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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0-02 热度:72

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

第1篇 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

一、安全教育

1、公司各部门都有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的职责。

2、公司要建立安全例会制度并认真落实。

3、由技术安全科负责将集团公司主编、每月一期的《汽运安全报》,发送各部门及车辆驾驶员。

4、公司设立警示教育室,对新上岗和肇事驾驶员进行警示教育。

5、公司设立不少于50㎡的安全警示教育室。

二、驾驶员安全教育

为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预防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现将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原则、内容、方法规定如下:

(一) 安全教育原则

1、坚持经常性教育的原则,结合生产经营特点,采用科学方法,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2、采用安全知识竞赛、安全生产月、安全文艺节目汇演、亲情构筑安全防线等形式,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增强全员安全意识。

3、利用安全例会、警示教育、《汽运安全报》及致车主、驾驶员的一封信等形式对车主、驾驶员进行定期不定期安全教育,增强其安全行车的自觉性。

(二)安全教育内容

1、交通法规教育:包括《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机动车管理办法》、《高速公路交通管理暂行规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交通管理处罚程序规定》。

2、驾驶员职业道德教育:包括安全驾驶车辆、礼让三先、爱护车辆、旅客及装载物资、肇事后及时报案。

3、安全行车知识教育:包括安全驾驶方法、超车、会车、让车、跟车的技术要求,紧急险情的处置和应急技术措施。

4、事故案例分析:使驾驶员了解事故规律特点,从事故中吸取教训,从活生生的事例中受到启发教育。

(三)安全教育方法

1、宣传渗透法: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广播、墙报、图片、漫画、典型事故现场展览等形式,定期召开事故分析会,形成浓厚的氛围。

2、形象教育法:利用录像,组织员工、驾驶员参观重大事故现场等,让其身临其境,从中吸取教训。

3、利用警示教育室这块阵地,加强对驾驶员上岗前、肇事后和平时警示教育。

4、对发生重大事故驾驶员进行培训。

5、在公司显著位置张贴安全固定宣传标语。

三、员工安全培训

(一)目的:通过培训,提高公司员工的安全意识和业务技能。

(二)培训重点:安全(消防)管理人员、驾驶员、例保检查员和新上岗从事安全及相关工作的人员。

(三)培训内容:

1、国家有关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

2、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

3、安全操作程序。

4、紧急救援抢险常识。

5、行车事故的一般规律及防范要求。

6、汽车技术标准。

7、职业道德教育。

(四)培训形式和方法:

1、脱产培训和在职培训相结合。

2、专职教师和兼职教育相结合。

3、实地工作培训和教室授课相结合。

4、采取授课和示范相结合的方法。

(五)培训计划和实施

1、安全生产领导组负责编制年度培训计划,职能部门认为需要临时培训的,可追加培训计划。培训计划应将培训的内容、人员、时间、形式、师资和经费预算等具体列出,报经理审批。职能部门归口负责培训计划的组织和实施。

2、每次培训均应填写“培训签到表”和培训记录。对学员进行考核,填写“学员成绩单”,并建立员工培训档案。

3、公司对每次培训的有效性和被培训人员是否具备所需的能力进行评价,对不具备所需能力的人员,建议所在单位调换其工作。

四、安全宣传

(一)公司利用安全生产例会、《汽运安全报》、宣传栏、黑板报、标语等形式,大张旗鼓的做好安全宣传工作,形成人人讲安全,高度重视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在停车场、办公场所等场地,必须悬挂或张贴安全警示标志。

第2篇 建筑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5

建筑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五)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逐步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素质及自我保护能力,自觉地遵守国家发布的各项安全法律、法规、有关的各项安全操作规程、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必须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学习培训工作,使各级领导和广大员工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掌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科学技术知识,牢固树立安全每的思想,严格按照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开展生产活动,确保公司的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特制订本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并于即日起施行。

一、本企业全员培训的对象、时间和内容

1.本企业职工每年必须接受一次专业性的安全培训。

①总经理(法人代表)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除取得安全管理资格证书外每年接受上级安全主管部门的安全培训一次,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

②公司安全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除取得安全管理资格证书外,每年接受上级安全主管部门的安全培训一次,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③公司其它各级各部门管理人员每年接受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④公司的特殊工种在取得相应的上岗操作证及接受上级安监、劳动部门的规定年审培训外,每年仍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20学时。

⑤公司其它职工每年接受的安全培训不少于15学时。

⑥公司的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安全培训,不少于20学时。

⑦对于分包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职工必须相应的参加安全教育与培训,一般参加本公司项目施工达3个月以上时必须接受专业性的教育培训。

⑧严格执行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及先培训、后上岗制度,新承包的工程先培训后开工制度,实行经常性的培训教育制度。

2.具体培训内容:

①安全生产思想教育:认真学习国家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范、标准、条例、制度及省市建设安监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规定。

②安全知识教育:从企业的基本生产概况、施工工艺、主要施工方法、危险区、危险源的识别、各类不安全因素、劳动卫生、职业病的防治等有关安全生产的基本防护知识方面开展。

③安全技能的教育:结合各种专业特点,实施安全操作规范、操作的技能培训,促使广大员工熟悉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掌握各种安全操作技能。

④安全生产的法制教育:认真学习'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事故教育,在事故条例分析中吸取教训,明确安全事故发生的危害性,以激发人们自觉遵纪守法,杜绝各类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

⑤安全教育要体现'六性':即全员性;全面性;针对性;成效性;发展性;及经常性。并结合安全事故的反面事例及安全先进的典型事例进行正反两方面的安全示范教育,以利取长补短,保障安全生产。

二、新工人必须通过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50学时。

1.公司级的安全培训教育(一级),时间不少于15学时。

主要内容是:

①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企业制订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等。

②企业发生的典型事故案例的分析。

③现场工伤事故发生后的急救、处理常识和应急措施、公司制订的应急救援预案的一般措施及规定。

2.项目部的安全培训教育(二级),时间不少于15学时。

主要内容是:

①项目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及现场安全生产注意事项。

②各工种及有关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③防护用品用具发放标准及使用知识与方法。

④常用施工机具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常识及有关使用规定。

⑤工伤事故发生后的应急处理及项目部制订的现场应急救援预案示例。

3.班组的安全培训教育(三级),时间不少于20学时。

主要内容是:

①班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活动要求。

②本班组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机械设备操作规程。

③个人的防护用品、用具的使用、维护知识。

④针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特点进行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

⑤本班组曾经发生事故的条例分析及教训,发生工伤事故的应急处理。

4.新工人在接受三级教育后必须进行考试考核合格,填写三级教育卡,在项目部作留存,项目竣工后交由公司安监部门存档。

三、对采用'四新'作业及有危害性作业工人的培训

1.对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产品施工和变换工种时,要对操作人员进行新的相应的操作规程培训和新岗位安全教育,一般不少于10学时。

2.对从事有尘毒危害作业的工人,要进行尘毒危害防治知识的教育培训,一般不少于10学时,并应通过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四、安全教育培训的实施与管理

1.公司主要负责人(经理、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的安全培训工作,具体由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并应组织参加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2.特殊工种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由市、区建设行政主管及劳动、安监部门组织实施,并参加本企业组织的各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3.本公司所有员工都必须参加企业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

4.公司实行安全培训教育登记制度,建立健全全体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没有接受教育培训的员工不得从事施工作业及施工管理工作。

5.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经费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

五、本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于即日起实施。

第3篇 某烧结厂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考核管理制度

1 目的

本制度确定了烧结厂适用于其生产活动和其它应遵守的安全责任要求,规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与考核等方面,确保本公司各级领导干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在其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与考核。

3 职责

烧结厂安委会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与绩效测量的相关事项。

4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

4.1 安全生产责任制由安全监督科负责起草后交安委会第一责任人审阅。

4.2 安委会第一责任人审阅后提出修改意见。

4.3 安全监督科修改后下发相关至各级领导干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

5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沟通

5.1 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及时下发相关至各级领导干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并征求意见。

5.2 安全监督科将征求的意见汇总后反馈给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

5.3 安委会第一责任人组织领导干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代表召开安全生产责任制修订会。

5.4 安全监督科根据修订会结果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定稿。

6 培训

6.1 安全监督科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解释。

5.2 安全监督科门应定期组织领导干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对其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学习。

5.3 每次培训学习应有学习记录。

6 评审

6.1安全生产责任制评审小组由分管安全的副厂长及安全监督科、技术部门、生产部门等部门组成。

6.2安全生产责任制评审小组对已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评审。

6.3经评审通过安全生产责任制,从上至下层层互相签字实施。

7 修订

7.1根据评审情况,对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是否具有可操作性进行修订,每年一次。

8 周期

8.1每年底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8.2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由安全管理部门根据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

8.3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结果报烧结厂安委会第一责任人认可,年终奖惩兑现。

第4篇 项目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一、项目部各单位、各部门都要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有关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的法律、法规、条例等,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使之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二、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必须接受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做到持证上岗,定期复审,每年接受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

三、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通过安全培训教育后持证上岗,每年还必须接受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四、项目部的特殊工种需接受特种作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定期复审,每年必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由人事部门牵头组织,技术部、安全部门参与协助。

五、项目部新录用的从业人员必须接受公司、项目部、作业班组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后,方准上岗。

项目部安全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主要内容是本项目施工生产特点,施工现场环境和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及施工生产安全基本知识,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机械作业,电气设备及高处作业等基本安全知识,防火、防毒、防尘、防爆知识及紧急情况的安全处置和安全疏散知识,防护用品的使用知识及发放标准。

作业班组安全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其主要内容是作业特点与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作业班组安全制度和纪律及岗位安全责任制,爱护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本岗位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其防范对策,本岗位的作业环境及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安全要求等。

项目部完成职工三级教育中的两级教育:项目部教育和作业班组教育。

六、项目部待岗、转岗、换岗人员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由项目部及班组组织,安全人员参加协助。

七、项目部对分包单位要负责统一管理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分包其总承包单位的要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统一管理,同时,严格按照本制度落实好各项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第5篇 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一、《公司关于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再培训的规定》

1、煤矿主要负责人包括: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各煤矿矿长。

2、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包括:

煤矿分管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

煤矿各级安监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

煤矿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生产、技术、通风、机电、运输等职能部门的负责人;

各煤矿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测、调度等安全生产区(科)等负责人。

3、煤矿主要负责人必须经煤矿二级以上安全培训机构进行安全资格培训,经省煤监局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具有任职资格。

4、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煤矿三级以上安全培训机构进行安全资格培训,经省煤监局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5、所有单位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年须进行安全资格再培训。

6、煤矿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再培训工作由集团公司职工安全教育培训部门统一安排。

7、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再培训由各单位职工安全教育培训部门统一安排。

二、《公司关于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规定》

(一)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及办证

1、培训

各单位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统一由集团公司三级以上煤矿安全培训机构按集团公司批准的年度培训、复训计划组织培训、复训。各生产矿井确因工作需要,急需增补特种作业人员,可由各煤矿单位职工安全教育培训部门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并附培训计划,报集团公司职工安全教育培训部门,由集团公司职工安全教育培训部门统一安排培训。

2、考核

(1)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一律坚持教考分离原则。

(2)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分机考和笔试:井下电钳工、瓦斯检查工、采煤机司机、井下爆破工、主提升机操作工、安全检查员等六大工种实行机考,六大工种以外的“其他”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绞车操作工、综掘机操作工、输送机操作工、信号把钩作业工、主要通风机作业工、防突作业工、监测监控作业工、瓦斯抽放作业工、井下变电作业工、主排水泵操作工、压风机操作工、电气防爆检查作业工、矿灯充电作业工、耙岩机操作工、测风测尘作业工、电机车操作工等十六个工种实行笔试,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逐步推进机考。

(3)特种作业人员考核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

3、办证

培训机构在培训结束后的15个工作日内持特种作业人员办证申报表、花名册及相关资料到省有关部门办理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ic卡),办回证件后及时通知送培单位取证。

(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排使用及管理

(1)生产区队必须合理安排使用特种作业人员,严禁安排无证人员上岗,凡发现职工持无效证件或持非本岗位有效证件在本区队特殊工作岗位上岗者,按“三违”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2)煤矿从业人员有权拒绝安排未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的人员在特殊工作岗位工作;特种作业人员有权拒绝接受与自己所持证件不符的特殊工作岗位的工作,否则视为违章作业。

(3)各生产区队必须对本区队特种作业人员建立管理台帐,设置专栏上墙,进行牌板化管理。

(4)因工作需要、人员紧张,可实行一人双证(或多证)培训,确保动态持证上岗。

(5)各单位不得随意调整特种作业人员,因工作需要工资部门调整或调出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职教部门允许,并办理培训档案移交手续。

(三)处罚

(1)各生产矿井为确保特种作业人员100%的持证上岗,本单位必需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教育培训、使用管理办法,对违规者进行从严处罚。

(2)发现无证上岗或持无效证件上岗者,按上级或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3)对违规安排特种作业人员者或违章接受特殊工作岗位工作的从业人员,处罚当事人1000元罚款。

(4)对未经职教部门允许随意调整或调动特种作业人员,一次处罚当事人1000元罚款。

三、《公司职工安全教育培训的审批手续》

1、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集团公司批准的培训计划进行培训,明确集团公司职工安全教育培训相关部门是集团公司对外、对内日常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联系和管理部门。

2、特殊情况需增加、减少、提前或延迟的培训,坚持“每办必审”的原则,必须在改变计划10日前以邮件或书面报集团公司职工安全教育培训部门审批并备案后,方可实施。属集团公司培训权限范围内的,职工安全教育培训部门必须在一个工作日内答复、集团公司权限范围外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3、须赴集团公司以外培训的,由单位填写《外出培训申请表》,经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同意并报职工安全教育培训部门备案后,方可进行。集团公司机关部室外出培训,必须经公司主要领导签字方可办理。

4、有关领导及部门应严格把关,认真区分专题安全教育培训与日常学习、会议的区别。凡各单位日常的会议学习,每周的安全活动,外出参观考察等等均不列入审批范围。

四、《公司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制度》

1、坚持逐级考核、教考分离的原则。即:按管理权限,集团公司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培训(复训)的特种作业人员,由贵州省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命题、颁证,集团公司职工安全教育培训部门受其委托后负责监考、评卷、办证;各生产单位煤矿其他从业人员资格培训(复训)的考核,由集团公司职工安全教育培训部门负责命题、监考、办证,不属集团公司权限范围的按上级规定办理。

2、各级职工安全教育培训部门必须做到“每培必考”,坚持实事求是,保证学习质量。

3、煤矿从业人员实际操作考核

(1)各生产单位职工安全教育培训部门为从业人员实际操作考核的主管部门,负责生产操作岗位人员实际操作的组织、检查和考核工作。

(2)各生产单位在组织从业人员培训时,除按培训大纲和培训计划实施培训外,还要进行实际操作考核。考核成绩按不低于培训考核总分的30%记入个人培训档案,并报集团公司职工安全教育培训部门备案。

(3)各生产单位职工安全教育培训部门分工种制定出实际操作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报集团公司职工安全教育培训部门备案。

(4)实际操作考核合格者,可参加理论考试,对实际操作和理论考试“双合格”者,方可办理相应上岗操作人员资格证书,有一项不合格者不予办理。

(5)对已取得上岗操作资格证书、达到复审期限的人员,在组织复训时,必须进行实际操作考核。

五、《公司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基本形式的规定》

1、安全教育培训必须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形式。实践学习的比重不低于30%,并纳入“每期一主题”活动。

2、各单位在日常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中,对每一期培训班除正常课程安排外,均需设立本期的一个针对解决具体问题的方案或提升职工实际动手动脑能力的“主题”。主要内容如下:

(1)中层管理人员参加的培训: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上级的各项指示决议,规章制度在本单位执行落实的情况及建议;单位管理中值得推广借鉴的做法或应该吸取的教训;针对某一项共性问题的解决方案等等。

(2)基层管理人员参加的培训:本单位对企业各项制度、规定、措施执行落实的具体情况和打算;执行力情况的培养和锻炼;单位具体工作的创新做法;单位具体工作中存在的主观问题及改进措施等等。

(3)班组长参加的培训:本班组管理中的好做法或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如何成为一名让领导放心、职工服气的班组长;职工中存在的意见及建议等等。

(4)特种作业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参加的培训:本专业、本岗位日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建议;某一项常见或重要的专业技术具体问题的解决办法;熟练掌握某一项或一种技能等等。

(5)一般从业人员参加的培训:熟练掌握某一项或一种技能或方法;针对某一个安全生产具体问题的办法等等。

(6)新工人参加的培训:自身在煤矿从业想要达到的一个理想目标(经济、地位、修养等)及步骤打算;对单位各项安全管理的建议。

3、“主题”内容作为每一期培训的考核内容,分值不得低于考核总分的30%。“主题”的考核可以是实践操作、理论探讨、方法交流、工作方案、心得体会等多种形式,必须是实际工作中看得见、摸得着、用得上,对工作有具体实际意义。各单位职教部门在每期培训前要广泛地、有针对性的地征求“主题”,做好考核准备。同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和单位做好“主题”活动成果的运用工作,促使活动取得最大效果。

4、授课时间可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选择脱产或业余时间进行,必须保证授课学时。

六、《公司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办班纪律》

1、必须建立以下各项纪律及奖惩措施

(1)考勤纪律;

(2)卫生纪律;

(3)课堂纪律;

(4)考试纪律;

(5)设施设备使用纪律;

(6)职工培训考核奖惩办法;

(7)其它应该规范完善的纪律。

2、教师纪律要求

(1)各单位聘请的专兼职教师及所在部门必须服从各单位授课工作安排,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延误授课。

(2)教师必须认真备课并写出授课教案或课件。授课内容必须理论联系实际,严禁照本宣科;必须每课必备,严禁马虎应付。

(3)教师必须认真授课,保证学员掌握要求的内容。

3、班主任纪律要求

班主任必须保证办班质量。作到办班人数、课时、教师、管理、考核、档案到位。

七、《公司职工证件管理制度》

公司职工证件管理遵照“分口集中管理的原则”。

1、主要负责人矿长资格证、安全资格证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管理;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由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管理。

2、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从业人员资格证由单位职教部门负责管理。

3、公安部门办理的爆破员、库管员、押运员证件,由单位保卫部门管理。

4、培训机构专、兼职教师资格证原件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职教)统一管理,各单位职教部门留存复印件。

八、《公司职工教育培训资料档案管理办法》

为加强职工教育培训资料档案管理,便于了解职工接受教育培训的情况和上级主管部门对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检查,进一步促进职工教育培训工作管理的标准化。

(一)对职工教育培训资料档案的内容要求

1、建立在职职工个人培训档案,一人一档。档案内容主要包括:

(1)职工本人自然情况;

(2)职工接受培训情况登记;

(3)职工工种更换情况记录;

(4)职工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方接受何培训;

(5)学习内容;

(6)各种成绩;

(7)证件编号。

2、办班资料档案,一班一档,主要内容有:

(1)办班通知;

(2)办班审批表;

(3)规定学时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

(4)课程表;

(5)教案;

(6)学员考勤表;

(7)学习成绩册;

(8)考试试卷;

(9)培训班反馈表;

(10)监考记录。

3、年度培训计划、年度办班台帐。

(二)管理办法

1、各二级单位办班档案和职工个人接受培训档案均由各二级单位妥善保存管理。

2、集团公司部门办班资料档案由人力资源部和承办单位分别负责保存管理,但必须将二级单位来接受培训人员的成绩书面通知职工本人所在单位,便于及时记录入档,时间不得超过15天。

(三)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档案资料的保存期限

1、职工个人培训档案,保存至该职工退休。

2、单位办班资料档案,一般保存五年(备查)。

九、本制度自下发之起执行。

第6篇 供电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培训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新农村电力工程服务有限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公司及所属企业各级人员和职能部门的安全职责,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新农村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健康快速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省公司、**供电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规程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安全理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各级行政一把手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第三条 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是实现无生产人身重伤、死亡事故;无重、特大火灾责任事故;无重、特大设备事故;无重、特大交通责任事故。

第四条 公司的行政领导对公司的安全生产负全责,党支部、工会组织应起到保证和监督作用,互相配合搞好职工的安全思想教育,开展群众安全监督活动。

第二章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第五条 安全生产目标

(一)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二)不发生人身重伤事故和群伤事故;

(三)不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四)不发生重大施工机械设备事故;

(五)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

第六条 安全管理工作目标

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特种设备持证运行率100%,设备完好率80%,各级检查合格率100%。

第七条 实现目标的主要措施

(一)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三)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八条 目标的考核与奖励办法

(一)班组考核,每季度由下属工程建设部依据**县新农村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奖惩考核办法》进行奖惩。

(二)工程部考核,在工程结束后,由公司安监部进行考核,依据**县新农村电力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奖惩考核办法》和《工程项目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进行奖惩。

(三)工程队考核,年终由公司安生部进行考核,依据《**供电公司三项责任制考核管理暂行办法》和**县新农村电力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奖惩考核办法》进行奖惩。

第三章 管理机构

第九条 公司成立以经理为主任(组长)的安全生产委员会或领导 小组,领导所属公司的安全工作。

第十条 公司根据《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结合自身业务的特点,设 置相应的安监部,安监人员具有中专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

上职称。安监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

第十一条 从事电力检修,安装的施工单位,其规模在50人以上的 应有专职安全员,不足50人的可设兼职安全员。

第十二条 公司的各基层建安单位、班组均应有专职或兼职的安全员。公司自上而下分健全安全网络,开成强有力的安全管理体系。

第四章 事故调查、分析、统计、报告

第十三条 公司应严格执行国家分布的《安全生产法》、国家电力公司《电业生产事故调查》;搞好事故的调查、统计、报告;

按时向有关上级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部门上报统计报表,做到及时、准确、完整。

第十四条 公司发生特大、重大、人身死亡、两人以上的重伤事故,重大火灾及重大交通事故应立即报告上级安全机构,同时以最快方式报告省公司有关主管部门,并按规定日期报出书面调查报告。

第十五条 调查事故要坚持“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

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罚不放过,群众和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应做好公司事故的综合统计分析,定期向领导汇报和向职工公布事故发生的类别、原因、责任和防范措施。

第十六条 公司发生生产事故,构成电力生产事故的按《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执行,其他事故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奖 惩

第十七条 安全工作要实行重奖重罚。公司对施工部门应建立有明确的安全奖惩制度,做到奖惩分明,明令公布;公司应设立 安全奖励基金,专项使用。

第十八条 对为公司实现安全生产目标,为消除重大隐患,防止、避免生产事故做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贡献显著者给予重奖。

第十九条 对发生责任事故的单位主要领导和有关责任者应根据情 况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情节恶劣的应给予重罚。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如与上级有关文件相触,以上级文件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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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公司的各级领导、安全管理负责人及各管理人员应参加上级安全机构组织的每年一次的有关安全规程制度的考试。

第二条 新招收录用的员工必须经过三级(公司、部门)安全教育、紧急救护培训的专业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工作。新转换岗位的人员上岗前也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岗位培训和考试合格。以上培训、考试由公司负责。

第三条 按国家规定属于特种作业、危险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有主管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方可上岗。

第四条 公司应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档案,其中包括入厂前体检 的健康情况、定期体检记录、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历次安全规程考试成绩、安全奖惩记录等。

第五条 公司应每年召开生产、经营安全工作会议、总结、交流安全工作,布置年度安全工作;定期组织安全自查、互查,不断提高公司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水平。

第六条 公司对定期召开的安全工作会、月度例会、事故分析会和安全日活动(三会一活动)要有明确规定和要求,切不可流于形式。

第七条 公司每年要制订以“五无”为内容的安全生产目标,做好目标的层层分解,并同每一位员工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实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针对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生产部门和安监部应分别制订出反事故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公布实施。对安全生产目标的“反措、安措”计划应有定期检查和考评办法。

第八条 公司应在每年上半年集中一段时间开展全员安全活动,要通 过学安规、忆事故案例、查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考安规、 订安全目标责任合同等,强化安全管理。

第九条 公司要根据行业特点、季节因素,做好每年春、秋季安全大检查工作及日常安全检查。

第二章 施工作业队(班组)安全教育

第十条 由项目安全管理部门组织现场作业队长(班组长)和安全员负责,主要对现场管理人员包括施工现场负责人、技术干部、领工员、工班长、施工现场带班人员、现场安全员、防护员、驻站联络员、看护员等关键岗位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法规标准的教育,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岗位职责、应急救援预案和事故案例的教育、对全体现场事故操作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注意事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本工种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性能和安全使用要求、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等,时间每季度不少于一次,每年累计不少于40学时。主要内容包括:

1、项目部施工生产基本情况,包括现场环境、施工特点,可能存在不安全因素的危险作业部位及必须遵守的事项。

2、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安全生产纪律和文明施工要求。

4、本岗位的主要职责、潜在的风险、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等。

5、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及防护用品、用具使用的基本知识。

6、冬雨季、汛期、节假日前后、工种转换等专题安全教育。

7、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应用时的安全操作方法和新岗位安全知识教育。

8、与本岗位有关的应急救援预案和典型事故案例教育。

第三章 安全教育培训总体要求

第十一条 安全培训教育可采用集中培训和分散学习两种形式,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组织编制年度培训计划,报项目分管安全领导审批后按计划实施,培训教材可选用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专用教材,也可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组织自行编制培训教材,选用或自编教材应涵盖主要培训内容。每次培训均形成《安全培训教育记录》、培训教材、考核试卷和培训人员成绩单,上述记录由项目安全管理部门保留备案。

1、各作业(班组)要认真开展班前安全讲话等活动,活动内容要有针对性,并做好教育记录。

2、工程项目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时,项目经理应及时安排有关部门和人员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时间不少于2小时。

(1)因故改变安全操作规程;

(2)实施重大和季节性安全技术措施;

(3)更新仪器、设备和工具,推广新工艺、新技术;

(4)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机械损坏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

(5)出现其他不安全因素、安全生产环境发生了变化。

3、认真开展日常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活动(如安全周、安全月、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坚持经常化、形式多样化(如板报、宣传栏、录像、讲座、知识竞赛等),讲究实际效果。

4、项目必须建立各级、各类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坚持全体人员(包括外协劳务队伍人员)的安全继续教育,确保关键岗位和关键人员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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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一0年三月

第7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与绩效测量管理制度

1.目的

本制度确定了本公司适用于其生产活动和其它就遵守的安全责任要求,规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与绩效测量等方面,确保本公司各级领导干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在他们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与绩效测量。

3.职责

安全管理部门及其相关人员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与绩效测量的相关事项。

4.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

4.1安全生产责任制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起草后交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审阅。

4.2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审阅后提出修改意见。

4.3安全管理部门修改后下发相关到各级领导干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

5.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沟通

5.1安全管理部门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及时下发相关至各级领导干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并征求意见。

5.2安全管理部门将征求的意见汇总后反馈给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

5.3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代表召开安全生产责任制修订会。

5.4安全管理部门根据修订会结果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定稿。

6.培训

6.1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解释。

6.2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领导干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对其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学习。

6.3每次培训学习应有学习记录。

7.评审

7.1安全生产责任制评审小组由安全管理部门、技术部门、生产部门等部门组成。

7.2安全生产责任制评审小组对已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评审。

7.3经评审通过安全生产责任制,从上至下层层互相签字实施。

8.绩效测量

8.1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绩效测量安全管理部门根据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

8.2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绩效测量的结果报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认可。

9.周期

9.1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与绩效测量每年应进行一次。

第8篇 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范本

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全员安全素质和安全管理水平,防止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健康。

第二条 安全生产教育是强化安全纪律,实现安全生产的基础,提高企业各级生产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掌握安全生产的科学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三条 通过安全教育,使劳动者熟悉和掌握劳动安全法规、标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技术知识。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克服“三违”行为,有效地防止人们的不安全行为,减少失误。

第四条 组织安全生产教育要做到严肃、严格、严谨、讲求实效。

第五条 本教育制度适用公司各部门。

第二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

第六条 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培训,是搞好安全生产的一个重要环节,是为安全生产奠定思想基础。

1、思想教育主要教育劳动者特别是企业各级领导和各级管理人员从思想上、理论上了解安全生产对生产发展的促进作用,牢固树立生产工作中保障安全、健康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渗透到各级领导和广大劳动者的脑海中,运用到生产工作中,做到时时不忘安全。

2、安全纪律教育是使每个劳动者懂得严格遵纪守法,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改变那种纪律松弛、管理不严、有章不循的状况。

第七条 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全体劳动者都必须具备的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并按规定接受教育培训。

第八条 加强安全生产技能教育,结合工种的特点,实行安全技术操作和安全防护所必须具备的安全技术知识教育,每个劳动者都必须熟悉本工种、本岗位专业安全技术、劳动卫生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九条 加强安全法规教育,提高全员的安全生产法制观念,安全生产法制的根本特点和法制的严肃性、强制性,教育每个员工都必须懂得安全生产的法规具有法律约束力,违反法规的行为就是违法行为,要做到人人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把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确保安全生产。

第三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方法

第十条劳动安全生产教育主要有三种形式:新职工三级安全生产教育;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包括例会、早会等)、全员教育、变换工种和复工的教育等多方面教育方法。

(一)新职工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是企业必须坚持的安全生产基本教育制度,新职工(包括临时工)都必须进行企业、部门、班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

1、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其主要教育培训内容有:

①、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和国家颁发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

③、本企业生产形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纪律。

④、重大伤亡事故案例和应吸取的教训。

2、部门安全教育,其教育主要内容:

①、本部门特点,预防事故的措施。

②、现场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

③、现场危险区域和事故多发部位及安全具体要求。

3、班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主要内容有:

①、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②、本工种使用设备、设施安全状态和注意事项。

③、劳动保护用品的正确使用。

第十一条 特种作业人员的专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的专门教育是保证安全生产,防止伤亡事故发生的重要措施。《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规定:电工作业、起重机械作业、金属焊接(气割)作业、建筑登高架设作业等属特种作业。这些工种必须进行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1、安全生产教育必须做到经常化、制度化。经常化安全生产教育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如:安全日、安全周、安全月、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安全生产学习班、看录像片、图片展等形式,力求生动活泼。

2、特别是班前教育,班组长在每日上班前召开所辖全体人员,针对当天任务,结合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和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安全生产状况及本班组人员素质、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及思想状态,有针对性地进行班前安全活动,明确具体注意事项,并跟踪落实纠正违章行为。

第四章培训对象及时间

第十二条 企业职工每年需接受一次专门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

第十三条 新进工人,必须接受公司、部门、班组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方能上岗。

1、公司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规范、规程和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等。

2、班组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分析、劳动纪律和岗位讲评等。

第五章安全教育培训的实施和管理

第十四条 实行安全培训教育登记制度,公司建立管理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档案,建立一般职工教育培训档案。

第十五条公司法定代表人、经理、安全管理专职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由公司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负责组织教育、培训。

第十六条公司负责统一管理单位的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第十七条公司从事职工安全培训的工作人员,应接受过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

第十八条公司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经费,从公司教育经费中列支。

第六章附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负责解释,安全生产管理部组织实施,并纳入年终年度考核内容之一。

第二十条 本制度从二○一○年八月二十日起实施,以前的制度从新制度实施之日起废止。

二○一○年八月十九日

第9篇 某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教育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公司负责人、生产管理人员和生产工人安全素质,防止不安全行为的重要途径,是预防事故和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的重要措施,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第一条 安全教育的内容:

(1)安全法制教育

安全法制教育是通过学习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制和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从而达到强化员工安全意识的目的。

(2)安全知识技能教育

安全知识技能教育是以提高员工安全技术素质为目标的。内容包括消防安全、防尘防毒、电气安全等,其中操作技能、如何防止事故的发生是主要内容。

第二条 安全教育的方法:

(1)营造安全生产氛围

通过墙报、标语、安全标志等方式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先进经验以及事故教训,营造浓郁的安全生产氛围,起到感染和潜移默化的作用。

(2)组织安全活动

公司通过组织诸如安全知识比赛、安全操作技能竞赛等活动,在班组或车间之间形成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3)安全培训

在安全培训方面,公司主要通过在会议上讲授安全技术知识与管理知识,分析事故案例以及生产现场具体示范操作要求等途径,使员工较系统地掌握安全理论知识和安全实际操作能力。

第三条 安全教育的具体形式:

1、新员工入厂三级安全教育

实行新员工入厂三级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指的是厂、车间、班组安全教育。对新进公司的人员(包括临时工、副业工、外单位调入人员、培训实习人员、外单位在生产区域施工或长期作业人员)都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厂级安全教育由总公司负责,侧重法制教育,以增强员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和安全意识,时间必须达到42学时,内容包括:

(1)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生产的意义。

(2)安全生产法规,重点是安全生产方面的法规。

(3)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4)通用的安全技术、职业卫生基本知识,主要有防火防爆、火灾扑救和火场逃生、防尘防毒、防腐蚀、防泄漏、电气安全、机械安全、触电等。

(5)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生产、包装、储存、装卸、运输和废弃物处置的安全事项,企业生产中主要的危害因素及安全防护措施,重大危险源的状况,安全防护的重点部位。

(6)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典型事故案例。

车间安全教育由车间负责人组织实施,侧重与车间生产制度、生产工艺、安全防范知识、应急救援的程序和方法,时间必须达到20学时,容包括:

(1)本车间安全生产制度,安全生产要求。

(2)车间的安全生产状况,生产工艺及其特点,生产中的危害因素及安全防护措施,安全防护的重点部位。

(3)车间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措施,典型事故案例。

班组安全教育由班组长组织实施,侧重与各个岗位具体相关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安全职责,时间必须达到10学时,内容包括:

(1)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制度,岗位安全职责,劳动纪律。

(2)本班组的安全生产状况,生产特点、作业环境、设备状况、消防设施、危险部位及其安全防护要求,岗位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事项,隐患报告方法。

(3)班组特别是本岗位生产中的危害因素及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个人防护用品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岗位操作安全要求,作业场所安全要求。

2、变换工种或离岗后复工的安全教育

员工变换工种调到新岗位工作,对新岗位而言还是新工人,并不了解新岗位有什么危害因素和安全操作要求,所以在上岗前还要接受安全教育,车间内跨班组调岗的要进行班组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0学时;跨车间调岗还要进行车间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和班组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0学时);离岗(病假、产假等)时间较长,对原工作已生疏,复工前要进行班组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0学时。

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

公司的特种作业人员主要有锅炉工、压力容器操作工、电焊工、电工、行车工、氨站操作工、装载机司机等等,这些人员都是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的。但是仍需不断地通过安全教育来增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提高他们的安全技术水平。

4、企业负责人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

企业负责人是企业生产经营的决策者、组织者,也是企业安全生产的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员具体负责企业安全生产的各项管理工作。对此类人员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安全知识教育和考核工作,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5、企业其它职能管理部门的安全教育

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职能部门和生产车间的负责人和班组长是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人,所以他们都应接受包括安全生产法规、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本部门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管理和职业安全卫生知识、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及有关事故案例在内的安全教育。对他们的安全教育由公司负责实施,每年学习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第四条对事故责任者及违章冒险作业者、严重违犯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者,要根据情节,由所在部门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总结经验,吸取教训。

第五条凡进行小修、中修、大修和日常特殊检修,都必须进行检修前的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并做好记录,做到教育面达100%。

第六条 安全教育考核管理:

(1)新车间员工进公司上岗前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厂级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分配到车间后进行车间安全教育,再次合格后进行班组安全教育。只有厂级、车间级和班组级安全教育考核都合格后才能上岗。

(2)变换工种或离岗后复工的员工同样要考核合格后才能重新上岗。

(3)特种作业人员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能上岗。

第七条在搞好上述教育的同时,做好事故案例、现场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工作,不断丰富安全技术知识,提高操作技术水平和处理事故的应变能力,员工每年得安全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第八条 处罚

(1)公司各个科室部门负责人要认真督促和开展安全教育工作,对不落实安全教育工作的相关负责人处100元罚款,并处其所在部门200元罚款。

(2)对无故不参加安全教育学习及考试不合格人员处100员罚款。

第10篇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防灾防损制度

为全面提高广大企业职工、群众的安全素质及安全管理能力,增强依法自我安全保护意识,促进全街安全生产状况稳定,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街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充分认识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安全培训工作,是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是增强企业职工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途径。因此,要把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和紧迫的战略任务,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出成效。

二、确立坚持以人为本,依法培训;属地管理,企业负责;突出重点,全员培训;落实责任,依法监督的基本原则。

三、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由办事处安委会负责统一组织部署,各社区、部门相互协调配合,利用各种宣传方式,大力宣传国家安全法律、法规、政策和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管理知识。

四、每年的重大节假日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各社区要在主要位置利用悬挂宣传横幅、张贴标语、派发宣传单张等方法大张旗鼓开展宣传教育工作,营造安全生产氛围,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五、每年组织“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日”和安全讲座等活动,在驻地单位、群众中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开展事故案例讲解,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生产观念和认识。

六、定期开展各类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培训、社区安监人员工作培训、企业法人代表培训等,通过开展培训,提高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

七、逐步引道企业健全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建设,规范企业安全管理行为。在企业内部推行定期安全知识教育工作和安全例会制度,落实管理人员和生产员工的安全教育。使企业内部时时刻刻警钟长鸣,安全意识提高。

八、每年联系消防部门对重大危险源企业、重点消防单位、开展消防灭火培训演练,教育企业员工懂得防火、灭火知识,熟练安全操作技能。

九、对企业单位没有建立和健全安全教育制度(包括生产岗位安全教育、管理人员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安全教育档案的,必须强制责成整改,落实教育工作。

十、把防灾防损作为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当做履行社会职责、为全体员工负责的高度责任感来抓,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第11篇 建筑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逐步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素质及自我保护能力,自觉地遵守国家发布的各项安全法律、法规、有关的各项安全操作规程、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必须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学习培训工作,使各级领导和广大员工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掌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科学技术知识,牢固树立安全每的思想,严格按照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开展生产活动,确保公司的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特制订本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并于即日起施行。

一、本企业全员培训的对象、时间和内容

1.本企业职工每年必须接受一次专业性的安全培训。

①总经理(法人代表)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除取得安全管理资格证书外每年接受上级安全主管部门的安全培训一次,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

②公司安全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除取得安全管理资格证书外,每年接受上级安全主管部门的安全培训一次,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③公司其它各级各部门管理人员每年接受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④公司的特殊工种在取得相应的上岗操作证及接受上级安监、劳动部门的规定年审培训外,每年仍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20学时。

⑤公司其它职工每年接受的安全培训不少于15学时。

⑥公司的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安全培训,不少于20学时。

⑦对于分包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职工必须相应的参加安全教育与培训,一般参加本公司项目施工达3个月以上时必须接受专业性的教育培训。

⑧严格执行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及先培训、后上岗制度,新承包的工程先培训后开工制度,实行经常性的培训教育制度。

2.具体培训内容:

①安全生产思想教育:认真学习国家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范、标准、条例、制度及省市建设安监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规定。

②安全知识教育:从企业的基本生产概况、施工工艺、主要施工方法、危险区、危险源的识别、各类不安全因素、劳动卫生、职业病的防治等有关安全生产的基本防护知识方面开展。

③安全技能的教育:结合各种专业特点,实施安全操作规范、操作的技能培训,促使广大员工熟悉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掌握各种安全操作技能。

④安全生产的法制教育:认真学习'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事故教育,在事故条例分析中吸取教训,明确安全事故发生的危害性,以激发人们自觉遵纪守法,杜绝各类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

⑤安全教育要体现'六性':即全员性;全面性;针对性;成效性;发展性;及经常性。并结合安全事故的反面事例及安全先进的典型事例进行正反两方面的安全示范教育,以利取长补短,保障安全生产。

二、新工人必须通过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50学时。

1.公司级的安全培训教育(一级),时间不少于15学时。

主要内容是:

①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企业制订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等。

②企业发生的典型事故案例的分析。

③现场工伤事故发生后的急救、处理常识和应急措施、公司制订的应急救援预案的一般措施及规定。

2.项目部的安全培训教育(二级),时间不少于15学时。

主要内容是:

①项目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及现场安全生产注意事项。

②各工种及有关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③防护用品用具发放标准及使用知识与方法。

④常用施工机具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常识及有关使用规定。

⑤工伤事故发生后的应急处理及项目部制订的现场应急救援预案示例。

3.班组的安全培训教育(三级),时间不少于20学时。

主要内容是:

①班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活动要求。

②本班组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机械设备操作规程。

③个人的防护用品、用具的使用、维护知识。

④针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特点进行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

⑤本班组曾经发生事故的条例分析及教训,发生工伤事故的应急处理。

4.新工人在接受三级教育后必须进行考试考核合格,填写三级教育卡,在项目部作留存,项目竣工后交由公司安监部门存档。

三、对采用'四新'作业及有危害性作业工人的培训

1.对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产品施工和变换工种时,要对操作人员进行新的相应的操作规程培训和新岗位安全教育,一般不少于10学时。

2.对从事有尘毒危害作业的工人,要进行尘毒危害防治知识的教育培训,一般不少于10学时,并应通过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四、安全教育培训的实施与管理

1.公司主要负责人(经理、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的安全培训工作,具体由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并应组织参加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2.特殊工种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由市、区建设行政主管及劳动、安监部门组织实施,并参加本企业组织的各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3.本公司所有员工都必须参加企业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

4.公司实行安全培训教育登记制度,建立健全全体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没有接受教育培训的员工不得从事施工作业及施工管理工作。

5.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经费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

五、本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于即日起实施。

第12篇 z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制度

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指导下,为加强企业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企业预防交通事故的整体能力,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安全培训教育的目的:提高企业员工安全意识,确保安全生产经营顺利进行。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员工、租赁承包经营者、驾驶员、售票员的培训教育。

第三条 安全培训教育原则“根据上级要求和公司安全生产经营实际,注重针对性、实用性、实效性的培训教育原则,开展对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

第四条 职责

㈠ 由公司各科室负责人组成员工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公司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

㈡ 安全管理科负责经营者、驾驶员、乘务员的安全培训教育。

第五条 员工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的形式和内容

㈠ 公司级安全培训教育。

其重点是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和法纪教育,安全生产方针,管理技能培训,国家有关的政策法令、法规、公司安全管理规定和岗位职能培训等。

㈡ 各科室安全培训教育,其重点是安全生产管理技能培训和防火、防盗知识培训,岗位责任制培训及学习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各科室在公司安全生产培训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每月对所属安全生产人员进行一次培训。

㈢ 驾乘人员安全培训教育,重点是教育驾乘人员遵章守纪,牢记安全行车守则,讲解安全行车操作要领,车辆设备维护保养及对事故安全进行分析,如何采取预防事故措施和做好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每月由安全管理科结合安全学习教育活动,对驾乘人员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培训。

第六条 经常性的安全培训教育,对象是全司员工,由公司或各部门负责经常性的安全培训教育,主要培训教育方式:安全活动日、安全会议、板报、事故现场会、安全图片展览、组织看安全电视片、电影、打口头安全招呼等。

第七条 劳动保护培训教育,对象是生产工人、管理人员,由公司各部门定期组织学习劳动保护法规文件、劳动卫生知识等。要经常教育员工自觉遵守劳动保护规定,讲究劳动卫生,注重保护身体安全健康,预防工伤、职业病的发生。

《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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