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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服管理规定办法(八篇)

发布时间:2024-09-10 热度:48

工服管理规定办法

第1篇 工服管理规定办法

工服管理规定1

一、工作服管理制度

1、关于工作服的配给,公司根据各部门员工的实际需要,由运营部统计名单以及数量尺寸规格,经核对后报经常务副总审批,统一采购,再统一发放,并做好发放记录。

2、新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后发放工作服,发放工作服当月收取押金。

3、自觉爱护工作服,按发放之日起算,如未达半年限遗失的,则自费赔偿补做。

4、恶意破坏或损坏工作服者,将以罚款处之,并自费赔偿补做。

5、员工工作服在使用期间因丢失、损坏等原因造成工作期间无法穿工作服上班,由本人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及总经理同意后,予以补发,费用自行承担。

二、工作服管理制度着装及仪表要求

1、公司员工着装应注意: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2、除总助、副总及以上级别外,其余员工工作时间均须统一穿着工作服;注意仪容仪表,穿着整洁、得体、大方。

3、着工作服时,应搭配与工作服颜色、款式得当的袜子和鞋类;鞋应保持清洁。

三、工作服管理制度折旧办法

离职(辞退)收取工作服费用时,按工作服的实际费用计算。

1、工作服押金为发放工作服的总价,从发放工作服当月的个人工资中扣除,扣除方式按工作服价格不同可采取一次性扣除或分期扣除。

女士春装:628/套。

女士夏装:上衣40/件,裙子60/条。

男士春装:衬衣50/件,西装180/套。

男士夏装:上衣55/件,裤子55/条。

2、自工作服发放之日起,工作满半年以上者,辞职(辞退)时,不收取工作服费用。

3、自工作服发放之日起,工作满半年以上者,仍继续在公司工作的员工,将退回工作服押金。

4、自工作服发放之日起,工作不满半年者,辞职(辞退)时,工作服费用由个人承担。

四、工作服管理制度处罚措施

1、各部门负责人应认真执行、督促属下员工遵守本规定。

2、工作时间不着工作服者,乐捐100元/人次。

3、部门在一个月内员工违反本规定累计超过3人次或该部门职员总数20%的,该部门直接负责人乐捐1000元。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行,由运营部负责监督、执行。

工作服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由运营部负责监督、执行。

工服管理规定2

1 目的

为减少工艺装备(以下简称“工装”)的使用损耗,使其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提高使用工装生产产品的质量和效率而制订本标准。

2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装的设计、制造、购买、使用、维护和报废等管理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全公司工装(模具除外)的管理。

3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面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qg/ 09·01—2000 《设备管理制度》

4 职责

4.1 总经理助理(经营)负责公司工装的报废的审批工作。

4.2 生产部是工装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工装的保管、保养、发放与报废等管理工作。

4.3 技术部根据产品的需要,按“标准化、通用化、系列化”的原则,负责产品主要专用工装的设计和组织验证工作。

4.4 各车间负责工装在使用过程中的保管和保养工作。

4.5 供应部负责复制工装的采购和委托加工工装的外部联络。

5 工装的新制与复制

5.1 工装的新制

5.1.1新产品工装的订制,技术部会同生产部商定外购或自制。

5.1.2自制工装由技术开发部负责设计,设计完毕后将技术图纸交送生产部设备科,由设备科组织工装的制造。

5.1.3因公司能力所限,技术部设计的工装(图纸)不能在本公司加工成实物、需委托外单位加工的,由技术部负责设计并联系外单位加工。

5.1.4外购工装由技术部填写《设备申购单》(注:借用此表单),经技术部经理批准后,交送供应部购买。

5.2 工装的复制

5.2.1生产部根据月度生产经营准备计划和现有工装的技术状态,提出工装复制的需求计划。

5.2.2自制工装的复制,由技术部提供技术图纸等资料,生产部负责加工。

5.2.3委托加工的工装,由技术部提供技术图纸等资料,提交供应部联系外单位加工。

5.2.4外购工装,由生产部填写《设备申购单》(注:借用此表单),经生产部经理批准后,交供应部购买。

5.3工装的验收入库

5.3.1自制工装完工后,由生产部设备科组织技术部、使用部门(车间)、技术部、品质部对其进行验证,填写《模具验证报告单》(注:借用此表单),合格的办理入库手续,不合格的进行返工。

5.3.2委托加工或外购工装到达公司后,由供应部填写《模具试模通知单》(注:借用此表单),连同实物移交给生产部设备科,由设备科组织技术部、品质部对其进行验证,填写《模具验证报告单》,合格的办理入库手续,不合格时退货、更换或返工。

5.3.3工装入库后,生产部设备科应及时对其进行统一编号,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台帐,做到帐、物一致。

5.3.4工装的编号前二位为“gj”,表示工装,第三位代表种别,“0”代表弯管机,“1”代表钻孔模,“2”代表丝网,第四位至第七位代表顺序号。

5.4 工装的使用与保养

5.4.1根据产品生产的要求,各车间需领用工装的,按规定要求到财务部开具《出库单》,设备仓凭《出库单》给予发放。

5.4.2操作者必须严格遵守工艺规程,合理使用工装,若有损坏应及时向班组长或车间主任反映,以便维修。

5.4.3工装的使用

工装在使用中必须做到以下要求:

a) 经常给工装运动部位加润滑油(剂);

b) 不得用硬物敲击工装的关键部位(如抛光面等);

c) 保持工装的清洁,避免有腐蚀的材料与之接触。

5.4.4工装的维修、改换和报废

5.4.4.1新制的工装,经验证发生不合格时,由设备科组织办理加修手续,委托加工或外购的工装,由设备科移交给供应部,供应部负责与供货厂家联系解决。

5.4.4.2工装因磨损等自然损坏时,由使用部门提出维修申请,经生产部经理批准后交设备科办理维修手续。

5.4.4.3改换工装,由设备科提出在用和库存工装处理意见,经生产部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

5.4.4.4工装被取消或淘汰时,由设备科组织技术部验证并填写《模具验证报告单》,经生产部经理签字确认后,报总经理助理(经营)批准予以报废。

5.4.5 工装的报废条件

a) 工装因使用频率、期限已达到或超过设计要求,磨损严重不能保证产品合格的。

b) 由于操作者使用不当造成工装损坏且不能修复的;

c) 由于产品的工艺改进、技术革新,老工装被长期取消且不打算在今后使用的。

5.5工装周期清查

生产部每半年组织工装使用车间(部门)、品质部、技术部对全公司在用和库存工装进行一次全面清查,验证其有效性并做好状态标识,建立完善的管理档案。

6 检查与考核

6.1 考核办法

6.1.1本标准中的相关部门未按本标准第3章(职责)履行职责的,对其相应部门负责人至少处以100元/次的罚款。

6.1.2 各有关部门在履行职责时,不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执行并造成不良后果的,对相应责任部门负责人至少处以50元/次的罚款,对直接责任人至少处以30元/次的罚款。

6.1.3 若的使用者由于工作马虎、责任心不强等主观原因,造成工装在使用过程中损坏、丢失或报废的,公司除要求赔偿相应损失外,还视其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对直接责任人50

—300元的罚款,对相应车间负责人至少处以30元/次的罚款,对相应部门负责人至少处以30元/次的罚款。

6.1.4 工装的使用和维修人员未按规定要求对其进行维护保养的,公司视其情节轻重分别处以10—50元的罚款。

6.1.5 若出现上述以外不利于公司各项工作得以顺利开展或造成公司财产损失情形的,由公司有关部门和领导采用“合议”方式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6.2本标准由设备科负责检查,结合每年一次的清查,编制检查报告。

6.3总经办考核小组负责检查(报告)结果的考核。

第2篇 某某物业分公司员工工服管理办法改革方案

(讨论稿)

改革的背景:分公司按照酒店管理的惯例,对员工工服进行了有效的管理,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但随着时间的推移,酒店的一些惯例已不适应物业管理的要求,对员工工服改革势在必行。公司每年的工服预算,在5万元左右,80%用于员工的统一着装。因质地,颜色,式样,价格等因素,员工对统一制作,也有一定的看法。公司每年还要收取职工交回的到期工服,因怕产生霉变,还要支付一定洗衣费用。工服到期后,职工因未享受到工服'残值'的福利待遇,有交回和不交回的,给管理工作带来混乱。

改革的思路:分类管理,缩小范围、台帐记录、动态管理,

改革的方案:

一个原则,改革后公司的置装费预算降下来,职工享受到应得的福利。

三个统一:统一要求,公司对职工着装在质地,颜色,式样方面进行统一要求。对面客部门和生产一线要求统一着装着装。统一检查,公司对员工的进行统一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统一管理,每三年报销一次置装费,或以台帐形式记录,每一年报销一次。在规定的时间和规定的标准,每个部门统一将本部门职工的拿到会计部报销。

标准

部门经理改革前700元。 部门经理改革后300元。

部门主管改革前500元。 部门主管改革后250元。

一般员工改革前 300元。一般员工改革后200(统一置装100元。 个人100元。)

一般员工劳保服装由公司统一置装标准

改革前 全年平均人数,人均费用 全年总费用

改革后 全年平均人数,人均费用 全年总费用

对比:下降原因,职工平均总数减少,人均标准减少。

结论:总费用减少。

具体操作办法:

一、从起2002年 月 日起,凡工服到期的正式合同工应重新制作工服的,一律停止。

二、为了统一划定改革的启动日期,采取下列办法进行过渡:

2003年到期的,可领取服装补助费 元,%。

2004年到期的,可领取服装补助费 元,%。

2005年到期的,可领取服装补助费 元,%。

根据财务的要求可现金发放形式或个人领取发票统一报销的形式。

三、从2005年1月1日起,实施新的改革办法。

四、一年的报一次的,按每年规定的标准,三年报一次的,按每年规定的标准累计,上浮10%。

五、时间的计算:从每年7月1日到第二年6月30日为一个计算周期。

六、新调入正式的员工,当年6月30日前调入的,享受当年的公司规定的报销费用的标准。7月1日后调入的员工,不享受当年的公司规定的报销费用的标准。

七、临时、返聘、借调的人员,根据所在岗位情况,事务操作岗位,只规定公司统一发放劳保工服,不享受工服补贴。在管理岗位的,可参照正式员工的办法,减半计发工服补助费。

八、被公司终止合同的员工、主动与公司解除合同调走的员工和双方协商一致由公司解除合同的员工,办理手续时不在

,根据劳动合同和员工手册条款被解除合同的员工,在办理相关手续时应考虑因素。7月1日后解除合同的员工

九、凡逢五遇十的公司司庆,公司根据效益情况,如统一置装或发放私庆补贴以外的费用或实物,取消当年规定的报销标准。

十、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凡管理岗位与事务岗位交叉的主管,按主管的待遇对待,同时也享受一般员工的劳保用品的待遇。如也领取一般员工的劳保工服,将酌情从工服补助费中减发。

第3篇 工服使用管理规定办法

工服使用管理规定1

一、总则

员工工服和工号牌是本公司向各工作岗位提供的工作服装。

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公众形象,进一步规范化管理,提高公司整体形象及员工素质,由公司统一为员工订制工服,并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全体员工。

三、工作时间着装及仪表要求

1、、穿着工作服即代表公司之形象,所有员工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着装,保持工服的干净、整洁,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如有脏乱、破损等情况一经发现应根据规定予以处罚;

2、工作时间须注意仪容仪表,穿着整洁、得体、大方;

3、工作装应经常换洗,不得出现掉扣、错扣、脱线现象;

4、工作时间必须佩戴公司统一发放的工号牌;

5、工服样式、工号牌为公司统一制定,各部门、各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违规者一经发现将视情节予以处罚。

四、工服的发放

人事部负责公司工作服和工号牌的统一发放管理工作,办理员工工服领用手续,包括押金或身份证的抵押、领用核签、检查考核等工作,员工领用时在确认相关信息后在工服发放登记表上登记签字。

五、员工工服的管理

1、员工入职后领取工服及工号牌;

2、员工所领取的工服和工号牌要注意爱护、保管,应尽量减少工作服在非工作时间的损耗,不得任意修改、损坏或者将各种颜色洒于工服上,如果违反此管理制度,员工必须要承担工服制作的所有费用并且需要再购买新工服

3、员工因工作原因发生意外导致工服和工号牌损坏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换发时,由本人填写申请表,写明情况,经部门领导核实后,准予换发;如因个人原因,造成工服或工号牌丢失、失窃或未到期破损,须按要求提前换发,并由本人补缴相应的费用;

4、员工不得擅自修改工服式样;

5、工服或工号牌丢失者,按原价格赔偿;

6、员工的工服和工号牌不得借给其他人使用,如果因为借给他人使用,造成的损坏需要个人承担费用并且要给予罚款处理;

7、工作服应保持整洁,如有污损,员工应自费进行清洗或修补;

8、部门负责人负责对以上行为进行不定期抽查,对不按规定着装及佩戴工号牌者,每发现1次予以30元的处罚,并计入当月绩效考核;

9、主管上级有指导与监督员工穿用工作服和工号牌的责任。

10、员工离职时应将其工作服事先洗干净叠好和工号牌一起交还;员工离职时必须退还工作服及所有配件,如有遗失、损坏照价或折价赔偿。

五、处罚措施

1、员工未按要求穿着工作服,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30元/次;

2、员工人为损坏、丢失工作服(洗涤、保存方法不当),按工作服制作费2倍进行赔偿处罚;

3、员工穿着工作服和仪容仪表的情况,将作为个人绩效考核的依据之一。

工服使用管理规定2

一、制度目的

为树立公司良好形象,增强员工对工服的爱护意识,妥善管理员工工服,体现公司的专业化和规范化,特制订《员工工服管理制度》(以下称“本制度”)

二、职责规范

1、管理部为工服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工服配置标准、订立工服管理办法、以及工服的采购、发放、回收、登记、保管、违规处理等事务。

2、各部门助理负责该部门员工工服登记备案、工服需求统计和申报。

三、工服配置

1、员工工服为公司财产。

公司因不同岗位工作需要,为员工配备相应工服。

所有员工应爱惜配备给个人的工服,按照公司规定穿戴、清洗、保管,在规定使用年限内,不得随意损坏、丢失,否则应照价赔偿。

2、员工工服统一式样,统一制作,统一着装。

工作时间必须穿着工作服上班。

3、具体工服配置为:办公室员工每人两套西服(包括衬衣),根据个人工作需要另外可以申请配置一套夹克衫以便驻运行点工作时需要;非办公室员工每人配置两套夹克衫。

四、使用年限

1、办公室员工配置的西服更换期限为二年;西服配套的衬衣更换期限为一年;办公室员工另外申请配置的夹克衫更换期限为二年。

更换期限到后,每年可更换每种工服各一套。

2、非办公室员工配置的夹克衫更换期限为一年,更换期限到后每年可更换一套。

3、员工工服达到更换要求后,员工可根据工服的完好情况延长更换期限。

公司鼓励员工延长工服的更换期限,以杜绝浪费、提倡环保,但要在工服完好、整洁而不影响公司形象的基础上。

4、西服及配套衬衣自员工领取之日起,为公司继续工作服务满一年的,该工服作为公司福利赠与员工,不再扣取折旧费,也不再回收;夹克衫由于它的特殊性,自员工领取之日起,为公司继续工作服务满一年的,该工服作为公司福利不再扣取折旧费,但依然需要回收。

五、工服洗涤

1、员工要保持工服的干净、整洁、无异味、无褶皱,定期清洗,保持干净卫生。

六、工服的领用

1、新员工入职未满试用期的,公司管理部调配合适的旧工服,旧工服的破损、丢失与新工服管理办法一致(赔偿视情节确认,但不高于新工服的赔偿规定);没有合适的旧工服则直接发放新工服并做好登记、签收、备案等工作。

2、员工试用期满后由部门助理申请制作新工服(试用期直接发放的除外),并经部门经理签字确认并交管理部备案、采购、发放。

员工在领取新工服时需要退还试用期时暂领的旧工作服,退还标准同离职退还。

七、工服退还

1、员工离职时,需将夹克衫工服洗净后交回管理部,并由工服管理人员在“离职交接单”上签字确认。

工服自员工领取之日起,为公司继续工作服务未满一年的需缴纳工服折旧费(具体的计算方法为:工服成本金额的一半÷更换期限×(更换期限—已使用时间),折旧费从当月工资中扣除,款数不够,员工需要在办理离职手续时补足折旧费。

2、办公室员工的西服、衬衣在缴纳工服折旧费后可以领回自用。

3、退回工服未经清洗或者清洗不到位的将直接收取干洗费,以协助员工完成工服清洗工作。

具体干洗价格按市场干洗价为准。

4、收回的工服由工服管理员登记并妥善管理。

八、工服破损或丢失的赔偿

1、员工在公司任职期间,应妥善保管和爱惜工服,保持工服的平整洁净,在工服未满更换期限内如有破损或丢失的(因工作原因以及其他特殊情况除外),按其工服原价扣除相应的折旧费后的金额进行赔偿(具体的计算方法为工服成本金额÷更换期限×(更换期限—已使用时间),赔偿金从当月工资中扣除,款数不够,次月继续补扣,直至交清为止。

2、员工完成赔偿金扣除手续后凭管理部开出的扣款确认单到工服管理部门领取新工服或重新定做工服。

九、换装时间

1、员工可以在工服更换期限满后提交工服更换申请至部门助理处,由部门助理收集后可在每月的25号(遇节假日往后顺延)向管理部提出。

2、工服更换时间为每年3月15日、7月15日和11月15日(遇节假日往后顺延)。

十、工服的检查

1、员工当班时必须按要求穿着工服,并保持工服干净、整洁、无异味。

2、管理部将不定期安排检查,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协助并服从管理部的检查安排。

如有违反本制度相关条款的,公司将根据奖惩制度进行处罚。

十一、本制度由管理部制订并负责解释,呈总经办签发执行,修改亦然。

第4篇 工服工鞋管理规定办法

工服工鞋管理规定1

1、目的

将本公司员工服装统一化、整体化,使本公司员工之服装仪容整齐高雅,提升员工士气,增进公司形象。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职责与权限

3.1行政部负责本制度制定、修改、废止的起草工作。

3.2总经理负责本制度制定、修改、废止的核准。

4、定义无

5、作业说明

5.1服装的种类:管理人员冬、夏装,员工冬、夏装、防静电服、工帽。

5.2各类服装对应部门和职位

5.3服装的管理

5.3.1服装之分发:

夏季 :公司每位员工第一次制发衬衫两件,第二年起每年再制发衬衫一件。

冬季 :公司每位员工第一次制发夹克两件,然后每二年再制发夹克一件。

5.3.2服装之领用:

(1)新进人员进厂3天后发给服装,员工对自己的制服应妥善保管,若遗失或损坏需再申请且费用自负。

(2)夏装:新员工未做满一个月离职者需承担制服之全部成本费,未满三个月离职者需承担制服之成本费的50%,进厂满三个月离职者可免承担制服成本费,服装不予以回收。

(2)冬装:所有人员在办理离职手续时,需将冬装清洗干净交回人事行政部,未交回者需承担成本费。

5.3.3服装之穿着与清洁遵守事项:

(1)凡本公司员工,于上班时间一律需穿着制服,并应依规定佩戴厂证。

(销售部、财务部人员因经常外出,不强制要求穿工衣)

(2)穿着整齐,夏装保留第一颗扣子不扣(从上至下的顺序),其余扣子全部扣上;冬装穿着时拉链至少要拉至拉链的中部,不能敞开衣服。

(3)冬天气温降低时,员工需要添加衣服的, 应在长袖外套里面添加衣服,工衣必须穿在最外面。

(4)制服代表公司形象,必须经常换洗且保持干净整洁。

(5)员工对于个人领用之服装应善加爱惜,如有破损应缝补修复。

(6)所有人员严禁穿超短裙/超短裤上班。

(裙/裤边与膝盖的距离不可以超过12cm) 5.3.4遵守事项:

(1)不得擅自改变制服样式。

(2)不得出卖,转借制服给外单位或外人。

5.4防静电拖鞋的管理

5.4.1防静电拖鞋在办理好入职后由行政部统一发放,所有人员必须更换防静电拖鞋后方可进入公司,否则每次扣绩效奖10元。

5.4.2防静电拖鞋可申请以旧换新,不给予扣款,但每年不超过3双,超过3双者,需承担成本费。

5.4.3未做满三个月离职者,需将防静电拖鞋清洗干净交回人事行政部,未交回者需承担成本费。

5.5防静电服、防静电帽

5.5.1smt全体人员、生产部、品管部、工程部、维修部等与产品接触人员配备防静电服、防静电帽。

5.5.2所有人员(包括管理人员和客户)进入smt车间必须穿防静电服,违者每次扣绩效奖10元。

客户由陪同人员负责提醒,否则,每次扣陪同人员绩效奖10元。

5.5.3防静电服、防静电帽的回收:所有人员在办理离职手续时,需将防静电服、帽清洗干净交给部门文员,未交回者需承担成本费。

5.6行政部对本制度有最终解释权,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工服工鞋管理规定2

第一条 为了更好的树立、传播良好的企业形象,实现规范化管理,公司为员工配置工作服,并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 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必须按公司规定穿着工作服,并要注意仪容仪表,总体要求是:得体、大方、整洁。

第三条 穿着长袖衬衫与西服时,必须系公司配置的领带,衬衫不得挽起袖子或不系袖扣,衬衫下端必须塞在裤子里面,必须系腰带。

第四条 穿着短袖衬衫时,可以不系领带,必须着长裤子,颜色原则上以深色为主。

着短袖衬衫时只能解开最上端第一粒纽扣。

衬衫下端必须塞在裤子里面,必须系腰带。

第五条 员工在工作期间不得穿拖鞋或光脚无袜上岗。

营业场所和办公室员工夏季上衣着装要统一。

第六条 着西装时,不得穿皮鞋以外的其他鞋类,皮鞋颜色要求以深色为主。

第七条 员工上班应注意将头发梳理整齐。

男员工头发不过耳,不得留胡子,女员工上班提倡化淡妆,头发不得遮脸、眼、眉,金、银等其他饰物的佩戴应得当。

第八条 员工工作服丢失或破损严重的,自费到公司购买,二天内配置到位。

第九条 西装由各部门自行负责,到指定商店按规格样式、颜色、品牌、价格自己出资购买,一次性购买两套,凭票到总部财务报销。

第十条 公司统一配置工作服如下:长袖衬衫、短袖衬衫、领带、库员夹克、长袖t恤、短袖t恤。

以上工作服由总经理办公室统一组织购买,并配置出最高最低库存量,各单位员工转正需配置工作服应提前10天以电子邮件方式上报总经理办公室,以利于总经理办公室核对库存、准备货源。

员工转正时统一到大兴库房调货,按出库单核算各单位工作服费用。

所有工作服费用列入各单位的员工福利费中支出。

第十一条 各种工作服大致规定穿着时间如下:(具体调整着装时间依气候、天气情况而定,具体操作依照总经理办公室着装通知)

1、 短袖衬衫、短袖t恤:自6月1日至9月30日

2、 库员夹克、长袖衬衫、长袖t恤、西装、领带:自3月16日至5月31日,10月1日至11月15日。

3、 保安服、零售冬装:根据季节变化相关部门自行统一调整着装。

4、 冬季着装:自11月16日至次年3月15日,除保安、超市卖场各岗位必须统一着工作服之外,公司不要求统一着工作服,条件允许的单位可以自行要求统一着装。

总公司组织的对外重要活动,参加人员是否穿着工作服,由总经理办公室临时通知。

第十二条 工作服使用期限:

1、 西装、库员夹克、领带、保安服、零售冬装:使用期限为2年。

2、 短袖衬衫、短袖t恤、长袖衬衫、长袖t恤:使用期限为1年。

第十三条 工作服费用承担办法:

工作服依据实际电脑售价按规定使用期限与配发时间进行按满月折旧,依据下列情况进行费用承担。

1、 工作服满使用期限,工作服费用由公司承担。

2、 辞职、辞退的,按满月折旧,折旧部分费用由公司承担,残值部分费用由个人承担,离司时在工资结算中扣除。

工资金额不够扣除工作服款者,由个人付现金支付给公司。

3、 开除、自动离职人员离司时不予结算工资,工作服费用由工资中扣除。

工资金额不够工作服费用部分由公司承担。

第十四条 因工作岗位变动需要更换工作服的,必须重新配置工作服,原工作服达一半以上用期限的,原工作服费用由公司承担,未达一半使用期限的,原工作服费用由个人承担一半,新配置工作服按本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试用员工转正后或工作岗位变动需配置工作服的必须在一周内配置到位。

第十六条 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统一的工作服台账样表格式建立手工工作服台账,并按台账的要求逐项地准确登记。

第十七条 满使用年限后延期购买的工作服按实际报销日期作为换装日期登帐。

两套工作服在不同日期购买的,按满使用期限后的不同日期作为换装日期登帐。

第十八条 西服款式为藏蓝色三排扣不开襟, 由个人自行购买。

分公司副经理、部门副部长及以上管理岗位的,每套西服报销标准为600元,低于600元时凭票据按实际价格登帐报销,高于600元时凭票据按600元登帐报销,重新换装按购买新西服后到财务报销的日期作为起始配发日期,原西服未满使用年限的不再折旧扣款;其他岗位按公司规定需配置西服的,每套西服报销标准为160元,低于160元时凭票据按实际价格登帐报销,高于160元时凭票据按160元登帐报销,按原西服使用年限到期日期作为配发日期。

第十九条 分公司副经理、部门副部长及以上管理岗位的白色长、短袖衬衫,原则上到总库购买,如自行购买,每件衬衫报销标准为33元,按原衬衫满使用期限的日期进行登帐和报销。

第一次配置的按到财务报销的日期作为配发日期。

第二十条 营业员和收银员的领带由公司统一配置,其他岗位人员的领带自行配置,花色不限,费用自理。

第二十一条 除分公司副经理、部门副部长及以上管理岗位之外的其他岗位的工作服(不含西服、厨师服)一律由总公司或经总公司授权的单位统一订制、采购、入库,新配置或到期重新配置工作服(含领带)时一律到总库购买,按总库出库价格登账报销。

第二十二条 厨师配置白色工作服上衣,长、短袖各两套和白色工作帽两顶,使用期限一年,穿着时间与总公司换装时间同步。

由各分公司自行购买,最高限价每套35元(含工作帽),按实际进价登帐报销。

第二十三条 员工离司时,必须在工作服台帐的《离司返还金额》一栏注明扣款金额,如果工作服期限已满没有折旧扣款,也要在该栏中注明,同时在《工资结算单》上也要注明。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在总经理办公室。

第5篇 员工工服管理规定办法

员工工服管理规定1

1 目的

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公众形象,展示员工的精神面貌,进一步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3 工作服的发放

3.1工作服的制作由行政部统筹招商制作,制作数量按员工实有人数加制10%至15%以备新进人员使用。

3.2工作服每两年发放一次。

3.3工作服的发放标准:

3.3.1春秋装:公司管理人员为一件蓝色外套,一线操作员工为一件绿色外套。

3.3.2夏装:所有员工短袖两件。

3.4新进员工办理入职手续后即可领取工作服。

3.5工作服发放由仓库凭人力资源部出具的员工入职手续,个人签字领用。

3.6工作服在使用期限内如有损坏或遗失,由人力资源部核准后补发,工作服费用由使用者个人按成本价从工资中扣回。

3.7工作服的退还

3.7.1春秋装:员工离职时由个人清洗干净后退还公司。

3.7.2夏装:领用穿过的夏装一律不退,如领用工作服未满一个月离职按成本价全额、未满三个月离职按成本价的50%在其薪资内扣除。

4工作服穿着要求

4.1穿着工作服即代表本公司的形象,必须保持整洁。

4.2工作时间员工进入工作场所统一穿工作服。

4.3为方便工作,工作服可以着出厂外。

4.4工作服应经常换洗,不得出现掉扣、错扣、脱线现象。

4.5在工作场所不得背心、赤膊、赤脚,办公司不得穿拖鞋等。

5 相关考核

5.1各部门负责人应认真执行、督促属下员工遵守本规定。

5.2工作时间进入工作场所不穿工作服,发现一次罚款20元。

5.3各部门在一个月内员工违反本规定累计超过该部门职员总数10%的,该部门经理罚款100元。

5.4行政部负责工作服正确穿着的考核工作。

员工工服管理规定2

为体现公司的整体形象,规范员工统一着装,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服管理制度

1、关于工作服的配给,公司根据各部门员工的实际需要,由运营部统计名单以及数量尺寸规格,经核对后报经常务副总审批,统一采购,再统一发放,并做好发放记录。

2、新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后发放工作服,发放工作服当月收取押金。

3、自觉爱护工作服,按发放之日起算,如未达半年限遗失的,则自费赔偿补做。

4、恶意破坏或损坏工作服者,将以罚款处之,并自费赔偿补做。

5、员工工作服在使用期间因丢失、损坏等原因造成工作期间无法穿工作服上班,由本人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及总经理同意后,予以补发,费用自行承担。

二、工作服管理制度着装及仪表要求

1、公司员工着装应注意: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2、除总助、副总及以上级别外,其余员工工作时间均须统一穿着工作服;注意仪容仪表,穿着整洁、得体、大方。

3、着工作服时,应搭配与工作服颜色、款式得当的袜子和鞋类;鞋应保持清洁。

三、工作服管理制度折旧办法

离职(辞退)收取工作服费用时,按工作服的实际费用计算。

1、工作服押金为发放工作服的总价,从发放工作服当月的个人工资中扣除,扣除方式按工作服价格不同可采取一次性扣除或分期扣除。

女士春装:628/套。

女士夏装:上衣40/件,裙子60/条。

男士春装:衬衣50/件,西装180/套。

男士夏装:上衣55/件,裤子55/条。

2、自工作服发放之日起,工作满半年以上者,辞职(辞退)时,不收取工作服费用。

3、自工作服发放之日起,工作满半年以上者,仍继续在公司工作的员工,将退回工作服押金。

4、自工作服发放之日起,工作不满半年者,辞职(辞退)时,工作服费用由个人承担。

四、工作服管理制度处罚措施

1、各部门负责人应认真执行、督促属下员工遵守本规定。

2、工作时间不着工作服者,乐捐100元/人次。

3、部门在一个月内员工违反本规定累计超过3人次或该部门职员总数20%的,该部门直接负责人乐捐1000元。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行,由运营部负责监督、执行。

工作服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由运营部负责监督、执行。

第6篇 工服洗涤管理规定办法

工服洗涤管理规定1

1.0 目的:

为提升公司形象和员工集体荣誉感,规范服装管理,提高职员服务意识,特制定本 规定。

2.0 范围:

适用于百富行物业全体员工。

3.0 发放时间:

员工岗入职后在签订劳动合同三个工作日内至各项目部签名领取工服(注:青峰新员工上岗第一天要穿工服,领取新工服时须交150元现金,试用期一个月后凭单据退还);职员岗在试用期合格后量身定制,并于15个工作日内发放。

4.0 发放标准:

5.0 管理规定:

5.1 工作服时间要求:员工岗在工作时间内,职员岗周一至周五(试用期内的职员除外)。

需穿着整洁,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

5.2人事行政部负责工服管理、发放、数量统计及采购;各项目负责员工服装的领用、登记、更换以及员工离职时工服核查、领用日期上报等;保安冬装及部分岗位可退回的工服须要求员工清洗干净后再由项目负责人统一上交到行政人事部,须使用时由行政人

事部统一消毒后循环发放;

5.3 工服发放后原则上不允许更换,确因码数不符,需要更换的,应在工服使用前向人 事行政部提出,如已使用,则不予更换;

5.4 工服易损耗岗位(电工装、保洁装、保安秋冬装),在自然磨损严重的情况下可向人事行政部提出申请,人事行政部视情况给予更换,更换需坚持以旧换新原则; 5.5 员工应爱护工服,经常清洗,保持工服清洁、无损;离职时移交的服装应清洗干净(保安冬外套、大衣应干洗),如未清洗的保安冬外套、大衣每人每件扣除30元清洗费;其余员工服装每人每套扣除30元清洗费;

5.6 因自身保管不善发生工服丢失、损坏,需至财务部按工服的折旧计价交款后,再至人事行政部申领,折旧款的计算以发放时间为准;

5.7 员工岗(电工装、保洁绿化服装、保安冬装大衣、外套)离职时需至人事行政部按原发放数量退回工服及相关配置,如发生丢失或损坏按24个月进行折赔偿,应补交金额=工服采购原值-工服采购原值/24*工作月数;

5.8 员工岗(保安春夏秋装)为公司服务满一年半离职的,不扣除工服费,且工服归员工所有;如在一年半内(含)离职,则需支付工服折旧费,且工服归员工所有,应补交金额=工服原值-工服原值/18*工作月数;

5.9保安皮鞋为公司服务满一年离职,不扣除皮鞋费,且皮鞋归员工所有;如在一年内(含)离职,则需支付皮鞋折旧费,且皮鞋归员工所有,应补交金额=皮鞋原值-皮鞋原值/12*工作月份;

6.0 保安皮靴为公司服务满一年离职,不扣除皮靴费,且皮靴归员工所有;如在一年内(含)离职,则需支付皮鞋折旧费,且皮鞋归员工所有,应补交金额=皮鞋原值-皮鞋原值/12*工作月份;

6.1 员工岗领用二次(旧)服装,为公司服务满半年离职的不扣除费用,且归员工所有;如半年内(含)离职,需支付打八折后折旧费,且归员工所有,应补交金额=服装原值打八折-服装原值的八折/6*工作月份;

6.2 职员岗为公司服务一年半离职,不扣除工服费,且工服归员工所有;如在一年半内(含)离职,则需支付工服折旧费,且工服归员工所有,应补交金额=工服原值-工服原值/18*工作月份。

7.0 本规定解释权及修改权归物业公司人事行政部,自2023年5月起正式实施。

工服洗涤管理规定2

一、 工服属性

1、“工服”指酒店根据岗位工作需要,特定制作的专为上岗时穿着(戴)用的有价物品。

2、依照岗位需要和《工服配发标准》配发的一切工服归酒店所有,酒店拥有配发权和使用说明权,任何人无权损毁、转借、转卖。

3、酒店员工均需遵守本工服管理规定和洗涤、折旧、赔偿等制度,并严格依照相关程序领用、退还(或报损)酒店工服。

4、未经许可,严禁着工服外出和回家(除部门经理以上及市场营销部、采购部人员外)

二、 工服管理办法

1、 行政人事部

1)负责拟定工作服制做和配发的标准,依照配发标准和员工从事岗位,负责员工入店或离店时下发或收回工服发放通知单,全权负责调配管理。

2)负责工服损坏赔偿的鉴定工作,根据工服使用期限标准和财务部仓库关于工服退清审核情况,按照折旧、赔偿标准予以核定并实施。

3)工服的制作式样,选料,定价均经酒店领导审定,由行政人事部具体实施。

2、财务仓库

1)依照人事部下发的工服发放或收回通知单内容,按实际发放和收回员工工服,负责建立员工工服个人台帐

2)负责酒店员工离店后工服清退审核、检查及销帐工作,保证帐物准确

3、各部门

1)负责教育员工不得私自裁剪或自购相似工服;

2)负责教育员工爱护工服,规范着装,不得故意损坏工服;

3)不得将工服私自穿出酒店;

4)负责检查员工工服是否符合酒店上岗标准与要求。

4、洗涤管理

员工工服由员工自己负责洗涤,员工离职退还工服时,须洗干净后退还财务

总仓,没有洗干净的则按市场价格收取洗涤费。

三、工服购置安排

1、酒店定期统一为员工制作工服;

2、特殊情况,需要新购置新工服时,需求部门可按照对工服的要求向行政人事部提出工服购置的书面申请;

3、新工服发放后有明显不合体者,自发放之日起一周内由部门统计并提出修改,一周后自行解决。

4、配发服装时由各部门依据在册的正式员工人数登记领用。

5、工服配装标准,款式,数量及尺寸

(1)配装标准:由酒店领导根据具体岗位服务性质制作款式。

(2)数量:春秋,冬服装各2套/人。

(3)尺寸:由承制商根据员工套量尺寸制作工服。

6、工服换季:

夏装:4月15日(或5月1日)至9月31日(或10月15日)

冬装:以上夏装结束最后1天——次年夏装开始前1天

(具体由行政人事部根据季节变换另行通知)

备注:员工在换季时必须将工服洗涤干净方可交库房存放,以便下季使用,库管在存放前必须检查工服的完整性和破损程度,写明此员工的姓名,工服新旧程度,工服使用时间后方可入账,入库。

四、工服赔偿、折旧

1、按公司规定工作服的使用年限,从员工领用之日起计算。

折旧办法如下: 台帐工服成本=工服成本—成本折旧

成本折旧=(成本/使用年限)×使用月份

2、员工离店未退还领用工服需核扣折旧款

核扣折旧款=台帐工服成本—成本折旧

3、员工工作满一年,则不扣除工服折旧费(损坏或污染的按实际处理)。

4、领取的新工服在半年内无法使用的,按原价格70%赔偿。

5、领取的新工服在一年内无法使用的,按原价格50%赔偿。

五、工服价格标准(附表)

六、操作程序

1、财务部负责建立工服台帐,负责工服申购、报损及清理工服数量工作;

2、人事部负责新员工服装发放及离职员工退回服装的通知及发放标准的制定;

3、财务部仓库,负责具体发放和收回工作

七、具体流程

1)新入职员工——由人事部开《新员工入职通知单》及《领用物品登记表》,交于入职员工带至财务部,财务部收取培训违约金后签字,将第三联交于新员工带至财务部总仓,总仓看清有财务部签字的单据后发放制服,并存档。

2)员工调职、辞职、辞退或开除,配发的工服一律交回库房,总仓根据审批后的离职表收回离职员工工服,由库管验收(要求清洗干净、无破损、无明显因洗涤原因染色),确认后在《员工办理离职登记表》上签字注明,由财务部按规定扣除相应款项。

3)凡经酒店确定内部调整工作岗位人员,本人原岗位服装应全部交回,并配备新调用工作岗位工服(具体操作参照第七条第2)款)。

4)如员工离职未交还者,按第四条第2款执行。

5)新招员工尽可能穿用库存交回服装,仓管应按前者使用时间延续,作好登记。

若穿着不合体者,由财务仓库提出申请意见并报请酒店领导批准后,方能重新制作。

6)仓库收回的衣服应及时送洗,并要求打好真空包装,防止霉菌或虫蛀,并做好编号及使用时间登记。

以上制度从2023年12月 日起正式生效。

第7篇 工服领用管理规定办法

工服领用管理规定1

一、制度目的

为树立公司良好形象,增强员工对工服的爱护意识,妥善管理员工工服,体现公司的专业化和规范化,特制订《员工工服管理制度》(以下称“本制度”)

二、职责规范

1、管理部为工服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工服配置标准、订立工服管理办法、以及工服的采购、发放、回收、登记、保管、违规处理等事务。

2、各部门助理负责该部门员工工服登记备案、工服需求统计和申报。

三、工服配置

1、员工工服为公司财产。

公司因不同岗位工作需要,为员工配备相应工服。

所有员工应爱惜配备给个人的工服,按照公司规定穿戴、清洗、保管,在规定使用年限内,不得随意损坏、丢失,否则应照价赔偿。

2、员工工服统一式样,统一制作,统一着装。

工作时间必须穿着工作服上班。

3、具体工服配置为:办公室员工每人两套西服(包括衬衣),根据个人工作需要另外可以申请配置一套夹克衫以便驻运行点工作时需要;非办公室员工每人配置两套夹克衫。

四、使用年限

1、办公室员工配置的西服更换期限为二年;西服配套的衬衣更换期限为一年;办公室员工另外申请配置的夹克衫更换期限为二年。

更换期限到后,每年可更换每种工服各一套。

2、非办公室员工配置的夹克衫更换期限为一年,更换期限到后每年可更换一套。

3、员工工服达到更换要求后,员工可根据工服的完好情况延长更换期限。

公司鼓励员工延长工服的更换期限,以杜绝浪费、提倡环保,但要在工服完好、整洁而不影响公司形象的基础上。

4、西服及配套衬衣自员工领取之日起,为公司继续工作服务满一年的,该工服作为公司福利赠与员工,不再扣取折旧费,也不再回收;夹克衫由于它的特殊性,自员工领取之日起,为公司继续工作服务满一年的,该工服作为公司福利不再扣取折旧费,但依然需要回收。

五、工服洗涤

1、员工要保持工服的干净、整洁、无异味、无褶皱,定期清洗,保持干净卫生。

六、工服的领用

1、新员工入职未满试用期的,公司管理部调配合适的旧工服,旧工服的破损、丢失与新工服管理办法一致(赔偿视情节确认,但不高于新工服的赔偿规定);没有合适的旧工服则直接发放新工服并做好登记、签收、备案等工作。

2、员工试用期满后由部门助理申请制作新工服(试用期直接发放的除外),并经部门经理签字确认并交管理部备案、采购、发放。

员工在领取新工服时需要退还试用期时暂领的旧工作服,退还标准同离职退还。

七、工服退还

1、员工离职时,需将夹克衫工服洗净后交回管理部,并由工服管理人员在“离职交接单”上签字确认。

工服自员工领取之日起,为公司继续工作服务未满一年的需缴纳工服折旧费(具体的计算方法为:工服成本金额的一半÷更换期限×(更换期限—已使用时间),折旧费从当月工资中扣除,款数不够,员工需要在办理离职手续时补足折旧费。

2、办公室员工的西服、衬衣在缴纳工服折旧费后可以领回自用。

3、退回工服未经清洗或者清洗不到位的将直接收取干洗费,以协助员工完成工服清洗工作。

具体干洗价格按市场干洗价为准。

4、收回的工服由工服管理员登记并妥善管理。

八、工服破损或丢失的赔偿

1、员工在公司任职期间,应妥善保管和爱惜工服,保持工服的平整洁净,在工服未满更换期限内如有破损或丢失的(因工作原因以及其他特殊情况除外),按其工服原价扣除相应的折旧费后的金额进行赔偿(具体的计算方法为工服成本金额÷更换期限×(更换期限—已使用时间),赔偿金从当月工资中扣除,款数不够,次月继续补扣,直至交清为止。

2、员工完成赔偿金扣除手续后凭管理部开出的扣款确认单到工服管理部门领取新工服或重新定做工服。

九、换装时间

1、员工可以在工服更换期限满后提交工服更换申请至部门助理处,由部门助理收集后可在每月的25号(遇节假日往后顺延)向管理部提出。

2、工服更换时间为每年3月15日、7月15日和11月15日(遇节假日往后顺延)。

十、工服的检查

1、员工当班时必须按要求穿着工服,并保持工服干净、整洁、无异味。

2、管理部将不定期安排检查,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协助并服从管理部的检查安排。

如有违反本制度相关条款的,公司将根据奖惩制度进行处罚。

十一、本制度由管理部制订并负责解释,呈总经办签发执行,修改亦然。

工服领用管理规定2

第一条 为了更好的树立、传播良好的企业形象,实现规范化管理,公司为员工配置工作服,并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 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必须按公司规定穿着工作服,并要注意仪容仪表,总体要求是:得体、大方、整洁。

第三条 穿着长袖衬衫与西服时,必须系公司配置的领带,衬衫不得挽起袖子或不系袖扣,衬衫下端必须塞在裤子里面,必须系腰带。

第四条 穿着短袖衬衫时,可以不系领带,必须着长裤子,颜色原则上以深色为主。

着短袖衬衫时只能解开最上端第一粒纽扣。

衬衫下端必须塞在裤子里面,必须系腰带。

第五条 员工在工作期间不得穿拖鞋或光脚无袜上岗。

营业场所和办公室员工夏季上衣着装要统一。

第六条 着西装时,不得穿皮鞋以外的其他鞋类,皮鞋颜色要求以深色为主。

第七条 员工上班应注意将头发梳理整齐。

男员工头发不过耳,不得留胡子,女员工上班提倡化淡妆,头发不得遮脸、眼、眉,金、银等其他饰物的佩戴应得当。

第八条 员工工作服丢失或破损严重的,自费到公司购买,二天内配置到位。

第九条 西装由各部门自行负责,到指定商店按规格样式、颜色、品牌、价格自己出资购买,一次性购买两套,凭票到总部财务报销。

第十条 公司统一配置工作服如下:长袖衬衫、短袖衬衫、领带、库员夹克、长袖t恤、短袖t恤。

以上工作服由总经理办公室统一组织购买,并配置出最高最低库存量,各单位员工转正需配置工作服应提前10天以电子邮件方式上报总经理办公室,以利于总经理办公室核对库存、准备货源。

员工转正时统一到大兴库房调货,按出库单核算各单位工作服费用。

所有工作服费用列入各单位的员工福利费中支出。

第十一条 各种工作服大致规定穿着时间如下:(具体调整着装时间依气候、天气情况而定,具体操作依照总经理办公室着装通知)

1、 短袖衬衫、短袖t恤:自6月1日至9月30日

2、 库员夹克、长袖衬衫、长袖t恤、西装、领带:自3月16日至5月31日,10月1日至11月15日。

3、 保安服、零售冬装:根据季节变化相关部门自行统一调整着装。

4、 冬季着装:自11月16日至次年3月15日,除保安、超市卖场各岗位必须统一着工作服之外,公司不要求统一着工作服,条件允许的单位可以自行要求统一着装。

总公司组织的对外重要活动,参加人员是否穿着工作服,由总经理办公室临时通知。

第十二条 工作服使用期限:

1、 西装、库员夹克、领带、保安服、零售冬装:使用期限为2年。

2、 短袖衬衫、短袖t恤、长袖衬衫、长袖t恤:使用期限为1年。

第十三条 工作服费用承担办法:

工作服依据实际电脑售价按规定使用期限与配发时间进行按满月折旧,依据下列情况进行费用承担。

1、 工作服满使用期限,工作服费用由公司承担。

2、 辞职、辞退的,按满月折旧,折旧部分费用由公司承担,残值部分费用由个人承担,离司时在工资结算中扣除。

工资金额不够扣除工作服款者,由个人付现金支付给公司。

3、 开除、自动离职人员离司时不予结算工资,工作服费用由工资中扣除。

工资金额不够工作服费用部分由公司承担。

第十四条 因工作岗位变动需要更换工作服的,必须重新配置工作服,原工作服达一半以上用期限的,原工作服费用由公司承担,未达一半使用期限的,原工作服费用由个人承担一半,新配置工作服按本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试用员工转正后或工作岗位变动需配置工作服的必须在一周内配置到位。

第十六条 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统一的工作服台账样表格式建立手工工作服台账,并按台账的要求逐项地准确登记。

第十七条 满使用年限后延期购买的工作服按实际报销日期作为换装日期登帐。

两套工作服在不同日期购买的,按满使用期限后的不同日期作为换装日期登帐。

第十八条 西服款式为藏蓝色三排扣不开襟, 由个人自行购买。

分公司副经理、部门副部长及以上管理岗位的,每套西服报销标准为600元,低于600元时凭票据按实际价格登帐报销,高于600元时凭票据按600元登帐报销,重新换装按购买新西服后到财务报销的日期作为起始配发日期,原西服未满使用年限的不再折旧扣款;其他岗位按公司规定需配置西服的,每套西服报销标准为160元,低于160元时凭票据按实际价格登帐报销,高于160元时凭票据按160元登帐报销,按原西服使用年限到期日期作为配发日期。

第十九条 分公司副经理、部门副部长及以上管理岗位的白色长、短袖衬衫,原则上到总库购买,如自行购买,每件衬衫报销标准为33元,按原衬衫满使用期限的日期进行登帐和报销。

第一次配置的按到财务报销的日期作为配发日期。

第二十条 营业员和收银员的领带由公司统一配置,其他岗位人员的领带自行配置,花色不限,费用自理。

第二十一条 除分公司副经理、部门副部长及以上管理岗位之外的其他岗位的工作服(不含西服、厨师服)一律由总公司或经总公司授权的单位统一订制、采购、入库,新配置或到期重新配置工作服(含领带)时一律到总库购买,按总库出库价格登账报销。

第二十二条 厨师配置白色工作服上衣,长、短袖各两套和白色工作帽两顶,使用期限一年,穿着时间与总公司换装时间同步。

由各分公司自行购买,最高限价每套35元(含工作帽),按实际进价登帐报销。

第二十三条 员工离司时,必须在工作服台帐的《离司返还金额》一栏注明扣款金额,如果工作服期限已满没有折旧扣款,也要在该栏中注明,同时在《工资结算单》上也要注明。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在总经理办公室。

第8篇 地产公司销售现场工服管理办法

地产公司销售现场工服管理规定

一、20**年新工装款式及着装规范:

说明:

1.员工在上班时间内,要注意仪容仪表,总体要求是:得体、大方整洁。

2.现场经理与置业顾问着装相同,置业顾问、经理的区别在于胸牌颜色不同,分别为浅灰色、红色。

3.春、秋季根据各项目组地域气候不同,现场负责人可以根据实际温度以夏、冬季的着装标准调节,但要求项目组置业顾问每天着装必须统一。

4.现场负责人每日对置业顾问着装进行检查,保持工作服规范整洁,领带、丝巾要求佩带整齐,胸牌佩戴于左胸适当位置;口袋不应放带响物品,包括:钥匙串、硬币等,同时不得装过多物品以致口袋鼓起。保持衬衣领、袖口清洁,无异味。不准穿皮鞋以外的其他鞋类(包括皮凉鞋、漏趾鞋、运动鞋等)。

5.新到岗员工在工装未定制到位时,应自备深色套装、白色长袖衬衣,佩带公司统一的领带、丝巾、胸牌,以保证整体团队形象的统一。

二、工装费用标准(暂定):

服装分类

标准配置

数量

单价

价格合计

男装

深蓝色西装

1件

780元/套

1030元/套

深蓝色西裤

2条

白色长袖衬衣

2件

100元/件

黄色真丝领带

1条

50元/条

女装

深蓝色西装

1件

750元/套

940元/套

深蓝色西裤

2条

白色长袖衬衣

2件

80元/件

黄色真丝丝巾

1条

30元/条

三、工装费用扣除办法:

1、扣费方法:

为减轻员工负担,工装定制时其费用暂由公司统一垫付,后期在个人销售提成中一次性扣除。

如员工在未发放个人提成时离职的,在工资中扣除。

2、补贴政策:

公司对服务半年以上的员工给予部分工服费补贴,以作为公司对员工的福利。具体补贴比例见下表:

服务时间(月)

个人承担比例

公司补贴比例

1-6个月

100%

0

7-12个月

70%

30%

13个月及以上

50%

50%

24个月及以上

30%

70%

服务时间:自入职之日起截止至领取服装之日的时间。

3、扣费通知:

项目组销售人员离职时,销售经理(或项目经理)除按正常离职手续安排工作交接外,应于第一时间以电话和书面(传真或邮件)形式通知人力资源部、行政部、财务部部门负责人,以便于财务部及时进行工装扣费结算。

如因销售经理通知不及时造成应扣费用未及时扣除的,由销售经理承担该笔费用。

如离职人员剩余未结工资不足以支付工装费用的,其差额损失计入分公司的成本。

4、特殊处理:

如离职人员工装领取时间未满一个月,外套仍保持整洁、且无明显磨损,可以将工装外套(包括西装、西裤)退回公司行政部,不扣取外套费用,仅扣取衬衫、领带、丝巾费用。

四、工装申请流程:

1、申请条件:

申请工服人员必须已办理完入职手续;

在所服务的项目实习半个月以上的时间;

经项目负责人(销售经理、营销总监)考核合格,符合上岗资格。

2、申请流程:

新员工入职满半个月,通过上岗考核

销售经理报申请、分公司营销总监审批

营销中心审批

行政部下单订做

财务部备案、垫付款项

行政部完成制作发放到项目组

销售经理报领用登记至行政部备案

财务部根据行政部登记表进行扣费(佣金结回)/销售经理报人力资源部、行政部、财务部扣费(佣金未结回时离职)

3、申请表格:(见附表《项目组工装需求申请表》)

4、扣费通知单:(见附表《离职人员工装扣费通知单》)

五、工装保养及使用期限:

1、保养须知:

工装应爱惜穿着、注意保养。西裤及衬衣可以水洗,但不可在阳光下暴晒,洗后需烫整齐;西装及领带、丝巾必须在专业干洗店进行干洗。

工装干洗时间由现场经理根据干净程度安排干洗,干洗费用可向公司报销(须提供正规干洗店发票)。如因洗涤不当造成服装变形或褪色,由当事人承担责任,并及时与营销中心申请重新申领。

2、使用期限:

工装自领用之日起使用期限不应超过两年。服装较陈旧时,现场经理应及时要求本人重新申领新工装。

六、着装规范化监督制度:

第一条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专业形象,加强销售现场规范化管理,要求置业顾问和销售经理上班时间严格遵照本规定的要求着装。

第二条销售经理应每天进行着装检查,对违反本规定的员工,除通报批评外,每次罚款50元,当天不得上岗接待;一个月内连续违反三次以上的,责令其停盘一周,进行仪容仪表整顿。

第三条各分公司营销总监、总经理应不定期抽查各销售现场、督促属下员工各项目组遵守本规定。若一个项目组一个月累计员工违反本规定人次超过三人次者,项目销售经理应被罚款100元。

第四条总部营销中心、总裁办、人力资源部等将不定期到各项目组抽查,抽查结果为一票否决制,即只要发现一例不规范着装者,该项目销售经理、营销总监应被罚款100元,并在全公司通报批评。

《工服管理规定办法(八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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