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制度
1、目的
为增强安全责任意识和责任感,建立以公司总经理全面负责、副总经理各把一口、车间(部室)、工段(班组)层层落实,齐抓共管的安全工作领导体制,实行全员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应于公司各部门、全体员工。
3、职责
3.1安委会负责建立公司高管岗位责任制,监督高管岗位责任制的落实。
3.2各部门、车间负责人负责制定本部门、生产车间岗位责任制,并组织落实。
3.3全体员工负有履行本岗位责任制的义务。
4、内容
4.1安委会讨论通过建立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组织的安全责任。
(1)总经理、安环副总经理、安全部长等领导层责任制。
(2)安全专职管理部门、专业管理部门、安全保障部门责任制。
(3)安全生产单位责任制。
4.2各部门分别组织制定本部门岗位安全责任制
(1)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2)操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4.3法人代表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履行以下职责: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4.4安环副总经理为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负责组织日常安全生产工作接受安全知识培训考核, 应履行的职责:
(1)负责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确保有效执行,以保证在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不发生伤亡事故和职业病为目的;
(2)坚决执行并督促所属部室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 针、政策、及其他法律、法规、决议、指示和各项规章制度等;
(3)坚持“五同时”原则,各项任务的考核及评比工作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制”,将安全工作纳入中层以上干部考核内容;
(4)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安全工作会议,分析本公司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5)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制定对策,予以消除,确保安全生产;
(6)发生安全事故后,按“四不放过”原则,及时组织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7)建立健全并保持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并积极组织认证工作;
(8)审查经营预算计划时,同时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
(9)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先进管理方法,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4.5安环副总经理、安环部长等高层管理人员安全职责见《安全生产责任制》。
4.6中层干部安全职责
(1)学习、宣传法律法规;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各种规定;
(2)履行本部门的安全职责,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必须坚持“五同时”原则;
(3)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查找事故隐患并及时消除。
4.7 生产车间负责人安全职责;
(1)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以及本单位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指示、决定等,搞好安全宣传与教育工作,抓好现场管理,对本车间安全生产负责;
(2)将公司下达的各项安全生产指标层层分解,并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
(3)制定本车间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付诸实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使生产现场及设备符合安全卫生要求,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
(4)加强安全生产考核力度,杜绝“三违”现象;
(5)坚持“五同时”原则,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具体化,做好危险源的管理与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6)发生伤亡事故及急性中毒后,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伤员,保护现场,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上报。
4.8员工安全职责
(1)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遵章作业,并随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做到“四不伤害”。
(2)严格执行工艺指标、劳动纪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冒险蛮干。
(3)爱护和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4)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活动,结合本岗位作业特点,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5)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4.9各级领导应组织责任制落实,履行职责。
(1)首先要充分认识“责任”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做好工作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2)健全目标管理体系。把安全生产列入各级领导干部的安全绩效考核。应有一个健全的目标管理体系。
①目标制定要科学;
②目标的实施要监控。适时实施目标实现过程的监控;
③目标考核要实在;
(3)健全目标责任体系。目标确定之后,人是最重要因素,而落实每个人的责任,更是重要环节。使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到每一个人的肩上。
①必须落实领导直接责任,才能保证安全生产组织的建设,才能确保必须的安全生产投入;
②加强安全管理人员责任的落实;
③落实专业管理部门及人员职责。安全不是一个部门的事,涉及方方面面。各部门应相互配合、相互协调、齐抓共管;
(4)健全目标奖惩体系。建立安全长效激励机制。
①实施安全“一票否决”,安全绩效不达标者不得提拔、重用。
②表彰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个人。通过宣传安全法律法规、安全常识,增强全员安全意识。
③要严格追究责任。对不履行职责,造成生产安全事故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给予相应处罚。
4.10失职、渎职、玩忽职守、不履行职责者,给予200-1000元经济处罚;并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警告、降级、免职、开除处分;造成安全事故,追究其刑事责任。
(1)领导干部:法人代表、安环副总经理、安环部长等公司领导,法律意识淡薄,不按时进行安全监督检查,不及时进行隐患查处,不按规定上报重大隐患。
(2)部门负责人:部门安全绩效不达标,不进行专项安全检查、不能及时排除专项隐患。
4.11对安全管理人员未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教育,不能坚持日常安全检查,对“三违”人员未作处罚或处罚力度不够者。不履行义务,违章指挥、强令他人冒险作业的行为,给予100-500元经济处罚,并根据情节给予警告、记过、开除处分;造成事故追究其刑事责任。
4.12对员工违反操作规程、岗位安全绩效不达标,不能及时报告隐患者。给予50—500元经济处罚,并根据情节给予警告、记过、待岗、开除处分;造成事故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2篇 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矿山安全员是整个矿山工作中最关键的岗位之一,直接关系到矿山的正常生产、生存发展,岗位十分重要。为确保 矿山生产正常进行,特制定矿山安全员岗位责任制,望遵照 执行。
一、制定整个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明确各生产岗 位的安全管理制度。
二、督促岗位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并用书面形式 提出整改意见;并交企业备案。
三、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作好日常性的宣传教育工作。
四、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结合本矿山的实际情况“安 全生产”的思想。
五、安全员必须在生产现场随时巡视,不得滞留在办公 室。在巡视过程中督促检查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隐患, 并及时处置,防患于未来。
六、凡发生人身事故、设备事故、安全员必须立即向主 管负责人报告,并提供真实情况,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尽快妥 善处理,安全员必须及时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分析事故原因, 合同有关部门认定事故责任人。如属安全员失职造成的事 故,安全员须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七、重点妥善组织开山班严格按规定时间放炮,并与其一道共同负责检查督促放炮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在放炮现场设置警示牌、警戒线,拉响警报,确保放炮前安全事故的发生。
八、在不耽误本职工作的前提下,服从主管领导的临时性工作安排,兼任砂石选题监督的工作,控制挖掘机对砂石采集的含泥量,保证砂石质量。
九、安全员兼职空压机房的开机管理维护。
第3篇 安全生产奖惩和责任人追究制度
1、凡在安全生产、预防、抢救事故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给予表彰和物质奖励。
2、凡是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而造成事故的,要根据情节轻重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3、对隐瞒事故、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弄虚作假和嫁祸于人的要严肃处理。
4、蓄意制造事故者按情节严重程度报司法机关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
5、根据季查、月查、日查、班查的安全检查制度,以公司对班组、班组对个人,要一环扣一环,环环扣紧。并按公司奖惩细则,将各项规章制度和责任制具体落实到每个职工的头上,并与切身的经济利益挂起钩来。做到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
6、对于安全检查出的问题和生产作业中的“三违”现象,按照奖惩细则落实兑现。
第4篇 通防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为加强安全生产体系建设,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各项工作真正贯彻落实下去,使各项工作人人责任明确,实现安全生产,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1、区长书记为单位安全生产责任第一负责人,负责全区安全生产和管理。
2、副区长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管理,是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人。
3、班队长负责本队的安全生产和管理,是现场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本队的安全各项工作的执行和落实,做好班前、班后、班中的安全巡查工作。
4、各队职工是本工种的安全负责人,严格按照要求干好本工种工作,不出现各种违章行为,上标准岗,干标准活。
5、安全生产机构健全,人员和装备的配备满足生产要求,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使安全管理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及时修改、完善机电设备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要做到“五同时”,即安全与生产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干部下井做到三心,即首先要有责任心,其次要有耐心,再次要有细心。
6、以“责任重于泰山”为主题,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活动。重点对井下各岗位工种进行安全技能培训和安全知识的教育,充分利用典型事故案例教育等宣传教育形式,不断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提高矿区职工的安全思想意识,推动通风区的安全生产工作。
7、对安全整治工作有安排、有部署。制定安全整治活动计划,按照责任分工,加大对一通三防、通风设施安全质量标准化大检查、排查隐患,制定整改措施,落实了整改期限,明确了整改责任人,以确保各项安全责任制度的顺利落实。
第5篇 某矿一通三防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通三防”是当前煤矿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企业法人代表(矿长)是本单位的第一负责人,技术总工是企业技术负责人。特别是“一通三防”的管理为重点,把好“一通三防”的技术关,做到月有检查、评比、总结“一通三防”工作。企业在强化领导责任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一通三防”以自主保安、业务保安为主要内容的“一通三防”安全生产责任制,把矿井“一通三防”安全生产责任真正落实到井上井下每个岗位和人员上,搞好“一通三防”工作,杜绝煤矿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一、矿井每一个入井人员必须严格按入井规定执行,搞好出入井人员的检身工作和登记。
二、矿井通风系统必须布置合理、简单,要有一个完整的通风系统。要求风流稳定,控风设施可靠,采掘实行分区通风,不准出现不合理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老塘通风。
三、每月按《煤矿安全规程》第105条规定定期测定风量,分配风量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机电硐室的配风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四、局部通风机的安装和使用,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128、129条规定执行,严格执行“三专两闭锁”和使用漏电继电器。
五、矿井生产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104条规定,不准超通风能力生产。
六、矿井通风设施的位置妥当,控风设施可靠。风门每组两道,距离符合要求,能自动关闭,加风门闭锁,密闭刻槽,见硬底和硬帮,墙体光面,不漏风为止。风桥的设计、坡度和风速,不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调风设施必须是固定的,调风后加锁,防止其他人员乱调动。
七、矿井反风设施必须安设齐全。反风时,能达到反风的效果。
八、 井下放炮必须严格执行放炮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封泥长度符合规定,每个炮眼必须装水炮泥,放炮距离实行远距离,在安设有反向风门外的进风分流中进行。每次放炮使用毫秒电雷管必须等够15分钟后,方能进入工作地点。
九、巷道贯穿时,必须制定巷道贯穿的安全技术措施,经矿井技术总工审批后执行。要有贯穿后的控风设施,以免造成贯穿后风流短路,影响其他采区分流不稳定,造成瓦斯积聚或超限的现象。
十、加强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要有专人负责监控系统的安装和维护工作,要求每个地点安设的位置妥当,数量足够,定期校正,达到数据准确,灵敏度高,安全可靠。
十一、加强各地点的瓦斯检查,在分管区域内巡视,检查次数不少于3次,各检测地点的瓦斯浓度,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不准出现瓦斯超限作业和假检、漏检等现象。做到“四对口”,每次检查的结果通知现场作业人员。
十二、井下所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是防爆型的,定期检查、维护、防爆性能必须达到gb7091的规定。不准出现“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等现象,设备摆放和电缆悬挂整齐。
十三、 班组长以上的管理人员入井,必须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掌握井下各地点的瓦斯变化情况。
十四、采煤工作面和其他地点的回风断面,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不准出超风速的地点。
十五、矿井地面必须安设两台同功率、同型号的主扇风机,一台备用,一台正常运行,一旦出现故障,备用风机必须在10分钟内达到正常运行,否则撤除井下所有人员。
四川德福集团俊龙矿业有限公司
二零一三年八月
第6篇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奖惩管理制度
一、 目的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员参与、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激励和约束机制,根据《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 3013-2008)、《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安监总管三〔2011〕93号)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奖惩。
三、职责与权限
3.1 总经理负责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的综合管理。负责组织制订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各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保证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资金投入。负责组织制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单位、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
3.2 安环部负责安全生产目标的日常管理,编制安全生产目标、组织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及考核。组织编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级组织、人员的安全责任制考核。
3.3 各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负责人,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的制定、落实和考核。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行情况的实现,同时向各自的直接上级负责。
四、安全生产目标与责任制考核
4.1 董事长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具体考核内容为:
4.1.1 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并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及考核。
4.1.2 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1.3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及时作出批示。
4.1.4 健全公司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充实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4.1.5 组织制定并修订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批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
4.1.6 按规定足额提取安全费用, 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不断改善职工劳动工作条件。
4.1.7 持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上岗,督促职能管理部门抓好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4.1.8 督促检查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安全“五同时”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4.1.9 组织检查并考核同级副职和公司部门正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4.1.10 主持召开公司安全会议,听取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重大问题。
4.1.11 审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确定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
4.1.12 组织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事故“四不放过”原则。
4.1.13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公司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1.14 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实施救援,并采取相应应急处理措施,及时、如实上报各类事故。
4.2 公司各级领导必须明确自己的岗位安全职责,并根据职责范围履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逐项抓好落实。
4.3 公司领导根据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实行安全目标管理,将目标层层分解,并逐级签订安全目标承包责任书,将目标责任从上到下直至落实到班组和个人。
4.4 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负责,具体考核内容为:
4.4.1 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安全生产方针、规章制度情况。
4.4.2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
4.4.3 建立健全本部门安全管理网络,基础安全工作建设情况。
4.4.4 对本部门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组织开展各项安全活动情况。
4.4.5 组织制订、修订部门管理制度及安全技术规程,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4.4.6 本部门主要安全职能履行情况。
4.4.7 本部门事故发生情况及报告、调查、处理情况。
4.5 职工是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落实者,对公司的安全生产起着重要作用,具体考核内容为:
4.5.1严重违章
4.5.1.1在公司禁火区吸烟;
4.5.1.2登高作业不使用安全带;
4.5.1.2班前饮酒、酒后上岗,酒后驾车;
4.5.1.3电气设备检修不按规定挂牌;
4.5.1.4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不戴防毒面具;
4.5.1.5未办理特种作业票证(动火、设备内、临时用电、登高等)而进行施工作业;
4.5.1.6严重违反国家安监总局规定的动火作业六大禁令、机动车辆的七大禁令、进入设备内的八项规定行为。
4.5.2 较严重违章
4.5.2.1生产区不戴安全帽;
4.5.2.2防爆区内使用手机;
4.5.2.3上班时间睡岗、离岗、聚岗、干与生产无关的事;
4.5.2.4违反工艺规定操作;
4.5.2.5非电气焊工进行电气焊作业;
4.5.2.6用汽油等易燃气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
4.5.2.7带未成年人非本岗位人员上岗;
4.5.2.8移动式电动工具不安装触电保护器。
4.5.3 一般违章
4.5.3.1电气焊工不按规定分开放置乙炔、氧气瓶5米以外;
4.5.3.2不按规定填写各种票证;
4.5.3.3违章混放氢气、氧气、乙炔气瓶;
4.5.3.4压力容器及附件不按规定监测、校验,失灵;
4.5.3.5电机连轴装置缺防护罩;
4.5.3.6焊接设备管道时,用设备当二次线;
4.5.3.7劳动保护器材,消防器材管理保管不好,残缺不全,卫生差,滤毒罐失效,不及时更换;
4.5.3.8地沟盖板损坏不及时更换;
4.5.3.9安全防护栏破损不牢;
4.5.3.10设备法兰、螺栓不全;
4.5.3.11用金属物撞击带有气体的设备、管线、活塞、活门等物体;
4.5.3.12违反安全规定违章指挥;
4.5.3.13施工完毕没按要求做到工完场地清;
4.5.3.14乱接乱拉电线;
4.5.3.15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上岗;
4.5.3.16不按规定持证上岗;
4.5.3.17其他不服从安全管理的各种行为、安全遗患。
五、考核方法与奖惩
5.1 考核分为自评考核和公司考核,坚持自评考核与公司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公司考核工作由公司安全环保部具体实施,每季度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年终进行综合考核。
5.2 各部门安全生产负责人应认真总结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年终对照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表进行自评考核,自评考核表报公司安全环保部 。
5.3 公司对部门安全生产负责人考核时成立考核小组,由安全、生产、职工代表等有关部门及人员组成。考核小组必须尽职尽责,遵守实事求是的原则。
5.4 考核小组在组织考核时应充分肯定被考核人的安全工作业绩,认真听取被考核人的工作陈述、现场了解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和记录,对照考核标准表进行考核。
5.5 考核组应与被考核人当面交换考核情况,提出整改意见。
5.6 职工的考核由各部门组织进行考核,考核情况报公司安全环保部。
5.7 公司职能部门负责人、职工考核按照考核表内容进行,考核方法定量与定性相结合,考核总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90分为良好,70—80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四个档次。部门负责人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进行奖惩,职工由所在部门(车间)进行奖惩。
5.8 公司对考核情况优秀、良好者分别进行奖励,安全责任制考核奖励资金从安全费用中列支。
六、附则
6.1 被考核人弄虚作假,提供假情况、假资料的,取消考核资格并通报批评。
6.2 考核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给予通报批评及行政处分。
6.3 本制度由安环部负责解释。
6.4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第7篇 生物公司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
1、总则
1.1、为了认真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公司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遏制重大、特大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财产和员工的生命安全,为公司跨越式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1.2、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应建立不同层次的安全生产目标,形成规范化管理体系中一个相对完整的部分,即对各子公司、各项目经理部下达任务,年终按目标实施考核、奖惩。
2、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特点
2.1、安全生产目标的制订:在公司总经理主持召开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根据公司前期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制订本年度的安全生产目标,并将目标列入公司年度考核。
2.2、安全生产目标的执行:集团公司目标下达后,各部门及各施工项目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再将目标进行分解细化,层层落实到各作业区及其班组,并依此检查和考核。将完成情况与个人的经济利益、先进评比、职务升迁等挂钩,明确各级领导及每个人的目标及责任,以便每个单位、个人在工作中对照目标开展工作。
2.3、安全生产目标的检查:年度目标确定后,公司每年组织专项安全生产检查活动,检查各部门及各施工项目对目标的分解及贯彻落实情况,每年组织年中和年底的目标执行情况检查,分析完成目标的经验做法,查找未完成目标的问题和原因,制订改进措施。
2.4、安全生产目标的考核:每年年底对各单位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汇总,根据年初确定目标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兑现。通过对目标的考核兑现,达到目标管理的绩效反馈,实现闭环管理。
3、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作用3.1、有利于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的制定。公司每年年初应制定年度安全生产计划,通过目标管理的形式,
把指标下达到各部门,上下团结一致完成目标。
3.2、有利于公司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是一个系统工程,每个指标都涉及到很多部门,需要各部门之间密切配合,共同努力才能圆满完成。
3.3、有效地调动部门和员工的积极性。各部门和员工在明确各自的目标和岗位责任后,能够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合理安排各自的时间和精力,在规定的时限内自主完成任务。
3.4、有助于评估工作的开展。目标确定以后,通过阶段性的检查考核,使每个部门和员工清楚地知道各自目标完成情况,明确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使下一步的工作更有方向。
3.5、有利于考核。安全目标是考核的前提和内容,最终以目标的完成情况与考核工资、奖金以及工作成绩挂钩。
4、安全生产目标的建立
4.1、伤亡事故控制指标: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不发生人身重伤事故;不发生特别重大设备事故;不发生人员责任重大设备事故;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不发生重大财物被盗事故;不发生其他重大的管理责任事故;
4.2、安全达标文明施工指标: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范的要求,确保生产过程安全有序。
5、保证安全生产目标完成的措施和方法
5.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总经理办公会上研究、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建筑业有关安全生产指示精神,部署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公司及各基层单位应制订并完善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公司应坚持每季一次安全生产分析会,分析总结每季度的安全生产情况,基层单位应坚持每月一次安全分析会,每季一次安全生产扩大会,使公司对安全生产方面的要求、精神直接深入到基层;通过安全述职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奖惩制度,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
5.2、深入宣传贯彻公司安全理念,推动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确立“没有消除不了的隐患,没有避免不了的事故”的安全理念,并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活动,大力宣贯安全理念,推动公司企业安全文化的建设,以期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
5.3、推广安全性评价工作:安全性评价工作是基于公司对设备、管理等方面广泛自查自改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对公司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的评价打分,对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整改建议,变以往定性的安全检查为定量的安全评价,对安全生产现实情况进行定量分析。公司根据发现的问题和建议,举一反三,排查整改,然后再组织专家进行复查。在自查—整改—评价—整改—复查—再整改的评价循环中,公司通过对设备的整治、规章制度的健全、管理的完善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5.4、开展危险点预控工作:公司在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开展危险点预控工作。
各部门及各施工项目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开展危险点分析预控工作,以期防止了人身事故和误操作事故的发生。
5.5、大力开展反违章活动;加大安全监督检查的力度和频度,对事故、异常和违章坚持“三不放过”,对各类违章行为和违章造成事故的有关人员应按规定严肃处理。组织安全互查,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巡视活动。健全安全生产督察组织,配备交通工具和监察设备,加强生产施工现场的违章查处,提高作业人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
5.6、辩识重大危险源,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在辨识和评估潜在的重大危险、事故类型、发生的可能性、发生过程、事故后果及影响严重程度的基础上,对应急机构与职责、人员、技术装备、物资、救援行动及其指挥协调等发面预先做出的具体安排并实施演练,增强对突发重特大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
5.7、加强安全教育与培训:
5.7.1、采取外培、内培等多种形式,举办各类人员培训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5.7.2、不断创新安全教育的形式,举办题材新颖的各种集体安全活动,扩大安全教育室的功能和效果;
5.7.3、利用技能练兵和技能大赛活动,把安全业务与技能作为一个重点,提高生产作业人员的安全知识和业务技能;
5.7.4、各部门及各施工项目应充分发挥安全活动日的作用,加强检查,提高学习质量;
5.7.5、各施工项目应坚持把“三种人”、外包队伍、农民工等各类人员的教育培训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并列人工作计划,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思想和安全素质,为安全生产提供可靠的保证。
6、奖罚规定和评审办法
6.1、考核评审办法:由安全部根据检查实施细则每月考核一次,每季报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审定,年底对各单位该年度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汇总考核。
6.2、实行奖惩制度,要把思想教育工作同行政、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在奖励上,要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在处罚上,要坚持以教育为主,惩教结合的原则。
6.3、安全生产奖惩贯彻'以责论处'的原则。对认真贯彻安全生产职责并在安全生产中取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发生事故负有责任的人员给以批评和处罚,对失职、渎职或严重违反规程制度虽没造成严重后果的,也要给以批评和处罚。
6.4、安全生产应实行严格的奖惩制度。对在安全生产中作出显著成绩和特殊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要给予重奖;对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的,应予以重罚;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6.4.1、奖励
(1)通过公司年终安全检查评比,对获安全生产优秀前二名的部门给予年度安全生产单项奖,奖励额为:第一名的部门奖励2000 至4000 元;第二名的部门奖励1500 至3000 元。
(2)结合年终检查,对各部门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工作实绩考核,评选公司安全先进工作者,并发给200 元以上的奖金,以资鼓励。
6.4.2、处罚
(1)对责任事故单位及主要领导人和事故责任人的处罚:
对上等级事故隐瞒不报的责任事故的单位,对无故拖延事故报告的单位,根据情节予以处罚,并通报批评。
由于违章行为而造成责任事故的,要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对责任事故单位处以1000 元--50000元的罚款,并对单位的主要领导以单位罚款的10%实施处罚。
一次责任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 元以上的单位,按照直接经济损失15%的比例予以罚款。对事故主要责任者的处罚,按直接经济损失的10%—30%执行罚款。
重伤、死亡事故的处理结案依据当地劳动部门、工会组织和检察院审定认可的《职工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结案审批表》。
交通事故的处理结案依据当地交警部门裁定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交通事故经济损失数额的认定,依据当地保险部门认可的《估损项目清单》。
6.4.3、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权,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要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和承包风险金挂钩。
6.4.4、奖惩执行
通过年终评比,获得安全生产先进的单位,在次年的安全工作会上予以公布。根据评比情况以及奖励数,由公司财务部直接下拨给各得奖项目部。
个人奖励由公司在次年的安全工作会上予以发放。
对责任事故项目部及有关人员的罚款,待事故处理结案后,由公司财务部根据公司安委会的处理意见,从事故项目部的财务行政经费中划拨,并入公司安全基金。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8篇 安全生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济南热电有限公司明湖热电厂安全生产事故行政责任的追究。
二、内容:
第一条为有效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依法实施安全生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厂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厂各级行政领导及各车间、处室。
第三条安全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不断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意识,以建立健全责任体系为基础,强化安全措施为保障。
第四条对因失职、渎职行为而发生下列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或者影响社会稳定的安全生产事故负有领导和监管责任的,依照本制度追究行政负责人以及相关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发生从业人员因工死亡和重伤事故;
(二)发生重大火灾事故及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责任事故;
(三)发生一次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的重大行车责任事故;
(四)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五)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
(六)危险化学品大量泄漏的责任事故,及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保管发生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七)对发生不可抗拒的意外事故如地震、涝灾害等不及时妥善处置并迅速组织救助的;
(八)其它虽未形成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在社会和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的。
第五条各级行政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总责,各分管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安全生产管理实行“一岗双责”。
第六条安教处是我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加强对本厂内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并履行安全生产监督职责。
第七条各车间、处室等部门是落实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的具体实施单位,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有监督、管理责任,并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完成安全生产目标,负责编制、修订本部门安全应急求援预案;负责本部门范围内安全检查,及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整治工作;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部门负责人应当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理工作,并及时上报情况;
第八条厂工会组织负有依法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的责任;应对企业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情况和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
第九条对不按规定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或因失职、渎职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依照本制度规定对行政负责人及有关责任人,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各级领导应及时赶赴现场组织事故抢救,防止灾害扩大,并按规定立即上报。对不及时赶赴现场组织事故抢救,造成事故扩大的相关领导,以及对事故隐瞒、谎报和拖延不报的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记过直至撤职处分。
第十一条发生轻伤或一次重伤1至2人的事故,由厂负责组织工会、生技处、安教处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并将事故调查处理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公司安全生产部备案。
第十二条、发生1次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下的安全生产事故以及第四条中所列范围的事故(包括重大未遂伤亡事故)后,由公司安全生产部、工会、监察室和相关的职能处室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
第十三条、依照有关规定,对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造成重大事故的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对负有行政责任的提出行政处分建议或做出行政处分决定
第十四条、凡发生第四条所列范围的安全责任事故或突破签订的安全责任指标的部门和被实施安全行政责任追究的工作人员,取消其当年参加上级领导部门组织的评先评优资格和当年考核优秀以上等次的资格。
第十五条本制度所列条款如遇安全生产法律及上级规定不符的,以法律规定和上级规定为准。
三、考核:
按厂综合考核细则执行。
第9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项目部安全员
一、 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以及上级有关规章制度、指示和精神,坚持原则,尽职尽责。
二、 协助项目经理开展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定时向项目经理汇报本项目安全生产情况。参与编制安全技术专项施工方案。
三、 督促项目部领导,组织职工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定期进行安全思想教育。
四、 行使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权,负责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工作,随时随地督促有关人员解决不安全问题和制止违章指挥、冒险作业行为。遇重大险情或事故隐患,有权责令停工,立即采取妥善措施或上报处理
五、 负责组织新工人进行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持证作业情况的监督检查。
六、 负责工伤事故的统计上报工作,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七、 作好本项目安全生产资料的管理以及其他安全档案工作。
八、 责任目标:确保项目部各项安全生产资料的齐备、有效,各项安全生产报表及时上报,安全生产隐患整改落实到位,各项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施工方案、操作规程落实检查到位,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教育率100%,安全技术交底率100%。无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重庆市力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3日
第10篇 爆破操作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爆破操作员必须持有有效“爆破员作业证”上岗,遵守操作规程,在安全员的监督下,按规定的程序和制度、方法作业。
二、领取炸药物品后,要及时送达爆破工地和施工作业区,不准在途中及其它地方停留、存放。剩余的爆炸物品,在安全员的监督下,及时退回炸药库,运输中,管、药不得混装、混放。
三、如遇特殊情况,不能直接作业时,应将爆炸物品在安全员的监督下存放在储存箱内,管、药不得混放、混装,并设专人看守、锁好。
四、上岗前不得饮酒,作业时不得吸烟,自觉接受安全员的监督,配合公安人员对工作的检查。
第11篇 企业管理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编制年、季、月、生产计划时,要列入安全生产的指标和措施。公布各项生产指标的同时,公布安全生产指标及措施落实情况。
二.负责将年度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列入各级年度施工生产计划并安排实现。
三.接收建设单位的新任务时,对有尘、毒危害或大型拆除工程时应与工程师详细研究,以确保安全施工。
四.下达的新建、改建、扩建计划中,应有相应的职业安全卫生措施内容,并征求安全技术意见。
五.新项目投产前,不符合安全技术,工业卫生要求的不得下达计划和安排生产。
六.合理安排施工生产任务,要妥善平衡施工力量,协调指导施工,以防因抢任务引起各种不安全因素。
第12篇 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会议精神。
二、建立健全项目部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各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四、组织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安全素质。
五、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强化现场管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保证安全生产。
六、定期召开工程例会,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七、监督检查所辖施工方各工种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的制定情况和生产单位编制有关的作业规程、措施、方案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八、监督检查各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落实各项措施的实施。
九、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发生事故时及时积极组织抢险救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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