况、资源配备等情况进行认真检查,报请海事主管机关对施工船舶进行查验和审核。

②安全检查。项目部每月对水上施工船舶安全情况进行自检,并配合局指、海事部门对施工船舶进行监察,包括安全设备和器材、消防、救生等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各类安全管理台帐及有无违章事故记录等。每半年申请海事部门对施工船舶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③安全教育培训。项目部定期组织进行水上施工作业安全教育培训,并根据水上施工作业实际情况,组织施工船舶单位开展现场经验交流和应急预案演练。邀请海事、气象等各方面专家,对施工船舶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安全知识教育、培训。

④ 安全考核评估。项目部建立安全风险基金制度和月查季考年评制度,对安全管理有成效者予以奖励,反之则予以处罚,直至取消水上施工作业资格。施工船舶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重大海损事故,或有重大安全隐患,则将该船泊列为重点监管船舶。被列为重点监管的船舶应及时进行安全整改,并定期将整改方案、实施计划和整改结果报送监理、业主备案。

(四)设置安全作业区

1、 为了保障施工作业安全,作业前应向主管机关申请设置安全作业区,将施工船舶与无关船只相隔离,使无关船只远离施工作业水域,防止其干扰施工作业船舶的作业。

2 、安全作业区的施工作业船舶应按照有关规定配备有效的水域专用图。

3 、建立水上施工通信网。设立由甚高频(vhf)水上频道、集群电话组成的水上施工通讯网,确保船、岸联系畅通。

4 、现场管理。施工期间应按海事主管机关要求配备警戒船,日夜维持安全作业区的水上交通安全,必要时向主管机关申请派出巡逻艇,加强施工区域的现场交通指挥,维持航行秩序。

四、水上复杂施工环境的防范措施

(一)防台措施

1、各施工作业队应根据项目部防台预案,积极做好防台应急工作,由于大胜关长江大桥施工船舶及辅助船舶数量过多,为避免挤占同一锚地,要求各施工船舶之间以及与其他船舶间注意相互协调、避让。

2、项目部及各施工作业队均应由专人负责收听当地气象台提供的气象预报并做好记录,根据预报和船舶不同的抗风能力提前作好防范准备。

3、项目部调度值班人员在接到省中心气象台发布的台风警报后,应及时通知小型施工船舶进港避风;在接到发布的紧急警报后,应及时通知大型船舶进港避风。

4、施工船舶值守人员在接到台风预报消息后,应密切注意其行经路线,并根据本船抗风能力及预定避风地点的航行时间,确定避风的起航时间。

5 、项目部调度值班人员应通过甚高频电话或对讲机随时检查施工船舶避风情况,并接受局指挥部及海事主管机关的查询。

6、施工船舶应根据预报风力、船舶抗风等级、风期长短,加固锚缆,绑扎易动物件,检查船机及救生设备,并加强值班,显示信号,昼夜保持通讯畅通。

7、避风船舶船员应保持昼夜值班,随时检查本船安全情况,并及时与项目部和有关部门保持联系。

8、台风警报解除后,各避风船应根据气象台发布的大风风力预报和项目部指令,结合本船抗风等级,决定船舶返回施工区的时间。返航前向项目部报告,按规定分批有序进入作业区。防止因无序蜂拥造成船舶间的意外事故。

(二)防雾措施

1、项目部应派专人负责收听各地有关雾情的预报并做好记录。

2、锚泊船舶应昼夜派员值班。显示相应雾中信号,并通过vhf6频道发布本船动态报告。

3、航行船舶采用雾航措施。船长上驾驶台,显示相应雾中信号并发布船位报告,加强瞭望,减速航行,以策安全。但视程小于500米时应择地抛锚防雾。

(三)防碍航物措施

1、项目部应定期向海事主管机关和有关部门收集相关航行通告、收听航行警告,掌握区域内沉船、水域工程等水上水下障碍物的变化情况。

2、施工船舶船员应主动向当地人员了解和掌握施工航行水域的各种障碍物情况。

3、施工船舶应按照指定的计划航线航行,航行中需不断测量实际船位,校正航线,以策安全。

4、施工船舶应按照划定的施工作业区范围进行船舶作业,以避免发生船舶间锚链缠绕、碰撞等海损事故。

5、与施工作业无关的船舶严禁进入施工作业区,严禁施工船舶进入和穿越其他施工作业区。

6、施工船舶在航行浅滩水域时应注意,如发现舵向较差、船机震动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前进,待探明水深后再决定进、退避滩方案。同时在航行中加强瞭望,注意回避,以防触及水下障碍物。

7、施工船舶应按照项目部要求进行作业,并加强值班瞭望,谨慎航行。

8、项目部在施工前应向业主及有关部门申请设置禁航区。

9、项目部各施工作业点要对已建和在建工程夜间悬挂规定的信号,对已建平台,还应设置规定的灯标,以起到警示作用。

10、各施工船舶上应备妥堵漏器材并进行全员培训,以防不测。

五、 防范大桥通航孔航道内沉船风险的对策措施

1、所有施工船舶应服从航运主管部门及警戒船的指挥,并随时注意收听海事部门发布的航行安全信息和大桥两侧航行船舶情况通报,自觉遵照航运主管部门推荐的航道航行。

2、在恶劣天气条件下,安排大马力拖轮在施工水域值守发现险情可随时采取救助措施,以有效避免船舶在通航孔道内发生事故。

3、发生事故后的应急措施

(1)立即救助遇险船员,安排船舶探摸,了解沉船的相关情况,并及时报请局指挥部尽快安排大型起重船打捞沉船。

(2)报请有关部门对沉船的通航孔道实施临时封航,并安排警戒船进行现场警戒,待沉船打捞起后再恢复通航。

(3)报请有关部门开辟临时航道,设置临时航道灯浮和和航道改变的警示标志,并通过信号台定时发布航行安全信息,指导其他船舶安全航行。

(4)对整体打捞难度较大,则应报请有关部门实施解体清障打捞。

六、防范船舶间碰撞风险的对策措施

1、施工船舶应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划定的施工作业区进行施工,每天定时向项目部及局指挥部报告工程进展情况和安全情况,通报作业区施工船舶分布及动态情况,禁止施工船舶随意调换作业区和随意穿越其他作业区;禁止施工船舶将锚位抛出作业区;禁止施工船舶不按计划施工。

2、除在施工安全作业区设置警戒灯浮和警戒船守护外,还要求施工船舶按规定在明显易见处显示相应的信号,尤其在锚链入水处显示灯光信号并用探照灯提示。另外,要求所有施工船舶在vhf6频道24小时值守。

3、对通过临时航道的大型船舶实施护航制度,保护大型船舶通过施工作业区的安全。

4、对未按推荐航道航行擅自进入安全作业区的船舶,应立即报告有关人员及现场警戒船,进行及时纠正。

5、需要调整安全作业区的,应提前一个月向海事主管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核后发布航行通告,并重新制定相关管理措施。

6、发生事故后的应急措施

(1)迅速救助遇险船舶和人员,尽量减少人员及财产的损失。

(2)收集施工船舶和航行船舶的详细数据,组织人员协助参与海事调查。

(3)如果碰撞船舶沉没,则要报请有关部门打捞沉船,避免影响其他施工船舶安全和妨碍大桥施工。如整体打捞不成功则采用解体清障打捞。

七 防范船舶损坏管线风险的对策措施

1、各施工船舶在施工前应配备大胜关长江大桥专用图,掌握施工水域水下管线的具体走向。

2、对于施工点离管线较近又无法避开,应事先制定保护管线的安全措施及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并征求管线管理部门的意见。如抛设的锚缆与水下管线交叉不可避免,可在管线业主或维护单位的指导监督下,将锚缆离管线较远的地方,使施工时不至于走锚钩住水下管线。

3、禁止施工船舶在水下管线附近水域抛锚避风或停泊。

4、在恶劣天气条件下,施工船舶在管线附近水域施工时应严加防范,必要时全部停工撤离。

5、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项目部,并向管线管理部门及业主报告,尽快申请管线维修船进行维修,以减少损失,并接受有关部门的调查处理。

八、 防范人员坠水风险的对策措施

1、交通船舶必须符合水上航行安全要求,备妥救生工具如救生衣、救生圈、救生竹篙等救生器材。

2、水上施工作业及船上流动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穿着救生衣。符合高处作业条件的,还应按高处作业的规定系好安全带。

3、交通船必须按定员,不准超载。乘坐人员应听从船员的指挥,船到位后,应待靠稳拴牢方可上、下。不得抢上抢下或船未靠稳就跳船。

4、乘坐人员应听从船员的指挥,自觉入舱,不得站立和坐骑在船头、船尾和船帮上,遇有风浪时,船上乘坐人员不得来回走动。非本船驾驶人员严禁擅自操作。

5、施工人员应开展游泳培训,加强自救和互救的能力。

6、人员上下通道必须设安全网,跳板要固定。作业平台应满铺脚手板,周边必须有栏杆和安全网等可靠的临边维护。

7、作业平台上应配置足够数量的救生圈等救生设备,并配备一定数量的固定式防水灯,保证夜间足够的照明。

8、作业平台上应设置多条安全通道,以防不测时人员迅速疏散。

九、防止施工船舶、供油船舶污染水域的应急措施

1、对施工船舶、供油船舶在施工作业及运输过程中,发生漏油污染水域事故,应及时采取有效应急措施制止漏油,并向项目部和海事部门报告。

2、对漏油船舶立即查找泄漏污染源,关闭阀门,封堵甲板出水孔(缝),并投放吸油毡、棉胎、木屑等吸附材料,收集泄漏油污。

3、迅速调集本项目其他施工船舶投入防污抢险,及时运送防污器材和救援队伍到达现场,在海事人员的组织下,进行协调作战,以最低限度地减少油污泄漏。并做好防火准备工作。

4、对油污泄漏区域进行铺设围缆绳,投放吸油材料及消油剂,并及时回收泄漏的污油和已吸附的吸油材料,防止污染面积的扩展。

5、因船舶碰撞引起的污染,则应迅速控制当事船舶污染源,必要时应将泄漏船舶拖至岸边围清,并派潜水员封关油箱管道阀门。进行善后处理。

十、 防范施工船舶上生活垃圾、污水污染水域的措施

1、在船舶上配备垃圾储集容器,将生活垃圾进行分类袋装。对塑料制品(包括各种合成纤维缆绳、塑料垃圾袋等),禁止投入水域内。

2、对食品废弃物及其他垃圾采取粉碎处理的方法,将经过粉碎后粒径小于25mm的垃圾,运至距最近陆地3公里以外投弃;对无法粉碎处理的垃圾,定期请水上垃圾运输船进行清运至岸上指定位置倾倒。

3、在船上设置储集生活污水的集污舱柜,及可观察液位的装置,定期将储集的生活污水运至距最近陆地12公里以外排放。

4、在船上安装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将生活污水消毒处理后,运至距最近陆地4公里以外排放。

第12篇 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一、新工人入场,必须接受“安全生产三级教育”。

二、进入施工现场人员配戴好安全帽。

三、深槽施工保持做到坡度稳定,及时完善护壁加固措施。

四、危险部位的边沿,坑口要严加栏护,封盖,及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灯。

五、按规定设置足够的通行道路,马道和安全梯。

六、装卸堆放料具,设备及施工车辆,与坑槽保持安全距离。

七、大中型施工机械(吊装运输碾压等)指派专职人员指挥。

八、小型及电动工具由专职人员操作和使用。

九、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

十、临时用电,执行三相五线制和三级漏电保护。由专职电工人员进行检查和维护,临时拉线要妥善保护。

十一、 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特殊作业配戴相应的劳动安全保护用品。

十二、 急救中心电话:120 负责人

消防保卫管理制度

一、施工现场根据所处地域情况,设置符合标准的档栏,围栏。

二、建立健全的保卫消防组织和人员,做到昼夜巡查,不缺岗。

三、消防用水,消防器材具备充足适用,布局合理,消防设备三米以内不得堆放物品。

四、消防管道畅通。

五、临时工棚等设施支搭符合防盗防火要求。

六、对易燃易爆等物品,要设有专用库房和地点存放。存放领用专人管理,严格手续。

七、明火作业,采取专人检查批准,实行“用火证”制度,现场禁止吸烟,必要时设置安全的吸烟场所。

八、定期进行防盗防火教育,经常进行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九、对事故现场做好保护,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

十、火警119;匪警110 消防保卫负责人。

《安全施工教育培训制度范本(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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