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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装工人操作规程土木建筑普通工(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0 热度:96

建筑安装工人操作规程土木建筑普通工

第1篇 建筑安装工人操作规程土木建筑普通工

第1条 挖掘土方,两人操作间距保持2~3米,并由上而下逐层挖掘,禁止采用掏洞的操作方法。

第2条 开挖沟槽、基坑等,应根据土质或挖掘深度放坡,必要时设置固壁支撑。挖出的泥土应堆放在沟边1米以外,并且高度不得超过1.5米。

第3条 吊运土方,绳索、滑轮、钩子、箩筐等应完好牢固,起吊时垂直下方不得有人。

第4条 拆除固壁支撑应自下而上进行,填好一层,再拆一层,不得一次拆到顶。

第5条 使用蛙式打夯机,电源电缆必须完好无损。操作时,应戴绝缘手套,严禁夯打电源线。在坡地或松土处打夯,不得背着牵引打夯机。停止使用应拉闸断电,始准搬运。

第6条 用手推车装运物料,应注意平稳,撑握重心,不得猛跑和撒把溜放。前后车距在平地不得少于2米,下坡不得少于10米。

第7条 从砖垛上取砖应由上而下阶梯式拿取,禁止一码拆到底或在下面掏取。整砖和半砖应分开传送。

第8条 脚手架上放砖的高度不准超过三层侧砖。

第9条 车辆未停稳,禁止上下和装卸物料,所装物料要垫好绑牢。开车厢板应站在侧面。

第2篇 建筑安装工人操作规程土木建筑地下连续墙施工

第1条 导沟上开挖段应设置防护设施,防止人员或工具杂物等坠落泥浆内。

第2条 挖槽施工过程中,如需中止时,应把挖槽机械提升到导墙的位置。

第3条 在特别软弱土层、塌方区、回填土或其他不利条件下施工,应按施工设计进行。

第4条 在触变浆下工作的动力设备,如无电缆自动放收机构,应设有专人收放电缆,并经常检查防止破损漏电。

第5条 在地下连续墙的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后,方得进行开挖。用地下连续墙作为挡土墙的基坑,开挖时,应严格按照程序设置围囹支撑或土中锚杆。

第3篇 建筑安装工人操作规程土木建筑防水工

第1条 患皮肤病、眼结膜病以及对沥青严重敏感的工人,不得从事沥青工作。沥青作业每班适当增加间歇时间。

第2条 装卸、搬运、熬制、铺涂沥青,必须使用规定的防护用品,皮肤不得外露。装卸、搬运碎沥青,必须洒水,防止粉末飞扬。

第3条 溶化桶装沥青,先将桶盖和气眼全部打开,用铁条串通后,方准烘烤,并经常疏通放油孔和气眼。严禁火焰与油直接接触。

第4条 熬制沥青地点不得设在电线的垂直下方,一般应距建筑物25米;锅与烟囱的距离应大于80厘米,锅与锅之距离应大于2米;火口与锅边,应有高70厘米的隔离设施。临时堆放沥青、燃料的场地,离锅不小于5米。

第5条 熬油前,应清除锅内杂质和积水。

第6条 熬油必须由有经验的工人看守,要随时测量控制油温,熬油量不得超过油锅容量的四分之三,下料应慢慢溜放,严禁大块投入。下班熄火,关闭炉门,盖好锅盖。

第7条 锅内沥青着火,应立即用铁锅盖盖住,停止鼓风,封闭炉门,熄灭炉火,并严禁在燃烧的沥青中浇水,应用于砂,湿麻袋灭火。

第8条 配制冷底子油,下料应分批、少量、缓慢,不停搅拌,不得超过锅容量的二分之一,温度不得超过80℃,并严禁烟火。

第9条 装运沥青的勺、桶、壶等工具,不得用锡焊。盛油量不得超过容器的三分之二。肩挑或用手推车,道路要平坦,绳具要牢固。吊运时垂直下方不得有人。

第10条 屋面铺贴卷材,四周应设置1.2米高围栏,靠近屋面四周沿边应侧身操作。

第11条 在地下室、基础、池壁、管道、容器内等处进行有毒、有害的涂料防水作业,应定时轮换间歇,通风换气。

第4篇 建筑安装工人操作规程顶管施工

第1条 顶管前,应查明顶管沿线地下障碍物的情况。对管道穿越地段的上部房屋、桥梁等结构物,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第2条 顶管后座安装时,如发现后背墙面不平或顶进时枕木压缩不均匀,必须调整加固,方可顶进。

第3条 吊装顶铁或钢管时,严禁在扒杆回转半径内停留。往工作坑内下管时,应穿保险钢丝绳,并缓慢地将管子送入导轨就位,防止滑脱坠落。

第4条 在拼接管段前或因故障停顿时,应加强联系,及时通知工具管头部操作人员停止冲泥出土,防止由于冲吸过多造成塌方。在长距离顶进过程中,应加强通风。

第5条 当吸泥莲蓬头堵塞、水力机械失效等原因,需要打开胸板上的清石孔进行处理时,必须采取防止冒顶塌方的安全措施。

第6条 管子的顶进或停止,应以工具管头部发信号为准。遇到顶进系统发生故障,应发信号给工具管头部的操作人员,引起注意。

第7条 顶进过程中,不得站在顶铁两侧操作,以防发生崩铁伤人事故。

第8条 工具管中的纠偏千斤顶,应绝缘良好。操作电动高压油泵应戴绝缘手套。

第5篇 建筑安装工人操作规程设备安装电焊工

第1条 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其电源的装拆应由电工进行。

第2条 电焊机要设单独的开关,开关应放在防雨的闸箱内,拉合时应戴手套侧向操作。

第3条 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戴手套。在潮湿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

第4条 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第5条 焊接贮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须清除干净,并将所有孔口打开。

第6条 在密闭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应有人监护。严禁向容器内输入氧气。

第7条 焊接预热工件时,应有石棉布或档板等隔热措施。

第8条 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更不得用钢丝绳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

第9条 更换场地移动把线时,应切断电源,并不得手持把线爬梯登高。

第10条 清除焊渣、采用电弧气刨清根时,应戴防护眼镜或面罩,防止铁渣飞溅伤人。

第11条 多台焊机在一起集中施焊时,焊接平台或焊件必须接地,并应有隔光板。

第12条 钍钨极要放置在密闭铅盒内,磨削钍钨极时,必须戴手套,口罩,并将粉尘及时排除。

第13条 二氧化碳气体预热器的外壳应绝缘,端电压不应大于36伏。

第14条 雷雨时,应停止露天焊接作业。

第15条 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

第16条 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试许可后,方可施焊。

第17条 工作结束,应切断焊机电源,并检查操作地点,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第6篇 建筑安装工人操作规程设备安装自控仪表工

第1条 仪表安装,就位后应立即紧固基础螺栓,防止倾倒。多台仪表盘并列就位时,手指不得放在连接处,严禁在盘顶和仪表上放置工具等物件。

第2条 用开孔锯开孔时,盘后不得有人靠近。

第3条 在高空安装孔板时,必须搭架子,不准坐在管子上开孔和锯管。禁止在已通介质及带压力的管道上开孔。

第4条 施放电缆,支架要稳固,转动要灵活,防止脱杠和倾倒,木轴筒上的钉,要打弯或拨掉。转弯时,应站在外侧,防止挤伤。

第5条 检验仪表用的交直流电源及电压等级,应有明确标示。

第6条 使用油浴设备,自动温度调节器应正常可靠,加热温度不准超过所用油的燃点。加热时不准打开上盖,防止烫伤。

第7条 单管、u型管压力计等,应妥善保管,防止破碎,水银表面应用水或甘油等介质密封,严防挥发。

第8条 使用水银校验仪表,应在专用的工作室内进行,工作室要通风良好,盛水银容器要盖严,散落的水银要及时清扫处理,操作时,要穿工作服和戴口罩。

第9条 仪表试运时,应挂标示牌。

第7篇 建筑安装工人操作规程机械施工起重机司机

第一节 一 般 要 求

第1条 各种起重机应装设标明机械性能指示器,并根据需要安设卷扬限制器、载荷控制器、联锁开关等装置。轨道式起重机应安置行走限位器及夹轨钳。使用前应检查试吊。

第2条 钢丝绳在卷筒上必须排列整齐,尾部卡牢,工作中最少保留三圈以上。

第3条 两机或多机抬吊时,必须有统一指挥,动作配合协调,吊重应分配合理,不得超过单机允许起重量的80%。

第4条 操作中可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信号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时,应暂停操作。

第5条 起吊时起重臂下不得有人停留和行走;起重臂、物件必须与架空电线保持安全距离。

第6条 起吊物件应拉溜绳,速度要均匀,禁止突然制动和变换方向,平移应高出障碍的0.5米以上,下落应低速轻放,防止倾倒。

第7条 物件起吊时,禁止在物件上站人或进行加工;必须加工时,应放下垫好并将吊臂、吊钩及回转的制动器刹住,司机及指挥人员不得离开岗位。

第8条 起吊在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严禁降落臂杆或同时进行两个动作。

第9条 起吊重物严禁自由下落,重物下落应用手刹或脚刹控制缓慢下降。

第10条 严禁斜吊和吊拔埋在地下或凝结在地面、设备上的物件。

第11条 起重机停止作业时,应将起吊物件放下,刹住制动器,操纵杆放在空档,并关门上锁。

第二节 履带式起重机

第12条 发动机启动前应分开离合器,并将各操纵杆放在空档位置上。同机操作人员互相联系好后方可启动。

第13条 吊物行走时,臂杆应在履带正前方,离地高度不得超过50厘米,回转、臂杆、吊钩的制动器必须刹住。接近满负荷时,严禁臂杆与履带垂直。起重机不得作远距离运输使用。

第14条 行走拐弯时不得过快过急。接近满负荷时,严禁转弯,下坡时严禁空档滑行。

第15条 用变换档位起落臂杆操纵的起重机,严禁在起重臂未停稳时,变换档位,以防滑杆。

第16条 拖运起重机,履带要对准跳板,爬坡不应大于15度,严禁在跳板上调位,转向及无故停车,臂杆要放到零位,各部制动器应刹住。

第三节 轮胎式、汽车式起重机

第17条 轮胎式、汽车式起重机禁止吊物行驶。工作完毕起腿、回转臂杆不得同时进行。

第18条 汽车式起重机行驶时,应将臂杆放在支架上,吊钩挂在保险杠的挂钩上,并将钢丝绳拉紧。

第19条 汽车式全液压起重机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 作业前应将地面处理平坦放好支腿,调平机架。支腿未完全伸出时,禁止作业。

2. 有负荷时,严禁伸缩臂杆。接近满负荷时,应检查臂杆的挠度。回转不得急速和紧急制动,起落臂杆应缓慢。

3. 操作时,应锁住离合器操纵杆,防止离合器突然松开。

第四节 塔式起重机

第20条 作业前,应将轨钳提起,清除轨道上障碍物,拧好夹板螺丝。

第21条 作业时,应将驾驶室窗子打开,注意指挥信号。冬季驾驶室内取暖,应有防火、防触电措施。

第22条 多机作业,应注意保持各机操作距离。各机吊钩上所悬挂重物的距离不得小于3米。

第23条 起重机行走到接近轨道限位开关时,应提前减速停车。没有限位开关的吊钩,其上止点距离臂杆顶端必须大于1米。

第24条 作业完毕后,塔吊应停放在轨道中部,臂杆不应过高,应顺向风源,卡紧轨钳,切断电源。

第25条 自升塔式起重机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 吊运物件时,平�重必须移动至规定位置。

2. 专用电梯每次限乘3人,当臂杆回转或起重作业时,严禁开动电梯。

第8篇 建筑安装工人操作规程电焊工

第1条 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其电源的装拆应由电工进行。

第2条 电焊机要设单独的开关,开关应放在防雨的闸箱内,拉合时应戴手套侧向操作。

第3条 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戴手套。在潮湿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

第4条 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第5条 焊接贮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须清除干净,并将所有孔口打开。

第6条 在密闭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应有人监护。严禁向容器内输入氧气。

第7条 焊接预热工件时,应有石棉布或档板等隔热措施。

第8条 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更不得用钢丝绳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

第9条 更换场地移动把线时,应切断电源,并不得手持把线爬梯登高。

第10条 清除焊渣、采用电弧气刨清根时,应戴防护眼镜或面罩,防止铁渣飞溅伤人。

第11条 多台焊机在一起集中施焊时,焊接平台或焊件必须接地,并应有隔光板。

第12条 钍钨极要放置在密闭铅盒内,磨削钍钨极时,必须戴手套,口罩,并将粉尘及时排除。

第13条 二氧化碳气体预热器的外壳应绝缘,端电压不应大于36伏。

第14条 雷雨时,应停止露天焊接作业。

第15条 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

第16条 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试许可后,方可施焊。

第17条 工作结束,应切断焊机电源,并检查操作地点,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第9篇 建筑安装工人操作规程机械施工机械维修工

第一节 机 械 修 理

第1条 工作环境应干燥整洁,不得堵塞通道。

第2条 多人操作的工作台,中间应设防护网,对面方向操作时应错开。

第3条 清洗用油、润滑油脂及废油脂,必须指定地点存放。废油、废棉纱不准随地乱丢。

第4条 扁铲、冲子等尾部不准淬火,出现卷边裂纹时应及时处理,剔铲工件时应防止铁屑飞溅伤人;活动扳手不准反向使用;打大锤时不准戴手套,在大锤甩转主向上不准有人。

第5条 用台钳夹工件,应夹紧夹牢,所夹工件不得超过钳口最大行程的三分之二。

第6条 机械解体,要用支架,架稳垫实,有回转机构者要卡死。

第7条 修理机械,应选择平坦坚实地点停放,支撑牢固和楔紧;使用千斤顶时,必须用支架垫稳。

第8条 不准在发动着的车辆下面操作。

第9条 架空试车,不准在车辆下面工作或检查,不准在车辆前方站立。

第10条 检修有毒、易燃、易爆物的容器或设备时,应先严格清洗,经检查合格,并打开空气通道,方可操作。在容器内操作,必须通风良好外面应有人监护。

第11条 检修中的机械,应有“正在修理,禁止开动”的标志示警,非检修人员,一律不准发动或转动。检修中,不准将手抻进齿轮箱或用手指找正对孔。

第12条 试车时应随时注意各种仪表、声响等,发现不正常情况,应立即停车。

第二节 化学热处理

第13条 使用盐溶炉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 工具、夹具、工件等入炉必须预热焙干,严禁有水分的物质进入炉内,炉口要加盖。

2. 加盐时必须预热焙干,少量逐步加入。

3. 盐炉内溶盐不得超过容积的3/4,体积较大的工件入炉时应切断电源,防止工件与电极相碰。

4. 翻修或长期停用的盐炉,必须烘干后,才能使用。

5. 盐炉要经常保持通风装置良好,不准把头伸进排气罩内。

6. 溶解硝盐(kno3,nano3)加热温度不准超过550℃,以免引起爆炸和燃烧。硝盐着火必须用干砂覆盖,禁止用水或泡沫灭火器灭火。

7. 硝盐不准与有机物及其他盐类混装。

8. 严禁人体直接接触氰化物和氰化处理过的零件,凡氰化处理所用工夹具及零件等须用硫酸亚铁进行除毒。

第14条 操作电炉时,开关炉门和装卸工件必须切断电源,发现漏电应停止使用。禁止将湿工件送入炉内加热,炉内的氧化铁要经常清理,以防炉丝短路。

第15条 油炉必须有密封盖,当油炉着火时应立即紧闭炉盖。

第16条 淬火油槽应放在离炉1~2米处,要有盖子,工作完毕后应将盖子盖好,淬火油温一般不超过80℃(等温淬火除外)。

第17条 氮化和气体渗碳应遵守下列规定:

1. 认真检查氮化炉和气体渗碳炉及管道等处的密封,严禁漏气。

2. 严防氮化时氨分解的氢自燃,要将炉内废气妥善引出,如发现氮化包内压力突然增高,立即切断电源,将氮化包吊出,尽量加大氨压及流量,把包内危险气体排出。

3. 气体渗碳过程中应将炉内可燃气体引出。

4. 氮化包在处理6~8次后应进行退氮一次,氮化包和渗碳包应经常检查外部氮化及漏气情况。

第18条 工作场所禁止喝水饮食。剧毒品要有专人负责领用保管和处理。

第三节 高频热处理

第19条 高频炉运行前必须进行预送。送入高压前必须将移用器调至零点,输入电压不许超过1.35万伏。

第20条 加热前要调整偶合线圈,阳极电流、槽路电流不得超过规范的要求。

第10篇 建筑安装工人操作规程大模板和大板施工

第一节 大模板和预制构件的存放

第1条 大模板和预制构件,应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分区堆放,各区之间保持一定距离。存放场地必须平整夯实,不得存放在松土和坑洼不平的地方。

第2条 各种类型大模板,应按设计制造。每块大模板应设有操作平台、上下梯道、防护栏杆以及存放小型工具和螺栓的工具箱。出厂前应认真检查,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第3条 大模板存放,必须将地脚螺栓提上去,使自稳角成为70~80度,下部应垫通长木方。长期存放的大模板,应用拉杆连接绑牢。存放在楼层时,须在大模板横梁上挂钢丝绳或花栏螺栓,钩在楼板吊钩或墙体钢筋上。

第4条 没有支撑或自稳角不足的大模板,要存放在专用的堆放架内或卧倒平放,不应靠在其他模板或构件上。

第5条 外墙壁板、内隔墙板应放置在金属插放架内,下端垫通长方木,两侧用木楔楔紧。插放架的高度应为构件高度的2/3以上,上面要搭设30厘米宽的走道和上下梯道,便于挂钩。

第6条 现场搭设的插放架,立杆埋入地下50厘米,立杆中间要绑扎剪刀撑,上下水平拉杆、支撑和方垫木必须绑扎成整体,稳定牢固。

第7条 靠放架一般宜采用金属材料制作,使用前要认真检查和验收。内外墙板靠放时,下端必须压在与靠放架相连的垫木上,只允许靠放同一规格型号的墙板,两面靠放应平衡,吊装时严禁从中间抽吊,防止倾倒。

第二节 大模板安装和拆除

第8条 安装和拆除大模板,吊车司机与安装人员应经常检查索具,密切配合,做到稳起、稳落、稳就位,防止大模板大幅度摆动,碰撞其他物体,造成倒塌事故。

第9条 模板安装和拆除时,指挥、挂钩、和安装人员应经常检查吊环,对筒模要预先调整好重心。起吊时应用卡环和安全吊钩,不得斜牵起吊。严禁操作人员随模板起落。

第10条 大模板安装时,应先内后外对号就位。单面模板就位后,用钢筋三角支架插入板面螺栓眼上支撑牢固。双面模板就位后,用拉杆和螺栓固定。未就位固定前不得摘钩。

第11条 吊装大模板时,如有防止脱钩装置,可吊运同一房间的两块,但禁止隔着墙同时吊运一面一块。

第12条 有平台的大模板起吊时,平台上禁止存放任何物体。里外角模和临时摘、挂的板面与大模板必须连接牢固,防止脱开和断裂坠落。

第13条 分开浇灌纵横墙混凝土时,可在两道横墙的模板平台上搭设临时走道或其他安全措施。禁止操作人员在外墙上行走。

第14条 拆模板应先拆穿墙螺栓和铁件等,并使模板面与墙面脱离,方可慢速起吊。

第15条 清扫模板和刷隔离剂时,必须将模板支撑牢固,两板中间保持不少于60厘米的走道。

第16条 大模板放置时,下面不得压有电线和汽焊管线。采用电热法养护混凝土时,必须将模板串联并与避雷网接通,防止漏电。

第三节 内外墙板、大楼板预制构件安装

第17条 各种预制构件安装必须按施工顺序对号就位,应保持垂直稳起。就位后,立即将构件的拉杆和支撑焊牢或锚固,方可摘钩。禁止站在外墙板边沿探身推拉钩件。

第18条 从插放架起吊墙板应用卡环卡牢,垂直稳起,墙板必须超过障碍物允许高度方可回转臂杆。

第19条 上下层壁板就位后,应将预留钢筋立即焊牢,禁止下层壁板焊牢前安装上层构件。

第20条 分流水段施工,流水段端头的外墙板,一侧与横墙连接,另一侧必须用铁管和带有花栏螺栓的钢丝绳,把外墙板与楼板临时拉牢。直到与下一流水段钢筋套环串好加固后方可拆掉。

第21条 墙板就位固定后不得撬动,需要撬动调整时,应重新挂钩。墙板安装过程中禁止拆移支撑和拉杆。

第22条 外墙为砖砌体,内墙浇灌混凝土前,必须将外砖墙加固,防止墙体外涨。在拆除时,禁止把加固材料悬挂在墙体上和直接下扔。

第23条 阳台板安装就位必须逐层支设临时支柱,连续支顶不得少于三层,并应与墙体拉结牢固。阳台板预留的拉结筋与圈梁钢筋应及时焊接。

第24条 阳台栏板和楼梯栏杆,应随楼层安装。如不能及时安装,必须在外侧搭设防护栏杆。

第25条 预制构件就位焊接牢固后,应立即将吊环割掉,防止绊脚。

第11篇 建筑安装工人操作规程通风工

第1条 熔锡时,锡液不许着水,防止飞溅,盐酸要妥善保管。

第2条 在风管内铆法兰及腰箍冲眼时,管外配合人员面部要避开冲孔。

第3条 组装风管,法兰孔应用尖冲撬正,严禁用手指触摸。

第4条 吊装风管所用的索具要牢固,吊装时应加溜绳稳住,与电线应保持安全距离。

第5条 在高空安装风管、水漏斗、气帽等,必须搭设脚手架,所用工具应放入工具袋内。

第6条 使用剪板机,上刀架不准放置工具等物品。调整铁皮,脚不能放在踏板上,剪切时,手禁止伸入压板空隙中。

第7条 使用固定式震动剪,两手要扶稳钢板,用力适当,手指离刀口不得小于5厘米。刀片破损,应及时停机更换。

第8条 三用切断机剪切时,工件要压实。剪切窄小钢板,要用工具卡牢,调换或校正刀具,必须停机。

第9条 折方时,应互相配合,并与折方机保持距离,以免被翻转的钢板和配重击伤。

第10条 咬口时,手不准放在咬口机轨道上,工件要扶稳,手指距滚轮不小于5厘米。

第11条 操作卷圆机、压缝机,手不得直接推送工件。

第12篇 建筑安装工人操作规程打桩工

第一节 桩架的组装和移动

第1条 用扒杆安装塔式桩架时,升降扒杆动作要协调,到位后应拉紧缆风,绑牢底脚。组装时应用工具找正螺孔,严禁把手指伸入孔内。

第2条 安装履带式及轨道式柴油打桩机,连接各杆件应放在支架上进行。竖立导杆时,必须锁住履带或用轨钳夹紧,并设置溜绳。

第3条 导杆升到75度时,必须拉紧溜绳。待导杆竖直装好撑杆后,溜绳方可拆除。

第4条 移动塔式桩架时,禁止行人跨越滑车组。

第5条 横移直式桩架时,左右缆风要有专人松紧,两个甏头要同时绕,底盘距扎沟滑轮不得小于1米。

第6条 纵向移动直式桩架时,应将走管上扎沟滑轮及木棒取下,牵引钢丝绳及其滑车组应与桩架底盘平行。

第7条 绕甏头应戴帆布手套,手距甏头不得小于60厘米。

第8条 一根钢丝绳头不准同时绕在两个甏头上,若发生克索应立即停车反转解除。

第9条 移动桩架和停止作业时,桩锤应放在最低位置。

第二节 打混凝土预制桩

第10条 吊桩前应将桩锤提升到一定位置固定牢靠,防止吊桩时桩锤坠落。

第11条 起吊时吊点必须正确,速度要均匀,桩身应平衡,必要时桩架应设缆风。

第12条 桩身附着物要清除干净,起吊后人员不准在桩下通过。

第13条 吊桩与运桩发生干扰时,应停止运桩。

第14条 插桩时,手脚严禁伸入桩与龙门之间。

第15条 用撬棍或板舢等工具校正桩时,用力不宜过猛。

第16条 打桩时应采取与桩型、桩架和桩锤相适应的桩帽及衬垫,发现损坏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第17条 锤击不宜偏心,开始落距要小。如遇贯入度突然增大,桩身突然倾斜、位移、桩头严重损失、桩身断裂、桩锤严重回弹等应停止锤击,经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作业。

第18条 熬制胶泥要穿好防护用品。工作棚应通风良好,注意防火;容器不准用锡焊,防止熔穿漏泄;胶泥浇注后,上节桩应缓慢放下,防止胶泥飞溅。

第19条 套送桩时,应使送桩、桩锤和桩三者中心在同一轴线上。

第20条 拔送桩时应选择合适的绳扣,操作时必须缓慢加力,随时注意桩架、钢丝绳的变化情况。

第21条 送桩拔出后,地面孔洞必须及时回填或加盖。

第三节 灌 注 桩

第22条 桩管深入到设计深度后,应将桩帽及桩锤升高到4米以上锁住,方可检查桩管或浇注混凝土。

第23条 耳环及底盘上骑马弹簧螺丝,应用钢丝绳绑牢,防止拆断时落下伤人。

第24条 耳环落下时必须用控制绳,禁止让其自由落下。

第25条 钻孔灌注桩浇注混凝土前,孔口应加盖板,附近不准堆放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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