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管理 > 操作规程 > 操作规程
栏目

机电设备仪器安全操作规程(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5-06-25 热度:90

机电设备仪器安全操作规程

第1篇 机电设备仪器安全操作规程

1、使用高温设备时,必须使用规定的工具和防热保护用品,以防发生烫伤事故。

2、一切电器设备必须有可靠的接地,工作结束和下班时,必须切断电源。

3、电器设备发生事故时,必须立即报告领导找电工处理,不得擅自乱动,修理时必须切断电源,除电工外任何人不准随意送电。

4、室内一切线路禁止用裸导线 。

5、拉合刀闸、开关等,必须将手擦干,盛溶液的器皿外部要擦干,从电炉上拿取金属器皿时,必须停电,以免触电。

6、没有绝缘体不能用手摸或用湿布去擦电器设备,不能用金属物或其他导体、半导体随意接触带电物体。

7、安装、使用电器设备、仪器,必须先了解其性能和安全知识,掌握操作技术,方可操作。

8、酒精灯加酒精时,必须熄火,熄火时不得用嘴吹。

第2篇 机电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机电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为确保机电设备安全可靠运行,正确科学的操作机电设备,特对安全操作规程作出如下规定:

1. 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制必须依据《煤矿安全规程》并结合具体设备,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具有实际操作性。

2. 安全操作规程由使用单位技术主管负责起草,领导班子讨论定稿后报机电部审核。

3. 安全操作规程必须贯彻到每一位该工种职工,职工在学习该安全操作规程后,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4. 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必须每月进行一次学习,学习考试必须有记录,存本单位档案室。

5.安全操作规程必须悬挂上墙,悬挂在机房或硐室的最显眼地方。

6. 如对设备进行了改造,该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应做出相应的修改,由使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做出修改方案,报机电部审批。

7. 每一个单位的安全操作规程都应装订成册。

第3篇 机电设备检修工安全技术规程

1、机电人员必须熟悉,掌握安全生产守则,本工种专业知识及本规程,并在工作中严格遵守执行。

2、机电设备检修前,操作者必须与机电人员取得联系,切断电源,在开关箱上挂上“有人检修,禁止合闸”的明显标志,需要开机观察设备运转情况时,由操作者进行或经操作者允许后操作。

3、检修设备时,遇有必须拆除或联接电线时,应由电工处理。

4、修理带有油压、风压、汽压的各种设备、管道、容器、仪表及弹簧时,必须先解除压力,清除余压。

5、在检修任何电气设备时,未经验电之前一律视为有电,验电之后接地并挂警示牌,严格遵守电气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6、在裸露电线或运转机械附近进行修理时,必须停电或采取可靠的防护设施。

7、检修作业时,必须采取防滑措施,或设置稳固的梯子。

8、盘车观察轴、轴承、齿轮等的传动状态时,当心伤手。

9、吊装作业时,必须用安全可靠的吊具(手葫芦、钢丝绳、横梁和三角架等)挂稳、挂牢,专人指挥,严禁超负荷吊运。

10、使用千斤顶起重物件时,物件重量不准超过千斤顶负荷量。

11、拆装零部件时,应事先在下面垫好木块,用起重工具吊起拆装,身体各部不得伸入工作物下面,特殊情况必须伸入时,必须采取可靠安全措施,严防工件坠落。

12、拆下的部件不准放在机壳上及人行道上,小件必须放在零件箱内,并作好拆卸标记。

13、工作时,不准站在滚动的工作物上和脚踏在活动的地方。

14、使用大锤、手锤时,应注意木柄、锤头无松动,打锤前要注意四周是否有人,不准戴手套等。

15、必须持有安全操作证方可操作进行电焊、气割(焊),并按照电焊、气割的安全技术规程进行。

16、使用手动工具(电钻、手砂轮等),应检查是否漏电,并须有绝缘良好的导线和接地线。检修使用照明应采取36v以下安全电压作照明。

17、高空作业时,必须遵守高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8、在密闭的容器内工作时,要检查有无危害性气体,工作时必须有专人监护。

19、设备检修完毕后,应将防护装置装好,并仔细检查所带工具、零件是否齐全,确认没有遗忘在设备里后,方可试车。

20、工作结束后,应将工作现场清理。

第4篇 机电设备――电气安装规程

1、机电设备、小型电动工具用电,应当符合本规程和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并应由专业人员安装、拆除和维修保养。

2、机电设备的管理应做到'定人、定机、定设备',严禁不具备专业资格的人员操作机电设备。小型电动工具使用前,应对使用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进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教育。

3、机电设备、小型电动工具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好个人安全防护用品。机械操作人员的衣着应符合安全要求,紧身并束紧袖口,不得系领带,女工发辫应挽人工作帽内。

4、操作机电设备及使用小型电动工具前,应检查机电设备、小型电动工具的电源线和安全防护装置。电源线破损或安全防护装置缺损和失效的机电设备、小型电动工具,未经专业人员更换、修复,不得投入使用。工作结束,应切断电源并锁好开关箱。小型手持式电动工具应交保管室保管。

5、工作前必须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确认完好方准使用;有试运行要求的,应按规定进行试运行,确认正常后,方可投入使用。

6、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小型电动工具不得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作业。操作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禁止在设备运转时进行擦洗和修理,作业中严禁将头、手等伸人机械行程范围内。修理应由专业人员按照原厂说明书规定的条件或有关标准、规范进行,不得任意使用代用部件或改装、改造。

7、新机、经过大修或技术改造的机械,必须按出厂说明书的要求和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机械技术试验规程》(jgj 34)进行测试和试运转。

8、施工现场机电设备、小型电动工具必须按出厂说明书规定的技术性能、承载能力、使用条件和本规程的有关规定,正确操作,合理使用,严禁超载作业或任意变更、扩大使用范围。按规定需定期检验检测的仪表和有关安全装置,应经具有法定检验检测资格的单位定期检验检测,否则不得使用。

第5篇 机电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1:机械操作要束紧袖口,女工发辫要挽入帽内。

2:机械和动力机的机座必须稳固,转动的危险部位要安设防护装置。

3:工作前必须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确认完好方准使用。

4: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各种电动机具必须按规定接地接零,并设置单一开关,还友邻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

5: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行和超负荷作业。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停机检查,不得在运行中修理。

6:电气、仪表和设备试运转,应严格按照单项安全技术措施运行,运转时不准清洗和秀丽,严禁将头手伸入机械行程范围内。

7: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应停电、不能停电时,应有隔离防护措施,起重机不得在架空输电线下面工作,通过架空输电线路应将起重臂落下,在架空输电线路一侧工作时,不论在任何情况下,起重臂、钢丝绳或重物等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不小于下表规定:

输电线路电压

1kv以下

1~10kv

35~110kv

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m)

4

6

8

8: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v,在潮湿场所或金属容器内工作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v。

9:受压容器应有安全阀、压力表,并避免暴晒、碰撞、氧气瓶严防沾染油脂;乙炔发生气、液化石油气,必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

10:*光或γ射线探伤作业区,非操作人员,不准进入。

11:从事腐蚀、粉尘、放射性和有毒作业,要有措施,并进行定期检查。

第6篇 机电设备防灭火措施规程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中关于矿井防灭火规定,为消除矿井火灾危害,防止事故的发生;保护职工的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此防灭火安全技术措施,望公司各部门及职工认真贯彻执行。

1、井下所有电气设备必须选择防爆型电气设备,且必须是煤矿专用设备,要有“三证一标”齐全者,方可入井,否则禁止使用。

2、向井下供电的变压器必须用煤矿井下专用变压器,中性点严禁接地。

3、硐室必须装设向外开的防火铁门。铁门全部敞开时,不得妨碍巷道交通。装有铁门时,可加设向外开的栅栏铁门,但不得妨碍铁门的开闭。

4、电缆应带有供保护接地用的足够截面的导体,严禁采用不合格电缆,必须选用经检验合格的,并取得煤矿专用产品安全标志的阻燃电缆。

5、所有机电设备必须根据其功率选择电缆截面,严禁小断面电缆向大功率设备供电,以防电缆爆炸或燃烧,引发火灾。

6、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

7、严禁在井下从事电焊工作,如必须在井下工作时,应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每次制定安全措施。

8、电工必须随时检查井下电气的失爆情况,杜绝电气设备失爆。

9、电缆的连接均用矿用防爆接线盒,接线不得失爆。

10、井下检修设备后,必须及时清除残余物及油脂,严禁摆放于井下。

11、井下停、送电操作,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操作。

12、井下机电设备硐室按照规定配备各种灭火器材。,

13、永久性的机电设备硐室,应砌碹或用其它可靠的方式支护。采区变电所应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14、井下低压馈电线上,必须装设检漏保护装置或有选择性的漏电保护装置,保证自动切断漏电的馈电线路。

15、井下电气应具备短路过负荷、单相断线、漏电闭锁保护及远程控告。

16、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存放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必须存在盖严的铁桶内,由专人送出地面处理

编制单位:左则沟煤业通防部

编 制 人:

二o一三年四月十八日

第7篇 机电设备巡视检查规程

1.目的

规范机电设备检查管理,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2.适用范围

各管理处的机电设备检查管理。

3.职责

3.1管理处主任负责督导下属做好机电设备的管理工作。

3.2工程主任(工程主管)负责机电设备的管理。

3.3运行管理员负责各自责任范围内的日常巡视检查。

4.内容

4.1各管理处主任组织相关人员根据辖区不同设备性能、作用和运行要求对设备采取运行检查、维修检查、巡视检查、停机检查等不同形式的检查方式,以确保设备完好。

4.2机电设备的日常运行巡视检查由运行管理员负责,每天按规定对所管辖设备的运行(包括温度、电流、电压、压力、水位、阀门声响、振动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每次检查情况记录在相关设备机房巡视检查记录表上,检查中发现的异常或事故隐患必须及时排除,并记录在《设备事故记录表》。

4.3对需要大修或中修的维修项目由维修员根据设备维修情况填写《公共设施(设备)大、中修工作记录表》。

4.4分包维修、保养项目如电梯、消防系统等项目的维修、保养由分承包方维修人员负责。分包维修方每次的维修、保养工作必须先到管理处办理手续后方可进行。

4.5对分包维修项目的检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设备的性能、设备运行状况、故障部位、故障原因等。维修中修理的部位、更换的零部件,修理后的运行效果由分包方作好记录并由管理签字认可。

4.6对分包方保养项目的检查按双方签定的协议进行,由分包方作好有关的保养

记录并由管理处签字认可。

4.7 管理处工程主任(工程主管)每周至少两次对较重要的机电部位及设备进行巡视检查,巡视结果记录在相关设备机房巡视检查记录表上,并督促维修员维护好重要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行。检查中发现的异常或事故隐患必须及时排除,并记录在《设备事故记录表》

4.8工程主任(工程主管)必须保证设备安全使用,并每周至少二次对设备的安全状况、线路、零部件等进行检查,发现故障隐患及时排除,确保安全,并向管理处主任汇报每周工作。

4.9工程主任(工程主管)每月对机电设备管理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并向管理处主任提交月度工作报告,月度报告复印件提交公司工程部经理审阅。

4.10工程主任(工程主管)每月统计水电用量、价格等资料填写水、电经营月报,报管理处主任认可后提交工程部经理审阅。

5.记录

5.1《设备事故记录表》、《公共设施(设备)大、中修记录表》》由部门兼职资料管理员保存至设施(设备)报废。

5.2《发电机房巡视记录》、《变配电房巡视记录》、《电梯和电梯机房巡视记录》、《配电房巡视记录》、《水泵房巡视记录》由由部门兼职资料管理员保存一年。

6、附件

6.1《设备事故记录表》

6.2《公共设施(设备)大、中修工作记录表》

6.3《发电机房巡视记录》

6.4《变配电房巡视记录》

6.5《电梯和电梯机房巡视记录》

6.6《配电房巡视记录》

6.7《水泵房巡视记录》

第8篇 井上下机电设备吊装搬运规程

1、施工前认真检查所需的起吊、运具、设备、绳索、安全带等质量和强度,并核算安全系数。

2、施工负责人与相关设备的司机、信号工等有关人员确定工作内容、联系信号等。

3、进行吊装及搬运作业时,必须有专人统一指挥,施工人员要精力集中,严禁说笑打闹、起重机械、工具等要按规定定期检查和试验,不合格严禁使用。

4、使用吊装设备进行吊装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关于起重吊装作业的相关规定。使用手动起重设备时,不得超负荷起吊。工件负荷超过50kg时,应使用钢丝绳;钢丝绳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6。

5、搬运、起吊液压、气压设备时必须先卸尽压力,有蓄能器装置的必须先把全部能量释放。

6、在任何情况下,严禁用人体来平衡被吊运的重物,不得站在重物上起吊。严禁用手直接校正被吊物涨紧的吊绳、吊具。

7、在输电线路附近起重时,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在起重机械、物体、装备的最大回转半径范围内,与输电线路的最近安全距离规定如下;雾天工作时,安全距离适当放大。

输电线路电压(kv)

≤1

1—20

35—110

154

220

允许与输电线路最小安全距离(m)

1.5

2

4

5

6

8、起重作业场地风力达到6级以上时,起重机应停止作业;风力在四级以上时,不得吊运兜风大件。

9、起吊时要先检查吊绳生根是否牢固,将起吊绳逐渐涨紧,使物体微离地面,然后进行试吊。检查物体是否平衡,是否松动,吊运工具、器械应无异响。如有异响应停止吊运,将物体放回地面后重新处理。

10、如需平车运送时应将物体平稳吊至车辆中心位置,垫好衬物,平稳放下,然后用绳索固定。

11、用人力抬拖大件机电设备时,要有专人统一指挥,相互叫应,以防伤人或损坏设备。

12、用滚杠搬运物体时,禁止用手直接调整滚杠的方位,用滚杠在坡道搬运时,应使用拉绳在上方牵制,下方不得有人,作业人员应站在设备两侧工作,当坡度超过7‰时,严禁人力托运。

13、使用葫芦起吊时,首先应检查吊梁、三撑的强度和稳定性,拉小链时双手应均匀用力,不得过猛过快,起吊物需悬空停留时,要将小链拴在大链上。

14、利用小绞车起吊时,应注意使小绞车提升中心线与实际受力方向一致,若方向不对时,不能用撬棍别住钢丝绳导向,可利用导向轮导向,起吊前应先点动开车,使钢丝绳涨紧后,检查钢丝绳受力方向是否正确,各部件若无异常方可开车起吊或搬运。不允许在运转过程中一手推制动手把,一手调整钢丝绳,如需调整,应使钢丝绳松弛后再进行调整。

15、机电设备不得带电搬运,确需搬迁,需重新制定专门措施。

16、高空作业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高空作业必须使用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

(二)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和系安全带。

(三)使用梯子时,支撑必须牢固,并有防滑措施。

(四)严防物体坠落,严禁上下抛掷工具和器材。

17、现场瓦斯浓度超过1%时,严禁停送电操作,现场瓦斯浓度超过1.5%时,必须停止施工,切断电源,撤除人员。

18、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施工前,施工负责人必须检查和消除现场不安全因素,然后方可进行施工。

第9篇 机电维修常用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1.目的

规范机电维修设备的使用,确保人员和设备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机电维修常用设备的操作。

3.内容

3.1手电钻

3.1.1使用电钻,一定要穿胶皮鞋,在潮湿的地方工作必须站在橡胶垫或干燥的木板上,以防触电。

3.1.2电钻外壳必有接地或中性线保护。

3.1.3电钻导线要保护好,使用时如发现电钻漏电、震动、高热或有异声时,应停止工作找维修电工修理。

3.1.4电钻未完全停止转动,不能卸换钻头,停电或离开工作地点时,应立即切断电源。

3.1.5如用力压电钻工作时,必须使电钻垂直工作,而且固定端要特别牢固。

3.2台虎钳

3.2.1台虎钳上下不要放置工具,以免工具滑下伤人。

3.2.2使用转动台虎钳工作时,必须把固定螺丝扳紧。

3.2.3钳口要经常保持完好,磨平时要及时修理,以防工具滑脱。钳口固定螺丝要经常检查,以防松动,不准使用滑扣的螺丝。

3.2.4虎钳的丝杆、螺母要经常擦洗加油,保持清洁,如有损坏,不得使用。

3.2.5用虎钳夹持工件时,不许使用最大行程的三分之二,不得用管子套在手柄上或用锤锤手柄。

3.2.6工件必须放正夹紧,手柄朝下。

3.2.7工件超出钳品部分太长,要加支承,装卸工件时,须防止工件摔下伤人。

3.3冲击钻

3.3.1冲击钻外壳必须有接地保护。

3.3.2使用冲击钻,一定要穿胶皮鞋,在潮湿的地方工作必须站在橡胶垫或干燥的木板上,以防触电。

3.3.3冲击钻在使用前须检查电源线是否完好,正反转工作是否正常。

3.3.4冲击钻未完全停止转动,不能卸换钻头,停电或离开工作地点时,应立即切断电源。

3.3.5在使用冲击钻时,使用者应站稳扶好,特别是高空作业时更应注意。

4.记录

无。

5.附件

无。

第10篇 机电设备巡回检查规程

1.目的

确保机电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或备用状态。

2.适用范围

适用于**花园机电设备的巡检管理。

3.内容

3.1机电主管负责机电设备巡检的不定期抽查和巡检过程中发现的重大设备隐患或事故的处理。

3.2机电班长负责对设备巡检工作的安排。

3.3机电人员应熟悉设备作用,了解系统的运行方式,掌握相关设备性能。

3.4机电人员巡检设备时应按相关设备日巡视检查记录表内的项目逐项检查,慎防遗漏。

3.5巡检过程中发现危及人身及设备安全的重大隐患或事故应及时处理,并立即报告机电班长,机电班长应立即赶到现场。

3.6机电班长对巡检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隐患或发生的重大事故应立即报告机电主管,机电主管应及时赶到现场处理。

3.7巡检过程中发现的各种问题详细记录于相关设备巡视检查记录表内。

4.记录

无。

5.附件

无。

第11篇 施工机电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施工机电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机械操作,要束紧袖口,女工发辫要挽入帽内。

2.机械和动力机的底座必须稳固,转动的危险部位要设防护装置。

3.工作前必须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确认完好方准使用。

4.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各种电动机具必须按规定接零保护,并设置单一开关;遇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

5.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作业,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停机检查,不得在运转中修理。

6.电气、仪表、管道和设备试运转,应严格按照单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运转时不准擦洗和修理,严禁将头手伸入机械行程范围内。

7.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通过架空输电线路时应将起重臂落下,在架空输电线路一侧工作时,不集约在任何情况下,起重臂、钢丝绳或重物等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不小于下表规定:

输电线路电压 <1千伏 1-20千伏 35-110千伏 154千伏 220千伏

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 1.5 2 4 5 6

8.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在潮湿场所或金属容器内工作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伏。

9.受压容器应有安全阀、压力表,并避免暴晒、碰撞;氧气瓶严防沾染油脂;乙炔发生器、液化石油气,必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

10.*光或闵湎咛缴俗饕登

第12篇 园区机电设备巡视检查规程

园区机电设备巡视检查规程

1.目的

规范机电设备检查管理,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2.适用范围

各管理处的机电设备检查管理。

3.职责

3.1管理处主任负责督导下属做好机电设备的管理工作。

3.2工程主任(工程主管)负责机电设备的管理。

3.3运行管理员负责各自责任范围内的日常巡视检查。

4.内容

4.1各管理处主任组织相关人员根据辖区不同设备性能、作用和运行要求对设备采取运行检查、维修检查、巡视检查、停机检查等不同形式的检查方式,以确保设备完好。

4.2机电设备的日常运行巡视检查由运行管理员负责,每天按规定对所管辖设备的运行(包括温度、电流、电压、压力、水位、阀门声响、振动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每次检查情况记录在相关设备机房巡视检查记录表上,检查中发现的异常或事故隐患必须及时排除,并记录在《设备事故记录表》。

4.3对需要大修或中修的维修项目由维修员根据设备维修情况填写《公共设施(设备)大、中修工作记录表》。

4.4分包维修、保养项目如电梯、消防系统等项目的维修、保养由分承包方维修人员负责。分包维修方每次的维修、保养工作必须先到管理处办理手续后方可进行。

4.5对分包维修项目的检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设备的性能、设备运行状况、故障部位、故障原因等。维修中修理的部位、更换的零部件,修理后的运行效果由分包方作好记录并由管理签字认可。

4.6对分包方保养项目的检查按双方签定的协议进行,由分包方作好有关的保养

记录并由管理处签字认可。

4.7 管理处工程主任(工程主管)每周至少两次对较重要的机电部位及设备进行巡视检查,巡视结果记录在相关设备机房巡视检查记录表上,并督促维修员维护好重要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行。检查中发现的异常或事故隐患必须及时排除,并记录在《设备事故记录表》

4.8工程主任(工程主管)必须保证设备安全使用,并每周至少二次对设备的安全状况、线路、零部件等进行检查,发现故障隐患及时排除,确保安全,并向管理处主任汇报每周工作。

4.9工程主任(工程主管)每月对机电设备管理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并向管理处主任提交月度工作报告,月度报告复印件提交公司工程部经理审阅。

4.10工程主任(工程主管)每月统计水电用量、价格等资料填写水、电经营月报,报管理处主任认可后提交工程部经理审阅。

5.记录

5.1《设备事故记录表》、《公共设施(设备)大、中修记录表》》由部门兼职资料管理员保存至设施(设备)报废。

5.2《发电机房巡视记录》、《变配电房巡视记录》、《电梯和电梯机房巡视记录》、《配电房巡视记录》、《水泵房巡视记录》由由部门兼职资料管理员保存一年。

6、附件

6.1《设备事故记录表》

6.2《公共设施(设备)大、中修工作记录表》

6.3《发电机房巡视记录》

6.4《变配电房巡视记录》

6.5《电梯和电梯机房巡视记录》

6.6《配电房巡视记录》

6.7《水泵房巡视记录》

《机电设备仪器安全操作规程(十二篇).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相关管理制度

分类查询入口

一键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