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开拓安全管理新思路确保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
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电力工业得到飞速发展。
生产过程具有极强的特殊性,一是电力生产发、输、供、用同时完成,各个环节紧密联系,一个环节出问题,都要影响全局;二是系统复杂、技术密集、资金密集、从业人员繁杂,是安全生产的高风险企业,三是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电网供电的依赖程度越来越高,对停电的承受力越来越低。电力生产事故特别是电网事故传播快、范围广,对社会和企业的影响往往是灾难性的,因此,电力安全生产和特别是电网安全稳定运行,较之一般生产安全问题更有其特殊的重要性,它不仅是影响企业自身生产经营,而是关系到千家万户、各行各业,关系到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多年以来,公司各级领导深刻认识到自己肩负的责任,公司系统一直把电网安全作为电力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始终不渝地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责任,强化管理,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最大限度地保障电力供应。
一、安全生产的基本情况
公司成立一年多以来,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认真学习和落实安全生产的法规制度。在国家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公司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讲大局、讲奉献、守纪律。在电力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的形势下,紧紧抓住安全生产不放松,认真吸取美加电网事故教训,坚持统一调度,加强与各发电公司的团结合作。克服电煤供应紧张、电力供应不足、山火多发,恶劣天气影响电网安全运行,外力破坏电力设施事件增加等种种困难,科学管理,从严要求,保持了安全生产局面的稳定,确保了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
尽管总的安全生产形势是稳定的,但公司上下对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有客观而清醒的认识:
一是适应电力体制改革形势的安全生产法规亟待建立和完善。电网、电厂、用户安全管理界面和责任在法律上还不够明确,电力系统的统一调度、协调和安全管理关系需要通过法规制度进一步明确。
二是电网网架薄弱,安全稳定问题突出。随着互联电网规模的迅速扩大,电网特性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网网之间、网厂之间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增强,影响安全稳定的因素多元化。电网动态稳定、电压稳定问题突出。保证电网稳定运行的主要手段依赖系统安全自动装置,电网的安全水平偏低。
三是电力供需形势严峻,进一步增加了电网稳定运行压力。去年夏季,主要跨区、跨省联络线路均压稳定极限运行;发电机组已全部满负荷运行,备用容量严重不足,有的电网甚至出现了零备用;输变电设备重载情况普遍,电网输送容量已达极限,同时,配网重载、满载问题也十分突出,今年夏季,各电网供需矛盾将进一步加大,电网运行的压力将更为严重。在这种情况下,稍有不慎,很容易引发大电网事故。
四是电网运行环境日益恶化,外力破坏十分严重。今年以来,因气候原因、山火、外力破坏等外部因素造成的电网事故达45%,其中,外力破坏十分严重。2003年因外力破坏而造成的电网设备事故占全部电网、设备事故的18.3%,今年年1至5月底,共发生外力破坏事故27起,占全部电网、设备事故的19.2%。
五是安全管理的基础仍然薄弱。今年以来发生的各类事故尽管有客观因素,有外部条件的影响,但人员责任的原因不容忽视,主要是管理工作不到位造成的。随着企业职工队伍的年轻化,素质有待提高。一线员工普遍存在安全意识不强、缺乏必要安全技能等问题,往往因为忽视简单、常规性工作,酿成事故。
二、求真务实,积极探索并建立安全生产工作的新机制
(一)适应电力体制的变化,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等法规要求,完善公司系统建章立制的工作。国家电网公司成立后,公司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法规要求,及时制定、颁发了《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安全生产监督规定》《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等规程规定,规范和明确公司系统的安全生产管理关系、管理责任和管理要求,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的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颁布国家电网公司1号令《关于加强调度管理,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规定》,严肃调度纪律,落实复核运行方式、复核调度规程、复核继电保护配置、复核安全自动控制装置、复核反事故措施、复核保厂用电“六复核”措施,防止发生大电网事故。同时,颁布国家电网公司《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暂行规定》,通过建立覆盖事故发生、发展、处理、恢复全过程,以及覆盖电网、电厂、用户全方位的事故应急救援与处理体系,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及减少事故所造成的损失。
(二)超前安排,周密部署,确保了电网安全度夏。针对当前夏季电力供需矛盾突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面临巨大压力,提前安排落实电网迎峰度夏各项措施。各网省公司去年度夏结束后,就着手研究今年夏季的电力供需形势,加强电力负荷预测,安排和落实发电负荷计划。加强网间电力交易,强化需求侧管理,合理安排发输变电设备检修和消缺,加快新建、改扩建工程的建设和投产。充分发挥跨区联网效益,采取有效技术措施提高跨区联络线的稳定限额和输电能力。落实各项反事故预案和供电抢修措施,保证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确保市政、医院、新闻媒体、交通运输等重要场所及重要用户的安全用电,确保人民群众生活用电不受影响。
(三)逐步理顺体制改革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关系。公司极为重视体制改革对电网安全的影响,电力系统是一个紧密联系的整体,要保证系统安全,必须遵循电网运行的客观规律。电网是联系电源与用户的纽带,电网发展建设上要统一规划,电网运行上要统一调度,电网安全上要统一管理,电网技术上要统一标准。“四统一”是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有效预防重特大电网事故的基础。越是在改革时期,越是在利益主体多元化的情况下,越是要强调遵循电网运行的客观规律,要强调电网的安全管理体系和技术措施必须协调统一。去年以来国家电网公司在充分听取和征求各大发电公司意见的基础上,颁发了《加强网厂安全管理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指导意见》,电监会制订了《关于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的意见》,初步理顺了网厂之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关系,及时明确和规范了电网企业和发电企业的管理内容和范围。为保证电力正常供应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以安全性评价动态管理为手段,推进安全管理创新和机制创新,建立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在做好各项安全工作的同时,我们致力于建设基于风险管理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针对电力生产事故暴露出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缺乏对生产过程实施全面有效控制,以及过去安全性评价在具体应用和操作中存在评价内容不全面、管理不到位、整改不落实等问题,提出建立覆盖电力生产各个领域、各个环节的安全性评价动态管理体系,构建完善、科学、规范的安全评价体系,立足于形成基于风险管理的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全面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不断提高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随着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和电网“跨越式”变化,生产管理模式必须与之相适应,必须实现管理上的“跨越式”发展。为推进安全生产管理创新和机制创新,去年以来我们结合电力行业特点,借鉴iso9000、iso14000、oshas18000三个国际标准,结合公司实际,编制了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健康环境质量管理体系》(简称sheq),目前,该标准在公司系统的两个单位进行了试点,通过试点,促进了员工思想观念的转变,形成文件化的程序和工作标准、技术标准、管理标准,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岗位职责权限,带来工作行为的规范化,管理效果逐渐显现。
(五)以人为本、推进电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一是推进企业安全文化的理念建设,树立安全就是生产力的理念,树立安全就是责任的理念和强化“防患于未然”、“防范胜于救灾”的理念,推进安全科学管理工作。二是推进企业安全文化的制度建设,建设以人为本的安全生产机制和规章制度体系,构筑和完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监督体系和制度体系。三是推进企业安全文化的行为建设。广泛开展员工业务技能和安全技能培训,提高员工自身业务技术素质和安全防护能力,增强员工按规律办事、按制度办事的自觉性,将遵章守纪化为员工的自觉行动,将员工的言行融入企业安全的整体氛围中,从而保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良好局面。
(六)开展设备健康状况评估和分析,加强电力生产技术监督工作。去年以来,我们逐步在公司系统建立和完善了各级电力设备健康评估体系,准确掌握设备的健康状况,及时发现电网运行中的突出问题和倾向性问题,为设备全过程管理奠定良好基础。加强电力生产技术监督工作,落实技术监督责任制,适应网厂分开新形势,调整技术监督工作的重点,即电网输变电设备、并网发电厂升压站电气设备和继电保护、通信、自动化等。
三、科学管理,严格要求,进一步把安全工作抓深做细
2004年国家电网公司面临多方面的机遇和挑战,区域电网公司成立后,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将继续深化改革,加快结构调整,加强经营管理,全面提高企业的运营水平。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进一步适应改革和发展要求,去年国家电网公司颁发了《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等五个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的规程规定,明确了网厂分开的体制变化之后企业内部安全管理责任和安全工作的基本要求,今年我们将按照国家和有关部门的要求,抓好规程规定贯彻和落实工作。并从安全生产管理创新入手,改革过去粗放型的安全生产管理模式,关口前移,预防为主,从源头抓起,加强过程控制,进一步把安全生产工作抓深、抓细,逐步完善适应电网企业发展需要、符合电力生产特点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确保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
一是不断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司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理顺国家电网公司、区域电网公司、省级电网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关系、管理界面和管理模式,强化和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重点抓好安全技术方面的规程制度建设,突出电网管理;根据技术发展的情况,完成现场作业的《安全工作规程》的修改工作。
二是积极采用先进的管理方式,推行现场作业程序标准化。结合电力生产特点,建立符合安全规程规定要求的规范化作业程序,规范人的工作行为,从工作流程、作业流程和操作流程上建立防错、纠错机制,避免人为失误,实现安全生产可控、在控。
三是建立分级负责的电力生产设备健康状况分析评估制度和体系。定期对发输变电设备健康状况进行分析和评估,准确掌握设备健康状况,及时掌握和组织处理全局性突出问题,保证设备的健康运行。
四是加强电网二次系统的管理。继续开展“六复核”和“五查”工作,并形成常态机制,提高继电保护装备水平和运行管理水平;加强电网无功和电压管理,防止因无功电源不足,尤其是夏季空调负荷增大时而导致的电压稳定破坏事故;加快电网建设,积极创造条件,打开电磁环网。
五是针对目前电力设施保护存在的问题,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建立常态保护机制。发动和组织群众,拨出专款,建立联防机制;加强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如城建、林业等部门之间的联系,避免交叉作业对电力设施造成的破坏;主动配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违法行为。
六是完善常态机制,建立预警机制,健全应急机制。结合电网安全生产特点,组织分析安全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积极提出对策,落实预防性措施,完善电网安全管理的常态机制。加大对开展安全性评价动态管理工作的宣贯力度,引入风险管理理念和方法,指导各网省公司制订实施细则和开展安全性评价动态管理工作,完善安全管理手段,全面推进安全性评价工作的深入开展,同时,稳步推行“三标一体”的管理体系,不断夯实电网安全生产基础。
本着对安全生产目标实行过程控制和动态管理的原则,按照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预警管理办法》,要求公司系统针对事故发展趋势和上升苗头,分区的动态管理预警体系,及时掌握电网安全生产状况,制定有效的预防措施。控制事态进一步恶化。
按照公司《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暂行规定》和《大面积停电应急预案》,不断完善公司系统的重特大事故应急机制。建立完整的组织体系,事故指挥、事故抢险、信息发布要有一整套完整的程序和分工,做到事故处理井然有序;完善各项反事故措施,构筑有效的第三道防线。进一步完善突发事故处理预案以及电网黑启动方案,开展反事故演习,提高事故处理能力和反应速度;加强对低频(压)减载、解列装置和系统安全稳定控制装置的运行维护管理,构筑有效的电网安全第三道防线;督促并网发电厂制定切实可行的保厂用电措施;确认重要用户的保电措施。
第2篇 开拓创新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当前,电力工业体制正处在改革的时刻,电力生产安全工作尤为重要,它既是改革能否顺利进行的重要条件,也是检验改革成效的一个重要标志。
一、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精神
在安全管理上,贯彻“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指导精神,关键是站在“****”的高度领导重视,责任落实,与时俱进、勇于创新;必须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夯实安全管理基础,把制度建设、班组建设、信息网建设放在首位,抓紧抓好;必须勇于探索安全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机遇、新对策,不断拓展安全管理的新理念、新方法、新的行为方式,实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必须始终正确对待安全工作的全面性、长期性、系统性、复杂性、科学性,把安全当作一门管理科学,不断探索安全管理的规律和内涵;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论断,牢记历史的教训,在队伍素质建设和岗位技能培训上狠下功夫。不管电力体制如何改革,电力生产内在的固有特点和客观规律不会变化,各级领导的安全责任不会减弱。在电力体制改革的关键时期,衡量一名领导干部的政治敏锐性、思想觉悟高不高,关键是看对“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措施落实得深不深、细不细、严不严、力度大不大。只有不断加大安全监督力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奖惩规定,严格重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才能确保安全生产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深刻认识安全与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正确处理安全与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是摆在各级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面前的一件大事。首要的任务是保持稳定。稳定是基础,稳定压倒一切,没有稳定的环境,什么都搞不成,特别是思想稳定,要稳定领导干部的思想,只有领导干部的思想稳定,才能保证队伍思想的稳定,才能保证生产和电网的安全稳定,才能保证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第二,稳定是基础,改革是动力,发展是目的。第三,从以前几起重大事故来看电力安全的重要性、紧迫性。电力行业的公用性、公益性和网络性决定了电力作为基础产业在国家经济、人民生活中所占的重要地位,电力事故不仅涉及面广,影响范围大,而且蔓延速度快,后果严重,甚至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对政治、经济和社会的损害是无法估计的,切不可等闲视之。第四,从目前电网安全生产形势看电力安全的严峻性、艰巨复杂性。2003年l~6月,虽然总体安全生产情况明显好于去年同期,但障碍、异常还时有发生,人身安全仍是安全工作的重点。虽然2003年同期安全形势良好,但一些问题也不容忽视。如电力体制改革,发电公司、电力建设企业、电网企业分离,这些生产关系的调整,必然带来经济利益的调整,必定造成职工思想的波动。
三、深刻认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与管理创新的关系
坚持制度、机制、管理、科技创新,是提高企业整体管理水平的重要措施。安全生产管理也要根据形势的发展,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以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与要求。这就要求各级领导尽适时析影响安全生产的诸多因素,调查研究新形势下原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机制存在的问题,实现管理创新、制度创新,防止出现真空。
第一,传统上的继承与管理上的创新是对立的统一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是法度,是管理学上的需要。不墨守成规,也成方圆,这是创造,是改革发展的需要。基础工作在安全管理上的重要性不容忽视,《安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几代人用血的教训换来的,一定要认真遵循,予以继承和发扬。班组管理是安全作业的基础,必须高度重视,抓细抓实。安全岗位技能培训是队伍素质建设的重要途径,是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的重要措施,必须以人为本,与时俱进。现场管理是落实安全管理制度的关键,必须从严要求,养成良好的习惯。事故通报汇编,是血的教训,是经验和教训的积累,必须举一反三,杜绝重复事故的发生。
随着电网的发展,技术的不断创新,大电网、高参数、新技术的不断应用,人们的思维方式、行为方式也随着社会文明进步而不断发展,人们对电力生产的要求越来越高。同时,安全工作的主体和从事安全活动的人、作业环境也在发生变化。所有这些必将对安全管理提出新的挑战。紧密结合新的实际,不断丰富和发展安全管理理论和实践的一个关键就是继承传统,开拓创新,加强学习,与时俱进。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社会前进的不竭动力,创新是智慧之源,力量之本。
第二,要坚持理论创新,树立与市场化运作相适应的现代管理理念。要坚持制度创新,制度创新是指能使创新者获得最大利益的变革,是在组织形式、经营管理方面的一种新发明的结果。要坚持机制创新,关键是继续深化企业内部改革,要开展多层次的职工职业道德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和管理知识培训,不断提高职工的整体素质,以适应电力体制改革与发展的要求。要坚持科技创新,进一步完善科技创新体系,要高度重视企业信息化建设,在安全管理上充分发挥信息网络的优势。
处理好传统上继承和管理上创新的辩证关系,关键是学习和思考;孜孜不倦地学,如饥似渴地学;要结合工作实际勤于思考,善于思考。要认真思考本部门的安全管理水平,如何运用本单位的优势,发挥潜能,实现本单位的安全目标。
四、继续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l、继续抓好安全性评价工作。首先要建立一个科学的安全评价与管理体系,并使这个体系正常运转,收到实效。评价的目的在于通过整改提高电厂安全稳定水平,因而千万不能搞形式,为评价而评价。自2002年安全性评价工作以来,组织了许多专家,动用了从基层班站到各级安全监督部门、技术部门,通过评价,查出了影响电厂安全的薄弱环节。下一步就要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有效地实现对事故的预防和生产作业的全过程控制,同时对来不及消除的事故隐患制定应急预案,做到万无一失。
2、充分发挥新技术优势,做好安全信息管理。目前安全信息还停留在事故报表汇总、安全信息发布、上级安全要求传达的层次上。要充分利用安全三级管理网络,通报事故分析报告,对历史上发生的各类事故进行分类分析,并按工作对象、作业环境、暴露的问题等进行分类,实现使广大职工吸取事故教训、加强岗位技能培训的实用化目标。
3、引进市场竞争机制,促进安全管理的机制创新。随着电力体制的深化改革,“厂网分开、竞价上网"的实施,提高人员岗位技能素质。这样才有助于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真正实现以人为本、责任落实,提高安全管理的整体水平。
4、积极培育发展企业安全文化。企业要实现稳定的安全生产局面,必须做到全员参与、全过程管理。开展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班组安全生产劳动竞赛”、“运行安全生产小指标考核”等活动,为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起到了一定作用。要充分认识企业文化在现代企业安全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企业的特点,党政工团各级领导集思广益,齐抓共管,积极营造人人关心安全,为安全生产出谋划策的安全生产环境,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的长期稳定局面。
5、下大力气,培育一支过硬的安监管理队伍。安全管理是门科学,既有理论上的学习、继承与探索,又有实践经验和事故教训的积累,光有理论不行,仅有实践经验也片面。要培养一批既有理论又有丰富实践经验、既爱好本职工作又敢于严格管理、铁面孔、铁心肠、铁手腕的安全管理干部。这是保证电网安全运行的重要措施之一。要关心安监人员,爱护安监人员,全力支持他们的工作。一是要舍得为安监设施完善、安监手段配备、安监网页建立等项目投资;二是要全力支持他们的工作,做他们的后盾;三是要为安监队伍的成长创造必要的条件,如培训、考察学习等;四是坚持奖优罚劣,把安全卫士评选活动组织好,造就一个热爱安监、献身安监的氛围。
第3篇 某煤矿开拓掘进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细则
一、总则
为进一步推进我矿开拓掘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再上新台阶,保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相关科室及区队的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意识,真正实现对标管理,根据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要求,特制定本《细则》。
二、开拓掘进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细则
1、锚杆支护巷道管理
1.1、保证项目
1.1.1、锚杆杆体及配件、网、梁等支护材料材质、品种、规格、结构、强度必须合格,使用不合格的支护材料,罚款100元/件;发现故意截锚杆的,罚款500元/根,超过3根责任人停工学习;
1.1.2、锚固剂的材质、规格、配比、性能合格,否则罚款50元/根;不安规程规定使用锚固剂的罚款100元/根;
1.1.3、顶板离层安全监测必须符合要求:顶板离层仪安设位置距工作面的最大距离不得超过60m,两个顶板离层仪间隔不超过50m,巷道开口5m范围内以及规程规定的特殊地点必须安装离层仪,不按照规程规定安装离层仪的,罚款200元/处;不按照规程规定读取离层仪读数的或不按照规定上报离层仪读数的,罚款200元/处。
1.2、基本项目
1.2.1、主要巷道巷宽超过-50~+200或一般巷道超过-100~+200时,每超100mm罚款100元/处(一排锚杆间距为一处);
1.2.2、主要巷道巷高超过-50~+200或一般巷道超过-100~+200时,每超100mm罚款100元/处(一排钢带间距为一处);
1.2.3、锚杆的安装质量及锚固力:安装牢固托板密贴紧固,顶板高强锚杆锚固力不小于80kn,帮部普通锚杆锚固力不小于40kn,否则,罚款30元/根;
1.2.4、梁的安装:搭接良好不弯曲紧贴巷壁,否则,罚款100元/根;
1.2.5、铺网质量:金属网搭接长度不小于100mm,用双股12#铁丝绑扎,绑扎间距不大于300mm,金属网必须铺设到巷道两边,竖直向下露头不小于100mm;双抗网与双抗网之间、双抗网与顶板金属网之间必须用尼龙绳均匀缠绕连接好,双抗网联网孔间距为100~150mm,尼龙绳与尼龙绳接头处不允许联结,尼龙绳两绳头必须打死结,且不得漏连。否则,罚款100元/处。
1.3、允许偏差项目
1.3.1、锚杆间排距不合格,每超100mm罚款100元/处;
1.3.2、锚杆角度必须大于75°,方为合格,否则,罚款顶锚60元/根,帮锚30元/根;对严重穿皮锚杆(角度在60°以下)按前述规定加倍罚款,顶锚200元/根,帮锚100元/根;
1.3.3、锚杆外露长度大于50mm或小于20mm的,罚款30元/根。
2、钢筋网喷射混凝土支护巷道管理
2.1、保证项目
2.1.1、水泥、骨料、水、外加剂必须合格,否则罚款100元/件;
2.1.2、混凝土配比强度、外加剂掺量必须符合规程要求,否则罚款200元/次,且相应段巷道按无效进尺处理;
2.1.3、钢筋网的材质、规格、品种和焊接必须符合要求,否则罚款100元/片;联网间距大于300mm、搭接长度大于150mm或小于100mm的,罚款100元/处。
2.2、基本项目
2.2.1、主要巷道巷宽超过0~+200或其它巷道超过-50~+200时,每超100mm罚款100元/处(一排锚杆间距为一处);
2.2.2、主要巷道腰线下巷高超过0~+200或其它巷道超过-50~+200时,每超100mm罚款500元/处(一排锚杆间距为一处);
2.2.3、喷层厚度小于设计值的,罚款200元/10mm;喷层厚度大于设计值的,罚款100元/10mm。
2.3、允许偏差项目
2.3.1、两帮表面平整度大于50mm的,罚款100元/10mm;
2.3.2、基础深度小于设计值的,罚款200元/10mm;
2.3.3、锚杆外露长度大于50mm的,罚款30元/根;
2.3.4、锚杆间排距误差超过±100mm,罚款100元/处;
2.3.5、锚杆角度必须大于75°,方为合格,否则,罚款顶锚100元/根;对严重穿皮锚杆(角度在60°以下)按前述规定加倍罚款,罚款200元/根;
2.3.6、水沟位置较设计超过-100~+100mm、宽度超过-30~+150mm或深度超过-30~+150mm的,罚款500元/m;顶板有淋水或底板有涌水时,必须施工横向水沟,规格为150×150mm,并用砼全断面硬化,否则,罚款200元/处;
2.3.7、台阶不按中、腰线施工,罚款200元/m。
2.4、喷浆前必须用风筒布、双抗网等铺底接回弹料,所有锚喷巷道回弹料回收率不得低于80%;拱顶回弹率不得超过25%,墙部不得超过15%。
2.5、喷射砼前,必须使巷道断面符合设计要求,超欠超过规定的必须处理,两帮基底必须清除干净,挖出基础,而后要用水冲洗岩面,否则一处罚款100元。
2.6、喷射砼时,喷头按螺旋形运行一圈压半圈的轨迹缓慢移动,一次喷射区段为1.5m~2.0m,并按先墙后拱的顺序,墙部自上而下进行,拱部按拱底→拱肩→拱顶顺序进行,且都要先凹后凸,相邻段喷射砼接茬处要做成斜交接头,其宽度为厚度的2倍,发现一次不按要求操作的罚款200元。
2.7、喷射砼作业时要严格控制水灰比,水灰比符合规程要求,砼的表面要平整,潮润光泽,粘性密实性好,无干斑或滑移流淌现象;不准露网、露筋和锚杆外露;锚喷巷道有基础,不准穿裙赤脚;否则,每发现一处罚200元。
2.8、喷射砼的厚度不得小于设计厚度,否则,发现一处罚款200元。
2.9、锚喷巷道必须有日常抽查记录(由管理人员对锚杆安装角度、预紧力、破断力、边网情况、喷厚等进行检查),无抽查记录或无效记录(管理人员未签字)的,月末不得评为合格品。管理人员应对抽查记录负责,凡因此发生巷道片帮冒顶的,要追究管理人员和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的责任。锚喷巷道的抽查次数每月不得少于2次。
3、锚索及架棚支护巷道管理
3.1、保证项目
3.1.1、锚索及其配件材质、规格、结构、强度必须合格,使用不合格的锚索及其配件,罚款100元/根;发现故意截锚索的,罚款500元/根,责任人停工学习;
3.1.2、锚固剂的材质、规格、配比、性能合格,否则罚款50元/根;不安规程规定使用锚固剂的罚款100元/根。
3.2、基本项目
3.2.1、锚索的钻孔方向较设计值偏差角大于3°,罚款100元/根;
3.2.2、锚索安装深度小于设计值的,罚款200元/根;
3.2.3、锚索预紧力小于设计值的,罚款100元/根;
3.3、锚索外露长度超过50~100mm的,罚款100元/根。
3.4、架棚巷道:
3.4.1、木棚支护的巷道,坑木直径不小于设计要求,否则发现一根罚100元,使用不合格的工字钢棚或u型钢棚每棚罚500元;
3.4.2、架设支架,背木、荆笆或背网必须按设计要求背够、背齐、背牢且均匀一致,背木间距200mm,每少一根或不合格一根罚款50元,荆笆或网每少一片或不合格一片罚款50元;
3.4.3、巷道支架架好后,不得有空帮、空顶,否则一处罚款100元;
3.4.4、棚腿必须架在实底上,不能架在实底上时,必须加垫料石。柱窝深度不小于150mm,严禁用综掘机挖柱窝,否则每发现一个柱窝不合要求罚款50元,煤巷架棚时,棚腿必须使用锚杆固定,罚款50元/根;
3.4.5、拉杆、撑木不少于作业规程规定,并打牢且成直线,每少一根或不合格一根罚款50元;
3.4.6、棚距不得超过设计值的±50mm,否则罚款200元/架;
3.4.7、支架扭斜、错口严重,罚款200元/架;
3.4.8、u型钢棚卡子必须上紧上齐,螺栓扭矩和卡子间距不得小于设计值,否则罚款50元/处;
3.4.9、喷浆架棚巷道严禁使用背木进行充填,否则每根罚施工单位50元,累计计算;
3.4.10、上下山斜巷支架迎山合理,符合规定,平巷支架应垂直底板,前倾后仰不超过10mm,否则,罚款200元/架。
三、掘进文明生产管理细则
1、作业规程编制管理
1.1、内容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及上级有关规定,否则处罚技术负责人200元/处;
1.2、施工及地质条件变化时及时补充措施,否则处罚技术负责人200元/次;
1.3、内容齐全,外观整洁,图文清晰,保存完好,否则处罚技术负责人100元/处;
1.4、审批、贯彻手续完备,贯彻、考核和签名记录齐全,否则处罚技术负责人200元/处。
2、作业地点综合防尘防火管理
2.1、采用湿式钻眼,干式打眼有捕尘措施,否则罚款500元,责任人停工学习;
2.2、采取冲洗巷帮、装煤岩洒水降尘措施,否则罚款200元/次;
2.3、放炮使用水炮泥、喷雾降尘,巷道内有风流净化装置,否则罚款200元/次;
2.4、转载点喷雾应垂直于煤流,罚款100元/处;第一道喷雾距离工作面30~50m,第二道喷雾距离工作面80~100m,且保证喷嘴与顶板成30°夹角,否则罚款200元/处;一个喷嘴不雾化罚款50元;喷雾手把距离喷雾不准超过15m,且保证灵活可靠,否则罚款100元/处;
2.5、供水管路每隔50m必须至少设一个支管和阀门,且灵活完好、不漏水,否则罚款50元/处;
2.6、工作面50m范围内必须配备不少于8kg干粉灭火器2个和φ52mm消防用胶管,长度不少于50m,末端距工作面不大于30m并备有与水管连接器件和水枪(用钢管制作),否则罚款50元/件;
2.7、粉尘浓度较大时,作业人员佩带个体防护用品,否则罚款200元/次。
3、道轨及运输设备铺设
3.1、轨距:允许偏差直线段(+5 、-2)mm;曲线段加宽后(+5、-2)mm;曲线加宽值符合要求,否则罚款100元/处;轨缝间隙最大不超5mm/3mm(一般轨道/运输大巷、运输石门及主要绞车道轨道),轨底与轨枕间隙大于2mm,尖轨尖端与基本轨间隙不大于2mm,滑床板与尖轨底面间隙不超过2mm,轨撑与基本轨间隙不大于1mm,内错差不大于5mm,否则,罚款100元/处;
3.2、轨枕间距:按设计要求布置,偏差为±50mm;连接件齐全紧固有效,否则,罚款100元/处;使用不合格轨枕,罚款50元/根;道渣铺设不合要求,每不合格1m罚款50元(不足1.0m按1.0m计算);
3.3、无杂拌道、浮离(道钉与轨道间隙大于2mm为浮离)、空吊板现象(轨底与轨枕间隙大于2mm者为吊板),否则,罚款100元/处;道夹板不规范、螺栓不齐全,罚款50元/个;
3.4、刮板输送机、胶带输送机铺设平稳直,运行安全可靠,否则,罚款200元/处。
4、局部通风
4.1、通风系统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否则,罚款500元/处;
4.2、风筒吊挂整齐,缝环必挂,距底板不小于1.6m,转弯用专用弯头,不漏风,否则,罚款100元/处;
4.3、迎头风筒不落地,风筒口距迎头距离不超过作业规程规定(煤巷不大于10m,岩巷不大于15m,瓦斯涌出异常时依据措施规定),否则,罚款200元/次;
4.4、实行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且按照规定进行试验,否则,罚款100元/处;甲烷传感器吊挂规范(工作面的甲烷传感器垂直悬挂在迎头5m范围内,风筒的异侧,下沿距顶板不大于300mm,距巷帮不得小于200mm,避开淋水,显示读数的一面应朝向作业人员;后巷的甲烷传感器垂直悬挂在回风巷中,与新鲜风流交岔口往里10m~15m范围内),否则罚款500元,责任人停工学习;风筒传感器吊挂不规范(以调度室下发标准为准),罚款500元,责任人停工学习。
5、巷道卫生
5.1、巷道内无杂物、无淤煤、无积水(长度不准超过1m,深度不准超过0.1m),否则,罚款100元/处。
5.2、浮煤(矸)不超过轨枕上平面,否则,罚款100元/处;水沟按照设计开挖,并经常清淤,保持水沟通畅,否则,罚款200元/处。
5.3、材料、工具管理
5.3.1、各施工地点要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置专门料场,料场长度不得超过100m,否则罚款50元/处。物料放置在不影响通风、行人及运输安全的地方,否则罚款100元/处。原则上除料场和迎头备用材料外,其他地点不允许码放物料;
5.3.2、所有物料、工具实行挂牌管理,一处不挂牌罚款50元/处;标志牌规格要统一,高低要一致,书写规范,字体统一,否则罚款50元/处;
5.3.3、物料必须分类、集中码放,码放应做到横竖成线,高度不得超过1.5m,距离轨道不得小于0.4m,不符合要求的罚款50元/处;摆放时必须保证统一物料、同种规格的码放在一起,发现混放的罚款50元/处;
5.3.4、各类物料(如皮带纵梁、钢管、工字钢、锚杆、钢带等)分类后要求等长的存放在一起,并做到两头齐,不能等长的(如轨道等)要保证一头齐,不符合要求的罚款50元/处;
5.3.5、各类物料尽量上架摆放,小型材料、配件等要入箱存放,备用工具必须放在专用工具架上,每堆物料的间距控制在0.8~1.2m,不符合要求罚款50元/处;
5.3.6、对水泥、速凝剂、锚固剂等易受潮失效的材料,严禁放置在巷道有淋水、积水的地方,要采取相应的防潮保护措施。对因管理不善或将材料丢弃在水沟里、淋水下、淤泥中造成材料失效、报废或影响使用时,按其原价2倍进行罚款;
5.3.7、炮掘工作面,必须在料场的适当位置用砖构筑统一的炮泥池,外层用砼硬化,规格统一为:长×宽×高=2m×1m×0.8m;否则罚款100元/处;
5.3.8、衣服和工具包必须分班上架管理,且距离工作面不得超过200m,后巷设备前后10m范围内设置岗位工专用衣服架,否则罚款50元/件;
5.3.9、特殊材料的码放必须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如u型钢棚的码放,必须靠帮码放在料场的一端,拱部朝上,与巷帮夹角不小于30°,且在巷帮打注2个专用锚杆,配合双股10#铁丝固定不少于2处,否则罚款200元/处;固定锚杆不用时,及时锯掉,否则罚款100元/根。
5.4、管线吊挂整齐,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5.4.1、风水管、排水管吊挂平直,吊挂间距、高度等符合规程规定,否则罚款100元/处;
5.4.2、永久风水管、排水管滞后工作面煤巷不准超过50m,岩巷不准超过100m,否则罚款200元/处;下山掘进有涌水时,排水管应紧跟迎头,否则罚款200元/处;不按照规定刷漆罚款200元/处;不按照规定喷号罚款20元/节,喷号不标准罚款10元/处;
5.4.3、电缆必须使用矿统一标准的电缆钩吊挂,电缆钩上、下孔均要固定,吊挂高度符合规程规定标准,确保电缆悬挂整齐美观,否则罚款100元/处;
5.4.4、电缆间距要求一处不符合要求,罚款200元;
5.4.5、电缆穿过墙壁部分应用套管保护,并采用黄泥等阻燃型材料对穿墙管口进行严密封堵,套管两侧露头以与墙壁外侧平齐为准,墙壁两侧均要有电缆走向标志牌,否则罚款100元/处;
5.4.6、电缆跨越巷道时,应采用与电缆外径相适应的ω卡式电缆支架进行固定,电缆支架间距为1m,排列整齐、合理过渡,严禁相互交叉,确需交叉区段应采用托架分层固定,并遵循由里向外电压等级逐渐降低规则排列,并保证相互间距满足施工要求,否则罚款100元/处;
5.4.7、巷道内电缆连接用的接线盒必须妥善固定,接线盒的吊挂不得影响周围电缆的吊挂标准,高压电缆连接器采用四根m16×2500mm的锚杆配合相应规格ω卡固定在巷道壁上,并做到两侧平直,高低与电缆走向一致,否则罚款200元/处;
5.4.8、敷设电缆的最小允许弯曲半径,应符合规程规定,否则罚款100元/处;
5.4.9、各电缆使用单位应在电缆上每隔200m及拐弯或分支地点、接线盒两端、穿墙电缆的墙的两边等均应设置注有电缆编号、型号、长度、用途、截面等内容的标志牌,否则罚款100元/处;
5.4.10、移动电缆必须采用活动电缆钩吊挂,严禁采用铁丝或联网绳等吊挂或绑扎电缆,否则罚款100元/处。
6、施工图板、管理牌板管理
6.1、作业场所有施工断面图、炮眼布置三视图、爆破说明书和避灾路线图,否则罚款200元。
6.2、图板图文清晰、正确,符合现场实际情况,保护完好,否则罚款200元。
6.3、施工图板悬挂位置合理,便于作业人员观看,且距离工作面不准超过200m,否则罚款100元。
6.4、现场作业人员熟知“三图一表”, 否则罚款200元。
7、掘进安全设施管理
7.1、上、下山掘进安全设施齐全有效,安全间距和躲避硐设置等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否则罚款200元/处。
7.2、采用锚杆支护的煤巷必须按照规程规定对顶板离层进行监测,测点布置符合作业规程规定,并有记录牌板显示,否则罚款200元/处。
8、机电设备管理
8.1、巷道内无失爆电器设备,否则罚款2000元,责任人停工学习。
8.2、机电设备定期检查维护,达到完好标准,各种保护齐全,否则罚款500元,责任人停工学习。
8.3、设备安装位置合理,卫生清洁,挂牌管理,开关上架且放正,否则罚款200元/处。
8.4、所有入井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否则罚款2000元,责任人停工学习。
9、顶板管理
9.1、每循环进尺800mm,工作面的最大控顶距离为1100mm;每循环进尺1600mm,工作面的最大控顶距离为1900mm;每循环进尺2400mm,工作面的最大控顶距离为2700mm;工作面最大空顶距离不得超过300mm,否则罚款500元,责任人停工学习。(长度以托盘至煤壁的距离、宽度以超过一排锚杆间距为准)
9.2、临时支护管理
9.2.1、锚网喷巷道
9.2.1.1、严禁采用单独喷射砼做为临时支护,可以采用前探梁背顶、伞型临时支护、打临时锚杆、打点柱等临时支护方法;
9.2.1.2、永久支护滞后迎头距离严禁超过作业规程规定。
9.2.2、锚杆支护巷道
9.2.2.1、井下所有开拓、掘进巷道破岩(煤)长度达到掘进作业规程规定的循环进尺或完成一次爆破敲帮问顶后,必须立即采用前探梁临时支护(特殊情况下不能使用前探梁时可使用其他临时支护并补充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不及时使用前探梁等临时支护罚款2000元,现场主要负责人停工学习;
9.2.2.2、矩形断面巷道顶板使用4根顶锚时使用两根前探梁支护,掘进顶板使用5根顶锚时使用3根前探梁支护,掘进顶板使用6根顶锚时使用4根前探梁支护,掘进顶板使用7根顶锚时使用5根前探梁支护。拱形断面巷道前探梁使用数量按3根、5根、7根布置,各类巷道具体使用数量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前探梁弯曲变形,罚款100元/根,前探梁严重变形影响使用或前探梁数量不符合要求者,罚款2000元,现场主要负责人停工学习;
9.2.2.3、掘进循环进尺小于1m时前探梁可只用一道背木,掘进循环进尺大于1m、小于2m时使用两道背木,掘进循环进尺大于2m时,前探梁背木不得小于三道,否则罚款2000元,现场主要负责人停工学习;
9.2.2.4、前探梁前排背木至迎头最大间距不得大于600mm,两道背木之间相距不得大于800mm,两边背木端头距巷帮距离不得大于400mm。距离超过规定距离小于200mm罚款200元/处,距离超过规定距离200mm以上罚款2000元,现场主要负责人停工学习;
9.2.2.5、前探梁背木原则上按2000×200×50 mm、1600×150×50 mm、1200×150×50 mm、800×100×50 mm四种规格制作,具体规格(或其他特殊专用规格),须根据所施工巷道的宽度及其他特殊用途在掘进作业规程中确定,背木不合格罚款100元/根;严重影响安全使用者,罚款2000元,现场主要负责人停工学习;
9.2.2.6、前探梁吊环螺丝必须拧紧,露出螺帽的螺纹不得小于一丝,背木必须背实楔紧、牢固有力;一根吊环不露丝,罚款100元;超过3根及以上不露丝,现场主要负责人停工学习;
9.2.2.7、前探梁所用材料的规格、型号、材质;前探梁的安装间距、用后摆放位置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前探梁的备用数量应不少于2根。使用其他形式的临时支护,应经矿副总工程师及其以上的技术领导批准(特殊情况下可先使用后补办批准手续,但需经副总以上的技术领导同意)。前探梁的备用数量不够,罚款100元/根。
9.3、架棚支护巷道必须使用拉杆或撑木,否则罚款200元/处;炮掘工作面距迎头10m范围内必须采取防倒架加固措施,否则罚款200元/处。
9.4、掘进巷道内无空帮、空顶现象,失修巷道能及时处理,否则罚款500元/处。
10、爆破管理
10.1、放炮员持证上岗,放炮作业符合规程规定,否则罚款2000元,责任人停工学习。
10.2、引药制作、火工品存放符合作业规程规定,否则罚款2000元,责任人停工学习。
10.3、放炮撤人最短警戒距离规定:岩巷及半煤岩巷:直巷120m;拐弯巷道100m。煤巷:直巷100m;拐弯巷道80m。巷道拐弯后最短距离不小于10m;开口5m范围内按照直巷警戒;穿越施工时,按照措施规定进行警戒;警戒设置符合作业规程规定;否则罚放炮员500元,并停工学习。
10.4、坚持“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否则罚款1000元,责任人停工学习。
11、其它管理
11.1、岩巷必须实行光面爆破,可见眼痕的炮眼个数与不包括底板的周边眼总数之比不少于60%,每降低5%罚款100元。光面上出现直径大于500mm、深度大于250mm、帮大于200mm为一处超挖,罚款100元/处。
11.2、炮掘工作面实行正规循环作业,迎头积矸不得超过一茬炮的积酐量。超过规定罚款200元。
11.3、掘进队施工及管辖区域内的巷道安全间隙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及设计规定;车场布置合理;使用标准道岔;变坡点轨道竖曲线连接;信号室、躲避硐齐全,布置合理;小绞车过卷距离、基础固定、使用管理等符合规定;斜巷防跑车及跑车防护装置符合要求。一处不符合罚款100元。
11.4、开口及施工管理
11.5、各施工队必须严格按照生产技术科下达的开工、复工、停工通知单及工程联系通知单进行施工,否则对队长、技术负责人每人罚款1000元,所做巷道按无效进尺处理,人工费、材料费及其它辅助费用均由施工单位承担。
11.6、各施工队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图和规程、措施施工,不得擅自改变施工方案、支护形式或其它参数(需要改变时,以生产技术科的书面通知为准)。否则对队长、技术负责人每人罚款1000元,对队罚款10000元,造成不安全隐患或永久缺陷者,加倍处罚,所施工工程按不合格工程处理。
11.7、队长、技术负责人要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及时掌握施工情况,若遇地质构造等发生异常变化时,必须及时向生产技术科开拓掘进组及地质组汇报,以便采取措施,否则对队长、技术负责人每人罚款200元,承担不良后果。
11.8、测量放线、开口、转向必须及时标定,开口放线不及时,影响施工的罚责任人200元;过断层给定腰线,没有划定腰线的罚测量人员100元;直巷中腰线点距离迎头不超过40m,经纬仪控制点距迎头不超过150m,控制点处必须标明点号,否则,延线不及时,每次对测量人员罚款100元,标注不明,每次罚款50元。
11.9、测量人员现场放线,施工单位必须主动配合(若施工队正在装药、放炮或出煤、停风时,测量人员最多可等40分钟后再放线),对于无故阻挠测量放线者,每次对跟班队长或班组长各罚200元。
11.10、测量放线时,施工队技术负责人或当班验收员、组长、跟班队长接到测量人员通知后,必须及时到现场参与放线,测量人员要将中、腰线点向施工队现场交接清楚。否则,对施工队的技术负责人、当班验收员、组长、跟班队长或测量人员每人罚款100元。
11.11、施工区队应建立班组延线制度,在延线前应至少检查三个原有中腰线点,凡发现施工队不按中、腰线施工,造成巷道中、腰线误差超限者,对技术负责人、跟班队长、组长、验收员每人罚款1000元。
11.12、发现测量人员设定的中腰线点不照,对测量主管、设点人员各罚200元;区队发现中、腰线点不照,不及时汇报而继续使用,造成巷道施工偏离者,对技术负责人、跟班队长、组长、验收员各罚款200元。
11.13、施工队要保护好所有测点,喷浆巷道先采取措施再喷浆,发现人为破坏或私自移动者,对责任人罚款500元/点,找不到责任人者对队罚款5000元/点,破坏基准控制点者,罚款1000元/点。
11.14、验收前各队必须把中腰线挂好,喷浆巷道,要在巷道两帮用白灰标出腰线,顶部划出中心线,中腰线滞后耙矸机不得超过10米,煤巷要划出中心线,中线线要紧跟工作面,否则罚技术负责人200元,验收组长200元,验收人员有权不予验收。同时不得弄虚作假,否则每发现一个作假点,罚款500元。
11.15、巷道严格按中线和腰线施工,否则罚款200元/m,不足0.5m不计算,0.5~1.0m按1m计算,月底验收以前,必须处理完毕,长度超过5米以上的,月底验收按不合格品处理。
11.16、凡因供应部门供应材料不合格,施工单位不汇报而使用的,造成后果经分析由使用单位和供应或验收负责部门承担,若施工单位被迫使用不合格材料者,经分析对供应或验收监督部门罚款500元/次。
11.17、岩巷掘进不按规定画轮廓线定眼,罚跟班队长、验收员各200元,岩巷打前进眼不使用导向棍的罚跟班队长、班长各500元;喷浆不按规定拉线(初喷除外)者,对跟班队长、验收员各罚款200元/次。
11.18、设计锚杆(网、梁、钢带、加锚索)巷道,不按规定及措施要求打锚杆(挂网、上梁、上钢带、加锚索)者,对队长、跟班队长每人罚款500元/m,对队罚款5000元/m,不足1.0m按1.0m计算,逾期不处理者加倍罚款。
11.19、岩巷掘进永久支护后,再爆破扩帮、挑顶、落底、崩水沟者(矿压显现剧烈造成的除外),每次对施工队罚款300元,对爆破工罚款200元。
11.20、由于人为因素造成煤巷破顶、底的,所施工的半煤岩 巷、岩巷一律不予折算进尺。
11.21、任何单位不得随意采用顶板锚杆起吊、拖拽重物,掘进中也不得利用顶板锚杆挂钩头。否则,对责任者罚款200元/根(找不到责任者罚队400元/根),并责成补打锚杆(损坏一根补打一根)。凡需要起吊、拖拽重物的单位,打注专用锚杆。
11.22、煤巷泵窝及沉淀池施工管理
11.22.1、泵窝规格为:宽×深×高=3.2m×5m×3m(底板下挖1.2m),开口处巷高小于3m时保证泵窝高度不低于2.8m,泵窝顶板在纵横方向保持水平,不按规定施工,不予验收;
11.22.2、泵窝外侧沿来水方向施工一个沉淀池,规格:长×宽×深=3m×0.8m×0.5m。沉淀池尽量靠帮开挖,必要时可将煤墙开挖,施工在煤柱侧,保证水平,若巷道坡度较大,确保沉淀池出水口处深度满足0.5m,不按规定施工,不予验收;
11.22.3、沉淀池及泵窝入水口水沟用水泥进行硬化,并在入水口处加设篦子。不按规定施工,不予验收;
11.22.4、泵窝上沿埋设工字钢骨架,其上用木板搭一平台,要求平台高于泵窝口巷道底板0.5m,泵窝口用编织袋(装渣)垒高0.3m防止进入杂物,不按规定施工,不予验收;
11.22.5、正常情况下涌水直接流入泵窝,若泵窝入水携带浮煤、水泥浆较多,用编织袋将入水口底部抬高,泵窝口附近巷道作为临时清淤点,不按规定施工,不予验收;
11.22.6、巷道行人侧宽度满足0.7m时,沉淀池必须加装护栏,护栏采用4吋钢管焊制,护栏腿楔入底板不小于100mm,护栏间用8#铁丝绑扎固定牢固;巷道行人侧宽度小于0.7m时,沉淀池必须加装盖板。具体施工标准为:沉淀池上口横向均匀预埋三根φ22mm废旧高强锚杆,其上用50mm厚,顺长度方向为整块的木板覆盖,单块木板不能盖严时,可使用多块,但彼此必须连接牢固,盖板出露长度与沉淀池内壁间距大于50mm,周边进行固定。
11.23、锚杆拉拔试验记录、锚索档案表、顶板离层观测记录等原始资料必须于月底最后一天17:00前交至生产科掘进组,否则罚技术负责人300元/次,每推迟一天加罚100元,且不予统计验收;资料填写数据不合格罚技术负责人200元/次;资料不齐全,每缺一项罚款100元;弄虚作假的,罚款500元,且不予验收;采用喷砼或砌碹巷道的区队,必须严格按配比施工,每月必须按规定提供够砼试块组数,否则不予验收,试块不合格,该工程为不合格工程,罚队2000元,罚技术负责人200元,并责令区队返工。
11.24、供应科每月应向生产技术科提供建工材料、锚杆、网 片、树脂锚固剂、金属支架等经有资质单位认证的产品合格证,否则,对供应科有关人员处罚100元/次。
11.25、区队必须有自检制度和记录,检查时发现无自检制度或有制度不执行的罚款300元/次。
11.26、当月验收不合格的巷道,生产技术科必须及时出具书面整改单,限期整改,整改后施工单位提出复验申请,生产技术科组织验收,合格后给予结算,最高按单价的80%执行,罚施工单位队长、书记、技术负责人各2000元,单项罚款仍然执行。
11.27、对已经验收合格的巷道,由于后续施工造成已验收巷道出现质量问题的,由后续施工单位负责处理,否则,同样对责任单位进行单项罚款。
11.28、工程竣工或单段巷道全面竣工移交前,施工单位必须按期提出验收申请经过生产部门和其它有关部门全面验收。对工程移交时出现的问题处理如下:
11.28.1、单位提出验收申请但经验收仍不合格的罚款5000元/次。
11.28.2、对已经验收为不合格的巷道,在不影响下一步工作安全时,最多只结算80%工程量,另罚队长、书记、技术负责人各2000元;影响安全使用的,必须处理合格,否则不予结算,处理合格后,按不合格巷道进行处罚。(设计用量范围内的材料费可以考核)。
11.28.3、以前已验收合格,受地质因素的影响而出现安全隐患时,有关单位应积极处理并达到要求,合格的给予另外结算工程量,如果移交时仍不合格者,不合格项目按单项罚款的2倍进行,并且不予结算。
11.28.4、对已施工、以前未作验收而在移交时现场验收不合格的巷道,按第11.28.2条处理。
12、日常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作为月底验收的重要依据。
四、附 则
1、煤矿以前所颁发的开拓掘进管理制度与本《细则》相抵触的,按本《细则》执行。
2、所有奖罚由生产科汇总,报企管科及劳资科执行。
3、本《细则》之解释权归煤矿。
4、本《细则》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4篇 开拓准备中心不安全行为管理办法
各单位、各部门:
为分阶段整治对安全生产构成较大威胁的、具有较大风险的人员不安全行为,逐步消灭人员不安全行为,实现安全生产长治久安,真正达到本质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不安全行为整治工作的领导,中心成立不安全行为整治领导小组。
组长:魏永胜
常务副组长:赵美成
副组长:陈万奇张拴谋 刘建良 赵志清 谢凤忠 武廷亮 高 富 张茂生 景存宝 李维嘉 苏利成 孙延军 赵玉顺 刘润民 陈凤强 高 科 贾 峰 王 刚 杨军海 冉星仕 梁笑芳 杨 健
成员:中心各部门、各区队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管办,办公室主任由王玉璋兼任,王林光具体负责。
二、管理办法
1、中心各部门、各区队管理人员每月都要上报本部门、本队发现的不安全行为,并将不安全行为录入本安信息系统。由安管办收集并核实该不安全行为是否存在,对存在的不安全行为统一进行风险等级评估,交安委会审核。
2、不安全行为按照等级实行分级管理,低风险的不安全行为由跟班队长和班长负责消除,一般风险的不安全行为由队长负责消除,中等风险的不安全行为由分片领导负责消除,重大风险的不安全行为由分管领导负责消除,特别重大风险的不安全行为由中心主任亲自负责消除。中等及以上不安全行为风险要实行挂牌整治。
3、各队每月都要将本队发生不安全行为的人进行重点管控,并指定本班组内安全意识强、工作积极主动,由一定威望、说教能力好的员工对其进行帮教,直至其彻底改变不安全行为。
4、安管办每月都要对中心发生的不安全行为进行统计、分析,找出原因,制定措施,按照“五定”原则进行落实,并于每月的30日下达下月挂牌督办的不安全行为。
5、当月没有完成消除不安全行为任务的,下月风险等级将要升级督办,对没有完成消除不安全行为任务的给予经济或政治处罚。
6、对一些顽固性且危害较大的习惯性不安全行为,开始就要按照重大不安全行为进行督办处理。
三、管控措施
1、将不安全行为纳入对区队、个人绩效考核中,根据已发生的不安全行为的风险等级,对应扣除分数进行考核,通过奖罚措施调动现场管理人员主动抓安全工作的积极性。
1)不安全行为的风险等级,对应扣除分数以本安信息系统为准;
2)根据不同扣分进行相应的处罚,以本安系统为准。
2、执行全员风险抵押制度。风险抵押考核指标除与事故、重大安全隐患挂钩外,重点将不安全行为纳入抵押考核指标。考核除对发生不安全行为员工进行考核挂钩外,同时将本班发生的不安全行为与班组长、带班队长工资挂钩,全月发生的不安全行为与队长工资挂钩。严格兑现奖罚,实现区队、班组对不安全行为的管理由“被动管理”向“主动管理”的转变。
1)区队当月发生一起中等以下不安全行为,扣除本队当月风险抵押金总额的1%;区队当月发生一起中等以上不安全行为,扣除本队当月风险抵押金总额的2%;
2)各区队当班发生的不安全行为,除对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罚外,同时对当班的跟班队干部给予责任人罚款50%的处罚;
3)每月对队长给予区队全月发生的不安全行为总罚款金额的10%的罚款。
3、开展“创建无不安全行为区队、班组”活动。对创建无不安全行为区队、班组成功的区队第一责任人、班组长分别在绩效考核中给予奖励。同时,对创建成功的区队分别按管理难易情况给予不同的奖励。
1)创建“无不安全行为”区队月度考核通报,季度兑现;
2)当月成功创建“无不安全行为”的区队,给予队管理人员每人200元奖励,连续两个月成功创建“无不安全行为”的区队,给予队管理人员每人400元的奖励,连续三个月成功创建“无不安全行为”的区队,给予队管理人员每人800元的奖励;
3)各区队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队创建“无不安全行为”班组的考核奖励办法。
4、充分发挥带班队长、班组长作用。根据现场可能发生不安全行为的作业工序、时间段,做好重点的盯防管控。如连采机调机作业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必须明确规定此作业工序带班队长必须全程盯防,对不严格执行的以不安全行为论处。
5、区队要合理安排各项工作,尽量避免“活多人少”或人浮于事的情况出现,防止抢时间、赶进度而发生不安全行为。
6、加强交接班管理。杜绝上班时不能认真负责干好本职工作,急于早下班而手忙脚乱,无序操作导致不安全行为发生。
7、加强班前会管理,从实际出发,不断提高班前会质量。
8、班前、作业前各单位必须进行针对性的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
9、推行标准化作业流程,严格按程序作业。
四、处罚
1、消除不安全行为挂牌督办考核期为一个月,在当月没有消除制定的不安全行为的各级领导,给予200元/个罚款。
2、已经被中心确定的不安全行为,若在工作中仍然存在,将对照《开拓准备中心安全奖罚制度》规定给予加倍处罚。
五、奖励
1、工人每提供一条不安全行为信息,一经确认,奖励200元。
2、中心下达的消除不安全行为,在下月没有发生,将给予督办人200元/ 条奖励。
各级消除不安全行为责任划分表
序号
责任区队
低风险风险不安全行为
一般风险不安全行为
中等风险不安全行为
重大风险不安全行为
特大风险不安全行为
1
连采二队
各班班长
高瑞岗
李维嘉、苏利成
赵志清
魏永胜
2
连采三队
孙延彬
刘润民
3
综掘一队
吕凤先
张茂生、景存宝
4
综掘二队
刘铁塔
李维嘉、苏利成
5
综掘三队
王治奇
张茂生、景存宝
6
综掘五队
王海军
高富
7
综掘六队
黑海江
张茂生、景存宝
8
综掘七队
郭海龙
王刚、冉星仕
9
综掘八队
李玉文
王刚、冉星仕
10
炮掘一队
杨祖林
张茂生、景存宝
11
炮掘二队
刘小平
王刚、冉星仕
12
炮掘三队
王辉
王刚、冉星仕
13
炮掘五队
胡洁蒸
李维嘉、苏利成
14
喷浆一队
冀永平
李维嘉、苏利成
15
喷浆二队
李国臣
王刚、冉星仕
16
砼一队
白茹
李维嘉、苏利成
17
砼二队
范锦华
刘润民
18
砼三队
宋威荣
张茂生、景存宝
19
砼四队
郭永胜
李维嘉、苏利成
20
砼五队
蔡永胜
李维嘉、苏利成
21
砼六队
李刚
王刚、冉星仕
22
砼七队
于翔
王刚、冉星仕
23
砼八队
李春林
刘润民
24
砼九队
白占雄
王刚、冉星仕
25
机安一队
各班班长
张惠臣
杨军海
刘建良
26
机安二队
尚善亭
陈凤强
27
机安三队
甘建文
陈凤强
28
机安四队
高志威
赵玉顺
29
机安五队
王宇光
杨军海
30
机安六队
李世斌
赵玉顺
31
机安七队
郭维明
陈凤强
32
机安八队
赵洪刚
赵玉顺
33
机安九队
丁庆玉
杨军海
第5篇 安全开拓巷道大断层超宽破碎管理法
开拓巷道大断层超宽破碎管理法
一、实施背景
许厂煤矿是淄矿集团在济北矿区建设的第一对现代化大型矿业,核定生产能力为320万t/a。1998年10月投产,目前开拓掘进的330采区地正在开拓的两条大巷,由于该区地质构造复杂,区内分支断层此较多,全区褶曲构造三条,断层89条,其中落差在5m~200m以上断层63条。目前330皮带巷已过落差为75m,破碎带宽度为20m的黄桥断层,用工期1.5个月严重影响采区开拓进度,为进一步加快开拓进度,保证采场接续,决定在330轨道巷过黄桥断层前,提出预置钻杆过大断层超宽破碎带技术研究,形成了一套过大断层破碎带管理法。
1、设备配置
根据置钻杆过大断层超宽破碎带掘进施工要求,本项目选用以下装备: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钻机 sgz-3a型 台 1
2 钻杆 φ50mm长3m 根 110
3 风钻 7655型气腿式 台 4 台备用
4 耙装机 p-60b型2
5 喷浆机 *z-7型 台 1
2、施工工艺及支护方式
根据现场揭露的地质条件,提前将拱形断面改为矩形断面。使用长为3m的钻杆,在矩形断面顶板以下300mm处,平行打设穿顶钻杆;穿顶钻杆打设完后,进行注浆处埋,加固围岩。
3、科学劳动组织
“三掘一喷”方案。根据本矿采用 “四六制”作业方式组织施工,掘进班采用单班正规循环作业,掘进班每小班一个正规循环,每日3个循环,每个掘进班循环进尺0.9m。喷浆班担负三个掘进班喷浆工作,四个班组成一个完整的圆班。
4、科学组织,实现快速过超宽断层破碎带
巷道施工中采用先进的技术和科学的施工组织管理是加快巷道施工速度的重要条件。组织正规循环作业和多工序平行交叉作业,采用综合工作队的劳动组织形式和严烙执行一系列行之有效管理制度,加快巷道施工速度。
第6篇 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1 与时俱进,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在安全管理上,贯彻“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指示精神,关键是站在“****”的高度,领导重视,责任落实;核心是站在“****”的高度,与时俱进,勇于创新;本质是站在“****”的高度,执政为民、爱民惜身。贯彻“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指示精神,必须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夯实安全管理基础,把制度建设、班组建设、信息网络建设放在首位,抓紧抓好;必须始终坚持与时俱进的精神状态,勇于探索安全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机遇、新对策,不断拓展安全管理的新理念、新方法、新的行为方式、新的安全器具,实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必须始终坚持安全工作的全面性、长期性、系统性、复杂性、科学性,把安全当作一门管理科学,不断探索安全管理的规律和内涵,努力实现必然王国到自由王国的过渡;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论断,牢记历史的教训,在队伍素质建设和岗位技能培训上狠下功夫。
当前,电力工业体制正处在改革的关键时刻,电力生产安全尤为重要,它既是改革能否顺利进行的重要条件,也是检验改革成效的一个重要标志。不管电力体制如何改革,电力生产内在的固有特点和客观规律不会变 化,各级领导的安全责任不会减弱。在电力体制改制的关键时期,衡量一名领导干部的政治敏锐性、思想觉悟高不高,关键是看对“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措施落实得深不深、细不细、严不严、力度大不大。只有不断加大安全监督力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奖惩规定,严格重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才能确保安全生产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2 与时俱进,深刻认识安全与改革、发展、稳定的辩证关系
目前,国务院关于电力体制改革的方案已经出台,电力体制改革的力度和范围是前所未有的。正确处理安全与改革、发展、稳定的辩证关系,是摆在各级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面前的一件大事。
(1) 首要的任务是保持稳定。稳定是基础,稳定压倒一切,没有稳定的环境,什么都搞不成,特别是思想稳定,要稳定领导干部的思想,只有领导干部的思想稳定,才能保证队伍思想的稳定;只有队伍思想的稳定,才能保证生产和电网的安全稳定,才能保证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
(2) 稳定是基础,改革是动力,发展是目的。西北电力的出路在于发展。目前,西北电网750 kv输变电工程前期工作取得重要进展,21个关键科研项目进展顺利,已完成17个子项目的评审验收工作,设计技术规范的编制工作正在紧张有序地进行,国家计委委托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对西北750 kv示范性工程的咨询论证已有结论性意见。
(3) 从民航两起重大事故的冲击波看电力安全的重要性、紧迫性。电力行业的公用性、公益性和网络性决定了电力作为基础产业在国家经济、人民生活中所占的重要地位,电力事故不仅涉及面广,影响范围大,而且蔓延速度快,后果严重,甚至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如:世界杯球赛看不成,球迷可能闹事;电冰箱、空调停运,给居民的生活带来极大的不便;医院手术受影响,将危及病人生命;大工业的连续生产无法进行,将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网民、股民无法进行正常交往、交易等。电网事故带来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的损害是无法估计的,切不可等闲视之。
(4) 从目前电网安全生产形势看电力安全的严峻性、艰巨复杂性。
① 2002年1~5月,虽然西北电力系统的总体安全生产情况明显好于去年同期,但局部电网事故还时有发生,主要设备严重损坏事故有上升的趋势,大机组运行仍然不稳,因辅机故障造成的机组跳闸事故时有发生,330 kv主要联络线跳闸比较频繁,局部电网结构不合理,事故隐患仍然存在,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造成了威胁。人身安全仍是安全工作的重点,虽然2002年同期安全形势良好,但一些问题也不容忽视,交通环境不好,交通事故较多。
② 当前电力体制改革正进入关键时刻, 发电公司、电力建设企业、电力制造企业将与电网企业分离。这些生产关系的调整,必然带来经济利益的调整,必定造成职工思想的波动。
③“厂网分开”及现有管理体制改革的滞后使得一些企业减少对改善安全生产的投入。一些发电企业短期效应行为,片面追求任期业绩和眼前利益,使技术改造与大修投入明显不足;330 kv电网技术改造也存在一些隐患,因资金不能及时落实而不能及时消除,甚至连正常维护也不能进行。多元化投资电厂的安全责任不太明确,经营班子与各投资方的安全责任界面不清,存在事故隐患。从直属发电企业的管理转为独立发电公司的运作管理形式,在管理上出现真空等,都给安全管理带来一定的冲击。
④ 人为破坏现象仍然存在。一 些地区的输变电设施被人偷盗,据统计,外力破坏事故仍然占较大比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以来,执法主体不太明确,高压架空线下的障碍物不能及时拆除,直接影响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国外敌对势力的破坏不容忽视,对企业内部的不安定因素也要提高警惕。
⑤ 管理体制上的原因也影响电力生产安全。多家办电,多方筹资办电促进了电力的发展,打破了独家办电的一统格局,形成了电厂股权结构多样化,有外资、合资、独资、国电系统直属及地方投资发电公司等。由于各电厂的建设年代不同,造价不同,人员多少、离退休负担不同,上网电价不同,管理模式不同,职工收入存在一定差异,职工的素质参差不齐,安全管理的标准及要求不同,带来安全管理水平上的差异和潜在的威胁。因为,电厂和电网是一个紧密联系的整体,电源点的事故会给电网安全带来株连和波及。
⑥ 安全管理上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官本位主义等有碍于安全工作深入扎实地开展。具体表现为:过分追求安全目标的实现,轻视过程管理;因为安全考核涉及每一个职工的切身利益,出了事故,少数单位没有认真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处理,有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现象;布置多,检查少;管理不严,好人主义;措施不到位,处罚不到位;喜欢运动式地抓安全,忙于应付上级检查,扎扎实实的工作做得少等。
3 与时俱进,深刻认识规章制度、基础管理与管理创新的辩证关系
坚持制度、机制、管理、科技创新,是提高企业整体管理水平的重要措施。安全生产管理也要根据形势的发展,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以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与要求。国家电力公司第一号令明确指出: 电力体制改革期间,在新的电网运行管理机构、新的管理规定和新的运行机制没有到位之前,要继续执行现行调度规程、规定。这就要求各级领导尽快分析影响安全生产的诸多因素,调查研究新形势下原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机制存在的问题,实现管理创新、制度创新,防止出现真空。
(1) 传统上的继承与管理上的创新是对立的统一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是法度,是管理学上的需要。不墨成规,也成方圆,这是创造,是改革发展的需要。
基础工作在安全管理上的重要性不容忽视,《安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几代人用血的教训换来的,一定要认真遵循,予以继承和发扬。班组管理是安全作业的基础,必须高度重视,抓细抓实。安全岗位技能培训是队伍素质建设的重要途径,是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的重要措施,必须以人为本,与时俱进。现场管理是落实安全管理制度的关键,必须从严要求,养成良好的习惯。事故通报汇编,是血的教训,是经验和教训的积累,必须举一反三,杜绝重复事故的发生。
随着电网的发展,技术的不断创新,大电网、高参数、超临界、数据网络技术的不断应用,人们的思维方式 、行为方式也随着社会文明进步而不断发展,人们对电力生产的要求越来越高。同时,安全工作的主体和从事安全活动的人、作业环境也在发生变化。所有这些必将对安全管理提出新的挑战。紧密结合新的实际,不断丰富和发展安全管理理论和实践的一个关键就是继承传统,开拓创新,加强学习,与时俱进。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社会前进的不竭动力;创新是智慧之源,力量之本。
(2) 要坚持理论创新 ,树立与市场化运作相适应的现代管理理念。要坚持制度创新,制度创新是指能使创新者获得最大利益的变革,是在组织形式、经营管理方面的一种新发明的结果。要坚持机制创新,关键是继续深化企业内部改革,要开展多层次的员工职业道德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和管理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以适应电力体制改革与发展的要求。要坚持科技创新,进一步完善科技创新体系,要高度重视企业信息化建设,在安全管理上充分发挥计算机信息网络的优势。
处理好传统上继承 和管理上创新的辩证关系,关键是学习和思考:孜孜不倦地学,如饥似渴地学;要结合工作实际勤于思考,善于思考。要认真思考本单位的安全管理水平在全国的位置,在世界上的水平和角色;同行们最近在做什么,准备做什么;本单位有何潜力,有何优势;如何运用本单位的优势,发挥潜能,实现本单位的安全目标。
4 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把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要抓好以下5个方面的工作。
(1) 继续 抓好安全性评价工作。首先要建立一个科学的安全评价与管理体系,并使这个体系正常运转,收到实效。评价的目的在于通过整改提高电网安全稳定水平,因而千万不能搞形式,为评价而评价。自2001年西北电力系统开展输电网安全性评价工作以来,组织了许多专家,动用了从基层班站到各级安全管理部门、生产技术部门、调度部门的人力,通过评价,查出了影响电网安全的薄弱环节。下一步就要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有效地实现对事故的预防和生产作业的全过程控制,同时对来不及消除的事故隐患制定应急预案,做到万无一失。
(2) 充分发挥计算机网络技术优势,做好安全信息管理。目前安全信息还停留在事故报表汇总、安全信息发布、上级安全要求传达的层次上。要充分利用西北广域网、各省公司二级网络和发供电企业的管理信息网,广泛开展安全信息交流培训活动。要建立专业安全网页,通过发布安全信息、通报事故分析报告 ,对历史上发生的各类事故进行分类分析,并按工作对象、作业环境、暴露的问题等进行分类汇编,制作简单易懂的安全图片,实现使广大员工吸取事故教训、加强岗位技能培训的实用化目标。对安全工作规程、标准化作业手册、设备健康手册、反事故技术措施汇编,实现检索查询。
(3) 引进市场竞争机制,促进安全管理的机制创新。随着电力体制的深化改革,“厂网分开、竞价上网”的实施,发电企业的产权多元化给电力安全管理带来新的挑战,如何督促并协调发电企业消除对电网安全的各种隐患,共同维护好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秩序,需要通过市场竞争机制来解决。对电力建设施工企业,要通过安全资质的认证、近几年安全生产状况及安全设施条件来考核其是否可以参与新建电力工程的投标工作。对供电企业的运行维护也要尝试引进市场竞争机制,如以安全设施条件、人员岗位技能素质、近几年安全生产状况、运行维护经验等来衡量其是否具备维护电力设施的条件。这样才有助于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真正实现以人为本、责任落实,提高安全管理的整体水平。
(4) 积极培育发展企业安全文化 。企业要实现稳定的安全生产局面,必须做到全员参与、全过程管理。多年来开展的“党员身边无事故”、“全家福”、“班组安全生产劳动竞赛”、“班组安全生产小指标考核”、“班 前列队安全教育”等活动,为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起到了一定作用。一定要充分认识企业文化在现代企业安全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企业的特点,党政工团各级领导集思广益,齐抓共管,积极营造人人关心安全,为安全生产出谋划策的安全生产环境,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的长期稳定
局面。
(5) 下大力气,培 育一支过硬的安监管理队伍。安全管理是门科学,既有理论上的学习、继承与探索,又有实践经验和事故教训的积累,光有理论不行,仅有实践经验也片面。安全管理部门绝不是老弱病残的安置所,千万不可以为了“照顾”而让不能在一线正常工作的人员下来管安全。要培养一批既有理论,又有丰富实践经验、既爱好本职工作,又敢于严格管理、铁面孔、铁心肠、铁手腕的安全管理干部,这是保证电网安全运行的重要措施之一。要关心安监干部,爱护安监干部,全力支持他们的工作。一是 要舍得为安监设施完善、安监手段配备、安监网页建立等项目加大投入;二是要全力支持他们的工作,做他们的后盾;三是要为安监队伍的成长创造必要的条件,如培训、出国考察学习等;四是坚持奖优罚劣,把安全卫士评选活动组织好,造就一个热爱安监、献身安监的氛围。(刘本粹)
第7篇 煤矿开拓掘进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细则
一、总则
为进一步推进我矿开拓掘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再上新台阶,保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相关科室及区队的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意识,真正实现对标管理,根据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要求,特制定本《细则》。
二、开拓掘进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细则
1、锚杆支护巷道管理
1.1、保证项目
1.1.1、锚杆杆体及配件、网、梁等支护材料材质、品种、规格、结构、强度必须合格,使用不合格的支护材料,罚款100元/件;发现故意截锚杆的,罚款500元/根,超过3根责任人停工学习;
1.1.2、锚固剂的材质、规格、配比、性能合格,否则罚款50元/根;不安规程规定使用锚固剂的罚款100元/根;
1.1.3、顶板离层安全监测必须符合要求:顶板离层仪安设位置距工作面的最大距离不得超过60m,两个顶板离层仪间隔不超过50m,巷道开口5m范围内以及规程规定的特殊地点必须安装离层仪,不按照规程规定安装离层仪的,罚款200元/处;不按照规程规定读取离层仪读数的或不按照规定上报离层仪读数的,罚款200元/处。
1.2、基本项目
1.2.1、主要巷道巷宽超过-50~+200或一般巷道超过-100~+200时,每超100mm罚款100元/处(一排锚杆间距为一处);
1.2.2、主要巷道巷高超过-50~+200或一般巷道超过-100~+200时,每超100mm罚款100元/处(一排钢带间距为一处);
1.2.3、锚杆的安装质量及锚固力:安装牢固托板密贴紧固,顶板高强锚杆锚固力不小于80kn,帮部普通锚杆锚固力不小于40kn,否则,罚款30元/根;
1.2.4、梁的安装:搭接良好不弯曲紧贴巷壁,否则,罚款100元/根;
1.2.5、铺网质量:金属网搭接长度不小于100mm,用双股12#铁丝绑扎,绑扎间距不大于300mm,金属网必须铺设到巷道两边,竖直向下露头不小于100mm;双抗网与双抗网之间、双抗网与顶板金属网之间必须用尼龙绳均匀缠绕连接好,双抗网联网孔间距为100~150mm,尼龙绳与尼龙绳接头处不允许联结,尼龙绳两绳头必须打死结,且不得漏连。否则,罚款100元/处。
1.3、允许偏差项目
1.3.1、锚杆间排距不合格,每超100mm罚款100元/处;
1.3.2、锚杆角度必须大于75°,方为合格,否则,罚款顶锚60元/根,帮锚30元/根;对严重穿皮锚杆(角度在60°以下)按前述规定加倍罚款,顶锚200元/根,帮锚100元/根;
1.3.3、锚杆外露长度大于50mm或小于20mm的,罚款30元/根。
2、钢筋网喷射混凝土支护巷道管理
2.1、保证项目
2.1.1、水泥、骨料、水、外加剂必须合格,否则罚款100元/件;
2.1.2、混凝土配比强度、外加剂掺量必须符合规程要求,否则罚款200元/次,且相应段巷道按无效进尺处理;
2.1.3、钢筋网的材质、规格、品种和焊接必须符合要求,否则罚款100元/片;联网间距大于300mm、搭接长度大于150mm或小于100mm的,罚款100元/处。
2.2、基本项目
2.2.1、主要巷道巷宽超过0~+200或其它巷道超过-50~+200时,每超100mm罚款100元/处(一排锚杆间距为一处);
2.2.2、主要巷道腰线下巷高超过0~+200或其它巷道超过-50~+200时,每超100mm罚款500元/处(一排锚杆间距为一处);
2.2.3、喷层厚度小于设计值的,罚款200元/10mm;喷层厚度大于设计值的,罚款100元/10mm。
2.3、允许偏差项目
2.3.1、两帮表面平整度大于50mm的,罚款100元/10mm;
2.3.2、基础深度小于设计值的,罚款200元/10mm;
2.3.3、锚杆外露长度大于50mm的,罚款30元/根;
2.3.4、锚杆间排距误差超过±100mm,罚款100元/处;
2.3.5、锚杆角度必须大于75°,方为合格,否则,罚款顶锚100元/根;对严重穿皮锚杆(角度在60°以下)按前述规定加倍罚款,罚款200元/根;
2.3.6、水沟位置较设计超过-100~+100mm、宽度超过-30~+150mm或深度超过-30~+150mm的,罚款500元/m;顶板有淋水或底板有涌水时,必须施工横向水沟,规格为150×150mm,并用砼全断面硬化,否则,罚款200元/处;
2.3.7、台阶不按中、腰线施工,罚款200元/m。
2.4、喷浆前必须用风筒布、双抗网等铺底接回弹料,所有锚喷巷道回弹料回收率不得低于80%;拱顶回弹率不得超过25%,墙部不得超过15%。
2.5、喷射砼前,必须使巷道断面符合设计要求,超欠超过规定的必须处理,两帮基底必须清除干净,挖出基础,而后要用水冲洗岩面,否则一处罚款100元。
2.6、喷射砼时,喷头按螺旋形运行一圈压半圈的轨迹缓慢移动,一次喷射区段为1.5m~2.0m,并按先墙后拱的顺序,墙部自上而下进行,拱部按拱底→拱肩→拱顶顺序进行,且都要先凹后凸,相邻段喷射砼接茬处要做成斜交接头,其宽度为厚度的2倍,发现一次不按要求操作的罚款200元。
2.7、喷射砼作业时要严格控制水灰比,水灰比符合规程要求,砼的表面要平整,潮润光泽,粘性密实性好,无干斑或滑移流淌现象;不准露网、露筋和锚杆外露;锚喷巷道有基础,不准穿裙赤脚;否则,每发现一处罚200元。
2.8、喷射砼的厚度不得小于设计厚度,否则,发现一处罚款200元。
2.9、锚喷巷道必须有日常抽查记录(由管理人员对锚杆安装角度、预紧力、破断力、边网情况、喷厚等进行检查),无抽查记录或无效记录(管理人员未签字)的,月末不得评为合格品。管理人员应对抽查记录负责,凡因此发生巷道片帮冒顶的,要追究管理人员和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的责任。锚喷巷道的抽查次数每月不得少于2次。
3、锚索及架棚支护巷道管理
3.1、保证项目
3.1.1、锚索及其配件材质、规格、结构、强度必须合格,使用不合格的锚索及其配件,罚款100元/根;发现故意截锚索的,罚款500元/根,责任人停工学习;
3.1.2、锚固剂的材质、规格、配比、性能合格,否则罚款50元/根;不安规程规定使用锚固剂的罚款100元/根。
3.2、基本项目
3.2.1、锚索的钻孔方向较设计值偏差角大于3°,罚款100元/根;
3.2.2、锚索安装深度小于设计值的,罚款200元/根;
3.2.3、锚索预紧力小于设计值的,罚款100元/根;
3.3、锚索外露长度超过50~100mm的,罚款100元/根。
3.4、架棚巷道:
3.4.1、木棚支护的巷道,坑木直径不小于设计要求,否则发现一根罚100元,使用不合格的工字钢棚或u型钢棚每棚罚500元;
3.4.2、架设支架,背木、荆笆或背网必须按设计要求背够、背齐、背牢且均匀一致,背木间距200mm,每少一根或不合格一根罚款50元,荆笆或网每少一片或不合格一片罚款50元;
3.4.3、巷道支架架好后,不得有空帮、空顶,否则一处罚款100元;
3.4.4、棚腿必须架在实底上,不能架在实底上时,必须加垫料石。柱窝深度不小于150mm,严禁用综掘机挖柱窝,否则每发现一个柱窝不合要求罚款50元,煤巷架棚时,棚腿必须使用锚杆固定,罚款50元/根;
3.4.5、拉杆、撑木不少于作业规程规定,并打牢且成直线,每少一根或不合格一根罚款50元;
3.4.6、棚距不得超过设计值的±50mm,否则罚款200元/架;
3.4.7、支架扭斜、错口严重,罚款200元/架;
3.4.8、u型钢棚卡子必须上紧上齐,螺栓扭矩和卡子间距不得小于设计值,否则罚款50元/处;
3.4.9、喷浆架棚巷道严禁使用背木进行充填,否则每根罚施工单位50元,累计计算;
3.4.10、上下山斜巷支架迎山合理,符合规定,平巷支架应垂直底板,前倾后仰不超过10mm,否则,罚款200元/架。
三、掘进文明生产管理细则
1、作业规程编制管理
1.1、内容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及上级有关规定,否则处罚技术负责人200元/处;
1.2、施工及地质条件变化时及时补充措施,否则处罚技术负责人200元/次;
1.3、内容齐全,外观整洁,图文清晰,保存完好,否则处罚技术负责人100元/处;
1.4、审批、贯彻手续完备,贯彻、考核和签名记录齐全,否则处罚技术负责人200元/处。
2、作业地点综合防尘防火管理
2.1、采用湿式钻眼,干式打眼有捕尘措施,否则罚款500元,责任人停工学习;
2.2、采取冲洗巷帮、装煤岩洒水降尘措施,否则罚款200元/次;
2.3、放炮使用水炮泥、喷雾降尘,巷道内有风流净化装置,否则罚款200元/次;
2.4、转载点喷雾应垂直于煤流,罚款100元/处;第一道喷雾距离工作面30~50m,第二道喷雾距离工作面80~100m,且保证喷嘴与顶板成30°夹角,否则罚款200元/处;一个喷嘴不雾化罚款50元;喷雾手把距离喷雾不准超过15m,且保证灵活可靠,否则罚款100元/处;
2.5、供水管路每隔50m必须至少设一个支管和阀门,且灵活完好、不漏水,否则罚款50元/处;
2.6、工作面50m范围内必须配备不少于8kg干粉灭火器2个和φ52mm消防用胶管,长度不少于50m,末端距工作面不大于30m并备有与水管连接器件和水枪(用钢管制作),否则罚款50元/件;
2.7、粉尘浓度较大时,作业人员佩带个体防护用品,否则罚款200元/次。
3、道轨及运输设备铺设
3.1、轨距:允许偏差直线段(+5 、-2)mm;曲线段加宽后(+5、-2)mm;曲线加宽值符合要求,否则罚款100元/处;轨缝间隙最大不超5mm/3mm(一般轨道/运输大巷、运输石门及主要绞车道轨道),轨底与轨枕间隙大于2mm,尖轨尖端与基本轨间隙不大于2mm,滑床板与尖轨底面间隙不超过2mm,轨撑与基本轨间隙不大于1mm,内错差不大于5mm,否则,罚款100元/处;
3.2、轨枕间距:按设计要求布置,偏差为±50mm;连接件齐全紧固有效,否则,罚款100元/处;使用不合格轨枕,罚款50元/根;道渣铺设不合要求,每不合格1m罚款50元(不足1.0m按1.0m计算);
3.3、无杂拌道、浮离(道钉与轨道间隙大于2mm为浮离)、空吊板现象(轨底与轨枕间隙大于2mm者为吊板),否则,罚款100元/处;道夹板不规范、螺栓不齐全,罚款50元/个;
3.4、刮板输送机、胶带输送机铺设平稳直,运行安全可靠,否则,罚款200元/处。
4、局部通风
4.1、通风系统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否则,罚款500元/处;
4.2、风筒吊挂整齐,缝环必挂,距底板不小于1.6m,转弯用专用弯头,不漏风,否则,罚款100元/处;
4.3、迎头风筒不落地,风筒口距迎头距离不超过作业规程规定(煤巷不大于10m,岩巷不大于15m,瓦斯涌出异常时依据措施规定),否则,罚款200元/次;
4.4、实行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且按照规定进行试验,否则,罚款100元/处;甲烷传感器吊挂规范(工作面的甲烷传感器垂直悬挂在迎头5m范围内,风筒的异侧,下沿距顶板不大于300mm,距巷帮不得小于200mm,避开淋水,显示读数的一面应朝向作业人员;后巷的甲烷传感器垂直悬挂在回风巷中,与新鲜风流交岔口往里10m~15m范围内),否则罚款500元,责任人停工学习;风筒传感器吊挂不规范(以调度室下发标准为准),罚款500元,责任人停工学习。
5、巷道卫生
5.1、巷道内无杂物、无淤煤、无积水(长度不准超过1m,深度不准超过0.1m),否则,罚款100元/处。
5.2、浮煤(矸)不超过轨枕上平面,否则,罚款100元/处;水沟按照设计开挖,并经常清淤,保持水沟通畅,否则,罚款200元/处。
5.3、材料、工具管理
5.3.1、各施工地点要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置专门料场,料场长度不得超过100m,否则罚款50元/处。物料放置在不影响通风、行人及运输安全的地方,否则罚款100元/处。原则上除料场和迎头备用材料外,其他地点不允许码放物料;
5.3.2、所有物料、工具实行挂牌管理,一处不挂牌罚款50元/处;标志牌规格要统一,高低要一致,书写规范,字体统一,否则罚款50元/处;
5.3.3、物料必须分类、集中码放,码放应做到横竖成线,高度不得超过1.5m,距离轨道不得小于0.4m,不符合要求的罚款50元/处;摆放时必须保证统一物料、同种规格的码放在一起,发现混放的罚款50元/处;
5.3.4、各类物料(如皮带纵梁、钢管、工字钢、锚杆、钢带等)分类后要求等长的存放在一起,并做到两头齐,不能等长的(如轨道等)要保证一头齐,不符合要求的罚款50元/处;
5.3.5、各类物料尽量上架摆放,小型材料、配件等要入箱存放,备用工具必须放在专用工具架上,每堆物料的间距控制在0.8~1.2m,不符合要求罚款50元/处;
5.3.6、对水泥、速凝剂、锚固剂等易受潮失效的材料,严禁放置在巷道有淋水、积水的地方,要采取相应的防潮保护措施。对因管理不善或将材料丢弃在水沟里、淋水下、淤泥中造成材料失效、报废或影响使用时,按其原价2倍进行罚款;
5.3.7、炮掘工作面,必须在料场的适当位置用砖构筑统一的炮泥池,外层用砼硬化,规格统一为:长×宽×高=2m×1m×0.8m;否则罚款100元/处;
5.3.8、衣服和工具包必须分班上架管理,且距离工作面不得超过200m,后巷设备前后10m范围内设置岗位工专用衣服架,否则罚款50元/件;
5.3.9、特殊材料的码放必须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如u型钢棚的码放,必须靠帮码放在料场的一端,拱部朝上,与巷帮夹角不小于30°,且在巷帮打注2个专用锚杆,配合双股10#铁丝固定不少于2处,否则罚款200元/处;固定锚杆不用时,及时锯掉,否则罚款100元/根。
5.4、管线吊挂整齐,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5.4.1、风水管、排水管吊挂平直,吊挂间距、高度等符合规程规定,否则罚款100元/处;
5.4.2、永久风水管、排水管滞后工作面煤巷不准超过50m,岩巷不准超过100m,否则罚款200元/处;下山掘进有涌水时,排水管应紧跟迎头,否则罚款200元/处;不按照规定刷漆罚款200元/处;不按照规定喷号罚款20元/节,喷号不标准罚款10元/处;
5.4.3、电缆必须使用矿统一标准的电缆钩吊挂,电缆钩上、下孔均要固定,吊挂高度符合规程规定标准,确保电缆悬挂整齐美观,否则罚款100元/处;
5.4.4、电缆间距要求一处不符合要求,罚款200元;
5.4.5、电缆穿过墙壁部分应用套管保护,并采用黄泥等阻燃型材料对穿墙管口进行严密封堵,套管两侧露头以与墙壁外侧平齐为准,墙壁两侧均要有电缆走向标志牌,否则罚款100元/处;
5.4.6、电缆跨越巷道时,应采用与电缆外径相适应的ω卡式电缆支架进行固定,电缆支架间距为1m,排列整齐、合理过渡,严禁相互交叉,确需交叉区段应采用托架分层固定,并遵循由里向外电压等级逐渐降低规则排列,并保证相互间距满足施工要求,否则罚款100元/处;
5.4.7、巷道内电缆连接用的接线盒必须妥善固定,接线盒的吊挂不得影响周围电缆的吊挂标准,高压电缆连接器采用四根m16×2500mm的锚杆配合相应规格ω卡固定在巷道壁上,并做到两侧平直,高低与电缆走向一致,否则罚款200元/处;
5.4.8、敷设电缆的最小允许弯曲半径,应符合规程规定,否则罚款100元/处;
5.4.9、各电缆使用单位应在电缆上每隔200m及拐弯或分支地点、接线盒两端、穿墙电缆的墙的两边等均应设置注有电缆编号、型号、长度、用途、截面等内容的标志牌,否则罚款100元/处;
5.4.10、移动电缆必须采用活动电缆钩吊挂,严禁采用铁丝或联网绳等吊挂或绑扎电缆,否则罚款100元/处。
6、施工图板、管理牌板管理
6.1、作业场所有施工断面图、炮眼布置三视图、爆破说明书和避灾路线图,否则罚款200元。
6.2、图板图文清晰、正确,符合现场实际情况,保护完好,否则罚款200元。
6.3、施工图板悬挂位置合理,便于作业人员观看,且距离工作面不准超过200m,否则罚款100元。
6.4、现场作业人员熟知“三图一表”, 否则罚款200元。
7、掘进安全设施管理
7.1、上、下山掘进安全设施齐全有效,安全间距和躲避硐设置等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否则罚款200元/处。
7.2、采用锚杆支护的煤巷必须按照规程规定对顶板离层进行监测,测点布置符合作业规程规定,并有记录牌板显示,否则罚款200元/处。
8、机电设备管理
8.1、巷道内无失爆电器设备,否则罚款2000元,责任人停工学习。
8.2、机电设备定期检查维护,达到完好标准,各种保护齐全,否则罚款500元,责任人停工学习。
8.3、设备安装位置合理,卫生清洁,挂牌管理,开关上架且放正,否则罚款200元/处。
8.4、所有入井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否则罚款2000元,责任人停工学习。
9、顶板管理
9.1、每循环进尺800mm,工作面的最大控顶距离为1100mm;每循环进尺1600mm,工作面的最大控顶距离为1900mm;每循环进尺2400mm,工作面的最大控顶距离为2700mm;工作面最大空顶距离不得超过300mm,否则罚款500元,责任人停工学习。(长度以托盘至煤壁的距离、宽度以超过一排锚杆间距为准)
9.2、临时支护管理
9.2.1、锚网喷巷道
9.2.1.1、严禁采用单独喷射砼做为临时支护,可以采用前探梁背顶、伞型临时支护、打临时锚杆、打点柱等临时支护方法;
9.2.1.2、永久支护滞后迎头距离严禁超过作业规程规定。
9.2.2、锚杆支护巷道
9.2.2.1、井下所有开拓、掘进巷道破岩(煤)长度达到掘进作业规程规定的循环进尺或完成一次爆破敲帮问顶后,必须立即采用前探梁临时支护(特殊情况下不能使用前探梁时可使用其他临时支护并补充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不及时使用前探梁等临时支护罚款2000元,现场主要负责人停工学习;
9.2.2.2、矩形断面巷道顶板使用4根顶锚时使用两根前探梁支护,掘进顶板使用5根顶锚时使用3根前探梁支护,掘进顶板使用6根顶锚时使用4根前探梁支护,掘进顶板使用7根顶锚时使用5根前探梁支护。拱形断面巷道前探梁使用数量按3根、5根、7根布置,各类巷道具体使用数量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前探梁弯曲变形,罚款100元/根,前探梁严重变形影响使用或前探梁数量不符合要求者,罚款2000元,现场主要负责人停工学习;
9.2.2.3、掘进循环进尺小于1m时前探梁可只用一道背木,掘进循环进尺大于1m、小于2m时使用两道背木,掘进循环进尺大于2m时,前探梁背木不得小于三道,否则罚款2000元,现场主要负责人停工学习;
9.2.2.4、前探梁前排背木至迎头最大间距不得大于600mm,两道背木之间相距不得大于800mm,两边背木端头距巷帮距离不得大于400mm。距离超过规定距离小于200mm罚款200元/处,距离超过规定距离200mm以上罚款2000元,现场主要负责人停工学习;
9.2.2.5、前探梁背木原则上按2000×200×50 mm、1600×150×50 mm、1200×150×50 mm、800×100×50 mm四种规格制作,具体规格(或其他特殊专用规格),须根据所施工巷道的宽度及其他特殊用途在掘进作业规程中确定,背木不合格罚款100元/根;严重影响安全使用者,罚款2000元,现场主要负责人停工学习;
9.2.2.6、前探梁吊环螺丝必须拧紧,露出螺帽的螺纹不得小于一丝,背木必须背实楔紧、牢固有力;一根吊环不露丝,罚款100元;超过3根及以上不露丝,现场主要负责人停工学习;
9.2.2.7、前探梁所用材料的规格、型号、材质;前探梁的安装间距、用后摆放位置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前探梁的备用数量应不少于2根。使用其他形式的临时支护,应经矿副总工程师及其以上的技术领导批准(特殊情况下可先使用后补办批准手续,但需经副总以上的技术领导同意)。前探梁的备用数量不够,罚款100元/根。
9.3、架棚支护巷道必须使用拉杆或撑木,否则罚款200元/处;炮掘工作面距迎头10m范围内必须采取防倒架加固措施,否则罚款200元/处。
9.4、掘进巷道内无空帮、空顶现象,失修巷道能及时处理,否则罚款500元/处。
10、爆破管理
10.1、放炮员持证上岗,放炮作业符合规程规定,否则罚款2000元,责任人停工学习。
10.2、引药制作、火工品存放符合作业规程规定,否则罚款2000元,责任人停工学习。
10.3、放炮撤人最短警戒距离规定:岩巷及半煤岩巷:直巷120m;拐弯巷道100m。煤巷:直巷100m;拐弯巷道80m。巷道拐弯后最短距离不小于10m;开口5m范围内按照直巷警戒;穿越施工时,按照措施规定进行警戒;警戒设置符合作业规程规定;否则罚放炮员500元,并停工学习。
10.4、坚持“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否则罚款1000元,责任人停工学习。
11、其它管理
11.1、岩巷必须实行光面爆破,可见眼痕的炮眼个数与不包括底板的周边眼总数之比不少于60%,每降低5%罚款100元。光面上出现直径大于500mm、深度大于250mm、帮大于200mm为一处超挖,罚款100元/处。
11.2、炮掘工作面实行正规循环作业,迎头积矸不得超过一茬炮的积酐量。超过规定罚款200元。
11.3、掘进队施工及管辖区域内的巷道安全间隙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及设计规定;车场布置合理;使用标准道岔;变坡点轨道竖曲线连接;信号室、躲避硐齐全,布置合理;小绞车过卷距离、基础固定、使用管理等符合规定;斜巷防跑车及跑车防护装置符合要求。一处不符合罚款100元。
11.4、开口及施工管理
11.5、各施工队必须严格按照生产技术科下达的开工、复工、停工通知单及工程联系通知单进行施工,否则对队长、技术负责人每人罚款1000元,所做巷道按无效进尺处理,人工费、材料费及其它辅助费用均由施工单位承担。
11.6、各施工队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图和规程、措施施工,不得擅自改变施工方案、支护形式或其它参数(需要改变时,以生产技术科的书面通知为准)。否则对队长、技术负责人每人罚款1000元,对队罚款10000元,造成不安全隐患或永久缺陷者,加倍处罚,所施工工程按不合格工程处理。
11.7、队长、技术负责人要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及时掌握施工情况,若遇地质构造等发生异常变化时,必须及时向生产技术科开拓掘进组及地质组汇报,以便采取措施,否则对队长、技术负责人每人罚款200元,承担不良后果。
11.8、测量放线、开口、转向必须及时标定,开口放线不及时,影响施工的罚责任人200元;过断层给定腰线,没有划定腰线的罚测量人员100元;直巷中腰线点距离迎头不超过40m,经纬仪控制点距迎头不超过150m,控制点处必须标明点号,否则,延线不及时,每次对测量人员罚款100元,标注不明,每次罚款50元。
11.9、测量人员现场放线,施工单位必须主动配合(若施工队正在装药、放炮或出煤、停风时,测量人员最多可等40分钟后再放线),对于无故阻挠测量放线者,每次对跟班队长或班组长各罚200元。
11.10、测量放线时,施工队技术负责人或当班验收员、组长、跟班队长接到测量人员通知后,必须及时到现场参与放线,测量人员要将中、腰线点向施工队现场交接清楚。否则,对施工队的技术负责人、当班验收员、组长、跟班队长或测量人员每人罚款100元。
11.11、施工区队应建立班组延线制度,在延线前应至少检查三个原有中腰线点,凡发现施工队不按中、腰线施工,造成巷道中、腰线误差超限者,对技术负责人、跟班队长、组长、验收员每人罚款1000元。
11.12、发现测量人员设定的中腰线点不照,对测量主管、设点人员各罚200元;区队发现中、腰线点不照,不及时汇报而继续使用,造成巷道施工偏离者,对技术负责人、跟班队长、组长、验收员各罚款200元。
11.13、施工队要保护好所有测点,喷浆巷道先采取措施再喷浆,发现人为破坏或私自移动者,对责任人罚款500元/点,找不到责任人者对队罚款5000元/点,破坏基准控制点者,罚款1000元/点。
11.14、验收前各队必须把中腰线挂好,喷浆巷道,要在巷道两帮用白灰标出腰线,顶部划出中心线,中腰线滞后耙矸机不得超过10米,煤巷要划出中心线,中线线要紧跟工作面,否则罚技术负责人200元,验收组长200元,验收人员有权不予验收。同时不得弄虚作假,否则每发现一个作假点,罚款500元。
11.15、巷道严格按中线和腰线施工,否则罚款200元/m,不足0.5m不计算,0.5~1.0m按1m计算,月底验收以前,必须处理完毕,长度超过5米以上的,月底验收按不合格品处理。
11.16、凡因供应部门供应材料不合格,施工单位不汇报而使用的,造成后果经分析由使用单位和供应或验收负责部门承担,若施工单位被迫使用不合格材料者,经分析对供应或验收监督部门罚款500元/次。
11.17、岩巷掘进不按规定画轮廓线定眼,罚跟班队长、验收员各200元,岩巷打前进眼不使用导向棍的罚跟班队长、班长各500元;喷浆不按规定拉线(初喷除外)者,对跟班队长、验收员各罚款200元/次。
11.18、设计锚杆(网、梁、钢带、加锚索)巷道,不按规定及措施要求打锚杆(挂网、上梁、上钢带、加锚索)者,对队长、跟班队长每人罚款500元/m,对队罚款5000元/m,不足1.0m按1.0m计算,逾期不处理者加倍罚款。
11.19、岩巷掘进永久支护后,再爆破扩帮、挑顶、落底、崩水沟者(矿压显现剧烈造成的除外),每次对施工队罚款300元,对爆破工罚款200元。
11.20、由于人为因素造成煤巷破顶、底的,所施工的半煤岩 巷、岩巷一律不予折算进尺。
11.21、任何单位不得随意采用顶板锚杆起吊、拖拽重物,掘进中也不得利用顶板锚杆挂钩头。否则,对责任者罚款200元/根(找不到责任者罚队400元/根),并责成补打锚杆(损坏一根补打一根)。凡需要起吊、拖拽重物的单位,打注专用锚杆。
11.22、煤巷泵窝及沉淀池施工管理
11.22.1、泵窝规格为:宽×深×高=3.2m×5m×3m(底板下挖1.2m),开口处巷高小于3m时保证泵窝高度不低于2.8m,泵窝顶板在纵横方向保持水平,不按规定施工,不予验收;
11.22.2、泵窝外侧沿来水方向施工一个沉淀池,规格:长×宽×深=3m×0.8m×0.5m。沉淀池尽量靠帮开挖,必要时可将煤墙开挖,施工在煤柱侧,保证水平,若巷道坡度较大,确保沉淀池出水口处深度满足0.5m,不按规定施工,不予验收;
11.22.3、沉淀池及泵窝入水口水沟用水泥进行硬化,并在入水口处加设篦子。不按规定施工,不予验收;
11.22.4、泵窝上沿埋设工字钢骨架,其上用木板搭一平台,要求平台高于泵窝口巷道底板0.5m,泵窝口用编织袋(装渣)垒高0.3m防止进入杂物,不按规定施工,不予验收;
11.22.5、正常情况下涌水直接流入泵窝,若泵窝入水携带浮煤、水泥浆较多,用编织袋将入水口底部抬高,泵窝口附近巷道作为临时清淤点,不按规定施工,不予验收;
11.22.6、巷道行人侧宽度满足0.7m时,沉淀池必须加装护栏,护栏采用4吋钢管焊制,护栏腿楔入底板不小于100mm,护栏间用8#铁丝绑扎固定牢固;巷道行人侧宽度小于0.7m时,沉淀池必须加装盖板。具体施工标准为:沉淀池上口横向均匀预埋三根φ22mm废旧高强锚杆,其上用50mm厚,顺长度方向为整块的木板覆盖,单块木板不能盖严时,可使用多块,但彼此必须连接牢固,盖板出露长度与沉淀池内壁间距大于50mm,周边进行固定。
11.23、锚杆拉拔试验记录、锚索档案表、顶板离层观测记录等原始资料必须于月底最后一天17:00前交至生产科掘进组,否则罚技术负责人300元/次,每推迟一天加罚100元,且不予统计验收;资料填写数据不合格罚技术负责人200元/次;资料不齐全,每缺一项罚款100元;弄虚作假的,罚款500元,且不予验收;采用喷砼或砌碹巷道的区队,必须严格按配比施工,每月必须按规定提供够砼试块组数,否则不予验收,试块不合格,该工程为不合格工程,罚队2000元,罚技术负责人200元,并责令区队返工。
11.24、供应科每月应向生产技术科提供建工材料、锚杆、网 片、树脂锚固剂、金属支架等经有资质单位认证的产品合格证,否则,对供应科有关人员处罚100元/次。
11.25、区队必须有自检制度和记录,检查时发现无自检制度或有制度不执行的罚款300元/次。
11.26、当月验收不合格的巷道,生产技术科必须及时出具书面整改单,限期整改,整改后施工单位提出复验申请,生产技术科组织验收,合格后给予结算,最高按单价的80%执行,罚施工单位队长、书记、技术负责人各2000元,单项罚款仍然执行。
11.27、对已经验收合格的巷道,由于后续施工造成已验收巷道出现质量问题的,由后续施工单位负责处理,否则,同样对责任单位进行单项罚款。
11.28、工程竣工或单段巷道全面竣工移交前,施工单位必须按期提出验收申请经过生产部门和其它有关部门全面验收。对工程移交时出现的问题处理如下:
11.28.1、单位提出验收申请但经验收仍不合格的罚款5000元/次。
11.28.2、对已经验收为不合格的巷道,在不影响下一步工作安全时,最多只结算80%工程量,另罚队长、书记、技术负责人各2000元;影响安全使用的,必须处理合格,否则不予结算,处理合格后,按不合格巷道进行处罚。(设计用量范围内的材料费可以考核)。
11.28.3、以前已验收合格,受地质因素的影响而出现安全隐患时,有关单位应积极处理并达到要求,合格的给予另外结算工程量,如果移交时仍不合格者,不合格项目按单项罚款的2倍进行,并且不予结算。
11.28.4、对已施工、以前未作验收而在移交时现场验收不合格的巷道,按第11.28.2条处理。
12、日常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作为月底验收的重要依据。
四、附 则
1、煤矿以前所颁发的开拓掘进管理制度与本《细则》相抵触的,按本《细则》执行。
2、所有奖罚由生产科汇总,报企管科及劳资科执行。
3、本《细则》之解释权归煤矿。
4、本《细则》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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