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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整改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4-02 热度:88

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整改制度

第1篇 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整改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管理,做好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整改管理工作,结合四川革什扎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安全生产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吉牛水电站工程各参建单位。

第二章安全检查评价

第三条公司、监理、施工承包商除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外,还应按以下要求进行定期的安全大检查:

1、每周专业安全检查:由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人或安全专职工程师主持、由安全管理部指定安全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承包商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参加,使用专业类型的安全检查表,对现场进行专业的安全大检查。

2、每月检查评价:由公司分管生产安全副总经理主持、监理承包商安全负责人组织、公司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各标段安全副经理及相关人员参加。

3、每季度综合检查考核和评比:由公司分管生产安全副总经理主持、安委会办公室主任组织、公司有关部门负责人和监理人和设计单位参加,对照公司《革吉牛水电站工程职业健康安全及文明施工考核细则》,使用公司制定的“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日常考核表以及安全文明施工检查综合检查审核评定考核表”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进行全面的检查、总结和评价,并根据检查评价实际等分率给予安全文明基金返还以及扣除全部或部分扣除。

4、特殊专项安全检查:因工程施工进度、安全形势或上级单位检查的需要等,由上级单位或公司安全管理部组织,各标段项目经理及相关人员参加,对现场特殊的专项安全检查。

5、施工承包商应每月对现场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书面报告公司和监理单位。

第四章 随机安全大检查

第四条公司组织的各类安全检查,亦可结合阶段性、季节性、节假日前后、恶劣天气安全检查同时进行,力求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性检查。

第五条安全检查内容

1、查领导--安全第一责任者工作是否到位;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整治”的方针是否到位;是否做到“五同时”以及安全施工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2、查管理--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帐表册卡的建立及执行情况;查各级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安全监理的管理效能;查安全管理网络的组织和活动情况;查施工承包商项目部、专业工地和班(组)安全管理情况。

3、查现场--工程开工阶段重点查现场总体布局和安全文明施工基础条件;施工阶段重点查安全文明施工控制措施执行情况和起重吊装机械安全技术状况;查现场成品保护和防止“二次污染”;查环境保护措施的执行和环境卫生、生活安全卫生情况;分部试运及整套启动阶段重点查现场是否具备安全文明试运条件。

4、查隐患--查违章;查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查反事故措施的执行情况。

5、查措施--查是否按 规定编审与执行作业知道书施工技术措施和安全施工措施;查是否实施安全设施(包括脚手架)和安全标志、标识标准化;查是否按规定制定了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是否进行了应急演练。

第六条在各类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和文明施工问题,应填写“安全施工问题整改通知单”,送达责任单位限期处理,并严格执行检查、整改、复查、销案程序,实行闭环管理。

第七条“安全施工问题整改通知单”涉及的责任单位,应按整改意见及限期要求,执行定人、定时、定项目(即“三定”)原则,认真整改、消除隐患,并填报《安全施工问题整改反馈单》由原检查单位复查销案。

第八条公司安全专职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应采用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日常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章作业和重大隐患,应下达《安全施工问题整改通知单》和《安全罚款通知单》,并形成闭环。

第九条对每次检查结果均要做详细记录,定期安全检查结果或考核情况均应书面形成检查情况汇总,下发现场各单位。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条本制度由公司吉牛水电站安全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第2篇 某运输公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一)监督检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

1.制定明确的各岗位安全工作职责,且在醒目位置给予公布。

2.监督检查公司与各职能部门签订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状,与驾驶员签订道路行车安全生产责任书,与经营者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3.监督检查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

(二)监督检查从业驾驶人员的资质

1.监督检查驾驶人员的聘用审核和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检查驾驶员管理基础档案实行“一人一档”情况,检查对违章和事故驾驶员处理情况。

2.监督检查驾驶员的记分管理情况,要对情节严重、素质差,安全意识不强经常出事故的驾驶人员进行解聘,优化驾驶人员队伍,提高驾驶员整体素质。

3监督检查对于超速、超载、疲劳、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驾驶人员予以解聘的情况。

(三)监督检查车辆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检查营运车辆技术状况、检查车辆二级维护、技术评定、交警年审、承运人责任险的投保工作。

(四)监督检查生产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的处理情况,监督做好经营者、驾驶员违反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行为的记录情况。

(五)监督检查安全基础工作及宣传教育培训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驾驶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其他人员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安全宣传、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

(六)监督检查对事故按照 “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组织事故调查处理的情况;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落实防范措施,加强安全事故教育的情况。

(七)监督检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的落实情况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分析和报送情况。

(八)监督检查应急机构和应急队伍建设情况;建立和完善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预警、预报应急机制情况。

(九)监督检查企业安定稳定情况和防火、防爆、防毒、防尘、防盗等治安安全情况。

第3篇 商综楼工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项目工程定期安全检查由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安全各负责人(工长)、施工队长、班组长参加。

2.班组安全检查由班组长和安全员参加。

3.安全检查依据建设部颁布的《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评分标准jgj59-99》进行。

4.专业安全检查主要查结构、设备技术状况、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各种检测数据,作业环境状况,操作人员技术熟练程度。

5.项目定期安全检查为每十天一次。

6.班组安全检查为日检或周检二次。

7.法定节假日放假前、工程复工前、冬季及雨季、署期以及脚手架、施工用电、施工机具、临时设施要进行不定期机动检查。

第4篇 企业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整改制度

企业(公司)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整改制度

为确保企业员工的人身安全,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落实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检查内容。检查的主要内容是查思想、查制度、查管理、查隐患、查安全设施。

2、检查形式。(1)联合检查。由分管领导组织,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协助,组织各级人员进行的安全检查。(2)日常检查。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的检查。(3)季节性检查。针对季节性易发事故进行安全生产检查。(4)专业性检查。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的技术性检查。(5)自检。班前班后进行的自我安全检查。(6)互检。员工之间进行的安全检查,(7)交接检查。交接班进行的安全检查。

3、检查方式。企业采取季(月)检查与不定期的巡回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企业各部门、各车间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

4、检查整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因素,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计划,限期整改。

第5篇 安全生产检查验证会议制度

为了规范化、制度化地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排除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纠正违章作业,监督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堵塞漏洞,防患于未然,防止工伤事故、防止职业病危害事故、防止设备事故,防止既有线安全事故,确保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现制定本规定,请遵照执行。

第一条安全例行检查分为日常检查、周检、月检、旬检、季检、年终检查、抽查、节假日前例行安全重点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检查、施工准备工作安全检查。其中安全检查重心为日常检查和月检查,并将其检查结果纳入月考核。其中日常检查占60分,月检查占30分,其它检查占10分。月安全检查时间定为每月25日,由项目经理组织进行。决定检查时间后,用书面或电话信息通知,不得无故缺席,有事必须向项目经理请假,并取得同意。

第二条月检查由项目经理负责主持,项目经理因故不在时,由安全总监负责主持。每次检查情况和评分结果,由安保部资料员汇总存档。

第三条项目部安全检查组人员由项目班子成员、各部室负责人、各工区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和群安员等组成,检查组成员必须检查认真,责任心强、熟悉业务。

第四条安全检查使用的表格可参考集团公司、公司相关检查表。检查必须严格要求,务实有效,不能浮于形式。

第五条检查内容包括现场文明施工、施工机械设备、施工用电、三宝四口及临边防护、暗挖隧道、盾构掘进、基坑开挖、模板工程、基坑提升、脚手架、模板台车、环境保护、消防保卫、季节性安全措施、既有线施工等。

第六条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逐项登记,发现需要整改的,发出整改通知书,能整改的应立即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将以书面整改通知书下达给总负责人或整改责任人,按照“三定、四不推”的原则进行落实。相关负责人在接到通知书后应立即进行整改,届时安保部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复查验证。

第七条检查分工:工程部负责现场施工方案及交底的检查落实工作,办公室负责文明施工,机电部负责现场施工用电、施工设备机具的检查落实、物资部负责物料堆放和使用情况的检查落实,项目班子、安全员、群安员负责施工现场全面检查,工区主任、领工员等其它人员根据各自职责参与检查。

第八条施工现场每周检查一次,由安质部负责主持,项目班子、各部室负责人、工区主任、专(兼)职安全员、群安员参加。

第九条每周检查统一使用公司周、月安全检查表记录,必须有整改封闭记录。

第十条周检查内容包括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施工机械设备、施工用电、三宝四口及临边防护、隧道开挖、基坑开挖、模板工程、基坑提升、脚手架、既有线施工等。

第十一条周检查表填写一式二份,班组一份,项目安保部存档一份。

第十二条日常安全检查出的问题,由专职安全员和群安员负责记录,按月上交到安保部。(检查内容见检查表格)

第十三条在检查中发现违反安全纪律或操作规程的人员,按《安全生产奖罚制度》有关条款执行。

第十四条项目各部室、班组成员必须密切配合检查的工作。

第十五条对在规定时间内未整改完毕或整改不彻底,将按《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对总负责人或整改责任人进行罚款处理。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安全会议制度

为了强化我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不断提高项目部全体员工的安全素质、安全意识,增强全体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项目部每月组织一次系统地安全、质量、文明施工大检查,检查的内容包括施工现场和内业资料,并组织召开安全、质量、文明施工专题会。

安全、质量、文明施工大检查由项目部安全总监牵头,安全环保部召集,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

会议内容:

1、安全、质量、文明施工大检查考核评分情况;

2、存在的安全、质量、文明施工隐患情况;

3、内业资料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4、提出整改办法、措施,按“三定”原则下发整改通知。

会议记录要求:

1、检查结果(评分表)由安全环保部存档;

2、会议记录由安全环保部记录,经会议主持领导审阅后上报处安全质量部并存档。

会议制度:

1、为保证会议的正常进行,建立会议签到制度,对于无故缺席者处以50元/次的罚款,迟到、早退者按3元/分钟罚款。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必须提前向会议主持领导请假;

2、每周末16:30召开一次周安全生产会议,由项目安全环保部长主持,各部门负责人、现场施工员、作业队长、工班长参加,会议地点设置在项目部会议室,会上组织学习相关安全文件,对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进行整改落实,形成会议记录,会议时间变更由会议召集人另行通知。

3、每月末召开一次安全生产月度工作会议,会议地点设在项目部会议室,由项目经理主持,项目书记、项目总工、生产副经理、工会主席、安全总监、各部门负责人及现场施工员进行参加,安全负责人汇报当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情况,生产施工中出现的安全问题和需要解决的问题,除出差值班人员外,应参加会议的人员不得无故缺席。

4、与会人员必须按照要求(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准备好会议材料,对提出的安全问题进行分析,制定出安全整改对策,解决安全生产出现的安全问题及隐患,落实人员监督整改,重大及无法解决的安全问题应及时上报上级单位或请示专家予以解决。

5、总结本月存在的安全问题、漏洞及不良安全管理倾向,提出和完善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的建议,确定本工程下一步安全工作重点、计划及目标。

6、项目各部门负责人、施工员应及时将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传达到每个班组,每个参建人员。

7、每次召开的安全分析会议形成会议纪要留底保存。

8、为了严肃会议纪律,与会人员须将手机设为震动模式。

第6篇 机械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制度

第一条

安全检查是企业劳动保护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目的在于了解企业各部门、各生产班组的劳动保护管理情况,发现生产现场不安全(设备、工具、附件等)状况,不安全的工作环境,不安全的行为及潜在职业危害,以利于采取措施及时纠正,改善劳动条件,防止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

第二条

安全检查分“安全性评价”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节日前后安全检查,日常检查及厂安全员定期巡查。

第三条

检查内容:

⑴安全性评价检查,按机械委“机械工厂安全性”评价标准及厂里发的表格进行检查。由厂长及主管安全,生产付厂长负责领导安技处、设备处等有关部门,按“分级管理,分线负责”的原则,对工厂的安全性进行预测和度量。

⑵季节性安全检查,根据季节特点,为保障安全生产所进行的检查,由安技处组织,厂安全员参加,每季一次。

⑶节日前后的安全检查,在节日前后对全厂进行安全生产,消防治安、保卫,文明生产等工作的综合检查,由厂领导负责,组织安技处、设备处等有关部门领导参加,每年的五一节、十一节、元旦节、春节前进行。

⑷日常检查,主要是查基础工作,查现场、查隐患、查管理、查制度、查整改情况,对全厂的特种设备(电器设备、锅炉、金属焊接,冲压机床、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空压机及压力容器进行检查,重点区(锅炉房、油库、木工房等)要重点进行检查,每天厂安全检查值班人员进行巡回检查,并做检查记录,对一时难以解决的事故隐患,可立即向安技处和厂长进行汇报,提出整改措施意见,限期整改。

第四条

每天应有安全值日员,对本厂的不安全因素及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进行纠正,厂领导每月组织本厂安全设备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一次,对发现的事故隐患,按“三定”、“四不准”的原则进行整改(即定人员、定措施、定期限),凡自己能整改的个人不推给班组,班组不推给部门,部门不推给厂部,厂部不推给主管局。

第五条

各班组的兼职安全员,对本单位的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信号装置、刹车装置,行程限位器,缓冲器和自动联锁装置、行车的挂勾、钢丝绳、电器设备的绝缘保护接零(接地)、避雷器、安全遮挡及明显的警告标志,锅炉的安全阀、水位表、水质化验、压力气瓶的安全阀,回火装置、安全距离等,按要求、标准、规范进行检查,隐患按“三定,四不准”原则进行整改。

第7篇 工程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建筑工程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为了切实保证施工安全,督促每个现场班组长及职工树立'安全检查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防患于未然,特订立下列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制度:

(1)、根据公司每月检查一次的精神,项目部每个月的1日、15日对工地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大检查。

(2)、本工地安全生产检查内容为:

脚手架、塔吊、施工用电、'三宝四口'、施工机具等硬件是否完整有效,以及安全生产组织管理资料记录等软件设施,有否完善。

(3)、检查由项目经理或安全员组织,施工员、各工种班组长必须参加,根据实际情况,抽调特殊工种人员参加各项目检查。

(4)、检查中发现隐患必须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由安全员落实并做好复查工作。

(5)、及时做好分公司、项目部组织的定期检查记录,同时对各级部门检查整改通知书,以及所的整改结果,也作如实记录。

第8篇 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范本

为了贯彻“职业健康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开展职业健康安全检查活动,消除危险源,根据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施工职业健康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及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制度。

项目部定期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制度

1.每月25日由项目部组织有关人员按照部颁标准及对照公司与各项目签订的项目年度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责任状和指标合同到各项目经理部检查,对检查出来的危险源签发整改通知书,按“三定一落实”限期整改,消除不安全因素,对检查发现的违章违纪者和违反《施工现场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奖罚暂行规定》的责任人。检查人员可依《规定》当即开出罚款单。对检查不予配合的项,检查人员可依《项目的奖励与处罚制度》的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2.每年元旦、春节、国庆节前,对工地的库房、食堂及生活区进行一次

职业健康安全防火、卫生、防雨、防洪等为内容的职业健康安全检查。消除和预防影响职业健康安全卫生的危险源,确保职工身体健康和职业健康安全。

3.每年底项目部对工地进行一次年终职业健康安全大检查,同时对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年度责任状的考评。

第9篇 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了将意外事故发生的概率降至为0,那就要做好公司的隐患排查工作。以下由小编为大家提供的“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某某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全面实现某公司安全生产,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在生产、经营和建设过程中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有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某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事故隐患分类

第四条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第五条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工、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本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事故隐患。

第三章责任分工

第六条某公司主管安全的公司领导责任分工。

(一)负责审批某公司上报的重大事故隐患项目;

(二)负责审批某公司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资金。

第七条各单位和作业部级领导责任分工。

(一)组织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要求和规定,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和相关管理细则;

(二)组织并参加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和事故隐患整改治理,对暂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逐级上报;

(三)按月组织研究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布置有关专业部门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对一时不能解决的隐患,组织制定相应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落实事故隐患治理资金;

(四)组织对相关外协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工作。

第八条各专业系统责任分工。

(一)某生产、调度系统

1、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事故隐患或紧急情况时,要立即下达停产、停工处理指令,不得违章指挥;

2、对于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做好生产平衡工作,调整运行方式及时安排时间进行解决;

3、处理事故隐患时,做好鱼雷罐、原燃料等大宗物资运输协调;

4、对危及人身安全的液态金属隐患或紧急情况,做好指挥预案。

(二)设备部

1、组织开展工业建筑(含建筑物和构筑物)、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治理,对一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2、组织制订设备、设施事故隐患整改方案、应急预案以及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申请、安排,并组织事故隐患治理工程、项目的实施;

3、组织对检修单位作业现场和日常管理中隐患进行检查工作,对存在隐患整改治理工作监督检查。

(三)科技信息部

1、组织对衡器、计控保护系统的隐患排查工作,对存在隐患整改治理工作监督检查;

2、组织辖区内作业层及化学品的事故隐患检查工作,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治理,对一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四)人力资源部

1、组织开展岗位劳动纪律情况和劳务用工管理情况的检查,对存在隐患组织落实;

2、组织开展消防、交通、治安专业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治理,对一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3、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实施奖励,并根据某公司领导批复,组织做好奖励的审核、兑现。

(五)办公室

1、组织开展食品卫生、行为规范、职工后勤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治理,对一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2、组织制订公共卫生等隐患整改方案、应急预案,对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组织实施;

3、组织对绿化、保洁单位作业现场和日常管理中隐患进行检查工作,对存在隐患整改治理工作监督检查。

(六)财务系统

在编制资金预算的同时,将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纳入资金预算安排,并对提出的事故隐患治理资金进行审核,保证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落实。

(七)工程部

1、组织开展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治理,对一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2、组织制订在建工程、设施事故隐患整改方案,对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组织实施;

3、组织对工程单位施工现场和日常管理中隐患进行检查工作,对存在隐患整改治理工作监督检查。

(八)能源部

1、组织开展能源介质系统和报警防护设施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治理,对一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2、组织制订有毒有害等危化品事故隐患整改方案和应急预案。

(九)安全专业系统

1、组织或督促各级人员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事故隐患治理情况和各项措施落实情况;

2、组织对重大危险源隐患情况进行监督监控;组织制订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急性职业中毒等隐患整改方案、应急预案,对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组织实施;

3、负责事故隐患的归口统计上报工作。

第四章事故隐患的排查与统计上报

第九条各单位行政一把手,是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全面负责。

第十条在事故隐患排查中,各单位按照区域分工、包机制度明确每台设备、设施、每个区域、部位事故隐患排查的责任人,对所辖设备设施、区域的事故隐患排查工作负责,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及时上报或组织处理。

第十一条应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程和某公司的有关规定,班组按班次、作业区按日、作业部按周、公司层按月组织进行事故隐患排查工作。

第十二条单位事故隐患排查分部门级、区域级和班组级三级排查制度,均建立“隐患项目登记、处理台帐”(见附件1),由上一级主管负责人进行检查和签认。

第十三条各专业系统应按照各自的工作范围、职责分工,分别组织进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将工作开展情况按时限要求向上级领导和安全专业汇报。

第十四条对检查发现的各类事故隐患,应逐级进行登记或上报。

(一)一般事故隐患

1、班组应及时处理,并记录在安全工作日志中;

2、当日不能解决的事故隐患由班组上报作业区,由作业区填写“隐患项目登记、处理台帐”,并明确整改时限、负责人和控制措施;

3、一周内不能解决的事故隐患由作业区上报作业部,由作业部组织制定整改计划。采取控制措施,并落实到岗到人,同时填写“隐患项目登记、处理台帐”。

(二)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上报部领导和某公司有关专业部门。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1、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2、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3、隐患的治理方案;

4、防止发生事故的控制措施。

第十五条各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按月、年进行统计,于每月初5日前,每年1月15日前向公司安全专业分别上报上月及上一年“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月度、年报表”(附件2),“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登记表”(附件3)“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登记汇总表”(附件4)。统计分析表应由主管领导签字,实行零报告制度。

第十六条各级专业部门有权对所管辖的专业范围内发现的事故隐患向责任单位下达隐患整改指令书,并督促进行治理整改。由上级专业部门下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改正指令书>的事故隐患,责任单位应按时限要求及时进行反馈。

第十七条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单位,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业主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第五章事故隐患的治理

第十八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应本着边排查、边整改和“三定四不推”的原则,严格按照“责任落实、措施落实、资金落实、时限落实”的要求,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治理整改,确保治理整改到位。

第十九条一般事故隐患:责任单位应限期治理;重大事故隐患:由某公司组织专业部门制定整改方案,采取强制性监控措施,进行限期整改。

整改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整改的目标和任务;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四)负责整改的机构和人员;

(五)整改的时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二十条重大事故隐患需某公司安排计划治理的,隐患所在单位应提出具体整改方案,及时上报某公司安全专业,并制定详细完善的应急处置措施。

第二十一条重大事故隐患责任单位在整改结束后,应及时向某公司提出验收申请,由某公司对事故隐患治理情况进行现场验收或向上级提出验收申请。

第二十二条暂时整改不了的事故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控制。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在停产或停止使用的情况下进行事故隐患治理整改。并根据其级别,分别由所在单位进行检查,检查主体为对应级别的负责人或分管专业。

第六章事故隐患的奖励和处罚

第二十三条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经单位申报、专业部门审核、某公司批准后,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标准按某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根据事故隐患所在部位,按照区域分工对责任人落实考核。凡被公司级专业管理查出的事故隐患,对责任单位考核500-2000元/项,对单位行政一把手考核200元/项;凡被部门专业管理查出的事故隐患,对责任区域考核200-1000元/项,对区域长考核200元/项;凡被部门区域长查出的事故隐患,对责任班组考核200-500元/项,对班组长考核100元/项。

第二十五条未按规定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整改或上报,导致发生事故,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进行严格考核。情节严重的,由某公司专业部门提出意见,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若与上级下发的相关管理规定相违背,以上级下发文件为准。

第10篇 高速公路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是发现隐患,实现“预防为主”的重要手段,必须有效地进行。养护项目总监办结合本路段情况制定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按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要求组织安全检查,包括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发现隐患应采取下“整改通知书”办法限期改正。

第一条 监理对施工单位每月组织1次安全生产检查,各标段应开展月、旬、日安全生产自检自纠活动。同时对检查过程要有文字记录。

第二条 建立专职巡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专职安全员每天要巡查施工工地。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对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器具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第三条 建立施工现场值班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每个施工现场,必须要有专职安全员或者现场施工员带班并负责安全工作,发现违章、冒险作业行为要立即予以纠正,遇有紧急情况,有权决定停止作业并向工区领导报告。

第四条 各监理组对施工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同时,做好各种安全记录,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制定安全处理措施,形成安全报告由总监办上报业主。确定需整改项目,签发整改通知单,并经受检部门有关人员签字确认。

第五条 事故处理检查,发生事故是否及时报告,是否按“四不放过”要求找出事故原因,严肃查处,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第六条 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员安全意识,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教育的内容,包括安全技术知识、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严禁事项。安全教育要有教材。要让每一个管理人员、每一个民工对安全管理、对所从事的工种的安全规程做到应知应会。

第七条 安全检查情况要认真记录,做好台帐,并综合评定被检查单位的安全状况,作为安全惩罚的依据之一。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先进事迹,好人好事以及有效的安全管理新经验、新办法等要及时总结、宣传、推广。

第八条 各标段应按照《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 h30-2004)的要求进行作业区的摆放,并应设有专职安全员、旗手等。

第11篇 轧钢厂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识别和控制风险,消除安全隐患,实现持续稳定的安全生产,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轧钢高线,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实施。

第三条     安全检查是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其基本任务是:发现和查明各种安全隐患,督促整改;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第四条     安全检查贯彻领导与员工相结合的原则,除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外,每年还应定期进行综合安全检查、专项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和日常安全检查。

第五条     安全检查活动,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内容和具体实施计划,必要时制订《安全检查表》。

第六条     建立由领导负责和有关职能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组织,做到“定时、定人”整改安全隐患,杜绝或减少事故的发生,防止职业危害,促进安全文明生产。

第七条     凡因安全检查或安全隐患整改不及时,导致发生事故的,应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第八条     生产厂长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厂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负全面责任,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第二章  综合安全检查

第九条     综合检查本厂、车间、班组三级,进行以查思想、查领导、查纪律、查制度、查隐患为中心内容的安全检查。每次检查在普遍检查的基础上要明确重点检查内容。

第十条     五查(查思想、查领导、查纪律、查制度、查隐患)得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员工的安全意识、安全职责的落实、安全生产方针的贯彻、“五同时”的执行、劳动安全卫生纪律、安全规章制度的制订和实施、发现和查明安全隐患及整改和复查、安全组织、日常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  厂级安全检查每月进行一次;车间级安全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班组级每班一次。

第十二条  各级检查组织和人员有权要求受检单位报告安全生产情况。查阅各种安全生产台帐和资料。有权制止各种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对安全隐患问题有权提出限期整改的要求。对故意对抗检查者,有权向生产厂长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三条  厂级、车间级安全检查结束后应在第二天汇总检查结果,并发出检查通报。

第十四条  班组应每班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检查结果记录在《班组安全活动记录本》上,车间每周进行一次查看,并签名确认。发现需要进行考核的问题时,车间有提出考核的权力。

第三章  专项安全检查

第十五条  专项安全检查由各车间的主管领导、专业人员参加的检查,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

第十六条  轧钢厂专项安全检查包括但不限于:起重机械专项安全检查、加热炉系统专项安全检查、消防系统专项安全检查、轧钢机系统专项安全检查。

第十七条 专项安全检查结束后应在第二天汇总检查结果,并把编辑好的书面和电子版本上交生产厂长,车间主任应当日对检查结果进行审查、确认,在征求生产厂长提出考核要求,并发出检查通报。

第四章  其它安全检查

第十八条  轧钢厂根据气候特点及季节的变化,对防暑降温,防雨、防雷电、防台风等工作,进行预防性的季节检查。

第十九条  在重大节日前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全厂的安全大检查。并发动员工不定期地对本厂或本岗位进行群众性的安全、卫生检查,将发现的隐患汇报生产厂长。

第五章  检查通报

第二十条  综合安全检查(厂级、车间级)、专项安全检查在检查活动结束后均需发出检查通报。

第二十一条  其它安全检查必要时也可发出检查通报。

第二十二条  检查通报由安全管理员负责根据检查结果编写,并征求生产厂长,提出考核要求。

第二十三条  检查通报由安全管理员统一集中保存,并建立专门台帐。

第六章  隐患整改

第二十四条  检查组和检查人员对查出的安全隐患问题,要逐项分析研究,落实整改措施。

第二十五条  隐患整改必须遵守“三定四不推”原则。三定:定人员、定措施、定期限;四不推:凡是自己能解决的不推给班组,班组能解决的不推给车间,车间能解决的不推给厂、厂能解决的不推给公司。

第二十六条  由于条件限制而不能立即解决的安全隐患,应制订出防范措施和限期整改计划,使整改工作做到项项有交待,条条有着落。

第二十七条  轧钢厂不能解决的安全隐患问题要报告上级部门。在问题未解决前,要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以防事故的发生。

第二十八条  对重大隐患项目的整改,实行签发《隐患整改通知书》的办法,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改。

第二十九条  轧钢厂《隐患整改通知书》由安全管理员签发,并接收和保存“反馈联”。

第三十条  车间或班组接到《隐患整改通知书》时,车间主任、班组长、整改责任人应立即着手整改,不可拖延,如对隐患整改不重视或不积极整改,或因此造成事故的,要追究车间主任、班组长、责任人的责任,并予以严格考核。

第三十一条  《隐患整改通知书》由生产安环部制订,一式两联。安全隐患整改后,责任人认真填写《隐患整改通知书》,并返回“反馈联”给安全管理员。

第七章  罚则

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考核由各车间主任执行,并征求生产厂长的意见。

第三十三条  考核金额由车间主任报送综合管理员。

第三十四条  考核资金直接从责任人工资扣除。

第三十五条  每缺一次安全检查考核责任人100元。

第三十六条  检查结果不上报或检查不记录结果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第三十七条  检查时故意对抗检查人员,不配合、拒绝、破坏和干扰检查的考核责任人200元,责任人班组的班长和车间主任负管理责任,各考核100元。

第三十八条  对隐患整改不重视、不积极或不整改的,责任人、责任人班组班长、车间主任各考核200元。

第三十九条  《隐患整改通知书》不填写、不反馈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第八章  附录

第四十条  本制度所指本厂均代表轧钢高线。

第12篇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为了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精神,确保职工的健康和生命安全,为特订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每个施工点由施工员和安全员经常检查、帮助班组及时解决生产上的安全问题外,工地每星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2、项目经理带领工地管理人员(不少于两人)每月组织二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查思想,查纪律,查各项安全设施落实等情况,发现隐患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对不遵守制度的要批评教育,对不负责任的要纪律处分。

3、工程公司每月一次,总公司不定期抽查,项目部要充分配合,对查出的隐患必须定人、定时、定措施完成。

4、检查要有重点,讲究实际上效果,要注重形式,查出的事故隐患,整改要做到“三定”(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对重点整改项目要进行复查。

5、对每次检查要做好记录,整改单归档,整改后复查要有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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