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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钩工安全操作规程(十一篇)

发布时间:2024-04-23 热度:71

把钩工安全操作规程

第1篇 把钩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1条 斜井把钩工必须懂得所使用车辆、防跑车及跑车防护装置、工具等设备设施的结构以及使用性能,并能正确处理运行中出现的一般故障,经培训考试合格发证后,持证上岗。

第2条 运行车辆的倾斜井巷,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不作业”的规定,把钩工负责监督执行。

第3条凡是倾斜井巷上部车场(或井口)的阻车器或挡车栏必须经常处于关闭状态,放车时方准打开。

第4条 超过12°的斜井提升,应加装保险绳。

第5条上岗前必须扎紧袖口和腰带,做好自身安全保护。

二、准备工作

第6条把钩工上岗后,必须详细检查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连接装置、保险绳、钩头和接头(钩头与钢丝绳的连接)以及各种使用工具是否完好、齐全、灵敏可靠,并查看钩头15米以内的钢丝绳是否有打结、压伤、死弯等不安全隐患,如不符合提升要求,严禁提升。

第7条详细检查斜巷内有无障碍或影响安全提升的不安全隐患,以及有无其它工作人员进行工作,如有则要及时处理消除,通知其他工作人员撤到安全地带,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提升。

第8条认真检查设备、材料,必须捆绑固定牢靠,重心必须稳定。

第9条认真检查核对所挂车辆的重量和数量,是否符合规定。

第10条运送超重、超高、超长、超宽设备、材料等物件应有安全提升措施,方准提升。

第11条斜井运送爆破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1.首先和信号工联系检查信号装置是否可靠,如信号不清晰或不完好、不可靠,严禁运送。

2.运送硝化甘油类炸药和电雷管必须装在专用的、带盖的有木质隔板的车箱内,车箱内部铺有胶皮或麻袋等软质垫层,并只准放一层爆破材料,其它类炸药箱可以装在矿车内,但码放高度不得超过矿车边缘,否则严禁运送。

3.炸药和电雷管必须分开运输,否则严禁运送。

4.必须在提升前通知绞车司机和各水平把钩工注意,车辆运行速度不得超过1米/秒。

5.运送爆破材料时,不得同时运送人员和其它设备材料或工具等。

三、摘挂钩操作程序

第12条待车停稳后方可进行操作,严禁车未停稳就摘挂钩。

第13条把钩工操作时站立的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严禁站在道心内,头部和身体严禁伸入两车之间进行操作,以防车辆滑动碰伤身体。

2.必须站立在轨道外侧,距外侧钢轨200毫米左右进行摘挂钩。

3.在单道操作时,一般应站在信号位置同一侧或巷道较宽一侧。

4.在双道操作时,应站在双道之间进行摘挂钩,如甩车场双道之间安全间隙达不到《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应站在人行横道一侧进行摘挂钩。

5.摘挂完毕需越过串车时,必须从车辆运行上方越过,严禁从两车辆之间或车辆运行下方越过。

第14条摘挂钩时如遇到摘不开、挂不上时,严禁蹬绳操作,必须采用专用工具操作,以防车辆移动使身体倾斜摔倒,造成事故。

第15条挂人车时,首先应详细检查人车各部位(特别是人车所带的防坠器)、保险绳、连接装置,确认完好,灵活可靠,然后挂好钢丝绳进行试车。试车时除跟车工外其它人员禁止乘车,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运送人员。

第16条斜井提升物料时,发现牵引车数超过规定,连接不良或装载物料超重、超高、超长、超宽时,都不得发开车信号。

第17条特殊设备、材料及长大物件,要严格按照总工程师批准的安全技术提升措施作业,采用专用的连接装置,由专人指挥进行提升。

第18条 把钩工在每次挂钩完毕,必须对车辆各部位、保险绳、连接装置等再详细检查一遍,看是否完好正确,牢固可靠,然后t望车辆运行方向有无障碍和隐患,确认安全后打开上部车场(或井口)挡车器或挡车栏,进入躲避洞、信号硐室或安全地带,方准发给信号工开车指令。

第19条 车辆运行时,把钩工要严密注视车辆运行状态,发现异常或事故,及时与信号工联系发送紧急停车信号,立即赶赴现场,详细检查,确定异常或事故性质,拿出处理意见,进行处理。

第20条把钩工工作完毕,必须清理现场。将钢丝绳、保险绳、工具和多余不用的连接环、插销等连接装置放置在轨道以外的安全可靠地带,上部车场(或井口)把钩工还应检查挡车器或挡车栏是否处于关闭状态,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现场,以防发生意外。

四、其它规定

第21条倾斜井巷在轨道维护、掉道处理、检修等工作之后,在提升之前,把钩工必须对轨道线路、巷道环境有无障碍、隐患、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等进行详细检查,并且进行一次空车试运行,证实巷道、轨道和各种安全装置没有问题后,方准提升。

第22条串车进出车场,把钩工应做到目接目送,与信号工配合默契,以便做好随时发出停车信号的准备。

第23条在倾斜井巷设置的风门,当车辆通过后,必须能够自动关闭并严禁同时打开两道风门,防止风流短路,造成意外事故。

第24条上岗期间必须忠于职守,对于不符合提升规定以及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严禁摘挂钩进行提升作业。

第25条把钩工必须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严格执行斜井的有关安全规定。

第2篇 付井上下信号把钩工联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付井上下信号把钩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付井上下信号把钩工同其他工作人员必须密切配合,联合操作,共同把好安全关。

3、井口房和距井口20米以内严禁吸烟和明火,需要明火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报矿领导批准。

4、井口房内除井口工作人员、下井人员、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随便进入,严禁任何人往井下扒瞧。

5、井口、井底信号房内,除信号工、机械操作员、检修、检查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随便进入。

6、上下井人员必须排队等候依次上下罐笼,不得拥挤吵闹,要听从把钩工指挥,罐笼内每次乘人不得超过二十八人。

7、当罐笼内已装有物料或已进矿车,无论有无空间,都不准再搭乘人员。

8、下井人员执行由井口东码进井底东码出,上井人员执行由井底西码进井口西码出的制度,严禁不按规定进出罐笼。

9、在提升物料和上下人员时,井底、井口信号工及机械操作员、东西码把钩工四个人缺一不可,特殊情况,经区值班同意:信号工和机械操作员可由一人担任。

10、顶罐笼内罐(车)时,必须使用专用工具。

11、提升物料长超过4.3米,宽超过1.2米,高超过1.8米,重超过7吨,任何一项超限都不准上下井,如果要上下井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报矿领导批准。

12、长超过2米,小于4.3米的罐(车),必须单独提升,提升时把罐车推至罐笼中间,两头用木楔将轮掩好,保证罐车不在罐笼内窜动。

13、回大件、回轨道等长料时,必须报矿领导批准,按专项措施执行。

14、付井信号联系内容规定:连续四下钟为联系提升人员;连续两下钟为联系提升物料,其它信号严格按信号标签显示执行。

15、非当班信号工严禁操作信号.当班信号工在当班期间应该填好必要的信号发送、故障处理等原始记录,以备检查维修与事故追查处理。

16、正常情况下,只准使用主用信号系统,只有其发生故障时或在紧急情况下才准使用备用信号系统。

二、交接班规定:

1、罐笼正在提升运行中,一律不准进行交接班,必须待罐笼到位停稳,并打定点信号后才准交接。

2、接班人因故迟到时,交班人不得离开工作岗位,或私自找人代替,应及时汇报区值班派人接班后才能离开。

3、交接人如果发现接班人有饮酒、精神状态不正常或有病时不准交班,应立即报告区值班处理。

4、交班人应把本班运转情况、信号设备有无故障、本班发生事故及处理经过或领导指示,详细向接班人介绍。

5、交接双方必须在工作现场,与绞车司机互相通话联系好试一次信号,并试操作一次推车器、摇台、腰挡、底挡、安全门等。

6、交接人如果认为交班人交代不清楚时,不应接班,应让其详细交代清楚后在走。

7、交接双方必须履行正规交接手续,认真填好岗位评估单。

三、提升前的检查工作

1、信号工要检查信号台上的各种信号指示灯是否完整完好,信号联系是否灵活好用,信号房内各项设备是否齐全无损。

2、机械操作员要检查操作台上各种手把、按扭是否齐全好用,各种管路有无漏风现象,联锁装置是否可靠,并试操作罐笼的底挡、腰挡、安全门、阻车器、推车器等是否灵活有效。

3、把钩工要检查腰挡位置是否正确,摇台起落是否灵活,罐笼门是否完好,罐笼内有无杂物。

4、放罐人员要检查气动道岔是否操作灵活好用,岔夹是否密贴、前后阻车器是否有效。

5、信号工、操作员、把钩工还要经常检查气压表的压力情况,气压小于每平方厘米5公斤时要停止操作所有阻车器,并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

6、待各项工作检查完毕均符合要求时方可组织提升。

7、提升物料时井口井底作业场地内严禁其他人员进入。

四、提升物料时的操作

1、首先井上、下信号工要用电话或打钟方式互相联系好。由信号工组织通知操作人员、把钩工、放罐工、掩罐工准备作业,然后开始联合操作。

2、放罐工先看一下,摇台根部阻车器,如起来有效然后打开气动道岔使罐车到所需要的方向,放下前阻车器放两个罐,并用木棍掩住罐轮掌握自溜速度有随时能停住车的把握运行到摇台根部。井口东码、井底西码每次提升前只允许停放两个罐车,不得多放罐,严禁摇台根部阻车器未复位就放罐。

3、机械操作员打开安全门且摇台放下后,把钩工负责去把罐笼门插好使其紧靠罐笼两边,东码把钩工负责东门,西码把钩工负责西门,然后各自检查摇台前端是否与罐笼内轨槽严和,摇挡位置是否正确,一切检查无误后,操作员放下摇台根部阻车器,放下底挡开推车器,与把钩工配合将罐车顶进罐笼。

4、正常提升时,罐笼内罐车没掩着,井底东码、井口西码罐车不满,机械操作人员可直接操作,待罐车顶到罐笼内正常位置后,上底挡,关安全门、起摇台使阻车器复位。东西码把钩工各自检查无误后,井上西码把钩工通知东码把钩工,东码把钩工通知信号工。井下东码把钩工通知西码把钩工,西码把钩工通知信号工。

第3篇 付井上下信号把钩工联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付井上下信号把钩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付井上下信号把钩工同其他工作人员必须密切配合,联合操作,共同把好安全关。

3、井口房和距井口20米以内严禁吸烟和明火,需要明火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报矿领导批准。

4、井口房内除井口工作人员、下井人员、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随便进入,严禁任何人往井下扒瞧。

5、井口、井底信号房内,除信号工、机械操作员、检修、检查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随便进入。

6、上下井人员必须排队等候依次上下罐笼,不得拥挤吵闹,要听从把钩工指挥,罐笼内每次乘人不得超过二十八人。

7、当罐笼内已装有物料或已进矿车,无论有无空间,都不准再搭乘人员。

8、下井人员执行由井口东码进井底东码出,上井人员执行由井底西码进井口西码出的制度,严禁不按规定进出罐笼。

9、在提升物料和上下人员时,井底、井口信号工及机械操作员、东西码把钩工四个人缺一不可,特殊情况,经区值班同意:信号工和机械操作员可由一人担任。

10、顶罐笼内罐(车)时,必须使用专用工具。

11、提升物料长超过4.3米,宽超过1.2米,高超过1.8米,重超过7吨,任何一项超限都不准上下井,如果要上下井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报矿领导批准。

12、长超过2米,小于4.3米的罐(车),必须单独提升,提升时把罐车推至罐笼中间,两头用木楔将轮掩好,保证罐车不在罐笼内窜动。

13、回大件、回轨道等长料时,必须报矿领导批准,按专项措施执行。

14、付井信号联系内容规定:连续四下钟为联系提升人员;连续两下钟为联系提升物料,其它信号严格按信号标签显示执行。

15、非当班信号工严禁操作信号.当班信号工在当班期间应该填好必要的信号发送、故障处理等原始记录,以备检查维修与事故追查处理。

16、正常情况下,只准使用主用信号系统,只有其发生故障时或在紧急情况下才准使用备用信号系统。

二、交接班规定:

1、罐笼正在提升运行中,一律不准进行交接班,必须待罐笼到位停稳,并打定点信号后才准交接。

2、接班人因故迟到时,交班人不得离开工作岗位,或私自找人代替,应及时汇报区值班派人接班后才能离开。

3、交接人如果发现接班人有饮酒、精神状态不正常或有病时不准交班,应立即报告区值班处理。

4、交班人应把本班运转情况、信号设备有无故障、本班发生事故及处理经过或领导指示,详细向接班人介绍。

5、交接双方必须在工作现场,与绞车司机互相通话联系好试一次信号,并试操作一次推车器、摇台、腰挡、底挡、安全门等。

6、交接人如果认为交班人交代不清楚时,不应接班,应让其详细交代清楚后在走。

7、交接双方必须履行正规交接手续,认真填好岗位评估单。

三、提升前的检查工作

1、信号工要检查信号台上的各种信号指示灯是否完整完好,信号联系是否灵活好用,信号房内各项设备是否齐全无损。

2、机械操作员要检查操作台上各种手把、按扭是否齐全好用,各种管路有无漏风现象,联锁装置是否可靠,并试操作罐笼的底挡、腰挡、安全门、阻车器、推车器等是否灵活有效。

3、把钩工要检查腰挡位置是否正确,摇台起落是否灵活,罐笼门是否完好,罐笼内有无杂物。

4、放罐人员要检查气动道岔是否操作灵活好用,岔夹是否密贴、前后阻车器是否有效。

5、信号工、操作员、把钩工还要经常检查气压表的压力情况,气压小于每平方厘米5公斤时要停止操作所有阻车器,并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

6、待各项工作检查完毕均符合要求时方可组织提升。

7、提升物料时井口井底作业场地内严禁其他人员进入。

四、提升物料时的操作

1、首先井上、下信号工要用电话或打钟方式互相联系好。由信号工组织通知操作人员、把钩工、放罐工、掩罐工准备作业,然后开始联合操作。

2、放罐工先看一下,摇台根部阻车器,如起来有效然后打开气动道岔使罐车到所需要的方向,放下前阻车器放两个罐,并用木棍掩住罐轮掌握自溜速度有随时能停住车的把握运行到摇台根部。井口东码、井底西码每次提升前只允许停放两个罐车,不得多放罐,严禁摇台根部阻车器未复位就放罐。

3、机械操作员打开安全门且摇台放下后,把钩工负责去把罐笼门插好使其紧靠罐笼两边,东码把钩工负责东门,西码把钩工负责西门,然后各自检查摇台前端是否与罐笼内轨槽严和,摇挡位置是否正确,一切检查无误后,操作员放下摇台根部阻车器,放下底挡开推车器,与把钩工配合将罐车顶进罐笼。

4、正常提升时,罐笼内罐车没掩着,井底东码、井口西码罐车不满,机械操作人员可直接操作,待罐车顶到罐笼内正常位置后,上底挡,关安全门、起摇台使阻车器复位。东西码把钩工各自检查无误后,井上西码把钩工通知东码把钩工,东码把钩工通知信号工。井下东码把钩工通知西码把钩工,西码把钩工通知信号工。

第4篇 小绞车司机把钩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1条小绞车(运料小绞车)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达到“三懂”(懂构造、懂性能、懂基本原理)、“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维护、会处理故障),考试合格并持有合格证,方准上岗操作。

第2条运料小绞车必须使用双向电铃信号或无声信号装置,信号要灵敏可靠,听不清信号不准开车。联系信号规定如下:

一次长铃——停车;

连续二次铃——开车;

连续三次铃——倒车松绳;

连续乱铃——掉道或有事。

第3条所有电缆线不许明接,防爆铃盒、开关和按钮不准随意打开,出现问题由电工停电进行处理。

第4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要及时停车。

第5条严格遵守“开车不行人,行人不开车”制度。不禁跟车或蹬钩上、下车。

第6条把钩工必须待车停稳按规定车数挂车和摘钩。

二、准备、检查与处理

第7条准备:

工具:钳子、扳手、长柄铁钩等;

配件:油壶、螺钉等。

第8条检查与处理。

1、绞车附近的顶、帮支护应牢固可靠,巷道内无影响绞车运行的杂物堆积。

2、打压、戗柱的绞车,其压、戗柱要牢固有劲。固定底座的绞车,地脚螺钉必须紧固可靠;

3、绞车突出部位距轨道侧不小于0.5米;

4、开关应上架摆放稳当,电缆要悬挂整齐,操作按钮要安装在操作方便及不受碰撞处;

5、绞车各部件、螺栓、垫圈、护罩等要紧固齐全,制动闸和离合闸要灵活好用;

6、绞车的减速器和轴承油量要充足、不漏油,油质必须合格;

7、信号要灵敏可靠,并符合完好要求;

8、钢丝绳在滚筒上固定要牢固可靠,排绳要整齐,一个捻距内断丝面积不允许超过原钢丝绳总断面积的5%;

9、地滚和立滚要固定牢固,转动灵活;

10、挡车装置应牢固可靠,使用灵活,并符合有关要求;

11、钢丝绳钩和保险绳钩绳卡和绳皮要齐全牢固,两绳卡之间距离要符合规定;

12、道岔和岔尖必须搬动灵活和符合质量要求。

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如自己无法处理,要及时汇报班、组长,进行妥善处理后方可进行操作。

第9条车辆掉道的处理。

1、及时停车并将钢丝绳绷紧;

2、由上把钩工到车辆的上方,观察和了解现场情况,下把钩工负责禁止行人通过;

3、靠近车辆下侧打两根斜撑木,撑木必须使用φ0.18米以上的优质木头,用木楔打紧背牢;

4、将车辆后车辆用木楔背好;

5、用千斤顶将前车轮顶起并超过轨道高度;

6、人员站在车辆的上方斜侧,用撬棍将前轮撬上轨道;

7、将前车轮用木楔背好;

8、人员站在车辆的侧面,用千斤顶将后车辆顶起并超过轨道高度;

9、用插棍将后车轮插上轨道;

10、检查轨道是否符合规定,发现问题妥善处理;

11、用锤打掉车辆下方两根撑木;

12、清理车辆周围撑木、工具等,人员往上撤离至安全地点方可正常操作。

三、操作及其注意事项

第10条拉车时的操作。

1、当听到拉车信号后,及时打“回头铃”(拉车信号);

2、松开制动闸和离合闸,按起动按钮;

3、轻压离合闸,使车轮慢慢起动后再将离合闸压下;

4、听到停车信号后,慢松离合器,同时将制动闸压下,将停止按钮。

第11条松车时的操作。

1、当听到松车信号后,及时打“回头铃”(松车信号);

2、松开离合闸,压下制动闸,按起动按钮;

3、慢松制动闸,均匀松车;

4、听到停车信号后,将制动闸压下,同时按停止按钮。

第12条注意事项。

1、没有深度指示器的小绞车,应在钢丝绳和滚筒上做出指示记号,以便及时减速及停车;

2、绞车在运转中,司机应经常注意电机和机械的响声,如声音不正常或有特殊的震动时,应立即停车检查原因;

3、钢丝绳在滚筒上缠绕时,应按顺序排列,最外层距滚筒边缘的高度,至少应为绳径的2.5倍。底绳在滚筒上弹绕,不得少于3圈。

4、绞车运行中,严禁用手或脚直接拨动钢丝绳和检查机器的传动部分,检查绞车轴承的温升和油量时必须停车;

5、空重车不准在坡上吊钩停放,中途需要装卸时,应相互联系好以后进行,但严禁摘钩,车的下方应打好撑木,司机要压好制动闸,车辆下方不得有人;

6、禁止绞车司机擅自离开绞车。绞车处于工作状态时,两手不准离开制动闸和离合闸。

第13条上把钩工的操作顺序:

挂好绳钩和保险绳钩→在车辆运行的前方挂上红灯→将车推至挡车器处→与司机联系将钢丝绳绷紧→站在轨道的→站在轨道的一侧打开挡车器→与绞车司机联系将车缓慢推或拉向变坡点处下放。

第14条下把钩工的操作顺序:

当听到打松车信号后,打开坡底的挡车装置→当车辆松到合格位置,钢丝绳不再处于工作状态时,打停车信号→待车辆停稳后,站在轨道的一侧,先摘去保险绳钩,再摘主绳钩→最后将红灯取下运行指定地点。

第15条上把钩工没关闭挡车器前不许摘挂钩,下把钩工没打开挡车装置不许打开车信号。向下放车时钢丝绳未绷紧,未挂好钩头和保险绳钩,不许打开挡车器。

四、收尾工作

第16条操作结束后应做好以下工作:

1、把钢丝绳全部缠在滚筒上;

2、切断电源,把开关手把打在断电位置,锁紧闭锁螺钉;

3、搞好绞车周围环境卫生;

4、盘好信号线,收拾好工具。

第17条向接班人、班组长汇报运转情况,存在问题等。

第5篇 小绞车司机、把钩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1条小绞车(运料小绞车)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达到“三懂”(懂构造、懂性能、懂基本原理)、“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维护、会处理故障),考试合格并持有合格证,方准上岗操作。

第2条运料小绞车必须使用双向电铃信号或无声信号装置,信号要灵敏可靠,听不清信号不准开车。联系信号规定如下:

一次长铃――停车;

连续二次铃――开车;

连续三次铃――倒车松绳;

连续乱铃――掉道或有事。

第3条 所有电缆线不许明接,防爆铃盒、开关和按钮不准随意打开,出现问题由电工停电进行处理。

第4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要及时停车。

第5条 严格遵守“开车不行人,行人不开车”制度。不禁跟车或蹬钩上、下车。

第6条 把钩工必须待车停稳按规定车数挂车和摘钩。

二、 准备、检查与处理

第7条 准备:

工具:钳子、扳手、长柄铁钩等;

配件:油壶、螺钉等。

第8条检查与处理。

1、绞车附近的顶、帮支护应牢固可靠,巷道内无影响绞车运行的杂物堆积。

2、打压、戗柱的绞车,其压、戗柱要牢固有劲。固定底座的绞车,地脚螺钉必须紧固可靠;

3、绞车突出部位距轨道侧不小于0.5米;

4、开关应上架摆放稳当,电缆要悬挂整齐,操作按钮要安装在操作方便及不受碰撞处;

5、绞车各部件、螺栓、垫圈、护罩等要紧固齐全,制动闸和离合闸要灵活好用;

6、绞车的减速器和轴承油量要充足、不漏油,油质必须合格;

7、信号要灵敏可靠,并符合完好要求;

8、钢丝绳在滚筒上固定要牢固可靠,排绳要整齐,一个捻距内断丝面积不允许超过原钢丝绳总断面积的5%;

9、地滚和立滚要固定牢固,转动灵活;

10、挡车装置应牢固可靠,使用灵活,并符合有关要求;

11、钢丝绳钩和保险绳钩绳卡和绳皮要齐全牢固,两绳卡之间距离要符合规定;

12、道岔和岔尖必须搬动灵活和符合质量要求。

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如自己无法处理,要及时汇报班、组长,进行妥善处理后方可进行操作。

第9条车辆掉道的处理。

1、及时停车并将钢丝绳绷紧;

2、由上把钩工到车辆的上方,观察和了解现场情况,下把钩工负责禁止行人通过;

3、靠近车辆下侧打两根斜撑木,撑木必须使用φ0.18米以上的优质木头,用木楔打紧背牢;

4、将车辆后车辆用木楔背好;

5、用千斤顶将前车轮顶起并超过轨道高度;

6、人员站在车辆的上方斜侧,用撬棍将前轮撬上轨道;

7、将前车轮用木楔背好;

8、人员站在车辆的侧面,用千斤顶将后车辆顶起并超过轨道高度;

9、用插棍将后车轮插上轨道;

10、检查轨道是否符合规定,发现问题妥善处理;

11、用锤打掉车辆下方两根撑木;

12、清理车辆周围撑木、工具等,人员往上撤离至安全地点方可正常操作。

三、操作及其注意事项

第10条拉车时的操作。

1、当听到拉车信号后,及时打“回头铃”(拉车信号);

2、松开制动闸和离合闸,按起动按钮;

3、轻压离合闸,使车轮慢慢起动后再将离合闸压下;

4、听到停车信号后,慢松离合器,同时将制动闸压下,将停止按钮。

第11条松车时的操作。

1、当听到松车信号后,及时打“回头铃”(松车信号);

2、松开离合闸,压下制动闸,按起动按钮;

3、慢松制动闸,均匀松车;

4、听到停车信号后,将制动闸压下,同时按停止按钮。

第12条注意事项。

1、没有深度指示器的小绞车,应在钢丝绳和滚筒上做出指示记号,以便及时减速及停车;

2、绞车在运转中,司机应经常注意电机和机械的响声,如声音不正常或有特殊的震动时,应立即停车检查原因;

3、钢丝绳在滚筒上缠绕时,应按顺序排列,最外层距滚筒边缘的高度,至少应为绳径的2.5倍。底绳在滚筒上弹绕,不得少于3圈。

4、绞车运行中,严禁用手或脚直接拨动钢丝绳和检查机器的传动部分,检查绞车轴承的温升和油量时必须停车;

5、空重车不准在坡上吊钩停放,中途需要装卸时,应相互联系好以后进行,但严禁摘钩,车的下方应打好撑木,司机要压好制动闸,车辆下方不得有人;

第6篇 立井把钩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把钩工必须具有立井把钩的工作经历,熟悉把钩工作,并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发证后持证上岗操作。

2、把钩工在提升机运行期间必须精力集中,随时注视指示信号、提升容器,连接装置、安全门、罐门、钢丝绳等设施的情况,发现情况,及时采取措施。

3、井口棚内不准有闲人逗留,井口严禁任何人往下扒瞧,井底严禁任何人从罐下通过。

4、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交班者要交清本班安全情况和机器运转情况,接班者要检查所有安全设施的完好情况,确认一切正常,方可开始工作。

二、提升物料

1、升降物料时,所装车数和重量均不得超过规定。

2、升降物料时,把钩工应按下列程序操作:

①罐笼停稳后,拉开井口安全门;

②打开罐内罐档,向罐内推车装罐;

③矿车进罐后,立即合上罐档;

④经检查无误,关上安全门,向信号工发出可以开车的信号。

3、推车时,将装罐的车放过挡车器后,立即扳回挡车器,挡住后面的矿车,任何时候不得把车辆提前放过挡车器。

4、推车运行时,严禁道心站人。

5、严禁在罐笼内同时乘车和装物料。

6、使用平板车和特殊型专用提升物料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不准超重;

②不准超长、超高和超宽;

③装车物料必须牢固,不偏载,捆绑牢固;

④车辆在罐内位置适当,稳固、牢靠。

7、升降装卸管子、轨道等长料时,应有专人负责指挥作业,井筒作业必须紧好安全带。

8、升降爆破材料时,炮工人员应事先和井上下把钩工联系好,并经矿当日值班领导批准后才准装罐。爆破材料严禁在井口和井底附近存放。

9、遇到罐内卡车或矿车在罐内掉道时,应马上与信号工联系好后,要用有绳索系牢的长柄工具处理。

三、升降人员

1、每罐所乘人员不得超过定员。

2、升降人员时,严禁人货混装。

3、人员上下罐时,必须是一侧进罐,另一侧出罐,不准两侧同时上下。

4、罐笼停稳后,必须由把钩工打开安全门和罐帘,下完人后才准上人。任何人不得私自打开罐门罐帘私自上下。

5、携带爆破材料的炮工人员乘罐时,其他人员不准同罐上下。

6、开车信号未发之前,必须检查乘罐人员肢体或携带工具有无突出罐外部分,如有以上情况,需纠正后才准发开车信号。

7、携带工具、材料影响他人安全者,需安排妥善,放在罐内或乘专罐上下。

8、非专业人员不得和有爆炸性、易燃性和腐蚀性的物品同乘一罐。

9、升降人员的,进车侧的挡车器必须闭合,一切车辆停止往井筒方向运动。

第7篇 信号把钩工安全操作规程

1、摇台未抬起或罐座未回收时,不得发出开车信号。

2、如果信号发出后,发现罐座还未收回,提升机已经启动时,应立即发出紧急停车信号,而不可慌忙去将罐座收回,否则,可能会造成断罐笼坠井事故,当提升机停止后,信号把钩工应马上与提升司机联系,再发慢速反车信号,以便将井口罐笼上已经松弛的提升钢丝绳缠回到滚筒上。

3、升降物料需要装卸车,要求矿车停车位置必须准确。所以要求井口主信号工发送停车信号时,要做到及时、清晰、准确。

4、罐笼未停在正常停车位置或出车平台之前,不准打开井口安全门和井口阻车器,更不准开动推车机。如果罐笼超过正常停车允许范围时,应发出调罐信号,主信号工应向提升机司机说明情况。这时主信号工要注意及时发出停车信号。

5、不准超载装罐。单钩提升矸石或其他物料时,另一钩必须装入规定的配重车。

6、当下放或提升物重超过规定时,必须经过领导批准,并有相应的安全措施。否则,把钩工有权拒绝装罐。

7、在罐笼底部吊运大型特殊设备或材料时,必须按规定要求进行,把钩工要认真检查设备或材料吊装是否牢固,确认安全后,方可发送信号。

8、在罐笼底部吊运超长材料时,必须与提升机司机联系好,说明作业内容和要求,并与吊运人员密切配合,及时准确地发送信号。

9、禁止人员与石膏、矸石、材料等,在同一层罐笼内升降,但吊运工和维修人员除外,必须按照升降人员的提升速度发送信号。

10、在运送材料和空矿车时,另一钩罐笼可以乘人,但必须按升降人员发送信号。

检修或处理事故使用罐笼时,信号把钩工安全操作规定

1、检验提升钢丝绳、油罐道、检修井筒内的装备或处理事故等作业时,井口主信号工应事先将作业内容、作业方法、作业时间、占用哪一钩罐笼,所需要的速度等了解清楚,并明确作业指挥人或信号联系人,规定好信号联系方式。

2、井口主信号工要将上述内容向提升机司机、井底主信号工等有关人员详细交待。

3、信号把钩工要协助作业人员和指挥人员做好安全检查及安全监督工作;在检修或处理事故期间,信号把钩工应负责保卫井口周围3米以内不准无关人员逗留,或进行其他作业等。

4、检修及有关人员在井筒内作业时,如果要站在罐笼顶上时,罐笼顶上必须装设保护伞和保护栏杆,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保险带。

5、更换罐、罐链、换绳、剁绳头等作业结束后,必须进行溜罐。提升机对绳后,也必须进行溜罐,这时候信号把钩工应认真检查井口、井底罐笼停车位置。全部工作结束后,能否恢复正常提升,应由机电负责人决定。

6、井口安全门关好后,才能向提升司机发出升降试车信号,如果一切正常,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占罐期间,井口作业人员较多,而且工作忙乱。信号把钩工一定要精神集中,密切联系,呼叫呼应,防止错发信号而发生事故。避免由于配合不好而延长占罐时间,影响生产。

第8篇 把钩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把钩工必须经过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提升信号、声光信号齐全,通讯设备可靠。

3、检查钩头15米以内的钢丝绳不得有打结、压伤、死弯等不安全隐患,如不符合提升要求,严禁提升。

4、认真检查井巷内确认无障碍或影响安全提升的安全隐患,以及有无其它工作人员进行工作,确认无误后,方可提升。

5、认真检查设备、材料必须捆绑固定牢靠,重心必须稳定。

6、认真检查核对所挂车辆的重量和数量,应符合规定。

7、运送超重、超高、超长、超宽设备、材料等物件应有专项提升措施,经有关部门批准方可提升。

8、斜井运送爆破材料应符合以下要求:

(1)首先检查信号装置是否可靠,如信号不清晰或信号装置不完好、不可靠,严禁运送。

(2)运输硝化甘油类炸药和电雷管必须装在专用的、带盖的车箱内,车箱内部铺有胶板或麻袋等软质垫层,并只准放一层爆炸材料,如检查不合格或不符合要求,拒绝运送。

(3)炸药和雷管必须分开运输,堆放高度不得超过矿车边缘。

(4)运输前必须通知提升机司机和各水平把钩工,注意车辆运行速度不得超过1m/s。

(5)运送爆破材料时,不得同时运送人员和其他设备材料或工具。

二、摘挂钩操作程序

1、把钩工在列车停稳后方可进行操作,严禁车未停稳摘挂钩;

2、把钩工操作时站立的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严禁站在道中心,头部和身体严禁伸入两车之间进行操作,以防两车滑动碰伤身体。

必须站立在轨道外侧,距外侧钢轨200mm左右进行摘挂钩。

(2)在单道操作时,应站在信号位置同一侧或巷道较宽一侧。

(3)在双道操作时,应站在双道之间进行摘挂钩,如甩车场双道之间安全间隙达不到要求,应站在人行横道一侧进行摘挂钩。

(4)摘挂完毕需穿过串车时,必需从车辆运行上方行走,严禁从两车之间或车辆运行下方通行。

(5)把钩工摘挂钩时,如遇到摘不开或挂不上时,严禁蹬绳操作,必须采用专用工具操作,以防车辆移动使身体倾斜摔倒,造成事故。

(6)挂人车时,首先应检查人车各部位,特别是人车所带的防坠器、保险绳、联接装置确认完好,灵活可靠,然后挂好钢丝绳进行试车。试车时除跟车工外,其它员禁止乘车,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运送人员。

3、运输物件时,发现牵引车数超过规定,连接不良或装载物料超重、超高、超长、超宽时,都不得发开车信号。

4、运输特殊设备、材料及大物件时,要严格按照安全提升技术措施作业,采用专用的连接装置,由专人指挥进行提升。

5、把钩工每次挂钩完毕,必须对车辆各部位,保险绳、连接装置等再详细检查一遍,查看是否完好正确,牢固可靠,然后看车辆运行方向有无障碍和隐患,确认安全后打开上部车场(或矿)挡车器或挡车栏,进入躲避硐室、信号硐室或安全地带,方准发给信号工开车指令。

6、车辆运行时,把钩工要严格注视车辆运行状态,发现异常或事故,及时与信号工联系发送紧急停车信号,立即赶赴现场,详细检查,确定异常或事故原因,立即进行处理。

7、把钩工工作完毕后,必须清理现场。将钢丝绳、保险绳、工具和多余不用的连接环、插销等连接装置放置在轨道以外的安全可靠地带,上部车场(或矿)把钩工还应检查挡车栏或挡车器应处于关闭状态,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现场,以防发生意外。

三、其他注意事项:

1、倾斜井巷在轨道维护、掉道处理、检修等工作后,把钩工在提升前必须对轨道线路、巷道环境有无障碍、隐患、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等进行详细检查,并且进行一次空车试运行,证实巷道、轨道和各种安全装置没有问题后,方准提升。

2、串车进出车场,把钩工应做到目接目送,与信号工配合默契,以便做好随时发出停车信号的准备。

3、在倾斜井巷设置的风门,当车辆通过后,必须能够自动关闭严禁同时打开两道风门,防止风流短路。

4、把钩工上岗期间必须有忠于职守,对于不符合要求以及违反操作规程的,严禁摘挂钩进行提升作业。

5、把钩工必须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严格执行斜井提升的有关安全规定。

第9篇 信号把钩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信号把钩工必须经过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培训合格,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

2 信号把钩工必须按时参加班前班后会,了解本班的工作内容和安全注意事项。

3 信号把钩工要遵守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安全规程以及相关的安全规章制度,熟知入井安全管理制度、声光信号的具体内容(一停、二上、三下、乱铃为事故铃),熟知井下通风系统和井下安全通道布置。

4 参加三八制(倒班)信号把钩工要遵守纪律坚持按时现场交接班,详细了解上个班次存在的问题,搞好工作的安全接续。

6 准备工作

6.1 作业前应对信号系统进行一次全面细致检查,经试铃后确认无问题时,方可开始作业。

6.2 作业前应对矿车状况是否完好(矿车架体是否变形、架体连接处是否有开焊现象、插销是否插至到位、插销是否磨损严重、三环链有无打折现象、三环链焊接处是否有严重腐蚀或是开焊现象、矿车轮子是否存在不转的现象)、阻车器是否可靠、井口及周边的环境等进行检查,如果不符合安全要求,应立即更换或通知有关人员进行维修。未进行更换或维修好前,禁止使用矿车提升矿石、材料和设备等。

7 提升矿石

7.1 信号把钩工在作业时要精力集中,不准与他人攀谈、嬉戏和接打电话,不准擅自脱岗、离开或将工作私自交给他人代管。

7.2 严格按照信号的管理制度发出工作信号,严格按照“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制度进行提升或下放矿车。并负责对不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入井人员给予制止,并将情况如实向项目部领导和安全管理部门汇报。

8 运送材料

8.1 运送材料时,提前通过电话与绞车司机联系告之安全注意事项,并检查所运物件是否超出矿车的高度和宽度,大型材料如轨道、铁管、坑木等必须使用专用矿车并用钢丝绳牢固捆绑,捆绑不合乎要求的,令其重新捆绑。

8.3 矿车提升至地面后及时关闭阻车器,使其处于阻车状态。

9 其它事项

9.1 矿车停稳后方可进行摘、挂钩等工作。

9.2 信号把钩工要坚守岗位,严禁睡岗、脱岗、串岗,要认真遵守劳动纪律和本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设备运行期间手不得离开控制按钮。

9.5 绞车工作过程中,信号把钩工要时刻注意钢绳运行情况,发现异常,要立即发出停车信号。

9.7 井口、井底和各中段都必须有信号装置和信号把钩工。信号把钩工应由责任心强、经培训合格的人员的担任。信号把钩工必须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

第10篇 斜坡信号把钩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斜坡信号把钩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必须严格执行“行人不开车,开车不行人,开车不作业’’的规定。串车提升时严禁蹬钩。

3、斜坡绞车处、坡头、坡底及各偏口都必须安装联络声光信号和声光报警信号。联络信号必须安装在躲避洞内或其它安全地方,行车报警声光信号要安装在巷道明显处。

4、斜坡坡头、坡底、各车场及偏口必须安装挡车装置上部水平车场必须按设自动复位阻车器,在变坡点下略大于一串车长度的地方必须设置挡车装置,各种挡车装置必须经常关闭,只有放车时方可打开,挡车装置必须牢固可靠、灵活好用。

5、斜坡中段必须安装超速挡(为常开式),必须保证能起到应有的作用。

6、斜坡坡头、坡底、各车场及偏口应设信号硐室或躲避洞,硐室内严禁堆放杂物。

7、用作提升连接装置的多联环、三联环、罐橛必须符合规定的质量要求。使用材料车时,可用40吨大链配锚兰m20螺栓螺母联合固定方式连接。

8、斜坡提升联络信号规定为:一声停车、二声回车、三声提升、四声慢回车、五声慢提升。

9、斜坡行人联络信号规定:连续五次短钟一次长钟(简称五短一长钟);行人完毕信号为:连续三次短钟一次长钟(简称三短一长钟)。

10、信号把钩工有权制止任何人违章行走轨道坡,有权向安检科汇报并提出处理意见。

二、工作前的检查和准备工作

1、信号把钩工上岗必须扎紧袖口和腰带,做好自身安全保护。

2、每班作业前都要派专人对斜坡的巷道情况,轨道情况全面检查一遍,巷道顶部和两帮是否有冒落和片邦的迹象,道心有无障碍物,地滚是否转动灵活,轨道是否有超宽、过窄、浮枕现象,道岔是否密贴。

3、检查作业地点的安全情况,杂物、积水、淤泥是否严重,安全间隙是否足够。联络声光信号、行车声光报警信号、防跑车装置是否完好、齐全、灵活好用。

4、检查提升连接装置保险绳钩头卡子的固定情况,主钢丝绳钩头的卡子不少于5付,保险绳卡子不少于4付,卡子规格必须与绳相符,必须上紧上牢,卡子间距为250毫米。

5、检查距钩头15米以内钢丝绳的断丝、磨损、锈蚀情况以及是否有打结、压伤、死弯等不安全隐患。

三、摘挂勾操作规定

1、必须等罐车停稳后,方可进行操作,严禁车未停稳摘挂勾。

2、应站在轨道外侧,距外侧钢轨200毫米左右进行摘挂钩。

3、严禁站在道心内,头部和身体严禁伸入两车之间进行操作,以防车辆滑动碰伤身体。

4、在单股道操作时,一般应站在信号位置同一侧或巷道较宽一侧。

5、在双道操作时,应站在双轨道之间进行摘挂钩如车场双道之间安全间隙达不到《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时,应站在人行横道一侧进行摘挂钩。

6、摘挂钩时,如遇到摘不开挂不上时,严禁蹬绳操作必须采取相应措施稳妥处理。

7、必须按规定数量挂罐,严禁多挂罐。

8、矿车、材料车钩头之间的连接必须使用标准联环、罐橛或规定的大链锚兰、螺丝。严禁用它物代替。 9、摘挂完毕需要越过串车时,必须从车辆运行上方越过,严禁从两车之间穿越。

10、装载物高超过1.6米、宽超过1.2米或装载物料重心不稳、不平衡、捆绑不牢固,都严禁提升。

11、平坡头向下回罐时,把钩工要与绞车司机密切配合,推罐时,绳不能太松,余绳不得超过0.3米,防止过多放绳造成断绳事故。

12、斜坡罐车运行期间,不准进行摘挂钩操作或其它作业,人员必须进入躲避峒。

四、收、发信号操作规定

1、信号把钩工与绞车司机必须用矿统一规定的信号进行工作联系。

2、信号工发出的信号必须清晰、准确、及时无误。

3、详细检查好提升物料的数量符合要求,联接方式符合规定,上好保险绳,将红灯挂在运行方向车辆的前端,确认安全无误后,打开挡车装置,待所有人员都进入躲避峒或安全地带,方可发开车信号。

4、信号发出后,发现运行方向与信号规定的方向不一致时,应立即发出停车信号,待查明原因后重新发信号。

5、车辆运行时,应做到目接目送,要密切注视车辆运行状态,发现异常或事故,要立即发送停车信号,赶赴现场进行处理。

6、收到的信号不明确时,不得发送开车信号,必须用电话或回点等方式,查明原因并废除本次信号重新发送。

7、信号发出后要担任警戒工作,禁止行人,把好安全关。

五、其它规定

1、长超过5米、宽超过1.2米、高超过1.6米的材料及特殊设备为大件,运送时要严格按照矿领导批准的安全提升措施作业。

2、在处理落道事故时,要严格执行上道安全措施确保人员安全,斜坡班长或组长必须亲自组织指挥,确定上道方案,通知绞车司机密切配合,信号联络要畅通及时,如落道地点距就近的固定信号处较远,可用口哨传递,相距最多不得超过30米,口哨联系必须与打点信号联系规定的内容一致。人员必须站在串车两侧的上方,掩好罐车,打好戗柱,检查连接装置,严禁行人及其他人员在巷道内同时进行任何工作。

第11篇 斜坡信号把钩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斜坡信号把钩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必须严格执行“行人不开车,开车不行人,开车不作业’’的规定。串车提升时严禁蹬钩。

3、斜坡绞车处、坡头、坡底及各偏口都必须安装联络声光信号和声光报警信号。联络信号必须安装在躲避洞内或其它安全地方,行车报警声光信号要安装在巷道明显处。

4、斜坡坡头、坡底、各车场及偏口必须安装挡车装置上部水平车场必须按设自动复位阻车器,在变坡点下略大于一串车长度的地方必须设置挡车装置,各种挡车装置必须经常关闭,只有放车时方可打开,挡车装置必须牢固可靠、灵活好用。

5、斜坡中段必须安装超速挡(为常开式),必须保证能起到应有的作用。

6、斜坡坡头、坡底、各车场及偏口应设信号硐室或躲避洞,硐室内严禁堆放杂物。

7、用作提升连接装置的多联环、三联环、罐橛必须符合规定的质量要求。使用材料车时,可用40吨大链配锚兰m20螺栓螺母联合固定方式连接。

8、斜坡提升联络信号规定为:一声停车、二声回车、三声提升、四声慢回车、五声慢提升。

9、斜坡行人联络信号规定:连续五次短钟一次长钟(简称五短一长钟);行人完毕信号为:连续三次短钟一次长钟(简称三短一长钟)。

10、信号把钩工有权制止任何人违章行走轨道坡,有权向安检科汇报并提出处理意见。

二、工作前的检查和准备工作

1、信号把钩工上岗必须扎紧袖口和腰带,做好自身安全保护。

2、每班作业前都要派专人对斜坡的巷道情况,轨道情况全面检查一遍,巷道顶部和两帮是否有冒落和片邦的迹象,道心有无障碍物,地滚是否转动灵活,轨道是否有超宽、过窄、浮枕现象,道岔是否密贴。

3、检查作业地点的安全情况,杂物、积水、淤泥是否严重,安全间隙是否足够。联络声光信号、行车声光报警信号、防跑车装置是否完好、齐全、灵活好用。

4、检查提升连接装置保险绳钩头卡子的固定情况,主钢丝绳钩头的卡子不少于5付,保险绳卡子不少于4付,卡子规格必须与绳相符,必须上紧上牢,卡子间距为250毫米。

5、检查距钩头15米以内钢丝绳的断丝、磨损、锈蚀情况以及是否有打结、压伤、死弯等不安全隐患。

三、摘挂勾操作规定

1、必须等罐车停稳后,方可进行操作,严禁车未停稳摘挂勾。

2、应站在轨道外侧,距外侧钢轨200毫米左右进行摘挂钩。

3、严禁站在道心内,头部和身体严禁伸入两车之间进行操作,以防车辆滑动碰伤身体。

4、在单股道操作时,一般应站在信号位置同一侧或巷道较宽一侧。

5、在双道操作时,应站在双轨道之间进行摘挂钩如车场双道之间安全间隙达不到《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时,应站在人行横道一侧进行摘挂钩。

6、摘挂钩时,如遇到摘不开挂不上时,严禁蹬绳操作必须采取相应措施稳妥处理。

7、必须按规定数量挂罐,严禁多挂罐。

8、矿车、材料车钩头之间的连接必须使用标准联环、罐橛或规定的大链锚兰、螺丝。严禁用它物代替。 9、摘挂完毕需要越过串车时,必须从车辆运行上方越过,严禁从两车之间穿越。

10、装载物高超过1.6米、宽超过1.2米或装载物料重心不稳、不平衡、捆绑不牢固,都严禁提升。

11、平坡头向下回罐时,把钩工要与绞车司机密切配合,推罐时,绳不能太松,余绳不得超过0.3米,防止过多放绳造成断绳事故。

12、斜坡罐车运行期间,不准进行摘挂钩操作或其它作业,人员必须进入躲避峒。

四、收、发信号操作规定

1、信号把钩工与绞车司机必须用矿统一规定的信号进行工作联系。

2、信号工发出的信号必须清晰、准确、及时无误。

3、详细检查好提升物料的数量符合要求,联接方式符合规定,上好保险绳,将红灯挂在运行方向车辆的前端,确认安全无误后,打开挡车装置,待所有人员都进入躲避峒或安全地带,方可发开车信号。

4、信号发出后,发现运行方向与信号规定的方向不一致时,应立即发出停车信号,待查明原因后重新发信号。

5、车辆运行时,应做到目接目送,要密切注视车辆运行状态,发现异常或事故,要立即发送停车信号,赶赴现场进行处理。

6、收到的信号不明确时,不得发送开车信号,必须用电话或回点等方式,查明原因并废除本次信号重新发送。

7、信号发出后要担任警戒工作,禁止行人,把好安全关。

五、其它规定

1、长超过5米、宽超过1.2米、高超过1.6米的材料及特殊设备为大件,运送时要严格按照矿领导批准的安全提升措施作业。

2、在处理落道事故时,要严格执行上道安全措施确保人员安全,斜坡班长或组长必须亲自组织指挥,确定上道方案,通知绞车司机密切配合,信号联络要畅通及时,如落道地点距就近的固定信号处较远,可用口哨传递,相距最多不得超过30米,口哨联系必须与打点信号联系规定的内容一致。人员必须站在串车两侧的上方,掩好罐车,打好戗柱,检查连接装置,严禁行人及其他人员在巷道内同时进行任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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