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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要诀(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9 热度:94

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要诀

第1篇 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要诀

1没有电工上岗证不作业。

2不准任何人玩弄电器设备和开关。

3破损的电器设备应及时掉换,不准使用绝缘损坏的电气设备。

4设备维修和切断电源时,不准任何人启动挂有警告牌的电器设备。

5不准利用电热和灯泡取暖。

6不准用水冲洗揩擦电器设备。

7熔断丝熔断时,不准掉换容量不符的熔丝。

8不准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在埋有电缆的地方进行打桩和动土。

9发现有人触电,应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抢救,未脱离电源前,不准直接接触触电者。

10雷雨天气,不准接近避雷器或避雷针。

第2篇 矿井维修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矿井维修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上岗条件

第1条 经过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无证不得上岗进行电气操作。

第2条 熟知《煤矿安全规程》有关内容、《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和电气设备防爆的有关标准和规定。

第3条 具备电工基本知识,熟悉所维修范围内的供电系统、电气设备和电缆线路的主要技术特征,以及电缆的分布情况。

第4条 了解所负责维修的设备性能原理和保护装置的运行状况,有维修及故障处理等方面的技能和基础理论知识,能独立工作。

第5条 熟悉矿井巷道布置,了解作业地点的瓦斯浓度,熟悉在灾害情况下的停电顺序及人员撤离路线,掌握电气防灭火方法和触电抢救知识。

二、安全规定

第6条 上班前不喝酒,遵守劳动纪律,上班时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遵守本操作规程及各项规章制度。

第7条 高压电气设备停送电操作,必须填写工作票。

第8条 检修、安装、挪移机电设备、电缆时,禁止带电作业。

第9条 井下电气设备在检查、修理、搬移时应由两人协同工作,相互监护。检修前必须首先切断电源,经验电确认已停电后再放电(采区变电所的电气设备及供电电缆的放电,只能在硐室内瓦斯浓度在l%以下时才准进行)、悬挂接地线,操作手把上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警示牌后,才允许触及电气设备。

第10条 操作高压电气设备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穿高压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操作。操作千伏级电气设备主回路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或穿高压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操作。127伏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须接触的部分的绝缘应良好。

第11条 井下电气维修工工作期间,应携带电工常用工具、与电压等级相符的验电笔和便携式瓦斯检测仪。

第12条 井下使用普通型仪表进行测量时。应严格执行下列规定:

1、普通型携带式电气测量仪表,只准在瓦斯浓度为1%以下的地点使用。

2、在测定设备或电缆绝缘电阻后,必须将导体完全放电。

3、被测设备中有电子插件时,在测量绝缘电阻之前。必须拔下电子插件。

三、操作准备

第13条 井下电气维修工人井前匝检查、清点应带的工具、仪表、零部件、材料,检查验电笔是否保持良好状态。

第14条 供电干线需停电检修时,事先必须将停送电时间及影响范围通知有关区队。

四、正常操作

第15条 井下中央变电所(含水平变电所)、有值班员值班的采区变电所的高压开关设备的操作,必须由值班员根据电气工作票、倒闸操作票进行停送电操作。单人值班的由维修工监护,无人值班的

采区变电所、配电点,或移动变电站的操作,由检修负责人安排熟悉供电系统的专人操作,由检修负责人监护。

第16条 对维修职责范围内设备的维修质量,应达到《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的要求,高低压电缆的悬挂应符合有关《煤矿安全规程》中的要求。设备检修或更换零部件后,应达到检修标准

要求。电缆接线盒的制作应符合有关工艺要求。

第17条 馈电开关的短路、过负荷、漏电保护装置应保持完好,整定值正确,动作可靠。

第18条 移动变电站的安装、运行、维修和管理必须按照煤炭部《煤矿井下1140伏电气设备安全技术和运行的暂行规定》的要求执行,其漏电保护主、辅接地极的安装、维护必须符合要求。

第19条 各类电气保护装置应按装置的技术要求和负载的有关参数正确整定和定期校验。

第20条 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不得开路,二次侧接地线不准断路。在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进行通电试验时,应釆取措施防止由二次向一次反送电。

第21条 在检查和维修过程中,发现电气设备失爆时,应立即停电进行处理。对在现场无法恢复的防爆设备,必须停止运行,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第22条 电气设备检修中,不得任意改变原有端子序号、接线方式,不得甩掉原有的保护装置,整定值不得任意修改。

第23条 检漏继电器跳闸后,应查明跳闸原因和故障性质,及时排除后才能送电,禁止在甩掉检漏继电器的情况下,对供电系统强行送电。

第24条 电气设备的局部接地螺栓与接地引线的连接必须接触可靠,不准有锈蚀。连接的螺母、垫片应镀有防锈层,并有防松垫圈加以紧固。局部接地极和接地引线的截面尺寸、材质均应符合有关

规程细则规定。

第25条 铠装电缆芯线连接必须采用冷压连接方式,禁止釆用绑扎方式。

第26条 连接屏蔽电缆时,其半导体屏蔽层应先用三氯乙烯清洗剂(阻燃清洗剂)将导电颗粒洗干净。对于金属屏蔽层,不允许金属丝刺破芯线绝缘层。屏蔽层剥离长度应大于国家标准规定的耐泄痕性d级绝缘的最小爬电距离的1.5—2倍。

第27条 使用zc—18型测量仪测量接地电阻时:

1、按直线距被测接地极e’20米和40米处分别埋入电位探测针p’和电流探测针c’。

2、用导线将e’、p’、c’分别与摇表相应的e、p、c相连接。

3、仪表水平放置,调零位调节器使检流计指针指在黑线上。

4、将倍率标度盘拨至乘10档,慢慢转动发电机手把,同时转动测量标度盘,使检流计指针指在黑线上。

5、当检流计指针接近平衡时,加快发电机手把转速至120转/分钟以上,调整测量标度盘使指针指在黑线上。

6、当测量标度盘读数小于1时,将倍率标度盘置于乘1挡,再重新调测量标度盘。

7、标度盘读数乘以倍率即为所测接地电阻值。

五、特殊操作

第28条 凡有可能反送电的开关必须加锁,开关上悬挂“小心反电”警示牌。如需反送电时,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防止触电事故和损坏设备.

第29条 在同一馈电开关控制的系统中,有两个及以上多点同时作业时,要分别悬挂“有人工作、严禁送电”的标志牌,并应有一个总负责人负责联络、协调各相关环节的工作进度。工作结束后恢复送电前,必须由专人巡点检查,全部完工并各自摘掉自己的停电标志牌后,方可送电。严禁约定时间送电。

第30条 当发现有人触电时,应迅速切断电源或使触电者迅速脱离带电体,然后就地进行人工呼吸抢救,同时向地面调度室汇报。触电者未完全恢复,医生未到达之前不得中断抢救。

第31条 当发现电气设备或电缆着火时,必须迅速切断电源,使用电气灭火器材或砂子灭火,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六、收尾工作

第32条 工作完毕后,工作负责人对检修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拆除临时接地线和摘掉停电牌,清点工具,确认无误后,恢复正常供电。并对检修设备进行试运转。

第33条 每班工作结束升井后,必须向有关领导汇报工作情况,并认真填写检查维修记录。

第3篇 中频炉配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开机前要检查电气线路是否正常,连接处有无松动,脱焊,接触不良等现象,特别是水冷电缆与感应圈接处的螺丝是否坚固。

2、启动水泵,检查各出水管是否正常,管道不能有渗漏与堵塞,水管折弯等现象,如有故障必须排除才能开机。

3、开机时及时通知炉前有关操作人员。

4、严格遵守开机的操作规程与步骤。

(1)送隔离开关。

(2)合控制电源,电源指示灯亮

(3)合主电路大闸。

(4)把“功率”旋钮左旋至零位,按“逆变起动”,逆变指示灯亮,逐步顺时针旋功率旋钮,直流电压、直流电流、中频电压均出现读数,伴随哨叫声,说明设备起动正常。如不成应停机检查是否存在故障,故障排除后方可起动。

(5)调节功率到最佳位置,直流电流和中频电压在正常范围,最大值不要超过额定标称。

(6)过压、过流保护后,先将功率旋钮左旋到零位,按“逆变停止”重复(4)--(5)。

(7)停机顺序。先将功率调节旋钮左旋至零位,按“逆变停止”,再断主回路开关,最后关控制电源。

(8)运行中发现水冷部件漏水或堵塞,应停机排除后方可开机。

5、熔炼过程中,不允许机内或炉子感应圈碰线,接地短路现象,否则将导致设备损坏。

6、熔炼过程中,严禁断水。经学检查各指示灯正常,水压正常,出水温度不高于55℃。

7、停机出炉,但炉冷却水系统须等炉冷至窒温方可关掉。

8、保持机房干净整洁,通风良好,做好机房的防水、防潮,防尘工作。

第4篇 机电矿井大型设备维修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机电矿井大型设备维修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上岗条件 第1条 维修工必须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能独立工作。熟知《煤矿安全规程》有关内容、 《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和电气设备防爆标准的有关规定。 第2条 必须熟悉所维护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工作原理和电气系统原理图及各安全保护装置的作用,会进行现场电气设备操作,掌握电气防、灭火知识。 二、安全规定 第3条 上班前不准喝酒、严格遵守工种岗位责任制,遵守本操作规程及《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 第4条 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挂好停电牌,并采取防止自转和自滑的措施。 第5条 在井下瓦斯浓度超过1%时,禁止进行电气检修作业。当电气设备附近20米内的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及时汇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6条 无论高压、低压供电系统停电作业,作业前必须挂“停电作业”牌,并进行验电、放电,接临时地线等安全措施。 第7条 在电气线路、电气设备未经验明确实无电前,一律视为有电,在未做好安全措施前,不准用手摸带电体。 第8条 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联合作业时,必须指定专人统一指挥。严禁在他人停电作业的线路上或设备上擅自进行工作,需要时应另行办理手续。 三、正常操作 第9条 操作高压电气设备时, 必须戴合格的绝缘手套、并穿电工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由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在停电后的开关上,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示牌。段家堡乡沙沟沿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汇编 第10条 各种电气安全保护装置应按规定进行定期维修、试验和整定。并对所维修的电气设备应按规定进行巡回检查,注意各部温度和有无异响,异味,异常震动。 第11条 注意各种仪表应指示准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高低压开关的保护装置应按规定进行定期进行整定。 第12条 检查电动机的运行情况,注意轴承温度,线圈温度,有无异响、异味等。 第13条 对提升机等大型设备的各项机电保护、后务保护、闭锁功能及相应的检测装置应定期检查试验,并保证动作灵敏可靠,指示正确。 第14条 在架空线路或电缆线路上工作前,必须将该线路可能来电的所有开关刀闸全部拉开,并加绝缘隔板,挂好停电警示牌。经验明无电后,对大地充分放电装设接地线时,必须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接触应良好,拆除地线顺序相反。 第15条 各种安全保护装置、监测仪表和警戒标志,未经批准,不准随意拆除和改动。 第16条 对检修后电气设备,机槭保护进行测试和联合试验,确保整个系统保护灵敏可靠。并经检修负责人和操作监护人共同确认无问题后,方可按操作顺序进行送电。 四、收尾工作 第17条 检修后的设备状况,要由检修负责人向操作人员交待清楚,由检修、管理、使用三方共同检查验收后,方可移交正常使用。 第18条 认真填写检修记录,将检修内容、处理结果及遗留问题与司机交待清楚,双方签字。

第5篇 外线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口诀

外线电工诸人员,持证上岗规定严;

放线撤线和紧线,统一信号是关键;

熟悉规程和电气,体检合格才能干。

高空作业危险大,绝缘保护穿戴全;

倒闸需填操作票,一般避开雷雨天。

工作完毕交回票,严禁约时停送电;

巡线沿路外侧行,以免触及断导线。

发现断线或悬线,应设监护防触电;

两米之内禁行人,迅速处理报值班。

砍伐线路两侧树,线路停电设监护;

运输装卸设备时,专人负责绑牢固;

挖掘线杆基础坑,坑边不准放重物;

若遇岩石需打眼,爆破规定必须熟。

立杆撤杆之方法,注意事项讲清楚;

同杆架设多层线,先底后高记心间;

工作完毕交接班,交清接明来实现。

第6篇 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范本

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范例

1、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发给操作证,方可独立操作上岗。

2、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应定期检查、检验。

3、现场施工用电高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

4、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5、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各种电动机具必须按规定接零、接地,并设置单一开关,遇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

6、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应停电,不能停电时,应有隔离防护措施,在架空输电线路一侧工作时,不能在任何情况下,起重臂、钢丝绳或重物等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不小于规范规定。

7、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绝缘灭火机或干砂灭火。

8、电气设备所有保险丝(片)的额定电源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禁止用其他金属丝代替保险丝。

9、在高压带电区域内部分停电工作时,人体与带电部分,应保持安全距离,并需有人监护。

10、施工用电与生活用电线路必须分开架设,动力与照明漏电保护器必须分开,照明开关、灯口及插座等,应正确接入相线及零线。

11、施工现场夜间临时照明电线及灯具,室内高度应不低于2.5米,室外高度应不低于3米,易燃、易爆场所,应有防爆灯具.

12、安装照明线路不准直接在板条天棚或隔音板上通行及堆放材料,必须通行时,应在大楞上铺设脚手板。

13、要做好钢筋脚手架、物料提升机、塔吊等防雷接地保护,接地体可用角钢,不得使用螺纹钢,接地电阻应符合规范要求。

14、外电架空线与脚手架等最小距离必须符合规范要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必须用围护杆、脚手板、密目型安全网进行封闭,并悬挂醒目警告牌。

15、支线架设应设置横担、并用绝缘子固定,电线严禁架设在脚手架、树木等处,不准用竹质电杆;架空线路,不准成束架设。

16、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同一设备可做接地和接零,同一供电网不允许有的接地有的接零。

17、施工现场配电箱要有防雨措施,门锁齐全,有色标,统一编号。

18、开关箱要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箱内无杂物,开关箱、配电箱内严禁动力、照明混用,要有检修记录及记录本。

19、移动电箱电源线长度不大于30米,移动机具引出线不大于5米。

第7篇 矿井安装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一条:矿井安装电工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不得上岗工作。

第二条:矿井安装电工必须掌握《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及《电气设备防爆规程》中的有关规定。

二、操作前准备工作

第三条:施工前应熟悉图纸资料、安装质量标准及安全技术措施。

第四条:检测、核对安装的设备、电缆、技术参数及安装时所用材料。各种技术数据及技术要求必须与设计相符。

第五条:检查安装、运输的现场环境,清除安装地点的障碍和杂物,了解工作场所的安全状况及相关工作环节的情况。

第六条:安装的设备必须达到下列要求

1、安装的设备必须按照试验规程中规定的试验项目做各种试验,试验合格后方准使用。

2、低压电缆必须测试绝缘,高压电缆必须做直流耐压和泄露试验。试验合格后方准使用。

3、入井安装的设备必须有入井合格证。

第七条:在井下使用普通型电工测量仪表时,所在地点必须由瓦斯检测人员检测瓦斯,瓦斯浓度在1%以下时方允许使用。

第八条:井下安装如需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按规定报批后付诸实施。在工作前必须将周围的带电体和易燃物隔离,并配备防火设施及器材。

三、操作

第九条:设备装车运输时必须固定可靠,对小型贵重设备、仪表、易损零件采取保护措施后,再进行搬运。

第十条:施工所用的起重用具,必须进行详细检查,确认完好无损后,方可使用。

第十一条:多人徒手搬运设备时,应由专人统一指挥,统一口令,以防设备倾倒伤人,撞损设备。

第十二条:井下起重设备时,检查一下支架棚子,正式起吊前应进行试吊。被吊物上严禁站人,吊起的重物下严禁行人。

第十三条:安装施工时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作业制度。从事高压作业时,必须按停电、验电、放电、封线、挂停电标志牌等顺序工作。

第十四条:安装防爆设备时,要保护防爆面,不准用设备做工作台,以免损坏设备。

四、收尾工作

第十五条:安装后的检查

1、各类电气设备的安装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设备安装垂直度,电缆的敷设、接线工艺符合安装质量标准。

2、检查连接装置,各部螺栓、防松弹簧垫圈应齐全紧固。

3、电气间隙、爬电距离、防爆间隙及接地装置应符合标准。

第十六条:试运转

1、安装设备的手动部件动作灵活,开关的触头闭合严密。

2、按设计整定继电保护。

3、井下必须检查瓦斯浓度、瓦斯浓度在1%以下时方可进行试送电。送电时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工作前停电挂牌的开关要撤牌,谁挂牌谁摘牌。由组长统一指挥派专人送电。

4、完成上述工作后由组长与司机、维护人员及有关领导一起记性设备试运转。

第十七条:设备经有关人员检查验收交付使用单位,并做好工作记录。

第十八条:清理场地、工具、材料、仪表、仪器。试运正常后撤离现场。

第8篇 变配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凡从事变配电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新工人、实习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后,在有经验的技工带领下进行工作。

2 变配电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2.1 经医生鉴定无妨碍工作病症。

2.2 具有必要的电气知识,熟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2.3 掌握电解救法和人工呼吸法。

3.变配电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两票三制”制度,必须按规定着用和使用防护用品和绝缘工具。

4.停送电时必须有调度命令(或令牌),操作必须由两人以上进行,并严格执行操作票制度和受令复诵制度,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操作。事故处理和拉和开关的单一操作可以不写操作票,但必须记录清楚,不准约时停送电。

5 在发生人身触电时,可以不经允许可立即断开有关设备电源,事后必须立即报告上级。

6 电气设备停电后,必须验电,未做好安全措施前任何人不得靠近设备或触及设备。

7 外来人员禁止单独停留在高压室和高压设备区域内。运行人员设备巡视检查必须与带电设备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设备电压:60kv 10kv及以下

安全距离:1.5米0.7米

第9篇 高压配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需要经常监视维护的高压设备,应有两人以上常时值班。

2、巡视高压设备时,不需要工作票,但除巡视外,不得进行任何其它工作。

3、高压配电室的钥匙至少有两把,一把应由值班人员保管,按班移交,一把供紧急使用,钥匙一般不借他人。

4、高压设备导电部分,发生接地故障,如为室内设备,不得接近故障地点4至5米,如为室外设备,不得接近故障地点八至十米,但救护受伤人员不在此限,应按照紧急救护法进行。

5、配电站的停送电,按停电工作票进行,停电后,一定要进行安全接地。

6、对于高压设备手动操作的开关、刀闸,拉杆操作的刀闸,均应带橡胶绝缘手套,操作室外设备还应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台上。

7、装卸可熔保险器,应戴防护镜和绝缘手套,使用绝缘柄夹钳应站在绝缘垫上。

8、电器设备停电后(不论计划停电或设备事故停电)都要断开有关电源,并做好安全措施,否则不能触及设备,以防触电。

9、对于操作、试验用品如:拉杆、绝缘手套、绝缘鞋、安全带、接地线、仪表等物,应精心保管,经常检查,定期校验,防止事故发生。

第10篇 充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充电工作应有专人负责。

2)工作时要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戴好胶皮手套,护目镜和口罩,系好胶皮围裙。

3)充电前要认真检查充电设备、充电机、通风设备及所使用的工具仪器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4)充电前要预先开启通风设备。

5)充电时,应先合上设备电源,待充电设备运行正常后,再投入电瓶负载,并调整到规定电流进行充电。

6)工作中要防止电解液流出或溅到人身上。

7)在充电期间要注意按规定测量电压、电解液比重、温度,做好记录,经常观察电解液“沸腾”情况,观察时要戴好护目镜。

8)充电后需静置3个小时,待比重、电压稳定不变后,方可停止。

9)搬运电瓶时要盖紧瓶盖,注意轻拿轻放,严禁拖拉。

10)硫酸要存放在专用盛具中,并装在有提耳的木箱中。

11)禁止1人移动装有硫酸的盛具,充电瓶所使用的硫酸应为化学分析纯级的。

12)调配电解液时,要将硫酸缓慢注入蒸馏水里,并不断用玻璃棒搅拌,禁止将水倒入硫酸中。

13)禁止在充电室内有明火和吸烟。需动火时,应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

14)进行检修、维护时应切断电源。

15)充电室内应随时准备一定量浓度为25%的苏打水,以备硫酸溶液溅在皮肤上或衣服上时用来洗涤。

16)充电完毕,通风机仍应继续运行一段时间。

第11篇 井下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电气工作人员,应按规定考试合格,持证方准上岗,应熟练掌握触电急救方法。

第一条 供电

1、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均适用于矿山各种电气设备或电力系统的设计、安装、验收、运行、检修和安全检查等,应参照执行。

2、井下各级配电电压,应遵守下列规定:

a. 高压网路的配电电压,不宜超过6kv,有条件的,也可采用10kv。

b. 低压网路的配电电压,不应超过1140v。

c. 照明电压:运输巷道,不大于220v;采掘工作面、出矿巷道、天井和天井至回采工作面之间,不大于36v,行灯,不大于36v。

d. 携带式电动工具的电压,应不大于127v。

e. 电机车供电电压:交流电源不超过380v;直流电源不超过550v。

3、由地面到井下中央变电所或主水泵房的电源电缆,至少应敷设两条线路,且任何一条电缆发生故障,均应保证原有送电能力。无淹没危险的小型矿山,可不在此限。

4、 井下电气设备禁止接零,井下应采用矿用变压器,若用普通变压器,禁止中性点直接接地,地面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不得用以向井下供电。架线式电机车整流装置的专用变压器,不在此限。

5、向井下供电的断路器和井下中央变配电所各回路断路器,禁止安设自动重合闸装置。

6、每一矿井必须备有地面、井下配电系统图,井下电气设备布置图,电力、电话、信号、电机车等线路平面图。

7、有关电气设备的变动,应由矿山电气工种技术人员及时在图中作出相应的改变。

第二条 电器线路

1、水平巷道或倾角小于45o的巷道,应使用钢带铠装电缆,竖井或倾角在于45o的巷道,应使用钢丝铠装电缆。

2、移动式电力线路,应采用井下专用型橡套电缆。

3、井下信号和控制用线路,要使用铠装电缆。井下固定敷设的照明电缆,如有机械操作可能,应采用钢带铠装电缆。

4、敷设在峒室或木支护巷道中的铠装电缆,必须将黄麻外皮剥除,并定期在铠装外壳加涂防锈防水油漆。

5、敷设在竖井内的电缆,必须和竖井深度相适应,中间不准有接头。如竖井太深,应将接头部分设置在中段水平巷道内。

6、在钻孔中敷设电缆,应将电缆牢固地固定在钢绳上,钻孔不稳固时,应敷设保护管。

7、必须在水平巷道的个别地段沿地面敷设电缆时,应用铁质或非燃性材料覆盖。不准用木料覆盖电缆沟或在排水沟中敷设电缆。

8、敷设井下电缆,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a. 在水平巷道或45o以下的井巷内,电缆悬挂高度和位置,应保证其不致被车辆碰撞压坏,电缆悬挂点间距应不大于3m,上下净距不得小于50mm。不准将电缆悬挂在风水管上,电缆上不准悬挂任何物件,电缆与风水管平行敷设时,应敷设在管子的上方,距管子不得小于0.3m。

b. 在竖井或倾角大于45o 的巷道内,电缆悬挂点的距离,在倾斜井巷内不得超过3m;在竖井内不得超过6m。敷设电缆的夹子、卡箍或其他夹持装置,要能承受电缆重量,且不得损坏电缆的外皮。

c. 橡套电缆应有专供接地用的芯线,接地芯线不得兼作其他用途。

d. 高、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3m。

9、电缆通过防火墙、防水墙或峒室部分,每条应分别用金属管或混凝土管保护,管孔应严加封闭。

10、巷道内的电缆,应每隔一定距离和在分路点上悬挂注有号码、去向、用途和电压等的标志牌。

第三条 电器及保护

1、井下电力网的短路电流,不得超过保护用的断路器井下使用时允许的短路开断电流。矿用高压油断路器使用于井下时的开断电流不得超过原额定开断电流值的一半。

2、从井下中央变配电所或采区变电所引出的低压馈电线,应装设带有过电流保护的自动开关。

3、用架空线往井下中央变配电所送电时,在井口线路终端及井下变配电所一次母线侧,都要设避雷装置。

4、井下变配电所高压馈电线,应设检漏装置,低压母线及送至工作面的馈线,应

设断开电源的检漏装置或指示器。

5、检漏装置必须灵敏可靠,不得任意取消,每天应由值班人员对其运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第四条 机电峒室

1、井下永久性中央变配电所或井底车场内的其他机电峒室必须砌旋,区变电所峒室,应用不燃性材料支护,室的顶板和墙壁应不渗水,缆均应无积水。

2、中央变配电所的地面,应比入口处巷道轨面高0.5m;与水泵房毗邻时,应高于水泵房地面0.3m。采区变电所及其他机电峒室,地面应比入口处巷道轨面高0.2m。

3、长度超过6m 的变配峒室,应在两端各设一个出口,并装有向外开的铁栅栏门。有淹没、爆炸、火灾危险的矿井的机电峒室,都应设置防火门或防水门。

4、峒室内各电气设备之间应留有宽度不小于0.8m 的通道,设备与墙壁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0.5m。

5、变配电峒室装有带油的设备时,可不设置专用的集油坑,应在门口加筑一个高度不低于0.1m 的门栏。

6、峒室内各种电气设备的控制装置,必须注明号码的用途,并有停送电标志。峒室入口必须悬挂“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的标志。高压电气设备必须悬挂“高压危险”的标志牌,并应有照明。

7、无人值班的峒室,必须关门加锁。

第五条 照明、电话和信号

1、井下所有作业地点、安全人行道和通往作业地点的人行道,都应有照明。

2、采掘工作面可采用移动式电气照明。有爆炸危险的矿井和采掘工作面,应采用携带式蓄电池矿灯。

3、炸药库照明,应按gb6722《爆破安全规程》中的规定执行。

4、从采区变电所到照明用变压器的380v/220v 应为专用线,不得与动力线共用。照明电源,应从采区变电所的变压器低压出线侧的自动开关之前引出。

5、井底车场、主要机电峒室、调度室和采区,均应安装电话。井下变电所、主要泵房和主扇风机房,必须有直通地面交换台或调度室的电话。主要运输巷道的各信号室之间,必须装设直通电话。

6、井下电气信号,须能同时发声和发光。提升装置应有独立的信号系统。信号电源电压不宜超过127v,并由专用变压器供电。

第六条 保护接地

1、矿井内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及电缆的配件、金属外皮等,都要接地。巷道中接近电缆线路的金属构筑物等也要接地。

2、下列地点,应设置局部接地极:

a. 装有固定电气设备的峒室和单独的高压配电装置;

b. 采区变电所和工作面配电点;

c. 铠装电缆每隔100m 左右应就地接地一次,遇有接线盒时亦应接地。

3、矿井电气设备保护接地系统的一般规定:

a. 所有需要接地的设备和局部接地极,都应与接地干线连接。接地干线应与主接地极连接,形成接地网;

b. 移动和携带式电气设备,应采用橡套电缆的接地芯线接地,并与接地干线连接;

c. 所有应接地的设备,要有单独的接地连接线,禁止将几台设备的接地连接线串联连接;

d. 所有电缆的金属外皮(不论使用电压高低),都应有可靠的电气连接,以构成接地干线。无电缆金属外皮可利用时,应另敷设接地干线。

4、各中段的接地干线,都应与主接地有相接。敷设在钻孔中的电缆,如不能与矿井接地干线连接,应将主接地极设在地面。钻孔套管可以用作接地极。

5、主接地极应设在矿井水仓或积水坑中,且不应少于两组。局部接地可设于积水坑、排水沟或适当地点。

6、接地极应符合下列要求:

a. 设置在水仓或水坑内的主接地极,应采用面积不小于0.75m;、厚度不小于5mm的钢板制成;

b. 设置在排水沟中的局部接地极,应采用面积不小于0.6m;、厚度不小于4mm 的钢板或具有同样面积和厚度不小于3.5mm 的钢管制成,并应平放于水沟深处;

c. 设置在其他地点的局部接地极,应采用直径不小于35mm、长度不小于1.5m 的钢管制成,并直埋入地下,钢管上至少应有20 个直径不小于5mm 的孔。

7、接地干线应采用截面积不小于100mm、厚度不小于4mm 的扁钢或直径不小于12mm的圆钢制成。

8、电气设备的外壳与接地干线的连接线(采用电缆芯线者除外)、电缆接线盒两头的电缆金属连接线,应采用面积不小于48mm、厚度不小于4mm 的扁钢或直径不小于8mm的圆钢。

9、接地装置所有的钢材,必须镀锌或镀锡,地装置的连接线,应采取防腐措施。

10、每个主接地极的接地电阻,主接地极起至最远的就地接地装置止,不得大于2ω。

11、每台移动电气设备至接地干线的接地导线电阻,不得大于1ω。

12、高压系统的单相接地电流大于20a 时,接地装置的最大接触电压不应大于40v。

13、接地线及其连接处,须设在便于检查和试验的地方。

第七条 检查和维修

1、电气设备的检查、维修和调整等,应按下表所列主要检查制度。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处理,并将检查结果记入记录簿。

2、变压器等电气设备使用的绝缘油,一般情况下应每年进行一次理化性能及耐压试验;操作频繁的电气设备使用的绝缘油,必须每半年进行一次耐压试验;不合格的必须更换。

3、补充到电气设备中的绝缘油,应同原来运行中的性质相同,并应事先经过有耐压试验。

4、应定期检查油浸电气设备中的绝缘油量,并保持规定的油量。

5、 矿井电气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 对重要线路和工作场所的停电和送电,以及对700v 以上电气设备的检修,须持有主管电气工程师或技术员签发的工作票,方准进行作业。

b. 操作700v 以上的电气设备,必须使用防护用具(绝缘手套、绝缘靴、绝缘垫和绝缘台)。

c. 禁止带电检修或手动任何带电设备(包括电缆和电线),检修或搬动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并将导体完全放电和接地。

d. 停电检修时,所有已切断的开关手把,均要加锁,并且悬挂“有人工作,严禁送电”的白底红字的警告牌。只有执行这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取下警告牌并送电。

e. 不准单人作业。

6、供给移动机械(装岩机、电钻等)电源的橡套电缆,靠近机械的一段,可沿地面敷设,但其长度不得大于15m,中间不得有接头,电缆应安放适当,使其不致被运转机械所损坏。

7、移动式机械工作结束后,司机离开机械时,应立即在最近配电站或开关处切断电源。

8、橡套电缆的结合,其电缆芯线须焊接或熔焊,接头的外层胶必须用硫化热补法进行补接。

9、给移动式机械供电橡套电缆,在100m 长度内,硫化热补接头不应超过4 个。电、气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安全规定

1、使用电焊修理机电设备时,必须注意机电设备外壳有无良好的接地,以防操作者触电。

2、焊接装有易燃易爆和有毒品的容器,必须先彻底清洗,将盖打开,否则不准焊接。

3、在焊接装过有毒物品的容器及一般金属容器内作业,必须加强通风措施,必要时可佩带防毒面具,并在有人监护的情况下方可作业。

4、在焊接的场所内不准有易燃易爆和剧毒物品。

5、不准焊接密封和内有压力(液体和气体)的容器。

6、带电的设备禁止焊接作业。

7、不准在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场地附近和储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室内进行焊接作业。

8、电焊工二次线路及外壳必须有良好的接地,应经常检查有无漏电现象,一次线路与二次线路必须完整,其线路绝缘必须良好,一次线路长度不得超过5 米。

9、夹焊条的夹子必须绝缘良好。

10、电焊机移动时应切断电源。

11、焊接的容器内或作业地点较潮湿时,作业应采取必要的绝缘防护措施和专人监护方可作业。

12、打火前必须戴好电焊帽,并告诉辅助人员躲避弧光。在清除铁锈或溶渣时,应戴好防护眼镜。

13、固定焊接场所周围必须有防护挡屏,高空作业须戴好安全带或设脚手架。

14、下雨时禁止在露天条件下进行焊接。

15、工作中断时,必须切断电源。下班时要清理现场,熄灭火种。

(二)气焊工工作前对乙炔瓶、氧气瓶管理应遵守下列规定:

1、检查气压表、减压阀、回火防止器是否完整有效。

2、乙炔瓶、氧气瓶禁止放在高压线及吊车下,不准放在马路及人行道上。

(三)氧气瓶使用管理规定:

1、氧气瓶不准放在易跌落和外来物撞击的地方,禁止在日光下暴晒及受高温。

2、氧气瓶禁止与油类接触,不准和易燃物品(包括气体)同放一处,空、重瓶要分开存放。

3、氧气瓶要存放牢固,要有防震橡胶垫圈,禁止肩扛、滚动,应有专用的小车搬运。

4、氧气瓶内的气体不准全部用光,要留有不小于0.5 公斤的剩余压力。

5、气瓶口必须有完整的安全帽,保持瓶阀螺纹良好,装表前要先开启风门吹除赃物,再装表,表接完好后,应慢慢打开气门。开闭气瓶控制阀和气压表,人体头部要侧在气瓶一旁,以免漏气和滑丝把表打出伤人。

(四)焊割工作中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如用氧气和乙炔带时,严防氧气充入乙炔气体中,必须在点火使用前,排出氧气和乙炔的混合气体。

2、使用氧气和乙炔带焊、割时,必须首先检查泄吸能力,即打开乙炔阀门低于氧气阀门,拔下乙炔带,用手指按在乙炔进口上,检查吸力大小,如无吸力,应停止使用,进行检查。

3、在容器内焊、割临时停止工作,要将焊、割把子关好(或带出容器),以防乙炔在容器内爆炸。

4、乙炔和氧气瓶不得存放在一处,其距离不得小于5 米,与火源距离不得小于10米。

5、高空作业必须佩带好安全带或架设脚手架。

6、乙炔、氧气软管接头要严密,不得漏气,不准接触油类、金属溶液、高温管道。

横过马路或坑道时要加护盖。

7、由于焊、割咀被熔化金属堵塞或火焰不正常,焊、割温度过高时,为了防止氧气逆流发生爆炸,应立即先关乙炔阀,后关氧气,停止工作进行处理、冷却。

8、不要在水泥地上焊、割,必要时在物件下垫铁板,以防水泥飞溅伤人。

9、如果在坑道内进行焊、割工作,氧气瓶和乙炔瓶要分别放置在工作地点附近无作业的巷道内,并要设有红灯警告标志,如无此条件,必须放在来往人行巷道内时,应在放置氧气瓶和乙炔瓶的巷道两头2 米以外,要设明显的红灯信号。

10、在主要运输巷道、竖井、斜井内进行焊、割时,必须停止运输和提升作业。

(五)坑内(或井下)焊接工作结束后,氧气瓶和乙炔瓶必须运出坑内,不准在坑内存放,禁止在人员上下班集中地点临时存放。

第12篇 高压维修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应严格遵守电气作业安全总则。

2 熟悉设备性能和结构、送电前及运行中的项目、内容以及安全用具、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并具备在异常情况下正确采取措施的能力。

3 根据动力室主管技术员命令进行倒闸操作,一般情况下开关跳闸后允许试送电一次,再一次跳闸后,不准再送电。

4 倒闸操作时必须做到:

4.1 严格按工作标规定进行操作,有不明知处必须向动力室主管技术员汇报,严禁私自更改工作票。

4.2 严禁未预约时间进行倒闸操作,因检修而停电,在未办工作终结手续和验收前不准送电。

4.3 倒闸操作必须由二人进行,其中一个监护。

4.4 根据我司总配电站、各分降压站配电结构特点,停、送电及倒闸操作必须遵守以下顺序。

停电操作时:

a) 分断各厂房低压用电负荷。

b) 分断各厂房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二次侧各用电支路(抽屉)断路器。

c)分断各厂房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二次侧联络柜断路器。

d)分断各厂房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二次侧无功补偿装置断路器。

e)分断各厂房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二次侧总配电柜断路器。

f)分断各厂房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一次侧负荷开关。

g) 合各厂房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一次侧接地装置(确认负荷开关完全分断状态下)。

h) 分断主配电室各支路配电柜断路器。

i)合主配电室各支路配电柜接地装置。

j) 分断主配电室联络柜断路器。

k)分断主配电室主受电柜断路器。

送电操作时:

a)合主配电室主受电柜断路器。

b)合主配电室联络柜断路器。

c)分断主配电室各支路配电柜接地装置。

d)合主配电室各支路配电柜断路器。

e)分断各厂房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一次侧接地装置。

f)合各厂房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一次侧负荷开关。

g)合各厂房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二次侧总配电柜断路器。

h)合各厂房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二次侧无功补偿装置断路器。

i)合各厂房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二次侧联络柜断路器。

j)合各厂房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二次侧各用电支路(抽屉)断路器。

k)合各厂房低压用电负荷。

倒闸操作时:

分降压站倒闸操作时:

a) 分断该厂区用电负荷。

b) 分断该厂区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二次侧各用电支路(抽屉)断路器。

c)分断该厂区低压配电室联络柜断路器。

d)分断该厂区低压配电室1#变压器二次侧无功补偿装置断路器。

e)分该厂区低压配电室1#变压器二次侧总配电柜断路器。

f)合该厂区低压配电室2#变压器二次侧总配电柜断路器。

g)合该厂区低压配电室2#变压器二次侧无功补偿装置断路器。

h)合该厂区低压配电室联络柜断路器。

i)合该厂区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二次侧各用电支路(抽屉)断路器。

j)合该厂区用电负荷。

总配电室(a01)倒闸操作时:

a)分断各厂区所有低压负荷,使各厂区变压器处于空载状态。

b)分断总配电室各支路配电柜断路器。

c)分断总配电室联络柜断路器。

d)分断总配电室1#主受电柜断路器,并确认1#主受电柜断路器确实分开。

e)合总配电室2#主受电柜断路器。

f) 合总配电室联络柜断路器。

g)合总配电室各支路配电柜断路器。

h)合各厂区所有低压负荷,使各厂区变压器带负荷运行。

4.5 进行上述操作时每步都需按步骤填写操作票,做到一人操作,一人监督,步步确认,最终完成操作。操作票填写无误后签字,并交给电气主管技术员保存。

5 隔离开关不准带负荷操作,允许的操作范围为:

5.1 分合电压互感器和避雷器;

5.2 分合母线和连接在母线的设备的电容电流;

5.3 分合变压器中性接地线;

5.4 分合空载电流不超过2安的空载电力变压器;

5.5 分合电容器电流不超过5安的空载电力线路;

5.6 与其它开关并联的旁路隔离开关,当主开关合上后才能分合。

6 操作高压开关时,必须用绝缘棒并穿戴绝缘靴和绝缘手套。操作户外高压开关还必须站在绝缘垫上,雷电时禁止进行倒闸操作。

7 停电或事故停电后,在未对有关断路器分闸并做好安全措施前。不准进入遮拦或接触设备,不准进行检修工作。 为了防止突然来电的可能,停电检修的设备,其各侧电源都应切断。要求除各侧断路器断开外,将小车摇出,使断路器两侧形成两个明显的断开点,并将接地装置摇至合闸位置,以防止设备在检修过程中,由于断路器误合闸而突然来电,发生危险。

8 静电电容器组的开关分合闸的间隔时间不准少于5分钟。

9 母线停电时,电压互感器必须后停,送电时顺序与此相反。

10 检修电压互感及其回路时,高压侧必须停电外,低压侧熔断器芯子必须取下。

11 严禁带负荷对隔离开关分闸、误分或误合电源开关,对未分接地装置合闸(断路器)。

12 值班员每天应对设备检查两次,过载或异常运行时应增加巡检次数,交

接班时双方应共同全面检查一次,夜间重载时应进行巡视,对于无人值班的电站,每周至少巡视三次。

13 值班员可以单独巡视,但不准移开或跨越遮拦,不准接触运行中的设备。

14 运行中的变压器出现声响异常时,或瓷套有放电,必须寻找原因并向动力室主管技术员汇报。

15 运行中的高压配电装置出现放电、过热、异声、漏油、分合闸指示有误、静电电容器外壳凸胀,必须寻找原因并向动力室主管技术员汇报。

16 发现以下情况,必须立即对变压器的高低压开关分闸,并向动力室主管技术员汇报。

16.1内部声响明显增大。

16.2有不均匀的爆裂声。

17 变压器起火时必须退出运行。

18 以下情况必须进行特殊巡视:

18.1 雷电放电、暴雨、冰雪、浓雾、高温或严寒等气候突变时。

18.2 因接地线路而自身分闸时。

18.3 新设备或设备大修后才能参加运行时。

18.4 采用新技术或新的运行方式时。

18.5 节日期间必须保证供电时。

19 根据季节特点、重点巡检项目如下:

19.1雾季着重检查户外设备的瓷瓶或瓷套的放电情况。

19.2雷雨季节着重检查瓷瓶和瓷套的闪络放电痕迹,避雷装置和接地装置的

完好情况,房屋漏雨和场地积水。巡视时必须穿绝缘靴,不准接近避雷装置。

19.3大风季节着重检查户外设备和结构物,以及房屋的基础是否牢固。

19.4多雨季节着重检查户外场地积水,以及有无可能向户内渗水。19.5夏季着重检查通风和降温设备运行的情况。

19.6冬季着重检查冷却装置内的循环水管有冻堵,做好蓄电池的防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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