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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电场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2-02 热度:38

风电场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第1篇 风电场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公司范围内得到全面落实,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到奖惩分明,增强广大员工搞好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主动性,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第二章 职责

第三条 公司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考核体系,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考核。

第四条 公司制定安全生产奖惩办法,将各部门的安全生产目标列入三项责任制考核,并对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奖惩。

第五条 安全生产部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管理。

第三章 内容、要求与程序

第六条 表彰和奖励

(一)公司每年总结评比一次,对安全生产工作业绩优良的部门、班组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二)公司按规定,组织参加分公司评比和表彰活动。

(三)每年进行一次公司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先进班组和先进个人的评比和表彰。

(四)每三年进行一次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暨“安全卫士”的评比和表彰。

(五)公司实现安全生产目标后,将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情况及做出突出贡献的领导、有关部门人员报宁夏分公司,由宁夏分北公司表彰。

第七条 安全特殊贡献奖励

(一)对积极主动纠正违章,及时发现和处理重大事故及隐患,避免了人身重伤事故、死亡事故、主设备重大损坏事故、重大生产火灾事故以及参加抢险救灾、防止了事故发生及扩大的个人或集体,给予安全特殊贡献奖。

(二)该奖项由做出特殊贡献者所在部门填写申报表,由公司安全生产部核实,报宁夏分公司生产管理部审核,经宁夏分公司主管生产的领导批准后发放。

第八条 百日无事故奖励

(一)公司每实现一个百日无事故安全记录时,给予公司全体干部、员工一次性奖励。

(二)风场运行,值长、公司领导人均奖励120元。

(三)其他人均奖励100元。

(四)该项奖金由人力资源部核定受奖人数,做出奖金预算,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发放。

第九条 完成公司安全生产目标奖励

(一)签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部门,按当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规定的标准进行奖励。

未签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按当年实际受奖标准发放。

(二)该项奖金由公司安全生产部根据考核结果,做出奖金预算,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发放。

第十条 处罚

发生故障,各有关部门根据故障调查报告结论,按管理权限,由上级管理单位或部门对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按本规定给予处罚。对于由政府部门组织调查的事故,若对有关人员的处理意见严于本规定,按政府部门组织调查所做出的事故调查报告意见给予处罚。

第十一条发生特大事故:

(一)每发生一次,对事故部门给予人均1000元罚款(从工资总额中扣罚,下同),公司其他部门给予人均500元罚款。

(二)对事故有关责任者的处罚:

1) 对负主要责任者给予解除劳动合同。

2) 对负次要责任者给予待岗或解除劳动合同。

3) 对直接责任者所在部门主要领导、分管副职给予行政降级直至下岗,并处2000-2500元罚款。

4) 对负一定责任的事故部门领导给予行政记过,并处1000-1500元罚款。

5) 对负有一定责任的职能部门及专工给予行政记过,并处500-1000元罚款。

6) 损失或影响巨大的,根据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及宁夏分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从重处理。

第十二条 发生重大事故:

(一)对事故责任部门的处罚:每次事故,对事故部门按在册人数给予人均800元罚款,其他单位给予人均400元罚款。

(二)对事故部门有关责任者的处罚:

1) 对负主要责任者给予待岗或解除劳动合同。

2) 对负次要责任者给予行政记过或待岗,并处 1500-2000元罚款。

3) 对责任者所在部门的负责人和分管副职给予行政记过直至撤职处分,并处1000~1500元罚款。

4) 对负一定责任的事故部门其他管理人员专工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并处500-1000元罚款。

(三)发生生产人身伤害事故或重伤合计达1-3人的事故

(四)对事故责任部门的处罚:每次事故,对事故责任部门按在册人数给予人均600元罚款,其他部门给予人均300元罚款。

(五)对事故单位有关责任者的处罚:

1) 对主要责任者给予待岗,情节严重的给予解除劳动合同。

2) 因无票作业或无票操作造成人身死亡,对下令者给予解除劳动合同。

3) 因工作票上所列的安全措施不完善而造成人身死亡,对该工作票签发人给予解除劳动合同。

4) 因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不完善而未认真审查纠正或执行安全措施不完善而许可工作,造成人身死亡,对工作许可人给予解除劳动合同。

5) 因工作负责人对工作人员安全监护不到位或交待不清,造成人身死亡,对工作负责人给予解除劳动合同。

6) 对次要责任者给予行政警告至记大过处分,并处1000元罚款。

7) 对责任者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及分管副职给予行政警告至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者给予撤职处分,并处500~1000元罚款。

8) 对负有一定责任的事故单位其他领导、职能部门领导按情节轻重给予行政警告、记过直至降级处分,并处500-1000元罚款。

9) 对负有一定责任的职能部门及专工给予行政警告或记过处分,并处500-1000元罚款。

第十三条 发生生产人身重伤事故:

(一)每次事故,对事故责任单位按在册人数给予人均400元罚款,其他部门给予人均200元罚款。

(二)对事故部门有关责任人的处罚

1) 对主要责任者给予行政记过或记大过处分,并处800~1500元罚款。

2) 对次要责任者给予行政警告或记过处分,并处500~800元罚款。

3) 对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副职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并处300~600元罚款。

4) 对责任部门其他负责人、有关职能部门领导及技术专工给予通报批评,并处100~300元罚款。

5) 对影响较大、情节严重的事故,对有关事故责任人及责任部门负责人按应负责任从重处理。

第十四条 发生误操作、误调度事故:

(三)每次事故,对事故责任部门给予人均300元罚款,其他单位给予人均150元罚款。

(四)对事故部门有关责任人的处罚:

1) 凡是发生误分合断路器、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或手车一次插头、带电挂(合)接地线(接地隔离开关)、带接地线(接地隔离开关)合断路器(隔离开关或手车一次插头),下达错误操作命令,误操作事故,造成重伤及以上人身伤害、重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重要用户停电以及对电网和社会造成严重影响的,给予待岗或解除劳动合同。

2) 对事故后果较轻的误操作主要责任者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并处500元以上罚款;性质恶劣的事故,对主要责任者给予行政记过直至待岗,给予记过或记大过处分的并处1000元罚款。

3) 对次要责任者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并处300~500元罚款。

4) 对班组、风场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并处200~300元罚款。

5) 对职能部门负责人、技术专工给予通报批评,并处100~200元罚款。

6) 同一个人在一年内或者连续两年内发生两次负有主要责任的误操作事故时,给予待岗或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五条 发生一般设备事故:

(一)发生一次一般事故,对责任部门给予人均200元的罚款,其他单位给予人均100元罚款。

(二)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罚:

1) 对主要责任者给予500元罚款,直至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2) 对情节严重者给予行政记过或记大过处分,并处500-1000元罚款。

3) 对次要责任者给予300~500元罚款。

4) 对单位负责人及分管副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 专工给予100-300元罚款。

第十六条 隐瞒事故:

(一)发生隐瞒故障,根据故障性质升级考核。

(二)在对故障进行调查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况使故障调查不能正常进行或不能得出正确结论,对主要当事人和领导比照隐瞒事故处理。

1) 隐瞒故障重要情节的。

2) 向调查人员出示虚假证明或提供伪证的。

3) 躲避、阻碍事故调查的。

第十七条 发生习惯性违章,但未造成后果,对违章者的处罚:

(一)凡是首次违章的人员必须进安全教育室接受不少于3天的安全教育,停发当月绩效工资(或岗位工资),提高认识、履行保证手续后返回原岗位工作。第二次违章的人员必须接受不少于3个月的安全教育,并根据情节和本人表现予以调离工作或待岗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二)班组如果当月连续出现3人次以上的违章现象,该班组负责人应进安全教育室反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给予经济处罚,直至撤销职务。

第十八条 特殊处罚规定

(一)公司对各部门安全检查、监督过程中,发现严重问题,酌情扣100-1000元。

(二)对本部门不安全问题不按规定报告,每发现一次酌情扣100-500元。

(三)对安全资料报送不及时,每次扣100元。

第十九条对以上未提到的其它有关处罚,参照上述相应的条款实施,凡是事故责任者触犯国家法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 对事故有关责任的行政处分,由公司领导研究后执行。对事故有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的经济处罚,由安全生部按月汇总,报公司从工资中核减。

第二十一条 对公司领导的处罚按照集团公司和宁夏分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相关文件及图表

(一)支持性文件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

(二)文件及图表

1)年度制度建设计划表(见附件1)

2)制度评估表(见附件2)

附件1

年度制度建设计划表

第2篇 风电场安全生产考核及奖惩制度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制,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保证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上级有关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制定。适用于风电场。

第三条 安全工作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鼓结合,批评教育与经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以奖惩为手段,以教育为目的。

第四条 奖励分表扬、奖励、重奖。处罚分批评、处罚、重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奖励分配应拉开档次,严禁平均分配。

第五条 奖惩的审批权限与程序:

(一)一般性安全奖励由风电场生产运行以及与点检提出申请,由风电场安全监管人员核实,风电场场长审核并报公司批准。

(二)特殊贡献奖由风电场申报,公司安全生产部审核。奖金500元以下由公司安全生产部领导审批。500—1000元由公司主管安全的领导审批。1000元以上由公司总经理批准。

(三)安全表彰每年进行一次,由风电场审评,报公司安全生产部审定。

(四)对一般性的违章处罚和事故扣奖(罚款)由风电场按有关规定实施。

(五)对严重违章或一般性违章造成严重后果的,处罚和事故扣奖(罚款)由风电场按有关规定考核,报公司安全生产部审定。

第六条 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原则:

(一)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和规章制度为准绳的原则。

(二)对事故责任人可视情况分别或同时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以及下岗、待岗或停止工作。

第七条 奖励:

一、签订责任书的部门,在年度内实现责任状规定的安全目标,对各专业、班值第一责任人、安监负责人等,给予表扬并奖励。

二、下列表现之一的个人,经安监人员书面推荐,风电场场长审核报公司批准,给于奖励。

(一)发现或消除事故隐患,避免发生重大事故者。

(二)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防止事故扩大,使员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者。

(三)在安全技术、工业卫生、环保等方面提出重要建议,或有发明创造成果、成绩显著者。

(四)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关心安全文明生产,经常反映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或提出合理化整改意见者。

第八条 处罚:

一、发生轻伤的事故,责任人每人次罚款500元。

二、对发生设备损坏事故(含交通车辆损坏),按事故调查规程,分析事故原因、事故责任后,视直接经济损失进行处理外,对事故第一责任人罚款500-1500元。

三、发生主要责任以上交通事故,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条 本办法从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3篇 风电场生产岗位管理制度

一、总则

根据上级公司有关管理规定,结合风电场承担的工作任务、风电场生产人员来源等制定本制度。

二、岗位管理

风电场岗位设置、职责、产生办法:

序号

岗位名称

数量

岗位职责

晋升办法

1

学习岗位

若干

学习公司、风场及调度的各项制度及规程,熟悉风电场设备和生产系统,初步掌握风电场运行值班及风机维修的基本技能。

不少于3个月

2

见习岗位

若干

在专责和主责的监护下进行风电场运行值班及维护检修工作。

不具备倒闸操作的监护人资格,不具备检修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资格。

学习期满6个月后,本人提出申请,风场组织考试、考评合格,并报公司备案。

3

运维专责

若干

进行风电场运行及维护检修工作。具备倒闸操作的监护人资格,具备检修工作负责人资格,具备工作票许可人资格。

见习期满6个月后,本人提出申请,风场组织考试、考评合格,并报公司备案。

4

运维主责

3

进行风电场运行及维护检修工作。

具备倒闸操作的监护人资格,具备检修工作负责人资格,具备工作票许可人资格。

协助场长和主任工程师完成生产、技术、安全管理工作。

公司组织,每年对专责和主责进行一次考评,合格后留任,不合格降为专责岗位。

5

主任工程师(兼职安全员)

1

协助场长工作,主要负责风场生产、技术、安全管理工作。

经公司考评后选聘

6

场长

1

负责风电场全面工作,对公司负责。

经公司考评后选聘

三、岗位晋升程序

(一)学习岗位

新员工报到后,由安全生产部组织对新员工进行入职教育,主要内容包括:公司概况、组织机构、各部门职责分工、公司管理制度、管理流程、风力发电生产流程、安全生产知识、电力法规等,使新员工对公司情况初步了解。入职教育时间为一周。

入职教育结束后,经分管领导批准,新员工分配到风电场进行学习。学习期一般不少于3个月,达到对风电场生产流程初步了解和认识的目的。学习内容包括:

1、安全规程学习;

2、风电场各项管理制度和技术规程学习;

3、电气理论知识培训、风机基础知识;

4、变电站设备、集电线路、机组变、风机等一次设备认知学习;

(二)见习岗位晋升要求

学习期满,本人提出申请,风电场组织考试,成绩在90分及以上者,转入见习岗位,见习时间一般不少于6个月。通过见习,应达到初步具备风电场运行值班和处理一般性风机缺陷的水平。

(三)运维专责岗位晋升要求

见习期间,可提出晋级考试要求,由风电场组织对其进行生产技术技能测评,成绩合格后,转入运维专责岗位。

(四)运维主责岗位晋升要求

运维专责参加每12个月进行的风电场生产技术技能测评,根据成绩排序、综合其他方面能力,转入运维主责岗位。

(五)主任工程师岗位晋升要求

由风电场场长推荐,并由安全生产部进行考核评定、公司批准后聘为主任工程师。

(六)风电场场长岗位晋升要求

由安全生产部推荐,并由公司考核评定合格,聘为风电场场长。

第4篇 风电场项目部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1、安全教育工作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安全教育,不断增强全体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2、安全教育必须在全体施工人员、各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中展开,在全过程(即施工、操作、运行、检验、指挥、组织管理)中,全方位(即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层次)内有针对性的开展。

3、安全教育由安全意识教育、安全知识教育、安全技能教育和危险因素、应急措施教育等四部分组成。

4、安全教育实行项目部、班组逐级负责制,确保全体职工受到应有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安全操作规程知识和相应的安全与健康知识、安全素质和环境保护知识的教育培训。

5、本项目部的安全教育工作,由项目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具体事务由项目部本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外协队、各施工班(组)的安全教育工作由外协队负责人、班(组)长负责组织实施。

6、本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把安全教育工作,纳入本年度培训教育工作计划中,所需资源配置应充分保证。

7、本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建立安全教育档案、安全教育记录及考试成绩档案,并将考试合格人员的证书复印存档。随时接受xxx风电场、安装分局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安全教育内容进行的监督检查。

8、本项目部的各部门人员、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作业人员、新入厂人员(包括劳务用工人员、新调入人员以及其他聘用人员等)均应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9、本项目部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项目经理应经省级或集团公司等安监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培训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上岗主持工作。

10、各行政副职、总工程师、生产技术经营管理骨干,应经过省级或集团公司等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安全培训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11、本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经工程局安监部门考核,确认安全监察员资格,并经安装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考试合格后,取得《任职资格证》方能从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安全教育时间和安全教育内容,按分局主管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12、各班(组)长、外协队班(组)长,应经过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教育学习,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安全教育内容按培训部门规定执行。

13、新入厂的施工人员,在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即分局一级的普遍性(通用性)安全教育;xxx风电场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二级专业性安全教育;现场施工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学习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总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14、职工调整工作岗位,从事非本工种岗位的职工,必须进行转换工种的教育。必须经过安装分局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安监部门组织岗前专业性安全教育和所从事工作(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15、职工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的,要按新工人入厂教育程序,重新接受“三级”安全教育,经过分局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安监部门组织岗前专业性安全教育和所从事工作(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16、“三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①、安装分局一级教育: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通用的安全技术知识、安全防护知识、工程局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工作特点与工程项目安全状况,典型事故案例剖析等。

②、xxx风电场项目部安全生产委员会二级教育:包括风机安装工程的施工特点及安全生产状况,各项规章制度,工种专业安全技术要求,工作区域内主要重大危险作业场所及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安全要求和环境卫生、文明施工要求。

③、施工班组三级教育:包括本班组和工种的安全施工特点、状况及工作环境;安全操作规程;事故防范措施;以及岗位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事项等内容。

17、本项目部的施工作业班组,要开展“班前五分钟”安全教育,每班在施工作业前,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认真开展“三工”教育,即由班(组)长和安全员在施工作业前,根据本班施工作业任务的特点和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详细讲解当班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和安全注意事项,并当场由接受人在记录上签字确认;在施工作业中由班(组)长安全员,随时检查安全,施工作业人员之间要相互提醒安全;施工作业后总结本班当日安全生产情况,并做了好记录。“三工教育”即工前讲安全、工中检查提醒安全,工后总结安全。

18、电工、焊接(切割)工、起重机械工、驾驶员、登高架设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具有省安全监督管理局确认的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资质的机构进行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工作。

19、未在特种岗位上作业一年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须重新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可从事原作业。

20、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者,按期进行复审。未按期复审或复审不合格者,不能上岗作业。

22、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材料时,对从事这些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知识、安全操作技能与操作规程以及新岗位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未经教育不得上岗操作。

23、本项目部的各施工作业班组,每星期必须安排有不少于半小时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做到人员、时间、内容三落实,每次活动必须有详细记录,妥善保存。安全教育活动应包括:学习《安全生产法》、本项目部、安装分局和水电x局、xxx风电场等有关安全生产文件和规章制度,以及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总结本作业队或本班组近期的安全生产情况;施工生产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防护设施实施情况,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控制措施实施情况;进行险情事故分析、事故案例分析及事故隐患整改等内容。

24、严格执行安全知识、安全操作规程定期考试制度。

①、本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行政正职、副职、总工程师、生产技术管理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安全质量管理人员和班组长等,每年参加一次安装分局、水电x局组织或集团公司、省安全监督部门组织的安全知识学习、考试。

②、本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组织生产作业岗位的施工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学习、考试。参加安全知识、安全操作规程考试的人员,考试不合格者应进行补考,合格后方能上岗。

25、本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习惯性违章、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野蛮施工、责任心不强造成事故(含重大险情事故)的领导与责任者,项目部安全部应对其进行违章安全教育学习,并须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教育时间不少于24学时,教育内容应包括:安全意识、事故原因与教训、安全知识、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法》等内容。

26、本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充分利用典型事故案例对职工进行事故案例教育。发生事故后,要按“四不放过”原则,层层召开事故分析会,分析事故原因,吸取事故经验教训,提出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从而使全体职工从事故中受到深刻教育。

27、凡从事重大危险作业的职工,进入施工现场后,由施工班长或技术负责人对其进行危险特点、重大危险源、安全注意事项与防范措施的现场安全教育;对从事临时性工作的施工人员,由施工技术负责人对其进行有关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项和规章制度的教育;对进入施工现场参观、学习的人员,由办公室接待人员或安监部门对其进行一般性安全注意事项的教育。

28、本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充分利用vcd光盘、讲座、安全知识问答与竞赛、安全专栏、安全生产简报等多种形式,对全体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技术知识和遵章守纪教育,从而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素质,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与法制观念。

29、本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工程分包的施工队伍,要进行安全教育和监督指导。

①、组织分包施工队伍的从业人员,在入场前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和考试,并将考试成绩由xxx电场项目部本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审核和备案。经认可后方可上岗作业。

②、分包施工队伍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必须经过xxx风电场项目部本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的安全培训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③、分包施工队伍凡增补、更换人员或发生工种变更的人员,在上岗前,都必须经xxx风电场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安全教育和考试,考试合格者方可上岗,并由安监部门备案。

④、分包队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未经有关主管部门培训的无证人员,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30、本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于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并在防止伤亡事故,减少职业病危害方面做出成绩的人员,按照《水电x局机电安装分局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办法》的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31、因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而接受违章教育的人员,在接受违章教育期间,停发个人工资、奖金,并且该作业班组负连带责任,接受本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处罚。

32、经检查凡未执行本规定的,按情节处以100~200元的罚款,并责令其改正。

第5篇 风电场项目安全生产投入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规范***风电场工程安全生产投入管理工作,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须的人、财、物的资源配置,依据《水电*局安全生产投入管理办法》,结合本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投入是本项目部在从事风电场工程施工生产经营活动中,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须的人、财、物的资源配置,应提取安全生产专项费用,并保证专款专用。安全生产投入应依法管理,本项目部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投入的保证和效果负第一责任。

二、安全生产投入费用的来源,主要从以下渠道筹集:

①根据国家规定和合同,由业主在合同价外单独支付,不足规定比例的差额部分由项目成本支付;②在合同价中已向业主计取了安全费用的,由项目成本按规定比例支付;③在合同价中未入计取安全费用的,由项目成本按规定比例计提。

三、安全费用提取标准。根据会计核算期确定的营业收入,本工程属电力工程,按照1.5%的标准,从成本中计提安全生产费用。

安全事故罚款不再作为安全费用来源管理,作冲减安全费用支出管理。

四、安全费用应及时、足额提取并专户核算,按规定范围使用,年度结余结转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五、安全投入费用优先用于满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企业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支出。安全生产投入包括与以下方面相关的采购、维护、保养、使用、更换、管理等费用:

1)、安全宣传、教育、培训,重大安全活动、安全生产会议等;就是按***风电场和本项目部相关制度要求,围绕安全文明生产施工工作,所进行的一切安全生产宣传活动,提高管理人员安全管理水平和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操作技能,增强全体员工安全生产的意识所开展的各类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开展安全活动就是根据项目部实际情况,组织员工积极参加***风电场、水电*局开展的各类安全生产活动。

2)、劳动防护用品;是指施工生产人员在劳动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或者职业危害所配备的防护用品、用具,包括: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所规定的范围,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手套、电气绝缘手套、电气绝缘操作棒、口罩、防尘、防毒用品用具等。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应按规定配置,不得使用非标准产品,保证质量和数量。

3)、作业场所的安全设施,安全设施技术改造,专项措施费用;就是在施工过程中,为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须具备的设施和内外部环境。安全设施项目主要包括:安全平台及安全围栏;安全标志牌;孔洞盖板及临时防护栏杆;栈桥、栈道、悬空通道;通风除尘设施;安全网;安全自锁装置;简易扶梯、爬梯、木梯;排架、井架、施工用梯;漏电保护器;安全低压照明设施;易燃易爆物品储存设施;通风设备及配套装置、起重设备的限位装置等。安全设施要与生产计划同时下达,及时投入使用,并保证安全防护设施投入的有效性。

4)、安全警示装置、安全标识;是指施工场所、设施及危险部位设置的安全警示性提示标志装置,如:小心路滑、小心孔洞、小心碰头、有人操作禁止合闸、高压有电、禁止跨跃的安全警示牌、警告信号灯及安全用语、安全标语等。必须严格执行安全警示规定,确保及时安设、有效警示。

5)、尘、毒、噪等环境治理;是指具有粉尘、有害气体、噪音的检修施工作业,对施工作业人员造成健康和安全影响的施工作业。项目部应积极采取措施,进行防治,以保证尘、毒、噪治理资源的投入,改善施工条件和环境,确保施工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

6)、安全生产科研,安全技术规程、规范修编;就是根据工种特点,通过对生产实施中的经验总结,对各工种规律的认识及运用,而制定的技术标准和规定,是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准则指南,应根据安全生产活动的需要及时组织编制并对生产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及部门进行配置,以满足需要;安全操作规程是针对某一具体工艺、工种、岗位所制定的安全生产作业规则,各生产岗位人员应做到人手一册。

7)、重大危险源(因素)监控,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是指在施工场所,各种设备、设施及危险物品的使用、存储、搬运、加工过程中,存在的潜在可能发生较大的人身伤害和机械设备损毁的因素。为了预防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发生,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必须建立有效的重大危险源控制系统,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对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做到重大危险源监控、应急预案所需的人、财、物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

8)、应急预案,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9)、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一旦事故发生,现场人员应立即报告项目部领导,并迅速启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救援,在项目部安委会的领导下,进一步做好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工作。要保证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资源投入的有效性。

10)、安全生产奖励;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出显着成绩和贡献的部室和个人,要按照分局和项目部的有关奖励规定进行奖励,如:安全生产特别奖;单项奖;月、季奖;年度责任书兑现奖励等;

11)、安全设备、设施、装置、器材和仪器等;

12)、安全检查考核,安全评价;

13)、安全管理人员工资、差旅费、办公费;

14)、其他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费用开支

六、安全生产投入计划以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为基础,根据生产任务自下而上,由各个班组、各部门进行编制,再交由安全管理部门进行汇总编制并上报。

七、安全生产投入计划的编制,是根据项目部安全生产的需要,按部门工作职责分工,及时编制年度、季度、月计划实施项目,由安全管理部门进行汇总,经项目经理安全第一责任人或主管安全工作的项目领导审批后下达执行。

八、安全生产投入应做到规范管理、有序开展,安全生产投入管理工作的职责,涉及到的经营、财务、工程技术、工程质量、设备物资和安全管理等部门,要求各部门横向联系,互通信息,团结合作完成管理工作。

九、生产技术部门负责编制与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实施、重大危险因素监控、安全生产科研、安全设施技术改造、尘、毒、噪等环境治理方面及其他与施工生产生活相关的安全投入计划,计划内容应包括:措施、费用组成、实施要求等,由安全部门、设备部门等相关部门会签,交由经营(合同)管理部门编制预算,安全部门汇总。

十、安全部门负责编制与安全宣传教育、安全培训、重大安全活动、安全生产会议、劳动防护用品、安全警示装置、安全标识、安全检查考核、评价、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安全技术规程、规范修编、安全生产奖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工资性支出、差旅费、办公费等方面以及与生产生活相关的其他安全投入项目安全投入计划。计划内容应包括:费用组成、实施要求等,属于与安全技术措施相关的计划,由生产技术部门、设备部门会签,需编制预算的由经营(合同)管理部门进行预算编制。属于培训和工资、奖金性支出由人力资源部门会签。

十一、设备物资部门负责编制与安全设备、装置、器材、仪器;安全用具用品方面有关的安全投入计划,包括费用组成、实施要求,交由安全管理部门汇总。属于与安全技术措施相关的计划应制定相关措施,由安全部门、生产技术部门会签,由经管(合同)管理部门进行预算编制。

十二、经管(合同)管理部门以审定的安全技术措施为依据,编制出具体措施有关的预算,由安全管理部门汇总,下达年度、季度(月)计划。

十三、财务部负责安全生产投入的财务收支管理。

十五、安全投入项目实施完成后,由安全投入项目负责实施管理的部门及时将书面凭证报送财务建帐。

十六、负有安全投入管理职责的部门,要按照工作职责对所下达的安全生产投入项目进行认真管理,确保安全投入项目的有效实施。

十七、项目部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费用计划的有效实施,如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调整计划,优先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需要。

十八、签订工程分包合同时,要根据有关法规的要求,在合同中明确双方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并将保证安全生产投入有效实施的要求,作为技术和商务条款写入合同,安全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及管理手段,检查监督分包队伍安全投入有效实施情况。

十九、安全投入是实现安全生产的有力保证,项目部负责人要根据安全生产投入计划,优先安排安全生产投入资金,并设立专门的帐户,不得缩减安全生产投入或将其挪用。

二十、安全投入统计的主要内容有:

1)、安全工程费用。指为了保障生产安全和职工健康,针对特定危险以及职业危害而进行的工程项目的费用。如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具有潜在危险的工艺改造费用;各种警示装置、标志、器材费用;安全课题研究费用;临时性安全防护设施费用等。

2)、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费用等。指对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和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危险因素进行的评估、整改、过程控制所发生的投入费用,以及发生事故后各对事故现场的安全防护整改等费用投入。

3)、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及安全活动费用。指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包括新员工入场三级安全教育,工种变换教育、复工返岗教育、“四新教育”、特种作业人员教育、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全员安全培训教育、安全知识讲座等)、各种安全生产会议、安全咨询、“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等安全活动所发生的投入费用。

4)、劳动防护与职业健康费用。指为保障生产过程中员工的安全与健康而投入的防护用品、防护器具费用。如个人、集体、专项的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器具费用(劳动服装、安全帽、安全绳、安全网、安全手套、防护面罩、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或报警仪器、专项安全用具等)。

5)、日常安全管理费用。指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日常开展工作所需的投入。包括安全生产检查、评价、安全生产方面的考核、奖励、各种安全活动中表彰奖励、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维护等费用。

6)、应急救援投入费用。指为了有效预防安全事故和开展应急管理的费用。包括应急救援实施费用,应急救援培训及演练费用,应急救援涉及的人员训练、演习、物资费用等。

7)、其它与安全生产产值直接相关的费用。

二十一、项目部应当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投入项目的实施和安全生产投入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并督促有效落实。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投入工作方面的问题,通报安全投入计划与实施情况。

二十二、项目部应定期向水电*局安装分局安全管理部门报送安全生产投入年度、季(月)度计划和实施情况统计报表。季度计划于前一个季度的最后一个月25日前上报,安全生产投入季度统计报表于次季度首月2日前上报,安全生产投入上半年统计报表于7月2日前上报,年度计划和统计报表于次年元月5日前上报。

第6篇 风电场项目部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xxx风电场项目部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管理工作,从技术上落实安全生产的过程管理和控制,规范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管理,依照xxx风电场及水电x安装分局安全技术措施管理的规定,结合xxx风电场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xxx风电场工程项目每一项单位工程、分部工程或单元工程、单项工程项目,在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都必须编制相应实施阶段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施工技术措施、分部工程或单项工程的施工技术措施等,这些施工技术文件中,必须包含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重要危险源部位,还应制订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工程技术文件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经项目部经理、副经理、总工、工程技术部、工程质量部、安全管理部、办公室等相关部门会签后,由安全监督管理部备案。

第三条 重要危险部位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应报鲁荷金风电场、水电x局安装分局工程技术管理部门、安全管理部门审核,并经总工程师或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四条 在进行工程技术文件交底的同时,一定要进行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工程技术部、质量部、安全部、生产施工作业班长、技术员、骨干分子,均要参加接受安全技术交底活动,并签字备查。对从事作业的其它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由施工作业班长、技术员进行。

第五条 工程项目的施工,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负责组织施工的各级管理人员,对执行安全技术措施的效果负责,生产技术部门应加强检查并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实施情况,发现问题或不足时,应及时补充和修订;安全监督部门应负责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监督检查。

第六条 安全技术措施实行责任负责追究制,即措施编制、交底、实施、监督按安全职责负责,项目经理应对措施实施所需的资源投入予以保证,对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效果负全面责任。

第七条 对于不执行和违反本规定的,视情节情况给予100~200元的处罚。

第7篇 某风电场项目部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风电场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过程管理和控制,规范安全生产会议管理,依照*安(工管)发[20**]***号文件精神和《水电*局安全生产会议制度》,结合***风电场项目部工程安全管理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会议是安全管理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是贯彻落实、检查、整改安全管理的有效措施,***风电场项目部各级安全责任人,必须切实重视各类安全会议。

第二章会议类别及内容

第三条安全会议分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安全生产专项会议、安全生产例会;每日“三工安全教育”活动例会;每周一安全活动例会;单项工程施工前的安全技术交底例会;事故分析会(含险情事故);每月安全工作会议;每季度安全工作会议;半年安全工作会议等。

第四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会议

1、***风电场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安全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每年不少于二次,遇有特殊情况,随时召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会议,会议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主持,组长不在时由副组长主持。

2、会议主要内容

(1)、宣传贯彻国家、湖南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贯彻落实***风电场、水电*局、安装分局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以及安全生产工作精神。

(2)、研究制定***风电场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规划,明确安全生产思路,完善安全管理制度。

(3)、阶段性总结半年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分析考核情况,研究决定各时段安全生产工作重点。

(4)、研究决定施工中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及处理意见。

第五条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1、***风电场项目部每年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会议由安全第一责任人主持。

2、会议主要内容

(1)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鲁荷金风电场、水电*局、安装分局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制度。

(2)、总结上一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安排部署下一年度安全生产工作。

(3)、通报上一年度安全生产考核检查情况。

(4)、表彰上一年度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和先进个人。

(5)、交流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第六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

1、安全生产专题会议是根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情况,结合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召开的,会议由分管安全生产的项目副职主持。

2、会议主要内容

(1)、传达贯彻***风电场、安装分局及本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精神。

(2)、总结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安全生产保证措施和下一阶段工作目标。

(3)、对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方面有关组织保障、基础保障和管理保障的落实情况和应加强的工作做出决定和部署。

第七条安全生产专项会议

1、***风电场项目部每季度未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项会议,会议由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或分管安全生产的副职主持或委托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主持。

2、会议主要内容

(1)、学习党和国家、湖南省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传达贯彻水电*局、安装分局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要求。

(2)、听取项目部班组汇报本季度安全生产情况和下一季度工作计划。

(3)、总结本季度的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的措施方案,研究安全投入的方向和重点,落实安全投入的资金,确定投入到位的具体时间,安排下一个季度安全生产工作。

第八条安全生产例会

1、***风电场项目部每月28~30日由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或主管安全副职、安全管理部门的负责人)主持召开每月安全工作会,参会人员主要有各部室负责人、各班组班组长、技术员、总工等相关人员。

2、会议主要内容:总结本月安全生产的检查情况,分析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制定相应的措施,布置下一个月安全生产计划。会后,组织召开全体职工安全会,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

第九条每周一安全活动例会,也叫“班组安全生产会议”。

1、依次由正、副班长和技术员主特,即在每周的星期一,每个班组在正、副班组长和技术的组织主持下,进行不少于半小时的安全活动。

2、活动内容主要包括:学习安全法律法规、水电*局、***风电场、安装分局及本项目部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本周安全计划(如工作中要遇到的安全工作重点及难点,共同讨论安全施工的方法等)、上周安全总结(如表扬安全工作好的同志,批评违章作业的现象);结合本班组职工的切身利益进行安全案例分析等。还要做到对上周的安全生产,进行全面检查,查找出班组生产安全方面存在的差距和问题,研究制定出班组安全生产的办法。

第十条每日的“三工、三交”教育活动例会

1、由班长和技术员主特,工前讲安全(即“班前”5分钟活动)、工中检查提醒安全、工后总结安全。

2、会议的主要内容:

①工前讲安全(即“班前”5分钟活动)指:在工作前,班组班长对当班全体人员,进行“三交”即安全、交任务、交技术,讲解施工中应注意的各种安全事项、危险部位、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应急措施,及具体安全措施要落实到每位操作人员,在做好记录的基础上,当班人员必须签字。

②工中检查提醒安全指:在生产施工中,班组长检查施工本班人员有无“三违”现象,并对“三违”现象进行提醒和纠正。

③工后总结安全指:当天工作结束后,班组长针对当天的安全工作进行总结,找出存在的安全问题和隐患,确定在下一个班次中进行整改。

第十一条单项工程施工前安全技术交底会

1、在某个单项工程施工前,项目部总工或技术负责人召集工程部、安全部、综合部等相关部室、施工班组,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会;

2、交底会主要包括:安全技术措施的分析、讲解、讨论,做好交底记录。对于施工工期长、危险程度大的项目,要加强安全技术措施的动态管理,并组织具体施工的班组,对技术安全措施进行学习讨论。

第十二条事故分析会(含险情事故)

1、事故发生后(含险情事故),***风电场项目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主持召开安委会事故分析会(当事人等相关人员参加)。

2、会议内容:对事故原因、事故责任进行分析,制订防范措置,安排下一步安全管理工作;会后由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主持召开全体职工安全事故会。

第十三条***风电场项目部安全生产委员会,在必要时,可随时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各作业队、班组和各职能部门,应随时把存在重大问题反馈到安委会和安全例会上,以便集中研究,安全生产例会由安委会负责人主持召开。

第十四条***风电场项目部各类安全生产会议,要形成完整的会议记录,并整理、保存备查。

第三章附则

第十五条会议的召开应做到有针对性和实效性,对需要解决的事项和明确要求以及提出的措施要做出议题,做好会议相关材料的准备和会议议程安排,会议通知要提前书面下达。

第十六条会议必须形成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及时下达相关部门、班组和人员,并落实会议内容的执行情况。

第十七条严格执行会议制度,参会人员应按时到会,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应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请假批准。

第十八条经检查凡未按本规定执行的,每项处罚100~200元,并责令改正。

第8篇 风电场生产设备异动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生产设备的管理,确保设备安全经济运行,减少设备事故的发生,特制定风电场设备异动管理制度。

1、生产设备异动管理范围

1.1本制度描述的设备范围包括:

风电场直接与生产有关的设备及系统:包括风力发电机组、35kv集电线路、变电站设备等;

风场内辅助生产设备:生活用水系统、消防水系统、污水处理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等;

场内主要建筑物:围墙、护坡、综合楼、控制楼、车库、泵房、污水处理站等;

1.2设备异动包括:

设备或系统的功能性或结构性改变;

设备或系统采用与原配置不同的材料或备品;

新设备投运;

设备或系统永久性退出运行

电气系统、控制系统接线、逻辑、定值改变;

公司规定的纳入异动管理的其他情形;

2、生产设备异动申请

所有设备异动均应填报《设备异动申请表》,经公司审查批准后实施。

异动申请内容及格式见附件1。

、生产设备异动报告

凡属生产设备的异动,在异动后设备投运后7日内,填报《设备异动报告》,格式见附件2。

3.1异动设备的名称、数量、规范、技术说明书等;

3.2有关系统图、竣工图等;

3.3运行操作及安全注意事项等;

3.4说明运行规程、检修规程是否需要修编完善;

3.5异动前后对比及效果分析等;

3.6其他与异动有关的技术资料。

4、规程、系统图的修编:

设备异动完成后后,及时修订相应部分的规程及系统图,经审查批准后执行。

5、本制度解释权归安全生产部。

第9篇 某风电场项目部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风电场项目部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管理工作,从技术上落实安全生产的过程管理和控制,规范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管理,依照***风电场及水电*安装分局安全技术措施管理的规定,结合***风电场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风电场工程项目每一项单位工程、分部工程或单元工程、单项工程项目,在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都必须编制相应实施阶段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施工技术措施、分部工程或单项工程的施工技术措施等,这些施工技术文件中,必须包含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重要危险源部位,还应制订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工程技术文件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经项目部经理、副经理、总工、工程技术部、工程质量部、安全管理部、办公室等相关部门会签后,由安全监督管理部备案。

第三条 重要危险部位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应报鲁荷金风电场、水电*局安装分局工程技术管理部门、安全管理部门审核,并经总工程师或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四条 在进行工程技术文件交底的同时,一定要进行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工程技术部、质量部、安全部、生产施工作业班长、技术员、骨干分子,均要参加接受安全技术交底活动,并签字备查。对从事作业的其它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由施工作业班长、技术员进行。

第五条 工程项目的施工,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负责组织施工的各级管理人员,对执行安全技术措施的效果负责,生产技术部门应加强检查并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实施情况,发现问题或不足时,应及时补充和修订;安全监督部门应负责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监督检查。

第六条 安全技术措施实行责任负责追究制,即措施编制、交底、实施、监督按安全职责负责,项目经理应对措施实施所需的资源投入予以保证,对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效果负全面责任。

第七条 对于不执行和违反本规定的,视情节情况给予100~200元的处罚。

第10篇 风电场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制,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保证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上级有关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制定。适用于风电场。

第三条 安全工作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鼓结合,批评教育与经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以奖惩为手段,以教育为目的。

第四条 奖励分表扬、奖励、重奖。处罚分批评、处罚、重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奖励分配应拉开档次,严禁平均分配。

第五条 奖惩的审批权限与程序:

(一)一般性安全奖励由风电场生产运行以及与点检提出申请,由风电场安全监管人员核实,风电场场长审核并报公司批准。

(二)特殊贡献奖由风电场申报,公司安全生产部审核。奖金500元以下由公司安全生产部领导审批。500—1000元由公司主管安全的领导审批。1000元以上由公司总经理批准。

(三)安全表彰每年进行一次,由风电场审评,报公司安全生产部审定。

(四)对一般性的违章处罚和事故扣奖(罚款)由风电场按有关规定实施。

(五)对严重违章或一般性违章造成严重后果的,处罚和事故扣奖(罚款)由风电场按有关规定考核,报公司安全生产部审定。

第六条 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原则:

(一)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和规章制度为准绳的原则。

(二)对事故责任人可视情况分别或同时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以及下岗、待岗或停止工作。

第七条 奖励:

一、签订责任书的部门,在年度内实现责任状规定的安全目标,对各专业、班值第一责任人、安监负责人等,给予表扬并奖励。

二、下列表现之一的个人,经安监人员书面推荐,风电场场长审核报公司批准,给于奖励。

(一)发现或消除事故隐患,避免发生重大事故者。

(二)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防止事故扩大,使员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者。

(三)在安全技术、工业卫生、环保等方面提出重要建议,或有发明创造成果、成绩显著者。

(四)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关心安全文明生产,经常反映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或提出合理化整改意见者。

第八条 处罚:

一、发生轻伤的事故,责任人每人次罚款500元。

二、对发生设备损坏事故(含交通车辆损坏),按事故调查规程,分析事故原因、事故责任后,视直接经济损失进行处理外,对事故第一责任人罚款500-1500元。

三、发生主要责任以上交通事故,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条 本办法从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11篇 某风电场项目部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1、安全教育工作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安全教育,不断增强全体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2、安全教育必须在全体施工人员、各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中展开,在全过程(即施工、操作、运行、检验、指挥、组织管理)中,全方位(即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层次)内有针对性的开展。

3、安全教育由安全意识教育、安全知识教育、安全技能教育和危险因素、应急措施教育等四部分组成。

4、安全教育实行项目部、班组逐级负责制,确保全体职工受到应有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安全操作规程知识和相应的安全与健康知识、安全素质和环境保护知识的教育培训。

5、本项目部的安全教育工作,由项目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具体事务由项目部本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外协队、各施工班(组)的安全教育工作由外协队负责人、班(组)长负责组织实施。

6、本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把安全教育工作,纳入本年度培训教育工作计划中,所需资源配置应充分保证。

7、本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建立安全教育档案、安全教育记录及考试成绩档案,并将考试合格人员的证书复印存档。随时接受***风电场、安装分局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安全教育内容进行的监督检查。

8、本项目部的各部门人员、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作业人员、新入厂人员(包括劳务用工人员、新调入人员以及其他聘用人员等)均应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9、本项目部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项目经理应经省级或集团公司等安监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培训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上岗主持工作。

10、各行政副职、总工程师、生产技术经营管理骨干,应经过省级或集团公司等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安全培训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11、本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经工程局安监部门考核,确认安全监察员资格,并经安装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考试合格后,取得《任职资格证》方能从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安全教育时间和安全教育内容,按分局主管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12、各班(组)长、外协队班(组)长,应经过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教育学习,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安全教育内容按培训部门规定执行。

13、新入厂的施工人员,在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即分局一级的普遍性(通用性)安全教育;***风电场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二级专业性安全教育;现场施工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学习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总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14、职工调整工作岗位,从事非本工种岗位的职工,必须进行转换工种的教育。必须经过安装分局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安监部门组织岗前专业性安全教育和所从事工作(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15、职工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的,要按新工人入厂教育程序,重新接受“三级”安全教育,经过分局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安监部门组织岗前专业性安全教育和所从事工作(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16、“三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①、安装分局一级教育: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通用的安全技术知识、安全防护知识、工程局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工作特点与工程项目安全状况,典型事故案例剖析等。

②、***风电场项目部安全生产委员会二级教育:包括风机安装工程的施工特点及安全生产状况,各项规章制度,工种专业安全技术要求,工作区域内主要重大危险作业场所及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安全要求和环境卫生、文明施工要求。

③、施工班组三级教育:包括本班组和工种的安全施工特点、状况及工作环境;安全操作规程;事故防范措施;以及岗位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事项等内容。

17、本项目部的施工作业班组,要开展“班前五分钟”安全教育,每班在施工作业前,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认真开展“三工”教育,即由班(组)长和安全员在施工作业前,根据本班施工作业任务的特点和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详细讲解当班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和安全注意事项,并当场由接受人在记录上签字确认;在施工作业中由班(组)长安全员,随时检查安全,施工作业人员之间要相互提醒安全;施工作业后总结本班当日安全生产情况,并做了好记录。“三工教育”即工前讲安全、工中检查提醒安全,工后总结安全。

18、电工、焊接(切割)工、起重机械工、驾驶员、登高架设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具有省安全监督管理局确认的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资质的机构进行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工作。

19、未在特种岗位上作业一年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须重新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可从事原作业。

20、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者,按期进行复审。未按期复审或复审不合格者,不能上岗作业。

22、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材料时,对从事这些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知识、安全操作技能与操作规程以及新岗位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未经教育不得上岗操作。

23、本项目部的各施工作业班组,每星期必须安排有不少于半小时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做到人员、时间、内容三落实,每次活动必须有详细记录,妥善保存。安全教育活动应包括:学习《安全生产法》、本项目部、安装分局和水电*局、***风电场等有关安全生产文件和规章制度,以及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总结本作业队或本班组近期的安全生产情况;施工生产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防护设施实施情况,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控制措施实施情况;进行险情事故分析、事故案例分析及事故隐患整改等内容。

24、严格执行安全知识、安全操作规程定期考试制度。

①、本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行政正职、副职、总工程师、生产技术管理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安全质量管理人员和班组长等,每年参加一次安装分局、水电*局组织或集团公司、省安全监督部门组织的安全知识学习、考试。

②、本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组织生产作业岗位的施工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学习、考试。参加安全知识、安全操作规程考试的人员,考试不合格者应进行补考,合格后方能上岗。

25、本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习惯性违章、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野蛮施工、责任心不强造成事故(含重大险情事故)的领导与责任者,项目部安全部应对其进行违章安全教育学习,并须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教育时间不少于24学时,教育内容应包括:安全意识、事故原因与教训、安全知识、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法》等内容。

26、本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充分利用典型事故案例对职工进行事故案例教育。发生事故后,要按“四不放过”原则,层层召开事故分析会,分析事故原因,吸取事故经验教训,提出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从而使全体职工从事故中受到深刻教育。

27、凡从事重大危险作业的职工,进入施工现场后,由施工班长或技术负责人对其进行危险特点、重大危险源、安全注意事项与防范措施的现场安全教育;对从事临时性工作的施工人员,由施工技术负责人对其进行有关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项和规章制度的教育;对进入施工现场参观、学习的人员,由办公室接待人员或安监部门对其进行一般性安全注意事项的教育。

28、本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充分利用vcd光盘、讲座、安全知识问答与竞赛、安全专栏、安全生产简报等多种形式,对全体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技术知识和遵章守纪教育,从而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素质,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与法制观念。

29、本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工程分包的施工队伍,要进行安全教育和监督指导。

①、组织分包施工队伍的从业人员,在入场前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和考试,并将考试成绩由***电场项目部本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审核和备案。经认可后方可上岗作业。

②、分包施工队伍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必须经过***风电场项目部本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的安全培训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③、分包施工队伍凡增补、更换人员或发生工种变更的人员,在上岗前,都必须经***风电场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安全教育和考试,考试合格者方可上岗,并由安监部门备案。

④、分包队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未经有关主管部门培训的无证人员,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30、本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于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并在防止伤亡事故,减少职业病危害方面做出成绩的人员,按照《水电*局机电安装分局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办法》的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31、因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而接受违章教育的人员,在接受违章教育期间,停发个人工资、奖金,并且该作业班组负连带责任,接受本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处罚。

32、经检查凡未执行本规定的,按情节处以100~200元的罚款,并责令其改正。

第12篇 风电场项目部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xxx风电场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过程管理和控制,规范安全生产会议管理,依照x安(工管)发[20xx]xxx号文件精神和《水电x局安全生产会议制度》,结合xxx风电场项目部工程安全管理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会议是安全管理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是贯彻落实、检查、整改安全管理的有效措施,xxx风电场项目部各级安全责任人,必须切实重视各类安全会议。

第二章会议类别及内容

第三条安全会议分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安全生产专项会议、安全生产例会;每日“三工安全教育”活动例会;每周一安全活动例会;单项工程施工前的安全技术交底例会;事故分析会(含险情事故);每月安全工作会议;每季度安全工作会议;半年安全工作会议等。

第四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会议

1、xxx风电场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安全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每年不少于二次,遇有特殊情况,随时召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会议,会议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主持,组长不在时由副组长主持。

2、会议主要内容

(1)、宣传贯彻国家、湖南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贯彻落实xxx风电场、水电x局、安装分局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以及安全生产工作精神。

(2)、研究制定xxx风电场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规划,明确安全生产思路,完善安全管理制度。

(3)、阶段性总结半年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分析考核情况,研究决定各时段安全生产工作重点。

(4)、研究决定施工中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及处理意见。

第五条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1、xxx风电场项目部每年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会议由安全第一责任人主持。

2、会议主要内容

(1)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鲁荷金风电场、水电x局、安装分局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制度。

(2)、总结上一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安排部署下一年度安全生产工作。

(3)、通报上一年度安全生产考核检查情况。

(4)、表彰上一年度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和先进个人。

(5)、交流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第六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

1、安全生产专题会议是根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情况,结合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召开的,会议由分管安全生产的项目副职主持。

2、会议主要内容

(1)、传达贯彻xxx风电场、安装分局及本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精神。

(2)、总结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安全生产保证措施和下一阶段工作目标。

(3)、对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方面有关组织保障、基础保障和管理保障的落实情况和应加强的工作做出决定和部署。

第七条安全生产专项会议

1、xxx风电场项目部每季度未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项会议,会议由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或分管安全生产的副职主持或委托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主持。

2、会议主要内容

(1)、学习党和国家、湖南省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传达贯彻水电x局、安装分局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要求。

(2)、听取项目部班组汇报本季度安全生产情况和下一季度工作计划。

(3)、总结本季度的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的措施方案,研究安全投入的方向和重点,落实安全投入的资金,确定投入到位的具体时间,安排下一个季度安全生产工作。

第八条安全生产例会

1、xxx风电场项目部每月28~30日由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或主管安全副职、安全管理部门的负责人)主持召开每月安全工作会,参会人员主要有各部室负责人、各班组班组长、技术员、总工等相关人员。

2、会议主要内容:总结本月安全生产的检查情况,分析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制定相应的措施,布置下一个月安全生产计划。会后,组织召开全体职工安全会,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

第九条每周一安全活动例会,也叫“班组安全生产会议”。

1、依次由正、副班长和技术员主特,即在每周的星期一,每个班组在正、副班组长和技术的组织主持下,进行不少于半小时的安全活动。

2、活动内容主要包括:学习安全法律法规、水电x局、xxx风电场、安装分局及本项目部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本周安全计划(如工作中要遇到的安全工作重点及难点,共同讨论安全施工的方法等)、上周安全总结(如表扬安全工作好的同志,批评违章作业的现象);结合本班组职工的切身利益进行安全案例分析等。还要做到对上周的安全生产,进行全面检查,查找出班组生产安全方面存在的差距和问题,研究制定出班组安全生产的办法。

第十条每日的“三工、三交”教育活动例会

1、由班长和技术员主特,工前讲安全(即“班前”5分钟活动)、工中检查提醒安全、工后总结安全。

2、会议的主要内容:

①工前讲安全(即“班前”5分钟活动)指:在工作前,班组班长对当班全体人员,进行“三交”即安全、交任务、交技术,讲解施工中应注意的各种安全事项、危险部位、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应急措施,及具体安全措施要落实到每位操作人员,在做好记录的基础上,当班人员必须签字。

②工中检查提醒安全指:在生产施工中,班组长检查施工本班人员有无“三违”现象,并对“三违”现象进行提醒和纠正。

③工后总结安全指:当天工作结束后,班组长针对当天的安全工作进行总结,找出存在的安全问题和隐患,确定在下一个班次中进行整改。

第十一条单项工程施工前安全技术交底会

1、在某个单项工程施工前,项目部总工或技术负责人召集工程部、安全部、综合部等相关部室、施工班组,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会;

2、交底会主要包括:安全技术措施的分析、讲解、讨论,做好交底记录。对于施工工期长、危险程度大的项目,要加强安全技术措施的动态管理,并组织具体施工的班组,对技术安全措施进行学习讨论。

第十二条事故分析会(含险情事故)

1、事故发生后(含险情事故),xxx风电场项目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主持召开安委会事故分析会(当事人等相关人员参加)。

2、会议内容:对事故原因、事故责任进行分析,制订防范措置,安排下一步安全管理工作;会后由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主持召开全体职工安全事故会。

第十三条xxx风电场项目部安全生产委员会,在必要时,可随时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各作业队、班组和各职能部门,应随时把存在重大问题反馈到安委会和安全例会上,以便集中研究,安全生产例会由安委会负责人主持召开。

第十四条xxx风电场项目部各类安全生产会议,要形成完整的会议记录,并整理、保存备查。

第三章附则

第十五条会议的召开应做到有针对性和实效性,对需要解决的事项和明确要求以及提出的措施要做出议题,做好会议相关材料的准备和会议议程安排,会议通知要提前书面下达。

第十六条会议必须形成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及时下达相关部门、班组和人员,并落实会议内容的执行情况。

第十七条严格执行会议制度,参会人员应按时到会,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应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请假批准。

第十八条经检查凡未按本规定执行的,每项处罚100~200元,并责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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