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中心设备检修管理制度
1、设备检修分为中修、大修以及故障检修。
2、中修
(1)中修属计划性检修,设备运行两年左右进行一次,视具体情况,可由物业部完成或外协联系厂家完成。
(2)物业部按计划,收集、整理、研究设备技术资料,在此基础上编制中修任务书,按任务书作好人员、备件、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3)按中修任务书所列内容进行检修,主要内容应该包括:设备部分解体、检测、修复、更换老化元件、磨损元件。部分解体重新装配、调试等工作,更换10-30%的零部件,工作量为大修的60%。
(4)设备检修后各项技术指标应达到中修任务书要求,验收工作由物业部组织安排,按中修任务书项目进行验收。
3、大修
属计划性检修,设备运行五年左右进行一次,视具体情况可由物业部或外协联系厂家完成,大修程序按中修进行,工作内容还应包括整机解体,零部件更换量30%以上,校正基准,外部重新上油漆,设备技术指标应达到出厂标准。
4、故障检修
(1)该检修属应急性检修,一般故障检修由维修人员完成,特殊故障检修可由物业部联系外协完成。
(2)一般情况故障检修以使用部门发出的故障检修申请单为准,故障检修申请单应按规定填写清楚,在维修部门主管或下属领班收到故障检修单后,维修人员应在10分钟内到达故障现场。
(3)故障检修以排除故障为主,在保证质量前提下要求及时快捷。
(4)完成检修后,应填写故障检修派工,并将此单返回维修领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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