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行为安全观察沟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行为安全观察与沟通的管理要求,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行为安全观察与沟通管理规范》q/sy1235-2009,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油田公司所属各单位的所有工作场所,包括生产、施工、仓储、装卸、交通、办公及生活服务等区域。
第二章职责
第三条 安全环保处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办法。
第四条 各单位负责推行、实施本办法,并提供培训、监督和考核。
第五条 各级hse部门对本单位行为安全观察与沟通管理程序的执行提供咨询、支持和审核。
第六条 所有员工应接受行为安全观察与沟通培训,参与有关活动,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三章基本要求
第七条 行为安全观察与沟通的重点是观察和讨论员工在工作地点的行为及可能产生的后果。安全观察既要识别不安全行为,也要识别安全行为。
第八条 各级管理人员必须亲自参加行为安全观察与沟通,不得由下属代替。
第九条 行为安全观察与沟通分为有计划的和随机的。
第十条 观察到的所有不安全行为都应立即纠正,不安全状态应采取风险预防措施,否则,是对不安全行为和状态的许可和默认。
第十一条 安全观察不代替传统的安全检查。其结果不作为处罚的依据,但对可能造成严重后果或违反《反违章禁令》的不安全行为,应执行有关处罚制度。
第十二条 专职安全监管人员应结合日常现场监管工作落实行为安全观察与沟通,其观察结果应与行为安全观察与沟通人员的安全观察结果进行比较。
第十三条 各单位应鼓励员工在日常工作中进行随机的行为安全观察与沟通,观察结果填写《act卡》。
第四章行为安全观察与沟通的程序
第十四条 各单位制定年度行为安全观察与沟通计划,行为安全观察与沟通应覆盖所有区域和班次,并覆盖不同的作业时间段,如夜班作业、超时加班以及周末工作,并定期开展行为安全观察与沟通。
第十五条 行为安全观察与沟通计划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安全观察人员;
-安全观察的区域;
-按年度编制的行为安全观察与沟通日程安排表;
-行为安全观察与沟通报告的要求。
行为安全观察与沟通计划表(见附录a)。
第十六条 制定和实施安全观察与沟通计划时,可考虑不同岗位、不同区域的交叉安全观察与沟通,非本区域内人员进行安全观察与沟通时,应有本区域员工陪同。
第十七条 各级管理人员负责执行其所属区域或部门的安全观察与沟通计划;分析安全观察与沟通报告结果;制定、执行并跟踪安全观察与沟通报告整改计划,并提供必要的资源。
第十八条 行为安全观察与沟通计划活动范围可结合领导干部“hse审核联系点”进行,也可覆盖其他移动作业、道路交通活动和业务范围内的相关承包方活动。
第十九条 有计划的安全行为观察与沟通活动频次:公司机关人员每半年不少于1次,厂(处)机关人员每季度不少于1次,作业区(大队)机关人员每月不少于1次,班站操作员工每星期不少于1次。
有计划的观察时限:现场观察以及与员工进行探讨时间不应少于3小时。
第二十条 有计划的安全观察与沟通不宜由单人执行,通常每个安全观察小组的人员限制在1~3人,随机的安全观察与沟通可由个人或多人执行。
第二十一条 行为安全观察与沟通步骤包括:
(1)观察。现场观察员工的行为,决定如何接近员工,并安全地阻止不安全行为;
(2)表扬。对员工的安全行为进行表扬;
(3)讨论。与员工讨论观察到的不安全行为、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后果,鼓励员工讨论更为安全的工作方式;
(4)沟通。就如何安全地工作与员工取得一致意见,并取得员工的承诺;
(5)启发。引导员工讨论工作地点的其他安全问题;
(6)感谢。对员工的配合表示感谢。
第二十二条行为安全观察与沟通的内容:
(1) 行为安全观察与沟通应重点关注可能引发伤害的行为,应综合参考以往的伤害调查、未遂事件调查以及安全观察的结果。
(2) 行为安全观察与沟通内容包括以下七个方面:
-员工的反应。员工在看到他们所在区域内有观察者时,他们是否改变自己的行为(从不安全到安全)。员工在被观察时,有时会做出反应,如改变身体姿势、调整个人防护装备、改用正确工具、抓住扶手、系上安全带等。这些反应通常表明员工知道正确的作业方法,只是由于某种原因没有采用;
-员工的位置。员工身体的位置是否有利于减少伤害发生的几率;
-个人防护装备。员工使用的个人防护装备是否合适,是否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装备是否处于良好状态;
-工具和设备。员工使用的工具是否合适,是否正确,工具是否处于良好状态,非标工具是否获得批准;
-程序。是否有操作程序,员工是否理解并遵守操作程序;
-人体工效学。办公室和作业环境是否符合人体工效学原则;
-整洁。作业场所是否整洁有序。
第二十三条 观察者原则上不应当员工面填写记录,应在行为安全观察与沟通过程结束后填写《行为安全观察与沟通报告表》(参见附录b)。
第二十四条 《行为安全观察与沟通报告表》应及时提交给本单位的hse部门,报告可采用纸质记录,提倡使用电子记录报告,以提高管理效率。
第二十五条 各级hse部门每季度统计和通报行为安全观察与沟通计划的完成情况。
第二十六条 hse 部门应每季度公布《行为安全观察与沟通结果统计表》(参见附录c),分析管理薄弱环节,提出持续改进措施,努力消减不安全行为和状态。
第二十七条 公司以及所属各单位都应把行为安全观察与沟通管理作为hse审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必要时可针对行为安全观察与沟通管理组织专项审核。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安全环保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第2篇 准备安全副队长安全管理行为规范
1、岗位职责
1.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抓好工程质量,严禁违章指挥,制止违章。
1.2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法令、规程、条例以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
1.3对安全问题,负责计划检查、评比。
1.4参加每周五班前安全会。
1.5经常深入井下了解本队安全生产情况,负责事故隐患排查工作。
1.6抓好本队结构工资考核分配。
1.7抓好文明生产。
2、安全工作标准
2.1值班干部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认真组织班前会学习安全知识和技术措施,安排生产任务及生产环节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及施工质量标准。
2.2跟班带班干部必须提前向值班干部了解上一班的工作面安全生产情况,部署当班工作及注意事项。
2.3认真执行班中三汇报制度,即:班前汇报“班前确认”情况、班中汇报安全生产情况、班后汇报存在的问题及任务完成情况,并详细登记隐患排查和处理结果。
2.4严格执行跟班干部现场交接班制度,上一班跟班干部要向下一班的带班干部交代清楚井下的安全情况、遗留问题及注意事项等情况,并记录在专用交接班记录本上。
2.5跟班干部必须第一个到达作业现场,检查作业地点的安全设施、顶板、支护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安排处理并向矿调度汇报。
2.6施工过程中,跟班干部要严格监督措施的执行情况,根据生产现场实际情况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并向矿调度汇报班中生产、安全情况。
2.7出班时,跟班干部要对当班任务完成情况,对现场的安全设施、工程质量、顶板支护、文明生产等情况进行确认,并向矿调度、值班干部进行汇报。
3、安全工作措施
3.1狠抓制度落实,按照责任制认真履行职责。
3.2经常深入现场,了解和掌握矿井各环节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应责令有关人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及时汇报。
3.3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落实到位。
3.4积极学习安全管理先进经验并应用于本队安全管理。
第3篇 交警大队交通安全管理员行为规范范例
严谨的纪律作风是交通安全管理员形象和工作效应的外在表现。因此,交通安全管理员必须有严整的纪律作风,言行规范,养成守纪律、有礼貌、着装整洁、举止端庄的良好作风。
一、交通安全管理员行使管理职责时,必须按规定佩戴胸卡。
二、着装要整洁,夏季不准敞胸露怀、穿拖鞋,要举止文明。
三、礼貌待人,文明服务 ,不酒后上岗,不刁难群众,不耍特权,不假公济私。
四、要忠于职守,坚持原则,不徇私情,不吃请受贿。
五、劝阻、告知交通违法行为时,言行要规范,要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以说服劝导的方式,劝阻交通违法行为。
六、牢固树立我为人民管交通的服务意识,尊老爱幼,为群众排忧解难。
第4篇 探防队副队长安全管理行为规范
1.岗位职责
1.1认同永煤安全文化理念,结合本职工作认真学习《煤矿安全规程》及相关法律知识,做到用心做事。
1.2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执行矿有关规定,监督落实各班组严格按措施施工。
1.3严格入井次数,确保入井质量,按照“双基”建设、质量标准化的要求,入井每到一处都要认真检查,查出的隐患,记录详细、清楚,自己督促解决,对存在的重大隐患,自己亲临现场解决。
1.4跟班要认真,坚守工作岗位,把矿有关要求、规定及时传达到每位员工当中,使大家都能认真执行,根据当班工作环境与职工素质,工作内容,把安全工作布置到每道工序中。
1.5提高跟班质量,确保本班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及时发现、汇报和处理安全隐患,积极协调井下施工工作,对下一班施工提出自己的观点。
1.6协助技术队长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及安全学习,加强职工的内部培训工作,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业务素质,切实做到人人都能安全生产。
1.7当好队长的参谋,积极做好施工安全和文明施工工作,夯实双基基础。
1.8抓好质量标准化工作,搞好井下文明施工。
2.安全工作标准
2.1认真执行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生产法律法规,认真组织职工学习。对出现的新工艺、新方法,要及时地总结和推广。
2.2加大对所带班组的教育力度,提高班组施工水平。
2.3出现事故后及时地召开追查会议,制定整改措施教育其他职工。
2.3每班对生产任务要明确划分,对生产任务要落实到人。
2.4认真落实队内和矿上的制度,落实奖罚情况要及时地公开。
2.5生产工作中严格按照措施进行施工,及时地监督好班组的施工情况,对违反规定的及时纠正。
2.6狠抓本班“三违”工作,对出现的重大安全事故积极保护好现场,做好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2.7处罚违章的行为要秉公处罚,及时公开所跟班组的奖罚情况。
2.8不断的提高自身业务学习,提高现场指挥能力。对出现的各类问题及时解决、处理。
第5篇 采煤队安全副队长安全管理行为规范
1、岗位职责
1.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抓好工程质量,严禁违章指挥,制止违章。
1.2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法令、规程、条例,以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
1.3对安全工作负责有计划地检查、评比。
1.4参加每周五班前安全会。
1.5经常深入井下了解本队安全生产情况,负责事故隐患排查工作。
1.6抓好本队结构工资考核、分配。
1.7抓好文明生产。
2、安全工作标准
2.1值班干部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认真组织班前会学习安全知识和技术措施,安排生产任务及生产环节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及施工质量标准。
2.2跟班带班干部必须提前向值班干部了解上一班的工作面安全生产情况,部署当班工作及注意事项。
2.3认真执行班中三汇报制度,即:班前汇报“班前确认”情况、班中汇报安全生产情况、班后汇报存在的问题及任务完成情况,并详细登记隐患排查和处理结果。
2.4严格执行跟班干部现场交接班制度,上一班跟班干部要向下一班的带班干部交代清楚井下的安全情况、遗留问题及注意事项等情况,并记录在专用交接班记录本上。
2.5跟班干部必须第一个到达工作面,检查上、下顺槽文明卫生及上、下安全口是否畅通,工作面是否有空帮、空顶现象,检查机电设备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6跟班干部班中要及时制止、纠正员工违章,监督工作面工程质量及文明生产,及时向矿调度、值班汇报生产任务完成情况及隐患整改情况。
2.7跟班干部出班要验收工作面工程质量及上下顺文明卫生,向矿调度、值班干部汇报当班生产任务完成情况、机电设备运转及隐患整改情况。
3、安全工作措施
3.1狠抓制度落实,按照责任制认真履行职责。
3.2经常深入现场,了解和掌握矿井各环节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应责令有关人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及时汇报。
3.3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落实到位。
3.4积极学习安全管理先进经验并应用于本队安全管理。
第6篇 强化安全管理规范职工行为
班组是最基层的生产组织,是实现安全生产的基础,因为班组是一个企业的细胞,是生产经营的最小单位,是生产经营任务的直接完成者,因此能否将安全管理的有效性深入到班组的安全建设,是大幅度降低伤亡事故,实现安全生产的关键。班组安全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着企业的安全生产和经济效益,而班组安全建设的成效大小,取决于班组长对安全生产的认识程度及所具备的安全技术知识水平和实际的组织协调能力。
一、要树立三种意识强化班组安全管理
一要有超前意识。所谓超前意识是指班组长对班组安全工作要有预见性、敏感性、超前性。如果班组长没有这种超前意识,就抓不住安全工作的要害。班组长一要吃透上头,弄清上级对安全工作的要求,把握安全工作方向;二要吃透下头,要掌握班组的安全状况,分析班组成员的思想动态,注意情绪变化,对容易发生事故的岗位、工种心中有数。二要有监督意识。一要加强对周围环境和设备状况的监督,一旦发现隐患要及时处理,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二要加强对本班人员上岗前安全防护准备工作的监督,发现忽视安全的现象及时制止。三要加强班组成员在生产过程中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的监督,看每个职工是否按安全规程操作。四要加强对重点人员、重点岗位的监督。三要有事后总结意识。班组长抓好安全工作,一要总结成功的经验,找出成功的秘诀;二要总结失败的教训,找准失败的原因,使二者上升为理论,以指导今后的安全工作。
二、要以岗位安全操作为重点抓安全教育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十分具体,明确地规定了职工的安全作业规范,每一个职工不但要牢记,更应将其融入工作、指导工作。班组长要以此为目的持之以恒抓好安全教育,尤其对职工返岗与换岗的安全教育更应重视。在工作中,严格要求职工的规范操作,要求大家时刻保持高度清醒的头脑。按照区队班前会工作的部署,要求大家从打眼、装药、移溜整修、响炮、出煤等各个环节都严格按照技术措施要求施工确保安全。日常管理中认真组织职工在班组内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鼓励职工干中学、学中干,学干结合,激发了全班职工学业务、学技术的热情。班内有5人在矿组织的技术比武中获得优异成绩,职工的整体技术素质为全区各组之首。我班自建队以来没有发生一起轻伤及以上人身伤害,未发生一次严重三违,普通三违次数为队内最低,工作面质量班班为优,并保持着队内月消耗最低的记录。
三、要在班前做好确认增强预知预防能力
班组长一定要想全局,作好包括上岗人员的体力、精神状态、作业环境及事故隐患整改情况的确认,这是保证安全生产的前提条件。班组长对班组中可能发生或导致危害安全的因素要有前瞻性和预见。如进入作业环境复杂现场等情况,要对职工做出明确的提醒并布置防范措施。要利用安全活动时间及工前较短时间进行的群众性的危险预测预防活动。我始终坚持“安全质量管理无小事”,在现场哪怕是缺一个木楔,缺一个墩柱帽、缺一个刮板螺丝都要认真整改落实,做到不论任何人都严格要求,不放过一棵支柱的支护质量,要求标准化、规范化、把意识付诸在行动中,始终如一地抓好现场中的每一道工序质量。对工作面全面检查,查死角、堵漏洞,不放过任何疑点,仅上一年我便查出整改各类隐患140多条,提合理化安全措施60多条,制止“三违”70多人次。
我认为,作为班组长只要抓好以上各项工作的落实,班组安全管理工作就能更上一层楼,就会有效控制种类事故的发生。
第7篇 探防队技术副队长安全管理行为规范
1.岗位职责
1.1认同永煤安全文化理念,结合本职工作认真学习《煤矿安全规程》及相关法律知识,做到用心做事。
1.2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执行矿有关规定,制订出科学合理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监督落实各班组严格按措施施工。
1.3严格入井次数,确保入井质量,按照“双基”建设、质量标准化的要求,入井每到一处都要认真检查,查出的隐患,记录详细、清楚,自己督促解决,对存在的重大隐患,自己亲临现场解决。
1.4值班要认真,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开好三个班前会,把矿有关要求、规定及时传达到每位员工当中,使大家都能认真执行,根据当班工作环境与职工素质,工作内容,把安全工作布置到每道工序中。
1.5认真抓好“双基”工作,积极做好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强抓现场施工,从科学施工和工程质量两方面着手确保安全生产。
1.6协助队长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及安全学习,加强职工的内部培训工作,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业务素质,切实做到人人都能安全生产。
1.7当好队长的参谋,制订科学标准工序,严格工艺流程。
1.8抓好质量标准化工作,搞好井上、下文明施工。
2.安全工作标准
2.1严格按照“三大规程”进行编写施工措施,按照制度搞好职工培训管理工作。对施工中出现的新工艺、新方法及时进行总结。
2.2在编写技术措施中严格按照“三大规程”进行编写,负有管理责任。
2.3施工前及时贯彻措施,根据工作面情况及时的汇编补充措施,各类措施贯彻到人,贯彻学习记录规范。
2.4协助队长搞好各项经营经济指标测算,当好队长的参谋。
2.5加强职工培训教育工作,切实开展岗位练兵活动,促使员工岗位操作技能稳步提升。
2.6在出现事故后及时总结事故教训,并及时编定相应的预防性措施。
2.7对生产中出现的各类数据及时的进行收集汇总,上报各个业务部门。
2.8抓好班组内部的生产评估工作,对工程质量、重大隐患要及时的汇总并编写预防措施。
第8篇 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规定
一、建筑施工项目经理(以下简称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自项目经理所负责的工程项目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之日起计算。
二、依据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类别以及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分为12分、6分、3分、1分四种。
三、项目经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次记12分:
(一)超越执业范围或未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担任项目经理的;
(二)执业资格证书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过期仍担任项目经理的;
(三)因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未执行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造成质量安全事故的;
(四)谎报、瞒报质量安全事故的;
(五)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后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未开展应急救援的。
四、项目经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次记6分:
(一)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的;
(二)未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组织施工的;
(三)未按规定组织编制、论证和实施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
(四)未按规定组织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进行见证取样的;
(五)送检试样弄虚作假的;
(六)篡改或者伪造检测报告的;
(七)明示或暗示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
(八)未参加分部工程验收,或未参加单位工程和工程竣工验收的;
(九)签署虚假文件的;
(十)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期间未在现场带班的;
(十一)未组织起重机械、模板支架等使用前验收的;
(十二)使用安全保护装置失效的起重机械的;
(十三)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质量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的;
(十四)未组织落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工程建设相关单位提出的质量安全隐患整改要求的。
五、项目经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次记3分:
(一)合同约定的项目经理未在岗履职的;
(二)未按规定组织对进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预拌混凝土等进行检验的;
(三)未按规定组织做好隐蔽工程验收的;
(四)挪用安全生产费用的;
(五)现场作业人员未配备安全防护用具上岗作业的;
(六)未组织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或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
(七)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作业的;
(八)作业人员未经质量安全教育上岗作业的。
六、项目经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次记1分:
(一)未按规定配备专职质量、安全管理人员的;
(二)未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制的;
(三)未落实企业质量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
(四)未按规定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制定质量安全技术措施的;
(五)未组织实施质量安全技术交底的;
(六)未按规定在验收文件或隐患整改报告上签字,或由他人代签的。
七、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检查中发现项目经理有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责令其改正,并按本规定进行记分;在一次检查中发现项目经理有两个及以上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分别记分,累加分值。
八、项目经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超过6分的,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对其负责的工程项目实施重点监管,增加监督执法抽查频次。
九、项目经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法责令该项目经理停止执业1年;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终身不予注册。项目经理在停止执业期间,应当接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质量安全教育培训,其所属施工单位应当按规定程序更换符合条件的项目经理。
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9篇 人员不安全行为控制与管理
人员不安全行为的发生机理及其规律
要加强对人的不安全行为的管理,首先需要明确什么是人员的不安全行为,在此基础上还要分析人员不安全行为的发生机理,寻找可能存在的不安全行为规律,这是从事人员不安全行为控制与管理工作的前提。
人员不安全行为也是一种危险源。
一、不安全行为的概念
不安全行为又分为狭义和广义两种。狭义的不安全行为主要是指可能直接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类行为,如员工的违规行为;而广义的不安全行为是指一切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类行为,既包括可能直接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类行为,也包括可能间接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类行为,如管理者的违章指挥行为、不尽职行为。对煤矿的安全管理来说,员工的不安全行为属于狭义的不安全行为,而管理者的不尽职行为则属于广义的不安全行为。
不论是员工的不安全行为,还是管理者的不尽职行为,它们都是人们在煤矿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可能导致生产事故发生的重要因素,应该纳入人的不安全行为管理的对象之中。以下内容所说的不安全行为既包括员工的不安全行为,又包括管理者的不尽职行为。
二、人员不安全行为的发生机理
如上所述,人的不安全行为既包括员工的不安全行为,又包括管理者的不尽职行为,而员工和管理者都是实施煤矿安全管理的行为主体。根据行为主体在行动之前是否意识到自己行动的危险性,可以将人的不安全行为分为两类,一类是行动之前行为主体没有认识到自己行动的危险性,可以称之为非故意违章行为;另一类是行动之前行为主体已经认识到了自己行动的危险性,但仍然采取该行动,可以称之为故意违章行为。行为主体的习惯性行为或工作失误导致的不安全行为属于无意识违章行为;而行为主体明知危险却依然从事的行为则属于故意违章行为。
上述故意违章行为和非故意违章行为的发生机理是根本不同的。故意违章行为是人们在预知其行动违反了相关的安全管理规定的前提下做出的,是其有意识选择的结果,它的发生主要受人们决策过程相关因素的影响;而非故意违章行为是人们在没有预知其行为违反相关安全管理规定的前提下做出的,不是其有意选择的结果,它的发生则更多地受人们的认知状态、行为习惯等因素的影响。
由上述定义可知,不安全行为与实施安全管理的行为主体的安全管理职责密切相关。而安全管理职责主要都是由一定的安全管理主体根据煤矿生产任务结合煤矿生产特点事先加以确定的,用以指导不同安全管理主体在煤矿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行为。因此,如果事先制定的安全管理职责出现问题,它势必会对人的不安全行为产生不利影响。例如,由于事物是不断发展和变化的,而实际的安全管理工作又是非常丰富的,事先制定的安全管理职责不可能对一切可能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加以界定和要求,这就容易造成在处理一些具体事务上安全管理主体缺少安全管理职责的指导,被迫根据自己的认识自主做出行为选择。缺少安全管理职责及其行为规范的指导是导致行为主体做出不安全行动的原因之一。
只有当行为主体的大脑认识到自己行动的不安全性,他才会面临不同安全性行动的选择问题。事先制定的安全管理职责只有顺利地通过了上述两个环节,行为主体才能够认识到自己下一步的行动是否在自己的安全管理职责中做出了相应的安全行动要求,他才会意识到如果不按照安全管理职责的规定行动,其后果可能会导致生产事故的发生。
管理者可以将员工做出的不安全行为按照其行动前是否有意识将其分为有意做出的不安全行为和无意做出的不安全行为两大类。
可以按不安全行为的危险级别、行为痕迹、行为频次等重要指标进行分类。将不安全行为按照危险级别进行分类,能够为制定和实施不同的管理措施提供依据。行为痕迹主要是看不安全行为发生后是否可追溯,如“无措施停局部通风机”这一不安全行为会留下“通风机停止运转、局部风量不足”等行为痕迹,而“爬车”、“睡觉”、“带电作业”等不安全行为,只有在行为发生的过程中才能被发现而不会留下可追溯的行为痕迹,对于这两种行为应当采取不同管理措施。
人员不安全行为控制与管理的基本内容
一般地讲,煤矿不安全行为管理至少应该包括以下内容:
制定工作人员的工作任务、流程、职责、行为规范、规章制度等;
1、识别工作人员的可能发生的不安全行为或不尽职行为;
2、采取预防性措施消除或者减少可能发生的不安全行为或不尽职行为;
3、现场检查现场工作人员的行为状态和工作条件;
现场监督、指导和改正工作人员的工作行为;
4、采取措施防止因行为问题而导致的事故发生;
5、总结不安全行为和不尽职行为发生规律,不断提高行为安全管理水平。
人员不安全行为控制与管理的基本途径
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应该是系统的和全方位的。全方位行为管理控制意味着应该从各个方面对工作人员的行为实施管理控制,至少应该包括自我行为控制、横向行为控制和纵向行为控制这三个方面,即三种基本控制途径。
控制途径
自我行为控制:通过思想、情感、价值观、利益等的影响
横向行为控制:通过工作流程设计实施控制
纵向行为控制:通过计划、监督、检查和改正实施控制
人员不安全行为控制与管理的程序与措施
人的行为不但受自身意志的控制,而且容易受到各种环境因素的刺激和影响,煤矿生产中的人员还要受到种管理规定、管理者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影响,因此,很难做好煤矿员工的不安全行为控制与管理工作。尽管如此,下面这些方面都是做好煤矿人员不安全行为控制与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做好这些方面的工作对于促进和提高煤矿人员的行为安全管理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做好人员的准入、培训与行为矫正工作
包括建立健全人员准入管理制度、人员培训和行为矫正管理制度,不断完善人员准入管理水平、提高人员培训和行为矫正效果。
2、建立健全人员准入管理制度
人员准入是指依据煤矿生产经营特征,对初进入人员应当具备胜任某一特定的岗位所必需的知识和技能等胜任条件的一种规定,这种规定是建立在国家、行业或煤矿相关部门的特定要求之上。
建立健全人员培训与行为矫正管理制度
培训是指煤矿有目的、有组织、有计划的开展在改变员工态度、提高员工知识和技能等的活动,包括各种与煤矿相关的知识和技能的形成过程。只要有助于员工态度改变、知识和技能的丰富和提高的活动都称之为培训。
做好人员不安全行为的自检互检工作
应该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自检和互检工作有检查、有评比、有奖惩。
(2)建立制度,跟踪自检和互检情况,并对自检和互检要求及时做出反应。
(3)由上级管理人员对自检和互检的情况进行审查。
(4)有改进提高的具体方式和方法。
第10篇 锅炉班长安全管理行为准则
1、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规定,落实生产任务,明确现场责任。
2、加强班组团结,解决班组中存在的问题,消除不稳定因素。
3、强化现场管理,排除安全隐患,完成中心安排的各项任务。
4、开好班前、班后会,提高自主管理水平,处理违章违纪人员。
5、掌握职工思想动态,关心善待职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第11篇 生产科长安全管理行为规范
1、岗位职责
1.1每天早上按时参加早调度会,了解全矿生产情况,同时,对本专业口内地问题进行安排。
1.2结合生产接替情况及时安排、布置采掘工作面施工图设计、出图时间符合《公司技术规范》要求。
1.3合理安排巷修作业地区,督促巷修维修规程措施的编制及开工通知书的下发。
1.4按照矿井生产接替情况,安排好采煤工作面的生产接替,同时督促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及措施的编制、审批、补充。
1.5做好矿井技术管理工作,督办矿井规程措施考核及科技创新工作。
1.6经常深入井下,督促采修工程对规程措施的执行情况,发现重大隐患按“五定”原则及时进行处理。
1.7组织好业务范围内工程质量达标,检查,验收,评比工作。
1.8按时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
2、安全工作标准
2.1以“安全第一”的生产方针和“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组织生产。
2.2负责组织、制定符合生产实际的《作业规程》和专项措施。
2.3督促、检查、落实本科采、修管理人员的技术管理工作到位情况,抓好业务保安。
2.6重点抓好采、掘、修的顶板管理工作。
2.7狠反三违,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2.8业务范围内发生重大事故时,要亲临现场,协助制定处理方案,防止灾害扩大。并参加事故调查分析。
2.9及时贯彻、落实上级领导和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指令、法规和制度。
3、安全工作措施
3.1狠抓制度落实,按照责任制认真履行职责。
3.2阶段性总结矿井安全生产情况,合理安排生产接替。
3.3全面掌握本专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业务技术知识,经常深入现场,了解和掌握矿井各环节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应责令有关人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及时汇报。
3.4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落实到位。
3.5利用安全办公会、安全日等活动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提高依法治矿水平。
3.6积极学习安全管理先进经验并在矿井推广应用。
第12篇 浅谈安全行为科学与安全管理
一般地说,企业生产过程中发生事故的原因可归为内因与外因两大类。内因是指劳动者的技术、心理活动等方面出现了与企业要求不相协调的情况:外因是指设备状况、预防措施、防护用品以及劳动环境的条件不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国内外大量事故统计表明,在企业内所发生的事故中,70%~75%是由于劳动者的操作行为发生错误或违章作业所引起的。而心理学研究告诉我们,人的行为是由人的心理状态支配的。因此,安全管理人员在分析和研究事故发生的内因条件时,必须调查事故发生时人们的心理活动,亦即借助于心理学的理论和研究成果来指导安全管理工作。
行为科学是从社会学和心理学的角度研究行为的一门科学,它是研究人的行为规律,主要研究工作环境中个人和群体的行为。
安全行为科学是行为科学的重要应用分支,安全行为科学不但要应用行为科学研究的成果为其服务,同时安全行为科学为行为科学丰富了内容和扩大了内涵。因此,安全行为科学与行为科学是相互交*和兼容的关系,是行为科学在安全中应用而发展起来的应用性科学。
人的安全行为是复杂和动态的,具有多样性、计划性、目的性、可塑性,并受安全意识水平的调节,受思维、情感、意志等心理活动的支配;同时受道德观、人生观和世界观的影响:态度、意识、知识、认知决定人的安全行为水平。
影响人的安全行为的个性心理因素有以下几个方面:
1.情绪对人的安全行为的影响。情绪为每个人所固有、受客观事物影响的一种外在表现,这种表现是体验又是反应,是冲动又是行为。
2.气质对安全行为影响。气质是人的个性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一个人所具有典型的、稳定的心理特征。气质使个人的安全行为表现为独特的个人特色。人的气质对人的安全行为有很大的影响,使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特点和安全工作适宜性。因此,施工现场各工种安排、班组建设、使用安全干部和技术人员,以及项目组织和配备管理工人队伍时要根据施工现场实际需要和个人气质特点来进行合理调配。
3.性格对人的安全行为的影响。人的性格是每个人所固有的、最主要的、最显著的心理特征,是对某一事物稳定的和习惯化的表现方式。性格表现在人的活动目的上,也表现在达到目的行为方式上。但是人的性格不是天生的,是在长期发展过程中所形成的稳定的方式,人的性格表现出多种多样,有理智型、意志型、情绪型。
影响人的安全行为的社会心理因素
1.社会感知对人的安全行为影响。感知是眼前客观刺激物的整体属性在人头脑中的反映,人的社会感知与客观事物的本来面貌经常是不一致的,这就是使人产生错误的知觉或者偏见,使客观事物的本来面目在自己的知觉中发生歪曲。产生偏差的原因有:①首因效应②晕轮效应③第一印象作用。
2.表现在价值观对人的行为影响。领导和职工对安全价值的认识不同,会从其对安全的态度和行为上表现出来。
3.角色对人的行为影响。角色实现过程就是个人适应环境的过程在安全管理中,需要利用人的这种角色为其服务。
其中社会感知对人的安全行为影响最大,长时间影响可使人产生一种潜意识(或下意识)的安全行为。
影响安全行为的主要社会因素
1.社会舆论对安全行为的影响。包括社会舆论的监督和社会舆论的宣传。基于这个原因通过各种形式在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宣传活动及目前社会舆论对安全生产监督是很有必要的。如“万里行”和“安全月”等安全宣传活动及各种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的报道。
2.风俗与时尚对个人安全行为影响。风俗与时尚对安全行为的影响既有利的一面,也有不利的一面,我们可以通过企业安全文化的建设实现扬其长,避其短。
环境状况对人的安全行为的影响
人的安全行为除内因影响外,还有外因(环境)的影响。环境变化会刺激人的心理,影响人的情绪,甚至打乱人的正常行动,物的运行失常及布置不当会影响人的识别与操作,造成混乱和差错,打乱人的正常活动。
企业安全价值观规律处于中心支配地位,而物的规律和职工心理运动规律是安全价值观规律的基础,左右着安全价值观规律的运动方式。物的规律影响着职工心理运动方式和安全价值观,职工心理运动规律同样也影响着物的规律和企业安全价值观规律。从实际情况分析,职工心理规律可能是决定安全生产的最基础最直接的因素。这是因为:随着改革的逐步深入,企业管理方式正在或已经发生了深刻变化。
目前很多国外企业的安全研究出现的一个新现象是越来越重视对职工个人思想和行为特征对安全生产影响的研究,比如酗酒和滥用药物对安全的影响、比如工作压力和职工的精神耗竭问题的研究、比如显示屏对人体进而对职工身心健康的影响等等。
影响安全行为的心理因素实证分析
职工心理呈现复杂多元性,但并非毫无规律性。安全心理学中有一个著名的事故倾向理论假说。它认为,事故总是由少数几个人造成的,即50%的事故是由10%的人造成的。
1)小部分工人(如20%)造成了大部分(70%)事故。国外的另一项研究结果认为,事故年龄为17-28岁之间的人群中最频繁,50-60岁的人群中达到最低。
2)工种越特殊、工艺越复杂,对人的心理素质要求越高。国外的研究认为,工人的知觉技能等于或高于运动技能,工人就相对安全;但是当知觉水平低于运动水平,雇员就有事故倾向,并且二者差异越大,事故倾向越大,通俗地说,反应速度快于知觉速度的工人更可能发生事故。
3)绝大多数事故发生在工作的中后期,而此阶段恰恰是职工心理呈现“云团状”。
众所周知,企业管理理论已经从18世纪的“经济人”、20世纪30年代的“社会人”、60年代的“自我实现人”发展到今天的“复杂人”(60年代由美国心理学家e•h•沙因提出)。复杂人理论认为,人的需要的动机模式是多种多样的,因此管理需要“常变”。这个重要管理思想对安全管理的启发就是,企业制定安全政策、进行安全管理要建立在“复杂人”的基础之上,把“人”想得复杂些,而不能把“人”当成是执行政策的机器。怎样把“人”想得复杂些呢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注意力问题:注意(at-tention),是指心理活动对定对象的有选择的集中。注意具有选择的功能,这就是使心理活动指向于那些有意义的、符合需要的、与当前活动相一致的各种刺激,而避开或抑制那些无意义的、附加的、干扰当前活动的各种刺激,也就是使心理活动具有一定的方向性;注意具有保持功能,即当外界大量信息进入感知记忆以后,每个信息单元必须经过注意才能转换成一种更持久的形式而得到保持;注意具有对活动进行调节和监督的功能。因此研究人的注意问题对实践、对安全生产关系极大。
安全管理者的责任在研究职工注意力问题时,须把握好职工的注意分配和注意广度。研究表明,注意分配取决于同时并进的几种活动的性质、复杂程度以及对活动的熟悉或熟练程度。也就是说在安排工作时要尽可能避免同时做二种及以上不同性质的活动,活动的难易程度要配合得当,要加强职工的技能训练以提高职工现场的注意力;在注意广度方面,相关的研究表明注意的对象越集中,排列得越有规律,越能成为相互联系的整体,从而职工在同一时间内能够清楚地觉察或认识客体的数量就越多。注意的广度也随着活动的任务和个人的知识经验不同有所不同,因此,提高活动的意义性、趣味性,也是提高注意广度的有效办法。
(二)疲劳问题:疲劳是指因持续工作造成体力及工作效率下降并伴随着疲惫感的生理现象。它具有“一过性”特点,即经过休息一般都可恢复过来。疲劳分生理疲劳和心理疲劳两种。生理疲劳又称肌肉疲劳或体力疲劳。这在现代化大型企业中,更多的是心理疲劳,即主观疲劳或精神疲劳。
疲劳随工作时间延长而增强。在开始阶段,人的工作能力逐步释放出来,随即达到最佳状态,经过一段时间,由于持续工作,疲劳不断积累,人的工作能力开始下降,出现疲劳现象。值得注意的是如果造成过度疲劳后,即使按作息时间休息,也不能使工作能力得到充分恢复。
(三)情绪的问题:情绪是意识中最重要的构成因素,对人格的整合提供动机。一方面,情绪对人的认知的发展和认知活动起着监督作用。在情绪一一认知运动的相互作用中,情绪是认知发展的契机,它激发人去认知、去行动,例如,兴趣激起研究行为,决定认知的选择性和方向:而痛苦、愤怒或紧张的情绪则使认知活动变得刻板和狭窄+限制知觉和思维,并干扰利用线索和采取变式。另一方面,情绪对人格的整合提供动机。因此,安全管理者掌握好情绪理论,把握好职工情绪特点,调节好职工情绪对于职工很好地认知企业安全价值观、保证安全生产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第13篇 矿井运输提升系统违章行为的安全管理
(1)用严禁使用的固定车厢式矿车、翻转车厢式矿车、底卸式矿车、材料车和平板车等运送人员。
(2)乘坐猴车时,速度过快,人体及所携带的工具和零件露出中界限。
(3)候车在行驶中和尚未停稳的情况下,站立或上下车。
(4)乘坐猴车时,超员。扒车、跳车和坐车人力推车时放飞车;在矿车两侧推车;推车的间距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5)在巷道坡度大于7%的情况下,仍采用人力推车。
(6)擅自在能自行滑动的坡道上停放车辆。
(7)斜井提升时,有人蹬钩、行人。
(8)在斜巷内违反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规定。
(9)运送超高、超宽、超重设备或易燃、易爆物品违反有关规定。
(10)在绞车信号系统乱打点。
(11)拉运材料不捆绑或拥绑不合格,不按规定车型装车。
(12)联接装置损坏的矿车不甩出。
(13)在斜面巷道铁道上滑行;坐在平巷内休息时距离铁道距离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14)斜巷挂套链、放飞车、停车不打掩。
(15)绞车过卷、接反向,机车闯信号。
(16)特殊工种不挂证上岗,无证开车、蹬钩。
(17)在铁道干线施工不设警戒。
(18)斜巷运输不按规定安设、使用声光信号及“一坡三挡” 安全保护装置或装置不全、不灵敏可靠。
(19)擅自闯进挂着'禁止通行'或有危险警告牌标的地方。
(20)在无风的井巷中乱跑或睡觉。
第14篇 生产副矿长安全管理行为规范
1、岗位职责
1.1 协助矿长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令、规程、条例以及“安全生产责任制”,“业务保安制”。
1.2 督促检查分管的业务部门和所负责的区、队和车间的执行情况,针对问题采取措施组织实施。
1.3 在组织生产过程中,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要摆正安全和生产的关系。
1.4 带头执行规程和各项安全制度,并教育各级干部遵章守纪,严禁违章指挥。
2、安全工作标准
2.1 抓好分管范围内的质量达标工作。按标准检查,实施,推广全面质量管理,不断改善生产环境和劳动条件,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2.2 负责分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生产中出现的重大隐患,要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分析原因,制订措施,落实整改单位限期解决,保证安全。
2.3 参加本单位每周一次的安全办公会,分析安全生产动态,采取措施,解决关键问题。
2.4 分管范围内发生重大事故时,必须亲临现场,根据矿长命令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组织抢救,并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追查处理。
2.5 负责分管业务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工作,组织分管科、队做好“一通三防”业务保安工作。
2.6 组织验收新工作面时,要把好安全和质量关,当工程质量和安全设施不符合标准要求时,不准移交生产。
2.7 认真抓好顶板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本专业每月一次的顶板管理专项检查,提高顶板支护质量,防止顶板事故的发生。
2.8 组织领导采煤工作面的初次放顶和放结束顶工作,加强采空区注浆、防火的领导和管理工作。
3、安全工作措施
3.1狠抓制度落实,按照责任制认真履行职责。
3.2阶段性总结矿井安全生产情况,合理安排生产接替。
3.3全面掌握矿井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业务技术知识,经常深入现场,了解和掌握矿井各环节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应责令有关人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及时汇报。
3.4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落实到位。
3.5利用安全办公会、安全日等活动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提高依法治矿水平。
3.6积极学习安全管理先进经验并在矿井推广应用。
第15篇 直线领导行为安全审核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使油田公司直线领导的行为安全审核活动标准化、规范化,不断提高各级领导管理hse事务的技能,引领广大员工的hse理念进一步转变,改善现场操作人员的行为安全表现,确保公司hse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直线领导是:各级部门、各级单位的领导及车间、站队的领导。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油田公司直属各单位、各职能部门开展直线领导的行为安全审核活动。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油田公司行为安全审核分委会:
1、负责起草和修订油田公司直线领导行为安全审核制度,报塔里木油田hse管理委员会审批,同时负责该制度的解释;
2、指导各级行为安全审核分委会的建立和运作;
3、监督各单位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向塔里木油田hse管理委员会定期通报。
第五条各单位行为安全审核分委会:
1、根据油田公司直线领导行为安全审核制度,负责起草和修订本单位直线领导行为安全审核相关制度,报同级hse管理委员会审批,同时负责该制度的解释;
2、指导本单位各级领导的行为安全审核;
3、监督所属各级直线领导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向同级hse管理委员会定期通报。
第六条各级直线领导:
1、确保下属单位或部门及时制定出相应的行为安全审核计划及按计划实施;
2、提供必要的资源,确保审核中提出的整改措施的落实;
3、亲自参加计划中的行为安全审核,不得指派下属代替,审核应严格按照规定进行;
4、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并不断提高审核的质量。
第七条各级hse部门:
1、负责直线领导行为安全审核计划的整合和统筹,协助制订审核计划并分发到所有的参加者;
2、收集、统计和分析直线领导行为安全审核信息和数据,及时通报同级hse管理委员会,并报上级hse部门。
第三章 审核要求
第八条各级直线领导必须提前编制自己的一个半年或年度的行为安全审核计划,可包含在《个人安全行动计划》中,并督促其直接下属领导审核计划的制订。油田公司各级直线领导审核的基本要求参见附表1,各级直线领导可以根据自己的时间和工作安排增加审核的频次。
第九条各级直线领导必须参加油田公司组织的直线领导审核培训,熟练掌握和运用审核技巧,监督、指导下属领导的审核行为。
第十条直线领导在生产现场的审核卡见附表2,各级部门在办公区域的审核表见附表3。直线领导在审核时应如实填写。
第十一条有安全生产联系点的各级领导,应同时执行油田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联系点制度。
第十二条生产现场如有承包商进行的检维修等施工,作业单位应增加直线领导的行为安全审核次数,以加强对承包商的监管。
第十三条不应以直线领导的行为安全审核代替油田公司规定的其它专项检查。
第十四条直线领导在审核前应了解要审核区域的工作状态、潜在的危害性、个人防护用品佩戴的要求,以及其他任何有关hse方面的信息。
第十五条直线领导必须正确佩戴符合要审核区域规定的个人防护用品,严格遵守该区域的安全规定。
第十六条对不符合hse标准,尤其是可能造成员工自身或他人伤害或死亡的行为和现象,审核人必须会同区域负责人予以立即纠正,并探究其根本原因,采取后续措施以防再度发生。
第十七条作业区/基层站队的hse部门应每月统计各级直线领导审核卡上的发现,并分类、分区域进行分析,发现存在问题的现状和变化趋势,每月在作业区/基层站队hse委员会上进行通报,分析原因,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油田公司直属单位和油田公司hse主管部门每季度对管辖范围内各单位的审核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必要时向hse管理委员会提出改进hse管理的政策、措施或制修订制度的建议。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八条本规定由塔里木油田行为安全审核分委员会负责归口并解释。
第十九条本规定自二00七年四月十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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