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搞好公司丙烷充装的生产安全工作,特制订该制度。
1、公司对新招用员工在上岗前必须依次进行公司级、厂级、班组级的安全教育。
2、特种作业人员需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操作,并按照规定时限参加继续培训和复审,延长证书的有效期。
3、对员工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将安全教育寓于生产经营活动之中,人人讲安全、事事讲安全、时时讲安全,做到警钟长鸣,从“要我安全”转为“我要安全”、“我会安全”、“安全在我心中”。
4、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工作,在正常生产的巡检中,安全管理人员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批评违反劳动纪律者。对情节严重者有权停止其作业。对违章施工、检修者,有权下令停工,并按未遂事故进一步追查。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应作好记录,对重大问题还应发出《隐患整改通知书》,按照定措施、定时间、定责任人的“三定”原则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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