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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1-10 热度:72

y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第1篇 y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导语:安全生产是大家最关心的问题,下面小编整理了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欢迎阅读!

一、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责任制规定了各级领导干部、职能部门和职工的安全生产职责。

本责任制适用全厂安全生产管理。

二、术语

“五同时”是指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四不放过”是指在处理事故过程中,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末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三、各级行政领导安全生产职责

1、厂长、副厂长安全生产职责

(1)厂长的职责

①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企业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定负责,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②审批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标准、规划和计划以及生产中的重大安全技术措施,根据国家规定保证所需的经费开支,有计划她解决重大隐患和职业危害,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③定期主持召开重要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问题。

④检查指导副职及下属各单位领导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对重大事故的责任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审定安全生产奖惩事项。

(2)生产副厂长的职责

①协助厂长抓好全面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

②生产中认真贯彻“五同时”并及时研究解决生产中的不安全向题。

③定期组织全厂性安全生产大检查,定期检查分厂厂长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和安全环保处的工作,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奖惩会议。

④组织制订(审定)安全技术规程、制度和厂内标准,对规程、制度的完善情况负责。

⑤组织调查分析、处理伤亡事故和重大险情事故,拟定整改措施,组织落实。

(3)设备副厂长的职责

①对全厂设备、建(构)筑物良好状况和职业安全、卫生设施的正常使用负领导责任。对因设备、建(构)筑物原因造成的伤亡事故负领导责任。

②定期组织设备安全大检查和仪表的标定,及时处理设备方面的重大安全隐患。

③负责分管业务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

(4)基建副厂长的职责

①保证从更新改造资金申安排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经费,不得挪用,组织安排安全措施项目的实施。②在审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同时,落实职业安全卫生设施,不留隐患,认真贯彻“四同时”的原则。

②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5)人事副厂长的职责

①负责审批全厂治安保卫、职工教育培训、医疗卫生等工作计划的同时,审批消防安全、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职业卫生的工作计划,并保证实施。

②负责组织定期的消防安全、职业卫生检查,对重大火灾事故,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

③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2、三总师的安全生产职责

(1)总工程师的职责

①对全厂的安全生产工作,在技术上负全面责任。

②在组织科研、技术攻关、改造、设计、施工和生产过程中,根据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条例、规程、规范和标准,认真组织职业安全卫生的科研和新技术的应用。

③组织审定本单位的安全技术规章制度、标准和预防重大事故的技术措施。

④参与重大事故的调查,组织技术力量对重大事故发生的技术原因进行分析、鉴定并提出改进措施。

(2)总会计师的职责

①按审定的计划,保证安全技术措施所需的费用,并合理开支。

②对挪用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的行为不监不管,致使重大隐患得不到治理,对由此而发生的伤亡事故负责。

(3)总经济师的职责

①按国家规定,提出合理设置安全工作机构和安全干部的定编。

②在生产、经营中把安全生产列为重要内容,并严格考核。

③工人、干部晋级或浮动晋级,要把安全生产列为重点考核条件。

3、分厂厂长(分公司经理、车间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1)对所领导分厂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2)在组织生产经营活动中,必须做到“五同时”,把安全工作贯穿到每个环节中去,每月定期主持一次全分厂的安全活动和进行一次全分厂安全生产检查和评比,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3)对本单位的规程、制度健全完善负责,针对分厂生产情况提出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对检查和发现的隐患和尘毒危害,及时安排力量解决,对本分厂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上报,安排解决。

(4)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考核。

(5)发生伤亡事故时,要紧急抢救,保护现场,立即上报并查明原因,采取防范措施,避免事故扩大和重复发生。

(6)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员,安全员要保持相对稳定。

4、工段长、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1)对本工段、班组工人在生产建设中的安全健康负责。

(2)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政策,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交接班制度。

(3)经常教育和检查工人遵守安全操作制度,正确使用机器设备、工具、原材料、安全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等,并注意是否处于良好状态。

(4)经常检查并保持工作地点的文明生产,保持成品、半成品、材料及废物的合理放置。

(5)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日活动,开好班前班后会。

(6)有权拒绝上级违章指挥,遇有事故险情时,有权立即指挥人员撤离现场。

(7)发生伤亡事故要积极抢救伤员,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并如实提供事故发生的情况。

四、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1、各级职能部门在各自负责瞥理的业务范围内,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政策、法令、规程、规定和标准。

2、厂长办公室的职责

(1)在调研中,应把安全生产列为经常性的主要课题之一。

(2)起草有关文件、工作总结、报告材料应将安全生产列为主要内容,督促协调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及有关规章制度。

(3)接待、安排客人现场参观时,负责组织人员介绍有关安全规定和注意事项,解决好防护用品,指定专人陪同,并对其安全负责。

(4)参与协助伤亡事故的抢救和处理。

3、计划处(科)的职责

(1)编制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时,要列人安全生产的指标和措施,公布各项生产经营指标的同时,公布安全生产指标及措施落实情况。

(2)分配年度更新改造资金时,必须按国家规定的比例安排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新建、改建、扩建计划中,应有职工安全、卫生内容万十划下达前应征求安全环保处(科)的意见。

4、总调度室(生产经营处)的职责

(1)坚持安全与生产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

(2)在指挥生产的过程中,如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要服从安全,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隐患或紧急情况时,应立即下达停产处理的指令,不得违章作业。

(3)及时掌握全厂安全生产动态,并通知有关部门,发生重伤以上事故时,下令保护好现场,立即报告厂有关领导,通知安全环保处(科)和有关部门,同时派员直赴现场参与抢救、调查、处理,待现场勘察处理完毕,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方可组织恢复生产。

(4)调度会应首先汇报生产的安全情况,协调解决基层单位和部门在安全生产方面出现的问题。

(5)在安排生产、施工程序时,必须考虑安全生产的需要,对因生产指挥不当造成的设备事故和伤亡事故负责。

5、机动处(科)的职责

(1)对因设备长期失修、设备缺陷、备品备件不合格或因防护装置不全造成的设备事故和伤亡事故负责。

(2)定期组织对各种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和工业建筑物的安全检查,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程、标准的,要组织解决,对暂时解决不了的,必须立即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并限期解决。

(3)各种机电设备、锅炉、压力容器的引进、制造、安装、修理、改造和竣工验收等,要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的有关条例、规程和标准。

(4)新设备和自制或自行改造的设备,要有完备的安全保护设施和监测仪器,使用前要制订出技术操作规程,并分送有关部门。

(5)组织设备大、申修要落实安全措施,并严格按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不准冒险作业。

6、总工程师办公室(科技处)的职责

(1)组织新产品试制,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都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规,遵守有关安全卫生方面的规范与标准。

(2)积极引进推广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新技术,重大职业安全卫生的规划,要积极引进推广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新技术。

(3)对新技术推广和科研工作中的安全生产负责。

7、基建处(科)的职责

(1)确保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与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对违背“三同时”造成的不良后果负责。

(2)组织基建、技术改造工程,必须督促施工单位签订安全合同,制订安全措施,对因无安全合同组织施工而造成的伤亡事故负责。

(3)组织审查设计方案和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时,必须有安全环保处(科)等有关部门人员参加。

8、教育办(教育科)职责

(1)对职工末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就上岗操作而造成的伤亡事故负责。

(2)制定教育培训计划时,应有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培训计划,并负责解决教育经费。

(3)按照职业安全卫生应知应会内容和继续教育工程再教育的要求,组织领导及职工的岗位培训。

9、医院、职防部门的职责

(1)发生伤亡事故后要全力组织抢救,对因抢救不及时或因采取措施不当,误诊、误治造成伤势加重,甚致死亡的后果负责。

(2)负责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的防治与管理工作,定期组织有关工种的职工进行体检。

(3)对工伤、职业病人员的劳动能力和健康状况,提出鉴定意见。

10、企管处(科)职责

(1)调研制订专业经济责任制、管理办法和制度,要把安全生产列人主要内容。

(2)对各单位进行综合考核评比时,应把安全生产列为重点考核内容。

11、劳资处(科)职责

(1)对因劳动组织严重不合理,人员分配不当或劳动纪律松驰又长期末予解决造成的伤亡事故负责。

(2)负责督促检查并及时调整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不适合所在岗位工作的年老体弱和各种疾病人员的工作。

(3)不得分配女职工到女职工禁忌的岗位作业。

(4)按劳动保护要求,合理配备岗位定员。

(5)把安全生产列为工人晋级的重点考核条件。

12、财务处(科)职责

(1)对不按计划拨付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或对挪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不监不管,擅自核销而发生的伤亡事故负责。

(2)按有关规定的标准,保证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防暑、降温等费用的开支,同时实行财务监督。

13、保卫处(科)的职责

(1)对因防火及易燃、易爆、放射性物质、剧毒等要害岗位管理不严造成的伤亡或不良后果负责。

(2)组织进行全厂防火工作的宣传教育和检查工作,制定消防及易燃、易爆、剧毒等要害岗位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并督促贯彻执行。

(3)参加安全生产的检查工作,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14、质量处(科)的职责

(1)在改进工艺、提高质量的各项措施中,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2)做好进厂原材料的质量检查工作,防止爆炸物品和密闭容器进人炼钢炉而发生爆炸事故。

15、物资供应处

(1)对因采购的工具、材料、防护用品等质量不合格而造成的事故负责。

(2)根据厂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组织货源,保证质量,及时供应。

(3)对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采购、搬运、储存、发放应严格遵守国家颁发的各项安全规定,保证安全。

16、干部处(人事科)的职责

(1)应把安全生产列人干部的教育、考核内容。

(2)严格按编制定员配备、调整安全部门干部,并保证人员素质。

(3)严格按有关规定办理事故责任者的行政处分,对职责范围内工作失误导致的伤亡事故负责。

17、厂工会

(1)根据全国总工会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条例,认真贯彻执行和宣传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健全规章制度,对行政和基层单位进行监督检查,配合行政部门做好安全工作。

(2)对职工进行经常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组织各种形式安全生产竞赛和技术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3)检查职代会通过的安全生产提案执行情况,组织基层工会抓好劳动保护工作。

(4)参加安全大检查工作,参加重大不安全隐患整改及尘毒治理方案的讨论。

(5)参加重大伤亡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制订整改措施方案。

18、厂团委的职责

(1)经常对团员、青年进行安全法规、遵章守纪教育,组织开展团员身边无事故活动,表彰先进。

(2)组织好青年监督岗,作好生产现场的监督检查工作,充分发挥共青团在安全生产中的积极作用,把监督岗和'无事故'活动作为评选先进团支部的重要条件。

五、安全技术专职机构的职责

1、安全环保处(科)的职责

(1)在总厂生产副厂长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是厂长、生产副厂长在安全工作中的助手。负责督促、检查、汇总情况,并做好协调工作。对职责范围内因工作失误而导致的伤亡事故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令、规程、标准和规章制度,经常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3)组织制订、修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规定,负责编制、汇总、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组织各种安全生产检查,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4)组织推广现代安全管理方法和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参加新建、改建、扩建以及大中修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方案的审查及竣工验收。

(5)参加重伤、伤亡事故的现场勘察、调查、分析与处理,员责伤亡事故统计、分析、报告和建立伤亡事故数据库的工作,督促检查承包项目安全工作,督促检查防护用品的质量和发放使用情况。

2、分厂专(兼)职安全员的职责

(1)在分厂厂长领导下,协助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并接受上级安全部门的业务指导。

(2)负责组织新职工(含实习、代培、调转、参观人员等)迸人车间和复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考试,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做好每年的普测、考核、登记莉上报工作。

(3)负责组织分厂的安全例会、安全日活动,开展安全竞赛及总结先进经验等。

(4)协助领导开展定期的职业安全卫生自查和专业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进行登记、上报,并督促按期解决。

(5)协助领导修订分厂安全管理细则、岗位安全操作细则、安全责认制和制定临时性危险作业的安全措施等。

(6)经常检查职工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对于危及工人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有权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提出防范措施,负责伤亡事故和违章的统计上报。

(8)根据上级规定,督促检查个人防护用品、保健食品、清凉饮料的正确使用。

第2篇 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企业(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为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提高全员的自我保护和保护他人意识,在员工中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使员工懂得安全生产的基本知道,掌握安全生产的操作技能。特制定本制度。

1、企业实行“三级”(企业、车间、班组)安全教育培训。企业的培训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实施,车间的培训由各车间的主要负责人组织实施,班组的培训由各班组长负责组织实施。

2、培训计划的制定。根据企业制定的年度培训计划,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半年、季度、月培训计划;各车间、班组根据企业的培训计划,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

3、培训的原则。要本着“要精、要管用”的原则,培训应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4、培训的内容: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基本知识、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操作技能、及事故案例分析等。企业培训以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范和企业的规章制度为主;车间、班组培训以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岗位职责、工艺流程、事故案例剖析等为主;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以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知识为主;重大危险源的相关人员培训以危险源的危险因素、现实情况、可能发生的事故、注意事项为主。

5、培训的形式。学习可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形式。如课堂学习、实地参观、实际演练、安全技能比赛、看录像、研讨交流、现场示范等。

6、培训的学时要求。(高危行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资格培训学时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不得少于32学时;其他行业主要负责人培训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不得少于16学时;新从业人员不得少于24学时,高危行业不得少于48学时)

7、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在使用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新从业人员和转岗人员在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新从业人员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后方可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有关部门的培训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做到持证上岗。

8、建立培训档案,实行登记存档制度。要建立培训台帐,培训结束培训计划、培训名单、课程表等有关资料存入培训档案。

第3篇 危货企业车队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制度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调动公司管理人员和驾驶员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强化公司内惩处违章违规行为,建立高效的激励机制,确保公司规章制度的顺利贯彻执行,确保从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避免危险品泄露等重大事故,制定此制度。

1. 公司负责落实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及新增安全目标任务。每年度公司负责人分别与有关人员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并负责进行考核。

2. 公司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将安全目标考核等安全专项目标逐项落实,责任到人。年终对责任人进行全面考核,根据考核结果予以奖惩。

3. 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内容

3.1考核贯彻法律法规、行业政策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驾驶员和车辆安全技术管理制度、岗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危险品运输与泄漏处理方案)的建立和落实、紧急状态应急预案的建立和完善;

3.2考核营运过程中车辆违章及事故次数和人员伤亡等情况。

4. 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主要程序

4.1 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并将结果于次年1月15日前报公司;

4.2考核采取100分为优,85分以上为良,85-60分为合格。当年发生一次交通事故,一律作为不合格。

4.3公司安全部将审查意见提交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4.4考核优秀的驾驶员奖励500元,考核优良的驾驶员奖励200元;

4.5考核不合格的驾驶员对其进行安全告诫并将通过宣传栏通报批评并对该驾驶员进行复训,复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从事危险品运输工作。

5. 奖励细则

5.1一个考核季度内无任何交通违法、违章行为,无投诉、无事故,按时缴纳公司车辆的各种款项,按时参加公司学习、培训可获得每人300元的考核奖励。

5.2一个考核年度内,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表现优秀的驾驶员在年底可参与公司年度优秀驾驶员的评选,优秀的驾驶员给予奖励;

6. 处罚细则

6.1交通违章驾驶员在接到交通违章通知书后,一周内必须到交管部门接受处罚,将处罚单交回公司存档。违者由公司安全负责人员当面提出告诫,其行为记入劣迹档案并作为年终安全生产评比一票否决依据。每年度驾驶员营运过程中有交通违章行为的,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处违约金如下:

6.1.1第一次违章公司处以50元违约金;

6.1.2第二次违章公司处以100元违约金;

6.1.3三次违章公司处以200元违约金并由公司提出书面告诫。

6.2每年度驾驶员未按时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安全学习、会议、培训工作的,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处违约金如下:

6.2.1第一次未参加公司处以50元违约金;

6.2.2第二次未参加公司处以100元违约金;

6.2.3三次未参加公司处以200元违约金并由公司提出书面告诫。

6.3驾驶员未按期对车辆及装臵进行各级维护保养及检测审验工作的,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处违约金如下:

6.3.1第一次未按期公司处予50元违约金;

6.3.2第二次未按期公司处予100元违约金;

6.3.3三次未按期公司处予200元违约金并由公司提出书面告诫。

6.4驾驶员未配合公司进行回场检查及路检路查的,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处违约金如下:

6.4.1第一次未配合公司处予50元违约金;

6.4.2第二次未配合公司处予100元违约金;

6.4.3三次未配合公司处予200元违约金并由公司提出书面告诫。

6.5驾驶员违反gps操作规程的,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处违约金如下:

6.5.1私自改变线路造成gps不能正常运行,公司处予200元违约金;

6.5.2私自遮挡车内监控设施的,公司处予100元违约金;

6.5.3无故报警公司处予100元违约金,导致严重后果处予500元违约金;

6.5.4gps发生故障,公司通知维护,超过2个工作日未维护公司处予100元违约金。

6.6在一个考核年度内,被进行书面告诫经教育后未整改或被2次告诫的驾驶员一律解除劳动关系。

6.7为了加强对事故处理的完善性,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在营运过程中驾驶员发生有责交通事故的处罚如下:

6.7.1事故责任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必须一小时内与公司取得联系,未在规定时效内向公司上报事故情况的处以200元违约金。若因驾驶员原因未及时上报或漏报、瞒报造成严重后果者视其情节轻重予以重处,直至解除合同关系。

6.7.2为降低事故率,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特制订以下交通责任事故处罚细则:

6.7.2.1驾驶员交通肇事有责无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下,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对驾驶员处以50元违约金,停班一天学习、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并按事故本车保险公司定损金额15%赔偿车辆加速减值费。

6.7.2.2驾驶员交通肇事有责伤人,经济损失在1000元,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对驾驶员处以1000元违约金、停班一天学习、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并按事故本车保险公司定损金额15%赔偿车辆加速减值费。

6.7.2.3驾驶员交通肇事有责无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对驾驶员处以100元违约金,停班学习一天,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并按事故本车保险公司定损金额15%赔偿车辆加速减值费。

6.7.2.4驾驶员交通肇事有责伤人,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对驾驶员处以2000元违约金,停班一天学习、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并按事故本车保险公司定损金额15%赔偿车辆加速减值费。

6.7.2.5驾驶员交通肇事有责无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在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对驾驶员处以500元违约金、停班一天学习、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并按事故本车保险公司定损金额15%赔偿车辆加速减值费。

6.7.2.6驾驶员交通肇事有责伤人,经济损失在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对驾驶员处以2000元违约金、停班一天学习、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并按事故本车保险公司定损金额15%赔偿车辆加速减值费。

6.7.2.7驾驶员交通肇事有责无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对驾驶员处以5000元违约金,停班一天学习、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并按事故本车保险公司定损金额15%赔偿车辆加速减值费。

6.7.2.8驾驶员交通肇事有责伤人,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对驾驶员处以10000元违约金、停班一天学习、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并按事故本车保险公司定损金额15%赔偿车辆加速减值费。

6.7.2.9驾驶员交通肇事有责致一人死亡,一律开除并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按事故本车保险公司定损金额15%赔偿车辆加速减值费。

6.7.2.10因违规违法行为造成交通事故或其他安全责任事故或因车辆的保修质量、技术检验等原因引起的所有安全事故,除按以上处罚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其经济处罚和其他刑事、民事责任在内的全部责任外,若造成公司停业整顿,还要承担公司及其他车辆驾驶员的一切相关损失;同时,视其情节轻重,还要接受公司的教育及处罚;一般责任事故按公司规定强制停止运营1-10天。若造成重大交通事故或其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按公司规定强制停运10-20天,若造成特大交通事故的,按公司规定强制停运并学习一个月,同时公司有权单方终止劳动关系。

6.7.2.11公司设立公告栏,对事故车辆,事故责任人提出公示,让事故责任人写下保证书并复训经复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一年内再次发生有责交通事故将解除合同关系。

7. 安全生产优秀驾驶员评比细则

7.1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各项制度;

7.2本年度无交通事故;

7.3本年度无交通违章;

8. 安全生产良好驾驶员评比细则

8.1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各项制度;

8.2本年度无交通事故;

8.3本年度无交通违章;

第4篇 电力企业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逐步推行现代安全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在编制各种计划和年度计划时,把安全工作列入头等议事日程。根据党和国家的安 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部门的指示和要求,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提出全公司的 安全生产目标数值。 内容包括本公司的工伤事故频率, 死亡率和重伤率的数值及职业病危害 区域的合格率,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等; 二、 公司与下属项目部和施工队签订承包合同或下达工作计划时, 一并将公司的安全生产目 标责任制分解到各单位,作为公司对各单位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 三、各单位在与班组或个人签订合同或下达任务时也应将安全目标责任制一并列入,作为考 核内容之一; 四、 公司工作实行安全一票否决, 凡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和超过安全生产目标值的单位和个人, 一律取消当年的评先评奖资格; 五、 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大的安全检查, 检查时一并对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 六、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与经济责任制紧密挂勾。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为了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生产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项目部。 二、 每次例会各科室和项目部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参加,无故不参加者, 将根据公司有关制度给予罚款,并纳入年终单位评先评优考核指标。 三、会议内容 1、由公司安全经理主持会议,宣读当次会议的主要内容。 2、传达上级部门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 3、针对生产状况,学习有关安全规程和安全技术等。 4、各科室和项目部介绍本月的安全生产情况及事故情况,每次大型活动后交流经验。 5、布置下月安全工作及安全活动内容。 四、 发放有关文件及材料:建筑施工安全有关文件、技术刊物、安全简报、各类报表等。 五、每月 30 日上午 3:00 时为安全生产例会时间。例会时间、地点如有临时变动,由公司 安全科负责提前通知。

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为使广大员工不断提高对安全生产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遵守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自觉 性,避免事故的发生,确保各项建设工程顺利进行,必须对员工普遍、深入、经常地进行安 全生产思想、安全技术知识、规章制度和操作技术的教育,特制订本制度。 一、三级教育: 1、新进员工必须经过从公司级到项目级到班组级的安全生产教育或培训。 2、新进员工必须接受的一级安全教育(公司级)内容有:建筑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规定;本公司生产特点;各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公司安 全通则和消防、急救常识等。 3、经一级教育安全知识考试合格者,由项目部进行二级教育(项目级) 。内容有:本工程项 目特点、设备特点、事故预防方法;安全技术规程、制度及安全注意事项等。 4、经二级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合格后,分配到班组进行三级教育(班组级) 。内容有:岗位生 产特点及安全装置;工器具与个人防护用品及使用方法;本岗位发生过的事故及其教训等。 5、经三级安全生产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二、特殊工种教育: 从事电工、起重、电气焊、高空作业、脚手架作业等特殊工种工人,应参加专业强化训练 班,进行专业安全技术知识的强化学习。 三、日常教育: 1、公司各级领导平时要自觉学习贯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坚持“五同时” ,特别要加强对工 人进行经常性教育,教育员工遵章守纪,履行安全职责。 2、各班组要根据工作性质、任务缓急、生产特点、气候变化,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进 行班前安全讲话、班中安全喊话、班后安全讲评,抓好典型,加强经验交流,组织技术示范 表演等。 3、各项目部要坚持至少双周一次安全活动,做到有计划、有目的、有要求、有步骤,要不 断提高质量,防止流于形式。内容有: a、传达贯彻上级指示、通报及有关安全生产文件。 b、检查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c、分析研究事故发生情况,接受教育,提出防范措施。 d、对员工进行有关安全技术、职业卫生知识的教育。 e、交流推广先进的安全操作经验,进行技术示范表演。 f、开展反事故斗争,进行事故演习。 g、参观安全生产展览,开展安全生产竞赛。 h、发动全员,讨论提出解决安全缺陷的合理化建议。 i、总结安全生产规律,表扬好人好事,批评各种错误倾向。 四、安全考试: 1、员工每年度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1-2 次,考核形式多样,考核成绩必须记录存档。 2、凡考试不合格要进行补考,补考不合格,要离职进行专门安全生产学习,再进行补考, 仍不合格者要根据情况调换工种及岗位。 3、安全考试成绩要作为员工晋级评奖和选拔干部的标准之一。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发现事故隐患,消除不安全因素,防患未然,特制 订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 1、查思想:查对安全生产的认识是否正确;查安全生产的责任心是否强;查对忽视安全生 产的思想和行为是否敢于斗争。 2、查制度:查安全生产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情况,是否有无违章作业情况;查安全生产制度 的执行情况,有没有违章冒险作业现象。

3、查纪律:查岗位上劳动纪律的执行情况,有没有擅离岗位、做与生产无关的事。 4、查领导:领导是否把安全生产摆到议事日程;对安全生产成绩显著的员工是否做到及时 表扬和奖励; 对忽视安全生产造成事故的责任者是否进行严肃处理; 生产与安全是否做到了 “五同时” 。 5、查隐患:是否做到了文明、安全生产;每台设备是否都有安全装置;在建工程有无不安 全因素;平台、栏杆是否安全可靠。 二、安全生产检查的形式 1、综合性安全生产大检查: a、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每月一次,由主管安全生产的公司领导负责,召集以安全科为主 的有关部门参加,组成检查组,对所有项目工程进行检查。检查和整改情况由安全科汇总上 报。 b、项目级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两次。由项目经理负责,召集有关人员组成检查组进行检查, 检查和整改情况,由安全员汇总上报。 2、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 a、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由各主管部门负责,召集有关项目部参加,定期进行。并将检查 和整改情况上报和抄送公司安全科。 b、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的每一个项目,必须作好详细登记,每次检查都必须对前期检查登 记的问题做出准确性的鉴定。 3、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 对防暑降温、防雨防洪、防雷、防电、防寒、防冻等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由主管部门负责, 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发动群众做好预防工作,并将检查和整改情况上报和抄送安全科。 4、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 a、每一个员工都必须坚持执行作业前后的安全检查制。 b、每一个班组都必须坚持执行班前班后安全检查制。 c、各级管理人员和专职安全员都必须结合自己的工作业务,深入生产工作现场进行安全生 产检查。 d、安全生产大检查要坚持普遍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经常性检查与临时性检查相结合; 检查与整改相结合。 5、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一定要按“三定”措施实施,即:定项目、定时间、定具体完成 项目的人。 6、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还应结合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和员工考核制度。检查结果应作为奖罚或 晋级评优的标准之一。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认真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方针,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 1、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长应按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时组织学习操作规程和有关法律 等,并上报存档。否则处以现场技术员或责任班组负责人 100-500 元罚款。 2、班组长每天要作两次班前安全操作交代,否则处以班组负责人 50-200 元罚款。 二、违规操作 1、技术人员违规指导造成事故的,则该技术人员应承担 10-20%的经济责任。

2、作业人员在作业前不戴安全帽、系安全带及安全绳等个人防护用品,罚款 50-100 元。 若造成事故的,其需承担 20-30%的经济责任。 3、现场指挥人员违规指挥造成事故的,应承担 20-50%的经济责任。 4、作业人员不听从指令而违规作业者,处以 50-100 元罚款。 5、擅自违规操作造成事故的,当事人应承担 50-100%的经济责任。 6、 非上班时间违规操作发生事故的, 损失一律由当事人自己承担, 并处以 50-200 元罚款, 情节严重者要予以开除。 三、高处落物 1、高处落物未造成事故,但影响较大的,要处以责任人 50-300 元罚款。 2、高处落物造成事故的,责任人和责任班组要承担 10-60%的经济责任。 3、高处落物造成事故的,责任班组若找不出责任人,则责任班组承担 50%的经济责任。 四、环境 1、施工现场必须进行每天一次的场地清理,保持场地干净整洁,并将物料合理堆放,否 则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长 10-100 元罚款。 2、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或材料浪费的,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责任人 100-500 元罚款。 五、检查 1、自检 a、在施工前班组长必须进行班前检查,看员工人身防护用品是否穿、戴、系好,作业场地 是否存在隐患,并要及时进行处理,在未处理好之前不能进行施工。否则对班组负责人处以 50-200 元罚款。 b、建立岗位管理责任制(要责任到人)和设备维护管理制度,以及相应资料的报、存和 落实等工作。否则对相关责任人处以 50-200 元罚款。 c、产品在使用前先进行品检,确认合格后方能使用,否则处以班组长 100-200 元罚款, 造成事故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d、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否则处现场技术人员和责任班组 100-500 元。 2、认真积极开展、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安全检查”活动,按照要求进行部署、计划、 安排、检查整改、落实,否则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责任班组 100-500 元罚款。 3、保护、保持各种标志牌、警示牌及标识牌的完好,整洁。合理设立警示牌、警示区等, 否则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长 50-300 元罚款,如因此导致有关事故发生的,责任技术员 和责任班组承担 50%以下的经济责任。 六、责任认定 本公司各现场所发生的一切事故都将进行责任认定, 认定后承担相应的责任。 (责任分 4 种: 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和领导责任。 ) 1、认定负直接责任的,责任人或责任班组承担 50-80%的经济责任。 2、认定负主要责任的,责任人或责任班组承担 20-50%的经济责任。 3、认定负重要责任的,责任人或责任班组承担 5-20%的经济责任。 4、认定负领导责任的,相关责任人承担 20%以下经济责任。 5、认定有两种或两种以上责任的,相关责任方按相关比例分担经济责任。 6、未及时准确上报事故信息的,处以相关负责人 100-500 元罚款。 七、文明施工 1、 在工作中随意对他人采取不文明行为、 动作、 语言等, 且屡教不改的, 罚款当事人 50-200 元。 2、随意动手打人的,罚款 100-300 元,情节严重的并予以开除。 3、对上级领导不礼貌的罚款 50-200 元。

4、在公共场所穿戴不整洁,或有不道德行为的罚款 50- 100 元。 八、奖励 1、在工作岗位带头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有突出表现的个人奖励 100-200 元。 2、单个项目中,在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生产的工作成绩显著的班组奖励 200-500 元。 3、在季度或年度以及单个项目的安全生产考评中,对成绩突出的相关安全技术人员和班 组奖励 200-1000 元。

工伤事故调查、分析、报告、处理制度

一、工伤事故及其分类 1、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 ,凡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 称为伤亡事故。 2、工伤事故按伤害情况分为重大事故、轻伤、重伤和死亡四类。具体划分按 gb6411-86《企 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执行。 二、工伤事故的报告 1、工伤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班组、项目部或公司有关负责人及 安监科。 2、项目部或公司负责人在接到重伤 、死亡以上事故时,应立即报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职能 部门。 3、应尽可能保护现场,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的扩大。 4、如特殊情况需要对现场进行损坏时,应将现场作标记或记录。 三、事故调查和分析 1、轻伤和重伤事故,由公司经理或主管安全的副经理组织安全、技术、生产等部门及工会 成员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 2、凡由上级机关插手的事故,公司按要求尽最大努力积极协助调查。 3、凡调查涉及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如实向有关人员回答有关的提问,提供有关的证据和 证词。不准弄虚作假,隐瞒事故真 *iang。 4、由本公司处理的工伤事故的调查必须查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原因、人员伤 亡、经济损失等。 5、召开事故分析会,确定事故处理的意见防范措施的建议。 6、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四、事故处理和结案归档 1、由本公司处理的工伤事故,必须在事故调查组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后由公司召集专门会议 研究处理。 2、事故处理结果应向全公司干部职工公开宣布。并将整个事故处理情况写出书面材料,向 有关部门报告。 3、事故处理必须公正合理、不迁就、不避让、做到事故“三不放过” 。 4、对本公司处理不服的,可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异议和起诉。 5、事故处理结案后,由公司安全科负责将各有关材料收集整理,存档建卡。 6、必须要办理工伤审批手续的,由公司负责办理。

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一、施工现场要有施工标志,安全标牌和安全语口号; 二、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挂好安全网和安全隔离装置,以防高空落物伤人; 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都必须按规定戴好安全帽、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四、脚手架(包括卸料平台)必须符合标准; 五、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和物件应保持整洁; 六、施工人员要文明施工、要有礼貌、讲文明,不准打架斗殴和争吵骂人; 七、遵守建设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 八、做好施工现场“四口”的安全防护; 九、尽可能保证道路的畅通; 十、电气设备和电气线路要有良好的接零保护。电源线要完好无裸露; 十一、施工现场要做好防火防爆工作,易燃、易爆工作,易燃易爆物品不宜放在有火花的作 业现场; 十二、认真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和公司内部人员的各项检查

第5篇 化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做好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进一步落实事故负责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维护企业利益,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1、 生产安全事故定义

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领域中发生的意外的突发事故,通常会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使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断的事件。

2、 事故等级划分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2.1、特别重大事故: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事故。

2.2、重大事故:指死亡10至29人,或者重伤50至99人,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至1亿元的事故。

2.3、较大事故:指死亡3至9人,或者重伤10至49人,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至5000万元的事故。

2.4、一般事故:指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1至9人(包括急性工业中毒),直接经济损失100万至1000万元的事故。

2.5、轻微事故:指死亡或重伤0人,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事故。

第6篇 夹芯板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保证企业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企业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组织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具体要求是:

(一) 生产岗位安全检查。主要由职工每天操作前,对自己的岗位或者将要进行的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才进行操作。内容包括:

1、 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2、 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 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4、 作业场所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5、 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不回准备齐全,是否可靠;

6、 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二) 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必须深入生产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生产情况,主要内容是:

1、 是否有职工反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2、 职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 生产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4、 安全通道及安全疏散门是否畅通。

(三) 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企业每年组织对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防尘防毒、厨房、集体宿舍等,分别进行检查。

二、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为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管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全面实现全安全生产目标,特制定以下事故隐患整治制度。

(1)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做到“四定”,即定人员、定项目、定时间、定经费,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并将整改落实情况报相关部门验收备案。

(2)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要采取强制性防护措施,并分别纳入技术措施安排和检查计划内 ,落实限期整改。

(3)凡不按要求及规定标准落实隐患整改任务的人员,因此而酿成不良后果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三、安全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1、企业安全员及其他操作人员发现隐患,要认真对待,及时整改。任何部门,任何人不能以任何借口推诿。

2、一般隐患必须在当天整改,重大隐患视情况在最短时间内整改到位。

3、整改后必须经企业安生生产主管部门或企业安全管理员验收合格,方能投入使用。

四、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1、本企业各安全责任人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教育,确保有资格上岗。

2、本企业新招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车间知识教育。

3、企业对全体职工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应将按安全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并保证职工有资格上岗。

五、生产场所及设备安全措施

1、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规定、标准,为职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条件和生产场所。

2、生产场所应整齐、清洁、光线充足、通风良好、人行道、车道应平坦畅通,通道应有足够的照明。

3、在生产场所内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紧急通道和出入口应设指示牌。

4、企业不得将生产作业场所、仓库与职工宿舍混为一体,生产作业场所、仓库严禁住人。

5、企业的生产设备及其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设备必须进行正常维护保养,定期检修,保持安全防护性能良好;

(2)发生强烈噪音或震动的生产过程及设备,应采取隔噪、隔屏蔽等有效防护措施,生产场所的噪音强度应符合《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的规定》;

(3)各类电气设备和线路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电气设备要绝缘良好,其金属外壳必须具有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

六、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1、逢节、假日、夜间必须安排人员值班,并将主要领导的电话放于明显位置,遇紧急情况随时联系。

2、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厂区,发现视情节累重予以惩罚,直到开除。

3、值班人员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定时在厂区内各处巡查。

4、遇陌生人进厂,值班人员问明来意, 决定是否放行。

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制度

组织机构

组长:沈宝弟

副组长:钱国华

成员:王三林陈春红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陈春红

机构职责

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和规范,在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分管领导的领导下负责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 负责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

第7篇 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范文

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是每个企业必备的制度,小编为大家搜集了一篇“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逐步推行现代化安全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在编制各种计划和年度计划时,把安全工作列入头等议事日程。根据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部门的指示和要求,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提出全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数值。内容包括本公司的工伤事故频率,死亡率和重伤率的数值及职业病危害区域的合格率,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等;

二、公司与下属项目部和施工队签订承包合同或下达工作计划时,一并将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分解到各单位,作为公司对各单位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

三、各单位在与班组或个人签订合同或下达任务时也应将安全目标责任制一并列入,作为考核内容之一;

四、公司工作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凡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和超过安全生产目标值的单位和个人,一律取消当年的评先评奖资格;

五、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大的安全检查,检查时一并对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

六、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与经济责任制紧密挂勾。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为了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生产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项目部。

二、每次例会各科室和项目部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参加,无故不参加者,将根据公司有关制度给予罚款,并纳入年终单位评先评优考核指标。

三、会议内容

1、由公司安全经理主持会议,宣读当次会议的主要内容。

2、传达上级部门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

3、针对生产状况,学习有关安全规程和安全技术等。

4、各科室和项目部介绍本月的安全生产情况及事故情况,每次大型活动后交流经验。

5、布置下月安全工作及安全活动内容。

四、发放有关文件及材料:建筑施工安全有关文件、技术刊物、安全简报、各类报表等。

五、每月30日下午3:00时为安全生产例会时间。例会时间、地点如有临时变动,由公司安全科负责提前通知。

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为使广大员工不断提高对安全生产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遵守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自觉性,避免事故的发生,确保各项建设工程顺利进行,必须对员工普遍、深入、经常地进行安全生产思想、安全技术知识、规章制度和操作技术的教育,特制订本制度。

一、三级教育:

1、新进员工必须经过从公司级到项目级到班组级的安全生产教育或培训。

2、新进员工必须接受的一级安全教育(公司级)内容有:建筑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定;本公司生产特点;各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公司安全通则和消防、急救常识等。

3、经一级教育安全知识考试合格者,由项目部进行二级教育(项目级)。内容有:本工程项目特点、设备特点、事故预防方法;安全技术规程、制度及安全注意事项等。

4、经二级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合格后,分配到班组进行三级教育(班组级)。内容有:岗位生产特点及安全装置;工器具与个人防护用品及使用方法;本岗位发生过的事故及其教训等。

5、经三级安全生产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二、特殊工种教育:

从事电工、起重、电气焊、高空作业、脚手架作业等特殊工种工人,应参加专业强化训练班,进行专业安全技术知识的强化学习。

三、日常教育:

1、公司各级领导平时要自觉学习贯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坚持“五同时”,特别要加强对工人进行经常性教育,教育员工遵章守纪,履行安全职责。

2、各班组要根据工作性质、任务缓急、生产特点、气候变化,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进行班前安全讲话、班中安全喊话、班后安全讲评,抓好典型,加强经验交流,组织技术示范表演等。

3、各项目部要坚持至少双周一次安全活动,做到有计划、有目的、有要求、有步骤,要不断提高质量,防止流于形式。内容有:

a、传达贯彻上级指示、通报及有关安全生产文件。

b、检查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c、分析研究事故发生情况,接受教育,提出防范措施。

d、对员工进行有关安全技术、职业卫生知识的教育。

e、交流推广先进的安全操作经验,进行技术示范表演。

f、开展反事故斗争,进行事故演习。

g、参观安全生产展览,开展安全生产竞赛。

h、发动全员,讨论提出解决安全缺陷的合理化建议。

i、总结安全生产规律,表扬好人好事,批评各种错误倾向。

四、安全考试:

1、员工每年度进行安全技术教育1-2次,考核形式多样,考核成绩必须记录存档。

2、凡考试不合格要进行补考,补考不合格,要离职进行专门安全生产学习,再进行补考,仍不合格者要根据情况调换工种及岗位。

3、安全考试成绩要作为员工晋级评奖和选拔干部的标准之一。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发现事故隐患,消除不安全因素,防患未然,特制订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

1、查思想:查对安全生产的认识是否正确;查安全生产的责任心是否强;查对忽视安全生产的思想和行为是否敢于斗争。

2、查制度:查安全生产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情况,是否有无违章作业情况;查安全生产制度的执行情况,有没有违章冒险作业现象。

3、查纪律:查岗位上劳动纪律的执行情况,有没有擅离岗位、做与生产无关的事。

4、查领导:领导是否把安全生产摆到议事日程;对安全生产成绩显著的员工是否做到及时表扬和奖励;对忽视安全生产造成事故的责任者是否进行严肃处理;生产与安全是否做到了“五同时”。

5、查隐患:是否做到了文明、安全生产;每台设备是否都有安全装置;在建工程有无不安全因素;平台、栏杆是否安全可靠。

二、安全生产检查的形式

1、综合性安全生产大检查:

a、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每月一次,由主管安全生产的公司领导负责,召集以安全科为主的有关部门参加,组成检查组,对所有项目工程进行检查。检查和整改情况由安全科汇总上报。

b、项目级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两次。由项目经理负责,召集有关人员组成检查组进行检查,检查和整改情况,由安全员汇总上报。

2、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

a、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由各主管部门负责,召集有关项目部参加,定期进行。并将检查和整改情况上报和抄送公司安全科。

b、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的每一个项目,必须作好详细登记,每次检查都必须对前期检查登记的问题做出准确性的鉴定。

3、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

对防暑降温、防雨防洪、防雷、防电、防寒、防冻等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发动群众做好预防工作,并将检查和整改情况上报和抄送安全科。

4、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

a、每一个员工都必须坚持执行作业前后的安全检查制。

b、每一个班组都必须坚持执行班前班后安全检查制。

c、各级管理人员和专职安全员都必须结合自己的工作业务,深入生产工作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d、安全生产大检查要坚持普遍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经常性检查与临时性检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

5、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一定要按“三定”措施实施,即:定项目、定时间、定具体完成项目的人。

6、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还应结合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和员工考核制度。检查结果应作为奖罚或晋级评优的标准之一。

第8篇 严格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审核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念好入门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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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严格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审核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念好

“入门经”

今年二月,国务院安委办印发《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和安全准入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17〕7号),指出各地区应要根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产业政策和本地区行业领域实际,明确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安全准入条件,审批部门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生产经营规模要求、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一律不予核准。

道路运输行业作为安全生产高危行业之一,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道路运输市场准入条件之一,也是道路运输企业的“入门经”。2023年,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要求严格道路运输市场准入管理,对新设运输企业,要严把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条件审核关。2023年,交通运输部印发《道路运输工作管理规范》,明确要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必须将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符合性审查认定书与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

产管理制度文本一并存入许可档案。其立法本意是,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实施道路运输许可,应当对申请人提报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行符合性审核。由此可见,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这个“入门经”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有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实施道路运输许可,贯彻落实上述要求不彻底、打折扣。

国务院湖南郴州宜凤高速“6.26”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公布调查处理报告,指出肇事道路运输企业存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照抄照搬、应急救援预案不健全、多项安全制度流于形式等严重问题。其实,照搬照抄现象在实施许可中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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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见不鲜,类似的还有照猫画虎、移花接木、闭门造车、生搬硬套等。这造成一些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内容如出一辙、别无二致,拿来主义者甚多;有的信口雌黄、胡编乱造,不符合自身实际。道路运输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不履行《安全生产方法》规定的职责,不参与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个别道路运输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知半解、管窥蠡测,甚至“形同陌路”,更谈不上贯彻落实了。

可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严格审核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仅十分重要而且非常必要。但有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审核标准过低,严重滞后于《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有的重数量轻质量,忽视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的符合性和可行性审核;有的甚至不审核,导致“三关一监督”的第一关――“许可关”失守。固然,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审核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条件不力有其无奈之处,譬如缺乏安全生产专业人才,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或安全评价师资格的更少;经费投入紧张,委托专业安全生产社会服务机构存在困难。但是,湖南郴州宜凤高速“6.26”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血的教训警告,严格道路运输市场准入管理,严把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条件审核关亟不可待。

有人问,严格审核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违背了中央关于推进简政放权强化便民服务的要求呢?没有。第一,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道路运输许可条件之一,严格审核该制度是国务院文件的强制性要求,既没有增设许可条件,也没有抬高许可门槛;第二,道路运输行业紧系人民群众出行安全,严把道路运输许可安全关符合#和谐#总书记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第三,公路运力过剩局面持续,严格道路运输市场准入管理契合《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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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关于印发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的通知》(安委办〔2016〕3号)和《山东省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导方案》(鲁政发〔2016〕32号)的精神,即紧密结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把安全生产条件作为补短板、去产能的一项重要内容。

那么,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如何做好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审核呢?

第一,依法制定审核标准。按照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工作管理规范》的规定,明确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内容。既不能随意减少降低标准,也不能故意增加抬高门槛。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例》、《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行业标准的规定,量化细化各项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关键要素,增强审核标准的针对性和实践性,防止人为审核的随意性和任意性。还要结合安全生产及道路运输行业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的变化,及时修订审核标准。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审核标准应当对外公布。

第二,指定审核部门、人员。指定内设机构作为审核部门,其负责人是审核工作牵头人;指定行业监管经验丰富的,或受过上级部门安全培训的,或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安全评价师)资格的人员参与审核。审核人员应当及时审核申请人的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于法定期限内审核完毕。同意的,应当签署《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符合性审查认定书》;不同意的,应当告知申请人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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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第三,着重审核制度的符合性。审核人员在严格按照标准审核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的同时,还要结合其他材料审核其符合性,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与道路运输企业实际情况相符程度。存在疑问的,可以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要求申请人作出解释说明。审核发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与道路运输企业实际情况不相符的,应当督促申请人整改。审核人员还要督促道路运输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熟悉掌握安全管理制度,抓好贯彻落实。

第9篇 舟山市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黑名单制度

第一条 为更好开展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严格落实企业安生产诚信管理“黑名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企业未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造成安全生产诚信严重缺失的,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认定后,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分别上报市、县(区)安委办审查确定,列入“黑名单”,并在新闻媒体上向全社会公布,进行重点监管。

第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企业,应列入“黑名单”:

(一)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证件过期擅自生产经营的。

(二)各级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整治限期整改不到位的。

(三)规模以上且安全生产诚信管理等级为a级的企业,发生一次死亡2人以上(含)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一年内发生2次以上(含)造成人员死亡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并负主要责任的;其他企业,发生死亡1人以上(含)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并负主要责任的。

(四)一年内因同一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受到2次以上(含)行政处罚的。

(五)安全生产诚信管理 d级企业在评估确定级别后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整改完毕的。

(六)其他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

第四条 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行“同步创建、同步推进、同步申报、同步考核、同步管理”,按照“一次考评两个结果”的方法,确定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等级(a、b、c、d)。工矿商贸企业、建筑施工企业、民爆企业、道路运输企业、港口企业分别由安监、住建、经信、交通、港航部门结合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行安全生产诚信管理等级(a、b、c、d)评定,评定标准可参照《舟山市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等级分类评估标准》(见附件),企业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结果及时函告市安委办。

第五条 黑名单确定基本程序:

(一)信息采集。各县(区)、各有关部门通过事故调查、安全检查、群众举报等途径,采集严重不良行为的企业名称、违法违规行为等信息。

(二)信息告知。对符合列入“黑名单”条件的,应当告知当事企业,并听取其陈述和申辩意见,当事企业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

(三)审查确定。对拟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将审定后的信息报市、县(区)安委办,由市、县(区)安委办按照上述第三条的内容进行审查确定,经公示后予以公布。

(四)信息公布。经确定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市、县(区)安委办要定期通报给银行、人力社保、财政、发改、经信、商务、国土资源、市场监管、电力等部门,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布。

(五)“黑名单”解除。因第三条第(一)、(二)、(五)项原因列入“黑名单”的企业,消除不良行为后即可向各县(区)、各有关部门提出解除申请;因第三条第(三)、(四)项原因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事故发生当日起或第2次被处罚的当日起半年期满,方可向各县(区)、各有关部门提出解除申请。各县(区)、各有关部门接到解除申请后,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审查;审查合格后,将结果报市、县(区)安委办,市、县(区)安委办在5个工作日内将其从“黑名单”上解除。解除情况应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并向社会公布。

第六条 “黑名单”结果运用。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还应取消其列入黑名单期间内的评先评优、申报 “名牌产品”、“著名商标”、创建“文明单位”等各类有关企业荣誉资格,并对其主要负责人的各类评先评优以及劳模评选等实行一票否决。同时,对列入“黑名单”期间的企业,商业银行要审慎发放贷款;财政部门停止发放财政资金补助和奖励;发改部门严格限制新增的项目核准与审批;经信部门不得给予技改贴息等优惠政策;人力资源部门工伤保险费率应按规定提高;国土资源部门不得提供扩大再生产所需用地,同时严格限制办理采矿权等相关业务;市场监管、供电等部门也要依照法律、法规采取相应的制裁措施。

第七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原舟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舟山市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舟安监管发〔2010〕25号)同时废止。

第10篇 z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制度

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指导下,为加强企业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企业预防交通事故的整体能力,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安全培训教育的目的:提高企业员工安全意识,确保安全生产经营顺利进行。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员工、租赁承包经营者、驾驶员、售票员的培训教育。

第三条 安全培训教育原则“根据上级要求和公司安全生产经营实际,注重针对性、实用性、实效性的培训教育原则,开展对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

第四条 职责

㈠ 由公司各科室负责人组成员工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公司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

㈡ 安全管理科负责经营者、驾驶员、乘务员的安全培训教育。

第五条 员工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的形式和内容

㈠ 公司级安全培训教育。

其重点是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和法纪教育,安全生产方针,管理技能培训,国家有关的政策法令、法规、公司安全管理规定和岗位职能培训等。

㈡ 各科室安全培训教育,其重点是安全生产管理技能培训和防火、防盗知识培训,岗位责任制培训及学习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各科室在公司安全生产培训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每月对所属安全生产人员进行一次培训。

㈢ 驾乘人员安全培训教育,重点是教育驾乘人员遵章守纪,牢记安全行车守则,讲解安全行车操作要领,车辆设备维护保养及对事故安全进行分析,如何采取预防事故措施和做好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每月由安全管理科结合安全学习教育活动,对驾乘人员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培训。

第六条 经常性的安全培训教育,对象是全司员工,由公司或各部门负责经常性的安全培训教育,主要培训教育方式:安全活动日、安全会议、板报、事故现场会、安全图片展览、组织看安全电视片、电影、打口头安全招呼等。

第七条 劳动保护培训教育,对象是生产工人、管理人员,由公司各部门定期组织学习劳动保护法规文件、劳动卫生知识等。要经常教育员工自觉遵守劳动保护规定,讲究劳动卫生,注重保护身体安全健康,预防工伤、职业病的发生。

第11篇 某公司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确保公司所属矿山生产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安全进行,防止矿山事故,保护矿山职工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制订。

第二条 公司利用一切能力完善保障安全生产的设施,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改善职工劳动条件,加强矿山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安全生产。

第二章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第三条 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为主任委员,主管生产副总经理为副主任委员,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委员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并设立安全部为专职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委员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 公司运营部要对公司所属矿山生产部门的矿山安全工作实施统一监督和管理。同时在生产过程中进行不定期检查,对有严重隐患无法及时排除的要报告公司主管部门和领导并总经理,必要时要采取停产整改措施。

第三章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五条 各部门在职工上岗前必须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不得上岗作业。

第六条 公司各部门安全生产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的,方可上岗作业。如爆破作业等。

第七条 公司对各选厂厂长、坑长、工段长、部门经理以上公司领导和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必须经过考核,具备安全专业知识,具有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矿山事故的能力 。

第八条 公司矿山企业安全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安全专业知识和矿山安全工作经验。

第九条 公司鼓励技术人员和广大职工在生产实践中开展矿山安全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改进安全设施,提高矿山安全生产水平。

第四章 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第十条 公司所属矿山建设工程的安全设施必须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第十一条 公司矿山建设工程的设计文件,必须符合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并按照国家规定经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批准;不符合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的,不得批准开工生产。对已经在进行生产的,要进行安全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二条 矿山建设工程必许按照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竣工后,由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验收,并须有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参加;不符合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的,不得验收,不得投入生产。

第十三条 各生产车间或作业面必须有与外界相通的、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和通讯设施。每个矿井必须有两个以上能行人的安全出口,出口之间的直线水平距离必须符合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

第十四条 各生产车间开采必须具备保障安全生产的条件,执行开采不同矿种的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并在进入生产现场入口处醒目地树立操作规程和安全要求。

第十五条 各生产车间设计规定保留的矿柱、岩柱,在规定的期限内,应当予以保护,不得开采或者毁坏。

第12篇 罗湖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制度范本――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 总则

1.公司各职能部门经理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直接领导责任。

2.公司质安部经理直接对总经理负责;经营部、财务部对主管经营的副总经理负责;工程部对主管工程的副总经理负责;工程技术组对总工程师负责。

3.安全生产是公司一项综合性工作,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在分管的职责范围内,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国家、电力行业主管部门和本公司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制度;协调处理好部门之间在安全生产工作上的协作配合关系。

二. 各职能部门领导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1.质安部经理的安全生产职责

1) 负责质安部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的监 督。

2) 负责组织制订(含修订)本公司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经审定后监督执行。

负责制订公司制度安全工作目标计划,经审定后组织贯彻实施。

负责汇总并参加编制公司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 负责审核各职能部门、生产班组制定的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

4) 负责审核或参加重大、高危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安全施工作业指导书的编制。

5) 负责组织落实工程项目施工安全技术的交底制度的实施。

6) 监督、检查工程项目部、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生产状况,发现“三违”现象或事故隐患下达安全文明生产整改通知书,并监督检查整改。

7)协助领导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和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8)负责组织制订公司职业防护用品和安全工器具的计划。

9)负责公司施工机械(机具)、电气设备和车辆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0)负责审查工程分包(合作)、租赁单位和设备的安全资质和安全技术。

11)负责组织公司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对新聘人员或临聘人员进行第一级安全教育,并督促检查三级安全教育的落实。

12)负责组织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学习与考试。

13)参加或协助领导组织事故调查,监督“四不放过”原则的贯彻落实。做好事故统计,报告的归档管理工作,做到及时、准确、完整,并按规定上报。

2. 经营部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根据公司年度“防事故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简称两措计 划)编制年度“两措计划”资金计划,保证公司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必须的资金投入和有效使用。

2) 负责工程项目预算中所列的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的优先安排。

3) 负责建立分包工程(含合作工程、设备租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审查分包(含合作或租赁方)单位的施工资质和安全资质;严禁分包单位再转包;必须签订书面的分包(合作或租赁)合同(协议),并同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书”。

4) 参加公司的安全工作会议和安全工作检查。

5) 参加事故(含严重未递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3. 财务部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两措计划”资金的拨付,并检查、监督该资金的有效使用。

2) 负责检查、监督工程项目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的有效使用,对违规使用或挪用安措费用的情况,应及时报告主管领导。

4. 工程技术组组长

1)负责技术质量部对公司安全技术工作的管理、参与公司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的编制和会审工作。

2)负责组织或指导编制和审查包含安全文明技术措施在内的工程项目施工组织,对高、危施工项目,应亲临现场监督指导。

3)配合组织施工安全设施标准化的推行工作。

4)配合编制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5)负责布置、检查与指导工程部、项目部技术人员编制分项工程的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和交底工作。

6) 参加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施工机械设备、火灾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提出技术性防范措施。

5. 工程部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 参与公司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编制和会审工作,并根据本部门实际工作需要,组织编制本部门年度安全工作目标计划和配套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按审批程序批准后贯彻执行。

2)领导本部门对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组织施工的同时,布置、安排和检查安全文明施工工作,负责“两措计划”的落实,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施工。

3)组织编制具体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文明技术措施,并按公司有关规定负责审查或参加会审,并负责组织落实,确保施工现场具备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

4) 负责组织对重点项目或高、危施工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进行检查、落实。对高、危施工项目,应亲临现场监督施工。

5)负责组织落实安全技术措施的三级交底和班组安全活动。

6)负责保证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的有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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