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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管理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12 热度:80

协会管理制度

第1篇 协会管理制度

协会管理制度(一)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泉州师范学院集邮协会是由我校在籍学生自愿组织和参加的具有集邮爱好的学生团体。协会本着为喜爱集邮的同学提供一个交流的平台,提高同学们对集邮的认识,积极学习各种集邮常识,提高自身的科学素养,培养同学们的集邮爱好。通过集邮丰富自己的目的。

第二条 协会利用课余时间开展各种集邮方面的活动,实现会员自我服务、自我发展、自我管理和自我教育自我培养、提高会员的综合素质,为会员服务。协会活动具有集邮特色且要突出思想性、知识性和趣味性,。

第三条 协会接受泉州师院校团委会的领导,在学生会社团联合会的具体指导和管理下开展工作。

第二章 协会工作职责

第四条 协会是为加强对会员的集邮兴趣指导和组织集邮活动管理,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而专设的组织。

第五条 协会职责:

⒈根据会员对集邮不同方面的兴趣与要求,协助并尽量满足会员对集邮知识的求知;

⒉规范协会管理,定期做好协会的组织工作及对各种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统筹;

⒊建立协会档案,记载协会的发展情况和活动开展情况;

⒋定期召开部门负责人例会,检查各部门工作情况,及时指出各部门工作中的不足,并责其限期整改;

⒌管理协会资金并指导和核查资金的使用情况(包括赞助、会费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⒍审查各部门呈报的活动计划、方案和经费预算,对其活动申请进行批复;

⒎协调各部门解决在开展活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⒏根据协会的实际情况经理事会讨论并通过,报校团委批准;

⒐组织开展对部门干部的培训工作;

⒑完成校团委和社团联合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协会组织

第六条 我校在籍学生30人(含30人)以上并具有共同集邮兴趣的爱好者,本着“自愿组织、自愿参加”的原则,经发起人申请,校社团联合会审核,报校团委批准后,而成立的社团。

第七条 协会机构

⒈理事会:设理事15名左右,由正副会长及理事成员组成;

⒉常设部门:秘书部、宣传部、外联部、组织部、编辑部。

第八条 协会理事

⒈协会的理事设置,必须按照校团委的总体要求,本着“负责、敬业、诚实、执行”的原则,科学、合理的设置干部。协会设会长1名、副会长3名、各部正、副部长1名理事若干名,理事总人数不超过18名;

⒉成为协会理事的条件

⑴理事会理事条件

①坚持“负责、敬业、诚实、执行”的原则,遵纪守法,自觉遵守《泉州师院管理制度》及学校的有关规定;

②是协会正式注册会员;

③在同学和会员中有较高威信,愿意为协会发展贡献力量,并具有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④学习成绩良好,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⑵部长条件

①坚持“负责、敬业、诚实、执行”的原则,遵纪守法,自觉遵守《泉州师院管理制度》及学校的有关规定;

②是协会正式注册会员;

③有适应协会工作需要的志趣、爱好和专长,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④学习成绩良好,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⒊协会全体理事应在理事会监督指导下,通过召开本协会全体会员大会,采用差 额选举方式,产生新一届协会理事。经校社团联合会审核,报校团委审批后有效。理事任期原则上为一年,不得自行更换;

⒋协会的会长和副会长,由新一届协会全体理事进行民主选举,按得票多少选出;

⒌协会理事作为团学干部体系的一部分,必须自觉接受校团委、学生会的领导,并积极参加其组织开展的一切活动;

⒍每个学期开学后2周内,各部门必须统一将本部门前一学期的成绩总结和本学期的工作计划以书面形式报理事会;

⒎协会负责人(含部门负责人)必须按时参加由校社团联合会召开的各社团负责人例会,无故缺席3次以上者,取消其年度评优资格;

⒏协会理事换届改选之前,应事先向校社团联合会提出书面申请和说明,经校团委批准后方可进行干部换届改选工作;

⒐换届改选工作完毕后1周内,新会长必须向校社团联合会递交本社团换届改选详细情况,其中包括部门、理事的设置和工作计划等;

⒑如遇理事任期未满辞职、理事被免职等特殊情况,可由协会主要负责人在广泛征求其他理事意见的基础上,提名代理人选,报校社团联合会审核,校团委批准后,作为协会的代理理事。

第九条 协会纳新制度

⒈协会每年开展1次纳新活动。新生入学后1个月内,协会必须根据校社团联合会制定的招新计划,在校社团联合会的监督、指导下,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统一开展招新工作,也可自行开展招新活动;

⒉协会招新时,收取会员的会费标准为10~20元,具体金额由协会自定。收取会费时应向会员开据盖有协会公章的统一收据;

⒊部分新会员可免交会费(特殊情况);

⒋招新工作结束后1周内,协会应向校社团联合会上报招新确切人数;

⒌协会须在招新工作结束后3周内召开协会全体会员大会(新老会员见面会)。由负责人对上学期工作做总结报告、公布经费收支情况、本学期工作计划等。

第十条 会员注册制度

⒈会员入会必须进行注册,注册有效期为1年;

⒉新会员入会时,须填写《泉州师院社团成员登记表》,经协会批准后,成为正式会员。新会员入会的具体条件由协会自定;

⒊老会员需在招新工作期间进行登记注册,按照会员优惠的标准缴纳会费。如未按时缴纳会费,将取消其会员资格。

第十一条 协会经校社团联合会批准,可制作会员证。会员证必须加盖校团委公章。会员证只能作为证明会员身份及参加协会活动时使用,不能另作他用。

第四章 协会活动

第十二条 协会活动必须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和会员的兴趣培养、发展目标开展文化娱乐、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学艺术等活动。

⒈协会每学期必须开展活动5次(含5次)以上;

⒉协会必须在学期末将本学期工作总结、自筹资金(包括会员所交会费、其它资助或赞助等)使用详细情况及有关票证报校社团联合会。经费收支账目表须合理规范,条理清晰、明确。

第十三条 协会举行全院性的活动、协会内重要活动、聘请校外人员来校讲学、做报告等,事先必须填写《泉州师院大学生社团活动申请表》(一式三份,一份送交校团委,一份存社团联合会,一份留存),经校社团联合会审核,校团委批准后,方可开展活动。

第十四条 协会的活动,内部应有详细记录,活动结束后要在1周内完成宣传报道工作(网站)。已发布的报道,需报校社团联合会备案。

第十五条 为进一步活跃协会活动,扩大协会在学生中的影响,协会根据校团委的总体布置及自身特点开展活动。

第五章 协会经费

第十六条 提倡协会自筹活动经费。协会可根据其提出的活动计划及经费预算,提交校团委及校社团联合会审批。活动结束后1周内,必须将相关票据交校团委或社团联合会冲账。

第十七条 协会所有资金,应如实上交秘书部,由秘书部专人管理,每学期必须在本协会内公布经费收支情况。

第十八条 理事会将不定期抽查秘书部财务管理情况,对于财务管理混乱的情况,协会将追究秘书部及财务管理人员的责任。

第十九条 协会的会费,必须用于本协会开展活动和购买固定资产,不得用作他用。

第六章 协会物品管理

第二十二条 协会须做好档案建设工作,对需存档材料(包括协会章程、会员名单、工作计划和总结、经费收支账目表、协会报刊杂志等)进行规范化管理。

第二十一条 协会成员必须爱护协会的一切物品。

第二十二条 协会固定资产(包括社团所购买的一切耐用品和消耗品)要做好妥善的保管和详细的登记,填写《泉州师范学院集邮固定资产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存档案库,一份留存),定期做好清查工作。

第二十三条 协会换届改选工作完成后1周内,新老会长必须在理事会的监督下,按资产登记清单将原社团所有档案、物品、会议记录等进行移交。

第七章 协会顾问及指导老师

第二十四条 协会聘请顾问若干名和指导老师1名。注:顾问以集邮家为主,指导老师原则上以我校教师为主。

第二十五条 协会聘请顾问及指导老师须填写《泉州师范学院集邮协会聘请顾问及指导老师审批表》(一式两份,一份存社团联合会,一份留存),经校团委审批后统一颁发聘书。

第二十六条 协会顾问及指导老师须履行下列职责:

⒈对协会的发展方向进行宏观指导;

⒉对协会本学期的工作计划进行审核并提出指导性意见;

⒊参加协会组织的大型活动,并对活动的开展进行具体指导;

⒋对协会干部进行定期培训。

第二十七条 协会指导老师因特殊情况离任,不能继续履行其职责。协会须向社团联合会提出书面申请,由校社团联合会负责报请校团委配备与协会特色相符的指导老师。

第二十八条 协会指导老师由校团委负责考核,对于未履行相应职责的教师将不予以续聘。

第八章 奖 惩

第二十九条 为鼓励先进,调动协会干部和会员的工作积极性,每学年将根据校团委的规定评选出优秀社团、优秀社团干部和优秀会员,并颁发证书。

第三十条 对优秀社团及优秀个人的奖励视其具体情况进行通报表扬,并存入社团联合会及协会档案。

第三十一条 协会干部将按《泉州师范学院学生管理手册》的规定给予奖励和德育加分。

第三十二条 协会会员将按理事会考评的推荐依据给予物质奖励和协会内部制定的荣誉证书。

第三十三条 协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理事会讨论,校社团联合会通过,可对协会成员进行调整或辞退:

1组织纪律观念涣散,连续3次不参加活动;

2进行与协会章程、宗旨、活动范围不符,或与学生身份不符的活动且不服从管理;

3有违法乱纪行为。

第三十四条 对于违反《泉州师范学院集邮协会管理制度》的会员,协会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改正,或追究其责任。

第三十五条 本《管理制度》中所规定的办事程序和要求,各部门负责人必须严格遵守。如每学期违反相应的规定达3次者,将取消部门负责人的评优资格。

第三十六条 各项奖惩措施,由社团联合会根据本《管理制度》对协会进行严格考核。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本《管理制度》解释权归共青团泉州师范学院团委会

协会管理制度(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百色学院企业管理协会的工作及各项活动的正常开展,保障协会和谐健康发展,依据协会章程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百色学院企业管理协会在册会员。

第三条 本管理制度由协会办公室执行考核,并接受各部门及会员监督和意见反馈。

第四条 本管理制度实行加减分制度。会员的基础分是10分,理事会干部的基础分是10分。理事会干部的分数被扣减完的,对其开除协会内职务;会员的分数被扣减完的,报理事会对其予以开除。为协会积极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及建议等等的贡献者,对其进行加分。个人加分不累计纳入基础分,但可作为个人评优、晋升等的依据。加到一定分数的会员者前列,作为协会干部候补或储备干部。

第五条 本管理制度的考核结果每月在协会内进行公布。各部门、会员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在结果公布三天内向协会办公室进行申诉。

第二章 理事会干部、会员扣减分管理制度

第六条 本协会会长要定期主持召开理事会会议,检查会员大会、理事会决议落实情况。给协会造成重大影响或违背发展方向的,经理事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予以罢免。

第七条 办公室要主持日常工作,协助会长及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并处理其它工作。不得力者,给予警告处分;严重者开除协会内职务。

第八条 办公室要将理事会会议内容及时向因其他原因未出席会议的干部汇报。未汇报造成相关工作延误或未完成的,追究办公室负责人和相关干部责任,并对其扣减2分。

第九条 办公室于每个月月底要写协会工作总结,一式两份,并将其中一份呈报学院团委社团部。未写工作总结且不呈报的,追究相关干部责任,并对其扣减0。3分。

第十条 各部门于每个月月底要写本部门工作总结,并上交办公室。(www.)未写工作总结且不上交的,追究该部门负责人和相关干部责任,并对其扣减0。2分。

第十一条 办公室在理事会会议上要做好会议记录,并对会议的相关工作进行执行监督。未作会议记录,且没有对会议的相关工作进行执行监督的,追究办公室负责人和相关干部责任,并对办公室负责人扣减2分,相关干部扣减1分。

第十二条 公关策划部对协会的宣传用具(如:宣传板、宣传纸、颜料、胶布、胶水等)要定期检查、维护,集中管理。造成宣传用具损失的,待查明原由后追究相关人员和相关干部责任,并对其扣减1分。

第十三条 公关策划部要及时发布协会的重大新闻、决定、通知、喜讯等。未做好宣传工作者扣减0。1分。

第十四条 公关策划部要做好新闻宣传报道工作。对未要做好新闻宣传报道工作的相关责任人扣减0。1分。

第十五条 企业管理部组织会员要积极开展学习、交流企业现代化先进管理知识活动。未组织开展好相关活动的追究该部门负责人责任,并对其扣减2分。

第十六条 社会实践部要联系企业事业单位实践项目,组织会员参与实践,提高动手能力。不得力者,追究该部门负责人或相关干部责任,并对其扣减2分。

第十七条 社会实践部要收集企业招聘信息、管理信息、文化信息,与会员分享、学习。不得力者,追究该部门责任人或相关干部责任,并对其扣减0。5分。

第十八条 在会议、规定工作时间等期间内请假的,理事会干部每次扣减0。5分,会员0。4分。

第十九条 理事会会议上,出席干部要佩带协会徽章。未佩带者扣减0。3分。

第二十条 理事会会议上,未经请假缺席干部扣减3分。

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会议上,出席者迟到的扣减0。5。

第二十二条 理事会会议上,出席者要严谨、严肃、安静、有序,认真做会议记录。违者扣减0。3分。

第二十三条 理事会干部、会员要认真配合、协调各部门工作,服从调配,服从安排,违者,经查核实每人每次扣减2分。因不服从调配、安排工作,导致工作延误或无法开展的,理事会干部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特别严重者开除协会内职务。会员给予警告处分,严重者开除会员资格。

第二十四条 理事会干部、会员在各场合不得肆意散布、诽谤、诋毁协会,发布有损协会形象的信息,违者,理事会干部给予开除协会内职务,并开除其会员资格。会员给予开除会员资格。

第二十五条 理事会干部、会员不得利用职务或工作之机无故私用、挪用协会资金或资产,违反者,理事会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并扣减5分。会员给予警告处分,并扣减5分。

第二十六条 违反学院纪律,受学院记过或处分的理事会干部、会员扣减4分。

第二十七条 会员大会上,无故缺席者,理事会干部的扣减3分。会员的扣减2分。

第二十八条 会员大会上,无故迟到者,理事会干部的扣减0。5分。会员的扣减0。4分。

第二十九条 会员大会上,出席者要严谨、严肃、安静、有序,认真做会议记录。违者,理事会干部扣减0。3分,会员扣减0。2分。

第三章 理事会干部、会员加分管理制度

第三十条 代表协会,为协会发展参加校内外比赛、活动的理事会干部、会员加0。5分,获取好成绩者加1分,夺冠者加3分。

第三十一条 为协会拉到赞助者,每人每次按照所拉得的赞助金额的20%给予提成,并加5分。

第三十二条 为协会与校外企事业单位建立友好合作关系者,加2分。

第三十三条 组织会员到企事业单位学习、参观、调研的,每人每次加3分。

第三十四条 按时、保质完成委派工作任务的理事会干部、会员,每人每次加1分。

第三十五条 为协会提出合理化、建设性意见和建议者,加0。2分。具有建设性意见或建议经采纳的,加0。5分。

第三十六条 为协会成功策划且实施的活动,加2分。

第三十七条 为协会积极工作者,加0。2~3分。

第三十八条 其他酌情加0。1~2分。

第四章 管理制度修改程序

第三十九条 对本管理制度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大会审议。

第四十条 本协会修改的此管理制度,须在会员大会通过后十五后生效。

第五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本管理制度解释权属企业管理协会的理事会。

第四十二条 本管理制度于**年10月20日开始实施。

协会管理制度(三)

总则 :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音乐爱好者协会的管理机制,促进校园文化繁荣,协助校团委做好精神文明建设,依照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音乐爱好者协会是湖南石化职院院团委的一个分支机构,一切活动接受院团委的监管和指导;

第三条:湖南石化职院音乐爱好者协会是湖南石化职院社团联合会中的一员,有履行湖南石化职院学生团体暂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一切活动接受社团联合会的监督和指导;

第四条:音乐爱好者协会任务是协助院团委做好学生管理工作,负责对我们进行组织和管理;

第五条:音乐爱好者协会的宗旨是:引导会员以一种高雅健康、睿智时尚的生活态度投身于校园文化,传递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

组织:

第六条:音乐爱好者协会处理日常事务的常设机构是理事会,设正副会长各一名;

第七条:会长是本社团的策划者和组织者,同时也是具体事务的管理者;

第八条:会长应切实负责起组织活动、管理本社团的职责,并经常向社团联合会汇报工作;

第九条:副会长协助会长进行工作,会长外出或有公务时,副会长履行负责人职责;

第十条:理事会会议每月至少应召开一次,由会长主持,各常委享有表决权,少数服从多数,会长有一票否决权;

第十一条:协会每学期至少演出一次专场,每学年上学期必须举办新生汇报专场;

第十二条:协会活动开展运作时由理事会实际情况决定;

活动:

第十三条:音乐爱好者协会是文化艺术类学生团体,开展的活动必须围绕社团宗旨和艺术两大主题,在三分之二会员要求的情况下,也可以在不违反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开展一些符合大学生身心的文娱活动;

第十四条:协会开展活动以教学为主,并大量进行会员之间的交流为主要内容;

第十五条:协会的每一位成员在每次活动中应认真学习,做好学习笔记,并在课余积极练习;

第十六条:协会办公室在开展活动时须做好详细记录;

会员权利与义务:

第十七条:会员须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努力学习,团结同学,积极向上,遵纪守法;

第十八条:会员须热爱音乐,热爱艺术,热爱表演,热爱协会;

第十九条:任何爱好音乐的湖南石化职院在籍学生均有成为本协会成员的权利(在招新开始一个月内报到);

第二十条:会员享有参加吉他练习小组、乐队演出观摩等其他协会组织的各类活动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会员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享有在会员大会上被选举为理事会负责人的权利,享有选举其他成员为中心负责人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会员享有对协会内日常运作的知情权和质询权;

第二十三条:会员享有发表意见,提出建议、批评和申诉的权利,有要求有关部门五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或改正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会员享有退出本协会的权利。但必须提交书面申请,经团委批准、理事会讨论同意后,方可退出本协会;

第二十五条:会员有遵守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和团章的义务;

第二十六条:会员有完成接受理事会成员下达工作的义务;

第二十七条:会员有服从组织的安排,团结广大会员的义务;

第二十八条:会员有积极参与协会内活动和建设,努力提高自身表演水平和艺术修养的义务;

第二十九条:会员有推荐优秀人才,反映团内不良现象和不正之风,时刻维护本协会良好形象的义务;

第三十条: 会员有参加本协会召开全员大会、专场演出及练琴小组歌唱小组的义务;

第三十一条:所有成员均有按时参加活动的义务,若因故不能参加活动的,必须在活动前向相关负责人(理事会)请假;

第三十二条:音乐爱好者协会有义务为院团委做宣传活动;

会员的奖惩制度:

第三十三条:协会每学期举办一次颁奖典礼,对给予表彰,表彰形式求新求变;

第三十四条:理事会每年将选拔一批优秀成员来组建乐队,以示鼓励。具体方案由理事会在公开、公正情况下协商确定;

第三十五条:在本协会理事会工作一年及一年以上者颁发聘书。工作突出者可向学校推荐授予“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社团干部”等荣誉称号;

第三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调查取证,广泛征求全体会员意见,上报理事会集体讨,视情节轻重给以取消一至四周在协会参加活动的权利:

(一)对影响协会正常工作和演出活动者;

(二)有攻击本协会的言论和行为,以及组织和煽动闹事,破坏协会正常工作者;

(三)在招新过程中,徇私舞弊招收者;

(四)在彩排过程中,无故不参加彩排,从而耽误彩排、演出进度者;

第三十七条:无故不参加协会会议,累计三次者,取消其在理事会的一切权利。请假三次按一次缺席计;但在第三次前连续三次按时到会者将抵消前一次缺席;

第三十八条:无故罢演或无正当理由拒演,或唆使他人罢演、拒演者给予除名;

第三十九条: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准而不参加活动者,一律作缺勤处理,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口头批评或通报批评;

第四十条:每次活动迟到 30 分钟以上作旷到论处,两次旷到作缺勤一次处理,缺勤一次作口头批评,三次及三次以上的均作自动退出处理;

第四十一条: 违反国家法令、法律、法规、条例,被追究刑事责任者给予除名;

第四十二条: 取消学期内在协会内任职的权利的决定,须由理事会全体通过,团长宣布方才生效;

第四十三条: 本规定没有列举的违纪行为,确应给予处分的,可比照相近条款推定处理;

协会财务管理制度

第四十四条:本协会的经费来源以院团委拨款为主,社会赞助为辅。协会实行财务统一管理,各项收支都纳入秘书长的管辖范围;

第四十五条:本协会的财务工作由秘书长具体负责。秘书长独立管理帐本,凡财务收支状况(额度、时间、事项及经手人等)须明确,真实记录在册,同时须附有书面凭证(有水印、财务专用章)方可予以报销;

第四十六条: 实行财务公开制度,每次活动后的总结会上须向理事会报告财务收支状况并随时接受常委和团员的监督与质询;

附则:

第四十七条:对于本制度包涵的内容以本制度为标准,对于本制度中没有包涵的内容由音乐爱好者协会理事会讨论的结果为标准;

第四十八条:本制度由音乐爱好者协会负责解释。

社团联合会音乐爱好者协会

第2篇 厨师协会管理制度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讨论决定本会工作的方针和任务。

(三)选举和罢免理事。

(四)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五)通过理事会的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报告。

(六)决定终止事宜。

(七)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会员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员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会员大会每届三年,因特殊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十七条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大会。

(四)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向会员大会提交年度工作计划和财务预算情况。

(六)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七)决定设立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八)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九)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十)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第十九条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理事会每季度或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以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一、三、六、七、八、九、十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第二十二条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条常务理事会至少每月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四条本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五条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构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六条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三年。【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七条本会会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因特殊情况,需由副会长或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应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担任。

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会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条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

(二)检查会议大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二十九条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

务理事会决定。

(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3篇 x跆拳道协会管理规章制度

为了你我能更好的修练跆拳道运动,与你共同享受成功的挑战,本着互尊、互敬、友爱的尚武精神,同 时使自己得到更好的锻炼,请你遵守本协会的各项规章制度,争取做一名合格的,优秀的学员,本协会规章制度如下:

一:遵守跆拳道“以礼始,以礼终”的训练宗旨。

二:学员开始训练时,以端正姿势依次向教练、会长敬礼。最后学员间相互敬礼。

三:学员必须身着跆拳道服训练,并严格遵守训练时间,不许迟到、早退、旷课。

四:训练期间,不得打电话,听电话,同时注意语言文明。

五:注意场地卫生,训练期间不得抽烟、吃零食、乱扔果皮纸屑。

六:学员在训练过程中须自始至终保持精神饱满,气合响亮,训练时严格按教练或负责人的指令去训练。

七:训练过程中学员应做到相互尊敬、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相互保护、共同进步,不可以大欺小,以高欺低。

八:如果在当天的训练时间里,学员有任务或要做班级任务、上课不能来训练必须向会长或教练请假,任务完成后应马上归队训练。

九:凡本协会的学员当中有打架,挑衅闹事等恶劣行为者,一经发现将作出开除。

十:训练期间,若有训练态度极端不认真,纪律特别散漫的学员,经教练或会长多次教育仍不改者,将作出开除处理。

十一:训练时间``````````````````````````````不可迟到,有事不能来训练的要提前向教练或会长请假,迟到者依情节给于体质惩罚,无特殊原因五次不参加训练的开除处理。

希望所有的学员能严格遵守本协会的各项规章制度争取以自己的优良品质作先锋,同时祝愿所有学员能在本协会得到更好的发展。

第4篇 书法协会管理制度汇编

书法协会管理制度汇编

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书法协会理事会 编印

二0一四年三月一日(第二版)

目 录

第一部分 有关书法协会的基本情况

1、书法协会简介……1

2、书法协会宗旨……1

3、书法协会会训……1

4、书法协会社团编号及类型……1

5、书法协会指导单位……1

第二部分 组织机构

1、 总则……1

2、书法协会干部职责……2

a、会长……2

b、常务理事会……2

c、副会长……2

d、财务部……2

e、秘书部……2

f、策划部……2

g、宣传部……2

h、组织部……2

i、外联部……3

第三部分 书法协会管理制度

1、总则……3

1、会员……3

3、 会员的权力……4

4、 会员的义务……4

5、 会员的奖励制度……4

6、 会员的惩罚制度……5

7、 干部的奖励制度……6

8、 干部的惩罚制度……6

第四部分 书法协会财务管理制度……6

第五部分 书法协会常规活动的举办……7

第六部分 附则……7

有关书法协会的基本情况

第一章 书法协会简介

书法协会成立于2005年10月,是陇南师专美术系指导管理下的文娱类社团,自成立以来,以展示中国书法魅力,提高当代大学生的艺术修养为宗旨。营造校园书法气氛为本质,在陇师校园里树立了良好的形象,书法协会举办了一系列书法展及书法临帖大赛。邀请了校内外的专业指导老师指点授课,开展讲座,以及会员间的互助观摩活动提高了会员的书法水平,培养了一批书法爱好者。

第二章 书法协会宗旨

展示中国书法魅力,提高当代大学生的艺术修养

第三章 书法协会会训

挥毫泼墨 风骨洒脱; 笔墨流转 神韵自现;

借古开今 厚积而发; 以书会友 以技载道。

第四章 书法协会社团编号及社团类型

第一条 社团编号:stw0506

第二条 社团类型:文娱类

第五章 指 导 单 位

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美术系

组 织 机 构

第一章 总 则

本社团由陇南师专美术系主管,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对各项活动进行讨论、决定。日常事务由会长、常务委员进行管理决定。

第二章 书法协会干部职责

第三条 会长:负责制定每学期工作计划,领导协调各部工作,监督活动的开展及实施,对全社负责。任期一年或两年(最多两年)。

第四条 常务委员会:负责讨论、决定各项日常事务,对会长、各部长进行工作监督。任期一年或两年(最多两年)。

第五条 副会长:协助会长做好各部的协调及分管工作,保证活动的正常开展和评优工作。任期一年。

第六条 财务部:管理社团所有经费,并隔时对理事会及会员 汇报开支情况。任期一年。

第七条 秘书部:做好每次会议记录,并负责会员注册。任期 一年。

第八条 策划部:做好每次的活动策划(提前一周做好)、活 动 总结(最迟活动结束后两天,必须附活动剪影)、学期总结、学年总结。任期一年。

第九条 宣传部:主要负责每次活动的宣传(展板、通知、 海 报、横幅等)。任期一年。

第十条 组织部:组织好每次活动场所,并做好干部、会员的 考勤工作(隔时向理事会及会员汇报出勤情况)。任期一年。

第十一条 外联部:负责联系指导教师以及联系其它社团,并负责活动报名统计。任期一年。

书法协会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十二条 本着为广大学生服务的原则。

第十三条 为确保各项活动的正常有序展开。

第十四条 为了营造校园书法气氛,在陇师校园里树立了良好的形象。

第十五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书法协会的管理制度,繁荣校园文化生活,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

第十六条 书法协会所有成员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以及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书法协会的有关规定。

第十七条 书法协会所有成员应当是具有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学籍的学生。

第二章 会 员

第十八条 凡正式取得我校学籍的各系(部)学生,承认书法协会章程,上交相关申请材料者,均可申请加入书法协会。

第十九条 会员须遵守国家法律,遵守陇南师专各项管理规定,不得假借我社团名义做出违反国家法律的事件。

第二十条 会员是我社团各项工作的动力所在,调动会员积极有序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是我社团锻炼会员能力的主要目标。

第三章 会员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有参与书法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权。

第二十二条 有对各项活动具有建议、批评、监督权。

第二十三条 有参加书法协会职务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二十四条 有代表书法协会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权。

第二十五条 有享受学期(学年)评优权。

第二十六条 有监督书法协会财务开支情况的权利。

第四章 会员的义务

第二十七条 遵守《高校学生管理制度》及遵守《陇南师专书法协会管理制度》。

第二十八条 要为书法协会的发展出谋划策,积极发挥自己的特长。

第二十九条 要有集体意识及团体精神,努力争取和维护社团荣誉。

第三十条 积极踊跃地参加社内活动,服从社团安排,认真完成社团安排的工作。

第三十一条 凡社团举办活动或召开会议,不得无故缺勤,有事须向社团请假,以免影响活动的正常举行。

第三十二条 会员每学期开学必须到书法协会统一注册。

第五章 会员的奖励制度

对书法协会有贡献者,活动积极者。

第三十三条 每学期举办一次颁奖典礼,对社团有贡献者,活动积极者给予表彰。

第三十四条 工作突出者可向学校推荐授予“优秀积极分子”荣誉称号。

第三十五条 每次会议及培训全勤者学分评定时可奖励2分。

第六章 会员的惩罚制度

第三十六条 有攻击本社团的言论和行为,以及组织和煽动闹事,破坏社团正常工作者,取消学期社团评优资格。

第三十七条 在纳新过程中,徇私舞弊招收者,取消学期社团评优资格。

第三十八条 在举办活动过程中,因个人原因,耽误进度者,取消学期社团评优资格。

第三十九条 故意不参加社团会议、活动,累计三次者(包括三次),取消本学期社团评优资格,请假三次按缺勤一次计,但在第三次前连续三次按时出勤者,将抵消前一次缺勤,并且减1.5分。

第四十条 视情节严重者给予取消某些权利(须有理事会全体通过,社长宣布方才生效),并且减2分。

第四十一条 违反国家法令、法律、法规、条例,被追究刑事责任者给予除名(会长须办理会手续,盖书法协会会章方才生效)。

第七章 干部的奖励制度

第四十二条 每学期举办一次颁奖典礼,对社团有贡献者,活动积极者给予表彰。

第四十三条 工作突出者可向学校推荐授予“优秀社团干部”荣誉称号。

第四十四条 每次会议及培训全勤者学分评定时可奖励3分。

第八章 干部的惩罚制度

第四十五条 有攻击本社团的言论和行为,以及组织和煽动闹事,破坏社团正常工作者,取消学期社团评优资格。

第四十六条 在纳新过程中,徇私舞弊招收者,取消学期社团评优资格。

第四十七条 在举办活动过程中,因个人原因,耽误进度者,取消学期社团评优资格。

第四十八条 故意不参加社团会议、活动,累计三次者(包括三次),取消本学期社团评优资格,请假三次按缺勤一次计,并且减2分。

第四十九条 视情节严重者给予取消某些权利(须有理事会全体通过,社长宣布方才生效),并且减3分。

第五十条 违反国家法令、法律、法规、条例,被追究刑事责任者给予除名(会长须办理会手续,盖书法协会会章方才生效)。

书法协会财务管理制度

第五十一条 本社团的经费来源以会员纳新收入为主,校团委的拨款、指导单位的拨款、社会赞助为辅,社团实行财务统一管理,各项收支都纳入财务部的管辖范围。

第五十二条 本社团的财务工作由财务部具体负责,财务部部长独立管理账本,凡财务收支状况(款额、时间、事项等)须明确,真实记录在册,同时须附有书面凭证(必须有专用章、水印)方可予以报销。

第五十三条 实行财务公开制度,每次活动后的总结会上须向理事会及会员汇报财务开支状况,并随时接受理事会及会员的质询与监督。

书法协会常规活动的举办

第五十四条 每周必须对会员进行培训。

第五十五条 每学期必须对会员进行两次考察。

第五十六条 每年3月中旬--下旬必须面向全校举办“西狭杯”临帖大赛。(报名费3元/人)

第五十七条 每年11月上旬--中旬必须面向全校举办“西狭汉风”临帖大赛。(报名费2元/人)

附 则

第五十八条 本制度经指导单位、书法协会理事会联合颁布。

第五十九条 本制度暂试行两年,根据运行情况将作出适当修改,在试行期间,其效力与正式文件等同。

第六十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书法协会理事会。

第六十一条 书法协会下届理事会可以聘请上届理事会成员为本届常务理事会,聘期一年。

第六十二条 本制度自2014年3月1日起生效。

修 订 后 记

书法协会是以展示中国书法魅力,提高当代大学生的艺术修养为宗旨,营造校园书法气氛为本质的文娱类社团。

书法协会经过八年来的发展,会员数量和规模在逐年上涨。为了进一步加强对书法协会的管理,提高管理的科学化水平,发挥书法协会繁荣陇师校园文化、促进人才成长中的积极作用,我们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有益的实践,并取得了成果。

我们这次对《陇南师专书法协会管理制度》进行修订,主要体现两个方面:一是对原有的一些管理制度根据运行情况进行了适当的调整;二是收录一些新制定的管理制度,这次修订是集体的智慧,更是广大干部、会员工作实践的结晶。在此,我们也向历届的干部、会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书法协会在发展,管理制度也需要不断完善,我们希望以后的干部、会员根据社团发展的需要,不断完善社团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也希望广大书法协会干部、会员在社团管理制度的完善上不断贡献自己的青春智慧。

第八届书法协会理事会

二0一四年三月一日

第5篇 青协会管理制度书

一、总则:

﹙一﹚为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青协会管理机制,促进和保障本协会积极健康的发展,繁荣校园文化生活,促进学院精神文明建设,特制定本章程。

﹙二﹚本章程所称青年志愿者协会,是指由学院在校学生基于共同的目的而自愿组成,在本协会登记注册,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学生组织。

﹙三﹚本协会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必须遵守湖北工业大学商贸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祖国的统一和民族团结,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合法权利,不得扰乱校园正常学习生活环境,损害校园精神文明道德。﹙四﹚本协会的基本任务:

1、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服务社会、完善自我为根本宗旨。

2、按照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要求,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公益活动,服务社会和凝聚同学。

﹙五﹚本协会由院团委学生会具体负责管理登记、监督考核及管理工作。本章程主要针对院协会的管理,院青协在院团委学生会的领导下进行日常工作管理。

二、青协招会员、注册:

﹙一﹚协会的招员活动在院团委学生会的安排管理下,统一的时间和地点进行。

﹙二﹚本协会按《新会员注册登记表》对新会员的资料做好登记。﹙三﹚招员工作结束后,本协会须尽快组织新会员召开会员大会。﹙四﹚本协会每年应对会员注册一次。

﹙五﹚其他部门会不允许面向全校学生招收会员。

三、青协组织机构:

﹙一﹚会员大会由本协会全体会员组成,会员大会是本协会的最高权利机构,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行使职权。

﹙二﹚会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听取并审议协会负责人的工作报告;

讨论决定协会重大活动事项;

修改协会章程;

监督协会财务活动;

决定和监督协会的其他重大活动。

﹙三﹚本协会会员大会至少每学期召开一次,并将大会决议及时报团委学生会备案。

﹙四﹚会员大会做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会员半数以上通过;对协会变更、注销和修改章程做出决议,必须经出席大会会员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会员大会必须有协会全体会员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为有效。

﹙五﹚本协会负责人主要指会长,副会长及各部门部长,本协会负责人由本协会以及团委通过选举产生,,并由原团委负责人将其上交给院团委学生会审查通过。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担任或继续担任本协会负责人:在校期间曾经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曾因违反有关规定被撤职或协会被宣布解散,而应当承担主要责任的;

加入本协会不足一学期的;

因其他原因不宜担任协会负责人的。

四、青协干部规定:

﹙一﹚考勤制度:

1、协会每周定期召开工作人员例会,会上总结前一周工作情况,并制定未来一周工作计划,每周工作人员需准时到会,凡无故迟到三次者,记旷会一次,并在例会上点名批评,无故旷会三次者取消其年终评优资格,并在例会上做自我检讨。

2、部门应认真做好例会记录,交由团委学生会存档。﹙二﹚请假制度:

1、凡有特殊情况不能到会者需递交请假条予相关负责人,情况属实,负责人批准后,请假者方可离开,若情况不实,一经查证,记旷

会两次,并点名批评警告。

2、请假需提前提交,事后报告者一律记旷会一次

3、请假未经批准私自离开者,记旷会一次,并点名批评警告﹙三﹚日常活动制度。

1、各部门需积极配合负责人的工作,遵从负责人的工作安排。若接受的任务无故位未准时完成,则在例会上点名批评警告,两次警告记过一次,记过三次取消年终评优资格

2、协会开展的活动,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积极参与,对工作有好的想法或建议可向各部门部长或协会负责人提出。一经采纳在例会上予以表扬,长记录成为年终评优参考。

3、策划小组,秘书小组和宣传小组需分工协作,各司其职,明确各自的责任,同时需互相帮助,共同协作完成协会平时工作及活动.

4、协会负责人需定期做工作小结,对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做客观评价,秘书处负责记录,作为年终评优参考

5、院团委学生会批准,本协会有权对不称职的负责人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

五、青协活动:

﹙一﹚本协会应在宪法、法律和校纪校范围内活动,不得从事与本协会宗旨无关的活动。

﹙二﹚学期初院青协应向团委学生会提交学期工作计划,并严格执行申请.审批,通过方可开展,活动的开展应做到有计划.有目的,必须围绕这协会的宗旨和特色开展活动。

﹙三﹚协会的报告、通知、启事等,应当张贴在指定或许可的地点(青协宣传板),不得随意张贴海报或标语。

﹙四﹚协会在活动开展完后,必须写活动总结交到秘书小组备案。﹙五﹚本协会为非盈利性组织,原则上不得进行任何以盈利为目的的纯商业性活动。

﹙六﹚协会若违反学校的相关规定,团委学生会有权将其经费冻结,限期整改。

六、青协经费筹集和管理:

﹙一﹚本协会经费主要靠协会本身自筹,本协会每学年初必须召开会员大会报告工作计划及经费预算,经会员大会批准后向社员征收会费,其他时间不得另行收取。社员交纳会费后,用于社团活动的开展。

﹙二﹚赞助项目须遵守学校规定,以不与学校利益相冲突,不损害学校形象,不扰乱学校正常学习、生活环境为准则。相关赞助必须签订赞助协议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合同)报秘书小组备案并报院团委学生会审查批准后方可生效。

﹙三﹚本协会设专人负责社团财务,原则上协会会长不得兼任财务负责人。社协会报帐须持正规发票由经手人、财务负责人和会长三

方签字,写明用途后,方可报帐。院团委学生会将不定期对协会的财务进行核查。

﹙四﹚本协会财务负责人对协会经费收支管理应做到收支记帐、帐目清楚,并定期向全体会员公布。对于协会帐目不清及财务收支情况未能在协会内部公布的,协会将按相关条例查处。

﹙五﹚本协会换届时须作协会财务交接,财务交接情况在社协会换届结果报告中一并上交院团委核查备案。

﹙六﹚对于本协会影响较大、反应较好、有利于学风校风建设的活动,学校将在经费上予以支持。

七、附则:

﹙一﹚本章程自发布日起施行。

﹙二﹚未经上级批准,在捐款活动中不得收取现金。

第6篇 英语协会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本协会的活动,维护协会会员的利益,更好的发挥协会的作用,激发学生学习英语的兴趣,提高综合运用英语的能力,根据学校管理条例,特制定此制度。

总则

英语协会是在团委领导和管理下的以英语为主的社团组织,是为广大同学提供学习英语、展现自我的平台,协会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第一章组织机构及其管理

第一条:协会会长是由全体机构成员选举产生,任期一年,连任不超过两年。协会会长必须本着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宗旨,工作认真负责,且具备领导能力。

第二条:协会内部组成理事会。下设理事部(协助会长对协会进行管理,负责到团委给老师签名所要播放的通知交给广播站)。口语部(组织会员定期在老师的带领下锻炼英语口语,用英语与他人交流对话的能力)。宣传部(负责协会日常工作的宣传,如出海报,所要举办的活动等)。秘书部(对机构和会员作考勤记录)。编辑部(负责协会所要举办活动的计划书及其流程工作表)。外联部(负责与本校或其它学校的社团交流、互相学习)。

第三条:协会各部部长一经面试入选后,必须遵守协会各规章制度,协助会长,尽职尽责。

第四条:为了使协会更加富有组织纪律性,对理事会成员实行定期会议制度,所有成员无故不得缺席。

第五条:协会财务要做到合理开支,量入为出,并对所有的开支做记录,以便使会费得到合理合法的应用,保证经费的透明度,以诚实信用为本。

第二章活动原则

第六条:协会活动必须在宪法法律和校规范围内,必须服从学校的领导和管理。

第七条:协会活动主要围绕英语展开。

第八条:协会邀请外教及优秀英语教师对协会活动进行指导。

第三章协会机构成员

第九条:机构成员要积极配合会长完成团委布置的任务。

第十条:机构成员要按时参加会议,并且要带上本子和笔作记录,确有事不能来参加会议的,须以书面形式(请假条)提出请假要求,交给会长。

第十一条:实行机构成员考勤制度,机构成员每学期请假三次以上五次以下者,取消其评优资格。

第十二条:每学期机构成员开会无故缺勤五次者,当自动退出本协会。

第十三条:机构成员每周须写一篇英语短文或文章。

第四章协会会员

第十四条:凡二技学生,对英语学习有兴趣、思想健康者均可报名入会,并在交纳10元会费后发予会员证。

第十五条:凡入会会员必须遵守协会管理的有关规定,服从理事会的领导,积极参加各种活动,不得做出有损害本协会利益的事。

第十六条:会员有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有参加英语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第十七条:会员要按时上课,并做好笔记,上课时不得吵闹喧哗,并对会员做考勤记录。

第十八条:每学期上课会员无故缺勤6次者,当自动退出本协会,不能按时来上课的,需写请假条。

第7篇 集邮协会印章管理制度

集邮协会印章管理规章制度样本

第一条 目的为保证公章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可靠性,杜绝违法行为,维护市集邮协会(以下简称本会)利益,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会及其各县(市、区)和行业集邮协会。

第三条 印章的刻制和启用

一、印章的刻制

1、 本会印章的刻制均须报会长批准,由秘书长开具介绍信,到公安机关相关部门办理刻制手续。

2、 印章的形体和规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 印章的启用

1、 新印章启用前要做好戳记,并留样保存,以便备查并向邯郸市民政局等有关部门备案。

2、 印章启用应报会长批准,并下发启用通知,注明启用日期、发放单位和使用范围。

第四条 印章的保管、交接和停用

一、本会各类印章必须有专人保管

1、 本会公章和秘书处公章由秘书长保管,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人私章分别有会计和出纳保管。

2、 印章保管须有记录,注明公章名称、颁发部门、枚数、收到日期、启用日期、领取人、保管人、批准人、图样等信息。

3、 严禁工作人员私自将本会印章带出本会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确需将印章带出使用的,由用印人填写《印鉴使用签批单》,征得秘书长同意,并经会长批准,由印章保管人陪同前往办理。如确因印章保管人不便陪同的,由借用人填写借据,经会长批准,方可带离本会。印章外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印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印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4、 印章保管人因事离岗时,须由秘书长指定人员暂时代管,以免贻误工作。

二、 印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加锁保存,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三、 印章保管有异常现象或遗失,应保护现场,及时汇报,配合查处。

四、 印章移交须办理手续,签署移交证明,注明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移交时间、图样等信息。

五、 有下列情况,相关印章须停用:

1、 本会名称变动;集邮协会印章管理规章制度样本

2、 印章使用损坏;

3、 印章遗失或被窃,声明作废。

六、 印章停用时须经会长人批准,及时将停用印章送秘书处封存或销毁,建立印章上交、存档、销毁的登记档案。

第五条 印章使用

一、使用范围如下:

1、 凡属以本会名义对外发文、开具介绍信、报送报表等一律加盖本会公章;

2、 凡属业务范围内(除会费收取、接受捐助等以外)的加盖秘书处章;

3、 凡属财务会计业务的用财务专用章。

二、 使用程序

1、 本会业务、项目协议、授权书、承诺书等用印都须先经秘书处审核、会长领导批准,填写《印鉴使用签批单》后方可用印,同时需将用印文件的复印件交印章保管部门备案。

2、 印章使用必须建立用章登记制度,严格审批手续,不符合规定的和不经主管领导签发的文件等,印章管理人有权拒印。

3、 严禁在空白协议、证明及介绍信上用印。因工作特殊确需用印时,须经会长签字同意方可;待工作结束后,必须及时向会长汇报用印空白文件的使用情况,未使用的必须立即收回作废,已使用的协议类文件须报秘书处备案。

第六条 违纪处理

一、违反以上规定者,本会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若给本会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者,本会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 印章保管员应将《印章使用签批单》保存好,每年年底底交秘书处汇总存档。

第8篇 某网球协会管理制度

1,全校学生可志愿加入网球协会,也可自愿退出协会,一经入会,即成为协会会员.

2,每个会员都应该有较强的团体意识,要以主人的身份对待协会,热爱和拥护协会,积极参与协会举办的各种活动.

3,会员不得以协会训练,比赛为由耽误文化课的学习.4,会员必须服从教练安排.

5,协会成员凡在上课期间不予合作,对协会有不良影响者,会长有权扣留会费,会员证,免去会员资格.

6会员必须遵守协会规章制度,维护协会荣誉并积极主动参加协会活动.活动期间每位会员不得无故缺席,有事可事先向会长请假.无故缺席者三次,作自动退会处理并不退会费.请假三次作一次旷课处理.请假五次作自动退会处理并不予退会费.

7训练比赛中,如有严重故意伤害队员身体者,开除协会,医疗费由肇事者承担.

8,会员不准迟到或早退<特别情况除外>,迟到,早退累计八次作退会处理并不予退会费.

9,会员要有高度的组织性,纪律性.听从指挥,服从教练安排.

10,会员均享有建议的权利.会员可以提出对本协会发展和创新的建议和意见.

11,必须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备注:江信网球协会成员名单

会长:黄文摈副会长:李灯发指导教练:颜光辉宣传部部长:周乐严外联部部长:薛龙

第9篇 影艺协会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

第一条:凡志愿加入本社团组织且道德品质良好的所有在影视小品歌曲主持方面有特长的人士经登记考查一个月可成为本社团成员

第二条:社员必须履行的义务(如下)〈一〉:积极培养自己的优良的道德品质,无私的奉献精神和强烈的责任感意识。

〈二〉:积极参加社团活动,处理好社员关系。

〈三〉:在生活中热心帮助他人,自觉维护社团形象。

第三条:〈一〉:社员有权力参加社长、副社长、部长、副部长以及负责人和干事的选举和被选举。

参加被选举时应向人事部提交申请,并最终在社团会议通过后才能生效。

〈二〉:社员有权对社团工作和建设提建议对不满之处通过正确途径提出抗议。

〈三〉:社员有自愿退出社团的权力,但应向社团人士部提出书面申请,并纪录留挡。

第二章:社团制度

第一条:本社团制度适用所有社员,不分职务、级别。

第二条:社团实行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三条:社团内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对抗部门对抗以及权力对抗.

第四条:社团社长、部长任期周期为一年半,副社长、副部长负责人、干事,任职周期为一年.

第五条:对不执行社团的决议,不积极参加社团的活动和做有损社团形象等直接或间接对社团的近期或长远构成损害的社员,应按照社团积分管理办法来执行.

第六条:对理事会成员、副部长、负责人和干事以及普通社员的选拔、奖励和处分,应定期或不定期的在社团会议上通报.

第七条:所有社员有权参加各种社团会议,主动调查了解理事会各部门的工作情况,财务状况.

第八条:部长、副部长有权制定并修改社团制度并在起内部会议上通过方才有效.第三章:各部部长职责.一:领导、组织、协调社团内外各项大型活动.二:听取、审查、表决活动方案.三:讨论决定社团内外重大问题.四:修改、制定社团章程和制度.五:负责组织选举活动.六:接受社员和非社员的建议和投诉并且作出回复.七:人事部拥有并行使下列职权:

(1)通过大会决议。

(大会决议必须由3/4成员出席,并由出席2/3以上的人同意表决方能通过并生效。

)

(2)选举、更换社团主要负责人及社团主席提名或社团成员联名推荐的各部负责人。

(3)决定社团合并重组等其他重大事项。

第四章:社团机构一:社团设置以下机构部门,并由其负责人组成社团的执行机构:社团社长(一名)副社长(二名)、社长助理(一名)、人事部(管理日常人员调动)、宣传部(宣传本社团)、外联部(联系学校个协会学生会)、艺术部(出艺术方面的节目)、影视部(摄影与拍摄)。

正副社长与五部负责人组成社团的执行机构,领导开展社团日常工作,并对成员代表大会负责。

二:执行机构职权:

(1)执行社团决议。

(2)报告总结工作计划和社团财务、物资收发、处理状况。

(3)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4)批准社员的加入与退出,并向热心同学发出加入社团之邀请。

(5)召开执行机构例会,每月至少二次。

四:一年之尾,相关部门将对积分进行评定,分别评出高积分(20+),低积分(4-9)以及不及格积分(4-).五:1,对高积分者进行适当奖励,并且对外通报表扬.2,对低积分者进行内部敬告,并对非普通社员中的低积分者免职.3,对不合格积分者劝其退社.六:积分的评定由会议,活动的记录人员或个人提供书面材料,并送交人事部,由人事部核定记载存档.若核定不实或者有偏差,人事部有权修改评定结果并通告提供材料者.七:书面材料如样表.八:奖励积分范围: 1:向部门或社团提交活动方案.(1-5)2:每次大型活动直接参与.(1-5)3:社员积极申报和实施活动项目。

(1-6)3:其他有益于社团工作和发展的着情奖分。

扣除积分范围:1:会议次数迟到或旷到(1-2)2:活动无故不参与。

(1-2)3:个人作风影响社团形象。

(1-5)4:经核实搞内部斗争的社员。

(1-5)5:其他不益于社团工作和发展,有损社团凝聚力的清况着情扣分。

注:(本协会以影视和小品表演为主)申请人:孙鼎期,张贤斌。

会员:庄琪,沈才吉,余励,余董军,王嘉颖,张伟伟,陈家换,黄鲲鹏。

第10篇 x英语协会管理规章制度

为了规范本协会的活动,维护协会会员的利益,更好的发挥协会的作用,激发学生学习英语的兴趣,提高综合运用英语的能力,根据学校管理条例,特制定此制度。

英语协会是在团委领导和管理下的以英语为主的社团组织,是为广大同学提供学习英语、展现自我的平台,协会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第一章组织机构及其管理

第一条:协会会长是由全体机构成员选举产生,任期一年,连任不超过两年。协会会长必须本着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宗旨,工作认真负责,且具备领导能力。

第二条:协会内部组成理事会。下设理事部(协助会长对协会进行管理,负责到团委给老师签名所要播放的通知交给广播站)。口语部(组织会员定期在老师的带领下锻炼英语口语,用英语与他人交流对话的能力)。宣传部(负责协会日常工作的宣传,如出海报,所要举办的活动等)。秘书部(对机构和会员作考勤记录)。编辑部(负责协会所要举办活动的计划书及其流程工作表)。外联部(负责与本校或其它学校的社团交流、互相学习)。

第三条:协会各部部长一经面试入选后,必须遵守协会各规章制度,协助会长,尽职尽责。

第四条:为了使协会更加富有组织纪律性,对理事会成员实行定期会议制度,所有成员无故不得缺席。

第五条:协会财务要做到合理开支,量入为出,并对所有的开支做记录,以便使会费得到合理合法的应用,保证经费的透明度,以诚实信用为本。

第二章活动原则

第六条:协会活动必须在宪法法律和校规范围内,必须服从学校的领导和管理。

第七条:协会活动主要围绕英语展开。

第八条:协会邀请外教及优秀英语教师对协会活动进行指导。

第三章协会机构成员

第九条:机构成员要积极配合会长完成团委布置的任务。

第十条:机构成员要按时参加会议,并且要带上本子和笔作记录,确有事不能来参加会议的,须以书面形式(请假条)提出请假要求,交给会长。

第十一条:实行机构成员考勤制度,机构成员每学期请假三次以上五次以下者,取消其评优资格。

第十二条:每学期机构成员开会无故缺勤五次者,当自动退出本协会。

第十三条:机构成员每周须写一篇英语短文或文章。

第四章协会会员

第十四条:凡二技学生,对英语学习有兴趣、思想健康者均可报名入会,并在交纳10元会费后发予会员证。

第十五条:凡入会会员必须遵守协会管理的有关规定,服从理事会的领导,积极参加各种活动,不得做出有损害本协会利益的事。

第十六条:会员有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有参加英语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第十七条:会员要按时上课,并做好笔记,上课时不得吵闹喧哗,并对会员做考勤记录。

第十八条:每学期上课会员无故缺勤6次者,当自动退出本协会,不能按时来上课的,需写请假条。

第11篇 冬泳协会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冬泳协会管理,保障会员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柘荣县冬泳协会是由个人会员组成的社会团体法人,是会员的自律性组织,依法对会员实施管理。

第三条协会的宗旨是:科学冬泳,强身健体。

第四条协会接受同级文化体育行政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二章职责

第五条协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积极、健康、科学地开展冬泳活动;

(二)指导会员科学冬泳;

(三)鼓励会员坚持冬泳;

(四)总结、交流冬泳经验,提高整体水准;

(五)宣传冬泳,建设网站、出版刊物;

(六)举办冬泳表演;

(七)组织会员开展对外交流,参加冬泳表演;

(八)开展会员福利事业,改善冬泳装备;

(九)发展新会员,壮大冬泳队伍;

(十)组织会员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十一)协调与相关行政机关及中国游泳协会冬泳委员会的关系;

(十二)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

第三章会员

第六条柘荣县冬泳协会是中国游泳协会冬泳委员会的团体会员。

柘荣县冬泳协会会员,为中国游泳协会冬泳委员会的个人会员,由其颁发会员证。

第七条凡积极参加冬泳锻炼、拥护本章程并提出申请的,经协会秘书处审查批准,为柘荣县冬泳协会会员。

第八条会员的权利:

(一)在协会内部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可参加协会或者中国游泳协会举办的冬泳、成人、公开水域等游泳比赛和其他活动;

(三)参加协会组织的学习和培训;

(四)参加协会组织的经验交流活动;

(五)享受协会举办的福利;

(六)使用协会的图书、资料、网络和信息资源;

(七)提出协会建设、科学冬泳的意见和建议;

(八)对协会的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批评和建议。

第九条会员的义务:

(一)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

(二)接受协会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三)自觉维护协会声誉,维护会员间的团结;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第四章会员大会

第十条会员大会是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每三年举行一次。必要时,经协会理事会决定,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会员大会必须有超过半数的会员出席始得举行。

第十一条根据需要,协会可以邀请有关人士作为特邀代表参加会员大会。特邀代表的职权由协会理事会确定。

第十二条会员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修改协会章程和重要规章制度;

(二)讨论并决定协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三)听取和审议协会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工作规划;

(四)选举、罢免协会理事会理事;

(五)审议会费收支情况报告;

(六)审议大会主席团提出的其他事项。

第五章理事会和秘书处

第十三条协会理事会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常设机构,对会员大会负责。理事会任期三年。

理事应从具有奉献精神,热心协会公益活动的会员中选举产生。

理事应当履行诚信和勤勉义务,维护协会利益,接受对其履行职责的合理督促和建议。

第十四条理事会职权:

(一)召开会员大会;

(二)选举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三)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讨论决定重大事项;

(四)增补或更换理事;

(五)审议、批准秘书处年度会费收支报告;

(六)其他应由理事会行使的职权。

第十五条理事会全体会议选举会长、副会长若干人和秘书长。会长可以连选连任。

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会员大会;

(二)召集和主持理事会;

(三)督促和检查理事会决议的执行;

(四)签署协会重要文件;

(五)行使理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副会长协助会长开展工作。必要时,可受会长委托,召集、主持理事会会议。

根据工作需要,理事会可聘请名誉会长和顾问若干人。

第十六条

理事会会议至少三个月举行一次,由会长召集和主持,会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的,由会长指定的副会长召集和主持。经秘书处或三分之一以上理事提议,可以举行理事会临时会议。

第十七条协会秘书处是常设办事机构,负责具体落实会员大会、理事会的各项决议、决定,承担协会的日常工作。

第十八条协会秘书处设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副秘书长由秘书长提名,理事会决定聘任。副秘书长列席理事会议。

秘书长在理事会的授权范围内,领导秘书处开展工作。

秘书长履行下列职责:

(一)主持秘书处日常工作;

(二)组织实施理事会的各项决议;

(三)拟定秘书处设置方案;

(四)制定、实施秘书处内部各项规章制度;

(五)提请聘任或解聘副秘书长,聘任或解聘秘书处内部负责人员;

(六)完成理事会、会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开展工作。必要时,可受秘书长委托,主持秘书处日常工作。

第六章经费

第十八条协会经费来源包括:

(一)会费;

(二)拨款;

(三)社会捐赠;

(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九条经费应用于下列开支:

(一)协会活动的开展;

(二)秘书处的各项支出;

(三)开展域内和域外交流活动;

(四)进行舆论宣传;

(五)为会员提供学习资料和培训;

(六)会员福利事业;

(七)对特殊困难会员给予补助;

(八)经理事会通过的其它必要支出。

第二十条秘书处应加强对经费的管理,建立经费收支帐目,每年将经费收支情况向理事会报告,接受会员的监督。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由全体会员大会修改。出现下列情形时,应当修改章程:

(一)章程的规定与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相抵触的;

(二)会员大会决定修改章程时。

章程的修改,必须有全体会员的二分之一以上出席,并经出席会员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章程由柘荣县冬泳协会理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自年月日起施行。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报协会同级文化体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12篇 手工艺协会管理制度

环保手工社团的建设与发展是推行素质教育的有效途径。它既是培养学生兴趣爱好的重要平台,又是创建绿色学校的重要渠道。因此,为了推进我校素质教育的发展,培养学生特长,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推进社团活动的可持续发展,充分发挥辅导教师的积极性与创造性,特制定本制度。

1、社团活动必须制定切实有效的工作计划,期末要撰写工作总结。

2、兴趣小组必须制定组织管理制度,严肃组织纪律,保证活动的正常开展。

3、社团活动必须落实活动签到制,对于经常缺勤的学生要耐心做好思想工作。

4、要建立小组长负责制,必须设立社长、各班的小班长、组长人、副组长,协助辅导教师的日常社团工作。

5、每学期至少要组织一次作品展示或竞赛活动,要有活动方案或计划。

6、要做好资料的收集工作,所收集资料包括文字材料、音频视频、影像资料、活动图片等。

6、要做好档案的管理工作,把每期开展活动材料分类存档。

7、分阶段对学生、小组进行评价,学校将把考核结果作为学生评优评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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