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六项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项目负责人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施工单位不得挪用列入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费用。
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进人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以及施工单位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3.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制度。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其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和高大模板工程的要组织专家论证审查。
4.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应当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和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人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5.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由企业支付保险费,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
6.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和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2篇 施工企业班组班前安全活动制度范例
施工企业班组班前安全活动制度范本
为强化职工的安全意识,使职工有效地开展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上岗前安全交底,班组长应针对当班的主要工作内容,结合作业环境、气候条件,以及操作过程中各个环节的衔接与特殊工种的配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使每一个职工在作业过程中安全防范有底。
(2)上岗前安全松果,每天上岗班组长检查每个职工的劳动防护情况,并进行个人自查,而后进行互查,做到带有不安全因素不上岗,各类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再上岗。
(3)做好上班记录,对上班交底的内容,作业过程中进行的松果情况进行记录,心便总结经验、教训,同时为安全经济奖罚帮好原始记录。
(4)做好本班组每半个月来开展安全生产的总结,指出不足,保持成绩,批评落后,表扬先进,同时对下半个月的安全生产进行估测,以便做得更好,使'三上岗一讲评'工作落到实处,落实到每个职工的作业岗位上,为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打下坚实的基础。
第3篇 电力建设施工企业安全施工管理制度
按照《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电力建设施工企业应建立的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包括如下:
(1)安全施工责任制度;
(2)安全施工教育培训制度;
(3)安全施工检查制度;
(4)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施工措施编制制度;
(5)事故调查、处理、统计、报告制度;
(6)安全奖惩制度;
(7)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8)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9)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10)安全防护装备管理制度;
(11)锅炉、压力容器管理制度;
(12)尘毒、射线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13)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14)小型机械、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15)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6)安全施工作业票实施细则;
(17)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18)脚手架安全管理制度。
第4篇 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一、 所有建筑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都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且都要编制单项安全技术方案,否则不得开工。
二、 施工现场的道路、上下水管线及材料堆放等平面布置都要符合安全、卫生、防火的要求,并加强管理,做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三、 各种机电设备的安全装置和起重设备的限位装置,都要齐全有效。
四、 脚手架、井字架和安全网,搭设完毕必须经项目经理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验收时以安全检查标准为依据。
五、 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开工前技术负责人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向全体职工进行详细交底。班组每天要对工人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
六、 砼搅拌站、木工车间、沥青加工点及喷漆作业场所等,都要采取相应措施,使尘、毒、浓度控制在标准及施工要求内。
七、 加强季节性劳动保护工作。夏季防暑,冬季防冻,雨雪后采取防滑措施。
八、 施工现场和木工加工厂要建立防火管理制度,要经常检查保持良好。
第5篇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精神,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强化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通知》(安委办[2012]1号)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鼓励员工及时报告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提高广大员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和监督意识,预防和避免事故的发生。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人身伤亡或经济损失的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三条 各成员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受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举报。
第四条 成员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事故隐患举报登记、处理、答复、统计和报告制度。
第二章 事故隐患报告
第五条 岗位员工应严格执行巡检制度,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向隐患所在基层单位(班组或部门)逐级报告发现的事故隐患,重大、紧急事故隐患应同时报告企业安全管理部门。
第六条 报告一般采用书面形式,特殊情况可采用口头报告。
第七条 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隐患地点﹑内容﹑措施建议、报告人姓名﹑报告时间等。
第八条 基层单位收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必须立即进行整改或在24小时内做出解释,如超出时间或解释理由不充分,报告人可越级上报。
第九条 基层单位应及时受理、核实并消除员工所报告的事故隐患。
基层单位对无法整改的隐患,应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或上级报告,确保隐患得到及时、彻底的整改。
第十条 事故隐患所在单位拒不受理员工事故隐患报告,或超出合理时间拖延事故隐患整改时,发现事故隐患的员工应向企业安全管理部门举报。
第三章 举报受理和核查。
第十一条 任何员工均有权对非本岗位负责的安全隐患(包括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进行举报。
第十二条 成员企业应设立事故隐患举报电话、电子信箱,建立健全举报管理网络,并将企业受理举报的方式对外公布。
公布xxx公司办公地点为xxx办公室、公开举报电话xxxxxx。
第十三条 举报人可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面谈和举报箱等方式举报事故隐患。鼓励举报人表明自己身份,并提供真实姓名、工作单位、住址或其他有效通讯方式,以备查询和回复意见。对不愿公开自己姓名、单位和地址的举报人,尊重其意愿。
对举报人借举报为名,故意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十四条 安监部主要职责
(一) 督促成员企业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并监督其执行;
(二) 负责查处上级交办或股份公司受理的举报事项,并按规定回复举报人。
第十五条 成员企业安全管理部门主要职责
(一) 负责查处本企业受理的和xxx公司交办的举报事项,并按规定回复举报人;
(二) 负责本企业举报受理奖励的发放;
(三) 按月统计事故隐患举报情况,并向xxx公司报告。
第十六条 成员企业应安排专人负责受理举报工作。受理举报的工作人员,要讲究文明礼貌,做到热情和蔼,耐心细致,正确疏导,认真负责。
第十七条 受理举报应当及时记录、编号,按照相关规定填写《举报登记表》。
受理面谈举报,应当将举报情况写成笔录,向举报人宣读或者交举报人阅读,经确认无误后,由举报人签名。
受理电话举报,应当细心接听,询问清楚,如实记录。
受理书面和电子邮件举报,应及时拆阅或下载,并认真做好登记。
第十八条 企业安全管理部门接受举报后,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xxx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生产规范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第6篇 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1.总则
(1)为规范公司合同的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做到管理有规章,签约有约束,履行有检查,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签订和履行的所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施工内部承包合同、材料设备买卖合同等。
2.合同签订的基本要求
(1)经济合同是法人之间为实现一定经济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签订经济合同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相关规定,不搞违法活动。
(2)签订合同前,首先审查对方是否具备法人资格及其社会信誉,确认其具有履行合法的能力方可与其签订合同。
(3)签订经济合同必须坚持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合法的原则。
(4)签订经济合同的依据为有关文件、资料、国家及各级政府批准的计划任务书、设计图纸及施工图预算书。
(5)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必须具备以下重要条款:
①工程名称和地点。
②工程承包的性质、范围及内容。
③开、竣工的日期。
④工程造价。
⑤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竣工结算的方法。
⑥业主开工条件、设计图纸等有关资料提供的时间。
⑦材料和设备的价格结算方法。
⑧取费标准。
⑨质量承诺标准及保修条件。
⑩互相协作事宜。
○11 违约责任。
(6)合同条款的内容必须用语确切、责任明确、字迹工整。
3.合同签订的工作签订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
(1)合同洽谈前,公司业务部必须对发包人的综合情况进行考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投标中标的项目,要审查业主的招标文件、我方的投标书、中标书、纪要、往来函等文书,召集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合同洽谈准备会,制定谈判的原则和方案。
(2)合同洽谈过程中,对于涉足担保、预付款、各类保证金等费用较大的项目,要重新进行评审。合同洽谈准备会,制定谈判的原则的方案。
(3)合同主要条款商定后,由业务部负责起草文本,交相关部门(项目部、合同管理部、财务部等)进行会审后,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济师、合同主审人员)认为已经基本没有异议的,提交审查意见,报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批准签字。工程项目经理和营销项目经理必须参与合同签订活动的全过程。
(4)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按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必须办理鉴证、公证手续,由业务部负责办理。按规定须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才能签订的合同必须批准后才能签订。
2)劳务(专业)分包合同的签订
(1)合同洽谈前,公司业务部必须对分包人的综合情况进行考察,要分包方提供以下证件原件: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施工许可证、施工收费标准证书、安全资质证书、劳动队伍资质证书、关于签订合同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2)项目经理部在符合分包方条件的企业中进行招(议)标工作。合同管理部对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及合同条件进行审查,并对招标工作进行监督。
(3)劳务(专业)分包队伍中标后,征得业主同意,由项目经理部(重大分包合同应报公司总经理审批)与分包方签订分包施工合同。工程所在地地方主管部门有分包合同示范文本的,采用其示范文本;地方主管部门无示范文本的,采用公司制定的示范文本。
(4)项目部在签订合同后,应将合同文本报公司合同管理部备案。
3)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的签订
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由采购部根据建设工程合同要求与供应方进行洽谈,拟订合同条款,交项目经理部、合同管理部会审后,由采购部签订,合同管理部加盖合同专用章。重大买卖合同会审后,由总经理批准签订。
4)其他经济合同的签订
其他经济合同由主办 与对方当事人商谈后拟好合同条款,附合同会审表报部门(项目)经理审批或预审,在部门(项目)经理权限范围内的合同由部门(项目)经理批准,由部门(项目经理部)合同管理员加盖合同专用章;内部承包合同和其他重大经济合同由部门(项目)经理签署意见后由合同管理部进行合法性审查,报总经理批准签订。
合同正式签订后,合同文本除相关部门自行保管外,应当随合同评审表交存公司合同管理部一份备案。
5)合同的履行
(1)合同及所属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并随时督促对方当事人及时履行其义务。合同履行中发生的情况应建立合同缕析执行情况台账。
(2)有关合同履行中的书面签证、来往信函、文本、电报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经办人应及时整理、妥善保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公司履行情况应及时做好记录并经对方确认。向对方当事人交付重要资料、发票时应由对方当事人出具收条,履行合同付款时应当对方当事人出具收条,公司原则上只开具限制性抬头的转帐支票,不允许以现金形式支付。
(3)对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违约情况或违反合同的干扰事件,合同履行单位、项目经理部应及时查明原因,通过取证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合理、准确地向对方提出索赔(含违约)报告。当公司接到对方的索赔(含违约)报告后应认真研究并及时处理、解释或提出反索赔,公司员工不得擅自在对方当事人出具索赔报告、对账单等确认类文书上签字盖章,确须确认的,应视具体内容经公司领导或部门(项目经理部)负责人同意。
(4)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经办人员若发现并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立即中止履行,并及时书面上报公司办公室处理,公司办公室应立即向公司法律顾问咨询,并将基本情况和法律顾问的处理意见一同上报公司领导。
①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②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③丧失商业信誉。
④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5)债权债务的定期确认和发生重大变动事的确认:
①在重大、复杂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经办人员应定期与对方对账,确认双方债权债务。
②在对方当事人发生兼(合)并、分立、改制或其他重大事项以及本公司或对方当事人的合同经办人员发生变动时,应及时对账,确认合同效力及双方债权债务。
4.合同的变更、解除
(1)在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客观原因需要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须经双方协商,重新达成书面协议,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合同仍然有效。本方收到对方当事人要求解除或变更的通知书后,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书面答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应依法及时处理。
(2)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①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②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对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③对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④对方迟延履行债务或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⑤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任何人员不得擅自以公司名义变更或解除合同。若确须变更或解除时,由合同经办人查明原因,提出意见,经批准签订的门或领导审核后,认为已出现了上述规定的情形的,应提出公司法律顾问审查并签发解除合同的函;对方没有违约,应同对方协商,达到一致意见,并依法签署变更或解除合同的书面协议。合同变更必须由原合同起草部门负责更改,按《合同评审程序》办理合同变更评审,
并办理书面的合同变更手续。做好变更文件的整理、保存和归档工作。
(4)对方提出合同变更的,变更程序也应按规定的程序执行。合同变更引起的索赔,合同变更必须与索赔同步进行,索赔协议是合同变更的处理结果,是变更后合同的一部分。
(5)对于特殊情况下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合同中止(包括停、缓建),必须及时办理中止手续,收集因中止合同给本公司带来经济损失的证据和资料,及时追究对方责任。中止的合同又恢复继续履行时,依相同程序办理恢复手续。合同的恢复与中止都必须通知合同审批部门或领导。
(6)合同未履行完毕,但确定不再继续履行,合同履行部门应做好终止记录,收集履行过程中所有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做好经济往来和工程结算工作,办理解除合同手续。资料移交公司档案室保存。
5.合同的日常管理
(1)所有合同必须交工程管理部备案存档。
(2)一般项目合同由各分公司起草,报公司工程部审核并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盖章。
(3)重大工程合同由公司工程部起草,经有关部门会签后,分管领导审核并报总经理批准,方可盖章。
(4)严格履行合同登记盖章手续,核对审批程序,对无签字手续的有权拒绝。
(5)合同的签订一律使用合同专用章,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章,任何人不得越权使用其印章签订经济合同,也不得以行政章代替合同专用章。
(6)建立合同档案,对个单项工程的合同都要有原始记录的签证。
(7)对于登记上账的合同,按月转送统计人员以便按规定上报各有关部门。
(8)建筑施工企业基层单位的合同管理应遵循以下规定:
①个基层单位合同必须由专人管理,并建立档案。
②签订的工程合同必须执行合同的审批手续后由总公司签字、盖章。
③各子公司所洽谈的重大工程项目或因资质需要的工程项目,必须执行合同审批手续后由总公司签字盖章。
④凡到总公司签订工程项目合同的,必须同时报送内部承包合同,一并审核、签字盖章。
⑤严格执行公司签订的内部承包合同,对不能完成生产任务指标的,要按相关合同条款及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
⑥对于联营协议,在签订工程合同时,必须对联营单位的信誉、业绩、资信、施工能力等进行调查,并附有一定的风险抵押,且执行合同审批程序方可签字、盖章。
6.合同与奖惩
(1)公司、所属各分公司全体职员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有效订立、履行合同,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公司办公室负责本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考核。
(2)对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积极采取补给措施,使本公司避免重大经济损失以及在经济纠纷处理过程中,避免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的,予以奖励。
(3)合同经办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依法想责任人追偿损失:
①未经授权批准或超越职权签订合同。
②为他人提供合同专用章或盖章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
③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而未签订书面合同。
(4)合同经办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酌情向有关人员追偿损失:
①因工作过失致使公司被骗的。
②公司履行合同未经对方当事人确认的。
③遗失重要证据的。
④发生纠纷后隐瞒不报、私自了结或报告避重就轻,从而贻误时机的。
⑤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遗失未及时报告和报案。
⑥未履行规定手续擅自在对方出具的确认书、索赔报告上签字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⑦其他违反公司相关制度的行为。
(5)公司职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7。合同考查
(1)工程合同必须在开工前签订,合同签订率达到100%。
(2)内部承包合同与工程承包合同签订后0天内,签约率达100%。
(3)合同条款要真实准确、责任分明,企业合同章、法人代表章、经办人签字要齐全有效,不允许出现无效合同和违法合同。
(4)合同履约率达到80%以上。
第7篇 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考核任职制度
依据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建质[2004]59号)的规定,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提高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水平和管理能力,保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对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进行考核认定。三类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考核内容主要是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管理能力。
1.三类人员是指建筑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等。
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是指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负责人等;
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三类人员考核任职的主要规定
(1) 考核的目的和依据
为了提高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水平和管理能力,保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三类人员考核任职制度。
(2) 考核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以及实施对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的,必须遵守本规定。
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方可担任相应职务。
(3) 三类人员考核的管理工作及相关要求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的考核工作,并负责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和发证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中央管理以外的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和发证工作。
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文化程度、专业技术职称和一定安全生产工作经历,并经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参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考核。
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考核,不得收取考核费用,不得组织强制培训。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二十日内核发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对不合格的,应通知本人并说明理由,限期重新考核。
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统一的式样。
第8篇 电力施工企业安全防护装备管理制度
电力施工企业安全防护装备管理制度
1目的和适用范围
本制度控制人身事故和设备事故,保证全公司干部职工的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
2人身防护用民种类
公用部分:轻便接地线、绝缘挡板、绝缘榜、10-500千伏验电器、防静电均压服、绝缘手套等。
个人部分:安全帽、安全腰带、安全腰绳、教扣、绝缘胶鞋、低压试电笔、差速器等国家有关规定中的其他安全防护用品。
3防护装备的购置
各项目部在年初应根据公司拨给的安措费制定出购置计划。负责有关技术标准的质量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并负责对产品许可证、使用说明书及厂家试验报告收集、保存、建档并报公司安全保卫处备案。
4防护装备的发放
各项目部负责有关安全用品发放前的性能试验,并对安全用品的安全性能负责,方可下放使用。
5防护装备的试验和日常检查
各项目部应根据《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及安全施工设施的有关规定及实际情况,建立安全施工设备使用管理制度。各单位安全部门负责本单位的安全设施的管理,做好安全防护装备的保管、发放、使用、检查、检验工作并建立管理台帐做好记录。
对于安全防护装备要根据有关安全工作规程及规定进行试验、检查,对不合格用品及时进行更换。
第9篇 x建筑施工企业工程投标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工程投标管理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项目开发的市场分析、项目联络跟踪、投标项目策划、工程投标等管理。
二、相关文件
1.《管理手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5.《合同管理程序》
三、实施职责
1.本制度由经营预算部负责管理;
2.经营预算部负责市场调研、投标工程策划、工程投标。
3.综合办公室负责工程投标所需的公司荣誉证书、证明文件资料;
4.工程部负责,参与合同评审中有关合同技术条件和技术措施;负责工程质量承诺及质量保证措施;
四、工作流程
4.1投标策划
4.2.1投标报名:经营预算部根据项目的联络跟踪信息等进行工程项目的投标报名工作。负责在建筑市场、建委等有关单位进行登记等工作。
4.2.2购买招标文件:公司联络跟踪的项目在得到工程项目业主单位的邀请投标信息后,确定参与该工程项目的投标,即行购标书。
4.2.3招标文件评审
购买招标文件后,由经营预算部组织招标文件的评审,主要评审:
--准确理解顾客需求
--分析招标文件、合同的特殊要求
--顾客所有要求包括隐含要求是否明确,确定咨询答疑内容
--顾客要求是否全部形成文件(来往答疑、通知)
--审查招标文件、合同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国际惯例要求
--分析公司履行合同的能力
4.2.4确定投标策略
招标文件评审后,公司领导确定投标策略,投标实施大体方案,编制投标编排计划,包括:
--明确工程投标意图
--参与投标的优势与劣势
--项目技术经济指标分析
--收集整理报价资料
--确定投标承诺
--确定报价策略
--确定项目实施大体方案
--确定公关策略
--确定投标编制主要内容、时间安排等。
4.3编制投标文件
4.3.1经营预算部负责工程投标的组织工作,负责投标答疑;负责收集投标所需资料,公司相关单位提供各自专业范围的必需文件和资料.
4.3.2经营预算部负责商务报价、资信标的编制工作.
4.3.3工程部负责技术标的编制工作,按投标编排计划按时交给经营预算部排版打印。
4.3.4投标文件编制完成由经营预算部主任审核后进行印刷,装订,包封投标书.
4.3.1经营预算部负责投标策划;
4.3.2投标策划,由经营预算部负责将商务标策划和技术标策划的结果整理,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和内容编制投标文件;
4.3.3投标文件由经营预算部主任负责审核。
4.4工程投标
4.4.1工程投标的组织工作由经营预算部负责,负责编制、印刷标书,收集投标所需资料,公司各相关单位提供各自专业范围的必需文件和资料;
4.4.2综合办公室负责提供:
--公司简介
--公司业绩证明
--公司资质、资格文件
--提供公司经济诉讼案件情况资料
--办理公司'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
--办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公司领导、公司机关部门主要工程技术和管理人员的简历(包括工作经历、经验和业绩)和资证资料
--项目部拟定负责人、主要工程技术和管理人员简历(包括工作经历、经验和业绩)和资证资料
4.4.3工程部负责提供
--质量目标、质量承诺
--质量管理措施
--质量标准
--质量保证体系
--量管理人员名单及证书
--安全目标和安全保证体系
--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
--安全管理人员资证及特种工种人员资证。
4.4.4财务部负责提供
--公司财务状况资料
--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
--公司财务状况预测分析资料
--办理投标保函或银行汇票及中标工程的履约保证金
--办理公司资信等级证明;
4.5中标工程合同洽谈及合同签订
4.5.1工程中标后由经营预算部负责与业主签订承包合同;
4.5.2合同起草由经营预算部依据招标文件、投标书编制,当业主要求采用其规定格式合同时,以此格式合同为合同草案;
4.5.3合同草案评审
4.5.3.1合同草案(或顾客格式合同)起草后,由经营预算部组织合同草案评审,并做好评审记录。评审程序见4.7条;
4.5.3.2合同草案评审的主要内容:
--准确理解顾客及招标文件需求
--是否正确理解了顾客要求的特点
--分析招标文件及格式合同的法律内涵
--分析格式合同与招标文件的差异
--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国际惯例要求
--是否贯彻了投标策略
--是否掌握了顾客的投资心理
--是否做到了知彼知己
--是否与投标书文件一致
4.5.4合同评审后由经营预算部负责组织合同洽谈、签订,相关部门参加。合同签订其程序为:
--审核会签
--公司经理签字或由其委托人签字
4.5.5合同签订后由经营预算部负责对本工程进行交底,交底的内容包括:有关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的澄清、答疑;中标通知书;合同草案(或正式合同)中涉及'项目管理规划大纲'的内容。并将全部合同正、副本及招投标文件建档保存。
4.6合同评审程序
合同评审包括招标文件评审、合同草案评审二种,其评审程序为:
4.6.1合同评审组织
组&n
bsp; 长:公司经理(或其委托人)
成员:公司副经理及公司经营预算部、工程部等部门负责人和专业人员;
4.6.2合同评审前准备
<1>由合同评审组织单位负责将招标文件、投标书及合同草案等有关内容分发各部门分阅;
<2>各部门分阅后,将评审初步意见填写在合同评审表中。
4.6.2合同评审
第10篇 施工企业重大隐患整改制度
一、由公司安全科、工程技术部会同项目部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每月定期对各项目部安全生产大检查。查出安全事故隐患的来源。
二、召开安全生产现场会议,分析、确定安全事故隐患产生的原因,如工序管理不当,技术交底不明确,施工人员不具备相应的能力,施工设备不能满足施工要求,生产人员缺少相应的培训,施工管理不到位,自检互检工作不到位,责任分工不明确,责任心不强等。
三、根据上述原因,采取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
四、整改后必须进行跟踪检查,直到彻底消除隐患为止,并记录采取纠正措施的结果。
五、评价确保重大事故隐患不在发生的需求,利于不断改进。
第11篇 施工企业计划管理制度
1.总则
(1)为了更好地为公司的发展方向、发展规模和发展速度提供依据,使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和各项工作在统一的计划下协调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各级领导的主要精力,应放在各种计划的编制、执行、检查和考核上。
(3)公司的计划管理根据“统一领导,归口管理”的原则,由集团分公司、项目部、班组进行管理。经营部是整个公司计划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各个职能部门,都分别是各种专业计划的归口部门。
(4)为保证公司计划工作的正常开展,应加强综合计划,提高其在公司中应有的地位和作用。各级计划部门和归口部门也必须根据计划工作的要求配备专职(兼职)的计划人员。
(5)公司计划必须认真进行综合平�,坚持“积极平衡,留有余地”的原则,不留缺口,不“打埋伏”。
(6)公司的各项计划是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依据,计划一经下达,各级部门都必须发动员工,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计划的实现。
2.长远规划
(1)长远规划是确定公司未来发展方向和奋斗目标的战略计划,它通过年度计划的安排逐步实现,其主要内容包括下列几个方面:
①公司产品的发展方向。
②公司生产的发展规模。
③公司技术改造方向。
④公司技术经济指标将要达到的水平。
⑤公司组织、管理水平的提高和安全环保等生产条件的改造。
⑥职工教育培训及文化设施建议。
⑦职工生活福利设施的改造和提高。
⑧能源及原材料的节约。
(2)长远规划的编辑工作由分管计划工作的副总经理主持,经营部负责汇总、综合平衡,提出总体方案和上报。各归口部门按规划要求负责搜集、整理资料,提出专业规划(草案)。长远规划经上级主管机关及总经理批准后分年组织实施。
3.年度综合计划
(1)年度综合计划是公司全体职工在计划年度内的行动纲领,又是安排季度、月计划的重要依据。因此,公司各个生产环节和各个方面的生产经营活动,都必须严格按年度综合计划执行。
(2)年度综合计划的指定采取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综合平�的方案进行编制,即由分管计划工作的经理负责领导。各业务过口部门按“管什么业务,就编什么计划”的原则,根据规定的计划表式,负责编制各专业计划,经营部负责拟定编制计划的总进度。
(3)年度综合计划编制的主要依据:
①上级主管部门下达指令及指导性计划。
②总经理提出的年度方针目标。
③产品订货合同和市场预测资料。
④长远发展规划。
⑤前期预订完成数字及本企业历史统计资料。
⑥经审定过的各种技术经济定额。
(4)编制计划所需资料由各部门互相提供,任何单位都不得拒绝。
(5)专业计划的编制,各部门负责人要亲自主持,计划草案应认真听取分管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意见,并按规定的时间报经营部。报送的几哈必须附文字说明,经负责人和编制人签章后方才有效。
4.指标管理
(1)年度综合计划所规定的各项计划任务是通过一定的计划指标来实现的。计划指标就是公司在计划期内在生产经营活动方面应该达到的目标和水平。为全面反映公司的技术经营活动,必须适当设置各种指标,建立健全公司的指标体系,完善和促进计划管理工作。
(2)计划指标应按平均先进水平来确定,一般就于上期实际达到水平,并经过一翻努力才能实现的。
(3)为使计划任务层层落实,计划指标必须进行层层分解,坚持谁管什么指标,就分解到什么指标。分解指标必须和总指标保持平衡和衔接,分解指标执行情况按规定路线进行反馈。
(4)公司级指标的充置,由经营部根据上级要求和公司内管理工作的需要,同指标归口部门商定。
(5)必须在当年11月底下达第二年的公司年度经营综合计划。
5.计划指标的调整
(1)为维护计划的严肃性,企业计划经上级主管机关及厂领导批准下达后,必须严格执行,各归口部门和执行单位均不得随意修改。如确属客观原因影响,经主观努力仍不能完成计划时,在有利于调动广大职工完成计划积极性的前提下,调整计划直播袄必须办理审批手续。
①公司级计划指标的调整,由执行单位提出书面申请,送归口部门签署意见后,报公司领导审批。属国家下达的计划指标,还要报上级主观机关审批,在未批准前仍按原计划执行。
②调整年度计划指标应提前一个季度申请,调整季度计划应提前一个月申请,调整月计划指标提前10天申请。
③调整某一项计划指标,如需同时相应调整其他有关计划指标时,应一并上报,呈请审批,以保证计划的平�、协调。
④调整计划指标一律以书面批复为准,在未接到书面批复以前,一律按原计划考核。
6.计划的检查和考核
(1)各级领导必须随时监督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执行过程中的问题,采取解决问题的有效措施,以保证计划的顺利完成。
(2)检查计划执行情况,应充分利用统计报表、会计报表、业务报表等资料。检查计划的实际完成数,一律以统计报表数为依据。
(3)计划的考核必须与经济责任制考核相结合。考核的计划数,一律以上一级部门批准或下达的计划数为依据。
第12篇 施工企业上墙制度牌范文
施工企业上墙制度牌
质量方针:
科学决策创一流质量规范管理铸精品工程
质量目标:单位工程交工验收合格率100%竣工验收优良品率90%以上年交工工程顾客满意度95%以上
安全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安全目标:1、杜绝死亡事故;2、杜绝重大机械设备事故;3、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合格率为100%;4、安全事故经济损失控制在产值0.2%以下;5、特殊工程持证率100%。
企业使命:
富裕员工壮大企业回报社会实现价值企业精神:自我加压永不退缩包容共济求新求变企业愿景:省内龙头国内知名企业价值观:诚信为本,承诺社会责任;质量为源,提供满意服务。
环境保护措施
一、环境保护目标生产运行活动中工业垃圾达标排放,工业废水达标排放,废气达标排放,杜绝土地污染;杜绝民事投诉;杜绝自然资源的浪费。
二、环境保护措施
1、严格遵守国家、地方政府制定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加强宣传,强化员工的环保意识,使保护环境成为参建员工的自觉行为。
2、严格按规范施工,施工期间对道路经常洒水,防止尘土飞扬。
3、在混凝土制备施工过程中,对产生的泥浆和泥渣,排入规定的渗水坑和沉淀池内,集中外运,避免污染周围环境。
4、施工和生活中的废弃物,应集中堆放,运到指定地点。
5、各种材料及半成品,在运输过程中,做到不洒、不漏,防止对道路造成污染。
6、对使用的工程机械和运输车辆加强维修保养,降低噪音。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尽量降低夜间车辆出入频率,减少噪音排放。
7、严格遵守各项环保政策,随时接受监理工程师及环保人员的检查,出现问题认真整改。
消防保卫制度
为加强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管理,维护施工现场的秩序,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措施:
1、建立综合防治领导小组,成立义务消防队和治安联防队,对全员开展形势、政策、法制教育。
2、严格出入制度,安排专职看守人员和巡逻人员,加强值班巡守,做好以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和哄抢施工物资为重点的治安防范工作。
3、施工用料和机械设备要集中存放,专人看守。
4、加强宿舍管理,严禁赌博、酗酒、嫖娼、吸毒、传播淫秽物品和封建迷信活动。
5、生产区、办公区、生活区和施工用火现场配备灭火器等消防设备。
6、安装使用电器设备,使用明火、焊接、切割作业,必须符合安全防火的规定。
文明施工措施
1、施工队伍进场后,对全员进行文明施工教育,提高文明施工意识。
2、尊重施工驻地人民群众的风俗习惯,自觉遵守当地的政策和法规,搞好与当地政府、群众的关系,创造良好的外部施工条件。
3、建立文明施工管理体系,划分责任区落实到人,分工包保,定期检查。
4、生活区及施工现场要统一规划,布局合理,整洁有序。
5、施工人员着装整齐,施工现场各类材料码放有序,建筑垃圾集中保存,生活垃圾集中堆放,统一倒运到指定地点处理。细颗粒材料要覆盖或入库存放。
6、清洗混凝土搅拌设备产生的泥浆和泥渣,禁止直接排入农田、沟槽,污染环境。
7、施工期间的临时占地,工程竣工后及时恢复原有植被。
廉政制度
为加强工程的施工管理,确保施工管理人员在施工管理中廉洁从政,杜绝各种腐败现象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确立项目负责人为廉政工作第一责任人的制度,技术负责人、部门副职对所分管的工程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要经常对施工人员各工地管理负责人进行廉政管理教育并对其进行廉政监督。经常开展和参加多种形式的廉政教育。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二、要加强工程施工人员廉政管理和工程政务监督,发现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及时提醒和制止,杜绝职务犯罪和一切违反廉政制度的腐败案件发生。
三、要强化工程篱工中管钱管物以及重点岗位人员行为监督和廉政教育,不断建立健全各项管理规定,规范加强廉政建设制度。
四、在施工过程中,工程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不得索要和接受施工队或其它经营业户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由施工队或其它经营业户支付应由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不准接受施工队或其它经营业户宴请、娱乐活动、通讯工具等。不准接受施工队或其它经营业户为其装修住房或其它活动提供方便。
五、坚决贯彻和执行公司的各项廉洁从政的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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