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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检修管理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1-15 热度:32

设备检修管理制度

第1篇 设备检修管理制度

1.目的作用

为了使设备的检修管理科学化、高效率,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准备地进行,达到公司对设备管理的目标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职责设备的检修工作分为公司和车间二级管理。年度大修、中修和二级以上的保养由公司统一安排,具体由设备动力科作出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二级以下保养及日常使用过程的检修由各车间负责组织实施。

3.设备修理的原则

3.1 先维修后生产的原则 生产设备是企业固定资产的主要组成部分,是企业生产能力的基础,设备修理必须坚持先维修、后生产的原则,以预防为主、维护保养和计划检修并重的方针,实行专群结合、群管群修的方法,有计划地组织好设备的检修工作,保证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保证产品的产量、质量不断提高和增长,为生产的发展提供必须的物质基础。

3.2 修用结合的原则 企业领导在下达生产计划的同时,必须下达设备的检修计划,检查生产计划的同时,检查检修计划。在生产与设备维修时间上发生矛盾时,应根据“先维修,后生产”的原则合理安排。在设备检修中,操作工人要紧密配合维修工人,坚持“修用结合”的方法。

3.3 修理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要对职工进行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设备的思想教育、技术教育,培养职工主人翁责任感及自觉爱护设备的习惯,在搞好群众性维护保养的基础上,不断提高修理质量和修理工修理效率,缩短停歇时间,降低修理成本,使设备更好地为生产服务。 4.设备在中修、大修前的检查

4.1 设备预检 设备在中修、大修前必须进行一次检查,一般称预检,在修前三个月左右进行。修前检查要列人月份检修计划内,可以结合二级保养工作进行,不列人周期结构中,以尽量简化周期结构,减少计划人员的繁琐工作。修后检查要查明下次计划修理时需要修复的缺陷,确定修理内容,为下次修理做好准备。

4.2 设备的清洗和油箱的换油 设备的清洗和油箱换油是根据设备的使用条件和环境及油箱换油的周期进行的。清洗和换油工作可结合一、二级保养同时进行,不单独安排计划。

4.3 精度检验 精度检验一般是在精密机床和精加工设备中进行,应按照技术标准定量进行精度检验,在检验时如发现精度超差,能调整消除的应由修理工及时调整消除,如工作量较大,可以在最近一次计划修理时消除。

4.4 设备的预防性试验 设备的预防性试验是对受压设备(包括动力管道)、电气设备(包括电力网路)及超重设备进行的。一般在计划检修时或定期地、季节性地进行预防试验,以防止事故发生。

5.检修计划的编制及修理工作的统计

5.1 检修计划的分类及内容

5.1.1 按完成时间、进度的安排分: a.年度检修计划一安排全年的检修任务。 b.季度检修计划一按年计划,安排季度检修任务。 c.月份检修计划一按季度计划,安排每月的检修任务。

5.1.2 按修理的程度和内容分: a.年度大修理计划(包括年度贵重关键设备的局部大修计划)。 b.年度中修、二级保养(预防性试验)计划。

5.2 设备年度技术状况的普查鉴定 设备技术状况的普查鉴定,是编制年度检修计划的重要依据,设备技术状况普查工作的组织和进行如下:

5.2.1 每年第三季度由设备科提出全厂设备普查工作的计划安排及要求,报设备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同意后,在全厂安排进行设备普查工作,具体工作由设备科组织。

5.2.2 各车间的普查工作,由各车间设备副主任负责组织有设备技术员、工段长、班组长、维修工人参加的 车间普查小组查清设备存在的问题和使用情况。由设备技术员填写“设备技术状况普查表”,提出下年度需要修理的设备申请项目,同普查表一起报设备科。

5.2.3 设备科由主管科长负责组织成立设备普查鉴定小组,由预修计划员、设备管理员、技术人员及修理工,会同各车间设备技术人员和维修工人对设备普查提出大中修的设备逐台进行技术鉴定。初步确定大、中修项目,并由设备科普查鉴定小组技术人员填写普查表内的有关部分。

5.3 计划的编制

5.3.1 为了保证修前生产技术准备工作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年度检修计划最迟应于年前两个月编制完成。

5.3.2 年度检修计划应包括:年度大修计划(包括精、大、稀设备的局部大修)、中修、三级保养预防性试验计划等部分。

5.3.3 设备科计划预修组、设备普查鉴定小组根据全厂设备的普查资料对各车间提出申请大、中修设备技术鉴定意见,以上述各项编制为依据,统筹兼顾、全面安排,提出下一年度的设备大、中修计划草案。二级保养计划草案由车间自行编制,报设备科归口。

5.3.4 年度大、中修和二级保养计划草案编订后,分发各车间征求意见。各车间应根据下年度的生产任务以及各方面情况对草案提出修改意见。

5.3.5 设备科根据各车间的意见和要求、机修车间生产能力、各车间自己维修能力以及技术准备情况,进行综合平�,编制正式的年度设备大修、中修、二级保养计划,并分车间、分季度编制计划明细项目和各季度的检修台数和修理复杂系数的考核指标。

5.4 检修计划的审批及下达

5.4.1 年度设备大、中修计划编制后,中修报设备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审批,大修需转报总经理批准。计划批准后,由设备科发送各有关部门(生产、计划、财务等)和设备各职能组以及各有关车间和单位执行。

5.4.2 车间维修有能力承担中修及二级保养的,则计划下达到车间;如车间维修只能承担二级保养而无能力承担中修的,则中修任务由机修车间承担;生产车间和机修车间合作完成的中修项目,计划分别下达到生产车间和机修车间。

5.4.3 预防性试验计划由设备科下达到动力车间执行。

5.5 建立设备检修文件资料 设备检修必须建立修理卡片,修理卡片是编制修理工作和编制修理计划的主要资料,由设备科计划员填写(承担车间存一份)。其内容包括设备修理周期、周期结构、历次修理时间、实耗工时、停歇天数及设备每次的开动台时。

6.设备检修前生产技术准备

6.1 修理图册来源

6.1.1 设备大、中修所需图纸由设备科主管技术员提供。

6.1.2 设备二级保养一般由车间设备技术员提供,如有特殊情况无法提供图纸,经设备科同意后,可由设备科提供。

6.2 对修理图册图纸的要求

6.2.1 图纸要有统一的编号。

6.2.2 图纸的大小、绘制方法及符号、标记等要符合国家标准。

6.2.3 图纸要清晰,一律标注公称尺寸。

6.2.4 图纸上的公差、热处理等技术条件要标注齐全。

6.2.5 型号相同的设备,因制造厂和出厂年份不同,零件尺寸可能不同,应与实物校对。

6.2.6 设备改进或改装后,图册应及时修改。

6.3 修理图册的管理

6.3.1 设备修理图册和未成册的图纸(包括底图),由厂资料室保管,生产车间和设备科可保存一份复制的图纸和图册。

6.3.2 图纸如有变更或修改应在底图上同时修改或注明。

6.3.3 凡设备制造厂的图纸,一律用原制造厂的图号。

6.3.4 自制设备、老旧设备和无制造厂图纸的设备应按厂里统一编号。

6.3.5 严禁将图册中的图纸拆下作为加工、外协等用。

6.4 设备修理的技术准备

6.4.1 预检:在大修前三个月左右进行,也可结合大修前一次的二级保养同时进行,由设备科编人计划。主修技术员、大修人员及车间设备技术员预检,内容有: a.设备主要精度及性能的检查。 b.查清设备存在的主要问题,以便确定修理项目。 c.电气部分检查。 d.根据设备磨损情况和资料分析,拆卸分解必要的部件,了解内部情况,确定更换或修复零件,以便编制缺损明细表。 e.测绘必要的图纸,核对已有修理图册和有关资料。 f.研究关键零件部件的修理方案和制造工艺。

6.4.2 复检:在大修拆机时进行,由主修技术员、修理车间工艺员、维修人员及使用车间设备技术员参加,对预检作核对和补充。

6.4.3 编制修理技术准备书 在预检测绘后,由主修技术人员编制“修理技术准备书”,其主要依据是设备的历史情况(指历次大、中修、事故损坏和改装情况等)、修前的设备技术状况和送修车间提出的意见和要求、预检记录等,主要内容是: a.编制缺损件明细表,绘制修换零件图纸。 b.编制修理方案,包括改装方案和重要零部件修复方案。 c.编订修理后验收精度标准和技术要求。 d.其他有关的技术文件和资料。 修理技术准备书一式三份,经会签后分别交使用车间、承修车间和设备科设备管理员存档。

7.设检修后的验收及移交备

7.1 设备二级保养后的检查验收

7.1.1 二级保养后的检查验收由生产车间组织设备技术员、维修工人和操作工人执行,填写检修记录,交车间设备管理员存档。

7.1.2 二级保养后应对所修部位进行检查、空运转试验、负荷试验。

7.1.3 精密设备进行二级保养后,对修理后的有关精度必须进行测量并记录,交车间设备管理员存档。

7.2 设备中修后的检查验收

7.2.1 设备中修后由设备科组织设备主修技术员、车间设备负责人、设备技术员、检验员、主修工人、操作工人参加验收。验收后,由设备主修技术员填写设备修理完工验收单,一式四份,送设备科、设备使用车间、财务科和生产计划科各一份。

7.2.2 进行外部质量检查和空运转试验、负荷试验、技术性能试验。

7.2.3 检修部位应按技术准备书中所规定的内容和项目进行检查,检查部位的主要精度应能达到最低工艺要求。

7.3 设备大修后的检查验收

7.3.1 设备大修后由设备科组织设备主修技术人员、车间设备负责人、设备技术人员、检验员、主修工人、操作工人参加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写“设备修理完工验收通知单”一式四份,送设备科、使用车间、财务科和生产计划科各一份。

7.3.2 设备大修后,应全面恢复原设计能力,技术性能及精度应达到大修质量标准,配齐安全装置和必要的附件。

7.3.3 对老旧设备和原制造质量较差设备,在保证工艺要求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精度标准。

7.3.4 长期用于单一工序的设备与加工工序无关的精度项目,也可适当降低精度标准。

7.3.5 大修后,应进行外部检查、空运转试验、负荷试验,对动力设备应进行耐温、耐压等必要的技术性能试验。

7.3.6 验收后由计划员将有关的修理资料(包括设备送修移交单、大修技术准备书、缺损件明细表、精度检验记录、技术性能试验记录、设备修理完工验收通知单等),收集整理交设备管理员存档。

7.3.7 验收投产三个月内,由于修理质量造成故障,由原承修人员负责返修。

7.3.8 验收中交接双方意见不统一时,应由设备动力科长组织研究并作出决定,任何一方不得拖延。

7.4 设备修理的移交 安排机修车间大修的设备验收结束后,由送修车间设备员填定“设备移交单”(一式三份),设备科、机修车间、送修车间各存一份。

8.附件

第2篇 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管理制度

1 目的

进一步贯彻落实设备检修作业前的准备、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和措施、检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及《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的管理。确保设备检修作业安全,有效地避免事故,保障职工作业时的人身与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程。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及外来施工单位所有涉及危险化学品物料容器及管道、蒸汽管道、导热油管道、特种设备及危险区域设备检修作业。

3职责

3.1 安全部:

3.1.1安全部为本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1.2负责对作业单位及作业人员资质审查、备案工作。

3.1.4负责《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的审批、协调、监督及违章处理。

3.1.5安全部必须对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根据设备检修项目要求,明确责任人、监护人、检修人及安全措施要求。

3.2 设备使用部门:

3.2.1设备使用部门负责检修现场划定警戒区域、设立相应的安全标志。

3.2.2设备的清洗、置换,由设备使用部门负责。设备清洗、置换后应有记录。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岗位负责人、工程部、安全部共同检查并确认设备、工艺处理及盲板抽堵等是否符合检修安全要求。

3.2.3设备使用部门须安排专人进行安全监护。

3.2.4负责作业完成后组织验收工作。

3.3工程部:

3.3.1检修项目负责人应对检修工作负全面责任。

3.3.2检修项目负责人应按检修方案的要求,组织检修作业人员到检修现场,交待清楚检修项目、任务、检修方案,并落实检修安全措施。

3.3.2负责提出《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申请。

3.3.3设备检修如需高处作业、动火、吊装、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作业等,应按有关规定

发行日期

泰兴联创绝缘材料有限公司

文件编号

lq-qb

实施日期

版本

a

文件名称

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管理规程

页次

3/6

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3.4施工单位:

3.4.1配合公司相关部门资质审查、备案工作。

3.4.2向检修人员提供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落实现场安全防范措施。

3.4.3作业完成后现场清扫工作,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3.4.4公司赋予的其他职责。

4 定义及涵盖内容

4.1 公司特种设备涵盖范围:锅炉、配套蒸汽管道及导热油管道;电动起重设备,如电动悬臂吊、行车等;制冷设备,如冰水机组等。

4.2 公司危化品物料涵盖范围:各溶剂、小料、胶水、试验用化学用品等。

4.3 公司危险区域涵盖范围:尾气回收岗位、配料间、洗釜间、涂头间、集中供料、制胶、危化品仓库。

4.3 设备检修:为了保持和恢复设备、设施规定的性能而采取的技术措施,包括检测和修理。

5 相关文件

序号

编号

名称

备注

5.1

5.2

6引出表单

序号

编号

名称

记录保管在

6.1

lq-qb

《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

安全部

6.2

lq-qb

第3篇 风电场设备检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设备安全、稳定、经济运行,提高设备可用率,科学、合理、高效组织设备检修工作,结合风电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贯彻“预防为主、计划检修”的方针,运用先进的管理方法,坚持质量标准,严格控制工期,努力做到“应修必修、修必修好”。

第三条安全生产部是检修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检修工作的计划、组织、制定技术标准和验收;并设立检修台账。

第四条风电场负责检修工作的具体实施,并建立设备台账。

第五条检修计划需经总工程师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二章检修时间规定

第六条风力发电机组的检修周期应依据设备制造厂家的《维护手册》的规定执行,分年检和半年检;变配电设备的检修周期应依据设备检修、预防性试验规程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变配电设备和风机的年检应安排在小风季节进行(每年的7-9月份),变配电设备检修时间为3-5天,风机年检2天/台;风机的半年检根据时间间隔选择风速较小的时间进行,时间为1天/台。

第三章检修计划管理

第八条安全生产部负责年度检修计划的编制。

计划内容包括检修项目的名称、工作开始时间、工作进度计划、工作内容、技术标准、安全措施、主要技术措施、人员安排、备品备件和特殊工器具等。

第十条 检修项目应根据设备的维护手册和有关检修试验规程,结合设备检修周期内的运行情况、安反措计划及现场人员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进行编制。

第十一条每年9月31日之前,安全生产部提出下年度“检修计划”同风电场会审, 10月15日之前,报总工程师批准。

第十二条 重新调整检修项目、工作时间时,必须报请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十三条检修物资计划

(一)检修计划中所列的大宗材料、特殊材料、备品备件、特种工器具,由风电场编制计划,安全生产部组织供应。

(二)常规的消耗材料、备件由风电场编制计划报安全生产部批准后自行购买。

(三)进口的备品备件应提前6个月编制计划,由安全生产部购买。

(四)需要特殊加工的备件,安全生产部负责图纸、资料的收集,根据具体要求加工。

(五)材料定额应根据历次检修的使用情况确定,减少浪费。

第五章检修计划的实施

第十五条编制检修文件包,其包括检修项目工艺卡(工序、工艺方法、工艺质量标准、施工记录表单、验收签证)、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及组织措施。

第十六条检修人员应做好原始资料的收集,记录设备的检查、检修情况。

第十七条按照有关规定对使用的工器具、仪器仪表进行检查和检验。

第十八条根据检修计划,合理安排备品配件的到货日期。

第十九条对建筑物和构筑物,做好定期观测和检查,以及维护工作。

第二十条检修开工前准备:

(一)制订施工组织措施、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

(二)准备好检修文件包。

(三)制定检修计划进度表。

(四)落实物资(包括备件、材料、安全用具、专用工具等)的准备和检修施工场地布置;

(五)组织学习讨论检修计划、项目进度、措施及质量要求,并做好特殊工作部署安排,明确验收负责人。

(六)安全生产部应根据项目情况和现场人员情况,签订外包项目合同。

第十七条检修质量的三级验收管理

(一)检修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质量标准进行质量验收。

(二)质量验收分三级级进行,一级验收由检修负责人组织进行,二级验收由风电场场长或安全员组织进行,三级验收由安生部专工组织进行。

(三)停工待检点必须经三级级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

(四)验收人员必须深入检修现场,调查研究,随时掌握检修进度和情况,及时解决质量问题,认真负责地做好质量验收工作;

第十八条检修的进度管理

(一)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之下,科学、合理安排检修工期。

(二) 安全生产部要随时掌握检修工作的进展情况,对主线的工作进度跟踪分析及时修正,控制检修的进度。

(三)检修期间发现重大设备问题,要立即向总工程师汇报并制定解决方案,如果该问题影响到检修的工期时,要及时申请延期。

第六章检修总结

第十九条在检修后,对所有检修设备的状态进行跟踪,并对设备发生的问题、原因进行分析,总结经验。

第二十条现场维护人员应对项目的完成情况、检修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人员和工期安排、遗留问题、改进建议进行总结分析。

第二十一条 安全生产部检修专责应对以下情况进行总结分析:

(一)检修项目的可行性、技术标准的可行性;

(二)对检修中消耗的备品配件及材料进行分析。

(三)对检修项目的人员配置和工时安排;

(四)对设备日常维护和运行工作提出建议。

(五)设备检修后,对设备遗留问题应进行重点分析,提出预防措施。

第二十一条 变配电设备在检修工作完成后一周内,风力发电机在检修工作完成一个月内,将检修总结报安全生产部。安全生产部对检修总结进行分析,提出建议,报总工程师,并存档。

第4篇 设备检修管理制度中石化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设备检修管理工作,提高设备检修管理水平,保证设备安全经济运行,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总部设备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三条

设备检修是指为了保持和恢复设备规定的性能而采取的技术措施,包括检测和修理。

第四条

设备检修目标是以经济合理的费用,减少设备故障,消除设备缺陷,维持设备良好性能,确保生产装置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

第五条

设备检修应坚持以设备状态监测为基础,以状态维修、预防检修和事后检修等多种检修方式相结合,积极推行以可靠性检修为中心的维修,针对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方式进行检修。

第六条

设备检修遵循原则

(一)应修必修,修必修好,修必节约,能修不换。

(二)恢复性检修与改善性检修相结合。

(三)保证设备检修质量、科学合理检修时间和降低检修费用。

(四)以安全运行为主,设备检修周期与生产装置长周期运行相适应。

(五)设备检修、检验周期应符合国家法规的要求。

第七条

在设备检修中应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和先进管理方法。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八条

设备检修和质量管理归口各单位设备管理部门负责。

第九条

分公司设备管理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和分公司有关设备检修管理的制度、规定、规程和标准。

(二)制定和修改分公司设备检修的制度、规程、标准和规定,并检查和监督下属单位执行情况。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分公司检修计划,确保检修工作安全、优质、高效。

(四)确认分公司检修承包商资质,并对其进行考核。

(五)总结设备检修管理工作经验和教训,开展设备检修管理经验交流活动,推广和应用先进设备检修管理方法和技术,组织参加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和分公司举办的设备检修管理各种技术交流活动,不断提高设备检修管理水平。

第十条

设备使用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分公司和本单位有关设备检修管理的制度、规程、标准和规定。

(二)负责编制、上报并实施本单位设备检修计划。

(三)负责设备检修和紧急抢修的现场管理。

(四)负责设备检修质量验收和工作量的确认。

(五)参与检修承包商资质确认,并提出考核意见。负责办理检修合同。

(六)负责设备检修(包括检验检测)记录和数据的整理和归档。

第十一条

物资装备部职责

(一)按设备检修计划和储备定额的要求及时、足额、优质、价格合理供应所需物资。

(二)对所供应的物资的质量负责,确保满足技术和使用周期的要求。

第三章

检修计划管理

第十二条

设备检修计划是分公司生产经营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单位设备管理部门组织设备检修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十三条

各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应根据设备的技术变化状况,结合生产安排,编制设备检修计划。计划应具有科学性、准确性、系统性。制订设备检修计划应与日常的设备管理工作相结合;重要设备及关键部位应采用状态监测和故障诊断技术;定期进行数据的归纳整理和分析,组织检查鉴定,掌握设备的技术状况;收集、积累设备技术状态数据为编制检修计划、制订检修方案提供依据。

第十四条

检修计划主要有年度检修计划、装置停车检修计划、月度检修计划等,设备检修计划由各单位设备使用部门负责编制,按分公司管理规定上报,经分公司审批后执行。

第十五条

对突发性设备事故或故障应采取紧急抢修,同时要告知分公司设备管理部。计划列入下月检修计划。

第十六条

设备使用部门应及时对检修计划的完成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分析要客观、内容要翔实可靠,数据统计要准确,对今后提高检修准确率要有参考价值。

第十七条

分公司设备管理部负责对检修计划的完成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并在分公司设备例会上通报情况。

第十八条 各单位应加强对设备检修计划的管理,大力推行信息管理技术。

第四章

检修项目实施管理

第十九条

公司设备管理部和设备使用部门应加强检修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对检修承包商资质、施工人员资质、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和工作量进行监督、检查和复核。每一个检修项目都应指定专人作为施工代表对检修项目实施过程进行全面管理。

第二十条

委托检修的项目一律实行合同管理,按国家合同法和分公司规定程序签订检修合同。合同中应明确双方权力、义务和责任,明确检修内容、检修工期、检修质量和验收标准、质保期、检修材料及备品配件的供应方式、项目费用、结算方式、安全责任、违约责任和解决纠纷的方式等基本条款内容,同时在合同或合同附件中明确以下内容:

(一)承包商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标准规范施工。

(二)承包商必须遵守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分公司和设备使用部门安全、环保、生产、设备管理等有关制度和规定。

(三)

第5篇 设备检修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1 范围

1.1 本制度规定了设备检修质量的检查、验收管理、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监督检查与奖惩考核。

1.2 本制度适用于安全生产部、检修公司及其他部门的设备检修质量检验管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国家经贸委颁发《发电企业设备检修导则》(2003年)

国家电力公司颁发的《安全工作规程》(2003年)

国家电力公司颁发的《安全工作管理规定》(2003年)

3 管理机构与职贯

3.1 设备检修,应根据需要成立相应的'设备检修质量检验监督小组',其成员根据不同设备,由一至三级检验收人员组成。

3.2 设备检修质量的检查,检验与验收实行厂部、车间、班组三级机构的检验与验收工作。

3.3 设备质量检验三级机构:一级检验小组:由班 (组)长、工程技术人员、工作负责人、现场值班人员组成;二级检验小组:由车间正、副主任、技术专责人及一级验收人员组成;三级验收小组:由生产副厂长、总工程师、安全生产部正、副经理、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工程师、设备大修理监理人员、厂技术专责人、车间正、副主任、班 (组)长组成。

3.4 厂部、车间、班组三级验收小组负责范围:一级(班组):辅助设备、工艺简单的工序、大坝中简单的异常处理之后;二级(车间):重要辅助设备、工艺较复杂的工序、大坝中的较大异常处理之后;三级(厂部)主要设备大小修,重要设备技术改造,大坝中的较大异常处理之后。

3.5 三级检验小组领导管理二、一级;二级检验小组领导管理一级,一级检验小组自觉服从三、二级领导管理;二级检验服从三级领导管理。

3.6 设备检修质量检查验收坚持检修人员自检为主,验收人员综合检验为辅的原则。

3.7 检修人员对检修质量负有直接责任,检查验收人员对检修质量负有验收责任。

4 管理内容与方法

4.1 管理目标

4.1.1 坚持“应修必修,修必修好”的原则,以安全生产为基础,真做好设备检修管理工作,保证设备安全、正常、稳定运行;

4.1.2 设备检修质量检验管理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树立“质量第一和检修工艺质量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的管理理念。在认真执行《安全规程》检验的基础上,把好“质量第一关”;

4.1.3 鼓励各班积极开展全面质量管理和合理化建议活动,全面上等级,上水平。

4.2 管理要求

4.2.1 设备检修人员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与良好的工艺确保检修(调试)质量,在每项工作结束后,检修人员按照质量标准,自行修查,并做到:不符合规定标准不交验收;自己不满意不交验收;缺陷没有消除不交验收;

4.2.2 设备检验人员要深入现场调查研究,参加现场劳动、主动帮助设备检修人员解决问题,同时必须坚持原则、严把质量关;

4.2.3 设备大修前,其修试、检验、检查的仪器仪表 (如:热工、长度、水平、电磁、力学、化学、声学等计量器具)必须送检或自检合格;

4.2.4 设备检修质量检验应充分发挥各专业技师、现场工程技术人员的作用,以进一步提高检修质量。

4.3 管理条件

4.3.1 为了保证设备检修质量,必须对“仪器仪表”、“热工校验”、“计量器具”、重要测试工具检定合格,以便检验值真实有效;

4.3.2 为了保证设备检修质量,要求设备检修人员认真学习有关规程,主要负责人应有二年以上的实际工作经验;

4.3.3 加快科技进步应用步伐,抓好八大技术监督和可靠性管理,促进设备检修质量上等级。

4.4 管理方法

4.4.1 设备检修质量贯彻“谁修谁负责”、“谁专责谁先检验”的原则;

4.4.2 无论大小修、技改项目均由工作负责人首先依据设备检修质量要求,认真检查,确认合格后再交上级检查验收。

4.5 管理程序

4.5.1 设备质量验收实行静动态验收的分级制度;

4.5.2 设备检修质量检验依据厂的各类技术标准和规定,设备更新改造依据技术标准基础上参照制造厂家《检验标准》或相应的国家标准规定进行验收;

4.5.3 水轮发电机组、变压器大修,主要设备更新改造的整体验收。厂部将成立质量验收委员会进行验收,其专责部门在验收前应提交:

4.5.3.1 竣工报告;

4.5.3.2 大修项目执行完成情况;

4.5.3.3 主要缺陷消除情况;

4.5.3.4 质量与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4.5.3.5 技术革新实际应用情况;

4.5.3.6 存在的问题和处理情况;

4.5.3.7 主要技术数据记录;

4.5.3.8 大修后试验与试运行准备情况。

4.5.4 设备提交检验前,工作负责人应向质量验收入预备详细的汇报检修概况、调试记录

第6篇 电气设备检修管理制度

电气设备检修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切实加强设备管理、不断提高设备健康状况,使各生产单位的专(兼)职设备管理技术人员能更好地管理好设备,特制定本制度。

1.2电力设备的检修工作应严格按照部颁的各种设备的检修规程进行,做到“应修必修、修必修好”的原则,保证设备在大修周期内能安全运行。

1.3本标准适用于我公司计划检修、临时性检修、事故性检修及改建、扩建工程而影响正常运行的设备。

1.4本制度自二00二年十月一日执行。

2、检修计划的编制、审核和执行

2.1检修计划编制的依据:

1、设备的缺陷及运行情况;

2、计划改进的工作、项目;

3、上一次大修、检修时间。

2.2检修计划的内容:

1、大修、检修的名称及内容;

2、大修、检修的用工、用料情况;

3、计划开工、峻工日期;

4、主要备品备件;

5、35kV以上主系统停电计划,由生产部会同县调按时间上报区调。

2.3停电计划内容:

1、大修、检修改进的具体工作内容及工作范围;

2、需停电的范围(必要时应用一次图标明);

3、应采取的必要的安全措施;

4、系统改变运行方式、情况和意见;

5、具体竣工日期、时间。

2.4临时性检修的内容:1、高压配电系统因停电而安排的检修、应在前一天提出申请;

2、如设备发生严重缺陷直接造成威胁人身安全及设备安全运行,为防止事故发生,应及时提出申请。

2.5计划检修应在开工前三天由施工单位负责人(专责人)向调度提出申请,调度应在开工两天前批复。

2.6事故抢修应由公司领导在现场直接指挥变电运行人员与检修、试验人员共同完成任务。

3、检修管理

3.1设备检修应具备下列资料:

1、设备台帐;

2、设备图纸及产品说明书;

3、检修试验记录;

4、设备缺陷报表;

5、检修年度、季度、月度计划;

6、大修及检修工程总结;

7、大修及检修遗留项目。

3.2大修及检修后应会同运行单位进行验收评级,检修单位在事先应详细介绍其检修情况和遗留项目及运行维护中注意的问题。

3.3未经调度同意,不得将运行中设备及备用设备退出运行。

3.4设备更换、退出、拆除(变压器、开关、线路等影响固定资产变更),事先应经县公司领导批准方可进行施工。

3.5如在大修、检修中发现有下列情况可延长检修时间:

1、发现新的设备缺陷、不及时处理将影响设备安全运行;

2、由于天气影响(如雷雨、大风、雪等)使检修工作中断,应及时提出延长检修申请(大修工作应在二天前提出,小修应在4小时前,一天以内的检修应在2小时前)。

3.6如遇下列情况,应尽快提前恢复设备运行。对检修中所遗留的检修项目,由生产部、调度所统一安排检修时间运行:

1、系统原因需尽快恢复供电的;

2、因特殊原因要提早供电的。

4、检修质量及验收规范

4.1认真学习及贯彻执行检修工艺规程、努力提高检修质量。

4.2每项工程应按规定计划的大、小修项目逐项进行(包括临时发现经批准的工作项目)。

4.3每项工程中应明确检修负责人,负责本工程规定的检修项目及质量、并对检修质量负责。

4.4检修质量不合格必须返工,对造成返工的,按县公司有关规定追究施工单位领导的相关责任。

4.5验收方法:

1、10kV及以上输电线路、开关设备及500kVA及以上变压器,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县公司生产部组织相关人员参加验收;

2、其余设备、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生产部相关人员参加验收;

3、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填报“检修工程总结”,并经运行单位负责人及参加验收人员签字后交生产部、档案室存档。

5、设备的技术管理

5.1施工单位要建立大、小修工程进度表,及时掌握工程进度情况;

5.2每项检修任务完成后,应认真填报检修记录。

5.3检修单位、生产部专职人员应建立、健全检修设备台帐,包括:

1、设备的原始技术数据;

2、设备的历年大、小修情况;

3、历次检修中发现的问题及解决措施,方案。

4、开关设备的拉合闸次数与跳闸次数;

5、设备在运行中发现的异常情况;

6、线路的一杆一卡检修记录;

7、遗留缺陷或遗留工作项目记录。

第7篇 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护制度

1、一切检修工作,应严格遵守检修安全技术规程和有关检修工作的安全禁令。

2、参加检修人员,除认真执行检修安全技术规程外,还必须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规程。

3、下列情况禁止进行检修:

(1)没办理安全检修证不修。

(2)检修任务不明确不修。

(3)正在运转的设备不修。

(4)没有放掉压力和残液的不修。

(5)没有办理停电联系单及没有切断电源挂警示牌的不修。

(6)没有办理交接手续和未经确认安全的不修。

(7)没有有效隔绝有害物质来源的不修。

(8)酸碱灼烫,腐蚀性和危险性物质未经处理不修。

(9)进罐、入塔、下阴井,没经置换和没人监护不修。

(10)没有防护安全措施不修。

4、检修前的准备

(1)编制检修计划应项目齐全,内容详细,责任明确,措施具体。凡有两人以上参加的检修项目,必须指定一个负责安全。

(2)检修单位负责人要对检修中的安全负责,并对参加检修人员交好任务,交好安全措施。

(3)检修负责人在检修前,要组织检修人员对检修的工具、设备进行详细检查,确保安全良好,并办理相关手续。

(4)凡在易燃、易爆、易中毒物质的设备、管线等上面检修,必须切断电源,将有关部位插好盲板、清洗置换和分析检验合格,此项工作由设备所属车间负责进行。

(5)对大修项目,检修工作就绪后,检修准备的单位及时通知有关部门,会同检修部门与生产车间一起对检修的准备工作进行检查,对查出不符合安全检修规定的设施、工具、安全措施等,要求有关人员限期解决后,方可施工。

5、清洗置换方法及合格标准

(1)清洗置换的设备要视具体情况选定,对爆炸物质,必须采用惰性气体、蒸汽或水清洗和置换,酸碱等易烧伤的物料可用水清洗,对人无伤害即可。

(2)进入设备内检修时,除按规定清洗置换外,尚须用空气置换,其含氧量应在19-22%之间,有毒气体和粉尘及浓度应符合规定。

(3)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物质和蒸汽设备、管道检修,必须切断物料出入口阀门,并由设备所属车间加设盲板。检修设备管道与运行中设备管道连通时,中间必须加隔盲板。设备管道外部检修必须切断入口阀门。

6、生产厂房和工作场所

(1)生产厂房内外工作场所的井、坑、孔、洞或沟道,必须覆以与地面齐平的坚固盖板。在检修工作中如需将盖板取下,必须设临时围栏。临时打的孔、洞等施工结束后,必须恢复原状。

(2)所有的升降口,大小孔洞、楼梯和平台,低位罐口必须装设栏杆和护板。如在检修期间需将栏杆拆除时,必须装设临时遮栏,并在检修后将栏杆立即装回。

(3)所有楼梯、平台、通道、栏杆都要保持完整、铁板必须铺设牢固。铁板表面应有纹路以防滑跌,酸碱腐蚀等损坏部位应及时更换。

(4)生产厂房作业场的照明,特别是有水位计、安全阀、压力表、电开关、真空表、温度表各种记录仪表等的仪表盘,楼梯通道以及所有靠近机器转动部分和高温表面等的狭窄地方的照明,尤须光亮充足,作业者要备有手电,以备必要时使用。

(5)禁止在工作场所存储易燃物品,生产厂房应备有带盖的铁箱,以便放置擦拭材料,用过的擦拭材料应另放在箱内,定期清除。

(6)所有高温的管路、容器等设备上都应有保温,保温层应保证完整。

(7)生产厂房内外的电缆,在进入控制室、电缆夹层、控制柜开关柜等处的电缆孔洞,必须用防火材料严密封闭。

(8)冬天厂房外,烟囱,水塔、楼梯等处的冰溜子,若有掉落伤人危险时,各部门的辖区应及时清除。

(9)作业人员须干什么工作,应按安全规程及注意事项,穿戴什么作业服。

(10)高处作业应按高处作业规定进行,系安全带,有人监视防止坠落伤人。

7、设备的维护

(1)机器的转动部分必须装有防护罩和其他防护设备,露出的轴端必须设有护盖,以防绞卷衣服,禁止在机器转动时,从靠背轮和齿轮上取下防护罩或其他防护设备。

(2)对于正在转动中的机器,不准装卸和校正皮带。

(3)禁止在栏杆上、管道上、靠背轮上、安全罩上或运行中的电机上、设备上、轴承上行走和坐立。

(4)应尽可能避免靠近和长时间的停留在可能受到烫伤的地方。

(5)厂房外墙、烟囱、硫酸计量罐等处,固定的爬梯必须牢固可靠,应设有护圈,并应定期检查和维护,上爬梯必须逐档检查爬梯是否牢固,上下爬梯必须抓牢,并不准两手同时抓一个梯阶。切记恐高症、高血压、年岁大者、有病者禁止,作业时需有人监护。

8、电工操作及安全作业措施,按电工手册要求进行工作。

9、电、气焊工及汽车、吊车、拖土机、铲车司机作业,电汽焊操作技措、规程和注意事项按照行业规定工作。

10、拉触电器技措规定

(1)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均有良好的接地装置。使用中不准将接地装置拆除或对其进行任何工作。

(2)任何电气设备上的标牌,除原来放置人员或负责的运行值班人员外,其他任何人不准移动。

(3)湿手不准去摸触电灯开关以及其他电气设备。

(4)电源开关外壳和电线绝缘有破损不完整或带电部分外露时,应立即找电工维修好,否则不准使用。

(5)发现有人触电,应立即切断电源并立即在现场进行人工呼吸等急救方法。

(6)遇有电器设备着火时,应立即将有关设备的电源切断,然后进行救火。

11、高处作业应采取的技措方法

(1)凡在离地面3米以上的地点进行的工作,应视作高处作业。高处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精神病、癫痫病及经医师鉴定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的病症人员,不准参加高处作业,饮酒者禁止登高作业。

(2)高处作业均须先搭建脚手架或采取防止坠落的措施方可作业,没有脚手架或者在没有栏杆的脚手架上工作,必须使用安全带。

(3)安全带使用前要进行检查,定期进行净荷重试验,不合格的安全带不得使用。

(4)安全带的挂钩或绳子应挂在结实牢固的构件上或专挂安全带用的钢丝绳上。禁止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

(5)高处作业应一律使用工具袋。较大的工具应用绳拴在牢固的构件上,不准随便乱放以防止从高空坠落发生事故。

(6)在进行高处作业时,除有关人员处,不准他人在工作地点的下面通行或逗留,工作地点下面应有围栏或装设其他保护装置,防止落物伤人,如在格栅式的平台上工作,为了防止工具和器材掉落,应铺设木板。

(7)不准将工具及材料上下投掷,以免打伤下方工作人员或击毁脚手架。

(8)上下层同时进行工作时,中间必须搭设严密牢固的防护隔板罩棚或其他隔离设施,工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9)大风、暴雨、打雷、大雾等恶劣天气,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

(10)禁止在不坚固的结构上进行工作。

12、各种梯子的使用管理措施:

(1)在短时间内可以完成的工作可使用梯子,但梯子必须坚固完整。

(2)梯子的支柱须能承受工作人员携带工具攀登时的总重量。梯子的横木须嵌在支柱上,不准使用钉子钉成的梯子。梯阶的距离不应大于40厘米。

(3)在梯子上工作时,梯与地面的斜角度为60度左右。工作人员必须登在距梯顶不小于1米的梯蹬上工作。

(4)如梯子长度不够而需将两个梯子连接使用时,须用金属卡子接紧,或用铁丝绑接牢固。

(5)在木板或泥地上使用梯子时,必须将梯子下端固定。

(6)靠在管子上使用的梯子,其上端须有挂钩或用绳索缚住。

(7)若已采用上述方法仍不能使梯子稳固时,可派人扶着,以防梯子下端滑动,但扶着之人要精力集中防止落物打伤自己。

(8)人字梯须具有坚固的绞链和限制开度的拉链。

(9)禁止把梯子架在木箱等不稳固的支持物上或容易滑动的物体上使用。

(10)人在梯子上时禁止移动梯子。

(11)在传动、转动部位使用梯子时,机械、电器必须停止工作。

(12)在梯子上工作时应使用工具袋,物体应用绳子传递,不准从梯子上或梯下互相抛递。

(13)软梯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90,软梯应挂在可靠的支持物上,在软梯上工作的人员,衣着必须灵便,并应使用安全带,戴安全帽,带工具袋。

(14)室外、下罐的梯子要定期检查,保证使用的安全性。冬天梯子的浮冰应及时清除。

(15)人员上下楼梯时,特别是车间的楼梯,手必须扶好栏杆,精力集中,谨防滑倒。

14、地沟井下作业:

(1)地沟内作业及井下作业,外水井修理作业必须经批准方可进行。

(2)作业前防止蒸汽或水在检修期间流入工作地点。有关的汽水门应关严,上锁并挂警告牌。

(3)沟道或井下的温度超过50度时,不准进行工作,温度在40-50度时,应根据身体条件轮流工作和休息。

(4)作业时,地面上须有一人担任监护,进入沟道或井下的工作人员须戴安全帽,使用安全带,安全带的绳子应绑在地面牢固物体上。由监护人经常监视。

(5)工作完毕后,工作负责人应清点人员和工具,查明确认无人或工具没留在井下或沟内后,将盖板或其他防护装置恢复,并通知运行人员工作已经完毕。

15、锅炉技措制度按照《工业锅炉安全技术规定》执行。

16、压力表

(1)根据设备容器的性质,正确选用压力表的精度级。

(2)压力表应照明充分,便于观察,没有振动,不受高温辐射和低温冰冻的地方,表与设备间的连接管上应装三通旋塞或针形阀,以便切换或现场校验。

(3)根据设备允许的工作压力,在压力表刻度盘上划以红线作为警戒。运行中应保持压力表洁净,表面玻璃清晰,进行定期吹洗,以防堵塞,定期进行校验,合格的应加封印。若无压时指针不到零位或表面下班破碎,表盘刻度模糊,封印损坏,超期未检验,表内漏气或指针跳动等,发生上述情况之一者,均应停用,更换新的压力表。

17、防毒、防尘、防止酸碱烧伤

(1)化验室、车间等部位,必须安装通风橱,把危害人的有毒气体抽到室外。

(2)粉尘较大的地方作业时必须按有关安全措施执行。

18、压力容器防爆技措

(1)压力容器的设计应符合规范,手续齐全,选材得当,计算正确,结构合理,考虑周密,应符合可靠的要求。

(2)锅炉等压力容器的专业安装单位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才可从事承压设备的安装工作,安装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范。

(3)锅炉应每年进行一次停炉做内外部检验,并存档。

(4)贮藏罐根据情况随时检测,但每一年的大修期间必须检测一次,设备处把检测情况存入档案。

(5)承压设备附件、减压阀要定期和随时进行验证,不好用的应及时修理更换。

(6)装设安全阀时应满足直接相连、垂直安装,保持畅通,稳固牢靠,防止腐蚀,安全排放等的要求。

(7)安全阀应加强经常的维护保养,保持洁净,防止腐蚀和油垢脏物的堵塞,经常检查铝封,防止他人随意移动杠杆式安全阀的重锤或拧动弹簧式安全阀的调节螺丝。

(8)承压设备的附件,安全阀,压力表、减压阀、水位计仪表等必须按设备设计要求进行安装。

(9)凡在各种容器、槽箱、大罐进行工作时,应遵守该罐槽的安全注意事项,除此之外,操作者还就做好临时工作的安全措施。

(10)作业人员必须视工作场地情况配戴好安全帽、防毒面具、安全带等保护用品。

(11)在关闭容器、槽罐箱的人作业完,工作负责人必须清点人员和工具,检查确认没有人员或工具材料等遗留在内,方可关闭。

19、各车间部室(特别是车间班组)应建立班前班后,安全检查记录。

第8篇 电气检修班设备大、小修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黑龙江省鑫玛热电集团通河有限公司生产部电检班在设备大、小修管理工作的制度及考核办法。

本制度适用于黑龙江省鑫玛热电集团通河有限公司生产部电检班全体员工。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制度的引用而成为本制度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制度,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制度。

dl/t800—2001  电力企业标准编制规则

dl/t838—2003  发电企业设备检修导则

gb/t19001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qb  黑龙江省鑫玛热电集团通河有限公司标准(管理标准)试行

3  术语和定义

无。

4  管理职责

4.1 班长负责对班组设备大、小修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4.2 班组技术员应及时掌握班组设备大、小修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及时向班长汇报。

4.3 班组成员负责自己所管辖大设备的大、小修项目编制检修项目和检修计划,并向班长汇报,并及时反映设备状态。

5  管理内容及要求

5.1 设备大小修负责人应按照检修要求进行准备工作,非正常情况下,若因准备工作不善,而造成设备检修被动者,考核责任人50元。

5.2 设备大小修过程中,作业负责人未按照规程规定程序和检修工艺进行检修,考核责任人50元。

5.3 设备大小修过程中,未按照规定进行现场记录者,考核责任人50元。

5.4 设备大小修过程中出现人为因素,造成检修质量不合格或者遗漏检修项目者。考核责任人50元。

5.5 设备大小修过程中出现安全措施不完善,考核工作负责人50元,工作组成员20元,造成后果的依照上级规定班组追加处罚。

5.6 设备大小修以及设备改造项目在完成之后7天以内,未按规定进行资料整理和审批者,考核责任人50元。

6  检查与考核:

6.1 由于拖拉,晚报计划、延迟审批,影响开工,每项扣50元。

6.2 备件及材料、设备未按时验收,影响进度造成后果,每项扣100元。

6.3 大修开工前一周,对主要工具、备件、材料准备不清楚,又不汇报,影响开工每项扣100元。

6.4 开工前未按大小、修任务书规定时间完成上报项目、工时、网络图等,每项扣50元。

6.5 本制度的执行情况由康平发电有限公司生产部电检班班长负责检查与考核。

6.6 依据本制度和绩效考核管理标准进行考核。

第9篇 设备设施保养检修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规范生产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减少安全事故发生,保护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生产设备设施,安全设备设施。、

3职责

3.1 操作人员

1)培训后上岗,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设备的操作运行。

2)设备执行“定人定机”的专机负责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

3)认真做好设备润滑、维护保养工作。

4)保持设备整洁,及时消除设备的跑、冒、滴、漏等现象。

3.2 维修人员

1)定时定点检查维护,并主动向操作工了解设备运行情况。

2)发现故障及时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要详细记录并及时上报,结合设备检修计划予以消除。

3)认真做好设备维护保养工作。

3.3车间领导、设备管理人员

1)对设备维护保养制度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总结操作和维修工的维护保养经验,改进设备管理工作。

3.4 生技部为公司设备设施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生产设施申购审核、台帐、特种设备、检维修审核、拆除与报废管理;参与新改扩工程验收;检查、监督生产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

3.5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办公室负责保安监视设备设施管理。

4 主要内容

4.1 设备的管理和使用

为了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提高工人的操作技能,防止设备的非正常损坏,提高生产效率,必须实行定人定机和培训上岗的规定。

a、严格实行定人定机原则,由车间提出设备操作人员名单,经生技部同意执行。

b、设备操作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专人专机负责,并严格执行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c、设备操作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后,才可上岗工作。

d、设备的使用同时也要遵守《设备管理制度》。

e、特种设备要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定期检测。操作人员要有有效的操作资格证。

4.2 设备的三级维护保养

1)三级维护保养的内容:

a.日常维护保养:班前班后由操作工认真检查设备,擦拭各个部位和加注润滑油,使设备经常保持整齐、清洁、润滑、安全,及时消除各种泄漏现象,班中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排除,并认真做好运行记录。

b.二级维护保养:以操作工为主,维修工辅导。按计划对设备进行局部拆卸和检查,清洗零件,疏通管路,更换磨损的零件,调整设备各部位的配合间隙,紧固设备各个部件。

c.三级维护保养:列入设备的检修计划。以维修工为主,操作工配合对设备进行部分解体检查和修理,更换或修磨零件,清洗、换油、检查修理电气部分,使设备技术状况达到设备完好的要求。

2)实行“三级维护保养制”,必须使操作工对设备做到“三好”、“四会”、“四项要求”,并遵守“五项纪律”。 三好:管好、用好、修好;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四项要求:整齐、清洁、润滑、安全;五项纪律:培训上岗,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经常保持设备清洁,并按规定加油润滑;做好设备运行情况记录;管理好工具、附件;发现异常,立即停车,自己不能处理的问题应及时通知相关人员检查处理。

3)设备维修人员必须定期进行设备巡检,发现问题立即解决,不得无故拖延检修时间。对违规操作设备人员,维修人员有权制止。

4)安全阀应加强维护保养,保持洁净,防止腐蚀和油垢脏物的堵塞,经常检查铝封,防止他人随意移动杠杆式安全阀的重锤或拧动弹簧式安全阀的调节螺丝。

5)运行中的压力表应保持洁净,表面玻璃清晰,进行定期吹洗,以防堵塞,定期进行校验,合格的应加封印。若无压时指针不到零位或表面下班破碎,表盘刻度模糊,封印损坏,超期未检验,表内漏气或指针跳动等,发生上述情况之一者,均应停用,更换新的压力表。

6)压力容器应根据情况随时检测,但每一年的大修期间必须检测一次,检测情况存入档案。

4.3 设备的检修

1)检修工作,必须认真执行检修安全管理制度,还应遵守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2)下列情况禁止进行检修:

a.检修任务不明确不修。

b.正在运转的设备不修。

c.没有放掉压力和残液的不修。

d.没有切断电源挂警示牌的不修。

e.没有防护安全措施不修。

3) 检修前的准备

a.检修计划应项目齐全,内容详细,责任明确,措施具体。凡有两人以上参加的检修项目,必须指定一人负责安全。

b.检修单位负责人要对检修中的安全负责,并对参加检修人员交好任务,交好安全措施。

c.检修负责人在检修前,要组织检修人员对检修的工具、设备进行详细检查,确保安全良好,并办理相关手续。

d.带电设备设施在检修前必须关闭电源,在电源控制开关上悬挂检修警示牌。

4.4 拆除和报废

生产设备设施和安全设备设施的拆除和报废必须严格按照公司有关规定进行(特殊情况需报公司领导批准)。对拆除作业进行风险分析,制定详细的拆除方案,落实安全措施。作业过程产生的废弃危险化学品和废水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编制/日期: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第10篇 光伏电站设备检修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使设备的检修管理科学化、高效率,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准备的进行,达到发电公司对设备管理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2 定义

2.1 定期检修:根据《光伏电站检修规程》、《变电站检修规程》的要求,定期对设备进行较全面(对已掌握规律的老光伏发电系统可以有重点的进行)的检查、清理、试验、测量、检验及更换需定期更换的部件等工作,以消除设备和系统缺陷。

2.2 临时检修:对临时发现的缺陷或发生的故障的排除。

2.3 缺陷:是指主、辅设备及其系统在发电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对安全、经济稳定运行有直接影响的异常,即在设备运行中发生的因其本身不良或外力影响,造成直观上或检测仪表(试验仪器)反映异常,但尚未发展成为故障的情况和影响安全运行的各种问题,如振动、位移、摩擦、卡涩、松动、断裂、变形、过热、泄露、声音异常、防洪设施损坏、照明短缺、标识牌不全等均称为设备缺陷。按其严重程度可分为三类:紧急缺陷、重大缺陷和一般缺陷。

2.3.1 紧急缺陷:是指威胁人身、设备安全,随时可能酿成事故,严重影响设备继续运行而必须尽快进行处理的缺陷。

2.3.2 重大缺陷:是指对设备使用寿命或出力有一定影响或可能发展为紧急缺陷,但尚允许短期内继续运行或对其进行跟踪分析的缺陷。

2.3.3 一般缺陷:是指对设备运行安全影响较小,且一般不至于发展成为上述两类缺陷,并能按其铭牌额定值继续运行,允许列入月、季(年)度检修计划中安排处理的缺陷。

2.4 故障:设备在工作过程中,因某种原因丧失规定功能或出现危害安全的现象。

3 引用标准或参考文件

3.1 dl/t 969-2005 变电站运行导则

3.2 gj/t 264-2022 光伏建筑一体化系统运行与维护规

4 主要职责

4.1 发电公司生产技术部主要职责

4.1.1 负责批准年度定期检修计划。

4.1.2 负责审核变电站一、二次设备、线路检修外委单位。

4.2 光伏电站主要职责

4.2.1 负责年度定期检修计划的编制、执行。

4.2.2 负责组织对缺陷、故障的处理。

4.2.3 负责对缺陷、故障数据的统计分析。

4.2.4 负责对检修过程进行总结,不断提高检修管理水平。

4.2.5 负责监督与检查外委单位合同的执行情况。

5 管理内容与要求

5.1 光伏发电系统责任分包管理

5.1.1 光伏发电系统分配

光伏电站工程移交生产后,站长组织运行人员对光伏发电系统按人进行分配,分配方法由光伏电站自行确定,填写附表61“光伏发电系统分配记录表”。

5.1.2 协议签订

分配完成后,站长分别与各运行人员签订附录a“光伏发电系统责任分包协议书”,协议书一式三份,一份由公司放入运行人员人事档案,一份保存在光伏电站档案室,一份由运行人员保存。

5.1.3光伏发电系统管理

5.1.3.1光伏发电系统巡视

协议书签订后,分包责任人是所分包光伏发电系统的日常巡视的主要负责人,巡视工作具体按《巡回检查管理制度》相关要求执行。在巡视过程中如发现光伏发电系统存在缺陷,检修班组组织人员对该设备进行检修。

5.1.3.2 光伏发电系统定期维护

光伏发电系统到达定期维护时间时,分包责任人对光伏发电系统开展定期维护工作。

5.1.4 激励

根据各光伏发电系统的日常运行情况及相关数据统计,按照签订的附录a“光伏发电系统责任分包协议书”,公司对相关人员兑现激励。

5.2 定期检修管理

5.2.1 定期检修计划的编制

5.2.1.1 每年12月份,光伏电站站长填写附表62“年度设备定期检修计划”,编制光伏电站下一年度定期检修计划,编制依据如下:

a 主、辅设备的检修周期。

b 设备的技术指标及健康情况。

c 设备生产厂家对其设备的定期检修要求。

d 《光伏电站检修规程》、《变电站检修规程》对设备定期检修工作的要求。

e 光伏电站当地的光照情况规律。

5.2.1.2 编制完成后,送发电公司生产技术部批准。

5.2.2 定期检修的执行

在定期检修开工前,必须按《工作票管理制度》、《危险点预控票管理制度》要求办理相应票据,之后按《光伏电站检修规程》、《变电站检修规程》相关要求开展具体定期检修工作。

5.2.3 定期检修记录

定期检修工作完成后,分包责任人将该设备本次定期检修的具体情况登记在附表67“设备台账”的“设备定期检修情况”栏目内。

5.2.4 发现缺陷的处理

定期检修过程中,如发现设备存在缺陷,按5.3条款进行处理。

5.3 临时检修管理

5.3.1 缺陷、故障的发现及录入

5.3.1.1 运检人员在日常巡视、检修等工作中,如发现存在缺陷或故障,应立即向主值汇报,运行人员将缺陷或故障情况记录在附表64“设备缺陷、故障记录本”中。

5.3.1.2 如认为是紧急缺陷,应同时向站长汇报,核实确属紧急缺陷后应根据当时系统运行情况及相关规程规定,决定缺陷设备是否需要立即退出运行。

5.3.2 缺陷、故障的处理

在设备缺陷或故障处理开工前,必须按《工作票管理制度》、《危险点预控票管理制度》要求办理相应票据,才能进行缺陷或故障处理工作。

5.1 缺陷的处理

a 主值将缺陷情况通知检修班组,检修班组组织对缺陷情况进行消除,具体按《光伏电站检修规程》、《变电站检修规程》执行。

b 紧急缺陷的处理:检修班组需立即开展抢修工作,运行人员需加强对缺陷设备的监视,并随时报告站长,同时应迅速拟定事故应急措施,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一旦发现缺陷恶化,应立即采取措施对缺陷设备进行隔离。在处理紧急缺陷时,站长需在现场监督检查紧急缺陷的消除工作,并制定处理方案和质量验收,紧急缺陷必须连续处理。

c 重大缺陷的处理:处理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一周,具体时限由检修班组根据缺陷情况确定并在附表64“设备缺陷、故障记录本”的“处理结果及日期”栏目中注明。

d 一般缺陷的处理:一般缺陷可结合定期检修计划安排处理,对于一些检修人员有能力可以很快处理的小缺陷,检修人员可自行处理。

e 对有紧急或重大缺陷的设备,若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停机处理,而需带缺陷继续运行时,光伏电站必须提供充分的依据并报发电公司生产技术部批准。

5.2 故障的处理

运行人员填写附表60“设备故障检修通知单”,将故障情况通知检修班组,检修班组组织对故障情况进行消除,检修具体工作按《光伏电站检修规程》、《变电站检修规程》执行。

5.3 光伏电站不能自行消除的缺陷或故障的处理

a 质保期外光伏发电系统、箱变、生活设备发生重大缺陷或故障时,光伏电站填写附表66“设备维修申请单”,发电公司批准后,光伏电站寻找外委单位,对缺陷或故障予以处理。

b 变电站一、二次设备、线路所发生的重大缺陷或故障时,光伏电站填写附表66“设备维修申请单”,发电公司批准后,光伏电站联系外委单位进行处理。

c 外委单位处理的重大缺陷或故障消除后,光伏电站人员填写附表67“设备维修验收单”,对缺陷或故障消除情况进行验收。

5.3.3 缺陷或故障的登记

缺陷或故障消除验收完成后,运行人员将该设备本次的临时检修情况记录在附表63“设备台账”的“设备缺陷、故障检修情况”栏目内。

5.3.4 总结分析

5.3.4.1 光伏电站每月在月报中将本月的缺陷发生情况、消缺完成情况及消缺率上报发电公司生产技术部。

注:消缺率=(本月消除缺陷数/本月发生缺陷数)×100%

5.3.4.2 光伏电站应重视对检修管理过程中的经验、教训的分析、总结,不断提高检修管理水平,提高设备的可靠性。

5.3.4.3 光伏电站需对设备缺陷、故障的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从中分析出设备运行规律,为备品备件定额提供可靠依据,预防设备缺陷、故障的发生,降低设备缺陷及故障发生率,提高设备健康水平,将设备管理从事后管理变为事前管理。

5.4 供应商检修时停送电的管理

5.4.1 供应商如需停电检修时,需填写附表65“停送电联系单”,经站长批准后予以停电。

5.4.2 供应商检修完成后,如需送电,需填写附表65“停送电联系单”,经站长批准后予以送电。

6 检查与考核

6.1 本制度由光伏电站贯彻执行。

6.2 本制度的实施由发电公司生产技术部检查与考核。

第11篇 配电室设备检修作业停送电安全管理制度

1

---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配电室设备检修作业停送电安全管理制度第一节总

1、本实施细则根据矿相关文件制定,适用于选煤厂配电室所有设备检修作

业中的停、送电工作。

2、执行停送电工作(包含监护人员)以及从事电气工作的人员,必须是按

规定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有效证件的人员担任,没有操作资格合格证的人员不得进行有关停送电工作。

第二节

一般规定

1、设备检修作业联系停、送电应由专人负责,其他任何人不得参与。严禁

采取电话通知(电力调度令除外)、约时、捎信或其他不安全的方式联系停、送电。

2、检修工作负责停送电联系人,应由负责该项检修工作的负责人或由该项

工作负责人委派一名能胜任的人员担任,期间没有特殊原因不得随意更换联系人。

3、由检修人员自行执行的设备检修停送电操作,应实行双牌制。即设备停

电后,应由执行停电的电工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检修工作负责人挂“检修”标示牌,“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和“检修”标志牌应挂在一经操作即可送电至被检

2

---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修设备的开关操作手柄或旋钮上。“检修”牌和“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示牌,应标注使用人单位和姓名(或号码),做到专人专牌、专牌专用。

4、电气设备检修,必须有效切断有可能送电(包括反送电)到检修设备的所有上级电源,不应在只经断路器断开电源的设备上工作,且严格执行停、送电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制度。

5、电气设备检修停电必须装设接地线(或合接地刀闸),接地线(或接地刀闸)应在检修电气设备所停上级电源开关的负荷侧或电气设备检修地点的电源侧装设,接地必须可靠,并在接地处悬挂“已接地”牌。接地线装设前应停电、验电和放电,装设接地线的位置应和验电、放电的位置一致。接地线的装设和拆除由停、送电操作人员进行。

6、停电检修作业需要跨班次的,交接班时,交班和接班的工作负责人及指定的工作许可人(停、送电电工)对现场所有的安全措施进行交接,签字确认,由接班电工和检修工重新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和“检修”牌,方可继续作业。

7、检修负责人在送电前,必须认真检查一切安全措施是否完备妥善,不得带隐患或安排其他人员代为检查。

第三节

电气检修(含电缆、电线、变压器)停送电规定

1、各级签字人员应为文件规定的具有资格的人员。

3

---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

2、需在配电室内停、送电的,填写工作票。停送电应履行以下程序:

(一)“工作票”须经部门有资质的工作票签发人签发。

(二)停电前,检修工作负责人应将“工作票”送到配电室,由电气工作许可人执行停电、验电、接地、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拦等安全措施。停电后,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分别在“工作票”上确认、签字,履行工作许可手续。然后进行停、送电操作。

(三)检修联系停、送电人员严禁进行停、送电操作,但可以作为停、送电监护人。

(四)检修结束,检修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电工)分别在“工作票终结”栏中确认、签字,履行工作票终结手续后,检修负责人先摘“检修牌”,电工再摘“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方可恢复送电。

3、电气设备检修需要在配电室以外的检修现场,由检修人员自行停、送电的,应填用“电气设备检修停(送)电工作单”。停、送电应履行以下程序:(一)停、送电应坚持“谁停电、谁送电,谁挂牌、谁摘牌”的原则,对所停开关进行闭锁,由电工和检修工作负责人分别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和“检修”标示牌。

(二)设备检修前,由检修工作负责人签发“电气设备检修停(送)电工作单”。安排电工专人负责停电操作,执行停、送电操作的电工即为本项检修工作的工作许可人。

4

---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三)停电后,检修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分别确认、签字,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四)检修结束,检修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分别在“工作单终结”栏中确认、签字,履行工作单终结手续,检修负责人先摘“检修牌”,电工再摘“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方可恢复送电。

4、检修工作结束以前,若需将检修设备试送电,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一)全体工作人员撤离工作地点。

(二)收回相关的所有工作票(或工作单),拆除临时遮拦、接地线和标示牌,恢复常设遮拦。

(三)在检修工作负责人和执行停、送电的电工全面检查无误后,由执行停、送电的电工进行试送电。

第四节

机械设备检修停、送电规定

1、设备检修,必须切断设备电源,开关可靠闭锁,电工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示牌,检修工作负责人挂“检修牌”。如设备本身带有电气隔离开关,拉开隔离开关即可视为切断设备电源。

2、机械设备检修停、送电时,履行以下程序:

5

---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一)需停电时,检修工作负责人在“设备检修停(送)电记录表”中填写停电原因、停电开关名称编号,并签字。电工根据要求停电,并在所停开关把手上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示牌后,在“设备检修停(送)电记录表”中填写停电时间和签字。检修工作负责人对停电措施进行安全确认后,挂“检修”牌。

(二)需送电时,检修工作负责人对检修现场安全确认无误,在“设备检修停(送)电记录表”中填写送电原因、送电开关名称编号,并签字后,摘除“检修”牌。电工根据要求,摘除“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示牌后送电,并在“设备检修停(送)电记录表”中填写送电时间和签字。

3、除对检修设备切断电源外,同时还必须切断与检修设备连锁启停或临近检修地点、危及检修安全的其它设备电源。

4、需要对运行中的设备进行检查作业,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检查人员应站在安全可靠地点,可以通过信号、通讯系统联系开、停设备。发现问题需要处理时,应严格执行检修停送电规定。

第12篇 大良购物中心设备检修管理制度

购物中心设备检修管理制度

1、设备检修分为中修、大修以及故障检修。

2、中修

(1)中修属计划性检修,设备运行两年左右进行一次,视具体情况,可由物业部完成或外协联系厂家完成。

(2)物业部按计划,收集、整理、研究设备技术资料,在此基础上编制中修任务书,按任务书作好人员、备件、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3)按中修任务书所列内容进行检修,主要内容应该包括:设备部分解体、检测、修复、更换老化元件、磨损元件。部分解体重新装配、调试等工作,更换10-30%的零部件,工作量为大修的60%。

(4)设备检修后各项技术指标应达到中修任务书要求,验收工作由物业部组织安排,按中修任务书项目进行验收。

3、大修

属计划性检修,设备运行五年左右进行一次,视具体情况可由物业部或外协联系厂家完成,大修程序按中修进行,工作内容还应包括整机解体,零部件更换量30%以上,校正基准,外部重新上油漆,设备技术指标应达到出厂标准。

4、故障检修

(1)该检修属应急性检修,一般故障检修由维修人员完成,特殊故障检修可由物业部联系外协完成。

(2)一般情况故障检修以使用部门发出的故障检修申请单为准,故障检修申请单应按规定填写清楚,在维修部门主管或下属领班收到故障检修单后,维修人员应在10分钟内到达故障现场。

(3)故障检修以排除故障为主,在保证质量前提下要求及时快捷。

(4)完成检修后,应填写故障检修派工,并将此单返回维修领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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