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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公司仓库管理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06 热度:76

p公司仓库管理制度

第1篇 p公司仓库管理制度

f公司仓库管理制度

发料作业管理办法

第一条 领料

1、使用部门领用材料时,由领用经办人员开立'领料单'经主管核签后,向仓库办理领料。

2、领用工具类材料时,领用保管人应拿'工具保管记录卡'到仓库办理领用保管手续,该工具类材料为需要归还类材料;一次性消耗材料要用相应已经磨损不可用材料抵换。

3、进厂材料检验中,因急用而需领料时,其'领料单'应经主管核签,并于单据注明,方可领用。

第二条 发料

由生产管理开立的发料单经主管核签后,转送仓库经仓库主管安排为发料日期备料,并送至车间现场点交签收;分厂上门领料,需在厂内点交签收。

第三条 材料的转移

凡经常使用或体积较大须存于使用单位者,由使用单位填制'材料移转单'向仓库办理移转,并每日下班前依实际用量填制'领料单',经主管核签后送材料库冲转出帐。

第四条 退料

1、使用部门对于领用的材料,在使用时遇有材料质量异常,用料变更或用余时,使用单位应注记于'退料单'内,再连同料品缴回仓库。

2、材料质量异常欲退料时,应先将退料品及'退料单'送副总经理以上领导审批,并将检验结果注记于'退料单'内,再连同料品缴回仓库。

3、对于使用部门退回的料品,仓库人员应依检验退回的原因,研究判断处理对策,如原因系由于供应商所造成者,应立即与采购人员协调供应商处理;客供料的与贸易部人员协调客户处理;如为用余剩料,仓库亦要整理入库,以便后来使用方便。

进料验收管理办法

第一条 本公司对物料的验收以及入库均依本办法作业。

第二条 待收料 仓库收料人员于接到采购部门和贸易关联部门转来已核准的'采购单或客供到料单'时,按客户、物料别及交货日期分别依序排列存档,并于交货前安排存放的库位以利收料作业。

第三条 收料

(一)自采收料

1、材料进厂后,收料人员必须依'采购单或客供到料单'的内容,并核对供应商或客户送来的物料名称、规格、数量和送货单并清查数量无误后,将到货日期及实收数量填记于'到料单',办理收料。

2、如发觉所送来的材料与'采购单'上所核准的内容不符时,应即时通知采购或贸易部处理,并通知主管,原则上非'采购单或客供到料单'上所核准的材料不予接受,如采购部门要收下该等材料时,收料人员应告知主管,并于单据上注明实际收料状况,并会签采购部门或贸易部。

(二)客供收料

1、材料进厂后,仓库人员依'装箱单'及'客供到料单'开柜(箱)核对材料名称、规格并清点数量,并将到货日期及实收数量填于'收料单'。

2、开柜(箱)后,如发觉所载的材料与'装箱单'或'客供到料单'所记载的内容不同时,通知办理进口人员及业务关联部门处理。

3、其发觉所装载的物料有破损、变质、受潮……等异常时,经初步计算损失将超过5000元以上者(含),收料人员即时通知贸易关联部联络公证处前来公证或通知客户前来处理,并尽可能维持现场状态以利公证作业,如未超过5000元者,则依实际的数量办理收料,并于'收料单'上注明损失数量及情况。

4、对于由公证或客户确认之后,短缺物料由贸易关联部尽快沟通客户予以补足或将相应的交期顺延。

第四条 材料待验

进厂待验的材料,必须于物品的外包装上贴材料标签并详细注明料号、品名规格、数量及入厂日期,且与已检验者分开储存,并规划'待验区'以为区分,收料后,收料人员应将每日所收料品汇总填入'进货日报表'以作为入帐清单的依据。

第五条 超交处理

交货数量超过'订购量'部分应提请采购部、贸易关联部做相应处理,但属买卖惯例,以重量或长度计算的材料,其超交量的3%(含)以下,由仓库部门于收料时,在备栏注明超交数量,经提请采购部或贸易关联部同意后,始得收料。

第六条 短交处理

交货数量未达订购数量时,以补足为原则,但经采购部或客户同意者,可免补交;短交如需补足时,仓库应通知采购部门或贸易关联部联络供应商或客户处理。

第七条 急用品收料

遇车间或分厂紧急用料,若仓库未能及时检验时,收料人员应先咨询采购部门或贸易部,确认没问题后,紧急验收用于生产作业。

第八条 材料验收规范

为利于材料检验收料的作业,杜绝带病物料流入车间,质检部门就材料重要性及特性等,适时召集使用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依所需的材料质量及技术要求研讨制定'材料验收规范',呈总经理核准后公布实施,以为采购及验收的依据。验料同时由仓库人员依据相关“材料验收规范”进行相应验收。

第九条 材料检验结果的处理

(一)检验合格的材料,检验人员于外包装上贴合格标签,以示区别,物料管理人员再将合格品入库定位。

(二)不合格验收标准的材料,检验人员于物品包装贴不合格的标签,并于'材料检验报告表'上注明不良原因,经主管核示处理对策并转采购部或业务担当签署处理意见,再送回仓库凭此以办理退货或暂存处理或收料处理。

第十条 退货作业 对于检验不合格的材料需退货时,应开立'退料单'并附有关的'材料检验报告表'呈主管签认后,凭此异常材料出厂。

第十一条 实施修正 本办法修正及增加部分制度呈总经理核准后实施。

第十二条 仓库主管工作职责

1、负责仓库整体日常工作的安排(仓库的物料保管、验收、入库、出库等工作)。

2、仓库

3、与公司其他部门的沟通与协调。

4、参与公司宏观管理和策略制定。

5、现场管理的督导、6s推行情况、目视化管理执行情况。

6、审订和修改仓库的工作操作流程和管理制度。

7、对下属员工进行业务技能培训和考核,提高员工素质和工作效率。

8、与贸易部及生产部门沟通确认例外事情。

9、与相关部门确定工作接口和业务交接标准。

10、接受并完成上级交代的其它工作任务。

11、签发仓库各级文件和单据。

第2篇 工厂公司仓库管理制度

公司(工厂)仓库管理制度

1、仓库内温度、湿度应达到原辅料及成品的存放要求。

2、仓库应有良好的防潮、防火、防鼠、防虫、防尘等设施,地面平滑无裂缝,卫生清洁,物品摆放整齐。

3、物品应离地、离墙存放,成品库中的产品应有'已检、待检、不合格'等标识。

4、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出入库,避免发生过期变质的现象。

5、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及易燃、易爆等物品。

6、仓库管理人员应认真记录物品出入库情况。

第3篇 生物公司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加强物资存放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公司员工和财产免受损害,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物资管理场所的管理。

3、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安全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执行部门:物资管理科。负责在日常工作中认真执行本制度。

4、内容与要求

4.1 、物管科负责人对仓库、罐区安全负全面责任。

4.2、物资储存场所根据物品性质,分类存放,并在存放区域配备足够、适宜的消防器材。

4.3 、加强物资储存场所防火、防汛和防盗的安全管理。

4.4 、在仓库、储罐区,应设明显的防火标志,通道、出入口,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4.5、确保各种压力储罐符合我国有关压力容器的规定,安全附件必须完好无损。

4.6、闪点低于28℃,沸点低于85℃的易燃液体储罐,应设喷淋装置,设施的电器开关应设置在防护堤外。

4.7 、物品入库须由物资管理员认真核对、检验入库物品的规格、质量、数量。

4.8、物品的发放,应严格履行手续,认真核实。危险化学物品的发放,应严格控制,要建立明细台帐,日清日结。

4.9 、对危险物品的存储要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4.9.1 、危化品入库前应按合同进行检查验收,登记核对数量、包装、危险标志,当商品性质未弄清时不得入库。4.9.2 、危化品的领取,应经主管领导签字批准,经手人签名后方可出库,生产剩余料应及时退库。严

禁存放作业区。

4.9.3 、进入危化品储存区域的人员、车辆,必须采取防火措施,装卸搬运危化品时应按规定进行,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动和滚动。

4.9.4 、装卸对人身有害及腐蚀性的物品时,操作人员应根据危险性、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

4.9.5、换装、清扫、装卸易燃、易爆物料时,应使用不产生电火花的铜制、合金制或其他工具。

4.10、剧毒物品应单独存放,不能与其它危险品同存一库。剧毒品必须实行“五双”(双人、双锁、双人收发、双人记账、双人检查)管理办法。

4.11、氧化剂或具有氧化性的物质不能与易燃物品存放一库。

4.12、对于气瓶的储存必须遵循下述原则

a --应置于专用仓库储存, 气瓶仓库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b-- 空瓶与重瓶两者应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重瓶不得在阳光下暴晒,也不宜雨淋。盛装性质相抵触的气体不能存放一库。

4.13 、遇水燃烧、易燃、自然等危险品不可在低洼仓库或露天位置存放。

4.14 、对于存放易燃品的库区,严禁机动车辆进入库内,各级明火作业应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

4.15 、仓库工作人员必须熟悉,会使用各种消防器材和各种灭火的方法。

4.16、仓库保管人员需严格执行《仓库管理规定》,并填写《车间领料单》、《车间产成品(半成品)接

收单》、《物资出门证》、《货物装卸证明单》记录。

5、相关制度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仓库管理规定》

《防火、防爆及动火安全管理制度》6、相关记录

《物资收发登记台帐》

《车间领料单》

《车间产成品(半成品)接收单》

《物资出门证》

第4篇 工程公司仓库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公司仓库管理制度

1 .库存物资盘点检查制度

( l )每年年终保管员对自己所管物资都要定期盘点一次,并做出明细表册,报上级有关业务部门。盘点后保管员要在自己的保管账上盖'上年结转'的印章或划二条红线,以表示上年度结转的数字。

( 2 )在盘点中发现的差错和盈亏,要查明原因,由保管员填制盈亏明细表册,报上级业务部门审批,经批准后进行账务处理,没有批准前不得自行改账。

( 3 )对库存物资保管员每半年应进行一次自点。在自点中发现的盈亏,凡属合理损耗的,保管员可填制单据,报有关业务部门审批,及时进行调整,不属于合理损耗的,则放在年终一次进行处理。

( 4 )除了上述规定的定期盘点、自点以外,保管员应经常进行不定期的自点、自查工作,了解和掌握库存动态,做到心中有数。自点、自查内容如下:

l )查质量:库存物资的质量是否变化,是否有生锈、霉烂、干裂、虫蛀、变质、鼠咬等情况;

2 )查数量、账、卡、物是否一致,单价是否准确;

3 )查保管条件:堆垛是否合理和稳固,覆盖物是否严密,库房有无漏雨,料区有无积水,门窗通风口是否良好等;

4 )查安全:各种安全措施和消防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5 )查计量工具:磅秤、皮尺是否准确,其他工具是否齐全,使用和保养情况是否良好。

2 .仓库收发料制度

( l )车站、码头、民航提货:

l )提货时应根据运单及有关资料详细核对品名、规格、数量,注意外观检查(包装、封印完好情况,有无站污、受潮、水渍、油渍等异状)。

2 )若有短缺、损坏情况,应当场要求运输部门检查。凡属铁路方面的责任,应做出商务记录;属于其他方面责任需要铁路部门证明的,应做好普通记录,并请有关部门签字;

3 )记录内容与实际情况相符后方得提货。

( 2 )专用线接货:

1 )车皮到达后,引导对位,检查车皮封闭状况是否良好即车卡、车状、铅封、苫布有无异状);

2 )根据铁路运单和有关资料,核对到货品名、规格、标签和件数,检查包装是否有散包、损失及其他情况,如发现异常,应请铁路部门派员复查,做出普通或商务记录;3 )记录内容与实际情况相符后,参检人员应签字,以利交涉。

3 .保管员岗位责任制

( l )认真学习国家物资政策、业务技术和仓库管理的基本知识,提高政治、业务素质,管好仓库所储物资,为施工生产一线服务。

( 2 )严格遵守国家和单位的各项物资政策和纪律,严格执行仓库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物资的进出库手续。

( 3 )所有进出库物资手续均按库存物资收、发料制度的相关要求实行。认真对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价、数量、质量逐项核对,确认无误后,与对方签认交接。手续如出现差错,保管员应负行政责任和经济责任。

( 4 )对其所管物资,要实行'四定位'、'五五化'和'五十摆放'等科学方法进行管理。按类分账,新、旧、废分堆,标志鲜明,材质不混、名称不错、规格不乱,做到对号人座,井然有序,库房料架摆放纵横成行,卡片悬挂成线,根平竖直。库内、库区经常打扫,做到无垃圾、无杂草、无尘土,保持清洁卫生。

( 5 )应根据材料技术管理和库存物资维护保养制度的相关要求对其所管物资进行维护保养。

( 6 )在工作时间内必须要坚守岗位和'两检查'制度,即班前要对自己所管的库房、库区进行一次检查,看有无异常情况;班后检查一日工作完成情况,看有无差错和不妥。特别是风雨天,要检查上盖下垫,门窗、灯、锁及灭火器具等是否安全妥当。

( 7 )保管员因事、病假离库时,应请领导指定接替人代管,对所管物资及凭证要进行认真交接,回来后如发现差错和事故,应及时向领导反映,查清责任,由交、接人员分别负责。

( 8 )要做好包装容器及废品的回收,上交工作,凡有押金的包装容器都要进行回收,上交给有关部门。对施工单位退回的废料及包装品,予以妥善保管或进行利用。

( 9 )要随时随刻做好安全保卫、保密等项工作,防止库房失火、被盗、泄密等事故的发生。对人库人员有进行宣传、教育、监督的权利和义务,对违反规定而又不听劝阻者,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 10 )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4 .仓库规划管理制度

( l )物料管理室应依成品缴出库情况、包装、方式等规划所需库位及其面积,以使库位空间有效利用。

( 2 )库位配置原则应依下列规定:

l )配合仓库内设备(例如油压车、手推车、消防设施、通风设备、电源等)及所使用的储运工具规划运输通道;

2 )依销售类别、产品类别分区存放,同类产品中计划产品与订制产品应分区存放管理;

3 )收发频繁的成品应配置于进出便捷的库位;

4 )将各项成品依品名、规格、批号划定库位,标明于'库位配置图'上,并随时显示库存动态。

( 3 )物料管理室应会同质量管理室的质量管理人员,依成品包装形态及质量要求设定成品堆放方式及堆积层数,以避免成品受挤压而影响质量。

( 4 )库位标示

l )库位编号依下列原则办理,并于适当位置作明显标示:

a .层次类别依a 、b 、c 顺序逐层编订,没有时填'o ' ;

b .库位流水编号;

c .通道类别,依a 、b 、c 顺序编订;

d .仓库类别,依a 、b 、c 顺序编订。

2 )计划产品应于每一库位设置标示牌,标示其品名、规格及单位包装量;3 )物料管理室依库位配置情况绘制'库位标示图'悬挂于仓库明显处。( 5 )库位管理

l )物料管理科收发料经办人员应掌握各库位、各产品规格的进出动态,并依先进先出原则指定收货及发货单位;

2 )计划产品每种规格原则上应配置两个以上小库位,以备轮流交替使用,以达先进先出的要求。

第5篇 某公司糖类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公司是以储糖为主的大型物流企业,为切实加强仓库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国家财产及职工生命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内贸系统仓库消防安全管理条例》等消防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公司确定一名行政副职分管防火安全工作,推行安全目标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各部门负责人和各岗位职工均对本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确保我司消防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 各驻司单位和驻司民工,必须服从本公司消防安全的统一管理,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共同维护国家财产的安全。

第四条 本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接受属地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监督。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五条 本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企业法人代表为本公司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

第六条 为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我司建立了由公司党政主要领导成员和各部室负责人组成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保卫部是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负责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 公司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有下列职责:

1、根据公司实际召开安全例会,宣传、贯彻、执行消防工作方针、条例、规定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指示精神,研究、部署、推动、检查、总结消防安全工作,做好重点防火季节的专项治理工作。

2、组织制定对电源、火源、水源及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逻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

3、组织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普及防消知识,提高职工的防火安全意识。

4、组织防火安全检查,研究制定重大隐患整改方案,并针对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下达“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消除火灾危害。

5、定期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并将消防工作纳入考评。

第八条 根据我司实际,建立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消防培训及实际演练,积极开展自防自救工作,做到“三懂两会” 即:懂预防措施,懂储存商品性质和消防设备性能,懂防火灭火知识;两会:会灭火战术,会使用和排除消防设备、器材的故障。

第九条 我司实行安全值班制度,每天24小时对库区进行安全检查,特别是加强对重点部位的巡视检查,行政值班由带班长负责组织实施。

第三章 消防安全教育

第十条 我司各级领导必须把消防安全教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坚持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推动全员安全防火意识和灭火技能的不断提高,努力提高自防自救能力,确保国家财产和人身免受火灾危害。

第十一条 通过开展群防群治活动,组织职工结合岗位工作实际,摆现象、找问题、查隐患、定措施、搞整改,确保消防安全工作目标的落实。

第十二条 防火宣传教育内容:

1、深入宣传贯彻消防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部门消防工作的指示精神。

2、教育职工掌握防火灭火常识和灭火技能,做到“三懂三会”。

3、 教育职工自觉遵守消防法规,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落实岗位防火责任制。

第十三条 防火宣传教育和要求:

1、定期普遍教育:重点防火季节和重大节日前,利用会议、板报等多种形式向全体职工进行以防火为中心的安全教育。

2、针对性的教育:平时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和上级机关通报的火灾案例及时进行教育。

3、重点教育:对重点部位的员工,结合岗位特点进行操作规程和防火安全教育,对保卫卡口和巡逻人员进行提高专业素质教育。

4、个别教育:对调入我司和内部调岗的职工,保卫部在其上岗前进行安全防火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对外来作业人员随时进行防火和安全操作规程教育。

5、开展防火、灭火科技教育:通过组织“义务消防队”活动和举办消防技术训练班,聘请专业消防人员举办防火科技讲座,提高职工的消防技术水平,改进消防工作。

第四章 火源管理

第十四条 明火作业管理

1、凡在库区进行焊接、切割、烘烤、熬炼和喷灯等明火作业,由动火部门提出申请,保卫部在进行现场勘查后,负责办理“明火作业许可证”。“明火作业许可证”应注明动火级别、申请部门和动火部位、动(用)火人及监护人、明火作业理由、现场实施安全措施状况、动火时间和地点等内容,并经主管领导、保卫部共同审核签字后,组织实施。

2、明火作业必须在“明火作业许可证”批准的有效时间内作业,凡提前、延期或变更明火作业时间地点的,必须重新办理相应手续。

3、明火作业前,在作业现场必须配备足量的相应消防器材,明火作业负责人对全体作业人员详细讲明动火方案和动火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异常情况、预防措施和处理办法,做好作业现场的安全检查及清理工作,保卫部派人对现场监督。

4、明火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合格的防护用品,动火设备、工具应安全完好,相应的附属设备、工具应安全、灵敏、有效,发生异常情况动火人必须立即停止动火作业,实施救助措施。

5、 每天动火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清理作业现场,熄灭余火和飞溅的火星,并及时切断电源,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离开作业现场。

6、动火作业完毕,保卫部应对动火现场进行检查,监督作业现场的清理,确保安全。

7、大风天(4 级风以上)室外禁止明火作业。

8、未经批准私自动用明火的,保卫部责令其停止动火作业,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9、外来施工单位在我司进行明火作业,必须履行我司明火作业管理制度和其它有关规定。

第十五条 炉火使用管理

1、使用炉火取暖的部门必须向保卫部提出书面申请,经保卫部审查合格后开据炉火使用证,方可按装炉具。严禁私自按装使用炉火。

2、办公室在收到经保卫部批准的“炉火使用证”后,方可发放炉具。

3、炉具按装后,必须经保卫部检查批准方可投入使用。

4、使用炉火部门,必须有专人对炉火进行管理,并严防一氧化碳中毒。

5、需提前或延期使用由所在部门向保卫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提前或延期使用。

6、严格执行炉火管理办法:

⑴ 应做到“两定、把三关、四有、五不准”。两定是:定炉型、定地点。把三关是:把宣传教育关、把炉火按装关、把检查验收关。四有是:有制度、有专人管理、有指定炉火安放地点、有消防器材。五不准是:不准用易燃液体点火、不准在炉旁放可燃物、不准在炉旁烤衣物和其它易燃物、不准无人封火过夜和看火人睡觉、不准任意挪动炉火。

⑵ 热炉灰须用水浇灭无余火后,再倒入指定地点。

7、对违反制度者,保卫部必须勒令停火进行整改,对劝阻不听者,按有关规定处罚。

第十六条 吸烟管理

1、我司库区、生活区内严禁吸烟,必须到指定地点(办公室)内吸咽。

2、在指定的吸烟室内吸烟,烟头必须熄灭后放入烟灰器具内,不得随意乱扔。

3、吸烟室必须保持清洁,无易燃物品,如有易燃物品,停止使用,待清理后再行使用。

第五章 电源管理

第十七条 我司生产、生活、库区照明用电线路必须分开。电线和电器设备必须由持有上岗证的电工安装、检查、保养维护。定期对线路、变压器、避雷装置进行检查测试,杜绝因电线老化、破损、绝缘不良,短路等原因产生火险隐患,确保仓库安全。

第十八条 库区铺设的配电线路,须穿金属管或用阻燃硬塑料管保护,每个库房应在库外单独安装电源开关箱,做到防雨防潮,安全用电。

第十九条 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严禁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 0 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照明灯头应装在通道上方,其垂直下方与储存商品水平间距不得小于0.5米。对我司库房内配备的吸湿机、轴流风机等电器设备,必须就近配置电源插扳,电源连接线必须使用相应功率的护套线,确保安全送电,各种电器设备工作期间,作业人员必须坚守岗位,离岗断电。严禁在库房内使用任何非作业用电器具。

第二十条 库区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空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商品,严禁在库区乱拉临时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禁止使用不合格的装置和漏电保护装置,对各种机械设备易产生火花的部位要设防火装置。操作人员使用电器设备过程中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停止使用,及时向专业人员报告(电工、维修工)。

第二十一条 因工作需要必须架设临时电器线路的,应由使用部门提前向保卫部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方可按装。按装的临时电气线路,必须符合电器按装规范的有关规定,保证安全用电,用后及时拆除。

第二十二条 临时电器线路使用期间,由使用部门监管,电工负责维护,操作人员停止使用时必须及时切断电源。临时电器线路限期使用,最多不得超过一周,确需延期使用的必须办理延期审批手续,否则由电工按期拆除。

第二十三条 非电工人员严禁拆装挪移临时电器线路和设施,否则造成事故的,由使用部门负责人与肇事者承担全部责任。

第六章 储存作业管理

第二十四条 我司库区、生活区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如因工作需要动用明火作业时,应按第十四条明火作业管理要求执行。

第二十五条 库房消防安全工作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保管员为所分管的库房、露天垛防火负责人,对所管辖的库房、露天垛的防火工作负责。

第二十六条 我司储存商品实行分类、分垛储存,库房内储存商品每垛占地面积不大于100平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小于1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8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0.5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米。露天存放的商品其垛与垛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小于2米,露天货区与建筑物等之间的防火距离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第6篇 公司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及《消防法》的相关规定,依据“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为保证仓库管理工作的正常化,促进公司快速生产发展,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和公司财产物资的安全,结合本仓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目的:建立仓库安全管理制度,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确保公司仓库资产安全。

二、范围:公司内供应部所属仓库

三、职责:公司经理、生产部经理、供应部经理、各区域主管、班组长、及仓库保管员、仓库作业员及相关人员。

1、公司经理、生产部经理、供应部经理、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仓库、各仓库区域日常安全管理监督和检查。

2、各区域主管、班组长、及保管员负责各自库区域的安全、5s、卫生、纪律及消防防火、防爆等日常管理及安全管理工作。

3、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组织,做到制度上墙、责任到人、逐级把关、不留死角,本着谁主管谁负责、宣传教育在前的原则,坚持部门责任制。

(一)、仓 库 安 全 管 理 规 定

第一条.仓库管理员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各项管理制度。

第二条.仓库管理人员,应熟悉本仓库所存放物质的性质,保管办法及注意事项,并会正确地使用本仓库的安全设施及消防器材。

第三条.仓库负责人应经常向公司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管理方面的学习和教育。

第四条.各仓库的结构必须符合要求,不得任意修改,门窗一律向外开。

第五条.库内存放产品要按规定排列整齐,不得紊乱。入库时按产品日期分别挂牌标明,决不允许因保管不善造成意外事故和损失。

第六条.物品进出库都要认真复核品名、批号、规格、数量及其他需要的检查项目,防止混错、漏记、拿错、等。

第七条.严格执行专人负责责任制,对仓库物料及危险品进行严格安全管理,仓库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各类物料、器材的收发、领、退核制度。金、银等贵重金属、易燃易爆和剧毒物品实行:即双从管理、双人保管、双人收发、双人帐目、双人锁。即五双”制度。提货单据、凭证、印章专人保管,班后锁入柜内。已发货的单据须当场加盖注销章或有发货人签名,并每日装订成册,以备查考。

(一).收出货安全管理:依「收出货程序」规定作业。

(二).领料、发料安全管理:依「领料、发料程序」规定作业。经审核签章确认后,仓管凭以发料。

(三).退料安全管理:依「退料程序」规定流程作业。

( 二)、储 存 安 全 管 理 规 定

第一条.本仓库物资堆放须符合5s标准,必须专库专用,严禁存放其他任何物品。

第二条.库管员应根据物料说明书的要求,采取适当的保存措施,确保物料存储环境(如温度、湿度等)符合规定。

第三条.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化学危险品应单独设库,确无条件时,也必须隔离单独存放,并做好专门的标识,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应急处置方法。

第四条.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化学危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

第五条.库房人员应定期检查库存物资状况,仓库管理单位(部门或区域)应定期组织盘点。

第六条.仓库管理者应把库房作为日常安全巡逻、例行安全检查的重点,及时发现、处置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七条.物料安全库存规划:物料以分类、定位、标示清楚为原则。

1.物料储存原则:安全、有序、容易清点。

2.产品及原料堆放要求整齐有序,而且留有足够的安全通道。

3.堆放成品或原料时,应注意堆叠高度,保证不发生倒塌事故。

4.不同物料间距不小于0.3米,物料与墙间距不小于0.5米,物料存放的高度不得超过2.3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米

第八条.仓库内严禁超重、超高堆放物品,应严格按照仓库的安全五距要求堆放(墙距、堆距、柱距、灯距、顶距),不得违章作业

第九条.仓库应通风、干燥、防晒、防潮、防击、防撞、防跌落,远离易燃物,禁止与易燃物、有机物、还原性物质同库储存,仓库周围按要求设置灭火装置,以及警示标志,仓库门窗应牢固并有锁。

第十条.原料、产品入库后,应防尘、防雨、防火、库管员对库内的产品包装、产品数量、产品安全、产品标识负责 。

(三)、人 员 出 入 库 安 全 管 理 规 定:

第一条.任何时候,禁止外来人员和其他非授权人员进入仓库。

第二条.非本库人员不得随意入库,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入库时,应佩戴入库证件或在登记簿上登记,经仓库安全管理人员或仓库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进入。否则不可入内。违者按公司安全处罚条例处罚。严格坚持:仓库重地,闲人免入。

第三条.本仓库属于重点防火部门,仓库所有场地严禁烟火,禁止任何人携带火种及易爆物品进入仓库。

第四条.严禁穿带铁钉的皮鞋进入仓库,防止摩擦产生火花。

第五条.严禁在危险品库区使用手机。

第六条.保持通风以便降低储存区溶剂蒸汽浓度,春秋冬季每天抽风换气2小时,夏季每天抽风换气4小时,以便降温和降低气体浓度,并作好记录。

第七条.仓库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如需离开仓库时,必须关好门窗,关好电源。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工作期间仓管员不准擅离工作岗位,不得脱岗、睡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等等,违者按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处罚。

第八条.仓库(含门、窗)必须安全牢固。易于侵入的窗户需加装铁栅栏等防范设施,仓库门配备大号挂锁或其它锁。

第九条.仓库必须制定仓库管理、防火、防爆、防盗、防破坏等安全防范制度和工作人员守则。无关人员不得入内,离库时、锁门、断电。

第十条.仓库保管员每天上下班时,对库内外要巡视一次,门窗是否牢固,是否有其它异状发生,如有可疑情况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或部门报告以便追查处理。

第十一条.仓库内不准吸烟、私自外接电源、不准用电炉及火炉取暖。

第十二条.仓库内要有消防设施并严加管理。

第十三条.仓库管理人员及保管人员应学习消防知识,会使用灭火器材,会使用消防栓。

第十四条.仓库内所有消防器材不得挪作他用,存放位置固定不得任意改变。

第十五条. 仓库照明设备符合安全要求。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电源线路

(四)装 卸 过 程 安 全 管 理 规 定

第一条.不同的物料按照不同的装卸搬运流程作业,装卸搬运货物要按照管理人员指定的区域放置(或按固定的区域放置)不得乱放乱扔等不良行为,违者按公司处罚制度处罚。

第二条.人力装卸搬运时,应量力而行,配合协调,不可冒险违章操作。任何人不准用手动叉车在库房划跑。机动叉车搬运时,需公司认可专职叉车司机方可作业,违者按公司处罚条例处罚。

第三条.卸料或出料时,要轻拿轻放防止发生严重撞击损坏,如人为损坏按公司规定进行处罚赔赏。行为恶劣者按物料的原价5倍或10倍罚款赔赏(或开除并解除公司劳动合同)。

第四条.在装卸搬运危险化学品操作前,预先做好准备工作,认真细致地检查装卸搬运工具及操作设备。工作完毕后,沾染在工具上面的化学物质必须清除,防止相互抵触的化学物质引起化学反应。

第五条.装卸危险化学品作业完毕后,应及时洗手、洗脸。中途不得饮食,并且必须保持现场空气流通,防止沾染皮肤,黏膜等。如装卸人员出现头晕、头痛等中毒现象,应按救护知识进行急救,严重者要立即送医院治疗。

第六条.产品及原料为氧化剂的要单独存储及装运,不得与酸类、有机物及自燃、易燃、遇湿易燃的物品混装混运。

第七条.装卸人员不准穿带钉子的鞋进行作业。

第八条.装卸危险化学品应轻搬轻放,防止撞击摩擦、震动摔碰。避免发生危险。

第九条.散落在地面上的化学品,应及时清除干净。

第十条.安全管理部要定期检查,各区域的安全装置,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五)仓 库 消 防 安 全 管 理 规 定:

第一条.仓库内不准吸烟,不准用电炉及火炉取暖等。

第二条.仓库内严禁烟火,任何人不得将易燃易爆品带入仓库。

第三条.仓库设有专人负责安全消防监督和检查人员,做到消防、安全组织健全,责任落实到人,任务分工明确。

第四条.划分防火安全责任区,并设有醒目的防火安全措施及标志。

第五条.仓库管理人员应学习消防知识,会使用灭火器材及消防栓。

第六条.按照国家有关的消防技术规范,设置配备消防器材和设施,做到安全、有效,消防器材应当由库管员,负责检查、保养,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第七条.设立应有的消防器材和防火防爆安全标志。

第八条.仓库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空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物品。库区消防通道保持随时畅通。

第九条.灭火器保险销应每季度检查其灵活性,防止因锈蚀而卡死。

第十条.定期检查安全防火,防盗及报警设备,制定应急处理措施,定期进行安全消防演练并做好检查记录., 新员工上岗前要进行'安全消防教育','特殊工种教育'的培训工作。

第十一条.消防水道必须确保水源充足畅通,并备有消防水桶等;灭火器必须按时按规定进行更换,确保器材的有效使用。

第十二条.库房应配置灭火器材,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库管人员应会熟练使用。

第十三条.公司各区域内必须按规定定置定位配备灭火器材,消防水源等消防设施,各岗位人员要熟练操作,每月(季)定期检查.

第十四条.易燃,易爆物品要远离火种,单独存放在指定场所,并加强防火,防盗的管理.

第十七条.运转的传动设备不得用手直接触摸或处理异常情况;设备发生故障待机械停稳后,再进行处理;操作工违章操作,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各级人员有权制止或拒绝,否则,本着'三不放过原则',负有连带责任.

第十八条.仓库消防设备、安全出口、消防通道不得随意停放车辆,严禁堆放其他物资;库房内部必须按规定留有消防安全通道并保持畅通。

第十九条.每半年要对仓库安全,消防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大节日前一周对仓库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泡沫灭火器每年要换一次药。对安全隐患要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限期整改。或清除隐患。

(六)仓 库 安 全 火 源 管 理 规 定

第一条.仓库应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通道、出入口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第二条.仓库内严禁使用明火。仓库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

理动火作业:许可证,经部门经理及主管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动火证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工、批准人等

(七)监 控 系 统 安 全 管 理 规 定:

第一条.监控系统24小时运行,每隔5分钟自动存档画面一次;

第二条.专职人员负责记录,如画面出现可疑人员,应马上记录时间及其相貌特征并上报。

第三条.如发现异常或盗窃必须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如实报告给公司有关领导或公安部门,不得拖延时间、隐瞒事实或不报。

(八) 仓 库 奖 罚 规 定

第一条.对严格遵守管理制度,并做出良好成绩的员工将给予精神和物质的奖励,应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不同的奖金:

第二条.对违反以上管理制度并造成不良后果的将给予严格的处罚(行政处罚 经济处罚或解除公司劳动关系);对玩忽职守,造成事故,产生严重后果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置。

第三条.员工在仓库内严禁私接电源线,临时线,电炉子,电暖风,电饭锅等,违者罚款100元,对造成一定后果的,处以500元以上罚款,并免发1-3个月的效益工资,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或除.

第四条.仓库内非紧急情况坚决杜绝'跑,冒,漏,滴'现象,各岗位,休息室,办公室的电灯,电扇,电脑等电器设施人走关闭,违者一次罚30元

第五条.对本规定执行不力的当班人员、或违规管理人员分别处100元、 200元罚款,造成事故的,根据事故轻重和损失大小处200-1000元罚款,特别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条.对违反规定,、动火、打架、盗窃等恶劣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负法律责任,并处500元—1000元罚款外,特别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在仓库抽烟者,予以开除。

第七条.对违反以上仓库所有安全管理制度的,处50元/次—100元/次罚款,并责令其参加安全教育。

第八条.仓库内操作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管理人员安排(危及生命安全除外),若屡次不服从安排指挥,有权清理该操作人员退出仓库,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仓库材料必须按指定地点堆放,严禁乱堆乱放,若第一次发现予以警告,发现二次以上按50元/次进行处罚。安全通道不得随意放置物料,违者按10~30元/次处罚,并要立即清理。物料管理人员承担连带责任。

(九)仓 库 员 工 行 为 安 全 惩 罚

第一条.现场不良行为当班管理人员不及时制止的,处100元罚款。在本负责区域发生的不良行为造成公司财产损失的由行为人直接承担责任,负责本区域的管理者负有连带责任.

第二条.对不按时上班、擅自离岗、脱岗、不服从管理的人员,如造成公司财产被盗窃、丢失、亏损等等,根据实际情况要承担行政处罚、经济处罚、产生严重后果的交司法机关处置。区域管理人员负有连带责任.行为具体惩罚如下:

第三条.对于外协商到公司有业务来往的人员(指外厂商进出货车辆人员、施工单位人员、外协驻厂人员、外厂返工人员等等)进入本公司仓 库一律穿相应的反光背心,违者视情节严重性每次处以50元/次—100元/次的罚款。

第四条.外来人员必须在指定的区域施工和作业,不可随便在仓库内任意走动穿行。违者按《外厂商入本公司的行为管理规定》相关条款处罚。

(一)对仓库初等、中等行为过失责任者、按以下处罚规定

1.不按规定位置佩戴或不戴厂牌及(不按要求)穿厂服,罚5元/次,同月内二次10元/次,依此类推;

2.不使用指定的员工通道行走,罚5元/次;

3.未经允许工作时间外出私会亲友(包括库管人员),罚50元/次;

4.个人工作场所不整洁、5s很乱;要求整改不听者,50元/次。

5.未经允许下班后无故在岗位逗留、仓库内逗留,罚20元/次;

6.当值时间擅自换岗、调班、替班,未酿成事故,罚50元/次;

7.上班时间处理私事,影响工作,罚50元/次;

8.阻塞公共通道,在消防器具及电柜、开关边堆放物品,至使消防器具、电柜、开关等不能正常使用状态,罚50元/次;

9.擅自离岗,脱岗、睡觉、下班后不锁(不关)本负责区的门窗者,未造成事故的、50元 /次

10.部门管理人员因工作失职或信息传递不及时,引起不良后

果,罚50元/次

11.部门管理人员工作失职、督导不力,未造成严重后果,罚50元/次

12.没经授权或负责人批准擅自带领他人进入仓库者,罚300元/次

13.涂改、假造单据、证明或弄虚作假等。罚300元/次;

14.工作失职或不负责任,产生废品,损坏工具,摔坏产品,浪费原材料、能源等不按规定程序处理者或因工作过错或个人行为过失造成的安全或其他责任事故,致使仓库蒙受经济损失或其他后果者,罚300元/次;

15.对他人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不报告、不制止,罚100元/次

16.不服从管理、拒绝或故意不完成分配的工作、无理顶撞上司,阻止授权人员正常工作罚50元/次。严重阻止工作罚200元/次

17.搬弄是非,诽谤他人,影响团结,影响声誉,罚100元/次;

18.未经许可擅自移动仓库规定物品和设备,消防器材,罚50元/次

19.损坏公物,不爱护公司财产,罚100元/次,另外按物体的原价损失赔偿 ,行为恶劣的按物体的5倍或10倍赔赏。

20.违反操作规定,造成损失者 ,罚100元/次

21.不履行仓库及本身负责区域的仓库安全管理制度,罚50元/次

22.管理人员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督察不力或工作失职不妥善处理,推卸责任,导致不良影响,使工厂财产受损,罚300元/次;

23.一个月内两次违反同一条轻微行为过失条例者,按轻微行为过失条款3倍处罚。严重行为者供应部开除。

(二)有重大行为过失责任者,按以下标准处罚规定

1.工作不负责任、搞情绪化,造成严重差错或恶劣影响罚300元/次;

2.故意包庇违纪、违法行为、窝藏赃物或作伪证者,罚500元/次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3.不按规范操作或故意毁坏公司财物者,造成损失金额大的,按物料的原价赔赏,并处罚500元/次。

4.因工作失职使公司仓库财产被盗、诈骗、经济损失较大者,罚500 元/次;并记大过一次

5.三个月内受两次行为过失处罚,按该条行为过失2倍处罚;代别人刷卡和被刷卡者各罚款300元/次,第二次再代替刷卡供应部给予开除

6.在仓库现场内打架斗殴者立刻勒令退出仓库,并开除。在厂外殴打管理人员者,罚1500元----3000元,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同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开除。

7.不服从管理,侮辱、漫骂、恐吓、威胁领导或同事,除罚1000

元外,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8.经员工举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任何法律而受到刑事处罚者,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9.一年内员工若有三次轻微行为过失、二次行为中等过失、一次重大行为过失,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10.员工偷窃仓库财产,按以下标准处罚,并移交公安机关;

(1)、偷窃仓库普通财产:200元以下价值者,按200元处罚;

(2)、200元以上500元以下价值者,按500元处罚;

(3)、500元以上价值者冻结个人全部工资,交公安部门处理,并承担经济损失,解除公司劳动关系。

11.参加*组织或利用黑社会组织,罚500元/次;

12.组织煽动罢工、斗殴、聚众闹事,罚500元/次;记过一次

13.以任何形式或与同事串通伪造仓库单据、文件及资料以谋取私人利益,罚1000元/次;

14.恶意造谣滋事,严重损害仓库声誉,罚500元/次;

15.私带凶器或盗具等其他危险物品进入仓库,罚1000元/次

16.对多次违反仓库规定并且无悔改表现者,罚300元/次;

17.对违规公司《仓库安全管理制度》处罚两次以上,屡教不改者,供应部给予开除、在仓库抽烟者开除

18.公司处罚被连带8次者记过一次,被连带15次者记大过一次,超过15次被连带者供应部给予开除。

第7篇 公司仓库管理制度九

某公司仓库管理制度(九)

1.0目的

为使仓库有效运作及管理有所依循,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0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仓库物料的收发、储存、保管、搬运、盘点、呆废料、单据及账务处理等。

3.0职责

3.1 pmc部(仓库):负责严格按本制度执行仓库管理工作;

3.2财务部:负责定期或不定期稽查仓库执行本管理制度的情况;

3.3稽核小组:负责定期或不定期稽查仓库执行本管理制度的情况。

4.作业规范

4.1收发规定

4.1.1无有效进、出仓手续资料,仓库不得收发物料。具体参照《进料作业流程》、《生产制令单处理作业流程》、《退料作业流程》、《自制五金件备料、交接、退/补料管理办法》、《成品进仓作业流程》、《成品出仓作业流程》、《发外加工处理作业流程》等规定处理;

4.1.2按规定时间收发物料,紧急、特殊情况以“服务客户、服务生产、服务开发”为原则处理;

4.1.3物料进出仓时应严格计量,不得估算物料数量作为收发依据;

4.1.4未经有效批准,不得超量收料(供应商送的不计价备品除外),也不得超量发料或发货;

4.1.5物料发生异动时,应于当天内完成账务处理,于第二天上午9:00前分送相关部门;

4.1.6仓库备(发)料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并注意于收、发料时采取适当措施(如颜色标签法、移仓法、批次存储法等)予以保证;

4.1.7仓库主管、组长应随时对下属仓管员收发情况进行监控,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处理或报告;

4.1.8物料的收料作业由收料员主导,进仓、出仓作业由仓管员主导,其他人员不得擅自对物料进行处理。

4.2保管、储存规定

4.2.1储存应遵循三项基本原则:a、防火、防水、防压;b、定点、定位、定容、定量;c、先进先出;

4.2.2为方便存取物料,对仓库进行“分区、分类、分架、分层”及定置管理,并根据划分情况做出《仓库平面示意图》、《物料储存分布示意图》等。发生调整时,应及时进行相应修正;

4.2.3物料储存要分门别类,按“先进先出”原则堆放物料,填写《物料标识卡》、《仓库接受签》等标识,尾数应贴有《尾数明示签》或做好尾数标识,并有相应台账、卡账以供查询;

4.2.4对因有批次规定、色别规定等特殊原因而不能混放的同一物料应分开摆腰放;

4.2.5物料储存要尽量做到“上小下大,上轻下重,不超安全高度”;

4.2.6物料不得直接置于地上,必要时加垫板、纸皮或置于容器内,予以保护存放;

4.2.7任何物料不得堆放在仓库通道上,以免影响物料的收发;

4.2.8不良品与良品必须分仓或分区储存、管理,并做好相应标识;

4.2.9储存场地须适当保持通风、通气、通光,以保证物料品质不发生变异;

4.2.10对于有特殊保管要求的物料应考虑适当的防护措施,如危险品、贵重物品、易变质物料、有保存期限的物料,以保证物料的安全性与品质不受到影响;

4.2.11根据物料自身特性,设置物品储存期限表(具体见《呆废物料处理作业流程》附表),对超过期限的,应提出品质判定要求,确保不合格物料不发放到生产现场使用;

4.2.12对库存时间超过呆滞期限无动用或月动用量不足物料总量20%的物料,应进行处理,具体依《呆废物料处理作业流程》处理;

4.2.13仓库主管、仓库组长、稽核小组成员、财务人员等应定期或不定期对仓库物料的保管、储存情况进行稽查,发现问题,进行现场处理(包括处罚、培训、指导等)。

4.3搬运规定

4.3.1叉车载物应遵循有关叉车安全使用规定,机动叉车驾驶人员应取得有关叉车有效证件;

4.3.2人力搬运时应做到轻拿轻放,注意人身及物料的安全;

4.3.3搬运过程中防止物料、产品混淆堆放;

4.3.4在搬运物料过程中,必要时应使用适当的容器,防止对物料造成损伤;

4.3.5危险物品的搬运应按产品特性采取相应防护措施搬运;

4.3.6使用搬运工具时,应注意物件的堆叠,以能顺利通过厂区划定的通道为限,高度不得超过安全高度为原则(要求泡沫以3米为堆放高度,其他物料以2米为堆放高度);

4.3.7仓管员应对搬运人员提出合理的搬运要求,确保搬运作业安全、高效。

4.4单据处理规定

4.4.1仓库所有单据均用不易褪色笔(仅限圆珠笔、签字笔)按单据填写要求,遵循“完整、准确、清晰”的填写原则,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单据,仓库有权要求相关部门改善;

4.4.2每日产生的单据最迟于第二天上午9:00前分类归档、保管好,并传送到相关部门;

4.4.3仓库留存当月产生的单据应做好标识,并最迟于月底按类别统一用纸箱装好交仓库主管或仓库主管指定的人员保管;

4.4.4仓库单据应连号,中间不得有缺失情况出现,对于因开错单等原因作废的单据,由仓管员在作废的单据上注明“此单作废”字样,并与其它单据一起保存,以备追溯;

4.4.5仓库主管/组长随时对下属仓管员单据处理情况进行检查(包括单据填写、传递、接收、保存、输出等),要求操作不规范者限期改善,并给予必要指导。

4.5账薄处理规定

4.5.1账薄登录一律用蓝色或黑色签字笔填写,不能用圆珠笔或铅笔记账;

4.5.2账薄登录要求内容完整、填写清晰,不可漏填重要项目,更不可乱涂乱写,账薄应能体现物料异动过程和结果;

4.5.3账薄登录要有合法、有效的单据作支持,不可凭空想象或有实物异动时而不开单据;

4.5.4当日产生的单据要在当日下班前完成账目登录工作;

4.5.5账务处理方法具体依《账务处理规定》执行;

4.5.6仓库主管、仓库组长、稽核小组、财务人员应定期或不定期对仓管员的账务登录情况进行抽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确保“账、卡、物、证”一致。

4.6盘点规定

4.6.1仓库须按公司财务部门要求进行盘点配合,并负责呈报盘点结果。具体参照《盘点管理制度》执行;

4.6.2仓管员在发现库存出现异常状况时,应对异常物料实施抽查、抽盘作业;

4.6.3仓库主管、仓库组长、稽核专员、财务人员、pmc部人员应定期、不定期对仓库物料进行抽盘,并作为考核仓库人员工作绩效的一项指标。

4.7退货产品及呆废料处理规定

4.7.1客户退货产品处理具体依《客户退货处理作业流程》执行;

4.7.2呆废物料处理具体依《呆废物料处理作业流程》执行。

4.8消防安全规定

4.8.1仓库人员必须接受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并会使用仓库所属的安全消防设备、设施及消防器材(如消火栓、灭火器等);

4.8.2仓库人员在摆放物料时不得堵塞安全消防通道,不得遮挡消防器材,必须保证仓库所属的安全消防设备设施、消防器材能够在必要时立即投入使用;

4.8.3仓库人员有责任保证仓库所属安全消防设备设施的完整、完好;

4.8.4仓库人员有责任检查仓库所属安全消防设备、设施的有效性,如消火栓能否喷水、灭火器是否在有效期内等。

4.9工作纪律规定

4.9.1仓管员应服从上级安排,做到令行禁止;

4.9.2仓库人员应有良好的配合、服务意识,按要求做好备料、发料工作,并及时为相关部门提供准确的库存资讯报表及信息;

4.9.3仓库人员不得监守自盗,严禁公物私用;

4.9.4仓库人员不得收受供应商礼金与物品,更不能因此损害公司利益;

4.9.5无关人员未经仓库人员允许,不得随意进入仓库;

4.9.6仓库人员有责任对违反仓库管理制度的行为予以制止,制止不听的报仓库主管或开具《稽核处罚单》报稽核专员处理;

4.9.7仓库人员因当天工作未完成而需加班时,必须服从加班安排;

4.9.8所有仓库人员离职或调岗,均须与接手人员办理好账、物交接手续(包括物料的整理、盘点工作),因各种原因,接手人员未能及时到位时,由仓库主管或仓库组长或仓库主管指定的代理人员办理交接。若未交接清楚,离职或调岗仓管员须延长在岗时间,直至完成交接为止;

4.9.9 仓管员因各种原因需请假时,必须填写《请假单》,经仓库组长、仓库主管审核同意,并有明确的职务代理人代理工作时,方可批准请假;

4.9.10 pmc部经理、仓库主管、仓库组长稽核专员应随时巡视仓库工作纪律情况,对违纪现象予以制止纠正,并采取相应预防措施。

5.处罚规定

5.1无有效进、出仓手续资料,仓库人员进行物料收发的,处罚责任人30元/次,若因此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按《赔偿管理制度》处理;

5.2离职或调岗仓管员未与接手人员办理账、物交接的,处罚责任仓管员50元/次,若交接过程中接手人发现账、物不符的,处罚责任仓管员10元/种物料。交接清楚后出现的账、物不符责任由接手人承担。

5.3收料进仓时,仓管员须按要求摆放物料,并做好标识,若违反,处罚责任仓管员5元/次;

5.4仓库备(发)料未遵循“先进先出”原则,而随意发料的,处罚责任仓管员5元/次;

5.5仓存物料没有建立账、卡的,对责任仓管员处罚10元/种;

5.6不良品与良品必须分开储存、管理,并做明确标识,若违反,处罚责任仓管员10元/次;

5.7对存在批次、色差等不能混放的物料而未分开摆放的,处罚责任人10元/种;

5.8因搬运不当而造成物料损坏的,对责任人罚款10元/次,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按《赔偿管理制度》处理;

5.9违反单据、账务、退货品及呆废料处理规定的,按流程相应规定进行处理;

5.10非本仓库人员不得擅自动用仓库物料,违者罚款20元/次;仓库人员听之任之、不加制止的,罚款10元/次;

5.11无关人员未经允许随意进入仓库,仓管员未制止的罚款10元/次;对于制止但未听者,罚款20元/次;

5.12在仓库内抽烟者,罚款200元/次,并对责任仓管员处以50元/次罚款;

5.13仓库人员监守自盗或公物私用的,一经确查一律开除,扣除所有工资,情节严重的,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5.14收受供应商礼金与物品、损害公司利益的,一律开除,扣除所有工资,并按《赔偿管理制度》处理,情节严重的,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5.15仓库主管、仓库组长因对下属监控不力而出现违规事件,应负部分连带责任,具体依《问责制》及《赔偿管理制度》处理;

5.16仓管员提供错误库存信息的,处罚责任人5元/次,若因此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按《赔偿管理制度》处理;

5.17对于盘点中出现的问题,按《盘点管理制度》处理;

5.18请假而未有职务代理人代理工作的,处罚责任人10元/次;

第8篇 a公司成品仓库管理制度

某公司成品仓库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保障仓库成品保管安全,提高成品仓库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公司成品仓库的出入库管理。

3职责

3.1储运部经理负责成品仓库的管理工作;

3.2储运部仓库管理员负责成品仓库的日常工作。

4 管理办法

4.1产品入库

4.1.1产品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才能入库,入库时由生产车间填写《产品入库单》(品名、型号、规格、数量、批号),《产品入库单》上必须有生产车间的签字,储运部仓管人员根据《产品入库单》上的内容,与实际产品进行核对,相符后将产品入库。《产品入库单》一式三联,由生产车间、储运部和销售管理部各保留一联。

4.1.2产品入库时,储运部仓管人员必须及时将电脑中的入库单进行审核;同时按要求做好产品库存卡片(入库后二小时完成)。

4.1.3退货产品按《退货产品处理规定》办理。

4.2产品出库

4.2.1储运部仓管人员根据销售管理部下达的《送货通知单》进行产品出库的工作。

4.2.2产品出库必须符合包装整洁、完整、标识齐全(特批产品除外),同一品种不允许不同批号拼箱,同一品种供同一家客户按同一批号发货(最多不超过二个批号)。

4.2.3储运部仓管人员根据销售管理部下达的《销售出库单》和《销售需求单》上翻包装通知进行翻包装,涉及到需要重新灌装和重新封口的产品,由储运部开具《翻包装作业单》交给生产车间,由生产车间负责完成这种类型的翻包装工作,此时的《翻包装作业单》由生产车间保留。翻包装产品必须符合出厂产品要求。

4.2.4拼箱产品根据销管部下达的出库通知单,按《拼箱、开箱原则》办理。

4.2.5产品出库时,储运部仓管人员应及时更新《库存卡》的记录,同时将出库信息及时输入信息系统,保证记录和输入的准确性,并将出库记录进行审核。当天入库的记录和输入工作必须在当天完成。

4.2.6产品出库装车时,储运部仓管人员应提交《销管出库单》(清单的内容、品名、型号、规格、数量、批号、发往客户等)给货车司机,由货车司机监督装车货物是否与销管出库单所列相符,并签字确认。

4.2.7客户如需发货清单随货,储运部必须按要求将《销管出库单》放入箱内,并在箱外标明,以供客户收货、验货。

4.2.8货物中携带资料和样品的,必须随箱放入清单,在箱外标明,以便客户及时查收。

4.3库存管理

4.3.1储运部仓管人员必须做好成品仓库的防火、防盗、防潮、防鼠等防护工作和检查工作。

4.3.2产品按分类、规格、型号、按序摆放整齐,并做好标识,产品堆放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便于出库。

4.3.3储运部仓管人员每月月底对库存进行盘点,保证帐、物、卡一致,如有差错立即上报并查明原因

4.3.4储运部仓管人员查视库存产品,对6个月以上未动销的,及时转到滞销库(当月红字显示),并对滞销产品进行处理。

4.3.5距到保质期1/3时间之内的产品不允许直接发货,报技术质量部审定。

4.3.6按财务要求做好每月的收付存报表。

拟稿:zz审核:zz批准:

第9篇 a公司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的仓库重地,如何才能保证财务安全,消防安全等。首先安全管理制度加上强执行力是关键,以下是公司仓库安全管理制度的范本,可供参考。

为保证仓库管理工作的正常化,促进生产发展,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和公司财产物资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节通则

第一条仓库管理人员,应熟悉本仓库所存放物质的性质,保管办法及注意事项,并会正确地使用本仓库的安全设施及消防器材。

第二条仓库负责人应经常向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管理方面的教育。

第三条各仓库的结构必须符合要求,不得任意修改,门窗一律向外开。

第四条库内存放的产品要按规定排列整齐,不得紊乱。入库时按产品日期分别挂牌标明,决不允许因保管不善造成意外事故和损失。

第五条库内产品不得擅自堆积太高,应规定库内安全容量。

第六条库内应保持良好通风,必要时可安装通风设备。

第七条同一库内不得乱放互相起作用或互相影响的产品,应放置性质相同的产品。

第八条各库的照明系统,须按时联系有关部门及时作好技术检查,检修,以免失效。

第九条仓库用的一切防火设备要经常检查,保证完整好用。其数量按规定配备。

第十条仓库内部和周围,严禁烟火。

第十一条仓库保管员每天上下班时,对库内外要巡视一次,门窗是否牢固,是否有其它异状发生,如有可疑情况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以便追查处理。

第十二条仓库周围和内部,不得有垃圾或易燃物品积存,以免引起火灾。

第十三条外来人员未经仓库主管领导批准不得擅自进入仓库,安全检查人员凭证件可进入检查。

第十四条处罚

(1)对本规定执行不力的当班人员、管理人员分别处100元、200元罚款,造成事故的,根据事故轻重和损失大小处200-1000元罚款,特别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2)对违反规定,在仓库抽烟动火人员处100元罚款,并责令其参加安全教育。当班人员不及时制止的,处100元罚款。

第二节油类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油库管理人员必须精通仓库各种油类安全存放的知识及有关注意事项,并会正确使用该油库的安全设施及消防器材。

第十六条油库主管负责人经常对油库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有关安全及消防知识的教育,并进行考试。

第十七条各油库的建筑及设备必须适合各种油类贮存。

第十八条油库内严禁烟火,库内外应保持清洁整齐,不得有破布,木屑垃圾等易燃物,仓库附近道路必须畅通,不得有碍消防车通过的障碍物。

第十九条各种油库必须设有充足合格的消防设备和黄沙,并经常进行检查。

第二十条油库照明必须是防爆灯,电线要有保护管,禁止使用明电线或破电线。

第二十一条各类油物要分开保管,不得混放一起,以免领取出现错误。

第二十二条搬动油桶时不得乱撞乱摔,要轻拿轻放,防止发生事故。

第二十三条仓库应有良好的通风条件,以保持室内温度适宜,如室温达到32℃应尽量避免搬运发放。

第二十四条开启油桶时,禁止用铁器敲打,必须使用铜质或铝质工具。

第二十五条非油库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入内,严禁穿铁钉鞋,带火柴及其它引火物入内。

第二十六条处罚

(1)对本规定执行不力的当班人员、管理人员分别处100元、200元罚款,造成事故的,根据事故轻重和损失大小处200-1000元罚款,特别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2)对违反规定,在油类仓库抽烟动火人员处100元罚款,并责令其参加安全教育。当班人员不及时制止的,处100元罚款。

第三节药品试剂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十七条仓库管理人员必须对所有存放药品试剂的性质,保管办法及安全注意事项精通熟悉,并会正确地使用本库的安全及消防设施。

第二十八条仓库主管领导须经常对仓库管理员进行业务,安全及消防知识教育,并定期进行考试。

第二十九条仓库周围要保持清洁。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道路要保持畅通无阻。

第三十条仓库的电气设备及照明必须是防爆型,并定期检查,保证完整无损。

第三十一条库必须备用足够,合适的消防设备。

第条仓库存放的药品试剂,要排列整齐分类保管,不得将性质不同的和有抵触的药品试剂混放在一起。

第三十二条仓库存放的药品试剂必须贴有明显的品名标号,以防领错。

第三十三条搬动药品、试剂时,必须轻拿轻放,禁止摔打和撞击,如包装有破捐损的应立即处理。

第三十四条库内严禁烟火及携带引火物。

第三十五条非本库人员不得随意入库,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入库时,应在登记簿上登记,经仓库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进入。

第三十六条处罚

(1)对本规定执行不力的当班人员、管理人员分别处100元、200元罚款,造成事故的,根据事故轻重和损失大小处200-1000元罚款,特别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2)对违反规定,在药品试剂仓库抽烟动火人员处100元罚款,并责令其参加安全教育。当班人员不及时制止的,处100元罚款。

第10篇 a公司仓库档案管理与交接制度

某公司仓库档案管理与交接制度

账簿与凭证保存:仓库账簿与物料进出单据属会计档案,仓管员应妥善保管 (或由档案管理人员管理) 。以备查询。保存期满,经批准可以销毁。

(1)进销存账簿在账页记录完或仓管员工作移交后. 需更换新账簿时,将各明细账户余数余额接转到新账簿。检查原账簿扉页、启用表是否填写完整,加贴标签,用牛皮纸封好存档

(2)进出仓单 送货单填写完以后,仓管员保存存根联. 月末应将用完的存根编号 打成捆,加贴标签后保存。其它收、发料的交接证明 仓管员移交表、附件等,均及时整理、分类、装订成册后加贴标签存档

封面或标签上填写单据名称、账簿名称和类别、数量 使用时间界限、保存日期。

(3)移交表是仓管员工作交接的手续和责任转移证明。移交表内容包括三部份:(不包括电子文档的交接)

1、移交基本情况,移交方式

2、表格:移交物件种类、数量

3、交接双方及监交人签章

移交时双方按移交表所列项目进行清点、核对。特别是账簿的移交,需要对账簿中各账户结存的实物数进行盘点后. 由双方在账簿上确认签字。

第11篇 公司仓库管理制度7

公司仓库管理制度(七)

1.仓库一切物资应加强安全管理,慎防盗窃。

2.非物资管理人员不得任意进入仓库,有关人员进入仓库应服从管理。

3.仓库内及附近应设置消防设备,在仓库明显处悬挂'严禁烟火'标志,并指定专人负责及管理,经常检查消防器材是否失效,以提高应变能力,以策安全。

4.仓库内严禁吸烟,若因工程需要电焊时,应先报备,并有专人负责,允许后才可进行电焊。

5.易燃易爆违禁品不得进入仓库,物资管理人员应随时注意。易燃易爆危险性材料应与其它材料隔离保管,并于明显处标示'严禁烟火'标志,同时应办妥安全保险等手续。

6.贵重材料应严加保管,并予加锁。

7.仓库内应随时注意通风情况,并保持整洁、卫生。

8.物资管理人员于下班前应巡视仓库电源、门窗是否关闭,以确保仓库安全。

9.仓库计量器具应具备标准,检定合格的度量器具,并应随时校正妥善保管,以免发生收发料的差异,度量衡器具每年至少要做一次总校正。

10.仓库产品应建立帐目,并挂置物料标识牌。产品进库、出库应记帐,做倒帐目清楚,帐、物、卡一致。

11.入库物料要凭品管部出具的检验报告或在入库单上由质检员签名,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12.物料出库仓库,保管员应按领料部门主管签字的领料单进行发料,并办理物料出库手续。

批准

审核编制

日期日期日期

第12篇 公司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2

公司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二)

一、目的

为加强对库存危险品的安全管理以及加强对危险品装卸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包括仓库及储灌。

三、职责

仓库主管对仓库安全生产负责,罐区主管对罐区安全生产负责,其他相关部门协助。

四、内容

仓库:

1.危险品从入库、领料、搬运、使用、处理残余杂质都应指定专人负责。

2.部门领用时需先预算当天用量按单领用,当天未用完的危险化学品应送回危险品仓库。

3.禁止使用无盖容器。在启用危险化学品后应马上将盖拧紧,发料时必需使用专用抽吸工具,溢出的危险化学品须立即清理干净。

4.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容器,必须标明正确的标志及危险警告标志和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5.装卸危险化学品时,操作人员不得穿着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和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对易生产静电的装卸设备要采取防静电措施。

6.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员工,下班时必须将未用完的危险化学品退还给危险品仓库的管理员保管。

7.沾有危险化学品的废物应放于金属废物箱内,并盖好盖子及附上标志,存放在安全的地方定期进行安全处理。

8.危险化学品不得露天存放,包装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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