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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康医院档案管理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9 热度:71

建康医院档案管理制度

第1篇 建康医院档案管理制度

第三人民医院档案管理制度

1. 医院全部档案(病案除外)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各类档案按要求于相应期限内统一归档,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长期或私自保存应归档的文件资料保证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

2. 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设立档案管理部门,其它医院应设专(兼)职人员管理,建立档案统计制度,对档案的收进、移出、保管、利用等情况进行统计,并按照规定向档案业务管理机关报送档案工作基本情况统计表。

3. 根据需要编制各种检索工具,并利用计算机进行检索,开展档案编研工作,积极开展档案利用工作,提高利用效果。

4. 保存的档案,主要供本单位和上级主管机关利用。建立、健全档案的借阅制度和档案室保密制度,档案立卷归档制度、档案鉴定制度、档案库房管理制度、专兼职档案员职责等各种制度。

5. 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编制本单位或本专业系统的《档案材料保管期限表》,并报档案业务管理机关备案。

6. 医院档案库房应该坚固,并做到有防盗、防火、防虫、防鼠、防潮、防尘、防高温等设施。定期检查档案保管状况,对破损或变质的档案应及时修补、复制或作其它技术处理。

7. 档案保管不善,造成毁坏和丢失,要追究有关人员法律责任并予以处罚。

8. 档案保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档案法》和《保密法》,在公共场所不得随意谈论档案中的有关秘密事项,档案保管人员调动工作时,应在离职前办好交接手续。

第2篇 华东医院档案保管制度

人民医院档案保管制度

一、档案室应有专人管理,非专管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入内。

二、档案必须分类存放,档案箱橱摆放整齐、编号有序,室内不准堆放杂物和个人物品。

三、为确保档案室的安全,禁止室内吸烟,严禁存放易爆易燃等危险物品。

四、档案室内备有“七防”基本设施,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延长档案的寿命。

五、经常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根据气温、温度变化,掌握启闭窗户,以调节室内温、湿度。

六、按规定及时接收各类档案,承办鉴定和销毁无保存价值和过期的档案。

第3篇 医院检验科档案管理制度2

医院检验科档案管理制度(二)

1.档案管理范围:包括科室人员业务技术情况、业务资料(含有检验操作规程、质控资料、检验结果登记等)、仪器及试剂资料、财产情况、教育及科研资料、医疗纠纷资料、管理制度等。

2.档案资料应注意完整、规范、保密,不得用热敏打印纸、不得任意抽样或遗失,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

3.所有档案资料应登记、分类、编号,并由专人保管,档案资料多时,为便于查阅可建立索引。

4.归档资料中的质控资料、检验结果登记及操作规程至少应保存五年。销毁前必须经科室领导审批。

5.外来人员须查阅档案资料均应经科主任同意。

6.上述档案亦可存入计算机,并按上述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未经允许,不得任意打开。或用加密措施保护档案的安全。

第4篇 附五医院检验档案管理制度

医院检验档案管理制度

一.档案管理范围:包括科室人员业务技术情况、业务资料(含有检验操作规程、质控资料、检验结果登记等)、仪器及试剂资料、财产情况、教育及科研资料、医疗纠纷资料、管理制度等。

二.档案资料应注意完整、规范、保密,不得用圆珠笔书写,不得用热敏纸打印,不得任意抽样或丢失,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

三.所有档案资料应登记、分类、编号,并由专人保管。

四、归档资料中的质控资料、检验结果登记及操作规程应至少保存五年。销毁前必须经科室领导审批。

五.档案资料多时为便于查阅可建立索引。

六.外来人员查阅档案资料,均应经科主任同意。

七.上述档案亦可存入计算机,并按上述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未经允许,不得任意打开。可用加密措施保护档案的安全。

第5篇 施美医院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施美医院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1、档案库房是保存档案的重要基地,非本室工作人员严禁入内。

2、库房内严禁吸烟、喧哗、动用火种,严禁携带危险品进入。

3、库房门窗要牢固,随走随关,班前班后要经常检查,严防档案丢失和意外事故发生。

4、库房内要保持清洁卫生,有防火、防盗、防光、防虫、防鼠、防潮、防尘、防污染等措施。

5、档案装具要坚实、耐用、整洁大方。

第6篇 z医院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人民医院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1.按照规定成立本单位档案鉴定销毁领导小组,负责确定各类档案的保管期限,定期对到期

档案进行鉴定销毁;

2.档案应按照上级和本单位有关保管期限的规定,鉴别材料的保存价值,根据鉴定情况,提出工作报告和具体意见;

3.凡需销毁的档案,由档案室编写《档案销毁清册》,经领导批准销毁,并上报档案部门备案;

4.销毁档案时,必须指定有二人以上监销,监销人应在《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字,并注明销毁方法,严禁擅自销毁档案;

5.每年档案立卷,经过鉴定不归档的文件材料,由领导审核后,移交办公室统一销毁。

第7篇 a医院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医院会计档案管理制度4

1、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业务资料,必须严格按照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制定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进行科学管理,妥善保存,存放有序,查找方便。

2、财务处的全部会计档案,由财务处长指定专人负责装订、整理及造册,财务处长(或指定人员)负责保管一年,一年后移交档案室保管。

3、对记账凭证,应在每月终了10日内按编号顺序装订成册,装盒保存。

4、每年终了20日内,要将全年所有账簿集中整理,装袋保存,将所有会计报表按顺序装订成册,妥善保存。

第8篇 医院档案管理制度5

医院档案管理制度(五)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浙江省科学技术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工作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本院档案管理,充分发挥档案在医疗卫生事业中的作用,根据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院医疗卫生档案是指各科在从事医疗、教学、科研、培训、卫生宣教及党群、行政管理等活动中形成的具有备考、利用、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以及其他不同载体、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本院设立综合档案室,作为管理本院档案工作的职能机构,由一名院领导负责领导,医院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分管,并设立一名专职档案员,各科室确定一名兼职档案员,督促指导本科档案的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综合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本院全部档案(人事、病史档案除外),负责对本院各科档案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促工作,并接受上级卫生管理部门及本区档案局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四条医疗卫生档案是提高医疗、防病工作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条件,本院将档案工作列入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加强管理,做好归档立卷工作。

第五条全院职工都有保护档案的义务和利用档案的权利,每个职工对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应按照本办法规定,及时向院综合档案室或各科兼职档案员移交,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应归档的材料占为己有。

第六条评聘技术职务所需的科研成果、论文专著材料,必须以档案室提供的为依据。已发表论文必须经档案员登记,原件归档。

第七条档案管理人员的待遇与其他技术人员等同。

第八条对在管理和开发利用档案信息资源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科室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奖励;对违反档案管理法规的,要根据不同情况,给予批评和必要的处分。

第二章档案的收集与整理

第九条建立健全文件资料的形成、积累、归档制度,并纳入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职责范围和考核项目,确保归档材料的准确、完整。本院在各项工作和活动中形成的应归档材料,应由材料的直接形成者或兼职档案员负责收集、整理,按本制度规定,完成组卷工作并向综合档案室移交。

本院职工因公外出参观、学习、培训、考察和参加各种会议等,其带回的文件材料必须按归档范围的规定及时向综合档案室移交。归档范围按《萧山区中医院文件材料归档与不归档范围》执行。

第十条归档时间

一、定期归档的材料

1.本院全部应当归档的材料,必须于次年六月底前完成立卷归档(由综合档案室共同参与进行)。

2.各科室的业务技术档案,在次年六月底前,由职能部门兼职档案员将应归档材料组成保管单位后,经科负责人审定后移交综合档案室归档。

二、随时归档的材料

1.本院基建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其全部材料即归档。

2.仪器设备安装验收合格,正常运行后其材料即归档。

3.专题调查、科研课题待调查、研究结束或告一段落时,做出总结和经成果鉴定后归档。

4.论文、著作、科技文章正式发表后归档。

5.本院编写印制的出版物装订成册后,原稿与印本即一并归档。

第十一条归档要求

1.各科室的归档立卷工作,由文件材料形成者或兼职档案员承担,院综合档案室协助、负责。

2.归档材料必须是原件(外来复印件除外),做到完整、齐全、系统、准确,底稿与印刷件一并归档;纸张质量和规格符合要求,书写必须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等符合归档要求的耐久字迹材料,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彩笔、签字笔、纯蓝墨水、红墨水及复写纸等不耐久材料。

一式数份的发票、检验报告、鉴定证书及报表等,可使用标有“da”的圆珠笔芯及档案用复写纸。

3.归档案卷的文件材料要求排列有序、装订美观、编好页号,卷内目录填写完整,案卷题名确切,书写整齐美观,卷内目录和案卷目录一律用钢笔或毛笔书写。

4.归档材料必须经形成部门负责人审定,并在卷内备考表检查人一栏上签字。

5.各科室按综合档案室统一规定编写全宗号、目录号和案卷号并编制卷目录、全引目录和移交目录,一式三份,一份交综合档案室,其中移交目录在向综合档案室移交档案时,按目录点清后,在移交目录上签字。

第十二条综合档案室的全部档案,应进行统一的分类、编号和排列。具体方法按《萧山区中医院档案实体分类、立卷、编号、排列规则》执行。

第十三条本院档案保存期限分永久(50年以上),长期(16-49年)、短期(15年以下)三种。具体保管期限分类详见《萧山区中医院档案保管期限表》。

第三章档案的保管与库房设施

第十四条医院须配备档案专用库房,档案工作用房及阅览室。档案库房要配备相应的仪器设备及防盗、防火、防光、防污染、防腐蚀、防有害生物等安全措施,并保持适当的温、湿度。存入的声像等特殊载体的档案要配备恒温、恒湿设施。档案库房要指定专人管理,保持室内整洁、卫生、有序,定期检查档案保管状况,对破损、变质的档案及时修复和补救。

第十五条建立档案的保密制度和档案室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要求加强档案的保管,确保档案的安全。

第四章档案的统计和利用

第十六条综合档案室要采用科学化管理,大力开发档案信息资源,提高档案现代化管理水平,科学地编制检索工具和编研材料,准确及时地为利用者提供资料,并加强利用效果的反馈、收集。

第十七条综合档案室要建立档案的借阅和利用制度,根据档案的机密程序确定不同的利用范围,规定不同审批手续。

第十八条建立档案统计制度,对档案的收进、移出、保管、利用等情况及时完整做好登记并进行统计分析,按档案业务部门的要求,按时填报各种统计报表。

第五章档案的鉴定、销毁

第十九条成立由院领导、档案管理人员和有关业务科室负责人组成的档案鉴定小组,负责本院档案鉴定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第二十条销毁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须由档案鉴定小组鉴定,提出审查意见;由综合档案室编制销毁目录,经分管院长批准后,二人以上在指定地点监销,监销人员要在销毁清册上签字。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

; 本制度由院综合档案室负责解释。

第9篇 附五医院档案室工作制度

第五医院档案室工作制度

一、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档案法》和上级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条例、规定和指示等,接受上级档案主管部门和行政、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督、领导,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集中统一管理本院档案,确保档案的安全与完整,制定档案管理制度,定期检查执行落实情况。

三、及时制定档案工作计划。编制检索工具,汇编资料,积极为医疗保健工作服务。

四、在档案鉴定小组指导下,对各档案进行鉴定,确定保管期限,在鉴定小组监督下负责销毁已过保管期限、无保存价值的档案。

五、监督指导本院各科室档案的收集、整理、预立卷及归档工作。

六、组织网络人员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兼职档案员的档案管理和专业技术水平。

第10篇 医院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医院会计档案管理制度3

一、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

二、财务科的全部会计档案,由财务科长指定专人负责整理,装订成册并妥善保管。

三、会计档案的存放要做到有专厨,科学管理查找方便。

四、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种。定期保管的期限为五年、十五年、二十五年三种,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年算起。

五、会计档案的保管要严格保守经济秘密,原则上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须经财务科负责人批准,并限期归还。

六、严格执行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对不超过保管期限的一定要妥善保管,对超过保管期限的也一定要按规定报批后,方可销毁。

第11篇 z医院档案利用保密制度

人民医院档案利用保密制度

1.凡利用档案者,必须严格遵守档案管理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借阅手续,编写利用效果登记表。

2、档案一般不出档案室,查阅档案在阅档案室进行,对保密档案,须经领导批准,专人查阅。

3.本单位人员因工作需要借阅,一般不得超过十天;外单位借阅档案须凭单位正式介绍信,经档案部门领导批准后在阅档室查阅。

4.凡是档案抄录、复制、复印的材料,经核对无误后,加盖“档案材料证明专用章”,予以证明。

5.借阅人员负责所借档案的安全、保密,查阅时严禁吸烟,不得抽换、污损,不得自行转借、翻印,不得给无关人员查看。

6.借阅人员因公出差、请假、休假、探亲,应立即归还所借档案,调动工作及退休人员应持有档案部门归还档案证明单,人事部门方可办理手续。借阅档案要按期催还和归还。

第12篇 x医院人事干部档案管理制度

附属医院人事干部档案管理制度

一、干部档案保管制度

1、干部档案要建立坚固、防火、防潮的库房,做到库房、办公室、查阅室分开,库房面积每1000卷需20-25平方米,要有数量充足的铁质档案柜。

2、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保持清洁卫生,做到防火、防潮、防蛀、防盗、防光、防高温等。

3、对库房设备和安全措施进行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对干部档案收进、移出、调阅、归还都要严格登记,做到有章可循,有目可查。

5、每年要核对一次干部档案顺序号,并作好登记,发现错号、错位要及时纠正;发现缺少,及时查找。

6、严禁任何人私自保存他人的档案材料,对私自保存他人档案材料拒不交出的,应视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二、干部档案管理部门的十项职责

1、保管干部档案,为国家积累档案史料。

2、收集、鉴别和整理干部档案材料。

3、办理干部档案的查阅、借阅和转递。

4、登记干部职务的变动情况。

5、为有关部门提供干部的情况。

6、做好干部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

7、调查研究干部档案工作情况,制定规章制度,搞好干部档案的业务建设和业务指导。

8、推广、应用干部档案现代化管理技术。

9、定期向档案馆(室)移交死亡干部的档案。

10、办理其他有关事项。

三、档案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和《档案法》等的规定,认真执行干部档案管理的各项制度。

2、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刻苦专研业务,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3、经常与有关部门联系,及时收集干部档案工作中形成的反映干部德、能、勤、绩的材料,充实干部档案内容。

4、对收集的材料进行认真鉴别,准确分类,编排有序,目录清楚,装订整齐;对要销毁的材料进行详细登记,并报请主管领导同意后,按规定处理。

5、严格执行查、借阅干部档案规定,热情接待查阅者,积极提供档案为干部工作服务。

6、严格遵守《保密法》的规定,保守干部档案秘密。

7、加强干部档案的安全保护工作,保证档案无丢失、损坏、盗窃、虫蛀、霉烂等。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干部档案安全保卫制度

1、档案工作人员对干部档案安全要有高度意识,增强岗位责任感,自觉的做好档案安全工作。

2、档案库房非档案管理人员严禁入内。

3、档案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库房安全管理规定,经常检查库房安全,离开库房时,必须关好门窗切断电源。

4、档案库房应具有防火、防盗、防有害气体、防光、防湿、防虫、防尘、防高温八防设施;严禁吸烟,室内外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5、档案工作人员应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档案安全情况,及时将情况报告分管领导。

6、档案的摘抄、复印过程,必须随时有档案工作人员监护。

五、干部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1、干部档案库房是干部档案管理的基础设施,档案人员应高度重视,搞好库房管理。

2、库房内档案柜架要排列整齐,柜内案卷排列宽松适度,柜架编号利于取放。

3、定期观察库房温、湿度表,做好记录,并根据情况采取调节措施,使温度控制在14-24°c,相对湿度控制在45-60%。

4、加强干部档案保护,搞好清洁卫生,做到档案无霉变、虫蛀、鼠咬、尘污、褪变、破损等。

5、切实搞好干部档案库房的保密、保卫和防火工作,落实安全措施,下班前要关好电源、门窗。

6、非档案管理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进入库房。

六、查阅干部档案规定

1、因工作需要查干部档案,须填写《查阅干部档案审批表》,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查阅。不得凭借调查证明或介绍信查阅干部档案。

2、查阅人必须是查阅单位的两名*党员干部。

3、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档案。

4、查阅人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

5、严禁涂改、圈划、折叠、抽取、拆散档案材料,也不得擅自将材料装入档案;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复制、拍摄档案内容。

6、查阅档案在查阅室内进行;查阅时不得喝水、吸烟,防止档案材料被毁坏。

7、查阅完毕,要进行登记。

七、借阅干部档案规定

1、干部档案一般不外借,如遇特殊情况要借阅时,借阅单位必须填写《借阅干部档案审批表》,由单位领导签字,经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方可外借。

2、借阅人不得借阅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档案。

3、借出的干部档案必须指定专人保管,不得转借,更不得把档案给无关人员或干部本人翻阅。

4、借出的档案严禁涂改、圈划、折叠、抽取、拆散档案材料,也不得擅自将材料装入档案;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复制、拍摄、公布档案内容。

5、借阅干部档案的时间,最长不超过15天,若需延长使用时间,应办理续借手续。

八、转递干部档案规定

1、干部档案应通过机要交通转递或派专人送取,不准邮寄或交干部本人自带。

2、县及相当县以上党委组织,人事部门,可以直接转递干部档案。

3、转出的档案必须齐全完整,并按规定经过认真的整理装订,不得扣留材料或分批转出。

4、转出档案必须按统一规定的“干部档案转递通知单”的项目详细登记,严密包封。

5、收到档案的单位,经核对无误后,应在回执上签名盖章后立即退回,逾期一个月未退回者,应进行催问,防止丢失。

6、为使干部档案能够随着干部调动或职务的变动而及时转递,干部调配、任免工作部门应将干部调入单位和任免通知及时告诉干部档案管理部门,并建立必要联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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