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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工器具管理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12 热度:25

机械、工器具管理制度

第1篇 机械、工器具管理制度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任务:施工机械、工具是昌西~桃苑、西郊线项目部完成送变电施工、生产的物质基础,对施工机械、工具进行科学管理,目的是使其充分挥机械效能,不断提高机械化施工水平,优质、高效、低消耗地完成电力施工任务。

1.2范围

工程施工和生产用施工机械、工器具。

2.职责

2.1工程和生产所需用的施工机械和工具,由项目部材料供应科配合公司机具科归口管理,项目部质量安全科、工程技术科、经营计划科配合。

2.2各施工队为施工机械和工器具的直接使用者,对施工机械和工器具进行使用、维护。

2.措施和方法

2.1施工机械管理

项目部的机械设备向公司机具科统一租凭使用,项目部材料供应科是项目部的施工机械和工器具的管理部门。

2.1.1材料供应科的职责

2.1.1.1贯彻上级颁发的有关机械方面规定、制度、并制定实施细则及补充规定。

2.1.1.2配合公司机具科对本工程机械设备购置计划、选型、订货、采购,并负责本工程机械设备保管、使用、维护、验收、分配、调拨工作。

2.1.1.2根据工程需要向公司供应科、机具科申报机械设备的添置计划。

2.1.1.4参加项目部施工机械装备规划的拟定,并参加重大机械化施工方案的编制或审定。

2.1.1.5建立健全机械设备台帐,做到帐、卡、物相符。

2.1.1.6定期向供应科反映机械的技术状态及新机械的试用情况。

2.1.1.7准确及时填报各种统计报表。

2.1.1.8参加机械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作。

2.1.2机械设备的调拨

为了适用施工任务变化的需要,及时解决机械设备的短缺和积压,确保施工生产顺利进行,充分发挥机械效能,机械的调拨材料供应科按施工需要具体负责,各施工队无权进行。调拨时,原机附件、工具技术等资料应随机调拨。

2.1.2机械设备的帐卡管理

2.1.2.1建立机械设备台帐和卡片,指定专人管理,认真填写,做到帐、卡、物相符,机械台帐按机械分类列帐,以机械编号为顺序,它反映各类机械的数量、增减变化、分布情况。以及每台机械的主要技术数据和原值、现存单位。

2.1.2.2施工机械登记卡采用一机一卡,除记录机械性能、原值、来源及附属装置(附属工具和专用工具)外,还包括大修、中修、改装、事故记录及调动等情况。大、中型机械设备或关键工序机械设备应建立机械档案。

2.1.2.2机械设备的使用必须贯彻“管、用、养”结合“人机固定”的原则,大型机械应实行定人定机定岗的“三定”制度,多人操作的大型机械应实行机长负责制,一定要做到每台机械有专人管理,操作人员应准确填报运行日志。

2.1.4机械操作人员应保持稳定,且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保养规程。

2.1.4.1操作人员必须努力学习提高操作技术,做到“四懂”“三会”(懂原理、懂结构、懂性能、懂用途;会操作、会维修、会排除故障)。

a、必须遵守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

b、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一律不准操作机械,无操作证人员不准操作机械,新工人和转换工种人员必须进行培训,考试合格后,方能单独操作机械。

2.1.4.2机具不得带病操作或超负荷运行。

2.1.4.2新进和大修后的机械设备,按说明书进行试运行,在磨合期前后按规定做好检查鉴定工作。

2.1.4.4机械设备必须贯彻“养修并重,预防为主”原则,做到定期保养,按期修理,不允许只用不养或以修代养,严格做好机械的保养和计划检修。

2.1.4.5机械保养的作业内容主要是清洁、紧固、调整、润滑、防腐,称为“十字作业”,内燃机械实行三级保养制,其它机械实行二级保养制。

2.1.4.6例行保养。操作人员按规定做好例行保养,即班前、班后及运转过程中进行各重要部位及易损部位的检查,确保机械的正常运行和安全生产。

2.1.4.7定期保养,操作人员做好一级保养,二、三级保养由机修人员为主,操作人员配合。

一级保养以清洁、润滑、紧固为中心,二级保养以检查高速为中心,检查各部分总成件、机构,配件的工作状况,除进行一级保养内容外,还要加以检查发动机燃料系统,润滑系统,离合器、变速箱、传动轴、减速器、转向、制动、液压部分,发电机等工作情况。要进行必要的调整,排除异常。三级保养以解体检查,消除隐患为中心,主要是找开上述有关部分的箱盖,检查内部紧固、磨拓、间隙等情况,排除隐患。

2.1.4.8在特定条件下必须做好特殊保养(停放保养、超期保养、换季保养、转移前的保养等)。

2.1.4.9项目部有关的计量器具,按qsp/014-97《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控制程序》执行,由材料科计量员进行管理。

2.1.5机构修理由公司机具科负责,项目部材料科协助,必须贯彻“计划管理、质量第一”的原则使机械及时恢复完好技术状况,不允许只用不修,再坏再修。

第2篇 机械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1工器具的选购、领取和验证:工器具的选用、采购必须由项目部技术部门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工艺要求,提出符合安全要求的规定、标准和数量清单,根据实际需要调整数量提供给项目部,根据实际情况由项目部决定采购。

2采购的工器具,必须是专业生产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必须具有出厂证明和试验报告,新型的工器具要有国家检验部门的批准证明。

3领用施工队必须认真验收核实,对批量较大的工器具应进行必要的使用前试验试用,做到心中有数。

4工器具的日常检查:对起重工器具,如抱杆、滑车、双钩紧线器、手拉葫芦、绞磨(机动绞磨)、u型环(包括抱杆脱落环)、地锚、钢丝绳和钢丝绳套等必须在每日使用前进行外观检验。

5张力放线设备的各项配套器具,如:卡线器、手拉葫芦、导引绳、牵引绳、临锚架、地锚、牵引走板、抗弯连接器、旋转连接器、蛇皮套,每次使用前必须严格进行外观检查和必要的试用检查,不准过负荷使用。

6大绳(棕绳、麻绳)、小绳每日使用前要进行外观检查,应按安全规程规定范围使用并在使用中勤观察。

7公用和个人操作使用的工器具如:飞车、各种梯子、手持电动工具等,除每日使用前必须进行外观检查外,在工作中更替使用者,双方应进行工器具的交接检验。

8个人用的工器具,实行谁作用谁负责的原则,由所在施工队队长和安全员监督其使用管理情况,确保使用安全。

9工程或分部工程开工前,必须对所有工器具进行全面的检查;分部工程结束,必须把使用的工器具集中,进行专门的检查、维护、修理。该报废的一定报废,绝不能留下隐患,短缺的工器具要按工程需要补齐。

第3篇 起重机械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一、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管理

(一)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前,施工总承包单位、安装维保单位、分包使用单位、监理单位要共同对设备操作人员、信号指挥人员和维修保养人员等进行联合安全技术交底,相关责任人员签字。联合安全技术交底可使用《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统一用表》中的相关设备操作安全技术交底表格和相关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二)建筑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相关的安全作业规定,建立交接班制度,并填写相应的记录。

(三)在每班作业前和作业后,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设备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关于建立建筑工地垂直运输设备巡视检查制度的通知》(顺建电传04.63号)要求,会同作业人员落实巡查和记录,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时,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设备并及时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有关负责人报告。

(四)建筑起重机械的司机室内应备有一份有关操作维修内容的使用说明书,以及上述联合安全技术交底使用的相关设备操作安全技术交底表格和相关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并张贴设备维保单位维修服务专线电话、意外情况紧急救援责任人、责任人移动电话号码。建筑起重机械司机上岗应带移动电话(但操作时禁止接听电话),以便及时报告设备异常情况和求救信息。

(五)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本规定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做好相应的安全防护工作,并显著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六)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设置相应的设备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管理人员。工程施工单位设备管理机构的管理人员应当熟悉机械性能,对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有权决定停止使用设备并及时报告有关负责人。

二、设备维护保养要求

安装维保单位应按设备安全技术性能的相关要求制定维修保养制度,并按以下程序和步骤实施维护工作:

(一)设备安装前安全检查和维护:检查设备各主要机构性能的完好性,检查主要钢结构和联接件及其销轴、螺栓的可见缺陷,检查设备表面的防腐情况,形成记录,出具安装意见。

(二)设备交付使用后的日常保养:日常保养应由设备操作司机或使用单位专职人员负责,安装维保单位对日常保养内容负有监督和检查的义务。日常保养主要内容科概括为“十字作业法”:清洁、紧固、润滑、调整、防腐。每天班前、班末10~30分钟,巡视设备各部分、各部位是否正常,按规定加油润滑,注意机械运转声音是否正常,做好清洁工作和交接班工作,以达到设备外观整洁,运转正常之目的,日常保养记录和交接班记录要制成固定表格,并作为档案管理。

(三)设备使用过程中的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在规定的时间里对机械设备进行若干次保养和修理,以清洗、润滑、调整、解体、检修为中心内容进行。一般由维修人员和操作人员共同来完成。

(四)大修的要求(推荐采用,现暂不作为强制要求):大修是在设备的主要总成均已达到或接近使用寿命极限、机械的动力性能显著下降、油耗增加、操纵不灵、声音异常或设备已不能发挥正常的生产性能的条件下,所采取的一种全面的彻底的恢复性修理手段,使设备从本质上(技术性能)和从外貌上(重新喷漆)都应达到整旧如新的目的。大修应由维修专业人员负责实施,要有记录,有验收。对于超过和接近报废年限的设备安装前应提供大修验收合格证明。

第4篇 建筑起重机械维护保养等管理制度

一、项目管理责任人

1.1项目分管经理

1.1.1、贯彻国家和上级有关机械管理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组织制定实施细则,负责检查执行情况,加强对机械管理工作的领导。

1.1.2、制定机械管理的计划、目标、措施等,并由领导组织实施。

1.1.3、负责对本项目机械管理和维修机构、体制的设置,合理配备有关人员。

1.1.4、负责机械设备的安全生产管理指导,贯彻安全监督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组织机构事故的分析处理。

1.1.5、负责组织机械管理人员的技术、业备培训,不断提高机械管理人员的素质。

1.1.6、组织机械设备的定期综合检查,定期向上级汇报机械管理工作情况,提出改进方案和建议。

1.1.7、组织机械设备经济承包和租赁制,推行机械经济核算,保证完成各项技术经济指标。

1.1.8、协助租赁单位对租赁机械的进场、安装、使用、维修的管理,对租赁机械设备做使用前初验认可。

1.2、机械设备管理责任人

1.2.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部门颁发的各项机械设备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负责检查本项目施工中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落实整改。

1.2.2、协助分管经理编制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管理方案、规章制度。

1.2.3、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技术培训和考核、复审工作,对违反机械操作规程的作业人员提出处理竟见。

1.2.4、严格执行公司的机械设备修理、保养、检查制度,掌握现场机械设备的使用、维护及保养计划的执行情况,并积极解决其中存在的问题。

1.2.5、定期对现场机械设备实行安全运行检查,切实做好隐患整改工作。

1.2.6、负责参与现场中小型机械的入场、安装、检测、验收工作,并做详细的文字记载。

1.2.7、监督检查机械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工作,落实安全交底、安全检查、交接班等系列管理制度,认真做好各项原始记录。

1.2.8、积极协助处理现场机械事故,组织落实“三不放过”的措施。

1.3、现场机操工

1.3.1、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或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作业。

1.3.2、机操工必须严格遵守现场机械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对本人所操作的机械安全运行负责。

1.3.3、操作前,必须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检查机械的安全、防护装置及技术性能等,并进行试运转。

1.3.4、操作中,作业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机械作业区,不准对处在运行或运转中的机械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等作业,工作完毕,清理现场,拉闸断电,锁好电闸箱。

1.3.5、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来自任何方面的违章、违规指令。当使用机械设备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的要求。

1.3.6、当机械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由专业人员检测维修,严禁机械带病作业,发生事故或未遂严性事故时,必须及时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向上级报告。

1.3.7、进行轮流作业时,操作人员应实行交接班制,认真填写机械运转、交接班记录;夜间作业,现场必须有充足的照明。

二、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2.1、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2.1.1、机械设备的使用应贯彻“管理结合,人机固定”的原则。按设备性能合理安排,正确使用,充分发挥设备效能,保证安全生产。

2.1.2、各级机械设备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上级部门、本单位制定的各项机械设备管理规定,尊守安全操作规程,经常检查安全设施、安全规程的执行情况以及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加以解决。

2.1.3、坚持持证上岗,严禁无操作证者上机作业,持实习证者不准单独顶班作业。

2.1.4、不属于本人负责的设备,未经领导同意,不得随意上机操作。

2.1.5、现场设备(含临时停放设备)均应有防雨、防砸、防火、防盗、防破坏措施,并实行专人负责管理。

2.1.6、机械设备的安装应严格遵守安装要求,遵守操作规程。安装场地应坚实、平整。起重类机械严禁超载使用,确保设备及人身安全。

2.1.7、设备安装完毕后,应进行运行安全检查及性能试验,经试运转合格,专业职能人员检验签认后方可投入使用。

2.2、机械设备安全措施

2.2.1、各种施工机械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制定使用过程中的定期检测方案,并如实填写施工机械安装、使用、检测、自检记录。

2.2.2、在机械设备进场前,应结合现场情况,做好安装、调试等部署规划,并绘制出现场机械设备平面布置图。

2.2.3、机械设备安装前要进行一次全面的维修、保养、检修,达到安全要求后再进行安装,并按计划实施日常保养、维修。

2.2.4、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的配备应保持相对稳定,严格执行定人、定机、定岗位、不得随意调动、顶班。

2.2.5、操作人员严格执行例保制度,凡不按规定执行者均按违章处理。

2.2.6、大型设备应由建设局及相关劳动部门检验认可,才能租赁、安装、使用。

2.2.7、各种机械设备在移动,清理、保养、维修时,必须切断电源,并设专人监护,在设备使用间隙或停电后,必须及时切断电源,挂停用标志牌。

2.2.8、凡因违章、违纪而发生机械人身伤亡事故者,都要查明事故原因及责任,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

三、安全教育制度

3.1、机械设备安全操作使用知识,必须纳入“三级教育”内容。

3.2、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上岗人员必须定期接受再教育。

3.3、安全教育要分工种、分岗位进行。教育内容包括:安全法规、本岗位职责、现场其他标准、安全技术、安全知识、安全制度、操作规程、事故案例、注意事项等,并有教育记录,归档备查。

3.4、执行班组每日班前讲话制度,并结合施工季节,施工环境,施工进度,施工部位及易发生事故的地点等,做好有针对性的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3.5、各项培训记录、考核试卷、标准答案、考核人员成绩汇总表,均应归档备查。

四、安全检查制度

4.1、项目部机械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三次,工长、班组长每天普查。

4.2、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99)对现场实施定期和不定期检查,重点检查机械制动和安全装置是否安全、有效、可靠。机械设备是否带病作业,是否有异常现象;金属结构部分是否开焊、开裂、变形;连接部位是否牢固、可靠;是否定期保养、清洁;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有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为行为等。

4.3、对塔吊轨道接地装置、机身垂直度等,应定期检查、检测。并认真做好记录,备案待查。

4.4、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采取相应措施,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落实解决,并及时进行复查,填写检查、整改记录表。

4.5、每次检查后,进行全面评估,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事故隐患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严肃处理,并做好记录,归档备查。

五、维修与保养管理制度

5.1.严格执行起重机钢结构件报废标准。

5.2.对主要受力的结构件应检查金属疲劳强度、焊缝裂纹、结构变形、破损等情况,对主要受力结构件的关键焊缝及焊接热影响区的母材应进行检查,若发现异常,应进行处理。结构件的检查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a)日常检查:塔机每工作80小时应进行一次日常检查。塔机司机在交接班时,应检查各连接部位螺栓的紧固情况,如有松动应及时紧固。

(b)当塔机出现异常声响,或出现过误操作,或发现塔机安全保护装置失灵等情况时,应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

(c)当一个工程完成,塔机拆卸后,应由工程技术人员和专业维修人员进行详细检查,并作好记录。

5. 3.在运输过程中应尽量设法防止结构件变形和碰撞损坏。

.日常保养

(1)经常保持各机构的清洁,及时清扫各部分灰尘;

(2)检查各减速器的油量,如低于规定油面高度应及时加油;

(3)检查各减速机的透气塞是否能自由排气,若阻塞,应及时疏通;

(4)检查各制动器的效能,如不灵敏可靠应及时调整;

(5)检查各连接处的螺栓,如有松动和脱落应及时紧固和增补;

(6)检查各种安全装置,如发现失灵情况应及时调整;

(7)检查各部位钢丝绳和滑轮,如发现过度磨损情况应及时处理;

(8)检查各润滑部位的润滑情况,及时添加润滑脂。

1.小修(塔机工作1000小时以后进行)

(1)进行日常保养的各项工作;

(2)拆检清洗减速机的齿轮,调整齿侧间隙;

(3)清洗开式传动的齿轮,调整后涂抹润滑脂;

(4)检查和调整回转支承装置;

(5)检查和调整制动器和安全装置;

(6)检查吊钩、滑轮和钢丝绳的磨损情况,必要时进行调整、修复和更改。

2.中修(塔机工作4000小时以后进行)

(1)进行小修的各项工作;

(2)修复或更改各联轴器的损坏件;

(3)修复或更换制动瓦;

(4)更换钢丝绳、滑轮等;

(5)检查回转支承部分各连接螺栓,必要时更换,注意:更换时采用高强螺栓;

(6)除锈、油漆。

3.大修(塔机工作8000小时以后进行)

(1)进行小修和中修的各项工作;

(2)修复或更换制动轮、制动器等;

(3)修复或更换减速机总成;

(4)修复或更换回转支承总成。

紧扭矩。此后每工作1000小时应检查一次预紧扭矩。

5.4连接回转支承的螺栓和螺母均采用高强螺栓和螺母;采用双螺母紧固和防松。

5.5拧紧螺母时,应在螺栓的螺纹及螺母端面涂润滑油,并应该用扭矩扳手在圆周方向对称均匀多次拧紧。最后一遍拧紧时,每个螺栓上预紧扭矩应大致均匀。

5.6在回转支承的齿圈上表面对准滚道的部位均布了4个油杯,由此向滚道内添加润滑脂。在一般情况下,回转支承运转50小时润滑一次。每次加油必须加足,直至从密封处渗出油脂为止。

5.7、每周保养

○1按操作说明,确保每天进行检查。

○2确保小齿轮和压轮在驱动板上可靠紧固,同时检查驱动底板螺栓固定情况。

○3检查限速器的位,必须时补充新油。

○4检查吊笼门和围栏门的联锁装置,上下行程开关和对重断绳保护开关,试分别开着围栏门,吊笼门及切断各行程开关,启动电机,这时,升降机应无法启动(注意:每次试验公检查一个功能)。

○5检查限位器的制动力矩。

○6检查吊笼所有门的连锁装置。

○7检查导轨架上的限位碰块位置是否正确。

○8检查电缆导向架的护缆情况。

○9检查电缆支撑臂和电缆导向架的相对位置。

○10检查所有标准节和斜支撑的连接点,同时检查齿条的紧固螺栓。

○11确保电力电缆无破损。

○12检查对重导向滚轮的调整和固定情况,检查钢丝绳的均衡装置,天轮和对重钢丝绳托架。

5.8、每月保养

○1检查小齿轮和齿条的磨损情况。

○2用塞片检查蜗轮减速器的蜗轮磨损情况。

○3对润滑部位进行润滑。

5.9、每季保养

○1检查轴承及吊笼导向轮的磨损情况,如滚轮被磨损则进行校正,如轴承被破损则更换导向轮。

○2用坠落试验检查安全限速器。

5.10、每年保养

检查电动机和蜗轮减速器之间的联轴器。

六、 其它主要部件的维护和保养

6.1.制动器零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报废:

6.1.1裂纹;

6.1.2制动块摩擦衬垫磨损量达原材料厚度的50%;

6.1.3制动轮表面磨损量达5mm ~2mm;

6.1.4弹簧出现塑性变形;

6.1.5杠杆系统空行程超过其额定行程约10%。

6.2.吊钩禁止补焊,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报废:

6.2.1用20倍放大镜观察表面有裂纹及破口;

6.2.2钩尾和螺纹部分等危险断面及钩筋有永久性变形;

6.2.3挂绳处断面磨损量超过原高的10%;

6.2.4心轴磨损量超过其直径的5%;

6.2.5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5%。

6.3.卷筒和滑轮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报废:

6.3.1裂纹和轮缘破损;

6.3.2卷筒壁磨损量达原壁厚的10%;

6.3.3滑轮绳槽底的磨损量超过相应钢丝绳直径的25%。

6.4.车轮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报废:

6.4.1裂纹;

6.4.2车轮踏面厚度磨损量达原厚度的15%;

6.4.3车轮轮缘厚度磨损量达原厚度的50%。

6.5.操作司机必须经常检查安全限制器灵敏程度及有效情况,如发现失灵应及时调整或维修,决不允许将限制器线路拆掉。

回转支承装置的维护保养

6.5.1回转支承的安装支座(支承齿圈下底面的座子和置于内座圈上表面的座子)必须有足够的刚性,安装面要平整。装配回转支承以前支座应进行去应力处理,减少回转支承支座的变形。装配时支座和回转支承的接触面必须清理干净。

6.5.2使用中应注意噪音的变化和回转阻力矩的变化,如有不正常现象应拆检。

6.5.3回转支承必须水平起吊或存放,切勿垂直起吊或存放,以免变形。

6.5.4在螺栓完全拧紧以前,应进行齿轮的啮合检查,其啮合状况应符合齿轮精度的要求:即齿轮副在轻微的制动下运转后齿面上分布的接触斑点在轮齿高度方向上不小于25%,在轮齿长度方向上不小于30%。

6.5.5齿面工作10个班次应清除一次杂物,并重新涂上润滑脂。

6.5.6为确保螺栓工作的可靠性,避免螺栓预紧力的不足,回转支承工作的第一个100 小时和500小时后,均应分别检查螺栓的预紧力

六、安全操作制度

6.1升降机操作人员应该熟悉升降机性能和操作规程,并需培训合格后方可操作。

6.2升降机吊笼内严禁超载,严禁货物载出吊笼运行。

6.3吊笼上下运行时,笼顶上的安装吊杆不准带载运行。

6.4吊笼运行中发现异常应立即停车,并向有关人员汇报,严禁带病运行。

6.5本操作规程仅作为对管理和使用者的进一步提醒,所有内容均与产品使用说明书重复,请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及其配套件的使用说明书。强调:以说明书内容为准。

安徽都邦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二0一二年二月十五日

第5篇 建筑机械租赁管理制度

设备租赁管理制度

一、总则

1、凡公司和分公司各项目经理部租赁设备适用本制度。

2、公司所属的固定资产的夯实机械、砼机械、钢筋机械、木工机械、通用机械、加工机械及焊接设备、垂直运输机械、水平运输机械等均属建材公司租赁范围。

3、建材公司对设备机具拥有租赁权,产材属公司所有,项目经理部、分公司等对设备、机具具备有偿使用权。对主要设备向外出租须主管经理审批报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对外出租。

4、设备租赁费用按《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1998)中的折旧费、大修费、经常修理费三项内容考虑,设备利用率及管理费用开支等综合费率8~10%。

5、各项目经理部在开工前(或需用前)15天提出设备需用计划,报建材公司准备,并签订租赁合同,否则建材公司不得供租(特殊情况除外)。

6、租赁使用期间,设备机具由各租用单位自行管理和保养,建材公司负责监督、巡察。若发生遗失,或违章使用,据情节轻重按设备机具原值或净值进行罚款或赔偿。退库后的设备机具由建材公司统一管理。

7、建材公司基地负责现场设备的经常修理和退库后的正常保养,并向各租用单位提供完好的设备,周到服务。实行供应、保养、维修一条龙服务。

8、公司建材公司属独立核算经济实体,由建材公司供应的机具、小型设备、配件及电箱、电缆需一次进入工程成本。

9、各租用单位和建材公司应督促机电人员自觉遵守机电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维护保养及检查制度。做到“四懂”、“四会”自觉执行设备“三定”制度。树立良好的爱机爱岗风尚。

二、备及机具完好标准

1、机械设备及机具必须能启动、不缺件,工作装置完整。清洁、润滑良好。

2、仪表及附件完整,无损坏。(有些可有调拨单上注明)

3、安全装置完整,无损坏。

4、易磨损件,必须交回原件,以旧换新,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5、机械设备及机具不得摔伤、扭曲、打洞,未经许可不得改制等。

三、租赁双方履行的职责

(一)、建材公司职责

1、负责建材公司与租用方、租用方与租用方之间设备机具调拨和移交手续,并加强使用管理。

2、协助项目经理部对设备使用性能技术交底,安装调试,并会同质安部对设备进行检查验收。

3、协同人力资源部组织机械操作工技术安全培训。

4、负责现场租赁设备机具使用、维修、保养、安全的督促管理,并随时监督检查,对违章使用机电设备的人和事可给予警告或处罚。

5、负责出租设备维修保养进行监督检查,并督促实施,及时供应有偿服务配件。

6、参与机械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7、及时传达两级公司对机械设备管理制度或上级传达文件指示精神。

8、负责输出专职或兼职机电工长(机管员)。

(二)、租用方的职责

1、负责设备及机具进出场的运输,安装(大型设备除外)和调试等实施及费用。

2、负责机械安全防护、照明设施的搭设及费用,并为现场维修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设施。

3、负责设备基础方案的编制及实施,符合设备说明书要求。

4、负责机电人员管理,严禁违章指挥或使用设备机具。

5、自觉遵守机电设备使用必须服从安全的原则,杜绝违反操作规程使用设备。

6、具有全局思想,积极支持和服从建材公司对设备机具的合理调配及人员紧急抽调。

7、负责支付因违章使用造成设备损坏而检修或更换的一切费用以及因保管不善而造成遗失的赔偿费用。

8、负责机电事故报告,现场保护,事故调查和分析处理,并承担事故费用和经济罚款。

9、及时收集整理机电设备各类原始运行及检查维修记录,按时上报建材公司基地,准确提出设备机具配件需用计划。

10、使用完后,需对设备机具进行清洁、润滑、保养,并送到指定地点。

11、按规定时间及标准承付设备机具租赁费。

12、不得私自将设备机具转租第三者,违者按《员工手册》重罚。

三、建材公司的权利(租赁)

1、有权拒绝一切违反合同内容的要求,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一切无安全保障的作业。

2、有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参与业务,劳务纠纷的解决。

3、有权不经租用单位的领导同意,直接将因违章(未润滑、保养、超技术性能,延时更换磨损件)使用造成设备损坏或丢失所发生费用通过财务部门拨转租用单位。

4、有权拒绝不合格操作人员使用机械设备,对违章造成损失要求赔偿。

5、闲置设备,或停置设备,可按台班费50%提取停置费用。

6、有权对私自将租赁设备,机具未经建材公司同意,外租第三者单位或个人,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四、租赁办法

(一)计划编制

1、项目经理部根据公司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提出设备机具需求计划。

2、大型设备需求计划必须在开工前(或需用)前30天做出(以接收计划人员签字为准)。

3、中、小型设备计划必须提前15天做出(以接收计划人员签字为准)。

(二)设备调拨

1、由公司基地配合项目履行设备调拨手续,并签字确认。

2、运输费用:设备机具进出场费用按规定由项目部承担。

3、安、拆装及验收:

①大型设备由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制定安、拆装方案,并由公司技术主管(总工)签字后方可实施。

②项目经理部根据公司技术主管(总工)审批的大型设备基础施工方案负责实施,并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交建材公司保存。

③大型设备安、拆装进出场费用(附表)由项目部承担。

④大型设备安、拆装费用根据《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1998)与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执行。

⑤大型设备验收由公司组织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⑥中小型设备安装由项目部自行组织实施,有困难可向建材公司申请援助,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⑦对公司调入项目部的设备经安装、调试后仍存在严重机械及电器故障,三天内项目可向公司提出退场计划,经公司核实后,方可退场,设备一经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后,不得以任何其它理由申请退场。

(三)租赁合同

机械设备,机具租赁以建材公司为出租方,项目经理部或其它使用单位为承租方,租赁合同见附表,经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

(四)租赁费用结算

1、公司对项目部设备实行租赁管理(详见设备租赁费用清单)。

2、设备租赁费用根据《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1998)制定执行。

3、按台班计算:

①每工作台班按8小时计算,工作4小时以内为半个台班计算,超出4小时不足8小时为1个台班,超过8小时以此类推。

②大、中型设备工作台班按实际工作日执行,不足或超出10台班不足30台班,按日历天的50%计台班费(扣除工作台班)。超过30台班,按运转记录实际台班数计算。

③中、小型设备工作日按25台班/月执行。

④设备退场当月按实际台班费计算。

4、大、中型设备经常修理费(指各级保养和临时故障所需费用)由项目部承担。凡停工大修或中修(指机械出现严重问题),所有费用由公司承担。

5、中、小型设备经常修理费用由项目部自行承担,凡班组未严格按照操作规定导致设备严重损坏的,项目部可按《设备租用责任合同》对班组进行处理(附后)。

6、大型设备进出场费由公司制定执行,中、小型设备进出场按实际发生费用。

五、设备机具外租

所有设备须由总经理审批。

六、设备机具维修

1、设备日常保养、润滑、擦拭、更换易磨损件及小修由租用方实施并承担费用。

2、建材公司基地负责中修、大修等。电动机具及其它日常维修及配件更换由租用单位设施承担费用,若修不了,可送基地修理,但需要承付修理费和人工费。为造成设备机具的损坏发生修理,所需费用由租用单位承担。

附:挖掘机、压路机、装载机租赁使用管理规定

为规范挖掘机、压路机、装载机的租赁使用管理,提高其使用效率,减少资源浪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本规定适用范围:

集团公司所属各部门、项目经理部。

二、申请程序:

1、项目部(或司属各部门)必须提前三天提出申用计划。(附表1)

2、申用计划必须说明用途,进场时间,计划使用时间,并由执行计划工长、项目经理或部门负责人签字生效。

3、计划送达建材公司签收后,设备经理(设备分管负责人)协调调配,基地负责执行。如遇紧急情况(如台风、塌方、紧急检查等)可电话通知建材公司设备经理(分管负责人)直接调配。

三、管理规定:

1、挖掘机、压路机、装载机由建材公司统一管理调配,有偿使用。

2、以计划先后原则进行“三机”调配,特殊情况由设备经理(分管负责人)协调调配。

3、基地负责“三机”具体工作安排,对其绩效、考评负责。建材公司对“三机”使用情况及相关人员进行监督检查。

4、“三机”调入项目部后,原则上受项目部和器材部双重管理,“三机”必机“三机”必须严格按项目计划任务执行,服从项目管理人员调配,与计划工作内容有异必须请示主管领导批准,或恳请项目部补充计划批准后方可执I。

5、“三机”每日运行码单工作内容必须填写详细清楚,并由相关工长、项目经理或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由基地统一填写设备月度租赁单及季度租赁单报公司及财务。(明表2、3、4)

6、“三机”使用实行定人定岗。使用、维护、保养及维修按公司机械设备管理相关制度执行。

7、租赁费台班基价用按《全国统一施工台班费用定额》(1998)及市场现状制定执行。

8、设备外租须经集团公司总经理审批。

四、装载机司机准则:

1、“三机”司机编制隶属基地,由建材公司统一协调调配,基地负责执行。

2、在未有租赁任务或工作间隙必须主动按《使用说明书》做好设备维护,保养工作,并协助基地、项目机电人员完成其它维修工作。

3、接到任务通知后,必须及时、按质按量完成指定的工作任务,做好台班记录,并主动找租赁部门的主管工长及项目经理或部门负责人在码单上签字认可,及时向基地领导汇报并协助做好租赁费用清单。

4、“三机”在租赁期间,应服从租赁部门指挥,但不得超出租赁计划所指定工作范围,否则司机可以拒绝。

5、“三机”司机不能酗酒、闹事,未经许可不能对外承接任务,更不能私自与班组勾结损害公司利益,阳奉阴违。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按《员工手册》进行处罚。

第八章华远公司班组使用机具、设备管理暂行规定

一、为了适应企业发展需要,维护好机具设备,保证生产正常进行,暂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主要针对范围:

混凝土机械、钢筋机械、木工机械、焊接机械、水电安装机具及多班组同时作业的沙浆搅拌机械。

三、班组使用机具、设备管理规定:

1、本绝使产机具、设备必须开据领料单,并签定领用责任合同。

2、大中型设备由机电人员负责机械安装调试,待班组操作运转正常后交接。

3、班组机杀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操作规程,服从现场机电人员的管理。

4、班组必须爱护机具、设备,对机具、设备必须作日常保养,应该做到清洁、紧固、润行、防腐。

5、班组操作人员应积极配合机电人员对设备进行检三。维修、更换易损件,对出现的新问题应及时找机电人员解决。

6、大可移动的机具、机械,班这必须有参己的防变措施,否则班经将永基一切损失。

7、班组停机作日常保养完车,必须关掉电源,方可离岗。

四、处罚条例:

1、未办任何手续,随意动产现场机具、设餐,未造成重大损失,项目或公司对班经处以50-100元的更款,造成重大损失可对班组处以200-500元的罚款。

2、未持证上岗,或由于未持证上岗引发的所有经济罚款及工伤费用均由班组自行承担。

3、未严格操作规程,未按施工程序,野蛮使用机具、设备,而导致机械局部损坏,全部材料及维修费用由班组承担,项目处以该班组每次20元罚款。导致机械报废的,班组应按机械现有价值进行照价赔偿。

4、对于班组工人破坏性使用电源、插头(例如:插头不插紧、压坏,把电费当绳子提拉)而导致电机缺项,或过载烧坏,一次性给班组罚款100元。

5、班组对设备未作日常保养,或保养达不到要求,且屡教不改。对大中型设备,管理人员可处以班组50-100元的罚款,并限期整改,未果加倍处罚,对小型机具未作日常保养可处以20元罚款。

6、未关电源、电箱离岗,管理人员可一次罚班组10元。

7、凡班组使用设备下雨时必须要有防雨措施,对设备未有任何防雨措施,发现一次罚款50元。

8、对可移动的焊接机械,木工机械,混凝土机械,班组必须有自己的防盗措施,凡在楼层中被盗,班组将负60%的责任,保卫负40%的责任。

9、班组退回设备时必须由机电管理人员验收,签字确认完好后,方可办理结算手续。对维护保养一贯做得比较好的班组,设备科视整体情况给予班组200-500元的奖励。

10、机电人员未办任何手续,私自发动电器配件及机具给班组扣除其当月工资,情节严重者辞退。

11、对班组使用机械未有管理措施(包括教育、培训、检查、整改、处罚)或管理不严格,扣除机电人员当月奖金的50%,扣除严重失职者100%奖金,工资等级缓年调级。

12、对发现问题,未及时上报或采取回避态度,不加以制止解决问题的机电人员,设备科将重罚以至除名。

华远公司设备领用责任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厦门华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

项目

班组

一、为维护好机械设备,保证生产正常进行,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分项工程领用所需设备签订以下合同。

该合问主要针对范围:检机械、钢筋机械、水电安装机械、木工机械、焊接机械及多班组同时作业的沙浆、搅拌机械。

二、乙方所领设备清单

编号

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当前状况

领用日期

验收人

三、双方必须遵守以下协定

1.甲方机电人员负责机械设备的安装、调试,并经乙方操作人员当面试机运转正常,交与乙方接收。

2.甲方机电人员有义务对班组使用机具进行指导,并提出整改意见,对违反操作规程的班组可依据《华远公司班组使用机具设备管理暂行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

3.乙方操作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操作规程,否则产生所有后果自负。

4.乙方必须对设备作日常保养维护,必须做到清洁,润滑、紧固、防腐,并有自己的防盗措施。

5.乙方便用过程中,损坏或丢失必须照价赔偿。

6.乙方退场退回设备机具时,必须由公司器材部克认完好,且能正常运转,签字验收后,方可办理结算手续。

甲方:

乙方: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乙方退回设备情况处理意见:

退回设备数量、状况及原因:

主管工长签字:

乙方签字:

主管工长处理意见:*年*月*日

器材部意见:*年*月*日

第九章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程

1、操作人员工作时精力应集中,不得吸烟及吃食物或与别人谈笑及看书,加油时禁止吸烟和接近明火。

2、必须认真执行例行保养,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本人不能解决的问题,应请示报修。

3、登机操作前,不能饮酒,患有妨碍驾驶疾病者。不许操作机械或车辆。

4、机械作业前,要听取指挥人员交底,并要根据情况或合同制订相应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工作。

5、进入施工现场应遵守现场安全规定,听从现场人员指挥,对现场涉及机械、人员安全情况及时提出意见。

6、操作人员必须了解掌握操作方法和保养规程,经考试合格后,领取机械设备操作证后方可单独操作。

7、建立交接班制度,本班司机介绍机械运转情况和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接班司机要检查主要机械及附属工作装置等,交接完善后方可开始工作。

8、夜间工作时,工作现场及驾驶室内应有足够的照明设施,灯光应齐全完好。

9、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将机械交给非指定人员驾驶。

10、配合机械作业辅助人员,应听从指挥,机上机下人员应密切配合,严禁随意转动机械。

二、装载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装载机发动前要检查发动机的油量,水量是否加足。并将各操作杆放在空档位置,经检查合格再发动机器低速运转,同时检查各种仪表是否正常。

2、坚持例行保养,机械经常保持完好,机件失灵,必须检修好,在机械运转中,禁止进行清洁、紧固、润滑、调整等各项工作。

3、装载机在开车前,注意检查周围是否有障碍物和危险物,对工作地段有影响施工的障碍物等必须事先清除后再进行工作,酒后禁止开车。

4、操作机械时,司机必须精力集中,不准吸烟和与他人玩笑打闹,身体有病(有医生证明者),不要勉强操作,严禁非司机开车。

5、装载机在公路上行驶,要严格遵守交管部门颁发的有关交通规则、法令。中速行驶,安全礼让,下坡时,禁止空档滑行。

6、在土质坚硬情况下,装载机不准强行推铲,以免损坏机件,必须选用其它机械翻松后,再用装载机工作。

7、严格执行保养规程,每次工作完要将机械擦拭干净,检查各部位紧固、润滑、调整情况。

8、每工作200-250小时进行一次一级保养,检查调整各部间隙,紧固各部轴承,更换机油。

9、每次工作下班时,应将机械开到安全地段,不准停在坑洼流水处,要做好运转记录,关闭门窗加锁后,司机方可离岗(冬季还应将机体和小箱内存水放净,以防冻缸)。

维护保养详见说明书

三、塔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各种型号塔吊使用,必须实行定人、定机、定岗位责任。配备1-2名司机和2名以上指挥人员及维修工(组成一个机组),团结一致,统一指挥。

2、塔吊作业前接规定,对机械进行调整、紧固、润滑及防腐。经常检查塔身垂直度360V),并检测塔身有无漏电现象。

5、塔吊操作前应进行空载与重载运转试验,并经常检查各电气保险装置,限位装置,报警指示系统是否齐全有效。

6、塔吊要定期检查各电动机的绝缘电阻是否符合规定,接地电阻是否3m,高压>10m)

20、塔吊卷筒上钢丝绳不得少于三圈,钢丝绳在筒上应排列整齐,并经常保持油润,达到报废标准时应及时更换。

21、塔吊操作人员停止作业时,应将回转置于风扬状态,收起主钩,收回小车,将各操作手柄置于“0”位,关闭总电源。

22、塔吊司机应认真作好塔吊运转记录及交班记录方可离岗。

维修保养方法详见使用说明书。

四、施工电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电梯司机必须持证上岗。

2、严禁超载。

3、当班第一次运载时,将升降机长高至离地面1米处,停机检查有否自动向下滑行,以便检查电机制动部分进否正常(最好满负荷进行)。

4、运行中注意乘人和载物应尽可能地均匀分布,防止偏重。

5、随时注意信号,遇事故和危险时立即停车,配重铁下严禁站人。

6、风力达六级以上时禁止使用,并将吊

第6篇 机械运行维护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

1.购置或租赁的设备、设施、用具等,应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要有单位或项目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查验,无证或不符合国家、行业安全技术标准的产品,不得采购、租赁和使用。

2.机械设备、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由专门机构的专人进行管理,建立资料管理档案。

3.向外出租机械及机具,必须审查租赁单位资质,对不符合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个人禁止出租。签订设备租赁合同必须约定各自的安全职责。

4.大型或特殊设备、设施的装拆必须进行严格的控制。装拆时要有按规定审批的专项方案,禁止不具备装拆资质(资格)的单位和人员承担。装拆过程要按照装拆方案,专人指挥管理,派专业人员进行现场监控和防护。安装后须按规定检测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5.严格起重机械(包括架桥机、提梁机、运粱机)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安装后或使用前,要组织产权单位、安装单位和设备管理、安全、技术等人员参加验收,并要查验国家规定的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做好验收记录,由参验各方签署验收意见,验收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对施工起重机械和自升式架设设施的验收,要委托国家有关部门核准的具有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进行验收。

6.在水电站油库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要按照建设施工及安全管理规定,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设备的防护。

7.加强安全检查测试工具的管理。要按有关规定配备相应的安全检测工具。配备的安全检测工具要有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以及相关证件,并要按规定进行复检。

8.在布置施工现场时,对有较大危险因素场所及有关设施、设备要配置悬挂统一规定的安全警示标语。

9.要按照国家、行业标准和当地政府的规定,为现场人员购置和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用具。

。(1)设备的各级维修保养应严格按维修保养技术、质量标准,工艺规范,操作程序进行,做到设备维修保养有标准、规范、验收等记录。

(2)设备的使用除应认真执行持证操作、维护保养、油水管理等有关制度外,还必须严格执行操作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巡查制,操作规程等有关制度。

第7篇 机械润滑站管理制度

建立润滑站是我国机械行业为润滑管理创造的一条成功经验,它对推行润滑管理起了很大的作用。润滑站是具体贯彻执行润滑管理的前提,是设备动力科的派出机构,面向全厂(或车间),服务生产,配合维修。因此,润滑站的建设是整个润滑工作的基本环节。

润滑站的日常工作可以归纳如下:

(1)润滑材料进厂直接由润滑站收货,按品种牌号、质量标准及计划数量进行验收,采样送化验室检定(或外委化验,有些指标可直观检验)。务求把好新进厂油料的质量关。对于质量有疑问的油,提交设备研究科处理。

(2)管好各种润滑材料,站内有足够的场地及储存容器,分类保管,严禁随意混杂。站内要做到防污、防水、防热、防火、防漏,各种容器应按照所装的油种,设置计量器具,各种器具应保持清洁,少量精密油料要放在铁柜中保存。润滑油要做到“三级过滤”,即进库转桶时过滤,发出时过滤,加入设备油箱时过滤。每年至少清洗站内油罐一次。用于提货的油桶,要保证干净。

(3)收发账目清楚,油料进库时分类记账,发出时记账,并按定额或设备科分配的用油计划发放。每月累计总报主管单位,随时提出库存短缺油品,分析超过定额用油的原因。

(4)协助并有责任督促设备操作人员搞好机床设备的日常保养及一、二级保养。对于不遵守规定加油者,提出劝告。向操作者提供所需的润滑工具、洗涤及试探材料、油线、毛毡等。配合做好设备油箱的添油和清洗换油工作,使油箱保持洁净、油量充足、油质良好。对因缺油造成的损坏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5)配合维修钳工,做好设备润滑系统的调整与检修,加强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使设备油标醒目,油路畅通,杯盖齐全,结合大、中修,治理设备油箱漏油。管理常用的密封元件及材料,过滤元件及材料等。

(6)做好废旧油料的回收、再生与使用。按规定额回收各车间单位及设备的废油,如果数量不多,可进行简易再生。

(7)润滑站既是润滑工作的业务单位,又是全厂的润滑油库,要负责搞好用油安全。油库的设计、管理要符合安全要求。要对操作工进行用油安全监督。如预防油脂火灾、洒落油引起滑倒、吸入油雾和油蒸气等事故。

第8篇 小型机械机具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项目部施工现场小型机械、工器具的安全管理,做到规范使用,安全可靠,确保施工安全,特指定本制度。本制度规定了滑轮、倒链、卷扬机、打夯机、搅拌机、升降机、砂轮机等常用小型机械及工器具的安全管理规定。

1.滑轮

1.1 滑轮必须经常润滑,而且每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1.2 检查的内容包括:

1.2.1 用力转动滑轮,检查滑轮转动是否灵活;

1.2.2 清除轴上润滑油与槽中的铁屑及尘土等污物;

1.2.3 检查油孔与轴承间套上的油槽是否对准;

1.2.4 滑轮出现裂缝时必须更换新的,不得焊接;

1.2.5 滑轮在腐蚀性场所工作时,更要定期仔细检查;

1.3 严格按滑轮的安全起重量使用,禁止超载;

1.4 滑轮直径一般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6 倍。

1.5 使用前应检查滑轮的轮槽、轮轴、夹板、吊钩或吊环等各部件,看有无裂纹或损伤。

1.6 在起吊或搬运设备时,当滑轮受力后,应检查它运动部件的运转情况,看有无卡绳、磨绳的地方,如有不妥,应立即调整。

1.7 在受力方向变化较大的地方和高空作业中,禁止使用吊钩型滑轮,应采用环滑轮,以防脱钩。

1.8 在吊运作业时,滑轮和钢丝绳必须选配恰当。

1.9 当轮轴磨损量达到轮轴的3-5%时,则需更换。

1.10 应认真检查钢丝绳的牵引方向和导向滑轮的位置是否正确,防止绳索脱出轮槽被卡住造成事故。

2 倒链

2.1 使用前应认真检查,检查转动部分是否灵活;是否有卡链现象;链条是否有断节与裂纹;制动器是否安全可靠,销子是否牢固;吊挂绳索及支架横梁是否结实稳固。

2.2 在使用前。先将手链反拉,将起重链条倒松,使倒条有足够的起升距离。操作时注意慢慢拉紧,使链条逐渐受力,检查无异常现象后方可正式工作。

2.4 起重作业中,严禁超载使用,在使用时无论处于什么位置,拉链应于链轮方向一致,防止拉链脱槽,拉链时,用力要均匀,不得过快过猛。当用于水平方向时,应在系链的入口处垫导。

2.5 倒链在使用过程中,应根据倒链起重能力的大小决定拉链人数。手拉链拉不动时,应查明原因,不能增加人数或过猛,以免起重受力过大而短裂。

2.6 起吊重物时,如需暂时交叉悬空,应将手拉链拴在起重链上,防止倒链自锁失灵造成以外事故。

2.7 对转动部分要定期润滑,防止链条锈蚀。受严重锈蚀及有断痕或裂纹链条,应报废更新。

3.卷扬机

3.1 卷扬机安装必须牢固可靠,不得有滑动、倾斜现象。

3.2 安装卷扬机时,应使卷扬机距起吊物超过15 米以上.

3.3 开车前,先用手扳动器空转一周,检查各部件及制动器.确认无误后,进行作业.

3.4 不准超载.

3.5 扬机筒上余圈数不得少于五圈.

3.6 为避免电动机受潮淋雨,一般用道木将底垫高.

3.7 所有电器设备都要有可靠的接地,防止触电.

3.8 使用前要检查减速器内和轴承量是否充足,减速器用3#机油,滑动轴承用黄油。

4 打夯机

4.1 打夯机手把上应装有按钮开关,并包绝缘材料,操作人员应戴绝手套。

4.电源电缆完好无损,作业时严禁夯击电源线,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4.3 在坡地或松软土层打夯要严禁背着牵引。

5 搅拌机

5.1 搅拌机应安装在坚实平整的地面上,其撑脚在调整到轮胎不受力,完全由撑脚承受全机重量的程度。

5.2 使用前,应按清洁、坚固、润滑、调整、防腐的程序检查其系统。

5.3 注重地连结机件是否松动离中和制动器是否灵活可靠钢丝绳有无损坏,转动皮带松紧是否合适等。

5,4 配电设备应装有合适的熔断器和良好的接的。

5.5 使用中勿使石砂落入机械的运转部分中去。

5.6 进料斗升起后,斗下不得有人通过或停留。

5.7 检修或清理。须停电进行。进料斗还须用保险链条绑牢。

5.8 出料前不能无故障停车,入料量不超过规定容量。

5.9 工作结束,要及时清理。

6 升降机

6.1 升降机的起升机构必须有制动器,不得有自锁性能有机械传动装置代替并省去制动器。

6.2 固定式升降机必须装有限位器和平层装置。装拆式升降机的吊篮顶部与天轮之间,应保持2.5 米的缓冲层.

6.3 升降机必须有防止在装卸物时发生吊篮坠落的安全装置.

6.4 固定式升降机的金属构架的左右和后面三侧如不是墙壁,应装设全密闭的坚固防护板网,各层的前面出入口.必须装有不低于1.6 米的带插销的防护林门.

6.5 升降机必须要设上下联系信号装置,并要安全用电.

7.砂轮机

7.1 砂轮机要应安装在自然采光好,且靠墙的地方.

7.2 防护罩要有足够的强度挡住碎块飞出。

7.3 工作前必须接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具。

7.4 磨削时,要先空转两分钟试验,证明正常时,方可开始工作。

7.5 操作时, 不能站在砂轮机切线方向。

7.6 磨削时,进刀不能过猛,手工操作时,工件或刀具要拿稳,不能用力过猛,砂轮侧面不能进行粗磨。

7.7 工作停止,应立即关机,锁定电源盘箱。

8.采购与检验

8.1 工器具、小型机械在批量采购进场时,机械、物资采购部门应会同安全检查科进行安全性能抽检实验,不合格品严禁发到施工单位。

8.2 各施工单位应按《安规》要求,所用的安全工器具、小型机械进行定期的保养维护。

8.3 工器具、小型机械要实行规范管理,建立、健全日常维护管理、检查、周期试验鉴定台帐和记录。

翰吉斯国际商务区工程项目部

2022年5月10日

第9篇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一)单位主管设备安全负责人职责

1、组织贯彻执行国家 省、市 区有关部门关于起重机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起重机操作规程;

2、全面负责本单位起重机使用管理工作;

3、组织建立适合本单位特点的起重机管理体系;

4、组织制定并审批本单位起重机使用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及有关规定,并经常督促检查其执行情况;

5、审批本单位起重机选购及定期检验计划和修理改造方案,并督促检查其执行情况;

6、经常深入使用现场,查看起重机使用状况;

7、组织起重机事故调查分析,找出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二)管理部门负责人职责

1、在单位主管设备安全负责人的领导下,具体组织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起重机使用管理方面的规定;

2、负责本单位起重机使用管理工作,组织或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单位起重机使用管理规章制度;

3、审核本单位有关起重机的统计报表;

4、组织做好起重机使用管理基础工作,检查起重机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情况;

5、抓好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不断提高操作人员技术素质;

6、根据本单位起重机使用状,审定所编制的起重机定期检验和维护保养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7、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检查本单位起重机使用管理情况;

8、参加起重机事故调查与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措施。

(三)起重机操作人员职责

1、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脱岗,不做与岗位无关的其他事情;

2、认真执行起重机操作规程和岗位操作规程;

3、精心操作,防止超载运行;

4、时刻注意安全生产,经常检查安全附件的灵敏性和可靠性;

5、按时定点、定线巡回检查;

6、认真监视仪器仪表,如实填写运行记录;

7、认真做好所操作起重机的维护保养工作;

8、努力学习操作技术和安全知识,不断提高操作水平。

二、起重机维护保养制度

(一)起重机使用的维护与保养必须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和坚持日常保养;

(二)起重机投产前,必须按照起重机的使用特点认真编制维护保养规程;

(三)开展“完好设备”及 无泄漏”等活动,提倡实行包日常维修和日常保养的双包贵任制;

(四)保持起重机整洁和生产周围环境的清洁卫生;

(五)认真执行巡回检查 及时填写操作记录,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六)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操作人员不得擅自拆除或损坏起重机安全附件;

(七)操作人员在正常操作状态下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查明原因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并及时反映;

(八)对停用和封存备用的起重机要做好维护保养工作。

三、起重机事故报告制度

(一)起重机发生事故时,必须按照国家《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二)起重机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或业主必须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和当地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发生特别重大事故或特大事故发生单位或业主还应直接报告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同时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妥善保存现场相关物件及重要痕迹等物证,并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防止事故扩大。

(三)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或业主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2、事故发生地点;

3、事故发生时间(年、月、日 时、分);

4、事故设备名称;

5、事故类别;

6、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以及事故概况。

(四)移动式起重机异地发生事故后,业主或聘用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并同时报告设备使用注册登记的质量监督部门。

(五)事故报告应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报告方式除电话报告外,还应以传真方式报告。

黄埔区特种设备事故报告电话:82272400.传真:82272370。

四、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起重机必须经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注册登记,领取合格证,方可投入使用;其操作工必须经培训,考取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相应操作证,方可上岗操作。

(一)葫芦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不得超载进行吊装和侧向外吊作业;

2、不得将吊载在其他作业者头上通过;

3、不得利用起升限位器作起升停车使用;

4、不得在正常作业中经常使缓冲器与上描器冲撞;

5、不得在吊载作业中进行检修,维护和调整制动器;

6、不得在吊载有剧烈振动时进行起吊、横行与运行作业;

7、不得在吊载重量不清的情况下,如吊拔埋置物及斜拉作业;

8、不得随意拆卸葫芦式起重机上任何安全装置;

9、不得在下列有影响安全的缺陷情况下作业:制动器失灵、限位器失灵、吊钩螺母防松装置损坏、吊装钢丝绳损伤已达到报废标准等;

10、不得在捆绑不牢、吊载不平衡、易滑动、易倾翻状态下,重物棱角处与吊装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情况下进行吊装作业;

11、不得在工作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与被吊物的情况下作业;

12、注意吊钩是否在吊载的正上方;

13、在狭窄的场所、吊载易倾倒的情况下,不宜盲目操作;

14、注意作业中应随时注意观察前、后、左、右各方位的安全性;

15、确认电开关按钮标记后再进行操作;

16、确认吊具与吊装钢丝绳处于正常状况,没有挂扯其它物体时,再按动电开关按钮;

17、发现起重机故障时,先切断总电源,再检查;

18、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载荷时,应先作小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地进行起升吊运;

19、重物下降至地面300毫米处时,应停车观察是否安全再下降;

20、无下降极限位置限制器的葫芦式起重机,在吊具处于最低位置时,卷筒上的钢丝绳必须保证有不少于两圈的安全留数;

22、翻转吊载时,操作者必须站在翻转方向的反侧,确认翻转方向无人时,再进行操作;

23、为减小吊载的摆动与冲击,可以采取反向动作控制;

24、操作工下班时,应对起重机进行检查,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检查情况记录在运行检查记录表和交接班记录簿,并交给接班人。

(二)桥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在下列情况下,司机应发出警告信号:

(l)起重机起动后即将开动前;

(2)靠近同层其它起重机时;

(3)在起吊下降吊物时;

(4)吊物在吊运中接近地面工作人员时;

(5)起重机在吊运通道上方吊物运行时;

(6)起重机在吊运过程中设备发生故障时。

2、不准用限位器作为断电停车手段。

3、严禁吊运的货物从人头上方通过或停留,应使吊物沿吊运安全通道移动。

4、操纵电磁吸盘或抓斗起重机时,禁止任何人员在移动吊物下面工作或通过,应划出危险区并立警示牌,以引起人们重视。

5、起重机司机要做到“十不吊”:

(l)指挥信号不明确或违章指挥不吊;

(2)超载不吊;

(3)工件或吊物捆绑不牢不吊;

(4)吊物上面有人不吊;

(5)安全装置不齐全或动作不灵敏、失效不吊;

(6)工件埋在地下、与地面建筑物或设备有钩控不吊;

(7)光线阴暗视线不清不吊;

(8)棱角物件无防切割措施不吊;

(9)斜拉歪拽工件不吊;

(10)钢水包过满有洒落危险不吊。

6、起重机工作完毕后应遵守的规则:

(l)应将吊钩升至接近上极限位置的高度,不准吊挂吊具、吊物等;

(2)将起重小车停放在主梁远离大车沿触线的一端,不得置于跨中部位,大车应开到固定停放位置;

(3)电磁吸盘和抓斗起重机,应将吸盘或抓斗放在地面上,不得在空中悬吊;

(4)所有控制器手相应回零位,将紧急开关反转断路,拉下保险柜刀开关,关闭司机室门后下车;

(5)露天工作的起重机的大、小车,特别是大车,应采取措施固定牢靠,以防被大风吹跑;

(6)司机下班时,应对桥式起重机进行检查,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检查情况记录在运行检查记录表和交接班记录簿,并交给接班人。

(三)集装箱门式起重机操作规程

1、作业前规则

按规定的检查项目、标准检查各系统的技术状况处于完好状态。

2、作业中规则

(1)按规定顺序操作各手柄、开关及按钮,注意观察各仪表及指示灯是否正常;

(2)待吊具闭(开)锁到位指示(灯亮)5秒后再操作起升手柄并用点动方式确认锁销与箱孔是否挂牢(脱开)后,方能逐渐加速起升;

(3)起吊要慢,落放要稳,小车运行应注意吊具或吊箱高度;大车运行应观察两侧跑道;

(4)严禁起吊箱在人或拖车司机室上方通过、停留;

(5)除司机室外,起重机上不准站人;

(6)六级以上(合六级)大风不准作业;

(7)严禁起重机牵引其它车辆及超负荷吊底;

(8)若突然断电或发现异常现象时,应将手柄回零位并及时通知维修部门检查、修复,不准擅自离开起重机;

(9)不准依靠限位开关控制或停止起重机各机构的动作。

3、作业后规则

(1)吊具提升到最高位置,各操作手柄回零位,关闭有关的控制电源及机构;

(2)轮胎下塞牢防风楔,冬季插好外接电源保证油机的预热;

(3)起重机不得停放在影响其它车辆的行车线上;

(4)关好起重机所有的门窗;

(5)操作工下班时,应对起重机进行检查,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检查情况记录在运行检查记录表和交接班记录簿,并交给接班人。

(四)装卸桥安全操作规程

1、作业前规则

(1)按规定项目、标准检查装卸桥各系统技术状况处于完好状态;

(2)上下机人员穿好绝缘鞋;

(3)上下机人员所带物品、工具必须放在工具袋内背好,较重的物品、工具要用绳子提放,严禁抛投工具或物品;

(4)起重机在作业中,一切人员禁止上下机。

2、作业中规则

(1)按规定顺序操作各手柄,开关按钮和各机构,在放箱时,箱位就位后,打开吊具转锁开关,约五秒钟后再报转起升手柄,开始用点动方式,当转锁完全出孔后方能逐渐加速起升,吊箱反之;

(2)起吊箱要慢,落放箱要稳准;箱吊起后或吊具起升后,小车运行要注意高度以防止与其它障碍物相撞发生事故;

(3)严禁集装箱在人或拖车驾驶室上方通过或停留,同时跨度范围内不准行人或车辆停留;

(4)不准依靠限位开关停止各机构的运行;司机室内不准站人;

(5)作业中不准进行调整制动器和保养作业;

(6)不准用电阻烘烤物品,机械的运转部位,不准堆放杂物;

(7)作业中遇突然停电,应将手柄和开关按钮放回零位,司机坚守岗位不准擅自离开;

(8)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不准作业;

(9)无指挥信号 禁止作业和跑大车;

(10)听从指挥,操作中发现可疑情况和停车信号必须立即停车。

3、作业后规则

(1)小车停放在与通道对正位置,吊具提升到最高位,俯仰升起并挂好安全钩;

(2)各手柄、按钮、开关回零位,切断电源 ,夜间打开航空灯;

(3)离车前应做好清洁卫生 关好所有门窗,锁好司机室门、电梯门;

(4)夹紧夹轨器并放好防风楔,将车停在锚固坑处,做好防风措施;

(5)认真填好运行日志;

(6)操作工下班时,应对装卸桥进行检查,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检查情况记录在运行检查记录表和交接班记录簿,并交给接班人。

(五)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前检查

按规定项目、标准检查塔式起重机各系统技术状况处于完好状态.

2、作业操作要求

(1)必须严格掌握起重机规定的起重量,详细了解被吊物重量,不得超载作业;

(2)司机与信号指挥人员要密切配合,信号清楚后方可开始操作,各机构动作前先按电铃;

(3)严禁任何人员乘坐或利用起重机升降;

(4)操纵控制器要从零位开始操作,严禁越档操作;

(5)不论哪一部分在运转中变换时,首先将控制器扳回零位,待该传动停止后再开始逆向运转,禁止打反车操作;

(6)起重物上升时,钩头距臂杆端都不得小于1米;

(7)塔式起重机一般应设两名司机, 一名在司机室操作,另一名司机在地面监护;

(8)起重机运行时,禁止开到距端部2米以内的地方;

(9)塔式起重机起重臂每次变幅后,必须根据工作半径和重物重量,及时对超载限位装置的吨位进行调整;

(10)起重机升降重物时,起重管不得进行变幅操作,必须空载进行。变幅时也不能与其他三种动作(运行、旋转、起升)中任何一种动作同时进行;

(11)塔式起重机作业时,禁止斜拉重物或提升埋在地下的物件;

(12)被吊物的边缘距离高压线最外边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米;

(13)两台塔式起重机在同一条轨道上作业时,两机起重钩绳之间水平距离不得小于5米;

(14)工作中不允许任何人上下扶梯,严禁在工作中进行维护工作;

(15)工作中、休息或下班时,不得将起重物处于空中悬挂状态;

(16)作业中遇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等恶劣气候,应停止起吊作业,将臂杆降到安全位置,卡紧夹轨钳;

(17)夜班作业必须备有充足照明,指挥与司机应使用明显的旗语信号。

3、作业后要求

(1)工作完毕起重机应开到轨道中间停放,卡紧夹轨钳,吊钩升到距离臂端2-3米处,起重臂平行轨道方向;

(2)所有控制器在操作完毕后扳到零位,切断电源总开关;

(3)司机下班时,应对起重机进行检查,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检查情况记录在运行检查记录表和交接班记录簿,并交给接班人;

(4)将司机室门窗关好,锁好后方可离开;

(5)电气失火时,禁止用水扑救,应用1211干粉灭火器或其它不导电物扑救;

(6)遇暴风天气时,塔式起重机要作加固措施,司机室上部主杆的四个耳环用钢丝绳拉缆风并固定在地面的地锚上。

第10篇 起重机械吊具与索具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规范公司起重机械吊具与索具管理,避免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保证安全生产。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丹佛斯(天津)有限公司 武清工厂与外来承包商作业

3 依据标准

起重机械吊具与索具安全规程—ld48-13

4 定 义

4.1 额定起重量:吊具在一般使用条件下,垂直悬挂时允许承受物品的最大质量。

4.2 吊索:起重机械吊卸、移动物品时,系结在物品上承受载荷的挠性部件(含上、下端配件)。

4.3 安全工作载荷:吊索在一般使用条件下,由特定吊挂方式允许承受的最大质量。

4.4 c形吊钩:端部做成c形钩状,带有平衡重块的吊钩(见图1)。

4.5 夹持吊具:通过机构闭合或机构与物品之间摩擦力提取物品的装置。

5 吊索与吊具安全使用和维护

 吊具与索具应与吊重种类、吊运具体要求以及环境条件相适应。

 作业前应对吊具(含控制、制动系统和安全装置)与索具进行检查,当确认完好,功能正常时方可投入用。

 拴挂前,应确认吊载上设置的栓、销连接点是否牢固,提升前应确认连接是否可靠。

 吊具承载时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吊索(含各分肢)不得超过安全工作载荷(含高低温、腐蚀等特殊工况)。

 作业时不得损坏吊件、吊具与索具,必要时应在吊件与吊索的接触处加保护衬垫。

 起重机吊钩的吊点,应力求与吊重重心在同一条铅垂线上,使吊重处于稳定平衡状态,否则提升前应做试吊试验,直到使吊重获得平衡为止,防止提升时产生滑动或滚动(见图3)

 严禁使用非标准吊具进行吊装作业,如:绳、皮带;自制、改制、外包商制作的吊具必须进行过试验,试验合格后方准使用,并在吊具明显位置标注起重额定载荷重量。

图3 吊钩的吊点应与吊重重心在同一条铅垂线上

6 贮 存

 吊索具应有点位集中存放,由使用部门的专人管理和维护保养,存放点有选用规格与对应载荷的标签(标牌),不许在现场堆放或使用报废或不合格的吊索具

 吊具与索具闲置时,应有相应的保护贮存措施,不得受锈蚀、腐蚀或潮湿、高温等有害影响。保护措施应符合下列要求:

a.易锈蚀的机械部件,如活塞杆外露部分,应涂上黄甘油再用碎布等物品包好;

b.回转、摇动部位的轴承、销轴应注满润滑脂;

c.吊链、钢丝绳吊索应清洗、干燥后再擦上油脂;

d.纤维制品吊索应存放在远离热源、通风干燥、无腐蚀性化学物品场所;

e.重物不得压在吊具与索具上;

f.不得受横向载荷作用的吊具,当直接着地放置会产生横向载荷或变形时,应放置在专用吊具框架上;

第11篇 小型机械、机具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项目部施工现场小型机械、工器具的安全管理,做到规范使用,安全可靠,确保施工安全,特指定本制度。本制度规定了滑轮、倒链、卷扬机、打夯机、搅拌机、升降机、砂轮机等常用小型机械及工器具的安全管理规定。

1.滑轮

1.1 滑轮必须经常润滑,而且每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1.2 检查的内容包括:

1.2.1 用力转动滑轮,检查滑轮转动是否灵活;

1.2.2 清除轴上润滑油与槽中的铁屑及尘土等污物;

1.2.3 检查油孔与轴承间套上的油槽是否对准;

1.2.4 滑轮出现裂缝时必须更换新的,不得焊接;

1.2.5 滑轮在腐蚀性场所工作时,更要定期仔细检查;

1.3 严格按滑轮的安全起重量使用,禁止超载;

1.4 滑轮直径一般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6 倍。

1.5 使用前应检查滑轮的轮槽、轮轴、夹板、吊钩或吊环等各部件,看有无裂纹或损伤。

1.6 在起吊或搬运设备时,当滑轮受力后,应检查它运动部件的运转情况,看有无卡绳、磨绳的地方,如有不妥,应立即调整。

1.7 在受力方向变化较大的地方和高空作业中,禁止使用吊钩型滑轮,应采用环滑轮,以防脱钩。

1.8 在吊运作业时,滑轮和钢丝绳必须选配恰当。

1.9 当轮轴磨损量达到轮轴的3-5%时,则需更换。

1.10 应认真检查钢丝绳的牵引方向和导向滑轮的位置是否正确,防止绳索脱出轮槽被卡住造成事故。

2 倒链

2.1 使用前应认真检查,检查转动部分是否灵活;是否有卡链现象;链条是否有断节与裂纹;制动器是否安全可靠,销子是否牢固;吊挂绳索及支架横梁是否结实稳固。

2.2 在使用前。先将手链反拉,将起重链条倒松,使倒条有足够的起升距离。操作时注意慢慢拉紧,使链条逐渐受力,检查无异常现象后方可正式工作。

2.4 起重作业中,严禁超载使用,在使用时无论处于什么位置,拉链应于链轮方向一致,防止拉链脱槽,拉链时,用力要均匀,不得过快过猛。当用于水平方向时,应在系链的入口处垫导。

2.5 倒链在使用过程中,应根据倒链起重能力的大小决定拉链人数。手拉链拉不动时,应查明原因,不能增加人数或过猛,以免起重受力过大而短裂。

2.6 起吊重物时,如需暂时交叉悬空,应将手拉链拴在起重链上,防止倒链自锁失灵造成以外事故。

2.7 对转动部分要定期润滑,防止链条锈蚀。受严重锈蚀及有断痕或裂纹链条,应报废更新。

3.卷扬机

3.1 卷扬机安装必须牢固可靠,不得有滑动、倾斜现象。

3.2 安装卷扬机时,应使卷扬机距起吊物超过15 米以上.

3.3 开车前,先用手扳动器空转一周,检查各部件及制动器.确认无误后,进行作业.

3.4 不准超载.

3.5 扬机筒上余圈数不得少于五圈.

3.6 为避免电动机受潮淋雨,一般用道木将底垫高.

3.7 所有电器设备都要有可靠的接地,防止触电.

3.8 使用前要检查减速器内和轴承量是否充足,减速器用3#机油,滑动轴承用黄油。

4 打夯机

4.1 打夯机手把上应装有按钮开关,并包绝缘材料,操作人员应戴绝手套。

4.电源电缆完好无损,作业时严禁夯击电源线,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4.3 在坡地或松软土层打夯要严禁背着牵引。

第12篇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切实贯彻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的精神,为加强本单位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工作,预防起重机械事故,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起重机械”实指本单位内各类起重机、电动葫芦、升降机等。

第三条 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必须购置有安全技术监督检验合格证书的产品。安装前应到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

第四条 安装、修理起重机械必须由取得许可证书的起重机械安装、修理单位进行。

第五条 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先具备下列条件,并向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取得起重机械准用证后方可使用。

具体条件如下:

一、 起重机械经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

二、 起重机械作业人员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后签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

三、 建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其内容包括:

1. 司机守则;

2. 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3. 起重机械维护、保养、检查和检验制度;

4. 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5. 起重机械作业和维修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制度;

第六条 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建立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其内容包括:

1. 设备出厂技术文件;

2. 安装、修理记录和验收资料;

3. 使用、维护、保养、检查和试验记录;

4. 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书;

5. 设备及人身事故记录;

6. 设备的问题及评价。

第七条 起重机械使用单位要经常检查起重机械的运行和完好状况,包括年度检查、每月检查、每周检查和每日检查。(检查项目附后)

第八条 经检查发现起重机械有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处理,严禁带病运行。

第九条 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必须检验有效期前一个月向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在用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检验。在用起重机械安全定期监督检验周期为两年,升降机安全定期监督检验周期为一年。

第十条 起重机械的司机,挂钩工、指挥工、维修工必须进行专业和技术培训,并经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领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第十一条 基建项目中起重机械设备必须按三同时要求进行,设备管理部门要严格监督采购前设备论证程序执行。

第十二条 起重机械得报废,需按设备报废审批权限办理注销手续,并报本单设备科及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 凡违反本规定者,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封停设备或限期整改等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本规定自颁发之日执行,执行过程中的问题由设备科负责解释。

附:起重机械年检、月检、周检、日检项目如下:

一、 每年对在用起重机械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其中载荷试验可以结合吊运相当于额定起重量的重物进行,其按额定速度进行起升、运行、回转、变幅等机构安全性能检查。

停用一年以上的起重机械,使用前也应做全面检查。

起重机械遇四级以上地震或发生重大设备事故,露天作业的起重机械经九级以上的风力后,使用前都应做全面检查。

二、 每月至少检查下列项目:

1. 安全装置、制动器、离合器等有无异常情况;

2. 吊钩、抓斗等吊具有无损伤;

3. 钢丝绳、滑轮组、索道、吊链等有无损伤;

4. 配电线路、、集电装置、配电盘、开关、控制器等有无异常情况;

5. 液压保护装置、管道连接是否正常。

停用一月以上的起重机械使用前也应做上列检查。

三、 每周应检查下列检查:

1. 接触器、控制器触头的接触情况;

2. 制动器的调整和闸带的磨损情况;

3. 连轴器上的键的联接及螺钉坚固情况;

4. 钢丝绳的缠绕情况是否跳槽;

5. 双制动的起升机构,每个制动器的制动力矩的大小是否一致。

四、 每天作业前应检查下列项目:

1. 各类极限位置限制器、制动器、离合器、控制器及电梯厅门联锁开头,紧急报警装置,升降机的安全钩或其它防断绳装置的安全性能等;

2. 轨道的安全状况;

3. 钢丝绳的安全状况。

《机械、工器具管理制度(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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