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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责任制度:质检员(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9 热度:70

岗位责任制度:质检员

第1篇 岗位责任制度:质检员

1、认真贯彻执行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和操作规程,严格执行质量否决权。

2、认真执行质量验评标准,做到项项有验评,组织参加分部、分项工程,交接检“三检”,并形成质量记录。

3、负责审查进场材料的合格证及化验单,

4、随时检查进场砂、石料情况,正确调整配合比。

5、对出现隐患的分项工程责令其停工,返修时并及时向有关人员反映。

6、深入组织,加强对施工过程的质量监督和检查。

7、积极参加工程的技术复核,隐蔽验收和质量评定安全检查工作。

8、负责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做好施工记录,保证工程资料的完整。

第2篇 吊装工岗位责任制度

1、施工前操作人员必须了解吊装安全技术措施要求,熟悉起吊环境,在统一指挥下,精神集中认真操作时,安全圆满完成吊装作业任务。

2、作业人员视危险程度,挂安全带和戴安全帽,并检查作业范围内有无危险地段和架空电力线路和其它障碍,必要时应设禁区。

3、物体超吊时,要注意吊钩、钢丝绳是否完好,禁止人员站在吊物之上,其下方禁止有人,吊物必须垂直,不准斜吊或斜拉。

4、吊装物体时,需设专用地锚,地锚必须按标准埋设,选位适宜,不准拴在电杆或脚手架上。

5、起重用的钢丝绳只允许插接,卡子方向一致,没有钢丝绳脱钩装置时,须用10#以上铅丝封钩。

6、牵引绳和水平导向滑轮受力时,严禁在其内侧三角区站人或行走。

第3篇 某学校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第一条 为全面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明确学校各岗位的安全工作职责,增强全体教职工的安全工作责任感,营造安全工作人人有责的良好工作氛围,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安全工作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校长是学校行政负责人,对学校工作负全面职责,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其安全工作职责如下:

(一)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和法制观念,将安全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掌握和自觉遵守国家的各类安全法律、法规。

(二)全面负责领导学校安全工作,分配安全工作任务,审定安全工作计划,总结安全工作。

(三)建立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安全工作考核奖惩制度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与学校各部门和全体教职工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

(四)组织全体师生学习、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对全体师生进行安全方面的教育。

(五)参加上级有关安全工作会议及学习培训,定期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会议,部署安全工作。

(六)定期检查学校安全工作,及时了解安全情况,落实学校各类大型活动安全措施和审批权限,指导安全工作。

(七)做好安全方面紧急情况下的总指挥工作。

(八)努力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学校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安全系数。

第三条 书记是学校党组织的负责人,领导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其安全工作职责如下:

(一)协助校长,认真落实有关安全工作的政策法规。

(二)加强各处室部门联系工作,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的治理。

(三)加强学生思想教育,增强学生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学生违法犯罪行为,杜绝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四条 分管安全的副校长对校长负责,协助校长主抓学校安全工作,其职责如下:

(一)组织实施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意见,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计划、措施及各种规章制度。

(二)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增强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

(三)组织做好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师生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四)定期组织开展学校安全检查工作,检查学校各种设备设施和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五)落实校区安全值班工作,加强对各种执勤及巡逻人员的管理和检查,增强其工作责任心。

(六)聘请有关人员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

(七)与辖区有关部门取得联系,综合整治校园周边治安环境。

(八)完成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计划、汇报、总结、调研执行、情况反映等专项材料。

(九)接受并处理学校安全工作紧急情况信息。

(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任务,并做好安全工作总结。

第五条 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是教育教学安全责任人,主要职责有:

(一)督促全校教师严格落实教学常规。特别是认真落实体育课、劳动课等课的教学常规,防止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二)对必须外出进行校外教学的课要认真审批,督促其严密组织。

(三)督促全校教师加强师德修养,关爱学生,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杜绝因体罚和心灵虐待造成对学生的伤害事件,确保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四)督促指导教师把学生安全作为教育教学的第一要事,摆在首位,认真落实各有关法规和上级文件对教育教学工作的安全规定,依法办事,依法教学。

(五)督查班主任、值班教师、值班职员对课间活动安全的教育管理,杜绝课间责任安全事故。

第六条 分管后勤的副校长是学校设施设备安全责任人,其主要职责有:

(一)制定学校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做好学校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工作。

(二)组织对学校建筑物、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

(三)加强对食堂、生活服务部的管理,确保学校食品安全。

(四)加强学校宿舍管理,确保师生宿舍安全。

(五)督促有关人员做好防盗工作,维护学校财产安全。

(六)加强全校的安全设施建设,确保校园安全。

第七条 政教处在分管副校长领导下,负责学生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利用宣传栏、板报、橱窗、广播站等,定期开展交通、防火、防盗、防溺水、防雷击等安全专题宣传。

(二)利用班会、知识讲座、国旗下讲话等形式,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对学生进行普法宣传教育和安全防范教育,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三)负责抓好学生春秋游、野餐、夏令营等集体活动的安全工作。

(四)负责学生思想教育和行为习惯教育和文明礼仪教育,及时排查调处学生中的矛盾隐患,杜绝斗殴等恶性事件的发生。

(五)重视对学生的自我保健和心理健康教育,建立心理偏差和行为偏差学生档案,落实帮教措施,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六)做好与派出所等相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工作,及时消除治安隐患。

(七)制定完善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师生进行应急疏散、消防逃生、紧急救护等应急演练活动,增强广大师生的防范能力和自救自护能力。

(八)落实值周值日制度,督促指导值周值日人员做好课间学生安全管理工作。

(九)加强对保安人员、门卫管理员、寝室管理员等岗位的管理和督查,落实安全责任。

(十)指导班主任做好与家长的联系工作,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第八条 教务处在分管副校长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安全,主要职责是:

(一)加强对任课教师的安全意识教育,制定落实教学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二)监督检查上课期间学生安全和课堂教学纪律情况。

(三)负责全校实验室、仪器室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实验室、仪器室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危险化学药品要专人负责、严格按规程管理和使用。

(四)负责师生参加各类教学活动、教科研活动、外出竞赛活动的教师和学生的安全工作。

(五)参与安全事故的紧急救援工作,协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第九条 总务处负责校园、校舍、物资财务的安全,其主要职能是:

(一)落实后勤工作人员安全岗位责任,组织后勤职工安全法规、安全常识学习培训。

(二)加强校舍、设施设备的管理,定期组织检查,定期维修保养,排除安全隐患。

(三)加强对食堂、生活服务部等食品卫生安全的监督管理,确保不发生师生集体食物中毒事件。

(四)做好学校宿舍、食堂、实验室等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做到制度完善、设施完好、人员到位、责任落实。

(五)负责校内车辆和交通秩序的管理,做到停放有序,防范交通事故的发生。

(六)做好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门卫管理,落实值班制度、巡逻制度等各项安全保卫制度,严防偷盗现象和各种破坏活动发生,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

(七)密切与辖区公安部门的联系,加强警校共建,维护学校治安稳定。

第十条 学校财务人员的安全工作职责是:

(一)树立安全防范的意识,经常检查存放现金、票证的房屋门窗、保险柜和防盗设备,保证安全、牢固、有效。

(二)现金、票证专人负责,妥善保管。

(三)会计、出纳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银行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坚持按最低限额保存现金和票证。

(四)向银行送存大额现金,必须申请由学校派专人专车办理。

(五)注意防火安全,经常检查防火设施是否安全有效,禁止将火种带入财务室。

第十一条 班主任是本班学生安全责任人,负责对学生进行管理和教育,其主要职责是:

(一)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掌握安全常识,提高学生自身保护能力。

(二)平时要加强教室等学生学习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随时向学校报告,及时采取措施。

(三)落实上级有关安全工作要求和学校安全工作规章制度,根据实际建立班级安全制度。

(四)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和行为习惯教育,随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动向,化解学生间的矛盾冲突,预防打架斗殴等伤害事故的发生。

(五)加强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防止学生中出现严重的心理问题,杜绝隐性安全问题。

(六)了解掌握行为偏激学生、心理问题学生、特殊体质学生情况,及时向学校汇报并建立档案,制定落实帮教措施。

(七)本班学生参加校内外各类活动要精心组织,亲自带队,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八)做好学生课间、午间活动的安全监管工作,随时了解学生上学、放学途中的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教育。

(九)密切与家长的联系,主动向家长反映学生在校情况,学校非正常放假、重大活动等信息要及时告知家长,学生非正常缺课、身体不适、发生意外伤害等要立即通知家长。

(十)万一发生事故,必须立即报告学校并及时进行有效的救护。

第十二条 任课教师是课堂教学安全负责人,对本堂课教学学生的安全直接负责,并协助班主任做好各项安全管理教育工作,其主要职责有:

(一)坚持落实讲课前清点学生人数制度,如发现学生缺席,应及时与班主任联系查明原因。

(二)熟悉所教学科的教学常规,严格落实教学常规的有关规定,特别是要认真落实体育课、劳动课、自然课等强实践性课程的教学常规,防止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三)要随时留心课堂中出现的各种异常现象(如对体弱学生),出现异常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好各种异常偶发事件,并报告班主任和学校。

(四)关心学生身心健康成长,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五)对必须外出进行校外教学的课,要事先报告学校,经批准后,方可外出;未经允许,不得外出。

(六)认真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规定。

(七)在本堂课以外发现各类安全隐患和事故,都必须及时处置、及时报告。

第十三条 值班领导对值班期间学校治安情况负责,其主要职责有:

(一)工作日带班期间随时听取值班人员汇报,及时处理有关情况。

(二)随时检查值班教师上岗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指导性意见。

(三)组织值班教师检查学生早上到校、晚上放学、课间活动、午间活动、出操、晚自习、就寝等情况。

(四)带班期间24小时开通手机,保证联络畅通。

(五)注意师生思想动态,及时搜集意见,并反馈有关领导或部门。

第十四条 值周值日教师负责维护值周值日期间的学校治安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做好早晨上学、课间活动、午间活动、傍晚放学期间的安全巡查工作,维护校园秩序,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不能处理的及时反馈给有关部门或领导处理,切实保证轮值时间内无责任安全事故。

(二)负责维护出操、食堂就餐、晚自习等秩序;协助生活教师管理学生就寝秩序,督促学生按时就寝。

(三)做好值班和交接班记录,24小时开通手机。把值班记录交政教处。

(四)听从值班领导的临时性工作安排。

(五)注意师生思想动态,及时搜集意见、建议,向有关领导汇报作出反应。

第十五条 医务人员负责学校师生保健卫生,其安全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加强学校卫生工作,提高学生的健康水平。

(二)根据上级卫生部门的要求,制定学校年度卫生工作计划,完成年终卫生工作总结。

(三)监测学生健康状况,定期对学生进行全面健康检查,建立学生健康卡,负责学生健康卡的管理,并作好学生健康状况的统计、分析、上报工作。

(四)加强对学生进行生理卫生、青春期知识等卫生健康教育的宣传辅导工作,经常检查学生个人卫生行为,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

(五)督促检查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室卫生条件。按时检查、评比卫生情况。

(六)做好传染病、常见病的预防工作。根据季节主动开展有效的预防措施和预防宣传工作,控制疾病的发生。发现传染病患者要及时向防疫部门上报。

(七)组织开展爱国卫生工作,防止发生食物中毒及肠道传染病。

(八)做好药品的采购和保管以及医疗器械设备的管理工作,按时结清各类医药费。

第十六条 食堂管理人员负责师生用餐安全和食堂消防安全,其职责是:

(一)严格把好三关:食品定点采购,餐具定时消毒,从业人员定期体检。

(二)做好食堂人员的晨检工作。如发现有身体不适人员应及时劝其休息,不得进入食堂。

(三)定时组织食堂人员学习食品卫生安全知识,进行安全教育。

(四)严禁闲杂人员进入食堂。

(五)严格按学校食堂卫生有关规定执行操作程序,确保食品加工卫生,要做好个人卫生工作、食堂保洁工作和餐具消毒工作,保证无鼠、无蝇、无蟑、无卫生死角。

(六)定期对液化燃气、输气管道、锅炉、电器设施等进行检查,保证安全使用。

(七)配齐配足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定期检查灭火器、消防栓等完好情况,并能正确使用。

(八)每天下班前需检查液化气、水源、电源有无关闭。

第十七条 学校锅炉工负责锅炉房安全,其职责是:

(一)对锅炉设备必须实行定期检验制度,未取得定期检验合格证的锅炉,不准投入运行。

(二)做好锅炉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保证锅炉和安全保护装置等处于完好状态。在锅炉设备运行中发现有严重隐患危及安全时,应立即停止运行。

(三)严禁将不符合司炉工人基本条件的人员调入锅炉房从事司炉工作。

(四)司炉工人在值班时须履行职责,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锅炉。

(五)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填写记录,及时发现、纠正违规、违章行为,防止和消除安全隐患。对暂时无法根除的安全隐患,应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向上级汇报,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第十八条 门卫保安人员主要安全工作职责有:

(一)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做好值勤记录,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要勤巡查,不得做与值班无关的事情。

(二)对家长、客人及其他人进入校园办事要认真询问和登记,必要时要电话联系学校领导,核实并获准许后方可让其进入。坚决杜绝商人、闲散人员进入校园,干扰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三)督促师生进出校门时自行车须下车推行,协助做好师生自行车管理工作。制止与校活动无关的机动车辆进入校内。校内物资出门必须进行查对登记,经有关部门同意后方可出门。

(四)做好重点时段(上学放学)师生进出校门的疏导工作。做好校门口的治安工作,及时处理并报告发生在校门口的突发事件。对需要紧急处理的重大事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妥善处理。

(五)经常检查校门的牢固程度,自觉做好维护工作,发现有异常现象及时报告后勤部门处理。

(六)要注意个人素质形象,做到文明守岗,礼貌接待。

(七)承担临时性安全工作。

第4篇 岗位责任制度:总工室主任

(一) 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协助总工程师做好安全方面的技术工作,在本企业施工安全生产中负积水领导责任。

(二) 领导制定年度和季节性施工计划时,要确定指导性的安全技术方案。

(三) 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特殊复杂工程专业项目或专业性工程项目施工方案时,严格审查是否具备安全技术措施及其可行性,并提出决定性意见。

(四) 领导安全技术攻关活动,确定劳动保护研究项目,并组织鉴定验收。

(五) 对本企业使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从技术上负责,组织审查其使用和实施过程中的安全性,组织编制或审定相应的操作规程,重大项目应组织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六) 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七) 参加本单位组织的大型施工方案的审核,大型吊装方案的审查和新机具、新材料、新工艺试验及使用前安全技术措施的鉴定工作。

(八) 经常深入现场,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方面的教育。

第5篇 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

1、消防安全工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项目部职能部门与职工相结合的原则,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2、防火防爆安全工作由项目部办公室负责监管,安全监察部门协助管理,设置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

3、项目部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确定所属各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针对项目特点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查、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4、防火重点部位,必须做到“四有”:有责任人,有安全制度,有消防组织,有消防设施和器材。消防设施和器材必须放置在安全、醒目地点,必须悬挂明显标志。

5、对从事易于引起火灾爆炸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消防专业知识培训,达到“三懂三会”(懂得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火灾的扑救方法;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会扑救初期火灾),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6、项目部根据需要,建立由职工组成的义务消防队,有针对性的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并实施演练,提高火灾扑救能力。

7、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域,易燃、易爆可燃材料堆放区域,仓库、废品集中站和办公生活及机械站等区域。施工现场的道路应畅通无阻;夜间应设照明,并加强值班巡逻。不准在高压架空线下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开工前应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并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消防栓、砂箱、铁锹等。乙炔气瓶与氧气瓶的存放之间的距离不得少于5m,使用时两者之间的距离不得少于10m。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和生火作业。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音、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到的地方,应采取切实可靠的防火措施。冬季施工采用煤炭取暖,应符合防火要求,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制定施工现场火灾事故预案及紧急救援措施。建立防火制度,组织义务消防队,每班有消防员;定期、不定期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必须立即消除;建立各级消防负责人责任制。

第6篇 岗位责任制度:作业队长

(一) 对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 在组织施工生产的同时,要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制度,并制定实施细则。

(三) 进行分项、分层、分工种的安全技术交底。

(四) 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做到不违章作业。

(五) 要经常检查施工现场,发现隐患要及时处理,发生事故要立即上报,并参加事故调查处理。

第7篇 项目经理岗位责任制度

(一) 对项目工程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 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及施工全过程的情况,制定本项目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或提出要求并监督其实施。

(三) 在组织项目工程承包,聘用业务人员时,必须本着安全工作只能加强的原则,根据工程特点确定安全工作的管理体制和人员,并明确各业务承包人的安全责任和考核指标,支持、指导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 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续,录用外包队伍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申报,严格用工制度与管理,适时组织上岗安全教育,要对外包队伍工人的健康与安全负责,加强劳动保护工作。

(五) 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并监督项目工程施工中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设备、设施验收制度的实施。审批本项目安全技术管理措施,并组织落实。

(六) 领导、组织施工现场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发现施工生产中不安全问题,组织制定措施,及时解决。对上级提出的安全生产与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定时、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保证本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正常运转。

(七) 发生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及时上报;组织、配合事故的调查,认真落实制定的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

(八) 对外包队伍加强文明安全管理,并对其进行评定。

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第8篇 岗位责任制度:分包单位负责人

(一) 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法规、规定、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对本单位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二) 按制度严格履行各项劳务用功手续,做好本单位人员的岗位安全培训,经常组织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本单位人员遵守劳动、安全纪律,做到不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

(三) 必须保持本单位人员的相对稳定;人员变更,须事先向有关部门申报,批准后新来人员应按规定办理各种手续,并经入场和上岗安全教育后方准上岗。

(四) 根据上级的交底向本单位各工种进行详细的书面安全交底,针对当天任务、作业环境等情况,做好班前安全教育,监督其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

(五) 参加项目文明安全检查,检查本单位人员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重大隐患应立即上报有关领导。

(六) 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保护好现场,做好伤者抢救工作,并立即上报有关领导。

(七) 服从总包管理,接受总包检查。

(八) 特殊工种必须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第9篇 学校艺术总指导岗位责任制度

学校艺术总指导岗位责任制度

1.艺术总指导每学期初根据学校计划制定学期艺术活动计划,期末做好小结。

2.艺术总指导负责校艺术课程的开发与指导。

3.艺术总指导负责艺术类兴趣小组活动与指导,并指导艺术活动课的开展。

4.艺术总指导每学期组织一次校艺术节活动,着眼于学生的能力和发展。

5.艺术总指导负责全校艺术竟赛活动,力争在区、市级竞赛中获得好名次。

6.每学期要有成果展示。

第10篇 变配电室岗位责任制度

一、变(配)电室运行人员应从思想上认识安全供电在生产中的重要性,努力做好安全运行工作。

二、变(配)电室站(班)长是全站的负责人,对本站的安全经济运行、设备管理、人员培训等工作负责全面领导责任,其职责如下:

1、完成本站的安全目标责任的各项内容,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设备维护责任制等。

2、组织全站的政治学习,做好全站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职工的生活,搞好团结,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3、按时组织安全活动日活动,主持站内事故障碍的调查分析会,按规程规定组织人员进行设备运行、维护、保障设备健康状况。

4、经常到现场和查阅有关记录,了解设备运行情况,保证站内各种记录齐全,填写正确,并按规定整理存放。

5、结合新设备、新技术的采用,组织全站人员技术业务学习,并进行不定期的拷问,考核,提高全站人员素质。

6、组织搞好全站设备维护,环境整洁,文明生活,站容站貌等工作。

三、变(配)电室运行人员应刻苦钻研业务,认真学习并熟知各种规程,努力提高技术和操作水平。

四、变(配)电室运行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运行规程,调度规程,设备运行规程,检修规程以及各项管理制度,保证本班闭环工作的正确性,及时向班长或主管领导回报设备的运行和维护情况等。

五、变(配)电室运行人员按要求参加班组的安全活动,严格执行站内的值班制度和值班要求。

六、变(配)电室运行人员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

第11篇 总工室主任岗位责任制度

(一) 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协助总工程师做好安全方面的技术工作,在本企业施工安全生产中负积水领导责任。

(二) 领导制定年度和季节性施工计划时,要确定指导性的安全技术方案。

(三) 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特殊复杂工程专业项目或专业性工程项目施工方案时,严格审查是否具备安全技术措施及其可行性,并提出决定性意见。

(四) 领导安全技术攻关活动,确定劳动保护研究项目,并组织鉴定验收。

(五) 对本企业使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从技术上负责,组织审查其使用和实施过程中的安全性,组织编制或审定相应的操作规程,重大项目应组织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六) 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七) 参加本单位组织的大型施工方案的审核,大型吊装方案的审查和新机具、新材料、新工艺试验及使用前安全技术措施的鉴定工作。

(八) 经常深入现场,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方面的教育。

第12篇 学校保管员岗位责任制度

学校保管员岗位责任制度

财产保管员是总务主任管家理财的助手,保管室是保证学校教育教学顺利进行提供物资保证的供应部门,保管员应本着勤俭节约,任劳任怨为师生服务的思想,刻苦钻研努力提高业务水平搞好财产保管工作。

一、建全帐

1.固定资产帐

2.低值易耗品帐

3.力求做到心中有数,一目了然。

二、善制度:

1.请购制度

2.验收制度

3.领物制度

4.报废制度

5.调拨制度

三、常管理:

1.保持室内整洁,物品整齐,帐目清楚

2.有计划添置物品,保证教学需要,既不积压,又不短缺。

3.学校和季节特点主动做好防暑降温,防寒保暖准备工作。

4.期向教职工发放劳防保健用品。

5.动与会计核帐:帐物相符,报表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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