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项目部安全管理培训意识和能力
为确保对安全管理体系产生重大影响的岗位人员都能胜任其工作,有必要对人员进行培训,并提高全员的安全管理意识。项目部进行项目内部培训需求的识别,参与公司组织的培训,并参与项目施工的分包队伍进行安全的教育和交底。
㈠培训分类
1.按管理层次包括:
⑴.各相关管理系统的负责人;
⑵.文件与活动的实施者;
⑶.操作人员。
2.按人员的职业生涯包括:
⑴.上岗前培训;
⑵.岗位培训;
⑶.提高培训与训练;
⑷.知识更新的培训;
⑸.转岗培训。
3.对于操作工人开展现场的交底与教育。
㈡培训程序
1.提交项目的培训需求;
2.实施培训计划。
㈢教育与培训要求
1.通过培训使可能对安全生产产生重大影响的人员明确:
⑴.岗位职责;
⑵.明确个人对安全产生的影响;
⑶.熟悉本岗位的工作程序与操作规程;
⑷.具有与本岗位有关的重大事故的应急准备反应能力。
2.培训通过讲课、交底、交流、现场指导等方式进行;
3.建立并保存培训记录。
第2篇 项目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职责
㈠项目部:
1.识别项目的安全影响因素;明确项目各重大因素的控制目标与指标;
2.制定项目安全工作计划;制定并实施安全控制的措施与管理方案;
3.负责零星物资采购;对进场物资和分包队伍实施管理;
4.负责安全用品、用具,及环保用品用具的配备;
5.参与应急演练,成立项目应急组织;
6.对现场材料、水、电消耗情况予以统计;
7.建立本项目安全不符合台帐并予以评审;
8.开展本项目安全的日常监测与检查,统计项目消耗量指标与环境和安全控制指标;
9.收集本项目安全信息并予以反馈;
10.对确定应采取纠正措施的不符合实施改进。
㈡通用职责:
1.确定本项目的安全危害;
2.确定项目的培训需求;
3.针对项目的不符合实施纠正与纠正措施。
第3篇 施工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为适应公司发展的要求,保证项目工程安全生产,以'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为措施,有效防范各种安全事故,现制定本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1.安全目标
本年度总承包部所属各项目安全目标:
(1)事故控制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年轻伤负伤率不大于10‰;避免重大火灾、机械事故。
(2)现场安全目标:各项安全防护设施设置及时、齐全、有效,合格率达到100%,严格管控'三违'现象、火灾隐患。
(3)绿色施工目标:落实节材、节水、节能、接地措施,杜绝资源浪费;控制与杜绝环境污染,积极进行绿色施工达标管理。
落实责任人:项目经理。
2.安全生产责任
为实现以上安全目标,总承包部与各项目经理签订本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各自的管理责任,工作目标、考核办法与奖罚措施。
项目安全管理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副经理、项目工长(安全员)、技术负责人、各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召开安全工作会议,策划安全达标工作,层层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研究解决施工中的安全问题,保证项目安全管理各项要求、管理责任、奖罚措施落实到各分包单位、班组长、各管理人员名下,并签字确认。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每月考核,及时总结改进工作,抓好过程管理, 努力实现安全目标。
实施责任人:项目经理。
3.分包安全管理
项目经理与各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的同时,必须与各分包单位依法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义务与奖罚措施。分包单位必须具备相关安全生产资质,执行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分包单位负责人必须安排现场负责人(最少一人)、班组安全协管员配合项目部做好现场安全管理。
实施责任人:项目经理。
4.现场安全管理
(1)安全教育到位:
分包单位进场人员必须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安全教育。安全教育由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组织,项目工长主持,项目部和分包单位一同进行安全教育。通过安全教育提高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掌握安全生产技术,杜绝不懂不会、错误操作、麻痹大意、故意违章造成安全事故。经过安全教育的人员经考核合格,签订《施工人员安全生产责任书》后上岗。
实施责任人:项目工长(安全员)。
(2)安全防护到位:
1)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由项目工长安排、指挥、过程监督,分包单位执行。对不同施工阶段需采取防护的部位,提前按项目部《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做好各项安全防护,保证生产环境安全。安全防护任务安排统一使用《施工任务安排通知单》,项目经理、分包现场负责人代表本单位签字负责。
实施责任人:项目工长(安全员)。
2)安全防护项目:
① 通用项目: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帽,高(悬)空作业必须正确系好安全带。施工场地应分区隔离;临电设施应防护齐全;施工机械传(转)动部位应防护齐全;架杆、挡脚板、洞口盖板、工具式防护设施提前加工制作刷漆;脚手架搭拆、垂直运输机械安拆等危险作业部位设置警戒线;防护设施维护与拆除;其它必须的安全防护工作、绿色施工工作。
②地基处理及土方施工阶段:基坑周边搭设防护栏、上下基坑搭设安全通道、基坑内坑、槽、井、孔及时用护栏盖板防护;
③基础及主体结构(二次结构)施工阶段:基坑周边完善临边防护、基坑上下完善安全通道;主体结构周边搭设外脚手架、搭设水平隔离防护网、防护硬架;外围砌体、构造柱、构件施工搭设吊篮架或水平安全防护网;主体结构中所有水平竖向洞口、井口搭设护栏、护网、盖板进行防护;各种结构悬空临边搭设防护栏;搭设安全通道、梯道;塔吊臂转动范围内与建筑主体周边坠落范围内(一级风险区)主要人行通道与加工场地搭设硬防护棚与围挡隔离;对受施工影响的外电线路变配电设备进行防护;对塔吊基坑进行覆盖、入口进行封闭、搭设附强操作平台;施工升降机搭设楼层接料平台、防护栏、安装防护门、安装通讯联络系统,搭设地面入口处防护棚;施工机械搭设防护棚、隔音棚;楼层转料安装专用钢制转料平台;
④外保温、装饰、屋面、防水、安装、室外工程施工阶段:外围施工搭设吊篮架或外脚手架;完善建筑主体周边坠落范围内主要人行通道与加工场地的防护与围挡隔离;建筑物一层除安全通道口外其它部位严密封闭;现场施工机械搭设防护棚、隔音棚;存在危险的坑、槽、池临边、洞口搭设防护栏、防护盖板;搭设必要的安全通道、梯道、水平或竖向防护网;
⑤建筑主体周边坠落范围内,同一部位上下同时交叉施工,上部施工其下部坠落范围内有人通行、停车、放物或作业,必须搭设可靠的隔离设施与围挡。既要采取可靠措施防止人、物向下坠落,也要防止落物对下方人、物的伤害。
对以上安全防护项目,项目部必须提前对有关分包单位进行安排布置,明确内容、做法、时间,做到书面通知、双方交接负责人签字,杜绝责任不落实,防护不到位,出了事互相推诿不承担应负的责任。
实施责任人:项目工长。
(3) 安全监管到位。项目部对现场安全监管关键要预防发生人员高空坠落、物体高空坠落打击事故,特别要杜绝发生脚手架、高支模坍塌而引发的群死群伤重大安全事故。施工现场安全监管由项目工长(安全员)主管,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配合,共同做好日常施工现场安全监控工作。严格管控现场安全防护缺失、机械设备带病运转与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严格管控塔吊安拆、顶升、脚手架、高支模安拆等风险较大的作业过程,防止随时可能发生的事故。项目部其它管理人员有责任随时协助项目工长进行监管。监管人在现场发现违章违规行为要及时制止,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
项目部每天必须有夜班值班人员在岗处理好施工中的生产问题。
实施责任人:项目工长(安全员)、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
配合责任人:其它安全管理人员。
(4)设备设施监管与验收。
1)塔吊、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桩机等大型机械设备和施工吊篮、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应由设备所有单位负责组织安装、检测验收、备案登记、检修维护、拆除工作。不得带病运行,不得超载、超速、违规运行。设备所有单位负责人要进行有效管理,项目工长(安全员)参与日常监管。项目部使用租赁的施工机械,由项目经理在机械租赁合同中明确双方各自的安全责任。
大型机械设备安全责任人:设备所有单位负责人;
项目部监管人:项目工长(安全员)。
2)安全防护设施、临时用电设施及一般机械设备的监管与验收。
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脚手架、转料平台、施工吊篮、临时用电设施、施工机械等,由项目工长(安全员)和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分别进行日常监督管理。项目部或分包单位的机电管理员分别负责对各自的临电设施、一般施工机械进行安装、检修维护、日常管理。
现场所有安全防护设施、脚手架、临电设施、施工机械等必需经过验收合格后再行使用。基坑支护、脚手架、高支模等重要安全设施验收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验收,其它安全防护设施、临电设施、机械设备由项目工长(安全员)负责验收。验收要有书面记录,需交接的设施设备由安装搭设单位负责人、使用单位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工长(安全员)等双方验收交接人员共同签字认可,以便划清责任。现场安全标志、标牌由项目工长负责设置、维护。
实施责任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工长(安全员);
配合人: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机电管理员。
(5)施工方法安全。项目部、分包单位不得采用以下违规方法指挥施工:
1)深基坑工程无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方案,不按专项方案施工,不按规定进行基坑监测、支护、放坡,坑边荷载超过规定;
2)高支模工程无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方案,不按专项方案施工,不按专项方案或规定进行验收,混凝土浇筑过程中无人监护,集中荷载超过规定;
3)脚手架搭设拆除工程无专项施工方案,不按专项施工方案施工,脚手架未经验收投入使用,脚手架搭设拆除未设有效隔离区,无人指挥,无专人监护;
4)不搭架就先进行结构施工,楼层模板未拆除就先拆除外围防护脚手架;后浇带未浇筑提前拆除两侧立杆;
5)乱搭钢管转料平台违规转料或直接从楼内、外架上往外斜拉吊料;
6)高空临边、阳台或窗口处登高作业、楼外悬空作业无安全防护措施;
7)上下同一部位交叉作业,没有设置可靠隔离措施;
8)吊篮未经验收投入使用;吊篮作业不设独立安全绳,吊篮安全防护装置缺失,作业人员从空中出入吊篮,使用简易吊篮、单板独绳悬空作业;
9)塔吊、施工升降机安全防护装置缺失而运行,多塔作业无防碰撞措施,吊装作业乱人司索、指挥,不是指定司机乱人开动塔吊、施工升降机;
10)直接从高空或楼上向下乱扔乱倒垃圾、材料或工具。
实施责任人:项目工长(安全员)、分包单位(机械出租单位)现场负责人。
(6)消防安全管理。现场消防管理由项目工长(安全员)主管,责任落实到分包单位。项目部应结合每周安全检查进行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项目材料员负责保管和维护好消防器材。要加强火源和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严格用火防护监护措施。现场设置吸烟室,作业现场严禁随意吸烟,乱扔烟头。现场易燃废料每日清运到指定地点,并及时清运出工地。不得违规动火、用电,作业人员不得随意挪用、损坏、遮挡消防器材,积极预防发生火灾事故。
实施责任人:项目工长(安全员)、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
(7)项目动态管理。项目部每周定期组织一次安全检查与管理例会工作,认真做好项目动态管理。安全检查由项目经理带队,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参加,对现场安全、绿色施工进行现场检查,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及时召开管理例会,分析解决问题,形成整改决议。
实施责任人:项目经理。
(8) 封闭管理。项目工地实施封闭管理, 实行人员车辆出入询问登记制度,严禁无关人员及车辆随便进入施工现场。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应出示上岗证, 外来办事检查人员经被找人同意后进行登记并借戴安全帽进门。禁止不戴安全帽的人员随便进入作业现场。门卫人员负责做好此项管理工作,杜绝无关人员进入工地,特别是进入作业现场造成伤害或事故。
实施责任人:门卫人员。
(9)绿色施工。绿色施工是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与减少对环境负面影响的施工活动,实现节材、节水、节能、节地和环境保护。绿色施工应执行《绿色施工导则》,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进行策划,由项目工长按策划安排指挥、监督检查,分包单位配合完成。现场卫生由项目部安排落实到各分包单位包干完成,现场分区卫生责任人应挂牌上墙,公众监督。
实施责任人:项目工长(安全员)。
(10)项目经理带班生产。项目经理应全面掌握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特别要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危险性较大工程的重点监控,亲自做好现场巡查检查工作及记录,及时发现和消除现场重大安全隐患,确保生产安全。
实施责任人:项目经理。
(11)应急救援工作。项目部应急救援工作由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经理应落实应急预案编制、组织及设备,组织进行救援演练,落实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及时做出紧急处置措施、应急有效,不发生事故扩大与不良负面影响。发生事故要积极作好应急处置、事故报告、事故善后工作,按'四不放过'原则处理好事故。项目部发生大小事故及处理结果应向总承包部报告。
实施责任人:项目经理。
5.安全技术管理
(1)安全施工措施。项目施工重大危险源辨识及管理方案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在开工前编制,项目工长在现场挂牌公告,做到人人皆知,预防事故。
项目部安全施工技术措施由技术负责人根据项目施工重大危险源辨识结果在开工前负责编制, 由项目工长逐项安排实施。
实施责任人:项目技术负责人。
(2)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项目施工中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执行建设部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09]87号文件)的规定。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专项方案的编制、组织专家论证、报审、施工前的交底,并重点监督和主持相关工程的验收工作。
实施责任人:项目技术负责人。
(3)安全技术交底。一般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由项目技术员编制(技术负责人审核)交底。做到事前书面交底,有指导性、针对性、实用性,交底明确、到位,双方交接负责人签字确认。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做好班前交底与执行人签字落实工作,关键要保证作业前落实到班组。
实施责任人:项目技术人员、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
(4)安全资料。项目安全资料由项目经理指定专人负责建立和完善,安全资料要符合《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资料管理规程》dbj04/t289-2011的要求。保证应该有的资料收集齐全、及时。不得在上级检查时找不到、拿不出。项目安全资料不齐全、弄虚作假代签字,受到上级单位的批评或处罚,或影响到安检站对工程的安全评价,由项目安全资料员承担全部不良后果与责任。
实施责任人:安全资料员。
6.安全经费管理。
(1)安全生产经费项目: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包括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洞口、临边、机械设备、高处作业防护、交叉作业防护、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雷、防台风、防地质灾害、地下工程有害气体监测、通风、临时安全防护等设施设备支出;2)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3)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4)安全生产检查、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5)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6)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7)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8)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9)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见国家财政部〔2012〕16号文件)
(2)安全经费管理:项目经理应保证安全生产所需经费的有效投入,合理使用,保障安全。分包单位使用的安全经费,项目经理应与分包单位在分包合同中明确项目、单价、总价,以便分项使用与管理。分包单位对安全经费的使用与结算应建立在所做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项目经检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后再行结算,不得浪费与不合理占用安全经费。安全经费由项目经理提出投入计划,总承包部部长审批后执行。
实施责任人:项目经理、总承包部总经理。
7.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与考核
(1)项目经理与总承包部负责贯彻落实本管理办法。总承包部负责对各项目部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日常检查监督、指导与服务。配合项目部开展安全教育工作,创建标准化工地推进工作。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下达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对有严重违规行为的项目部、分包单位进行批评教育、约谈或按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施处罚。
(2)为保证本管理办法能有效实施,进行过程管理,项目部由项目工长用《项目部安全考核评分表》对项目安全管理工作每月进行一次自考评价,项目经理审核签字,报总承包部一份,自留一份,通过考核发现问题、总结与改进工作、促进管理,保障安全。项目部考核表由项目经理在每月25日审核填好后报回总承包部。当月不报表,总承包部按不合格统计。
实施责任人:项目经理。
(3)总承包部每月对照项目部考核结果与现场情况对项目部的现场安全工作进行考核评价,及时纠正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并按规定进行通报。
(4)年终由总承包部领导确定对项目部进行奖励与处罚。
实施责任人:总承包部。
8.奖励与处罚
(1)日常安全处罚:
1)作业人员、管理人员、分包单位违反《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按《规定》有关条款执行处罚;
2)分包单位违反双方《安全生产协议书》中有关条款的,按《协议书》有关条款执行处罚或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3)因项目部或分包单位原因由上级单位下达的处罚,由责任方自行承担;
4)项目部安全考核每月核定为优良进行表扬,核定为不合格进行批评。
(2)全年安全奖罚:
1)项目部发生死亡、重伤或其它重大事故,对项目部处罚 ~ 元;
2)项目部全年未发生重大事故,对项目部奖励 ~ 元。
项目部发生的各项奖罚金由项目经理按相关人员或单位责任合理分配。
本管理办法发到项目部相关执行人员和分包单位,希认真执行。
总承包部
2023年3月1日
第4篇 项目部安全管理安全达标计划
一、目标:
1.安全目标:
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保证项目达标,汇总表得分值达到85分及其以上,杜绝死亡、杜绝重伤事故,轻伤频率控制在1‰以下,创“安全达标工地”。
2.文明目标:
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中的文明施工检查评分表逐项检查,保证项目得分40分以上且基本达到各项要求,总分达到85分以上,减少施工噪音和环境污染,创“省级文明工地”。
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1.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⑴ 对所管辖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具体结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标准和规章制度。
⑵ 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组织交底与实施,实行单位工程经济承包,要有安全指标要求和奖罚措施。
⑶ 负责组织每周一次的安全检查。针对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及时采取有效整改措施。经常组织开展活动,并有活动记录资料。
⑷ 发生事故后,组织调查分析,及时上报,并制定防范措施,组织实施文明生产和安全达标,加强对职工(民工)的安全教育。
⑸ 负责组织对现场的主要临建设施、脚手架、卷扬机、施工电梯及重要设备的安全技术检查鉴定与验收工作。
2. 项目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⑴ 协助项目经理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和企业有关规章制度。
⑵ 协助项目经理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安全达标等竞赛评比活动,贯彻落实安全措施和计划。
⑶ 做好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下达至有关人员,并督促实施。遇有严重险情,有权越级上报。
⑷ 配合组织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和监督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⑸ 参与对现场临建设施、脚手架、塔吊等起重设备、卷扬机、物料提升机及施工设备、线路的检查验收工作以及安全防护设施装置的鉴定、推广工作。
⑹ 监督检查安全设施与劳动保护用品的正确使用与管理。
⑺ 建立与健全工作档案资料。参加伤亡事故及未遂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负责工伤事故的统计上报工作及保健津贴的审查工作。
3. 施工员(工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⑴ 对所管的施工生产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有直接责任。
⑵ 向班组布置生产任务的同时,必须进行全面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并督促检查执行。
⑶ 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组织开展工地安全达标无事故竞赛等安全活动。
⑷ 坚持每天进行安全检查,督促班组搞好安全活动,及时处理解决现场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和隐患,及时制止处理违章作业行为,加强对施工生产人员的安全教育。
⑸ 发生事故后要保护好现场,及时上报,查清事故原因,采取改进措施。
⑹ 组织参与对施工生产区域的临建设施、脚手架、卷扬机、物料提升机、施工电梯及施工用机电设备线路的检查验收工作,签字后存档。
⑺ 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基层管理资料和活动记录。
三、 安全作业纪律及防盗措施
1. 安全作业纪律
(1) 施工期间,严禁外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2) 进入工地人员必须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严禁违章作业。进入工地的施工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
(3) 高处、临边作业必须牢固系好安全带。
(4) 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在现场内不准赤膊、赤脚或穿拖鞋、高跟鞋。 严禁酒后上岗工作。
(5)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上岗证方可上岗操作,无证人员禁止从事特种作业。
(6) 不准从高处抛扔垃圾和建筑材料。
(7) 拆除的周转材料,有专门堆放位置,并有标识。
(8) 各种安全标志或标识牌,不准随意拆除或更换位置。
(9) 不准在施工现场嬉耍、打闹或乱动设备。
(10) 严禁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禁止在危险禁区通行。
(11)不准在施工现场往下或往上抛掷材料、工具等物件。
(12) 施工现场一切安全设施、装置及安全标志,禁止随意拆除或移动。
2. 防盗措施
(1) 设安全保卫部门专管现场保卫工作。
(2) 制定现场保卫管理制度、值班制度。
(3) 建立夜班巡逻制度,防止周转材料丢失。
四、安全防护设计与管理
工程进入主体施工后,需要及时对工程施工平面、施工通道及人员活动的场所进行安全防护,本工程采用水平、垂直两面交叉配合防护体系。
平面防护包括安全通道,安全防护棚、悬挑平网防护、洞口防
护、工作面防护等内容。施工安全通道,宽度为5m,彩钢管搭设铺双层竹笆,在醒目处,要悬挂各种安全标志牌及安全管理制度。立面防护包括:立网防护、临边防护等内容。
安全防护所用的材料以钢管(用作防护栏杆时用黑、黄油漆刷警示标志)、安全网、安全带、拦风绳、竹笆、钢筋等工地常用材料为主,根据不同部位选择采用,原则是加大安全投入,确保安全生产。
第5篇 项目部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费用管理,促进分部具备规范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财政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6]478号)、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铁道部《关于执行《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铁建设[2007]13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分部生产经营活动中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使用和管理。
第三条 安全生产费用是指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费用中列支,购置施工安全防护用具、落实安全施工措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等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第二章 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标准
第四条 分部要以本年度营业收入为依据,提取安全生产费用,计入生产成本,专项核算。
各工程类别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工程造价的1.5%;
第三章 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和管理
第六条 安全生产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范围使用。
(一)安全设施及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费用,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包括:临时用电的安全设施、临边防护、洞口防护、垂直方向交叉作业防护、高空作业防护、营业线施工安全防护、消防器材和设施等。
(二)文明施工措施和环境保护费用支出。
文明施工措施和环境保护项目包括:安全警示标志牌、现场围挡、五牌一图、企业标志、场容场貌、材料堆放、现场防火、垃圾清运、废水、扬尘处理等。
(三)配备必需的事故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及维护保养和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应急培训等费用支出。
(四)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费用支出。
(五)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六)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支出。
(七)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安全技能培训费用支出。
安全教育培训包括: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全员日常安全教育,上岗前、转岗培训,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技术操作技能培训,“三类人员”取证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证、注册安全工程师取证等。
(八)国家施行行政许可的设施、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检验、验收检验、型式试验费用支出。
(九)安全检验仪器设备,施工现场有毒、有害气体监测仪器设备的购置、校验费用支出。
(十)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费用支出。
(十一)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第七条 下列费用不在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
(一)为从事高危作业的人员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个人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费用。
(二)为职工提供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所需费用。
第八条 安全生产费用实行预算管理。分部安全质量管理部牵头组织安全生产费用的年度预算管理工作,会同财务部编制、下达分部安全生产费用预算,负责安全生产投入的控制使用。分部负责编制施工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预算,并按期落实、实施。
第九条 安全生产费用要结合工程特点、工期要求和工程进度有计划的提取和使用进行。
第十条 安全生产费用实行专户核算。分部应及时足额使用、提取安全生产费用,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挪用或挤占。资产负债表日,分部应对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和计提情况进行复核,确保合理使用和及时足额计提。
第十一 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台账,按照本办法规定的使用范围,详细统计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做好本单位安全生产费用的统计、汇总、核算和上报。“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台账”格式依据《中国中铁安全生产费用统计表》和浪潮bs086表《专项储备》设置。分部应按季度上报《中国中铁安全生产费用统计表》,按财务决算要求填报浪潮bs086表《专项储备》。
第十二条 按规定范围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时,经办人员应提供经本单位安全质量管理部门确认、单位负责人审批同意的合法合规的凭据。
第十三条 在本办法规定的使用范围内,应当将安全生产费用优先用于满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支出。
第十四条 企业利用安全生产费用形成的资产,应当纳入相关资产进行管理。
第四章 安全生产费用的会计核算
第十五条 分部实际发生的安全生产费用支出通过“专项储备”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核算,期末按实际支出数计提安全生产费。
第十六条 安全生产费用列账时,应在会计凭证摘要中具体列示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项目,并且附有相关部门提供的、安全质量管理部门确认的合法、合规的凭据。
第十七条 分部发生的与建筑施工业务相关的安全生产费用,包括安全生产设备折旧费用、安全人员工资、办公经费等,于费用支出时借记“专项储备”科目。期末结转(计提)时,根据当期发生额借记“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其他直接费”或“管理费用-安全生产费用”科目,同时贷记“专项储备”科目。 “专项储备”科目期末应无余额。
第五章 财务监督
第十八条 分部应在年度财务决算中,按规定披露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
第十九条 分部安全质量管理部、财务部对分部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 分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本项目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有权向上级单位反映情况。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如有与国家、行业、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法、规范标准相矛盾之处,按照国家、行业、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法、规范标准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安全质量管理部、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第6篇 xxx项目部环境、安全目标、指标、管理职责分解
一、安全管理目标:
(1)年负伤事率:3‰以下;
(2)杜绝重伤、死亡、火灾、设备、食物中毒等重大事故;
(3)达到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合格以上标准;
(4)社会、业主、员工、相关方的重大投诉为零;
(5)工地具体安全管理目标;
创优达标:
1、通过安保体系认证
2、xx市文明工地。
二、完成目标职责分解
项目经理——施工现场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掌握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活动动向。
项目副经理——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工作,检查、检验及时处理事故隐患。
项目工程师(技术负责人)——负责编制安保体系支持文件何及专项的施工组织方案。制定其相应的纠正与预防措施。
项目施工员——负责落实钢脚手架、基坑支护、模板体系等施工专项技术方案的实施及安全技术交底。
安全员——对所属施工项目安全资料全面负责收集、整理、建档。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检查、检验、监督、复查事故隐患处理。负责对新入场的劳务人员及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工作。
班组长——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要求,组织搞好安全活动日,开好班前会,提出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并对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品和作业环境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时立即解决或向上级主管报告。做好班组自检工作。不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对上级的违章指挥应提出意见,并有权拒绝执行。严格制止班组成员的违章作业,认真接受安全人员的检查监督。环境、安全指标分解
班组名称 | 重伤 | 死亡 | 千人负伤率 | 重大环境污染 | 安全培训率 | 分项工程技术交底 | 持证上岗率 |
项目部机关 | |||||||
凝土组 | |||||||
瓦 工 组 | |||||||
架子工组 | |||||||
木 工 组 | |||||||
钢筋工组 | |||||||
机 械 组 | |||||||
电管焊工组 |
年 月 日
第7篇 某项目部安全管理体系
项目部安全管理体系
1、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设置及职责
针对我标段施工时间短、施工任务重的特点,我项目部成立了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确保对各种工序施工安全进行有效地控制。项目部和各作业班组均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明确安全生产目标,有针对性的安全保证措施、双方责任及奖罚办法。建立项目部各级、各部门和各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制度,考核均用书面记录,定期进行评议。施工现场配备一名专职安全员,负责管理安全生产工作。项目部技术人员、检测人员、各作业队队长、工班长为兼职安全员,协助安全员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2、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略)
3、安全管理力量配备及责任
(1)项目经理对管内安全工作负第一管理责任;常务副项目经理全面负责安全工作的日常监督、管理、布置;主管生产的副项目经理具体负责安全工作的抓、管及落实情况。各职能部门根据**局安(20**)007号文规定,对安全工作履行相应职责。
(2)项目部设置安质环保部,具体负责监督、检查、布置、落实管内各项安全措施,规章制度的执行,并处理好日常的各项安全工作。
(3)各作业队队长对本队安全工作负全责。管生产的副队长具体分管安全。按规定设置安全室。根据施工需要,设专职安全员1人,负责抓好管内的施工安全,参与制定各项安全措施、规章制度。并具体负责监督、检查、布置、落实现场各项安全措施,规章制度的执行。
(4)各作业班(组)设置兼职安全员1-2名,协助班(组)长抓好、管好本班的安全工作。指导本班(组)人员认真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措施、纠正违章违纪行为。
(5)在明确管理责任、配备齐了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力量的同时,充分发挥党、团、工会组织的优势,建立党团员及工会会员安全岗哨,形成一个主要领导负责、主管领导主抓、主管、职能部门具体落实、各级组织协管共建、全员参与的平面台阶式安全网络。
第8篇 项目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处罚办法
为加强本工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管理,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自觉履行国家、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的原则,确保职工的身体健康和工程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望遵照执行。
1、 新入厂职工必须接受企业、项目部、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不接受教育者不得上岗作业,并清除出场。
2、 各专业队(组)和作业人员需服从于项目部的管理,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决不允许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对违规者无论是队(组)或个人给予处罚200-500元。
3、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好安全帽,如发现一次者处罚50-200元。
4、 现场作业人员要穿戴整洁、文明礼貌,不许穿拖鞋、短裤或光背祼身作业,违规者给予处罚100元。
5、 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违规者给予处罚50-100元。
6、 现场及楼内禁止吸烟,并不得随意大、小便,如发现违规者给予处罚50-200元。(楼内设有临时吸烟点和水桶)
7、 严禁在架子上、现场内、建筑物内打闹、大声喧哗或做出不文明行为,违规者给予处罚100元。
8、 各工种(队)所使用的材料,堆放整齐,做到工完场清,并堆放到指定的地点,做到文明施工,违规者(队)给予处罚200-500元。
9、 各专业队(组)对自己的作业辖区,材料堆放,保持有序整洁,拆下的材料随干随清,运到指定地点,违规者(队)处罚200-500元。
10、 楼内垃圾不准随意从门、窗口等处向外抛落,需集中堆放通过垂直运输向下运到指定地点,统一清运,如发现违规者给予处罚50-200元。
11、 生活垃圾要及时清理、集中堆放,运到指定地点、统一外排,如随意乱倒乱排,每次处罚50-200元。
12、 对脚手架“四口”五临边的防护栏杆及设备必须搭设规范,不规范处,每处罚款100-200元。
13、 对已搭设好的防护栏杆,包括脚手架“四口”临边等部位,因工作生产需要拆除需向项目部请示经批准同意方可,工完后立即恢复,如未经批准或未恢复者,每处罚款100-500元。
14、 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包括各种机械、开关箱、照明、手动工具、电锯、电焊机必须按规范要求架设、连接,各接头必须规范,如不规范,每处给予罚款100元-200元。
15、 施工现场含食堂、宿舍的临时用电严禁私自乱接乱拉,如发生乱接乱拉给予队(组)或个人处罚100-200元。
16、 各种生产和生活的临时用电必须经专业电工人员操作,非电工人员禁止操作,违规者给予处罚100-200元。
17、 各种机械设备及物料机、卷扬机必须有专人负责,专人操作,持证上岗,违规者无证操作,私自乱动者给予处罚100-200元。
18、 特殊工种(电工、架工、电焊、气焊、搅拌机、卷扬机等必须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违者处罚200元。
19、 宿舍严禁使用电饭锅、电炉子、生明火(包括现场)违规者没收物品,并给予处罚100-200元。
20、 对电褥子要做到人走断电,违规者给予处罚30-50元。
21、 所有作业人员禁止翻跃围档、栅栏、爬脚手架上下,更不许站在围挡墙上向厂区内张望,违规者给予处罚50-200元。
22、 要爱护工地的财产和甲方的设施,如发现有偷盗、损坏机械设备者给予处罚500元,严重者送司法部门处理。
23、 本办法主要是针对某些不服从于管理,屡教不改的人员,情节严重者将予以清除出场。
望全体作业人员做好宣传教育,提高对安全的认识,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不违法、不违纪、不违章作业、不让他人伤害,同时也不伤害他人确保工程安全顺利进行。
第9篇 装修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对项目部的规定
一、总则
1. 为了满足社会和企业不断发展的需要,系统深入地完善工程项目的管理,以进一步提高企业整体的施工管理水平,杜绝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减少、规避工程风险,保障劳动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定。
二、工程项目监督管理规定
2. 所有要签订的合同,工程部将按照国家、行业规范、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合同内的商务条款(如付款方式、结算条款和罚款条列)进行制定,由工程部审查,审批后符合要求的报公司上级领导批准并签订合同。
3. 合同签订后,项目负责人须与质安部签订安全责任书并执行公司相关工程项目管理规定、技术要求。
4. 公司质安部负责对工程项目根据国家规范、公司管理要求实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检查内容见有关表格与规定。
5. 项目负责人在工程项目开工后3天内向工程部、质安部提交《项目管理人员通讯录》及《相关单位信息表》(见附表1、2)一份。表中如实填写有关人员的详细信息和联系方式,以便对工程情况的跟踪管理和服务。
6. 在工程项目开工后一周内向工程部、质安部提交本工程项目的《劳动分包协议》、《施工人员花名册》一份。
7. 在工程项目开工后,项目负责人以电子邮件、传真形式、公司oa系统向工程部提交《工程进度周报和月报》(见附表3)、《监理例会会议纪要》一份及能如实反映工程进度情况的现场照片,便于公司随时掌握工程项目动态情况,并便于公司为工程项目提供更好的支持和配合。
8. 质安部将对在建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及劳务用工等情况检查。项目负责人有义务对检查工作给予支持和配合,对检查中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与安全隐患,项目负责人应责令项目部施工人员按照质安部的整改通知及时进行整改并提交整改回复,经复检整改后的项目应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相关规范、标准。
9. 参与工程直接施工管理人员的费用进入项目成本,由项目负责人承担。
三、工程保险管理规定
由于工程项目具有复杂性、流动性、多样性,因此建筑装修施工复杂而且变数大,不安全因数多,特别是在生产高峰季节、高峰时间更易发生事故,再加上施工人员流动分散、项目工期不固定,比较容易形成临时观念,从而存在侥幸心理,不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故存在安全事故的隐患。根据《建筑法》有关规定,公司要求项目负责人:
1. 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工程项目施工人员购买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险,若施工合同条款中要求购买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也必须购买;工程开工后15天内,项目负责人必须向公司提供已购买的保险单据原件。
四、工程项目章管理规定
1.工程合同签定后,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项目负责人可申请项目部印章一枚,由公司办公室主任负责提供并在公司备案,印章刻制费用由项目部承担。
2. 项目负责人在领用项目部印章时,须填写《项目部印章使用申请表》。3. 工程竣工验收并结算完毕后,项目负责人必须将领用的项目部印章归还公司办公室,由办公室注销。4.公章保管不严而被偷盖的,罚保管人200元,偷盖印章造成损失的,罚偷盖人400元,损失部分的20%由保管人赔偿,损失部分的80%由偷盖人赔偿,并追究偷盖人责任。5.对私刻,伪造公司印章者,罚款10000元,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因公章管理不当,对公司造成荣誉或经济损失的,追究公章管理人员和当事人责任。
五、工程进度款审批管理规定
1. 工程项目的工程款到帐后,由项目负责人填写《资金审批表》,注明款项用途、金额,由工程部根据合约、工程进度的完成情况对可付额度进行审批,并上报公司,财务部根据项目资金到款情况扣缴相应税费后,报公司领导批准。
2. 对于未能及时向公司提交工程项目相关资料,导致公司无法了解工程进展情况的工程项目,工程部有权对工程进度款暂缓审批,待上述资料补齐后方可审批。
3. 对项目发生劳务、材料商投诉和经济纠纷的,在问题解决前,工程部有权在进度款中扣除相应款项直至问题得到解决为止。
第10篇 项目部安全质量卡控管理奖惩办法
一、总则
1、为了加强项目部现场施工过程中安全和质量管理,以落实“逐级负责、分工负责、岗位负责、专业负责”为主线,进一步提高各级人员的安全、质量责任意识,充分调动提高广大员工的生产积极性,切实加强施工生产的安全质量管理,消除不安全行为、不安全设施、装置、施工中违规作业、偷工减料等安全质量隐患,确保实现安全质量管理目标,经项目部研究特制定本奖罚办法,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2、本办法适用于项目部现场施工管理过程。
二、执奖惩机构和范围
1、项目部安质部为本奖惩办法的执法机构;
2、项目部所属各部门、各作业队、现场施工员和专职技术员必须服从项目部的施工现场管理,项目部有权对其实施经济奖惩;
3、安全质量部安全质量检查人员经项目经理办公会授权,有权按照本奖惩办法对本分部管内现场施工的安全和质量管理情况实施奖惩。
三、奖罚金的发放和收缴
1、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的奖罚,统一由安质部专职安质人员在职责范围内承办。奖励来源,一是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程质量专项奖励基金,二是受罚款单位和个人的罚金。
2、奖金数额由项目分部安全、质量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个人的奖金直接从财务上领取,作业队的奖金和计量款一起领取。
3、涉及作业队的罚款,由财务部直接在其自有资金中扣除;涉及个人的罚款,由财务部直接从本人工资中扣除。财务部依据安全、质检工程师开出的《罚款单通知书》中的金额进行扣款。
五、施工现场安全质量管理奖励
1、发现一处用电重大隐患防止了人身触电伤亡事故的,每次奖励2000元。
2、人身安全和行车设备、影响列车运行及时汇报处理,防止事故发生的,每次奖励2000元。
3、杜绝违章指挥、野蛮作业、简化作业标准的奖励100元。
4、高空作业落实“三安”标准,监控到位防止高处坠落、物体打击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的2000元。
5、临时用电、机械设备操作发现重大安全隐患,防止了人身触电伤亡事故的安全隐患奖励2000元。
6、不按安全技术交底、配合比、偷工减料造成安全质量隐患的发现并及时整改的奖励200元。
7、安全技术人员在日常检查中发现安全质量隐患,杜绝其发生消灭在萌芽状态的奖励200元。
8、提出有针对性,具有可操作性的安全、质量建议,得到有关方面的认可,并取得较好效果的奖励500元。
9、以上条款应由副经理、安全总监落实认可后,进行奖励。
10、项目部对于能有效开展安全、质量监督工作,在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中任劳任怨、大胆管理,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施工员和技术员给予奖励;
1.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每月从施工员中评出“安全管理标兵”2名,奖励1000元/人。
2.项目部质量领导小组每月从专职技术员中评出“质量管理标兵”5名,奖励500元/人;
3.处罚:项目部对管理人员违反下述安全质量处罚条款的,在当月月度安全质量考核奖励中不予考虑。
11、各施工作业队根据单元工程在保证安全质量的前提下,项目部各部门每月末对作业队进行综合考评一次。对于考核评比得分前三名者进行奖励,其中第一名奖励5千元,第二名奖励3千元,第三名奖励2千元。奖励分配由作业队根据本部管理人员平时工作表现及岗位进行全额分配,禁止挪用。
12、对满足下列条件,为企业安全、质量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项目部办公会给予500—3000元特殊奖励:
1.受业主、监理表扬的单位和个人;
2.在抢险救灾及处理突发事件中表现积极、突出,有效减轻灾情、减少经济损失的;
六、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杜绝一般责任安全事故,杜绝交通运输责任死亡事故,杜绝铁路交通较大事故,杜绝责任火灾、爆炸重大事故;参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率达到100%;争创安全文明工地和中铁建股份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工地;预防和减少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损失”安全生产管理目标,严格施工现场控制。
2、分部经理是项目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分部安全总监负责组织开展安全管理各项活动。
安全管理层次经理→安全总监→安全工程师→施工员,现场施工员是现场施工安全、消防、环保、文明施工的直接责任人。
3、项目部属各作业队必须按架子队管理制度配备九大员,建立健全安全组织机构;如发现作业队人员配备不足,作业队除配足人员外,对作业队罚款500元。
4、认真做好作业人员上上岗前的三级教育培训。如各级检查中发现职工和民工已上岗而无岗前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考核合格资料等相关资料的。对人员所属作业队和部门罚款50元/人次;对安质部相关责任人罚款10元/人次。
5、不断增强人员迎检和安全意识,拟定参加迎检人员如无故不参加各级安全生产检查,或无故中途退场的。罚作业队负责人100元,现场施工负责人50元。
6、加强职民工安全教育,严格过程控制,重视“三违”安全管理(杜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工人冒险作业,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全面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1)有下列违章指挥情形之一者,罚作业队(或项目部指挥人员个人)50元/人次:
1.强令工人冒险作业;
2.安排无特种作业操作证人员上岗作业;
3.安排生产劳动力组织不合理,致使施工留下安全隐患。
4.未经允许,私自拆除或者破坏安全警示标识。
(2)进入施工现场的项目部工作人员必须统一着装佩戴胸卡、穿工作服、戴安全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罚作业队10元/人次:
1.关键岗位如:电工、电焊工、吊装工、木工、钢筋工、架子工、混凝土工、空压机操作人员等要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并按规定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如:工作服、安全帽(含不系帽带)、安全带(含安全带缠在身上)、手套、护目镜、口罩]等
2.无特殊工种操作证上岗作业(未持证上岗);
3.情绪不稳定、精神恍惚、酒后作业;
4.施工现场睡觉(含露天作业);
5.赤膊、赤脚、穿短裤、拖鞋上岗作业。
6.攀爬脚手架、乘坐非人乘吊篮上下,坐在脚手架、防护等栏杆的。
7.未经允许,私自拆除或者破坏安全警示标识。
(3)施工员、技术员、部员进入施工现场未戴安全帽(含不系帽带)罚款30元/人次,部门主管罚款50元/人次,项目部领导罚款100元/人次。
7、加强施工现场日常安全管理,
1.作业队现场施工负责人必须及时、有针对性的进行班前安全讲话,并做好记录,内容符合要求,不进行安全讲话,记录不合格的罚作业队50元;填写内容虚假的罚作业队100元。作业队未进行班前安全讲话和做记录的罚施工员10元/次。
2.无《安全操作规程》施工,罚作业队500元,罚项目部副经理、主管工程师、施工员各100元。当遇到地质条件较复杂时,必须制定专项施工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经总工程师审定后进行施工。否则,罚项目部副经理和主管工程师各200元,罚作业队3000元。
3.施工员必须按《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有关规定指导和要求作业队施工人员现场作业,严禁违章指挥,野蛮施工,违反《安规》等有关安全规则,简化作业标准。否则罚100元/次。
4.作业队不按《铁路桥涵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303-2009)和《铁路路基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302-2009)做好现场安全施工防护的,按20元/条对作业队进行罚款。
5.现场危险部位,没有设置明显警示标志的,罚作业队50元/处,罚施工员10元/处。施工便道没有设置车辆限速牌的,罚施工员20元/处。锚固桩成孔孔口未加盖防护的,罚作业队50元/处,罚施工员10元/个。
6.高空临边作业不设防护围栏和安全网的,罚作业队200元/处,罚施工员20元/处。
7.在铁路旁及电缆、设备附近烤火取暖、熬制沥青、石蜡等,罚作业队200元/次,罚施工20元/次。
8.作业队在深基坑开挖、高边坡施工、高空作业、施工平台施作、高墩脚手架搭设和防护等重点施工安全重要环节期间,当班施工员、专职技术员不旁站监护,违者罚款50元/人次。
9.对各项临时安全设施验收不严,因质量不合格而危及安全使用时,视情节轻重对项目部现场施工员、专职技术员、主管工程师、安质部、工程部等参与验收人员各处罚200-1000元。
8、加强现场施工用电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用电线路敷设必须规范,用电设备和移动照明线路必须使用国家标准电缆线,电器设备护罩必须齐全,一切用电设备必须确保使用漏电保护器;专职电工必须持证上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罚作业队50元/项次,罚施工员10元/项次:
1.没有项目部电工同意私自拆接电源线的。
2.作业队安排未经过国家相关部门培训及发证的人员拆接电源的。电工未持证上岗。
3.不按项目部要求执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一锁制度的,并且每个控制开关没有标明所控制的机械名称的。
4.配电箱(盘)破损,无安全责任人,无安全警示标识。
5.用电设备无防护罩或护罩不齐全。
6.配电箱配电不合理,没有按要求设置主开关和分配电开关,没有漏电保护器,私接、乱接电源。
7.用电线路敷设混乱,线路破损、老化、接头裸漏。照明线路附于墙壁,没有达到规范2.4米以上安全距离。
8.非操作人员,私自开动任何施工机械设备、驳接、拆除电线、电器的。
9、加强电气焊作业安全管理,严格遵守焊接安全操作规程,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有下列情形者,罚作业队50元,罚施工员10元。
1.焊机接线线头裸露,无防护;焊接电缆破损;焊钳破损;焊工不配戴安全防护用品。
2.乙炔瓶与氧气瓶的使用距离不得小于5米,与焊接作业点的距离不得小于10米,两瓶及易燃物品严禁同室储存,与明火距离不得小于15米;氧气、乙炔胶管漏气;氧气表、乙炔表破损;焊、割具破损。
3.电气焊工无证上岗作业。
10、加强现场大小型机械的安全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罚作业队100元/项次,罚施工员20元/项次:
1.没有经过项目部有关部门验收的各种机械设备私自使用的。
2.各种机械设备损坏严重,防护装备不全而继续使用,不及时修理而造成安全隐患的。
3.特种机械设备或特殊工种没有经国家颁布的操作证而私自操作者的。
4.检修用电机械设备没有切断电源、没有挂牌(禁止合闸),没有专人监控而进行维修的。
5.各种机械设备要有安全操作规程牌、操作责任人,没有落实的。
6.钢丝绳超过使用和报废标准的、绳卡不符合要求的。
11、加强现场交通安全管理规定,项目部和作业队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严禁超载、超速;严禁酒后驾驶和疲劳驾驶;严禁客货混载,驾驶室严禁超员。有下列情形者,罚作业队驾驶员50元/项次,罚项目部驾驶员50元/项次:
1.无证驾驶。
2.酒后驾驶和疲劳驾驶。
3.驾驶室超员、客货混载。
4.施工便道上超速行驶(30km/h)。
5.车辆灯光不全、制动不良、转向不灵,检查发现一项次。
6.无护栏货车载人,车未停稳上下车,上下车互相拥挤。
7.出碴过程中,车辆之间未保证安全距离,卸碴后车斗不及时落下。
8.将自己保管驾驶的车辆交给非专职司机或无驾驶执照的人驾驶,对保管司机处以100元罚款,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
9.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车辆,施工机械必须听从现场负责人的指挥调动。
12、加强脚手架安全管理,脚手架设必须严格按技术措施施工,爬梯和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的升高而同步进行,使用前必须经沪昆客专长昆湖南段第一项目分部安全质量部、工程管理部和监理部联合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有下列情形者,罚作业队500元,罚施工员50元。
1.脚手架管件、扣件购买时无出厂合格证和产品检验合格证。
2.搭设过程中未按技术措施搭设,责令限期整改,经整改后仍不符合规范要求的,除责令停工外,处罚。
3.搭设过程中,安全网、平台马道板满足不了安全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经整改后仍不符合规范要求的,除责令停工外,处罚。
4.脚手架管弯度过大,超出规范要求,严禁使用;管件、扣件生锈严重、有裂纹,严禁使用。
5.严禁抛扔材料,作业人员使用的工具要有防坠落措施,严禁交叉作业。
6.未经过验收的排架严禁使用,违者。
13、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所有易燃易爆场所必须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设置安全防火责任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罚作业队(拌合站、钢筋场、试验室和项目部为其主管领导)200元/项次,罚施工员20元。
1.库房无灭火器,库房内住人,无安全防火责任人;
2.未经允许,私接电炉取暖,或野外焚烧垃圾;
3.电器设备无消防器材,或消防器材过期;
4.油库重地无消防器材,无消防安全警示标识
14、严格遵守当地相关治安管理条例,严禁参与打架、斗殴等事件。对参与打架、斗殴等造成恶劣影响的,将对作业队处以2000元的罚款,并分别处以安质部相关负责人200元、项目部安全总监5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对影响局项目部信誉评价的的分部,将加倍处罚,同时通报上级主管部门
15、加强文明施工管理,项目部所属施工队必须加强文明施工管理,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树立外界形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罚作业队200元/项次,罚施工员20元/项次。
1.现场桩基钢筋笼、墩台和承台钢筋半成品临时存放未按要求做好下垫上盖、拆卸模板未规范摆放的;
2.现场材料、设备摆放混乱,施工垃圾不及时清理;
3.现场照明满足不了施工要求;
4.现场安全防护不规范;
5.没有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的施工要求;
6.现场有积水,道路不平;
7.已完工程未按项目部要求做好相关标识的;
16、加强环境保护管理,项目部所属各个部门、作业队要认真落实环境保护条例的各项规定,对废水、废气的排放必须达标,保护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罚责任单位(作业队、部门或拌合站、钢筋场、试验室)200元,罚施工员20元。
1.废水未经净化、消毒随意排放下河;
2.废气超标排放;
3.噪声超过85分贝,无防噪措施;
4.石碴无防护措施,随意下河,造成水土流失;
5.未经允许,随意破坏植被;
6.泥浆池外溢进入河道或者农田。
7.便道扬尘过大,没有及时洒水。
18、正确对待安全事故,科学预防和正确处理。安全事故发生后,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并认真开展事故分析会、分清原因,划清责任,吸取教训。实行经济损失责任赔偿,即按责任的主次和情节的轻重赔偿事故造成的部份损失。
1.对发生事故弄虚作假,隐瞒不报,推脱责任,造成恶劣影响的或者损失扩大的,罚作业队1000元,罚施工员100元。
2.发生轻伤事故,罚作业队500元,罚施工员50元。
3.发生重伤事故,罚作业队2000元,罚施工员100元,并在项目部通报批评。
4.无故不参加事故分析会的,罚相关个人100元。
5.对发生的交通事故,我方无责任,不予罚款。只要我方负责任(理赔原因除外),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对事故责任者,按事故损失金额的5%对相关责任人罚款。
19、项目部所属作业队必须对项目部和一分部安全质量部所下发的安全质量监察整改通知单进行认真整改,否则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罚。
1.对日常安全检查提出的安全隐患问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罚该作业队50元,施工员10元;对再次提出书面整改意见仍未整改的,罚该作业队200元,罚施工员20元。推委扯皮的加倍处罚。
2.对安全大检查和各专项安全检查下发的安全质量监察整改通知单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完成整改的,罚该作业队300元/单,罚施工员30元/单。推委扯皮的加倍处罚。
3.安全隐患整改结束后不及时向项目部安质部汇报整改结果的,罚作业队款100元/单。
4.由于整改不力或不及时整改安全隐患,造成一般安全事故的罚作业队500元;罚施工员50元。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安全隐患的由项目部另行研究决定。
5.对于本区段存在的隐患不上报、不处理造成后果的,罚作业队500元的罚款,罚施工员50元。
6.由于安全问题监理对该单位进行停工整改的,罚该作业队500元/单,罚施工员50元/单。并且须立即停工进行整改,待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对责令停产整改的不坚持“不安全不生产”原则,不采取临时措施,冒险蛮干的,罚作业队罚款1000元。
20、铁道部、铁路局安全质量监督站、沪昆公司和监理总站对我部下发的安全质量监察整改通知单,各作业队除按通知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相关整改工作外,按以下规定对问题发生工点所属作业队进行罚款。
1.每收到一份监理分站整改通知单罚作业队500元。
2.一份监理总站整改通知单罚作业队800元。
3.一份娄底指挥部整改通知单罚作业队1000元。
4.一份沪昆公司整改通知单罚作业队1500元。
5.一份铁路安全质量监督部门整改通知单罚作业队2000元。
6.对存在问题未及时整改、不能按期闭合的,罚罚作业队500元/项;
7.出现重大安全问题被沪昆公司或铁路质量监督部门通报或被主管单位勒令停工的,罚作业队5000元/次;
七、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处罚
1、质量管理方针:坚持质量至上原则,严格执行建设标准,强推标准化管理,建设一流客运专线。
工程质量目标:落实质量方针,构建精品工程、安全工程,主体工程质量零缺陷。具体指标为:
工程实体质量满足国家和铁道部有关标准、规范、规定及设计文件要求,其施工过程或实体工程质量满足如下要求:
1.各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检验合格率达到100%;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
2.实车最高检测速度实现设计速度110%,开通速度达到设计速度目标值。
3.在合理使用和正常维护条件下,路基、桥梁、隧道等工程结构的施工质量,满足设计使用寿命期内
4.杜绝工程质量等级事故。
2、工程质量实行终身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分部经理为项目质量第一责任人,分部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开展质量管理各项活动。
质量管理层次经理→总工程师→专业工程师→专职技术员,现场专职技术员是现场施工质量的直接责任人。
3、项目部属各作业队必须按架子队管理制度配备九大员,建立健全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如发现作业队质量管理人员(有质检员证)配备不足,作业队除配足人员外,对作业队罚款500元。
4、认真做好作业人员上工点开工前的三级技术交底培训,并交底到人。如各级检查中发现职工和民工无三级技术交底培训记录和考核合格资料等相关资料的。对人员所属作业队和部门罚款50元/人次;对工程部相关责任人罚款10元/人次。
5、不断增强人员迎检和质量意识,拟定参加迎检人员如无故不参加各级安全生产检查,或无故中途退场的。罚作业队负责人100元,现场施工负责人50元。
6、现场质量控制一般规定
1.按照“质量终身制”的原则,凡参与本项目的各级质量管理人员按照各自的质量职责认真负责地工作,对失职、渎职、玩忽职守者将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实施处罚。
2.现场必须严格按照技术交底施工,对不按交底施工的施工队罚款500元,专职技术员罚款20元。
3.对不按技术交底施工造成返工浪费的自行负担工费、料费,并对施工队罚款500元/次,专职技术员罚款20元/次。
4.测量放线和复核:构筑物施工完毕后发现,轴线和标高超过设计允许范围的,罚作业队200-2000元/次,罚精测队相关责任人20-200元/次。
5.钢筋下料(有工程部下发变更文件的除外)形状和尺寸超过图纸设计允许范围,罚作业队20元/根,专职技术员2元/根。
6.钢筋(包括接地钢筋)绑扎数量、位置、间距、骨架尺寸超过图纸允许范围的,罚作业队20元/处,专职技术员2元/处。钢筋(接地钢筋)焊接质量,帮条焊和搭接焊焊缝长度、焊缝高度等对比图纸和标准不符合要求的;焊接有咬伤现象的;罚作业队20元/项处,专职技术员2元/项处。
7.混凝土垂直下落高度超过2m挂串筒;混凝土浇筑过程中要有专人观察模板的变化情况;混凝土水平、分层、浇筑,每浇注40cm高;采用插入式振动棒振捣,振捣时要快插慢拔,将混凝土中的气体引出,插入深度进入前次混凝土面10cm左右,每一振点的振捣延续时间为20~30S;避免碰撞模板、钢筋及预埋件;墩身顶部将混凝土表面收浆抹平。如现场检查不达要求,罚作业队20元/项次,专职技术员2元/项次。
8.砂浆及混凝土施工拌合楼无监理签字的配合比单;现场检查未按有效配合比计量拌和;配料误差超过设计允许范围,经确认为事实的;罚试验室200元/项次,罚拌合站200元/项次。
9.混凝土、砌体施工完毕后未按规定进行认真养护罚作业队200元/次,专职技术员罚款20元/次。
10.混凝土施工过程中未按要求制作同条件养护时间和标准养护试件;试件未做好有效标识的;同条件养护试件未做好规范堆放和覆盖洒水养护的。相关责任单位除按要求补足试件外,罚作业队100元/项次,试验室试验员20元/项次,专职技术员20元/项次。
11.对简化作业程序、偷工减料造成砼强度不够、胀浆跑模、接槎不良、蜂窝麻面、局部漏筋、颜色不一;浆砌片石接缝不匀、有空洞等质量缺陷的,每处罚作业队200元,罚专职技术员20元。
12.不合格品控制、纠正预防措施落实不到位罚相关人员200元/次。
7、桥涵工程质量处罚
1、桥梁钻孔桩施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罚作业队100/项次,技术员10元/项次。
a泥浆池制作不规范的和造浆不符合要求繁荣。
b钻孔深度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c钢筋笼有浮笼、沉笼现象超过允许值未调整的。
d灌注混凝土超过标高或少灌的。
e未按图纸要求正确埋置声测管的。
f灌注混凝土的数量超过允许范围的,罚作业队500元/承台,专职技术员50元/承台。
g桩基检测发现一根Ⅱ类桩,罚作业队2000元/承台,专职技术员50元/承台;桩基检测发现Ⅲ类桩,罚作业队5000元/承台,专职技术员100元/承台。
2.桥梁承台施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罚作业队100/项次,技术员10元/项次。
a未按技术交底开挖基坑并留置积水坑的
b凿桩头时,桩头未伸入承台5~10cm的。
c用凿除的桩头混凝土及碎渣用做基坑底部回填的。
d垫层应按标高,超过-2cm~+2cm的。
e承台砼结构表面的非受力裂缝宽度超过0.2mm的。
f承台基坑回填时,外漏拉筋处理未达技术要求的。
g未按要求埋置沉降观测标和冷却水管的。
h用建筑垃圾、桩头混凝土废渣进行回填基坑,除返工用原土或砂石混合料进行重新回填夯实外,罚作业队500元/处,专职技术员50元/处。
3.墩台身施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罚作业队100/项次,技术员10元/项次。
a模板安装必须稳固牢靠,接缝严密、不得漏浆;模板与砼的接触面必须清理干净并涂刷隔离剂;浇筑砼前,模板内的积水和杂物应清理干净;模板与承台的缝隙应用砂浆密封。
b墩台身、帽砼应连续浇筑成型,砼运输、浇筑及间歇的全部时间不应超过砼的初凝时间。
c砼结构表面的非受力裂缝宽度不得大于0.2mm。不符合要求的作业队除按要求进行处理外,每条裂缝罚。
d砼结构表面应密实平整、颜色均匀,不得露筋、蜂窝、孔洞、疏松、麻面和缺棱掉角等缺陷,否则罚。
e墩台预埋件位置和标高与设计不符的。
f注意成品保护,拆模过程中野蛮施工造成硬伤掉角的,罚200元/处,专职技术员罚20元/处。
g桥台台后未施作防水层施作不符合设计要求的,罚500元/台,专职技术员罚20元/台。
8、路基工程质量处罚
1、路基质量标准很高,我项目部管段路基工程施工工艺、工法要求严格。所有路基工程按设计施工。对擅自更改、简化施工工艺、工法的;将视情节轻重罚作业队100元~500元,罚专职技术员20-50元。
2、严格控制复合地基桩的成桩质量,从设备和工艺满足设计要求的完整均匀的桩。在大面积施工前进行工艺试验,成桩后,再进行成桩质量检验,对CFG桩进行钻芯取样检查,在桩的质量合格后再进行大面积施工。对违反此规定者,罚作业队500元,罚专职技术员50元。
3、地基承载力是检验地基加固处理措施是否能满足路基工后沉降的重要指标,为确保路基工后沉降满足设计暂规的要求,地基承载力检验应在设计规定时间检验,并符号承载力检验要求和检验数量。否则,罚作业队200元/次,罚专职技术员20元/次。
4、为在有限时间内控制路基工后沉降,要严格控制半刚性桩复合地基(CFG桩)、刚性桩(打入桩、混凝土灌注桩)的成桩质量。对成桩质量不合格者,罚作业队200元/次,罚专职技术员20元/次。
5、对基床以下路堤,在进行大面积填筑前,对不同填料应分别选取有代表性的地段作为试验段,进行摊铺压实工艺试验。对不按规定试验或试验项目不全者,罚作业队200元/次,罚专职技术员20元/次。
6、严格控制基床以下路基填料的粒径大小、块石空隙、摊铺质量。对充填不密实、分层碾压不实、填料碎石粒径大于15cm等违规作业,罚作业队200元/次,罚专职技术员20元/次。
7、改良土拌和均匀性是改良成功与否的关键。对拌和不均匀和不重视环保的,罚作业队200元/次,罚专职技术员20元/次。
8、基床以下路基压实质量采用双指标控制,当为细粒土时,采用地基系数和压实系数控制,当为粗粒土时,采用地基系数和孔隙率控制。对违反此规定者,罚作业队200元/次,罚专职技术员20元/次。
9、过渡段压实质量除采用物理指标孔隙率n和力学指标地基系数K30外,还应用动态变形模量Evd
。对没有采用三项指标控制的,将罚作业队200元/次,罚专职技术员20元/次。
10、基床表层级配碎石、级配砂砾石、沥青混凝土大面积施工,未按施工配合比而擅自更改配合比者,罚作业队200元/次,罚专职技术员20元/次。
11、对压实质量实行三指标控制。用动态变形模量Evd快速检查压实质量,并与地基系数K30对照检验,即检验地基系数K30时,同时在旁边检验动态变形模量Evd。对没有采用三项指标控制的,罚作业队200元/次,罚专职技术员20元/次。
12、为实现建造一流高速铁路目标,在狠抓主整工程的同时,也要重视路基附属设施的质量,包括:检查设备、防护栅栏、取(弃)土场的质量。对忽视附属设施质量者,每发现一处罚作业队200元/次,罚专职技术员20元/次。
13、使用风化片石等不合格者,必须返工,费用自负,并视情节轻重,罚作业队200元/次,罚专职技术员20元/次。
14、砌石不规范,如砂浆不饱满、空洞、大量使用厚度宽度小于15cm片石、通缝、缝宽超限等,视情节轻重给予作业队1000元/次以下罚款,并限期整改,直至满足规范要求,其费用自负。
15、砂浆经试验强度不满足要求的,将给予作业队500元/次罚款,不合格部分必须返工,费用自负。
16、浆砌施工过程中混有大量泥团或其它杂物,拒绝现场施工管理人员指令的,必须返工,同时给予作业队500元/次罚款,其费用自负。
17、计量不准或不计量,经现场技术人员指出,仍未采取措施者,给作业队予500元/次以下罚款,并责令其限期整改,直至满足要求,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18、墙背填料应符合设计要求,施工应符合施工规范规定,否则除返工至合格外,视情节轻重,每处给予50—500元罚款,返工费用自负。
19、沉降缝、泄水孔的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沉降缝应整齐垂直,上下贯通,否则,每缝罚作业队50—100元;泄水孔坡度要求向外,无堵塞现象,否则,每孔罚款50元;并责令其按规范要求整改,直至满足规范要求。
20、严禁使用已初凝的砂浆,不得使用加水来调整坍落度,否则,发现一次罚款100元,所使用的砂浆当废料处理。
9、正确对待质量事故,科学预防和正确处理。质量事故发生后,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并认真开展事故分析会、分清原因,划清责任,吸取教训。实行经济损失责任赔偿,即按责任的主次和情节的轻重赔偿事故造成的部份损失。
1.无故不参加事故分析会的,罚相关个人100元。
2.每次事故分析会要形成分析总结,内容必须包括事故发生经过描述、原因分析、质量事故处置措施和预防质量事故再次发生的预防措施等。
10、项目部所属作业队必须对项目部和一分部安全质量部所下发的安全质量监察整改通知单进行认真整改,否则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罚。
1.对日常安全检查提出的质量隐患问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完成整改的,罚该作业队50元,施工员10元;对再次提出书面整改意见仍未整改的,罚该作业队200元,罚施工员20元。推委扯皮的加倍处罚。
2.对质量大检查和各专项质量检查下发的安全质量监察整改通知单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完成整改的,罚该作业队300元/单,罚施工员30元/单。推委扯皮的加倍处罚。
3.质量隐患整改结束后不及时向项目部安质部汇报整改结果的,罚作业队款100元/单。
4.质量整改不及时,通知单不回复或整改未达到要求,罚专职技术员20元/次。
5.对于本区段存在的质量隐患不上报、不处理造成后果的,罚作业队500元的罚款,罚施工员50元。
11、铁道部、铁路局安全质量监督站、沪昆公司和监理总站对我部下发的安全质量监察整改通知单,各作业队除按通知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相关整改工作外,按以下规定对问题发生工点所属作业队进行罚款。
1.每收到一份监理分站整改通知单罚作业队500元。
2.一份监理总站整改通知单罚作业队800元。
3.一份娄底指挥部整改通知单罚作业队1000元。
4.一份沪昆公司整改通知单罚作业队1500元。
5.一份铁路安全质量监督部门整改通知单罚作业队2000元。
6.对存在问题未及时整改、不能按期闭合的,罚作业队500元/项;
7.出现重大安全问题被沪昆公司或铁路质量监督部门通报或被主管单位勒令停工的,罚作业队5000元/次;
12、施工报验程序奖罚
1.报检程序实行“三检制”:作业队应按施工规范及设计要求,在每道工序完成后,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报项目部专职技术员检验,专职技术员检查合格后报专职监理工程师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2.作业队未自行检验合格便报专职技术员检验,经专职技术员检查并认定作业队未进行自检,对作业队罚款200元/次,对专职技术员奖励20元/次。
3.作业队在每道工序完成后,应按要求及时向专职技术员进行报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作业队未向专职技术员进行报验就擅自进入下道工序施工的,除进行返工处理重新报验外(返工造成的费用支出均由作业队自行担负),另给予每次500元整的罚款。
4.专职技术员接到作业队的工序报验后,应及时通知监理进行报验。在确认作业队已完成工序符合施工规范及设计相关要求时,项目部各专职技术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向监理单位报验,从而影响到作业队的施工进度。对于作业队工序符合相关要求项目部各专职技术员拒绝向监理单位报验的情况,作业队可向工程管理部部长或项目领导班子直接反应,项目经理部查核属实后,对相关专职技术员罚500元/次。
5.作业队严禁跳过项目部直接向监理单位进行工序报验,否则罚作业队1000元/次。
6.分部分项工程一次性验收不合格,罚专职技术员30元/次。
7.质量记录不齐全或填写不符合要求,从而造成工程不能及时验收的,对相关责任人罚30元/次。
8.工程由于施工错误或其它原因造成大面积返工,根据工程返工经济损失情况罚作业队500-5000元,罚专职技术员和专业工程师50-500元。
9.在施工中由于不按作业指导书进行操作而造成返工现象,专职技术员不知情或者未进行阻止的,视情况罚作业队500-1500元/次,罚专职技术员20-100元/次。
10.项目部要求作业队上报的材料未按期上报,罚作业队500元/次,在处罚后还不上报的对作业队罚款翻倍。
八、其它处罚
不按时参加每周的安全、质量例会,对作业队负责人罚款500元/次,对职工罚款50元/次。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沪昆客专长昆湖南段第一项目分部文件
项目安质〔2011〕1号
关于印发中铁二十五局沪昆客专长昆湖南段CKTJ-1-2标第一项目分部《安全质量卡控管理奖罚细则》的通知
一分部项目部各部室、所属各作业队:
为进一步提高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质量责任意识,切实加强施工生产的安全质量管理,消除施工中违规作业、偷工减料、不安全行为、不安全设施、装置等安全质量隐患,实现安全质量管理目标。经项目经理部研究,对之前所发的《安全质量奖惩办法》进行了修改,现下发给各部门、各个作业队及作业班组,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附:《安全质量卡控管理奖惩办法》
主题词:安全质量
卡控管理
奖罚细则
抄送:项目部安质部、项目部班子成员、各部门、存档
项目部安质部
2023年10月10日印发
第11篇 项目部安全管理职责
1、建立健全安全组织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制定项目安全管理目标、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组织项目专业技术人员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各专项施工方案,按规定审核后组织实施。
2、建立健全并落实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交底,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检查,安全设施验收和事故报告等管理制度。
3、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组织项目职工学习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有关文件,负责进场工人三级安全教育中的项目、班组二级安全教育、考试及培训工作。
5、召开项目安全例会,组织班组安全活动,组织项目定期、不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整改。
6、发生重伤、死亡事故,立即报告上级单位,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参加事故调查处理,对各类事故必训查清原因和制定改进措施,作到四不放过。
第12篇 项目部脚手架坍塌触电火灾安全管理方案
项目部安全管理方案
年月日
目标
降低脚手架坍塌风险
指标
杜绝脚手架事故
资金预算
*万元
实施时间
*
实施部门
在建工程项目部
实施部门负责人
项目部经理
主要技术方案及技术措施:
1编制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审批后实施。
2架子工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辅助工经教育培训。
3按专项施工方案要求,提供合格钢管、钢材、扣件、安全装置和安全网、钢丝绳、脚手板等,受损材料及时修理、更换,确保使用安全。
4搭设拆除前要交底、搭设后验收,分段搭设应分段验收。验收合格标牌后才能使用。
5脚手架使用期严禁超载或集中堆放重物,及时清理杂物。
6卸料平台支撑系统不得与脚手架连接。卸料平台应经验收合格并张挂责任牌和限载牌。
7安全部定期对各项目部进行检查。
管理方案评价
人力资源
满足不满足
机械设备
有无
材料
合格不合格
施工方法
可行不可行
施工环境
适宜不适宜
资金
到位不到位
意见/情况说明
结论(√选)
可行不可行
实施情况
备注
项目部方案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审核、批准,项目经理组织实施
拟定
审核
批准
项目部安全管理方案
年月日
目标
降低触电风险
指标
杜绝触电事故
资金预算
*万元
实施时间
*
实施部门
在建工程项目部
实施部门负责人
项目部经理
主要技术方案及技术措施:
1编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专项施工方案,并经审批后实施。
2施工现场配设1至2名专职电工,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电焊工、施工机械操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3按专项施工方案要求提供合格的电器、设备装置、配电系统(tn-s系统)或电线电缆及器配件。并对其保养、更换确保其安全使用。
4执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
5在危险点(变配电房)设置警告标志牌。
6安全部定期对各项目部进行检查。
管理方案评价
人力资源
满足不满足
机械设备
有无
材料
合格不合格
施工方法
可行不可行
施工环境
适宜不适宜
资金
到位不到位
意见/情况说明
结论(√选)
可行不可行
实施情况
备注
项目部方案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审核、批准,项目经理组织实施
拟定
审核
批准
项目部安全管理方案
年月日
目标
降低模板坍塌风险
指标
杜绝模板支撑系统事故
资金预算
*万元
实施时间
*
实施部门
在建工程项目部
实施部门负责人
项目部经理
主要技术方案及技术措施:
1编制模板支撑系统专项施工方案,并经审批后实施。
2架子工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3按专项施工方案要求提供合格模板、钢管、扣件、配件等物资,当发现变形等异常情况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4搭设支模前要交底、搭设后要技术复核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5严禁在模板支撑系统超载或集中堆放重物。
6模板支撑系统的拆除,应满足砼强度要求,拆除顺序应按方案规定。
7安全部定期对各项目部进行检查。
管理方案评价
人力资源
满足不满足
机械设备
有无
材料
合格不合格
施工方法
可行不可行
施工环境
适宜不适宜
资金
到位不到位
意见/情况说明
结论(√选)
可行不可行
实施情况
备注
项目部方案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审核、批准,项目经理组织实施
拟定
审核
批准
项目部安全管理方案
年月日
目标
降低起重机械伤害风险
指标
杜绝起重机械伤害事故
资金预算
*万元
实施时间
*
实施部门
在建工程项目部
实施部门负责人
项目部经理
主要技术方案及技术措施:
1编制专项设备基础、设备安装拆卸施工方案,经审批后实施。
2机械操作和安拆人员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安拆单位应具有相应的资质证书。
3各专项施工方案应作安全技术交底,基础作隐蔽工程验收,设备安装后应经管理部门验收合格才能使用。
4加强设备的检查和保养,确保所提供和运行的机械、部件、控制系统完好无隐病。
5加强塔机的交叉作业管理,采取划分作业范围、高度限位、协调指挥等防碰撞措施。
6严格执行“十不吊”原则,禁止闲杂人员进入作业区域。
7风力6级以上时,停止作业。
8安全部定期对各项目部进行检查。
管理方案评价
人力资源
满足不满足
机械设备
有无
材料
合格不合格
施工方法
可行不可行
施工环境
适宜不适宜
资金
到位不到位
意见/情况说明
结论(√选)
可行不可行
实施情况
备注
项目部方案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审核、批准,项目经理组织实施
拟定
审核
批准
项目部安全管理方案
年月日
目标
降低杜绝建筑装饰
火灾事故风险
指标
杜绝建筑装饰火灾事故
资金预算
*万元
实施时间
*
实施部门
在建工程项目部
实施部门负责人
项目部经理
主要技术方案及技术措施:
1编制建筑装饰防火专项施工方案,经审批后实施。
2建立消防领导小组,对义务消防人员进行培训。
3提供和保持消防器材满足需要和符合质量要求,及时更换受损、失效器具。
4对参与装饰及设备安装的各专业施工班组,进行专项施工方案交底和安全防火教育。
5项目部安全员负责装饰施工全过程督查,对不符合防火要求的责令其整改。
6装饰施工初期应进行消防预演。
7安全部定期对各项目部进行检查。
管理方案评价
人力资源
满足不满足
机械设备
有无
材料
合格不合格
施工方法
可行不可行
施工环境
适宜不适宜
资金
到位不到位
意见/情况说明
结论(√选)
可行不可行
实施情况
备注
项目部方案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审核、批准,项目经理组织实施
拟定
审核
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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