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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卫生管理制度格式(20篇范文)

发布时间:2023-07-07 热度:25

卫生院卫生管理制度格式

第1篇 卫生院卫生管理制度格式

卫生院卫生管理制度

1、在院长领导下,建立医院爱卫会组织,全面负责医院卫生工作的实施、督促、检查,保证医院室内外环境整洁、规范。

2、全院的室内卫生定人定点,包干到各科工作人员,室外环境卫生实行划片包干,由清洁工人负责打扫。

3、积极做好灭“四害”工作,春秋两季开展灭蟑活动,全年度放置灭鼠药饵及捕杀工具,努力将“四害”的数量降至最低密度。

4、搞好食品、饮食卫生,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从业人员必须先体检、培训,后上岗。把好食品卫生关及餐具消毒关,严禁出售变质、霉变、污染、不洁的食品;保持食堂内外环境整洁;做好食堂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禁止穿工作服进餐厅。

5、自觉维护公共卫生,树立“讲卫生为荣,不讲卫生为耻”的良好风尚,要求做到:

1)、不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烟蒂;不乱倒垃圾、污水。

2)、禁烟区内严禁吸烟,搞好个人卫生,穿戴整洁,仪表端正。

3)、按区域划分停放车辆,工作室内及停车区域外严禁停车。

4)、按《传染病防治法》,严格加强传染病管理、消毒制度,及时准确做好疫情报告工作;落实污水、污物和一次性医疗用品的督查制度。

6、开展健康教育,利用电教、橱窗、咨询、黑板报等形式广为宣传卫生防病科普知识。建立健全宣教网络,征订健教资料。要求各健康宣教员每季第一月的10日前刊出宣传版面,橱窗每季更换一期。内容要求:根据不同科室、不同季节及疾病流行规律、特点,摘录、撰写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实用可读性强的科普题材,并落实检查督促制度。

7、医院爱卫会对卫生每季检查评比一次,按检查结果给予奖罚。

第2篇 镇卫生院工作任务目标管理制度

卫生院工作任务目标管理制度

为了深入开展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以群众满意医院为前提牢记服务宗旨,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规范医疗行为,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医疗质量,加强医院管理,参照((w县卫生局对县卫生工作任务目标管理方案)),制定如下细则:

一、医技人员值班细则:

1。值班医师和其他辅助科室必须坚守工作岗位,病人就诊随到随诊,服务热情周到,晚上值班人员必须在院内就寝,24小时不得离岗。离岗一次罚款10元,脱岗者造成严重自行负责一切责任。

2。坚持首诊负责制,病人就诊时本着以病人为中心,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因病施治。根椐患者病情需要实施检查,控制不必要的医疗检查,按照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选择用药,,尽量为患者选择同类低价药品。

3。对急诊病人、危重病人应以高度的责任心,及时严肃敏捷果断地诊治,首诊不能确诊和治疗的病人及时上报县级医院救治,对延误或误诊医技人员造成医疗事故和责任事故者,一切后果自负。

4。护理人员必须做到按时按量完成医嘱,严格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和操作规范,认真对照159种药物配伍禁忌表,核对处方上药物配伍,认真对待病人的护理工作,对病人耐心、细心、热情,做好医生的助手。医疗护理必须规范消毒、灭菌、隔离与医疗废物管理,严格执行超负荷无茵技术操作、消毒隔离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严格杜绝私自节留病人药品,发现一次罚款20元。造成严重后果者自行负责一切责任。

5。检验影像工作人员应准确无误地作出检查报告,以便医师对诊治疗,不得隐瞒或私自为亲戚朋友做性别鉴定,发现一次罚款20000元以上,情节严重者,依据上级规定作出相应的处置。

二、药技人员工作细则:

1。药房值班人员必须与值班医师24小时配合值班,准确无误划价,及时按处方要求调剂发放药品,对书写不规范,剂量错误等不合格拒付药品。严格管理好药品的霉烂、变质、过期失效,未严格把好药品管理,以此造成的后果由药剂人员自行赔偿损失。

2。药剂应及时做好采购计划,报院领导审核,不得私自从外方拿药品到药房,同时,也不能从药房私自带药品出库,一经发现罚款数为出库药品的10倍。

3。药房人员必须做到日清月结,准确无误地与医生和收费处核对结算。

4。药房人员必须规范地按照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要求入库,以备核查进药渠道入库的药品。

5。药剂人员应该对药品存放柜橱保持清洁卫生,分类整齐摆放有序。做到冷藏、通风、避光及“五防”。麻醉药品做到“五专”即专人、专柜加锁、专册登记、专账管理、专用处方;精神药品做到“三专”即专人、专柜加锁、专账管理。

三、财务管理工作细则:

1。收费人员应该有良好服务态度,准确结算收费。

2。出纳工作人员应与收费人员必须做到日清月结,严格把好不正规的票据入账,审批手续齐全,严禁出现白条入账现象,严禁私自借用公款,挪用公款,发现一次罚款50元。

3。财务人员建立健全账物登记,加强药品、材料、设备等物资监督,做好按岗取酬、按工作量取酬、按服务质量和工作绩效取酬的分配结算。

4。财务报表按填报要求、报表时间上报,数据要求真实、准确。

四、工勤休假制度细则:

1。实行每月6天休息日,法定节日时按上级规定另行增加,但每个科室必须相互协调好休息时间,不得出现脱节现象,出现一次罚款每人40元。

2。按作息时间表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每出现一次30分钟内罚款10元,超过30分钟按旷工处罚40元一次。

3。值班人员必须是24小时在岗,中途脱岗分情节轻重实行处罚,情节轻的按旷工处罚40元一次,情节严重的按上级规定处罚。

4。院内环境卫生必须打扫,按如下值日表执行:

值日安排

星期一:z

星期二:z

星期三:z

星期四:z

星期五:z

星期六:z

星期日:z

五、卫生防疫保健健工作细则:

1。传染病知识大力大力宣传,疫情传染及时、规范地上报主管部门,并建立好疫性报告登记本。设立传染病门诊由专人负责。

2。规范设立预防接种门诊,保证冷链设备运转正常,并做好记录。0-7周岁建卡率达100%,建证率达90%以上,证卡相符率95%以上,五苗接种率为90%以上,卡疤率90%以上。

3。重点抓好食品卫生和学校卫生监督工作,加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建档工作,做到发证、建档率100%。加强院内感染、传染病报告等监督工作,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规范医疗市场。

4。产科有干净整洁,张贴产后出血、妊高征紧急处理及新生儿复苏挂图,急救药品和器械配备齐全,在有效期内规范摆放,产科医生熟练有关技术和方法,规范书写医疗文书,病历完整,正确使用产程图,清楚地记录第一次的血压、临产发动、宫口开全、新生儿娩出、胎盘娩出等五个时间。

5。住院分娩率要求在90%,高危住院分娩率达到100%孕产妇死亡控制在50/10万以下。

6。3岁以下进行管理监测,管理率达85%以上,积极完成学龄前儿童体检工作受检率达70%集体儿童受检验员率达85%以上,降低5岁以下儿童和婴幼儿死亡。

7。做好《出生医学证明》的发放登记工作,各项报表要及时、准确、数字来源真实与县、村两级吻合,尽量减少“查无此人”的现象发生。资料收集干净、整洁、完整,切实做好孕产妇、7岁以下玖调查、活产漏报,育龄妇女死亡漏报以及儿童死亡漏报调查工作,确保调查质量。

8。爱国卫生运动工作切实根据上级领导的要求积极参与、配合地完成任务,除“四害”,农村改水改厕组织人员对外环境卫生消毒,

六、学习制度细则:

1。每月组织一次职工会议和职工业务学习,以及党政时事要闻,加强引导职工的学习的氛围。

2。积极参与上级组织的继续医学教育,增强职工自身的业务素质。

3。及时地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并做好每次的学习、会议记录。

第3篇 医院卫生管理干部培训制度

xx医院卫生管理干部培训制度

医院的科学管理,需要高素质的管理人才。为适应医学科学和医院建设发展的需要,提高医院卫生管理干部的素质,特制定本干部培训制度:

一、培训管理:

由医院继续教育委员会负责医院卫生管理干部培训的管理工作。医教科具体负责培训计划的制定、落实、培训情况的登记备案、学分的记录及考核。(转载请注明来自:制度大全www./)

二、培训对象:

医院中层以上卫生管理干部。包括医教、护理、门办、防保、质量监督、医疗纠

纷处理等职能部门管理干部、各临床、医技、药剂科室的主任和护士长。

三、培训要求:

通过系统的理论知识和务实性的专题内容的学习,使卫生管理干部基本掌握现代

管理的理论、技术和方法。带着问题学习,要求能够通过学习就卫生行业深化改革和加

强、完善医院现代化管理方面,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提出观点、建议和设想,达到提高

医院管理水平的目的。

四、培训内容:

1、 政治理论、法律法规方面的培训。及时了解党的方针政策,上级部门改革与发展的动态、思路,改革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与医疗纠纷有关的法律法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权益保护的法律依据等。

2、 管理专业知识和技能方面的培训。如管理学基础、管理心理学、社会医学、卫生经济学方面的知识以及医院组织管理、质量控制、医疗服务管理等。

3、 医学及科学文化知识方面的培训。除了不断更新医学知识外、还要不断熟悉本岗位的业务要求、以及信息技术、公共关系、企业文化、写作沟通等方面的知识。

五、培训形式:

采用多层次、多渠道、多种形式、多种方法进行培训。

1、 参加上级举办的各种管理培训班。通过短期的脱产培训,使卫生管理干部业务管理素质得到提高。

2、 定期组织全院性管理干部进行集中专题培训。通过外请或本院讲师进行内部培训,方法可有讲座、游戏、研讨会,观看录像等。

3、 选送干部到区卫生局挂职锻炼。既给他们提供了解卫生局各部门管理工作的机会,又给他们创造了参与各方面管理实践锻炼的条件,提高他们的管理水平和协调能力。

4、 参加岗位有关的各种专业培训。根据岗位职能,参加对口的各种专业培训。如各种质控管理、科研管理、信息安全等。

5、 外出考察学习。组织干部到兄弟单位参观学习,取长补短,有条件也可安排部分干部到外地或出国考察,学习同行的先进管理思想和方法。

6、 鼓励通过不脱产的各种本专科学历教育以及在职攻读硕士学位课程等途径,提高管理干部的科学文化素质。

7、 自学。指定部分管理方面的参考书,以自学的方式进行学习,并写出学习心得。

四、考核奖惩:

卫生管理干部的培训工作纳入医院继续教育的范围。根据《安亭医院继续教育实施办法》,与管理培训有关的内容作为继续教育的必修部分,每人每年必须达到10个学分以上,由医教科备案、记录,作为年终考核内容。考核结果汇总后报人事科,作为干部考评、聘用的参考依据之一。

xx 医院

二○○九年三月

第4篇 卫生院院药房管理制度

乡村卫生院院药房管理制度

1.非药房工作人员不得进入药房,更不得触动药品。

2.保持药房环境整洁卫生,垃圾随时入桶。

3.按类别摆放整齐各种药品,按不同要求保存特殊药品。

4.每天检查各种药品的库存与消耗量,做好记录。

5.每天检查冰箱是否通电正常,冷藏药品是否完好。

6.配药人员不仅要严格遵照医师处方配发药品,而且要能够提出正确的药物配伍意见和使用剂量建议。

7.静注药品的准备要做到:辩清药品、看明剂量、配准次序、送对患者、嘱咐患主。

8.配伍禁忌药品严格分放、分注射器。

9.及时清理短效药品,杜绝使用过期药品。

第5篇 卫生院医疗废物管理人员相关人员培训制度

乡卫生院医疗废物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培训制度

一、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提高全体医护员工对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认识,加强环保意识和自身防护意识,从而有效地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所产生的危害,进一步保障人类健康。

二、培训对象:

1.医疗废物管理的专(兼)职人员;

2.全院各科室医、护、药、技、工勤等全体人员;

三、主要培训内容:

1.医疗废物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2.国家相关法规及医疗废物管理规定;

3.医疗废物管理专(兼)职人员职责与责任;

4.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和工作要求;

5.医疗废物内部运收工作程序;

6.医疗废物转交手续及登记制度;

7.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过程中工作人员职业卫生安全自身防护措施;

8.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税、扩散时报告处理制度及意外事故紧急处理措施。

四、培训方式:

1.下发有关国家法规及医疗废物管理规定和本院医疗废物管理实施办法和相关制度,供全院医护员工自学或部门负责人组织学习。

2.分期、分批、分层次、分别采用多种形式对各级各类人员进行强化培训与考核。

3.结合实际工作对有关人员进行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程序逻辑和操作方法的指导和演示。

1.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

2.禁止在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点“吸烟”、“饮食”等。

3.严格办理医疗废物转交手续,依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填写和保存转移联单。

4.医疗废物转交出去后,对暂时贮存地点、设施及时进行消毒和清洁处理。

5.每天做好个人卫生处置,勤洗手、勤更衣、勤洗澡、勤消毒。

6.禁止转让、买卖医疗废物,一经发现将依法处理。

7.每月将医疗废物按科室分类汇总统计表,报送监控部门备案。

**乡卫生院

第6篇 x乡镇卫生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职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单位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通知科室负责人,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月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月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科室的消防器材由本科室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科室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第7篇 卫生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集

乡卫生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集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制度

①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感染性废物和损伤性废物分别用有警示标识的黄色包装物或容器物盛装封闭,病理性废物必须防腐处理后用黄色包装物盛装封闭。

②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病理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得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③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

④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性废物,必须首先在微生物实验室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⑤隔离的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产尘的医疗废物必须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封闭。其产生的具有传染性的排泄物,根据消毒要求进行严格消毒后才能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⑥放入包装物或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⑦盛装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容器的3/4时,必须进行紧实严密的封口。

⑧必须使用有警示标识的包装物或容器。如果其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或增加一层包装。

⑨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储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或生活垃圾。

⑩使用后的一次性输液器、输血器(袋)、注射器应将针头剪掉,针头按损伤性废物收集,一次性输液器、输血器(袋)、注射器按感染性废物收集。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制度

①感染性医疗废物、损伤性医疗废物、病理性医疗废物等需要焚烧的医疗废物必须交迎园医院由市废物处理部门集中处置。

②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相关的废物管理,必须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⑧化学性废物中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应交嘉定区环保局指定的废物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置。

④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的药品如细胞毒药物,必须由科主任批准,交嘉定区废物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置。

⑤放射性废物必须按有关规定专人负责处理并有记录。

⑥隔离的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产生的传染性的呕吐物、分泌物等排泄物,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消毒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⑦禁止任何科室及其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违者扣5000元的超劳补贴。因科室管理不当造成医疗废物流失扣2000元的超劳补贴。

医疗废物事故报告制度

①一旦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其工作人员特别是负责医疗废物收集、运送、暂时贮存的工作人员有责任和义务立即向感染管理科报告,感染管理科在48小时内向区卫生局、环保局、医院应急事故小组报告。调查处理结束后,必须将调查处理结果向市卫生局、环保局、医院应急事故小组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包括:(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及其简要经过;(2)泄露、散落医疗废物的类别和数量、受污染的原因及医疗废物产生的科室:(3)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已造成的危害和潜在影响;(4)已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和处理结果。

②发生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的事故有可能发生时,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⑧当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人员伤亡或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当在2小时内向区政府、卫生局报告,并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

④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被医疗废物污染或损伤时,在采取紧急处理措施的同时立即向感染管理科报告。

医疗废物交接制度

①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应当对收集的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的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保存三年以上。

②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在接收医疗废物时,应外观检查医疗废物的包装与标识,并盛装于周转箱内或桶内,不得打开包装袋取出医疗废物。对包装破损、包装外表污染时应当重新包装。对拒不按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包装的,运送人员应当立即向感染管理人员报告。

③实行危险废物转移登记本,嘉定区卫生局指定的迎园医院的医疗废物管理人员和我院医疗废物管理人员交接时共同填写,保存时间为五年。

④建立填报医疗废物产生的年报表,并于每年一月份向环保局报送上一年度产生的医疗废物年报表。

医疗废物突发事故应急处理制度

①在收集转运医疗废物当中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溢出、散落时,转运人员立即向医院急救事故小组报告,必要时和区应急联动中心联系,以取得他们的支持。感染管理人员要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②确定流失、泄漏、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程度。

③感染管理人员尽快组织有关人员对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扩散的现场进行处理。

④对被医疗废物污染的区域进行处理时,要尽量减少对病人、医务人员及现场其他人员和环境的影响

⑤转运人员对泄漏、溢出、散落的医疗废物迅速进行收集、清理和消毒处理。对于液体溢出物采用木屑等吸附材料吸收处理。并对受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必要时封锁污染区,以防扩大污染。

⑥清理人员在进行清理时必须穿防护服、戴手套和口罩、穿靴子等防护用品,清理工作结束后,用具和防护用品均须进行消毒处理。

⑦如果在操作中清理人员的身体(皮肤)不慎受到伤害,应及时采取处理措施,更换防护用品,受污染皮肤部位用0.25%过氧乙酸擦拭3分钟后洗澡,必要时接受医护技术的救治。

⑧清洁人员必须对污染的现场地面用0.1―0.2%的含氯消毒液进行喷洒、擦地消毒和清洁处理,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区域向污染最严重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也应当进行消毒。

⑨感染管理科必须向院应急事故小组,卫生局、环保局报告事故发生情况,事故处理完毕后,要写出书面报告交给院应急事故小组、卫生局、环保局。报告的内容包括:(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及其简要经过,(2)泄露散落医疗废物的类别和数量、受污染的原因及医疗废物产生科室,(3)医疗废物泄露、散露已造成的危害和潜在影响,(4)已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和处理结果。

⑩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万一被医疗废物污染或刺伤时,立即向感染管理科报告,根据不同的处理方法进行相应的处理措施

,必要时接受医护技术救治,进行体格检查,防治传染疾病。

医疗废物卫生安全防护制度

①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熟悉本机构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各项工作要求及安全防护知识。

②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执行。

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医疗废物的人员要有严格的防护措施,要穿工作服、戴手套、工作帽、口罩、

③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每次运送或贮存结束后立即进行手清洗和消毒。

④要掌握在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处置过程中预防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的措施及发生后的处理措施。

⑤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处禁止吸烟及饮食,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⑥每日对运送车辆及设施进行清洗消毒,对暂时贮存处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

⑦在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医疗废物过程中,要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情况的发生。要掌握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情况时的紧急处理措施。

⑧定期对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和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防止其受到健康损害。

⑨感染管理科经常对卫生安全防护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等工作。

医疗废物相关消毒制度

①严格执行医院消毒隔离制度。

②暂时储存室及区域每周用0.1-0.2%的含氯消毒剂对墙壁、地面或物体表面喷洒或拖地消毒,每周一次。

⑧防护用品在每天工作结束后要用0.25%的含氯消毒剂浸泡消毒。

④医疗废物转移出去后对其区域及用品用0.1%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擦拭拖地消毒。

⑤医疗废物转运推车及容器每日用0.1%的含氯消毒剂喷洒擦洗消毒。

⑥对医疗废物包装物表面被污染时要立即采用0.2%的含氯消毒剂喷洒消毒

⑦每次收集或转运医疗废物后立即进行手清洗和消毒,并洗澡。手消毒用0.5%碘伏消毒液或75%的酒精擦拭1―3分钟。

⑧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在交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前必须就地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用0.2%的含氯消毒剂浸泡30分钟。

⑨对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的排泄物用0.2%的含氯消毒剂或漂白粉消毒,静置一小时后排人污水处理系统。

⑩一旦发生医疗废物溢出、散落时,立即进行收集、消毒处理。

医疗废物暂时储存制度

①我院建立的暂时储存室在1楼后东边的一小平房。

②袋装的医疗废物必须装入暂时储存室内的集装箱内,不得露天存放。

③医疗废物暂时储存时间不得超过三天。

④储存室要有严密的封闭措施,有工人专人管理,不准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⑤有防鼠、防蚊蝇、防蟑螂的安全措施。

⑥室内集装箱必须防渗漏和防雨水冲刷。

⑦集装箱避免阳光直射。

⑧室外设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室内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

⑨病理性废物暂时储存时,要由病理科进行防腐处理。

⑩室内要每日进行清洁和消毒,可用0.2%过氧乙酸或含氯消毒剂喷雾、擦拭。

医疗废物转运制度

①医院安排总务科专人及时收集本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并按照类别分别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密闭的容器内。

②转运人员收集医疗废物时要与废物产生地点负责人进行废物交接登记并签名,登记的内容有:医疗废物产生地点、日期、废物类别及需要说明的事项。登记材料存档三年。

③转运人员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送至内部指定的暂时储存地点。

④转运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应当检查包装物或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暂时储存地点。

⑤转运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必须防止造成医疗废物盛装容器破损或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一律实施袋装封闭运送。

⑥本单位内部一般采取每天运送,运送时避免穿越医疗区、人员活动区、食品加工区等。

⑦内部运送路线:

一楼急诊治疗室、口腔科、检验科→1楼后门→医疗废物暂时储存点;

二楼治疗室、妇科、手术室→楼梯通道→1楼后门→医疗废物暂时储存点。

运送时间:14:30~15:00

⑧医疗废物转交出后,应当对暂时储存地点、容器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

⑨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及时对运送工具进行清洁消毒。

第8篇 c镇卫生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乡镇卫生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职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单位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通知科室负责人,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月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月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科室的消防器材由本科室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科室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第9篇 b医院手卫生管理制度

第三人民医院手卫生管理制度

1、手卫生为洗手、卫生手消毒和外科手消毒的总称。

2、配备合格的手卫生设备和设施,重点部门如 icu、供应室、血透室、新生儿室、手术室、产房、急诊室、消毒供应室、口腔科、内镜室、检验科必须安装非手触式水龙头开关。

3、洗手必须使用流动水,提倡用洗手液或皂液洗手。

4、盛洗手液或皂液的容器定期清洁和消毒,禁止将洗手液或皂液直接添加到未使用完的出液器中,必须在清洁、消毒取液器后再添加。

5、手消毒剂的包装和洗手后的干手物品(毛巾)或设施应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6、每月对重点部门进行手卫生消毒效果的监测,当怀疑流行暴发与医务人员手有关时,及时进行监测。

7、所有医务人员必须正确掌握手卫生方法,保证洗手与手消毒效果。

8、医务人员正确掌握洗手指征,医务人员手无可见污染物时,可用速干手消毒剂消毒双手代替洗手。

10、医务人员正确掌握手消毒指征,医务人员手被感染性物质污染以及直接为传染病病人进行检查、治疗、护理或处理传染病病人污染物之后,应先用流动水洗手,然后使用手消毒剂消毒双手。

12、本制度适用于全院各临床医疗医技科室。

附:不同环境下的手合格标准为:

ⅰ类和ⅱ类区域≤5cfu/cm2;未检出致病微生物。

ⅲ类区域≤10cfu/cm2;未检出致病微生物。

ⅳ类区域≤15cfu/cm2;未检出致病微生物。

第10篇 卫生院财务管理制度

卫生院财务管理制度(一)

为规范收支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卫生院持续发展,根据《会计法》及《医院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一、收入管理

卫生院收入是指卫生院在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中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以及从财政及主管部门取得的财政补助经费。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医疗收入、药品收入、其他收入。

(一)实行收入预算管理

单位应根据上年度实际收入水平,结合当年的业务计划及医疗收费标准调整情况来确定收入总额。

为了促进收入预算顺利实现,单位应每季开展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考核、评价收入预算的执行情况,分析完成好坏的原因,发现薄弱环节和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意见,保证全年总收入预算的顺利完成,并为编制和执行下年度预算提供依据。

(二)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和加强收费票据的管理

乡镇卫生院的各项收费要认真执行国家的物价政策,做到“应收则收,应收不漏”,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发生巧立名目、分解项目、重复收费等乱收费行为。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配设专职(或兼职)物价员,及时检查和收集收费情况,保证收入的合法性、完整性。

收费票据分为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票据和自制票据。乡镇卫生院的门诊、住院等收费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费票据;单位内部管理需要可使用自制或外购收款票据。所有收费票据和自制收款票据须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由专人负责,实行领用核销制度。不得出借、出让收费票据,行政事业性收款收据不得用于经营性收费。

(三)单位的全部收入纳入财务部门统一核算和管理。

卫生院的收费部门主要由财务科、挂号室、门诊收费处和住院结算处组成,开展的业务收费由挂号室、门诊收费处、住院收费处负责,其他各种收费由财务科统一办理,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向病人或单位直接收取任何费用。

挂号、门诊及住院收费处应将每日收到的现金及支票于当天存入银行,或及时上交出纳人员,同时编制“收费日报表”,并将“收费日报表”及附件(收支票据存根联等)送交财务部门,出纳应根据收入凭证及时入账,并在凭证上加盖“现金收讫”章。

严禁业务科室截留收入,严禁私设小金库。卫生院也不得将收入转到三产、工会、食堂等部门。

(四)加强对医院收入的控制

卫生院应设专职或兼职稽核、审计人员,加强对各收费部门报来的收入凭证和存根的审核,如是否少收或多收、日报表金额是否与所附存根金额合计数一致、是否足额交库等;药品收入应注意是否与药房处方合计数一致;是否严格使用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费票据,有无使用其他票据而使资金出现外流等现象。

(五)为合理扩大卫生院业务收入寻找途径

业务收入是卫生院补偿消耗的主要手段,卫生院要增加业务收入,除了按收费标准规定收费外,还要充分挖掘单位内部潜力,利用现有设备和技术条件,扩大医疗服务项目,提高单位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卫生院应根据实际开展每季度业务收入完成情况的分析。根据收集的财务信息,从医疗业务工作量和收费水平二个因素影响着手,结合全年各个时期收入进度、水平,通过与预算对比,与上年同期实际对比,与同行业先进水平对比,查找差距原因,预测发展趋势,为改进工作和决策提供依据。

二、支出管理

卫生院的支出是指在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发生中的资金耗费,包括医疗支出、药品支出、其他支出、财政专项补助支出。卫生院的各项支出必须贯彻“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业”的原则,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遵守有关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

(一)预算管理

支出预算的编制应本着既要保证医疗业务正常运行,又要合理节约的精神,以计划年度事业发展计划、工作任务、人员情况、开支定额和标准、物价因素等为基本依据。

卫生院要加强对支出预算的控制。为了确保预算的顺利完成,根据卫生规模可将预算分解成部门预算,并加强对各项支出的事前和事中控制,每季对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运用一定的方法考核分析各因素对支出完成的影响程度,抓住关键问题,研究对策,降低成本,促进工作。

卫生院要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的成本开支范围,正确划分费用支出(正常业务开支与资本性支出)的界限,不属成本范围的支出不应计入成本。 (二)专项资金支出管理

专项资金包括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拨入的专项资金和医院内部形成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卫生院对专项资金支出,要根据量入为出、专款专用的原则。

凡是大型设备购置、大型修缮及基建等项目,须经卫生院有关人员共同作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二方面的可行性论证和效益评估,并按有关规定程序报批,办理相关手续;各投资项目须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合同及项目进度支付款项,大型基建项目须在竣工半年内办理决算手续。卫生院应开展投资项目效益分析,及时发现问题,改进经营管理、挖掘潜力、提高投入资金的使用效益。

从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取得有指定用途的专项资金应当登记备查簿,并按要求向主管部门报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有关资料,接受财政、审计及主管部门的检查验收。

卫生院要加强对职工福利基金的管理。职工福利基金主要用于职工救济、集体福利设施支出、单位职工食堂的补助及国家规定可由职工福利基金开支的其他支出等,要有计划安排列支和对支出进行决算,并要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群众监督。

(三)严格控制支出,提高资金使用率

卫生院应制定资金收支审批制度,并严格按审批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建立健全各项支出管理制度,对差旅费、交通费、业务培训费、其他费用等与经营无直接关系的消耗支出,应严加控制,尤其是招待费,应严格按照《浙江省〈医院财务制度〉补充规定》要求进行控制列支。资金的使用要在注重社会效益的同时,讲究经济效益,做到少投入,多产出。

卫生院发给职工的各种奖金及加班工资,应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其奖金总额不超过本单位国家规定工资(即职务工资、事业津贴、岗位津贴)的额度内。个人消费基金增长率不得超过业务增长率,以防止个人消费资金过快增长。卫生院可实行绩效工资制,以防止亏损现象发生。

卫生院应建立每季成本费用和财务效益的分析制度,及时了解各项支出增减及结构变化情况,尤其是对在总支出中占有较大比例和一些纯消耗性的项目要作重点分析,运用比较分析法、差额分析法、指标分解法、连环替代法、定基替代法等方法,查找变化原因,适时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和措施,为进行财务决策提供准确、科学的信息。

卫生院财务管理制度(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制定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财政部、卫生部制定的《医院财务制度》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湖南省所有乡镇卫生院。

第三条乡镇卫生院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承担所在乡镇的公共卫生管理职能,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属社会公益事业单位。

第四条乡镇卫生院人财物全部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管理。乡镇卫生院分院、医疗点的财务收支必须由乡镇卫生院集中管理。

第五条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财务制度;健全内部财务制度,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院。

第六条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的任务:合理编制本单位年度预算,认真组织决算;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会计核算,控制费用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对本院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

第二章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人员

第七条财务负责人由院长或者由院长指定的副院长担任。年收入超过100万元(含100万元)的乡镇卫生院,必须设立独立的财务机构,配备专职的会计、出纳人员;年收入在100万元以下的应配备专职的会计人员(出纳人员可以兼任)。会计人员必须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乡镇卫生院的会计与出纳不能由同一人担任,实行钱账分开。

第八条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推行辖区内乡镇卫生院财务人员委派制,选拔任用优秀的会计人员到乡镇卫生院从事财务管理工作。

第九条会计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各项财务规章制度,认真审核每笔收支,对不符合规定的各项收支必须坚决制止,制止无效时可以向上级机关反映,会计人员抵制各种违规收支行为受法律保护。

第三章预算管理

第十条乡镇卫生院的预算是指乡镇卫生院根据本院发展计划而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第十一条乡镇卫生院应于本年度11月份末;根据本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下一年度收支预测,编制下一年度收支预算。

第十二条年度预算应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表式、时间和要求编制。

第十三条乡镇卫生院的收入、支出应纳入预算管理,做到收入按政策执行,支出严格执行预算及开支标准,追加预算按程序办理,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第十四条编制收支预算必须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保证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第四章收入与支出管理

第十五条乡镇卫生院的收入是指乡镇卫生院在医疗卫生业务活动中,按照政策规定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医疗收入、药品收入及其他收入。

第十六条乡镇卫生院要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建立健全各项收费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乡镇卫生院在医疗卫生业务活动中,取得的收入必须开据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款票据,当日收入当日结算、当日送存银行。为保证日常零星开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库存现金限额管理制度,库存限额一般不超过三天的日用量。

第十八条乡镇卫生院财务部门对各种收款票据和有价证券要严格管理,指定专人保管,领用时按统一编号进行登记,收回时及时签收和办理核销手续。

第十九条乡镇卫生院的支出是指乡镇卫生院在医疗卫生业务活动中,实际发生的人力和物力资金耗费,包括医疗支出、药品支出、其他支出,医疗收支和药品收支必须分别核算。

第二十条按照规定编制支出预算,必须坚持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的原则,严格执行支出预算。

第二十一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对于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的,由乡镇卫生院制定标准后报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执行。

第五章资产管理

第二十二条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动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款项、存货等。

第二十三条乡镇卫生院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货币资金内部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条乡镇卫生院库存现金按照规定支付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加班费、离退休人员费用;支付向个人收购用于实验的动物、农副产品;以及支付出差人员的差旅费和零星开支等。

第二十五条应收款项是其他有关单位或个人对债权人(乡镇卫生院)资金的占用,必须严格控制应收款项的额度和收回时间,及时组织结算和催收。

第二十六条存货是卫生院在开展医疗卫生和业务活动中为耗用而储存的资产,包括卫生材料、其他材料、低值易耗品、药品等,必须建立采购、入库、出库以及保管制度。药品实行“金额管理、数量统计、实耗实销”的管理办法,不得以领代销,以存定销。

乡镇卫生院的药品按零售价计价核算,其实际购进价与零售价的差额为进销差价,月末按当月药品销售额和药品综合差价率计算药品销售成本。

第二十七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200元以上、专业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固定资产分为5类:房屋建筑物、专业设备、一般设备、图书和其他固定资产。

第二十八条购入固定资产,按购入价格、包装费用、运输装卸费用、安装调试费用和进口设备的进口税金等计价。新建的房屋建筑物,按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前发生的实际支出计价。在原有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物,按其原值加上改建、扩建发生的实际支出,减去改、扩建过程中发生的拆除的固定资产原值和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后的余额计价。自制的固定资产,按制造过程中发生的实际成本计价。

借款购建的固定资产,安装完毕交付使用前发生的借款利息也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接受捐赠固定资产,按市场同类固定资产价格计价;上级部门无偿调拨转入的固定资产,按调拨转入价格计价。

第二十九条固定资产按账面价值一定比率提取修购基金,用于固定资产的更新,具体比率由各乡镇卫生院根据固定资产原值和使用年限核定,上报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执行,比率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

第三十条乡镇卫生院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盘盈的固定资产,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按同类固定资产价值增加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盘亏和损毁的固定资产,应查明原因并按规定审批程序报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冲减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

第三十一条固定资产的清理报废和转让,一般性资产价值200元以内(含200元),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核销。200元以上的专用设备、仪器报废和转让应经有关部门鉴定并报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财政部门批准,其变价净收入(包括保险公司和过失人的赔偿)转入修购基金。

第三十二条固定资产必须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实行专人管理。财务部门设置总账,明细分类账,对于大型贵重设备实行责任制,指定专人管理,制定操作规程,建立设备技术档案和使用情况报告制度。

第三十三条乡镇卫生院自行购置价值10000元以上(含10000元)医疗设备,要科学论证,经院委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按国家有关规定报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按规定执行招标采购。

第三十四条乡镇卫生院的净资产是指乡镇卫生院的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包括事业基金、固定基金。

第三十五条事业基金是指发展卫生事业未限定用途的资金,包括单位历年滚存结余资金、单位以国有资产形式投入的未限定专门用途的资金、资产评估增值等转入形成的资金。

第三十六条固定基金是指乡镇卫生院固定资产占用的资金。

第三十七条专用基金是指按照规定提取或设置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包括修购基金、职工福利基金、其他基金。

修购基金是指乡镇卫生院按照固定资产使用年限、规定比率提取的用于固定资产更新、大型修缮的资金。

职工福利基金是指按工资总额的3%提取,用于职工福利的资金。

其他基金是指乡镇卫生院按照有关规定提取或设置的住房基金和其他基金。

第六章财务清算

第三十八条乡镇卫生院因故撤销合并时,应当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在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监督指导下,按有关规定成立清算机构。清算机构负责制订清算方案,对卫生院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理,对现有资产进行重新估价,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债权清单、债务清单。通知所有的债权人在规定期限内向清算机构申报债权,提出财产作价的依据和债权、债务处理办法,做好国有资产的移交、接受、划转和管理工作。清算期间,未经清算机构同意,任何组织机构和个人不得随意处理乡镇卫生院财产。

第三十九条在宣布乡镇卫生院终止前六个月,下列行为无效:无偿转让财产;非正常压价处理财产;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放弃应属于乡镇卫生院的债权。

第四十条乡镇卫生院清偿的顺序:

1、清算期间发生的费用。

2、应付未付乡镇卫生院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障费等。

3、债权人的各项费用。

4、剩余资产经卫生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准后并入接收单位或上交主管部门。

5、乡镇卫生院被清算财产不足以清偿的,应按照比例进行清偿。

第四十一条乡镇卫生院清算完毕,清算机构应当提出清算报告,编制清算期间的收支报表,验证后,报送卫生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或主办单位审查备案。

第七章财务报告与分析

第四十二条乡镇卫生院应当按月、季、年度向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送财务报表和财务报告。

第四十三条财务报告是反映乡镇卫生院一定时期的财务状况的总结性书面文件,(www.)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总表、医疗收支明细表、药品收支明细表、基金变动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财务分析内容包括乡镇卫生院的业务开展情况分析、财务收支与财务状况分析、结余分配与资金增减变动分析、劳动生产率和效益分析、财产物资利用分析等。

第四十四条在办理年度决算前,应对财产物资、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查盘点,并编制盘存表,对盘盈、盘亏、报废等应按本办法及时处理。

第八章财务监督管理

第四十五条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乡镇卫生院财务工作的监督管理,加强对乡镇卫生院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并形成规范的监督考核制度和培训制度,不断提高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水平。

第四十六条乡镇卫生院要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和财政法规制度、财经纪律,实事求是地反映本单位的财务收支、财产物资管理以及收费制度执行情况,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四十七条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对乡镇卫生院违纪违规行为视情节轻重,对单位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八条本办法由省卫生厅负责解释。

第四十九条本办法中如有与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相抵触的,按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条本办法自**年5月1日起执行。

卫生院财务管理制度(三)

为加强乡村一体化管理,规范村卫生室账务处理,依据省卫生厅《乡村一体化管理实施意见》及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萧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原则

乡镇卫生院对卫生室的财务实行专户管理,分室核算。

二、财务人员及帐目设置

1、卫生院设主管会计1名,统一负责本乡镇各卫生室的帐目管理和财务监督。各卫生室配备兼职出纳员(收费员)、药品会计各1人,药房不得兼任出纳员和药品会计。

2、卫生院为各卫生室设置总帐、收支明细帐、财产物资明细帐。卫生室设现金日记帐、财产物资明细帐。出纳员负责现金日记帐,药品会计负责财产物资明细帐。

三、收入管理

1、统一执行县物价局制订的收费标准,各卫生室不得擅自变更。

2、卫生室所有收入由收费员收取。其他人员代收的,应于次日将所收款项移交给收费员。

3、所有收费凭处方,所有处方归药房。出诊处方必须附有患者或其亲属签字的出诊单,证明其收费额。

4、实行收费登记制度。收费员收款,需在专用的收费登记簿上按序登记。注明收费的日期、处方编号、金额等内容,并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

5、卫生室实行收费开据制度,收费员每收一笔款项均应开据正式的医疗收费专用票据。收费票据由收费员按规定从乡镇卫生院领购,不得私自购买。主管会计负责各站票据的编号、领发、缴销。

6、卫生室的收入分为:医疗收入、药品收入、其他收入。财政基本支出补助纳入医疗收入核算。健康档案、健康教育、计免接种、妇幼保健等九项公共卫生服务收入列入财政专项补助收入。

7、旬末收费员将本旬收入合计数报药品会计,药房将本旬所有收费处方装订成册并填制一式三份处方封面交药品会计,经药品会计核对无误后,收费员、药品会计、药房分别在处方封面上签字,并各留一份。

8、月末出纳员将处方封面汇总后报卫生院结帐。(处方封面代替收入报表)

9、医疗费原则上不得赊欠,确需用赊欠的应由室内人员担保,并在一月内收回,逾期未收回的从担保人工资或执业责任金中扣除。

10、严禁私收费,违者视情节给予1―10倍罚款。

四、支出管理

1、卫生室的支出票据必须由经办人签字,并注明支出事由,购买实物的必须同时有验收人签字,经室长审核后方可报帐。

2、月末,出纳员将本月所有支出单据整理汇总后报主管会计审核,不得迟报、漏报,更不准瞒报。报帐时出纳员应编制一式二份报销封面,载明报销的内容、单据张数,金额等内容。

3、主管会计应及时审核收支单据,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手续不齐备的原始凭证退回卫生室更正补充。

4、审核无误后,主管会计按规定报院长集中审批后做帐,并与出纳员办理结帐、对帐手续。

5、卫生室的支出分为:人员支出、药材支出、公用费、固定资产占用金、管理费、培训费、事业发展基金。

6、人员支出实行总额控制,卫生院根据各室上月业务收支实际完成情况,确定可分配总额。由负责人根据各人工作实绩确定个人分配份额。报卫生院长审批后发放。(卫生室某月可分配总额=当月收入总计-当月药材支出-当月公用费-事业发展基金、固定资产占用金、培训费)

7、实行绩效工资制。每月由负责人根据每人的工作实绩,拿出具体分配方案,报卫生院核准后发放。提留基金由院统管,归室使用,主要用于卫生室的房屋建设和设备购置等。

8、药品材料一律进药房。医疗活动需领用药材的,应先开处方,经卫生室负责人审核后从药房领取。月末,药房将药材领用处方单独装订成册,交出纳员汇总后报帐。

9、药材支出平时由药品会计根据每日处方按进药均价计算,季末根据实际盘存数调整。

10、公用费支出实行总额控制。卫生室公用费支出不得超过业务收入的6%。

五、药品材料管理

1、卫生室使用的所有药品(含生物制品)、材料一律由卫生院统一按进药均价调拨,不得从其他渠道购进,违者按采购额1―5倍罚款,其中卫生室负责人个人占罚款总额的40%。卫生院设立中心药库,专人负责各室药材的调拨工作,卫生院要确保卫生室及时获得所需用药材。

2、药材调拨使用一式几份的调拨单,调拨单要载明药材的进价和零售价,同时注明药材的品名、产地、规格、型号、批号等内容。院室根据调拨单作相应的帐务处理。

3、建立药品材料逐日消耗制度。药品会计每旬根据药房报来的处方册在消耗表上分品种消耗,同时按均价计算出每张处方的药材成本。

4、药品会计设立数量金额式药材明细帐,根据调拨单和消耗表记帐。月底根据明细帐编制并上报库存药材统计表,具体反映药材的调入、消耗、结存情况。药房另备登记簿,对进销存进行记录,以便核对。

5、卫生院不定期地组织药剂、财务人员对各卫生室处方划价、药材消耗的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进行抽查,并作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季末由卫生院对各卫生室的药材进行盘存,发现盘盈盘亏,要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

六、固定资产管理

1、卫生室的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单位价值在700元以上(含700元)的医疗器械。

2、固定资产实行三级帐卡管理制度。卫生院设固定资产总帐、明细帐,卫生室设置帐卡。每年末由卫生院对各室固定资产进行清查、核实,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报院长审批后按规定处理。

3、卫生室的固定资产由卫生院根据实际需要统一购建,归卫生院所有。卫生院根据各卫生室业务收入的一定比例逐月收取固定资产占用金。

4、对于不需用和已不能使用需报废的固定资产应由卫生室负责人报告院长后按规定处理。

七、其他

1、执业责任金、药品周转金、培训费、固定资产占用金、事业发展基金作为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由卫生院按规定用途专款专用。

2、主管会计应按月记帐、算帐,编报会计报表并及时反馈给各卫生室。

第11篇 中心卫生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医院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医院全面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医院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医院负责人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 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条 医院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单位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医院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组成。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处理。

第五条 医院下属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都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有站长(或室长)参加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或管理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应根据管理部门的要求,设立专职或兼职安全员,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性管理工作。

第六条 医院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做好安全管理的基础工作,完善医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带头自觉遵守。

3、落实安全目标管理工作。按时制订医院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计划,通过分解目标,落实责任。组织对各部门指标完成情况和开展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4、组织搞好每年的“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特别是对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和管理。

5、经常深入科室指导工作。适时组织实施综合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两次以上防汛、防火、防盗为重点的单项检查。

6、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问题,要有书面记录,一经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发出书面整改意见,要求限时整改,并对整改情况实行跟踪督促。

7、按有关规定,及时组织、协调或参与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工作。

8、帮助各科室总结安全生产先进经验,树立典型,及时推广。

9、向各部门通报安全生产工作及情况。

第七条 医院下属各科室职责: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各项安全工作指令,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能,明确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落实安全措施。

2、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就有关事项作出决定,并深入基层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3、建立健全和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与相关单位和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落实责任,分解控制指标,实施考核奖惩,及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完成情况。

4、加强安全生产机构和队伍建设,安全生产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必须与本科室所承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任务相适应,督促落实安全管理力量,开展行之有效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5、建立事故预防体系,采取有效措施,增加安全投入,推进安全生产的科技创新,做好安全评估工作,切实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

6、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强事故隐患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及时排查确定本部门重大事故隐患,制订整改计划,按规定完成整改任务,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

7、严格事故统计报告,严肃查处各类事故,按规定及时、准确上报各类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查处事故责任人,及时结案,事故结案率达到100%。

第12篇 x乡村卫生院医疗安全管理制度

乡村卫生院医疗安全管理制度

一、医务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医疗职业水平,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

二、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操作规范。

三、对急危患者,应当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置。

四、对毒、麻、精神药品严加管理,按制度用药。

五、对医疗设备、电源、氧气要定期检查维修,严格按照规程操作。

六、消防设备定期检查。

七、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八、各级各类医务人员恪守职责,严防医疗事故发生。

第13篇 学院校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学院(校)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院精神文明建设,创造整洁、优美的育人环境,全面提高师生思想、文化素质,现对校园环境卫生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学院建立爱国卫生委员会,负责校园环境卫生的规划和管理工作。后勤基建处为院爱卫会的日常办事机构。

二、校园环境卫生实行分区包干制。校园卫生包干区(含门前“三包”)由院爱卫会统一划分,落实责任人,并定期组织检查评比。

三、各部门的办公场所、各班级的教室及宿舍应建立卫生值日制度,每日清扫,保持卫生。每周五下午为全校卫生日,统一进行大扫除。

四、各部门、班级、宿舍要在做好室内卫生的同时,做好门前“三包”,即:包门前清洁、包门前设施完好(及时报修)、包随手关灯关水。

五、校内厕所由物业管理科落实专人打扫;每月至少酸洗一次,确保无堵塞、无滴漏、无异臭。

六、校内生活垃圾由物业管理科做到当日清运,灰箱、下水道、化粪池保持畅通,每年至少清理一次。

七、根据市、区统一都署,开展除“四害”活动,由医卫科定期下药,定期检查,确保除“四害”达标。

八、经常开展健康卫生教育,培养师生良好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杂物,不乱泼污水,不乱涂乱画,不损坏卫生设施。

九、校内各类施工和维修需要进行地下挖掘或破损路面、墙体等,必须报后勤基建处审批,并及时修复。

十、学校房顶、墙面、雨棚、悬空物、喷泉池、蓄水池、阴井、化粪池及难度较大的卫生死角及广场和校园公共设施(如电话亭、宣传栏、保洁箱)由后勤基建处负责清理,保持整洁无杂物。

十一、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第14篇 医院卫生保洁管理制度

医院卫生管理制度

一,卫生管理准则

1,本公司为维护员工健康及场所环境卫生,特制定本准则。

2,各工作场所内,均须保持整洁,不得堆积发出臭气或有碍卫生的垃圾、污垢或碎屑。

3,各场所走道,阶梯及广场至少须每日清扫一次,并须采用适当方法减少灰尘的飞扬。

4,各工作场所的窗面及照明器具的透光部分,均须保持清洁,勿使有所掩蔽。

5,各工作场所应保持适当的温度,温度的调整以暖气、冷气或通风等方法进行。

6,各工作场所应使空气充分流通。

7,垃圾、污物、废弃物等的清除,包装,运送,必须合乎卫生的要求,放置于所规定的场所或箱子内,不得任意乱倒堆积。

8,全体人员必须了解卫生的重要与应用的知识并确实遵行。

二,医院清洁流程表见表三,实施细则见附件实施细则

(一)、保洁范围:

保洁对象具体对象1f地面、服务台、柜台、玻璃、墙面、前台2f-4f地面、服务台、柜台、玻璃、,墙面卫生间1-4f男女卫生间地面、墙面及饰物、蹲坑及隔断面、小便池、间外台面及附属物(洗手巾、洗手液、卷纸盒等)、洗手台面、玻璃镜框。

装饰物品所有公区花台(坛),楼道间饰物,踢脚线,墙体边缝,消防设施,监控设备,灯线盒,墙面饰物,室内花坛,玻璃镜面。

楼道消防通道、内部通道外围停车场(自行车、汽车)广场部分区域等。

1f-4f室内常规清洁说明:

l、地面:地面清洁及清洗,地面打蜡,踢脚线及地角线;

2、顶棚:顶棚面、顶棚灯具、顶棚附属物如报警器、通风口等;

3、墙面:墙体表面、消防箱、消防栓、灯线盒、门窗等;

4、装饰物品:if大厅服务台及各楼层走道,装饰品,广告牌、拉圾箱外表;

5、卫生间:地面、蹲便池,小便池,隔断、墙面及玻璃、洗手台面及附属物、垃圾处理,洗手液、卫生纸等的更新及补充;

6、楼道:梯步、扶手、栏杆的处理,不锈钢亮光处理;

7、外围:停车场(自行车汽车),广场,雨棚,出入口等

8、玻璃:大厅玻璃,楼层玻璃内侧面,办公区玻璃内侧面;

9、其他:各医用诊室、病房、办公室的清洁、垃圾的统一处理。

(二)、保洁质量标准和细则及操作规程:

a质量标准:

1.室外地面(广场、展台等):

室外地面清洁要达到的标准是:地面无杂物、积水,无明显污渍、泥沙;距宣传牌半米处目视无灰尘、污迹。

(1)每天两次,用扫把、垃圾斗对室外地面进行彻底清扫,清除地面果皮纸屑、泥沙和烟头等杂物。

(2)每天上班时间每隔一小时巡回清扫保洁一次。

(3)发现污水、污渍、口痰,应立即冲刷、清洗干净。地面粘有口香糖,要用铲刀消除。

(4垃圾桶每天上、下午各清倒一次,并用长柄刷子沾水洗刷一次。

(5)随时用水冲洗地面、墙面。

2.室内地面(大堂、公共地面)地面清洁的要求是:地面无烟头、纸屑等杂物,无污渍,大理石、花岗石地面、墙面有光泽。公共设施表面用纸巾擦拭无明显灰尘。不锈钢表面无污迹。玻璃门无水迹、手迹、污迹。

(1)每天上午及下午分两次重点清理地面,平时巡视保洁,重点清理地面的垃圾杂物。用排拖进行日常维护。

(2)用扫帚清扫地面垃圾,用长柄刷沾全能水清除地面污渍,后用拖把拖地面。每天循环拖抹、推尘。

(3)用干毛巾和不锈钢油轻抹大厅内各种不锈钢制品,含门柱、镶字等。

(4)用湿毛巾拧于后,擦抹大厅门窗框、防火门、消防栓柜、内墙面等设施。

(5)清倒垃圾筒,后放回原处。每擦抹灯具、风口、烟感器、消防指示灯一次。

(6)用湿拖把拖二三遍台阶,出入口的台阶每周用洗洁精冲刷一次。

(7)用于挣毛巾擦拭大厅玻璃,并随时清刮玻璃。

(8)灯线盒、踢脚线:干净、界面无灰尘。

(9)每3个月对地面打蜡一次。

3.卫生间:

卫生间地面:无烟头、污渍、积水、纸屑、果皮;天花板、墙角、灯具目视无灰尘、蜘蛛网;目视墙壁干净,便器洁净无黄渍;室内无异味、臭味。

(1)每天上午及下午分两次重点清理。并不断巡视,保持清洁。

(2)如条件许可,清理男卫生间时,暂停让公众使用,但必须放置告示牌。

(3)用水冲洗大小便池,放置卫生球,并用来子夹出小便器内烟消头等杂(4)用厕所刷沾洁厕精洗刷大小便器,然后再用清水冲洗。

(5)用湿毛巾和洗洁精擦洗面盆、大理石台面、墙面、门窗。

(6)先将湿毛巾拧干擦镜面、窗玻璃,然后再用干毛巾擦净。

(7)清洗垃圾桶和烟灰缸,并内外擦干。

(8)用湿拖把拖干净地面,然后再用拖把拖干。

(9)喷适量香水或空气清新剂,小便池内放樟脑丸,或直接用杀菌清洁剂彻底地对卫生间进行清洁。

(10)平时巡视保洁,主要清理纸箩垃圾、地面垃圾及地面积水和水迹等。

(11)每周抹抽气风口一次,消毒大洗一次。

(12)每月用干毛巾擦灯具一次,清扫天花板一次,杀虫一次。

(13)洗手台面及台下干爽洁净。镜面干净明亮;水龙头开关干净。

(14)每个卫生间放置1瓶洗手液、配置3个字纸篓。

4.楼内墙面:

目视内墙面干净无污迹,清洗后,用纸巾擦拭墙面无明显污染。

(1)时间安排上。

墙面清抹每月一次,墙面清洗每3月一次。

(2)具体清洁操作。

铲刀、刀片轻轻刮掉墙面的污垢、脏渍。

把毛巾浸洗洁精,拿起拧干后沿着墙壁从上往下来回擦抹。

用另一毛巾用清水洗后拧干,彻底清抹一次墙面,直到干净。

用干拖把拖干地面。

大理石墙面,不能用任何酸性溶剂洗,否则将造成大理石分解。

5.楼层楼道:

楼道清洁要达到:地面目视干净、无污渍、无杂物、无污迹、有光泽。

(1)每天上午上班前对各楼层通道地面拖抹、推尘一次。

(2)每月用长柄手刷沾去污粉对污迹较重的地面彻底清刷一次。

(3)每月用拧干的湿毛巾抹净墙根部分踢脚线。

6.玻璃门窗、幕墙清洁:

玻璃面上无污迹、水迹;清洁后用纸巾擦拭无明显灰尘。

(1)随时保证玻璃干净明亮,特别是大厅玻璃。

(2)把浸有玻璃清洁液的毛巾裹在玻璃上。然后用适当的力量按在玻璃顶端从上往下垂直洗抹,污迹较重的地方重点抹。

(3)去掉毛巾用玻璃刮,刮去玻璃表面的水分。一洗一刮连续进行。

(4)用无绒毛巾抹去玻璃框上的水珠。窗台无灰尘,窗框无灰尘。

(5)最后用地拖拖干地面上的污水。

7、灯具及顶棚:

清洁目标是;清洁后的灯具及顶棚物灰尘,灯具内无虫子,灯盖、灯罩、顶棚明亮清爽。

8、雨季时:

(1)在大厅等人员出人频繁的地方放置指示牌,提醒客人';小心地滑';。

(2)增大巡视频率,及时清干地面、墙面水迹。

b、工作要则(1)地面用排拖加牵尘液进行,玻璃清洁使用专业工具。

(2)卫生间:放置卫生球、洗手台面放置洗手液、并随时清洗和更换、及时清理和更换卫生纸。工作时间应放置工作门牌。

(3)使用正规的工具药水,不使用酸性药水。

(4拖帕、毛巾应按照使用范围和卫生要求分开使用,不得交叉使用。

(5)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设置警示标牌。

(6)随季节的变化适当调整保洁方法和采用不同的保洁手段。

(7)各垃圾箱内垃圾不能超过一半,保持大厅空气清新无异味。

1.日常保洁:

7:30--9:00,全体员工突击外围和卫生间清洁;9:00以后,按流程表,重点是采用巡视与定点的方式。

2.每周保洁:

周一:18:30以后,重点清理保洁区玻璃外侧;周二:18:30一19:30,擦拭除污不锈钢等,清洁保洁区广场地面;周三:18:30-19:30,清洗保洁区域大厅玻璃;周四:18:30以后,清洗保洁区广场地面;周五:18:30-19:30,对台面进行清洗;周六、日:重点清洁各卫生间,清洗广场地面、大厅玻璃。

3.月保洁计划:

(1)每3个月对地面进行清洗打蜡保养(2)每6个月对外墙面进行清洗c日常保洁细则说明及清洁细则

第15篇 卫生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后勤保障制度

(1)加强全员医疗废物管理的教育和培训,捉高其管理的意识,人人参与管理,落实到位,责任到人。

(2)严格医疗废物的分类管理。医疗废物分为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上述废物必须分类,不得混合放置

——感染性废物:包括被病人的血液、体液、排泻物污染的棉球棉签、纱布、注射器、输液皮条等一次性医疗物品、废弃的被服、被隔离收治的传染性病人的生活垃圾、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菌种、废弃的医学标本血液、血清等。

管理办法:病区、门诊、检验科、产房、手术室等科室所使用后的棉球、棉签、纱布,注射器、输液皮条等感染性医疗垃圾、传染病区病人的生活垃圾全部放入专用的黄色塑料袋存放。

——损伤性废物:包括废弃的医用针头、缝合针、解剖、手术、备皮刀、玻璃试管、安瓿等。管理办法:病区、门诊、检验科、产房、手术室将废弃的医用针头、缝合针、解剖、手术、备皮刀放入专用的利器盒中。

——药物性废物:包括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的药品。管理办法:药剂科、病区、门诊等科室如有上述药物性废物一律用黄色塑料袋存放。 医务人员、行政办公室、医院食堂的生活垃圾一律用黑色垃圾袋存放。

(3)各科室在存放医疗废物前,仔细检查塑料袋有无破损、渗漏,存放的医疗废物只能达到塑料袋的3/4后必须进行封口,放人塑料袋内的所有医疗废物不得再取出。

(4)科室、病区必须按照医院规定的时间和道路运送医疗废物、垃圾至医院指定的暂存点。

领导小组,负责突发事件通讯、车辆、医疗设备、药品和防护物资的需求计划和分配计划的制定,沟通与属地突发事件工作指挥部物资保障组的联系渠道,保证医疗应急救援一线工作的需要。

(2)、掌握本医疗机构应急处置工作的医疗设备、常用药品、防护物资的基本情况,了解相关的供求状况,多渠道组织资源。

(3)、对部分采购困难的药品,制定采购预案,疏通供应渠道,确保药品的供应。

(4)、对紧急需求的物资、药品、设备提出调配的方案,并负责落实。

第16篇 卫生院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

卫生院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

1、出生医学证明的负责人必须掌握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法规,需经过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2、出生医学证明的相关文件,资料,用品需专柜专人管理,出生证明专用章及及出生证明纸由两人分开管理,不得丢失,不得外借,违者追究当事人相关责任。

3、要做好出生证明的病人资料保密工作,不得告知无关人,更不得以赢利为目的的资料外泄。

4、出生医学证明实行两人监督机制,即由管证明纸者开出生医学证明,经管出生证明章者申核,特殊病人需经院长申核签字后方能发证。不得私开出生证明;更不允许涂改病人的相关资料,必需按相关要求真实开出证明,如不按流程开出生医学证明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开证者个人承担。

5、出生医学证明要按规定的程序,到规定的单位领取,不得私改领取通道。

6、向家属告知出生医学证明信息除了宝宝名可更改一次外,其它任何信息均不可更改,如有出生医学证明的丢失,按相关流程到上级妇幼保健医院补领。

7、有无准生证均可据实申请领取出生医学证明,不得以各种名义拒办

8、领证人只能是妈妈本人,如果本人不能领取,需有妈妈本人签的委托书,并出示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后方可代领。

第17篇 某卫生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利用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科室、病区等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医院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医院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后勤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总务科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2)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3)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总务科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总务科报告,并向消防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总务科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予以记小过二次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九)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十)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十一)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谎报火警;

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

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的),但能主动坦白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挽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责任人可视情况予以减轻或免予处分。

第18篇 职业学院餐饮中心卫生管理制度怎么写

职业学院餐饮中心卫生管理制度

一、厨房卫生管理制度

(一) 非餐厅工作人员未经管理人员允许不得进入厨房。

(二) 厨房应与厕所等不洁处有效隔离,厨房内不应有厕所,而且厨房的门窗均不得面对厕所。

(三) 厨房应有良好的供水系统与排水系统,以保证原料洗涤及方便厨房冲洗。

(四) 地面、天花板、墙壁门窗应坚固美观,所有孔隙应予填实密封,并保持整洁,以免蟑螂、老鼠隐身躲藏或出入。

(五) 应装置抽油烟机,抽油烟机的油垢要定时清理,排出的污油,应适当处理,切勿直接喷泄干扰邻居。

(六) 工作厨台、厨柜下内侧及厨房死角应特别注意清扫,以防止食物遗留腐烂。

(七) 食物应在工作台上料理操作,并将生、熟食品分开处理。刀、砧板及抹布等必须保持干净。

(八) 要注意保持食物新鲜,食物存放应生、熟分开。放入冰箱内的食物取用处理要迅速,以免反复解冻而影响新鲜度。

(九) 应备置有盖的泔水桶,泔水桶周围应保持清洁,残羹剩饭应及时处理。

(十) 员工工作时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工作时避免让手接触或沾染食物,要用夹子、勺子等工具取用。(十一)不得在食物、食器的附近抽烟,不面对食物、食器咳嗽、吐痰、打喷嚏。(十二)工作人员不留长指甲,工作前、便后应彻底洗手,保持一双清洁的手。(十三)厨房每天至少应清洁一次,清洁完毕,清扫用具应集中处置。(十四)不得在厨房内躺卧或住宿,不准随意悬挂衣服及放置鞋屐,或乱放杂物。

二、 餐厅卫生制度

(一) 不随地吐痰。

(二) 餐桌上用后的餐具应马上收回清洁,餐桌应及时清擦干净。勿将制服当抹布,保持制服整洁。

(三) 用餐后的残渣应立即收拾,用容器盛装收进洗涤处处理,不可直接扫到地上。

(四) 勿置任何东西在干净的餐具上,以免造成污损,溢出的食物、饮料应马上清理,不用手触摸任何食物。

(五) 餐厅内须保持清洁干净。

(六) 餐具应洗涤干净并按要求消毒。

(七) 生病时立即请医师医治。

三、 环境卫生制度

(一) 墙壁、天花板、门窗卫生由专人定期清擦。

(二) 下水道应保持畅通。

(三) 卫生间每天应清洁干净。

(四) 垃圾应及时清运,三餐开餐前应清运干净,以杜绝苍蝇、蚊子、蟑螂、老鼠等。

(五) 单独存放清洁的用具和药品。

(六) 餐厅范围内的周边卫生要经常清扫,保持干净。

四、 个人卫生制度

(一) 每天起床后漱口、刷牙、洗脸(整齐仪容)。

(二) 每天至少沐浴一次(避免汗臭)。

(三) 每天工作前或饭前洗手一次,并注意手指甲的卫生。

(四) 工作服要经常更换,并力求保持整洁。

(五) 头发梳洗干净,女性工作时应附戴发网。

(六) 工作时不穿拖鞋与木屐。

(七) 不用浓味的香水及发油。

(八) 男性不留胡须及长发。

(九) 打喷嚏时应用手帕遮住,并离开工作地方洗手一遍。

(十) 工作时不用手挖鼻孔、牙缝以及耳朵。(十一)上厕所后,必须用香皂洗手、并擦拭干净。

五、 食品卫生制度

(一) 厨房工作人员有责任和义务做出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各类菜点,保证就餐者的健康和安全。

(二) 购进的原料,在进行质量检验的同时,首先要对其卫生状况进行检查,确保进入厨房的原料新鲜卫生,并在有效保质期以内。

(三) 厨房在对原料进行加工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生产规程、食品原料保藏制度和卫生制度的规定或要求进行,准确把握菜点的成熟度,保证各类食品符合杀菌标准及其他质量要求。

(四) 品尝各菜点要用勺、筷,不得用手拿取,冷菜制作必须严格按冷菜制作卫生要求进行。

(五) 用于销售的菜点成品,必须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服务于师生,要防止不洁物品与熟食接触,防止生熟交叉污染,确保师生食用的菜点营养卫生。

(六) 用剩的各类原料和食品要随时进行相应的保藏,保证再生产及销售的卫生和安全。

(七) 器皿、器具如不慎掉落地上,应先清洁后再使用,工作时不准吸烟、饮食,非必要时不可交谈。

六、 餐具、设备卫生管理制度

(一) 所有设备、餐具都应洗涤干净,经消毒处理后方可使用。

(二) 加工食物原料用的设备、厨具,由于它们直接与生料接触,消毒应更加严格。

(三) 餐厅内的冷藏设备的清洁卫生工作应由专人负责。

(四) 消毒设备要有专人定期进行清洁。

(五) 烹调设备和工具要注意及时清理油垢和残渣。

七、 配餐间(售菜间)卫生管制度:

(一) 门窗、墙壁、天花板、配餐台、售饭窗口要保持干净清洁,无灰尘、无油污。地面干净,无垃圾、无四害踪迹。

(二) 传送口未使用时必须 。

(三) 出售、制作食品的锅、碗、瓢、盆、刀具经严格消毒后,方能进入配餐间;配餐间内不得存放生活用品、生食物及半成品;

(四) 工作人员应在二次更衣室内穿戴整洁工作衣帽、洗手消毒后进入配餐间;非食堂工作人员不得进入配菜间。

(五) 出售菜品前应检查色、香、味、形是否正常,菜品中是否混有异物。如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六) 配餐间每日使用后应对台面,地面进行清理,空气用紫外线照射30分钟消毒。每餐收市后,要对配餐间内的环境设施,配售餐用具进行清洁卫生、消毒密闭保存。

八、 卫生检查制度

(一) 员工必须保持个人卫生,衣着整洁。上班首先自我检查,餐厅经理对所属员工进行复查,凡不符合要求者,应及时予以纠正。

(二) 对工作岗位、食品、食具、环境卫生及其它卫生场所,每天由上级对下级进行逐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三) 每次检查都应有记录,结果予以公布,成绩与员工奖惩挂钩。

(四) 员工应积极配合,认真接受定期健康检查,被检查认为不适合从事饮食服务工作的,应自觉服从调离决定。

九、 食物中毒紧急报告、应急制度

(一) 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及时逐级上报食品卫生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上级主管部门。按教育部、卫生部有关文件精神规定;1―30人中毒,应在6小时内报同级卫生部门和教育部门;30-100人中毒应在6个小时内报上级卫生部门和教育部门;100人以上或死亡一人的,6小时内应上报卫生部、教育部。并应就近向医疗机构求助和报告情况。

(二) 报告时应讲清如下内容:时间,地点,可能中毒的人数,可能引起中毒的食品,中毒病人的症状等。

(三) 中心主任和食品卫生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接到中毒事故报告后,应在第一时间内到达现场,并采取急救措施,一面组织抢救,一面控制事态扩大,具体措施如下:

1、 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向上级、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教育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2、 联系、协助卫生医疗机构救治病人。

3、 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 配合卫生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并积极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四) 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中毒或疑中毒事故的报告。

第19篇 卫生院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

乡村卫生院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具有极大的火灾危险性,为确保单位的消防安全,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单位根据日常工作需要,如需储存、使用、运输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必须经单位相关领导批准同意,并做好消防应急处置措施。

二、严禁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化学物品进入经营活动场所。外来人员不得携带易燃易爆化学物品进入单位,如带此类物品必须交由单位保管人员管理。

三、危险品保管人员必须经过消防安全培训。

四、危险品储存场所必须符合有关建筑防火要求,如使用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五、装卸、搬运危险品必须轻拿轻放,防止碰撞、拖拉和倾倒。

六、管理人员必须熟悉易燃易爆物品的危险性和贮存方法,将易燃易爆物品按不同的性质分批、分类、分柜存放,不得将危险品存放在建筑物的地下室,以防受潮失效或发生爆炸时造成更加惨重的后果。

七、易燃易爆物品要按规定摆放整齐、有序。

八、经常对本区域的易燃易爆物品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解决;对超过有效期和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及时解决。

九、实行易燃易爆物品检查制度,单位防火防爆负责人切实履行职责,加强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及火灾爆炸事故的预防工作。

十、当易燃易爆物品遇到火灾事故的危险时,义务消防队员和管理人员应积极入抢救和扑救工作,对危险品能撤离的,要迅速转移到安全区域,无法撤离的,要迅速集中所有的灭火器材进行扑救,无法扑救的,要设危险区域严禁其它人进入,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向上级和消防部门报告。

第20篇 附属医院药库药房卫生管理制度

医院药库药房卫生管理制度

一、目的:规范本医院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经营环境,防止药品污染变质,保证所经营药品的质量。

二、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三、适用范围:本医院环境卫生质量管理。

四、责任:办公室、销售部门、仓储部门对本制度的事实负责。

五、内容:

1、营业场所的环境卫生管理:

1.1、营业场所应宽敞明亮、整洁卫生;

1.2、药品包装应无尘、清洁卫生;

1.3、资料样品等陈列整齐、合理;

1.4、禁烟标志的场所严禁吸烟;

1.5、拆零药品的工具、包袋应清洁卫生。

2、仓库的环境卫生管理:

2.1、办公生活区应与储存作业区保持一定距离,或采取必要的隔离措施,不能对储存作业区造成不良影响或污染,以确保药品的质量;

2.2、库区地面平整,无积水和杂草,无污染源,渠道畅通,定期进行灭鼠灭虫活动,做好环境绿化工作;

2.3、库房区墙壁和顶棚应光洁、平整、不积尘、不落灰,地面应光滑、无缝隙,门窗结构严密,并采取防虫、防鼠、防尘和防止其他污染的设施,保证药品不受损害。

2.4、库房、仓间墙壁、顶棚、地面应光洁平整,定期强扫,保持环境卫生和药品卫生。

2.5、验收养护室应整洁明亮,配备有温湿度监测调控设备,符合药品验收的卫生要求;

2.6、中药饮片分装用具和质量养护检查用工具必须符合卫生要求。

3、各单位的卫生工作应定期检查,详细记录,奖惩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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