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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仓库管理制度10(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5 热度:38

公司仓库管理制度10

第1篇 公司仓库管理制度10

公司仓库管理制度(十)

一、总则

1、目的

为使本公司成品的缴库、保管、交运、销货退回及滞存品处理等事务流程有所遵循,特制订本准则。

2、范围

有关成品仓储管理作业,包括库位规划、收发货作业及仓储管理事务,依本准则的规定办理。

二、库位规划

3、库位规划与配置

3.1物料管理科应依成品缴出库情况、包装、方式等规划所需库位及其面积,以使库位空间有效利用。

3.2库位配置原则应依下列规定:

3.2.1配合仓库内设备(例如油压车、手推车、消防设施、通风设备、电源等)及所使用的储运工具规划运输通道。

3.2.2依销售别、产品别分区存放,同类产品中计划产品与订制产品应分区存放,以利管理。

3.2.3收发频繁的成品应配置于进出便捷的库位。

3.2.4将各项成品依品名、规格、批号规定库位,标明于“库位配置图”上,并随时显示库存动态。

4、成品堆放

物料管理科应会同质量管理科质量管理人员,依成品包装形态及质量要求设定成品堆放方式及堆积层数,以避免成品受挤压而影响质量。

5、库位标示

5.1库位编号依下列原则办理,并于适当位置作明显标示:

5.1.1层次别,依a、b、c顺序由下而上逐层编订,没有时填“○”。

5.1.2库位流水编号。

5.1.3通道别,依a、b、c顺序编订。

5.2计划产品应于每一库位设置标示牌,标示其品名、规格及单位包装量,

5.3物料管理科库位配置情况绘制“库位标示图”悬挂于仓库明显处。

6、库位管理

6.1物料管理科收发料经办人员应掌握各库位,各产品规格的进出存动态,并依先进先出原则指定收货及发货单位。

6.2计划产品每种规格原则上应配置两个以上小库位,以备轮流交替使用,以达到先进先出的要求。

三、收货管理

7、成品缴库方式

7.1缴库部门开立“进仓明细表”一式二联,连同缴库品送至物料管理科,经收货人员签收并存放于指定库位后,第一联送回缴库部门存查,第二联由收货人员持回凭以核对“成品缴库单”。

7.2缴库部门依当日的“进仓明细表”汇总开立“成品缴库”,送物料管理科核对签认后第一联送会计部门,第二联送物料管理科据以转记“成品库存日(月)表”,第三联送回缴库部门。

8、收货注意事项

物料管理科就缴库内容与成品缴库单的内容确实核对,如发现的缴库原因代号、品名、规格、产品与缴号的数量、包装或商标不符时,应即时通知缴库部门更正。

四、发货管理

9、交运期限控制

9.1凡遇下列情况之一者,物料管理应于一日前办妥“成品交运单”,并于一日内交运

9.1.1计划产品接获客户的“订货通知单”时的交货日期。

9.1.2内销、合作外销订制品,依客户需要日期。

9.2直接外销订制品缴库后,配合结关日期交运。

10、发货注意事项

10.1物料管理科接到“订货通知单”时,经办人员应依产品规格订货通知单编号顺序列档,内容不明确应即时反映业务部门确认。

10.2因客户业务需要,收货人非订购客户或收货地点非其营业所在地者,依下列规定办理:

10.2.1经销商的订货、交货地点非其营业所在地者,其“订货通知单”应经业务部主管核签方可办理交运。

10.2.2收货人非订购客户者应有订购客户出具的收货指定通知始可办理交运。

10.2.3物料管理科接获“订制(货)通知单”得以发货,但有指定交运日期者,依其指定日期交运。

10.2.4订制品(计划品)在客户需要日期前缴库或“订货通知单”注明“不得提前交运”者,物料管理科若因库位问题提交交运时,应先联络业务人员转知客户同意,且收到业务部门的出货通知后始得提前交运,若系紧急出货时,应由业务部主管通知物料管理科主管先予交运再补办出货通知手续。

10.2.5未经办理缴库手续的成品不得交运,若需紧急交运时须于交运同时办理缴库手续。

10.2.6订制品交运前,物料管理科如接到业务部门的暂缓出货通知时,应立即暂缓交运,等收到业务部门的出货通知后再办理交运。紧急时可由业务部门主管先以电话通知物料管理科主管,但事后仍应立即补办手续。

10.2.7“成品交运单”填立后,须于“订货通知单”上填注日期、“成品交运单”编号及数量等以了解交运情况,若已交毕结案则依流水号顺序整理归档。

11、承运车输调派与控制

11.1物料管理科应指定人员负责承运车辆与发货人员的调派。

11.2物料管理科应于每日下午四时以前备妥第二天应交运的“成品交运单”,并通知承运公司调派车辆。

11.3如承运车辆可能于营业时间外抵达客户交货地址者,成品交运前,物料管理科应将预定抵达时间通知业务部门转告客户准备收货。

12、内销及直接外销的成品交运

12.1成品交运时,物料管理科应依“订制(货)通知单”开立“成品交运单”,由业务部门开立发票,客户联发票核对无误后寄交客户,存根联与开剩的发票于下月2日前汇送会计部门。

12.2“订货通知单”上注明有预收款者,于开立“成品交运单”时,应于“预收款”栏内注明预收款金额及发票号码,分批交运者,其收款以最后一批交运时为原则,但“订货(制)通知单”内有特殊规定者,遵从其规定。

12.3承运车辆入厂装载成品后,发货人及承运人应于“成品交运单”上签章,第一、二联经送业务部核对后第一联业务部存,第二联会计核对入账,第三、四联交由承运商于出货前核点无误后始得放行。经客户签收后第

三联送交运客户,第四、五联交由承运商送回物料管理科,然后把第四联送回业务部依实际需要寄交运客户,第五联由承运商持回,据以申请运费,第六联物料管理科自存。

13、客户自运

13.1客户要求自运时,物料管理科应先联络业务部门确认。

13.2成品装载后,承运人于“成品交运单”上签认,依第十二条规定办理。

14、直接外销的成品交运

14.1物料管理科应于结关前将成品运抵指定的码头或货柜场以减少额外费用(如特验费、监视费等)。

14.2成品交运时,物料管理科应依“外销订货通知单”开立“成品交运单”一式六联,第四、五联,交由承运商送码头或货柜场报关签收后,第四联存于物料管理科,第五联经报关行签收后由承运人持回据此申请费用。

14.3外销发票正联业务部门收存,存根联与开剩的发票则于下个月二日前汇总送会计部门。

14.4成品需于厂内装柜时应依下列规定办理:

14.4.1物料管理科应于接到业务部门领柜通知后,即联络货柜入厂装运。

14.4.2装柜时应依客户要求的装柜方式作业,装毕后货柜应以封条加封。

15、成品交运单的更正

“成品交运单”因交运内容更改或填单错误需要更正时,依下列规定办理:

15.1“内销交运单”的更正:

15.1.1尚未交运:开单人员应于原单错误处更正,并加盖更正章,如果难以更正,则将原单各联加盖“本单作废”字样,重开“成品交运单”办理交运。作废的“成品交运单”第一联留仓运科,其余各联依序装订成册送会计核对存档,另开错误的发票则加盖“作废”章,存于原发票本。

15.1.2已交运:开单人员应立即开立“交运更正单(内销)”第一、二、三联送业务部核对后,第一联业务部存,第二联送会计,第三联依实际需要转送交运客户,第四联寄送客户,第五、六联存于仓运科。

15.1.3如发票已送客户,因错误而需要重开者,应将新开发票连同“交运更正单”第四联送业务部门转交客户,并需督促客户取回原开发票。

15.2“外销成品交运单”的更正:

15.2.1尚未交运:比照本条第(一)款的第一项的规定办理。

15.2.2已交运:经办人员应立即至交运的码头或货柜场办理“装箱单”等报

关文件的更正,并立即开立“交运更正单”,其流程与发票的更正比照第(一)款的规定办理。

15.2.3“交运更正单”不得作为出厂凭证。

16、“成品交运单”签收回联的审核及追责

16.1审核:

物料管理科收到“成品交运单”签收回联有下列情况者,应即附有关单据送业务部门转客户补签:

16.1.1未盖“收货章”者。

16.1.2“收货章”模糊不清难以辩认,或非公司名称全衔者。

16.1.3其他用途章(如公文守用章)充当“收货章”者。

16.2追责:

物料管理科于每月10日前就上月份交运的签收回联尚未收回者应立即追责,并依合同规定罚扣运费,同时应于月底前收集齐全,依序装订成册送会计科核对存查。

17、运费审核

17.1物料管理科每月接获承运公司送回的“成品交运单”签收回联、“运费明细表”及发票存根,应于5日内审核完毕,送回会计科整理付款。

17.2物料管理科审核运费时,应检视开单出厂及客户签收等日期,是否有逾期送达或违反合同规定,均依合同规定罚扣运费。

17.3若“成品交运单”签收回联有第十六条的签收异常者,除依规定办理外,其运费亦应暂缓支付。

18、成品领用与发票逾月反应

18.1物料管理科收到领用部门开立的“成品领用单”经审核无误后,依其请领数量发货。

18.2业务部每月初时把上月已出货未开立发票的客户,订货(制)单、品名规格、数量、交运地点及原因与对策填于“发票逾月未开立汇总表”,一式两份,一份业务部存,一份送会科据以核对。

五、退货品管理

19、运输的联络

物料管理科接到业务部门送达的“成品退货单”应先审查有无注明依据及处理说明,若没有应将“成品退货单”退回业务部门补充,若有则依

“成品退货单”上的客户名称及承运地点联络承运商运回。

20、退货品的验收

20.1退货品运回工厂后,仓运科应与有关人员确认退回的成品异常原因是否正确,,若确属事实,应将实退数量填注于“成品退货单”上,并经点收人员、质量管理人员签章后,第一联存于会计部门,第二联送收货部门,第三联由承运人携回依此申请费用,第四联送业务部向客户取回原发票或销货证明书。

20.2物料管理科收到尚无“成品退货单”的退货品时,应立即联络业务部门主管确认无误后先暂予保管,等收到“成品退货单”后再依前付款规定办理。

21、退货品的处理

退货品的处理方式系需重处理者,物料管理科应督促处理部门领回处理。

22、退货的更正

22.1若退回成品与“退货单”记载的退货品不符时,物料管理科应暂予保管(不入库),同时于一式三联的“成品退货单”填注实收情况后,第三联由运输公司携回依此申请运费,第二联送回业务部门处理,第一联暂存仓运科依此督促。

22.2业务部门查验退货品确属无误时,应依实退情况更正“退货单”,送物料管理科办理销案。

22.3倘退货品系属误退时,业务部门应于原开“退货单”第四联注明'退货品不符”后,送回物料管理科据以办理退回客户,将其交运作业按第十二条的规定办理,并在“成品交运单”注明“退换货不入账”,本项退回的运费应由客户负担。

六、滞成品管理

23、滞成品分类、提报

23.1滞成品部分由物料管理科依类别及分配的库位编号编列存放,并就每一堆置单位(如一垫板)固定库位存放便于管理。

23.2滞成品的发生原因及代号:

a.正常品缴库后满六个月未销售或未售完者。

b.正常品缴库后虽未满六个月,但有变质的顾虑者。

c.与正常品同规格或其他因素未能出库者(异常品)。

d.每批生产所发生的次级品。

e.订单取消时。

f.超制、短码尾数时。

g.试制品

h.销退重整列为次级者。

i.其他。

23.3物料管理科应于翌月6日前汇总填制“滞成品处理月报表”,呈主管核签,第一联送总经理处理,第二联自存。

24、滞成品发货

物料管理科于接到业务部门指定滞成品的“订货通知单”后依第四部分发货管理规定办理。

七、储存管理

25、账务

物料管理科收到“成品明细表”后,应立即以有关单据核对,如发现异常应立即办理更正。

26、盘点

26.1库存成品应作定期或不定期盘点,盘点时由会计科将盘点

项目依规格

填具“成品盘点表”会同物料管理科盘点,并按实际盘点数量填入数量栏内.

26.2实施电脑化后,“成品盘点表”由电脑出表。

26.3会计科将“成品盘点表”的盘点数量与账面数量核对,若有差异即填具“盘点异常报告单”,并计算其盘点盈亏及金额,送物料管理科查明原因,再送业务部主管研判,拟具改善措施呈总经理核决。

26.4盘盈亏数量经核决后,由物料管理科开立“调整单”,第二联送会计部门,第一联仓运科自存。

27、消防设备

仓库内一律严禁烟火,物料管理科应于仓库明显处悬挂“严禁烟火”标志,并依工业安全卫生管理的规定设置消防设备,由总务科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每日至少检查一次,如有故障或失效,应立即申请补充,并配合厂区消防训练,以提高应对能力。

28、库房管理应注意事项

28.1仓库内应经常维持清洁,并随时注意通风情况。

28.2易燃品、易爆品或违禁品不得携入仓库,物料管理科应随时注意。

28.3仓库内不得吸烟,若因工程需要烧焊时,应先报备,并派专人负责才可进行。

28.4物料管理科对所经营的成品库存及仓运设备应负安全使用之责,如果破损应立即反映主管并立即委托修护。

28.5未经物料管理科主管核准,有关人员不得进入仓库,搬运完毕后,亦不得在仓库逗留。

第2篇 公司糖类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公司是以储糖为主的大型物流企业,为切实加强仓库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国家财产及职工生命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内贸系统仓库消防安全管理条例》等消防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公司确定一名行政副职分管防火安全工作,推行安全目标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各部门负责人和各岗位职工均对本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确保我司消防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 各驻司单位和驻司民工,必须服从本公司消防安全的统一管理,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共同维护国家财产的安全。

第四条 本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接受属地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监督。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五条 本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企业法人代表为本公司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

第六条 为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我司建立了由公司党政主要领导成员和各部室负责人组成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保卫部是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负责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 公司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有下列职责:

1、根据公司实际召开安全例会,宣传、贯彻、执行消防工作方针、条例、规定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指示精神,研究、部署、推动、检查、总结消防安全工作,做好重点防火季节的专项治理工作。

2、组织制定对电源、火源、水源及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逻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

3、组织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普及防消知识,提高职工的防火安全意识。

4、组织防火安全检查,研究制定重大隐患整改方案,并针对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下达“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消除火灾危害。

5、定期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并将消防工作纳入考评。

第八条 根据我司实际,建立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消防培训及实际演练,积极开展自防自救工作,做到“三懂两会” 即:懂预防措施,懂储存商品性质和消防设备性能,懂防火灭火知识;两会:会灭火战术,会使用和排除消防设备、器材的故障。

第九条 我司实行安全值班制度,每天24小时对库区进行安全检查,特别是加强对重点部位的巡视检查,行政值班由带班长负责组织实施。

第三章 消防安全教育

第十条 我司各级领导必须把消防安全教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坚持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推动全员安全防火意识和灭火技能的不断提高,努力提高自防自救能力,确保国家财产和人身免受火灾危害。

第十一条 通过开展群防群治活动,组织职工结合岗位工作实际,摆现象、找问题、查隐患、定措施、搞整改,确保消防安全工作目标的落实。

第十二条 防火宣传教育内容:

1、深入宣传贯彻消防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部门消防工作的指示精神。

2、教育职工掌握防火灭火常识和灭火技能,做到“三懂三会”。

3、 教育职工自觉遵守消防法规,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落实岗位防火责任制。

第十三条 防火宣传教育和要求:

1、定期普遍教育:重点防火季节和重大节日前,利用会议、板报等多种形式向全体职工进行以防火为中心的安全教育。

2、针对性的教育:平时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和上级机关通报的火灾案例及时进行教育。

3、重点教育:对重点部位的员工,结合岗位特点进行操作规程和防火安全教育,对保卫卡口和巡逻人员进行提高专业素质教育。

4、个别教育:对调入我司和内部调岗的职工,保卫部在其上岗前进行安全防火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对外来作业人员随时进行防火和安全操作规程教育。

5、开展防火、灭火科技教育:通过组织“义务消防队”活动和举办消防技术训练班,聘请专业消防人员举办防火科技讲座,提高职工的消防技术水平,改进消防工作。

第四章 火源管理

第十四条 明火作业管理

1、凡在库区进行焊接、切割、烘烤、熬炼和喷灯等明火作业,由动火部门提出申请,保卫部在进行现场勘查后,负责办理“明火作业许可证”。“明火作业许可证”应注明动火级别、申请部门和动火部位、动(用)火人及监护人、明火作业理由、现场实施安全措施状况、动火时间和地点等内容,并经主管领导、保卫部共同审核签字后,组织实施。

2、明火作业必须在“明火作业许可证”批准的有效时间内作业,凡提前、延期或变更明火作业时间地点的,必须重新办理相应手续。

3、明火作业前,在作业现场必须配备足量的相应消防器材,明火作业负责人对全体作业人员详细讲明动火方案和动火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异常情况、预防措施和处理办法,做好作业现场的安全检查及清理工作,保卫部派人对现场监督。

4、明火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合格的防护用品,动火设备、工具应安全完好,相应的附属设备、工具应安全、灵敏、有效,发生异常情况动火人必须立即停止动火作业,实施救助措施。

5、 每天动火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清理作业现场,熄灭余火和飞溅的火星,并及时切断电源,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离开作业现场。

6、动火作业完毕,保卫部应对动火现场进行检查,监督作业现场的清理,确保安全。

7、大风天(4 级风以上)室外禁止明火作业。

8、未经批准私自动用明火的,保卫部责令其停止动火作业,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9、外来施工单位在我司进行明火作业,必须履行我司明火作业管理制度和其它有关规定。

第十五条 炉火使用管理

1、使用炉火取暖的部门必须向保卫部提出书面申请,经保卫部审查合格后开据炉火使用证,方可按装炉具。严禁私自按装使用炉火。

2、办公室在收到经保卫部批准的“炉火使用证”后,方可发放炉具。

3、炉具按装后,必须经保卫部检查批准方可投入使用。

4、使用炉火部门,必须有专人对炉火进行管理,并严防一氧化碳中毒。

5、需提前或延期使用由所在部门向保卫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提前或延期使用。

6、严格执行炉火管理办法:

⑴ 应做到“两定、把三关、四有、五不准”。两定是:定炉型、定地点。把三关是:把宣传教育关、把炉火按装关、把检查验收关。四有是:有制度、有专人管理、有指定炉火安放地点、有消防器材。五不准是:不准用易燃液体点火、不准在炉旁放可燃物、不准在炉旁烤衣物和其它易燃物、不准无人封火过夜和看火人睡觉、不准任意挪动炉火。

⑵ 热炉灰须用水浇灭无余火后,再倒入指定地点。

7、对违反制度者,保卫部必须勒令停火进行整改,对劝阻不听者,按有关规定处罚。

第十六条 吸烟管理

1、我司库区、生活区内严禁吸烟,必须到指定地点(办公室)内吸咽。

2、在指定的吸烟室内吸烟,烟头必须熄灭后放入烟灰器具内,不得随意乱扔。

3、吸烟室必须保持清洁,无易燃物品,如有易燃物品,停止使用,待清理后再行使用。

第五章 电源管理

第十七条 我司生产、生活、库区照明用电线路必须分开。电线和电器设备必须由持有上岗证的电工安装、检查、保养维护。定期对线路、变压器、避雷装置进行检查测试,杜绝因电线老化、破损、绝缘不良,短路等原因产生火险隐患,确保仓库安全。

第十八条 库区铺设的配电线路,须穿金属管或用阻燃硬塑料管保护,每个库房应在库外单独安装电源开关箱,做到防雨防潮,安全用电。

第十九条 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严禁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 0 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照明灯头应装在通道上方,其垂直下方与储存商品水平间距不得小于0.5米。对我司库房内配备的吸湿机、轴流风机等电器设备,必须就近配置电源插扳,电源连接线必须使用相应功率的护套线,确保安全送电,各种电器设备工作期间,作业人员必须坚守岗位,离岗断电。严禁在库房内使用任何非作业用电器具。

第二十条 库区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空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商品,严禁在库区乱拉临时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禁止使用不合格的装置和漏电保护装置,对各种机械设备易产生火花的部位要设防火装置。操作人员使用电器设备过程中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停止使用,及时向专业人员报告(电工、维修工)。

第二十一条 因工作需要必须架设临时电器线路的,应由使用部门提前向保卫部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方可按装。按装的临时电气线路,必须符合电器按装规范的有关规定,保证安全用电,用后及时拆除。

第二十二条 临时电器线路使用期间,由使用部门监管,电工负责维护,操作人员停止使用时必须及时切断电源。临时电器线路限期使用,最多不得超过一周,确需延期使用的必须办理延期审批手续,否则由电工按期拆除。

第二十三条 非电工人员严禁拆装挪移临时电器线路和设施,否则造成事故的,由使用部门负责人与肇事者承担全部责任。

第六章 储存作业管理

第二十四条 我司库区、生活区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如因工作需要动用明火作业时,应按第十四条明火作业管理要求执行。

第二十五条 库房消防安全工作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保管员为所分管的库房、露天垛防火负责人,对所管辖的库房、露天垛的防火工作负责。

第二十六条 我司储存商品实行分类、分垛储存,库房内储存商品每垛占地面积不大于100平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小于1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8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0.5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米。露天存放的商品其垛与垛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小于2米,露天货区与建筑物等之间的防火距离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第二十七条 严禁将性质相互抵触、串味和灭火方法不同的商品混存,库房内要设立醒目标志,标明储存商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第二十八条 库区和库房内应经常保持清洁,对散落的包装物、库区落叶、杂草等应及时清除,妥善处理。

第二十九条 进入库区的所有机动车辆,必须配带防火帽,并严禁进入库房及在仓库区域内停放和修理。

第三十条 装卸作业结束后,作业人员必须对库区、库房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第七章 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管理

第三十一条 消防器材的配置与使用:

1、 保卫部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我司储存商品的性能和各部位的灭火需要,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做到配量充足,布局合理,使用有效。

2、消防器材要悬挂在固定醒目处,做到防雨、防晒、防锈蚀、防霉烂、防冻。

3、我司职工对配备的各种消防器材,必须备加爱护,对擅自挪动或做与消防无关使用的,应及时制止,对劝阻不听者交由保卫部按有关规定处理。

4、消防器材周围不准堆放商品和杂物,不准堵塞及占用消防通道,不准在设施和器材上挂放它物,并保持整洁。

第三十二条 消防设施的配置与使用

1、我司地处市政供水偏远地区,水压偏低,为此我司设立第二水源(即4000立方米消防池)和加压泵房一座。

2、我司保卫部负责消防池的日常清理和维护,做到水面清洁、无杂物,遇有火灾时,消防加压泵的起动必须由卡口值班出一人和电工值班人员一起共同启动。

3、保卫部每年对消防泵、消防拴、消防阀进行检查及试运行,以保持其灵敏有效。

第三十三条 消防器材的管理

1、 根据公司实际,我司对库房外的消防器材实行集中存放统一管理,并由保卫部负责定期进行检查维修,保持其灵敏有效。

2、各重点部位及库房内所配置的消防器材,由各部室负责落实到岗位,不得丢失、损坏、挪动,如发现丢失、损坏要查明原因并上报保卫部,及时补充。

第三十四条 对违反本制度,按有关制度规定处理。

第八章 重点部位消防安全管理

第三十五条 根据我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要求,我司确定变电室、锅炉房和器材库为消防安全的重点部位(以下简称部位),其消防安全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上级部门及本公司颁发的各项管理制度。

第三十六条 部位所在部室主管领导应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职工的安全教育、技术培训,提高人员专业素质和消防安全防范意识,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

第三十七条 部位职工必须熟悉本岗位火灾危险性及消防器材配置情况,配置的消防器材必须做到会使用、会保养。

第三十八条 部位职工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明火作业管理制度,外单位人员来检查工作时,必须由主管领导或主管部门负责人带领登记后方可进入。

第九章 建筑防火管理

第三十九条 我司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天津市建筑防火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建筑防火管理,建筑防火从建筑设计抓起,直至工程验收均要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并自觉接受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监管。

第四十条 建筑设计: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项目设计,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和“天津市建筑防火管理办法”的规定,必须有与火灾危险性、建设规模、功能相适应的防火、灭火设施和器材等项设计,并经公安消防机关审批后方可组织施工。

第四十一条 基建人员应配合保卫部向属地公安消防机关办理《建筑设计防火送审》手续,领取《建筑设计防火审批单》后,方可进行施工。

第四十二条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防火安全管理工作贯穿于工程的全过程,搞好自审自验工作。

第四十三条 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消防监督机构核准的防火设计图纸施工,不准擅自更改;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和保卫部应加强对施工现场及施工人员驻地的防火工作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到边检查边整改,防止火灾事故和各类灾害性事故的发生。

第四十四条 建设工程竣工后,须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依照工程防火设计等资料对建筑工程及消防设施进行验收,收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防火验收合格证》后,方可投入使用,否则应按公安消防监督机关《防火验收意见书》进行整改。

第四十五条 凡在我司施工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我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各项规章制度,并签定“安全防火责任书”,承担相应防火安全责任。

第十章 消防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

第四十六条 依照逐级防火责任制,我司实行三级防火安全检查制度,即公司月查、部室周查、班组日查。各岗位执行一日三查,即班前、班中、班后检查。

第四十七条 我司值班巡查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加强检查,做好当班记录;发生突发事件和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置,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或人员报告。

第四十八条 保卫部应坚持开展经常性防火安全检查,并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安消防监督机关适时开展各类专项检查。

第四十九条 防火安全检查范围:

1、贯彻落实防火安全规章制度情况。

2、火源、电源、水源使用管理情况。

3、消防器材、消防设施使用、管理到位情况。

4、生产设备及要害部位的防火落实情况。

5、火险隐患整改情况。

6、其它有关情况。

第五十条 防火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火险隐患,依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级进行整改,对火险隐患,必须做出详细记录,建立档案,依照“三定”原则,即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间限期整改,不准拖延扯皮。对不能及时整改的火险隐患,应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以确保安全,并报上级备案。

第五十一条 凡有条件整改而拖延不改的,由消防安全领导小组下达“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不按“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意见整改的,按消防安全奖惩制度执行。

第十一章 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

第五十二条 保护现场:

1、扑救火灾过程中,应注意发现和保护起火地点,尽可能保护燃烧后的状态。

2、扑救后立即划出警戒区域,限制无关人员进入。

3、在现场勘察后,经公安消防部门或保卫部同意,方可清理火场。

第五十三条 调查:由保卫部协助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开展火场勘察和火灾事故调查。

第五十四条 处理:由公安消防监督机构依据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第十二章 消防安全工作奖惩制度

第五十五条 对在防火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和灭火过程中表现突出的有功人员,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3篇 企业公司仓库管理制度5

企业(公司)仓库管理制度5

第一章总则

1.仓库是企业物资供应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各种物资周转储备的环节,同时担负着物资管理的多项业务职能。它的主要任务是:保管好库存物资,做到准确,质量完好,确保安全,收发迅速,面向生产,服务周到,降低费用,加速资金周转。

2.仓库设置要根据工厂生产需要和厂房设备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内部要加强经济责任制,进行科学分工,形成物资分口管理的保证体系;业务上要实行工作质量标准化,应用“5s”管理方法、现代管理技术和abc分类法,不断提高仓库管理水平。

第二章物资验收入库

3.物资入库,保管员要亲自同交货人办理交接手续(必须先验收,后办交接手续),核对清点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是否与申购单一致,对与申购单不符的,应停止接收,同时向仓库主管(或公司分管领导)反映。核对相符的,进行接收;接收完毕,应在送货单上签字,并/或开具入库单。仓管员应当认识到签收是经济责任转移的法定证明。

4.所有购入物资,原则上应先入仓库,再领用。物资入库,应先入待验区,未经检验合格不准进入合格品区货位,更不准投入使用。对于经分管领导批准的生产急用物料,采购后直接被生产领用的,事后应凭生产部门负责人签字的采购单据,到仓库办理入库手续,同时办理出库手续。

5.材料合格,保管员凭发票所开列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计量验收就位,钢材应涂色标志;入库单各栏应填写清楚,一式三联,一联仓库留存,二联交入库方据此向公司结算,三联连同送货单(或托运单、发票)交材料会计。

6.不合格品,应及时与供应商联系处理,并放入验退区,隔离堆放,严禁投产使用。如工作马虎,混入生产,保管员应负失职之责任。

7.验收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知仓库主管(或公司分管领导)和经办人处理。货到而票未到的,应及时向经办人反映查询,以确认是本公司所购货物。

第三章物资的储存保管

8.仓库应将仓库平面规划图悬挂在显目处,图上应标示出通道位置、消防设备位置、门窗位置、电源开关位置及区划用途。待验区、合格品区、验退区应划线标识。

9.物资的储存保管,原则上应以物资的属性、特点和用途规划设置仓库,并根据仓库的条件考虑划区分片,标识清楚;吞吐量大的落地堆放,周转量小的用货架存放;落地堆放以分类和规格的次序排列编号,上架的以分类四号定位编号。

10.仓管应对各项物料设立“物料购、领、存卡”,凡购入,领用物料,应立即做相应的记载,及时反映物资的增减变化情况,做到账、物、卡三相符。货物卡应挂放在相应物料区的显眼位置。

11.物资堆放的原则是:在堆垛合理安全可靠的前提下,推行五五堆放,根据货物特点,必须做到标识显目,过目见数,检点方便,成行成列,规范整齐。

12.仓库保管员对库存、代保管、待验材料,以及设备、容器和工具等负有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因此坚决做到人各有责,物各有主,事事有人管。仓库物资如有损失、贬值、报废、盘盈、盘亏等,保管员应及时报告仓库主管(或公司分管领导),分析原因,查明责任,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未经批准一律不准擅自处理。保管员不得采取“发生盈时多送,亏时克扣”的违纪做法;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13.保管物资要根据其自然属性,考虑储存的场所和保管常识处理,加强保管措施,达:“十不”要求(即:不锈,不潮,不冻,不霉,不腐,不变质,不挥发,不漏,不爆,不混),务使企业财产不致发生保管责任损失;同类物资堆放,要考虑先进先出,发货方便,留有回旋余地。

14.化工原料应按其化学属性,分区存放,严禁将液状化工物资与粉状化工物资混放、相邻堆放,严禁将易发生化学反应的化工物资相邻堆放。

15.保管物资,未经公司分管领导同意,一律不准擅自借出(指公司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借用);总成物资,一律不准拆件零发,特殊情况应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16.仓库要严格保卫制度,禁止非本库人员擅自入库。仓库严禁烟火,明火作业(包括电焊)需经保卫部门批准。保管员要懂得使用消防器材和必要的防火知识。

17.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料,应归入指定存放位置,由公司统一处理。

第四章物资发放

18.按“推陈储新,先进先出,按规定供应,节约用料”的原则发料。发料坚持一盘底,二核对,三发料,四减数的原则。对贪图方便,违反发料原则造成物资失效,霉变,大料小用,优材劣用,以及差错等损失,保管员应负经济责任。

19.各部门领料,应填制《领料申请单》,经部门领导签字,贵重物料应经分管领导批准,方可向仓库领料。领料单应填明材料名称、规格、型号、领料数量、图号、零件名称或材料用途,领料人签字。属计划内的材料应有材料计划;属限额供料的材料应按限额供料;属规定审批的材料应有审批人签字。同时,已经超过预算费用的领料人未办审批手续,不得发料。领料单一式三联,第一联仓库留存,第二联交材料会计,第三联交领料人(领料人交车间核算员)。

20.调拨材料(指本公司仓库与仓库,公司所属企业之间的材料往来),保管员根据生产计划或生产指令发料。

21.对于专项申请用料,除计划采购员留作备用的数量外,均应由申请单位领用。常备用料,凡属可以分割拆另的,本着节约的原则,都应拆另供应,不准一次性发料。

22.发料必须与领料人和接料车间办理交接,当面点交清楚,防止差错出门。

23.所有发料凭证,保管员应妥善保管,不得丢失。

第五章其他有关事项

24.记帐要字迹清楚,日清月结不积压,日报、月报及时。按物料品名、规格、型号、颜色设置账页,账簿每年应更新。

25.允许范围内的磅差、合理的自然损耗所引起的盘盈盘亏,每月都可以上报,以便做到帐、卡、物、资金四一致。

26.创造五无仓库是每个保管员努力的方向,每月对仓库进行一次检查,促进创五无仓库的开展。“五无”――无霉烂变质、无损坏和丢失、无隐患、无杂物积尘、无鼠患;

27.保管员调动工作,应办理交接手续,移交中的未了事宜及有关凭证,要列出清单,写明情况,双方签字,仓库主管见证,报行政部存档,事后发生纠葛,仍由原移交人负责。对失职造成的亏损,除照价赔偿外,还要给予行政处分。

28.库存盈亏,反映保管员的工作质量。保管员应力求做到不出差错。

第4篇 项目物业公司仓库管理制度

物业项目公司仓库管理制度

第一节 管理原则

一、仓库管理制度旨在加强物品管理的控制与保管,确保公司财产安全和使用效率。

二、公司采购员负责物品的采购工作,仓库管理员负责物品验收、入仓、领用手续的办理和库存物品的保管,公司账务会计负责物品的核算,账务领导负责仓库管理工作的监督。

三、应树立全心全意为各部门服务的思想,做到及时、主动、优质,确保供应好,周转快,消耗低,费用省。

四、仓储工作为抓好物资的入库验收、保管保养和出库发放等三方面的管理。

第二节 出入库管理

一、仓管员在认真做好物资进仓验收工作的同时,对物资的数量、规格、质量、品种等情况要如实反映,做到准确无误。

二、严格执行放料须有领料凭证,检查审核凭证手续是否齐全准确,发现凭证有不妥之处,仓管员应拒发材料。

三、对各类物资要求做到合理堆放、牢固堆放、定量堆放、整齐堆放、方便堆放。坚持先进先出,切实做到快收快发。

四、各种物资材料的转让、外售和赠送,一律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第三节 保管与盘点

一、库存物品要分类贴上标签,码放整齐,应力求整齐、集中、分类,并置标示牌,保持库房内通道畅通无阻。库房内要经常保持清洁、通风,不允许物品随意堆放,并做好库房的安全、保卫、防火、防盗工作。

二、仓库内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离库前须关好门窗、电源,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认真处理。

三、仓管员应每月对仓库物资进行盘点,编制盘存表,发现库存与实物不符的情况应及时汇报部门负责人落实处理。

四、年终应全面盘点。财务部门应呈报总经理,经核准后,通知各有关部门,限期办理盘点工作。

五、财务部门应依'盘存表'编制'盘点盈亏报告表'一式三联,送项目管理部门填列差异原因的说明及对策后,送回财务部门汇总转呈总经理签核。

第四节 保管责任

财、物料管理人员、保管人有下列情况者,应承担处理和赔偿责任:

一、对所保管的财物有盗卖、掉换或化公为私等营私舞弊者;

二、对所保管的财物未经报准而擅自移转、拨借或损坏不报告者;

三、未尽保管责任或由于过失致使财物遭受被窃、损失或盘亏者。

第5篇 燃气公司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1、仓库必须设立一名防火、防盗安全管理责任人,责任人必须认真学习安全防范及消防安全知识,同时要学会使用各类灭火器材。

2、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即货物进仓检查制度,明火管理制度、安全用电制度、安全防盗、防火值班检查制度、消防器材维护保养制度等。

3、仓库除保持必要的通道外,同时要注意顶距、墙距、灯距、柱距和堆距,货物分类,库房保持清洁,不准设立办公室、休息室、更衣室,不准住人,闲人不得入内。

4、仓库物品应分类存放,易燃品、有化学相互作用物品应分库摆放,仓库应通风良好,包装破损应及时处理,并留出主通道宽1—1.5米,货物与房顶、灯之距离不小于0.5米。

5、仓库电器设备周围及开关下禁堆物品;照明限60瓦以下白炽灯,灯应装在通道上方;不准用可燃物做灯罩;不准用插座、碘钨灯、电炉、电烙铁、电水壶等加热设备;存放易燃品仓库电器及排气系统均须为防爆型,并不得设休息室;总开关应置放在库外。

6、物品入库禁带火种,堆积一年以上的物品要采取翻推清仓,防止自燃。

7、夜间值班保卫人员应坚持查库,防止事故。

8、违反上述规定,给予罚款50—200元,造成严重后果者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9、仓库安全管理人员必须要熟悉储存物资的性质,参加消防业务知识培训。

10、仓库管理员必须做到“五要”、“五不准”。

五要: (1)要严格遵守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

(2) 仓库电源要装分闸,电源开关要装在库外;

(3) 电线要穿管、敷设;

(4) 下班要切断电源;

(5) 对电器设备要经常通知电工进行检查、维修保养。

五不准:(1)不准在仓库使用碘钨灯或大于60瓦的灯泡,在储存易燃、可燃物资或建筑耐火等级在三级以下的仓库使用日光灯;

(2) 不准架设临时线路;

(3) 不准使用不合规定的保险装置;

(4) 不准在仓库使用电熨斗、电炉、电烙铁、交流收音机和电视机;

(5) 不准在化学危险品仓库安装普通电器设备。

11、严格安全管理制度,严禁火种入库,严禁在仓库吸烟及动用明火,仓库应设立禁火标志。

12、下班时要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并作一次检查。

13、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消防法规所造成经济损失,给予责任者批评教育或惩处,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6篇 a公司仓库档案管理与交接制度

某公司仓库档案管理与交接制度

账簿与凭证保存:仓库账簿与物料进出单据属会计档案,仓管员应妥善保管 (或由档案管理人员管理) 。以备查询。保存期满,经批准可以销毁。

(1)进销存账簿在账页记录完或仓管员工作移交后. 需更换新账簿时,将各明细账户余数余额接转到新账簿。检查原账簿扉页、启用表是否填写完整,加贴标签,用牛皮纸封好存档

(2)进出仓单 送货单填写完以后,仓管员保存存根联. 月末应将用完的存根编号 打成捆,加贴标签后保存。其它收、发料的交接证明 仓管员移交表、附件等,均及时整理、分类、装订成册后加贴标签存档

封面或标签上填写单据名称、账簿名称和类别、数量 使用时间界限、保存日期。

(3)移交表是仓管员工作交接的手续和责任转移证明。移交表内容包括三部份:(不包括电子文档的交接)

1、移交基本情况,移交方式

2、表格:移交物件种类、数量

3、交接双方及监交人签章

移交时双方按移交表所列项目进行清点、核对。特别是账簿的移交,需要对账簿中各账户结存的实物数进行盘点后. 由双方在账簿上确认签字。

第7篇 物业公司仓库管理制度2

物业公司仓库管理制度(二)

为加强物业公司成本管理,提高基础管理水平,规范维修设备、维修材料、维修工具、劳保用品、办公用品及日常运营设备的保管和控制程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仓库保管员必须做好保管工作及各种防患工作,确保物品的安全保管,杜绝事故发生;

2、仓库管理员必须按照存放物品的类别合理设置物业公司库房的总台帐图。将所有库房编号管理,并按图将物品入库;

3、库房内绘制并张挂物品存放位置图、保管账簿,做到库内存放物品与所建账簿顺序、编号、数量一致;

4、做好各类物品的日常核查工作,做到帐物相符,如有误差、立即查明原因迅速上报;

5、物品入库时,保管员必须和办公室指派的专人同时清点,确认入库物品的数量、规格、型号等,双方签字确认后方可入库;

6、物品出库时,保管员必须核对领用人(或借用人)的权限并办理相关领用(或借用)手续,每月15日前将物品存储情况报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变更物品总账;

7、物品清点盘查时发现问题,及时查明原因并查明原因,如短缺或需报废处理的物品,必须按公司制定的《关于资产、物资等报废管理制度》处理,严禁擅自调整。发现丢失或质量存在问题(如超期、受潮、损坏等),需立即以书面形式向上级报告;

8、所有库存物品均由物业公司办公室组织,进行一年一度的物品盘点,以确保账物的准确性。

第8篇 公司仓库岗位职责进库须知管理制度

岗位职责

一、仓库主管岗位职责

1、总体上对仓库工作全面负责

2、负责协调仓库与生产、供应、销售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3、负责所有搬运工人(包括入库工、装车工、卸车工)的日常管理与协调

4、具体安排仓库装卸车工作,包括装卸货顺序、装卸货地点、卸货仓位、装卸车时间分配、搬运工人调度、具体收货保管、具体发货保管等等

5、负责仓库仓位的规划、合理使用

6、负责仓库安全措施的落实,特别是防火灭火措施的落实

7、负责对仓库人员(包括所有搬运工人)的考勤和工作纪律的落实

8、负责对仓库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工作业绩考核

9、负责对仓库人员日常业务监督、抽查、技术指导

10、负责召开仓库例会、组织盘点、仓库值班等工作的落实

11、按财务要求配合材料会计做好材料仓库账务工作、盘点工作

12、按财务要求配合销售会计做好成品仓库账务工作、盘点工作

13、做好仓库员工思想工作,经常与员工保持良好沟通,积极了解员工思想动向

14、对仓库人员的聘用、考核、处罚、奖励、岗位变动、解聘等事项提出建议,并提交财务经理

二、保管员岗位职责

1、服从领导,遵守纪律,爱岗敬业,廉洁奉公。

2、按工作流程规定,正确验收材料(成品)入库,正确填写入库单,正确记账

3、按工作流程规定,正确发出材料(成品),正确填写出库单,正确记账

4、按工作流程规定,进行仓库盘点和交接

5、天天打扫仓库,保证仓库干净整洁,达到卫生要求

6、经常整理仓库,保证货物分类堆放,整齐美观,收发方便

7、天天落实防火、防水、防盗、防毒害、防过期变质等安全工作

8、严格遵守<仓库管理制度>的各种规定,遵守公司收发料(收发货)规定,必须坚持仓库工作原则,制止违规人员、违规行为,处罚违规人员,坚决维护公司财产安全和公司利益

进库须知

敬告:当你准备进入成品仓库时,请务必认真阅读<进入成品仓库须知>之规定。凡进入成品仓库者,或违规被处罚者,均视为已经阅读并接受<进入成品仓库须知>之一切规定。

一、原则上,任何人员未经仓库管理人员允许,不得擅自进入成品仓库。违者每人每次处罚50元。

二、所有进入成品仓库人员,严禁在仓库内吸烟,严禁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严禁携带有毒有害有异味物品,严禁携带液体及潮湿物品,非仓库管理人员严禁随意开关用电设备。违者每人每次处罚100元。

三、盗窃行为认定:成品未办理出库手续(即出库单)而被带出仓库大门,即构成盗窃行为。内盗行为,按盗窃物品价值的10倍但最低罚金不低于500元的标准处罚。内外勾结的盗窃行为,可加重处罚。对所有盗窃行为,公司保留诉诸法律解决的权利。

四、未经仓库管理人员允许时,任何人不得揭开封箱条,不得撕开包装箱(袋),不得触摸搬动成品箱子(袋),不得品尝偷吃成品,不得私带私藏成品。违者以盗窃行为论处。

五、入库工人和装车工人,在入库或者装车结束后,不得在成品库内闲坐休息。违者每人每次处罚50元。

六、仓库管理人员对可能违规的人员及行为应立即制止;对已经违规的人员立即处罚,对不听劝阻故意违规、恶意违规的人员,可以加倍处罚。

所有处罚以现金收缴送达财务部。凡有拒交罚金的,仓库管理人员应立即报告行政办公室主任,请保卫人员协助收缴罚金。

仓库管理人员对以上违规行为不予制止的,或违规后不予处罚的,以渎职行为论处,并对仓库管理人员每人每次处罚20元。

第9篇 公司仓库管理制度8

某公司仓库管理制度(八)

1.0目的

通过制定仓库作业规定及奖惩制度,指导和规范仓库人员日常作业行为,通过奖惩的措施起到激励和考核人员的作用。

2.0范围

仓库工作人员

3.0参考文件

4.0定义

5.0职责

6.0规定

仓库工作目标

仓库工作作风及态度

6.1 仓储管理规定

6.1.1 物料收货及入库

6.1.1.1 需严格按照”仓库单据作业管理流程”中有关“收货确认单”的流程进行作业。

6.1.1.2 采购将“po总单”给到仓库后,仓库人员需要将货物放到仓库内部,不允许放在仓库外,尤其不能隔夜放在仓库外,下班后必须将货物检查放在仓库内部。

6.1.1.3 收货时需要求采购人员给到“po总单”,没有时需要追查,直到拿到单据为止。没有“po总单”的采购可以“po单”代替。仓库人员负追查和保管单据的责任。

6.1.1.4 所有物料确认前由采购对物料进行正确标示。新产品更应重视标示。

所有产品确认必须仓库人员和采购共同确认。新产品尤其需要共同确认。

仓库安排打印条码时对物料进行扫描确认。新产品需要仔细核对物料的产品描述,以避免出错。客服借料后如发现贴错条码应及时反馈,仓库予以更正。

6.1.1.5 仓库与采购共同确认po物料数量时,如发现如po总单上的数量不符,应找相应采购签字确认,由采购联络处理数量问题。

6.1.1.6 物料摆放需要按照划分的区域进行摆放,不得随意摆放物料,不得在规划的区域外摆放物料,特殊情况需要在2小时内进行整理归位。

6.1.1.7 原则上当天收货的物料需要当天处理完毕。不测试的当天安排点数、打印条码、贴条码、打印收货确认单、进行“po总单”入库信息的统计,点数入库。

需要测试的需要当天确认数量、放至待检区;检验完成的马上安排打印条码、贴条码、打印收货确认单、进行“po总单”入库信息的统计,点数入库。

6.1.1.8 测试借料必须填写借料单、且需要注明该物料是刚采购的po物料还是库存物料,以便后续确认累计入库数量。测试检验完成后归还仓库需要点数确认,且需要将良品和不良品进行区分放在指定区域。

6.1.1.9 仓库入库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对每一个po入库物料进行数量确认,即是确认登帐入库数量和实际入库数量(可查贴条码人员最后点数数量和自己点数确认的数量)是否相符,不符合的需要追查原因到底和解决完成。(有借料的需要见到相关单据,测试坏的需要补单且不能登帐入库,如登帐入库需要开“退厂通知单”扣除等同入库数量)。

6.1.1.10 入库物料需要摆放至指定储位,物料盒放不下时可以放在箱子里,箱子不能放在超过2米远的地方。

6.1.1.11所有入库物料需要贴完条码,且外箱上需要有物料标示,包含物料sku和储位信息。

6.1.1.12 “收货确认单”需要按流程要求先给仓库入库人员确认登记再给到仓库经理签字后才能给到采购。

6.1.2 客户退料

6.1.2.1 需严格按照”仓库单据作业管理流程”中有关“客户退货单”的流程进行作业。

6.1.2.2 如客服部门未按流程要求负责对客户的退料进行登记,并标示sku、数量、填写“客户退货单”,可要求客服部门处理。

6.1.2.3 测试检验完成后可及时进行入库,登帐需要查核清楚是否需要登帐入库。

6.1.3 物料出库(出库调拨领料)

6.1.3.1 需严格按照”仓库单据作业管理流程”中有关“取货单”“出库单”“调拨单”领料单“的流程进行作业。

6.1.3.2 包装组给到的取货单无特殊原因当天必须全部完成取货。欠料的在每天下班前补货完成。

6.1.3.3 取货单按照储位分类的原则进行取货,取货错误由出货组负责统计。

6.1.3.4 取货时注意胶盆不要堆积过高损坏产品。取完货后将推车放在出货组指定位置。

6.1.3.5 淘宝组、韩国日本组出货(调拨)需要按要求制作“出库单”(“调拨单”),注明登帐流水号和其他要求的信息。未按要求注明的可要求责任部门更正后再予发货。

6.1.3.6 “出库单”(“调拨单”)发完货后需要及时将物料给到相关部门,并要求其签名确认。

6.1.3.7 内部领料需要部门主管签字,总经理签字方可发货。

6.1.4 物料借料

6.1.4.1需严格按照”仓库单据作业管理流程”中有关“借料单“的流程进行作业。

6.1.4.2 “借料单”上特别需要注明物料po号,以便于后续识别进行物料入库作业。

6.1.4.3 已办理归还的可以装订存档,未归还的不予装订,需要对当事人进行追查,直到归还物料或开具相关单据作归还手续。

6.1.4.4 物料借料和归还时仓库办理人均需要签名确认,借料人未签名的不予办理借料。

6.1.5 物料报废

6.1.5.1需严格按照”仓库单据作业管理流程”中有关“报废单“的流程进行作业。

6.1.5.2 发现库存物料不良时需要及时处理或报告上级处理。

6.1.5.3 需要严格区分开库存物料报废部分、采购po来料不良不能退回报废部分、客户退回不良报废部分并分别保管和做标示。

6.1.6 退厂物料处理

6.1.6.1需严格按照”仓库单据作业管理流程”中有关“退厂通知单“的流程进行作业。

6.1.6.2 采购来料不良物料需要及时给采购处理并要求其签字,可以暂放仓库。

6.1.6.3 不良物料不允许给采购办理借料以充不良数量。

6.1.7 7s管理(含门禁)

6.1.7.1 5s管理

6.1.7.1.1 每天按照5s管理的原则由责任人根据卫生值日表对负责区域内进行清洁整理工作,清理掉不要不用和坏的东西,将需要使用的物料和设备按指定区域进行整理达到整齐、整洁、干净、卫生、合理摆放的要求。

6.1.7.1.2 5s工作可以在空余时间和每天上午下班和下午下班前进行。

6.1.7.1.3 部门将根据工作结果进行评分,作为奖金的依据。

6.1.7.1.4 考量物料区域摆放是否合理,并做合理

摆放和规划。

6.1.7.2 节约

6.1.7.2.1 每天中午下班、下午下班后由7s卫生值日人将电灯、电器、马达开关关闭,下午下班需要关电脑、饮水机。

6.1.7.2.2 平时注意节约用纸、文具、包装材料,爱护使用设备、电脑等。

6.1.7.3 安全

6.1.7.3.1 每天下班后由7s卫生值日人检查门窗是否关闭,按仓库十二防”安全原则检查货物,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6.1.7.3.2 门禁管理:非仓库人员谢绝进入仓库,如需要进入必须予以登记方可进入。

6.1.7.3.3 仓库内严禁吸烟和禁止明火,发现一例立即报告处理。

6.1.7.3.4 高空作业需要使用作业车,并注意安全。

6.1.7.3.5 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以保证人员安全。

6.1.7.3.6 不得损坏或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6.1.7.3.7 不得私自乱接电线和使用电器用品以保证安全用电。不得私自拆接、改变网络线路。

6.1.7.3.8 由仓库管理责任人定期检查消火栓、灭火器。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6.1.8 物料管理(异常处理及呆滞物料处理)

6.1.8.1 物料品质维护:在物料收货、点数、借料、贴条码、摆放、入库、归位、储存的过程中,遵循仓库“十二防”安全原则,防止物料损坏,有异常品质问题进行反馈处理。

6.1.8.2 发现物料异常信息,如储位不对、帐物不符、品质问题需要及时反馈处理。

6.1.8.3 每月对库存物料进行呆滞分析和召开会议进行处理,根据处理结果对物料进行分别管理。

6.1.8.4 保持物料的正确标示和定期检查,由仓库管理责任人负责。对标示错误的需要追查相关责任。

6.1.9 单据、卡、帐务管理

6.1.9.1 仓库所有单据需要按照““仓库单据作业管理流程”中的登帐方式和要求当天按时完成。

6.1.9.2 需要给到财务的单据打印电脑联和手工单据一起给到财务。

6.1.9.3每月的单据登帐人员需要保管好。上月仓库所有单据统一由指定责任人进行分类保管。遗失需要追查相关责任。

6.1.9.4 仓库对贵重物料、包装材料进行卡帐登记,由指定人员管理。

6.1.10 盘点管理

6.1.10.1 盘点人员根据“仓库盘点作业管理流程”对物料进行盘点。

6.1.10.2 盘点时作业人员根据“盘点内部安排”文件进行相关作业。

6.1.10.3 盘点过程中发现异常问题及时反馈处理。

6.1.10.4 盘点时需要尽量保证盘点数量的准确性和公正性,弄虚作假,虚报数据,盘点粗心大意导致漏盘、少盘、多盘,书写数据潦草、错误,丢失盘点表,随意换岗等,不按盘点作业流程作业等需要根据情况追查相关责任。

6.1.10.5 盘点初盘、复盘责任人均需要签名确认以对结果负责。

6.1.11 帐物不符处理

6.1.11.1 库存物料发现帐物不符时需要查明原因,查明原因后根据责任轻重进行处理。

6.2 包装管理规定

6.2.1 数据导出及打印取货单

6.2.1.1 无特殊情况当天的销售数据必须当天导出且生成取货单给到仓储组安排取货,且如估计星期天销售量在3500个单以上时需要提前在早上8点到公司导出数据生成取货单。下午的销售单也需要打出来安排发货。

6.2.1.2 在销售量大时需要在早上安排包装德国客户产品,避免很晚才包装完成导致物流公司不能配合出货。

6.2.2 包装前物料确认

6.2.2.1 需要按要求在物料进行包装前检查物料是否有取货错误及其他错误并在“仓库错误统计表”中予以登记。

6.2.2.2 有取货错误的根据工作繁忙的程度需要查核取货错误的原因和责任人。

6.2.3 包装过程

6.2.3.1 包装人员在包装产品前需要检查信封、宣传单、其他包装材料是否正确、并熟知包装要求和规范,根据取货单的要求对产品进行包装和不要遗漏宣传单。

6.2.3.2 包装完成后的产品不要堆积过高以防产品压坏和倾倒。

6.2.3.3 包装过程产生的垃圾需要放入垃圾桶或空余时间将包装纸屑和废品放入垃圾桶。

6.2.3.4 定时或中午下班和下午下班后检查包装拉下是否有垃圾堆积,并由7s卫生值日人及时清理。

6.2.4 扫描包装产品贴客户地址

6.2.4.1 在扫描客户地址发现异常需要及时处理,需要保证扫描速度,当扫描速度影响后续包装速度时需要协调安排人手处理。

6.2.4.2 根据客户分拣信息对产品进行初步分选。

6.2.5 其他国家分选

6.2.5.1 在非德国货物的分选过程中,需要仔细核对,避免出错。

6.2.5.2 在分选完成后需要再一次对袋装产品进行国家和标牌的确认,看是否出错,由责任人负责。

6.2.5.3 最后需要根据“大量邮寄空邮清单”对所有非德国产品进行最后发货确认。

6.2.6 德国件、新西兰件分选

6.2.6.1 德国件、新西兰件的处理由指定人员负责,在点数、称重、记数、表格统计的过程中需要仔细认真,杜绝和其他国家的产品混在一起,和其他国家分选人员讲清楚不能把产品混入德国类产品。

6.2.6.2 在装箱过程中以品质保护的原则进行处理,避免压坏产品。装箱完成后总称重时仔细记录。

6.2.6.3 在发货统计表格制作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发货所有环节万无一失。

6.2.7 7s管理

6.2.7.1 相关规定要求同6.1.7

6.3 仓库工作作风及态度

6.3.1 仓库工作人员应该培养良好的工作习惯和工作作风,形成良好的工作态度。

6.3.2 仓库工作人员倡导细心(严谨)、负责、诚实、团结互勉的工作态度和作风。

6.4 其他

6.4.1 下达的工作任务无特殊原因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且保证工作品质。

6.4.2 需要请假的需要事先提前1天办理请假手续,特殊原因的需要当天在下班之前

2小时办理请假手续。

6.4.3 已安排加班人员需要到指定人员处登记“仓库加班情况记录表”并审核批准。未按要求打卡的需要到指定人员处登记“仓库未打卡情况记录表”并审核批准。

6.4.3 仓库每日根据“仓库工作品质统计表”对各组进行评比并进行工作指导和总结。

6.4.4 上班时间需要严格遵守公司劳动纪律,遵守作息时间,不得大声喧哗、玩闹、睡觉、长时间聊天、不应擅自离开岗位,不得以私人理由会客等。

6.4.5 安排加班的需要到指定人员处登记“仓库加班情况记录表”。

6.4.6 需要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规定。

6.4.7仓库人员调动或离职前,首先必须办理账目及物料、设备、工具、仪器移交手续,要求逐项核对点收,如有短缺,必须限期查清,方可移交,移交双方及部门主管等人员必须签名确认。

6.4.8对于在工作中使用的的办公设备、仪器、工具必须妥善保管,细心维护,如造成遗失或人为损坏,则按公司规定进行赔偿。

6.4.9 仓库人员要保守公司秘密,爱护公司财产,发现异常问题及时反馈。

6.5 奖惩规定

6.5.1 工作评估

6.5.1.1 部门将定期根据“绩效考核表”对员工的表现和业绩进行评估,以便于:

6.5.1.1.1肯定员工的工作成果,鼓励员工继续为公司作出更大的贡献;

6.5.1.1.2 检查工作表现是否符合岗位的要求;

6.5.1.1.3 衡量是否能按所制定的工作要求完成工作;

6.5.1.1.4工作评估将以一定方式与员工沟通,以鼓励员工与管理人员之间就工作的要求和工作成绩进行讨论和交流,以提高工作效率;

6.5.1.1.5创造互相理解的气氛,以鼓励员工团结一心地工作,以实现公司的经营宗旨及经营目标。

6.5.1.2 对未达到工作表现要求的员工,公司将视该员工不能正常工作,并对其提供进一步的培训或调整岗位。

6.5.2 奖惩级别

6.5.2.1 奖励

6.5.2.1.1 通报表扬: 对于日常工作表现优良按照仓库管理规定执行的给予记“书面表扬”,并予以通告。

6.5.2.1.2 嘉奖:对于日常工作表现突出的按照仓库管理规定执行的给予记“表扬”,并予以通告,奖励50元。

6.5.2.1.3 小功:对于在工作上有特殊贡献的给予记“小功”,并予以通告,奖励100元。

6.5.2.1.4 大功:对于在工作上有特大贡献的按照仓库管理规定执行的给予“小功”,并予以通告,奖励150元。。

6.5.2.2 惩罚

6.5.2.2.1通报批评:对于日常工作表不好的不按照仓库管理规定执行的给予记“书面警告”处分,并予以通告,不予以罚款。

6.5.2.2.2 警告:对于日常工作表现差的不按照仓库管理规定执行的给予记“警告”处分。并予以通告,罚款50元。

6.5.2.2.3 小过:对于违反仓库管理规定且损害到公司利益的给予记“小过”处分,并予以通告,罚款100元。

6.5.2.2.4 大过:对于严重违反仓库管理规定且损害到公司很大利益的给予记“大过”处分,并予以通告,罚款150元,数额巨大的根据公司财产损失的20%予以罚款,并提交公安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6.5.3 奖惩原则

6.5.3.1 仓库奖惩规定本着公平、合理、公正、有效的原则进行处理,起到激励、惩罚、指导、纠正的作用。

6.5.4 奖惩规定

6.5.4.1 奖惩评估小组:由仓库经理、仓库组长组成奖惩评估小组,对责任事件进行评估。当评估小组人员为当事人时,由2名资深仓库人员代替评估。

第10篇 公司仓库的管理制度

某公司仓库的管理制度

一、仓库的管理规定

1、仓库的钥匙由运营中心指定专人保管。

2、仓库管理员对仓库的一切物品都要有入库登记表(不包括各部门的书刊及部门所需的物品)。如各部门有需公司统一保管的物品时应到仓管员处登记并备案。

3、凡出库的物品都需在运营中心登记(包括各部门的书刊)。

4、仓管员应定期对仓库的物品(不包括各部门的物品)进行清查与核对;如有丢失或损坏的应及时上报。

5、仓管员应及时清理仓库卫生及周边环境。

6、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仓库,注意防火防盗。

二、部门使用仓库须知

1、各部门须指定人员负责到仓库领取物品。

2、各部门需领取物品的,由指定人员到运营中心领取钥匙,领完所需物品后应将仓库门锁好,钥匙及时交回。

3、入库领取物品只允许到本部门指定区域领取,不得在其它部门的区域内任意拿放;如有需要各部门刊物的,请到所需部门文员处领取;违者公司内通报批评。

4、各部门应按指定位置存放部门物品,不得随意堆放或乱扔乱放。

第11篇 公司仓库物资管理制度3

公司仓库物资管理制度(三)

一、加强仓库管理,做好物资的收发和保管工作。做到保质、保量、及时、成套地完成物资的收发任务。保质就是要把质量好的物资收进来并发给用户;保量就是按合同规定的数量,及时缩短验收和配发时间,做到快收快发,按照物资的供应计划,及时地把物资发放到需求单位。

二、做好仓库管理是加强物资管理的一项重要任务,为此每位仓库管理人员必须根据储存物资的特点,做好“五无”--无霉烂变质、无损坏和丢失、无隐患、无杂物积尘、无老鼠;做好“六防”―――防潮、防冻、防压、防腐、防火、防盗。

三、保证物资管理的安全,严防贪污盗窃,严防坏人破坏,严防一切事故发生,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仓库,不准在仓库内吸烟、烧电。

四、物资进仓须有严格验收手续,对物资的数量、规格、质量、名称等做到准确无误,同时做好进仓的登记手续。

五、物资出库发放必须严格执行发料,须有领料凭证,并且手续完备、齐全,否则仓库管理人员有权拒发材料。

六、开展技术革新,不断改善仓库的物资管理工作,减轻笨重体力劳动,做到科学管理仓库,提高工作效率,使物资尽快地投入生产,充分发挥物资的作用。

第12篇 公司仓库安全管理制度2

公司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1、物资仓库为防盗、防火重点部位,严格落实治安岗位责任制。

2、管理人员不得擅离职守,不得请人代岗,有事外出或下班离库要关锁好门窗,切断电源。

3、张贴防火警示标志,配足灭火器材。管理人员必须能正确使用灭火器材。定期进行电器线路检查。

4、各类物资材料应按品种规格和性能堆放整齐。易燃易爆和剧毒物品应专库存放不得混存。

5、公司库区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如因工作需要动用明火作业时,应按明火作业管理要求执行。

6、库房消防安全工作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7、我公司储存商品实行分类、分区储存,区与区间距不小于1米,区与墙间距不小于0.8米,区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0.5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米。建筑设计须符合防火规范的规定。

8、严禁将性质相互抵触、串味和灭火方法不同的商品混存,库房内要设立醒目标志,标明储存商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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