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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设备安全管理奖罚考核办法(3篇范文)

发布时间:2023-06-26 热度:76

机电设备安全管理奖罚考核办法

第1篇 机电设备安全管理奖罚考核办法

一、 机电设备完好率考核办法:

设备完好率达到考核标准(90%)的区队,标准化降一级,罚该区队全体任职干部每人100元,并降该区队工资总额的5%,直接扣回财务部。

二、 井下防爆电气安全考核办法:

1、查出一处失爆,罚所属区队长200元,机电区队长500元,包机责任者500元,跟班队长300元,当班区干部跟班干部500元。并降该队工资总额2%,直接扣回财务部。

2、在一个月检查中,累计出现2台(处)失爆,罚该区队所有队长每人1000元,包机责任人1000元,并且包机人、跟班队长、跟班干部,待岗培训学习一周(每天8小时),并降该队工资总额4%,直接扣回财务部。

3、在一次检查中,该区队出现了3台(处)以上包括3处失爆,区队长、机电队长就地免职,并按以上2条规定累计处罚。

4、上级单位组织的安全检查,查出的失爆问题,按上述条款并加倍处罚。

5、井下坚决消灭失爆,在各类检查中,发现有失爆的区队,除按相关规定处罚外,勒令该区队停产整顿,直至消灭失爆,并经机电科防爆组复查验收合格,方可恢复生产。

6、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要求,发现一处不接地或者接地不合格,罚队长、机电队长各500元,包机责任者500元,每增一处,累计罚款。

7、发现带电检修的,罚检修工500元,待岗培训一周(每天学习8小时)。

8、过流保护整定装置(包括短路整定的选择),每查出一台不合格或无整定值,按照设备管理责任归属,罚所属单位机电区队长50元。包机责任者100元。多者累计罚款。

9、查出一台开关用铜、铝、铅丝代替熔丝,罚包机责任者100元,发现多台,加倍罚款。

10、 井下发现有明火操作现象,给予区队长、机电队长撤职处分,并罚区队长500元,机电队长500元,操作者500元并调离岗位。

11、 电动机综合保护(jdb)必须按规定装设齐全、整定合格,动作灵敏,未装或不起作用的,发现一次,机电队长待岗学习一个月,第二次发现,机电队长免职,其他相关人员按规定进行处罚。

12、 坚持使用漏电保护,如发现人为甩掉不用或漏电保护开关失效不能及时排除故障和更换的,罚指挥者100元,包机责任人100元。

13、 煤电钻综保、照明信号综保,保护不起作用或人为甩掉不用的,每发现一台,罚区队长、机电队长各100元。

14、 井下各掘进巷道,必须按规定装设“三专两闭锁”及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装置,对未按规定装设配齐或擅自甩掉风电、挖点闭锁、切换装置(包括动作失效)的,罚区队长100元,机电队长100元,并责令停产整顿,报调度室追究该队领导人责任。

15、 开关整定值和标志牌标志的整定值不一致,或无标志牌,每发现一台罚责任者50元。

16、 井下开关电机等接线有压胶,毛刺、烫发头、防爆面油脏等缺陷,每查出一处,罚包机责任者50元。

17、 再生产过程中将电气设备防爆外壳损伤而导致失爆,罚责任者500元。

18、 井下开关必须上架,五小件必须上板。发现一台不上架或者不上板,罚区队长50元,机电队长50元,包机责任人50元,多台累计罚款。

19、 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必须粘贴“四证”(入井证、防爆合格证、设备完好证、责任标志证),防爆组未粘贴四证的罚包片人20元,防爆组组长20元。防爆组粘贴齐全后,每缺一处罚机电队长、包机责任人各20元。

20、 矿组织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查出失爆问题,按照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处罚条例规定执行。

21、 发出的矿灯必须做到完好无失爆,发现一盏失爆,罚区队长、主管区长各500元,灯房小队长500元并调离工作岗位。出现多盏失爆,累计处罚。

22、 局扇专用供电线路,严禁接入其他动力负荷,每查出一处罚指挥者100元,操作者100元。

23、 凡井下高低压供电线路和变电所电气设备施工时,必须持经批准的电气工作票进行,违反者罚负责人和操作者各50元。

24、 井下变电峒室值班人员不按规定对漏电保护进行试验(按记录考核)和填写,罚责任者50元。

三、 电缆管理考核办法:

1、加强电缆编码管理,每发现一趟电缆未按标准化要求编码或标识不详,罚所属队组区队长100元,机电区队长100元,包机责任人100元;

2、各区队因放炮、挑顶、扩帮、开切眼等造成电缆损伤的罚施工队3000元,队长500元、责任人500元;

3、电缆不按规定吊顶(包括用铅丝吊顶)、或电缆落地,发现一处吊顶不合格或一处落地,罚区队长,机电队长、包机责任人各30元,多处不合格或多处落地加倍罚款;

4、电缆不得有破口或“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发现一处罚区队长500元,机电队长500元,包机责任人500元,发现多处累计罚款;

5、新电缆入井前必须登记入账、编码,旧电缆出井后交电缆组修理、销账、销号;

四、 井下皮带机管理考核办法:

1、转动部位无防护装置的缺一处罚责任人50元,罚队长100元;

2、机头侧护网缺一片罚队长50元,有侧护网但不安装的罚队责任人50元;

3、在有人经常跨越的地方不设过桥的罚队长100元,机电队长100元,集体1000元;

4、皮带机必须按规定装设综合保护,每缺一项或安装不起作用,罚机电队长300元,队长300元;

5、皮带机每缺一串或一个托辊,罚队长、机电队长各50元;

6、拉紧车钢丝绳缠绕圈数少于3圈,罚机电队长100元,包机者50元,钢丝绳不完好有断股、死结或绳轮不转者,罚机电队长200元,包机者100元;

7、各类支撑滚筒、托辊每发现一次不转,罚机电队长20元,包机者20元;

8、各转载点洒水装置不装者,罚队长100元,集体300元,不雾化或不装水嘴长流水,罚责任人50元;

9、发现有跑偏现象,造成皮带磨边和托辊挂毛,每发现一处,罚集体500元,队长300元、机电队长200元,包机者100元;

10、 各挡煤装置,发现不牢固或漏煤现象严重,罚机电队长100元,包机者50元;

11、 主滚筒胶层磨损严重逾期不处理,罚队长200元,集体500元;

12、 信号钟铃保持正常使用,否则罚责任人100元;

13、 各队组不得使用皮带机运输物料,否则发现一次罚队长300元,跟班队长300元,责任人200元;

14、 对于井下存放物料必须选好存放地点,不得发生损坏,埋没或淋水,否则罚队长100元,按损坏程度,追究集体责任;

15、 凡用纵梁杆抬撬等作其他非皮带用途的,每发现责任人50元,队长100元,集体500元;

16、 发现托辊脱槽或缺皮带肖,罚机电队长100元,包机者50元;

17、 因跑偏造成h架磨损严重的发现一处,罚包机者50元,罚机电队长100元,罚队长200元,罚集体500元;

18、 严禁乘坐皮带,如发现一次罚当事人3000元,队长1000元;

19、 必须配备消防器材,如发现缺一项罚队长100元;

20、 皮带安装清煤器,未安装罚队长100元,机电队长100元;

21、 皮带卡子必须保持完好,发现卡子损坏超过1/3,罚集体3000元,皮带维修工300元,机电队长300元,队长300元,卡子穿棍不许用铅丝代替,否则罚机电队长100元,包机人100元;

22、 回收的胶带必须按规定的原长度回收,严禁私自割断,否则每次罚队长、机电队长各200元;

23、 发现皮带机头、中、尾的浮煤多,罚队长300元,机电队长200元,包机人100元;

五、 井下运输绞车管理考核办法:

1、对各盘区用绞车必须台台建档,并做好检修记录,否则罚机电队长100元,队长100元,记录不认真罚责任者100元;

2、交车档案内容要求:轿车型号、编号、起始作用时间、使用地点、包机人、检修记录(按检修要求自制表格)对未按检修要求经行检修的罚队长100元,责任者100元;

3、所有绞车绳必须有绳皮,否则罚包机者50元,机电队长100元;

4、绞车的压绳板必须正常使用,否则每缺一块或不起作用者罚包机者100元;

5、各类手把无变形或在限定日期内整改或更换,否则罚队长100元、包机人50元;

6、各类销子齐全,合乎要求,否则罚责任者50元;

7、各注油部位定期注油,若现场检查无油或无记录,罚责任者100元;

8、各机构连接部位转动灵活不锈死,否则罚包机人50元;

9、闸皮完好不断裂,闸皮磨损不超标,否则罚机电队长、包机人各100元;

10、 护绳板正常使用,否则罚责任者100元;

11、 对轮有护罩、完好,对轮销齐全,正常使用,否则罚包机人50元;

12、 电机风叶、风叶罩完好、牢固,否则罚包机人100元;

13、 滚筒有裂纹时及时更换,否则罚队长100元,包机人100元;

14、 地脚螺栓牢固不松动,否则罚包机人100元;

15、 牙轮罩紧固,保证正常使用,齿轮润滑良好,否则罚包机人50元;

16、 斜井绞车,必须有保险绳并且长度合乎规定车辆长度,无断股,否则罚队长100元,包机人50元;

17、 绞车信号声光具备,保持正常使用,否则罚机电队长50元,包机人50元;

18、 所有绞车钢丝绳无断股,无死结,滚筒边缘高出钢丝绳最外层高度,至少为钢丝绳直径的2.5倍,否则罚包机者100元,机电队长50元;

19、 所有绞车操作按钮必须上牌板,发现一处未上牌板,罚队长100元、机电队长100元;

20、 所有操作绞车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否则按“三违”论处;

21、 任何人不得强行反拉否则罚责任者100元;

22、 提空钩时,必须设专人跟钩以免因扳卡拉坏绳皮或拉坏道等其他设施,否则发现一次按“三违”论处;

23、 在使用绞车时,无论任何原因对损坏绞车部件者,一律按部件原价处罚。

24、 任何人不得超拉超挂(重车不多于6辆,空车不多于8辆),否则按事故组织追查;

25、 盘曲正巷绞车不准起吊,或自设反绳装置,拉其他巷道的物料,否则罚责任者100元。

26、 任何队组在使用盘区绞车后,遗留的安全隐患问题,如短绳、滚筒脱绳、断股严重等,必须向矿调度或盘区管理单位汇报,以便及时处理否则经盘管区落实,按事故论处;

27、 松绳时,滚筒上应缠留三圈以上绳不得放脱,否则罚责任者100元;

28、 各队组不得使用绞车拉落道车,一经发现给予单位集体300元,责任人100元的罚款;

29、 所有绞车安装处必须装挂司机操作规程,如发现一处不装挂,罚集体300元,责任者100元;

30、 发现逼绳架缺一根逼绳滚,罚包机人50元,机电队长50元,队长50元;

六、 液压支架管理考核办法:

1、综采队必须坚持四检制度,否则罚队长,机电队长各100元;

2、液压系统要完好,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如检查中发现一处,罚包机责任者50元,发现多处累计罚款;

3、自动配液机如不使用,发现一次罚综采队500元;

4、乳化液配比浓度必须符合要求(3%-5%),配比浓度不够,发现一次,罚责任人100元;

5、乳化液箱外,要保持干净,液箱上不能有油垢,液箱盖要盖严,检查中不按上述要求罚开泵工50元;

6、乳化液泵润滑池不能缺油,发现一次罚开泵工50元;

7、工作面遇特殊情况需放震动炮时,必须对液压支架的大立柱采取专门安全保护措施,否则,每损坏一根大柱,罚队组15000元,相关责任人每人500元,损坏多根累计罚款;

8、液箱压力表要做到灵敏可靠,在不开泵时刻度要归到零位,如发现一次不归零位,罚开泵工50元;

9、因没有采取保护措施造成液管损伤的,罚包机者50元;

10、 泵站压力达到28mpa以上,初撑力不低于规定的80%,发现一次不达标,罚拉架工100元。

七、 综采刮板输送机、转载机管理考核办法:

1、刮板机、转载机必须安装使用紧链器,发现未使用紧链器,罚队长200元,机电队长200元,并责令停止工作;

2、刮板必须安装齐全,发现每缺一根刮板,罚该队队长、机电队长、开溜工各30元;

3、联接环要按规定上好螺丝,拧紧螺母,发现一处不上螺丝,罚队长、机电队长、开溜工各20元;

4、联接罩上的螺丝必须配齐拧紧,若发现联接罩缺一条螺丝,罚机电队长100元,包机责任者100元;

5、减速器与机头、机尾的联接螺丝必须配齐拧紧,每缺一条或没拧紧,罚队长、机电队长、开溜工各100元;

6、机头过渡槽、机尾过渡槽与机头机尾的联接螺丝必须配齐拧紧,每缺一条或没拧紧,罚队长、机电队长、开溜工各100元;

八、 掘进机管理考核办法:

1、检查发现无证上机操作的罚队长、机电队长各100元,操作者150元;

2、检查发现掘进机带病运转或截齿不全或附属设施不全,继续运转的,罚责任者100元造成事故的要按事故经行追查、根据追查情况给予相应处理;

3、不按矿制定的“四检”制经行检修的,罚队长、机电队长各100元;

4、仪表损坏或不全的,每缺一件,罚队长50元,包机人100元;

5、各注油部位不按说明书规定的周期经行注油,罚责任人100元;

6、安装使用急停开关,未安装使用急停开关或急停开关不起作用,罚队长、机电队长各200元。

九、 采煤机管理考核办法:

1、采煤机必须装有能停止工作面刮板输送机运行的闭锁装置,未安装闭锁装置或闭锁装置不起作用,罚队长、机电队长各200元;

2、采煤机必须装设机载断电仪,未装的,罚队长、机电队长各200元;

3、滚筒不能缺齿使用,每缺一个,罚当班司机50元,缺多个,累计罚款;

4、司机必须持证上岗,发现无证操作的罚队长机电队长各100元,操作者200元;

5、不按矿制定“四检”制经行检修的,罚队长、机电队长各100元;

6、仪表损坏或不全的,每缺一件,罚队长50元,包机人100元;

7、各注油部位不按说明书规定周期经行注油,罚责任人100元;

十、sgw-40t型刮板输送机管理考核办法:

1、凡使用40t刮板输送机的队组,在供电正常情况下,使用四部以下(含四部)每月允许烧电机一台,使用六部(含六部)每月允许烧电机两台。40t型减速器的使用与电机相同,各队组每月超出规定台数一台,按修理价50%处罚,超出2台以上(含2台),按修理价100%处罚。如是新设备,按原价的50%和100%处罚;

2、刮板必须安装齐全,发现每缺一根刮板,u型环螺丝松,罚该队队长机电队长、开溜工各50元;

3、联接环要规定上好螺丝,拧紧螺母加弹簧垫,发现一处不上螺丝或或弹簧垫,罚该队队长、机电队长各20元,开溜工10元,却多处累计罚款;

4、联轴器完好,柱肖及柱肖胶套安装齐全,每缺一个柱肖或柱肖胶套,罚机电队长、开溜工各50元,超出三个者,加倍处罚;

5、联接罩上的螺丝必须配齐拧紧,间隙均匀,如间隙超出4-5mm,每发现一次,罚队长、机电队长、开溜工各50元,发现联接罩缺螺丝,每缺一条罚机电队长100元,包机责任者100元;

6、机头的分链器、护轴板要完好,不允许使用皮带代替护轴发现每缺一块板导致拉回煤,罚该队队长、机电队长各200元;

7、盲轴、压链器必须配齐联接螺丝并紧固,发现缺一条螺丝或未拧紧,罚机电队长、开溜工各50元,未安装压链器,罚队长、机电队长各200元;

8、电机风叶、风叶罩,连接螺丝必须安装配齐,每缺一个风叶,罚队长、机电队长各100元,每缺一个风叶罩,罚队长、机电队长各100元,每缺一条螺丝,罚机电队长、开溜工各50元,缺多个螺丝累计罚款,如发现风叶用铁丝木楔固定的,罚队长、机电队长各100元;

9、机尾轴的轴承损坏后要及时更换,若将尾滚轴磨断,或滚筒严重磨损,罚该队队长、机电队长、本班跟班队长、包机人各100元,发现滚尾不转,不能及时更换的,发现一次,罚队长、机电队长、包机人各100元;

10、减速机与机头架联接螺丝必须配齐紧固,每缺一条或没拧紧,罚队长、机电队长各100元,开溜工100元;

11、检查时发现电机联接键用道钉代替的,罚队长500元,机电队长、包机责任人各200元;

12、检查时发现刮板机漂链,罚机电队长、开溜工各100元;

13、机头机尾必须用压杠,发现未安装压杠,罚队长100元;

14、检查时发现减速机漏油,罚机电队长200元,包机人100元;

15、发现输送机负荷过大,要采取相应措施减轻负荷,不得超负荷运行,拉不动时,不得强行多次启动,每发现一次罚开溜工100元;

16、检查时发现刮板机不平直,每发现一次罚机电队长200元;

17、检查时发现减速器、对轮联轴节、电机等机件附近是否清洁,否则罚开溜工100元,机电队长100元;

18、发现用刮板机运输设备和物料的,罚队长500元,机电队长300元,跟班队长300元,开溜工200元;

十一、机电设备及配件丢失或损坏处罚办法:

1、使用区队必须管好用好自己的机电设备,发现有丢失机电设备的区队,新进设备按设备原价经行处罚,旧设备按原价50%经行处罚,罚款从该区队总工资中扣除;

2、设备出井后,必须经机电部设备组、机修队或电气队检查、验收,并会同生产使用队组分析损坏原因,属于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视其损坏程度对使用单位进行相应处罚,罚款金额从该队总工资中扣除;属于修理质量问题的,处罚修理单位(若为外委修理设备,必须通知修理单位返修)。

十二、井下责任牌管理考核办法

井下每台设备必须挂包机责任牌,牌上应注明设备型号、安装地点、安装使用时间、包机责任人姓名。(移动小型防爆电器不可挂牌,但应指定人员负责),检查发现缺一块责任牌,罚队长、机电队长、包机责任人各20元,缺多块累计处罚。

十三、检查制度:

1、由机电部防爆组、设备组每月经行四次全面大检查,四次累计台数计算每月检查结果。

2、机电防爆组、设备组每次检查出的问题,必须当天填写《存在问题通知单》通知被查单位并作出三定处理,跟踪反馈处理意见,并留有详细反馈记录。定期处理不了的,必须向机电部长、机电矿长说明情况。

3、按照每月四次检查结果累计台数经行统计,计算设备完好率,失爆率,及设备配件丢失损坏情况等。

4、每月21日准时将考核结果报告机电矿长、生产矿长、安全矿长、调度主任、机电副总、计考办、标准化办公室各一份,由机电部根据考核办法进行处罚。

5、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类大检查,查出机电问题仍按第二条执行。对区队的罚款按照考核办法之规定由机电部进行处罚。

6、具体检查考核内容,以机电部防爆组、设备组、上级检查组检查内容为准。

7、机电部负责人、安检站、标准办或上级部门组织的大检查查出失爆问题,按照谁包片、谁负责的原则,对包片的防爆检查员、设备管理员给予200元的罚款。

十四、奖励评比办法:

1、每三个月进行一次奖励,对考核区队进行综合评比,从中选出优秀区队两个,对获奖区队区队长、机电队长、包机责任人、机电部防爆员、设备管理员包片人员各奖励500元。

2、每半年对所有包机责任单位、个人以及机电设备组、防爆包片人经行考核,考核期内责任区域未出现失爆且设备完好率达到90%以,标准化动态达标一级的,区队队长、机电队长、包机人各奖励500元,机电部设备组、防爆组各奖励300元。

3、机电部检查人员,每月进行一次奖励,机电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讨论评比,根据日常工作表现和责任心,能够认真检查,责任心强,爱岗敬业,发现问题的,并提出合理化建议的职工,从相应罚款中提取30%进行奖励,发现徇私舞弊,取消评比资格。

4、机电部每月将《罚款通知单》通知受罚单位和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经营部,所有罚款由财务部扣回建立专账,经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

5、财务部建立罚款专账,每季度及年终奖励在机电管理中做出贡献的干部、职工,机电部动用该专款必须写出书面申请,出据获奖单位或个人名单,经矿长、机电矿长审核,方可支付。

6、作为奖励款项来源,由每月罚款中解决。

十五、罚款使用办法:

(一)、个人罚款

1、对于个人罚款,受罚个人接到罚款通知书后,先将罚款交回机电部,机电部每月统一上交财务部,财务部从当月个人罚款总额中按30%的提成比例返还给机电部作为当月机电部防爆组、设备组检查人员的奖励兑现,由机电部统一制表,经分管机电矿长审核签字后方可发放,剩余70%罚款作为机电管理奖励基金由财务部进行专账专人管理。

2、机电管理奖励基金用于开展机电各项活动或表彰在机电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3、对在机电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单位,由分管机电副矿长提名,几点专项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奖励,对在几点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由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分管机电副矿长审核确认后实施奖励,以上奖励均从机电奖励基金中列支,基金不足部分从集体罚款转账内列支。

(二)、集体罚款

对于区队集体罚款,由机电部出具相关罚款依据,受罚区队负责人签字认可后,经机电部长、机电副矿长签字批准,交经营部和财务部从受罚单位工资总额中扣除,所罚款项均由财务部统一保管,建立专账,实行专款专用,专人管理。

第2篇 机电设备安全保护装置使用管理办法

矿属各单位:

为保证机电设备安全可靠运转,确保安全保护装置使用灵敏可靠,结合城郊煤矿实际情况,现制定机电设备安全保护装置定期试验制度。

一、机电设备配备安全保护装置项目及实验要求

(一)主井绞车

1.防过卷装置每天试验一次

2.限速装置每天试验一次

3.闸间隙保护装置每天试验一次

4.满仓保护装置每天试验一次

5.托罐装置,每月试验一次

6.脚踏制动装置每天试验一次

7.制动油过欠压保护装置每天试验一次

8.主井提升机技术性能测试每二年一次

9.主井提升机性能检查 每年一次

10.提升机滚筒主轴、连接装置、天轮等装置探伤每年一次

(二)副井绞车

1.防过卷装置每天试验一次

2.限速装置每天试验一次

3.闸间隙保护装置每天试验一次

4.托罐装置,每月试验一次

5.脚踏制动装置每天试验一次

6.制动油过欠压保护装置每天试验一次

7.安全门与罐位、提升信号联锁,操车系统与提升信号和罐笼停止位置联锁装置 每天试验一次

8.副井提升机技术性能测试每二年一次

9.副井提升机性能检查 每年一次

10.提升机滚筒主轴、连接装置、天轮等装置探伤每年一次

(三)空气压缩机

1.(ⅰ级ⅱ级)安全阀动作压力试验装置每天试验一次

2.断水保护装置每天试验一次

3.断油保护装置每天试验一次

4.超温保护装置每天试验一次

5.风包超温装置,每天试验一次

6.脚踏制动装置每天试验一次

7.制动油过欠压保护装置每天试验一次

8.压风机技术性能测试每年一次

(四)主扇风机

1.轴承超温报巨警置每月试验一次

2.润滑油欠压报警装置每天试验一次

3.技术性能测试 每二年一次

(五)胶带输送机

1.欠压保护每天试验一次

2.过电流保护每天试验一次

3.低速打滑保护每天试验一次

4.堆煤保护每天试验一次

5.防跑偏保护每天试验一次

6.温度保护每天试验一次

7.烟雾保护每天试验一次

8.自动洒水装置每天试验一次

(六)锅炉

1.双色水位计 每小时检查一次

2.高低水位报警每天一次

3.安全阀试验 气动每月一次手动每月一次

4.超温保护每月一次

5.锅炉整体检验每年一次

(七)井下电气设备

1.接地保护每周检查一次每季度试验一次

2.漏电保护 每天试验一次

3.短路保护 每日由责任电工检查一次每周检查一次内部

4.煤电钻综保每班进行一次跳闸试验

5.高压电缆的泄露和耐压试验每年一次

6.移动式电气设备的橡套电缆的绝缘检查 每班由当班司机或责任电工检查一次外皮由无破损

(八)斜巷运输

1.防跑车装置每半月由使用单位试验一次并做好记录

2.插销、链环 每年试验一次并保存好试验记录

3.钢丝绳、钩头 每天由使用单位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

4.红灯、信号 每天由专职电工检查一次

(九)平巷运输

1.机车灯、闸、铃和撒砂装置及连接装置每班由当班司机接班时检查一次

2.人车车场自动停送电开关每天由专电工检查一次

3.电机车制动距离 每年由运输队组织试验一次并保存完整的测试记录。

二、 机电设备安全保护现场使用要求

1.各单位机电设备安全保护装置必须坚持正常使用,确保灵敏可靠。

2.机电设备安全保护装置的试验必须按照规定进行,认真做好试验记录,记录中要将试验时间、试验数据和试验人员等填写清楚。

3.何单位和个人不经允许不得私自拆除安全保护装置,不得甩掉和短接安全保护装置,否则将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4.除或短接安全保护装置须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5.除大型固定设备(主、副井绞车、压风机、通风机、强力皮带机、锅炉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写明原因,报机电矿长批准后到机电科办理手续后方可拆除。

6.电气设备保护如接地、过负荷等影响设备运转需拆除保护时必须经队跟班队长和值班队长同意后方可进行,但事故处理结束后必须马上将保护投入。

7.发生漏电事故而引起漏电保护装置动作时,在漏电故障没有处理好之前任何人不得甩掉保护而送电。

8.机械移动式设备,保护损坏时必须在下一班前将保护恢复投入使用。

9.特殊情况下保护能使用时,必须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写清原因并制定防范措施,经机电矿长批准,到机电科办理手续后方可拆除。

(十)违反机电设备安全保护规定的,将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

1.破坏安全保护装置的,给予开除矿籍之处分,并罚款1000元。

2.擅自甩掉或短接安全保护装置的,罚款500元。

3.保护装置不定期试验的,缺一次罚款100元。

4.保护装置试验记录填写不认真(记录内容不全、空内容、之迹潦草模糊)的,一次罚款50元。

5.保护装置不起作用的,一次罚款300元。

2005年12月25日

第3篇 机电设备安全保护装置使用管理办法12

矿属各单位:

为保证机电设备安全可靠运转,确保安全保护装置使用灵敏可靠,结合城郊煤矿实际情况,现制定机电设备安全保护装置定期试验制度。

一、机电设备配备安全保护装置项目及实验要求

(一)主井绞车

1.防过卷装置 每天试验一次

2.限速装置 每天试验一次

3.闸间隙保护装置 每天试验一次

4.满仓保护装置 每天试验一次

5.托罐装置, 每月试验一次

6.脚踏制动装置 每天试验一次

7.制动油过欠压保护装置 每天试验一次

8.主井提升机技术性能测试 每二年一次

9.主井提升机性能检查 每年一次

10.提升机滚筒主轴、连接装置、天轮等装置探伤 每年一次

(二)副井绞车

1.防过卷装置 每天试验一次

2.限速装置 每天试验一次

3.闸间隙保护装置 每天试验一次

4.托罐装置, 每月试验一次

5.脚踏制动装置 每天试验一次

6.制动油过欠压保护装置 每天试验一次

7.安全门与罐位、提升信号联锁,操车系统与提升信号和罐笼停止位置联锁装置 每天试验一次

8.副井提升机技术性能测试 每二年一次

9.副井提升机性能检查 每年一次

10.提升机滚筒主轴、连接装置、天轮等装置探伤 每年一次

(三)空气压缩机

1.(ⅰ级ⅱ级)安全阀动作压力试验装置 每天试验一次

2.断水保护装置 每天试验一次

3.断油保护装置 每天试验一次

4.超温保护装置 每天试验一次

5.风包超温装置,每天试验一次

6.脚踏制动装置 每天试验一次

7.制动油过欠压保护装置 每天试验一次

8.压风机技术性能测试 每年一次

(四)主扇风机

1.轴承超温报巨警置 每月试验一次

2.润滑油欠压报警装置 每天试验一次

3.技术性能测试 每二年一次

(五)胶带输送机

1.欠压保护每天试验一次

2.过电流保护每天试验一次

3.低速打滑保护每天试验一次

4.堆煤保护每天试验一次

5.防跑偏保护每天试验一次

6.温度保护每天试验一次

7.烟雾保护每天试验一次

8.自动洒水装置每天试验一次

(六)锅炉

1.双色水位计 每小时检查一次

2.高低水位报警 每天一次

3.安全阀试验 气动每月一次 手动每月一次

4.超温保护 每月一次

5.锅炉整体检验 每年一次

(七)井下电气设备

1.接地保护 每周检查一次 每季度试验一次

2.漏电保护 每天试验一次

3.短路保护 每日由责任电工检查一次 每周检查一次内部

4.煤电钻综保 每班进行一次跳闸试验

5.高压电缆的泄露和耐压试验 每年一次

6.移动式电气设备的橡套电缆的绝缘检查 每班由当班司机或责任电工检查一次外皮由无破损

(八)斜巷运输

1.防跑车装置 每半月由使用单位试验一次并做好记录

2.插销、链环 每年试验一次并保存好试验记录

3.钢丝绳、钩头 每天由使用单位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

4.红灯、信号 每天由专职电工检查一次

(九)平巷运输

1.机车灯、闸、铃和撒砂装置及连接装置 每班由当班司机接班时检查一次

2.人车车场自动停送电开关 每天由专电工检查一次

3.电机车制动距离 每年由运输队组织试验一次并保存完整的测试记录。

二、 机电设备安全保护现场使用要求

1.各单位机电设备安全保护装置必须坚持正常使用,确保灵敏可靠。

2.机电设备安全保护装置的试验必须按照规定进行,认真做好试验记录,记录中要将试验时间、试验数据和试验人员等填写清楚。

3.何单位和个人不经允许不得私自拆除安全保护装置,不得甩掉和短接安全保护装置,否则将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4.除或短接安全保护装置须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5.除大型固定设备(主、副井绞车、压风机、通风机、强力皮带机、锅炉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写明原因,报机电矿长批准后到机电科办理手续后方可拆除。

6.电气设备保护如接地、过负荷等影响设备运转需拆除保护时必须经队跟班队长和值班队长同意后方可进行,但事故处理结束后必须马上将保护投入。

7.发生漏电事故而引起漏电保护装置动作时,在漏电故障没有处理好之前任何人不得甩掉保护而送电。

8.机械移动式设备,保护损坏时必须在下一班前将保护恢复投入使用。

9.特殊情况下保护能使用时,必须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写清原因并制定防范措施,经机电矿长批准,到机电科办理手续后方可拆除。

(十)违反机电设备安全保护规定的,将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

1.破坏安全保护装置的,给予开除矿籍之处分,并罚款1000元。

2.擅自甩掉或短接安全保护装置的,罚款500元。

3.保护装置不定期试验的,缺一次罚款100元。

4.保护装置试验记录填写不认真(记录内容不全、空内容、之迹潦草模糊)的,一次罚款50元。

5.保护装置不起作用的,一次罚款300元。

200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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