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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管理制度格式范本(20篇范文)

发布时间:2024-11-15 热度:78

消防管理制度格式范本

第1篇 消防管理制度格式范本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高等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和学校财产安全,根据消防法、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普通高等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以下简称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适用本规定。

驻校内其他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按照本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学校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第四条 学校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五条 学校应当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加强消防演练,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逃生技能。

第六条 学校各单位和师生员工应当依法履行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和扑救初起火灾等维护消防安全的义务。

第七条 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履行对高等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职责,检查、指导和监督高等学校开展消防安全工作,督促高等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公安机关依法履行对高等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职责,加强消防监督检查,指导和监督高等学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第二章 消防安全责任

第八条 学校法定代表人是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贯彻落实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批准实施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批准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年度经费预算,定期召开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

(三)提供消防安全经费保障和组织保障;

(四)督促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五)依法建立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开展群众性自防自救工作;

(六)与学校二级单位负责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七)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八)促进消防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第九条 分管学校消防安全的校领导是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人,协助学校法定代表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组织制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和协调校内各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

(三)审核消防安全工作年度经费预算;

(四)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

(五)督促落实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维修及检测,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六)组织管理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

(七)组织开展师生员工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八)协助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做好其他消防安全工作。

其他校领导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对消防工作负有领导、监督、检查、教育和管理职责。

第十条 学校必须设立或者明确负责日常消防安全工作的机构(以下简称学校消防机构),配备专职消防管理人员,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拟订学校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年度经费预算,拟订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报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后实施;

(二)监督检查校内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三)监督检查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使用与管理、以及消防基础设施的运转,定期组织检验、检测和维修;

(四)确定学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并监督指导其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五)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做好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储存、使用和管理工作,审批校内各单位动用明火作业;

(六)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组织消防演练,普及消防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逃生技能;

(七)定期对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进行消防知识和灭火技能培训;

(八)推进消防安全技术防范工作,做好技术防范人员上岗培训工作;

(九)受理驻校内其他单位在校内和学校、校内各单位新建、扩建、改建及装饰装修工程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行政许可或者备案手续的校内备案审查工作,督促其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申报,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者备案以及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十)建立健全学校消防工作档案及消防安全隐患台账;

(十一)按照工作要求上报有关信息数据;

(十二)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调查处理火灾事故,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火灾事故处理及善后工作。

第十一条学校二级单位和其他驻校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落实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并落实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二)建立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考核、奖惩制度;

(三)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及演练;

(四)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五)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确保其完好有效;

(六)按规定设置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并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七)消防控制室配备消防值班人员,制定值班岗位职责,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八)新建、扩建、改建及装饰装修工程报学校消防机构备案;

(九)按照规定的程序与措施处置火灾事故;

(十)学校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第十二条校内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驻校内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是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十三条 除本规定第十一条外,学生宿舍管理部门还应当履行下列安全管理职责:

(一)建立由学生参加的志愿消防组织,定期进行消防演练;

(二)加强学生宿舍用火、用电安全教育与检查;

(三)加强夜间防火巡查,发现火灾立即组织扑救和疏散学生。

第三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四条 学校应当将下列单位(部位)列为学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

(一)学生宿舍、食堂(餐厅)、教学楼、校医院、体育场(馆)、会堂(会议中心)、超市(市场)、宾馆(招待所)、托儿所、幼儿园以及其他文体活动、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

(二)学校网络、广播电台、电视台等传媒部门和驻校内邮政、通信、金融等单位;

(三)车库、油库、加油站等部位;

(四)图书馆、展览馆、档案馆、博物馆、文物古建筑;

(五)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系统;

(六)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使用部门;

(七)实验室、计算机房、电化教学中心和承担国家重点科研项目或配备有先进精密仪器设备的部位,监控中心、消防控制中心;

(八)学校保密要害部门及部位;

(九)高层建筑及地下室、半地下室;

(十)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以及有人员居住的临时性建筑;

(十一)其他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部位)。

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的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五条 在学校内举办文艺、体育、集会、招生和就业咨询等大型活动和展览,主办单位应当确定专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明确并落实消防安全职责和措施,保证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配置齐全、完好有效,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消防车通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并经学校消防机构对活动现场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

依法应当报请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审批的,经有关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举办。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每年组织检测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学校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第十七条学校进行新建、改建、扩建、装修、装饰等活动,必须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并依法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者备案手续。学校各项工程及驻校内各单位在校内的各项工程消防设施的招标和验收,应当有学校消防机构参加。

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并接受学校消防机构的监督、检查。竣工后,建筑工程的有关图纸、资料、文件等应当报学校档案机构和消防机构备案。

第十八条 地下室、半地下室和用于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场所的建筑不得用作学生宿舍。

生产、经营、储存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学生宿舍等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应当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学生宿舍、教室和礼堂等人员密集场所,禁止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在门窗、阳台等部位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第十九条利用地下空间开设公共活动场所,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报学校消防机构备案。

第二十条 学校消防控制室应当配备专职值班人员,持证上岗。

消防控制室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一条 学校购买、储存、使用和销毁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管理、规范操作,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和防范措施。

学校对管理和操作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培训,持证上岗。

第二十二条 学校应当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特殊原因确需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单位和人员应当向学校消防机构申办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管人,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第二十三条 学校内出租房屋的,当事人应当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出租方负责对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学校授权的管理单位应当加强监督检查。

外来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管理由校内用人单位负责。

第二十四条 发生火灾时,学校应当及时报警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扑救初起火灾,及时疏散人员。

学校应当在火灾事故发生后两个小时内向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较大以上火灾同时报教育部。

火灾扑灭后,事故单位应当保护现场并接受事故调查,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未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第二十五条 学校及其重点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档案。

消防档案应当全面反映消防安全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

第四章 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改

第二十六条 学校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及培训情况;

(二)消防安全制度及责任制落实情况;

(三)消防安全工作档案建立健全情况;

(四)单位防火检查及每日防火巡查落实及记录情况;

(五)火灾隐患和隐患整改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六)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及完好有效情况;

(七)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和组织消防演练情况;

(八)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第二十七条 学校消防安全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被检查单位负责人或者相关人员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发现火灾隐患应当及时填发《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

第二十八条 校内各单位每月至少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火灾隐患和隐患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三)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四)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五)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及其完好、有效情况;

(六)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七)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八)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管理情况;

(九)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防火安全情况;

(十)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设备运行、记录情况;

(十一)防火巡查落实及记录情况;

(十二)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九条 校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其他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组织防火巡查。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校医院、学生宿舍、公共教室、实验室、文物古建筑等应当加强夜间防火巡查。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消防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隐患,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通知人员疏散、及时扑救。

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第三十条 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检查、巡查人员应当责成有关人员改正并督促落实: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八)违章进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等场所的;

(九)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十)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十一)对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十二)其他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三十一条 学校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指出的各类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核查、消除。

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学校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

第三十二条 对不能及时消除的火灾隐患,隐患单位应当及时向学校及相关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领导报告,提出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火灾隐患尚未消除的,隐患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对于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止使用或停业整改。

第三十三条 对于涉及城市规划布局等学校无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学校应当及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第三十四条 火灾隐患整改完毕,整改单位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相应的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第五章 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三十五条 学校应当将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纳入学校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

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国家消防工作方针、政策,消防法律、法规;

(二)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火灾预防知识和措施;

(三)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互救技能;

(五)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的方法。

第三十六条 学校应当采取下列措施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使其了解防火、灭火知识,掌握报警、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逃生方法。

(一)开展学生自救、逃生等防火安全常识的模拟演练,每学年至少组织一次学生消防演练;

(二)根据消防安全教育的需要,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和培训内容;

(三)对每届新生进行不低于4学时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四)对进入实验室的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技能和操作规程培训;

(五)每学年至少举办一次消防安全专题讲座,并在校园网络、广播、校内报刊开设消防安全教育栏目。

第三十七条学校二级单位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对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第三十八条 下列人员应当依法接受消防安全培训:

(一)学校及各二级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专职消防管理人员、学生宿舍管理人员;

(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四)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培训的人员。

前款规定中的第(三)项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第六章 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

第三十九条 学校、二级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应当制定相应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建立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为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人员、装备等保障。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组织机构:指挥协调组、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二)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四)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五)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六)其他需要明确的内容。

第四十条 学校实验室应当有针对性地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将应急处置预案涉及到的生物、化学及易燃易爆物品的种类、性质、数量、危险性和应对措施及处置药品的名称、产地和储备等内容报学校消防机构备案。

第四十一条 校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消防演练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第七章 消防经费

第四十二条 学校应当将消防经费纳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保证消防经费投入,保障消防工作的需要。

第四十三条 学校日常消防经费用于校内灭火器材的配置、维修、更新,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备用设施、材料,以及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保证学校消防工作正常开展。

第四十四条 学校安排专项经费,用于解决火灾隐患,维修、检测、改造消防专用给水管网、消防专用供水系统、灭火系统、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消防通讯系统、消防监控系统等消防设施。

第四十五条 消防经费使用坚持专款专用、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消防经费。

第八章 奖 惩

第四十六条 学校应当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校内评估考核内容,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四十七条 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擅自挪用、损坏、破坏消防器材、设施等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学校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给予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等相应的处分。

前款涉及民事损失、损害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 学校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或者发生重特大火灾的,除依据消防法的规定进行处罚外,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取消其当年评优资格,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有关主管人员和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分。

第九章 附 则

第四十九条 学校应当依据本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校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高等学校以外的其他高等教育机构的消防安全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五十条本规定所称学校二级单位,包括学院、系、处、所、中心等。

第五十一条 本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企业消防管理制度

第2篇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范文

一。目的:为了确保消防器材的正常使用和起到防火、灭火的应急作用。

二。适用范围:广场任何公共区域的消防设施设备的管理。

三。管理:

1. 广场内的所有消防设施设备器材都由管理处统一实施有效的管理;

2. 制定严格的消防器材使用、保养、保管制度,并有专人负责、专人实施管理;

3. 消防设施设备包括器材应印有统一实施管理的消防明显标志及编排号;

4. 消防水源、器材、设备未经管理处负责人同意,不得擅自运用或挪用;

5. 灭火器放置的位置要明显、合理,有紧急情况方便使用,但又不阻碍他人,灭火器必须按楼层号进行编号,防止遗失,灭火器箱必须用管理处统一印制的消防封条予以封住,杜绝别人乱使用;

6. 消防管要做明显的消防标志,方便区分使用,更利于加强管理;

7. 消防栓应按编号,统一用消防封条进行封闭,杜绝有人乱使用水源和动用设施;

8. 消防斧、消防车扳手、消防服、消防撬、消防绳,必须统一摆放、统一管理,交接班必须进行清点,并做好相关使用登记工作;

9. 消防泵、喷淋泵必须保持正常运转供水,消防水泵必须控制在自动状态,以便于及时有效地进行灭火工作;

10.根据实际情况,要定期按时更换灭火器材的药剂、充氧等工作;

11.各用户单元内或自备的消防器材由用户自行负责保养、更换,检查用户单元消防工作落实情况由管理处组织进行,同时做好记录备案;

12.消防通道经常检查,不准放杂物,保持通道畅通干净,防火门应经常处于关闭状态,能够安全有效的隔绝不安全隐患;

四。消防器材的保养制度:

1. 灭火器保养做到无灰尘、喷咀通,位置摆放符合规定,压力值正常,四周无物品堆放;

2. 消防栓保养做到经常加油,并保持清洁,无生锈,衔接口正常,无滴水现象;

3. 水带做到卷紧放齐,保持水带无破裂,水带衔接口正常,水带箱玻璃保持清洁光亮,无灰尘;

4. 自动灭火系统、消防排烟设备,防火门和消防栓都要定期进行测试,凡失灵损坏的要及时维修更换,确保其处于正常的预警预防状态;

5. 消防系统需停水维修时,必须先经过消防监督机构批准并安排有效的准备应急措施;

6. 消防水管应及时进行外表层油漆的翻新工作,所有消防提示语、警示语应经常翻新,做到真正达到醒目,起到警示提醒作用;

7. 根据消防设施的用途、特性,

8. 应制定具体合理的维修保养计划。

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第3篇 某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

一、消防管理责任制

(一)项目经理责任

1.对项目工程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消防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贯彻落实消防保卫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及施工全过程的情况,制定本项目各消防保卫管理办法或提出要求,并监督实施。

3.根据工程特点确定消防工作的管理体制和人员,并明确各业务承包人的消防保卫责任和考核指标,支持、指导消防人员的工作。

4.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消防措施,组织并监督项目施工中消防技术交底制度和设备、设施验收制度的实施。

5.领导、组织施工现场定期的消防检查,发现消防工作中的问题,制定措施,及时解决。对上级提出的消防与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定时、定人、定措施予以整改。

6.发生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及时上报,组织、配合事故的调查,认真落实制定的整改措施,吸取事故教训。

7.对外包队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并对其进行评定。

8.参加消防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方法予以消除。

9.参加,配合火灾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见。

(二)工长责任

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消防安全生产规定,对所管辖班组的消防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执行消防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的特点,向班组进行书面消防保卫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的执行情况实施经常检查,随时纠正现场及作业中违章、违规行为。

3.经常检查所辖班组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实施的消防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对重点、特殊部位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设备、设施技术状况是否符合消防保卫安全要求,严格执行消防保卫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其认真执行,做到不违章指挥。

4.定期组织所辖班组学习消防规章制度,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活动,接受安全部门或人员的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提出的不安全问题。

5.对分管工程项目应用的符合审批手续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要组织作业工人进行消防安全技术培训;若在施工中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上报有关部门或领导。

6.发生火灾或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立即上报。

(三)生产经理的职责

1.协助本单位项目经理管理防火工作,具体落实对防火安全工作的布置和防火安全会议决定。防火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领导支持消防安全工作。组织发动防火安全检查,对查出的火险隐患通知书应认真研究,落实整改,对无能力解决的隐患应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报告,在未解决前应采取防火安全措施。

3.下达生产或工作任务的同时,应具体地布置防火安全注意事项,狠抓检查落实,发现违章及时纠正,并对违章人员进行教育或处理。

4.经常进行防火安全教育,督促职工认真遵守国家消防法规和内部各项防火规定。对新职工、民工等在工作前要进行遵章守法教育,保证生产施工安全。

5.对发生地火灾事故在向上级主管机关报告的同时,组织补救并查清原因,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教育职工吸取教训,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主任工程师的职责

1.对分管范围内的防火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具体负责落实防火安全会议提出或决定的关于本职工作范围内防火安全工作的要求。

2.对分管范围内的有关人员提出具体明确的岗位防火安全责任,并督促落实。

3.对分管范围内自查或上级部门下发的火险隐患,应责成有关人员定期、定项、定标认真落实整改。

4.制定本部门全年或季度生产计划、工作计划的同时应制定分管工作范围事项的防火安全计划,审定本部门年度设备、技改项目的同时,应有防火安全的措施,并相应作出规定,在下达检修施工任务的同时,应制定严密的防火安全措施。

5.认真执行国家建筑法规,对本部门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结构,必须按先审后建的工作原则,严格控制私搭乱建的违章建筑。

6.认真学习执行国家颁发的消防法规和制定的各项防火安全规章制度。定期组织检查本部门电器安装,供气管系、受压容器、控制仪器等在生产运行中的安全状况,对本部门易燃易爆设备要不断研究降低或消除危险性的技改措施,不断完善防火自动装置。

(五)消防干部的职责

1.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协助防火负责人制定防火安全方案和措施,并督促落实。

2.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各种火险隐患,纠正违反消防法规、规章的行为,并向防火负责人报告,提出对违章人员的处理意见。

3.指导防火工作,落实防火组织,防火制度和灭火准备,对职工进行防火宣传教育,纠正违反消防法规、规章的行为,并向防火负责人报告,提出对违章人员的处理意见。

4.组织参加本业务系统召集的会议,参加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工作,按时填报各种报表。

5.对重大火险隐患及时提出消除措施的建议,填发《火险隐患通知书》,并报消防监督机关备案。

6.组织义务消防队的业务学习和训练。

7.发生火灾事故,立即报警和向上级报告,同时,要积极组织补救保护火灾现场,配合事故的调查。

(六)义务消防队职责

1.热爱消防工作,模范遵守有关消防制度,并向职工进行消防知识宣传,提高防火警惕。

2.努力学习防火和灭火知识,积极参加消防训练。

3.结合本职工作,班前、班后进行防火检查,发现不安全的问题及时解决,解决不了的应采取措施,并向领导报告,发现违反防火制度者有权制止。

4.负责监督检查本单位的消防设施,器材定期检修,保持良好状态。

5,发生火灾事故,奋力扑救,并积极向消防保卫部门报警,协助领导和有关部门,保护现场,追查失火原因。

(七)班组长的职责

1.对本班、组的消防工作负全面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防火制度,做到班前讲安全,班中查安全,班后交安全情况。

2.熟悉本班、组的火险危险性,遵守岗位防火责任制,经常检查、落实情况,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并将防火安全工作作为日常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考核内容之一。

3.严格执行劳动纪律,及时纠正违章、蛮干现象,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和有关防火工作的原始资料,使防火管理和火险隐患检查整改在班组不留任何漏洞。

4.对新调入的职工或变更工种的职工,在上新岗位工作之前,进行防火安全教育。

5.熟悉本班组消防器材的分布位置,加强管理,明确分工,发现问题技术反映,保证初期火灾的扑救。

6.发生火灾事故,立即报警和向上级报告,组织本班组义务消防人员和职工扑救,保护火灾现场,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调查火灾原因,查明责任者并提出改进意见。

(八)职工个人的责任

1.严格遵守各项防火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把防火安全贯穿于自己日常工作、生活之中。

2.施工现场、油库附近、仓库、木材料场、木工操作间等禁止吸烟,吸烟请到指定地点。

3.在班前班后清理操作现场易燃物,做到下班场地清,切断电源,熄灭火种。

4.不准随便挪用或损坏消防器材,协助专门消防管理人员保管好器材和设施。敢于同违反防火安全规定行为的人作斗争,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反映。

5.发生火灾事故时,积极参加扑救,并保护好现场,主动协助领导查清起火原因。

第4篇 线路施工大队库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加强大队仓库消防安全管理,保障人身、物资、设备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以及有关消防安全规定,结合大队库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大队范围内所有库房的消防安全管理,驻外各小队及班组可依据本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规定。

3 管理规定

3.1 所有仓库,应设专(兼)职仓库保管员,负责库房的日常管理。

3.2 所有物资材料,无论是新购入还是领用后收回,必须履行验收入库登记手续。

3.3 库房应通风,照明良好,门窗完好,不漏雨。

3.4 库房应有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无关人员不得随意出入。库管人员离开时必须随时锁门。

3.5 库房内禁止吸烟,动用明火必须经生产部安全管理者批准,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3.6 库房应配置灭火器材,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库管人员应会熟练使用。

3.7 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

3.8 库房内不准人员住宿、休息,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3.9 物料的存放

3.9.1 物品应分类存放,置放有序。应保持一定的通道(垛与垛间距不小于1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5米,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0.3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米)。

3.9.2 库管员应根据物料说明书的要求,采取适当的保存措施,确保物料存储环境(如温度、湿度等)符合规定。

3.9.3 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化学危险品应单独设库,确无条件时,也必须隔离单独存放,并做好专门的标识,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应急处置方法。

3.9.4 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化学危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

3.10 要严格控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化学用品和化工用品的发放,需要领用时必须经有关领导同意。

3.11 库房人员应定期检查库存物资状况,仓库管理单位(部门)应定期组织盘点。

3.12 仓库管理单位(部门)应把库房作为日常安全巡逻、例行安全检查的重点,及时发现、处置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5篇 cng站消防、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制度

为贯彻同志关于安全工作:“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指示,确保国家、企业财产和人身安全,制定以下制度:

1、消防、防雷、防静电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把消防、防雷、防静电工作列入cng加气站的议事日程,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安全、防火、防雷的知识讲座,定期检查重点部位(压缩机房、储气库等)防火、防雷措施是否落实到实处,器材是否有专人管理。

2、cng加气站的主要负责人抓生产的同时,必须抓好安全,将消防、防雷、防静电工作分解到班组,落实到人,实行逐级负责目标管理。

3、进行经常性的自检、自查制度。公司每月对cng加气站进行安全检查,加气站实行每日巡查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认真填好记录,

4、任何人禁止在具有火险、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作业,因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经有关部门审批,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后方能进行。

5、进站充气的车辆,应按指定的方向停放,加气时汽车必须熄火,关闭车上所有电路开关,严禁在充气时发动车辆,严禁在站内修车。

6、消防、防雷、防静电设施和器材,按消防、防雷主管部门及相应规范配备,并按规定定期检查和更换。

7、cng加气站内严禁使用手机和吸烟,全体人员都有维护设施、预防灾害的义务,一旦发生火险和雷击,要立即切断电源、气源,迅速启动消防预案。

站内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上班,不得穿化纤制品和带铁钉鞋进入生产区。

第6篇 中小型加油站应建立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建立消防安全管理体系

1.1消防安全管理环节

1.1.1结合加油站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实际,确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重点管理部位、消防设施等主要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环节。

1.1.2加油站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各级责任人主要包括:

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等

1.1.3加油站的报警、灭火设施设备主要包括:

火灾报警、消火栓系统、移动式灭火器材、其它辅助消防设施

1.1.4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职责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对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

根据消防法规规定建立义务消防队,并组织本站义务消防人员的安全教育和训练。

召开安全工作会议,讨论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定期组织站内防火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并登记在案。发现事故隐患或发生事故时应及时处理,并向公安消防机构和上级部门汇报。

二、 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1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2.1.1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组织

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单位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负责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培训;

根据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内容及授课人,组织义务消防队开展消防业务理论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

严格按照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全站人员参加消防教育、培训。

2.1.2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范围和内容

2.1.2.1对员工应当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对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应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并将组织开展宣传教育的情况做好记录;

2.2.1每日防火巡查工作由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当日班(组)长和当班员工实施。

2.2.2.2巡查时间、频次:每班巡查不少于2次(午夜必须巡查一次)。

2.3.1检查由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组织,消防安全管理人和班(组)长、当班员工参加,每月至少进行一次。

2.4防雷、防静电检测制度

第7篇 安全小组义务消防组组织、管理制度

一、 安全小组(又称风险控制小组),是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单位。由公司各部门热心消防安全工作、经过必要消防安全培训的同事组成。是经公司授权,负责公司日常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即公司的义务消防组。

二、 公司为安全小组配备手提式abc干粉灭火器,消防水枪、水带,应急手电,急救箱等相应的消防器材与装备用于消防安全工作。

三、 每位安全小组及公司员工必须熟悉消防的基本常识,防火、灭火的基本常识,熟悉市场的消防通道、重点部位,熟悉市场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功能与分布情况,熟练掌握公司配置的各种消防设施、器材。

四、 安全小组全体成员应根据当地的要求,按总部的布置,每季度安排一次训练和消防知识的业务学习,并达到公司规定的标准。

五、 公司应充分利用对消防设施、器材等的维护、检查,提高每一位同事的实际操作技能。积极同当地消防部门联系,安排安全小组成员接受消防灭火技能和专业知识培训。并以知识竞赛、问卷等方式定期举行消防安全知识考核并予以一定的奖惩。

六、 设立培训档案作为奖惩与评估依据。并积极推广其中的先进经验与技能。

七、 根据消防安全管理的规定与总部的要求,切实抓好每季度的消防演练,从中发现所存在的不足之处,并不断吸取经验教训,积极采取各种改进措施,提高安全小组成员及全体同事的疏散顾客、自救和灭火的能力,完善公司的灭火预案和应急疏散预案。

第8篇 高配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 配电间内安全通道严禁锁死,并定期检查保持开启方便。

二、 高压配电间内严禁吸烟。

三、 配电间内应该配备灭火器,并定期检查。

四、 配电间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五、 配电间内如需要动火应该办理动火报告,操作人员应该持有证书上岗,并做好动火的安全措施,方可操作。

六、 配电间内如发生火灾应该立即查清火灾部位或起火设备,切断相关设备电源,使用“二氧化碳”或1211灭火器进行自救,严禁使用水灭火,并根据起火大小及部位立即通知监控室。

第9篇 卫生科医务室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卫生科医务室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切实加强消防安全,有效防止和杜绝火警、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国家财产和人员的安全;

2.加强消防器材的管理,定期组织检查与维护,确保各类消防器材的正常使用;

3.做好对职工的防火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防火意识和消防处置能力;

4.严格执行安全用电,一旦发现电器或线路出现短路、漏电、老化及超负荷使用等异常情况,应随时予以检修或更换,工作人员不得私接电线,以避免火灾、触电、伤亡事故,确保用电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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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篇 某物资仓库消防管理制度

1.仓库管理员应经过专门消防培训,熟悉所管物资的物理和化学性质,熟悉物质的安全防火知识及灭火方法等。

2.库房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并设有明显的禁牌,库房门口及通道不准堵塞,要保持畅通无阻。

3.库房内不准使用 碘钨灯.日光灯.高压水银灯照明;严禁使用电熨斗.电炉.电烙铁等电热器具。

4.要根据不同货物分类.分库存放,不准将性能相互抵触,灭火方法不同的货物同库混存。

5.库内货物堆放应做到“五距”,即灯距.墙距.堆距.柱距.顶距。

6.无关人员不准进入库房,库房内不允许住人和设办公室。

7.仓库管理员要经常检查照明灯具.电线.开关等电器,发现电线老化,破损或绝缘不良等要及时维修处理。库内不得随意拉设临时电线。

8.仓库管理员下班前要认真检查库房,确认无问题后,切断电源方可锁门离开。

第11篇 酒店消防设备管理制度6

酒店消防设备管理制度(六)

1、消防设备、器材是用于预防和扑灭火灾的安全防护设施,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擅自挪用和移动消防设备和器材,不准在消防设备、器材旁及消防通道堆放杂物,不准将消防设备、器材挪作非消防用途。

2、因公施工、作业需动用或移动消防设备、器材的部门,需书面向保安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动用或移动,并在施工、作业完结后将设备、器材恢复原位。

3、工程部和保安部要认真做好消防器材、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检修工作。发现遗失、损坏或失灵的设备、器材,要立即向消防委员会报告,争取补救措施,并追查原因及做好记录。

4、工程部当值人员和当值消防主管要每日、周对消防设备、器材进行例行检查,每周要对烟感、温感等报警装置进行测试,并向消防委员会书面报告测试结果,同时做好检查记录。

5、工程部和保安部每月要对酒店所有的烟感、温感等报警系统及自动喷淋、气体灭火、自动报警和紧急广播系统及防火卷帘门、排烟风机排烟阀等联动设备和应急照明系统进行一次详细的维护保养,并做好保养记录。

6、工程部经理和消防主管要定期或不定期(每周不少于两次)检查酒店的发电机房、变压器、锅炉房、油库、厨房、木工房等重点部位,发现问题要立即派人整改,做好记录。

7、保安部消防主管每月须对酒店所有的干粉灭火器进行压力表、保险塞、压把、喷射软管的检查,并将灭火筒摇晃数次,防止筒内的粉末受潮沉淀结块,并做好记录。

第12篇 旅馆行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宾馆的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宾客、员工和公共财产安全,以预防为主,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做好应付各种突发事件的准备,减少火灾损失,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结合宾馆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 消防组织机构

第二条

宾馆成立消防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宾馆经理

副组长:宾馆副经理

成员:服务员及其他保安人员

第三条

消防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规定》,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和上级的有关规定。

2.组织制定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灭火预案。

3.组织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4.立足自防自救,对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领导义务消防队,组织消防演习。

5.布置、检查、总结消防工作,定期向消防部门报告消防工作。

6.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各种隐患,保证疏散通道畅通和消防设施处于完好状态。

第四条

根据公司规定,宾馆组建义务消防分队,由副经理任队长,队员从在岗职工中选取。

第五条

义务消防分队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宾馆消防工作要求,负责消防知识的普及。

2.按规定进行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3.了解本单位的重点防火部位和灭火方法。了解建筑物的结构、消防水源及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配备分布情况。

4.火灾初起时要积极组织人员疏散和实施灭火,并及时报告公司领导。

5.熟悉火灾应急处置预案,火情严重时立即拨打火警“119”电话报警。

6.做到“三懂”、“三会”和“四能”(“三懂”即:懂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懂得火灾的预防措施,懂得火灾的扑救方法; “三会”即: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四能”即:能宣传,能检查,能及时发现整改隐患,能有效扑救初起火灾)。

第三章 消防安全负责制

第六条

宾馆消防安全实行逐级负责、分工负责、专业负责、岗位负责。

第七条

消防安全主管主要职责: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宾馆内部的消防工作。

2.认真传达、贯彻消防工作方针政策,完善宾馆的消防管理制度。

3.建立健全义务消防组织,有计划开展教育和训练,配备和管理好消防设施与器材。

4.建立防火档案,确定重点,制定措施。

5.加强防火工作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动用明火请示审批手续,对违反宾馆消防规定的重大问题,要当场制止,严肃追查责任者。

6.负责组织检查、监督各部门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消除火险隐患,监督落实隐患整改工作。

7.定期检查消防设备、设施、器材,进行规定的维护保养,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组织维修,保持消防设备、设施、器材状态良好。

8.经常向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和对新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检查员工是否自觉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9.负责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和组织演练,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引导客人及员工疏散,协助有关部门调查火灾原因,对直接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第八条

总台服务员(消防报警系统监控员)职责:

1.熟练掌握消防报警系统操作规程,会看火情位置,会手动复位,能看懂打印出来的信息。

2.对机器设备的各种显示都能迅速做出判断。

3.每日检查消防报警系统,保证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发现异常及时报告消防主管。

4.交接班时要交接消防报警系统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5.发现火警要立即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九条

员工消防安全职责:

1.宾馆员工必须严格遵守防火安全制度,参加义务消防队和消防演练、火灾应急演练。

2.熟悉自己岗位的工作环境,操作的设备及物品情况,知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的摆放位置,懂得消防设备的使用方法。

3.牢记消防中心电话号码“119”,救火时必须无条件听从消防中心和现场指挥员的指挥。

4.严禁将货物堆放在消防栓、灭火器的周围,严禁在疏散通道上堆放货物,确保疏散通道的畅通和灭火器材的正常使用。

5.如发现异色、异声、异味,须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领导,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6.当发生火灾火警时,首先保持镇静,不可惊慌失措,迅速查明情况后报告。

第四章防火管理制度

第十条 宾馆(含院内)动用明火必须执行下述规定:

1.在宾馆内任何部位动用电、气焊。喷灯等明火作业,消防主管必须到现场检查,一切防火措施齐全后填写审批单,明确时间、地点、原因、方式、责任人、防护人和防护措施,经经理批准后方可动用。

2.明火作业现场必须保证有两人以上,其中一人负责监护,严禁一人进行明火作业。

3.作业完成离开现场时,作业人和监护人要认真检查,确认火种完全熄灭不能复燃后方可离开。

4.动火作业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动火证上的各项规定,消防主管和工程负责人要经常检查规定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处罚作业人。

5.工程量较大需要签订合同时合同中应有动用明火的有关规定和责任。

第十一条 电器设备防火管理规定:

1.除厨房外,宾馆内其他部位均不得使用电热器具(电炉、电熨斗、电褥、电饭锅等),特殊情况须经消防主管同意后方可使用。

2.安装和维修电器设备,必须由专门电工按规定进行施工,新设备增设、更换必须安全主管检查后方可使用。

3.电器设备的的电源一般要接到容量相符的漏电保护器上,线路不准超负荷使用,接头要牢固,绝缘要良好,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

4.所有电器设备和线路要定期检修,并建立维修制度,发现可能引起火花、短路、发热及电线绝缘损坏等情况必须立即修理。

5.禁止在任何灯头上使用纸、布或其他可燃材料作灯罩,客房使用的热水器必须带温控装置。

6.配电柜应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保持清洁干燥、状态良好。

第十二条 客房防火制度:

1.客房服务员要结合打扫整理房间及其它服务工作,随时注意火源、火种,如发现未熄灭的烟头,火柴棒等要及时熄灭后再倒入垃圾袋内,以防着火。

2.对房间内配备的电器应按规定及有关制度办理,发现不安全因素如短路、打火、漏电、接触不良、超负荷用电等问题除及时采取措施外,要立即通知负责人员检修,并上报副组长。

3.要劝阻宾客不要将易燃、易爆、化学毒剂和放射性物品带进楼层和房间,如有劝阻不听或已带入的客人,应及时报告经理。

4.要及时清理房间的可燃物品,如:不用的废纸、报纸、资料及木箱、纸箱(盒)等,减少起火隐患。

5.要经常检查和提醒客人使用完浴霸后及时断电。

6.服务员要坚守岗位,提高警惕注意楼层有无起火因素,要做到“五勤”(勤转、勤看、勤查、勤闻、勤说),尤其对饮酒过量的客人要特别注意,防止因吸烟、用电、用火不慎引起火灾。

第十三条 宾馆员工吸烟必须遵守宾馆有关规定。宾馆内所有公共场所应设置专供宾客使用的烟灰缸,发现有丢落在地上的烟头和火柴棒要及时清理,以免留下火种。

第十四条 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宾馆,放烟花爆竹应经过经理同意,同时要在院内燃放并有专人负责。

第十五条 宾馆所有员工必须做到人人熟悉灭火器存放的位置,掌握灭火器的性能及使用方法,一旦发生火情时,应按应急方案采取灭火行动,并按上级指令疏散客人,由最近的消防楼梯撤离到安全地带。要做到逐房检查,注意保护现场和客人的财产安全。

第五章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管理

第十六条 宾馆消防设施、设备、器材必须实行统一管理,由经理负责制定办法,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 消防器材应设在使用方便的地方,不准随意搬动或乱堆乱放,消防设施器材周围,消防通道,走廊要保持清洁,不准堆放任何物品,确保通道的畅通。

第十八条 各员工对辖区内的消防设施、设备、器材要爱护,保持清洁,除发生火灾外,任何人不准擅自动用。

第十九条 消防设施的操作使用方法除总经理和主管安全的副经理掌握外,每班至少还要有两名人员熟炼掌握,保证一旦发生火情时能迅速正确操作使用。

第二十条 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维护检测规定:

1.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维护检测由消防安全主管具体。

2.自动报警系统、消防井、加压泵、消火栓、手动报警按钮每月检查一次 (手动和自动分别检查) ,消火栓每季试放一次。

3.烟感及温感探测器需每年清洁检测。

4.灭火器到达使用期限时,由消防主管负责联系更换。第七章 消防宣传与培训

第二十一条 消防宣传与培训工作由消防主管负责。要制定计划,组织落实。

第二十二条 宣传与培训的主要规定如下:

1.每月组织一次集中教育,培训消防安全有关知识。

2.充分利用墙报、图片等媒体,推广普及各种消防知识。

3.各岗位新员工,上岗前要按工种进行消防培训,不合格者不能上岗。

第六章 应急预案

第二十三条 消防领导小组是宾馆火灾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火灾应急方案一般应包括报警与接警、成立救灾指挥部、通报、组织灭火、疏散与救护、安全警戒等内容。

第二十四条 当消防报警系统发出警报信号后,值班人员应立即查清报警地点、位置,如确认起火,要立即拨打“119”报警。报警时口齿要清晰,详细说明起火地点、起火部位、燃烧物品、火势情况以及自己的姓名、服务部门、工号、电话号码等。同时立即报告宾馆经理。

第二十五条 火灾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立即投入救火指挥工作,主要职责是:

1.根据火势情况组织人员疏散。

2.掌握火势发展情况及时调集力量,布置救人,疏散物资和灭火、排烟等任务。

3.消防队到达后,及时向火场总指挥报告情况、服从统一指挥。

第二十六条 疏散和救护:

1.疏散就是按事先规定的道路,将人员疏散到安全地带。要使疏散有条不紊地进行,就必须明确分工,把责任落实到楼层服务员和义务消防队队员。

2.楼层服务员和义务消防队员在带领客人疏散时,必须逐房清理,不让一人遗漏。

3.疏散中,前台经理(或管理人员)应携带好电脑提供的当天客人情况,认真清点客人人数并年看护安慰好客人。

4.员工集结后要清点人数,财务部门携带现金和贵重物品转移到指定地点。

5.在疏散的同时,一些与消防有关的重要部门则必须坚守岗位,照常运转。

6.宾馆的每一名员工,必须掌握科学的疏散次序。要先疏散着火房间,后疏散着火房间相邻房间;要先疏散着火层以上层面,后疏散着火层以下层面;要护送行动不便人员疏散。

第二十七条 在消防队未到现场前,火灾应急预案领导组要根据火情组织灭火或灭火有关工作:

1.根据火势情况指挥切断电源、可燃气源。

2.派出人员关闭着火层防火分区的防火门,阻止火势蔓延。

3.疏散、抢救伤员,指挥参战人员实施灭火。

4.组织侦察火情,掌握火势发展情况。

5.及时汇报火情。

第二十八条 一旦发生火情,宾馆要组织有关人员加强安全警戒工作,主要任务是:

1.不准无关人员进入宾馆。

2.指导疏散人员离开大楼。

3.看管好疏散物品。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所有规定均纳入各级管理人员检查范畴并进行严格考核。

第三十条 本办法报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后实施

第13篇 消防管理制度精选

商场消防管理制度

商场消防管理制度

一、商场成立消防安全责任小组,负责制定消防工作计划,定期进行消防检查、组织消防知识培训,出具消防应急预案,实施消防现场工作,各部门需积极配合。

二、商场内全场禁止吸烟,严禁燃放烟火。

三、每日营业结束闭场,应关闭电源及电器设备,拔下电源插头后方能离场,保证所有电器不带电过夜(24小时不断电源除外)。

四、各单位应定期检查电源、电路、电器设备的性能完好,发现线路故障,应及时通知商场进行维修。

五、严谨在商场内使用电暖气、电炉子、电水壶、电热杯等大功率电器以及其他未经批准使用的电器设备。

六、严谨私拉、私接电源或更改线路,如需增加照明或用电设备应经商场批准并由相关工作人员操作。

七、电源、电线及用电设备周围禁止堆放商品、易燃易爆品。

八、在商场内任何部位使用电气焊、喷灯等明火,必须经商场管理部门批准,确定负责人、施工范围及防火措施,领取动火证后方可操作。

九、焊割等作业需由专业人员严格按照正规操作程序进行,操作前应事先清理周围环境并配备灭火器材。

十、焊割作业结束或中途停止时,必须切断电源、气源,并仔细检查现场无隐患后方可离开。

十一、责任部门要定期对消防报警设施及灭火器材进行检查、试验和修理,保证消防设施运行良好。

十二、严禁以任何理由阻挡、遮拦、装饰、侵占、利用、拆除消防设施及消防标志。

十三、禁止无关人员动用消防栓等消防设备,动用消防栓等消防设施必须向保安部报告。

十四、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商场管理人员的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

十五:不得占用消防通道经营,检查中发现一次处以100元的罚款,如经商场管理人员3次以上劝说不及时整改的,甲方单方解除经营合同,收回经营场地。

十六、罚则

1、在商场内任何场所吸烟,发现一次罚款50元;

2、每日营业结束未切断电源,导致电器带电过夜,发现一次罚款10元。

3、在商场内使用电暖气、电炉子、电水壶、电热杯等大功率电器以及其他未经批准使用的电器设备,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4、私拉、私接电源或更改线路,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5、未经商场批准动用明火或未按照操作规范作业,发现一次罚款50元;

6、阻挡、遮拦、装饰、侵占、利用、拆除消防设施及消防标志,以及未经许可动用消防设施的,发现一次罚款50元;

7、不配合商场管理人员的检查工作,或发现问题不及时整改的,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8、发现电源、线路、开关等基础设施故障未及时报告商场进行维修,发生损失由责任人承担。

十六、本规定未尽条款,执行国家消防法规的相关规定。

十七、本规定解释权归定西飞佳公司所有。

第二篇:消防管理制度

消防管理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机修车间防火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保证人员和机电设备、设施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将配备的灭火工具、器材要存放在通风、干燥、拿取方便的位置,并指定专人管理。

二、任何单位、个人严禁随意动用专用消防器材,不准以任何借口将灭火器材、工具等挪作它用,对挪用和损坏消防器材者,根据消防条例严肃处理。

三、消防器材要经常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火险时使用。

四、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压力、容量检查,对达不到标准的及时更换。

五、因灭火而使用掉或损坏的灭火工具、器材、设施必须及时申报有关部门进行充装、更新,确保数量充足、完好。

六、车间内严禁闲杂人员入内。

七、车间内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八、车间内使用电气焊,必须严格遵守《电气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相关《停送电制度》。

九、电工在车间维修电气设备和线路时,必须严格按照《变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规定操作,禁止违章作业。

十、机修车间必须设立防火负责人,负责灭火器材的管理及监督防火制度的执行实施。

第三篇:油库消防管理制度

1.认证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在消防工作的指导思想上要把预防火灾始终放在首位,采取有效措施,防患于未然。

2.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组织和各种规章制度,积极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充分发动群众,严格依法管理,科学管理,有效保障油库安全。

3.加强油库人员消防安全教育训练,对新入库的员工严格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熟练掌握各岗位应懂得的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其消防管理水平。增强识别火灾隐患能力,熟悉本岗位灭火器材的正确操作和维护。

4.建立油库的专职消防队伍,制定灭火作战方案,对本油库的重点保护不为,进行实地演习,要加强灭火战术、技术训练,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灭火战斗能力。

5.对油库的要害部位和重要岗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建立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即“日常性检查、季节检查、节假日检查、专业性检查”。时刻保持高戒备。

6.制定油库消防器材、设备、设施分布图,实行挂牌定员,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没有消防主管人员的批准,任何人不得挪用、占用消防器材和设备。

7.油库全体员工对油库的消防安全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熟悉油库消防知识、消防预案、报警信号、消防区域的划分及库区道路、水源情况。发生险情和火灾时要发扬“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革命精神,勇敢扑救。

8.对违规指挥、违章操作、消防安全意识淡薄人员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司法机关部门处理。

第四篇:治安消防管理制度

治安消防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外来人员集居地的治安稳定和居住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保障集居地的正常生活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入住人员必须服从集居地管理人员的管理。

2、严禁居住人员携带、储存有毒、易燃、易爆、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3、严禁在集居地进行聚众斗殴、赌博、卖淫、嫖娼、销赃、吸毒、贩毒、传播淫秽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入住人员均需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

4、严禁在集居地组织、散布、宣传有关邪教的活动和内容。

5、入住人员外出时应锁好自己的门窗,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大宗现金不得放在房间内。

6、入住人员发现有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必须及时报告集居地保卫部门和当地公安派出所。

7、禁(来自好范 文网www.haoword.com)止在楼道内堆放杂物和停放自行车,保证楼道、门厅畅通。入住人员发现居住地有不安全隐患,应当及时告知管理部门,立即予以消除。

8、入住人员禁止私自改变室内外电线线路,严禁使用大功率用电设备。

9、入住人员严禁破坏公共财物,严禁破坏消防设施,严禁在居住区内燃放烟火炮竹。

10、严禁入住人员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他人或改变房屋用途。禁止擅自搭建违章建筑。

11、入住人员需留宿外来人员的,必须持外来人员的有效身份证向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批准手续后方可留宿。

12、来访人员必须办理登记手续后,方能会客。

以上规定请遵照执行,如有违反,管理部门将按规章处理;如有违法,将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五篇:库房消防管理制度

库房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1)库房人员要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严格收、发、领、借、退、核等手续。日清日结、定期检查。

(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库房安全防火的规定和要求以及本饭店有关防火的规定。

(3)库房内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并设置明显的告示。

(4)贵重物品和易燃、易爆等危险品须有专人专库保管,健全各种管理制度。

(5)易燃易爆物品库房内的照明必须采用防爆灯,不能使用其它电器设备。所有照明开关都必须安装在库房外,并配有能加锁的保险盒。

(6)库房内的照明灯具及线路必须按照规范由正式电工安装维修,库房内禁止乱拉临时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发现电线老化等问题要及时请工程部更换。

(7)要根据货物的不同性质分类、分库存放,不能将性质不同、灭火方法不同的货物同库混存。

(8)库房内存放的物品要分类堆放整齐,要按防火的“五距”要求堆放。“五距”是指

a.顶距:即货物距离顶层50厘米。

b.灯距:即货物距离灯具50厘米。

c.墙距:即货物距离墙壁50~80厘米。

d.柱距:即货物距离柱子10~20厘米。

e.垛距:即货物垛与垛之间应为100厘米。

f.库房内主要通道不得少于1.5米宽。

(9)库房的门口及通道不得堆放任何物品,保持畅通无阻。

(10)保管员每天下班前要进行防火安全检查,保证确无问题,关好门窗,关闭电源后方可锁门离开。

(11)仓库的保管员及其它值班人员,除懂得饭店一般防火灭火知识外,还需经过库房消防知识的学习和灭火器材的使用训练,做到平时能防,有火能救,确保安全。

(12)库房内的水电设备及防护设施要定期检查,保持库区内的主要通道畅通,配置充足的消防器材。

(13)安全部要经常对各种仓库进行检查。

(14)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第14篇 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指单位对工作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消防安全所制定的一系列的制度、规章、程序、办法、措施的总称;是全体员工在生产经营、技术活动中,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必须遵守的规范和准则。单位消防安全制度,主要包括生产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操作规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和各种形式的消防安全责任制。

一、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的重要性

单位各种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相应的制度是不可想象的。制度是为了满足单位消防安全的客观需要。建立起反映单位特点,反映单位的合理组织生产,反映单位内部上下左右联系和生产经营与消防安全的关系,反映消防工作自身规律,规定消防安全具体内容、程序、办法等规章制度来约束职工的行动。使他们在生产、经营和消防安全活动中有所遵循,从而实现单位消防工作的科学管理,消除工作中的混乱现象。保证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保证单位的财产和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二、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的种类和内容

(一)生产技术规程

按照生产经营中的客观要求,对设计、操作、建筑、用电、用火、危险物品管理,设备仪器的使用和维修等做出安全技术规定。它是指导职工进行生产活动、消防安全活动规范化的准则。生产技术规程主要包括设计规范、工艺规程、操作规程、设备维修规程、安全技术规程等。

(二)管理工作制度

按照单位生产经营管理和消防管理工作的客观规律要求,对管理工作的范围、内容、程序和方法所作的规定。是指导员工开展消防各项活动的准则和规范。建立一套科学的管理工作制度,可使领导和管理人员有效地指挥和组织消防工作,使单位每个职能部门分工明确,责任清楚,互相协作,提高工作效率,实现单位消防安全目标。

(三) 消防岗位责任制

消防岗位责任制是单位的生产和工作岗位上所担负的消防安全工作范围、内容、任务和责任。岗位责任制包括:生产工人岗位责任制;各职能机构专业人员岗位责任制;领导干部岗位责任制等。有了岗位责任制,消防工作的具体任务和责任都可以明确在每个人身上,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四)领导责任制

单位消防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十分重要。一方面,由于领导居于关系全局的地位,应该是责任的第一承担者,一个单位的领导对生产经营和消防工作任务都负有责任,两者不能偏废,特别是消防工作,政策性、法律性、专业性都比较强,在消防安全重大问题上,还要担负法律责任;另一方面,领导责任中要规定具体的工作内容和标准,使领导在抓消防安全工作时有明确的任务和买际工作量,也便于对领导工作的考核和评价。

(五)消防安全经济责任制

消防安全经济责任制指的是按照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把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任务加以分解:层层落实到部门和个人身上,把完成任务的好坏在认真考核的基础上与员工的经济利益挂钩。把员工的经济利益与消防安全工作联系起来。从而调动广大员工的消防安全工作的积极性,促证和保证消防安全各项制度贯彻落实。

落实消防安全经济责任制主要包括三个基本环节:一是包干完成消防工作的各项任务,实现安全目标,包括经理、厂长、总工程师、总会计师、总经济师、车间、科室、班组、个人在内,自上而下分工负责、承担任务,实现目标。二是为完成消防各项任务和实现安全目标,上级对下级提供必要的条件,部门之间和岗位之间要相互保证搞好支持和协作。使消防安全工作中必要的人、财、物、时间能够得到基本满足,及时保障。三是对每个单元、每个岗位、每个人的责任严

格实行考核,并与经济利益挂钩。考核标准包括:量化了的考核细则,完成任务的时间、要求等。考核办法,一般是根据考核标准,确定基准分,按消防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确定加、扣分的数值和比例,考查评分一般每月一次。

考核的目的就是要经济兑现,消防工作做得好,奖金多,工资收入多。消防工作做得差,或者发生了火灾,奖金少,甚至扣发基本工资。

在整个责任制体系中,领导责任是关键,生产岗位责任制是基础,经济责任制是核心。

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要做到责任与权利的统一。一定的职责是构成了责任制不可缺少的内容,而一定的权利是履行职责不可缺少的条件,两者密切联系,不可分割。因此,实行责任制必须规定和充分尊重每个职工群众和每个职能部门应有的权力和责任,相辅相成,互相作用。

三、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

订立规章制度要坚持领导和群众相结合的原则,要根据单位生产、经营情况和消防管理的实际需要,在认真总结消防安全工作的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和完善。要统一,简明扼要,通俗易懂,便于掌握和贯彻执行。单位消防安全制度与其他各项制度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相互适应。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必须贯彻国家和各级政府颁布的消防工作方针、政策、法规的基本精神,保持他们之间的联系和吻合。制度的确定应该与广大员工群众充分讨论,经全体员工代表大会通过和批准。

单位规章制度具有权威性、严肃性、稳定性和强制性等特点,任何人都必须严格遵守,违反制度的要一视同仁,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和相应的处分。

第15篇 管理处消防器材管理制度2

管理处消防器材管理制度(二)

一、消防设施器材按照划分的管理区域,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使消防设施器材经常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二、消防治安部每年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两次定期检查、清理和登记造册存档。

三、消防栓、箱体、玻璃、门锁、阀门、水带、水枪、手动报警器、小锤及其配件经常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四、温、烟感控制箱体,指示灯,开关,探头经常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五、消防水泵、阀门、管道、压力表、水喷淋自动灭火系统每月放水试验一次。

六、消防手电筒、出口指示灯、事故应急照明灯保持完好。

七、定期对灭火器进行检查、更换,确保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八、消防用广播器材随时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九、消防扳手存放在显要位置,随时备用。

十、加强消防设施器材的巡视、检查、保养、更换,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十一、消防设施器材禁止挪作他用及改变位置,严禁损坏丢失。

十二、相关文件记录:无

第16篇 学校管理-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坚持“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搞好消防工作,杜绝火灾事故。定期对师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加强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开设学生消防知识等安全课堂。

2、建立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对违反消防安全制度的有关人员将追究责任,并视情节给予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3、加强用电管理,安装电器,布设电线要符合规定。定期检查电线、电器,不得违章用电和使用明火。

4、学校的重要部位要配备齐全相应的消防器材,并保持性能良好有效,存放位置合理。

5、对易燃易爆物品、剧毒物品等危险物品要单独存放保管,按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实行特殊管理。

6、新建、改建、扩建建筑项目,严格执行安全“三同时”制度。

7、建立兼职义务消防队伍,定期进行安全训练演习。

8、建立消防安全疏散、应急救援预案,并图示公告,送上级管理部门及属地消防部门和安监管理部门备案。

第17篇 cng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加气站必须制定禁止吸烟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禁止机动车辆进入易燃、易爆生产区和储气井区。严禁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机动车辆、设备、地坪和衣服等。随时将使用过的油棉纱、油纸等易燃的擦洗材料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清除。

2、办公室和更衣室内不准存放酒精等易燃、可燃液体。严禁在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内搭设建筑、构筑物或堆放各类物资。

3、易燃、易爆场所禁止使用撞击易产生火花的工具,禁止穿着能产生静电火花的化纤织物工作服和带铁钉的鞋。

4、站内严禁烟火,堆放杂物,杜绝一切可燃物品进入站内,消防器材工具、物资必须存放有序、整洁。

5、进站加气车辆,坚持先熄火、后加气的原则,严禁站内吸烟,严禁带入打火机、或火柴等火种。

6、消防设施配备齐全,加强维护保养,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使各类消防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状态,保持消防通道畅通。每年进行两次的灭火演练,员工能够熟练使用消防器材。

7、严禁在站内停放车辆和修车、洗车、擦车。严禁在加气设备、管线、加气机上敲打碰撞,气枪做到轻拿轻放,以免引起火花。

8、加强巡回检查,杜绝跑、冒、滴、漏,发现隐患应立即报告主

管部门并迅速处理。

9、 当班人员按劳保规定着装,不准携带手机、火种进入加气区。

第18篇 五金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点:为保障公司安全,确保公安全生产,为公司的经济效益保驾护航,突出“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特制定本特度。

二、范围:本制度适适宜和于公司各相关部门及全体所有职员。

三、消防安全职责

1、贯彻上级有关消防工作的指示,研究本单位的消防工作、督促、检查公司的消防工作。

2、督促各部门确定防火负责人,落实各项防火责任制。

3、根据季节特点与消防安全需要,组织有关部门,开展群众性的防火宣传与检查。

4、建立建全防火制度。

5、组织防火检查,消除隐患,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完善消防设施。

6、把消防工作的纳入单位总结、评比内容之一,严格执行消防法规。

四、消防安全责任人(工厂法人代表)的消防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2、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3、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重要问题。

5、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要问题;

6、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

7、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五、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职责

1、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范防安全的操作规定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3、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4、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5、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6、组织管理专职消防和义务消防队。

7、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与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与演练。

8、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六、保卫部门消防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消防法》及公安部61号令,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对员工进行消防常识的教育,让公司员工熟知消防常识,做到人人都企业消防工作负责。

2、督促检查各部门贯彻执行消防规章制度,协助有关领导检查落实各级消防责任制的情况,消除火灾隐患。

3、协助有关部门追查处理火灾责任者。

4、对消防器材和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建议,督促解决,并公司消防领导小组汇报。

4、负责全厂消防工作的宣传,消防技术的培训和消防器材的配备,监督使用。

5、落实每日的防火巡查和每季度的防火检查,对查出的火灾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及时向公司领导小组汇报,并认真督促解决。发生火灾时,协助公司领导指挥对火灾的扑救工作,并迅速查明原因,并及时汇报。

七、义务消防队队员职责

1、认真学习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了解掌握公司可能发生火灾危险的部位和防火措施情况。

3、定期参加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提高预防和补救火灾的能力4、做好公司夜间防火巡查,并填写巡查记录。

5、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6、一旦发生火灾,应当立即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务必做到及时报警,迅速扑救火灾,及时疏散人员,火灾扑灭后,应协助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

八、生产车间防火安全职责

1、严禁烟火,不准在车间内吸烟,需要动火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应熄灭火。

2、加工木料的各种机器设备的转动轴承部位要经常加油润滑防止摩擦生热。

3、经常检查维护电器设备,电气设备发生故障或超负运行,应立即报告电工检查,修理。

4、车间内的刨花、木梢、油漆等杂物,每天要清扫到安全的地方存放并妥善处理,保持室内清洁。

5、配置必要的灭火器材,定期检查、及时更换。

九、仓库保管员岗位消防安全职责

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除企业消防管理规定之外,还必须做到:

1、未经许可,无关人员禁止进入仓库。

2、库消防安全管理要做到“五不准”、“五留距”、“一整齐”。即在仓库内不准设火炉、不准乱拉乱搭电线、不准吸烟、不准点油灯、不准易然物品或性质相抵触的物品混存;货物堆放要留墙距、柱距、顶距、灯距、堆放要整齐划一。

第19篇 公共娱乐场所立消防设施管理制度

应明确消防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消防设施的检查内容和要求,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的要求。消防设施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消火栓应有明显标识;

(二)室内消火栓箱不应上锁,箱内设备应齐全、完好;

(三)室外消火栓不应埋压、圈占;距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2.0m范围内不得设置影响其正常使用的障碍物;

(四)物品的堆放不得影响防火门、防火卷帘、室内消火栓、灭火剂喷头、机械排烟口和送风口、自然排烟窗、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声光报警装置等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

(五)应确保消防设施和消防电源始终处于正常运行状态;需要维修时,应采取相应的措施,维修完成后,应立即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

(六)应按照消防设施管理制度和相关标准定期检查、检测消防设施,并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七)自动消防设施应按照有关规定,每年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全面检查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送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第20篇 沥青拌合站安全、消防管理制度

1、操作人员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安全防护用品,控制室外拌合楼巡逻人员和配合工需要戴好安全帽,严禁穿拖鞋上班。所有员工不得擅自离岗。

2、检修保养设备时,必须断电并挂安全警示牌,必要时设专人监护。严禁在运行中检修、保养等工作。设备内部维修时,必须使用24伏以下的照明,严禁在回转体附近,放料口下操作、穿行和停留。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当有人在机器内部工作时需要人在外面照看,同时拌合机电源应切断,不经外面人员认可控制室操作手不能擅自开机。

3、在沥青罐顶作业前,必须先检查罐顶的安全防护装置,并设专人监护。如果发现任何不安全因素均必须立即通知现场负责人,安排有关人员尽快排除。

4、必须检查安全防护设备和周围环境,确认安全后方可开机。在开机器前控制室操作手需要拉喇叭示警,机器周围工作人员听到喇叭声后应离开危险部位,操作手在确认外面人员安全的情况下才能开动机器。

5、生产装车时,一定要看好车辆的位置,确保安全。铲车在场地上料过程中要注意车前车后的人员,往冷料斗上料时一定要注意速度和位置,不能碰撞设备。卸沥青时一定要看好罐内沥青数量,把整个阀开好后,才能开泵卸沥青,同时严禁在沥青罐上抽烟。

6、在柴油罐、重柴罐的周围3米内部不准抽烟,不准生明火,卸油者一定要确保油不能漫出来。

7、沥青混合料拌和机操作要求:

(1)操作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随时与本班组及相关班组人员保持联系,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2)开机准备就绪,必须发出开机信号,待发出第二次信号后方可开机。

3)起动设备时坚持先启动大功率电机,再启动小的;关的时候相反

4)不要随意调动鼓风机风门和喷油嘴油门的风油比例,严重者可发生爆炸

5)运料小车是这种设备的事故常发点,要经常检查刹车、行程开关、限位开关工作可靠性准确性

6)作业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关闭燃油总阀门。

7)自动点火设备两次点火不成功,应立即停机,严禁继续点火。

(2)巡检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听到开机信号后必须离开危险部位。

2)采用装载机供料时,清理料仓必须设专人监护。

3)人工点火时应按规定程序操作,严禁身体的正面对着点火口。

4)必须在运行中调整的部位、部件(干燥筒、皮带运输机等),调整作业时必须设专人监护。

5)应随时对设备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和操作工联系并取得相应的措施。

6)每周必须检查一次皮带运输机的紧急停止装置。

7)干燥筒内有积油时,必须与操作工联系,严禁点火操作。

8)观察燃烧工况时,必须距观察孔50cm外,并不得把身体的正面对着火焰孔。

8、沥青拌和楼的火灾爆炸事故的预防

拌和楼主要由沥青储油罐、导热油炉、输送油管和拌和设备等组成,由于沥青遇明火、高热可燃,在加热过程中极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根据拌和楼日常安全管理实践,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预防控制:

1)分析和掌握引起沥青火灾爆炸的原因。由于导热油的燃点在300℃左右,所以引起沥青导热油的火灾爆炸的原因可有以下多个方面:

a、阴雨天打雷放电所引起;

b、电器设备漏电所引起;

c、导热油在运行中静电所引起;

d、设备维修时电焊、气割所引起;

e、违章吸烟所引起;

f、操作失误和仪表失灵,导致超温而引起等。

2)采取技术措施消除存在的隐患。由于多种原因可导致沥青拌和楼的火灾爆炸事故,所以要消除火灾爆炸事故就必须首先消除产生事故的隐患:

a、架设避雷装置,将雷电引入地下;

b、将所有的机械设备、用电器进行有效的接地,将可能的漏电和静电引入地下;

c、严格执行动火制度,储油罐和管道内有存油就不得进行电焊和气割作业;

d、设立吸烟室,使吸烟的人员到指定的地点吸烟,工作区域严格禁烟;

e、加强现场的巡查,发现仪器仪表有不良现象要及时查明原因,并缓缓停炉,待油温达到安全温度时(或停炉8小时后)进行仪器仪表的更换;

f、进入现场的车辆采取阻燃措施或与导热油设施保持安全距离;

g、导热油设施、储油罐、输送油管进行阻燃防护;

h、清除导热油炉、输油管道附近的杂物,以防止热量积聚引发火灾;

i、在易产生爆炸的管道位置设置安全阀,在高压和低压联接点和容易发生倒流的管道位置设置止回阀;

j、操作人员经培训后持证上岗;

k、配备灭火器材,杜绝火种进入,非工作人员严禁进入操作现场。

3)落实安全责任制。必须强化对安全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拌和楼的主要负责人对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各分项管理人员负责各自管辖范围内的责任,操作手负责作业点的责任,这样就从时间上和空间上明确了责任范围。

4)落实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业务技能:一是确保掌握安全生产的技能,达到持证上岗的目的;二是为了提高安全防范的意识,达到杜绝违章的目的。

5)强化现场管理。坚持日常巡查。不间断的安全检查是预防拌和楼火灾爆炸事故的重要举措之一。项目部负责人和安全员对现场操作人员进行在岗在位和尽责情况进行检查,现场管理人员和操作手对运行设备进行正常巡查。

6)制定应急预案。主要目的是采取预防措施使拌和楼的火灾爆炸事故控制在局部范围内,消除蔓延条件,防止突发性重大或连锁事故发生;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有效的控制和处理事故,尽力减轻火灾爆炸事故对人、财产和环境造成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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