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安全生产检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目的
1.1安全生产检查是对生产过程及安全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隐患、有害与危险因素、缺陷等进行查证,以确定隐患或有害与危险因素、缺陷的存在状态,以便制定整改措施,消除隐患和有害与危险因素。
1.2保证企业规章制度贯彻落实,确保企业安全生产。
2.责任
2.1本厂安全管理部门是组织实施安全检查的主管部门。
2.2本厂及各职能部门下车间、班组检查工作时,必须将安全生产列入重点检查范围。
3.检查重点
易造成重大损失的压力容器、起重设备、运输设备、电气设备、冲压机械和本企业易发生工伤、火灾等事故的设备、工种、场所及其作业人员。
4.检查方法
必须严格坚持专职检查与群众检查相结合,日常检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普遍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做到层层把关,堵塞漏洞。实行本厂、车间、班组相结合三级安全检查制度。
5.检查内容
5.1查软件系统:查思想、查管理。
5.1.1查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执行情况,有无违章作业现象。
5.1.2查职工是否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5.2查硬件系统:查隐患、查整改、查事故处理。
5.2.1查设备、作业环境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健全。
5.2.2查电器设施是否符合定,电线有否乱拉乱接。
5.2.3查消防设施是否按规定配备、健全有效。
5.2.4查作业场所通道是不畅通无阻。
5.2.5查“三违”作业,事故隐患是否及时查处整改。
6.厂级例行安全检查
具体有厂部安全主管部门组织安委会和有关业务部门实施。
6.1每年安排二次(6月/12月)全厂性的安全检查。主要检查内容:查隐患、查制度、查措施、查事故处理情况。
6.2每年安排一次专业性的安全检查。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电气、起重设备及吊具、压力容器等进行检查。
6.3新产品、新项目投产前,除车间组织自查外,厂部要组织有关人员对车间的重点危险部位和设备进行检查,并现场落实解决有关问题,否则不能投产。
6.4在“五一、十一、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前组织节前安全检查。在本单位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厂部组织有关人员对本单位的重点危险部位进行检查。
6.5厂部安全管理人员要经常到各车间生产现场监督检查。
7.车间检查
7.1各车间除配合厂部组织的安全检查外,车间领导每月(20日左右)要按排一次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本车间的设备设施使用情况,消防器材、各项安全制度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安全科、并作好检查记录。
7.2新产品、新项目投产前车间领导要组织有关人员对生产用的吊具、主要设备、仪器仪表及环境的安全条件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反馈有关部门进行解决,否则不能投产。
7.3在“五一、十一、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前,车间领导要组织有关人员有针对性的进行节前检查。需入库的成品、半成品、贵重工具及工装等是否放好,门窗是否完好,用电设备是否断电,是否有漏气、漏水等问题。
7.4车间安全管理人员应到生产现场监督检查有无违章操作,防护用品穿戴是否齐全,各种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安全通道是否畅通,使用的工具、吊具是否安全可靠,吊装、搬运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发现问题应及时制止、纠正。
8.班组检查
8.1班组每周(周一)由组长组织一次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作业现场是否整洁,各种设备运转是否正常,吊具有无磨损、锈蚀、断裂、变形。钢丝绳卡子是否松动,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车间领导,并作好检查记录。
8.2组长在每次生产前要进行安全检查。危险部位和要害设施要重点检查,生产过程中要随时检查有无违章操作等不安全行为。
8.3操作者在工作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倒班人员要严格执行交接班检查制度,并认真作好交接班记录。在生产操作过程中要集中精力,随时注意安全状况,发现问题要立即报告班长或车间领导。
9.隐患整改
9.1三级安全检查必须按规定做好书面记录,并对违反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必须按规定给予处罚。对当场能整改的隐患必须责令立即整改,对存在的事故隐患等不安全因素的,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
9.2检查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报告厂部主管领导或安全管理部门,隐患未排除,严禁进行生产。
9.3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要按“三定四不推”的原则处理。
“三定”是:定整改措施、定完成时间、定整改负责人。
“四不推”是:查出的问题班组能整改的不推到工段;工段能整改的不推到车间:车间能整改的不推到厂;厂里能整改的不推到本厂。
9.4车间能解决的安全隐患,车间领导要及时安排人员解决。对安全生产不重视,发现安全隐患无故拖延不解决的,本厂安全管理部门将根据有关规定发出隐患通知单限期落实解决。在期限内仍未解决,由此发生事故或影响生产,将追究单位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2篇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检查制度
1、凡参加现场施工的作业人员,都要熟记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各级领导要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抓好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开工前,施工技术部门应根据施工现场的水文、地质、气象、设施等资料,并结合有关部门的安全技术规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同时,编好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并做好安全技术的交底工作。
2、施工现场的各种机具设备设施、材料、构件等,均要按照现场施工阶段的平面布置图堆放布置,保证场内道路畅通、平整。
3、在邻近高压线施工时,要遵照供电局和公安消防部门的规定,在高压线下方10米范围内,不准堆放物料,不准搭临时设施,不准停放机械设备。在高压线和其它架空线一侧从事起重吊装等作业时,要按照劳动施工颁发的《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程》的规定要求执行。施工现场要设消防栓,备有足够的有效灭火器材,在消防栓周围5米范围内不准堆放物料。
4、施工现场要设临时安全保卫棚,做好防盗、防火、防止坏人破坏机电设备的工作。
5、施工现场入口处及危险作业部位,均应挂有安全宣传画,、大型标语和安全色标,随时提醒职工安全生产。
6、在邻近街巷、民房施工时,要搭设可靠的防护棚或采取切实有效防护措施,确保行人和居民的安全。
7、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均要服从总包单位的指挥,遵守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任何人进入施工区都必须戴好安全帽,高处作业须挂好安全带,禁止穿拖鞋、高跟鞋或赤脚进入施工现场。严禁在场内吸烟。
8、参加施工的所有职工都要经过入场安全教育和岗位安全操作技术教育,各类机械设备的操作工、电工、架子工、起重信号工、焊工等特殊工种,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操作技术训练,考试合格签证后方可独立操作。严禁酒后操作。
9、凡3米以上的工程,均要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脚手架、安全网的架设必须符合规程标准。如遇深坑深槽施工时,除按规定放坡、支护外,还要对深度在3米以上的坑槽内的作业工人加设防坠落的设施。
10、施工现场内的各种安全设施、设备、标志色标等,任何人不得擅自拆动,因施工需要必须拆动时,要经工地负责人和安全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拆动。
11、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安全具体抓,直接管。
12、爆破施工时,要切实准确地做好人员疏散工作。
13、坚持安全方便的原则,施工现场搞好文明生产、文明施工,合同工、临时工应签订安全合同,履行安全合同。
14、对生产过程和安全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整改,创造安全生产条件。
第3篇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条例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条例
为了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各种规章制度、规范和标准,及时发现和纠正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提高各部门及广大员工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增强安全责任感,特制定如下制度:
第一条 安全检查的内容
1、安全管理2、机械设备 3、安全设施
4、安全教育 5、操作行为 6、劳保用品使用
7、安全用电 8、特种作业 9、消防检查
10、环境保护 11、文明施工
第二条 安全检查的形式
1、定期安全检查:项目部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综合检查。每次检查均要留下原始记录。
2、有关部门组织专业人员对某个专项(如起重作业、脚手架、临时用电等)进行检查,这种检查在项目部根据各种设备的搭拆方案进行搭拆时由安全部、物资设备部等有关人员进行检查。
3、不定期安全检查,即在施工过程中,进行经常性的预防检查,能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班组每天要进行班前、班后岗位安全检查,安全员及安全值班人员要每天巡回检查,各级管理人员在检查生产的同时,必须检查安全工作。所有检查都要做记录。
4、季节性及节假日后的安全检查,防止不良气候给施工带来危害和节假日后职工纪律松懈,思想麻痹而造成安全事故。
5、施工现场要经常进行自检、互检和交接检查。
第三条 安全检查的方法及要求
1、根据检查要求配备足够力量。特别是大范围全面性的检查,要明确检查负责人抽调专业人员参加,并进行分工,明确个人负责检查的内容,标准及要求。
2、明确检查的目的和检查项目,重点、关键部位设定保证项目的要重点检查。对现场管理人员和操作工人,不仅要检查是否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还要进行应知应会知识的抽查。
3、认真细致地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对事故隐患的记录必须具体。
4、认真全面地进行系统分析,定性、定量做出评价。
5、认真做好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对事故隐患要按“三定”原则,即定时间、定人员、定措施进行整改,有关部门及时复查,直至符合要求。
6、对安全事故的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与群众不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第四条 安全检查的标准和评价
安全检查评分标准严格按照强制性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执行。
第五条 安全检查领导小组成员
第4篇 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制度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是我公司安全工作事先防范的重要制度。安全检查制度的执行对于发现和堵塞安全漏洞,消除不安全隐患,加强预防措施,落实单位的安全制度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能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事故的发生率。结合本企业实际,制订安全检查制度如下。
1、安全检查必须要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明确检查内容和方法,促进各项安全制度、措施的落实。对安全生产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检查。
2、定期与不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做好记录和存档,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整改;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要详细记录,要有检查人员和存在安全隐患的部门负责人签字,要提出整改意见,能现场整改的现场整改,现场不能整改的,指定专人负责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对重大隐患要下发《隐患通知书》限期停业整改,消除事故隐患,对检查情况要认真进行分析总结,及时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3、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4、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5、装货时严查超载和擅自装载危险品。
6、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7、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8、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9、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依制度进行奖惩。
第5篇 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1、任务和要求
1.1 主要任务是发现各类不利于生产的危险因素和隐患,查明原因,通过及时整改,防范于未然。纠正各种违章现象,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
1.2 安全检查由各级主管安全生产的领导主持,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分厂每半月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车间每周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班组每日不少于一次安全检查;专(兼)职安监员负责日常的安全检查。
1.3 安全检查活动必须有明确的目标、要求,同时要编制安全检查表,填写安全检查记录,通报检查情况。
1.3.1 查思想
查干部,全体员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是否正确,责任心是否强,对忽视安全生产工作的思想和行为是否敢于批评、抵制及处理;职能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是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技术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
1.3.2 查制度
查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落实和执行情况,查是否有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冒险作业现象。
1.3.3 查纪律
查岗位上劳动纪律情况,是否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
1.3.4 查隐患
生产设备、仪器仪表和生产场所安全设施(如设备接地、接零、防雷、静电导除、消防器材、雨淋系统、设备转动部位及投料口等的防护装置,报警装置、地沟、坑、池的围栏和盖板)是否正常齐全、灵敏、有效;电器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气瓶的安全附件是否齐全、灵敏、可靠;厂房建筑有无不安全隐患。
1.3.5 查生产设备情况,是否符合规定标准;查岗位和生产场所环境卫生,查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情况。
2、检查内容
2.1 安全管理检查
2.1.1检查安全记录、台帐的填写情况;
2.1.2检查各项管理制度、安全基础工作落实情况;
2.1.3 检查操作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安全知识的教育情况。
2..2 现场安全检查
2.2.1 按照工艺、设备、储运、电气、消防、仪表、检维修、工业卫生等专业的标准、规范和制度要求,检查生产、施工现场;
2.2.2 检查员工各项安全生产纪律、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2.2.3 检查生产、检修、施工等直接作业环节的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2.2.4 检查安全标识、危害告知、各类设备设施的防护、作业人员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
2.2.5 配合检查岗位操作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
3、安全检查的形式
3.1 综合性安全大检查
3.1.1 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由主管生产(安全)的公司领导负责,由安全环保部具体组织,召集生产技术部、安环科、机动部等负责人共同参加检查;每月不低于一次。
3.1.2 总厂级安全生产检查由总厂厂长负责,综合办主任具体落实,召集分厂各分厂(部门)领导、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并做好检查记录,自行能解决的隐患则自行落实整改,需要公司解决的报公司安环部;每月不低于二次。
3.1.3分厂和车间级安全生产检查由分厂厂长或车间主任负责,召集各车间主要领导或班组长、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并做好检查记录,自行能解决的隐患则自行落实整改,需要总厂解决的报分厂;每周不低于一次。
3.1.4 班组的检查每天都要进行,检查结果填写在班组的安全检查原始记录上,并将结果及时报告车间。
3.2 经常性(日常)安全检查
3.2.1生产岗位操作人员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进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
3.2.2工艺、设备、安全等专业技术人员根据本专业特点,进行经常性检查;
3.2.3 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深入生产现场特别是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进行安全检查。
3.2.4 生产前、生产中、生产结束都必须坚持安全检查,每个员工都要自觉履行
3.3.5 每次检查都必须做好详细记录,对每个问题必须提出处理意见。
3.3 专业性、季节性安全检查
3.3.1 专业性安全检查有:锅炉、压力容器、电气、防火防爆、安全检修、交通、爆炸物品贮存及运输、消防设施(装置和器材)等,必要时将邀请上级专业对口部门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认真听取和及时整改。
3.3.2季节性安全检查有:春季以防雷、防静电、防解冻跑漏为重点;夏季以防暑降温、防雷电、防倒塌、防食物中毒、防洪防汛为重点;秋季以防火、防冻保温为重点;冬季以防火、防爆、防中毒、防冻、防滑为重点;
3.2.3专业性、季节性安全检查由主管单位负责召集其它有关单位参加,定期进行(每季度不少于二次),并将检查结果和整改意见以书面形式报分管领导。
3.4 节假日安全检查
3.4.1节假日安全检查主要是节前对安全、保卫、消防、机械设备、安全设备设施、备品备件等进行的检查,特别是要对值班干部、值班检维修人员安排和原辅料、备品备件、应急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3.4.2 由安环部组织各分厂厂长、部门负责人进行。
4、检查结果与整改
4.1每次检查都要由负责检查的领导主持,对检查结果进行总结,写出书面报告(包括:检查情况、存在问题、处理意见),还要复查和通报上次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并上报安环部(科)、总厂主管领导及公司安全副总。
4.2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做到“四定”、“三不交”,即:定项目、定措施、定完成时间、定负责人;班组能整改的不交车间、车间能整改的不交分厂、分厂能整改的不交公司。
4.3在各级安全检查中,发现违章作业者,应立即纠正,作好记录,对不听劝阻者,检查人员有权令其停止作业,经检查认识并改正后方可恢复作业。情节严重者,按规定给予处罚。
4.4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安环部(科)负责签发隐患整改通知单,各单位、车间、部门接到通知后必须按要求进行整改,如无故拖延不整改又不采取任何措施,则追究其部门、单位主要领导责任,发生事故的按有关规定加重处罚。
4.5对物质、技术、时间条件暂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隐患,应及时报告上级,同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4.6各级检查组应将检查结果和查出的隐患记录整理存档,同时按要求报上一级主管部门。
4.7对在工作中,发现事故隐患,并及时向有关人员反映的职工,视具体情况,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
5、违反规定的处理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制度中的规定和要求,对于不按照制度落实的单位领导罚款200-500元/次;当事人罚款100-300/次。
第6篇 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排查制度
一、安全生产检查,是发现事故苗头,消除事故隐患,预防各类事故,改善工作条件,确保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要做到安全检查经常化、制度化、标准化,坚持专项检查与群众检查、定期检查与日常检查、普遍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做到层层把关,堵塞漏洞。
二、安全生产检查以各岗位自查为基础,实施班组检查、部门检查、安委会综合检查、局领导带队重点检查和群众性的检查等分级分类检查和问题整改办法。
1、各工作岗位安全生产检查。各工作岗位人员,在工作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特别是重要岗位工作人员要做到随时注意安全状况。
2、安全生产检查。综合科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重点检查工作(作业)场所是否安全,各种设施、设备是否运转正常,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安全制度执行是否到位,做好检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及时向部门领导或相关部门报告。
3、安全生产检查。在配合做好安全检查的基础上,勘测队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对安全生产制度执行情况、消防器材维护管理情况、重点部位安全防护情况、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情况、特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发放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穿戴使用情况、危险源的检查控制情况、各类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等进行检查。
4、综合自查。主要检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隐患排查整改情况,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情况,安全措施制定实施情况及各部门安全生产检查的具体组织落实情况。
在“五一”、“十一”、“元旦”、“春节”等重大节假日前组织节前安全检查。在各单位全面自查的基础上,主要对易燃易爆、重点危险部位和各部门节日值班安排情况进行检查。
5、重点检查。由综合科根据情况,组织对专项活动、汛期安全、上级领导检查指导工作等组织专项重点检查。
三、各站对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向主管领导或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报告。
四、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要按“三定三不推”的原则进行处理,即:定整改措施、定完成期限、定负责人;个人能解决的不推给部门,部门能解决的不推给单位,单位能解决的不推给上级。
五、对发现隐患无故拖延不解决的单位、部门,局根据有关规定发出《隐患整改通知单》限期落实解决。在限期内仍未解决的,由此造成事故发生或影响工作生产的,将追究相关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7篇 某轧钢厂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识别和控制风险,消除安全隐患,实现持续稳定的安全生产,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轧钢高线,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实施。
第三条 安全检查是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其基本任务是:发现和查明各种安全隐患,督促整改;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第四条 安全检查贯彻领导与员工相结合的原则,除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外,每年还应定期进行综合安全检查、专项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和日常安全检查。
第五条 安全检查活动,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内容和具体实施计划,必要时制订《安全检查表》。
第六条 建立由领导负责和有关职能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组织,做到“定时、定人”整改安全隐患,杜绝或减少事故的发生,防止职业危害,促进安全文明生产。
第七条 凡因安全检查或安全隐患整改不及时,导致发生事故的,应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第八条 生产厂长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厂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负全面责任,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第二章 综合安全检查
第九条 综合检查本厂、车间、班组三级,进行以查思想、查领导、查纪律、查制度、查隐患为中心内容的安全检查。每次检查在普遍检查的基础上要明确重点检查内容。
第十条 五查(查思想、查领导、查纪律、查制度、查隐患)得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员工的安全意识、安全职责的落实、安全生产方针的贯彻、“五同时”的执行、劳动安全卫生纪律、安全规章制度的制订和实施、发现和查明安全隐患及整改和复查、安全组织、日常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 厂级安全检查每月进行一次;车间级安全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班组级每班一次。
第十二条 各级检查组织和人员有权要求受检单位报告安全生产情况。查阅各种安全生产台帐和资料。有权制止各种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对安全隐患问题有权提出限期整改的要求。对故意对抗检查者,有权向生产厂长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三条 厂级、车间级安全检查结束后应在第二天汇总检查结果,并发出检查通报。
第十四条 班组应每班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检查结果记录在《班组安全活动记录本》上,车间每周进行一次查看,并签名确认。发现需要进行考核的问题时,车间有提出考核的权力。
第三章 专项安全检查
第十五条 专项安全检查由各车间的主管领导、专业人员参加的检查,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
第十六条 轧钢厂专项安全检查包括但不限于:起重机械专项安全检查、加热炉系统专项安全检查、消防系统专项安全检查、轧钢机系统专项安全检查。
第十七条专项安全检查结束后应在第二天汇总检查结果,并把编辑好的书面和电子版本上交生产厂长,车间主任应当日对检查结果进行审查、确认,在征求生产厂长提出考核要求,并发出检查通报。
第四章 其它安全检查
第十八条 轧钢厂根据气候特点及季节的变化,对防暑降温,防雨、防雷电、防台风等工作,进行预防性的季节检查。
第十九条 在重大节日前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全厂的安全大检查。并发动员工不定期地对本厂或本岗位进行群众性的安全、卫生检查,将发现的隐患汇报生产厂长。
第五章 检查通报
第二十条 综合安全检查(厂级、车间级)、专项安全检查在检查活动结束后均需发出检查通报。
第二十一条 其它安全检查必要时也可发出检查通报。
第二十二条 检查通报由安全管理员负责根据检查结果编写,并征求生产厂长,提出考核要求。
第二十三条 检查通报由安全管理员统一集中保存,并建立专门台帐。
第六章 隐患整改
第二十四条 检查组和检查人员对查出的安全隐患问题,要逐项分析研究,落实整改措施。
第二十五条 隐患整改必须遵守“三定四不推”原则。三定:定人员、定措施、定期限;四不推:凡是自己能解决的不推给班组,班组能解决的不推给车间,车间能解决的不推给厂、厂能解决的不推给公司。
第二十六条 由于条件限制而不能立即解决的安全隐患,应制订出防范措施和限期整改计划,使整改工作做到项项有交待,条条有着落。
第二十七条 轧钢厂不能解决的安全隐患问题要报告上级部门。在问题未解决前,要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以防事故的发生。
第二十八条 对重大隐患项目的整改,实行签发《隐患整改通知书》的办法,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改。
第二十九条 轧钢厂《隐患整改通知书》由安全管理员签发,并接收和保存“反馈联”。
第三十条 车间或班组接到《隐患整改通知书》时,车间主任、班组长、整改责任人应立即着手整改,不可拖延,如对隐患整改不重视或不积极整改,或因此造成事故的,要追究车间主任、班组长、责任人的责任,并予以严格考核。
第三十一条 《隐患整改通知书》由生产安环部制订,一式两联。安全隐患整改后,责任人认真填写《隐患整改通知书》,并返回“反馈联”给安全管理员。
第七章 罚则
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考核由各车间主任执行,并征求生产厂长的意见。
第三十三条 考核金额由车间主任报送综合管理员。
第三十四条 考核资金直接从责任人工资扣除。
第三十五条 每缺一次安全检查考核责任人100元。
第三十六条 检查结果不上报或检查不记录结果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第三十七条 检查时故意对抗检查人员,不配合、拒绝、破坏和干扰检查的考核责任人200元,责任人班组的班长和车间主任负管理责任,各考核100元。
第三十八条 对隐患整改不重视、不积极或不整改的,责任人、责任人班组班长、车间主任各考核200元。
第三十九条 《隐患整改通知书》不填写、不反馈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第八章 附录
第四十条 本制度所指本厂均代表轧钢高线。
第8篇 中建五局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中建六局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安全检查制度分为公司级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和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二、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检查的内容主要是查思想、查制度、查方案、查隐患、查整改、查安全教育培训、查指挥操作行为、查安全防护用具使用、查设备、查伤亡事故的处理等。
三、安全检查的形式,根据检查的范围、目的、内容而定,主要有定期检查、专业性检查、经常性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特殊性检查和突击性检查等。
四、专业性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检查应由企业或项目有关业务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对某项专业(如:深基坑、高大脚手架、起重设备、运输设备、消防、压力容器、防尘防毒等)的安全问题或在施工中存在的普遍性安全问题及预防惯性事故(如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机械伤害、起重伤害等)进行单项检查。此类检查也可以结合单项评比进行,参加专业安全检查的人员,主要应由专业技术人员、安全技术人员和有实际操作、维修能力的技术工人参加。
五、经常性安全检查。主要由项目、施工班组等在施工生产过程中所进行的经常性预防检查。通常有:
(1)各级安全员及安全值班人员日常巡回安全检查;
(2)班组进行班前、班中、班后岗位安全检查;
(3)各级管理人员在检查生产同时检查安全。
六、季节性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是针对气候特点(如:冬季、夏季、雨季、风季等)可能给施工带来危害而组织的安全检查。
七、节假日(特别是重大节日,如:春节、元旦、劳动节、国庆节)前、后防止职工纪律松懈、思想麻痹等进行的检查。检查应由单位领导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进行。节日加班,更要重视对加班人员的安全教育,同时认真检查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
八、根据企业和项目需要,可以开展突击性检查,主要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培训教育情况以及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情况等。
九、项目还要开展自检、互检和交接检查。
(1)自检:班组作业前、后对自身所处的环境和工作程序进行安全检查,随时发现不安全因素、消除隐患,对不能自我整改、控制的隐患向上级领导或有关部门及时汇报。
(2)互检:班组之间开展的安全检查。可以做到互相监督、相互交流经验、共同遵章守纪。
(3)交接检查:上道工序完毕,交给下道工序使用前,应由工地负责人组织工长、安全员、班组及其他有关人员参加,进行安全检查或验收,确认无误或合格,方能交给下道工序使用。如:脚手架、井字架与龙门架、塔吊、基坑防护等,在搭设好使用前,都要经过交接检查。
十、安全检查可以通过采用安全检查表和实测实量的检测手段,进行定性或定量的安全评价。
十一、受检单位负责人对上级部门查出的隐患,按照“三定”
(即定人、定期限、定措施)要求整改完成后应及时通知上级部门进行复查,经复查整改合格后,进行销案。
十二、对由施工企业能力不能消除或超出其职责范围的隐患,要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由工程建设相关方进行共同研究整改方案。
第9篇 风电部煤气工段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目的:
为强化工作班组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的发生,消除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操作等,落实安全检查,隐患整改、治理等责任,保证全员的健康、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煤气工段班组范围内安全检查,对所检查的各种隐患和问题进行分类,然后按“三定”“四不推”和“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整改。
三、检查内容:
1、查思想:查全工段班组成员对安全生产的认识是否正确,安全责任心是否很强,有无忽视安全的思想和行为;
2、查制度的执行情况:是否在生产活动过程中得到了贯彻执行,有无违规违制,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现象;
3、查劳动纪律执行情况:班中是否有违反各项劳动纪律现象和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
4、查隐患:对设备设施、工艺装备、厂房建筑、作业环境、设备的运行等是否存在隐患;
5、对各项检查的问题等,记录在工段、班组安全生产综合台账上。
四、检查形式:
1、工段每周二召集当班班长和专业人员,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2、每周检查有重点;
3、对各项检查内容及存在问题进行登记,按照考核标准进行考核;
4、班组实行班查,严格执行:班前查、班中查、定期查的要求进行检查;
5、每个岗位职工必须执行班中挂牌检查制;
6、班组长要真实记录检查及隐患整改情况,并记录在《班组安全管理台账》上。
第10篇 学校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和安全生产情况报告制度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
为切实加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全校师生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常抓不懈”和“稳定压倒一切”的安全责任意识,本着“预防为主、从严管理、逐环节追究、从重处罚”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工作领导机构,明确责任,层层落实,责任到人。
二、加强学校日常安全工作的管理
学校在组织各项教育教学活动时,不得使用危及学生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教育教学设施,防止学生发生伤害事故;加强学校校园管理,学校校门按时关闭。未经允许,外来人员和车辆不得以任何借口进入校园,家长接送学生必须在校门外;在校期间教师及学生未经学校批准,不得随意进出校园,对获准出校的师生要做好出入时间登记。
三、加强学校卫生工作的管理
凡是进入学校用于学生群体防治的药品和保健品,必须是卫生或医药管理部门批准生产的合格产品,并经教育部门批准;我校由于条件所限,暂不向学生提供饮用水,采取学生自带饮用水的办法,确保学生饮用水安全。
四、加强学校校内及周边环境的治理
学校联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外来人员的闹校行为、暴-力行为和其他违法犯罪行为;联合工商部门整顿、取缔校园周边小卖部,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加强对师生的法律常识教育,使广大师生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形成良好的校风。
五、确保学生参加大型活动的安全
大型活动时,学校要进行严格的组织管理,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班主任及其他有关人员要全部到位,确保学生活动顺利、安全地进行。
六、大力加强师德建设
教师要努力学习素质教育理论,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能力。热爱学生,爱岗敬业,乐于奉献,为人师表。理解尊重学生,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严禁辱骂、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等有悖师德的现象发生,严禁教师课上随意离开课堂,严禁教师组织学生在校内或在校外违规补课,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七、认真开展安全教育
学校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师生安全教育,明确组织机构、教育内容、教育方式、方法,制定安全教育实施方案。在新学期开学第一周以及寒暑假的前一周,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防火、防电、防溺水、防煤气中毒、预防交通事故等方面集中的安全知识教育。学校结合学生年龄特点和接受能力,以创建“平安学校”、“平安班级”,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月等活动为依托,利用社会实践活动等时机进行具体的、针对性强的安全知识教育。
八、建立安全工作自检和抽查制度
对学校的安全工作每月进行两次自检,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对安全工作还要进行不定期抽查,提高全校师生的安全意识,把安全工作作为学校的重点工作,常抓不懈。
九、建立安全工作定期汇报制度
学校每月5日前要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上个月的安全工作情况,发生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对不报、瞒报、谎报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11篇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是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形式,也是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手段。为更好地督促企业不断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广泛开展查隐患、堵漏洞、保安全,形成人人、处处、事事讲安全的社会氛围。
(2)乡(镇)属各企事业单位、部门、村(居)民委员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业主等,有职责和义务对所属范围内的安全有组织地进行经常性地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为人民群众的生活、工作、生产及经营活动提供可靠的安全保障。
(3)乡(镇)人民政府要结合实际,每季度对所属单位必须开展一次集中安全大检查,同时对所属单位、企事业、重点场所要定期不定期开展抽查、督查和检查。
(4)凡对自查、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要及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整改,并作好记录,该上报的要及时上报。
(5)检查中发现有重大安全隐患,负责检查的单位和人员应详实记录在案,根据隐患程序,按要求及规定标准提出整改意见,发出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重大危险源或予以关闭的按法律规定程序办理,并跟踪落实整改措施。
第12篇 建筑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8
建筑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八)
1、公司安全生产领导班子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查出隐患,下达整改通知书,制订整改措施。
2、项目部组织班子人员,每十天组织一次大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并填写整改报告书。
3、施工班组每天坚持召开班前活动会,总结安全生产情况,分析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教育,安排安全生产注意事项,班前班后对作业环境安全状况进行检查。
4、施工现场每个职工在作业前都要对施工机具和作业环境进行自检、互检、交接检活动。
5、安全员、各工种工长随时随地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
6、对检查出工人不执行安全规章制度者,进行批评教育。
7、对重大不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有必要时上报公司安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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