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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轮胎式起重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3-05 热度:13

汽车、轮胎式起重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1篇 汽车、轮胎式起重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执行自行式起重机安全操作一般规定中的相关内容。

(2)起重作业前重点检查:①各安全保护装置和批示仪表齐全;②钢丝绳及连接部位符合规定;③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及冷却水添加充足;④各连接件无松动;⑤轮胎气压符合标准。

(3)作业前应将全部伸出支腿,并在撑脚板下垫方木。

(4)作业中严禁板动支腿操作阀,如需调整支腿,必须在无载荷时进行,并将臂杆转至正前或正后再进行调整。

(5)伸缩式臂杆伸缩时,应按规定顺序进行。

(6)作业中发现支腿沉陷、起重机倾斜等不正常现象时,应立即放下重物,等调整完好后,才能继续作业。

(7)汽车式起重机作业时,汽车驾驶室内不得有人,重物不得超越驾驶室上方。

(8)轮胎式起重机需要带载行走时,道路必须平坦坚实,载荷必须符合相关规定,重物离地不得超过50em,并拴好拉绳,缓慢行驶,严禁长距离带载行驶。

(9)作业后伸臂式臂杆的起重机应将臂杆全部缩回放妥,挂好吊钩。

第2篇 汽车喷漆烤漆房操作规程

操作程序:

1.喷漆人员必须熟识本机性能和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2.启动喷涂作业时, 检查抽气循环是否正常;并让风机先工作5、6分钟;

3.喷涂工序完成后,离开烤房,关好门,启动烘烤程序;

4.烘烤完成待自然冷却后,进入烤房检查,要启动通风循环。

注意事项:

1 凡进入烤漆房的车辆、零部件、喷涂物料和人员,必须保持清洁、干燥,切勿人为带进油、水、粉尘,保持设备的良好性能;

2.除当次作业涂料、工具外,房内不准存放任何物品;

3.不准在烤漆房内稀释调漆;不得使用易燃、易爆有机溶剂清洁烤房;

4.烤漆房外围不准堆放易燃品、什物,更不准在外围作气焊、电焊作业;

5.每次完成作业后,及时清洁、清理、关门、关电源。进出要随手关门。

保养与维护:

1. 每天清扫地网及其下面,保证烤漆房内清洁;每天进行检查、清洁、保养维护,由责任人负责签名确认。

2. 每月清洁进气过滤网一次,视情况更换;

3. 每月清洁、整理地网过滤棉一次,视情况更换;

4. 每半年清洁、清理天花过滤棉一次;视情况更换;

5. 初级柴油滤芯器一般工作100小时需拆下清洁,200小时更换;二次滤网一般使用150小时需拆下清洁;

6. 喷油嘴使用200小时左右,如发现火焰很小且冒烟,需拆下清洗。

7. 以上规定与原《钣喷车间设备维护保养要求及管理规定》2022,3,23号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共同使用。

8. 在日检查中有违规定的将对当事人或相关人员进行处罚,第一次处罚50元,如再违反在前一次罚款基础上翻倍处罚。

第3篇 出租汽车公司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前言

为保障公司安全生产,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我公司根据国家、省和市有关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法规和规定编印《**市**出租汽车有限公司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手册》,公司要求全体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操作规程,文明驾驶,礼貌待客,服务周到,确保安全。

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

出车前的操作规程:

1、车辆安全性能的检查。主要包括车辆的制动、转向、灯光系统的性能检查,水箱的水位、机油、刹车油液位的检查、雨刮器的检查和发动机性能的检查、检查确认车门和车厢关实等,保证营运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各项技术性能指标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服务设施、设备齐全,功能有效,车容车貌、服务标志符合要求,不做个性化装饰。

2、运营证件的检查。检查运营所必备的各种证件,包括机动车驾驶证、准驾出租汽车证、车辆行驶证、车辆保险卡、准运证、计价器检定证、车船税、养路费交纳凭证、出租汽车司机治安备案证和居民身份证等。

3、运营标识的检查。检查出租汽车的运营标识,包括顶灯、监督电话、租价标签等,检查计价器的完好情况。

4、仪表仪容的检查。着装整洁合体(按规定的季节穿着职业装),仪表整洁干净,男司机不留长发、胡须,女司机不浓妆艳抹。

5、运营所需物品的检查。备足运营所需的零钞,带好运营中需要的饮用水、食品等。

6、按规定统一着装,正确佩带服务标志,配饰得体,衣着整洁、无破损、无异味。

7、仪容仪表整洁卫生,修饰大方,精神饱满,需化妆时要淡雅适度,不应在服务时化妆。

8、备足零钞和有效票据。

行车中的服务操作规程

1、车辆行驶性能的检查。随时注意车辆制动、转向、灯光系统和发动机的工作情况,保证上述系统的正常运转。

2、顶灯灯光的检查。天黑以后要打开顶灯,检查顶灯是否明亮。

3、车辆涉水后要对制动系统进行检查。

4、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操作规程,文明驾驶,礼貌待客,服务周到,确保安全。

5、运用普通话服务,使用文明用语(请、您好、对不起、谢谢、再见),做到语言文明、语气可亲、态度和蔼、微笑服务。

6、在不违反交通法规的情况下,就近靠边停车,乘客上车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主动为乘客打开车门,目视乘客上车。

7、乘客提带行李时,应协助乘客将行李放入行李厢内。行李厢应由驾驶员开启和闭锁。

8、乘客上车后,应主动提醒坐在前排的乘客系好安全带,提醒乘客不要将头、手伸出车外。劝阻乘客提出的不利于安全行车的要求。

9、开车前,驾驶员应检查车门是否关牢,问清乘客的目的地和乘车要求后,压下空车标志灯,起步行车。如乘客不知目的地的详细地址时,主动热情地帮助查找。

10、根据乘客目的地选择最近、合理的路线行驶。停车时,应在允许停车路段按乘客目的地就近停车。在交通法规禁止上下乘客的地方,驾驶员应劝拒乘客上下车。

11、营运途中,如乘客改变目的地,应按乘客意愿重新选择合理路线。

12、遇有道路交通堵塞或临时封闭等原因确需改变原行驶路线时,应按乘客意愿改道行驶。如乘客不同意改道要求下车时,应按实际里程收费,不得拒绝乘客下车或多收车费。

13、根据乘客的要求使用空调、音响等设备。劝阻乘客在车内吸烟。

14、车辆到达目的地后,驾驶员按计价器的显示金额,报清当次业务费用,主动给付本车发票。 遇计价器显示外另加收费用时,向乘客说明并交付票据。

15、乘客下车时,应提醒乘客开车门时注意行人、车辆安全,在条件允许下,协助提拿行李及物品,巡视车厢,提醒乘客带好随身物品,发现乘客遗留物品,应及时归还,向乘客道别。

16、乘客下车后,应检查座套有无污损、褶皱和车内卫生状况,确保座套整洁、车内卫生良好。

17、夜间行车应当开启出租汽车顶灯。

18、对老、幼、弱、病、残、孕、伤者等特殊乘客,应优先供车,热情主动帮助乘客顺利乘车。遇到乘客不适时,应提供必要的帮助或拨打救助电话。

19、站场(点)候客必须按规定停放等候,按先后顺序自觉排队,不穿插抢客、拉客,服从站场管理人员指挥。

20、出租汽车在营运中发生事故时,驾驶员应按规定保护好现场,及时组织抢救受伤乘客,并立即报告公安、交通(高速路事故)部门,以便及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21、出租汽车驾驶员营运中如与乘客发生矛盾和纠纷时,态度要冷静,要虚心听取乘客的批评意见,做到以理服人,得理让人,不强词夺理。

22、运营中应尊重不同国家、地区、民族的风俗习惯。耐心解答乘客提出的问题,根据乘客要求介绍当地旅游景点和风土人情。

23、遇需要救助对象时,应主动提供服务和帮助。

24、遇抢险救灾等突发事件时,应服从指挥调度。

收车后的服务操作规程

1、车厢的检查和清理。对车厢进行检查和清理,发现乘客遗失物及时上交,做好车厢和车身的卫生,关窗锁门。

2、安全、防火检查。对车辆存放的停车场的周遍环境进行检查,车辆应停放在安全区域,远离火源和危险物品,切断车辆电源,锁好门窗,有防盗系统的开启防盗系统。

3、对车辆进行维护检查,保持车况良好。

4、检查服务设施、设备,确保功能有效。

5、清洗车辆,保持车辆内外整洁,标识完整。

6、发现乘客遗留物品,应及时上缴公司待寻找失主认领。

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禁忌

1、严禁将车辆交给无出租汽车从业资格的人员驾驶营运。

2、未经乘客同意,不得再招揽他人同乘。

3、计价器发生故障,不得继续营运。

4、乘客要求等候时,不远离车辆,不鸣号催促,不翻看、藏匿乘客放在车上的物品。

5、与乘客交谈的内容应健康文明,不信谣传谣。

6、乘客之间交流时忌插话。

7、不在乘客面前挖鼻孔、掏耳朵、剃牙等。

8、不舍近求远无故绕道。不挑客,不无故拒载、议价、中途甩客和倒客。

9、不向乘客索要物品和小费,不违章使用票据。

10、不得私自调校计价器和里程表。

11、行车途中不饮食、不接打手机。不光腿、赤足,不穿拖鞋、背心。

12、不在车内吸烟,不向车外抛物,不随地吐痰、便溺。

13、不说粗话、脏话,不恶语伤人。

14、不开快车、飞车、赌气车,严禁酒后、疲劳、带病驾车。

15、载客时不应超过核定的载客人数,不装载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16、不在车内外擅自张贴广告,不在车内安装使用对讲机。

第4篇 低温液氧汽车罐车卸车操作规程

一:卸车前检查和准备工作

1:检查随车必带的文件和资料:

(1) 汽车罐车使用证;

(2) 机动车驾驶执照和汽车罐车准驾证;

(3) 押运员证;

(4) 准运证;

(5) 汽车罐车定期检验报告复印件;

(6) 液面计指示刻度与容积的对应关系表,在不同温度下,介质密度、压力、体积对照表;

(7) 运行检查记录本;

(8) 汽车罐车装卸记录

2:检查罐车储液量、罐车压力、允许充装量。

3:检查罐车消防器材以及安全附件是否完好。

4:检查罐车外观是否凹陷,真空是否完好。

二:正常卸车程序

1:罐车到达公司充瓶储罐区域后,配送驾驶员首先应停稳罐车,押运员则将制动块垫于罐车的右后轮处,同时需确认所要充装的储罐介质与所送货物介质是否一致,待确认一致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操作;

2:配送驾驶员或押运员通知充瓶车间收货人员来到充装现场,共同确认卸液前的储罐液位及罐内压力,做好记录;

3:在驾驶员的监护下,押运员连接充装软管,软管的连接必须紧固、良好、不得漏液。打开罐车增压阀进行增压,准备卸液;

4:连接软管后,押运员应先慢慢打开罐车的吹除阀,用气相介质向软管连接部分吹除,把空气吹除干净,以确保充装介质的质量;

5:吹除2~3分钟后,押运员应立即关闭吹除阀,慢慢打开罐车下阀(出液阀),同时慢慢打开受液储罐上阀(进液阀)。此时进入罐车向受液储罐卸液的状态。操作阀门时,押运员必须关注罐车和储罐的压力表,避免压力剧烈变动。

6:如需要保持工作压力的,押运员还应不断调节受液储罐的上、下阀,进行压力稳定控制。

7: 整个卸液过程中,罐车驾驶员、押运员必须严密监视罐车、储罐的压力及液位,如有异常押运员和驾驶员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杜绝事故的发生。

8:受液储罐开始进液后,如液位计读数一直无变化,押运员应立即停止操

作,并由驾驶员通知有关维修人员,在采取相应安全措施后再操作,以防止因液位计故障而导致过量充装。

9:当受液储罐溢流阀出液,押运员应立即关闭罐车下阀(出液阀),关闭受液储罐的上阀(进液阀),停止卸液。此时说明受液储罐已满罐位,严禁过量充装。

10:同时押运员关闭罐车的增压阀,打开受液储罐(或罐车)的吹除阀,释放软管连接部分的残液,并确认吹除阀出口已无残液,充装软管内余压已释放,确保两侧阀门均紧闭良好,才能卸除软管连接部分(包括转换接口)。

11:卸液完毕后驾驶员会同车间收货人员共同确认受液后的罐位及压力,同时在确认单上签名确认,以备核查。

12:按照称重要求,应空车回磅以确保实际卸液重量,驾驶员将磅单与已签名确认的液体产品提货单(注明实磅数量),交给发货员,予以确认。

三:卸车后检查

1:检查受液储罐内压力是否稳定;

2:受液储罐及送液槽罐的上下进液阀的关闭情况是否良好;

3:储罐的罐体外壁的温度是否有过低的情况;

四:异常情况紧急停车处理程序

1.当储罐内压力上升接近最高工作压力时,应立即打开储罐气体排放阀进行卸压。

2.当出现安全阀起跳不回座或爆破片破裂时,应暂时关闭其根部阀,迅速向上级报告组织抢修。此时,应密切监视储罐压力的变化情况,必要时打开气体排放阀卸压,待安全阀修复回座或更换好爆破片后再打开根部阀。

五:注意事项

1.阀门的启闭应缓慢,防止太快太猛。

2.操作过程中要经常检查以下项目:

(1)阀门是否处于正确的启闭位置;

(2)压力表、液位计是否准确,防止液位过低造成抽空。

(3)设备管道、阀门有无泄漏、堵塞;

(4)储罐安全阀和防爆片是否存在超压不开启、不爆破的现象。若存在,应立即校准安全阀和更换防爆片。

3.操作中应避免液氧与皮肤接触。

4.检查储罐的跑冷情况,防止液氧泄漏。

5.储罐内有压力时,禁止维修或紧固。需要带压操作时,必须制定好安全措施和操作程序。

第5篇 汽车维修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1. 工作前应检查工具和举升起重设备是否完好,禁止使用有毛病和不适用的工具和机具。

2. 顶垫车辆必须牢固可靠,使用电动举升器顶车时,前后应同步,并注意举升器的最高行程,切勿超过。放下车辆前应与周围的人预先打招呼,确认无人在车底下工作和无什么障碍物时,方能启动举升器把车辆放下,并注意举升器最低行程,不要全靠限位的行程开关来停止举升器。

3.严禁在没有垫稳车轮的情况下,在车下进行保修作业。

4. 不准在吊起的物件下面进行作业,必须在专用座架上进行总成和部件的拆装。

5. 清洗零件应在专设的洗件盒或洗件池(工作台)内进行,非必要时,禁止使用汽油清洗零件。某些零部件如发电机、起动机、离合器片、刹车磨擦片等需要汽油清洗时,必须使用无添加剂的工业洗涤汽油,并严禁烟火。用后的汽油应集中处理,不得随便乱放、乱倒,以免引起火灾。

6. 拆装汽车时应使用专门的拉压器和成套扳手,禁止用手锤,錾子代替扳手使用。

7. 拆下半轴、传动轴等轴类长零件,不可竖在车身附近旁,应当平放在座架上以防倒下伤人和刮伤车身。

8. 禁止用扳手链接使用或加接管子来增加其扭力,应选择合用的或特制的扳手。

9. 禁止使用无手柄的锉刀和手柄不牢的锤子,不能使用手锤直接敲打淬火工件,而必须通过铜条之类的软金属,以免铁淬伤人。

10.使用砂轮机必须遵守砂轮机的使用规程,并戴上防护眼镜。

11.使用移动或电动工具和风动工具,须熟悉其安全操作规程。将电动工具移到工作地点后,才能接电使用。工作完毕后,不准用接线的粗暴办法拨插头,而应该先关闭电源开关,再用手把插头拨下。

12.使用风动轮胎螺丝拆装机时,应该用冲击次数来控制螺丝的扭力,切勿过松和过紧,对于滑角的套筒应及时更换,拧紧螺丝应对称进行。

13.使用电动钢板椅马螺丝拆装机时,其扭力的控制全凭经验,边上紧边注意钢板的位置是否对正,一个钢板总成的椅马螺丝应对称逐步拧紧。

14.使用钻床时,须遵守其安全操作规程,工件应牢固地夹持在工作台虎钳中。

15.在帮助焊工焊接工件时,须戴上防护眼镜和手套。

16.在车底下工作时,必须使用卧板。

17.装钢板销子绝对禁止用手指伸入销孔对正,应该用对孔工具校对。

18.禁止将工具零件放在驾驶室顶上或发动机及叶子板上,应放在工具车和工具台上。

19.禁止正在试验刹车系统或离合器时,人在车底下工作。

20.禁止在保修车辆上随意摆弄变速杆、起动马达开关等操纵件。

21.进行发动机保修作业和传动系统保修作业前必须把电源总开关打下(未装电源总开关的应拆下电源线并包扎好)。

22.修理油箱需要放油时,周围应严禁烟火、停止风、电焊作业,抽油机应是密封式,盛油桶应加盖密封放在安全的地方。

23.车内所用一切油料及易燃物品应放在安全地方,禁止油污落地、禁止油污沾在轮胎上。

24.对下列有关安全部件必须由作业组长(主修)复检,派工质检员必检:

1) 方向盘--工字架、转向节主销,方向盘自由转动量,转向节、球头肖、横直拉杆、三臂(转向节臂、梯臂、垂臂)。2) 制动系统--总泵、分泵、制动鼓、制动摩擦片、制动软管。

3) 后桥--轮觳、后桥壳、半轴套管及其螺纹、螺母和锁紧垫圈。

4)发动机-活塞、活塞环、研磨气门、检修连杆及大小轴承。

25.凡有弹簧垫圈、开口销、保险垫片等防松装置的,复装时务必如数装上,不准将就使用。

第6篇 载重汽车操作规程

1. 气制动的汽车,严禁气压低于25公斤/厘米2时起步,若停放在坡道上,气压低于425公斤/厘米2时,不得滑行发动。

2. 货车载人,应按车辆监理部门规定执行,任何人不得强令驾驶员违章带人。载人车辆的安全装置必须良好。

3. 装载机构其他货物时,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厢20厘米,高度从地面算起不得超过4米,长度前后共不得超过车身2米,超出部分不得触地,并应摆放平稳,捆扎牢固,如装运异形特殊物体,应备专用搁架。

4. 运输超宽、超高和超长的设备和构件,除严格遵守交通部门的有关规定外,还必须事先研究妥善的运输方法,订出安全措施。

5. 装运易燃、易爆或其他危险物品时,应遵守有关安全行车规定。

第7篇 车身清洁维护汽车美容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时应穿紧身的工作服,并按规定使用防护用品。

2、使用电动工具、电动机械的外壳应可靠接地,引入导线,应使用截面符合安全电流的橡皮软线。

3、车辆应停放在厂房或本厂停车场内操作,不准占用道路和公共场所进行作业。

4、使用油性清洗剂,去油剂等溶剂,应注意防火,并远离火种。

5、作业场所应配备消防设施和安全设施,并做好防火工作。

6、清洗后的废水应经沉淀后,在厂内排入下水道,禁止排在公路上或河道、农田内,除垢的废渣应按规定集中处理。

7、汽车上操作应遵守“汽车维修安全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

第8篇 汽车站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2、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3、做好危险路段记录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特别是山区道路行车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4、不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货物,应当按规定查验有关手续,符合要求的方可承运。

5、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

6、做到反三违: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不违反操作规程。

7、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抢救伤员和货物财产,协助事故调查。

8、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9、不违章作业,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3小时

第9篇 小型吊车及汽车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起重作业人员必须持操作证上岗。风力五级以上应暂停工作。

2.吊车吊臂与高压线应保持下列距离:电压少于1000伏者距离大于2米;电压由2000伏至20000伏者距离大于4.5米。

3.必须打支腿作业。打支腿后回转支承处应水平,其倾斜度不得大于10。

4.支腿与支承面必须垂下,支腿与地面间应铺垫80mm厚的硬木板。

5.起重机吊重作业中,不准扳动支腿手柄,如果要调整支腿,一定要先将所吊重物放落地面。

6.在作业前应检查吊机安全保护装置及钢丝绳、吊钩等吊具,均应保持完好,起动后应空载运转,检查各部件工作是否正常。必须按吊车起重特性表所规定起重量及吊距范围内操作。严禁超负荷作业。

7.当实际起重接近起重表所规定的起重量时,吊臂只能向后方起吊,左右回转不准超过450c。

8.当场地比较松软时,必须进行试吊(吊重离地高不大于30cm),检查各支腿有无松动或下陷,如发现有变动,不可起吊。

9.吊钩(或提升滑轮组)提升时与吊臂头部距离应少于0.5米。吊钩下降至最低点时,卷筒应保留3圈以上的钢丝绳。

10.当起重机以最大仰角作业时,卸载时,应先将重物放下地面并保持钢丝绳拉紧状态,然后将吊臂放低一些再摘吊(防止吊机向后倾复)。

11.吊重后变幅应在起重表规定范围内,并尽量缓慢进行。

12.负荷在空中,司机不准离开驾驶室,吊臂下不准站人和通过。

13.吊重作业时应有起重工(路桥工程为桥工或已培训专职人员)负责指挥,在作业现场有其它人员操作时,当起吊及放下时必须发出信号,作业难度较大的吊装作业,必须由有关人员先做好吊装方案,在作业过程中派专人观察起重机安全状态。

第10篇 汽车电气检修室安全操作规程

1、学生必须在老师带领下有秩序进入实操场地,不得再无老师带领下擅自进入;实操时一定要衣冠整齐,袖领必须扣好,严禁穿拖鞋。

2、要清楚实操室灭火器的摆放位置以及使用方法。

3、实操时,严格按实操老师要求去做,不能操作老师规定之外的项目。

4、使用工量具、检测仪器前,应认真掌握工量具、检测仪器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5、使用检测仪器时,应按照要求正确接线,以免损坏设备;操作时要按实操要求去操作仪器面板上的开关(或按钮),与本次实操无关的仪器设备不得乱动。

6、清洗用油、润滑油脂及废油脂,必须指定地点存放。废油、废棉纱不准随地乱丢。

7、工作环境应干燥整洁,不得堵塞通道。

8、多人操作的工作台,中间应设防护网,对面方向操作时应错开。

9、在进行电气检修操作时,必须在老师的指导下进行,避免违规操作。

10、熟悉充电机的使用方法,正确使用充电机。充电机中通强电的连接导线应有良好的绝缘外套,芯线不得外露;使用充电机前,正、负极必须连接正确,避免连接错误烧毁设备。

11、在进行带电操作时,必要严格按照老师的指导进行操作,避免出现短路故障,烧毁线路或设备。

12、在出现意外情况时,应沉着冷静,第一时间进行断电操作,避免事故进一步扩大。

13、在进行强电或具有一定危险性的操作时,应有两个人合作,在接通交流220伏电源前,应通知合作者。

14、万一发生触电事故时,应立即迅速切断电源,如距电源较远,可用绝缘器具切断电源线,使触电者立即脱离电源,并采取必要的急救措施。

15、搬动仪器设备,必须轻拿轻放,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调换仪器设备,更不能擅自拆卸仪器设备。

16、实操过程中,精神必须集中,当闻到焦臭味,见到冒烟和火花,听到“噼啪”响,感到设备过热或出现保险丝熔断等异常现象,应立即停机并切断电源,在故障未排除前不得再次起动。

17、切实注意安全,发生意外事故要及时报告;若因违反操作规程发生事故,损伤自己或他人,由违章者负主要责任。

18、操作完毕后,必须保养维护设备,清洁场地,交回工具,经老师检查,同意后才能离开工地,而且不准带走任何属于工场的财物,一经发现,作盗窃论处。

第11篇 qy25型汽车式起重机操作规程

根据统计资料,汽车起重机和轮胎起重机事故几乎有65%都是由于操作不当造成的。为了保障人身安全和国家财产不受损失,操作者应严格遵守起重机械安全规程和有关起重机的操作规定。

下面是日常容易反复出现的错误,需特别加以注意:

1)工作期间的疏忽大意。例如回转速度太快;制动速度太快;斜拉;钢丝绳松动;超载;路面塌陷;重物固定错误;操纵错误或钢丝绳旋转;发动机超速运转;碰撞桥梁和屋顶或高压架空电线;水平支腿伸出宽度不够;使用桁架副臂时主臂超过允许变幅范围;不注意公路行驶要求以及其他各种人为的错误。

2)汽车起重机和轮胎起重机事故约有20%是由于操作或保养不当。例如:缺少燃油、润滑油或防冻液;油污或灰尘;钢丝绳断裂;轮胎损坏;力矩限制器、限位开关或其他限位开关故障;离合器没有完全啮合;制动器失灵。

液压系统故障有软管破裂、接头松脱等。

3)起重机减少事故的措施。选择工作地点非常重要,起重机应用尽可能小的幅度进行工作,在起重必要的运动范围内应无障碍物影响,地基必须能承受预计的载荷。

起重机作业时,必须检查所有安全装置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起重机的操作者要严格按照幅度指示器所规定的载荷进行吊载,不允许吊载超过规定幅度下的起重量。

第12篇 载重汽车: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1.装载物品应捆绑稳固牢靠。轮式机具和圆筒形物件装运时应采取防止滚动的措施。

2.不得人货混装。因工作需要搭人时,人不得在货物之间或货物与前车厢板间隙内。严禁攀爬或坐卧在货物上面。

3.拖挂车时,应检查与挂车相连的制动气管、电气线路、牵引装置、灯光信号等,挂车的车轮制动器和制动灯、转向灯应配备齐全,并应与牵引车的制动器和灯光信号同时起作用。确认后方可运行。起步应缓慢并减速行驶,宜避免紧急制动。

4.运载易燃、有毒、强腐蚀等危险品时,其装载、包装、遮盖必须符合有关的安全规定,并应备有性能良好、有效期内的灭火器。途中停放应避开火源、火种、居民区、建筑群等,炎热季节应选择阴凉处停放。装卸时严禁火种。除必要的行车人员外,不得搭乘其他人员。严禁混装备用燃油。

5.装运易爆物资或器材时,车厢底面应垫有减轻货物振动的软垫层。装载重量不得超过额定载重量的70%,装运炸药时,层数不得超过两层。

6.装运氧气瓶时,车厢板的油污应清除干净,严禁混装油料或盛油容器。

7.在车底下进行保养、检修时,应将内燃机熄火,拉紧手制动器并将车轮楔牢。

8.车辆经修理后需要试车时,应由合格人员驾驶,车上不得载人、载物,当需在道路上试车时,应挂交通管理部门颁发的试车牌照。

9.在坡道上停放时,下坡停放应挂上倒档,上坡停放应挂上一档,并应使用三角木楔等塞紧轮胎。

《汽车、轮胎式起重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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