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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责任制度:班组长(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9 热度:61

岗位责任制度:班组长

第1篇 岗位责任制度:班组长

(一) 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二) 经常组织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不断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三) 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做好班前教育,不违章指挥、冒险蛮干,进现场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系好安全带。

(四) 经常检查班组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有关领导。

(五) 认真做好新工人的岗位教育。

(六) 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有关领导。

第2篇 学校外勤岗位责任制度

学校外勤岗位责任制度

外勤采购是为师生服务,为学校教育工作的具体事务,具有一定的时间性,应本着勤俭办学,合理安排的原则,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做好工作。

1.负责学校教育教学用品采购工作,物品要验收入帐,做到物款相符,凭证齐全。

2.做好物品采购的运输工作。

3.负责学校信件、文件、教学材料的送取。

4.协助工会办好福利,主动积极参加学校的突击任务。

5.采购的物品必须通过有关部门的批准。

6.各组室、实验室请购的物品,一般三天内完成,急需物品当天完成,采购不到,及时反馈,不准拖延。

7.服从安排参加校内劳动。

第3篇 学校班主任岗位责任制度

学校班主任岗位责任制度

班主任是班级的组织者、教育者,是班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班主任按照普通学校的德育目标和学校计划的要求,从学生实际出发,进行思想政治工作,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和谐地发展。

1.热情关怀,爱护学生,有计划地开展教育活动,提高学生的思想政治觉悟,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和高尚的情操。

第4篇 学校餐饮从业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学校餐饮从业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一、个人卫生制度

1、上岗衣、帽必须穿戴整齐、干净、不得穿戴工作服外出。

2、不得戴金银首饰,不准留长发,头发必须装在帽子内,不得外露。

3、加工饭菜前或便后必须用肥皂洗手后方可加工。

4、严格执行食品卫生“五四”制个人“四勤”卫生要求。

二、加工人员卫生制度

1、菜类加供应按先摘、清洗、后切的方法执行。

2、肉类必须清洗填平方可加工,加工中必须肉、采案板分离操作。

3、土豆必须去绿皮、去芽;四季豆必须煮熟方可加工出售。

4、夏季不得出售过夜饭菜,冬季过夜饭菜在不变质的情况下彻底加热方可出售。

5、当餐用不完的半成品应及时入冰箱内贮存,贮存必须按规定存放,不得混放。

三、制造间人员卫生制度

1、制造间必须保持地面干净,物品存放整齐,无杂物,无“四害”。

2、炊具、物品用完及时清洗,摆放整齐,不得混放。

3、每餐所用炊具,由当值日人员负责清洗,消毒。

4、存放原料及半成品应分类加工,摆放整齐,不得混放。

5、加工机械使用后必须及时清理,擦洗干净。

四、库房人员卫生制度

1、库房不得出入、存放“三无”产品、过期变质食品及原料。

2、库架、地面应干净、整洁、无蚊、蝇、鼠、蟑螂等害虫。

3、库房内物品及原料应分类上架摆放整齐,无尘土,不得存放药品及无关物品。

4、应对入库索取合格证件或发票,房内一般不存放鲜菜。

五、所有小组每周六下午为食堂卫生扫除日,彻底地搞好卫生消毒。

第5篇 x中学内部各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第四中学内部各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为了维护学校稳定,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预防各类违法犯罪和治安灾害事故,保障学校财产和师生员工安全。现制定各岗位由专人负责或事故责任由专人负责。

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校长

副组长:党支部书记、副校长

成 员:中层干部

二、各自职责及分管工作:

(一)校长工作职责:

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行政负责人,校长主持学校全面工作,并对政府主管部门承担学校教育教学的全部责任,对学校的安全负全面的责任。

(二)党支部书记职责:

后勤安全工作的主要责任人,主管后勤安全工作。加对后勤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防范意识;定期督促总务处组织人员对校内建筑物、围墙、运动场地、体育器械、水电设施、消防设施等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杜绝事故隐患;督促和指导食堂、小卖部管理责任人严格把握食品卫生安全关,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防止、杜*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严格规范物品采购,产品合格,质量优良,价格合理,及时处理过期的药品和损耗器材;抓好基建和校舍维修;督促总务处制定财产管理制度,检查督促管理人员加强财产管理,搞好财产保管,杜绝校产浪费流失现象;督促、检查其他有关安全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加强外来人员、外来车辆的登记管理,防止不法分子进入校内。

(三)分管教学副校长职责:

教学安全工作的主要责任人,主管教学安全工作。加强对教学活动过程的安全工作管理,要求教师严格遵守“谁上课谁负责”的原则(包括自习课),及时纠正学生在活动中的危险行为,细心观察了解学生在课堂上的表现,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督促教师教育方法的监控力度,引导教师运用科学的正确的手段教育学生,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举办教学活动,联系德育部门安排会场或活动场所,严肃纪律,整顿秩序,保证活动安全有序进行;带领师生外出比赛、活动,要求严密组织,安全往返;督促教导处定期检查实验室、电教室、图书馆、计算机室等功能室的安全情况,并及时报告后勤整修。

(四)分管德育校长职责:

德育安全工作的主要责任人,主管德育安全工作。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计划、措施及各种规章制度;教育学生防火、防爆、防盗、防水、防电、防震,防摔伤,组织学生开展安全演练,增强防范能力,坚决杜绝事故的发生;加强普法宣传教育,提高师生的法律意识,增强守法,护法的观念;禁止学生携带管制刀具、烟花、爆竹、砸炮、打火机等易燃易爆物品进校园;严禁组织学生到林区烧烤、野炊等活动;加强校园周边管理制度,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综合整治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教育、督促班班主任要做好心理不健康、行为不良学生的教育改进工作;对必须在校外进行的教学活动要认真审批,要有严密的安全措施,确保活动安全进行;做好校内伤害事故的紧急处置工作。

(五)分管教学主任职责: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落实安全规章制度,检查、督促学校安全工作,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具体做好课堂教学中的安全组织管理工作,加大对教师教育方法的监控力度,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及时制止有碍学生安全的教学方式,特别是实验、电教和信息技术教育、体育课、美术课等教师要注意学生安全,并能认真巡视。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对学校教学设施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负责电教室、计算机室、理化生实验室、图书阅览室安全管理及学校开展各种层次教研活动的安全工作;督促、指导任课教师在教学中、渗透安全教育内容,包括交通安全(乘骑车安全)教育,卫生安全教育、消防知识教育(用电安全、用水安全、用火安全),法制教育等,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学生生存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督促和指导各个相关教研组做好学生的课上安全工作,重视对体育教学与训练的管理,注意运动场地与器械的安全,确保课堂教学与业余训练安全;教师上课期间不得擅自离开课堂(包括在教室、专用教室、室外课),如有特殊情况必须保证每堂课都有教师在场,保证在教学时间内有学生的地方必须有教师。凡因工因事未到岗教师,必须将代班教师安排到位。

(六)分管德育主任职责:

德育处主任是学校校长的重要助手,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责任人,是学校安全工作督导员。每学期负责组织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重点研究师生安全教育与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等问题;按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管理好学校保安人员的工作,确保学校财产的安全和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对于学校的重大教育活动要事前做好安全防范措施,所有活动要按要求进行申报审批工作和事后汇报工作;协助班主任做好家庭联络工作;经常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与交通法规;当发生安全事故时,要及时赶到现场,协助学校领导处理善后工作,属于师生受到意外伤害的,事后及时做好追讨赔偿工作。

(七)总务主任职责:

领导、组织学校后勤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实行负责制。定期召开部门安全工作会议,督促、检查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研究、解决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对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治理和防范措施;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排查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并对本岗无力解决的问题如实上报学校行政研究处理;对本校建筑用房进行认真彻底地清查,建立检查档案,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卫生部《学生集体用餐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自觉接受卫生防疫部门监督;建立严格的学校卫生管理制度,相关人员按规定定期进行培训和体检,建立食品留样制度;要随时掌握当地流行性疾病、食源性疾病和饮水污染的情况,采取切实有效的预防措施,杜绝疾病、流行性疾病和中毒事故的发生;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抓好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共同做好学校校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

(八)办公室主任职责:

节假期间组织安排好教职工的值班、落实好责任;督促任课教师在教学中、渗透安全教育、法制教育等;指导教师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严格遵守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其他规定;指导、教育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学生的职责期间,随时掌握学生状况,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应及时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经常了解、关心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身体状况。负责安全会议记录,信息上报,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事故后续工作的处理。

(九)班主任工作职责:

根据学校工作要求,结合班级实际,制订每学期的班级安全工作计划;掌握全班学生基本情况并做好记录分析,建立行之有效的班级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及时处理班级中违纪偶发事件并组织全班同学开展安全知识教育活动,避免重大违纪事件发生,对有逃课、旷课等突发事件应及时向校主管人员汇报;对发生在本班的安全事故应配合相关领导及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及处理;以多种形式与家长及社会力量加强联系,发挥各种力量共同预防及处理班级中发生的安全

事故。

(十)学校门卫的工作职责:

负责管理学生及学生家长的进出校门;对外来人员的来访进行登记管理;并对学校进出物品进行管理;夜间加强对学校各部位巡查,遇特殊情况及时向校领导汇报;做好值班记录,包括发生情况的时间、地点、内容及处理结果等记录。

(十一)学校后勤人员的职责:

管理领导小组定期组织教职员工学习《消防条例》,严格执行消防法规;经常进行防火教育,不断提高教职员工防火意识,提高安全工作的责任性;学校的消防设施、消防工作要定期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学校内部各重要部位要配置一定数量的灭火器,做好防火工作。灭火器应存放在便于使用的部位,不得随意移动;后勤人员都要会使用灭火器,发现火情要积极求救,拨打“110”报警。

(十二)教师的工作职责:

加强法制观念,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防范的意识;私人钱物要妥善保管,现金管理原则上白天上锁,下班自己带回,当班值日人员关窗、关门、关电源;积极关心学生生活,配合学生家长、相关领导、相关部门对学生安全工作的管理落到实处;及时处理学生中违纪偶发事件,并组织班级学生中开展安全知识学习活动,避免重大违法违纪事件发生,对学生中的逃学、旷课等突发事件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三、学校安全管理要求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分管同志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每学期举办一次法制教育讲座,两次安全专题报告,两次预案演练,每年举办一次安全教育月活动,每月研究一次安全工作及安全检查工作。采纳并落实上级安全检查建议。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事件的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育局;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教育指导中心,一份报教育局,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值班、教师值日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值周教师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6、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教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长批准、教育指导中心主任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7、学校还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教育局。

9、学校要经常检查校舍、围墙、水井、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四、责任追究:

第6篇 工会主席岗位责任制度

(一)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规定、标准,把改善劳动条件,保护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列为重要议事日程,每个月讨论一次职工安全生产思想动态,提出改进安全施工的措施。

(二) 利用多种宣传工具,积极开展群众性的劳动保护宣传教育,宣传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普及安全技术,工业卫生科普知识。增强职工预防事故能力,自觉进行安全生产。

(三) 通过劳动保护组织和职代会,协助和促进行政整齐使用劳动保护经费,制定和实施劳动保护措施计划。不断改善职工劳动条件。监督行政按国家标准规定发给职工必须的劳保用品、用具、保健品、防暑饮料等。

(四) 广泛组织,发动职工群众开展遵章守纪,无事故竞赛活动和安全知识竞赛活动,及时奖励劳动保护先进人物,积极分子和发明创造者,并给予荣誉表彰。

(五) 配合行政作好女工的特殊保护,保护女职工的健康。当生产中出现危及工人生命安全的情况时,要坚持保护职工安全生产的原则,并督促行政尽快改变不利安全生产的现场环境。

第7篇 瓦检员一职多能岗位责任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矿“一通三防”工作,保障矿井的安全生产,防止通防重大事故的发生,完善通防安全过程控制,消除区域空白、管理盲点,充分发挥瓦斯检查员煤矿安全哨兵的作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瓦斯检查员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生产方针,加强业务学习和安全技术的学习。

二、瓦斯检查要严格按照队划定的区域,认真检查各地点气体浓度,有无存在瓦斯积聚隐患的地方。

三、严格按照《规程》要求认真填写瓦斯牌板并做到字迹清晰、工整,牌板清洁无尘,坚决杜绝空班漏检。

四、当班瓦检员对所跑区域内的一切通防设施进行检查,其中包括 :

1.通风部分测风牌板的填写是否齐全,局扇的安设质量,风袋的吊挂是否符合标准是否进行挂牌管理,风袋出口到迎头的距离是否符合规定,通风设施施工质量是否符合标准要求,是否有说明牌板,警示牌板是否齐全。

2.防尘部分测尘牌板填写内容是否齐全,防尘管路是否平直,有无跑漏水现象,是否刷漆,水棚水量是否充足、整洁、做到两条线,并挂牌管理,除尘风机距喷浆机是否超过5米,各种喷雾设施安设是否符合规定,雾化好,并挂牌管理,有无煤尘堆积现象。

3.监测部分采掘工作面便携仪悬挂位置是否正确,监测分站是否安设在支护良好风峒室中,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悬挂位置是否正确,异常区采掘工作面是否安设双瓦斯甲烷传感器,监测束管是否有断裂现象。

五、瓦斯检查员对区域内通防设施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维修,处理不了的及时向值班人员汇报,否则追究当班人员的责任,视影响程度罚款5~20元

六、认真填写一职多能检查表,不认真填写者罚款10元。

七、在当月内,哪个班组出现5人违反本管理制度的扣发班组长津贴。

八、瓦斯检查员要认真遵守各项规定,认真检查及时汇报,对处理现场隐患有功人员除每班5元津贴外再进行通报嘉奖。

第8篇 样书人员岗位责任及奖罚制度

认真学习标准,熟练地掌握各工序的操作规程。

做样书人员搬书页时,应当面点清数量,核对书名、帖数,签字后方可搬走,若搬错页或数量不准,由签字者负责。

折页时,先折一样张,查看页码顺序是否正确,相连页码和全书页码位置是否准确,发现折不准的,应立即停止折页,通知车间质检人员查明原因,由质检科长、生产厂长签字后方可折页。

折过的书页必须打捆,配页前,要将每帖逐张检查,查看是否有八字折、皱页、烂页、带脏等,无质量问题方可折页,成品样书有八字折,每本罚款5.00元。

配页时,先配出一本交车间质检员核对配页顺序,无误后方可配页,自检后,若发现重、缺帖,每本罚款100元。

毛本首先自检,若发现错装、倒装、贴反页、前后扉页、环衬、白板纸重缺页,应立即改正,由质检员或下道工序发现,每本罚款100元。

样书包封,浆口均匀、不露钉、不糊版、书脊字居中,书脊密实、平整、不空头,自检后,被质检员或下道工序发现后每本罚款50元。

锁线样书首先要检查是否有重帖、缺帖、倒帖、套帖、缩帖(做样书人员检查),锁线后要自检是否有重帖、缺帖、漏帖、油脏、丢页等,若有漏检,被质检员或下道工序发现,每本100元。

胶订过程中,在机械正常运转,质量稳定时,投入样书生产,首先胶出几本在三面刀上裁切,查看截面是否整齐,是否有空头、圆脊、书脊字是否居中,勒口书大面是否伸缩,如发现重帖、缺帖、错装的,每本书罚款50元,如有脱浆、空脊、伸缩帖、裂胶书脊字不居中、皱页的每本罚款50元,并重做样书承担成本。

样书由做样书人员进行毛检,检验后无质量问题的,交于三面刀裁切,在裁切样书时,要确保样书无刀花、不斜头、尺寸准确、无破头方可裁切样书,若出现以上问题,每本罚款50元,造成样书重印的负责成本价赔偿。

确保样书全部合格。本制度4—10条是在未出厂前的处罚规定。若不合格样书出厂后每本按500元—1000元处罚,教育认识不清的调离岗位。送检样书的优良率要确保在总品种数的20%以上,按每个品种500元—1000元奖励。

第9篇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岗位责任制度

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按照国务院、省、市人民政府先后下达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中要求各级政府、政府各有关部门中各级领导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的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市局机关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岗位责任制。

一、 指导思想和岗位安全责任制考核六项原则

(一)安全责任制的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技术标准以及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防范安全事故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进一步加强对本系统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在局机关全面推行各级领导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岗位职责,坚决遏制各类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为交通各项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安全责任制考核六项原则

1、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对本系统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的原则;

2、其他各负责人对分管业务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的原则;

3、谁未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论谁负责的原则;

4、谁审核、审批、发证,谁检测、审验签字盖章谁负责的原则;

5、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市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6、安全责任事故处理,必须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

二、局长(兼安委会主任)岗位安全职责

1、交通局局长(兼安委会主任)为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局机关和直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总责。

2、认真执行国家、上级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加强对干部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3、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机构,配齐专职管理员,并确保每年不低于30万无用于安全管理工作。

4、负责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全系统各级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检查并考核同级副职和所属企事业单位正职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岗双责制落实情况。

5、负责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委会或安全专题会议,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监管中的重大问题,部署重要工作及活动,并制定市局“特大安全生产险情及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6、负责督导各级各单位对重大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实行安全“三同时”。

7、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管理)评估(评价)和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奖罚兑现。

8、组织对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和发生特大事故及时汇报制度。

三、市局领导干部岗位安全职责

(一)分管安全工作的副局长(兼安委会副主任)安全职责

1、协助局长或受局长委托抓好全市交通系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对局直企事业单位及贫乏的科室所承担的安全生产监管负主要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上级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及时纠正在生产过程或行业监管中失职和严重违章行为。

3、受局长委托主持召开局安委会会议或交通系统安全例会,专项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解决安全生产监管中的较大问题,组织开展安全重大活动。

4、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市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规章制,、标准、办法、安全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

5、组织实施安全培训、教育和安全专项活动,进行安全工作考评,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6、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督导有关科处室进行专项“治理整顿”,监督完成市局和上级下达的“事故隐患”的整改。

7、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对系统内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8、督导市局各科处室认真履行好各自的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有关记录、报表、台帐及文件档案资料。

9、凡全市交通系统发生的特大生产险情或事故,按照职责分工,立即启动“市局特大生产险情及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以下简称市局应急预案),受局长委托或带领分管科处室负责人前往处置。

10、按照上述安全岗位职责,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在当年工作安排中逐条落实。

(二)分管交通专业管理处室的副局长(兼安委会副主任)安全职责

1、协助局长中受局长委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分管工作中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对所分管的专业管理处室所承担的安全监督管理负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上级和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及时纠正分管的专业安全监督管理中违章和失职行为。

3、负责召开分管处室安全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和监管形势,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组织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4、组织制定、修订分管处室的安全监管规章制度、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5、督导分管的专业处室,认真履行好各自的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涉及安全的记录、报表、台帐及文件档案资料。

6、按市局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要求或根据工作需要,带领分管处室进行安全大检查,督导有关科室和单位对所查出的安全事故隐患及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7、所分管的业务单位发生特在安全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带队或委托分管处室负责人带队前往救援和处理。

8、按照上述安全岗位职责和市局“年度安全工作要点(意见)”,在当年工作安排中逐条落实。

(三)分管公路管理的副局长(兼安委会副主任)

安全职责

1、协助局长或受局长委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全市公路路政、工程施工、养护所承担的安全生产监管负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上级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技术规范、制度,及时纠正公路部门严重的安全违章和失职行为。

3、会同市公路局局长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委会会议或公路部门安全专项会议,分析安全形势,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和监管中的较大问题,部署开展安全重大或专项活动。

4、协助市公路局局长制定、修订和审批市公路局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标准、办法和安全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

5、督导全市公路系统建立安全管理机构,配齐专(兼)职人员,落实安全专项经费,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制、安全培训、教育及检查制度。

6、督导完成市交通局和上级下达给公路部门“事故隐患”的整改和公路系统内重大交通事故、一般厂务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并及时向交通主管部门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7、督导市局分管科室和市公路管理部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的记录、报表、台帐和文件档案资料。

8、凡全市公路系统发生特大生产险情或事故,督导公路部门立即启动“应急求援处理预案”,带领分管科室负责人协助公路部门负责人前往求援和处理。

9、按照上述安全岗位职责和市交通局年度“安全工作要点(意见)”,在当年工作安排中逐条落实。

(四)分管党群工作的局领导(兼安委会副主任)安全职责

1、协助局长或受局长委托,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党群工作中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对政工科、工会等科室所承担的安全监督管理负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上级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及时配齐安全科(处)长、安办主任和安全业务技术人员。

3、对局直企事业单位职工,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遵章守纪教育,监督检查基层单位劳保用品的质量和定额及时配发,监督检查职工劳动环境、作业条件等情况。

4、对局机关和局直企事业单位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进行“三同时”安全监督。5、以安全工作业绩作为考核干部政绩的重要依据,凡发生特大责任事故的一律实任“一票否决制”,并对事故的有关领导实行责任追究,严肃处理。

6、督导企业认真落实国家劳保方针、政策和制度,维护职工的佥权益。

7、督导党群部门认真履行好各自折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有关安全监督的记录、报表、台帐及文件档案资料。

8、凡局直单位发生一次4人以上因劳动卫生、环保或食物中毒等重大险情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带队或委托工会主席前往救援和处理。

(五)分管稽查、局办公室、计财、法规科的各有关局领导安全职责

1、协助局长或受局长委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好管业务工作中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对分管的科室所承担的安全监管负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上级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及时查处在道路交通运输中超员超交通违章和执法检查中的失职行为。

3、负责组织制定完善机关(宿舍)安全用电、消防、小汽车安全管理办法,加强对机关锅炉房、汽修场所、仓库、档案室、通信机房等消防安全管理。对机关基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施工单位的资质把关,签订相关安全合同,落实安全“三同时”规定。

4、对市局出台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从有关法律法规角度进行质量把关,对机关各行业管理处室安全监管、交通安全执法提供法律指导和监督。

5、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法规和规定,足额保证安全专项经费的投入。认真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金、风险抵押金的缴纳和奖罚兑现。

6、督导交通稽查支队和分管科室,认真履行好各自的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有关安全工作的记录、报表、台帐及文件档案资料。

7、凡全市交通系统特大生产险情或事故或机关及家属院发生安全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带队或委托科室负责人前往救援和处理,并及时做好后勤保障及善后处理等项工作。

(六)工会主席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上级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教育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2、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企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的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3、对企业(单位)新、改、扩建工程项目进行“三同时”安全监督,并依法行使工会组织的建议权。

4、凡局直单位发生职工一次4人以上因劳动卫生、作业环境问题中毒或食物中毒等重大险情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随同有关局领导或带队前往救援处理。

5、参与重特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时,有权依法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机关各科、处、室负责人安全职责

(一)安全科技科科长(兼安委会办公室主任)安全职责

1、向局长、分管副局长和局安委会负责,并负责安委会日常工作、接受上级安全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2、认真执行国家、上级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制度,对本系统的安全负有指导、监督和考核的责任。

3、组织、联络、协调和安排局安委会各成员(科、处、室)完成安全监督管理的具体工作和局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并按时向局安委会、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4、负责起草市局或安委会有关安全监管制度、标准、规定、办法、意见、报告和指导性安全文件。

5、协助分管局长做好安全宣传教育等重大活动、会议的组织、协调、联络和承办工作,并负责起草局主要领导在全市交通系统安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及市局安全总结、考核资料。

6、负责带领市局专家组成员对全市交通系统安全管理评价、安全生产状况评估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监管考评工作,并及时向市局和上级有关部门提报考评情况资料。

7、负责对基层安全科、处长、分管负责人等有关人员的岗位安全培训和全系统安全研讨、安全专项活动的具体组织、协调、实施、总结、借鉴,推广先进经验。

8、负责汇总统计全系统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结合上级要求,及时提出工作意见和措施。

9、负责建立健全市局安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标准、办法和工作必备的各种原始记录、报表、台账及文件档案资料。

10、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管理)大检查,做到有方案、有实施、有总结汇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签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单)》,督导责任单位(部门)限期完成整改。

11、遇到重大厂务安全、特大道路交通行车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随局长或分管局长前往处理;工作需要,按省市有关部门要求,参与系统内外重特大生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二)局办公室主任安全职责

1、向分管副局长和局安委会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所管理的人员、设施、设备车辆安全负责。

2、认真执行国家、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省厅、市局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认真做好局学中政会议涉及安全生产管理内容的会议记录,并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会议、检查、机关安全管理制度及文件档案资料。

3、每季度至少一次对机关办公楼、通信设施、锅炉房、配电室、车辆保修场所、档案库、仓库和机关宿舍区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4、做好所管理的车辆、人员安全管理,责任到人,认真进行考核奖惩,预防机关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5、遇有局机关安全事故,协助分管局长及时处理;遇有交通系统特大险情及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积极协助局长、副局长做好通信联络、后勤保障和机关秩序稳定工作。

(三)市运管处处长安全职责

1、向分管副局长和局安委会负责,按照“管行业、审批运政许可证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

2、认真执行国家、上级和行业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章制度,对全市交通系统运政管理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有指导、监、考核和奖惩的责任。

3、定期召开本部门安委会(安全领导小组)会议或道路交通“春节”、“五一”、“十一”重大节假日前或上级临时交办任务前的专向会议,制定方案,及时解决安全生产监管中存在的问题,部署、组织实施好安全运输等重大活动。

4、负责起草、修订运管处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办法、业务管理规定和指导性安全文件,内部实行纵到底、横到边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5、负责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规章制度,指导各类运输业户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审查,严把各种营运车辆“市场准入关”,对各汽车客运站实行“安全监督”,积极构建长效安全管理机制。

6、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化学危险品运输”、“客、货运输”等专项治理整顿,督导按期完成本部门、市局和上级下达的“事故隐患”及不安全问题的整改。

7、负责汇总统计全市交通运输企业和城市出租车及行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按要求上报专项安全工作总结,并强化行业安全监管的措施。

8、负责建立健全本部门(安办)安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标准、办法和安全工作必备的各种原始记录、报表、台帐及文件档案资料。

9、负责本部门人员、设施、设备、车辆的安全管理,责任到科室和人员,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10、遇有特大道路交通行车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随分管局长或受局领导委托带队前往救援处理。工作需要,参与本系统内重特大道路行车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四)市航管处处长安全职责

1、向市政府和局长、分管副局长、局安委会负责,按照“管行业,审批许可证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

2、认真执行国家、上级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章制度,对全市水上航政管理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有指导、监管、考核和奖惩的责任。

3、负责起草、修订航管处水上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标准、办法、规定和指导性文件。实行纵到底、横到边水上交通安全生产责任制。

4、定期召开本部门和水上交通安全会议,研究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解决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方案,组织开展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治理整顿等重大活动。

5、负责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规章,指导基层港监部门健全完善水上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严把船员适任关、船舶技术状况关、浮桥质量和承载关。

6、定期组织开展水上交通运输安全大检查,督导航运和浮桥公司按期完成本部门、市局和上级下达的“事故隐患”及不安全问题的整改。

7、负责汇总、统计全市水上(包括浮桥、码头)航运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和专项工作总结汇报,及时提出工作意见和措施。

8、负责指导并建立健全市水上安全监管部门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标准、办法和安全工作必备的各种原始记录、报表、台账及文件档案资料。

9、负责本部门车辆、设备、设施和人员的安全管理,责任到人,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10、遇有重特大水上交通事故,按市局、市政府“应急救援预案”,随分管副局长或受局领导委托带队前往救援处理。工作需要,参与本市水上特大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

(五)交通稽查支队队长安全职责

1、向分管局领导和局安委负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本部门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监管负责。

2、认真执行国家、上级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章制度。对全市交通各级稽查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安全负有指导、监管、考核和奖惩的责任。

3、负责起草、修订交通稽查部门安全监管的规章制度和指导性文件,内部实行纵到底、横到边的安全管理责任制。

4、负责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管理、稽查规定,对全市交通机动车违章和超员超限及黑车、黑线、黑班、黑户进行查处,并按要求及时汇总、统计上报交通稽查专项工作总结、报表等。

5、定期召开本部门交通稽查安全会议,研究分析安全管理形势,及时解决在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按上级要求,开展“治超打黑”专项治理整顿等重大活动,积极构建长效安全管理机制。

6、负责建立健全本部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工作必备的各种原始记录、报表、台账及有关文件档案资料。对本部门所管理的人员、车辆、设备、设施的安全负责,预防种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7、遇有交通系统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按局领导要求,积极参与救援处理。

(六)驾培处处长安全职责

1、向分管局领导和局安委会负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严把机动车驾驶员“考核、颁证关”。

2、负责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安全驾驶常识,并按要求认真组织驾驶员参加安全培训,未参训或考核不合格人员,不得颁发“从业人员资格证”。

3、负责起草、修订驾培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指导性文件,健全驾驶员培训必备的各种原始记录、报表、台账及有关文件、档案资料,并按要求汇总、统计上报驾培报表、资料和专项工作总结。

4、对本部门所管理的人员、车辆、设备安全负责、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七)维修行业管理处处长安全职责

1、向分管局领导和局安委会负责,按照“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全市交通机动车检测站和汽车修理厂家资质负责。

2、负责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监管的规定,起草、修订有关维修行业管理、机动车检测站指导性文件,严把“资质审查关”和“机动车技术性能检测关”。

3、负责建立健全全市交通维修处(所)行业安全监管必备的各种原始记录、报表、台账和有齐全完整、符合资质审查条件的(包括安全条件)档案资料。

4、对本部门所管理的人员、车辆、设备安全负责,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并按要求汇总、统计上报维管检测有关报表资料和专项工作总结。

(八)规划基建科科长安全职责

1、向分管局长和局安委会负责,按照“谁审查(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本科室业务管理的工程安全监管负责。

2、积极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督导新建、改建、扩建的基建和其它工程项目实行安全“三同时”,健全安全监督管理必备的记录、台账、文件及档案资料,并按要求自查和统计上报。

3、对本科室所管理的人员、车辆、设备安全负责,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4、凡公路工程施工、养护、运营方面发生特大险情或事故时,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随局长或分管局长前往求援和处理。

(九)政工科科长安全职责

1、向分管领导和局安委会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局直企事业单位、从业人员劳动保护、职工教育培训及涉及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工作负有安全监督的责任。

2、积极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规章制度,审报审批干部、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制定、修订市局劳动保护管理规定和指导性文件,并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对局机关有关科、处室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审查把关,确保质量,配齐人员。

4、按照局党委决定,对发生特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单位、部门、会同有关科室,实行“一票否决”,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5、凡局直单位发生一次4人以上因环保、职业卫生或食物中毒等重大险情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随分管领导前往救援和处理。

(十)财审科科长安全职责

1、向局长、分管领导和局安委会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市局专设安全基金、活动经费和上级安全奖励金负有资金保证和财务监管的责任。

2、认真执行国家、上级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和管理制度,按规定每年年初提取不低于30万元安全经费,用于安全责任制奖罚兑现、先进表彰奖励、安全教育培训、召开会议、开展专项宣教活动以及局安办专项通讯办公设备配备等,做到专款专用。

3、负责与局每年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羽的单位、部门、个人安全风险抵押的缴纳和对上一年度的安全责任书考评后的奖罚兑现。

4、凡发生特大安全事故或机关重大安全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积极协助有关科处室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十一)法规科科长安全职责

1、向分管领导和局安委会负责,对市局制定出台的安全管理规章、办法、标准从国家法律法规的角度进行质量把关。

2、负责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监管规定,起草、修订有关交通执法文件,审核颂发有关证件和安全执法标志服。

3、监督、指导全系统交通执法和会同安办共同做好安全执法检查。

4、凡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积极配合有关科处室做好有关法律法规方面指导、支持工作。

第10篇 食品仓库卫生岗位责任制度

一、食品贮存方法:

1、低温贮存

1)冷藏贮存:0℃至-10℃条件下贮存

2)冷冻贮存:0℃至-29℃条件下贮存

2、常温贮存

贮存基本要求(1)清洁卫生(2)通风干燥(3)无鼠害

二、食品贮存库的卫生要求:

1、门窗、四壁完整,不漏雨,地面用不渗水无毒材料铺石。

2、库内保持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3、要安装纱门、纱窗,挡鼠板,保证无蝇、无鼠、无昆虫。

4、高温冷库温度控制在4℃-0℃。

低温冷库温度控制在-18℃以下。

三、食品贮存的卫生管理

1、建立入库、出库食品登记制度。按入库时间先后分类存放,先进先出。

2、各类食品要分开存放、按品种种类,进库整齐存放日期分类。

3、存放的食品应与墙壁,地面保持一定的距离。离地20cm-30cm,离墙30cm,货架之间有间距,中间留有通道。

4、建立库存食品定期检查制度掌握食品的保质期,防止发生霉烂,软化发臭,鼠咬。

5、仓库要定期打扫。

6、食品贮存库内不得存放农药等有毒有害物品。

7、冷库内不得存放腐败变质和有异味的食品。

第11篇 施工单位岗位责任制度及纪律要求

1.乙方施工工人员进驻现场后,严格遵守纪律,按甲方有关规章制度,在工作范围内活动,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确保甲方的正常运行。

2.工作人员应尽职尽责,为甲方提供优质服务,坚决执行各项工作,服从领导,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和消防标准去做。

3.施工期间,文明礼貌,树立公司形象,不得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说笑、打闹。严禁在作业期间吸烟、喝酒,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4.爱护公共设施,严禁偷拿,毁坏甲方的公共财物,如在工作中遇到问题,应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以维护甲方利益。

5.管理人员应做到对客户责任,对工作责任,积极听取甲方的意见,迅速传达甲方的有关指示,遵守职业道德,加强职工的安全意识,保障工程圆满完成。

第12篇 破碎机岗位责任制度

目的:顾北煤矿选煤厂设备的维护、保养实现程序化、标准化,加强104#胶带输送机岗位司机责任制管理,安全生产规范化、法制化。

使用规范:顾北煤矿选煤厂。

内容:

3.1 遵守本公司制定的《员工的管理标准》,严格执行104#破碎机所制定的《操作规程》、《安全规程》,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不安全不生产;

3.2熟悉104#破碎机相关设备的工艺流程及相关岗位的联系;

3.3熟悉104#破碎机就地“急停”的位置和就地急停的操作方法;

3.4了解并掌握104#破碎机输送机工作原理、性能构造和操作的基本知识,作好设备的检查维护保养;

3.5听从生产调度指挥,熟悉并掌握104#破碎机操作规程;

3.6使用并保管好岗位设备的设施工具,搞好设备和环境卫生;

3.7动态掌握104#设备的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问集控室汇报并有记录;

3.8严格执行交接班工作制度;

3.9员工的行为规范和纠正措施,严格遵守本公司制定的《员工手册》。

《岗位责任制度:班组长(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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