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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风险警示预防应急公告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9 热度:43

生产安全风险警示预防应急公告制度

第1篇 生产安全风险警示预防应急公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全面体现预防为主的思想,实现对风险的超前预控以预防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风险预控管理

公司应建立并保持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程序,以全面辨识公司生产系统和作业活动中的各种危险源。明确危险源可能产生的风险及其后果,并对危险源进行分级、分类、监测、预警、控制预防事故的发生。

一、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

公司应组织员工对危险源进行全面、系统的辨识和风险评估,并确保:

1、危险源辨识前要进行相关知识的培训

2、辨识范围覆盖本单位的所有活动及区域

3、对所有工作任务建立清册并逐一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并对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资料进行统计、分析、整理、归档。(1)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应采用适宜的方法和程序,且与现场实际相符;(2)对辨识出的危险源进行分级分类;(3)危险源辨识时考虑正常、异常和紧急三种状态及过去、现在和将来三种时态;

4、工作程序或标准改变、生产工艺发生变化以及工作区域的设备和设施有重大改变时,能及时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

5、发生事故、出现重大不符合项时,能及时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

二、风险管理对象提炼、管理标准和管理措施制定

在对危险源进行辨识、分析的基础上应提炼出相应的风险管理对象,并符合下列要求:

1、风险管理对象的提炼要具体、明确,一般应按照人、机、环、管四种风险类型来确定;

2、针对风险管理对象矿井应制定相应的管理标准和措施并形成程序;

3、管理标准和措施的制定,应遵从全面性原则、可操作性原则和全过程原则;

4、管理标准和措施的制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管

理制度的要求;

5公司应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对管理标准和措施进行修订和完善。

三、危险源监测

公司应采取措施对危险源进行监测,以确定其是否处于受控状态。并确保:

1、危险源监测方法适宜并在风险管理程序中予以明确;

2、危险源监测设备灵敏、可靠;

3、危险源监测信息传递畅通、及时相关信息能及时录入管理系统。

四、风险预警

公司应采取措施对危险源产生的风险进行预警,使管理层和责任人能够及时获取并采取措施加以控制。风险预警应:

1、针对不同级别、类别的危险源和不同程度的风险,制定相应的预警方法;

2、建立完备的信息流通渠道,使预警信息传递畅通、及时。

五、风险控制

公司应建立程序以确保风险管理标准、风险管理措施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贯彻与执行,以实现对风险的控制。并符合:

1、对危险源及其风险的控制遵循消除预防、减弱、隔离、联锁、警示的原则;

2、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风险管理标准与措施制定及隐患消除、控制效果评价等环节符合pdca的运行模式;

3、制定年度生产作业计划时应以上年度风险评估报告为依据充分考虑本年度计划实施时潜在风险;

4、根据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结果和相关规定,编制《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应急预案》及其它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5、在进行重大以上风险任务时,必须编制专门的安全措施,并明确安全工作程序。

六、信息与沟通

公司应建立并保持程序,以确保员工与相关方能够及时获取风险预控管理信息,并可相互沟通、告知公司应确保:

1、员工参与风险预控管理方针和程序的制定、评审;

2、员工参与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及管理标准、管理措施的制定;

3、员工了解谁是现场或当班急救人员;

4组织员工进行班前、作业前风险评估并留有记录。

七、风险财政管理

公司应实施风险财政管理,以转移风险、降低风险成本、强化员工风险管理意识并应:

1、建立《事故费用评估报告》及年度《风险财政评估报告》《风险财政评估报告》应包含保险理赔相关分析;

2、对单位年度事故损失进行分类统计、分析记录齐全;

3、按照国家规定对员工进行投保;

4、有矿井投保险种的记录和理赔费用的统计和赔付资料。

八、职工安全健康管理

公司应了解和掌握员工安全健康状况,对员工安全健康进行管理并应:

1、定期组织员工开展有关工人安全、健康方面的知识培训和宣传、教育活动,在员工业余活动集中区域张贴工余安全健康的宣传资料;

2、组织员工对工余安全健康风险进行评估,并制定防范措施;3鼓励员工汇报工余安全健康事故,并形成制度。

第三章 保障管理

应从组织保障、制度保障、文化保障等方面建立并保持程序,以保障公司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和运行。

一、组织保障

公司应建立健全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组织机构,以组织、协调、指导、监督风险预控管理工作,组织机构应:

1、职责明确、分工合理,负责风险管理全过程;

2、由不同层次的有代表性的人员组成。公司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的最终责任由公司最高管理者承担。公司管理层应为实施、控制和改进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提供必要的资源。

二、制度保障

1、公司应建立健全与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相关的目标、责任、奖惩、举报、投入保障、风险控制、员工行为、文化建设、安全会议、教育培训、技术审批、安全监测、人员操作、设备使用、应急救援、监督检查、考核评审、灾害预防、班组建设、卫生健康、环境保护等管理制度,并确保:

(1)、各项规章制度贯彻到全体员工;

(2)、有相应机构、部门负责上述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培训、监督检查与考核。

2、公司应建立并保持程序,以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相关要求,并确保:

(1)相关活动遵守适时的法律、法规、标准和相关要求;

(2)每年至少评价一次本单位对在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相关要求的遵守情况,并形成评价报告;

(3)及时更新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相关要求的信息,并将这些信息传达给员工和其他有关的相关方;

(4)资料齐全完善有目录清单。

3、公司应建立并保持程序,以规范体系文件、记录的管理,保证在体系运行的各个场所、岗位都能得到相关有效的文件、记录,并确保:

(1)有专门机构或人员负责文件收发、传达、归档;

(2)文件收发、归档要有记录;

4、与风险预控管理体系相关的各种记录应字迹清楚、标识明确,并可追溯相关的活动。

5、记录保存和管理应便于查阅,避免损坏、变质或遗失并明确记录保存期限。

三、安全文化保障

公司应建立并保持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管理程序,以发挥安全文化的导向、激励、凝聚和规范功能。安全文化建设应:

1、明确安全文化内涵、目标、内容、模式、建设流程,并最终形成实施方案;

2、以实现员工自我管理为目标;

3、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地贯穿于公司的各项管理。

第四章 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

公司应建立并保持人员不安全行为控制程序;对人员不安全行为进行识别和梳理,并制订员工岗位规范和控制措施,以实现人员准入、培训、监督全过程的流程管理。

一、人员准入管理公司应建立并保持员工准入管理标准,人员准入管理标准应:

1、明确岗位设臵要求和岗位需求计划;

2、明确员工准入条件,包括员工身体条件、专业技能、文化水平

等。

二、人员不安全行为识别与梳理

公司应在危险源辨识的基础上,对识别出的人员不安全行为进行梳理,总结分析不安全行为的发生规律,为不安全行为控制提供依据。人员不安全行为梳理应:

1、全面、具体、准确、有针对性;

2按照风险等级进行分类。

三、员工岗位规范

人员不安全行为识别与梳理的基础上,公司应制订员工岗位规范岗位规范应:

1、种类齐全

2、明确各岗位工作任务;

3、规定各岗位所需个人防护用品和工器具;

4、明确各岗位安全管理职责;

5、明确各岗位安全行为标准;

6、确保在完成预定任务存在多工种交叉作业时,必须制定书面安全工作程序。

四、不安全行为控制措施制定

公司应制定员工不安全行为控制措施,以确保员工岗位规范的有效执行措施应:

1、结合公司自身的特点和员工不安全行为特征;

2、涵盖影响公司人员不安全行为的各类因素;

3、针对不同类型的不安全行为分别制定员工培训教育。

公司应建立员工培训教育机制,以提高员工安全知识、意识和技能员工培训教育应:

1、明确员工培训与绩效考核的职能部门及人员,并有绩效考核制度;

2、有足够的培训资源师资、教材、资金、场所、设施等;

3、每年至少对全员进行一次以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为主的体系培训。

4、明确员工培训内容;

5、建立员工培训信息档案;

6、对参加培训的人员必须进行考核或考试;

7、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前对员工进行培训并有记录;  8、新入公司员工要接受不少于72小时的安全培训和岗位技能培

训。

五、员工行为监督

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员工行为监督制度,及时对人员不安全行为进行监督和控制并应:

1、确定监督机构配备相应的管理、监督、考核人员;

2、明确监督范围、方式、频次;

3、对监督结果进行分类统计、分析并制定改进计划。

六、员工档案

公司应建立健全员工档案,全面掌握员工信息,以实现分类管理并确保:

1、所有在岗员工的档案齐全;

2、每个员工档案的信息内容完整,内容应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籍贯、文化程度、身体状况、职业技能等级或职称、参加工作时间、简历、培训情况、违章情况、受奖情况、受处分情况、职务或工种变动情况记录;

3、对档案内容进行分析、评估,明确需重点监控对象。

七、职业健康管理

公司应建立并保持员工职业健康控制程序、及时识别和控制职 业健康方面的有害因素,保障员工职业健康。

1、公司应为员工创造安全、健康的作业环境,并应确保:

(1)作业人员周围环境(温度、噪声、煤尘、烟尘等)满足健康要求;

(2)各作业环境及餐饮、洗浴等公共场所卫生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员工个体防护及各作业场所,健康安全防护设施齐全有效提示标志醒目;

(4)为公司提供及时服务的医疗机构,设置能满足员工日常健康检查和紧急救护需要。

2、公司应建立员工健康检查监护制度,及时掌握员工安全健康状况,做好员工职业病预防工作并应:

(1)对在岗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和健康监护符合《安全规程》规定;

(2)有符合《职业病防治法》的职业病防治计划,并按计划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3、定期对员工进行健康体检,并建立《员工健康档案》;

4、每次体检结束后,对员工提供预防疾病和职业病的医学建议;5、对发现患有职业病的员工,立即通知并提供治疗及康复条件并妥善安置;

6、员工上岗、转岗、离岗前进行健康检查;

7、定期对员工进行健康宣传、培训。

八、环境保护管理

公司应建立并保持环境管理程序,及时识别和控制环境有害因素预防环境破坏和污染事故保持公司环境良好。环境保护应:

1、制订完备的环境综合治理计划和目标,有专门机构检查;

2、规范公司废油脂的回收管理,设置防止油脂泄漏和废油回收的设施或装置并对废弃油品进行标识;

3、严格落实公司废气或粉尘物质监测和控制措施;

4、对公司污水排放和净化进行监测,确保污水通过管路排放到地面集中处理,符合《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技术要求;

5、确保公司噪声防护完善对作业场所噪声进行监测,噪音超标地点应有降噪措施;

6、对公司固体废弃物进行分类管理,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和人员进行处理;

九、手工工具管理

公司应有手工工具完好标准、使用规程和管理制度。并符合下列要求:

1、有手工工具检查清单;

2、自制手工工具、非标制作的手工工具要预先制定标准,并经批准;

3、不使用时要将工具整齐摆放在指定的工具箱包、袋、套或库内,利刃工具有专门的护套;

4、集体手工工具由专人管理;

5、有手工工具使用管理台帐损坏的工具应及时更换;

6、在高架平台使用手工工具时手工工具必须加装固定的手腕带7、对气动工具使用前进行风险评估;

8、有使用的气动工具的登记台帐、管理办法和定期检查记录。

十、标识标志管理

公司应建立并保持标识标志管理程序,以规范标识标志的使用、设置、检查与维护。标识标志的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对全体员工培训标识标志的含义,并建立标识标志公示牌板2、标识牌板的安装不应妨碍人车通行;

3、工作和作业场所标识标志的设臵应便于作业人员观看;

4、消防器材和急救设施存放点有明显的指示标志;

5、噪音超标区、有毒有害区域、危险区域及受污染区域应有警示标识,并保持完好;

6、所有工业管路均有介质色标和介质流向标识;

7、危险化学品的运输,车辆和储存场所有符合标准要求的标志8固定管路和有害介质管路上的阀门有标签,并在管路布置图上有识别标识;

9、地面公共场所有避灾路线指示标志

10、仓库、车间、道路、露天场地按功能要求进行划线分区管理并有功能分区标识;

11、设备有标有最大载荷负荷的标签,大容量的储罐要加标签说明介质和危险性。

第七章 检查、检查、审核与评审

一、检查

1、公司应制定反映企业全面风险预控管理绩效的考核评价标准。评价标准应:(1)涵盖并满足本规范的要求;(2)结合矿井自身特点(3)符合促进风险预控管理的方针和目标的实现;

2、公司应定期或不定期对照评价标准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应:(1)系统、全面;(2)重点关注可能产生不可承受风险的危险源;(3)记录真实、准确、可追溯;

3、公司应对检查发现的不符合项:(1)分析其产生的原因;(2)按照不符合的处理程序予以纠正;(3)重新审核或制定相应防范措施,防止再次发生。

二、审核

公司企业应制定并保持体系审核程序,定期开展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审核。以审核实施情况与体系的符合性,评价是否能有效满足企业的方针和目标。体系审核应:

1、覆盖体系范围内的所有运行活动;

2、由能够胜任审核工作的人员进行;

3、对审核结果进行记录,并定期向管理者报告,管理者应对审核结果进行评审,必要时采取有效的纠正措施;

4、及时将审核结果反馈给所有相关方,以便采取纠正措施;

5、对已批准的纠正措施制定行动计划,并作出跟踪监测安排以确保各项建议的有效落实。如果可能审核应由与所审核活动无直接责任的人员进行。注这里“无直接责任的人员”并不意味着必须来自企业外部。

三、管理评审

公司应按规定的时间间隔对体系进行评审,以确保体系的持续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管理评审应:

1、确保收集到必要的信息以供管理者进行评价;

2、根据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审核的结果,环境的变化和对持续改进的承诺,指出可能需要修改的风险预控管理体系方针、目标和其它要素;

3、评审结果应予公布并应跟踪监测其改进情况;

4、将评审结果形成文件。

第2篇 安全生产责任包保制度

为增强领导干部安全生产意识,彻实转变干部工作作风,提高领导干部的责任感、使命感、压力感、紧迫感,促使干部、职工秉乘“用心做事,追求卓越”的核心价值观,确保完成我厂的各项任务和集团公司的“816210”工作目标努力奋斗,根据上级要求,结全我厂实际情况,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包保制度:

一、成立安全责任包保领导小组

组长:厂长

副组长:副厂长

成员:各车间、各部室负责人

二、领导小组的职责

1、对包保人所检查出的问题给予平衡,监督包保人深入车间的情况。

2、对包保人进行考核

三、包保方案

包保人

包保(部室)车间

包保班组

月深入车间次数

厂长

选煤车间

10

副厂长

原煤准备

15

经营管理科科长

机修车间

电工班

18

原煤车间主任

李平班

18

生产技术科科长

李付明班

18

洗煤车间主任

机修车间

机械维修大班

18

原煤车间主任

准备车间

包机组

18

综合办主任

李晓波班

8

储装运车间主任及技术员

储装运车间

采制化组

15

外运装车班

地镑组

18

推煤机组

18

对包保人的考核

为了更好的落实安全包保管理制度,将安全包保人纳入专项考核,分别对包保人深入车间次数,现场发现处理隐患情况,对包保范围人员的安全与业务知识培训和环境治理,安全文明生产等方面进行考核。见考核标准及评分办法:

第3篇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检查验收制度

一、领导重视,明确职责,精心部署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我所把此次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作为目前交通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专门成立以项目经理组长,书记副组长,各个部门领导成员的施工建设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目标、隐患排查重点和具体实施步骤。

二、突出重点,结合实际,合力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我所安全隐患排查组结合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对各维修的设备、安全制度建立、环境卫生条件进行了统一检查;

三、健全机制,强化监督, 全力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本着“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推行管理制度和管理手段创新,不断完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一是实行隐患整改落实制度,做到整改期限落实到位、整改内容措施落实到位、整改责任人员落实到位。对查处的各类隐患,实行“一患一档,分类治理”对列入整改计划的隐患,实行定时间、定人员、定资金、定责任。二是对各类隐患实行分管领导分线负责制度,分别由各股室的分管安全的各位领导,负责隐患的整改落实。

四、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们在隐患排查治理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项目建设安全中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由于客观原因,监管不到位、措施不落实的问题仍然存在;

二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

五、下一步重点做好的几项工作:

我们将以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为契机,以科学发展观未指导,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切实抓好施工建设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一是加大力度,进一步排查安全隐患,由排查静态隐患向动态隐患深入,重点加强隐患的排查整改,消除不安全因素。

二是落实隐患整改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责任,工作中具体看隐患排查整治到位了没有。

三是健全完善应急预案,逐步建立完整的应急预案,并尽快形成相应的工作制度和程序。

四是把隐患排查整改列入年度安全目标考核内容,长抓不懈,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第4篇 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动车加强机辆进入生产装置区、罐区的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进入生产装置区、罐区的机动车辆,必须佩戴标准阻火器,办理“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区、罐区通行证”(消防车、救护车、气防车除外)后,方可进入。

第三条  “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区、罐区通行证”由所在生产装置、罐区的车间安全员办理。

第四条  进入生产装置区、罐区机动车辆通行证,有效时间不超过12小时。

第五条  门卫值班人员要严格履行岗位安全职责,对进入生产装置区、罐区的机动车辆进行严格检查,做好登记,对阻火器不符合标准或无“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区、罐区通行证”的车辆,严禁进入生产装置区、罐区。

第六条  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区、罐区后,必须按指定路线行驶,不得随意改变行驶路线。

第七条  进入生产装置区、罐区后,如果出现火灾、爆炸或泄漏等事故,必须立即停车熄火,听从有关人员的指挥。

第八条  在生产装置开停工期间,禁止一切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区。

第九条  非防爆电瓶车、机动三轮车、拖拉机、翻斗车等不准进入正在生产的装置区、罐区。

第十条  “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区、罐区通行证”一式两联,第一联由带车人或驾驶员持有,进入生产装置区、罐区时随身携带;第二联为存根,由所在生产装置、罐区的车间存档,保存期限为一年。

第十一条  本规定由安全环保科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5篇 维修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国家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适合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工种、各机电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检查制度的落实情况。

2、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领导机构,生产部门和班组应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督促、教育和检查职工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3、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教育职工严格执行各工种工艺流程,工艺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4、各工种必须经过一定时间的专业技术培训学习和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并经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操作。

5、企业实行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生产安全由安全小组负责,必须设立专职安全员,负责检查监督安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6、严禁将危险物品带入维修现场,要害设备、易燃易爆品由穿戴防护用品的专人保养和管理,并经常进行检查和维修。

7、维修人员不得穿拖鞋进入车间,不得酒后操作、打闹和聊天。

8、维修车辆前,应将车辆停、架牢固后方可作业。举升设备应由专人操作,非工作人员不准进入车下,举车时不准检修举升设备。

9、路试车辆必须由具有驾驶证及技术熟练的试车员进行,并在规定的路段上进行。

10、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学物品,粉尘、腐蚀剂、污染物、压力容器等应有安全防护措施和设施,压力容器及仪表等应严格按有关部门要求定期校验。

11、根据季节变换切实做好防火、防涝、防冻、防腐及防盗工作,并制定相关措施,配备消防器材。配电设施线路确保完好,性能可靠,使用移动电具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12、发生事故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保护好现场,查明原因妥善处理。

13、坚持安全检查和自查。

安全检查内容:检查安全负责人员安全工作实施情况;检查员工安全执行情况;安全制度落实情况;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安全教育情况。

第6篇 机修班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二、严格遵守操作规范,细心操作,精心维护。

三、岗位设置规范、工具及各种移动设备摆放符合规定。

四、外单位人员不经允许不准随意进入操作场所,不准随意动用任何设备。

五、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防护物品和器具,工作中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六、新来人员必须经厂,班组两级安全教育方可上岗。

七、任何人不能带小孩进入作业区域。

八、按时巡回检查,每天不少于两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填写维修记录,发生事故正确分析判断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九、保持机修车间设备清洁,保证作业场所整洁卫生,搞好安全文明生产。

第7篇 其它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 遵章守法,遵守国家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地方政府文件。

(2)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企业的每个职工都应在自己的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3) 特种作业持证上岗,认真学习和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遵守本工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严格遵守劳动、操作、工艺、施工和工作纪律。

(4) 精心操作,严格纪律,不得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酒后不得操作。

(5) 特种作业是危险性作业,工作中必须精力集中,严格按照“三不伤害”从事作业,施工用具使用前仔细检查,安全设施齐全灵敏。

(6) 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拒绝违规指挥。

第8篇 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为强化本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贯彻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十六号令)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度

1、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主体责任。

2、本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本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

3、设备安全部具体负责事故隐患排查的组织协调、督查督办、整改验收、资料汇总和报表填报工作,由安全员具体组织实施。

4、明确各部门及各岗位从业人员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职责,制定针对性的治理措施,落实相关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

5、各车间自觉接受、积极配合设备安全部对各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督查和检查。

二、排查主要内容及措施

依据本企业存在的危险隐患及重点部位分析,排查主要内容如下:

1、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落实情况。

2、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3、定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安全生产隐患登记建档及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情况。

4、其他情况:企业生产现场实行劳动定员,设立安全标志,配备劳动保护用品,生产能力和劳动强度要满足机器和人的要求,实行领导带班;加强要害部位的区域重点管理,对要害岗位以及危险区域要有专人管理,采取防范措施,并设有明显标志和警示牌。

5、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投入情况,如消防器材的投入等。

6、各岗位工种严格按各自的操作规程操作情况。

7、生产车间及厂区环境卫生情况。

8、安全生产其它方面的有关要求。

三、事故隐患定期排查分析制度

1、实施事故隐患排查与安全生产检查相结合,定期排查与经常性排查相结合的原则。

2、每月组织一次定期排查,排查工作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带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进行。

3、每月召开一次事故隐患排查分析会议,会议由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召集,各部门负责人以及安全员参加。会议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分析、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并做好会议记录。

4、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及时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本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四、事故隐患治理和监控制度

1、对排查出的各类事故隐患,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等级,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2、对一般事故隐患,由隐患部门负责人组织立即整改。整改难度较大或需一定数量的资金投入,由隐患所在部门提出隐患整改方案,经设备安全部和人事行政部审核,单位负责人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由设备安全部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验收。

3、在事故隐患整改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五、重大事故隐患管理制度

1、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组织本单位部门技术人员和专家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评估,确定事故隐患的类别和具体等级(一级重大、二级重大、三级重大),并提出整改措施建议。

2、对评估确定为重大的事故隐患,及时填写《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报告表》,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单位盖章后,报主管部门(市、县(市、区)直属企业)或市安全生产监管部门

3、及时组织编制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 隐患概况;(现状和发生原因、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2) 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3) 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4) 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5) 负责治理的部门和人员;

(6) 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7) 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4、按整改方案认真组织治理,并在治理期限内完成。

5、治理结束后,组织本单位技术人员和专家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生产评价机构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

6、隐患治理评估通过后,填写《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完成报告书》并附评估报告报安全监管部门,安全监管部门复审通过后,事故隐患销案。复查未通过,继续整改,直至复查通过,恢复生产。

六、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资金保障制度

1、在年度财务计划安排时,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资金列入财务预算,予以资金保障。

2、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资金,主要包括事故隐患治理的费用、相关宣传费用和专项奖励。

3、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资金,由负责隐患治理的部门编制资金使用计划,报部门经理审核,单位负责人批准后使用。

4、财务部门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资金,单独建帐加强管理。

七、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

1、鼓励本单位广大从业人员对存在的事故隐患进行举报,举报方式包括来访、来信、网络等,设立专门用于接受举报的信箱。

2、设备安全部负责事故隐患举报的登记、汇总工作,作好书面记录。

3、对接受的事故隐患举报,由二名以上安全管理人员进行调查核实。

4、给予事故隐患举报人的奖励应具备以下条件:

(1)、属重大事故隐患或影响较大的隐患;

(2)、在本单位组织安全检查或隐患排查中未发现的隐患;

(3)、举报人留有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5、奖励方式为直接发给一定数额奖金或年度考核中予以奖励和表彰。

6、奖励方案由设备安全部和人事行政部审报,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八、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表填报制度

1、每月末,各部门将本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登记台帐》报设备安全部。

2、设备安全部每季度/每年对台帐进行汇总后,填写《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分析报表》,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后,报有关部门。

九、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档案管理制度

1、设备安全部定期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报表、台帐、工作见证、会议记录等资料分门别类进行整理汇编成册,并长期保存。各部门相应地做好资料整理汇总工作。

2、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建立“一患一档”,主要包括:

(1)、重大事故隐患评估定级材料

(2)、《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报告表》

(3)、监管部门《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指令书》

(4)、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5)、监管部门《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跟踪督查记录表》

(6)、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完成评估报告

(7)、《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完成报告书》

(8)、监管部门《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完成审查表》

(9)、其它相关资料

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一患一档”长期保存。

十、排查重点部位及存在危险分析

本企业生产系统包括装配车间、机加工车间、注塑车间,可能发生的事故有:

1、流水线线路破损导致短路,发生触电伤亡事件。

2、冲、气、液压机操作人员思想不集中,易导致手指压伤等事故。

3、无特种设备作业证,违章操作特种设备,造成的伤亡事故。

4、机加工车床,铣床机械伤害

5、注塑机控制系统失灵,导致人员伤害事故。

6、特种设备出现故障,以及人员违章操作导致的伤亡事故。

7、仓库上层摆放不规范,掉落砸伤事故。

8、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摆放不规范,发生火灾事故。

第9篇 风电场安全生产考核及奖惩制度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制,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保证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上级有关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制定。适用于风电场。

第三条 安全工作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鼓结合,批评教育与经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以奖惩为手段,以教育为目的。

第四条 奖励分表扬、奖励、重奖。处罚分批评、处罚、重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奖励分配应拉开档次,严禁平均分配。

第五条 奖惩的审批权限与程序:

(一)一般性安全奖励由风电场生产运行以及与点检提出申请,由风电场安全监管人员核实,风电场场长审核并报公司批准。

(二)特殊贡献奖由风电场申报,公司安全生产部审核。奖金500元以下由公司安全生产部领导审批。500—1000元由公司主管安全的领导审批。1000元以上由公司总经理批准。

(三)安全表彰每年进行一次,由风电场审评,报公司安全生产部审定。

(四)对一般性的违章处罚和事故扣奖(罚款)由风电场按有关规定实施。

(五)对严重违章或一般性违章造成严重后果的,处罚和事故扣奖(罚款)由风电场按有关规定考核,报公司安全生产部审定。

第六条 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原则:

(一)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和规章制度为准绳的原则。

(二)对事故责任人可视情况分别或同时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以及下岗、待岗或停止工作。

第七条 奖励:

一、签订责任书的部门,在年度内实现责任状规定的安全目标,对各专业、班值第一责任人、安监负责人等,给予表扬并奖励。

二、下列表现之一的个人,经安监人员书面推荐,风电场场长审核报公司批准,给于奖励。

(一)发现或消除事故隐患,避免发生重大事故者。

(二)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防止事故扩大,使员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者。

(三)在安全技术、工业卫生、环保等方面提出重要建议,或有发明创造成果、成绩显著者。

(四)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关心安全文明生产,经常反映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或提出合理化整改意见者。

第八条 处罚:

一、发生轻伤的事故,责任人每人次罚款500元。

二、对发生设备损坏事故(含交通车辆损坏),按事故调查规程,分析事故原因、事故责任后,视直接经济损失进行处理外,对事故第一责任人罚款500-1500元。

三、发生主要责任以上交通事故,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条 本办法从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10篇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及重大安全隐患排查上报制度

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

1、全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安全监察部具体负责,有关部室和单位参加,矿长牵头。

2、煤矿职工对事故隐患或者影响煤矿安全的违法行为,有权向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汇报或者举报。

3、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以“三大规程”和国家安全标准或行业安全标准为依据,充分行使“煤矿安全监察条例”赋予权利,排除全矿范围内的事故隐患,严格制止各类违章行为。

4、现场检查,发现存在事故隐患时,有权要求有关单位立即消除或者限期解决,发现威胁职工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立即停止作业,下达立即从危险区内撤出作业人员命令,并立即将紧急情况和处理措施报告生产调度室,以及有关单位和领导。

5、现场检查发现一般安全隐患时,要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明确处理时间和要求,对于重大事故隐患,要下达经分管安全领导签字的“停产、限产处理隐患通知书”被查单位要召开安全专题会,制定措施、落实责任,按要求处理隐患。

6、现场检查发现矿井通风、防火、防水、防瓦斯,防尘等安全设施和条件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行业安全标准、煤矿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要求的,应当责令立即停止作业或者责令限期达到要求。

7、安全监查部要安排好检查后跟踪复查工作,被查单位隐患处理后,经安监部验收合格,方可正常生产。

8、针对条件差、隐患多的单位,组织召开专题安全会议,制定措施,重点排查治理。

二、重大安全隐患排查上报制度:

1、矿井重大安全隐患排查由公司安全监察部牵头,生产、技术、机电各部门配合,每周组织一次矿井安全生产大检查,一般安全隐患落实部门负责处理,安监部负责督查,重大安全隐患必须报矿长、公司总经理召开安全办公会议落实处理,同时上报区煤炭局。

2 、公司所属井下班组长,现场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必须撤出所有人员,将险情报现场管理人员(带班队长、安检员、带班领导)。

3、带班队长、安检员、带班领导,现场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必须责令停工、停机、停产,撤出现场所有作业人员到安全地点,将险情报生产技术部、安监部。

4、公司员工发现矿井各生产系统、采掘面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立即报公司安监部,由安监部牵头,生产、技术、机电各部门配合,现场检查识辨,并对报告人员进行奖励。

5、安监部负责矿井重大安全隐患统计上报工作。

第11篇 民用爆破器材储存库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一、管理职能

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在主管领导下,由公司办公室统一管理,按要求及时上报。

二、报告程序

1、发生一般轻伤事故,负伤人员或事故现场的其他人员在保护现场单位负责人应立即赶到现场,并做出相应的应急处理决定。

2、发生多人死亡以上的事故,应立即上报经理,并按规定时间上报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

3、发生事故的部门应当保护好事故现场,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措施抢救人员和财物,防止事故扩大。

三、事故的调查

发生事故的部门领导应组织有关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因,并落实整改措施。

四、事故的处理

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由发生事故部门负责落实,单位无力解决的问题,由事故部门写出书面报告,上报上级部门统一协调解决。

五、事故统一、报表、建档

1、伤亡事故统计办法和报表格式按统一规定执行。

2、公司办公室将历年发生的事故整理装订成册,保存备查。

第12篇 风电项目部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风电场项目部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1、安全教育工作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安全教育,不断增强全体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2、安全教育必须在全体施工人员、各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中展开,在全过程(即施工、操作、运行、检验、指挥、组织管理)中,全方位(即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层次)内有针对性的开展。

3、安全教育由安全意识教育、安全知识教育、安全技能教育和危险因素、应急措施教育等四部分组成。

4、安全教育实行项目部、班组逐级负责制,确保全体职工受到应有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安全操作规程知识和相应的安全与健康知识、安全素质和环境保护知识的教育培训。

5、本项目部的安全教育工作,由项目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具体事务由项目部本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外协队、各施工班(组)的安全教育工作由外协队负责人、班(组)长负责组织实施。

6、本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把安全教育工作,纳入本年度培训教育工作计划中,所需资源配置应充分保证。

7、本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建立安全教育档案、安全教育记录及考试成绩档案,并将考试合格人员的证书复印存档。随时接受***风电场、安装分局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安全教育内容进行的监督检查。

8、本项目部的各部门人员、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作业人员、新入厂人员(包括劳务用工人员、新调入人员以及其他聘用人员等)均应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9、本项目部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项目经理应经省级或集团公司等安监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培训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上岗主持工作。

10、各行政副职、总工程师、生产技术经营管理骨干,应经过省级或集团公司等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安全培训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11、本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经工程局安监部门考核,确认安全监察员资格,并经安装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考试合格后,取得《任职资格证》方能从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安全教育时间和安全教育内容,按分局主管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12、各班(组)长、外协队班(组)长,应经过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教育学习,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安全教育内容按培训部门规定执行。

13、新入厂的施工人员,在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即分局一级的普遍性(通用性)安全教育;***风电场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二级专业性安全教育;现场施工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学习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总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14、职工调整工作岗位,从事非本工种岗位的职工,必须进行转换工种的教育。必须经过安装分局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安监部门组织岗前专业性安全教育和所从事工作(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15、职工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的,要按新工人入厂教育程序,重新接受“三级”安全教育,经过分局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安监部门组织岗前专业性安全教育和所从事工作(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16、“三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①、安装分局一级教育: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通用的安全技术知识、安全防护知识、工程局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工作特点与工程项目安全状况,典型事故案例剖析等。

②、***风电场项目部安全生产委员会二级教育:包括风机安装工程的施工特点及安全生产状况,各项规章制度,工种专业安全技术要求,工作区域内主要重大危险作业场所及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安全要求和环境卫生、文明施工要求。

③、施工班组三级教育:包括本班组和工种的安全施工特点、状况及工作环境;安全操作规程;事故防范措施;以及岗位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事项等内容。

17、本项目部的施工作业班组,要开展“班前五分钟”安全教育,每班在施工作业前,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认真开展“三工”教育,即由班(组)长和安全员在施工作业前,根据本班施工作业任务的特点和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详细讲解当班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和安全注意事项,并当场由接受人在记录上签字确认;在施工作业中由班(组)长安全员,随时检查安全,施工作业人员之间要相互提醒安全;施工作业后总结本班当日安全生产情况,并做了好记录。“三工教育”即工前讲安全、工中检查提醒安全,工后总结安全。

18、电工、焊接(切割)工、起重机械工、驾驶员、登高架设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具有省安全监督管理局确认的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资质的机构进行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工作。

19、未在特种岗位上作业一年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须重新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可从事原作业。

20、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者,按期进行复审。未按期复审或复审不合格者,不能上岗作业。

22、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材料时,对从事这些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知识、安全操作技能与操作规程以及新岗位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未经教育不得上岗操作。

23、本项目部的各施工作业班组,每星期必须安排有不少于半小时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做到人员、时间、内容三落实,每次活动必须有详细记录,妥善保存。安全教育活动应包括:学习《安全生产法》、本项目部、安装分局和水电*局、***风电场等有关安全生产文件和规章制度,以及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总结本作业队或本班组近期的安全生产情况;施工生产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防护设施实施情况,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控制措施实施情况;进行险情事故分析、事故案例分析及事故隐患整改等内容。

24、严格执行安全知识、安全操作规程定期考试制度。

①、本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行政正职、副职、总工程师、生产技术管理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安全质量管理人员和班组长等,每年参加一次安装分局、水电*局组织或集团公司、省安全监督部门组织的安全知识学习、考试。

②、本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组织生产作业岗位的施工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学习、考试。参加安全知识、安全操作规程考试的人员,考试不合格者应进行补考,合格后方能上岗。

25、本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习惯性违章、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野蛮施工、责任心不强造成事故(含重大险情事故)的领导与责任者,项目部安全部应对其进行违章安全教育学习,并须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教育

时间不少于24学时,教育内容应包括:安全意识、事故原因与教训、安全知识、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法》等内容。

26、本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充分利用典型事故案例对职工进行事故案例教育。发生事故后,要按“四不放过”原则,层层召开事故分析会,分析事故原因,吸取事故经验教训,提出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从而使全体职工从事故中受到深刻教育。

27、凡从事重大危险作业的职工,进入施工现场后,由施工班长或技术负责人对其进行危险特点、重大危险源、安全注意事项与防范措施的现场安全教育;对从事临时性工作的施工人员,由施工技术负责人对其进行有关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项和规章制度的教育;对进入施工现场参观、学习的人员,由办公室接待人员或安监部门对其进行一般性安全注意事项的教育。

28、本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充分利用vcd光盘、讲座、安全知识问答与竞赛、安全专栏、安全生产简报等多种形式,对全体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技术知识和遵章守纪教育,从而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素质,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与法制观念。

29、本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工程分包的施工队伍,要进行安全教育和监督指导。

①、组织分包施工队伍的从业人员,在入场前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和考试,并将考试成绩由***电场项目部本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审核和备案。经认可后方可上岗作业。

②、分包施工队伍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必须经过***风电场项目部本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的安全培训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③、分包施工队伍凡增补、更换人员或发生工种变更的人员,在上岗前,都必须经***风电场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安全教育和考试,考试合格者方可上岗,并由安监部门备案。

④、分包队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未经有关主管部门培训的无证人员,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30、本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于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并在防止伤亡事故,减少职业病危害方面做出成绩的人员,按照《水电*局机电安装分局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办法》的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31、因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而接受违章教育的人员,在接受违章教育期间,停发个人工资、奖金,并且该作业班组负连带责任,接受本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处罚。

《生产安全风险警示预防应急公告制度(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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