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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0 热度:16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制度

第1篇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职责主要包括: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编制并适时更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及安全检查等活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企业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依据企业安全生产实际,适时修订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调配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监督、指导并评价企业各部门或分支机构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的调查处理等。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负责安全生产相关数据统计、安全防护和劳动保护用品配备及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督查等。

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巡视督查,并做好记录。发现现场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及时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工程项目经理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立即制止。

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内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按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足额配备,根据企业生产能力或施工规模,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人数至少为:

(一)集团公司--1人/百万平方米·年(生产能力)或每十亿施工总产值·年,且不少于4人

(二)工程公司(分公司、区域公司)--1人/十万平方米·年(生产能力)或每一亿施工总产值·年,且不少于3人。

(三)专业公司--1人/十万平方米·年(生产能力)或每一亿施工总产值·年,且不少于3人。

(四)劳务公司--1人/五十名施工人员,且不少于2人。

建设工程项目应当成立由项目经理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小组成员应包括企业派驻到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置为:

(一)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

1、1万平方米及以下的工程至少1人;

2、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至少2人;

3、5万平方米以上的工程至少3人,应当设置安全主管,按土建、机电设备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按照安装总造价:

1、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至少1人;

2、5000万-1亿元的工程至少2人;

3、1亿以上的工程至少3人,应当设置安全主管,按土建、机电设备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工程项目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或致害因素多、施工作业难度大的工程项目,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数量应当根据施工实际情况,在第六条规定的配置标准上增配。劳务分包企业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人员50人以下的,应当设置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应设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以上的,应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配,并不少于企业总人数的5‰。

第2篇 建筑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1、为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技能及安全生产意识,减少因工伤亡事故,实现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根据国家及地方有关法规、标准,制定本制度。

2、项目安全组负责对安全教育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季度安全检查和不定期安全检查中对其进行抽查或专项检查。

3、项目综合管理部负责制定安全生产教育的工作安排,收集、采购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活动的相关资料,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安排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或经安全生产教育考核但不合格的人员,不得安排其从事相应岗位工作。

4、安全生产教育的具体实施,按下列规定分级负责:

4.1项目部生产管理、技术、安全部门和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实施,平均每年不少于24学时。

4.2岗位操作工人(包括工程分包和劳务分包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由项目经理部负责组织实施,每年不少于4学时;各单位在外包施工人员进场施工前必须进行入场安全教育,不少于4学时。

4.3 新职工上岗前的安全生产教育,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各项目经理部、班组分别组织实施,总共30学时。

4.4 换岗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由公司劳务公司、租赁站负责组织实施,总共4学时。

4.5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按《北京市特种作业人员劳动安全管理办法》执行。

4.6因工伤事故造成重伤以下的负伤职工复工前的安全生产教育,由所在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总共4学时;其它原因休假超过6个月的职工,复工前的安全生产教育,由所在部门及班组负责实施,总共4学时。

5、安全生产教育的主要内容:

5.1 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5.2 安全生产责任制、技术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

5.3 本岗位使用的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的构造、性能、作用及实际操作技能。

5.4 本岗位处理意外事故能力和紧急自救、互救知识。

5.5 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使用与保管。

5.6 工伤事故案例。

5.7 劳动纪律。

5.8 教育、培训部门安排的其它内容。

6、凡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并经考核合格的人员,由经营部劳资员统一建档、登记。

7、职工未经安全生产教育或者经安全生产教育考试不合格而上岗作业的,安全部门根据情节,责令责任部门或分包方进行改正,并按每人50至100元进行罚款。

第3篇 挖掘机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工作前,应做好一切准备工作。

2、工作时,应停放在坚实、平坦的地面上,轮胎式控制机应把支腿支好。

3、挖掘机工作时应当处于水平位置,应将走行机构刹住。若地面泥泞松软和有沉陷危险时,应用枕木或木板垫上。

4、铲斗挖掘每次吃土不宜过深,提升不要过猛,以免损坏机械或造成倾翻事故。铲斗下落时,注意不要冲击履带及车架。

5、配合挖掘机作业,进行清底、平地、修坡的人员,须在挖掘机回转半径以外工作。若必须在挖掘机回转半径内工作时,挖掘机必须停止回转,并将回转机构刹住后,方可进行工作。同时,机上机下人员互相照顾,密切配合,确保安全。

6、挖掘机装载活动范围内,不得停留车辆和行人。如往汽车上卸料时,应等汽车停稳,驾驶员离开驾驶室后,方可回转铲斗。向车上卸料,挖掘机回转时,应尽量避免铲斗从驾驶室顶部越过。卸料时,铲斗应尽量放低,但又需注意不得碰撞汽车的任何部分。

7、挖掘机回转时,应用回转离合器配合回转机构制动器平稳转动,禁止急剧回转和紧急制动。

8、铲斗未离开地面前,不得做回转、走行等动作。铲斗装载悬空时,不得起落臂杆或走行。

9、拉铲作业时,当拉满铲后,不得继续铲土防止超载,拉铲挖沟渠等项作业时,应根据深度、土质、坡度等情况与施工人员协商,确定机械离边坡的距离。

10、反铲作业时,必须持臂杆停稳后再铲土,防止斗柄与臂杆沟槽两侧互相碰击。

11、履带式挖掘机移动时,臂杆应放在行走的前进方向,铲土距地面高度不超过1米,并将回转机构刹住。

12、挖掘机上坡时,驱动轮应在后面,臂杆应在前面。挖掘机下坡时,驱动轮应在前面,臂杆应在后面。上下坡度不得超过20度。下坡时应慢速行驶,途中不许变速及空挡滑行。挖掘机在通过轨道、软土、粘土路面时,应铺垫板。

13、在高的工作面上挖掘散粒土壤时,应将工作面内的较大石块和其它杂物清除,以免塌下来造成事故。若土壤挖成悬空状态而不能自然塌落时,则需要人工处理,不准用铲斗将其砸下或压下,以免造成事故。

14、挖掘机不论是作业或行走时,都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雷雨天气,严禁在架空高压线近旁或下面工作。

15、在地下电缆附近作业时,必须查清电缆的走向,并用白粉显示在地面上,并应保持以1米以外的距离进行挖掘。

16、挖掘机走行转弯不应过急,如弯度过大应分次转弯。每次在20度以内。

17、轮胎控制时,由于转向叶片泵流量与发动机转速成正比,当发动机转速较低时,转弯速度相应减慢,行驶中转弯时应特别注意。特别是下坡并急转弯时,应提前换挂低速挡,避免因使用紧急制动,造成发动机转速急剧下降,使转向速度跟不上而造成事故。

18、挖掘机工作时,严禁进行维修、保养、紧固等工作。工作过程中如发生异响、异味、温升过高等情况,应立即停车检查。

19、臂杆顶部滑轮的保养、检修、润滑、更换时,应将臂杆落至地面。

20、夜间工作时,作业地区和驾驶室应有良好的照明。

21、工作后,应将机械离开工作地区,放在安全平坦的地方。

第4篇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安全生产例会

安全生产例会 ( 3月份)

京沈客专京冀段九标项目部三工区安全生产例会会议纪要

关于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机械设配和车辆管理会议纪要 会议时间:2023年3月20日

会议地点:项目部会议室

会议内容:

1、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通过对本次会议内容的深入学习,进一步规范本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提高所有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规范职工实际操作,提高安全作业水平,完善安全类条文,对于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切实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以人为本,营造安全文明施工的良好氛围。

2、项目部安全小组由项目经理领导,由其他组员协助,对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的具体实施进行监督、检查、整改。

3、参加本工程施工的人员要对施工现场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熟知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操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

4、施工现场的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动,需要拆动的,要经工地负责人同意。

5、按照规定,施工队必须将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的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部分进行整改。

6、针对机动车辆施工安全严格要求,避免出现不爱护施工车辆,随意乱扔、乱开、恶意破坏的现象。在开车时要穿戴项目部发的交通安全服,注意周围环境、车辆、人员等,避免出现划车、撞人、碰撞建筑物等现象。凡出现上述类似情况的由开车人自行解决,开车司机要注意保养车、爱护车。即每辆车由固定的人员来驾驶,其他没有驾驶权利的人要驾驶车辆必须经责任人同意后方可使用、使用完后交由责任人检查确认车辆运行正常后并存放。

7、大型车如装载机、挖掘机等在使用时,一定要注意周围环境和已完成的施工项目,不允许再出现毁坏我方施工完成的施工项目,视情节严重情况给予罚款。

8、机械设备在操作时要注意周边环境,工作前必须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确认完好方准使用。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各种电动机具必须按规定接地接零,并设置单一开关。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行和超负荷作业。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停机检查,不得在运行中修理。电气、仪表和设备试运转,应严格按照单项安全技术规范运行。运转时不准清洗和修理。范文top100严禁将头手伸入机械行程范围内。

后附会议(转载于: 在点 网)签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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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 某钢铁厂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厂长安全生产职责

1、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2、加强职工的安全教育,每周主持一次全厂的安全活动。

3、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4、组织制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5、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6、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7、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8、对险擎事故要按“四不放过”原则查明原因,接受教训,采取改进措施。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并如是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二、生产副厂长安全生产职责

1、协助厂长抓好全面的安全工作,对生产安全负具体领导责任。

2、组织领导安全生产检查,落实整改措施。

3、及时研究解决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对重大风险进行危害因素辨识,并制定安全防范措施。

4、组织调查、分析、处理伤亡事故和重大险擎事故。按“四不放过”原则查明原因,拟定改进措施,组织落实。

5、检查各科室领导安全工作情况和生产、安全科的工作。

6、制订并实施本单位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按时编制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负责组织兑现。

8、采用先进的监控措施,制订切实可行的制度,确保重大危险源安全可靠运行。

三、设备副厂长安全生产职责

1、对全厂设备、建筑物的正常使用负领导责任,对因设备、建筑物原因造成的事故负责。

2、督促供应部门按照要求和计划按时、按质、按量供应生产及安全措施工程所需的材料,并妥善保管。

3、协助厂长制订并实施本单位生产中设备突发故障应急救援预案及检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

4、加强设备日常维护,推行点检定修制,开展设备状态监测,对设备状况进行动态管理,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和安全生产。

5、组织制订设备大、中修计划,在检修施工过程中对重大风险进行危害因素辨识,并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对检修安全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

6、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工作。

四、安全科长安全生产职责

1、安全科长应以国家相关法规和“安全第一、超前预防、贯穿全程、关键落实”的安全理念为工作指导,树立“安全第一、防止并举、关爱生命、和谐发展”的安全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带领安全科的成员做好炼钢厂的安全工作。

2、增强“安全工作没有越位、安全工作责任至上”和“安全无小事”的意识,执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立体交叉的安全监管网络。

3、组织制订炼钢厂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并负责监督制度的落实情况。

4、负责监督检查检修工作的安全措施,当检修工作和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坚持排除安全隐患后再开始检修工作的原则。

5、认真执行事故报告制度,发生事故后,不得隐瞒,如实逐级上报。事故不论大小,都要进行统计、分析和编制事故调查报告书,制订防范措施,并负责督促落实。

五、安全副科长安全生产职责

1、安全副科长应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第一、超前预防、贯穿全程、关键落实”的安全理念为工作指导,树立“安全第一、防止并举、关爱生命、和谐发展”的安全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在厂长和安环全科长的带领下做好炼钢厂的安全生产工作。

2、组织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立体交叉的安全监管网络。增强“安全工作无有越位、安全工作责任至上”和“安全无小事”的意识,完成“杜绝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安全死亡、重伤事故为零,避免轻伤事故,一般性工伤事故千人伤害率低于公司规定目标。

3、完善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目标管理责任体系,严格执行“自防、互防、群防”安全制度,对重大危险源要认真辨识,严格落实《应急救援预案》,做到超前预防、重点监控。重大危险源的事故处理和检修当中,安全副科长必须在现场监控。

4、要负责落实检修安全措施,当检修工作和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坚持排除安全隐患后再开始检修工作的原则。遇到紧急情况,有权下令停止作业,并应立即上报领导处理。

5、负责建立健全炼钢厂安全生产管理的各种台帐和存档工作,加强安全工作的科学分析和超前预防,变事后管理为过程管理,变管结果为管因素。

6、认真执行事故报告制度,发生事故后,不得隐瞒,如实逐级上报,事故不论大小,都要进行统计、分析和编制事故调查报告书,组织制订防范措施,并负责督促落实。

7、主动接受专业安全培训教育,提高自身素质,要根据炼钢厂的自身特点,以“三大规程“为培训重点,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推动劳动保护的宣传、经验交流和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做到有考核有记录。

8、安全副科长应经常进行现场检查,每周至少组织一次“三无”自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督促完成整改任务,对暂时无法排解的重大事故隐患,有权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有责任制订出可靠的防范措施和整改计划,并报相关部门。

六、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1、在厂长、安全科长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并接受上级安全部门的业务指导。

2、负责组织新员工(含实习、代培、调转人员等)的安全教育和考试,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做好每年的普测、考核、登记和上报工作。

3、定期开展职业安全、卫生自查和专业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进行登记、上报并督促按期解决。

4、建立员工互相监督、检查,提醒对方安全生产的相互联保的工作机制,确保实现安全生产。

5、修订本厂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确认制和制订临时性危险作业的安全措施等。

6、经常检查员工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劳保用品、防护用品、安全检测器具、防暑保健用品的使用情况,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对于危及工人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有权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

8、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提出防范措施,负责伤亡事故和违规违制的统计上报。

七、车间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1、对所领导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2、班前会布置生产任务时对安全措施要具体布置,每周主持一次全车间的安全活动和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和评比。

3、针对车间生产情况提出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对检查和发现的隐患,及时安排力量解决。对本车间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上报,安排解决。

4、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严格贯彻三级安全教育,注意职工的思想动态,提高安全意识,制止违章作业。

5、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考核,不合格者不准上岗独立工作,特种作业人员要持有操作证,方可单独作业。

6、组织制订和执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方案,与生产同时进行的检修工程的安全措施及进行生产试验的临时安全措施,并亲临现场指挥,保证安全生产。

7、发生伤亡事故时,要紧急抢救,保护现场,立即上报并查明原因,接收教训,采取改进措施,对安全生产有贡献者和事故责任者提出奖励和处分意见。

8、严格执行个体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

八、车间副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1、协助车间主任管理车间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兼职安全员开展安全工作。

2、负责贯彻执行各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负责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排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定期开展班组安全活动。

4、搞好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教育职工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5、负责经常性巡视检查,对危险因素大的生产设备和岗位,查处问题要及时整改,对车间无力解决的重大隐患,在向上级报告的同时,负责采取临时安全措施。

九、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1、班组长是班组安全第一负责人,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带领班组工人严格执行安全规程、作业标准和劳动纪律,对本组工人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2、指导班组工人正确使用所分管的机器设备,保持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完好、可靠,消除作业环境中的危险因素。

3、对班组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和标准化作业方法训练。

4、开好班前布置会(布置任务时对安全措施要具体布置)、班后总结会(总结当班安全生产情况)、安全活动会(要有内容、有效果、有记载)。

5、组织好交班检查(查规章制度和安全措施执行情况)、定期检查(按有关规定查隐患、查不安全行为、查班组安全管理)。

6、不违章指挥,且有权拒绝不符合安全生产的指令和意见。

7、建立员工互相监督、检查,提醒对方安全生产的相互联保的工作机制,确保实现安全生产。

8、发生轻伤以上的事故以及重大险擎事故,应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和安全部门,组织抢救伤员、并保护现场,参加事故的分析和研究。

十、员工安全生产职责

1、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2、开好班前班后会,掌握单位安全生产现状,做好事故事先防范工作。

3、工作前做好确认,工作中坚持“三不伤害”理念,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4、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5、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发现危急征兆,主动采取措施,当人力无法抗拒时,可先撤离现场,并向负责人报告。

6、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揭露批评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缺点和问题,遇有打击报复可越级上告。

7、遵章守纪,不迟到、不早退,班前班中不饮酒,不串岗、睡岗,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8、做好设备的点巡检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爱护并正确使用生产设备、防护设施及防护用品。

9、发生事故时,应积极抢救,保护现场,并如实向有关责任人报告。

第6篇 安全生产安全教育工作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工作管理制度

一、总 则

为提高全员安全素质,夯实安全基础工作,教育职工掌握必需要求的安全生产知识与技能,必须加强对全体职工的安全教育工作,做到遵章作业,减少事故的发生,避免国家与集体的财产遭受损夫,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教育组织机构

1、公司成立职工教育委员会,定期研讨职工安全教育情况,审定职工教育培训计划中安全教育内容。

2、公司安全处负责日常工作,并将安全教育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组织实施。

3、本着'分级管理,对口负责,相互配合'的原则,各部门、基层单位负责对职工不间断的安全教育工作。

三、安全教育形式

1、新工人入工地教育

凡是新招的职工在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经过公司三级教育后方可上岗。参观、参加劳动人员必须由公司安全部门进行专门教育后,指派专人带领方可进入施工场所。

2、公司分期分批举办安全管理培训班进行一次安全教育。

3、班组长教育

凡担任班组长工作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公司每年将举办若干期班组长安全培训班,并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4、特种作业人员教育

凡从事电工、起重机械、。金属焊接(气割)、、卷扬起重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部门按管理系统专门培训考核。合格后发给操作证方可上岗,并定期参加复审。

5、复训教育

对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操作,危险作业的人员公司将每年进行一次考核。违章作业(指挥)人员必须由安全部门举办违章学习班,进行学习,考试合格后,重新上岗。

6、变换工种教育和跨地区转换场地教育

凡变换工种及调入人员中生产人员必须经安全部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担任所变换的工种作业。

7、全员教育

必须坚持每周一的安全活动日。利用派班会、班前班后会等多种形式,学习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及有关安全知识。总结安全生产情况,布置下周措施,必须有本单位负责人亲自主持,并建立原始学习记录,公司将每年在安全生产周活动日子进行安全知识竞赛。

8、复工教育

无论何种假期或原因脱岗一周以上,在重新上岗前必须由安全部门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未经培训者不准上岗。

四、安全教育内容

1、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内容

公司级教育:国家有关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本公司生产特点及注意事项;一般从事井下作业的安全知识及事故案例。

项目部级教育:本项目的施工特点和注意事项;岗位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规程;本单位的事项案例。

班组级教育: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职责;预防事故的措施;工器具,劳动保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注意事项。

参观、参加劳动人员的教育:所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注意事项。

2、中层施工管理负责人教育内容

国家和企业的安全生产政策、制度、法规及有关文件;安全管理方法;现代科学安全管理知识及应用;工伤事故及安全生产责任制。

3、班组长教育内容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上级文件及规章制度、规程;班组安全生产管理及安全职责;现代科学安全管理方法的理论与应用;工伤事故的处理与现场急救技术。

4、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内容

除进行一般安全知识教育外,按国家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标准》有关内容培训。主要是本工种安全技术的理论知识和实际工作;工器具、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安全防护用品及装置的使用与检查方法;发现事故的预防和消除措施;故障的排除技术和发生事故后的抢救措施。

5、复训教育内容

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采用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时的安全操作技术;事故案例部析和违章作业(指挥)的危害。

6、变换工种及转地区教育内容

按变换工种后所担任的工种安全技术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本岗位注意事项和安全职责。跨地区人员要有接收单位进行新地区概况和安全注意事项教育。

7、全员教育内容

一般安全生产知识;传达上级有关生产文件,简报、通报。重温安全工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结合本单位的生产特点和一周来的安全生产情况,发动职工,组织讨论,找出薄弱环节,制订措施;学习、传授工伤急救技术;学习本地区和本公司有关重大事故的通报,从中受到教育吸取教训。

8、复工教育内容

本工种安全工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本单位生产特点及安全注意事项;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新环境的安全技术及要求。

五、安全教育时间

1、新工人进现场三级教育,结合本公司特点:

公司级 三天

施工项目部级 四天

班组级 五天

2、中层施工管理人员和班组长教育按上级或有关要求而定。不得少于七天。中层施工管理人员每二年轮训一次。

3、特种人员教育按国家《安全技术考核标准》或企业有关规定而定。

4、复训,变换工种,复工教育不得少于一天。

5、全员教育每周专题学习(活动)不得少于二小时。

第7篇 风电项目部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管理制度

风电场项目部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风电场项目部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管理工作,从技术上落实安全生产的过程管理和控制,规范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管理,依照***风电场及水电*安装分局安全技术措施管理的规定,结合***风电场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风电场工程项目每一项单位工程、分部工程或单元工程、单项工程项目,在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都必须编制相应实施阶段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施工技术措施、分部工程或单项工程的施工技术措施等,这些施工技术文件中,必须包含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重要危险源部位,还应制订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工程技术文件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经项目部经理、副经理、总工、工程技术部、工程质量部、安全管理部、办公室等相关部门会签后,由安全监督管理部备案。

第三条重要危险部位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应报鲁荷金风电场、水电*局安装分局工程技术管理部门、安全管理部门审核,并经总工程师或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四条在进行工程技术文件交底的同时,一定要进行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工程技术部、质量部、安全部、生产施工作业班长、技术员、骨干分子,均要参加接受安全技术交底活动,并签字备查。对从事作业的其它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由施工作业班长、技术员进行。

第五条工程项目的施工,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负责组织施工的各级管理人员,对执行安全技术措施的效果负责,生产技术部门应加强检查并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实施情况,发现问题或不足时,应及时补充和修订;安全监督部门应负责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监督检查。

第六条安全技术措施实行责任负责追究制,即措施编制、交底、实施、监督按安全职责负责,项目经理应对措施实施所需的资源投入予以保证,对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效果负全面责任。

第七条对于不执行和违反本规定的,视情节情况给予100~200元的处罚。

第8篇 风电场项目部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xxx风电场项目部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管理工作,从技术上落实安全生产的过程管理和控制,规范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管理,依照xxx风电场及水电x安装分局安全技术措施管理的规定,结合xxx风电场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xxx风电场工程项目每一项单位工程、分部工程或单元工程、单项工程项目,在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都必须编制相应实施阶段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施工技术措施、分部工程或单项工程的施工技术措施等,这些施工技术文件中,必须包含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重要危险源部位,还应制订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工程技术文件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经项目部经理、副经理、总工、工程技术部、工程质量部、安全管理部、办公室等相关部门会签后,由安全监督管理部备案。

第三条 重要危险部位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应报鲁荷金风电场、水电x局安装分局工程技术管理部门、安全管理部门审核,并经总工程师或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四条 在进行工程技术文件交底的同时,一定要进行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工程技术部、质量部、安全部、生产施工作业班长、技术员、骨干分子,均要参加接受安全技术交底活动,并签字备查。对从事作业的其它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由施工作业班长、技术员进行。

第五条 工程项目的施工,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负责组织施工的各级管理人员,对执行安全技术措施的效果负责,生产技术部门应加强检查并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实施情况,发现问题或不足时,应及时补充和修订;安全监督部门应负责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监督检查。

第六条 安全技术措施实行责任负责追究制,即措施编制、交底、实施、监督按安全职责负责,项目经理应对措施实施所需的资源投入予以保证,对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效果负全面责任。

第七条 对于不执行和违反本规定的,视情节情况给予100~200元的处罚。

第9篇 安全生产事故防范制度及预警措施

为了有效避免道路运输安全事故,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高效、有序的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公司的实际制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与响应机制。

一、道路运输安全应急与响应领导机构

总指挥:郭建荣

副总指挥:丁健

成员:哈西巴根  陈奕材

责任单位:安全质量环保部、车队安全室、调度室

二、应急响应

(一)先期响应

突发道路安全生产事件或事故发生后,涉及发现事件或发生事故的相关责任人应当迅速组织人员开展自救,要对事故进行先期应急处置,并根据需要及时报警。

突发一般性道路安全生产事件或事故,由公司应急小组启动相关预案,并报请公司或事发地道路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机构统一指挥调度,进行应急处置,控制事态。

(二)分级响应

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按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轻微(ⅴ)五级。与之对应,应急响应也分为ⅰ级响应、ⅱ级响应、ⅲ级响应、ⅳ级响应、ⅴ级响应。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ⅰ级响应:

① 一次事故造成30人(含)以上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含)以上的事故;

② 道路运输车辆发生的重大火灾(车毁人亡)事故;

③ 涉及旅客集体中毒事件;

④ 涉及外籍人员(包括港、澳、台)死亡的运输事故;

⑤ 与拉运危险化学品(包括剧毒、放射、爆炸品等)运输车辆发生擦挂、追尾和相撞,导致翻车或泄漏,需对事发地周边人员进行紧急疏散的事故;

⑥ 各类险情、事故虽未达到上述标准,但已造成较大影响或易引发其他事端的;

⑦ 其他性质恶劣、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ⅱ级响应:

① 一次事故造成3人(含)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含)以下100万元以上的事故;

② 道路运输车辆发生的火灾事故;

③ 涉及个别旅客中毒事件;

④ 途遇危险化学品(包括剧毒、放射、爆炸品等)运输翻车或泄漏,需紧急疏散人员的事故;

⑤ 重大以上危险源失控或有可能失控的;

⑥ 其他性质严重、产生一定影响的事故。

(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ⅲ级响应:

① 一次事故造成3人(含)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含)以下50万元以上的事故;

② 各类险情、事故未达到标准,但已造成影响或易引发其他事端的;

③ 已发生的事故有可能导致其他事故发生的;

④ 其他性质严重、产生一定影响的事故。

(4)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ⅳ级响应:

① 一次事故造成1人(含)以下死亡或者3人以下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含)以下的事故;

②事故发生后,事故影响在扩大或有可能扩大的;

③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援力量不足的。

(5)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ⅴ级响应:

① 自然灾害、社会安全和人员滞留等方面的突发事件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

② 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险情或者其他灾害、灾难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

③ 各类险情、事故未达到标准,但会造成影响或引发其他事端的。

三、应急启动

公司应急预案的启动分:政府指令性、上级命令性、事态失控性和公司负责人主动启动四种方式,并且根据事态的发展分为:预测、预警、告诫、报警、通告五级,公司将根据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件或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逐级启动应急预案。

(一)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公司主动启动应急预案:

① 自然灾害、社会安全和人员滞留等方面的突发事件可能引发道路安全生产事故的;

② 一般性安全事件或事故的险情或者其他灾害、灾难可能引发道路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

③ 各类险情、事故未达到标准,但会造成影响或引发道路安全事端的;

④ 发生轻微(ⅴ)性道路安全生产事故的。

(二)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先期启动应急预案,并报请上一级交通主管部门或公司道路运输安全应急领导机构启动应急预案。

① 发生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性道路安全生产事故的;

② 政府指令性或上级命令性,自然灾害、社会安全和人员滞留等事态失控,可能引发一般(ⅳ级)性以上道路安全生产事故的。

四、各机构应急响应联动

(一)应急领导小组响应:根据发生的道路安全生产事件或事故的类别,公司道路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按照其职责和预案进行响应,也根据自然灾害、社会安全和人员滞留等事态发展,相应地启动预测、预警、告诫响应;

(二)公司应急指挥部的响应:及时报告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基本情况、事故发展和救援的进展情况;及时组建现场指挥部,随时掌握事态发展情况,对可能或已经导致自然灾害、社会安全和人员滞留突发事件的及时上报,需要应急力量支援时,向上级提出请求。

(三)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响应:具体负责指挥事故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指挥所有参与应急救援人员,确定应急救援的实施方案、警戒区域、安全措施,全面掌握事故发展态势,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事故及救援情况,为应急指挥部决策提出建议;负责对事态的监测与评估。

七、事故发生后迅速到达现场的保证手段

为了能迅速到达现场,公司的小车及救急车辆随时待命,发生事故准确无误与应急小组人员到达现场,抢救伤员,维护秩序,疏散人员,保护现场。

八、公司准备了专用物资,发生事故有效地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二级事故发生。

九、公司制定了安全措施整改方案,颁发到每个驾驶员手中,将各地交警队、医院联系电话及公司安全质量环保部的电话通知到每一位驾驶员。

十、发生事故保护好现场,积极抢救伤员,及时向当地交警部门及公司安全质量环保部报告,配合各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第10篇 附二医院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第二医院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一、为有效的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安全事故的责任,确保医院患者、职工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有关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的规定,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医院范围内负有安全生产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个人和部门,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各自的职责而导致发生医疗、生产、设备、交通、火灾、盗窃、伤亡等安全责任事故的,均应按本制度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医院安全管理委员会为本制度的实施监督机构。

四、各科室负责人是本科室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人员为直接责任人。

五、事故处理分工:

1、医院安全管理委员会下设医院安全管理小组负责组织有关科室进行发生事故后的调查处理,对事故全面分析,总结教训,提出处理方案;

2、若某科室事故发生后,要积极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好事故现场,按有关规定及时向医院安全管理委员会下设医院安全管理小组和有关领导报告,并及时处理;

3、某科室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后,本科室负责人要负责事故的善后处理,配合有关部门调查;

4、发生人员伤害事故,本科室要及时采取措施,积极稳妥处置,积极抢救;

5、各科室发生人员伤害事故后,事故科室要上报人事科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主动配合调查,报送相关材料。

六、全院广大职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造成以下安全责任事故的,由当事直接责任人承担造成损失一定比例的赔偿责任,相关领导、管理人员按其责任大小和直接损失给予一定比例的处罚;

1、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违规操作或自行其事的;

2、不接受主管部门和领导管理、监督,不听合理意见,强制违章作业的;

3、对可能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4、对安全生产工作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5、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6、重点部位没有安全防范设施,安全防范措施不力的;

7、喝酒上岗、擅离岗位或工作漫不经心的。

七、对发生死亡事故的,除对事故科室进行相应罚款,责令制定整改措施外,还将对应承担领导责任的负责人,或其他相关责任人员,按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不同层次的行政处分,按其责任大小处以相应的罚款。

八、对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致使发生重特大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除追究经济责任以外,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11篇 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工程安全施工、安全管理目标是:杜绝重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确保施工安全人员生命安全。采取如下措施:

1.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立项目经理、管理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层层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自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2、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建立健全施工安全交底记录和施工安全例会制度,使之成为安全工作内业检查的主要内容。施工队伍进场前必须对对所有参加施工生产的职工(包括外包工、待训工及实习生)均应进行入场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教育进,规章制度教育,签订安全协议,未经教育不得上岗.对工人进行安全交底。特殊工种的操作工,如架子工、电焊工、气焊工、维护电工、小型机械工等特殊工种,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无证不得操作,非操作人员严禁进入危险区域。每月召开一次全体员工会议,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贯彻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实行鲜明的奖罚制度。

3、做到无施工方案不施工,有方案没交底不施工,班组上岗前没安全交底不施工。施工班组要认真做好安全上岗交底活动记录, 酒后不准上班操作,穿高跟鞋、拖鞋或赤膊不准进入施工现场;穿硬底鞋不准进行登高作业,禁止在施工楼内随地大小便。

每周一上午组织不少于1小时的安全教育活动。

4、设立专职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安全检查,专门负责与现场甲方、土建协调,落实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进场前和施工中对安装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员应每天深入现场进行巡视,并记录安全日记,对安全设施、防护措施、安全保护用品、设备安全运行情况,现场文明卫生,对现场人员遵守安全规范的情况进行检查和实施有效的监督,发现不合格状态,应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对不听劝阻者,经项目经理批准采取停工整改、罚款教育等手段进行纠正。

5、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执行工程多机监护制度(操作证、动火证、灭火证、监护人)和1-3级动火界限审批手续。必须保证安全设施健全,专人负责协调与保洁。现场焊接,割刀,必须开具动火证明,并做到二证一器看护现场作业人员必须佩戴上岗证,电焊、气焊人员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必须把周围用水泼湿,要用看火员看火,并准备好接火斗和灭火器,不准在易燃易爆物附近电焊;

6、每个施工作业面均设置一固定的施工临时用电箱,要求采用“三相五线制”配线,做到“一点一机一保护 ”,所有插座插头要全部改成三相五线制。每个施工用临时配电板必须全部安装灵敏的漏电保护器。施工现场用电必须有专人管理,按照施工现场总平面图设定的位置,配备电箱,箱内具备总熔丝,分熔丝、开关、零排地排等,电箱应有门、锁和标识,箱体架空高于地面600,并做接地接零保护。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临时照明,必须符合安全电压,由监控员对临时电箱、移动电箱,是否接地接零进行检查。末端开关箱必须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电箱内是否有积灰。配电箱开关电器与配线,一一对应配合专路控制。配电箱熔丝应与用电设备的实际负荷相匹配,严禁用铁,铜丝代替。分电箱必须做到,规格型号统一,装有漏电保护装置,各类接插件,完好无损,接线应使用橡皮软线。动力电与照明电必须分开设置。施工机具必须保持完好状态,必须有漏电保护装置和可靠安全接地方可使用。传动和妨口处必须设有防护罩等装置。接地接零必须达标。

7、保证通道的畅通,通道内不得堆放材料、设备等,照明灯具配备完好,确保照明亮度。夜间施工必须配备足够的照明灯光,用于底下的照明电应为固定安制间距不超过三米,以保安全。

8、现场机电维修人员应该经常检查设备触电漏电保护是否完好有效。加强各标段通过本标段的电缆、电线的监视工作,增强安全工作的全局观念。现场用电机具较多,电线不得乱拖、乱拉。材料运输、堆放时,一定要注意保护好电线,防止碰砸电线,造成电线包皮破碎剥落,一经发现有电线露芯或电线包皮破损要及时修调。

9、落实安全检查制度,日常和定期、专项检查相结合。并对各施工班组进行奖罚措施。工地每周检查一次,作好记录、及时调整、治理隐患,确保安全。

10、施工现场划分为作业区域,通道、办公区域、宿舍等,分别配置灭火器具,作业区登高作业,由专人(安全监控员)对登高作业设施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登高作业前由安全监控员及施工员对施工组进行登高作业前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对其作业过程进行监控。施工区域与生活区域严格分离,保持场容场貌整齐,整洁有序文明。

11、危险品仓库,必须由专人负责看管,必须有明显的警示标志,危险品仓库必须独立设置,严禁易燃,助燃物品混用在起堆放。

12、进入施工现场,在有立体交叉施工部位,必须戴好安全帽,并系好下颌带。凡2m以上的悬空、高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须系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正确使用个人劳动用品。高处作业不得往上或往下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13、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及阳台,楼层和屋面临边应设置防护拦杆,井字架吊篮、料斗不准乘人。

14、脚手架、爬架、挂脚手,挑排脚手及吊脚手架等设施,必须有验收使用手续。

15、装饰工程生产面一律实施围档封闭施工,围档的高度必须高出作业面层1.5米,以防物体外坠。施工区域必须有意识形成施工、材料,通行走道三个自然区域。进场材料必须在指定堆物区域内分门别类,堆放整齐,挂标识牌,应有名称、品种、规格、使用区域。多余材料应在施工过程中及时清除,当日工完料清,场地清。道路、通道应保持平坦畅通,无散落物、无积水,建筑垃圾必须集中堆放,定期清场。沿市区道路施工时,必须设置不低于2.5米的稳固,整洁、美观的连续性护栏设施。

16、必须做好落手清,随做随清,在施工作业时,应防止材料散落,泥浆洒漏,污水横溢,敲击干扰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17、安全标志

施工区域或危险品区域必须选择悬挂醒目的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检验标志和宣传标志。

禁止标志:禁止吸烟、禁止烟火、禁止通行、禁止跨越、禁止停留、禁止入内。

警告标志:注意安全,当心触电,当心伤心,当心吊物,当心土洞。

指令标志:必须戴安全帽。

提示标志:通行走道、灭火机、余料堆放点、垃圾堆放点。

检验标志:设备、验收合格、材料合格、待验、待确定、不合格。

未经有关人员批准,不准随意拆除安全设施和安全装置。

18、公司设立多层安全防范体系。公司质量安全部门设置专职安全员,负责全面安全施工和消防保卫工作,定期对施工现场巡回检查。工地现场成立安全领导小组,并设专职安全员,具体负责安全施工和消防保卫工作。各施工队设置兼职安全员,负责对各自施工范围的安全和消防保卫工作负责。

19、在各分项工程施工技术方案中,要有安全技术措施,成为向施工队组安全、防火交底的重点内容,并依据这些措施落实材料、器具和检查人员的检查方法。

20、安全工作必须做到预测预控,对工程对象预先进行分析,工程施工中安全施工的重点是高空作业、楼内孔洞防护、施工机械作业、施工用电等几大方面。针对这几大方面进行分析,找出各个控制点进行有针对性的控制。

21、购置足够的消防器材,组织消防抢险队,制定工地动火制度,对火炉、烘炉等常用动火单位,要指定专门的看火负责人。宣传消防知识,禁止在工地现场吸烟。现场要设立安全宣传牌和消防宣传牌。 不准在宿舍内和施工现场明火燃烧杂物和废纸;乱扔烟头、火柴棒,不准躺在床上吸烟,吸烟者应自备烟缸,烟头和火柴必须丢进烟缸;不准乱接电源,非专职电工不准私接熔丝,宿舍内照明不准使用60w以上灯泡,灯泡离地高度不得低于2.5m,离开帐子等物不少与500mm;不准将易燃易爆物品带进宿舍;不准将火种带进仓库和施工危险区域,木工间及木制品堆放场地;不准在宿舍区、施工现场燃放烟花和炮竹;宿舍内、施工现场严禁引火打闹;严禁损坏、盗窃灭火设备。灭火机具由专人维修、保养,定期调换药剂,标明换药时间,确保灭火机效能正常。不准在宿舍、仓库、办公室内开小灶,不准使用电饭锅、电水壶、电炉、电热杯等,如需使用应由总包行政办公室同意后在指定统一地点使用,但严禁使用电炉;食堂、炉灶的烧火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严禁在工地利用灯泡和明火取暖;现场在施工期间严禁员工住宿,除必要的仓库及安全值班外。

22、组织工地现场的保安队伍,派专人负责制订进出门规定和携带工具材料进出门的规定。在安装装饰阶段,要组织以保安为主的成品保护队伍,分层分房间有专人专职看守。施工期间每晚由项目经理部领班组织晚间值班巡逻,杜绝一切破坏行为和不良现象。

23、加强上下联系,组成一个统一的安全消防保卫系统,从公司到项目经理部到各施工班组均有专人负责。做到既有分工又有联系,形成上下同心的确保安全的力量。

第12篇 安全生产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为了对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工业卫生状况进行旨在及时发现和消除生产中的隐患和管理的缺陷而进行各种检查和整改,达到实现安全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检查应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发动职工揭矛盾查隐患,及时处理事故隐患。

2、对安全生产工作一定要正确认识,认真履行安全职责,把安全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

3、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整改,决不允许拖延推诿,要积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订出计划,按时解决。

4、派班指令,交接班薄,周一安全学习隐患整改分析会要常抓不懈,坚持到底。

5、一定要严格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对新工人、特殊工种工人教育培训,安全措施计划落实工作抓到位。对工伤事故一定要认真调查,及时报告和严肃处理事故责任人。

6、生产现场、工作场所、生产设备以及相应的安全措施,一定要符合劳动安全卫生要求。

7、现场指挥人员不得违章指挥,操作者不得违章作业,特种作业人员要持证上岗,违者按照情节给予罚款。

8、在总经理领导下,由分管副总经理牵头,率领安全处、工作人员实行安全、文明生产人检查。各单位经常组织自查、查思想、查纪律、查隐患、查领导,各职能部门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专业检查和季节性检查。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制度(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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