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消防设施管理制度(九)
消防器材服务于公司安全生产,是员工人身、财产安全的有力保障,为确保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转并得到有效保护,特建立以下制度:
一:本公司员工必须自觉爱护和看管消防器材;
二:消防器材由公司安保部门专管,所在部门兼管,非特殊情况任何人不得随意动用、摆玩,经同意后必须谁用谁负责。
三:专管人员必须每星期对消防设施大检查:1)消防泵是否正常运转;2)所配置的消防器材是否在位,检查要有记录。
四:消防器材是否处于战备状态,对不能工作的器材,必须及时更换和维修。
五:门卫加强对于进入厂区的货车管理,必须配置防火器,出厂时回收。
六:严禁在消防通道内搭建建筑物、架子式、堆放其它杂物。
七:确须用水带,有工段负责人向生产部领导或安保部[专管员]申请,同意后也须按规定晾晒、回收,否则一律不得使用;灭火机是备用战斗器材,更不能随意动;
八:违反以上任何一条都将按厂纪规定严肃处理;
九:如发现人为损坏,将于工段或车间月底工奖考核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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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及消防设施管理制度(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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