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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四篇)

发布时间:2024-11-29 热度:91

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第1篇 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为了防止食物中毒或其它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卫生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特制订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一、食堂建设与环境要求

一、学校建立主管校长责任制。并配备一名副校长主抓食品卫生管理。

二、学校食堂实行承包制,食品安全卫生工作是承包合同的重要指标。

三、食堂设施设备布局要合理,应有相对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间、食品出售间及用餐场所。

四、食堂加工操作间应符合下列条件:

1、最小使用面积不得小于8平方米。

2、墙壁应有1.5米以上的瓷砖墙裙。

3、地面应用防水、防滑、无毒、易清洗的材料建造有一定的坡度易清洗与排水。

4、配备有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和有效防蝇、防鼠设备,有污水排放和符合卫生要求的存放废弃物的设备。

5、禁止供应荤素凉菜。

五、餐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无经消毒的餐具不准使用。

六、食堂用餐场所应设置用餐者洗手、洗餐具的自来水装置。

二、食品采购

一、严把食品采购关。采购员必须到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按规定索取证件。禁止以下食品: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洗、混有异物或其它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有害食品,未经兽医部门检验,不合格的肉类食品超过保质期的小包装食品等。

二、食品存放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食品存放处禁止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三、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熟透。食品在烹制后至出售前一般不超过2小时,超过2小时存放的应当在高于60°c或低于10°c的条件下存放。

四、食堂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出售。

三、对从业人员的要求

一、食堂从业人员和管理人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必须有健康证。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能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动性肺结核皮肤病等不得从事本工作。

二、对从业人员的具体要求:

1、工作前,便后必须用肥皂及流动的水洗手。接触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2、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并将头发置于帽内。

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戴戒指加工食品。

4、不准在食品加工场所吸烟。

四、管理与监督

一、学校食堂要接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监督。

二、严禁非食堂人员随意进入食堂和食品操作加工间,以防意外发生。

三、学校对食堂人员要制定出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培训计划,提高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观念。

四、学校要建立食物中毒或其它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万一发生此类事件应立即停止营业,并向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部门报告,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保留现场,并配合卫生部门进行调查。

以上管理制度,望广大伙食人员及炊工人员严格遵照执行,建立食堂卫生人追究制,对违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和纪律处分。

龙源学校

第2篇 酒店食品安全卫生制度

酒店卫生管理制度目录

1 食品采购索证制度

2 食品进货验收制度

3 食品台帐记录制度

4 食品仓库(贮存)卫生管理制度

5 粗加工卫生管理制度

6 食品原料保管卫生管理制度

7 冻库卫生管理制度

8 干货原料、调料二级仓库管理制度

9 食品切配岗位卫生管理制度

10 烹调加工卫生管理制度

11 凉菜房卫生管理制度

12 点心房卫生管理制度

13 裱花间卫生管理制度

14 烧烤房卫生管理制度

15 生食海产品加工卫生管理制度

16 备餐间及供餐卫生管理制度

17 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18 水果房卫生管理制度

19 餐、饮具清洗消毒卫生管理制度

20 餐用具保洁卫生管理制度

21 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制度

22 食品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常识

23 食品卫生检查制度

24 食品卫生奖惩制度

25 食品卫生知识培训考核制度

26 员工健康检查管理制度

27 传染病报告制度

28 传染病防治措施

29 突发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30 “五病”调离卫生管理制度

食品采购索证制度

1 对固定食品供应商,必须签定供货合同,保证供应的食品安全可靠。

2 索证范围包括所有购入的食品、食用农产品、食品添加剂等。

3 审核固定供应商的工商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并索取其复印件。

4 向供应商按产品生产批次索取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

验报告或由供应商签字、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食品进货验收制度

1 由指定专人进行食品进货验收工作。

2查验产品卫生状况,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准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

3从食品生产企业或批发市场批量采购食品时,应查验食品是否有按照产品批次由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或者由供应商签字(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4 采购生猪肉应查验是否为定点屠宰企业屠宰的产品并查验检疫合格证明。

5 采购其他肉类也应查验检疫合格证明。不得采购没有检疫合格证明的肉类。

食品台帐记录制度

1 由专人进行食品进货台帐记录。

2 严格按照卫生部门指定的台帐格式进行登记。

3 如实记录进货时间、食品名称、规格、数量、供应商及其联系方式等内容。

4 台帐记录必须将所有供货情况记录下来,保证真实、及时、完整、不得漏记。

5 在登记台帐的同时,按时间先后顺序粘贴好供货清单和票据。

6 台帐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食品使用完毕后6个月。

食品仓库(贮存)卫生管理制度

1 仓库管理员对采购到的食品必须进行认真验收,防止腐败变质及过

期的食品和三无产品进库。

2 存库食品应按主、副食和调味料等分开存放,做到离地、隔墙、分类分架存放、挂牌表明进货日期和保质期。

3 领用食品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按照存仓物资的最高存量、最低存量进行补仓。

4 食品及原料与日用品应当分区存放;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私人物品。

5 临时存放的待处理食品及原料应有明显标记,并及时登记处理。

6 保持库房整洁、通风、干燥、无霉味,库内物品及时清点,防止

过期变质。

7 仓库做好消防及三防措施,仓库内严禁吸烟。

粗加工卫生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有关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卫生职责。

2、保持仪容仪表整洁,上岗前穿戴好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洗净双手。

3、不许穿工作服上厕所,并坚持便后洗手,不在加工制作间吸烟和

做其它有碍卫生的事。

4、不用腐坏变质、污秽不洁、有毒有害的原料,严防食物中毒。

5、按配方下料,按要求的温度和时间加工,保证食品的营养价值。

6、存放食品要做到生熟分开,成品与半成品分开,避免交叉污染。

7、使用工具容器前要消毒,使用后应洗净保洁,并定位存放。

8、坚持用具消毒四过关,注意保洁。

9、搞好区域卫生及收尾工作,保持加工制作间环境整洁。

食品原料保管卫生管理制度

1 各厨房食品原料实行专人管理,专人负责。

2 食品原料、半成品、熟食品必须分开存放。

3 瓜果类、根茎类食品原料、以及冻库内的禽、肉类原料,应分类存放在货架上,距离地面和墙面不得小于10cm,严禁将食品原料直接放在地面上。

4 存放食品原料的冰箱、库房应有明显的表识。

5 食品原料管理人员应加强库存原料的日常检查,如发现其变味变质,应及时处理;同时做好冰箱及库房的清洁卫生。

第3篇 食品安全卫生事故处置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有效解决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维护群众利益,确保社会稳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第二条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三条患者和家属不得以食品卫生安全事故为由,无理取闹,影响单位、他人的正常工作秩序。

第二章领导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乡成立由乡长任组长,人大副主席、副乡长任副组长,乡党政办、安办、卫生院、民政所、综治办、计生服务站、财政所、小学、派出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乡卫生院,两同志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第五条职责及分工

(一)乡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职责:发布信息,组织、领导、指挥全乡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处置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各部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切实维护稳定。

(二)乡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积极协助领导小组做好各部门协调工作,调动各部门迅速开展事故救援工作。

(三)卫生院职责:负责人员救治工作,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及时诊断、检查、治疗;对病重者要采取果断措施,并送上一级医院救治;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涉案食品进行封存、检验。

(四)计生服务站职责:积极协助卫生院处理计生服务中所发生的食品卫生安全事故。

(五)派出所职责: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有关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涉嫌案件的侦察工作,在事故发生现场划定警戒线,维护治安秩序,及时疏散围观群众,对冲击、殴打工作人员的行为进行控制,并全力制止,对影响恶劣的人或事进行依法查处。

(六)民政所职责:负责组织调查、救济等工作,若发现严重事件的,立即作好各部门的协调工作,对尸体转移至殡仪馆存放。并按规定对尸体进行火化,若发生一般事故,且当事人较为贫困的,要及时调查,并按规定予以救济。

(七)财政所职责:按照领导小组要求积极筹措资金,确保处置工作顺利开展。

(八)党政办职责:积极协调作好情况的收集整理,按照领导小组要求,及时发布信息。

(九)事发地村、组职责:及时上报事故情况,并立即赶赴事故现场,保护好现场,努力作好群众思想工作,稳定当事人及亲属情绪,说服、劝诫、疏散群众,防止事态扩大。

第三章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处置

第六条由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应急处理工作,下设现场处置组、医疗救助组、维稳保卫组、善后处理组,各相关部门必须按职责迅速展开工作。

(一)现场处置组:由乡长任组长,派出所、卫生院、民政所、安办等部门人员为成员,组织现场处置工作。

(二)医疗救助组:由分管卫生的副乡长任组长,卫生院、计生服务站等部门人员为成员,具体作好患者的救治工作。

(三)维稳保卫组:由分管安全的领导任组长,派出所、安办、综治办等单位人员为成员,具体负责维护现场秩序、及时划定警戒线、疏散群众、维护稳定,确保现场处置工作顺利进行。

(四)善后处理组:由分管民政的领导任组长,民政、财政等相关部门人员为成员,具体做好事后的一切善后工作。

第四章信息发布

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处置的信息发布由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由其办公室统一发布。

第4篇 某酒店食品安全卫生制度

酒店食品安全卫生工作制度

一、从事餐饮作业的人员要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二、保证餐饮环境设备的卫生安全,要定期消毒。

三、要严格执行加工操作卫生要求规定。

四、原料采购要做好采购记录,入库前应进行验收,出入库应登记做好记录。

五、储存食品的场所,设备应保持清洁,食品应分类,分架存放,并定期检查。

六、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七、备餐及供餐时操作人员应进行清洁、消毒手部,检查待供应食品,有异常的不得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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