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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卫生管理制度(20篇范文)

发布时间:2024-11-23 热度:12

人员卫生管理制度

第1篇 人员卫生管理制度

一、目的

让员工认识到工作时的每个行为和想法都将可能极大地影响到最终产品质量。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以防范,以确保食品的安全卫生及稳定产品品质。

二、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公司从业人员的卫生管理。

三、内容

3.1健康规范

3.1.1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每年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参加工作。

3.1.2当患有下列病症之一者,不得参加工作:病毒性肝炎、痢疾、伤寒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

3.1.3员工手上受伤时,特别是流血事故,有严重割伤、烫伤、擦伤或伤口感染的人员应避免从事接触产品、原料、包材工作。

3.2着装规范

3.2.1所有进入工厂有人员都穿着全套整洁的工作服装,包括制服、工作帽及工作靴或工作鞋。

3.2.2工作服要无钮扣、无口袋。

3.2.3每个工人至少有两套工作服以保证能每天更换,或在工作期间及时更换以被污染的工作服。

3.2.4在易弄脏工作服的岗位,可以使用塑料围裙,但应定期更换,以免污染产品。

3.2.5干净的工作服应保持存在清洁卫生的地方,并与脏的工作服分开存放。

3.2.6工作服不得穿出工作区域,否则需要重新消毒后,才可再在工作区域内使用。

3.2.7进入生产区域的人员在保持头发干净的同时,将头发和耳朵全部盖上,以上防头发等外来异物掉入产品中。

3.3行为规范

3.3.1非工厂内的工作人员,如外来承包商,参观人员等必须遵守公司各项安全及卫生要求,须换工作服、戴帽、穿鞋套后方才进入。

3.3.2对工作服、设备及工作人员的双手应定期进行微生物检查,以保证清洁有效。

3.3.3所有员工外出或上厕所时,必须换下工作服、鞋。

3.3.4从业人员要严格做到“四勤':勤剪指甲、勤洗澡、勤换衣服、勤理发,另外还要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和毛巾。

3.5健康档案的建立与保存

3.5.1有接触食品的生产、检验人员个人的健康证明材料要分类存放,保证每一在册有接触食品的生产、检验人员有相应的健康证明材料。健康证明材料存放两年以上的可以销毁。

3.5.2.编写《员工健康状况一览表》,详细填写员的健康状况,对患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或伤患的员工,还需注意处理措施。《员工健康状况一览表》保存期为两年,超过保存期的可以销毁。

3.5.3.非生产检验人员或不直接接触食品的生产、检验人员亦按部门建立好相应的《员工健康状况一览表》,健康证明材料可以是防疫站以外的相关医疗部门发放的健康材料。

第2篇 卫生和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的药房和个人卫生应符合规定要求。

一、做到每天早晚对药房各做一次清洁,保持药房的环境整洁、卫生,无污染物及污染源。

二、货架(柜)摆放的药品应保持无灰尘、无污染、药品摆放规范有序。

三、在岗时应着装整洁,头发、指甲注意修剪整齐。

四、应定期进行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

五、健康体检应在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有资质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的项目应符合任职岗位条件要求,体检结果应存档备查。

第3篇 卫生院医疗废物管理人员相关人员培训制度

乡卫生院医疗废物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培训制度

一、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提高全体医护员工对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认识,加强环保意识和自身防护意识,从而有效地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所产生的危害,进一步保障人类健康。

二、培训对象:

1.医疗废物管理的专(兼)职人员;

2.全院各科室医、护、药、技、工勤等全体人员;

三、主要培训内容:

1.医疗废物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2.国家相关法规及医疗废物管理规定;

3.医疗废物管理专(兼)职人员职责与责任;

4.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和工作要求;

5.医疗废物内部运收工作程序;

6.医疗废物转交手续及登记制度;

7.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过程中工作人员职业卫生安全自身防护措施;

8.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税、扩散时报告处理制度及意外事故紧急处理措施。

四、培训方式:

1.下发有关国家法规及医疗废物管理规定和本院医疗废物管理实施办法和相关制度,供全院医护员工自学或部门负责人组织学习。

2.分期、分批、分层次、分别采用多种形式对各级各类人员进行强化培训与考核。

3.结合实际工作对有关人员进行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程序逻辑和操作方法的指导和演示。

1.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

2.禁止在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点“吸烟”、“饮食”等。

3.严格办理医疗废物转交手续,依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填写和保存转移联单。

4.医疗废物转交出去后,对暂时贮存地点、设施及时进行消毒和清洁处理。

5.每天做好个人卫生处置,勤洗手、勤更衣、勤洗澡、勤消毒。

6.禁止转让、买卖医疗废物,一经发现将依法处理。

7.每月将医疗废物按科室分类汇总统计表,报送监控部门备案。

**乡卫生院

第4篇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为保证药品经营行为的规范、有序,确保药品经营质量和

服务质量,依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药店负责人对营业场所卫生和员工个人卫生负全面责任,并明确各岗位的卫生管理责任。

3应保持营业场所的环境整洁、卫生、有序,每天早晚各做一次清洁,无污染物及污染源。

4货架及陈列的药品应保持无灰尘、无污损,柜台洁净明亮,

药品陈列规范有序。

5营业场所环境整洁、地面平整,门窗严密牢固,物流畅通有序,并有防虫、防鼠设施,无粉尘、污染物。

6保持店堂和库房内外清洁卫生,严禁把生活用品和其他物品带入库房,放入货架。个人生活用品应统一集中存放于专门位置,不得放在药品货架或柜台中。

7在岗员工应着装整洁、佩戴脚卡上岗,勤洗澡、勤理发,

头发、指甲注意修剪整齐。

8每年定期组织一次全员健康体检,凡直接接触药品的员工

必须依法进行健康体检,药品验收和养护人员应增加“视力”、“色盲“检查项目,并建立健康检查档案,对患有传染病,皮肤病及精神病的人员,应及时调离工作岗位。

9健康体检应在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

验的项目内容应符合任职岗位条件要求,体检结果由人力资源部存档备查。

10严格按照规定的体验项目进行检查,不得有漏检行为或替检行为。

第5篇 haccp人员卫生管理制度

人员卫生管理属于后勤管理工作的范畴内,haccp-人员有些什么卫生管理制度大家可以阅读企业管理网整理的haccp-人员卫生管理制度范例,仅供参考。

一、员工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澡、勤换衣,不随地吐痰、乱丢杂物。

二、员工上班时,不准涂口红、涂指甲油、不准留长指甲、戴手饰、手表等。

三、生产区域内禁止吸烟或吃东西。

四、员工进入车间注意事项

1.在更衣室内换工作服、戴工作帽、口罩、穿工作鞋,工作衣、帽应穿戴整齐,头发不得露在衣帽外面。

2.包装车间员工须在车间门口消毒盘消毒手,烘干后,方可进入生产区域。

3.班长检查员工指甲、洗手消毒和工作帽穿戴等卫生情况,作好记录保存。

五、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1.在以下情况下,必须对手进行清洁消毒

a.去洗手间后。

b.处理废物后。

c.离开工作区域或进行与生产无关的工作后,重返岗位前

d.接触产品前。

2.按以下步骤对手清洁消毒:

a.将手放在流动的水下冲洗。

b.打上洗洁精。

c.用流动的水将洗清洁精冲洗干净;

d.在干手器下干手或用干净的毛巾、纸巾擦干手。

e.用75%的酒精消毒手。

3.对于人手不直接接触成品及发酵班除种曲、通风制曲工序外员工的手的清洁按“2”中a—d步骤清洁。

六.生产结束后的注意事项:

1.清洁生产场所和设备,并用一定浓度的消毒剂对生产场所进行消毒。

2.对工作服等物品进行清洗,保证工作服的清洁卫生。

食品卫生管理制度范本

第6篇 餐饮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酒店餐厅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查体和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合格证明方可上岗。

2、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卫生技术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程。

3、坚持科学的洗手习惯:操作前、便后以及从事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洗手,先用消毒液消毒,后用流动水冲洗。

4、从业人员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或销售场所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不得穿工作服入厕。

5、从业人员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做其他影响食品卫生的行为,不得直接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尝味。操作用具用后不得随处乱放。

6、从业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及形象,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内。

7、从业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各项卫生管理制度。

第7篇 专职职业安全卫生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公司有关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政策,监督检查公司各部门的执行情况。

(二)编制烧结厂职业安全卫生技术措施计划和职业安全卫生工作计划,并负责贯彻落实,按计划和上级要求开展各种职业安全卫生活动。

(三)参加制订完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参加修订、审查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四)配合综合办做好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复训工作,配合组织部、工会办公室做好职业安全卫生宣传工作。

(五)经常开展职业安全卫生巡查工作。发现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及时制止,发现特别不安全的情况,有权先令停止生产,并及时报告领导研究处理;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及时下达事故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及时报告领导。协助领导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和专业性、季节性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督促有关部门整改,对其中需要采取技术措施的重大问题,协调有关部门研究解决。

(六)参加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三同时”会审,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引进技术改造、大的修理工程项目的方案审定、设计审定、竣工验收和试运转工作,督促劳动防护设施和主体工程按“三同时”原则执行。

(七)及时收集、积累职业安全卫生资料,为领导及时提供职业安全卫生资料。

(八)按“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对轻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重伤以上事故的调查处理,对造成伤亡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如实登记、统计、报告因公伤亡事故。参加设备、火灾等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九)制订保健津贴发放标准及制度。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编制烧结厂劳动保护用品、清凉饮料发放计划,并负责对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验收。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按标准发放,教育员工正确使用。

(十)负责对烧结厂兼职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员进行业务指导;做好烧结厂职业安全卫生竞赛、评比工作。

(十一)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女工特殊保护工作。

(十二)日常工作中严格按照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开展工作,积极推行安全科学管理方法。参加安全技术科学研究,总结推广职业安全卫生科研成果和先进经验。

第8篇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业人员职业卫生培训制度

1、煤矿年度内组织本单位人员深入、系统地学习《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管理范围内的煤矿企业职业危害防治知识的培训力度。

2.积极参加市、县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组织的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定期开展岗前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培训,强化对职工的职业危害防治知识的教育,教育职工自觉遵守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正确使用职业危害防治设备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3.年度内举办全矿人员参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学习讲座3次,举办矿级领导班子专题研讨会4次,就深入贯彻落实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进行专题研究。

4、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掌握生产工艺流程,掌握职业危害预防知识。

5、建立职工职业卫生培训档案;

6、对职工职业危害知识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安排上岗。

第9篇 卫生人员健康状况管理制度

1、为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消费者用药安全有效,创造一个优良、清洁的工作环境,同时塑造一支高素质的员工队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卫生管理责任到人,药房、库应明亮、整洁,每天早晚各做一次清洁,做到“四无”,即无积水、无垃圾、无烟头、无痰迹,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各类药品分类摆放,规范有序。

3、保持药房、库内外清洁卫生,各类药品、用品安置到位,严禁工作人员把生活用品和其他物品放入货架。

4、在岗员工应统一着装、佩戴工号牌,卫生整洁,精神饱满,头发、指甲注意修剪整齐。

5、卫生管理情况要列入制度考核之中。

6、健康体检每年组织一次。所有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上岗。

7、严格按照规定的体检项目进行检查,不得有漏检行为或找人替检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8、如发现患有精神病、传染病、化脓性皮肤病或其它可能污染药品的患者,应立即调离原岗位或办理病休手续,待身体恢复健康并体检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

9、建立员工的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三年。

第10篇 药房店卫生人员健康状况管理制度

药房(店)卫生和人员健康状况管理制度

(1)为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消费者用药的安全有效,创造一个优良、清洁的工作环境,同时塑造一支高素质的员工队伍,依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卫生管理责任到人,营业场所应明亮、整洁、每天早晚各做一次清洁,库区要定期打扫,做到“四无”,即无积水、无垃圾、无烟头、无痰迹,保持环境卫生清洁。无环境污染物,各类药品分类摆放,规范有序。

(3)保持店堂和库房内外清洁卫生,各类药品、用品安置到位,严禁工作人员把生活用品和其他物品带入库房,放入货架。

(4)仓库环境整洁、地面平整,门窗严密牢固,物流畅通有序。并有防虫、防鼠设施,无粉尘、污染物。

(5)在岗员工应统一着装、佩带工号牌,卫生整洁,精神饱满,工作服夏天每周至少洗涤3次,冬天每周洗涤2次。头发,指甲注意修剪整齐。

(6)卫生管理情况要列入企业季度管理考核之中。

(7)健康体检每年组织―次。企业所有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

(8)严格按照规定的体检项目进行检查,不得有漏检行为或找人替检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9)如发现患有精神病、传染病、化脓性皮肤病或其它可能污染药品的患者,应立即调离原岗位或办理病休手续后静养,待身体恢复健康并体检合格后,方可工作。病情严重者,应办理病退或其他离职手续。

(10)要建立员工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三年。

第11篇 x小学卫生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长江路第一小学卫生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卫生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事业心,对每一个病人的身体健康负责,不得发生错诊、误诊事故。

2、病员如实向卫生人员反映病情,卫生人员应对症下药,对一些急病员、病情难断定的应及时送院治疗,不得延误治疗时间。

3、卫生室进药渠道要规范,不得将过期、变质的药物用于师生,预防发生药物事故。

4、卫生人员对全校师生进行卫生、防疫健康知识教育,做好常见传染疾病的预防工作,防止发生全校性传染病事故,影响师生的工作和学习。

5、卫生人员督促有关部门搞好环境卫生、食堂卫生,严防集体中毒事故的发生。

第12篇 医院食堂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医院食堂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一、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卫生部门颁发的《健康证》、《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否则不能上岗。

二、 必须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卫生意识,严格按照各项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三、 个人卫生应做到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和理发、勤换工作衣。

四、 工作时必须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并置于帽内,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必须戴口罩、一次性手套。

五、 工作前、上厕所、处理食品原料后以及从事与生产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洗净并消毒双手。

六、 不得穿戴工作衣帽进入厕所及与工作无关的场所。

七、 不得在操作间内吃食物、吸烟和随地吐痰,不得放置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及个人用品。

八、 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操作过程中,不得佩戴戒指、手镯、手链等饰物;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

九、 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工具售货。手部化脓性感染时,不得直接接触食品。

十、 不得以任何形式阻碍卫生监督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时,应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和卫生部门。

第13篇 学生食堂从业人员晨检卫生健康管理制度

学生食堂从业人员晨检及卫生健康管理制度

一、每天上岗前检查从业人员衣着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个人健康状况是否良好,若发现健康状况有异样,应立即要求前往医院就诊。

二、操作人员在上岗前以及上厕所、处理原料、从事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应清洗双手。

三、操作人员工作时必须穿戴洁净的工作衣帽,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还必须戴口罩。

四、不得用手直接抓取备餐食品。

五、不得穿戴工作衣帽进入厕所及与生产无关的场所。

六、不得在操作间内吃食物、吸烟和随地吐痰、放置与生产无关的个人物品。

七、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出操作间,特别是熟食间、配餐间。

八、勤洗澡、勤换衣服、勤理发、不留长指甲。

九、操作食品过程中要时刻保持手的清洁卫生,不得涂指甲油和佩戴饰物,接触食品前必须洗手,出售直接入口食品时,要使用工具售货。

十、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第14篇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为保证药品经营行为的规范、有序,确保药品经营质量和

服务质量,依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药店负责人对营业场所卫生和员工个人卫生负全面责任,并明确各岗位的卫生管理责任。

3应保持营业场所的环境整洁、卫生、有序,每天早晚各做一次清洁,无污染物及污染源。

4货架及陈列的药品应保持无灰尘、无污损,柜台洁净明亮,

药品陈列规范有序。

5营业场所环境整洁、地面平整,门窗严密牢固,物流畅通有序,并有防虫、防鼠设施,无粉尘、污染物。

6保持店堂和库房内外清洁卫生,严禁把生活用品和其他物品带入库房,放入货架。个人生活用品应统一集中存放于专门位置,不得放在药品货架或柜台中。

7在岗员工应着装整洁、佩戴脚卡上岗,勤洗澡、勤理发,

头发、指甲注意修剪整齐。

8每年定期组织一次全员健康体检,凡直接接触药品的员工

必须依法进行健康体检,药品验收和养护人员应增加“视力”、“色盲“检查项目,并建立健康检查档案,对患有传染病,皮肤病及精神病的人员,应及时调离工作岗位。

9健康体检应在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

验的项目内容应符合任职岗位条件要求,体检结果由人力资源部存档备查。

10严格按照规定的体验项目进行检查,不得有漏检行为或替检行为。

第15篇 卫生和人员健康状况管理制度

1、为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消费者用药安全有效,创造一个优良、清洁的工作环境,同时塑造一支高素质的员工队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卫生管理责任到人,药房、库应明亮、整洁,每天早晚各做一次清洁,做到“四无”,即无积水、无垃圾、无烟头、无痰迹,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各类药品分类摆放,规范有序。

3、保持药房、库内外清洁卫生,各类药品、用品安置到位,严禁工作人员把生活用品和其他物品放入货架。

4、在岗员工应统一着装、佩戴工号牌,卫生整洁,精神饱满,头发、指甲注意修剪整齐。

5、卫生管理情况要列入制度考核之中。

6、健康体检每年组织一次。所有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上岗。

7、严格按照规定的体检项目进行检查,不得有漏检行为或找人替检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8、如发现患有精神病、传染病、化脓性皮肤病或其它可能污染药品的患者,应立即调离原岗位或办理病休手续,待身体恢复健康并体检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

9、建立员工的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三年。

第16篇 从业人员健康及卫生管理制度

1、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按时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有效《健康证》和《餐饮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参加工作。杜绝先上岗后体检。

2、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等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并将调离工作岗位。

3、食品生产经营者应依法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4、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掌握本岗位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规范操作。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内,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制售工具、戴口罩,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尝味,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随处乱放。

5、工作人员操作前,以及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严格按规范洗手并消毒。

6、工作人员不得留过长头发、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耳环等饰物。在销售食品成品时必须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或销售场所内吸烟、随地吐痰、穿工作服入厕及存在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行为。

第17篇 从业人员职业卫生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抓好我矿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职工的健康监护管理工作,规范职工健康监护档案的建立,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认真遵守和执行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建立健全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和管理

(3)、档案管理设专人负责,认真填写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情况,杜绝虚假填报现象。

(4)、职业禁忌管理:不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工作;不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职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安排孕期、哺乳期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害的作业;不安排有职业禁忌症的职工从事所禁忌的作业;职工接受职业健康检查按正常出勤处理。

(5)、上岗前的职业性健康体检:招收新职工时必须进行上岗前的职业性健康体检,根据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体检结果进行新职工的安置,并建立健康监护档案。

在岗期间的职业性健康体检

按《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规定的周期和体检项目进行职业性健康体检,发现疑似和确诊职业病立即报告行政主管部门和劳动保障部门,并妥善处置现疑似和确诊职业病病人。

(6)、离岗时的职业性健康体检:职工退休或者是其他原因和公司(厂或矿)解除合同时,必须进行职业性健康检查,并将职工本人的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交给本人,其健康监护档案原件按档案管理规定的保存年限进行保存。

第18篇 连锁药店卫生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连锁药店卫生和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门店店堂前的招牌应完好、整洁。店堂内地面、墙壁、顶棚无积尘,无污染物,无蜘蛛网,无碎屑剥落。店堂内的清洁应按时打扫,并随时保持货柜、货架、各类商品和各种用具的清洁和卫生。

二、药品货柜上安装的柜门应完好,取用商品后应及时关好,以防止异物、灰尘、老鼠或其它动物进入造成药品和其它商品污染。

三、门店所有人员要注意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注意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澡、勤理发、勤修指甲、勤洗手,工作服应勤洗勤换,保持整洁。

四、门店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健康检查资料要保管两年以上,留存备查。

五、凡发现员工患有传染病、皮肤病、精神病以及其它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应及时调离接触药品的岗位。

第19篇 食堂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一、健康要求

1、食堂工作人员及有关管理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须按时接受临时检查,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健康合格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2、凡患有传染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肠道传染病及传染病带菌者、化浓性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者,不得上岗。

二、个人卫生

1、食堂工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勤洗澡、勤理发、勤换衣服、不得留长发指甲、涂指甲及使用其他化妆品。便后要洗手、消毒。

2、食堂工作人员必须穿戴统一的工作服、工作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将与食品无关的个人用品和服饰物带入食堂。

3、销售直接入口食品前应洗手,消毒。销售时使用工具售货和正确使用射频卡,不准收取现金。

4、工作时不许吸烟,不戴戒指、不得随地吐痰、不乱丢废弃物。

第20篇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的职业卫生培训制度

1、煤矿年度内组织本单位人员深入、系统地学习《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管理范围内的煤矿企业职业危害防治知识的培训力度。

2.积极参加市、县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组织的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定期开展岗前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培训,强化对职工的职业危害防治知识的教育,教育职工自觉遵守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正确使用职业危害防治设备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3.年度内举办全矿人员参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学习讲座3次,举办矿级领导班子专题研讨会4次,就深入贯彻落实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进行专题研究。

4、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掌握生产工艺流程,掌握职业危害预防知识。

5、建立职工职业卫生培训档案;

6、对职工职业危害知识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安排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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