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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安全操作规程(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9 热度:62

运输安全操作规程

第1篇 运输安全操作规程

一、外部运输爆炸物品,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矿区内运输爆炸物品,必须遵守矿区有关规定;

二、卸时,必须遵守搬运装卸制度;

三、同车不准运输性质相抵触的爆炸物品;

四、运输爆炸物品时押运员必须随车押运,车内不得乘坐闲杂人员,不得将载有爆炸物品的车辆停留在公共场所或人员较多的地方;

五、汽车行驶在能见度良好时不超过40km/h,能见度低时速度至少减半,在平坦路上行驶时,车距不小于50m,上下山时不小于300m,遇有雷雨时,车辆应停在远离建筑物的空旷地带,寒冷天气时,要采取防滑措施;

六、禁止在上、下班期间或人员集中时运输,车头和车尾分别安装特制的危险品标志;

七、运输民爆物品的车辆,必须办理公安部门签发的《民爆物品运输许可证》,必须在有效期内运输,不得提前或推后运输。

第2篇 汽车运输装卸民爆物品安全操作规程

为加强民爆物品专用运输车辆及运输车辆的运行、维修、保养和停放等过程的安全管理,依据《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jt618-2004)有关要求,制定本规程。

1 运输、装卸民爆物品人员和车辆要求

1.1运输民用爆炸物品的汽车司机除取得公安部门批准的与驾驶车辆相对应的正式驾照外,还应具有5×104km和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取得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并由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考核批准后方可上岗。

1.2运输危险货物的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和装卸管理人员应掌握所运的民用爆炸物品的理化性质及应急措施,经所在地市级公安、交通主管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持证上岗。

1.3从业人员应了解所运爆炸物品的特性、防护要求和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措施,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1.4 装载民用爆炸物品的车辆必须是符合《爆破器材运输车安全技术条件》、《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l3392-2005)。

1.5爆炸物品运输车辆必须配备完好的防盗装置、烟火感应装置、导静电拖地带、灭火器材、爆炸品警示标志、卫星定位系统,冬季运输应配有防滑装置,并保证完好、有效。

2 基本要求

2.1 汽车运输危险货物应符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 2023年第5号)、《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jt617-2004)的规定。

2.2 爆炸物品的装卸应在装卸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下进行。

2.3在爆炸物品装卸作业区应设置警告标志。无关人员不得进人装卸作业区。

2.4 进人易燃、易爆危险货物装卸作业区应:

a)禁止随身携带火种;

b)不得随身携带的手机等通讯工具和电子设备;

c)严禁吸烟;

d)穿着不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和不带铁钉的工作鞋。

2.5 雷雨天气装卸时,应确认避雷电、防湿潮措施有效。

2.6 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在一般道路上最高车速为60km/h,在高速公路上最高车速为80km/h(运输途中应严格遵守各路段限速要求),并应确认有足够的安全车间距离。如遇雨天、雪天、雾天等恶劣天气,最高车速为20km/h,并打开示警灯,提示后车,防止追尾。

2.7 运输过程中,应每隔2h检查一次。若发现货损(如丢失等),应及时联系当地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2.8 驾驶人员一次连续驾驶1h应休息20min以上;24h内实际驾驶车辆时间累计不得超过8h。

3 作业要求

3.1出车前

3.1.1 运输爆炸物品车辆的有关证件、标志应齐全有效。

3.1.2 运输爆炸品应使用厢式货车,车厢底板应平坦完好。

3.1.3 厢式货车的车厢内不得有酸、碱、氧化剂等残留物。

3.1.4 检查车辆配备的消防器材,发现问题应立即更换或修理。

3.1.5不具备有效的避雷电、防湿潮条件时,雷雨天气应停止对爆炸品的运输、装卸作业。

3.1.6运输过程中应携带有效的通讯工具,随车携带捆扎、防潮、防火、防滑等工具和应急处理设备、劳动防护用品。

3.1.7 装车完毕后,驾驶员应对货物的堆码、遮盖、捆扎等安全措施及对影响车辆起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检查,确认无不安全因素后方可起步。

3.2 装卸

3.2.1装卸过程中,押运员负责监装监卸。不应穿带有铁钉的工作鞋和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严禁将火种带入装卸作业区。严禁使用明火灯具照明,照明灯应具有防爆性能。

3.2.2运输爆炸物品的车辆应按装卸作业的有关安全规定驶入装卸作业区,应停放在容易装卸的方位上,不准堵塞安全通道。停靠时,应听从装卸管理人员的指挥。待装卸的车辆与装卸中的车辆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非防爆机动车辆不应直接进入危险建筑物或构筑物内时,宜在距建筑物不小于2.5m处进行装卸作业。

3.2.3用手推车运输爆破器材时,载重量不应超过300kg,运输过程中应采取防滑、防摩擦和防止产生火花等安全措施。

3.2.4任何情况下,爆炸物品不得与普通货物混装,同类爆炸物品配装必须符合同库贮存规定;两车不得同时在同一场地进行装卸。

3.2.5装卸作业前,车辆发动机应熄火,并切断总电源。不应将车辆停放在纵坡大于5%的路段,否则,应采取防止车辆溜坡的有效措施。

3.2.6 装卸作业前应对照出库单,核对爆炸物品名称、规格、数量,并认真检查货物包装。货物的安全标签、标识、标志等与运单不符或包装破损、包装不符合有关规定的货物应拒绝装车。

3.2.7装卸作业时应轻装轻卸,谨慎操作,严禁超载。同时应做到堆码整齐,紧凑牢靠,易于点数; 高度适宜,装载平衡,不易坠落。正确使用车内专用捆绑带和挂钩。

3.2.8装卸过程中需要移动车辆时,应有人监护,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才能移动车辆。起步要慢,停车要稳。

3.2.9 装卸操作时,应轻拿轻放,不论危险品的包装形式如何,一律双手抱件进行,严禁手抓捆扎带和对爆炸物品翻滚、拖拉、撞击、抛掷、脚踩包装箱或站在包装箱上作业。

3.2.10 装载时,应根据运输量确定合适的装载高度,车厢装货总高度不得超过1.5m。为用户配送雷管时,雷管分层装载不应超过二层。

3.2.11 零散爆炸物品(如试验品、送检样品)应装在符合gb2702《爆炸品保险箱》的保险箱内运输。包装件内不满的爆破器材,在装运前,应用柔软的材料将箱内空隙填满,避免运输时受振动碰撞。

3.2.12 装车完毕,驾驶员、押运员必须对货物的品种、数量进行核实,对影响车辆起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检查,并与库房管理人员当面点清数量,完成交接。装卸完毕后要及时关门落锁,清扫干净作业现场。

3.3 运输

3.3.1在道路运输爆炸物品过程中,除驾驶人员外,专用车辆上应当配备押运人员。驾驶人员、押运人员上岗时应当随身携带从业资格证。押运人员应当对运输全过程进行监管。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禁止搭乘无关人员。

3.3.2 应按公安部门核发的《爆炸物品运输证》所指定的时间、路线等行驶。装有民用爆炸物品的车辆,不应在人口密集的地方、宿舍区、交叉路口或火源附近等许可以外的地点停车。当车辆通过铁路道口时,应注意铁路信号和加强观察。遇有火车通过时,车辆应停于停车线以外的地方,无停车线的,应停在距钢轨5m以外,严禁超车抢行。

3.3.3 驾驶人员应根据道路交通状况控制车速,禁止超速和强行超车、会车。

3.3.4 运输途中应尽量避免紧急制动,转弯时车辆应减速。

3.3.5 通过隧道、涵洞、立交桥时,要注意标高、限速。

3.3.6 运输爆炸物品过程中,押运人员应密切注意车辆所装载的爆炸物品,定时停车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会同驾驶人员采取措施妥善处理。驾驶人员、押运人员不得擅自离岗、脱岗。

3.3.7 运输过程中如发生事故时,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应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并应看护好车辆、货物,共同配合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救援措施,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3.3.7.1运输过程中发生火灾时,应尽可能将爆炸品转移到危害最小的区域或进行有效隔离。不能转移、隔离时,应组织人员疏散。施救人员应戴防毒面具。扑救时禁止用沙土等物压盖,不得使用酸碱灭火剂。

3.3.7.2 运输途中如发生车辆故障无法修复时,应做好警戒、标志,并立即向公司汇报,由公司派专用车辆将产品倒运。倒运时应派专人做好警戒,按有关安全规定进行装卸、运输,安全运达目的地。

3.3.8 运输过程中需要停车住宿或遇有无法正常运输的情况时,应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3.3.9 运输民用爆炸物品的车辆在恶劣天气能见度在5m以内或坡度在6%以上且能见度在10m以内时,应停止行驶。遇有雷雨时,不得在树下、电线杆、高压线、铁塔、高层建筑及容易遭到雷击和产生火花的地点停车。若要避雨时,应选择安全地点停放。遇有泥泞、冰冻、颠簸、狭窄及山崖等路段时,应低速缓慢行驶,应采取防滑安全措施,防止车辆侧滑、打滑及爆炸物品剧烈震荡等,确保运输安全。

3.3.10 驾驶人员不得擅自改变运输作业计划。

3.3.11 中途卸去部分物品后,应及时调整包装件的堆放高度,防止高位坠落和撞击。

3.3.12 爆炸物品运至接收地时应与接受人员办理好有关交接手续。

4 运输民用爆炸物品的车辆出车或收车前应将车厢打扫干净,清出的药粉、药渣应送至指定地点,定期进行销毁。

5 委托外单位运输民爆物品的运输车辆,应认真查验其资质和安全状况,签订运输安全责任合同,并将有关资料留档备查,对不符合相关要求的车辆,不得交运民爆物品。

6 专用车辆的维护保养

6.1 专用车辆日常维护

每日出车前应对车辆制动器、转向器、灯光、雨刷、后视镜、轮胎、电瓶进行检查,确保完好有效;每日收工后,应对车辆进行清理、洗刷,保持内外干净;按规定做好车辆的二级维护保养。

6.2 爆炸物品专用车辆应当到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条件的企业进行维修。

6.3 禁止在装卸作业区内维修运输爆炸物品的车辆。

6.4 对装有爆炸物品残留物的运输车辆,不得动火修理。确需修理的车辆,应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根据所装载的爆炸物品特性,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在消防员监控下作业。

7装卸运输任务完成后,将爆炸物品专用车辆停放在专用停车区域。

8危险品运输应建立完善的运输记录。

第3篇 车辆运输安全操作规程

l、要在车辆停止状态下预热发动机,避免频繁和剧烈加速,适时换档,每档发动机转速不超过该档最高转速的三分之二。

2、每次出车前驾驶员应进行“车辆日常检查”,有关检查内容见车辆操作手册。

3、必须在关好车门后,才能开始行驶,在离开车辆时必须从点火开关上取下钥匙,起步前必须系好安全带,座椅与安全气囊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4、只允许在车辆停止而且载有危险货物时,才允许接通“安全停车”歼关,不得在车辆行驶过程中操作此开关。

5、不得在车辆移动过程中锁死方向盘,倾翻驾驶室前应首先关闭冷气和附加冷气。

6、只能在停车时使用睡铺,行车前必须将睡铺掀起,并且固定好。

7、只能在停车时才能使用驾驶员工作站,不得在储物箱内放置重物。

8、驾驶员应随时注意车速,并与前方车辆保持足够的距离,车辆行驶时,必须接通防抱死制动系统(abs),严禁违章超车,确保行车安全。

9、牵引车倒车前与挂车挂接时,牵引车与挂车之间严禁站人,挂车时不允许使挂车向牵引车移动。

10、蓄电池充电过程中必须保持通风良好,不得搭接和修理保险丝,必须在排除故障后方能更换保险丝。

11、因故不能及时卸货,在待卸期间行车和随车人员应负责看管车辆和所装货物,危及安全时应立即报请当地公安及运管部门。

12、运输车辆可配备随车人员,严禁搭乘无关人员,车上人员严禁吸烟,车辆不得接触明火、高温场所。

13、货物的装卸作业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轻装轻卸严禁擦碰、撞击、重压、倒置。

第4篇 sgz-764/400刮板运输机-操作规程

一、开机前准备

1、开机前应将开关手把置于“停”的位置,检查刮板链、扣环有无松动、扭曲,刮板有无严重弯曲现象,各部位螺栓是否齐全紧固。

2、检查输送机各部位润滑点是否达到要求,油量不足时要添加到规定位置。

3、检查溜子平直情况,是否存在大块杂物堵塞现象,溜槽有无错口部位,溜槽对接是否平滑。

4、检查刮板链松紧是否适当,以刮板链在机头链轮处下垂2环为宜。

5、检查转载卸位板和机头底座是否接触如不接触不可开机。

6、检查冷却水路是否畅通。

7、检查机头与转载机搭接是否良好,其高度应不小于300毫米。

8、检查机头、机尾的锚固装置,锚固千斤顶的工作是否可靠。

9、开机司机必须在机头安全位置作业,不得趴在减速机上操作。

二、开机试运转

1、开机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2、接到工长开机命令后发出开机信号。

3、分别点动电机,检查机头、机尾传动部的链轮旋转方向是否一致,如不一致不可开机。

4、一切正常启动运输机电机。

5、检查链条与链轮啮合是否正常,有无跳链现象。

6、检查电机,减速机有无异常响声。

二、正式运转

1、一切情况正常后等转载机开动后,正式开启输送机。

2、运输机在运转中,开机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禁麻痹作业。

3、注意可旋转声音及温度是否正常。

4、如遇特大煤块不能通过端头支架的过桥时应停机处理后方可开机。

5、在拉运输机机头、机尾传动部时,应停止运输机运转。

6、出现大链搬卡,跳链现象或突发性事故(如人身事故),应立即停机,处理后方可开机。

7、正式运转过程中严禁单机运行。

8、遇有大块煤不能通过转载机入口时,应立即停机处理。

9、运输机必须持平、稳、直,刮板、螺栓齐全,不得过度弯曲,要求水平弯曲度为±1度,垂直弯曲度为±3度。

10、链条松紧必须保持一致,在满负荷况下,链子松弛量不得超过两个链环的长度,不得有卡链、跳链现象。

11、启动困难或负荷突然增大,要即刻停机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12、禁止在机头、机尾传动部附近进行爆破作业,否则必须采取保护措施。

四、停止运转

1、将运输机拉空。

2、按下停机按扭。

3、停机约10分钟后,关闭冷却水截门。

4、将开关手把置于零位。

5、保证减速机、电机等主要部件的清洁。

五、润滑维护

润滑部位 标号 周期

减速机油池 n460#中极压齿轮油

第一次用200小时后换新油之后每半年换油一次

一轴减速机与链轮组配合的花链 锂基脂 每两周加一次

第5篇 钢筋运输制作和绑扎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钢筋制作棚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工作台必须稳固,制作棚内设置照明灯具及用电线路应符合本规程第十五章的有关规定,照明灯具必须加装防护网罩。制作棚内的各种原材、半成品、废料等应按规格、品种分别堆放整齐。

2参加钢筋搬运和安装的人员,衣着必须灵便。人工抬运钢筋时,两人必须同肩,步伐一致;上坡和拐弯时,要前呼后应,步伐放慢,并注意钢筋头尾摆动,防止碰撞人身和电线。到达目的地时,二人同时轻轻放下,严禁反兼抛掷。多人运送钢筋时,起落、转停动作要一致。

3人工垂直传递钢筋时,上下作业人员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并必须有可靠的立足点,高处传递时必须搭设符合要求的操作平台。

4在建筑物内堆放钢筋应分散。钢筋在模板上短时堆放,不宜集中,且不得妨碍交通,脚手架上严禁堆放钢筋。在新浇的楼板混凝土强度未达到1.2mpa前,严禁堆放钢筋。

5人工调直钢筋时,铁锤的木柄要坚实牢固,不得使用破头、缺口的锤子,敲击时用力适中,前后不准站人。

6人工錾断钢筋时,作业前应仔细检查使用的工具,铁钳手柄不得短于500mm。钢筋錾断剩300~400mm时,必须压紧,以防飞出伤人。打锤与掌錾人必须互成斜角,不准对面操作。

7钢筋除锈时,应先检查钢丝刷固定有无松动,检查封闭式防护罩装置、吸尘设备和电气设备的绝缘及接零或接地保护是否良好,防止机械和触电事故。送料时,操作人员要侧身操作,严禁在除锈机前方站人,长料除锈要两人操作,互相呼应,紧密配合。

8使用电动除锈时,应先检查钢丝刷固定有无松动,检查封闭式防护罩、吸尘设备和电气设备的绝缘及接零或接地保护是否良好,防止机械和触电事故。送料时,操作人员要侧身操作,严禁在除锈机前方站人,长料除锈要两人操作,互相呼应,紧密配合。

9拉直钢筋,卡头要卡牢,地锚要结实牢固,拉筋沿线2m区域内禁止行人。人工绞磨钢筋拉直,不准用胸、肚接触推杆,并要步调一致,稳步进行,缓慢松解,不得一次松开,以免回弹伤人。

10在制作太上使用齿口板弯曲钢筋时,操作台必须牢固可靠,三角板应与操作台面固定牢固。弯曲长钢筋时,应两人抬上桌面,齿口板放在弯曲处后扣紧,操作者要紧握板手,脚要站稳,用力均匀,以防板手滑移或钢筋突断伤人。

11在高处、深坑绑扎钢筋和安装骨架,须搭设脚手架和马道,圆盘展开拉直剪断时,应脚踩两端剪断,避免断筋弹起伤人。

12绑扎立柱、墙体钢筋和安装骨架,不得站在骨架上和墙体上安装或攀登骨架上下。柱筋在4m内,重量不大,可在地面或楼面上绑扎,整体竖起;柱筋高于4m以上应搭设工作台。安装人员宜站在建筑物内侧,严禁操作人员背朝外侧和攀在柱筋上操作。

13绑扎高层建筑圈梁、挑檐、外墙、边柱钢筋,或在2m以上无牢固立脚点和大于45°斜屋面、陡坡安装钢筋时,应系好安全带。

14绑扎基础和楼层钢筋时,应按施工规定,摆放好钢筋支架或马凳,架起上层钢筋,不得任意减少支架或马凳。

15吊运钢筋骨架和半成品时,下方禁止站人,必须待吊物降落离地1m以内,方准靠近,就位固定后,方可摘钩。

16在操作平台上安装钢筋时,工具、箍筋等离散材料必须放稳妥,以免坠落伤人。

17高处安装钢筋,应避免在高处休整及扳弯粗钢筋,如必须操作,则应巡视周边环境是否安全,并系好安全带,操作时人要站稳,手应抓紧扳手或采取防止扳手脱落的措施,防止扳手脱落伤人。

18安装钢筋,周边不得有电气设备及线路。需要弯曲和调头时,应巡视周边环境情况,严禁钢筋碰撞电气设备。

第6篇 皮带运输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一、捅料

1、指挥吊车必须站在吊车司机视线范围内,不得站在吊车抓斗行程范围的下面。

2、操作时应随时注意吊车运行方向,抓斗开闭动作时切勿站在条筛上进行工作。

3、清理授料斗精矿、边缘积矿时,须由上往下清理,禁止掏洞,以防塌陷;捅料时,先检查钎头的绝缘套管是否完好,以防触及滑线带电伤人。

4、清出的麻袋、草屑及其它杂物等,应放在指定的位置,定期清理,严禁乱扔乱甩。

5、在授料斗内清理大块或铁器时,至少有三人以上,一人站在操作平台上监护,以防吊车作业;一人在给出皮带转换开关处,发现紧急情况立即停车;另一人进行清理工作。

6、停止操作离开平台前,必须将工具放在指定位置,并断开轴流风扇电源及关闭压缩空气。

二、皮带运输

1、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工作服、工作鞋、防尘口罩等。

2、开车前,检查各机电设备是否正常、联锁是否可靠、地脚螺丝是否松动、防护罩是否完好、皮带上有无杂物、皮带胶接头是否完好、设备附近是否有人;确认一切正常后发出开车信号后,按顺序依次开车。

3、禁止坐在皮带上休息,运行中不得穿越、跨越皮带运输机,也不得将工具放在皮带上或用皮带运送;严禁用手触摸皮带、托滚等运转部位。

4、皮带跑偏时,禁止用棍子撬压;皮带打滑时,禁止向滚筒上洒矿。

5、清理滚筒粘矿和杂物时,必须停车,严禁在皮带运转时进行;如已落入溜槽中需有人监护。

6、严禁带负荷开车。停止带矿时,应使皮带空转后,按顺序依次停车。

7、设备检修时,将选择开关打至“零位”,并挂上检修牌,做好记录;离开操作台时,应切断皮带运输机的电源。

8、对长期未运转的设备,启动时,先用手盘动对轮;开车后,发现设备有冒火、冒烟或其他异常现象时,立即停车处理。

第7篇 中段运输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作业前,要挂好装载点至卸载点沿途的照明灯,检查处理好运输线的障碍物,使其畅通。机车运输要按机车操作规程检查各不见的连接,特别是矿车的定位销。插销连环等安全装置。

2、在当头面装载,应协助装岩工用高压水清洗坑道岩尘,开启辅扇通风。在不需要安装条格筛的斗口下装载时,应与斗口栏板的可靠性。

3、矿车装载量不得小于矿车容积量的90%,同时装载物又不得超过矿车。放斗应在斗口侧面操作。卡车不得站到斗口对面或进入斗口内去处理,溜井放斗应留2~3m高的矿(岩)不放完,以保护斗口不被新来大块破坏。

4、严禁使用“赶马鞭”行车。正常行车时,机车须到车前端牵引,严禁机车推矿车。严禁无证操作机车。

5、引车时要注意前后来人、来车和障碍物。作到过道岔慢、过斗口慢,过急弯窄坑道慢,过调车场慢,到终点慢。手推车时,两手应握住车内侧。机车工严禁将头伸出机车两侧,以防巷壁撞击人体。

6、同一运输线多点同时运矿时,要事先联系以免碰车,前后距离应保持在20m以上。

7、严禁人在矿车前面拉车和车上坐人、放车自溜。

8、矿车掉道时,要用枕木、撬棍处理,严禁用机车死拖硬拉。

9、插、取矿车销子一定要在矿车停稳后进行,并把销子插牢。插销时不得将头或身子挤入矿车之间。

10、倒矿时,侧卸式矿车卸载不能用力过猛,以防连车百足之虫人滚入卸矿口和回车伤人。当矿车倒不出时,应两人站有车辆两段将矿车推翻停稳后,一人把住车,一人从侧面用扒子扒矿。

11、溜井格筛上的大块应及时破碎扒入溜井中,要保持格筛上无杂物、无矿(岩),格筛破坏后要报告区里,欲区里派人及时修理。严禁将大块从损坏的筛孔塞入溜井。

12、下班前必须把所有设备、工具清扫干净,集中存放保管好。要把放矿(岩)和卸载口周围以及运输线路沿途洒下的矿、岩、砂和杂物清扫干净。

13、本工种人员从事其它工种工作时,应执行其它工众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8篇 皮带运输机单机操作安全规程

1、起动前应检查:

⑴皮带上是否有人及异物。

⑵各部位的螺栓、螺帽是否紧固。

⑶电机是否有漏油及给油不足的现象。

⑷电源电压是否符合规定。

⑸信号及安全装置反应是否良好。

⑹皮带拉紧装置、清扫装置以及溜槽和防护罩是否安装到位, 皮带、滚筒和托辊是否正常。

2、发现有下列问题之一时,暂勿开机,进行确认和处理。

⑴电源电压比规定电压低10%以上。

⑵基础部件及焊接部分有龟裂。

⑶皮带有大的伤痕。

⑷滚筒及托辊有异常。

3、起动操作

将皮带运输机的现场盘切换开关置“机侧”或“单独”, 然后操作启动钮;并空载起动。单机操作时,操作人员、机电仪维修人员必须在现场。

4、正常运行时

⑴注意异常声音及振动,并判断是否为螺栓松动,皮带中心线偏差过大,滚珠轴承破损、无油,皮带蛇行,异物卷入,物料洒落及皮带打滑等。

⑵注意检查皮带洒料的地方,判断是否为皮带蛇行、损伤及载运量过多所致。

⑶检查物料在皮带上是否有单侧负荷及超负荷现象,皮带张紧装置调节是否合适,其导轨上是否堆积物料,滚筒、托辊有无破损。

⑷发生电气异常或者电气保护装置动作时,必须停机查明原因,并避免频繁地开停机,保持稳定运行。

5、停机时,先排空皮带上的物料。

第9篇 纺织公司起重和交通运输安全操作规程

1、自己的体力不能胜任的物件不要勉强搬抬。

2、进行重大设备和物体的起重、搬运工作,必须在事先订出安全技术组织措施,经安全部门同意,分管领导批准后才能工作。

3、多人进行的起重、搬运工作,必须有人统一指挥和负责现场的安全。工作时要听从指挥,行动一致,密切配合,不允许各行其是,盲目蛮干。

4、工作前必须先检查车辆、工具,平整场地,清理通道,发现不安全情况,决不凑合工作。

5、利用建筑物或非起重支架吊拉沉重物件,必须经安全部门会同有关人员检查同意。临时安装支架必须稳定、牢固、可靠。

6、起重时不准斜吊、超载;吊起的物件不准长时间悬在空中。重物接近额定负荷、不得强拉猛拉,特别在钢丝绳、链条开始吃劲时,要注意检查和观察,确认无危险情况时,才能起吊。

7、起吊过程中,严禁在起吊物上操作,并且与工作无关的人员禁止进入作业区,工作人员也严禁在起重物下方和可能倾倒、滑动的方向行走或停留。

8、起重吊拉用的设备、工具和运输车辆要定期检查、检修,安全装置失灵不准使用。不准任意改动起重、吊拉设备的任何部件。检修和更换部件后,必须经过试吊无问题时,才能正式使用。

9、公司内使用的叉车、抱车、吊车起重机等,其驾驶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严禁无证驾驶、操作。

10、机动车辆在公司内行驶,限速15公里。

11、车辆在行驶中,严禁爬上爬下。

12、两车前后行驶,后车要和前车间隔一定距离。

13、车辆在下坡、转弯、通过车间通道门要鸣笛或发出信号。

14、严禁一切车辆超载、超高。运载容易滚动、翻倒的物件,必须采取防止物件滚落的措施。

15、步行者不得与车辆和搬运物品者抢道,要让车辆先行。

16、不准在通道上和两旁堆放原材料、垃圾等物品,防止堵塞通道影响通行安全。

17、在公司内挖沟、挖池要经安全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检查同意,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才能施工。挖掘沟池或敞开地沟、下水道、阴井的盖,必须设临时的安全防护设施或警示标识。

第10篇 煤矿工人工作面胶带运输机司机技术操作规程

煤矿工人工作面胶带运输机司机技术操纵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1条、经过专门培训并获得合格证的职员方可持证操纵。

第2条、所有保护装置,如跑偏、低速、煤位、信号闭锁系统,制动及制动闭锁系统均应正确使用,且灵敏可靠。

第3条、使用具有灵敏可靠的超温洒水、烟雾报警系统。

第4条、禁止超负荷运转。

第5条、禁止任何职员在任何情况下乘坐胶带运输机。在职员跨越处须设有过桥。

第6条、对违章指挥,司机有权拒尽执行。

(二)、开机前的预备

第7条、检查动力传动系统,各种保护装置,连接件的紧固情况,信号闭锁系统的完好情况。

第8条、检查动力传动系统的油质、油位是否符合规定。

第9条、检查清扫器的磨损情况。

第10条、检查胶带的张紧程度是否适当,胶带接头是否良好。

第11条、检查胶带有无跑偏,中间架是否歪斜。

第12条、检查底胶带是否有摩擦异物的情况。

(三)、启动运行

第13条、发出启动报警信号方可开机运转。

第14条、禁止甩掉任何一种保护强行开机运转。

第15条、胶带运输机启动后,留意观察胶带运输机的运转状况,检查各部轴承的温度是否正常(温度不得超过75°),检查电动机温度是否超过厂家铭牌的规定(温度不得超过110°),检查液力偶合器温度(温度不得超过110°)。若有异常及时停机检查处理,杜尽拼设备现象。

第16条、胶带运输机运转过程中要巡回检查各部运转效果,集中精力听清开停车的信号,杜尽误操纵。

(四)、停车

第17条、停车时使胶带处在最小的负荷状态下,避免胶带运输机重载启动。

第18条、停车后重新检查各种保护及各部位的状况,处理异常现象。

第19条、离岗时,要切断电源。

(五)、缩胶带操纵

第20条、空负荷情况停车,切断电源并在胶带运输机尾打上闭锁。

第21条、检查缩胶带锚固装置是否安全牢靠。

第22条、根据胶带运输机尾承载段的长度拆除相应长度的中间架及托辊。

第23条、操纵收缩千斤顶,使承载段和装载机头的搭接间隔有半米为止。

第24条、启动张紧车进行储带。

第25条、胶带张紧好后,空机运转,检查调整胶带运输机尾和机头储带仓跑偏情况。

第26条、胶带运输机代载试运转,进一步检查胶带的跑偏和张紧情况,如有异常应及时处理

(六)、收胶带操纵(无卷带装置)

第27条、空负荷情况停机并切断电源。

第28条、停机前应使要收的胶带停在离收带绞车最近处。

第29条、停机后在收带处钉上闭锁。

第30条、在收带接头处把非收的胶带用专用的带夹夹住,并利用专用生根柱生好根,用带夹把所收的带连到绞车钩头上,绞车绳不对向时应加滑轮导向。

第31条、张紧绞车送电、松胶带。收带绞车司机根据专人的指挥中断地牵引收带,直到所收的带被全部拉出方可停止张紧绞车。

第32条、除往所收的带,接上胶带接头,整理好收带处的中间架,最后打开闭锁。

第33条、启动张紧绞车,使胶带紧张,主电机送电,打点空机试车,检查跑偏情况。

第34条、重负荷试机,如有异常及时处理。

(七)、收胶带操纵(使用专用裁带装置)

第35条、胶带空运转,将所要裁的胶带接头转到卷带滚筒处。

第36条、利用卡带装置卡住带。

第37条、松张紧绞车,抽开胶带一端接头,将储带端与卷带滚筒相接。

第38条、开动卷带滚筒,将胶带卷起,抽开胶带另一端并与主胶带空端相连,抽出卷带滚筒。

第39条、松开卡带装置,开动张紧绞车,将胶带张紧到规定要求。

第40条、空机试运转调整跑偏,然后再重载试机调整。

第11篇 钢筋运输与堆放安全操作规程

1. 人工搬运钢筋时,步伐要一致。当上下坡(桥)或转弯时,要前后呼应,步伐稳慢。注意钢筋头尾摆动,防止碰撞物体或打击人身,特别防止碰挂周围和上下的电线。上肩或卸料时要互相打招呼,注意安全。

2. 人工垂直传递钢筋时,送料人应站立在牢固平整的地面或临时构筑物上,接料人应有护身栏杆或防止前倾的牢固物体,必要时挂好安全带。

3. 机械垂直吊运钢筋时,应捆扎牢固,吊点应设在钢筋束的两端。有困难时,才在该束钢筋的重心处设吊点,钢筋要平稳上升,不得超重起吊。

4. 起吊钢筋或钢筋骨架时,下方禁止站人,待钢筋骨架降落至离楼地面或安装标高lm以内人员方准靠近操作,待就位放稳或支撑好后,方可摘钩。

5. 临时堆放钢筋,不得过分集中,应考虑模板或桥道的承载能力。在新浇筑楼板混凝土凝固尚未达到1.2mpa强度前,严禁堆放钢筋。

6. 钢筋在运输和储存时,必须保留标牌,并按批分别堆放整齐,避免锈蚀和污染。

7. 注意钢筋切勿碰触电源,严禁钢筋靠近高压线路,钢筋与电源线路的安全距离应符合安全用电的要求。

第12篇 混凝土管的运输码放操作规程

(1)作业前应检查机具、绳索,确认安全,作业时应设专人指挥。

(2)装运管子时,绳必须系牢,并挡掩牢固。卸车前,必须确认管子无滚坍危险后方可松绳卸管。

(3)槽边码放管子时,管子不得平行于沟槽,管端与槽边的距离不应小于2m,码放高度不宜超过2m,并挡掩牢固。

(4)槽边放置管子的场地应坚实平整,不得在有坍塌危险的槽边放置管子。

(5)人工推运混凝土管应设专人指挥,运输道路应平整坚实,推行速度不得超过人的行走速度。上坡道应指定专人备掩木,下坡道应用大绳控制速度,两管之间应保持5m以上的安全距离。管子转向时,作业人员不得站在管子的前方或贴靠两侧。

(6)自墙边向外推管时,必须在管子靠墙一侧进行牢固挡掩,推管人不得站在管子与墙之间。

(7)人工自管垛向下放管时,必须先检查底层管的挡掩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作业时应设专人指挥,作业人员应协调一致。放管时前方不得有人,放管速度应缓慢。直径大于600mm的管子不宜人工放管。

《运输安全操作规程(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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