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汽车安全技术规程
1.在装卸、搬运工作之前,应首先明确所搬运工作的种类、状态、体积、重量等,然后确定安全操作的方法,不得盲目操作。
2.装载冒载时,要封刹牢固,不得超过交通规则中所规定的尺寸。
3.装运设备和大件货物时,车拖盘应采取防滑措施,如垫托木、草包等,并用绳索绑牢。
4.装大件或冒载物资时,如高于挡板高度时,随车装卸人员应坐在大件后面或后半部。
5.易损、易碎件要轻装轻卸。
6.吊装大件时,要用绳索绑牢,并严格检查,确认没有问题后,方可起吊。
7.随车装卸人员应做到以下几点:
(1)必须在车停稳后,方能上下车。
(2)载重物资超高的汽车,不准坐人。确认工作需要时,一定要在后边留出安全乘坐位置。
(3)一定要把车箱门关好,并将挂钩挂好。
8.使用起重机械工作时,必须按起重安全技术规程进行。
9.装卸酸类物品时,必须戴好防护用品,以免被酸灼伤。
1o.在搬运或装卸危险物品时。易燃、易爆物要防止震动或摩擦,要轻运轻放,严禁吸烟或带引火物,以防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11.使用吊车时,严禁在吊起的重物下面通过、逗留和工作。
12.搬运堆放工作物时,必须从上而下逐层进行、禁止从下向上抽取搬运,以防倒塌伤人。
13.汽车在出入仓库时,装卸人员要下车步行。
14.使用三角架时,必须遵守三角架安全技术规程。
第2篇 载重汽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1、载重汽车在道路上行驶时必须遵守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2、载重汽车的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灵敏有效。
3、运载易燃、易爆、有毒、强腐蚀性等危险品时,应符合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
4、在施工现场行驶时应遵守现场的限速规定。无限速规定时,应根据现场道路及周围人员情况确定车速,但最大时速不得大于15 公里。
5、在施工现场倒车应先鸣笛,确认安全以后方可倒车。
6、使用起重机、装载机、挖掘机装卸车时,汽车驾驶员不得停留在驾驶室内。
第3篇 汽车4s店产生和利用处置危险废物工艺环节安全操作规程
1 目的
本文件规定了本公司各维修车间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各岗位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做到“预防为主、安全第一”。
2 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本公司各维修车间岗位安全操作。
3 规定
3.1 机工安全操作规程
3.1.1 工作前先穿戴好劳防用品,并检查应用工具如(锤柄、钳子等)是否有松动裂纹现象,同时应清除各种工具手柄上的油污,防止工作时,用力滑脱伤人。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1.2 拆装机件要正确使用扳头、套筒等工具,用力要适当,榔头不得直接敲击淬火或硬质机件,应用铝铜棒垫敲。
3.1.3 拆装车辆车架时应用马镫搁稳,不得使用易碎物品作为垫物;修理倾卸车需顶车厢时,应撑好撑脚,用垫木塞紧,车轮应用三角木塞紧。
3.1.4 使用千斤顶工作时要选好地面和顶物的受力点,防止地面下陷,垫块破碎,顶物滑移;需拆车轮或进入车身下工作时,车身一定要用马镫搁稳。
3.1.5 在车身下面工作,不得启动发动机。
3.1.6 使用提升机检修车辆时,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提升机操作规程操作。
3.1.7 多人或多工种同时操作一辆车时,要注意互相呼应,上下配合,防止工具部件坠落伤人。
3.1.8 发动机运转时,注意运转部位对人体的伤害,严禁在调试发动机时往化油器内灌注汽油。
3.1.9 清洗发动机时,首先要拆除电源,防止发生搭铁起火,清洗应用柴油和其它溶剂,严禁汽车发动后,热缸体清洗。
3.1.10 在试验高压线圈点火时,不得靠近易燃部位,不准扳动风扇叶子调整分电器触点间隙和点火正时。
3.1.11 装销子或轴孔时,不得用手指试对眼孔,不得将手伸入变速箱内检查齿轮。
3.1.12 拆车时废油必须倒入指定废油箱内,油箱由专人负责放入指定地方妥善保管,使用后油污纱头不得随地乱抛。
3.1.13 拆装分解避振器时,需检查弹簧压缩器是否可靠,避免工件弹出伤人。
3.1.14 拆装轮胎时,禁止使用锤子猛烈敲击钢圈。
3.1.15 车辆轮胎拆除后。车身必须用马镫搁稳,不得使用千斤顶代替马镫,防止车身塌下。
3.1.16 轮胎禁止接触各种油类、酸类及火种,修补轮胎的原材料如胶水、生橡胶等,严禁接触明火。
3.1.17 滚动轮胎时应戴好手套,一次不得超过二只。
3.1.18 使用轮胎拆装机、平衡机及其它设备时,应按该设备安全操作规程作业。
3.1.19 轮胎充气时,应先检查压力表,安全阀是否有效,压力是否妥当,并检杳钢圈、锁环是否镶配落位,在确保安全情况下方可充气。
3.1.20 检修轮胎钢圈时,应检查钢圈、锁环有否变形、损伤,防止充气时锁环弹出伤人。
3.1.21 车辆试车,应按试车安全规定执行,严禁无驾驶证人员驾车。
3.1.22 工作完毕,做好设备保养,整理工具,打扫场地等工作,易燃物品、原材料及时归仓,并切断电源、气源。
3.2 汽车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3.2.1 工作前穿戴好劳防用品。
3.2.2 发动机在运转时检查电器、电路,必须注意旋转部位,谨防打伤头部、手部。
3.2.3 在配置电液时,应将硫酸慢慢注入蒸馏水中稀释,严禁将蒸馏水冲入硫酸中去,以防引起灼伤事故。
3.2.4 需充电时,应将电瓶盖揭开,充电完毕后,应装好瓶盖,并检查电瓶盖上通气孔是否畅通,防止阻塞而引起泄漏和爆炸。
3.2.5 清洗电器设备使用汽油时,严禁火种接近,用后必须妥善保管或处理。
3.2.6 使用电烙铁,要注意搁放妥当,用完后立即拨去插头,以防火灾事故发生。
3.2.7 检查电器、电路部分时,要与驾驶员配合好,以防旋转部分伤害身体。
3.2.8 登高作业要有防护措施。
3.2.9 修理车辆必须拉牢手制动,并用三角垫木填好车轮,以防走动。
3.3 钣金工安全操作规程
3.3.1 工作时必须穿戴劳动防护用品,气焊、气割时,应戴好防护眼镜。凡动用明火必须持有特种操作证,严格遵守气焊、气割安全规定。
3.3.2 使用手锤等手用工具时,应检查是否有松动裂缝、损坏等现象,同时,要清除各种工具手柄上的油污,防止用力滑脱伤人。
3.3.3 使用各类设备时,应遵守有关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3.3.4 多人同时操作时要相互配合,呼应注意安全。
3.3.5 在整车上需动用明火拆装零部件时,应遵守有关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放止火警事故发生。
3.3.6 拆下汽油箱子,应统一归放,严禁烟火。
3.3.7 驾驶室顶或其它高处不得放置垫铁和各类工具,防止滑落伤人。超过二米以上高处作业时,要遵守登高作业有关规定。
3.3.8 工作完毕,乙炔、氧气管及各类工具必须归放到位并清扫环境,做好设备保养;人离设备,随手切断电源,气源。
3.4 漆工安全操作规定
3.4.1 漆工作业场所和油漆房严禁烟火。操作人员应熟悉灭火器材的位置和使用方法。
3.4.2 各种油漆、香蕉水、腻子、化学配料及汽、柴、煤油及各类酸类物品,应按规定保管存放。
3.4.3 工作时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喷漆时,要戴好防毒口罩,其中的活性炭要经常调换,工作环境要保持卫生和通风。
3.4.4 使用喷灯外壳不得沾上油,使用时,气不能打得过足。点火时要选择适当安全地方,喷口不得对着自已和他人。
3.4.5 需油漆或喷漆的车辆和工件,应放置稳固。防止车身滚动或工件倾倒伤人。
3.4.6 油漆车厢、栏板、车顶需登高时,登高用具应安全有效,高度超过二米以上的应按登高作业有关规定进行作业。
3.4.7 使用移动式空压机时,要遵守该设备操作规程。
3.4.8 手用铲漆工具的握手部位应装有要质、胶木等物质的手柄、铲漆时,用力适当。
3.4.9 使用电动工具前,应先检查电器绝缘部份是否有破损、漏电等现象,并按各类工具的安全操作规程作业,以确保安全作业。
3.4.10 油漆烘房应有专人保管,使用时应遵守烘房安全操作规程。
3.4.11 及时清洗手上和其它裸露部位沾有的油漆和其它化学物品。
3.4.12 工作完毕,必须将易燃易爆物品,按规定存放妥当;并清除场地上的棉纱、破纱皮、油漆等废物,清扫积水,整洁场地。人离岗位切断电源、气源。
3.5 工具管理安全操作规程
3.5.1 工具间内应保持整洁、干燥、通风、道路畅通。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
3.5.2 各类工卡量具、刀刃具、专用工具等,应按不同品种的规格堆放整齐。精密器具必须妥善地放置在工具架内,以确保其精密度。
3.5.3 各种工具和量具要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工具借出前要认真检查,凡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准外借使用(如移动式电动工具的绝缘必须可靠)。
3.5.4 必须认真执行“消防条例”和有关规定,切实加强防火管理工作。
3.5.5 日常保养工作需要用汽油、柴油,防锈油等易燃物品,必须及时清理,不得任意乱放。库内严禁吸烟和明火。
3.5.6 油棉纱、废纸盒、木箱、草绳等易燃物品,必须及时清理,不得任意乱放。
3.5.7 发放砂轮时,要对砂轮进行全面检查,发现砂轮质量、硬度、强度、粒度和外表要裂缝等缺陷时,不得发出使用。在进行砂轮静平衡校验时,要遵守砂轮机安全操作规程。
3.6 危险品仓库管理员安全操作规程
3.6.1 危险品仓库管理员应经专业培训,持证上岗、应掌握了解所管理物品的性质,懂得保管危险品业务知识,认真执行危险品保管的规定,经常检查库内的安全情况。
3.6.2 加强对危险品的保管,严格执行危险品仓库管理规定,做到帐、卡、物三相符。危险品入库应按物品性质分类存放性质相抵触的化学危险品。
3.6.3 易燃、易爆物品及其容盛器必须专人负责保管,严禁乱堆乱放,使用过的化学易燃品废料不得随便乱倒,应集中保存,统一处理。
3.6.4 仓库内存放的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不得超过规定数量,高温季节仓库内要早晚通风,做好降温工作,并规定高温季节的领用易燃物品时间。
3.6.5 严禁将火种带入仓库,库内所有一切用电设备,应按设计规范采用防爆密闭设备。夜间停电应用手电筒,不准用明火灯。仓库周围必须配备适量的、有效的灭火器材。
3.6.6 对毒品必须设专用仓库存放,严格执行“三双”制度(既双人采购、双人保管、双人销毁)。
3.6.7 危险品库房的钥匙应随身携带,不准随意让他人代发各种危险物品,库内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3.7 气焊、电焊安全操作规程
3.7.1 工作前必须穿戴好规定的防护用品,地下、高空作业时要带好安全带。
3.7.2 乙炔氧气不得靠在电线、电灯下边10公尺内,不得放在有油类的地方,氧气瓶不得在日光下暴晒,在装减压器时,禁止站在出气口对面,焊枪火焰不得对准人和气管,电焊机须在干燥场所工作。
3.7.3 工作前需对气管、焊枪、电焊机有关安全部分进行检查,符合标准方可工作。
3.7.4 气焊点火时,先开乙炔,再开氧气,灭火时先灭乙炔,后灭氧气,有回火现象,应立即关闭氧气,再关闭乙炔,再开氧气吹净枪嘴内杂质,再关氧,熄灭后放在水中冷却,严禁将未熄火的焊枪放在水中冷却。
3.7.5 焊接各种密封物件或各种容器时,要先溜气孔对油污及可疑物的容器焊接要清洗干净,容器内照明灯电压为12伏。
3.7.6 气焊防火安全要经常检查换水,严禁二个焊工合用一个回火防止器、防暴膜,损坏后要及时更换。
3.7.7 下班时要关闭氧气,不得漏气,乙炔排污,整理好管路,放置好焊枪,电焊要切断电源,整理放置好焊枪、面具、导线、要做好工作场地的整理。
第4篇 载重汽车安全技术规程
(一)出车前的检查
1.在发动机未发动之前,必须做下列检查:
(1)汽车外部是否完整,牌照、反光镜等齐备。
(2)轮胎外表及气压情况。
(3)油箱盖是否盖好,油量是否充足。
(4)水箱中水量是否充足,开关是否关好,气温在10℃以下时,应加注热水。
(5)注油箱、机油量和油质是否符合规定。
(6)风扇、皮带是否完备。
(7)各线路及高低压线有无松脱现象。
(8)转向机构、拉杆和连头情况,离合器踏板有无自由行程。
(9)各种行灯是否完整好用。
(10)随用工具是否备齐。
(11)制动器的作用是否正常。
(12)驾驶座位的高低和靠背前后是否合适。
2.在发动机发动时和发动后:
(1)发动时,使用马达最长时间不超过5秒钟。
(2)不得用倒车、顶车的方法发动车。
(3)察听发动机声音是否正常。
(4)检查各仪表的工作情况是否正常。
(5)调试喇叭声音响度,雨刷灵活情况。
(6)检查有无漏油、漏水现象。
(7)汽车发动后、需慢慢运转1-2分钟,以便发动机良好地润滑。当达到一定温度后。方可徐徐起动,不得猛加油门。
(8)在出车开始时,要先试验离合器和制动器的作用效果。
(二)行车中应注意:
1.驾驶员应精力集中,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随时注意马路上车辆与行人的动态,切勿随意谈笑。
2.行驶中要特别注意发动机或其它部分的异声或气味,发现有不正常情况时,要立即停车检查,如有故障则需检修,不得冒险。
3.要经常检查各种仪表的工作情况。
4.随时注意转向器和制动器的作用时否正常。
5.路面不平处应减速、稍带刹车,切勿高速行驶。通过泥泞路面时,应保持低速行驶,不得急刹车。
6.汽车涉水和通过漫水桥时,应事先查明行车路线,并需有人引车,水深如超过排气管时,不能强行通过,以免发动机熄火。
7.在坡道上熄火停车时,应拉紧手刹车。下坡挂倒档、上坡挂前进档,并将前后车轮楔牢。
8.气制动的汽车,严禁气压低于2.5kg/℃起步,如停放在坡道上,气压低于4kg/cm2,不得滑行。
9.装运易燃、易爆或其它危险品时,应遵守有关安全规定。
10.起步:
(1)开动前,应看两面的反光镜及车前车后有无障碍物,并鸣喇叭,再慢慢行驶。
(2)用二档起步,逐级变速,不得超级升速,严禁用三档起步。
(3)排档吃进后,松离合器动作必须与加速动作相配合。离合器接触时必须慢抬,即经接触后应迅速抬起。所加油门的大小,要能达到起动后发动机仍能继续正常运转,而不至发生困难为适度。要避免在离合器接合前空驶油门,浪费汽油。
11.加速换档:
(1)采用双重离合法(即踏两脚离合法),进行变速动作时,力求敏捷迅速,并应不使转动机件发生响声。
(2)减档过程中,尽量避免空加油门和发动机转速过快。
12.交会超车:
(1)车辆交会时,要提前降低车速,做到礼让“三先”夜间会车必须在距对面来车150米以外关闭大灯,改用小光灯,不准使用防雾灯。两车问的距离尽量放宽,时刻准备刹车。
(2)超车时,应在平直宽阔的路上,要确认前方无来车并在前车允让后时行,要尽速超过,超过后不能立即转入正道,以免刹车时,发生与后车相碰事故。
(3)行驶中,应注意后车喇叭声响,如后车要超车时,选择适当地点,并观看前方有无来车,同时靠边减速行驶。
13.转弯
(1)转弯前减速,鸣号听从岗警指挥,与前车保持一定距离,并注意转向角度。
(2)如可能利用淌车转弯时则利用之,并稍带刹车。
14.倒车时,必须有人在后面指挥。
15.在厂内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5公里。
16.厂内行驶时,不要用大光灯。
17.在厂内行驶时,要充分注意危险地点,以及悬挂的警告牌,要随时注意上空及两旁的电线或其它障碍物。
18.严禁非驾驶人员驾驶汽车,司机因身体不适不能保证安全行车时,不得担任驾驶工作。
19.往车上装大型物件,用挖掘机装土石方时,司机应离开驾驶室,以防物件突然下落伤人。
20.冬季行车要搞好防滑措施,带好防滑链。车停后,必须将冷却水放掉。
21.要做到“十慢”。
即起步慢、转弯慢、泥滑雨天慢、会车慢、倒车慢、拖车慢、人多交叉路口慢、视线不良慢、过桥慢、上坡慢。
22.要做到“十不开车”
即车门不关好不开车、安全设备不良不开车、人没坐稳不开车、翻斗没落好不开车、胎架站人不开车、货物没装好不开车、接班没检查不开车、超高超长不开车、没带驾驶证不开车、身体不好不开车。
23.要做到“十不”
即不飞、不抢、不看清楚不倒、开车不吸烟、不违章、开车不吃东西、开车前不喝酒、思想不溜号、不叫非司机开车、不抢坡抢桥。
24.要做到“十好”
即刹车好、灯光好、喇叭好、驾驶作风好、行人动态观擦好、车辆保养好、信号标志看好、技术规程遵守好、安全操作措施执行好、互相团结好。
司机必须牢记:“开英雄车、霸王车、赌气车、”等现象是违章行为,必须予以坚决反对和制止。
25.除执行上述规程外,还必须执行72年3月25日和83年5月30日山东省公安厅颁发的“城市和公路交通管理规则”。
第5篇 出租汽车公司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前言
为保障公司安全生产,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我公司根据国家、省和市有关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法规和规定编印《**市**出租汽车有限公司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手册》,公司要求全体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操作规程,文明驾驶,礼貌待客,服务周到,确保安全。
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
出车前的操作规程:
1、车辆安全性能的检查。主要包括车辆的制动、转向、灯光系统的性能检查,水箱的水位、机油、刹车油液位的检查、雨刮器的检查和发动机性能的检查、检查确认车门和车厢关实等,保证营运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各项技术性能指标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服务设施、设备齐全,功能有效,车容车貌、服务标志符合要求,不做个性化装饰。
2、运营证件的检查。检查运营所必备的各种证件,包括机动车驾驶证、准驾出租汽车证、车辆行驶证、车辆保险卡、准运证、计价器检定证、车船税、养路费交纳凭证、出租汽车司机治安备案证和居民身份证等。
3、运营标识的检查。检查出租汽车的运营标识,包括顶灯、监督电话、租价标签等,检查计价器的完好情况。
4、仪表仪容的检查。着装整洁合体(按规定的季节穿着职业装),仪表整洁干净,男司机不留长发、胡须,女司机不浓妆艳抹。
5、运营所需物品的检查。备足运营所需的零钞,带好运营中需要的饮用水、食品等。
6、按规定统一着装,正确佩带服务标志,配饰得体,衣着整洁、无破损、无异味。
7、仪容仪表整洁卫生,修饰大方,精神饱满,需化妆时要淡雅适度,不应在服务时化妆。
8、备足零钞和有效票据。
行车中的服务操作规程
1、车辆行驶性能的检查。随时注意车辆制动、转向、灯光系统和发动机的工作情况,保证上述系统的正常运转。
2、顶灯灯光的检查。天黑以后要打开顶灯,检查顶灯是否明亮。
3、车辆涉水后要对制动系统进行检查。
4、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操作规程,文明驾驶,礼貌待客,服务周到,确保安全。
5、运用普通话服务,使用文明用语(请、您好、对不起、谢谢、再见),做到语言文明、语气可亲、态度和蔼、微笑服务。
6、在不违反交通法规的情况下,就近靠边停车,乘客上车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主动为乘客打开车门,目视乘客上车。
7、乘客提带行李时,应协助乘客将行李放入行李厢内。行李厢应由驾驶员开启和闭锁。
8、乘客上车后,应主动提醒坐在前排的乘客系好安全带,提醒乘客不要将头、手伸出车外。劝阻乘客提出的不利于安全行车的要求。
9、开车前,驾驶员应检查车门是否关牢,问清乘客的目的地和乘车要求后,压下空车标志灯,起步行车。如乘客不知目的地的详细地址时,主动热情地帮助查找。
10、根据乘客目的地选择最近、合理的路线行驶。停车时,应在允许停车路段按乘客目的地就近停车。在交通法规禁止上下乘客的地方,驾驶员应劝拒乘客上下车。
11、营运途中,如乘客改变目的地,应按乘客意愿重新选择合理路线。
12、遇有道路交通堵塞或临时封闭等原因确需改变原行驶路线时,应按乘客意愿改道行驶。如乘客不同意改道要求下车时,应按实际里程收费,不得拒绝乘客下车或多收车费。
13、根据乘客的要求使用空调、音响等设备。劝阻乘客在车内吸烟。
14、车辆到达目的地后,驾驶员按计价器的显示金额,报清当次业务费用,主动给付本车发票。 遇计价器显示外另加收费用时,向乘客说明并交付票据。
15、乘客下车时,应提醒乘客开车门时注意行人、车辆安全,在条件允许下,协助提拿行李及物品,巡视车厢,提醒乘客带好随身物品,发现乘客遗留物品,应及时归还,向乘客道别。
16、乘客下车后,应检查座套有无污损、褶皱和车内卫生状况,确保座套整洁、车内卫生良好。
17、夜间行车应当开启出租汽车顶灯。
18、对老、幼、弱、病、残、孕、伤者等特殊乘客,应优先供车,热情主动帮助乘客顺利乘车。遇到乘客不适时,应提供必要的帮助或拨打救助电话。
19、站场(点)候客必须按规定停放等候,按先后顺序自觉排队,不穿插抢客、拉客,服从站场管理人员指挥。
20、出租汽车在营运中发生事故时,驾驶员应按规定保护好现场,及时组织抢救受伤乘客,并立即报告公安、交通(高速路事故)部门,以便及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21、出租汽车驾驶员营运中如与乘客发生矛盾和纠纷时,态度要冷静,要虚心听取乘客的批评意见,做到以理服人,得理让人,不强词夺理。
22、运营中应尊重不同国家、地区、民族的风俗习惯。耐心解答乘客提出的问题,根据乘客要求介绍当地旅游景点和风土人情。
23、遇需要救助对象时,应主动提供服务和帮助。
24、遇抢险救灾等突发事件时,应服从指挥调度。
收车后的服务操作规程
1、车厢的检查和清理。对车厢进行检查和清理,发现乘客遗失物及时上交,做好车厢和车身的卫生,关窗锁门。
2、安全、防火检查。对车辆存放的停车场的周遍环境进行检查,车辆应停放在安全区域,远离火源和危险物品,切断车辆电源,锁好门窗,有防盗系统的开启防盗系统。
3、对车辆进行维护检查,保持车况良好。
4、检查服务设施、设备,确保功能有效。
5、清洗车辆,保持车辆内外整洁,标识完整。
6、发现乘客遗留物品,应及时上缴公司待寻找失主认领。
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禁忌
1、严禁将车辆交给无出租汽车从业资格的人员驾驶营运。
2、未经乘客同意,不得再招揽他人同乘。
3、计价器发生故障,不得继续营运。
4、乘客要求等候时,不远离车辆,不鸣号催促,不翻看、藏匿乘客放在车上的物品。
5、与乘客交谈的内容应健康文明,不信谣传谣。
6、乘客之间交流时忌插话。
7、不在乘客面前挖鼻孔、掏耳朵、剃牙等。
8、不舍近求远无故绕道。不挑客,不无故拒载、议价、中途甩客和倒客。
9、不向乘客索要物品和小费,不违章使用票据。
10、不得私自调校计价器和里程表。
11、行车途中不饮食、不接打手机。不光腿、赤足,不穿拖鞋、背心。
12、不在车内吸烟,不向车外抛物,不随地吐痰、便溺。
13、不说粗话、脏话,不恶语伤人。
14、不开快车、飞车、赌气车,严禁酒后、疲劳、带病驾车。
15、载客时不应超过核定的载客人数,不装载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16、不在车内外擅自张贴广告,不在车内安装使用对讲机。
第6篇 汽车式轮胎式起重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机械停放的地面应平整坚实。应按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的要求与沟渠、基坑保持安全距离。
2 作业前应伸出全部支腿,撑脚下必须垫方木。调整机体水平度,无荷载时水准泡居中。支腿的定位销必须插上。底盘为弹性悬挂的起重机,放支腿前应先收紧稳定器。
3 调整支腿作业必须在无载荷时进行,将已伸出的臂杆缩回并转至正前方或正后方,作业中严禁扳动支腿操纵阀。
4 作业中变幅应平稳,严禁猛起猛落臂杆。在高压线垂直或水平作业时,必须遵守本规程30.1.6的规定。
5 伸缩臂式起重机在伸缩臂杆时,应按规定顺序进行。在伸臂的同时,应相应下放吊钩。当限位器发出警报时应立即停止伸臂。臂杆缩回时,仰角不宜过小。
6 作业时,臂杆仰角必须符合说明书的规定。伸缩式臂杆伸出后,出现前节臂杆的长度大于后节伸出长度时,必须经过调整,消除不正常情况后方可作业。
7 作业中出现支腿沉陷、起重机倾斜等情况时,必须立即放下吊物,经调整、消除不安全因素后方可继续作业。
8 在进行装卸作业时,运输车驾驶室内不得有人,吊物不得从运输车驾驶室上方通过。
9 两台起重机抬吊作业时,两台性能应相近,单机载荷不得大于额定起重量的80%。
10 轮胎式起重机需短距离带载行走时,途径的道路必须平坦坚实,载荷必须符合使用说明书规定,吊物离地高度不得超过50cm,并必须缓慢行驶。严禁带载长距离行驶。
11 行驶前,必须收回臂杆、吊钩及支腿。行驶时保持中速,避免紧急制动。通过铁路道口或不平道路时,必须减速慢行。下坡时严禁空挡滑行,倒车时必须有人监护。
12 行驶时,在底盘走台上严禁有人或堆放物件。
13 起重机通过临时性桥梁(管沟)等构筑物前,必须遵守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过。通过地面电缆时应铺设木板保护。通过时不得在上面转弯。
14 作业后,伸缩臂式起重机的臂杆应全部缩回、放妥,并挂好吊钩。桁架式臂杆起重机应将臂杆转至起重机的前方,并降至40°~60°之间。各机构的制动器必须制动牢固,操作室和机棚应关门上锁。
第7篇 汽车废气分析仪安全操作规程
(1)仪器要放置在干燥通风的地方保管。
(2)要保持仪器的清洁。
(3)在使用仪器之前,要对仪器进行1—2分钟的预热。
(4)对仪器要定期的进行标准气校正。
(5)在测量尾气时要配合废气抽排系统进行使用。
第8篇 汽车运输瓶装气体及低温液化气体的安全操作规程
长途运输瓶装气体及低温液化气体,应做到文明装卸,妥善固定,分类装运,禁止烟火,防晒防雨,悬挂标志。
一、瓶装气体系有爆炸危险的物质,所以在长途运输装卸时,首先要确认其瓶阀无泄露和瓶体无损伤,其次应戴瓶帽和防震圈,且在车厢装卸气瓶的部位垫橡胶垫子,以免使气瓶受到撞击或擦伤。低温液化气体系有低温及有爆炸危险的物质,所以在长途运输及灌卸低温液态气时,首先要确认其阀门无泄露和罐体无损伤,真空度及保冷效果好.
二、装卸的气瓶在确认其瓶阀不泄漏和瓶体无损伤后,为了防止气瓶在途中移位和碰撞,底层气瓶的下面应放置带凹槽的底垫或塞上制动垫木。如果途中道路不平或需要经过山道和坡度较大的桥梁时,还必须用绳索捆扎。
三、气瓶在车上除直径较大、瓶身较短(车厢高度应在瓶高的2/3以上)的外,一律顺车厢横向卧放,瓶头均应朝向一方,但不得朝向汽车油箱的一侧。气瓶在车上摆放的高度不得超过车厢挡板,且不准超过5层,(马车运输摆放不准超过3层)。
四、运输小容积气瓶应将其装入带有松软填充物的箱里运输。
五、运输可燃性、助燃性永久气体的气瓶容量超过300m3,毒性气体的气瓶容量超过100m3,运输同类化学性质液化气体的气瓶容量为30okg时,必须有押运人员押运。
六、运输可燃性、助燃性或毒性气体的运输里程超过400km时,必须配备两名司机轮换驾驶,以防因疲劳酿成交通事故,危及气瓶安全。
七、化学性质相抵触的气体(如氧气或氯气与氢气、乙炔气和液化石油气)不得同车运输,氧化性或强氧化性气体气瓶不准和易燃品、油脂及沾有油脂的物品同装在一辆车上,以防止着火爆炸。
八、运输气瓶的车上严禁烟火,严禁在车上吸烟,并要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和防毒防护用具。运输可燃性气体的车辆排气口应戴有阻火器,且保证排气管不出明火。
九、车辆上应有防倾倒、撞击的措施和防雨、防晒的措施,夏季运输气瓶时,为避免阳光照射,车上必须有遮雨遮阳设备,炎热地区应遵守当地政府关于夏令季节装运气瓶有关安全规定,夏季装运应尽量在早晚时间进行,避免白天运送气瓶(特别是二氧化碳气瓶)。
十、气瓶及槽罐属于化学危险品,运输的车辆应在车前悬挂符合gbl91《包装储运指示标志》规定的标志,还应在车上明显位置插上交通安全管理部门规定的装载危险品的警告标志牌,以引起过往的其他车辆注意,保持安全距离。
十一、严禁使用自卸汽车、挂车或长途客运汽车捎带气瓶,同时也不允许装运气瓶的货车搭乘无关人员。
十二、车辆起动与停车应缓慢,行进中要避免紧急刹车和急转弯。车辆还应遵守公安交通部门有关危险品运输的安全规定,例如按指定路线行车,车辆经过城镇时,不应在闹市区中间穿行,应尽量走城镇边缘及车、人流量少的道路。车辆不准在城镇中心、机关、学校、桥梁、仓库、人员稠密的公共场所,以及居民区和有明火的地方停靠。在路途中临时停靠就餐或休息时,应停放在安全阴凉的地方,司机和押运人员不得同时离开。
十三、车辆不准高速行驶,不准抢行超车、会车。一般前后车辆应保持不少于100~150米(m)安全距离。
十四、司机与装卸和押运人员均须明确所运气体的性质、安全注意事项和紧急处置措施。
十五、如用马车运输气瓶,途中遇到下坡路、叉路口和闹市时,驭手应下车步行。
十六、到达运输目的地后,车辆进入装卸或灌卸区域时,汽车发动机的排气管上应装有火星熄灭器,否则不能进入装卸区,要确认打开车厢板或解开绳索气瓶不会坠落时,方可卸车。
十七、装有液化石油气的钢瓶运输距离不得超过50公里。
十八、气瓶经铁路、水路和航空运输时,应遵守交通部发布的《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以及铁路、水路、民航部门的有关规定。
十九、运输瓶装乙炔的车、船和储存使用乙炔的场所,应符合公安和交通部门的规定。汽车运输乙炔时,应遵守jt3130《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的规定。
第9篇 汽车轮胎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1.起重吊装的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执行规定的指挥信号。操作人员应按照指挥人员的信号进行作业,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
2.起重机行驶和工作的场地应保持平坦坚实,并应与沟渠、基坑保持安全距离。
3.起重机启动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各安全保护装置和指示仪表齐全完好;
2)钢丝绳及连接部位符合规定;
3)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及冷却水添加充足;
4)各连接件无松动;
5)轮胎气压符合规定。
4.起重机启动前,应将各操作杆放在空挡位置,手制动器应锁死,并应按照jgj33—2001第3.2节的有关规定启动内燃机。启动后,应怠速运转,检查各仪表指示值,运转正常后接合液压泵,待压力达到规定值,油温超过30c时,方可开始作业。
5.作业前,应全部伸出支腿,并在撑脚板下垫方木,调整机体使回转支承面的倾斜度在无载荷时不大于1/1000(水准泡居中)。支腿有定位销的必须插上。底盘为弹性悬挂的起重机,放支腿前应先收紧稳定器。
6.作业中严禁扳动支腿操纵阀。调整支腿必须在无载荷时进行,并将起重臂转至正前或正后方可再行调整。
7.应根据所吊重物的重量和提升高度,调整起重臂长度和仰角,并应估计吊索和重物本身的高度,留出适当的空间。
8.起重臂伸缩时,应按规定程序进行,在伸臂的同时应相应下降吊钩。当限制器发出警报时,应立即停止伸臂。起重臂缩回时,仰角不宜太小。
9.起重臂伸出后,出现前节臂杆的长度大于后节伸出长度时,必须进行调整,消除不正常情况后,方可作业。
10.起重臂伸出后,或主副臂全部伸出后,变幅时不得小于各长度所规定的仰角。
11.汽车式起重机起吊作业时,汽车驾驶室内不得有人,重物不得超越驾驶室上方,且不得在车的前方起吊。
12.采用自由(重力)下降时,载荷不得超过该工况下额定起重量的20%,并应使重物有控制地下降,下降停止前逐渐减速,不得使用紧急制动。
13.起吊重物达到额定起重量的50%及以上时,应使用低速挡。
14.作业中发现起重机倾斜、支腿不稳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使重物下降落在安全的地方,下降中严禁制动。
15.重物在空中需要较长时间停留时,应将起升卷筒制动锁住,操作人员不得离开操纵室。
16.起吊重物达到额定重量的90%以上时,严禁同时进行两种及以上的操作动作。
17.起重机带载回转时,操作应平稳,避免急剧回转或停止,换向应在停稳后进行。
18.当轮胎式起重机带载行走时,道路必须平坦坚实,载荷必须符合出厂规定,重物离地面不得超过500mm,并应拴好拉绳,缓慢行驶。
19.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应完好齐全、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或拆除。严禁利用限制器和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20.起重机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严禁用起重机载运人员。
21.严禁使用起重机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固在地面上的重物以及其他不明重量的物体。现场浇注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22.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作业中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关闭发动机或切断电源后进行检修。在突然停屯时,应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拨到零位,断开电源总开关,并采取措施使重物降到地面。
23.操纵室远离地面的起重机,在正常指挥发生困难时,地面及作业层(高空)的指挥人员均应采用对讲机等有效的通讯联络手段进行指挥。
24.作业后,应将起重臂全部缩回放在支架上,再收回支腿。吊钩应用专用钢丝绳挂牢;应将车架尾部两撑杆分别撑在尾部下方的支座内,并用螺母固定;应将阻止机身旋转的销式制动器插入销孔,并将取力器操纵手柄放在脱开位置,最后应锁住起重操纵室门。
25.行驶前,应检查并确认各支腿的收存无松动,轮胎气压应符合规定。行驶时水温应在80~90℃范围内,水温未达到80c时,不得高速行驶。
26.行驶时应保持中速,不得紧急制动,过铁道口或起伏路面时应减速,下坡时严禁空挡滑行,倒车时应有人监护。
27.行驶时,严禁人员在底盘走台上站立或蹲坐,并不得堆放物件。
28.在露天有六级及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起重吊装作业。雨雪过后作业前,应先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第10篇 运矿汽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1、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及车辆保养规程
2、出车前应详细检查方向、制动、照明等各部位,确保齐全、灵敏可靠,严禁带病出车。
3、严禁酒后驾车和连班驾车作业。
4、驾驶室内不得超过规定人数,严禁车厢内和驾驶室外平台坐人。
5、装车时,驾驶员不得将头和手臂伸出驾驶室外,使用时禁止检查维护车辆。
6、下雪路滑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否则严禁开车。
7、遇有大雾,视线不足20米,靠右原地停车,大雾过后再行驶,严禁盲目行车。
8、汽车不准停车在有坡度的地方,遇特殊情况,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支好轮胎,拉好手刹。
9、汽车司机在掌子面装矿时,必须听从电铲人员指挥,在粗破翻矿必须听从撬矿工的指挥。
10、运矿车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开到宿舍、食堂、更不能私自下山。
11、运矿汽车严禁拉运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12、运矿汽车卸完矿时,要将举升手柄推到空位,确认箱斗降到位,方可行驶。
13、当班第一车在排土场排岩时,应下车检查排土场边沿有无下塌的危险,排出场安全土档高度必须大于车轮直径的一半,确认无问题时方可作业。
14、凡举起箱斗进行检查、维护、加油,检修时,必须将车轮用三角物卡紧,大箱斗用支承木支承,以防箱斗下落伤人。
第11篇 汽车修理工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应检查所使用工具是否完好。施工时工具必须摆放整齐,不得随地乱放,工作后应将工具清点检查并擦干净,按要求放入工具车或工具箱内。
2、拆装零部件时,必须使用合适工具或专用工具,不得大力蛮干,不得用硬物手锤直接敲击零件。所有零件拆卸后要按顺序摆放整齐,不得随地堆放。
3、废油应倒入指定废油桶收集,不得随地倒流或倒入排水沟内,防止废油污染。
4、修理作业时应注意保护汽车漆面光泽、装饰、座位以及地毯,并保持修理车辆的整洁。车间内不准吸烟。
5、用千斤顶进行底盘作业时,必须选择平坦、坚实场地并用角木将前后轮塞稳,然后用安全凳按车型规定支撑点将车辆支撑稳固。严禁单纯用千斤顶顶起车辆在车底作业。
6、修配过程中应认真检查原件或更换件是否符合技术要求,并严格按修理技术规范精心进行作业和检查调试。
7、修竣发动机起动前,应先检查各部件装配是否正确,是否按规定加足润滑油、冷却水,置变速器于空档,轻点起动马达试运转。严禁车底有人时发动车辆。
8、发动机过热时,不得打开水箱盖,谨防沸水烫伤。
9、地面指挥车辆行驶,移位时,不得站在车辆正前方与后方,并注意周围障碍物。
第12篇 电子汽车衡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起动前的准备工作
一、检查接线是否正确。
二、给系统通电,仪表预热15分钟。
电子汽车衡的维护与保养
一、每日过磅前先开机预热15分钟;如长期不使用,需每三个月开机预热1小时。下班或长期不用时在关机后应拔掉电源插头与九芯插头。
二、称量显示仪、打印机、电脑等应置于干燥、通风的室内,注意防尘防潮,不宜放在阳光直射下使用。
三、遇打雷时应停止过磅,每天下班后应关机并拔掉电源插头与九芯插头,防止传感器与仪表等电器设备的损坏。
四、秤台四周不得卡有异物,检查限位间隙是否≥5mm。传感器的钢球是否松动到位。
五、车辆上秤时速低于5km/h,不允许在秤台上急刹车、久留,过完磅后立即驶离秤台。
六、保持接线盒的干燥,每6个月更换一次接线盒内的干燥剂。
七、保持秤台与基础的清洁、干燥、不过磅时,不允许堆放重物与车辆。
八、禁止在秤台上电焊作业。
九、禁止超过衡器最大称量的车辆过磅。
十、不要使用任何工业溶剂清洗仪表,以防损坏;用软布沾上无水工业酒精擦外壳与键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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