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责任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责任制度: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第2篇 消防设施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消防设施的使用管理,使其经常处于良好、可靠状态,确保消防工作顺利进行,并把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对消防设施的管理的使用,配置和变更做了统一规定,适用于本企业消防设施的使用管理。
3 消防设施的管理
消防设施是消防救火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手段,必须实行统一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谁用谁管的原则。
3.1 各部门的职责
3.1.1 保卫(消防)部门职责
保卫部门是消防设施的使用管理、归口主管部门。职责是:
3.1.1.1 制定消防设施的使用管理办法和有关规章制度。
3.1.1.2 制定消防设施技改规划,实施计划和维修工作计划。
3.1.1.3 负责对职工进行消防专业知识和维护保养、使用等有关专业知识教育和培训及消防演练工作。
3.1.1.4 组织消防设施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组织督促实施。
3.1.1.5 绘制消防设施分布图,建立消防设施台账和档案,并进行管理。
3.1.2 消防设施所在单位是消防设施的日常管理、维护、使用单位,其职责是:
3.1.2.1 负责本部门辖区内消防设施的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护或向消防保卫部门汇报,及时解决问题。
3.1.2.2 负责本部门辖区内消防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3.1.2.3 负责对本部门职工进行有关消防设施的知识教育。
3.1.2.4 负责建立本部门台账,维护保养检查记录等档案资料,并定期向消防保卫部门汇报。
3.2 消防设施管理办法
3.2.1 消防 保卫部门对企业的消防设施必须绘制出详细的分布图,并注明设施、器材的规格、型号、性能、数量、防护范围、使用方法等,便于统一掌握管理。
3.2.2 必须建立完善的消防设施台账、档案,并定期检查、核对。对变更或增减的设施要及时调整台账、档案,并定期
3.2.3 应经常向职工进行消防设施有关专业知识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训,使每个职工懂得消防方面的基本知识,掌握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方法。
3.3 消防设施的检查。
建立健全消防设施逐级检查制度,进行经常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使消防设施处于良好状态。不能及时解决的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责任、资金限期解决。
消防设施的检查分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二类。
3.3.1 消防设施的日常检查,由消防设施所在单位实施,按工作要求,随时进行。
3.3.2 消防设施定期检查分下列三种:
3.3.2.1 企业消防设施大检查,由消防保卫部门组织,企业主管领导及有关部门主管消防安全的领导或人员参加,一般在重大节假日前或火灾易发季节前进行,但每季不得少于一次。
3.3.2.2 部门级检查,部门安全员组织,部门主管领导和班组长参加,每月进行一次。
3.3.2.3 班组级检查,由班组安全员组织,班组长参加,每周不少于一次。
3.3.3 对各种灭火器具要根据要求制定出检查周期和检查方法。
3.3.4 各类检查,都要做出详细的记录,定期整理归档。
3.3.5 检查的内容
3.3.5.1 消防设施的完好程度,有效性能。
3.3.5.2 消防器材、零配件、工器具的配备是否充分,合理利用。
3.3.5.3 转动、传动装置是否灵活,压力、药剂是否符合要求。
3.3.5.4 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3.4 消防设施的维护和保养
3.4.1 消防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由设施的所在单位负责,并落实专人进行,其任务主要是外观的维护保养,如防冻、防腐,防损等。
第3篇 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严禁占用疏散通道。疏散通道上严禁摆放妨碍消防安全的物品。
第二条 严禁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第三条 严禁在营业、生产、工作等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或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拦、覆盖。
第四条 对应急照明灯具、疏散指示标志要求定期进行测试检查,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
第五条 对发现的问题要进行当场整改,整改确有困难的,限期改正,确保安全疏散设施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4篇 自动消防设施管理制度
1、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使用单位应指定部门负责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
2、消防设施应具备有系统竣工图、设备技术资料、使用说明书、调试开通报告、竣工报告、竣工验收情况表等有关资料,建立技术档案;
3、调度室应建立系统的使用操作规程,明确值班人员的职责,并做好系统的运行记录,发现故障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和有关部门进行维修保养,确保系统的完好有效;
4、应做好调度室的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记录;
5、调度室的消防设施应保持连续正常运行状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随意中断运行;
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投入运行2年后,其中点型感温、感烟探测器应每隔3年由专门清洗单位全部清洗一遍,清洗后应作响应阀值及其他必要功能试验,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严禁重新安装使用;
7、每年应委托具有建筑消防自动设施检测资格的单位对系统进行全面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第5篇 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管理制度
一、消防设施包括:消火栓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疏散设施、防火门等。
二、室内消火栓由设置部位的所在部门指定人员管理,做到:
1、消火栓内配备的水枪水带及其阀门、启泵按钮等,必须保持完好,不准锈死、损坏、缺少,不因灭火需要严禁动用。
2、装修或摆放物品时,不准遮挡、阻碍。
3、发现故障或破损时,应及时报告消防设备维修人员立即修复。
三、防火门及其闭门器、疏散指示标志、火灾事故照明,由设置部位的所在部门指定人员管理。做到:
1、通道和出口,不得摆放物品,堵塞通行。
2、不准在防火通道堆放物品,妨碍人行。
3、不准遮挡、人为破损。
4、上述设施发现破损或丢失,应立即报安全保卫部门及时修复、更新。
四、按国家消防技术标准配备的灭火器材应由设置部位的所在部门管理、存放。灭火器的维修和更换由安全保卫部门统一负责。
五、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应当定期进行检测,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厂家维修并做好检测、维修记录。
六、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关闭、停用消防设施。
第6篇 消防器材设施管理制度
1、根据消防器材、设施的安全特殊性,有安委办、负责选型、配发、登记和统一管理,公司安排统一采购。
2、消防器材、由各部门、车间负责人领取并成为管理责任人、责任人应根据实情对消防器材、设施实行细化管理,具体落实到每个员工,要经常检查,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不留安全消防死角。
3、消防器材和设施的日常管理
3.1部门配备的灭火器材及设施(水枪、水带),安全管理部门根据型号、规格、数量、金额、位置进行编号挂卡(每个灭火器打号,另挂管理卡片),分类入册,区域负责人要把每个灭火器和消防栓落实到班组成员,将要固定位置,专人负责(按编号挂卡落实到具体人),做到“四包”,即包在位、包齐全、包完好、包清洁。人员落实后(含以后的人员变动)及时报安委后办公室。
3.2 各生产班组、工作区域上班前后要检查灭火器材、设施的“四包”情况,并制表填写检查记录,建档存放,形成制度,“四包情况”的交接是班与班工作交接的重要内容之一。
3.3 各部门负责人要经常教育所属员工知道自己岗位的放火责任,清楚防火任务,懂得遵守操作过程的极度重要性,能熟练使用各种消防器材和设施。
3.4 消防器材和设施非火警不得动用,因火警动用后,要在48小时内及时报安委会办公室并书面报告火警的全部情况以及消防器材的使用情况,以便领导做出相应的安全整改决策。
3.5 确属特殊情况需动用消防水带和消防水,申请部门必须向安委会办公室写出书面申请,生产期间动用消防水必须经生产部经理同意,由消防管理人员查看现场,提出具体要求后,方可动用,否则按违章动用处理。
3.6 消防栓和灭火器的周围,不准堆放杂物。
3.7 班组要设立兼职安全员,消防器材及设施不止在班组位置上的,班长要协助兼职安全员管理好,发现灭火器压力偏低、药剂失效、泡沫结块等异常现象,要及时书面报告安全管理部门(写清灭火器编号),克服麻痹思想,确保灭火器材的“三性”(使用性、可靠性、安全性)完好。
3.8 各部位配置的消防器材和设施,要严格按编号、位置进行管理,禁止乱拿、乱放,严防认为损坏和丢弃(车间内的壁式消防栓和管理区域内地式消防栓,水泵结合器等水井阀落实到责任人后,报安委会备案)。
3.9 安全管理部门对消防器材及设施,要不定期进行检查,规范管理,作好登记,建立档案,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重的要速报安委会进行处理和整改,对配备的消防器材及设施,做到位置清楚、数量、性能心中有数,每月向安委会办公室书面汇报消防器材及设备的综合情况。
3.10 要确保消防设施安全过冬,各部门根据生产管理区域的划分,负责区域内的消防栓、水泵结合器、消防水罐、泵房及管线等冬季防冻工作,安全管理部门要督促、检查。
3.11 各种报警器、火灾探测器禁止乱动,调校由专人负责。
3.12消防器材用放于明显处,提取方便,并保持完好状态。
3.13报警按钮禁止随意乱动,慌报火情的予以严肃处理。
3.14厂区、车间内的消防设施、报警装置,每个员工都有义务负责维护保养,在紧急情况下使用。
3.15公司内的消防通道未经同意,禁止占用(包括挖沟、收放物料、设备、杂物等)。如必须占用时,须先征得安委办同意并采取临时措施后,方可占用。
3.16接受公安消防部门对消防器材及设施的配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3.17安委会每年组织员工进行一至两次的消防器材及设施的培训和演练。
3.18安全管理部门对违反消防器材及设施规定的人员,有权规范、纠正和制止,对严重违规者有权提出经济和行政处罚意见。
3.19消防器材及设施管理维护的好坏纳入公司年终考核,是考评部门和个人进行评比的重要依据之一,每月情况纳入目标管理考核。
4消防器材及设施的购置更换,检测维修
4.1 各部门、车间根据消防要求欲购置及使用年限到期后需更换的消防器材和设施,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实施,需购置灭火器的部门、车间填报《消防器材增置、换药、检修申请单》报安委会审批。
4.2 各部门、车间对使用报废或损坏的灭火器材、设施,于事发24小时内报安全管理部门认定、核实(损坏的要写出书面报告),经批准后,购置和更换。
4.3 需对灭火器试压、换药、充装等检测、维修和保养的,由安全管理部门联系采购部门与指定厂家联系实施。
4.4 流动值勤的保安、安全消防员,要认真检查规范消防器材的定位、数量、有无损坏、性能状况等,每班要将灭火器材的情况登记清楚,发现问题及时向安全管理部门报告。
4.5 对配设、发放在各部、车间各部位的消防器材及设施,安全管理部门每月进行检查汇总,统计消耗(损坏)情况报公司处理,把安全消防工作落到实处。
5 灭火器的选择
正确、合理地选择灭火器是成功扑救火灾的关键,应当根据不同类火灾选择不同类型的灭火器。
5.1扑救a类(固体可燃物,如木料、棉、麻等)火灾应选用水型泡沫,磷酸铵盐干粉,卤代烷型灭火器。
5.2 扑救b类(可燃液体,如汽油、柴油、甲醇、乙醚等)火灾用使用干粉、泡沫、卤代烷、二氧化碳型灭火器。
这里值得注意的是化学泡沫灭火器不能灭b类极性溶剂火灾,醇、醛、酮、醚、酯等都属于极性溶剂,因为化学泡沫与有机溶剂接触,泡沫的水分会迅速被吸收,使泡沫很快消失,这样就不能起到灭火的作用。
5.3 扑救c类(可燃气体,如煤气、遗缺、甲烷等)火灾选用干粉、卤代烷、二氧化碳型灭火器。
5.4 扑救带电火灾选用卤代烷、二氧化碳、干粉灭火器。
5.5 扑救a、b、c类火灾和带电火灾应选用磷酸铵盐干粉、卤代烷型灭火器:
从灭火的原理上讲,磷酸铵盐干粉和卤代烷灭火器都适用于a、b、c类火灾,所以对这几类并存的混合火灾,应优选用这两类多功能的灭火器,也可解决同一配置场所不宜放置多种类型的灭火器的问题。
5.6 扑救d类(可燃金属,如钾、钠、镁、钛、铝合金等)火灾的灭火器应由设计部门和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协商解决,对d类火灾的金属燃烧的火灾,就我国目前情况来说,还没有定型的灭火器产品,目前,国外灭d类火灾的灭火器主要有分状石墨灭火器和作金属火灾专用的干粉灭火,在国内尚未定型生产这类灭火器和灭火剂的情况下,可采用干砂或铸铁粉末来代替。
5.7在选用灭火器时,应考虑不同灭火器之间可能产生的相互反应,污染及其对灭火的影响。干粉和干粉、干粉和泡沫之间联用都存在一个相溶性的问题,相溶的灭火剂之间可能发生相互作用,产生泡沫消失等不利因素,致使灭火效力明显降低。磷酸铵盐干粉同碳酸氢钠干粉,硼酸氢钾干粉不能联用,碳酸氢钠干粉、碳酸氢钾干粉同蛋白泡沫、化学泡沫也不能联用。
6灭火器的分类:
6.1 按充装的灭火剂不同,可分为清水型、泡沫型、干粉型、卤代烷型、二氧化碳型、酸盐类型等。
6.2 按移动方式不同,可分为手提式、推车式。
6.3 驱动灭火剂的动力来源不同可分为储气瓶式、储压式、化学反应式。
6.4 种常用的灭火器见附页。
7火器配置
7.1一个灭火器配置场所所计算单元内的灭火器配置数量不应小于2具,不宜多于5具。
8设置要求:
8.1灭火器应设置在明显的地点。
8.2 便于人们取用(包括与灭火器设置相关的托架和灭火器箱等附件)。
8.3 灭火器在某些场所设置时应有指示标志。
8.4 手提式灭火器应设放在挂钩、托架或灭火器箱内,其顶部离地面高度应小于1.5米,底部离地面不宜小于0.15米。
8.5 灭火器应设置稳固,铭牌必须朝外;(便于分清性能指标、确定使用扑救火灾的种类和用法)。
8.6 灭火器不应设置在潮湿或腐蚀性的地点,如实在无法避免则规定要从技术上管理上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设置在室外的灭火器、应有相应的保护措施。
8.7 灭火器不得设置在超出其使用温度范围的地点。
9灭火器的外观检查:
9.1 检查灭火器的铅封是否完好。灭火器一经开启,即使喷射不多,也必须按规定要求再充装,充装后作密封实验,并重新铅封。
9.2 检查可见部位防腐层的完好程度。
9.3 检查灭火器可见零附件是否完整,有无松动、锈蚀损坏、装配是否合理。
9.4 检查贮压式灭火器的压力指针是否在绿色区域,如指针在红色区域,应查明原因,检修后重新灌装。
9.5 检查灭火器的喷嘴是否畅通,如有堵塞应及时疏通,检查干粉灭火器喷嘴的防潮嘴是否完好,喷嘴零件是否完备。
9.6 附表:《灭火器定期检查记录表》(由安全部门存档)
10检修、灭火剂再充装
灭火器的检修以及再充装应由经过培训的专人进行,灭火器作检修后,其性能要求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并在灭火器上的明显部位贴上(或附上)不易脱落的标记。表明维修或再充装的日期、维修单位名称和地点。
10.1 灭火器的安全使用期限
各类灭火器每次充装前或使用一定期限后,必须进行水压试验,试压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确保灭火器材的实用性、安全性和可靠性。
10.1.1泡沫灭火器使用满二年;
10.1.2 二氧化碳灭火器满五年;
10.1.3 干粉、1211灭火器满三年;
10.2部门所配灭火器及水带的型号包括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修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见附表《灭火器档案》)
10.3消火栓的维护与保养
10.3.1 室内消火栓的维护保养要求:
a 室内消火栓是建筑物内的一种固定的灭火供水设备,它包括消火栓、箱体、箱内水带、水枪等。
b 定期检查消火栓是否完好,有无生锈、漏水现象,接口垫圈是否完整无缺,并进行放水试验,试验后及时擦干,在消火栓阀杆上加润滑油。
c 定期检查消火栓箱门、卷盘、水带、水枪是否损坏,门锁开启是否灵活,拉环铅封、水带、转盘框架是否完好,发现问题及时更换和修理。
10.3.2 室外消火栓的维护保养要求
a 室外消火栓主要由地上式和地下式两种,其中最常用的是地上消火栓,它由弯座(直接安装于供水管网上),阀座、排水阀、法兰接管、启用杆、本体和大小出水口等组成。
b 每月或重大节日前,应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c 检查时要放尽管道的锈水,吸干本体内余水或疏通发水阀排除积水,清除消火栓上沉积的灰尘和污渍,在消火栓轴心上加上润滑油,大小出口上加黄油,并根据外表保护需要进行油漆。
d 消火栓周围3米内严禁堆物,15米内严禁停车,严禁设栏、设广告围堵消火栓,不能影响消火栓的正常使用、不得擅自挪作他用。
e 消火栓安装必须符合有关要求,其间距不得大于120米,60米宽的马路必须双向设置;消火栓大出口必须朝马路,其本体离马路边沿石一般为0.5米-1米,因特殊情况需要搬迁、拆迁的应报请有关消防机构审批。
f 消火栓上所有部件必须保持良好、平时做到无漏水、无锈蚀、开启方便,操作灵活。
附:《消防水栓(箱)检查记录表》,并上报消防管理部门存档。
10.2 对违反本规定的处罚
10.2.1 消防器材、设施要经常进行检查、保养,各部门每日要旅行检查登记制度,如发现灭火器失效,影响灭火,首先追究班组兼职安全员、具体负责人的责任,部门、车间负责人要承担连带责任。
10.2.2 因火警动用消防器材和设施的要及时报安委办,对隐瞒、慌报、迟到的,公司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10.2.3 因管理不善,造成小贩器材设施损坏丢失和非火警发生、私自动用水枪、水带、消防水、灭火器者,严格落实消防奖惩制度。
安委会将不定期表扬执行本规定的好人好事,处罚违反本规定的有关人员,维护规定的严肃性,以规治厂。
第7篇 小区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6
小区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六)
为了确保小区疏散设施的畅通,确保紧急情况下人员安全疏散,制定本制度。
1. 疏散设施指消防安全如下设施.场地:
(1)防烟楼梯间.封闭楼梯间.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电梯前室;
(2)消防电梯.防火门.卷帘;
(3)安全出口指示灯具.标志.疏散示意图;
(4)消防安全道路.回车场地等;
(5)防排烟设施。
2. 应确保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畅通,不得封闭.封锁.遮挡楼梯间.安全出口,不得在疏散通道、电梯前室.楼梯间内堆放物品或增建设施;不得减小上述设施的原设计要求。
3. 应确保常闭式防火门.防火卷帘处于预定状态,不得在上述部位下方或周围堆放物品,不得支卡.更改.封锁防火门。
4. 非紧急情况下不得通过紧急按钮启用消防电梯,并确保消防电梯完好.有效。
5. 定期对消防指示标志进行维护.检查,确保有效.完好。
6. 不得封闭.封堵.拆除.更改自然排烟窗.送风.排烟口等设施,并应确保完好.有效。
7. 应确保消防道路上方4米.水平方向4米内畅通,不得堆放物品.停放车辆.架设线路等;应确保回车场地道路及场地畅通.满面积.不得在场地上搭设建筑.挖坑.作业。
第8篇 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制度
一、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应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消防设施的检查内容和要求,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的要求。
二、消防设施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消防设施应有明显标识,并附有使用操作、检查测试说明;
2、室内消火栓箱不应上锁,箱内设备应齐全、完好;
3、室外消火栓不应埋压、圈占,距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2.0m范围内不得设置影响其正常使用的障碍物;
4、展品、商品、货柜,广告箱牌,生产设备等的设置不得影响防火门、防火卷帘、室内消火栓、灭火剂喷头、机械排烟口和送风口、自然排烟窗、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声光报警装置等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
5、应确保消防设施和消防电源始终处于正常运行状态;需要维修时,应采取相应的措施启动备用设施,维修完成后,应立即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
6、按照相关标准定期检查、检测消防设施,并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7、自动消防设施应按照有关规定,每年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全面检查测试,达到合格标准,并出具检测合格报告,存档及报送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三、消防控制室应保证其环境满足设备正常运行要求。室内应设置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存放完整的消防设施设计、施工和验收资料以及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等。
四、消防设施、器材检查应分别填写《建筑消防设施功能检查记录表》、《安全疏散设施检查记录》。
第9篇 消防器材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器材是指灭火器、干沙箱、防毒面具等器材。消防设施是指建筑物内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幕系统、防火门、防火卷帘、室内消火栓、室外消火栓、高位水箱、水泵接合器、警铃等固定设施。消防安全标志是指与消防有关的文字、图案等。
二、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是扑救各类火灾的先决条件和战斗武器,要求全体员工都要爱护消防器材、消防设施和安全标志。
三、非火灾情况下,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准使用、试用和玩耍消防器材、消防设施和安全标示。特殊情况确需使用时,需经消防管理部门许可。
四、严禁占用消防通道,堵塞安全出口;严禁圈占、堵塞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保证通道出口畅通,消防器材处于随时可用状态。
五、严禁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和器材,对破坏消防设施、器材和标示的行为予以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送交公安部门处理,并号召全体员工检举破坏消防器材、设施和标示的行为。
六、按有关规范配备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
七、由专职人员对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的使用情况进行日常巡检,按照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的性能要求,每日、每月或每年进行一次检查,对达不到标准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及时更换或维修。
八、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8.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定期检查
1、每日检查
每日应检查集中报警控制器和区域报警控制器的功能是否正常。检查方法:有自检、巡检功能,可通过搬动自检、巡检开关来检查其功能是否正常。没有自检、巡检功能的,也可采用给一只探测器加烟(或加温)的方法使探测器报警,来检查集中报警控制器或区域报警控制器的功能是否正常。同时检查复位、消音、故障报警的功能是否正常。如发现不正常,应在日登记表中记录并及时处理。
2、季度试验和检查
每季度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功能应作下列试验和检查
(一)、按生产厂家说明书的要求,用专用加烟(或加温)等试验器分期分批试验探测器的动作是否正常,确认灯显示是否清晰。试验中发现有故障或失效的探测器应及时拆换。
(二)、检验火灾自动报警装置的声、光显示是否正常。在实际操作试验时,可一次全部进行试验,也可部分进行试验。但试验前一定要做好妥善安排,以防止不应有的恐慌或混乱。
(三)、自动喷水系统管网上的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等是电动报警装置,应试验他们的报警功能、信号显示是否正常。
(四)对备用电源进行1-2次充放电试验,1-3次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自动转换试验,检查其功能是否正常。具体试验方法:切断主电源,看是否自动转换到备用电源供电,备用电源指示灯是否亮灯,4h后,再恢复主电源供电,看是否自动转换,再检查一下备用电源是否正常充电。
(五)、有联动控制功能的系统,应用自动或手动检查消防控制设备的控制显示功能是否正常。
(六)、强制消防电梯停于首层试验。如条件许可,客梯和货梯也易切除外选,接通内选,进行一次强制电梯停首层试验。
(七)、消防通信设备应进行消防控制室与所设置的所有对讲电话通话试验,电话插孔通话试验,通话应畅通,语音应清楚。
(八)、检查所有的手动、自动转换开关,如电源转换开关、灭火转换开关、防排烟、防火门、防火卷帘门转换开关、警报转换开关、应急照明转换开关等是否正常。
(九)、进行强切非消防电源功能试验。
(十)、检查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加烟、加温试验器等是否齐备,并处于安全无损和适当保护状态。
(十一)、直观检查所有消防用电设备的动力线、控制线、报警信号传输线、接地线、接线盒及设备等是否处于安全状态。(十二)、巡视检查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和指示装置的位置是否准确,有无缺漏、脱落和丢失,每个探测器的下方及周围各方向,手动报警按钮的周围是否留出规定的空白空间。
(十三)、可燃气体探测器应按生产厂家说明书的要求进行试验和检查。
3、年度检查试验
每年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功能应作全面检查试验,并填写年检登记表。
8.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定期检查
1、日常检查
系统在使用中,应每日定期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一)、水源的水量和水压。
(二)、消防泵动力。消防水泵应每天运转一次。若采用自动控制时,应模拟自动控制参数进行启动运转,每次运转易为5min。
(三)、报警阀各部件的工作状态。每天巡检一切供水总控制阀、报警控制阀及配件,进行外观检查,保证系统处于无故障状态。
(四)、自动充气装置的工作状态(如气压水罐、增压水灌)。
2、定期检查
除日常检查时,应每月对系统进行一次定期检查
(一)、喷头。每月检查一次喷头外观,喷头外表应清洁,尤其是感温元件部分,对轻质粉尘可用空气吹除或用软布擦净;对含有污垢的喷头应将其分批拆换,集中清理,但不能用酸碱溶液或热水洗擦。
(二)、报警阀。每月检查一次室外阀门井中的控制阀,保证阀门处于开启状态。对报警阀进行开阀检验,观察阀门开启性能和密封性能,以及水力警铃、延迟器的性能。此试验可通过末端装置进行。如发现阀门开启不通畅或密封不严,可拆开阀门检查,视情况调换阀瓣密封件。对安装的压力表要定期检验。
(三)、管路。检查系统管路有无腐蚀渗漏,湿式系统管路内的水应定期排空、冲洗。对水雾系统管路中的过滤装置应定期清扫。如发现管路中有沉积物,应进行冲洗。
(四)、水源。每月检查一次贮存消防用水的水池、消防水箱,核对水位以及消防水不被他用的技术措施,发现故障,及时进行修理。检查消防泵的启动、吸水、流量和扬程,利用报警控制阀旁的泄放实验阀进行一次供水试验,验证系统供水能力。
(五)、每月检查一次水泵接合器的接口及其部件,保证接口完好、无渗漏、有闷盖。
(六)、每月对水流指示器试验一次,利用末端装置实验阀排水,检查其能否及时报警。
(七)、检查火灾探测报警装置和压力开关、水流指示器的工作状态。如发现故障及时调换或检修。
3、年度检查
(一)、每两年对储水设备应维修一次,进行修补和重新油漆。
(二)、每两年对消防水泵应解体维修一次。
(三)、自动喷水系统每年应进行一次可靠性评价,并对施工验收、日常管理维护、修理情况进行总结。
8.3、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的定期检查
要使二氧化碳灭火系统保持良好的状态,在发生火灾时能够迅速有效地投入使用,必须根据规定的使用要求进行常规检查和定期检查、保养。
1、常规检查
公司必须配有经过专门培训的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对灭火系统进行常规检查。常规检查每周进行一次。
(一)、检查贮气瓶组室内清洁卫生状况,是否有潮湿或阳光直射的现象。冬季和夏季应检查室内温度是否符合规定。
(二)、检查起动瓶上的压力表指针是否处于正常位置。发现异常应按下列方法检查:如起动瓶内贮氮气,每年内部压力降低值不得大与其200c时额定充装压力的10%;若起动瓶内贮二氧化碳,每年泄漏量不得大与其额定充装量的5%。
(三)、检查管道系统有无松脱、损坏和严重腐蚀。
(四)、检查阀门和检测控制器等零部件是否完好无损,全部旋钮、开关是否调定到正常位置。
(五)、检查电源指示灯是否常亮,备用电源是否可靠。
(六)、检查保护区,特别是火灾探测器和喷嘴的清洁卫生状况,喷嘴是否畅通。如装有罩膜的,其罩膜是否完好。
2、定期检查保养
公司与制造单位或施工安装单位应签定期维修合同。灭火系统应每年至少检修一次,自动检测报警系统每半年至少检查一次。
8.4、室内消火拴系统定期检查
室内消火拴箱应经常保持清洁、干燥,防止锈蚀、碰伤和其它损坏。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维修。检查要求为
(一)、消火拴和消防卷盘供水闸阀不应有渗漏现象。
(二)、消防水枪、水带、消防卷盘及全部附件应齐全良好,卷盘转动灵活。
(三)、报警按钮、指示灯及控制线路功能正常,无故障。
(四)、消火拴箱及箱内配装的消防部件的外观无破损、涂层无脱落,箱门玻璃完好无缺。
(五)、消火拴、供水阀门及消防卷盘等所有转动部位应定期加注润滑油。
8.5、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的定期检查
消防安全疏散设施包括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楼梯、防火门、防火卷帘门、疏散指示、应急照明灯具等设施。应按照有关规范配备相应数量的消防安全疏散设施,并建档管理。
1、每日对安全疏散设施进行巡查,发现有以下问题之一的,应立即整改。
(1)、占用疏散通道。
(2)、堵塞安全出口。
(3)、锁闭疏散门。
(4)、在疏散楼梯上堆放物品。
(5)、破坏、覆盖、挪用疏散指示标示、应急照明灯具。
2、每月对疏散指示和应急照明灯具的性能进行检测,发现故障及时更换或维修。
3、每月对防火卷帘门和防火门的开启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开启不灵活、闭门器损坏等故障及时维修。
4、每月进行一次电源切换试验,以检测疏散指示和应急照明的完好率,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8.6灭火器材的定期检查
每日应对灭火器进行检查,确保其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1、外观检查
(一)、检查灭火器铅封是否完好。灭火器已经开启后即使喷出不多,也必须按规定要求在充装。充装后应作密封试验并牢固铅封
(二)、检查压力表指针是否在绿色区域,如指针在红色区域,应查明原因,检修后重新灌装
(三)、检查可见部位防腐层的完好程度,轻度脱落的应及时补好,明显腐蚀的应送消防专业维修部门进行耐压试验,合格者再进行防腐处理
(四)、检查灭火器可见零件是否完整;有无变形、松动、锈蚀(如压杆)和损坏,装配是否合理
(五)、检查喷嘴是否通畅,如有堵塞应及时疏通
2、定期检查
(一)、每半年应对灭火器的重量和压力进行一次彻底检查,并应及时充填
(二)、对干粉灭火器每年检查一次出粉管、进气管、喷管、喷嘴和喷枪等部分有无干粉堵塞,出粉管防潮堵、膜是否破裂。筒体内干粉是否结块。
(三)、灭火器应进行水压试验,一般5年一次。化学泡沫灭火器充装灭火剂两年后,每年一次。加压试验合格方可继续使用,并标注检查日期
(四)、检查灭火器放置环境及放置位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灭火器的保护措施是否正常
阜蒙县烟叶公司
第10篇 某饭店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一、必须保持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柜组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3米,严禁以任何理由堵塞、占用消防通道,锁闭安全出口。
二、严禁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三、严禁在营业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或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四、应急照明灯具、疏散指示标志按定期进行测试检查,确保完好有效。
五、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两侧应使用固定的柜台、货架,禁止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两侧摆设易倒的柜台、货架、服装模特。
六、安全推闩式外开门确定专门责任人负责,确保每班都有责任人负责在紧急情况下使用。
第11篇 消防设施维修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无损。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管理、维护消防设施、器材。
(二)对消防设施、器材应进行登记,建立维护、管理档案,记明消防设施、器材的类型、数量、部位、检修或充装记录和维护管理责任人。
(三)灭火器维护管理要求:
1、灭火器应保持铭牌完整清晰,保险销和铅封完好,应避免日光曝晒、强辐射热等环境影响。
2、灭火器应放置在不影响疏散、便于取用的指定部位,并摆放稳固,不应被挪作它用、埋压或将灭火器箱锁闭。
(四)消火栓维护管理要求:
1、消火栓不应被遮挡、圈占、埋压。
2、消火栓应有明显标识。
3、消火栓箱不应上锁。
4、消火栓箱内配器材应配置齐全,系统应保持正常工作状态。
(五)其他消防设施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落实维护保养。
(六)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维护管理情况记录要存入消防档案。
第12篇 消防管网设施器材管理制度
1、各选煤厂要确保消防管网24小时正常供水,管网无锈蚀、跑冒、滴漏。协调好与所在矿调度室和消防水泵房关系和应急流程机制,保证消防应急供水的需要;
2、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必须配备齐全,布局合理,实行24小时交接班制度,责任到人;
3、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必须用于消防工作,不得挪作它用,严禁埋压、圈占消火栓或损坏、挪用、随意拆除消防设施、消火栓(水带、水枪)、灭火器材;
4、消防管网、设施、灭火器材必须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和防腐除锈。消防水泵及机组必须每周试运转一次,确保设备完好有效;
5、建立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档案,详细记录配置类型、时间、数量、设置部位和检查维修更换记录;
6、保持室内消火栓水枪、水带齐全完好,消防部件外观无损坏、涂层无脱落、无生锈、霉变、漏水、接口垫圈、消火栓箱门玻璃完整无缺,干净整洁并定期进行放水检查,检查后及时擦干,定期在消火栓阀杆上加润滑油;
7、消防管道分支闸阀、消火栓手柄丝杆处等转动部位要定期检查经常加注润滑油。设备如有损坏,应及时修复和更换;
8、灭火器材应设置在明显和易取处,但不得影响安全疏散。要经常对灭火器材进行检查,发现泄压、失效或因工作需要使用的器材,必须在24小时内更换,现场不得有泄压、失效、空瓶。同时对合格灭火器材必须贴上标签,注明检查有效期,确保器材完好有效。
9、各单位要随时掌握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使用情况,确保有应急备用器材和设施的备件;
10、各选煤厂应经常对调度室、消防水泵房工作人员进行灭火应急流程的演练,确保发生火灾时,消防水泵开起、加压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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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及消防设施管理制度(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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