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安全生产培训费用管理制度
1、因工作或任职需要派人外出培训,煤矿按规定计付其培训费、车船费、住宿费、工资等费用。
2、安排参加的受培人员必须认真听课,作好记录,考试成绩达到培训要求,取得操作证书,否则费用自负。
3、凡是经过培训,取得证书的人员必须在相应工作岗位工作1年及以上(正常调动除外)。
4、因自己违章、违纪、旷工而解除劳动关系,其培训费用按规定岗位工作时间(实际培训后工作时间除3年)的百分比赔偿。
5、严禁各单位随意变动特殊工种岗位,特殊工种岗位变动应征求安全培训科同意后实施,否则,培训的一切费用由作业单位的管理人员赔偿。
6、凡是参加培训人员的操作证交培训存档备案,若没有及时交回,培训费用将不能全额报销。
第2篇 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教育制度
一、坚持安全生产天天讲、月月讲、警钟长鸣。
二、坚持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制、典型经验及事故案例教育。
三、教育职工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
四、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知识教育,提高职工生产技能,掌握必须具备的、最起码的安全技术知识。
五、坚持“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要进行专门安全教育。
第3篇 项目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一、说明
1.为了规范公司安全教育培训行为,达到预期教育培训效果,制订本制度。
2.安全教育培训是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的有效手段,也是员工的一项基本权利和义务。
3.安全教育培训应按等级、层次和工作性质分别进行。管理人员的重点是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操作者的重点是遵章守纪、自我保护和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
4.不同工种其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应有所区别和侧重。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项目部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各项目部应根据自身情况不断细化、完善本制度,制订切合自身实际的安全教育培训办法。
二、职责分工
1.公司(安监办)负责所属公司内部管理部门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2.公司专职安全(主任)负责公司项目部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一级(公司)安全教育的实施。
3.公司安委会(科)负责制订各项目部管理人员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4.人力资源部负责按年度计划 组织公司层面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并对实施项目的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同时按照上级和政府要求,及时组织人员参加外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负责培训费用的支付。
5.各项目部、部门应该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供便利,不得阻扰员工参加安全教育培训。
6.各部门经理应对本部门新员工作业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培训、三级安全教育,按要求组织实施其他安全培训工作。
7.班组应每天对班组成员开展上岗前的安全教育。
三、安全教育培训形式
1.安全教育培训分为外部培训和内部培训
2.要因地制宜,形式一定要灵活多样 ,可采用培训班、宣传栏、报告会、标语、简报、安全培训活动等形式。
四、安全教育培训规定
1.公司全体员工每年必须接受一次专门的安全制度培训。
2.各部门经理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
3.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除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并持证上岗外,每年还必须接受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4.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5.特殊工种(包括电工、电气焊工、登高工、机械操作工、起重工、驾驶员应急消防员等)在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年仍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
6.其他员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五、公司,项目三级安全教育
公司,项目新进场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公司、项目部门、科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1.一级安全教育。新进场人员和项目管理人员在分配到部门项目工作之前,必须经过公司安全管理部中心质安部门开展的安全教育培训。
2.二级安全教育。新进场人员到各部门项目后正式工作之前,必须经过项目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3.三级安全教育。新进场人员在分配到各科(队班组)开始工作前必须接受科班组长的安全教育。
4.开展三级安全教育应填写《三级安全教育记录》或《登记卡》,并由各方签字后归档。
六、特定情况下的适时安全教育培训
特定情况下的安全教育培训主要有:
1.季节性,如冬季防火消防、防中毒;防触电;夏季防中毒、防触电、防雷、防台风等。
2.节假日前后,如春节长假。
3.节假日加班或赶工。
4.换岗、换工作环境等
5.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
6.发生事故后
7.其他情况要求时等
七、各部门项目经常性安全教育
各部门,项目必须开展经常性安全教育,并贯穿于项目安全管理工作的全过程。经常性安全教育应采取形式多样,做到简明、醒目、通俗易懂。
1.项目在建施工区和机械操作点应设置(张挂)安全看板或安全操作规程牌,看板(牌)内容应切合工作实际、美观大方。
2.因地制宜地设置安全宣传横幅和安全宣传标语并要加强监督施工单位日常安全展开工作。
3.比如项目工程部要强烈要求施工区“四口”、脚手架周边、危险作业区域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应设置在醒目位置并保持干净、完好,不被遮挡、覆盖。
4.每天召开晨会或班前安全活动,在布置生产任务的同时强调安全工作。
5.项目可适时组织开展安全活动。
6做好班组班前安全活动班前安全活动是指班组长在班前布置生产任务时,进行班前检查、班前教育、班前交底,并做好纪录。
7.班前交底。交当班的工作内容和各个环节的操作安全要求,以及各工种之间的相互配合等。
8班前检查。查上岗人员的劳动防护情况,每个岗位周围作业环境是否安全无隐患,机械设备的安全保险装置是否完好有效,所使用的工器具是否安全可靠,以及各类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等。
第4篇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制度
为提高全体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增强其领导安全生产的能力,促进我矿安全生产,特制定如下培训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煤矿企业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具体指:煤矿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负责人(副矿长、总工程师);安全、生产技术、通防、机电、地测、调度等部门负责人;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等班组长;其他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参加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组织的安全培训,经煤矿安全管理机构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并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复审和再培训。
未取得安全资格证的人员不得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因工作或任职的需要外出学习、培训的人员由矿长确定,并依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派外培训的人员,返矿后应将有关证书交到安全培训科,存档备案。若考试不合格,回矿后,所有费用自负,不给予报销。
第5篇 景区安全生产培训制度
安全教育是旅行社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提高旅行社员工安全素质,杜绝安全事故发生,保护游客与导游人员安全,特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一、安全教育的内容:
(1) 安全法制教育:学习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旅行社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2) 安全知识技能培训:以提高员工安全素质为目标,以提高操作技能,防止事故的发生,规范事故的处理为主要内容。
二、 安全教育的方法:
(1) 营造安全生产氛围:通过墙报、标语、安全标志等方式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先进经验以及事故教训,营造浓郁的安全生产氛围,起到感染和潜移默化的作用。
(2) 组织安全活动:定期组织诸如安全知识比赛、安全操作技能竞赛等活动,在各部门之间形成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⑶ 安全培训:在安全培训方面,通过在会议上讲授安全技术知识与管理知识,分析事故案例以及现场具体示范操作等途径,使员工较系统地掌握安全理论知识和安全实际操作能力。
三、 安全教育的具体形式:
1、 新员工上岗安全教育。对新进旅行社的人员都必须进行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安全教育由办公室负责,侧重法制教育,以增强员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和安全意识,内容包括:
(1) 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安全生产的意义。
(2) 安全生产法规。
⑶ 旅行社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4) 事故应急救援措施、程序和方法,典型事故案例。
(5) 各个岗位具体相关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安全职责。
2、 总经理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总经理是企业生产经营的决策者、组织者,也是企业安全生产的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员具体负责企业安全生产的各项管理工作。每年必须参加市、县(市、区)组织的安全工作会议与培训活动,必须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培训教育活动,并参加安全教育考核工作。
3、 各部门经理的安全教育。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经理都应接受包括安全生产法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本部门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管理和职业安全卫生知识、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及有关事故案例在内的安全教育。对事故责任者及违章冒险员工、严重违犯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者,要根据情节,由所在部门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总结经验,吸取教训。
4、 安全教育考核管理。
(1) 新员工进公司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只有安全教育考核都合格后才能上岗。
(2) 变换岗位或离岗后上岗的员工同样要考核合格后才能重新上岗。
⑶ 各个部门负责人要认真督促和开展安全教育工作,对不落实安全教育工作的相关负责人处200元罚款,并处其所在部门500元罚款。
(4) 对无故不参加安全教育学习及考试不合格人员每人/次处100元罚款。治安制度
第6篇 项目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一、说明
1.为了规范公司安全教育培训行为,达到预期教育培训效果,制订本制度。
2.安全教育培训是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的有效手段,也是员工的一项基本权利和义务。
3.安全教育培训应按等级、层次和工作性质分别进行。管理人员的重点是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操作者的重点是遵章守纪、自我保护和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
4.不同工种其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应有所区别和侧重。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项目部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各项目部应根据自身情况不断细化、完善本制度,制订切合自身实际的安全教育培训办法。
二、职责分工
1.公司(安监办)负责所属公司内部管理部门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2.公司专职安全(主任)负责公司项目部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一级(公司)安全教育的实施。
3.公司安委会(科)负责制订各项目部管理人员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4.人力资源部负责按年度计划 组织公司层面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并对实施项目的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同时按照上级和政府要求,及时组织人员参加外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负责培训费用的支付。
5.各项目部、部门应该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供便利,不得阻扰员工参加安全教育培训。
6.各部门经理应对本部门新员工作业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培训、三级安全教育,按要求组织实施其他安全培训工作。
7.班组应每天对班组成员开展上岗前的安全教育。
三、安全教育培训形式
1.安全教育培训分为外部培训和内部培训
2.要因地制宜,形式一定要灵活多样 ,可采用培训班、宣传栏、报告会、标语、简报、安全培训活动等形式。
四、安全教育培训规定
1.公司全体员工每年必须接受一次专门的安全制度培训。
2.各部门经理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
3.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除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并持证上岗外,每年还必须接受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4.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5.特殊工种(包括电工、电气焊工、登高工、机械操作工、起重工、驾驶员应急消防员等)在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年仍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
6.其他员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五、公司,项目三级安全教育
公司,项目新进场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公司、项目部门、科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1.一级安全教育。新进场人员和项目管理人员在分配到部门项目工作之前,必须经过公司安全管理部中心质安部门开展的安全教育培训。
2.二级安全教育。新进场人员到各部门项目后正式工作之前,必须经过项目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3.三级安全教育。新进场人员在分配到各科(队班组)开始工作前必须接受科班组长的安全教育。
4.开展三级安全教育应填写《三级安全教育记录》或《登记卡》,并由各方签字后归档。
六、特定情况下的适时安全教育培训
特定情况下的安全教育培训主要有:
1.季节性,如冬季防火消防、防中毒;防触电;夏季防中毒、防触电、防雷、防台风等。
2.节假日前后,如春节长假。
3.节假日加班或赶工。
4.换岗、换工作环境等
5.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
6.发生事故后
7.其他情况要求时等
七、各部门项目经常性安全教育
各部门,项目必须开展经常性安全教育,并贯穿于项目安全管理工作的全过程。经常性安全教育应采取形式多样,做到简明、醒目、通俗易懂。
1.项目在建施工区和机械操作点应设置(张挂)安全看板或安全操作规程牌,看板(牌)内容应切合工作实际、美观大方。
2.因地制宜地设置安全宣传横幅和安全宣传标语并要加强监督施工单位日常安全展开工作。
3.比如项目工程部要强烈要求施工区“四口”、脚手架周边、危险作业区域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应设置在醒目位置并保持干净、完好,不被遮挡、覆盖。
4.每天召开晨会或班前安全活动,在布置生产任务的同时强调安全工作。
5.项目可适时组织开展安全活动。
6做好班组班前安全活动班前安全活动是指班组长在班前布置生产任务时,进行班前检查、班前教育、班前交底,并做好纪录。
7.班前交底。交当班的工作内容和各个环节的操作安全要求,以及各工种之间的相互配合等。
8班前检查。查上岗人员的劳动防护情况,每个岗位周围作业环境是否安全无隐患,机械设备的安全保险装置是否完好有效,所使用的工器具是否安全可靠,以及各类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等。
第7篇 旅行社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教育是旅行社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提高旅行社员工安全素质,杜绝安全事故发生,保护游客与导游人员安全,特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一、安全教育的内容:
(1)安全法制教育:学习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旅行社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2)安全知识技能培训:以提高员工安全素质为目标,以提高操作技能,防止事故的发生,规范事故的处理为主要内容。
二、安全教育的方法:
(1)营造安全生产氛围:通过墙报、标语、安全标志等方式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先进经验以及事故教训,营造浓郁的安全生产氛围,起到感染和潜移默化的作用。
(2)组织安全活动:定期组织诸如安全知识比赛、安全操作技能竞赛等活动,在各部门之间形成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3)安全培训:在安全培训方面,通过在会议上讲授安全技术知识与管理知识,分析事故案例以及现场具体示范操作等途径,使员工较系统地掌握安全理论知识和安全实际操作能力。
三、安全教育的具体形式:
1、新员工上岗安全教育。
对新进旅行社的人员都必须进行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安全教育由办公室负责,侧重法制教育,以增强员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和安全意识,内容包括:
(1)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安全生产的意义。
(2)安全生产法规。
(3)旅行社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4)事故应急救援措施、程序和方法,典型事故案例。
(5)各个岗位具体相关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安全职责。
2、总经理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
总经理是企业生产经营的决策者、组织者,也是企业安全生产的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员具体负责企业安全生产的各项管理工作。每年必须参加市、县(市、区)组织的安全工作会议与培训活动,必须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培训教育活动,并参加安全教育考核工作。
3、各部门经理的安全教育。
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经理都应接受包括安全生产法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本部门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管理和职业安全卫生知识、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及有关事故案例在内的安全教育。
对事故责任者及违章冒险员工、严重违犯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者,要根据情节,由所在部门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总结经验,吸取教训。
4、安全教育考核管理。
(1)新员工进公司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只有安全教育考核都合格后才能上岗。
(2)变换岗位或离岗后上岗的员工同样要考核合格后才能重新上岗。
(3)各个部门负责人要认真督促和开展安全教育工作,对不落实安全教育工作的相关负责人处200元罚款,并处其所在部门500元罚款。
(4)对无故不参加安全教育学习及考试不合格人员每人/次处100元罚款。
第8篇 冶金行业班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
一、班组岗位职工培训时间规定
1、一般岗位新上岗的人员,岗前培训的总学时不得少于24学时,其中班组级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
2、危险化学品等特种岗位新上岗的人员,岗前培训的总学时不得少于72学时,其中班组级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二、班组级安全教育内容
1、岗位安全规程。
2、工作岗位环境及危险因素,岗位隐患排查与治理。
3、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注意事项。
4、有关的事故案例。
5、设备性能与安全装置、工器具的使用方法。
6、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
7、事故应急处理技能。
8、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三、培训要求
1、新上岗职工班组级安全培训由班组长负责组织实施。
2、班组职工转岗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重新接受班组级安全培训。
3、岗位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的,班组应对职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4、班组应通过班前会、安全活动日等形式开展职工日常教育培训工作。
第9篇 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范本
本制度参照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上级专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特点制定。
1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内容。
2引用标准
原化学工业部19**年**月**日颁发的《化学工业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3安全教育的基本原则
3.1提高公司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术素质,熟练地掌握安全生产技能,自觉地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防止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保障安全生产。
3.2使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深刻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在安全生产中应负的责任,熟悉和掌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提高预防事故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4.安全教育的形式和内容
安全教育的主要形式有:新职工进厂时的“三级”安全教育、日常安全教育、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教育和复训教育、职工变换工种岗位时的转岗教育、职工休假复工时的复工教育、中层以上干部的安全意识教育、班组长的安技知识教育和全员的安全教育等八种。
4.1“三级”(公司级、车间级、班组级)安全教育。
4.1.1公司级安全教育。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安排,安保部负责讲课。教育时间不少于40学时,教育内容应包括: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2公司特点(包括产品种类、性能、危险性)和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3一般电气、机械、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等方面的安全知识;4具有代表性的重大事故案例及经验教训等四方面。
4.1.2车间级安全教育。由车间负责人和安全员负责组织和教育。教育时间不少于36学时,教育内容应包括:1本车间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物料、工艺、机械、电器等特性及注意事项;2本车间安全规程与制度;3本车间有哪些危险场所、危险特性及预防办法;4本车间曾发生过的事故案例及经验教训;5各种消防器具和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等五方面。
4.1.3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组织教育,教育时间不少于24学时,教育内容应包括:岗位安全技术规程、操作规定、安全职责、工艺流程;岗位的安全装置、工具、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设备性能、物料特性、注意事项、应急措施等三方面。
4.2日常安全教育。在日常工作中,根据生产、设备、气候变化或实际工作需要,灵活地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教育,如节日放假、设备检修等等,必须事先进行安全教育。日常安全教育由公司或车间、部门组织进行。
4.3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教育和复训教育。对从事电、气、锅炉水处理、压力容器、起重、厂内机动车辆驾驶、电气焊等作业人员的特殊工种,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的培训教育和一年一次的复训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取得特殊工种作业证后,方可上岗独立操作。
4.4变换工种的转岗教育。
4.4.1职工因工作需要变换工种,在从事新的工作前,必须进行车间(部门)、班组的两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从事新的工作。
4.4.2教育由车间主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安全员负责组织,车间和班组实施教育。
4.4.3教育内容同“三级”安全教育的车间班组级安全教育相同。
4.4.4变换工种教育应做好登记、建档工作,教育内容、成绩应填写在《安全作业证》上,并报有关部门作为核发新工种劳保用品、保健津贴的依据。
4.5复工安全教育。
4.5.1职工因停工、休假、离岗三个月以上,或工伤痊愈后需复工的,或因违纪违规作业造成事故或未遂事故的人员,必须进行复工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独立上岗操作。
4.5.2复工安全教育由车间的领导和安全员具体负责,车间、班组组织实施。具体教育内容同“三级”安全教育的车间班组两级安全教育相同。
4.5.3复工安全教育应做好登记、建档工作,在《安全作业证》上做好记录,并报有关部门作为重新核发劳保用品、保健津贴的依据。
4.6中层以上干部的安全教育。中层以上干部在任职期间,必须经过资质部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做到持证上岗。以后每两年复训一次,取得的资质证书要登记存档。
4.7班组长安全教育。班组长安全教育是指车间内的班组长,在任职期间,由安保部及主管安全工作的领导进行授课,每两年复训一次,教育的内容和考试成绩要登记存档。
4.8全员安全教育。
4.8.1全员安全教育是指公司、各部门、各级等应利用各种会议、广播、电视、标语、图版、讲话、现场会等多种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活动。
4.8.2车间、部门必须每周一次,组织开展以车间或部门为单位的安全日活动,每次活动时间,不得少于1小时,活动时间不得挪作他用。
4.8.3班组每天应开好班前会和班后会,班前会上要预想当班时可能出现的危险因素,布置防治对策;班后会上要总结分析当班的安全情况。
4.8.4公司在开停车、设备检修或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产品时、节假日前,应认真组织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5“安全作业证”管理
5.1公司生产人员的“安全作业证”,由班组长统一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的《特殊工种操作证》由本人保管,工作时随身携带;其他人员的安全作业证,由持证者妥善保管。
5.2“安全作业证”的内容必须按要求认真填写,不得涂改和转借他人,如丢失应及时向所在部门申请补办。
5.3职工在公司内调动的,应证随人走,若调离公司的,应及时将作业证交还给公司安保部
第10篇 电子厂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制度
1.0目的
为规范公司安全教育,使安全培训管理更加制度化、系统化、特制订本制度。
2.0应用范围
本制度从生效之日起,适用于广州市花都威的电子厂全体员工。
3.0责任
3.1行政部协助安全组执行本制度。
3.2安全组及相关部门负责执行本制度。
4.0内容
4.1三级安全教育:
根据国家于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安全生产法》第二章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成绩不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故本公司新员工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4.1.1第一级(厂级)安全教育
a.由安全组负责,采用公司自行编写的教材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b.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公司生产特点、目前安全生产的形势、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防火防爆知识、机械伤害的基本知识以及机械伤害、触电事故、高空跌落事故的初步基本的急救措施、典型工伤事故案例分析和经验教训。
4.1.2第二级(部门级)安全教育
a.由所在部门负责,安全教育要有提纲,有教材。
b.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本部门的生产特点,工艺流程,机械设备的状态和特点,工伤事故的预防措施,部门的安全规章制度,常用劳保用品,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等。
4.1.3第三级(班组)安全教育
a.由所在班组负责。
b.教育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生产特点,操作方法,安全装置,工具器具及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本岗位曾发生的事故及教训,劳动纪律等。
4.1.4作业流程
a.应试人员经过面试合格后,称新入厂员工。
b.凭人事行政部报到单,由安管部统一进行厂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并办理三级安全教育卡。
c.凭三级安全教育卡到部门进行二、三级安全教育。
d.合格后,由部门负责将三级安全教育卡交回安全组保管备案。
4.2经常性安全教育
4.2.1每年对员工进行一次或多次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培训。
4.2.2每年教育累计时间:主管级以上(含正副主管)不少于八小时;主管级以下管理人员级作业员工不少于十二小时。
4.2.3日常安全教育由各部门提出申请或安全组提出计划,行政部统一安排,安全组负责授课,部门协助。
4.2.4进行日常安全教育应准备好专门的教材。
第11篇 某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为了不断提高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熟练掌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学习培训,提高安全思想素质,特制定本制度:
一、乡政府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教育、培训和业务学习,集中对各单位、各部门领导、各村干部、管理人员、车主、驾驶员、业主及各类从业人员进行认真培训,每年培训率要达到100%。
二、各村委会对村民、群众的教育每月不得少于一次,教育面达到95%。
三、乡小学对职工及学生的安全学习教育,每周不得少于1小时,教育面达到100%。
四、各单位、经营场所,在抓好安全教育培训的基础上,对全体职工的集中教育每月不得少于2小时,教育面达到100%。
五、对学习教育培训的内容、时间、人员的核实,以记录、登记、签到为准,凡因未落实学习教育培训内容、时间、人员,因此而酿成的伤亡事故,按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12篇 某分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为了加强全体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安全意识、安全知识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分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分公司全体员工及分包单位人员。 对新员工、进入新岗位和新工程的人员(含转岗、待岗后重新上岗)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经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作业。
一、教育培训内容 :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
2、总公司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本单位安全生产的有关要求;
3、建筑施工的特点和进入施工现场的基本常识;
4、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
5、生产设备、安全装置、安全防护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
6、事故发生的规律及典型事故案例;
7、预防事故和遇到紧急情况时逃生自救的常识;
8、其它相关内容。
二、从事安全教育的人员必须有专业技术和丰富的施工经验。根据不同的对象,结合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充分的准备,并写有书面的讲课内容方可授课。
三、项目部利用“农民工夜校”做好入场教育后,接受教育人员履行签字手续,并组织工人入场安全教育的考核、阅卷和建档。每一位农民工教育培训的时间为每人每月不少于2次(4个学时),并将培训情况及时记录。
四、从业人员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时,应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使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材料时应对从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
五、作业前各班组严格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对其所从事的工作告知危险因素、正确的安全作业要求和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六、一个工程项目的人员转入另一个工程项目时必须进行转场安全教育。
七、班前安全教育 (班前讲话)
1、各作业班组长于每班工作开始前(包括夜间工作前)必须对本班组全体人员进行不少于15 分钟的班前安全教育,并作好记录,履行签字手续。
2、班前安全教育的内容应包括:本班组安全生产须知和个人应该承担的责任;上一班工作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本班组工作中的危险因素和应采取的对策。
3、遇有特殊天气和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前,安全副经理和项目总工程师应参加班前安全讲话并对工作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进行重点交底。
4、项目安全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各班组班前安全讲话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八、“三类”人员培训考核取证管理
1、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规定》的要求,企业法人、总经理、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资格培训和定期的安全教育,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岗。
2、总公司、公司应建立“三类”人员培训、考核和取证台帐。
3、分包队伍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取得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九、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1、特种作业人员包括:建筑电工、建筑架子工、建筑电气焊工、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建筑起重机安装拆卸工、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以及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特种作业人员。
2、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分为岗前教育和在岗继续教育。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3、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的人员应在有效时间内参加复审,复审不合格或过期不参加复审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4、安全管理部门应严格审查进场各类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件,对持有过期和假证的人员不得使用。 项目安全管理部门应对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十、全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全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每年应至少组织一次。各单位要采取集中学习培训、召开安全会议等形式,定期组织全员的教育培训和安全生产业务学习,提高各类人员的安全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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