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公司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
为规范会计电算化的管理,使会计电算系统正常、安全地运行,根据财政部《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 及有关规章制度要求,结合本公司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会计电算电脑的使用与维护
1. 会计电算电脑是财务部门处理会计事务的专用工具,一律不得作为他用或外借。
2. 会计电算软件应有专人保管负责,不得外借,因人为损坏或感染病毒而造成不良后果,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3. 会计电算电脑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上机操作员应持有《会计电算上岗证》。
4. 严禁随意使用外来软件,尤其是游戏软件,以免感染病毒。
5. 各操作员的权限设定与口令设定应符合会计核算有关制度。
6. 上机操作必须严格按会计电算软件的有关操作流程进行,严禁非正常关机或启动。
第二条 计算机会计核算工作流程
一. 初始工作:
1. 根据会计核算需要,确定所需功能模块;
2. 建立单位名称,取用汇率方式;
3. 确定各操作员的权限及口令;
4. 建立会计科目及编码;
5. 建立报表格式及数据调用公式;
6. 输入各科目初始数据。
二. 凭证输入及审核:
1. 由各日常核算人员根据原始编好号码的单证,在计算机上填制凭证,用计算机打印凭证的要按号对应装订;
2. 审核人员不仅要用计算机审核凭证。而且要对编好号的单证或打印出的凭证进行审核,审核与录入人员不能同为一人。
三. 凭证输入完毕,并经审核之后,进行登帐处理并结帐;
四. 结帐处理完毕后,打印出所需各种报表,按时报送有关部门;
五. 明细帐及总分类帐等有关资料,每年年终必须打印一次并装订成册。
第三条 会计电算档案的管理
1. 会计电算档案的管理应遵守《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2. 对文本资料应进行严格登记,应由专人设专柜管理;
3. 对磁盘资料每月结帐前应备份,在进行数据变动前也必须备份数据;备份数据软盘应写好标签,贴上保护归档;
4. 操作员因要作变动时,在交接前应打印出会计档案所需文本资料,办好交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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