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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装安全管理制度(9篇范文)

发布时间:2024-11-29 热度:48

充装安全管理制度

第1篇 充装安全管理制度

1建立车载气瓶充装前后的检查制度。如实填写检查记录,应及时归档并妥善保存。

2每班充装前,当班操作人员应做好交接班工作,保证充装设备处于安全、稳定状态。

3充装员、检验员、复检员、安全员必须熟悉车载气瓶的性能、结构和操作规程。

4所有操作人员都必须定期接受公司的安全教育培训,掌握有关气体的性质、车载气瓶的基本知识、潜在危险及应急处理措施等内容。

5安全员需不定期在充装现场抽查操作员操作情况。

6充装中,严禁违章操作,发现异常,应紧急停止充装,待妥善处理合格后,方可继续充装。

7在充装过程中,要密切注意储罐及车载气瓶的温度、压力等参数变化,以便随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8严禁对车载气瓶超量充装,若发现超量充装,严禁出站,应将超装部分抽出。

9严禁对不合格的车载气瓶及没有车辆行驶证的车辆予以充装。

10在充装过程中,做好车辆的静电接地工作,严禁用扳手等金属器具敲击瓶阀和管道。

11在充装过程中,气瓶充装员不得离开现场并做好驾乘人员的安全宣传工作。

12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充装,严格控制充装压力、温度、速度、充装量,充装过程中对自动报警装置的灵敏度和安全性能进行关注,杜绝过量充装。

13做好充装记录。

14下列车载气瓶禁止充装:

a.未经充装前检查的车载气瓶。

b.未经注册的车载气瓶。

c.充装前检查记录不合格、不正确、不真实和未经签字确认的车载气瓶。

15充装后检查:压力、附件、泄漏、变形、外观、充量重量。

16充装操作完成后,根据检查情况填写检查记录。

17出现下列情况应做天然气回收处理

a.过量充装的车载气瓶。

b.车载气瓶瓶体冒汗、结霜、变形的气瓶。

c.超压充装的车载气瓶。

第2篇 液氯充装安全管理制度

1岗位目的

将液氯贮槽的液氯按照工艺操作要求进行液氯钢瓶充装。并负责辖区范围内的设备、管线、阀门的正常维护保养。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液氯包装岗位

3主要设备

3.1液氯钢瓶

现在使用的液氯钢瓶主要1吨装的大瓶。瓶体是薄壁焊接压力容器。它的结构包括瓶体、针形阀、导管、易熔塞及保护罩等,每个钢瓶上有两个针形阀(即瓶嘴),还有三个熔化温为64-68℃堵头。合金塞的作用在于当钢瓶温度升高到64℃以上而出现超压时,它自行熔化并泄漏出氯气,从而降低瓶内压力,保护钢瓶不致爆炸。但是合金塞在低于 64℃条件下,对其它原因造成的超压是不起保护作用的。因此不能认为合金塞就是安全阀,而产生麻痹思想。

液氯钢瓶

3.2纳氏泵

纳氏泵是一种液环式气体压缩机,它的外壳略似椭圆形,内有一旋转叶轮,壳体内贮存有适量的液体(当氯气压缩时用浓硫酸),叶轮旋转时,其叶轮带动此液体一运动,由于离心力的作用,液体被抽向壳壁形成椭圆形液环。由于在运动中上的液体量是相同的,所以在椭圆的长轴两端有两个较短轴方向大的月牙形空间。在叶轮旋转一周时,叶轮每个间隔中的液体轮流地趋向和离开叶轮的中心,液体的运动情况就仿佛许多液体活塞,在椭圆长轴方向,使气体容积增大,作为气体吸入的地方,面在短轴方向,由于气体体积缩小,气体被压缩并排去。气体的吸入与压出通道是指在壳体及不运动的部分。

由于液体在泵内旋转摩擦会产生热,气体的压缩也将机械能变为热能,液体在气体的压力过程中部分地被带至出口通道随气

体压出,所以压出的气体及液体的混合物需要在气液分离器中分离,作为需要重复使用的液体(硫酸)则需要通过冷却后返回吸入口。

在纳氏泵中,要求硫酸的浓度在93%以上,以减少泵在高温下腐蚀。由于氯气中还含有少量的水分,在泵内部分地被硫酸吸收,所以硫酸的浓度会降低,需要经常地用98%的浓硫酸去替代被稀释的硫酸。

3.3液氯液下泵

3.3.1液氯输入量:10m3/h

3.3.2输出压力:1.4mpa

3.3.3扬程:65m

3.3.4电机功率:15kw

3.3.5液氯最低液位:≥300mm

3.3.6密封 n2压力:≥0.3mpa

3.4液氯贮槽

3.4.1容积:

3.4.2充装重量:kg

3.4.3公称直径:

49.7m3

50000

2600mm

3.4.4总

长:

9828mm

3.4.5工作压力:

3.4.6工作温度:

3.4.7安全阀起跳压力:

3.4.8材质:

3.4.9水压试验:

3.4.10氮气气密性试验:

2.5mpa

-30±5℃

1.1mpa

16mndr

3.0mpa

2.0mpa

4

工艺指标要点

4.1液氯液下泵压力

1.0mpa

4.2钢瓶充装重量

1吨

充装系数:

4.3钢瓶抽负压:

4.4废气纳氏泵入口负压:

4.5废气纳氏泵出口(分配台)压力:

990-1000kg

≤1.25kg/l

-0.005mpa

-0.015±0.005mpa

0mpa(用废气拉走)

4.6钢瓶空瓶重量

1.0吨

-2-

0.44吨左右

4.7钢瓶定期检验期限

4.8气瓶水压试验压力

4.9瓶内最高温度:

4.10液氯中间槽液位:

4.11排污吸收碱液浓度:

4.12钢瓶充装压力:

2年

3.0mpa

≤60℃

≤80%

12%

0.78~1.08mpa(表压)

5

操作要点

5.1工艺流程简述

来自液氯贮槽 v-20503a/b/c的液氯经过自流入液氯中间槽 v-20504a/b,液氯中间槽内的液氯经液氯液下泵 p-20501a/b,供包装使用。

将经过专人检查合格的钢瓶,由行车吊往磅称上,使液氯钢瓶的上下充装嘴的连线与地面保持平行,准确称量钢瓶的重量并认真记录。再将液氯钢瓶上、下瓶嘴分别与废气吸收管线、液氯充装管线通过瓶卡与钢瓶相接,依次打开废气吸收阀门、液氯钢瓶入口上瓶嘴针形阀,抽去钢瓶内压及剩余的氯气,当钢瓶内压抽到-0.010±0.005mpa时,关闭废气吸收阀门,打开液氯贮槽去液氯中间槽的阀门,控制液氯中间槽液位在80%以下,然后启动液氯液下泵,打开液氯充装阀门,控制液氯液下泵压力在1.0~1.5mpa之间(实际1.2左右),进行液氯充装,将

1.0吨的钢瓶充装净重99%~100%:

1000-10kg,充装完毕后,依次关闭液

氯充装阀门、液氯钢瓶入口针形阀,经过复称,作记录后,并将充满的钢瓶用行车吊往重钢瓶区存放。

在包装步骤开始及结束过程中,产生于原充装钢瓶内及充装管线内的残存氯气,通过由氯气缓冲罐、纳氏泵、废气分配台组成的废气抽出输送系统送往废氯处理工序处理。

5.2液氯包装的安全技术要求

5.2.1液氯钢瓶在充装前必须认真检查。

a瓶色为草绿色,用白色喷上“液氯”字样。

b瓶上应有两个防震圈、安全阀(易熔塞),瓶阀上有中心由巴氏合金浇成的小保险螺丝。

5.2.2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妥善处理;否则严禁充装。

a漆色,字样和所装气体不符合规定的,或漆色,字样不易辩认的。

b安全附件不全,损坏或不符合的。

c未判明装过何种气体或瓶内无余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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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钢印标记不全或不能识别的。

e钢瓶每2年要进行试压及技术检查一次,过期未检查的。

f外观有缺陷不能保证安全的。

g检验后的首次充装未经臵换或抽空的气瓶沾有油脂的

5.2.3液氯钢瓶在充装时要注意

a气瓶充装后经3小时压力不得大于其设计压力(3mpa):cl2充装系数不得大于1.25kg/l。

b严禁超装。

c磅称准确度应保持在1000-1kg之内。

5.2.4空瓶称重

a称重前磅称校正零位,钢瓶称重要求精确到1kg。

b充装量为500kg的钢瓶,空瓶重量应为230-280kg,包括瓶阀,金属堵、防震圈在内,余气量应小于50kg,如大于50kg,并且分析氯气纯度在95%以上者,返回使用。

c充装量为1000kg的钢瓶,空瓶重量是440-520kg,余氯量应小于80kg,若大于80kg,并且查证氯气纯度在95%以上者,返回使用。

d新瓶一定要用实际重量值作为瓶重。

5.2.5钢瓶余气分析

a余气纯度分析按分析规程进行。

b瓶内余气分析纯度在95%以上者可送去包装。

c瓶内余气分析纯度在95%以下者应清洗钢瓶。

d若发现钢瓶进水,报请生产技术科处理。

e若发现化学介质倒灌,必须申报生产技术科处理。

5.2.6试压及试压操作

为了保证钢瓶在使用中的安全,《气瓶安全监察规程》中规定钢瓶每两年检验一次。

检验的操作步骤如下:

5.2.6.1清洗试压操作:

(1)抽空余氯

a将需清洗、试压的钢瓶,外观检查合格后,将瓶内余氯用真空泵抽空除氯,必须为负压才能清洗。

b余氯超过50kg以上的,不预抽空,应另行处理。

c瓶内进水或有其他化学介质倒灌等异常情况,严禁抽空除氯。

(2)碱液除氯

a钢瓶内抽成真空后,关闭抽空阀卸下紫铜管,利用抽余氯的真空往瓶内加碱性水(每瓶大约加碱250克),加满为止。

b浸泡24小时,放掉碱水用清水把瓶内冲洗干净。

(3)水压试验

a试验环境气温和试验用水温度保持在50-35℃。

b钢瓶加满水后,在试压前停留4-5小时,排除瓶内残留气体,试压用的计量瓶同时加满水。

c试压系统不得渗漏和存留气体。

d试压前首先检查压力表是否准确完好,试压泵上的压力表两只,且级别不低于1.5级,压力表的检验期不得超过三个月。

e试压时开启试压泵,应先开至设计压力1.96mpa,然后缓慢卸水(表压为零)反复数次,以排除水中空气。

f再将计量箱内的水的液面调至0m处,然后关闭好卸水阀。

g再缓慢升压,如无渗漏现象继续开压,升至试验压力2.94mpa(相当于30kgf/cm2),然后保持1-2分钟,对钢瓶全面检查。

5.2.6.2检查内容:

a钢瓶表面渗漏情况(视压力表有无变化)

b钢瓶变形情况,有无鼓泡膨胀现象。

c检查钢瓶的各处焊缝。

钢瓶检查后,应记下记量瓶内水的液面读数(总压入水量),2分钟后,表压不变

打开卸水阀使水缓慢降压卸水,使水回到计量瓶内,降至压力表读数为零,并准确记录计量瓶内的液面读数(亳升数)。

5.2.6.3严禁连续对同一钢瓶重做超压试验。

5.2.6.4清洗、干燥

a拆下尾部安全堵,接管加水,排除试压水,继续冲洗,注意出水无色透明为止。

b排除冲洗水,拆卸全部阀门、堵头、将钢瓶倒臵,出水口向地面将瓶内水放尽,再通蒸汽,如此反复洗蒸至瓶内出水无色透明为止。

c用蒸汽加热,将瓶内水份蒸干,加热程度以用手摸瓶底有明显烫手感,方可关蒸汽。干燥温度≥60℃。

d钢瓶干燥以后,用压缩空气吹扫瓶内杂质。

5.2.6.5钢瓶内检

a用220v/6.3v低压防爆行灯伸入瓶内检查,腐蚀情况,有关沟痕、凹状、渣子等,若有渣子等需要重新清洗与干燥。

b检查各丝口有无损坏,若有必须检修或更换新的。

c装上阀门,安全堵如有损坏的应更换新阀门及安全堵。

d准确称量干燥后的钢瓶重量(不包括钢瓶附件)记录读数。称重后在规定的位臵上打上钢印(钢印必须明显清晰)写上检验日期及瓶重,还用白油漆在瓶尾部写上检验日期编号及单位和瓶重。

5.2.6.6气密性试验

经检验试压合格的钢瓶,首次充装时作气密性试验,气密性试验采用化学方法,用浓氨作检验试剂,用棉纱沾氨水检验钢瓶,如发现有白色烟雾产生时,应及时查明原因处理或报废。

5.2.6.7测厚度

测厚用测厚仪,凡需测厚的钢瓶,申报生产技术科处理。

6生产调节,不正常现象处理及事故处理

6.1气瓶使用年限虽在12年以内,若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严重腐蚀或损伤的应提前测厚检验。

6.2气瓶无余压呈负压的应查证有无物料倒灌,若发现瓶内进入其它化学介质,必须进行清瓶处理,并申报生产技术科。

6.3气瓶非本单位检验的钢瓶未得到制造及使用单位的技术鉴定的,申报生产技术科。

6.4凡经检验,降压或报废的气瓶应打上钢印负责处理。

6.5报废处理

a严格执行国家劳动总局和我公司关于液氯钢瓶充装、贮存、运输及检验试压的具体规定,经检验不合格的气瓶坚决报废,不能继续使用。

b试压不合格的应预报废。

c报废的钢瓶要进行破坏性处理。

7

设备开停及倒换

接到调度开车通知需通知废氯气处理岗位准备接收废氯。

7.1开启废氯输送泵(纳式泵)p-0902a/b。

7.1.1打开废氯输送泵(纳式泵)循环酸冷却器 e-0902的冷却水进、出口阀。

7.1.2.打开气液分离器 v-0907的出口阀、纳式泵平�阀。

7.1.3启动纳式泵电源按钮。

7.1.4打开纳式泵硫酸加酸口阀,冷却器硫酸回流阀,视硫酸冷却器回酸平稳,硫酸分离器液位在视镜1/2处时,关闭硫酸加入阀。

7.1.5打开液氯包装废气去废气缓冲罐 v-0905的入口阀、打开酸雾分离器 v-0908去废氯处理的出口阀。

7.1.6逐渐打开纳式泵废气入口阀、并同逐渐关闭纳式泵压力平衡阀。

7.1.7调节氯气压力平�阀的开度,控制纳式泵入口压力在-0.015±0.005mpa。

7.2给液氯中间槽 v-0903a/b加液氯(原始开车步骤)

7.2.1打开液氯中间槽去废气缓冲罐的阀。

7.2.2打开液氯中间槽氮气臵换阀门,控制氮气流量适中。

7.2.3将液氯中间槽内的气体臵换5分钟左右后,关闭臵换废气出口阀、氮气入口阀。

7.2.4打开液氯贮槽 v-0902a/b/c去液氯中间槽的过液阀门,液氯中间槽液氯入口阀门。

7.2.5打开臵换废气出口阀约1分钟后,迅速关闭该阀,如此2-3次使液氯中间槽槽内的氮气臵换干净。

7.2.6控制液氯中间槽的液位在80%以下,关闭液氯贮槽下的过液阀、液氯中间槽入口阀。

7.3启动液氯液下泵(液氯液下泵原始开车步骤)

7.3.1打开液下泵轴承油箱注油排气帽,油杯密封帽,给轴承箱内加油,控制注入的油量使油杯的油位保持在1/2以上。

7.3.2打开液下泵轴封氮气出口阀(即入口阀)。

7.3.3打开液下泵停车气囊的氮气出口阀。

7.3.4点动启动电源,检查泵运转是否灵活好用。

7.3.5启动液氯液下泵电源,使电机运转20分钟左右,检查电机运行中有无杂音,电机是否发烫。

7.3.6打开液下泵去包装的出口阀,控制出口压力0.78~1.08mpa之间。

7.4液氯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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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1充装前的准备工作

7.4.1.1被充装钢瓶应检验合格。

7.4.1.2检查各阀是否处于关闭状态,并检查压力表及其对接钢管是否好用。

7.4.1.3检查防毒面具是否好用,并准备好专用工具,记录纸等。

7.4.1.4检查确认磅称是否准确正常备用。

7.4.1.5检查纳式泵是否正常备用。

7.4.1.6通知废氯处理岗位开车。

7.4.2充装前抽除原钢瓶内剩余氯气的操作步骤:

7.4.2.1把待充钢瓶放臵在磅称上并卸下瓶帽,将两个瓶阀一上一下放好。

7.4.2.2称好皮重并记录

7.4.2.3将液氯进液充装卡子与液氯钢瓶下阀相连;将液氯抽气管与液氯钢瓶上阀相连。

7.4.2.4先打开抽氯总阀,且顺序打开分配台上各抽氯阀,使液氯总阀至钢瓶阀和抽氯总阀至钢瓶下阀之间的管道保持负压。压力控制在-0.05mpa。

7.4.2.5关闭抽氯分配台上的与钢瓶上阀连接的抽氯阀

7.4.2.6打开液氯贮槽去液氯中间槽阀门

7.4.3充氯操作

7.4.3.1开始充装时,一边从气相管抽瓶内余气,一边用液相管充氯臵换后,先关闭抽氯分配台与钢瓶上阀连接的抽氯阀,打开液氯分配台与钢瓶上连接的液氯阀,然后从钢瓶两个口同时充氯。

7.4.3.2充装开始要观察(手摸)瓶壁温度是否正常,并用氨水检查各接口、瓶阀和易熔合金塞是否漏气,如果漏气应停止充装,待妥善处理后再进行充装。

7.4.4停车操作

7.4.4.1充装到规定数量时,应同时关闭钢瓶上下阀和各个液氯阀。

7.4.4.2打开抽氯管道的抽氯阀,抽除对接管内的存氯至没有为止。

7.4.4.3卸下对接管,填写记录。

7.4.4.4用氨水检查瓶阀和易熔合金塞处是否泄漏,如无泄漏,带上瓶帽,卸下气瓶。

7.4.4.5如不继续充装时

a通知液化岗位充装完毕,关闭液氯去包装总阀。

b打开废气抽除阀,将充装管线内的液氯抽尽,使管道压-8-

力控制-0.005mpa。再关闭废气抽除阀。

c卸下对接管,填写好记录。

7.4.5紧急停车操作

7.4.5.1立即停止充装,并将钢瓶的上下阀门关闭。

7.4.5.2如果超装,应用氯气泵从钢瓶出口阀处抽出至规定重量。

7.4.5.3如果泄漏,应立即上紧或用夹具堵漏,如仍不能止漏,应推到碱池处理。

7.4.5.4发现瓶体发热,立即关闭瓶阀,卸下钢瓶,打开瓶阀推下碱池内。

7.4.6充装异常现象及其原因分析和处理办法

7.4.6.1如果因误操作砝码定错,或�器误差过大,或皮重不对,使液氯充装过量,应以抽氯管倒出至规定充装量。

7.4.6.2如充装速度过慢,其原因可能是充装压力低,或分配台有堵塞物。处理办法是提高充装压力,或卸下对接管或分配台用蒸气吹扫。

7.4.6.3充装时瓶体发热,表明瓶内已产生化学反应,立即关闭瓶阀,卸下钢瓶,打开瓶阀推下碱池内。

7.4.6.4如有氯气味,说明有泄漏的地方,应立即停止充装,找出泄漏处,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8

液氯包装的安全技术要求

8.1严禁敲击、碰撞、推拉。

8.2钢瓶冻结时,不得用火烤。

8.3气瓶不得靠近热源。

8.4不能有电磁起重机搬运。

8.5不能在日光下曝晒,重瓶堆放时不能超过两层。

8.6瓶内必须留有余压。

第3篇 液氨充装安全管理制度

1、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本制度。

2、与本制度相关的文件、制度主要有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公司产品销售发货管理规定等。

3、液氨储槽属密半中压容器,操作压力应小于1.6ma,充装量不得超过被充装容器的80%或0.52吨/米3。

4、液氨充装现场必须配备必要的检修器材,防护器具,以及足够的消防器材。

5、液氨充装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上岗资格。必须熟悉充装安全技术规程和各种防护器材的使用方法,能够正确处理应急事故。

6、运氨槽车到达现场后,充装人员首先进行下列工作:

6.1 看运输车是否按销售发货有关规定,由本公司销售人员引领到充装点;灌装手续是否符合公司关于液体化工产品销售规定的要求;

6.2 查看运输车的危险化学品准运证明是否完备;

6.3 查看车上搭载的物品,静电接地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装好阻火器;

6.4 检查液氨充装胶管。必须是有合格证的耐压胶管。

在以上问题无疑问后方可开始充装。

8、充装时必须注意:胶管和进料管接头处必须有倒牙,并装有紧箍铁板,并用螺栓将其紧固。

7、充装过程中,充装人员不得离开充装现场,槽车内的气氨不得向大气中排放,要严格控制充装流速的流量,周围严禁明火作业。

8、雨、雾、雷电天气不得灌装。

9、充装过程中如发生跑料等意外情况,充装人员要立即关闭紧急切断阀停止充装,进行安全处置,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安全处理。

10、充装完毕后,充装人员要立即封口,详细检查,确认无误后,将运输车与系统断开。此时车辆方可启动离开充装点。

11、充装人员按照有关规定随车复称,填写充装记录,主要内容包括购货单位、车牌号、危险化学品准运证书号、充装日期、允许充装量、实际充装量等,并有充装人员、复核人员、押运人员、安全检查人员的签字。充装记录应保存1年以上。

12、充装岗位人员要定期检查充装系统的安全装置、消防器材、静电接地、报警装置、专用工具、防护器具等装备的情况,使其始终保持在完好状态。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上一级领导或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报告。

13、充装岗位人员因违反本制度造成事故,公司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第4篇 液化气充装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确保安全及安全生产

2.职责要求

2.1灌装液化气的厂房必须通风良好,严禁烟火,工作人员不得穿带钉子的鞋和使用能撞击出火花的工具操作。

2.2装瓶站的地面应采取防静电接地措施,如地面铺设导电胶板、铝板等防止静电积存。

2.3槽车装卸时要与装卸管线、站台、贮罐所用导线连接后共同接地。

液化气瓶禁止倒立、碰击和暴晒。

2.4严禁用压缩空气吹扫液化气罐线、装瓶站对凝缩油要回收、不准乱到。

对不按规定监测和不合规定的液化气瓶一律拒绝充装。

2.5充装液化气不准超压、超量充装,充装前必须对液化气瓶、槽车进行检查,有损坏部件或渗漏的气瓶,槽车一律拒绝充装。

2.6装瓶站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各项安全规定。

3.引用文件

《危险化学品充装管理规定》

第5篇 甲醇充装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甲醇充装过程中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做到甲醇充装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销售甲醇产品的发货、充装、登记环节的安全管理。

3 相关文件及引用标准

《危险化学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

《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安全监察规程》(劳部发(1994)262号)

《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jt617-2004)

《宁波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规定》(宁波市人民政府令第148号)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文件编号:qg/****10.23-2010)

4 职责

4.1安环质监部负责甲醇充装环节的监督管理。

4.2销售部负责与具有《危险化学品准运证》的运输单位签订承运委托协议书。负责对运输车辆、人员的资质检查及车辆安全设施的检查并对甲醇充装过程中安全负责;负责将危险化学品槽罐车的车辆及其驾驶员、押运员的有关信息和充装情况及时准确录入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信息系统。

4.3生产部负责对甲醇充装设施的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查、检测。

5 工作程序

5.1销售部负责甲醇的销售人员在开具提货单前要认真查验提货单位以下六项资质和要求:

5.1.1购货单位的资质。具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

5.1.2运输车辆所在运输单位的资质。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外省籍专用车辆在本市驻点经营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业务的应当持有《外省(市)货运车辆驻浙经营登记证》,非本市驻点经营的外省籍专用车辆在本市起运危险化学品的应当持有《外省(市)专用车辆在浙承运危险货物备案证》;

5.1.3运输车辆的资质。具备:(1)机动车辆行驶证;(2)与核准经营范围相一致的《道路运输证》;(3)运输车辆及罐体与行驶证照片一致;(4)《道路运输证》核定载质量与行驶证标注的载质量相一致;

5.1.4驾驶员和押运员的资质。具备:(1)驾驶员驾驶证、《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

资格》;押运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

5.1.5安全警示标志、标讯。运输车辆、罐体必须按照规定安装告示牌和喷涂“易燃”文字及道路运输危险货物标志。

5.1.6专用车辆卫星定位仪配备情况。没有配备卫星定位仪的,应当告知其到就近的登记服务点接受卫星定位仪免费借用服务。

缺少上述任何一种证件和不符合要求的,均不予开具提货单。

5.2运输甲醇的的车辆驾驶人员应按甲醇充装作业的有关安全规定驶人充装作业区,停放在充装作业区划定的黄线内,不准堵塞安全通道。停靠充装台时,应听从甲醇充装站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指挥,车辆与充装台之间要留有安全距离。待充装的车辆与充装中的车辆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5. 3车辆停稳后,驾驶员应将车辆手刹制动,关闭发动机熄火。驾驶员应主动将车辆的钥匙拔下交灌装人员负责将保管至灌装结束。灌装人员应垫好三角木,防止灌装车辆滑动。未经充装站人员同意不得私自开关甲醇阀门进行灌装。

5.4进人甲醇充装作业区相关人员应:

a) 禁止随身携带火种;

b) 关闭随身携带的手机等通讯工具和电子设备;

c) 严禁吸烟;

d) 穿着不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和不带铁钉的工作鞋。

e) 规范戴好安全帽。

5.5进人甲醇充装站的车辆应符合以下条件:

5.5.1运输甲醇的车辆的罐体材料应使用碳素钢或低合金钢。阀门应采用不产生火花的铜或不锈钢材质。

5.5.2运输甲醇的车辆应配备不少于2个灭火器,且灭火器整洁、完好有效。

5.5.3发动机排气装置应采用防火型或在出气口加装排气火花熄灭器,且排气管出口应安装到车身前部,排气火花熄灭器应符合gb13365的规定。

5.5.4罐体及其附加设备的防静电要求应符合gb20300的有关规定。

5.5.5甲醇车辆的罐体与底盘连接应可靠、牢固。

5.5.6运输甲醇的槽罐车应设置呼吸阀和紧急泄放装置,紧急泄放装置的开启压力应不小于罐体设计压力的1.05倍~1.1倍,且不小于0.02mpa。呼吸阀应具有阻火功能。

5.5.7甲醇罐车安全泄放装置、紧急切断装置、导静电装置、液位计、温度计和压力表相关安全附件和承压原件(装卸阀门、快装接头)应符合国家相应标准或行业标准。

5.5.8甲醇罐体安全排放装置应有清晰、永久的标志。

5.5.9槽罐车静电接地装置完好按规范接好导除静电装置。

5.5.10甲醇罐体底部装卸口应设置三道相互独立,且串联的关闭装置,第一道阀门应为紧急切断装置,第二道为外部卸料阀,第三道为在卸料口处设置的盲法兰或类似的装置,且有能意外打开的功能。

5.5.10甲醇罐车扶梯及操作平台护栏应牢固、可靠。

5.5.11甲醇槽车漆色、字样应符合道路运输危险货物标志的规定。

灌装前甲醇充装站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和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对甲醇槽车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缺陷,方可充装。有不符合上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充装。

5.6甲醇槽罐车充装过程中的检查和确认

5.6.1充装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必须两人进行操作。对新投用的充装设备,相关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必须到现场指导,其他人员必须远离充装点。

5.6.2甲醇充装时,应对鹤管(充装臂)、密封件,快速切断阀门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防泄漏。禁止使用软管充装。现场充装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开关阀门应缓慢进行。

5.6.3甲醇充装时,充装操作人员、驾驶员、押运员等相关人员必须在现场,坚守岗位。

5.6.4充装时随时检查罐槽外观有无鼓包、泄漏、压力、温度急剧变化及其它异常现象。严禁超装、混装。液氨装卸时,应注意储罐和槽罐的装载程度,不得超过其核定载质量。严禁超量、超温、超压。

5.6.5甲醇罐车充装时过程中装卸现场、罐车附近15米内严禁烟火,不得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和物品。

5.6.6罐车充装时,每次都要填写充装记录,内容包括:使用单位、充装日期、允许充装量、实际充装量、复称记录,并有充装者、复验者、押运员的签名。卸车记录主要包括生产单位、运输单位,实际载量、运输车辆核定载量。

5.6.7充装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况之一,应立停止充装:

⑴ 雷雨天气或附近有明火。

⑵ 发生罐车部件或充装管道泄漏时。

⑶ 罐车内压力异常。

⑷ 其他不安全因素。

5.7甲醇槽罐车装卸完毕后,应静置15分钟方可拆除静电接地线。驾驶员必须亲自确定汽车罐车与装卸装置的所有连接件已经妥善分离,得到充装岗位人员同意后才准启动车体。如有超装,必须立即妥善处理,否则严禁驶出充装站。

5.8注意事项

5.8.1甲醇罐汽车接地线的连接,应在槽车开盖接入鹤管以前进行,接地线的拆除应在装卸完毕,封闭罐盖以后进行。静电接地线应接在罐车的专用接地端子板上,严禁接在装卸口处。

5.8.2遵循先搭接线后接管,作业后先拆管后拆搭接线的原则;装车鹤位应插到距罐底部不大于0.2m处。甲醇充装始末,管道内流速不得超过1m /s,正常作业流速不宜超过3m/s。

5.8.3罐车装醇作业前后,插入和提起鹤管均应静置2min以上,鹤管应轻提轻放

5.8.4严禁穿带钉子的鞋进入罐区和到贮罐、槽车上去操作。

5.8.5甲醇充装站人员应对进入装卸区域的驾驶员和押运员进行安全教育,向运输单位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6 处罚

6.1违反甲醇充装环节任何一项按照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5.2.8条执行。

6.2发生事故的按照《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的有关条款执行。

7 记录

7.1危险化学品槽罐车查验记录

第6篇 气瓶充装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1、充装站内工作人员要熟悉、掌握各种阀门操作,发现问题要及时维修。

2、加强对电源的管理,站内应用防爆装置。

3、严禁外来人员带火种进入站内,严格登记手续。

4、站内动用明火作业,要请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稳妥措施防范。

5、凡是违反防火安全制度,不听从劝告者给予罚款,情节严重要者报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第7篇 丙烷充装安全管理制度

为搞好公司丙烷充装的生产安全工作,特制订该制度。

1、公司对新招用员工在上岗前必须依次进行公司级、厂级、班组级的安全教育。

2、特种作业人员需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操作,并按照规定时限参加继续培训和复审,延长证书的有效期。

3、对员工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将安全教育寓于生产经营活动之中,人人讲安全、事事讲安全、时时讲安全,做到警钟长鸣,从“要我安全”转为“我要安全”、“我会安全”、“安全在我心中”。

4、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工作,在正常生产的巡检中,安全管理人员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批评违反劳动纪律者。对情节严重者有权停止其作业。对违章施工、检修者,有权下令停工,并按未遂事故进一步追查。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应作好记录,对重大问题还应发出《隐患整改通知书》,按照定措施、定时间、定责任人的“三定”原则限期整改。

第8篇 气瓶充装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教育

1、每位工作人员上岗都应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包括设备安全操作,消防安全知识,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等内容。

2、消防安全人员应经专业的消防安全培训,并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和消防安全部门考核,取得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和消防、安全人员作业证书。

3、制订安全教育计划,工作人员每人每年应获得一次安全教育的培训教育。

4、根据公司情况,适时安排消防灭火演习和特种设备应急救援学习。

二、人员培训教育制度

1、培训教育对象

安全生产培训:全体员工

操作技术培训:全体操作人员

专业技术培训:管理人员、技术人员

2、培训教育内容

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设备操作技能教育与培训。

从业人员职业资料教育与培训。

3、培训教育计划安排:

(1)根据公司安全工作重点和应急预演要求;

(2)根据从业人员职业资格有效期计划安排人员培训、考核;

(3)根据公司工作需要制定人员培训教育计划。

4、培训教育计划执行:由技术负责人负责培训计划制定和实施。

5、各种培训结果均应有记录,执业资格证书应归档管理。

三、安全巡回检查

1、每日巡回检查,值班人员、安全员必须对充装设备、焊接钢瓶、相关机器、管道、充装间、实瓶库的消防安全情况进行巡回检查,巡查内容,火警、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完好,制止一切违章行为。

2、每周巡回检查,安全员必须对生产区的消防安全情况进行巡回检查。巡查内容:消防安全设施,器材是否完好,配备数量是否满足要求。

检查过程中:一经发现隐患,应立即整改,不积患成灾,一时难以整改的,应向总经理报告,提出措施、方案、限期整改。

四、安全生产责任制

1、外来人员未经公司领导批准和操作人员同意,不得进入充装间等关键部位。

2、启动设备要告知有关人员,不准靠近和逗留在转动设备旁边。

3、因设备检修需要动火时要经总经理批准,编制安全方案,落实安全措施,开具动火证后才能动火。

4、各岗位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第9篇 液氨经营充装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液氨经营充装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经营充装液氨,应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取得生产经营充装资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并按规定及时年审,确保资质在有效期内。公司领导负责相关资质办理组织领导工作;生技科相关人员具体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申办和换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办、复审、换证;办公室具体负责营业执照年检审核。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证照也应及时申办。

二、公司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完善充装设施,按照《公司设备管理制度》要求加强管理,认真维护保养检验检修,确保安全可靠。

1、液氨充装应配备专用输氨管线、回收管线、液相管线,设置具备现场和远程紧急切断功能阀门,配备电子衡器进行计量,罐车上方配置水喷淋装置,周围设置回收围堰、回收管道、回收池,岗位配备防护面具、呼吸器等个体防护器材,有防止车辆滑动设施。管线、阀件、仪表、防护器材设置应符合压力容器管道设计规范,符合安全、环保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2、双包机工每班至少巡回检查两次以上,定时、定点、定线检查管线、阀件、仪表,检查其是否完好,发现缺陷隐患及时消除,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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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管线、阀件、仪表带病运行。

3、维修车间建立完善仪器、仪表、设备台帐,并按规定校验,对充装用管必须每半年进行一次水压试验,压力管道、阀件应进行在线检验,水压试验和在线检验应有试验结果记录和实验检验人员签字,填入设备管理挡案。

4、维修车间电器仪表维修人员应经常检查泄漏监测仪器、现场监控探头,防雷防静电设施,保证灵敏可靠。

5、一车间应保管好现场配置的个体防护器材和消防设施,不得挪用损坏,应经常清扫擦拭,保持干净清洁。生技科安全管理人员每周定期检查,确保完好处于备用状态。

三、保持充装场地和车辆进出道路畅通,路面平整,地面程度能够承受车辆重量。

四、公司配备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和设备技术管理人员,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应熟悉相应的法律、法规和工艺流程控制业务,取得主管机关颁发的任职资格证书,压力容器管理及充装人员应经专业培训考核合格,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上岗,对管理人员、充装人员应按公司教育培训制度要求经常进行教育培训,促使其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熟悉安全技能。

五、公司不得向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销售液氨,供销科联系业务时,经办人员应检查客户经营资质、运输许可证、罐车使用证、罐体和钢瓶检验合格证、驾驶员和押运员证,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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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照齐全方可安排开票员开票,通知生产车间充装。供销科应将资质检查情况登记备案,严禁证明资料不齐全,检验检查不合格罐车钢瓶进入现场充装。

六、公司经营销售液氨应向客户提供液氨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标明液氨性质、危害特性,发生意外应急措施,生技科负责编制,生产车间充装后负责向客户提供。

七、液氨分析取样由生技科质检人员负责,取样向轮班调度通报,调度派人配合,取样人员监护取样仪器,配合人员监护取样阀门,取样操作应戴橡皮手套,橡皮围裙,应戴防毒面具,液氨样品的处理应在良好的通风橱柜或通风良好的条件下进行。

八、生产车间负责液氨充装,每次充装操作工应不少于2人,充装过程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好以下关键控制:

1、充装前充装人员应对钢瓶或罐车按照《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禁规程》、《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安全监禁规程》相关规定认真进行检查,检查其安全附件是否完好,检查外观有无缺陷变形损伤,检查容器允许承受压力,检查残留介质,严禁氧或氯气钢瓶一切含铜容器充装液氨,严禁残留介质不祥容器充装,严禁工作压力小于16kg/㎝2容器充装。

2、罐车进入现场前应检查有无防火帽,无防火帽车辆应戴好防火帽进入充装现场,要求驾驶员按照指定路线在指定地点停放,监督驾驶员拉住刹车,车辆熄火,拔出钥匙,充装人员在车后轮下方用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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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块支住,防止车辆滑动,严禁除驾驶员、押运员外其他人员进入充装场地。

3、允许重量充装系数不超过0.52kg/l,充装过程应认真检查氨罐和罐车液位变化,严禁过量充装。

4、2名充装工一人负责管线阀件联接,一人负责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充装,充装人员和驾驶员必须坚守岗位,无驾驶员在场不得充装,充装时要求驾驶员监控罐车接管、阀件、各密封面和罐体液位,充装人员应监控充装管线、阀件、罐车接管、各密封面和液位。

5、遇到雷雨天气,管道设备出现异常工况为危险情况,应立即停止装卸作业,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充装期间附近不得有产生火星和静电的作业,不得使用手机等无线通讯工具。

6、充装过程遇管线泄漏,充装人员、驾驶员应迅速切断氨罐充装调节阀,罐体进出口阀,打开喷淋装置喷淋。出现持续泄漏,应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按照液氨泄漏应急处理办法进行抢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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