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目的
为加强压力容器安全附件管理,确保设备安全运行,特制定本规定。
1 范围
沧州分公司压力容器用安全阀、爆破片装置、紧急切断装置、压力表、液面计、测温仪表、快开门式压力容器的安全联锁装置应符合本规定要求,并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和专业标准的要求。
2 技术管理要求
2.1 安全阀
安全阀管理按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锅炉压力容器安全阀管理办法》gzd/shcz 11.008—2000(a/0)中的要求执行。
2.2 爆破片装置
2.2.1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必须采用爆破片装置。
a) 压力快速增长;
b) 对密封用更高的要求;
c) 容器内物料会导致安全阀失效;
d) 安全阀不能使用的其他情况;
2.2.2 采用爆破片装置与安全阀装置组合的结构时,应符合gb150-1998附录b的有关规定。凡串连在组合结构中的爆破片在动作时不允许产生碎片。
2.2.3 对易燃介质或毒性程度为极度、高度或中度危害介质压力容器,应在爆破片装置排出口装设导管,将排放介质引致安全地点,不得直排大气。
2.2.4 爆破片装置的排放能力,必须大于或等于压力容器的安全泄放量。
对于充装处于饱和状态或过热状态的气液混合介质的压力容器,设计爆破
片装置应计算泄放口径,确保不产生空间爆炸。
2.2.5 爆破片的设计爆破压力不得大于压力容器的设计压力,且爆破片最
小设计爆破压力不应小于压力容器最高工作压力的1.05倍。
2.2.6 爆破片每个大修周期更换一次,一般为二年。
2.3 紧急切断装置
2.3.1 易熔塞的易熔合金熔融温度为70±5℃。
2.3.2 油压式或气压式紧急切断阀应保证在工作压力下全开,并持续48小时不致引起自然闭止。
2.3.3 紧急切断阀自始闭起,应在10秒钟内闭止。
2.3.4 受液化气体直接作用的部件,其耐压试验压力应不低于罐体设计压力的1.5倍,保压试件应不少于10分钟;耐压试验前、后,分别以0.1mpa和罐体设计压力进行气密性试验。
2.3.5 受油压或气压直接作用的部件,其耐压试验压力应不低于工作介质最高工作压力的1.5倍,保压试件应不少于10分钟。
2.3.6 阀门每年检修一次,更换全部密封件和修复密封面原有光洁度,使阀门保持良好的密封性。
2.3.7 对拆下来的紧急切断装置,应解体、检验、修理和调整,检验合格后,重新铅封并出具合格证。
2.4 压力表
2.4.1 压力表选用要求
a) 选用的压力表,必须与压力容器内的介质相适应。
b) 低压容器使用的压力表精度不应低于2.5级;中压及高压容器使用的压力表精度不应低于1.5级。
c) 压力表盘刻度极限值应为最高工作压力的1.5~3.0倍,表盘直径不应小于100mm。
d) 安全阀校验台上使用的压力表不应低于0.4级。
2.4.2 压力表的安装要求
a) 装设位置应便于操作者观查和清洗,且应避免受到辐射热、冻结或
振动的不利影响;压力表与压力容器之间,应装设三通旋塞或针形
阀;三通旋塞或针形阀上应有开启标记和紧锁装置;压力表与压力
容器之间,不得连接其他用途的任何配件或接管。
b)用于水蒸汽介质的压力表,在压力表与压力容器之间应装有存水弯
管。
b) 用于具有腐蚀性和高粘度介质的压力表,在压力表与压力容器之间应装设能隔离介质的缓冲装置。
c) 压力表安装前应进行校验,在刻度盘上应划出指示最高工作压力的红线,注明下次校验日期。压力表校验后应加铅封。
2.4.3 压力表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停止使用并更换
a) 有限止钉的压力表,在无压力时,指针不能回到限止钉处;无限止钉的压力表,在无压力时,指针距零位的距离超过了压力表的允许误差。
b) 表盘封面玻璃破裂或表盘刻度模糊不清;
c) 封印损坏或超过校验有效期限;
d) 表内弹簧管泄漏或压力表指针松动;
e) 指针断裂或外壳腐蚀严重;
f) 其它影响压力表准确指示的缺陷;
2.4.4 压力表检定周期与设备检修周期同步。
2.5 液面计
2.5.1 液面计选用
a) 根据压力容器介质、最高工作压力和温度正确选用;
b) 盛装0℃以下介质的压力容器,应选用防霜液位计或选用夹套型或保温型结构的液位计;
c) 用于易燃、毒性程度为极度、高度危害介质的液化气体压力容器上,应有防止泄漏的保护装置;
d)要求液面指示平稳的,不应采用浮子(标)式液面计
e)移动式压力容器不得使用玻璃板式液面计。
2.5.2 液面计安装
a) 安装使用前,低、中压容器用液面计,应进行1.5倍液面计公称压力的液压试验;高压容器的液面计,应进行1.25倍液面计公称压力的液压试验;
b)设施和警报装置;
c)液面计上最高、最低安全液位,应作出明显的标志。
2.5.3 液面计每四年进行一次检修,检修周期不应超过压力容器内外部检验周期。
2.5.4 液面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停止使用并更换
a) 超过检修周期的;
b) 玻璃板(管)有裂纹、破碎;
c) 阀件固死;
d) 出现假液面;
e) 液面计指示模糊不清;
2.6 测温仪表
2.6.1 压力容器测温仪表选用及安装按《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第七册)有关要求进行管理。
2.6.2 测温仪表保护套管一般4~5年检查一次,对于安装在腐蚀及磨损严重地方的保护套管,停工检修期间均应检查。
2.6.3 测温仪表使用前,应经技术校验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2.6.4 测温仪表检定周期与检修周期同步,如有特殊要求,另行规定。
2.7 快开门式压力容器安全联锁装置
2.7.1 快开门式压力容器安全联锁装置应具备以下功能
a) 当快开门达到预定关闭部位方能升压运行的联锁控制功能;
b) 当压力容器的内部压力完全释放,安全联锁装置脱开后,方能打开快开门的联锁联动功能;
c) 具有与上述动作同步的报警功能;
2.7.2 快开门式压力容器安全联锁装置应经试用和技术鉴定后,方可使用。
3 管理办法及分工
3.1 压力容器安全附件除符合以上技术要求外还应符合《压力容器监察规程》、《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安全管理规定》、《液化气体铁路罐车安全
管理规程》,以及有关标准的规定。不符合规定的不准使用。
3.2 安全附件的检验分为运行检查、停机检查。运行检查由车间巡检人员完成,停机检查由专业人员完成。
3.3 车间负责压力容器安全附件的清查、登记、编号、保存档案、拆装、送栓等工作。
3.4 检修和调校安全附件的分工和责任:
3.4.1 压力表由使用车间拆装、填表、送交机动部计量站调验和记录;玻璃板液面计由使用车间拆装、清理、试压;石英管液面计由制造厂家进行拆装、修理;浮球液面计、测温仪表由使用单位统计、填表,交渤海四公司仪表专业拆装、修理、调校。各单位之间应互相协作,认真负责,详细记录和保存。
3.4.2 压力表的指示范围和液面计上下液位须用红油漆标出。红油漆线宽1.5~2毫米,长15~20毫米(注意:红漆线延伸到压力表壳3~5毫米)。
3.4.3 安全阀外表面全部涂大红调合漆;安全阀编号喷(或写)黑色油漆;编号数码要规整。注意:安全阀名牌不能涂油漆,应保持清洁。
4 形成的记录
4.1 压力容器的使用车间应建立:《安全阀检修校验情况表》、《安全阀统计表》、《安全附件统计表》、《压力表检修校验记录表》、《液面计检修校验记录表》。
4.2 机动部计量站和渤海四公司仪表专业应建立:《压力表检修校验记录表》、《测温仪表校验记录表》和《浮球液面计检修校验记录表》。
4.3 渤海公司机械厂应建立:《安全阀检修校验定压统计表》。
4.4 机动部建立:《安全阀统计表》、《安全附件统计表》。
5 检查与考核
按沧州分公司《日常绩效检查考核标准》考核。
6 附则
6.1本标准由机动部负责解释。
6.2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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