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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责任制度:项目经理(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9 热度:66

岗位责任制度:项目经理

第1篇 岗位责任制度:项目经理

(一) 对项目工程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 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及施工全过程的情况,制定本项目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或提出要求并监督其实施。

(三) 在组织项目工程承包,聘用业务人员时,必须本着安全工作只能加强的原则,根据工程特点确定安全工作的管理体制和人员,并明确各业务承包人的安全责任和考核指标,支持、指导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 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续,录用外包队伍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申报,严格用工制度与管理,适时组织上岗安全教育,要对外包队伍工人的健康与安全负责,加强劳动保护工作。

(五) 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并监督项目工程施工中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设备、设施验收制度的实施。审批本项目安全技术管理措施,并组织落实。

(六) 领导、组织施工现场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发现施工生产中不安全问题,组织制定措施,及时解决。对上级提出的安全生产与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定时、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保证本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正常运转。

(七) 发生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及时上报;组织、配合事故的调查,认真落实制定的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

(八) 对外包队伍加强文明安全管理,并对其进行评定。

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第2篇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岗位责任制度

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按照国务院、省、市人民政府先后下达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中要求各级政府、政府各有关部门中各级领导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的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市局机关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岗位责任制。

一、 指导思想和岗位安全责任制考核六项原则

(一)安全责任制的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技术标准以及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防范安全事故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进一步加强对本系统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在局机关全面推行各级领导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岗位职责,坚决遏制各类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为交通各项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安全责任制考核六项原则

1、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对本系统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的原则;

2、其他各负责人对分管业务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的原则;

3、谁未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论谁负责的原则;

4、谁审核、审批、发证,谁检测、审验签字盖章谁负责的原则;

5、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市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6、安全责任事故处理,必须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

二、局长(兼安委会主任)岗位安全职责

1、交通局局长(兼安委会主任)为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局机关和直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总责。

2、认真执行国家、上级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加强对干部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3、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机构,配齐专职管理员,并确保每年不低于30万无用于安全管理工作。

4、负责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全系统各级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检查并考核同级副职和所属企事业单位正职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岗双责制落实情况。

5、负责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委会或安全专题会议,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监管中的重大问题,部署重要工作及活动,并制定市局“特大安全生产险情及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6、负责督导各级各单位对重大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实行安全“三同时”。

7、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管理)评估(评价)和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奖罚兑现。

8、组织对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和发生特大事故及时汇报制度。

三、市局领导干部岗位安全职责

(一)分管安全工作的副局长(兼安委会副主任)安全职责

1、协助局长或受局长委托抓好全市交通系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对局直企事业单位及贫乏的科室所承担的安全生产监管负主要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上级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及时纠正在生产过程或行业监管中失职和严重违章行为。

3、受局长委托主持召开局安委会会议或交通系统安全例会,专项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解决安全生产监管中的较大问题,组织开展安全重大活动。

4、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市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规章制,、标准、办法、安全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

5、组织实施安全培训、教育和安全专项活动,进行安全工作考评,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6、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督导有关科处室进行专项“治理整顿”,监督完成市局和上级下达的“事故隐患”的整改。

7、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对系统内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8、督导市局各科处室认真履行好各自的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有关记录、报表、台帐及文件档案资料。

9、凡全市交通系统发生的特大生产险情或事故,按照职责分工,立即启动“市局特大生产险情及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以下简称市局应急预案),受局长委托或带领分管科处室负责人前往处置。

10、按照上述安全岗位职责,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在当年工作安排中逐条落实。

(二)分管交通专业管理处室的副局长(兼安委会副主任)安全职责

1、协助局长中受局长委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分管工作中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对所分管的专业管理处室所承担的安全监督管理负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上级和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及时纠正分管的专业安全监督管理中违章和失职行为。

3、负责召开分管处室安全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和监管形势,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组织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4、组织制定、修订分管处室的安全监管规章制度、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5、督导分管的专业处室,认真履行好各自的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涉及安全的记录、报表、台帐及文件档案资料。

6、按市局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要求或根据工作需要,带领分管处室进行安全大检查,督导有关科室和单位对所查出的安全事故隐患及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7、所分管的业务单位发生特在安全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带队或委托分管处室负责人带队前往救援和处理。

8、按照上述安全岗位职责和市局“年度安全工作要点(意见)”,在当年工作安排中逐条落实。

(三)分管公路管理的副局长(兼安委会副主任)

安全职责

1、协助局长或受局长委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全市公路路政、工程施工、养护所承担的安全生产监管负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上级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技术规范、制度,及时纠正公路部门严重的安全违章和失职行为。

3、会同市公路局局长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委会会议或公路部门安全专项会议,分析安全形势,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和监管中的较大问题,部署开展安全重大或专项活动。

4、协助市公路局局长制定、修订和审批市公路局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标准、办法和安全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

5、督导全市公路系统建立安全管理机构,配齐专(兼)职人员,落实安全专项经费,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制、安全培训、教育及检查制度。

6、督导完成市交通局和上级下达给公路部门“事故隐患”的整改和公路系统内重大交通事故、一般厂务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并及时向交通主管部门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7、督导市局分管科室和市公路管理部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的记录、报表、台帐和文件档案资料。

8、凡全市公路系统发生特大生产险情或事故,督导公路部门立即启动“应急求援处理预案”,带领分管科室负责人协助公路部门负责人前往求援和处理。

9、按照上述安全岗位职责和市交通局年度“安全工作要点(意见)”,在当年工作安排中逐条落实。

(四)分管党群工作的局领导(兼安委会副主任)安全职责

1、协助局长或受局长委托,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党群工作中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对政工科、工会等科室所承担的安全监督管理负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上级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及时配齐安全科(处)长、安办主任和安全业务技术人员。

3、对局直企事业单位职工,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遵章守纪教育,监督检查基层单位劳保用品的质量和定额及时配发,监督检查职工劳动环境、作业条件等情况。

4、对局机关和局直企事业单位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进行“三同时”安全监督。5、以安全工作业绩作为考核干部政绩的重要依据,凡发生特大责任事故的一律实任“一票否决制”,并对事故的有关领导实行责任追究,严肃处理。

6、督导企业认真落实国家劳保方针、政策和制度,维护职工的佥权益。

7、督导党群部门认真履行好各自折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有关安全监督的记录、报表、台帐及文件档案资料。

8、凡局直单位发生一次4人以上因劳动卫生、环保或食物中毒等重大险情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带队或委托工会主席前往救援和处理。

(五)分管稽查、局办公室、计财、法规科的各有关局领导安全职责

1、协助局长或受局长委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好管业务工作中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对分管的科室所承担的安全监管负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上级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及时查处在道路交通运输中超员超交通违章和执法检查中的失职行为。

3、负责组织制定完善机关(宿舍)安全用电、消防、小汽车安全管理办法,加强对机关锅炉房、汽修场所、仓库、档案室、通信机房等消防安全管理。对机关基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施工单位的资质把关,签订相关安全合同,落实安全“三同时”规定。

4、对市局出台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从有关法律法规角度进行质量把关,对机关各行业管理处室安全监管、交通安全执法提供法律指导和监督。

5、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法规和规定,足额保证安全专项经费的投入。认真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金、风险抵押金的缴纳和奖罚兑现。

6、督导交通稽查支队和分管科室,认真履行好各自的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有关安全工作的记录、报表、台帐及文件档案资料。

7、凡全市交通系统特大生产险情或事故或机关及家属院发生安全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带队或委托科室负责人前往救援和处理,并及时做好后勤保障及善后处理等项工作。

(六)工会主席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上级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教育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2、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企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的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3、对企业(单位)新、改、扩建工程项目进行“三同时”安全监督,并依法行使工会组织的建议权。

4、凡局直单位发生职工一次4人以上因劳动卫生、作业环境问题中毒或食物中毒等重大险情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随同有关局领导或带队前往救援处理。

5、参与重特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时,有权依法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机关各科、处、室负责人安全职责

(一)安全科技科科长(兼安委会办公室主任)安全职责

1、向局长、分管副局长和局安委会负责,并负责安委会日常工作、接受上级安全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2、认真执行国家、上级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制度,对本系统的安全负有指导、监督和考核的责任。

3、组织、联络、协调和安排局安委会各成员(科、处、室)完成安全监督管理的具体工作和局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并按时向局安委会、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4、负责起草市局或安委会有关安全监管制度、标准、规定、办法、意见、报告和指导性安全文件。

5、协助分管局长做好安全宣传教育等重大活动、会议的组织、协调、联络和承办工作,并负责起草局主要领导在全市交通系统安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及市局安全总结、考核资料。

6、负责带领市局专家组成员对全市交通系统安全管理评价、安全生产状况评估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监管考评工作,并及时向市局和上级有关部门提报考评情况资料。

7、负责对基层安全科、处长、分管负责人等有关人员的岗位安全培训和全系统安全研讨、安全专项活动的具体组织、协调、实施、总结、借鉴,推广先进经验。

8、负责汇总统计全系统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结合上级要求,及时提出工作意见和措施。

9、负责建立健全市局安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标准、办法和工作必备的各种原始记录、报表、台账及文件档案资料。

10、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管理)大检查,做到有方案、有实施、有总结汇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签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单)》,督导责任单位(部门)限期完成整改。

11、遇到重大厂务安全、特大道路交通行车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随局长或分管局长前往处理;工作需要,按省市有关部门要求,参与系统内外重特大生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二)局办公室主任安全职责

1、向分管副局长和局安委会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所管理的人员、设施、设备车辆安全负责。

2、认真执行国家、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省厅、市局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认真做好局学中政会议涉及安全生产管理内容的会议记录,并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会议、检查、机关安全管理制度及文件档案资料。

3、每季度至少一次对机关办公楼、通信设施、锅炉房、配电室、车辆保修场所、档案库、仓库和机关宿舍区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4、做好所管理的车辆、人员安全管理,责任到人,认真进行考核奖惩,预防机关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5、遇有局机关安全事故,协助分管局长及时处理;遇有交通系统特大险情及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积极协助局长、副局长做好通信联络、后勤保障和机关秩序稳定工作。

(三)市运管处处长安全职责

1、向分管副局长和局安委会负责,按照“管行业、审批运政许可证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

2、认真执行国家、上级和行业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章制度,对全市交通系统运政管理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有指导、监、考核和奖惩的责任。

3、定期召开本部门安委会(安全领导小组)会议或道路交通“春节”、“五一”、“十一”重大节假日前或上级临时交办任务前的专向会议,制定方案,及时解决安全生产监管中存在的问题,部署、组织实施好安全运输等重大活动。

4、负责起草、修订运管处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办法、业务管理规定和指导性安全文件,内部实行纵到底、横到边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5、负责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规章制度,指导各类运输业户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审查,严把各种营运车辆“市场准入关”,对各汽车客运站实行“安全监督”,积极构建长效安全管理机制。

6、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化学危险品运输”、“客、货运输”等专项治理整顿,督导按期完成本部门、市局和上级下达的“事故隐患”及不安全问题的整改。

7、负责汇总统计全市交通运输企业和城市出租车及行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按要求上报专项安全工作总结,并强化行业安全监管的措施。

8、负责建立健全本部门(安办)安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标准、办法和安全工作必备的各种原始记录、报表、台帐及文件档案资料。

9、负责本部门人员、设施、设备、车辆的安全管理,责任到科室和人员,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10、遇有特大道路交通行车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随分管局长或受局领导委托带队前往救援处理。工作需要,参与本系统内重特大道路行车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四)市航管处处长安全职责

1、向市政府和局长、分管副局长、局安委会负责,按照“管行业,审批许可证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

2、认真执行国家、上级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章制度,对全市水上航政管理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有指导、监管、考核和奖惩的责任。

3、负责起草、修订航管处水上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标准、办法、规定和指导性文件。实行纵到底、横到边水上交通安全生产责任制。

4、定期召开本部门和水上交通安全会议,研究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解决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方案,组织开展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治理整顿等重大活动。

5、负责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规章,指导基层港监部门健全完善水上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严把船员适任关、船舶技术状况关、浮桥质量和承载关。

6、定期组织开展水上交通运输安全大检查,督导航运和浮桥公司按期完成本部门、市局和上级下达的“事故隐患”及不安全问题的整改。

7、负责汇总、统计全市水上(包括浮桥、码头)航运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和专项工作总结汇报,及时提出工作意见和措施。

8、负责指导并建立健全市水上安全监管部门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标准、办法和安全工作必备的各种原始记录、报表、台账及文件档案资料。

9、负责本部门车辆、设备、设施和人员的安全管理,责任到人,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10、遇有重特大水上交通事故,按市局、市政府“应急救援预案”,随分管副局长或受局领导委托带队前往救援处理。工作需要,参与本市水上特大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

(五)交通稽查支队队长安全职责

1、向分管局领导和局安委负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本部门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监管负责。

2、认真执行国家、上级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章制度。对全市交通各级稽查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安全负有指导、监管、考核和奖惩的责任。

3、负责起草、修订交通稽查部门安全监管的规章制度和指导性文件,内部实行纵到底、横到边的安全管理责任制。

4、负责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管理、稽查规定,对全市交通机动车违章和超员超限及黑车、黑线、黑班、黑户进行查处,并按要求及时汇总、统计上报交通稽查专项工作总结、报表等。

5、定期召开本部门交通稽查安全会议,研究分析安全管理形势,及时解决在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按上级要求,开展“治超打黑”专项治理整顿等重大活动,积极构建长效安全管理机制。

6、负责建立健全本部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工作必备的各种原始记录、报表、台账及有关文件档案资料。对本部门所管理的人员、车辆、设备、设施的安全负责,预防种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7、遇有交通系统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按局领导要求,积极参与救援处理。

(六)驾培处处长安全职责

1、向分管局领导和局安委会负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严把机动车驾驶员“考核、颁证关”。

2、负责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安全驾驶常识,并按要求认真组织驾驶员参加安全培训,未参训或考核不合格人员,不得颁发“从业人员资格证”。

3、负责起草、修订驾培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指导性文件,健全驾驶员培训必备的各种原始记录、报表、台账及有关文件、档案资料,并按要求汇总、统计上报驾培报表、资料和专项工作总结。

4、对本部门所管理的人员、车辆、设备安全负责、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七)维修行业管理处处长安全职责

1、向分管局领导和局安委会负责,按照“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全市交通机动车检测站和汽车修理厂家资质负责。

2、负责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监管的规定,起草、修订有关维修行业管理、机动车检测站指导性文件,严把“资质审查关”和“机动车技术性能检测关”。

3、负责建立健全全市交通维修处(所)行业安全监管必备的各种原始记录、报表、台账和有齐全完整、符合资质审查条件的(包括安全条件)档案资料。

4、对本部门所管理的人员、车辆、设备安全负责,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并按要求汇总、统计上报维管检测有关报表资料和专项工作总结。

(八)规划基建科科长安全职责

1、向分管局长和局安委会负责,按照“谁审查(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本科室业务管理的工程安全监管负责。

2、积极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督导新建、改建、扩建的基建和其它工程项目实行安全“三同时”,健全安全监督管理必备的记录、台账、文件及档案资料,并按要求自查和统计上报。

3、对本科室所管理的人员、车辆、设备安全负责,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4、凡公路工程施工、养护、运营方面发生特大险情或事故时,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随局长或分管局长前往求援和处理。

(九)政工科科长安全职责

1、向分管领导和局安委会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局直企事业单位、从业人员劳动保护、职工教育培训及涉及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工作负有安全监督的责任。

2、积极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规章制度,审报审批干部、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制定、修订市局劳动保护管理规定和指导性文件,并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对局机关有关科、处室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审查把关,确保质量,配齐人员。

4、按照局党委决定,对发生特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单位、部门、会同有关科室,实行“一票否决”,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5、凡局直单位发生一次4人以上因环保、职业卫生或食物中毒等重大险情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随分管领导前往救援和处理。

(十)财审科科长安全职责

1、向局长、分管领导和局安委会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市局专设安全基金、活动经费和上级安全奖励金负有资金保证和财务监管的责任。

2、认真执行国家、上级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和管理制度,按规定每年年初提取不低于30万元安全经费,用于安全责任制奖罚兑现、先进表彰奖励、安全教育培训、召开会议、开展专项宣教活动以及局安办专项通讯办公设备配备等,做到专款专用。

3、负责与局每年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羽的单位、部门、个人安全风险抵押的缴纳和对上一年度的安全责任书考评后的奖罚兑现。

4、凡发生特大安全事故或机关重大安全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积极协助有关科处室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十一)法规科科长安全职责

1、向分管领导和局安委会负责,对市局制定出台的安全管理规章、办法、标准从国家法律法规的角度进行质量把关。

2、负责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监管规定,起草、修订有关交通执法文件,审核颂发有关证件和安全执法标志服。

3、监督、指导全系统交通执法和会同安办共同做好安全执法检查。

4、凡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积极配合有关科处室做好有关法律法规方面指导、支持工作。

第3篇 斜井人车跟车工岗位责任制度

一、负责本岗设备的运行和保养,参加本岗的日常检修和验收工作,负责本岗范围内的安全设施、照明、工具、信号、材料等物品的使用和保管。

二、坚守岗位,认真负责,经常保持人车运行线路的清洁卫生。

三、熟悉人车的工作原理、构造、性能及技术特征,对信号的接收、发送应用自如,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并按人车操作规程的具体要求进行严格操作,确保人车正常运转,坚决杜绝重大机电事故和人身事故的发生。

四、熟练掌握斜井人车操作规程,并能够排除一般性故障。

五、斜井人车在运行过程中,发现轨道内有障碍物,掉道、车轮颤动或震动较大。钢丝绳抖动、接收到不明信号、人车前方有人等异常情况时,跟车工要立即采取紧急停车措施,发送紧急停车信号,以防事故发生。

六、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确保乘员上、下井坐车安全。检查时若发现有异常情况,应立刻修理清除,若不能单独完成,要汇报人车分管领导或调度室,采取停车措施,制定检修方案及安全措施后,及时处理。

七、遵章守纪,服从指挥,杜绝违章作业,并能够同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的行为作斗争,因违章作业而造成的重大事故,本人应承担直接责任。

八、树立敬业爱岗精神,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参加技术革新活动。

九、每班运送人员前,必须检查人车的连接装置、保险链和防坠器,并必须先放1次空车。

十、在下人地点的前方,必须设有能自动停车的安全装置。

十一、每日必须对整个装置检查1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十二、因跟车工操作失误,造成事故及损失,应负直接责任。

第4篇 绞车司机之岗位责任制度

1、必须熟悉设备的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及各种应知应会的要求。

2、上班期间应集中精力搞好操作维护,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发现本机房内有不安全的隐患,自己不能处理的;向上级反映,或立即停止设备运转。

3、上班期间应坚守岗位,班中不脱岗,不睡岗,严格执行各种规程,认真填写各种记录,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

4、对电器设备的操作,严格执行设备的操作规程,有人监护岗位,严格执行监护作用。

5、对各种设备出现危及人身安全的,应立即停止运转,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6、管好各种消防设施,发现火情,应立即采取灭火措施。

7、严格执行自保、互保及联保,确保本岗位安全。

第5篇 办公室岗位责任制及工作制度

办公室岗位责任制及工作制度

一、办公室主要职责和任务

办公室是分局的综合业务职能部门,围绕分局中心工作参与政务,管好事务,搞好服务,确保分局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转。其主要职责和任务:

(一)负责起草分局重要文件,审核机关业务部门拟制的文件。

(二)负责信息综合、学术调研、税收宣传、文电处理和学会秘书工作。

(三)负责机要、档案、信访和来访接待工作。

(四)负责局领导交办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工作。

(五)负责协调、安排全局各类会议和有关会议的组织工作。

(六)参与协调、组织分局领导参加的有关活动。

二、办公室各类人员工作职责

(一) 文秘人员职责

1、 承办以分局、分局办公室名义上报、下发的公文。

2、负责分局年度总结、工作要点、综合性经验材料等重要文件的起草。

3、按照分局领导指示,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分局重要工作的落实情况。

4、负责分局各类信息的搜集、综合、传送上报和对下考核。

5、负责落实调研课题,撰写调研报告,组织分局学术理论研究活动。

6、负责与新闻单位的联系和新闻报道稿件的撰写、审核、报送。协调组织税收宣传活动,承办上级交办的涉税杂志征订工作。

7、负责分局领导交办有关工作的督促检查、组织协调和情况反馈。

8、承担分局《月工作要点》和《周会议安排》的收集、综合拟制。

9、负责记载分局《大事记》。

10、负责局长办公会、分局局务会的会议记录、会务工作和会议纪要的起草。安排、协调以分局名义召开的各类会议。

11、参与协调分局领导参加的各种公务活动。

12、负责分局各类电、函的处理。

13、负责分局日常值班和来访接待工作。

(二) 机要人员职责

1、 负责全局各类文件收发、传阅、借阅工作。

2、 负责分局印鉴、介绍信的保管和使用。

3、负责全局重大事件的记录、整理、保存。

(三)档案人员职责

1、负责本机关应归档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等文书立卷工作和案卷的接收与移交;

2、保管本机关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汇编档案资料,编制检索,提供档案利用;

3、整理室藏档案,科学分类排列,系统编目编号,使之达到规范标准,并做好档案的鉴定、统计工作;

4、搞好库房管理,落实“八防”措施,保护档案安全并定期核对清点档案,保持账物相符;

5、对所属机构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进行监督和指导;

6、办理领导交办的其它有关档案业务工作。

(四)打字员职责

1、 负责分局、分局办公室文件的打印或复印。

2、负责对微机、打印机、油印机进行和复印进行定期保养,负责文件头、文件纸及打印零配件保管工作。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办公室工作制度

一、档案管理制度

(一)档案归档制度

归档范围:本机关在各项工作活动中形成和使用的公文、电报、簿册、图表、录音、录像、相片等,凡是反映本机关工作活动具有查找利用价值的,均属归档范围。

归档时间:文书档案第二年上半年完成,会计档案隔年一季度完成,科技、声像档案在工作项目,活动之后随时归档。

归档要求:

1、一个机关在其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为一全宗。

2、 分类一般采取年度――问题分类。

3、案卷的排列、以全宗为单位,按不同门类、载体和不同保管期限分别排列,排列方法统一,前后保持一致,不可任意改动。

4、根据不同门类和保管期限,按照案卷排列的顺序编制卷号,在一个全宗内,案卷目录号不得重复。在一册案卷目录内不得出现重复案卷号。

5、案卷质量应符合《武汉市机关档案室业务建设暂行规定》的要求,案卷格式和各种装具符合国家和市档案局标准,卷内文字严禁使用铅笔、元珠笔。

(二)档案保管制度

1、本机关形成的各处门类和载体的档案,由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做到专室、专柜、专(兼)职人员负责保管;

2、档案室有防资措施,防风窗帘,防火器材,档案柜内放有防虫、防腐药品,以使档案得到安全保护;

3、根据气候条件,适时开窗通风或密闭门窗防潮,以保持室内一定的温湿度;

4、档案室内严禁吸烟、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招鼠之物,保持室内清洁;

5、平时出入库存的档案,应及时清点登记,并定期检查室藏档案、经常检查电灯、电器线路有无破损,下班前注意关灯、锁门、关门窗。

6、档案人员变动工作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严格核实交接的档案。

(三)档案保密制度

1、经常对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档案保密教育,明确保密范围,严守保密纪律,执行《保密手册》;

2、非因工作不得随意谈论档案内容,不得在和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属于~和档案资料;

3、不得擅自提供、翻印、复制、抄录、携带、销毁属于~的档案资料,并严禁将档案携带、传递、寄至境外;

4、凡属保密档案,不得利用公开的报刊、书籍、展览、广播、录像进行宣传;

5、严格控制机密档案查阅范围,并按照保密规定,对归档后多余的文件材料及时销毁;

6、定期检查档案保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不隐瞒、失泄密事故;

7、加强库房管理,非本室工作人员严禁入内。

(四)档案利用制度

1、档案室保存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均属利用范围,主要为领导决策和机关各项工作服务;

2、本机关工作人员查阅档案,均限于本人工作范围所形成的档案材料,查阅超出本人工作范围的须经有关负责人同意;

3、 查阅保密档案范围,需经主管领导批

准;

4、外单位查阅档案时,必须持介绍信,经同意按介绍信内容查阅;

5、查阅档案时,严禁涂改、勾划、抽页、折毁、剪裁、增删档案,对摘抄的档案不得私人保管或转借传阅,更不能翻印公布、倒卖;

6、查阅档案必须履行登记,注销和检查手续,当面点清,如发现差错,及时追究责任,并采取补救措施。

二、办公室会务制度

1、为保证办公室工作高效协调、顺畅运作,建立办公会制度;

2、办公会由主任或委托副主任主持召开。

3、会议一般每周一下午召开,有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

4、参加会议人员为办公室全体人员,必要时通知有关人员参加。

5、办公会主要内容为汇报讲评上周工作,布置下周及近期主要工作,商议、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

6、秘书室承办会议的会务组织工作。

三、打印室管理制度

1、 文秘人员负责打印室的管理工作。

2、文秘人员对送交的文件、材料应逐一登记、校核,并签字后送打印室打印。

3、电脑等打印设备要经常维护。打印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分析,查找原因,并向办公室领导汇报。

4、严格打印或复印程序和手续。打印文件必须有领导签字、有文号、有校对人签名。不得私自接受打印件或复印。手续不完备的应拒绝打印。

5、保证打印或复印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坚持谁起草谁校对,两校一复核制度。急件随到随打,平件一般不超过三天。一般差错率控制在千之分二以内,杜绝原则性差错。

6、严格遵守保密规定,禁止无关人员翻阅打印资料和出入打印室,不在室内待客闲谈。

7、负责打印室的安全、卫生、保洁工作。做到每日清扫清洁,每周大扫除。人走四关(关机、关电、关灯、关门)。

第6篇 财务部岗位责任制度

财务部岗位责任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公司根据财会业务需要设置专门从事财会工作的职能部门,明确财会工作岗位要求,科学、合理地组织会计工作。

第二条 公司根据《会计法》设置会计主管、出纳、会计工作岗位。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个多岗,但出纳不得兼稽核,会计档案保管不得兼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会计工作要有计划地定期轮换。

第三条 会计人员必须具有会计从业资格,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遵守职业道德。

第四条 公司财务部门是企业会计核算、会计信息提供、资产安全控制、成本费用控制、财务预算、营运效率的考核与评价的专业部门,其职能如下:

1、负责办理企业资产、负债业务的核算;

2、负责办理企业收入、成本、费用等的计算和会计核算;

3、负责资金交易和资金拆借业务的会计核算;

4、负责纳税核算和税务申报;

5、负责编审汇总和分析企业有关的会计报表;

6、负责管理本部门的会计档案;

7、负责对企业经济活动的事后监督与稽核。

第五条 会计人员岗位职责:

(一)会计核算。

会计人员要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记账、算账、报账,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时报账,如实反映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财务收支情况,及时地提供真实可靠的、能满足各方需要的会计信息,是会计人员最基本的职责。

(二)会计监督。

1、会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2、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按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

3、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不符的,按照会计制度规定有权自行处理的,及时处理;无权自行处理的,应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对违反财务制度规定的收支,不予办理。

(三)制定本单位办理会计事项的具体办法。

(四)参与制定经营计划、业务计划,考核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

(五)办理其他会计事项。

第二章 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

第六条 根据企业的业务量多少、资产规模、经营管理的要求、核算组织形式、核算手段等设置会计工作岗位。会计工作岗位是一个单位对会计工作进行具体分工而设置的各个职能岗位。有明确分工和职责,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强化会计工作管理职能。设置会计工作岗位要符合内部控制制度要求的原则,这样有利于会计人员全面熟悉业务,不断提高业务素质,有利于建立岗位责任制。

(一)会计主管岗位责任制

1、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本部门财务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

2、根据公司方针、目标、要求,负责本部门方针目标的展开、检查和落实工作。

3、负责审核、分析、监督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合理制定本部门工作计划,及时进行工作总结。

4、负责会计监督。

5、负责组织起草财务方面的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

6、对本部门财务会计工作定期布置、检查、总结。

7、组织会计人员学习,针对公司经营目标新业务发展方向,制定培训计划,考核业务工作。

8、负责审核会计报表,监督税务报表申报情况。

9、完成领导临时布置的各项工作。

10、负责对公司新业务进行财务支持。

(二)会计岗位责任制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准确、及时地做好账务和结算工作,正确进行会计核算,填制和审核会计凭证,登记明细账和总账,对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以及资产增减进行核算。

2、正确计算收入、费用、成本,正确计算和处理财务成果,具体负责编制公司月度、年度会计报表。

3、负责公司固定资产的财务管理,按月正确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清产核资工作。

4、负责公司税金的计算、纳税申报工作,按时、准确编制各种纳税申报表。

5、及时做好会计凭证、账册、报表等财会资料的收集、汇编、归档等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6、负责准备税务检查的相关资料及接待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财务审计。

7、负责维护公司与税务机关的日常关系,及时进行信息联络与沟通。

8、协助会计主管做好部门内务工作,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出纳岗位责任制

1、负责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存款、取款和转账结算业务。

2、登记现金和银行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保证账证相符、账款相符、账账相符,发现差错(月度内的)及时查清更正。

3、认真审查临时借支的用途、金额和批准手续,严格执行领用支票的手续,控制使用限额和报销期限。

4、正确编制现金、银行的记账凭证及时传递。

5、严格审核报销单据、发票等原始凭证,按照费用报销的有关规定,办理现金收付业务,做到合法准确、手续完备、单证齐全。

6、负责妥善保管现金、有价证券、有关印章、空白支票和收据,做好有关单据、账册、报表等会计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7、负责掌管公司财务保险柜。

8、负责编制资金状况结余表。

9、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附则

第七条 各岗位工作实行计划进度时限管理。

(一)结账时间:每月最后一天。

(二)会计报表:每月初1~7日内。

(三)纳税申报及税费解缴工作:月度申报工作每月1~12日之前;季度申报工作每季初1~14日之前;所得税年度申报工作为次年4月末之前。

(四)其他工作时限按工作计划进度表日期执行。

第八条 工作权限

(一)会计岗位在当月结账后发现的会计差错,必须上报总经理批准后,根据领导批示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和调账工作。

(2)出纳岗位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部过程。货币资金支出实行“总经理审批制”。

第九条 财务专

业知识学习

(一)会计人员根据所在岗位和公司经营发展业务规划的方向,即时调整业务学习侧重点。

第十条本 管理制度自二0一0年三月一日起执行。以前制度与本制度相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一条 公司可以根据本管理制度及本公司管理需要拟订相应的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 本管理制度未尽事宜,按公司有关制度执行。

第7篇 木工岗位责任制度

1、操作人员必须了解机械性能,掌握一定操作技术,并能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操作。

2、操作前要检查所用工具是否牢靠,在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防止工具坠落。

3、机电工具使用前必须要进行试转,戴好绝缘手套防止漏电。

4、支拆模板时要注意周围环境,防止发生触电事故,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按顺序拆除,要采用“四随”方法拆除模板。

5、安装和拆除组合钢模板时,脚手架必须牢固,并且在操作范围内设安全网或防护栏杆,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内以免掉落伤人。

第8篇 岗位责任制度:技术负责人

1、全面负责项目部技术管理,工程质量、安全、施工的管理工作,指导并督促全体施工人员严格执行国家规范,标准规程和各项管理制度。

2、参与图纸会审与技术交底和收集整理审查意见并及时提供给设计单位来研究解决。

3、解决工程施工中的技术难题,制定施工技术措施,制定工程施工中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理方案。

4、负责工程的沉降观测与记录工作。

5、负责签收设计变更文件和业主的施工技术联系单,定位放线等审查签收。

6、组织项目部人员的技术学习,掌握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试用情况认单位竣工后,及时写出技术总结,报送主管部门。

第9篇 财务岗位责任制度

加强公司财务管理的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很多公司都会制定有关财务岗位责任规章制度。

计财股工作职责

1.认真执行《生产经营管理方案及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全面掌握单位经济运行情况,认真进行分析,提出增收节支和强化财务管理意见,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

2.按照《会计法》的规定,结合林场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设置帐户,做到合法适用,管理规范;费用开支严格执行“法人一支笔”制度,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簿登记及时准确,日清月结,保证帐帐、帐表、帐物相符。

3.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现金收付结算业务,保证工资发放等其他有关会计法允许支付的现金收付准确无误;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核定的限额,超过部分要及时存入银行;妥善保管好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

4.认真及时编制会计报表,按时上报,并按要求填写专项报表,对形成的会计资料定期立卷装订成册,妥善保管,未经主管领导批准,其他人不得调阅会计档案。

5.认真履行财务监督职能,敢于坚持原则,拒绝不合理开支;月末及时编制林场财务收支情况,并张贴公开,接受干部职工、人民群众的监督。

6.认真搜集、整理、提供统计资料,按要求完成各种统计调查,认真编制统计报表,按时上报。

7.组织学习政治理论和会计知识、税务知识等业务技术,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遵守党纪国法和场纪场规;遵守职业道德,树立良好的职业品质、严谨的工作作风;严守工作纪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8.积极配合政工股做好社会保险费的收取、缴纳、结算工作,搞好干部职工的工资调整;配合相关股室回收各种欠款。

9.服从集体统一行动,具有敬业爱业的精神,全力为林场的发展作贡献。

10.以优质的服务做好本股各项工作,树立单位好的形象。

计财股长工作职责

1.遵守职业道德,培养良好的职业品质,严谨工作作风,严守工作纪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2.认真执行《生产经营管理方案及目标考核办法》。

3.负责主持本股的日常全面工作,理顺内外各部门的关系。

4.服从场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指导、督促、检查本股工作人员分管的各项工作,负责完善各职能单位的业务工作,主动及时地把有关财务情况向场领导汇报。

5.极积当好领导的参谋,及时掌握本单位的各项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所需资金进行合理调度,保证各生产经营管理的顺利进行。

6.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对本股各项工作全面把关,做到万无一失。

7.负责认真做好会计月、季、年报表业务按时完成,按时报送上级有关职能部门。

8.月末把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及时、准确地拟好后,经场领导审批后张榜公布。

9.严格加强考勤制度,严肃上班纪律。按时组织本股人员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技术及上级精神,完善财务各项规章制度,遵守林场各项规章制度及有关会计财经法规。

10.严禁参与赌博,严格执行廉政建设责任制。

11.以优质的服务做好本股各项工作,树立单位好的形象。

会计工作职责

1.遵守职业道德,培养良好的职业品质,严谨工作作风,严守工作纪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2.认真执行《生产经营管理方案及目标考核办法》。

3.服从场主管领导、计财股长的各项工作安排。及时做好汇报的工作。

4.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法律、制度,对经济活动进行严格的核算和监督。

5.按照国家会计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做好记账、算账、对账、报帐等工作,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据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报帐、月末及时编制会计报表,对形成的会计资料定期立卷装订成册妥善保管,未经主管场领导批准,其他人员不得调阅会计档案。

6.每月及时准确地编制工资结算凭证,协助配合出纳复核工资发放及会计法允许的其他有关业务工作。

7.办理每笔费用开支必须经场长“一支笔”签批,股长审核后方可支付,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场领导和计财股长汇报。

8.负责组织、协调本单位的统计工作,完成国家统计调查、部门统计调查和地方统计调查任务,搜集、整理、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

9.认真学习会计业务知识及上级精神,主动配合股长把各项工作做好,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及有关会计财经法规。

10.严格加强考勤制度,严肃上班纪律,加强团结。积极配合相关股室的业务工作。

11.严禁参与赌博,严格执行廉政建设责任制。

12.以优质的服务做好本股各项工作,树立单位好的形象。

出纳工作职责

1.遵守职业道德,培养良好的职业品质,严谨工作作风,严守工作纪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2.认真执行《生产经营管理方案及目标考核办法》。

3.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款项收付结算业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每笔费用开支必须经过场长“一支笔”审核签批,股长审核后方可支付,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场领导及股长反映汇报。收付款后,要在收付款凭证上盖章,并加盖“收讫”、“付讫”戳记。

4.根据已经办理完毕的收付款项,按顺序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并结出余额。现金的账面余额要同实际库存现金核对相符,做到日清月结。

5.保管库存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对于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要确保其安全和完整无缺。如有短缺,要负赔偿责任,要保守保险柜密码的秘密,保管好钥匙,不得任意转交他人。

6.根据会计法规之规定,不得兼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簿的登记工作以及稽核工作和会计档案保管工作。

7.负责准确无误的及时发放职工的工资及其他有关会计法允许支付的款项。

8.库存现金不能超过银行核定的限额,超过部分要及时存入银行。不得以“白条”抵充库存现金,更不能挪用现金。

9.认真学习会计业务知识及上级精神,主动配合股长把各项工作做好,及时做好汇报的工作。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及有关会计财经法规。

10.严格加强考勤制度,严肃上班纪律,加强团结。积极配合相关股室的业务工作。

11.严禁参与赌博,严格执行廉政建设责任制。

12.以优质的服务做好本股各项工作,树立单位好的形象。

第10篇 教研组长岗位责任制度怎么写

教研组长的岗位责任制度1.教研组长应认真履行《教师教学工作职责》的要求。

2. 组织本教研组教师学习有关教育、教学文件、教学理论研究、教学大纲。

布置指导各备课组制订学校教学计划、开课安排、教学科研课题的落实。

3. 开学要订好教研组工作计划,期中要协助教导处检查教学常规落实情况,期末要做好工作小结和专题报告。

4. 每一周举行一次教研组活动(定点、定时、定内容),努力提高活动质量。

组织安排本组示范课、研讨课,并做好评课工作。

5.组织本学科的竞赛活动等课外活动。

6. 除参加本备课组活动外,还应对本学科其它备课组活动进行指导,每学期每备课组至少一次。

7. 督促指导各备课组教学质量的分析、研究、落实改进教学的措施。

8. 主动协助教导处安排本组教师的临时代课。

9.关心本组教师的工作思想、业务进修、学习和生活。

督促指导本组教师按教学常规开展工作。

每学期对组内每位教师普遍听课一次,及时指导、交换意见。

10.参加规定的教研组长会议,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

11.按时完成教导处布置的有关教学管理的各项工作;

搜集、积累、保存好各种教学资料。

12.公正、准确地做好对组内教师教学业务工作的考核。

对事先考虑不周,教育不严,管理不善,造成教研组任何损失负责。

第11篇 岗位责任制度:主管生产副总经理

(一)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上级机关的有关安全、防火、交通、卫生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条例、指示和本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二) 结合公司特点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指导各级有关部门执行情况。

(三) 组织有关人员,定期召开安全会议,总结经验教训,制定防范措施,解决施工生产中出现的各种不安全因素。

(四) 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承包生产工作的同时,要列入安全生产工作内容。

(五) 负责组织季度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工作,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按照“三定”(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员)的原则,抓落实,确保安全生产。

(六) 在编制生产计划时,同时负责编制劳动保护,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在安全生产基础上组织好均�生产,注意职工的劳逸结合。

(七) 负责职工安全教育,搞好特殊工种的安全技术培训和各级领导安全知识的培训工作,不定期地举办安全技术知识培训班。不断提高有关人员的安全技术素质。

(八) 每半年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委员会,全面研究安全施工并提出具体实施方案,并对各级领导执行与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情况进行考核,督促各尽其责,保证安全生产。

(九) 公司施工现场发生伤亡事故,应立即亲临现场组织有关人员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调查事故情况,分析事故原因,研究防范措施,讨论主要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并督促职能部门尽快上报事故调查报告书。

(十) 每年总结和交流一次安全生产经验,对有成绩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以及预防重大伤亡事故有突出贡献的人员,要及时给予表彰,由于违章指挥或违章操作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单位要及时召开现场会议,共同吸取教训订出预防措施,对其主要责任者按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第12篇 锅炉操作岗位责任制度

操作人员应具备锅炉安全、技术知识,熟悉国家安全法规的有关规定。具体要求如下:

一、对司炉人员、水质处理人员组织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

二、参与制定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

三、对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四、传达并贯彻主管部门和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下达的锅炉安全指令。

五、督促检查锅炉及其附属设备的维护保养和定期检修计划的实施。

六、解决锅炉房有关人员提出的问题,如不能解决应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七、向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报告本单位锅炉使用管理情况。

《岗位责任制度:项目经理(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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